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3a0105 御定孝經衍義-清-葉方藹 (master)


[073-1a]
 欽定四庫全書
御定孝經衍義卷七十一
  天子之孝
   制國用
   臣/按古之用財所以行禮禮者一定之經制然猶
   視其年之上下為盈減葢稱財而舉取足以崇恪
   表迹而止矣豐年物備從其厚非加隆也凶年時
   詘從其薄非降殺也惟祭祀之禮豐年不奢凶年
[073-1b]
   不儉則所以致敬于神祗祖先者不敢以卑承尊
   而有所損益也夫自氓庻之賤茍知義理雖有菜
   色猶將進其甘㫖也王者于父母天地何遽不若
   是乎自祭祀而外王之服御膳羞工作器用賞賜
   玩好賓客徃來則皆可稱財而舉豈以盈禮為貴
   也是故量入為出者敬以約也量出為入者肆以
   侈也歛而不散厚自封殖者與夫錙銖取之泥沙
   用之者敢慢于人之甚者也易曰甘節吉九/五又曰
[073-2a]
  苦節不可貞上/六有中正之道焉以廣敬也述制國
  用
易節卦/名彖𫝊曰天地節而四時成節以制度不傷財不
害民
 程頤傳曰天地有節故能成四時無節則失序也聖
 人立制度以為節故能不傷財害民人欲之無窮也
 茍非節以制度則侈肆至于傷財害民矣
  臣/按乾卦文言曰利者義之和也繫辭曰理財正
[073-2b]
  辭禁民為非曰義然則聖人未嘗不言利言理財
  也其亦主于義而已矣義者裁制之宜宜即當而
  通者是也故聖人之言利言理財皆言節道也天
  地之氣序自然之節王者制度法天地自然之節
  故其不過取不濫用信于四時也一不能節則必
  至於傷財傷財必至於害民而禍不可勝言矣故
  天生時而地生財以養民也王者父母天地法其
  自然之節亦所以養民也此之謂敬天此之謂敬
[073-3a]
  親
禮記曲禮積而能散
 鄭康成註曰謂己有蓄積見貧窮則當能散以賙救
 之
  臣/按阜財利用民生之原洪範五福其二曰富故
  聖人之制國用也不禁人之費而患其不能節不
  惡人之積而患其不能散也
王制冡宰制國用必于嵗之杪五榖皆入然後制國用
[073-3b]
 鄭康成註曰制國用如今度支經用杪末也
用地大小視年之豐耗
 鄭康成註曰小國大國豐凶之年各以嵗之收入制
 其用多少多不過禮少有所殺
以三十年之通制國用量入以為出
國無九年之蓄曰不足無六年之蓄曰急無三年之蓄
曰國非其國也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
年之食以三十年之通雖有凶旱水溢民無菜色食菜/飢色
[073-4a]
然後天子食日舉以樂侑/食
  臣/按冢宰制國用是宰相自領度支也嵗杪五榖
  畢登而四方之豐耗皆可知也鄭註云大國小國
  豐凶之年者天災流行非必一嵗四方皆耗一嵗
  四方皆豐孔疏但云地大年豐則制用多地小年
  耗則制用少其實亦有大國年耗小國年豐之時
  不得而齊也通三十年為率者每年所入均分為
  四分一分擬為儲積三分為當年所用二年又留
[073-4b]
  一分三年又留一分是三年總得三分為一年之
  蓄也三十年之率當有十年之蓄此云當有九年
  之蓄者三十年之間大畧有閏月十三足為一年
  孔頴逹言假令一年有四萬斛以一萬斛擬三十
  年通融積聚為九年之蓄以現在三萬斛制國之
  來嵗一年之用葢無問豐耗必有現在所入四分
  之一為積貯而用之多少視此三分為損益諸凡
  給百官賓客人民及為國家造器物之類雖有一
[073-5a]
  定之禮然亦以現在所入為率多則不過儉有所
  殺初非拘繋於常法而無所損益也若三十年之
  通則蓄積足以備水旱可謂禮成樂備之日矣然
  猶大荒則不舉又可見其與民同患之意古之制
  國用者如此則宰相安得不身任其事耶若唐時
  則量出為入也久矣會計當而已矣安用宰相領
  度支耶
禮器故必舉其定國之數以為禮之大經禮之大倫以
[073-5b]
地廣狹禮之厚薄與年之上下是故年雖大殺色介/反
不匡與恇同/恐也懼則上之制禮也節矣
 陳澔集説曰定猶成也數賦税所入之數也禮非財
 不行故必以此數為行禮經常之法也禮之大倫以
 地之廣狹天子諸侯卿大夫地有廣狹故禮之倫不
 同地廣者禮備地狹者禮降也禮之厚薄則與年之
 上下為等大殺謂年凶而賦斂之入大有減殺也衆
 不匡懼謂無溝壑之憂此其制禮有節財不過用故
[073-6a]
 能如此
  臣/按此一節以制禮而言王制以用財而言然其
  大經大倫設於地財者係於一定而其厚薄之數
  合於天時者不限於一定也制禮故於其一定者
  而以不一定者叅之用財故於其不一定者而以
  一定者為則也則是此經主於言入而王制主於
  言出此經定國之數地之廣狹是先定之法制其
  為厚薄亦必先有定式年豐舉厚年凶舉薄不待
[073-6b]
  臨事始議減省衆知國家自有凶年之禮必不取
  盈故不恐懼也冡宰又於嵗杪視年上下於成例
  有所考校均節故先儒以為制禮之數用財之節
  相繼而不離者矣
周禮天官冡宰大宰之職以九式均節財用一曰祭視
之式二曰賓客之式三曰䘮荒之式四曰羞服之式五
曰工事之式六曰幣帛之式七曰芻秣之式八曰匪頒
之式九曰好用之式
[073-7a]
 賈公彦釋曰以九式均節財用者謂依常多少用財
 法式也一曰祭祀之式者謂若大祭次祭用大牢小
 祭用特牲之類二曰賓客之式者謂若上公饔餼九
 牢飱五牢五積之類三曰䘮荒之式者謂若諸侯諸
 臣之䘮含禭贈奠賻賵之類王家之䘮所用大非此
 所供也荒謂凶年榖不熟有所施予也四曰羞服之
 式者謂王之膳羞衣服所用也五曰工事之式者謂
 百工所作器用之法六曰幣帛之式者謂若贈勞賓
[073-7b]
 客也七曰芻秣之式者謂牛羊草榖也八曰匪頒之
 式者謂若分賜羣臣也九曰好用之式者燕好所施
 予也此九者亦依尊卑緩急為先後之次也
大府為王治/藏之長掌九貢九賦九功之貳以受其貨賄之入
頒其貨于受藏之府頒其賄於受用之府
 賈公彦釋曰言掌九貢九賦之貳者大宰掌其正此
 官掌其副以其物入大府故也九功之貳者謂九職
 之功大宰以九職之成熟歛其税則是九功也亦大
[073-8a]
 宰掌其正物入大府故亦掌其副貳也頒其貨于受
 藏之府者内府是也頒其賄于受用之府者職内是
 也
凡頒財以式法授之關市之賦以待給/也王之膳服邦中
之賦以待賓客四郊之賦以待稍秣家削之賦以待匪
頒邦甸之賦以待工事邦縣之賦以待幣帛邦都之賦
以待祭祀山澤之賦以待喪紀幣餘之賦以待賜予削/同
稍所/敎反
[073-8b]
 賈公彦釋曰大宰歛得九賦之財給九式之用待來
 則給之授以舊法式多少
凡邦國之貢以待弔用此九貢之財以/給凶禮之五事凡萬民之貢以
充府庫此九職/之財凡式貢之餘財以共玩好之用
 鄭康成註曰謂先給九式及弔用足府庫而有餘財
 乃可供玩好明玩好非治國之用
嵗終則以貨賄之入出會之
 賈公彦釋曰貨賄之入者謂九貢九賦九功入來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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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府言出者大府以貨賄分置於衆府及給九式之
 用亦是至嵗終總會計之
司會計官/之長掌邦之六典八法八則之貳以逆邦國都鄙
官府之治
 賈公彦釋曰司會是鈎考之官逆謂鈎考知得失
以九貢之法致邦國之財用以九賦之法令田野之財
用以九功之法令民職之財用以九式之法均節邦之
財用掌國之官府郊野縣都之百物財用凡在書簿/書
[073-9b]
總/目户/籍土地形象/田地廣狹者之貳以逆羣吏之治而聴其會
計以參互考日成以月要考月成以嵗會考嵗成
 賈公彦釋曰以參互考日成者司會鈎考之官以司
 書等相參交互考一日之成一日之中計筭文書也
 以月要考月成者月計曰要亦與諸職參互考一月
 成事文書也以嵗會考嵗成者嵗計曰會以一嵗之
 會計考當嵗成事文書也
司書主會計/之簿書掌邦之六典八法八則九職九正九貢九/賦正税
[073-10a]
也/九事謂九式變言/之者重其職邦中之版土地之圖以周知出入
百物以叙其財受其幣受財幣/之簿書使入於職幣
 賈公彦釋曰司㑹主鉤考司書掌書記故二官所掌
 其事通焉
三嵗則大計羣吏之治以知民之財器械之數以知田
野夫家六畜之數以知山林川澤之數以逆羣吏之徴

 賈公彦釋曰此書知民之財器已下川澤已上恐其
[073-10b]
 羣吏濫徴斂萬民故知此本數乃鉤考其徴令也
職内掌邦之賦入辯其財用之物而執其總以貳官府
都鄙之財入之數以逆邦國之財用
 賈公彦釋曰掌邦之賦入者謂九職九貢九賦之税
 入皆掌之辯其財用之物凡所税入者種類不同湏
 分别之而執其總者總謂税入多少總要簿書言貳
 者謂職内受取一通副貳文書
及會以逆職嵗與官府財用之出
[073-11a]
 賈公彦釋曰言會者謂至嵗終會計以逆職嵗者逆
 謂鉤考也職嵗主出職内主入以已之入財之數鉤
 考職嵗出財之數
而叙其財以待邦之移用
 賈公彦釋曰叙財謂比次職内藏中餘見為簿書以
 待邦之移用更給他官職内所藏者惟當嵗所用故
 用不盡者移用之也
職嵗掌邦之賦出以貳官府都鄙之財出賜之數以待
[073-11b]
會計而考之
 鄭康成註曰以貳者亦如職内書其貳令而編存之
 賈公彦釋曰二官一入一出皆書其貳共相鉤考故
 職内云以逆邦之賦用此職嵗云以待會計而考之
 其事通也
凡上之賜予以叙與職幣授之
 鄭康成曰叙受賜者尊卑
及會以式法贊逆會
[073-12a]
 賈公彦釋曰嵗終會計之時則以法式贊助司會鉤
 考會計之事
職幣掌餘/財掌式法以斂官府都鄙與凡用邦財者之幣
 鄭康成註曰幣謂給公用之餘凡用邦財者謂軍旅
振掌事者之餘財
 賈公彦釋曰振者抍音/拯也檢也以財與之謂之抍知
 其足剩謂之檢掌事奉王命有所造為故職幣檢掌
 事者有餘則受取
[073-12b]
皆辯其物防其或以/賤貿貴而奠其録防其或以/多為寡以書揭之以
詔上之小用賜予
 賈公彦釋曰奠其録者謂定其所録簿書色别各入
 一府以書揭之者謂府各别為一牌書知善惡價數
 多少
嵗終則會其出凡邦之會事以式法贊之
 賈公彦釋曰職幣主出故嵗終與司會會之贊之亦
 謂贊司會之事也
[073-13a]
  臣/按易曰天地節而四時成節以制度不傷財不
  害民聖人之當位中正其用財有節猶天地之平
  分四時也詳攷周官大宰之職愈知夫古之冢宰
  制國用者異乎後世之以宰相領度支之意焉夫
  其均節財用猶之天地之平分四時也斯亦爕理
  陰陽之事也大宰者總其大要者也則有大府為
  之副貳焉物皆入于大府者也則又有受藏之府
  受用之府以出納焉司會鉤考之官也司書書記
[073-13b]
  之官也二官通事者也然必與職内職歳二官者
  參互焉賦入職内主之者也然乃謂受用之府者
  亦有財物出給職嵗主一嵗之出也而其藏中亦
  有餘見以待更給他用是言入亦出言出亦入二
  官又自相鉤考者也職幣之官以受百官餘幣而
  使人占賣之不致久藏朽蠧是以陳易新而遷化
  於藏用出入之間者也若是乎藏之用之出之入
  之其為均節之者葢不専繫於一官之職守而不
[073-14a]
   使胥吏之屬得縁為奸徴斂之官得以溢取也故
   疏於司書計羣吏之治言恐其濫徵歛萬民故知
   此本數乃鉤考其徵令真得先王制節謹度之大
   指矣夫其鉤考第嚴於在官出入之數而初非鉤
   其在民者也嚴於在官又祇以節夫一己之濫取
   予亦非督促官吏務為聚斂也後世勾勘之使徵
   理之司則意全在於剥民奉上不特苦民官吏亦
   坐累無窮矣其間如邦國之貢以待弔用則以其
[073-14b]
   入之多者待其用之寡者常使之有餘畿内之賦
   以給九式則以其入之少者待其費之廣者無使
   之不足又分置於衆府則不見其充積而無侈肆
   之心别藏於内府則會其羞服而有裁量之意葢
   古制之善如此
 
 
御定孝經衍義卷七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