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2m0053 欽定八旗通志-清-高宗弘曆 (master)


[112-1a]
 欽定四庫全書
 欽定八旗通志卷九十八
  學校志五世職幼學學清文學義教場官學京䝉古/語學 算 八旗 學附 盛 八旗
   官學/ 黒龍江官學/
   世職幼學
   雍正七年閏七月八旗都統議覆都統竒爾薩所
   奏未及年嵗尚未上朝之佐領世職人員俱著義
   學肄業等語伏惟我
[112-1b]
皇上振興文教加恩八旗命每旗各立義學将閒散幼穉
   俱令讀書已咸被陶成矣臣等請照都統竒爾薩
   條奏将八旗滿洲蒙古漢軍内有未及年嵗尚未
   上朝之佐領世職人員亦俱令入義學肄業其不
   在本旗地方居住者令都統将伊之佐領並職名
   出具印結移咨現住之旗分都統著就近入彼旗
   義學謹案義學於乾隆二十三年裁汰/而兩翼别設世職新學詳本卷後如此則日
   後上朝於辦理任内事務亦屬有益奉
[112-2a]
㫖依議
   乾隆元年議准八旗世爵年二十以下者分撥各
   旗官學一同教習三年期滿該旗大臣逐加考試
   分别等第引
 見録用毎學各増漢教習一人各撥教射教習一人其
   應給月費等項照例支給
   三年奏准八旗世爵在官學學習三年期滿引
 見録用其雖滿三年而年未及二十嵗者仍留讀書俟
[112-2b]
   滿二十嵗後再行請
 㫖考試
   十七年五月奉
 上諭近來八旗世襲官多有不習清語騎射流於不堪
  者此皆由自㓜襲官食禄不思上進只求安逸該都
  統亦不勤加教誨之所致也此等官員皆伊祖父所
  立至伊等承襲時因年嵗未及安居無事不勤正務
  任意流弛至於無用若給與差役行走伊等尚可成
[112-3a]
 就但該旗之差役無幾至挑選侍衞竟有求情不到
 者著将伊等分入八旗䕶軍營在㕘領䕶軍校䕶軍
 上相兼行走令其習學騎射騎射果好奏補實缺如
 此可為成就㓜年之道其如何擬派差役坐補陞用
 留旗當差之處交軍機大臣㑹同八旗都統前鋒統
 領䕶軍統領等合議具奏尋㑹議奏言我
皇上念世襲官員躭於安逸恐至無用著将伊等分在
  八旗䕶軍營量其品級擬與差役令其學習武藝
[112-3b]
  實成就世職官員
仁厚之至意也臣等查得八旗世襲官員内除大臣侍
  衞部院衙門各營及别項差役行走人員外其餘
  看守倉庫城街火堆等項官差即世職較多之旗
  分足分為三班若遇有告假患病隨圍等故即不
  足三班若将本旗原有職官移給别項差務則旗
  員之差役似覺過宻只有恩騎尉一項係
皇上特恩増設之員未増此項世職之前旗員差役原
[112-4a]
  無不敷查得現今在旗行走之恩騎尉共一百六
  十餘員即照此數将世襲官與恩騎尉一并挑選
  挑選時臣等㑹同領侍衞内大臣前鋒統領䕶軍
  統領詳細察看将其可學騎射清語者令戴空藍
  翎在侍衞上行走果有行走勤慎騎射清語可觀
  者挑侍衞時指名帶領引
見補放如有不習騎射清語當差懶惰者若将伊等駁
  回本旗反遂其好逸之願請交該管大臣㕘奏革
[112-4b]
  職其餘官員交前鋒統領䕶軍統領三品以上者
  著在副䕶軍㕘領上行走四五品者著在委䕶軍
  叅領行走六品者在䕶軍校上行走七八品者在
  委䕶軍校上行走若有勤學騎射清語當差勉力
  者以副䕶軍㕘領委䕶軍㕘領䕶軍校補用如有
  當差雖勤而騎射清語不能長進者駁回本旗當
  差如有差不力又無長進者即行㕘奏革職将本
  身世職另行襲放如此則世襲官員皆知奮勉有
[112-5a]
  志者既得上進而於旗員差役亦不至有碍矣再
  八旗年嵗未及之幼官坐食半俸併無行走學習
  之處雖有入學讀書之例而入學者甚少此等幼
  童或驕養過甚不習武藝或自謂身已為官恣意
  妄行或比匪為非故至長大時賢者少而不肖者
  甚多臣查得年嵗未及之幼官共一百七十員若
  特派大臣教誨多有可成臣等詳細議定兩翼各
  設二學将米局現有官房交該部作速修理分給
[112-5b]
  至管學之員請将頭二品大臣職名請
㫖指派所有修理房屋添設教習學内應用煤炭冰水
  等項交該管大臣查例議奏八旗幼官内十嵗以
  上者應令入學習清語騎射俟三年期滿管學大
  臣請
㫖派王大臣考騐清語騎射擬定等第頭等者帶領引
見恭候
聖裁或以部屬或以侍衞用二等者交該旗印房行走
[112-6a]
  或對品陞用三等者仍給半俸留學俟三年期滿
  考騐若仍無長進則教亦無益此等廢材請即行
  革職将應有世職另選應襲之人承襲如此則八
  旗世僕皆獲黽勉之途有用之材可望多覯矣奉
㫖依議嗣後年幼襲官之人至十嵗以上即照此例令
 其入學所有在侍衞處䕶軍營行走者俟朕木蘭回
 鑾後親身考騐将此先行曉示令伊等各知奮勉如
 臨時仍有不能射箭者即照所請革職
[112-6b]
  是年管理左右翼世職官學大臣議奏臣等将八
  旗米局酌量就近之處鑲黄正白㑹立一學鑲白
  正藍㑹立一學正黄正紅㑹立一學鑲紅鑲藍㑹
  立一學每翼派㕘領二員輪流稽察所有學務令
  其管理每學派領催二名馬甲八名分作三班聽
  候差遣𫝊事臣等不時到學考察庶不至於怠惰
  廢弛矣至於挑取滿教習查漢軍義學例在該旗
  滿洲閒散官員筆帖式或革職降級人員内挑取
[112-7a]
  每月給銀二兩若無米石者折給米價銀一兩今
  幼官學教習請照例於每翼挑取四人每學分設
  二員均給公費其教習騎射之人在䕶軍校驍騎
  校前鋒䕶軍内每翼各選四人照國子監助教例
  每月給公費銀一兩五錢如果教導有方俟三年
  期滿交部議叙不善教誨者即将該員駁回本旗
  係職官則交部察議兵丁則鞭責革退又原奏内
  有領給冰炭一項但支領氷炭等物車馬煩冗請
[112-7b]
  每月改給公費銀四兩以為氷炭茶水之用所有
  經費均於八旗官房租銀内輪流動用年終奏銷
  奉
㫖知道了
  是年奏准八旗世爵既經於兩翼設立官學教導
  将現在官學肄業之世爵子弟咨回各旗所有八
  旗官學増設之漢教習一人相應裁汰教射教習
  亦咨本旗
[112-8a]
  三十八年四月奉
上諭據范時綬奏稱現在官學讀書之鑲白旗滿洲恩
 騎尉倭什洪額素日庸愚懶惰教習等欲加責懲詎
 倭什洪額即以小刀自傷頭顱請将倭什洪額革職
 交該旗養傷俟平復時嚴加管束所遺恩騎尉另選
 承襲等語設立官學令年幼世襲官員在彼學習清
 語騎射原係造就伊等之隆恩倭什洪額素日並不
 上𦂳學習而教習等欲加責懲伊竟不服從反用小
[112-8b]
 刀自傷額顱甚属無恥倭什洪額身係滿洲世職豈
 宜如是況恩騎尉一官原因伊祖先所得世職襲次
 已滿朕復念彼勞績特恩賞給正宜感激朕恩上𦂳
 學習而反甘自暴棄實屬不堪若不嚴行處治何以
 炯戒滿洲世僕著将倭什洪額革職銷除旗籍發往
 黑龍江所有恩騎尉停止承襲其管理官學之大臣
 章京教習等著交部分别察議並将此通諭八旗知
 之
[112-9a]
      以上世職幼學
   清文學
   雍正七年九月禮部議覆副都統劉汝霖所奏八
   旗漢軍各在就近地方選擇官房十數間立一清
   文學於滿洲閒散官員内擇其人品端方通曉清
   文者二人以充教習将佐領下無力延師之人揀
   選入學讀書再令本㕘領不時稽察其中有文理
   精通者於各部院考取繙譯時許本旗咨送以備
[112-9b]
   考用其粗能通文射箭者即在本旗挑補領催馬
   甲以備抄録檔案之用至於所選教習果能實心
   効力教導有方請
㫖交部議叙等語查八旗漢軍都統辦理事務用清文之
   處居多漢軍子弟學習清文甚屬𦂳要若不另設
   清文義學専司教訓而漢軍子弟清文生疎一切
   書寫事件恐致錯誤應如劉汝霖所奏令八旗漢
   軍各在本旗近地設立義學一所於毎佐領揀選
[112-10a]
   一二人入學専習清文其教習交與滿洲都統㑹
   同漢軍都統於滿洲閒散官筆帖式或因公詿誤
   人員内擇其精通清文堪以管教者二人充補又
   於漢軍本旗内選善射者一二人乗子弟之暇教
   習射箭其所選教習官則月給公費銀二兩若閒
   散人則月給錢糧二兩米二斛其米石折銀俱在
   漢軍本旗公費銀兩内給與再令本旗㕘領不時
   稽察課業如子弟文理精通情願考試繙譯者吏
[112-10b]
   部考取筆帖式時即閒散人亦准其具呈送考其
   粗能通文射箭者即在本旗挑補領催馬甲以備
   抄録檔案之用如有志上進願仍在義學肄業各
   聽其便該旗不得勒令挑補領催馬甲倘教習等
   視為具文不盡心教導本旗查出題㕘如果勤加
   教誨三年内子弟能熟清文本旗分别等第請
㫖交部議叙如此則漢軍皆嫻熟清文射法而我
皇上作養之恩益溥徧無既矣奉
[112-11a]
㫖依議選擇教習人員著帶来引見
   十月八旗王大臣議覆㕘領阿魯所奏毎甲喇請
   立一清文學舍除大臣官員子弟情願在家學習
   及官學讀漢書者外其十二嵗以上餘丁俱令入
   學習清書騎射教導倫理等語查滿洲佐領下餘
   丁雖俱交能清文之領催馬甲等教訓並未立有
   學舍應如阿魯所請毎甲喇立一學舍教訓除漢
   軍餘丁已照劉汝霖條奏立學外其滿洲䝉古旗
[112-11b]
   分請於旗下官員内每甲喇選擇五間令為學舍
   若該旗無房於他旗附近之房選擇五間立為學
   舍於毎旗前鋒䕶軍領催馬甲内挑老成通曉清
   文能教訓者二人令為師長除大臣子弟願入官
   學義學讀漢書及在家學習外其十二嵗以上餘
   丁俱令教清文清語每甲喇或章京或驍騎校派
   出一員令教導倫理騎射其䝉古旗分亦照此設
   立學舍並教以䝉古語該㕘領不時稽察臣等亦
[112-12a]
   不時稽察一年一次考試其教訓好者官員則給
   以紀録兵丁則記檔遇應陞之處送名若不以事
   為事教導惰懈者官員則題㕘察議兵丁則革退
   另選如此則餘丁皆得仰沾
皇恩不數年間俱得成就矣奉
㫖依議
   十二年議准清文學年滿教習分為三等其所教
   子弟内有能考中繙譯外郎筆帖式者作為頭等
[112-12b]
   交部議叙所教子弟雖未有考試之人有能寫清
   字楷書併粗通繙譯者将該教習作為二等再留
   學三年如所教子弟止能寫清字併粗通清語者
   作為三等撥回原處
   乾隆三年議准八旗漢軍清文教習年滿者所教
   子弟肄業果優有能考中繙譯外郎筆帖式繙譯
   生員者作為頭等仍照原議交部議叙若雖無考
   中之人尚有能寫清字楷書併粗通繙譯及通曉
[112-13a]
  清話者為二等照原議留學三年若所教之人並
  無粗曉繙譯清話又不能繕寫清字楷書是該教
  習並不實心教誨係現任筆帖式閒散官充當者
  即時交部查議係廢員充當者即時駁回永不叙
  用仍嚴飭稽察之㕘領官不時查報
  二十三年奉
㫖裁去八旗義學此項八旗清文學仍行存留遇有教
 習缺出仍照例奏請補授遇有考試貼寫中書筆
[112-13b]
 帖式繙譯謄録等項其義學内學生仍准一體考試
     以上清文學
  教塲官學
  雍正元年九月八旗都統議奏查八旗教塲盖造
  房屋令貧乏兵丁居住每月每旗派㕘領一員在
  教塲居住稽查飲酒賭博等事兵丁有犯将該㕘
  領照例治罪兹因日久未免漸弛請嚴行稽查倘
  有疎忽從重議處至教塲内居住兵丁無力延師
[112-14a]
   教訓子弟應於各教塲俱設一學該旗選擇老成
   善清書騎射者二人令其教習各都統等揀擇地
   方交部造房五間以為學舍如此則教塲兵丁子
   弟俱有肄業之所庶可仰副
聖主教育滿洲之至意也奉
㫖依議
   十年奉
上諭圓明園兵丁朕從前未經細看此次大閱細看沿途
[112-14b]
 站立管道之兵丁氣象較前甚優圓明園之八旗及内
 府三旗賞給教習令伊等子弟學習漢書著果親王等
 議奏
   是年四月果親王允禮等議覆八旗及内府三旗
   營房向因地勢建造故相隔逺近不一今䝉
聖恩設立學舍當視營房之逺近建造查鑲黄正黄正白
   鑲白四旗營房相近應造學舍一所設教習二名
   正紅鑲紅二旗營房相近應造學舍一所設教習
[112-15a]
   一名正藍鑲藍二旗營房相隔甚逺不便設立一
   學毎旗各應造學舍一所各設教習一名其内府
   三旗既同一營房應造學舍一所設教習一名共
   造學舍五所挑取教習六名其教習於八旗及内
   府生員内擇其能訓誨者為之四年一換每月給
   錢糧二兩每年三季共給米二十一斛二斗如有
   善於教訓誠屬優等者咨行吏部以筆帖式補用
   其平常者駁回該旗其教誨甚劣者将生員革退
[112-15b]
   其缺另行挑取奉
㫖依議
      以上教塲官學
   䝉古語學
   雍正元年十一月副都統竒爾薩奏請八旗蒙古
   佐領下各建立官學教習䝉古書話尋八旗都統
   等議奏每旗設立一學揀選能䝉古書話者為助
   教教習子弟於毎佐領下擇可學者一人令其肄
[112-16a]
   業其助教員缺交吏部㑹同理藩院考取引
見補授再於八旗前鋒䕶軍領催馬甲内擇其能蒙古書
   話者令協同助教教習其如何録用之處應交部
   另議具奏尋吏部議得助教八人外其協同教習
   之人遇助教缺出由理藩院考選擬定正陪咨送
   吏部引
見補授其肄業人等准其考試以䝉古筆帖式補用並奉
㫖依議
[112-16b]
      以上䝉古語學
   算學
   康熙九年九月
諭禮部天文闗係重大必選擇得人令其専心習學方能
 通曉精微可選取官學生與漢天文生一同習學有精
 通者俟欽天監員缺考試補用
   尋禮部議於官學生内每旗選取十名交欽天監
   分科學習有精通者俟滿漢博士缺出補用
[112-17a]
詔從所議
   雍正十二年奏准康熙五十二年設算學於
  暢春園之䝉養齋簡大臣官員精於數學者司其事
特命皇子親王董之選八旗世家子弟學習算法又簡滿
   漢大臣翰林官纂修數理精藴及律吕諸書至雍
   正元年告成
御製序文鐫版頒行自明季司天失職過差罕稽至此而
   推步測驗㒺不協應際此理數大備之時正當淵
[112-17b]
   源傳授垂諸億萬斯年應於八旗官學増設算學
   教習十有六人教授官學生算法毎旗官學擇資
   質明敏者三十餘人定以未時起申時止學習算
   法
   乾隆三年奏准設立官學教養八旗子弟専以讀
   書繙譯為業以備将来録用至算法一藝理數精
   微非童稚所能驟通況以一時之蹔教授三十餘
   人勢難遍及又按算法乃欽天監専司其如何教
[112-18a]
  習録取之處應令酌量辦理其官學生習算法概
  行停止案停止算學係由/尚書孫嘉淦奏准
  又奏准算學設漢教習二人即於奏停八旗官學
  内教習算學之人充補月廩等項照八旗官學漢
  教習例五年期滿果能盡心訓課著有成效者該
  管大員奏交吏部議叙舉人筆帖式充補者交與
  欽天監以靈臺郎補用貢監生員充補者以挈壺
  正補用官學生算學生充補者以博士補用将来
[112-18b]
  教習員闕於奏停教習㧞補完日令該管大員㑹
  同欽天監於學内教習有成之人考選充補
  又奏准就欽天監附近専立算學一所額設滿洲
  漢人各十有二人蒙古漢軍各六人滿洲蒙古漢
  軍即於八旗官學内擇其從前曽學算法資性相
  近願學者不拘旗分選取漢人無論舉貢生童或
  世業子弟取同鄉京官印結具呈國子監㑹同管
  理算學大臣考試秉公録取案復設算學於欽天/監附近之地係由大
[112-19a]
  學士鄂爾/泰議准
  又奏准算法中線面體三部各限一年通曉七政
  共限二年毎季小試嵗終大試由算學㑹同欽天
  監考試勤敏者奨勵怠惰者黜退别補
  又奏准算學生每月膏火照官學生例在本旗咨
  領
  又議准欽天監天文生向於本旗考取生監補用
  今應将五年期滿算學生學有成效者由該管大
[112-19b]
  員㑹同欽天監秉公考取擬定名次咨吏部注冊
  俟各本旗天文生缺挨補至考取生監停其補用
  再天文生每旗滿洲二人漢軍一人並無䝉古今
  算學生既有䝉古六人為數無多應與滿洲算學
  生一同考送吏部按定名次歸各該旗補用漢算
  學生五年期滿一同考取舉人引
見以博士用貢監生童以天文生補用
  四年奏准算學隸國子監管轄應稱國子監算學
[112-20a]
  所有考校一應文移案卷即用監印鈐盖
  又奏准算學教習之飯食衣服由監行文支給
  十年奏准欽天監肄業生二十四人撥歸算學肄
  業毋庸别給膏火倘教習不敷即選學業有成之
  算學生協同分教已補者即食本俸未補者仍領
  學生膏火一應教習應試考取天文生均照算學
  生例
  十二年奏准算學額設教習二人協同分教三人
[112-20b]
  嗣後教習未滿五年分教未經實授遇有陞任如
  實心訓課勤慎稱職之人均仍留教習令滿五年
  奏明交部議叙
  二十五年國子監将滿洲算學生咨送吏部考試
  庫使部咨算學係題明専用天文生之人不應選
  用别項不便准考隨經算學咨稱查乾隆四年五
  月内議准算學事宜欵内有八旗算學生應試照
  官學生例辦理之語既有應試二字則凡官學生
[112-21a]
  應試之處自應遵照原議送考尋部復咨云既有
  八旗算學生應試照官學例辦理之條自應准其
  與考但查原題内稱算學生學有成效不應選用
  别項今送考庫使之算學生仍咨算學查明如係
  尚未成效之人既咨送國子監造冊送部以便一
  體考試
  附國子監所載則例
  一八旗算學生告假告病由算學咨明國子監轉
[112-21b]
  咨該旗暫停膏火其銷假病愈者由算學将到學
  日期咨明仍給膏火
  一八旗算學生開缺另補由算學辦理咨明國子
  監轉咨該旗将開缺之算學生膏火停止其頂補
  之官學生将錢糧裁除外即支給算學生膏火
  一八旗算學生取中天文生由算學移知國子監
  轉咨該旗将膏火停止
  一八旗算學生告回本學由算學咨明國子監仍
[112-22a]
   令在官學讀書
   一八旗候補之算學生情願隨學肄業由算學咨
   明國子監轉飭該生隨學肄業如有已經本監咨
   退之處亦聲覆查照隨學肄業各生仍食官學生/錢糧乾隆十一年國子監因
   隨學人數過多知照算/學酌定以十二人為準
   一算學教習衣服靴帽由算學移付國子監之繩
   愆㕔與八旗漢教習一體辦理
      以上算學
[112-22b]
   附八旗義學謹案八旗義學已于乾隆二十三年/裁汰今附志其源委於此以備稽考
   康熙三十年禮科給事中博爾濟疏請立
  盛京兩翼官學得
㫖京師八旗各佐領下㓜童由各佐領内擇其優長之人
 令其教習讀書及馬歩箭著九卿一并議奏九卿等議
   覆京師八旗子弟讀漢書者考取生員舉人進士
   時仍令射馬步箭能者方准作文考試其餘㓜童
   十嵗以上者本佐領各選一人教習滿洲旗分教
[112-23a]
   滿書滿語蒙古旗分教滿洲䝉古書語漢軍旗分
   教滿書滿語並教馬步箭仍令各佐領驍騎校稽
   查将此學名為義學
詔從所議
   雍正元年十二月奉
恩詔養育人材首以學校為要宗室内有俊秀情願讀書
 及八旗秀才童生内有家貧不能延師者宜各設立學
 堂一概教育
[112-23b]
   四年四月禮部議八旗設立學堂分左右翼每翼
   各於公所設立學堂二所各設漢書教習二員滿
   漢書教習二員旗人内有家貧不能延師之秀才
   童生情願讀漢書者令入漢學堂教習情願讀滿
   漢書者令入滿漢書學堂學習其漢書教習於吏
   部咨取守部舉人於國子監咨取恩拔嵗副貢生
   其滿漢書教習於八旗咨取舉人恩拔嵗副貢生
   臣部奏請
[112-24a]
簡命大臣考選才學優長清漢精通者充職三年期滿咨
   送吏部舉人照留京進士教習之例以應補之缺
   即用貢生照國子監教習之例以應補之缺補用
   其學堂於兩翼現有官房奏撥四所由工部修理
   書桌椅櫈等項亦由工部置辦臣部派司官二員
   専管臣等亦不時稽查其學習生童有不肯専心
   誦讀不聽教誨者即行懲責不許復入學堂教習
   内有不肯盡心教導或行止不端者指名㕘革其
[112-24b]
   教習照内教習之例毎月給錢糧二兩每年給米
   二十四斛看守學堂房屋及𫝊事人於禮部所有
   八旗𫝊事披甲内每旗派撥一名奉
㫖依議其稽查與翰林院衙門㑹同嚴查不可推諉
   六年十一月副都統韓光基奏言兩旗共立一學
   八旗入學讀書之子弟毎旗不過數人且有竟無
   一人者盖因兩旗之人各自散處其逺者或值天
   寒或值雨水難行不能就學所以至於乏人請於
[112-25a]
   八旗官房内量其足用揀擇四所共為八所毎旗
   各立一學増添教習四員共為八員毎學一員其
   入學讀書之人不必限定額數年二十以下十嵗
   以上情願讀書者俱令入學如有讀書不能成就
   者仍照常挑取兵丁或所居與别旗學舍相近情
   願就近讀書者聽其自便将此交禮部與八旗同
   行管轄其教習三年考滿及一應需用等項俱交
   禮部承管至揀選讀書子弟督查怠玩等事每旗
[112-25b]
   𣲖㕘領一員輪流承管如禮部承管事件或致廢
   弛及教習等訓誨不勤有悞子弟令該旗大臣查
   㕘如本旗承管事件或致廢弛亦令禮部查㕘管
   理旗務王大臣議如所請奉
㫖依議
   乾隆八年三月禮部奏從前考取八旗義學教習
   人員業經充補正擬照例奏請考試據滿洲文進
   士徳音繙譯進士雙圖等具呈情願一體考試查
[112-26a]
  文進士繙譯進士向無考試八旗教習之例可否
  准其考試恭候
欽定奉
㫖准其考試
  十五年奉
諭㫖嗣後各旗義學教習所教學生内考中一二名者
 仍留學三年考中三名者交部議叙
  二十三年二月奉
[112-26b]
上諭國家設立官學原欲成就人才而近来八旗義學
 徒有虚名而無實益況已有咸安宫國子監官學又
 兩翼新設幼官學此等學内八旗士子盡可肄業又
 何必留此無用官學反至於旗人有悞著将義學裁
 去所有咸安宫等處官學交該管大臣必以成人才
 收實效為急務将武藝騎射清語留心教誨即如讀
 漢書者亦必使之崇尚實學盡除虛浮惡習斷不可
 有虚名而無實益前經降㫖交部臣明白回奏該部
[112-27a]
  將伊等平素懈弛之處飾辭具奏甚屬不曉事體除
  歸宣光在部未久免其交部外其餘大臣俱著交部
  察議
      以上八旗義學
  盛京八旗官學
   康熙三十年禮科給事中博爾濟疏言
  盛京府州縣俱設立學校考取士子
  盛京左右兩翼亦應各設官學酌選俊秀㓜童設立
[112-27b]
   滿漢官教習滿漢書馬步箭即於
  盛京各部衙門筆帖式烏林人缺出補用得
㫖著九卿議奏九卿等議覆
  盛京係發祥重地教育人材宜與京師一體應如博
   爾濟所請
  盛京左右兩翼各設官學二處将彼處俊秀幼童各
   旗選取十名每翼四十名滿學各二十名教讀滿
   書習馬步箭漢學各二十名教讀滿漢書習馬歩
[112-28a]
   箭交與
  盛京禮部堂官不時稽查操演如
  盛京有各部衙門筆帖式烏林人缺出照例補用滿
   學設滿文助教各一員漢學設通滿漢文助教各一
   員俱由吏部考授其漢學令奉天府尹於
  盛京生員内擇其才學優長者各二名令其教讀學
   舎由
  盛京工部撥給
[112-28b]
詔從所議
   是年覆准
  盛京左右兩翼設立滿漢官學其漢學行文府尹於
  盛京生員中各取教習二名所取係廩生既充教習
   廩糧停其支給應照京城八旗教習之例給倉米
   十二石由
  盛京戸部支給其廩缺另行㧞補鄉試之年仍照例
   准其鄉試
[112-29a]
  雍正二年覆准
 盛京八旗教習舊例於奉錦二府屬生員内考取今
  各學生員就考者少著将奉錦二府屬恩拔嵗副
  各貢生并生員一體與考秉公遴選學優者充職
  三年期滿咨送吏部仍照舊叙用
  十年
 盛京八旗設義學四處選取漢軍俊秀子弟每旗各
  十五名每學各三十名選學官教習滿漢書及馬
[112-29b]
  步箭奉天将軍司其事
  乾隆二年定
 盛京照京師例宗室覺羅共設立一學内設繙譯教
  習四人騎射教習四人漢書教習四人其漢書教
  習於奉天府舉人貢生内由府尹考取
 盛京禮部序補三年期滿府尹等出具考語咨送宗
  人府與京師覺羅教習一體帶領引
見以知縣教職分别補用
[112-30a]
  二十八年議准
 盛京左右兩翼官學左翼四旗内滿洲官學生三十
  六名漢軍官學生四名包衣官學生三十名右翼
  四旗内滿洲官學生三十四名䝉古官學生二名
  漢軍官學生四名包衣官學生三十名左翼内並
  無蒙古之缺應将左翼滿洲官學生定為三十四
  名所裁二缺改為䝉古以昭畫一
  四十三年五月禮部奏言據宗人府稱
[112-30b]
 盛京宗學覺羅學漢教習向来額設三人奉天府尹
  於所屬舉人貢生内考取由
 盛京禮部序補教習漢書三年期滿府尹等出具考
  語咨送宗人府與京師覺羅學漢教習一體帶領
  引
見以知縣教職分别補用臣等伏思
 盛京宗室覺羅向来立有官學専為通曉漢文而設
  但宗室覺羅子弟自當熟嫻弓馬及學習繙譯為
[112-31a]
  先務至欲兼習漢文則該處之舉貢生員等自為
  師承留心講貫即無難於通曉若必官為設學而
  考充教習者仍即係本地之人徒為該教習等進
  身之捷徑其於官學諸生並不能有所禆益請将
 盛京額設宗學覺羅學漢教習之例停止其現在已
  補教習及先經考取未補者均毋庸復令充補以
  黜虚名而崇實政奉
㫖知道了
[112-31b]
  四十九年八月奉
上諭據穆精阿等奏閱盛京禮部考試助教繙譯卷七
 本求取通篇穏順者殊不可得僅擇其文理稍順疵
 謬尚少之卷擬取二本助教有教學之責自應選擇
 嫻習繙譯者送考以便㧞補何至咨到七卷内竟無
 通篇穏妥之卷此項試卷向例係将軍㑹同禮部兵
 部考試自不應漫無去取濫行咨送且此等應試之
 人平日豈竟無所講習遽應考試耶著傳諭永瑋等
[112-32a]
 即将此次試卷因何平常之處據實覆奏
     以上 盛京八旗官學
  黑龍江官學
  康熙三十四年題准黑龍江將軍所轄官兵内有
  新滿洲席北索倫達呼里等應於黙爾根地方兩
  翼各設學一處毎翼設教官一員将新滿洲席北
  索倫達呼里及上納貂皮達呼里等每佐領選取
  俊秀幼童各一名教習書義應補教官之人該将
[112-32b]
  軍選擇優長者將姓名咨送吏部其教官照京師
  例稱為助教學舍該將軍撥給按黙爾根助教由/黒龍江将軍揀選
  充/補
     以上黑龍江官學
 
 
 
欽定八旗通志卷九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