[041-1a]
欽定四庫全書
御纂朱子全書卷四十一
樂
律管只吹得中聲為定季通嘗截小/竹吹之可驗若謂用周尺或羊頭
山黍雖應準則不得中聲終不是大抵聲太髙則焦殺
低則盎緩牛鳴盎/中謂此又云此不可容易杜撰劉歆為王莽
造樂樂成而莽死後荀朂造於晋武帝時即有五胡之
亂和峴疑是/王朴造於周世宗時世宗亦死惟本朝太祖神
[041-1b]
聖特異初不曽理㑹樂律但聴樂聲嫌其太髙令降
一分其聲遂和唐太宗所定樂及本朝樂皆平和所
以世祚乆長笑云如此議論又却似在樂不在德也
因論樂律云尺以三分為増減蓋上生下生三分損一
益一故湏一寸作九分一分分九釐一釐分九絲方
如破竹都通得去其制作通典亦略備史記律書漢
律歷志所載亦詳范蜀公與温公都枉了相争只通
典亦未嘗看蜀公之言既疎温公又在下
[041-2a]
音律如尖塔様濶者濁聲尖者清聲宮以下則太濁羽
以上則太輕皆不可為樂惟五聲者中聲也
自黄鐘至中呂皆下生自蕤賔至應鐘皆上生以上生
下皆三生二以下生上皆三生四
問先生所論樂今考之若以黄鐘為宫便是太蔟為商
姑洗為角蕤賔為變徵林鐘為徵南呂為羽應鐘為
變宮若以大呂為宮便是夾鐘為商中呂為角林鐘
為變徵夷則為徵無射為羽黄鐘為變宮其餘則旋
[041-2b]
相為宮周而復始若言相生之法則以律生呂便是
下生以呂生律則為上生自黄鐘下生林鐘林鐘上
生太蔟太蔟下生南呂南呂上生姑洗姑洗下生應
鐘應鐘上生㽔賔蕤賔本當下生今却復上生大呂
大呂下生夷則夷則上生夾鐘夾鐘下生無射無射
上生中呂相生之道至是窮矣遂復變而上生黄鐘
之宮再生之黄鐘不及九/寸只是八寸有餘然黄鐘君象也非諸宮之
所能役故虚其正而不復用所用只再生之變者就
[041-3a]
再生之變又缺其半所謂缺其半者盖若大呂為宮/黄鐘為變宫時黄鐘管最長所
以只得用/其半聲而餘宫亦皆倣此曰然又曰宫商角徵羽
與變徵皆是數之相生自然如此非人力所加損此
其所以為妙問既有宫商角徵羽又有變宫變徵何
也曰二者是樂之和相連接䖏
問聲氣之元曰律歴家最重這元聲元聲一定向下都
定元聲差向下都差
因論樂云黄鐘之律最長應鐘之律最短長者聲濁短
[041-3b]
者聲清十二律旋相為宫宫為君商為臣樂中最忌
臣陵君故有四清聲如今方響有十六個十二箇是
正律四箇是四清聲清聲是減一律之半如應鐘為
宫其聲最短而清或蕤賔當作大/吕下同為之商則是商聲
高似宮聲為臣陵君不可用遂乃用蕤賔律減半為
清聲以應之雖然減半只是此律故亦自能相應也
此是通典載此一項又云樂聲不可太高又不可太
低樂中上聲便是鄭衛所以太祖英明不可及當王
[041-4a]
朴造樂聞其聲太急便令減下一律其聲遂平徽宗
朝作大晟樂其聲一聲低似一聲故其音緩又云賢
君大槩屬意於雅樂所以仁宗晚年極力要理㑹雅
樂終未理㑹得
宮與羽角與徵相去獨逺故於其間製變宮變徵二聲
問國語云律者立均出度韋昭注云均謂均鐘木長七
尺係之以弦不知其制如何曰韋昭是箇不分曉底
人國語本自不分曉更著他不曉事愈見鶻突均只
[041-4b]
是七均如以黄鐘爲宮便用林鐘為徵太蔟為商南
呂為羽姑洗為角應鐘為變宮蕤賔為變徵這七律
自成一均其聲自相諧應古人要合聲先須吹律使
衆聲皆合律方可用後来人想不解去逐律吹得京
房始有律準乃是先做下一箇母子調得正了後来
只依此為準國語謂之均梁武帝謂之通其制十三
弦一弦是全律底黄鐘只是散聲又自黄鐘起至應鐘
有十二弦要取甚聲用柱子来逐弦分寸上拄定取
[041-5a]
聲立均之意本只是如此古來人解書最有一箇韋
昭無理㑹且如下文六者中之色六字本只是黄字
闕却上面一截他便就這六字上解謂六聲天地之
中六者天地之中自是數干色甚事
戊巳土律中黄鐘之宮詹卿以為陽生於子至午而盡
到未又生出一黄鐘這箇只可説話某思量得不是
恁地盖似些元亨利貞黄鐘略略似箇乾字其他春
音角夏音徵秋音商冬音羽此惟説宮聲如京房律
[041-5b]
準十三弦中一弦為黄鐘不動十二弦便拄起應十
二月
樂聲是土金木火水洪範是水火木金土
樂之六十聲便如六十甲子以五聲合十二律而成六
十聲以十干合十二支而成六十甲子若不相屬而
實相為用遺書云三命是律五星是歴即此説也只
曉不得甲子乙丑皆屬木而納音却屬金前軰多論
此皆無定説
[041-6a]
絲尚宮竹尚羽竹聲大故以羽聲濟之絲聲細故以宮
聲濟之
周禮以十二律為之度數如黄鐘九寸林鐘六寸之類
以十二聲為之劑量盖磬材有剛柔清濁音聲有輕
重高低故復以十二聲劑量斟酌磨削厚薄令合節
奏如磬氏已上則磨其旁已下則磨其端之類
問周禮祭不用商音或以為是武王用厭勝之術竊疑
聖人恐無此意曰這箇也難曉須是問樂家如何不
[041-6b]
用商嘗見樂家言是有殺伐之意故祭不用然也恐
是無商調不是無商音他那奏起來五音依舊皆在
又問向見一樂書溫公言本朝無徵音竊謂五音如
四時代謝不可缺一若無徵音則本朝之樂大叚不
成説話曰不特本朝從來無那徵不特徵無角亦無
之然只是太常樂無那燕樂依舊有這箇也只是無
徵調角調不是無徵音角音如今人曲子所謂黄鐘
宮大呂羽這便是調謂如頭一聲是宮聲尾後一聲
[041-7a]
亦是宮聲這便是宮調若是其中按拍處那五音依
舊都用不只是全用宮如説無徵便只是頭聲與尾
聲不是徵這却不知是如何其中有箇甚麽欠缺處
所以做那徵不成徽宗嘗令人硬去做然後來做得
成却只是頭一聲是徵尾後一聲依舊不是依舊走
了不知是如何平日也不曽去理㑹這須是樂家辨
得聲音底方理㑹得但是這箇别是一項未消得理
㑹
[041-7b]
古者太子生則太師吹管以度其聲看合甚律及長其
聲音高下皆要中律
南北之亂中華雅樂中絶隋文帝時鄭譯得之於蘇祗
婆蘇祇婆乃自西域傳來故知律呂乃天地自然之
聲氣非人之所能為譯請用旋宮何妥恥其不能遂
止用黄鐘一均事見/隋志因言佛與吾道不合者盖道乃
無形之物所以有差至如樂律則有數器所以合也
唐太宗不曉音律謂不在樂者只是胡説
[041-8a]
唐祖孝孫説八十四調季通云只有六十調不以變宮
變徵為調恐其説有理此左傳中聲以降五降之後
不容彈矣之意也
問樂曰古聲只是和後來多以悲恨為佳溫公與范蜀
公胡安定與阮逸李照爭辨其實都自理㑹不得却
不曽去看通典通典説得極分明盖此事在唐猶有
傳者至唐末遂失其傳王朴當五代之末杜撰得箇
樂如此當時有㡬鐘名為啞鐘不曾撃得盖是八十
[041-8b]
四調朴調其聲令一一撃之其實那箇啞底却是古
人制此不擊以避宮聲若一例皆擊便有陵節之患
漢禮樂志劉歆説樂處亦好唐人俗舞謂之打令其
狀有四曰招曰搖曰送其一記不得盖招則邀之之
意揺則揺手呼喚之意送者送酒之意舊嘗見深村
父老為余言其祖父嘗為之收得譜子曰兵火失去
舞時皆裹幞頭列坐飲酒少刻起舞有四句號云送
揺招揺三方一圓分成四片得在揺前人多不知皆
[041-9a]
以為啞謎漢卿云張滋約齋亦是張家好子弟曰見君
舉説其人大曉音律因言今日到詹元善處見其教樂
又以管吹習古詩二南七月之屬其歌調却只用太常
譜然亦只做得今樂若古樂必不恁地羙人聴他在行
在録得譜子大凡壓入音律只以首尾二字章首一字
是某調章尾只以某調終之如關雎關字合作無射調
結尾亦著作無射聲應之葛覃葛字合作黄鐘調結
尾亦著作黄鐘聲應之如七月流火三章皆七字起七
[041-9b]
字則是清聲調末亦以清聲調結之如五月斯螽動股
二之日鑿氷冲冲五字二字皆是濁聲黄鐘調末以濁
聲結之元善理㑹事都不要理㑹箇是只信口胡亂説
事事喚做曽經理㑹来如宮商角徴羽固是就喉舌
脣齒上分他便道只此便了元不知道喉舌脣齒上
亦各自有宮商角徵羽何者蓋自有箇疾徐高下
范蜀公謂今漢書言律處折了八字蜀中房庶有古本
漢書有八字所以與温公争者只争此范以古本為
[041-10a]
正蜀公以上黨粟一千二百粒實今九寸為準溫公
以一千二百粒排今一尺為準漢書文不甚順又粟
有大小遂取中者為之然下粟時頓緊則粟又下了
又不知如何為正排又似非是今世無人曉音律只
憑器論造器又紛紛如此古人曉音律風角鳥占皆
能之太史公以律論兵意出於此
蔡京用事主張喻世清作樂盡破前代之言樂者因作
中聲正聲如正聲九寸中聲只八寸七分一按史記
[041-10b]
七字多錯乃是十分一其樂只是杜撰至今用之
陳淳言琴只可彈黄鐘一均而不可旋相為宮此説猶
可至謂琴之汎聲為六律又謂六律為六同則妄矣
今人弹琴都不知孰為正聲若正得一弦則其餘皆
可正今調弦者云如此為宮聲如此為商聲安知是
正與不正此須審音人方曉得古人所以吹管聲傳
在琴上如吹管起黄鐘之指則以琴之黄鐘聲合之
聲合無差然後以次徧合諸聲五聲既正然後不用
[041-11a]
管只以琴之五聲為準而他樂皆取正焉季通書來
説近已曉得但絣定七絃不用調弦皆可以彈十一
宮琴之體是黄鐘一均/故可以彈十一宮如此則大呂太蔟夾鐘以下
聲聲皆用按徽都無散聲盖纔不按即是黄鐘聲矣
亦安得許多指按耶兼如其説則大呂以下亦不可
對徽須挨近第九徽裏按之此後愈挨下去方合大
呂諸聲盖按著正徽復是黄鐘聲矣渠云頃問之太
常樂工工亦云然恐無此理古人彈琴隨月調弦如
[041-11b]
十一月調黄鐘十二月調大呂正月調太蔟二月調
夾鐘但此後聲愈緊至十月調應鐘則弦急甚恐絶
矣不知古人如何季通不能琴他只是思量得不知
彈出便不可行這便是無下學工夫吾人皆坐此病
古人朝夕習於此故以之上逹不難盖下學中上逹
之理皆具矣
古樂不可得而見矣只如今人彈琴亦自可見如誠實
底人便雍容平淡自是好聽若弄手弄脚撰出無限
[041-12a]
不好底聲音只見繁碎耳
今之樂皆胡樂也雖古之鄭衛亦不可見矣今闗雎鹿
鳴等詩亦有人播之歌曲然聽之與俗樂無異不知
古樂如何古之宮調與今之宮調無異但恐古者用
濁聲處多今樂用清聲處多
樂律中所載十二詩譜乃趙子敬所傳云是唐開元閒
鄉飲酒所歌也但却以黄鐘清為宮此便不可盖黄
鐘管九寸最長若以黄鐘為宮則餘律皆順若以其
[041-12b]
他律為宮便有相陵處今且只以黄鐘言之自第九
宮後四宮則或為角或為羽或為商或為徵若以為
角則是民陵其君矣若以為商則是臣陵其君矣徵
為事羽為物皆可類推樂記曰五者皆亂迭相陵謂
之慢如此則國之滅亡無日矣故製黄鐘四清聲用
之清聲短其律之半是黄鐘清長四寸半也若後四
宮用黄鐘為角徵商羽則以四清聲代之不可用黄
鐘本律以避陵慢故漢志有云黄鐘不復為他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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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其他律亦皆有清聲若遇相陵則以清聲避之不
然則否惟是黄鐘則不復為他律所用
今之士大夫問以五音十二律無能曉者要之當立一
樂學使士大夫習之久後必有精通者出
今之簫管乃是古之笛雲簫方是古之簫
胡問今俗妓樂不可用否曰今州縣都用自家如何不
用得亦在人斟酌以上語類/二十九條
古樂之亡久矣然秦漢之間去周未逺其噐與聲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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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者故其道雖不行於當世而其為法猶未容有異
論也逮於東漢之末以接西晉之初則已寖多説矣
歴魏周齊隋唐五季論者愈多而法愈不定爰及我
朝功成治定理宜有作建隆皇祐元豐之閒盖亦三
致意焉而和胡阮李范馬劉楊諸賢之議終不能以
相一也而況於崇宣之季姦諛之㑹黥湼之餘而能
有以語夫天地之和哉丁未南狩今六十年神人之
憤猶有未攄是固不遑於稽古禮文之事然學士大
[041-14a]
夫因仍簡陋遂無復以鐘律為意者則已甚矣吾友
建陽蔡君元定季通當此之時乃獨心好其説而力
求之旁搜逺取巨細不捐積之累年乃若冥契著書
兩卷凡若干言予嘗得而讀之愛其明白而淵深縝
宻而通暢不為牽合傅㑹之談而横斜曲直如珠之
不出於盤其言雖多出於近世之所未講而實無一
字不本於古人已試之成法盖若黄鐘圍徑之數則
漢斛之積分可考寸以九分為法則淮南太史小司
[041-14b]
馬之説可推五聲二變之數變律半聲之例則杜氏
之通典具焉變宮變徵之不得為調則孔氏之禮疏
因亦可見至於先求聲氣之元而因律以生尺則尤
所謂卓然者而亦班班雜見於兩漢之志蔡邕之説
與夫國朝㑹要以及程子張子之言顧讀者不深考
其閒雖或有得於此者而又不能無失於彼是以晦
蝕紛拏無復定論大抵不拘攣於習熟見聞之近即
肆其胸臆妄為穿穴而無所据依季通乃能奮其獨
[041-15a]
見超然逺覽爬梳剔抉參互考尋用其平生之力以
至於一旦豁然而融㑹貫通焉斯亦可謂勤矣及其
著論則又能推原本根比次條理撮取機要闡究精
微不為浮詞濫說以汨亂於其間亦庶幾乎得書之
體者予謂國家行且平定中原以開中天之運必將
審音協律以諧神人當此之時受詔典領之臣能得
此書而奏之則東京郊廟之樂將不待公孫述之瞽
師而後備而參摹四分之書亦無待乎後世之子雲
[041-15b]
而後知好之矣抑季通之為此書詞約理明初非難
讀而讀之者徃徃未及終篇輙巳欠伸思睡固無由
了其歸趣獨以予之頑鈍不敏乃能熟復數過而僅
得指意之彷彿季通以是亦許予為能知己志者故
屬予以序引而予不得辭焉季通更欲均調節族被
之管絃别為樂書以究其業而又以其餘力發揮武
侯六十四陣之圖緒正邵氏皇極經世之歷以大備
乎一家之言其用意亦健矣予雖老病儻及見之則
[041-16a]
亦豈非千古之一快也哉律呂新/書序
五聲之序宫最大而沈濁羽最細而輕清商之大次宫
徴之細次羽而角居四者之中焉然世之論中聲者
不以角而以宫何也曰凡聲陽也自下而上未及其
半則屬於隂而未暢故不可用上而及半然後屬於
陽而始和故即其始而用之以為宫因其每變而益
上則為商為角為變徵為徵為羽為變宫而皆以為
宫之用焉是以宫之一聲在五行為土在五常為信
[041-16b]
在五事為思盖以其正當衆聲和與未和用與未用
隂陽際㑹之中所以為盛若角則雖當五聲之中而
非衆聲之㑹且以七均論之又有變徵以居焉亦非
五聲之所取正也然自其聲之始和者推而上之亦
至於變宫而止耳自是以上則又過乎輕清而不可
以為宫於是就其兩間而細分之則其别又十有二
以其最大而沈濁者為黄鐘以其極細而輕清者為
應鐘及其旋相為宫而上下相生以盡五聲二變之
[041-17a]
用則宫聲常不越乎十二之中而四聲者或時出於
其外以取諸律半聲之管然後七均備而一調成也
黄鐘之與餘律其所以為貴賤者亦然若諸半聲以
上則又過乎輕清之甚而不可以為樂矣盖黄鐘之
宫始之始中之中也十律之宫始之次而中少過也
應鐘之宫始之終而中已盡也諸律半聲過乎輕清
始之外而中之上也半聲之外過乎輕清之甚則又
外之外上之上而不可為樂者也正如子時初四刻/屬前日正四刻屬
[041-17b]
後日其兩日之間即所謂始之始中之中也然則聲/自屬隂以下亦當黙有十二正變半律之地以為中
聲之前叚如子初四刻之/為者但無聲氣之可紀耳由是論之則審音之難不
在於聲而在於律不在於宫而在於黄鐘蓋不以十
二律節之則無以著夫五聲之實不得黄鐘之正則
十一律者又無所受以為本律之宫也今有極論宫
聲之妙而無曰黄鐘云者則恐其於聲音法制之間
猶有所未盡也夫以聲音法制之粗而猶有未盡則
雖有黄帝大舜之君伶倫后夔之佐亦如之何徒手
[041-18a]
而可以議大樂之和哉又有為宫當配仁之說者恐
亦非是迹其所以蓋以仁當四德之元而有包四者
之義耳夫仁木行而角聲者也以之配宫則仁既不
安而信亦失據然以為可包四者則不害其有是理
也夫五行之序木為之始水為之終而土為之中以
河圖洛書之數言之則水一木三而土五皆陽之生
數而不可易者也故得以更迭為主而為五行之綱
以徳言之則木為發生之性水為貞靜之體而土又
[041-18b]
包育之母也故木之包五行也以其流通貫徹而無
不在也水之包五行也以其歸根反本而藏於此也
若夫土則水火之所寄金木之所資居中而應四方
一體而載萬類者也故孔子贊乾之四徳而以貞元
舉其終始孟子論人之四端而不敢以信者列序於
其間盖以為無適而非此也是則宫之統五聲仁之
包五常葢有並行而不悖者矣何必奪彼以與此然
後快於其心哉聲律/辨
[041-19a]
所論律呂恐看得未子細湏作一圖子分得十二律之
位却於中間空處别用紙作一小輪子寫五聲之位
當心用紙條穿定令可輪轉却依通典十二律之均
逐一認定分别正聲子聲則自見得次序分明不可
只如此空說也盖正聲是全律之聲如黄鐘九/寸是也子聲
是半律之聲如黄鐘四/寸半是也一均之内以宫聲為主其律
當最長其商角徵羽之律若短即用正聲或有長者
則只可折半用子聲此所謂一均五聲而分正聲子
[041-19b]
聲之法也十二律既自有正聲又皆有子聲以待十
二均之用所謂黄鐘大吕太蔟無子聲以其一均之
内商角徵羽四聲皆短於本律故也若以中吕為宫
則黄鐘為徵而當用子聲矣若以蕤賔為宫則大吕
為徵而當用子聲矣若以林鐘為宫則太蔟為徵而
當用子聲矣此十二律所以皆有子聲也試更用此
推之當自曉得不然即湏面論乃可通也荅張/仁叔
律吕之說今有新書并辨證各一册及向時所撰序一
[041-20a]
篇并往可細考之當得其説凡十二律各以本律為
宫而生四律如黄鐘為宫則太蔟為商姑洗為角林
鐘為徵南吕為羽是黄鐘一均之聲也若林鐘為宫
則南吕為商應鐘為角太蔟為徵姑洗為羽是林鐘
一均之聲也各就其宫以起四聲而後六十律之聲
備非以黄鐘定為宫太蔟定為商姑洗定為角林鐘
定為徵南吕定為羽也但黄大太夾姑中蕤林夷南
無應為十二律長短之次宫商角徵羽為五聲長短
[041-20b]
之次黄鐘一均上生下生長短皆順故得各用其全
律之正聲十二律名今俗樂亦用之合字即是黄鐘
但其律差髙耳筆談言之甚詳可呼俗工問之自林
鐘之宫而生太蔟之徵則林鐘六寸而太蔟八寸徵
反長於宫而聲失其序矣故以十二律而言雖當為
林鐘上生太蔟而以五聲而言則當為宫下生徵而
得太蔟半律四寸之管其聲方順又自太蔟半律四
寸之徵而生南吕五寸有竒之商則於律雖本為下
[041-21a]
生而於聲反為上生矣自南吕五寸有竒之商而生
姑洗七寸有竒之羽則於律雖本為上生而於聲則
又當用其半而為下生矣自姑洗半律三寸有竒之
羽而生應鐘四寸有竒之角則於律雖為下生而於
聲反為上生矣其餘十律皆然孔疏盖知此法但言
之不詳耳半律杜佑通典謂/之子聲者是也此是古法但後人失之
而唯存黄鐘大吕太蔟夾鐘四律有四清聲即此半
聲是也變宫變徵始見於國語注中及後漢樂志乃
[041-21b]
十二律之本聲自宫而下六變七變而得之者非清
聲也如黄鐘為宫則第六變得應鐘為變宫第七變
得蕤賔為變徵如林鐘為宫則第六變得蕤賔為變
宫第七變得大吕為變徵是也凡十二律皆有二變
一律之内通前五聲合為七均祖孝孫王朴之樂皆
同所以有八十四調者盖每律各添此二聲而得之
也新書此説甚詳候氣之説其中亦已論之盖埋管
雖相近而其管之長短入地深淺有不同故氣之應
[041-22a]
有先後耳非以方位而為先後也但畫一圖朝夕看
誦仍於指掌間輪之久久自熟乃見其妙此又可驗
凡事皆然别無竒巧只是久而習熟便是妙處也禮/書
有此一卷比新書差約偶在他處/俟取到寄去看也○荅廖子晦
太史公五聲數曰九九八十一以為宫散/聲三分去一得
五十四以為徵為九/徽三分益一得七十二以為商為/十
三/徽三分去一得四十八以為羽為八/徽三分益一得六
十四以為角為十/一徽十二律數曰黄鐘九寸為宫琴長/九尺
[041-22b]
而折其半故為四尺/五寸而下生林鐘林鐘六寸為徵為第九徽徽内/三尺徽外一尺
五寸上/生太蔟太蔟八寸為商為第十三徽徽内四尺/徽外五寸下生南吕南吕
五寸三分為羽為第八徽徽内二尺七寸/徽外一尺八寸上生姑洗姑洗七寸
一分為角為第十一徽徽内三尺六/寸徽外九寸下生應鐘應鐘四寸六分
六釐位在八徽内二寸七分内二尺/四寸外二尺一寸上生蕤賔蕤賔六寸二分
八釐位在十徽九徽之間内三尺一寸/五分外一尺三寸五分上生大吕大吕八寸三
分七釐六豪在龍齦内二寸半内四尺二/寸半外二寸半下生夷則夷則五寸
五分五釐一豪在九徽八徽之間内二尺八寸/半外一尺六寸半上生夾鐘夾鐘
[041-23a]
七寸四分三釐七豪三絲為第十二徽徽内三尺八/寸徽外七寸下生無射
無射四寸八分八釐四豪八絲在八徽内徽内二尺/五寸徽外二尺上生
中/吕中吕六寸五分八釐三豪四絲六忽為第十徽亦/為角徽内三
尺四寸徽外一尺一寸復生變黄鐘八寸七分八釐/有竒今少宫以下即其半聲為四寸三分八釐有竒
也○以上十二律並用太史公九分寸法約定周禮/鄭注以從簡便凡律寸皆九分分皆九釐釐皆九豪
豪皆九絲絲皆九忽琴尺皆十寸/寸皆十分分皆十釐釐以下不收按此以上為自龍
齦之内至於七徽左方十二律之位而七徽以後之
説亦附其後盖琴之有徽所以分五聲之位而配以
[041-23b]
當位之律以待抑按而取聲而其布徽之法則當随
其聲數之多少律管之長短而三分損益上下相生
以定其位如前之説焉今人殊不知此其布徽也但
以四折取中為法盖亦下俚立成之小數雖於聲律
之應若簡切而易知但於自然之法象懵不知其所
自來則恐不免有未盡耳○或曰若子之言聲數也
律分也徽寸也三者之相與皆迂回屈曲而難通無
乃出於傅㑹牽合之私耶曰律之九分也數之八十
[041-24a]
一也琴之八尺一寸也三者之相與固未嘗有異焉
今以琴之太長而不適於用也故十其九而為九尺
又折其半而為四尺五寸則四尺五寸之琴與夫九
寸之律八十一之數亦未始有異也盖初絃黄鐘之
宫次絃太蔟之啇三絃中吕之角四絃林鐘之徵五
絃南吕之羽六絃黄清之少宫七絃太清之少商皆
起於龍齦皆終於臨岳其長皆四尺五寸是皆不待
抑按而為本律自然之散聲者也而是七絃者一絃
[041-24b]
之中又各有五聲十二律者凡三焉且以初絃五聲
之初言之則黄鐘之律固起於龍齦而為宫聲之初
矣數八十一律九寸/琴長四尺五寸太蔟則應於十三徽之左而為
商數七十二律八/寸徽内四尺姑洗則應於十一徽而為角數六/十四
律七寸一分徽内三尺六寸中吕應於十而為角律/六寸五分八釐有竒徽内三尺四寸但姑洗唯三絃
用之餘絃/皆用中吕林鐘則應於九而為徵數五十四律六/寸徽内三尺南
吕則應於八而為羽數四十八律五寸三/分徽内二尺七寸○次絃則
太蔟之律固起於龍齦而為商之初矣用宫數/後倣此而其
[041-25a]
姑角應於十三之左用商數/後倣此林徵應於十南羽應於
九黄清少宫應於八之右○三絃則姑洗之律固起
於龍齦而為角之初矣而林徵應於十三南羽應於
十一黄清少宫應於九太清少商應於八○四絃則
林鐘之律固起於龍齦而為徵之初矣而南羽應於
十三黄清少宫應於十太清少商應於九少角應於
八○五絃則南吕之律固起於龍齦而為羽之初矣
黄清少宫則應於十二少商應於十少角應於八九
[041-25b]
之間此絃與七徽後三絃無徵朱/子文集諸本並同疑有闕文○六絃之黄清則
固起於龍齦而為少宫之初矣少商則應於十三少
角則應於十少徵則應於九少羽則應於八○七絃
之太清則固起於龍齦而為少商之初矣少角則應
於十二少徵則應於十少羽則應於九少宫之少則
應於七八之間故皆按其應處而鼓之然後其聲可
得而見而聲數律分與其徽内之長無不合焉然此
皆黄鐘一均之聲也若大吕夾鐘蕤賔夷則無射應
[041-26a]
鐘之為律則無所用於黄鐘故必因旋宫而後合於
五聲之位其在於此則雖有定位而未當其用也大/在
黄太之間律八寸三分七釐有竒内四尺二寸半○/夾在太姑之間律七寸四分三釐有竒内三尺八寸
○蕤在中林之間律六寸二分八釐内三尺一寸五/分○夷在林南之間律五寸五分五釐有竒内二尺
八寸半○無在南右律四寸八分八釐有竒内二尺/五寸○應在無右律四寸六分六釐内二尺四寸○
旋宫見本/章圖説若自七徽之後以至四徽之前則五聲十
二律之應亦各於其初之次而半之初絃七徽承羽/而為宫六七間
為商六右為角五為徵四五間為羽○次絃七徽承/宫而為商六左為角六右為徵五為羽四五間為宫
[041-26b]
○三絃七徽承商而為角六為羽五為宫五右為商/○四絃承角而為徵六左為羽六右為宫五為商四
五間為角○五絃七徽承徵而為羽六左為宫六右/為商五右為角四五間為徵○六絃承羽而為宫七
右為商六右為角五為徵四五間為羽○七絃承宫/而為商六左為角六右為徵五為羽四五間為宫
四徽之後以至一徽之前則其聲律之應次第又如
其初而又半之此一節聲難取而用處希不能盡載/然其大槩次第亦與上兩節不異但
加促宻耳○凡五絃起於龍齦初絃五聲次絃四聲/三絃三聲四絃二聲五絃一聲凡十五聲皆正聲○
初絃七徽次絃八徽三絃九徽四絃十徽五絃十二/徽六絃龍齦以後為第二宫各五聲七絃龍齦以後
四聲凡三十四聲皆少聲○初絃四徽以下至七絃/八七間以後為第三宫各五聲凡三十五聲皆少少
[041-27a]
聲○初絃一徽之後下至七絃四五之間初絃一聲/次絃二聲三絃三聲四絃四聲五絃五聲六絃五聲
七絃五聲凡二十五聲猶為少少入前三十五聲數/内唯六絃一聲七絃二聲凡三聲為第四宫又别為
少少少聲通為二十八聲○合/一琴而計之為百十有二聲但七徽之左為聲律
之初氣後身長聲和節緩故琴之取聲多在於此七
徽則為正聲正律初氣之餘承徵羽既盡之後而黄
鐘之宫復有應於此者且其下六絃之為聲律亦皆
承其已應之次以復於初而得其齊焉氣已消而復
息聲已散而復圓是以雖不及始初之全盛而君子
[041-27b]
猶有取焉過此則其氣愈散地愈廹聲愈髙節愈促
而愈不可用矣此六徽以後所以為用之少雖四徽
亦承已應之次以復於初而得其齊而終有所不能
反也此處但汎聲多取之自當别論而俗曲/繁聲亦或有取則亦非君子所宜聼也大抵琴
徽之分布聲律正與候氣同是一法而亦不能無少
異候氣之法闕地為坎盈尺之下先施木案乃植十
二管於其上而實土埋之上距地面皆取一寸而止
其管之底則各随其律之短長以為淺深黄鐘最長
[041-28a]
故最深而最先應應鐘最短故最淺而最後應今移
其法於琴而論之則所謂龍齦即木案之地也所謂
臨岳即地面之平也聲應之處即其律寸之短長距
案之逺近也故按此鼓之而其聲可見此其所同也
但律之次第左起而右行者以氣應先後為之序自
地中而言之也徽之次第右起而左行者以律管入
地淺深為之序據人在地上目所見者而言之也此
其似異而實同者也其甚異者則管虛而絃實管有
[041-28b]
長短而無大小圍皆九分/徑皆三分絃有大小而無短長管上
平而下不齊絃則下齊而同起於龍齦也是以候氣
者異管而應不同時既應則其氣遂達於上而無復
升進之漸布徽者亦異絃而應於同時既應則各得
其量之所受如以絃大小/為五聲之序而循序以漸進至於三周
而後已此其甚不同者也然明者觀之以其所異乘
除準望而求其所同則是乃所以益見其同而無可
疑者但自有琴以來通儒名師未有為此説者余乃
[041-29a]
獨以荒淺之學聾瞶之耳一旦臆度而誦言之宜子
之駭於聽聞而莫之信也然吾豈以是而必信於當
世之人哉姑以記余之所疑焉耳抑此七絃既有散
絃所取五聲之位又有桉徽所取五聲之位二者錯
綜相為經緯其自上而下者皆自上絃遞降一等其
自左而右者則終始循環或先或後毎至上絃之宫
而一齊焉盖散聲陽也通體之全聲也無所受命而
受命於天者也七徽隂也全律之半聲也受命於人
[041-29b]
而人之所貴者也但以全聲自然無形數之可見故
今人不察反以中徽為重而不知散聲之為尊甚矣
其惑也至其三宫之位則左陽而右隂陽大而隂小
陽一而隂二故其取類左以象君右以象臣而二臣
之分又有左右左者陽明故為君子而近君右者隂
濁故為小人而在逺以一君而御二臣能親賢臣逺
小人則順此理而國以興隆親小人逺賢臣則咈此
理而世以衰亂是乃事理之當然而非人之所能為
[041-30a]
也又凡既立此律以為宫則凡律之當徽而有聲者
皆本宫用事之律也其不當徽而無聲者皆本宫不
用之律也唯第十二徽有徽無聲/亦不當用未詳其説律旋而宫變則時
異而事殊其遭時而遇俗者自當進據可為之㑹而
發其鳴聲其背時而忤俗者自當退伏無人之境而
箝其頰舌此亦理勢之當然而其詳則旋宫之圖説
盡之矣定律之法沈氏筆談据唐人琵琶録以為調
琴之法湏先以管色合字定宫絃乃以宫絃下生徵
[041-30b]
徵上生商上下相生終於少商凡下生者隔二絃上
生者隔一絃取之凡絲聲皆當如此但今人茍簡不
復以管定聲故其髙下無法出於臨時桉沈氏所言
可救流俗茍簡之弊世之言琴者徒務布爪取聲之
巧其韻勝者乃能以蕭散閒逺為髙耳豈復知禮樂
精微之際其為法之嚴宻乃如此而不可茍哉然其
曰以合聲定宫絃者亦黄鐘一均之法耳不知沈氏
之意姑舉一隅以見其餘耶抑以琴聲之變為盡於
[041-31a]
此而遂已也若曰姑舉一隅而當别用旋宫之法以
盡其變則又當各以其字命之而不得定以合聲為
宫也盖今俗樂之譜厶則合之為黄也則四下之
為大也則四上之為太也二則一下之為夾也二
則一上之為姑也則上之為中也厶則勾之為蕤
也厶則尺之為林也則工下之為夷也則工上
之為南也則凡下之為無也則凡上之為應也
六則六之為黄清也丌則五下之為大清也丌則五
[041-31b]
上之為太清也則口上之為夾清也此句有闕/誤未詳此聲
俗工皆能知之但或未識古律之名不能移彼以為
此故附見其説云按今俗樂或謂髙於古雅樂三律/則合字乃夾鐘也沈氏後章即言
今教坊燕樂比律髙二均弱合字比太蔟㣲下却以/凡字當宫聲比宫之清宫微髙外方樂又髙坊一均
以來惟契丹樂聲比教坊樂下二均疑唐之遺聲也/若如沈説則外方合字真為夾鐘矣若便以此為黄
鐘恐聲已髙急更用旋宫至辰巳位即已為/林夷非惟不容彈亦不可得而上矣更詳之○調絃
之法散聲隔四而得二聲宫與少宫/商與少商中徽亦如之而
得四聲桉上散下得二聲桉下/散上得二聲其絃則同八徽隔三而得六六/字
[041-32a]
疑/誤聲宫與羽商與少宫角與少商桉上得三/聲桉下得三聲○桉下句疑有誤字九徽桉
上者隔二而得四聲宫與徵商與羽角與少宫徵與/少商為四○内角聲在九十間
四之○少濁○内角/聲句疑多似當刪按下者隔一而得五聲少商與/羽少宫
與徵羽與角徵與商角與宫為五/○内角聲在九八閒四之一少清十徽按上者隔一
而得五聲宫與角商與徵角與羽徵與少宫羽與/少商為五○内角聲在十一徽少濁按
下者隔二而得四聲少商與徵少宫與角羽與商徵/與宫為四○内角聲在十一徽
少濁○内角聲/句疑複似當删十三徽之左比絃相應而得六聲宫/與
商商與角角與徵徵與羽羽/與少宫少宫與少商凡六右調絃之法大槩如此
[041-32b]
然惟九徽為得其相生之序十徽則雖律吕相得而
其倫序倒置若有未諧故沈氏説以隔二者為下生
隔一者為上生盖九徽之宮隔二者生散徵而散徵
隔一上生十徽之商九徽之商隔二下生散羽而散
羽隔一上生十一徽之角九徽之角隔二下生散少
宫而散少宫隔一上生十徽之徵九徽之徵隔二下
生散少商而散少商隔一上生十徽之羽也如此則
九徽之隔二者常以木聲命散聲十徽之隔一者常
[041-33a]
以散聲命木聲然後十徽之桉上桉下者亦皆得以
協其相生之序此又不可不知也此外諸絃號為相
應者則但以散聲木聲同於一律而自相醻酢至於
相生之序則無取焉然散聲者全律之首七徽者散
聲之貳故其應聲渾厚寛平最為諧韻特以中三絃
者孤孑特立無上下之交焉則其為用有所不周若
八徽之三聲十三徽之六聲則為律雖同而絲木有
異是以其聲雖應而不和如人心不同而强相然諾
[041-33b]
外雖和悦而中實乖離求其天屬自然真誠和協則
惟九徽十徽與十一徽之三絃為然此調絃之法所
以必於此而取之亦非人力之所能為也或者見其
如此而不深求其故遂以己意强為之説以為九徽
者林鐘之位十徽者中吕之位林鐘為黄鐘之所生
而中吕又為能反生黄鐘者所以得為調絃之地而
非他徽之可及此其為説亦巧矣然使果有是理則
曷為不直於黄鐘焉調之而必為此依傍假託之計
[041-34a]
耶若角聲二律之説則予嘗竊怪古之為樂者通用
三分損益隔八相生之法若以黄鐘為宫則姑洗之
為角有不可以豪髪差者而今世琴家獨以中吕為
黄鐘之角故於衆樂常必髙其一律然後和唯第三
絃本是角聲乃得守其舊而不變流傳既久雖不知
其所自來然聽以心耳亦知其非人力之所能為也
昔人亦有為之説者皆無足取其曰五聲之象角實
為民以民為貴故於此焉上之者其穿鑿而迂踈固
[041-34b]
已甚矣又以為姑洗為正角中吕為清角者則恐此
等變調随世而生又非獨此為然也近世惟長樂王
氏之書所言禮樂最為近古然其説琴亦但以第三
絃為律中中吕而不言其所以然者予於是益以為
疑乃為之深思而有得焉然後知古人所以破去三
分損益隔八相生之明法而俛焉以就此位之僭差
者乃為迫於聲律自然之變有不得已而然也盖建
樂立均之法諸律相距間皆一律而獨宫羽徵角之
[041-35a]
間各間二律相距既逺則其聲勢隔闊而有不能相
通之患然猶幸其隔八之序五聲既備即有二律介
於宫羽徵角之間於是作樂者因而取之謂之二變
然後彼四聲者乃得連續無間而七均備焉唯琴則
專用正聲不取二變故於二位之闕無以異乎衆樂
之初然又以其别有二少而少宫之分寸地位近於
變宫故宫羽之間有以補之而不至於大闕惟徵角
之間既為闊逺欲以少商補之則其分寸地位相望
[041-35b]
甚逺而不可用是以己午二位特為空闕而角聲之
勢必將乘其間隙進而干之以求合於林徵然其本
位若遂空虛而無主則姑夾兩位又成曠闊而商角
二聲將不能以相通幸而三絃姑洗之本聲與十一
徽姑洗之本位自有相得而不能相離者乃獨固守
其所而不肯去於是姑前中後皆得祗間一律而無
空闕之患是亦律吕性情自然之變有如此者而非
人力所能為也然非古之哲人機神明鑒有以盡其
[041-36a]
曲折之微則亦孰能發其精藴著為明法以幸後世
之人哉深究其端殆未易以常理論也今好事者乃
有見二律之兼用遂通五均數為六律而謂凡周禮
孟子之單言六律者皆以是言而非六律六同之謂
果如其言則是周禮孟子皆為專指琴之一器而言
且使衆樂之七均皆廢而所謂七音七始亦皆虛語
矣嗚呼異哉琴律/説
来教云凡樂黄鐘為宫太蔟為商姑洗為角林鐘為徵
[041-36b]
南吕為羽此五者聲律之元也今之五聲獨角聲不
得其正以六十律齊之乃姑洗部依行之聲耳姑洗
部有五律四律合姑洗下生蕤賔部律獨依行一律
合中吕上生黄鐘部律然則今之角聲雖曰依行實
為中吕中吕而下正合還宫之次是以名為中吕宫
而古名清角者以依行本屬姑洗而清於姑洗故謂
之清角内蕤賔二字當作應鐘恐是/筆誤然兩本皆同更望詳之又曰姑洗一聲
十徽律在徽前應在律後者中吕聲髙不能生黄鐘
[041-37a]
部第一律生黄鐘部第一律者姑洗部之依行也依
行為宮生黄鐘部包育為徵包育生林鐘部謙待為
商謙待生太蔟部未知為羽未知生南呂部白呂為
角然則當十徽者正依行宫也十徽以依行為應故
姑洗律在徽前序或然也今詳此論角聲不得其正
發明精到前此所疑皆釋然矣但依行之説則凡十
二律皆自黄鐘三分損益上下相生以極乎中呂而
以琴考之自龍齦以下至七徽之東凡十二律之位
[041-37b]
其逺近踈密往来相生亦與律寸符合京房雖増為
六十律然亦十二正律相生已徧然後乃生執始係/第
十三/律以至依行係第五/十三律遂生包育以極乎南事而終
焉其序正與禮運正義六十調同但自黄鐘右旋歷
應無南夷林蕤中姑夹太大以為諸宮之次方其未
遍十二律以及中呂之時正律不生子律而琴自南
呂上生姑洗亦未見其有不合而湏變以為子律也
今曰琴之角聲乃姑洗部之依行則未知其何自而
[041-38a]
来忽破此例且將来下生之時不知其將復為應鐘
耶抑遂為包育也復為應鐘則數不合便為包育則
從此抹過姑洗以下八正律依行以前四十子律皆
成無用矣若曰用正律時自未應遽用子律自無射
為宫之後方用執始以下子律則中吕為宮又自用
内負子律而生黄之分動以下四律初不用依行也
至於太蔟之形晋為宫乃惟汗為徵依行為商包育
為羽謙待為角則是依行未嘗為中呂之宫且其短
[041-38b]
長雖若鄰於中呂而其分部實居姑洗亦不得而應
於十徽也凡此反復求之竟未之得偶别思得一説
具於後叚中呂宮調説中更望垂教○来教云古黄
鐘今慢角調三正角姑洗/中聲古清角今正宫亦名中呂
宫三清角中吕/中聲又曰若下其角聲於大絃十一徽而
取其應則可以復古之正調矣今詳此説慢角三為
姑洗者從大絃十一徽調之而應其絃緩也清角三
為中呂者從大絃十徽調之而應其絃急也以此推
[041-39a]
之則王侍郎所説直以第一絃為中呂者清角法也
不知其説是如此否其間尚有未曉者别見後叚○
古黄鐘宮調亦曰/慢角今詳来教既曰古黄鐘宮調則此
一均正是黄鐘為宮正聲之調而琴中聲氣之元也
又曰今謂之慢角調則是今世猶有此調也然不知
今之琴曲何者為此調何以世俗都不行用而唯以
中呂為宫也且既知其誤則改而正之似無難者今
長者雖知其然而猶未免有傳習之乆莫之能改之
[041-39b]
歎則又似有未易改者此又何也又此但以見行中
呂宮調緩其一絃以為正角則其餘絃之相應者恐
亦湏有差舛不知合與不合并行改易若不改易而
但抑按以求其合既謂之黄鐘正宮又似不當如此
此皆未曉更望指諭○中吕宮調亦曰正宮/亦曰清角今詳来
教此但以古黄鐘正調緊第三絃之散聲而因以為
宮耳雖不得姑洗正角之位然角聲所占地位甚廣
自十一徽之西以盡乎九徽之東皆角聲之位也今
[041-40a]
既不循常而欲𦂳其聲則於其中雖移一律初亦不
出本聲之位不必更以京房子律推之强改姑洗之
依行使屬中呂然後為得也但既以第三絃為宫則
其下即便可就按第六絃黄清以為徵四絃林鐘為
商七絃太清為羽五絃南吕為角皆應於十徽其㪚/聲則自為徵羽宮
商如/故其上兩絃則聲濁而勝於本宫故不入調而以
為應宫應徵商應羽/散聲自為宮商来教謂以旋宮命之故曰中吕
之宮者正謂此也然詳此調以中呂為角則已不得
[041-40b]
角聲之正以角聲為宮則又不得宮聲之正又就少
宫少商以為徵羽而反以正宫正商為徵羽之應則
其遷就雖巧而顚倒失正亦甚矣以此竊意或非古
樂旋宮正法但不知其自何時而變耳然當時若且
私行此調而不廢本曲則人猶得以識其是非今乃
反以所變為正宫而本曲遂不可見則今之所謂琴
者非復古樂之全明矣故東坡以為古之鄭衛豈亦
有見於此耶○旋宮諸調之法以上黄鐘中呂首尾
[041-41a]
二宮其法略可見矣但其中呂一宮未有以見其為
古樂旋宮之正法耳若是正法則其餘十律亦當各
自為宫若非正法則其本調亦當并考然後其法乃
備故古説有随月用律之法而来教亦謂不必轉軫
促絃但依旋宫之法而抑桉之正謂此也然亦難只
如此汎論湏逐宮指定各以何聲取何絃為唱各以
何絃取何律為均乃見詳實又以禮運正義之説推
之則每律既已各為一宮每宮亦合各有五調而其
[041-41b]
逐調用律取聲亦各有法此為琴之綱領而前此説
者皆未嘗有明文誠闕典也欲望暇日定為一圖以
宮統調以調統聲令其賔主次第各有條理則覽者
曉然可為萬世之法矣若作此圖先湏作二圖各具/琴之形體徽絃尺寸㪚聲之
位然後以一圖附桉聲聲律之位以一圖附汎聲聲/律之位則於宮調圖前所附三聲皆以朱字别之刻
板則為/白字○十徽十一徽舊疑七絃隔一調之六絃皆
應於第十徽而第三絃獨於十一徽調之乃應故角
聲兼應兩律而其餘四聲皆止應一律前此故嘗請
[041-42a]
問而角聲兼應兩律之辨則固已䝉指示矣然依行
之説愚意終有所未曉也已於前章再論之矣至於
七絃隔一之應不同在於一徽則又嘗思之七絃㪚
聲為五聲之正而大絃十二律之位又衆絃散聲之
所取正也故逐絃之五聲皆自東而西相為次第其
六絃㑹於十徽則一與三者角與散角應也二與四
者徵與散徵應也四與六者宮與散少宮應也五與
七者商與散少商應也其第三第五絃㑹於十一徽
[041-42b]
則羽與散羽應也義各有當初不相湏故不得同㑹
於一徽無他説也荅吴元士○以/上文集六條
御纂朱子全書卷四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