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2m0012 欽定大清會典-清-允祹 (master)


[095-1a]
欽定四庫全書
欽定大清㑹典卷九十五
   八旗都統
   滿洲八旗旗各都統一人副都統二人掌宣布
   教養整詰戎兵以治旗人所屬叅領五人副叅
   領五人掌頒都統副都統之政令以達於佐領
   佐領所治以三百人為率人户滋生則増設/佐領蒙古漢軍旗同今以見數計之
   黄旗八十五人正黄旗九十三人正白旗八十
[095-1b]
   六人正紅旗七十四人鑲白旗八十四人鑲紅
   旗八十六人正藍旗八十四人鑲藍旗八十七
   人驍騎校毎佐領一人掌稽所治人户田宅兵
   籍以時頒其職掌
   蒙古八旗旗各都統一人副都統二人所屬叅
   領二人副叅領二人佐領鑲黄旗二十八人正
   黄旗二十四人正白旗二十九人正紅旗二十
   二人鑲白旗三十一人鑲紅旗三十二人正藍
[095-2a]
   旗三十人鑲藍旗二十五人驍騎校每佐領一
   人以上職掌與/滿洲八旗同
   漢軍八旗旗各都統一人副都統二人所屬叅
   領五人副叅領五人佐領鑲黄正黄正白三旗
   各四十人正紅旗二十八人鑲白旗三十人鑲
   紅旗二十九人正藍旗三十人鑲藍旗二十九
   人驍騎校每佐領一人以上職掌均與/滿洲八旗同
    旗制
[095-2b]
  國家以神武開基
  龍興之初建旗辨色用飭戎行厥後歸附旣衆卽
   按行軍旗色以定户籍設官分職以養以教而
   兵寓其中始立四旗重為八旗合滿洲蒙古漢
   軍為二十四旗制度備焉及
 定鼎燕京分田授宅辨方定位居則環衞周防出則
   折衝禦侮臂指之使磐石之固誠超越百代垂
   治萬年者矣
[095-3a]
   凡八旗序次曰鑲黄曰正黄曰正白為上三旗
   曰正紅曰鑲白曰鑲紅曰正藍曰鑲藍為下五
   旗行軍蒐狩以鑲黄正白鑲白正藍四旗居左
   為左翼正黄正紅鑲紅鑲藍四旗居右為右翼
   官職除授公差踐更以上下旗為辨朝祭班列
   旗籍界止以左右翼為辨
   凡八旗方位左翼自北而東自東而南鑲黄旗
   在安定門内正白旗在東直門内鑲白旗在朝
[095-3b]
   陽門内正藍旗在崇文門内右翼自北而西自
   西而南正黄旗在徳勝門内正紅旗在西直門
   内鑲紅旗在阜成門内鑲藍旗在宣武門内皆
   四周星共以環衞
 宸居
   凡八旗直班各有定所更畨宿直詳見/則例内城九
   門安定徳勝東直西直朝陽阜成崇文宣武八
   門各按軍士居止方位八旗滿洲蒙古漢軍分
[095-4a]
   直惟城門領安定門以正藍旗徳勝門以鑲藍
   旗東直門以鑲白旗西直門以鑲紅旗朝陽門
   以正白旗阜成門以正紅旗崇文門以鑲黄旗
   宣武門以正黄旗
  正陽門八旗輪直以滿洲蒙古九門外舊營房以
   滿洲蒙古新營房以滿洲蒙古漢軍外城七門
   鑲黄旗直東便門正黄旗直西便門正白旗直
   廣渠門正紅旗直廣寧門鑲白鑲藍二旗直左
[095-4b]
   安門鑲紅旗直右安門正藍旗直永定門均以
   漢軍○凡遇
 皇帝恭謁
陵寢
 行幸駐蹕及逄年節於城上設堆撥六處
 廵幸口外及遠省設十有五處均以八旗滿洲蒙古
   漢軍官自叅領以下驍騎校以上一人至四人
   領催自一人至四人驍騎自二人至五十人分
[095-5a]
   班輪直晝夜廵宿以専責成
   凡防禦火災每旗以都統或副都統一人叅領
   三人散秩官八人領催八人驍騎七十二人更
   番輪直遇旗界内及接壤之地有不戒於火者
   直班官兵㑹歩軍統領卽徃撲救乘火攫物者
   逮治之
    户口
   凡編審丁册閱三年各旗都統飭所屬佐領驍
[095-5b]
   騎校領催稽新舊壯丁五尺以上及已食餉未
   及嵗者咸登諸册每户書氏族官爵無職者曰
   閒散某備載其父兄子弟兄弟之子及户下人
   舊册之應開除者注名裁除編印册二一貯旗
   一達户部部彚疏以
 聞
  盛京將軍各省駐防將軍都統副都統等飭所屬
   編丁亦如之有以未成丁及非正身子弟冒入
[095-6a]
   册以應入册及不應開除之壯丁隠漏者皆論
   如律
   凡分晰户丁八旗氏族册籍可稽及以軍功勞
   績奉
 㫖入册者曰正户至世系溷淆年遠無考别載册籍
   者撫養漢人為子者户下家人本主念其勤勞
   願令開除出户者皆聼其為民由本旗詢明願
   居何省何府州縣行文地方官收入民籍仍册
[095-6b]
   送户部存案設法贖身私入民籍事發作為開
   户者或充内務府莊園壯丁或準其改入民籍
   由本旗詳察根源㑹户部分晰請
 㫖
   凡閲選秀女以三年為率届期户部移文八旗
   都統飭各佐領取具族長保結叅佐領詳覈申
   都統造册咨送户部請
 㫖閲選有故後期及未及嵗者竢下次補閲各省駐
[095-7a]
   防協領等官暨文官同知以下武官游擊以下
   之女不送選有隠匿遺漏扶同徇縱及不待選
   私自聘嫁者論
   凡改籍八旗漢軍本貫有廬墓田宅及他省有
   婣戚族黨可依或習藝操作自能食力者許改
   歸民籍移居外省内申都統外呈督撫均於年
   終達部彚奏從龍勲舊之子孫不與
   凡撫養嗣子八旗官兵無子者許以兄弟之子
[095-7b]
   及遠近族人昭穆相當者入繼為後若本宗無
   人許撫正户親屬之子為嗣均取族長叅佐領
   印甘各結詐稱無同宗溷立異姓及繼户下人
   並漢人為子者論如律
   凡旗人僮僕越旗買賣者禁滿洲蒙古家僮私
   鬻與漢軍漢人者禁旗人買旗僕由領催買漢
   人由司坊官及大宛二縣各覈真偽注册驗以
   印票持文契赴兩翼輸税吉林黒龍江等處官
[095-8a]
   兵有奉差来
  京買僕攜回者如之駐防旗員不許於所治買民
   為僕兵丁之無家人者買不得過二名違者皆
   論如法
   凡旗人逃失在
  京者以五日二百里内以十日四百里内以十五
   日為限投遞逃牌開具姓名年貌日期移咨刑
   部通行順天府五城直隸總督八溝熱河副都
[095-8b]
   統
  盛京等處將軍蒙古扎薩克等委官兵嚴緝解刑
   部詳鞫按律治罪失察之該管官及地方官並
   論
    田宅
  國初王公勲戚下逮禁旅以近畿曠土分為恒產
   承平嵗乆漸有遷移而隨時經理之道起焉所
   以通變經乆垂利頼於萬年也
[095-9a]
   凡授田之法始給畿輔閒田除其賦税永為世
   業厥後户口繁滋
  盛京東北及諸邊口外新闢之壤咸分授焉
   凡經理旗産官軍移外駐防應退之田未徹者
   户絶不報佃人乘機隠匿者冒首墾荒占為民
   業者均令八旗都統委所屬叅領㑹直省地方
   官勘丈清釐作為公産徵租解部分給八旗以
   贍貧乏○民典旗産動支公帑取贖以典後十
[095-9b]
   年為率十年内給原價十年外減原價十之一
   以次按年遞減至五十年外給半價均令退田
   還官旗下開户人承典正户田者照民典減價
   之法户下人承典本主田者十年内減原價十
   之一十年外減十之二均以次按年遞減官為
   取贖令原業人交價領田無力交價許以俸餉
   分五年扣抵無原業人許其子孫及親伯叔兄
   弟兄弟之子承領如無力交價又無俸餉可抵
[095-10a]
   及原繫賣絶之田均入官作為公產嵗計所入
   之租彚疏以
 聞為八旗贍貧之用有私相典賣者追田價入官與
   受旗民及失察徇隠之該管各官咸論如法○
   開濬河道動用旗地令地方官丈明界址畆數
   開具原業姓名旗色册申户部轉行各旗限半
   年覈明具結咨覆按數補償
   凡授宅之法始定八旗界止方位授宅分居厥
[095-10b]
   後户口繁滋視里衖隙地及市廛廢業有願售
   者動支公帑買建官房給貧乏旗人棲止得房
   私售者論○調旗官兵準住原分旗界有願買
   宅遷居者聽願自築室者給以本旗官地索倫
   達虎里厄魯特等部落新附官兵移家来
  京者按所分旗界動支公帑買屋授居無出售之
   屋行工部建築
   凡承買入官房地交價領買者銀輸户部庫即
[095-11a]
   咨該旗行兩翼給以印照以俸抵者分五限完
   日行兩翼給照皆免輸税託名領買轉售圗利
   及拆毁者禁如房地原繫典契限一年内命原
   業領贖或以俸扣抵不願者聽
   凡承追公帑外任虧空官行旗變産賠償者按
   限催交就近完納給予執照其銀由都統咨交
   户部行知直省免其解送歸欵變抵足數有餘
   産者給還祀田墳園守墳人口槩免入官私債
[095-11b]
   自理完公不準開欠抵追如家産盡絶該管佐
   領驍騎校叅領覈實申都統保題豁免不得濫
   及親族追賠豁免後有隠匿發覺者該管官皆
   論如法
 
 
 
欽定大清㑹典卷九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