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2m0012 欽定大清會典-清-允祹 (master)


[054-1a]
欽定四庫全書
欽定大清會典卷五十四
   禮部
    祠祭清吏司
   喪禮五
   凡民公溘逝之禮子截髮去冠緯夫人側室女
   子婦等去簪珥剪髮兄弟以下僕婢以上皆男
   去冠緯女去首飾設帷堂立喪主内喪主赴告
[054-1b]
   於親戚僚友擇時進采棺朱髤飾/金花置寢室正中
   既歛設靈座陳奠几五服之人皆成服喪主及
   諸子居苫次大功以下異室者各歸其家成服
   後每朝夕奠肴饌午奠餅餌陳設執事族人咸
   齊集上食設饌如生時遇朔望則於朝奠具殷
   奠肴核加盛卜日而發引前夕啟奠翼日以槓
   轝舁柩以靈車載魂帛陳鞍馬八匹儀從各以
   次前導棺覆以帷帷用青藍采綺舁夫六十四
[054-2a]
   人前引以丹旐銘旌旗人用丹旐/漢人用銘旌及殯所暫安
   每日設奠如前行初祭禮親族咸集設饌筵十
   有五席羊七楮帛四萬設衣冠為尸祭畢焚之
   大功者至此易素服行大祭禮儀與初祭同期
   服者至此易素服百日致祭禮與初祭同喪主
   以下咸薙髮五月而葬豫期行題主禮屆葬期
   先期祖奠至時舁柩如發引儀葬畢虞祭羊酒
   楮帛隨宜酌用祭畢卒哭守塋人四戸期年小
[054-2b]
   祥再期大祥及三周悉詣塋域致祭羊楮饌筵
   各視前減半二十七月服闋迺釋服從吉○侯
   伯溘逝歛以朱棺發引陳鞍馬七匹初祭大祭
   皆用羊六楮帛侯三萬六千伯三萬二千饌筵
   侯十有三席伯十有二席餘皆與公同
   凡一品官溘逝發引陳鞍馬六匹覆棺以銷金
   青藍色綺為帷三月而葬守塋人二戸初祭大
   祭楮帛二萬八千羊五饌筵十餘與侯伯同○
[054-3a]
   二品官之喪發引陳鞍馬五匹初祭大祭皆羊
   四饌筵八席楮帛二萬四千餘與一品官同○
   三品官之喪發引陳鞍馬四匹覆棺以青藍雲
   綺為帷舁夫四十八人守塋人一户初祭大祭
   皆用楮帛二萬饌筵六席羊三餘與二品官同
   ○四品官之喪發引陳鞍馬三匹初祭大祭皆
   用楮帛一萬六千饌筵五席餘與三品官同○
   五品官之喪發引陳鞍馬二匹初祭大祭皆用
[054-3b]
   楮帛一萬二千饌筵四席羊二餘與四品官同
   以上摃轝皆/髤以硃紅○六七八品官之喪覆棺用青藍
   素綺為帷舁夫三十二人守塋二人初祭大祭
   皆用楮帛一萬饌筵三席餘與五品官同○九
   品官及凡有頂帶官員之喪覆棺用青絹舁夫
   二十四人餘與八品官同以上槓轝皆/飾以紅堊○兵民
   發引陳鞍馬一匹覆棺以布舁夫十有六人槓/轝
   兩端飾以黒/中飾紅堊祭用楮帛六千饌筵二席羊一餘
[054-4a]
   與有頂帶官員同○民公以下兵民以上居喪
   二十七月内不燕會不鼓樂不娶妻納妾門户
   不換舊符
   凡服制有五曰斬衰三年曰齊衰杖期不杖期
   五月三月曰大功九月曰小功五月曰緦麻三
   月服之差等有八曰斬衰三年者子為父母子
   之妻同子為繼母父之/後妻慈母謂妾子無母父/命他妾養之者
   母自㓜過房/與人者子之妻同庶子為適母為所生母
[054-4b]
   庶子之妻同為人後者為所後父母為人後者
   之妻同女在室為父母已嫁被出而反在室者
   同適孫為祖父母及高曾祖父母承重適孫之
   妻同為人後者/承重同妻為夫妾為家長同○曰齊衰
   杖期者適子衆子為庶母謂父妾/有子者適子衆子之
   妻同子為嫁母謂親生母父/歿而改嫁者子為出母謂親生/母父在
   而被/出者夫為妻父母在/不杖適孫祖在為祖母承重○
   曰齊衰不杖期者祖為適孫父母為適長子及
[054-5a]
   衆子父母為適長子之妻父母為女在室者父
   母為子為人後者繼母為長子衆子子為改嫁
   繼母謂父卒繼母改/嫁而已從之者從子為伯叔父母及姑在
   室者為已之親兄弟及姊妹在室者為親兄弟
   之子及女在室者孫為祖父母孫女為祖父母
   雖適人不降庶孫為生祖母慈母養/母孫同女出嫁為
   父母為人後者為其本生父母仕者解任士子/輟考丁憂一年
   女在室及雖適人而無夫與子者為其兄弟姊
[054-5b]
   妹及兄弟之子兄弟之女在室者女適人為兄
   弟之為父後者婦為夫親兄弟之子及女在室
   者妾為家長之父母妾為家長之正妻妾為家
   長之長子衆子與其所生子為同居繼父兩無
   大功以上親者○曰齊衰五月者為曾祖父母
   女孫雖適人不降○曰齊衰三月者為高祖父
   母女孫雖適人不降為繼父先同居今不同居
   者自來不同/居者無服為同居繼父兩有大功以上親者
[054-6a]
   ○曰大功九月者祖為衆孫及孫女在室者祖
   母為適孫衆孫及孫女在室者生祖母為庶孫
   慈養祖/母同父母為衆子婦及女之已嫁者慈母養/母為其
   子婦/同伯叔父母為從子婦及兄弟之女已嫁者
   為人後者為其兄弟及姑姊妹在室者夫為人
   後其婦為夫本生父母為已之同堂兄弟及姊
   妹在室者為姑及姊妹之已嫁者為兄弟之子
   為人後者女出嫁為本宗伯叔父母及兄弟與
[054-6b]
   兄弟之子為姑姊妹及兄弟之女在室者婦為
   夫之祖父母為夫之伯叔父母○曰小功五月
   者為伯叔祖父母謂祖之/親兄弟為同堂伯叔父母謂/父
   之堂/兄弟為同堂姊妹之出嫁者為再從兄弟及再
   從姊妹在室者為同堂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
   為祖姑在室者謂祖之/親姊妹為堂姑之在室者謂父/之同
   堂姊/妹為兄弟之妻祖為適孫之婦為兄弟之孫
   及兄弟之孫女在室者為外祖父母為母之兄
[054-7a]
   弟姊妹為姊妹之子及女之在室者為人後者
   為其姑及姊妹之已嫁者婦為夫兄弟之孫及
   孫女在室者婦為夫之姑及夫之姊妹在室出/嫁同
   婦為夫之兄弟及夫兄弟之妻婦為夫同堂兄
   弟之子及女之在室者女出嫁為本宗姊妹之
   出嫁者為本宗堂兄弟及堂姊妹之在室者○
   曰緦麻三月者祖為衆孫婦曽祖父母為曽孫
   曽孫女高祖父母為元孫元孫女祖母為適孫
[054-7b]
   衆孫婦為乳母為曽伯叔祖父母為族伯叔祖
   父母為族伯叔父母為族兄弟及族姊妹在室
   者為曽祖姑在室者為族祖姑及族姑在室者
   為兄弟之曽孫及曾孫女在室者為兄弟之孫
   女出嫁者為同堂兄弟之孫及孫女在室者為
   再從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為祖姑謂祖之/親姊妹
   堂姑謂父之/堂姊妹及已之再從姊妹出嫁者為同堂
   兄弟之女出嫁者為父姊妹之子為母兄弟之
[054-8a]
   子為母姊妹之子為妻之父母為壻為外孫及
   外孫女為兄弟孫之妻為同堂兄弟子之妻為
   同堂兄弟之妻婦為夫高曾祖父母為夫之伯
   叔祖父母及夫之祖姑在室者為夫之堂伯叔
   父母為夫之堂姑在室者為夫之同堂兄弟及
   同堂兄弟之妻為夫之同堂姊妹在室出/嫁同為夫
   之再從兄弟之子及女在室者為夫同堂兄弟
   之女出嫁者為夫同堂兄弟子之妻為夫同堂
[054-8b]
   兄弟之孫及孫女在室者為夫兄弟孫之妻為
   夫兄弟之孫女出嫁者為夫兄弟之曽孫及曽
   孫女之在室者女出嫁為本宗伯叔祖父母及
   祖姑在室者為本宗同堂伯叔父母及堂姑在
   室者為本宗堂姊妹之出嫁者為本宗堂兄弟
   之子及女在室者
[054-9a]


[054-10a]


[054-11a]


[054-12a]


[054-13a]


[054-14a]


[054-15a]


[054-16a]


[054-17a]


[054-18a]


[054-19a]
   䘏典
   凡賜䘏之禮大臣病故有位隆望重功德懋著
   者喪
 聞
 朝廷軫念輟朝
 親臨祭酒或遣
  皇子王公大臣侍衞往奠或賜爵秩祀發帑治喪
   並出
[054-19b]
 特恩餘皆按品給與祭葬之費文官尚書武職都綂
   以上由内院撰文遣官宣讀致祭祭銀二十五
   兩葬費五百兩易名
 賜諡由部具題請
 旨予諡者勒碑給費三百五十兩碑文由内閣撰擬
   侍郎廵撫等二品官應得䘏典者不請諡在任
   已及三年給葬費四百兩未及三年者半之遣
   官致祭與一品官同給祭銀二十兩公侯伯子
[054-20a]
   男世爵兼他職宣勞者由部以給與全葬或半
   葬及應否予諡聲明疏内請
 旨裁定祭銀公四十兩侯三十五兩伯三十兩葬費
   公六百五十兩侯六百兩伯五百五十兩子如
   一品官之數予諡立碑公侯伯各給銀四百兩
   子三百五十兩散秩世爵止給祭銀無葬價男
   爵無諡全葬半葬皆視其兼他職與否祭銀之
   數與二品官同滿漢文武一二品官以年老有
[054-20b]
   疾原官致仕病故者應得䘏典與見任同三品
   官以下雲騎尉三等侍衞文官知縣武官守備
   以上如死事行間者以加贈品級給與祭銀三
   品官十有六兩四品官十有二兩五品官十兩
   葬費三品官三百兩四品官二百兩五品至七
   品官百兩在内由工部給發直省由布政使司
   給發
欽定大清會典卷五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