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3a0105 御定孝經衍義-清-葉方藹 (master)


[036-1a]
 欽定四庫全書
御定孝經衍義卷三十四
  天子之孝
   薄税斂
 周顯徳三年立二税起徴限世宗謂侍臣近朝徴斂穀
 帛多不俟收穫紡績之畢乃詔三司自今夏麥以六月
 秋税以十月起徴民間便之
   臣/按此詔比視兩税令甲舊文夏輸同以六月秋
[036-1b]
   輸彼以十一月一則曰不得過則刻期取必始合
   令甲一則曰起徴則經始勿亟乃稱詔㫖此陸贄
   之所不能得之於君者而世宗行之可謂善矣然
   又不若輸之遲速俟收成早暮而寛為之期夏有
   至十月秋有至明年二月者所以紓民力尤為通
   融款曲也
 宋太祖令諸州受民租籍不得稱分毫合勺銖釐絲忽
 錢必成文絹帛成尺粟成升絲綿成兩薪蒿成束金銀
[036-2a]
成錢
  臣/按宋主此令最得大體天子富有天下而與民
  較錙銖此在心計之臣以為積少致多之術而不
  知吏緣為奸正以是故甚者桀黠欺㒺有變易畸
  零足成整數謂之捲尾者後世若依此令從事于
  核算之勞簿書之費當省十之六七亦以示薄物
  細故捐以予民遺秉滯穗不盡其利于㑹計亦簡
  㨗易知毋所容奸自無有緣分毫合勺銖釐絲忽
[036-2b]
  之誤遂挂負租之籍也
真宗咸平元年遣使按諸路逋負除天下逋負一千餘
萬釋繫獄者三千餘人用三司判官王欽若之言也
咸平四年釋逋負官物者二千六百餘人蠲逋負物一
百六十餘萬已納而非理者以内府錢還之没者給其

咸平六年除天下逋租八萬四千釋繫囚四千一百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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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宗天聖元年蠲天下逋負
慶歴三年詔輔臣議蠲減天下賦役
慶歴七年三月詔天下有能言寛恤民力之事者有司
驛置以聞五月蠲天下逋負
  臣/按宋真宗仁宗之世減賦役蠲逋負者不一而
  足誠以承五代之敝繼之以寛仁累世之徳澤涵
  育生長既庶且富用財有節時捐以予民而無損
  于經費也此其時葢在漢文景之間乎及熈寧理
[036-3b]
  財之説興遂多故矣
  臣/又按蘇軾論舉催積欠之害其畧曰方今民荷
  寛政無他疾苦但為積欠所壓如負千鈞而行免
  于僵仆則幸矣監司以催欠為職業守令上為監
  司之所迫下為胥吏之所使大率縣有監催千百
  家則縣中胥徒舉欣欣然日有所得若一旦除放
  則此等皆寂寥無獲矣官之所得至微而胥徒所
  取葢無虚日俗謂此等為縣胥食邑戸臣自頴移
[036-4a]
  揚舟過濠壽楚泗等州所至麻麥如雲父老皆有
  憂色云豐年不如凶年天災流行民雖乏食縮食
  節口猶可以生若豐年舉催積欠胥徒在門枷棒
  在身則人户求死不得臣度每州催欠吏卒不下
  五百人以天下言之是常有二十餘萬虎狼散在
  民間百姓何由安生軾之言絶痛而故明萬歴中
  大學士張居正亦請蠲積逋以安民生極言帶征
  錢糧之弊其畧曰所謂帶征者將累年拖欠搭配
[036-4b]
  分數同見年錢糧一併催徵也夫百姓財力有限
  即年嵗豐収一年之所入僅足以供當年之數不
  幸遇荒歉之嵗父母凍饑妻子流離見年錢糧尚
  不能辦豈復有餘力完累嵗之積逋哉有司規避
  罪責往往將見年所徵那作帶徵之數名為完舊
  欠實則減新収也今嵗之所減即為明年之拖欠
  見在之所欠又是將來之帶徵如此連年誅求無已
  杼柚空而民不堪命矣況頭緒繁多年分混雜徵
[036-5a]
  票四出呼役沓至不才官吏因而獵取侵漁者往
  往有之其敲扑窮民朘其膏血以實奸貪之囊槖
  孰若施曠蕩之恩蠲與小民而使之皆戴上之仁
  哉查萬歴七年以前積年逋負幾何除金花銀兩
  係供御用例不議免外其餘悉行蠲免止將見年
  正供之數責令盡數完納有仍前拖欠者將管糧
  官員比舊例倍加降罰夫以當年之所入完當年
  之所供在百姓易于辦納在有司易于催徵閭閻
[036-5b]
  免誅求之煩貪吏省侵漁之弊是官民兩利也是
  時居正當國核名實省議論去浮淫之蠧刷痿痺
  之習一切治辦歸于富强此疏力主蠲逋負破去
  空文無益之苛征督趣見在之實數名美而利亦
  収然臣以為此正管商足國之本謀而于古帝王
  之廓然大度心乎愛民者固未之及也夫寛其已
  往之課而嚴責見年之供完納盡數而破分之意
  亡降處倍加而考成之法宻居正自以為行之有
[036-6a]
  公私積貯頗有贏餘之效而不知民之財力亦竭
  于此矣葢其始民以積欠之剗除而得少甦可以
  其費盡供本年之課不久而力盡則欠自如故也
  夫積欠之由皆緣課重縱今嵗蠲之而明年復欠
  明年既欠則帶徵如前壓積之多可勝既乎宋初
  破分良法葢亦深稔税之既重而又以極重不可
  返故不欲明有所虧減而特寄寛恤于不十分登
  足之中以少留不盡于民猶近古者所謂緩與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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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遺意若必欲取盈固必不得之數也然而有司
  迫于考成之法其欲最也則鞭撻以逞其懼殿也
  則揑報稱完重以司農之支撥監司之督促那移
  破冒百弊叢生展轉數年至於必不可掩覆則仍
  歸一欠必不可窮詰則仍歸一蠲是于國計毫無
  裨益而民間之科費與有司之降革不知幾矣有
  國家者誠欲恤民之財力必也斂從其薄而後可
  如其不然則寛考成之法寓破分之意民其庶幾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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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宗初即位詔中外臣庶許直言朝政得失民間疾苦
司馬光上疏曰四民之中惟農最苦寒耕熱耘霑體塗
足戴日而作戴星而息蠶婦治繭績麻紡緯縷縷而績
之寸寸而成之其勤極矣而又水旱霜雹蝗蜮間為之
災幸而収成公私之債交爭互奪穀未離塲帛未下機
已非已有所食者糠籺而不足所衣者綈褐而不完直
以世服田畝不知舍此之外有何可生之路耳而況聚
斂之臣于租税之外巧取百端以邀功賞青苗則强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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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斂給陳納新免役則刻剥窮民収養浮食保甲則勞
于非業之作保馬則困于無益之費不可不念者
  臣/按書言率乃祖攸行詩人頌成王能昭明前人
  之烈夫子亦曰孟莊子不改父之臣與父之政是
  難能也宋哲宗時司馬光居政府剗除新法畧盡
  或謂光曰熈豐舊臣多憸巧小人他日有以父子
  之義間上則禍作矣光正色曰天若祚宋必無此
  事于是天下釋然曰此先帝本意也其後紹聖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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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述之論果不出或人所料光此疏正言新法之弊
  如或者之意將新君即位于熈豐之臣與政一無
  所改謂之率祖父昭明前烈乎夫子之稱莊子正
  恐舊徳在朝前規未替官家另用一番人便欲更
  張庶事耳豈幹蠱承考之謂哉且夫愛親者不敢
  惡於人天子之孝也天下共苦新法之臣而怨惡
  之久矣猶且因循不變斯則陷父于不義者耳安
  得謂之繼述哉
[036-8b]
高宗紹興十八年秋七月寛諸郡雜税
 帝曰人知取之為取而不知予之為取若稍與展免
 俟家給人足税斂自然易辦于是蠲廬光二州上貢
 錢米汀漳二州秋税處州三縣被水民家紬絹鄂州
 舊額絹各一年又蠲四川積貸常平錢十三萬緡京
 西路請佃田租及州縣塲務税錢
  臣/按高宗此舉誠屬寛政但上下之間本同一體
  有所蠲貸出乎誼之不容已固無暇用心于後此
[036-9a]
  之得與失也易曰自上下下其道大光當其予之
  豈復計及于取之也哉家給人足稅斂易辦理勢
  自然如此特不必預為之計較耳一生計較則是
  處心積慮存乎取而非父母斯民之道也
孝宗淳熙十五年朱熹進封事曰今版曹經費闕乏日
甚督趣日峻以至廢去祖宗以來破分良法而必以十
分登足為限以為不足則又造為比較監司郡守殿最
之法以誘脇之于是中外承風競為苛急監司明諭州
[036-9b]
郡郡守明諭屬邑不必留心民事惟務催督財賦此民
力之所以重困之本而税外無名之賦尚未論也
  臣/按法有至便于民而卑之無甚高論者破分之
  與緩税限也古者公田百畝而以二十畝為民廬
  舍井竈葱韭皆于是乎取焉則是以十分為率田
  租止収其八分也正卒之外為羨卒為餘夫未嘗
  盡發也必四酺之歳乃三日未嘗竭作也則是軍
  賦力征亦恒十用其七八也今者租庸調率科其
[036-10a]
  全以為兩税矣古之地有一易再易不易者今則
  概不易矣所以責于地力者古常不盡而今盡也
  又況防瀦之廢壊乎古者春秋補助不責償于民
  為藉其力故非水旱之歳也今也不足不給能盡
  行補助乎惟有破分之法猶可以恤民之財力而
  寛吏之考成至于税限之不可不緩者必夏税六
  月起徵秋糧十一月起徵而後可以謂之行兩税
  也臣于陸贄疏周世宗詔已述其概矣更有可議
[036-10b]
  者各處節候早晩不同且有全不藉桑麻者陸田
  之入重于夏麥水田之入重于秋禾其間復須等
  差分别至于起徵之後陸續輸納要以新陳相代
  為候不過于内帑取辦一歳之經費而萬世之良
  法可成或謂如此則與蠲天下一歳之田租何異
  殊不其然蠲則非常之惠他時不可以為繼緩則
  經久之筭後世可遵守也信能行此二者則雖堯
  舜禹湯文武復起亦必以兩税取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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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太宗世祖至元八年改國號曰元/太宗即稱元者追叙之也八年初括中原民
户定賦税初䝉古惟事進取所降之户因以與將士自
一社之民各有所主不相統攝至是詔括户口以大臣
歡托和領之民始𨽻州縣時羣臣共欲以丁為户耶律
楚材不可楚材曰自古有天下者未嘗以丁為户若果
行之可輸一年之賦隨即逃散矣太宗從楚材之議楚
材又定賦税每二户出絲一斤以供官用五户出絲一
斤以與受賜貴戚功臣之家上田每畝税三升半中田
[036-11b]
三升下田二升半水田畝五升商税三十分之一鹽每
銀一兩四十斤已上以為永額朝臣皆謂太輕楚材曰
將來必有以利進者則以為重矣
  臣/按楚材之言合于古人所謂作法于涼其弊猶
  貪作法于貪弊將若之何者也今觀其所定田賦
  上中下之差于水田之額為特重也猶不過畝五
  升較之後世可謂極輕矣
成宗大徳九年定歳課三十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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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臣/按元成宗即位多善政此年以前弛江西銀冶
   課額禁侵擾農桑者禁諸王駙馬奪民田仍禁民
   間以公私田土呈獻及受其獻者此年以後省民
   出公田租皆有恤民之心而三十取一乃古來史
   册所不数見者臣故獨表而出之
   以上薄税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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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定孝經衍義卷三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