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4-1a]
欽定四庫全書
浙江通志卷八十四
鹽法中/
雍正四年九月浙江巡撫兼理兩浙鹽務臣/李衞
題為請專道員就近督緝以裕引課事查兩浙鹽
政所轄浙江全省十一府屬并江南蘇松常鎮徽
州五府廣徳一州建平溧陽二縣以京口為江浙
兩省分銷之界及江西廣信一府所屬七縣皆厯
[084-1b]
來應銷浙引均聽臣/鹽政衙門所統隸者地方廣
濶其中有近場之處私販繁多惟蘇松等府屬及
太倉州所轄之縣為甚禁緝雖嚴奈强横未除葢
縁鹽政衙門駐劄杭城而鹽道暨嘉松分司亦居
省㑹雖有管轄之名焉能遥制凡遇公事止以文
檄申飭州縣陽奉隂違難收緝私實效況蘇松州
縣等官既無本處上司就近稽察不免有蠧役通
同狥縱之弊臣/查康熙四十四年間定例道府失
[084-2a]
察私販原有降職處分之條則就近該管道員應
專督緝之責今蘇松二府業䝉
皇上復設巡道一員則弭盗除暴與巡緝私鹽事同一
轍若不請
㫖勅部議定專責不無推缷情故懇請專責蘇松巡道
轉督該管府㕔州縣官捕上𦂳巡拿私販如遇巨
夥梟徒照依定例協同營員嚴督弁兵擒拏具報
如有彼地鹽務大案即令該道就近承審嚴究夥
[084-2b]
徒産竈定案詳結免得逺解浙省拖累日久並可
督查失察各官勤惰倘或蠧吏兵捕玩法滋弊聽
其懲處其常鎮二府亦責常鎮道就近照樣督緝
以示勸懲之法至於徽廣二府所屬及各州縣逺
離場竈沿途經過浙境盤鹽口岸甚多私販不能
侵越且無道員兼轄毋庸陳請責成再浙江本省
除寜台温處二道所轄令其督緝外其餘失察私
鹽處分以及各項鹽務事宜悉歸鹽道照舊辦理
[084-3a]
則督緝一端均有專責不致廢弛矣奉
㫖該部議奏隨經部議覆准奉
㫖依議
雍正四年十一月户部為請將竈丁歸併竈地徴
收等事議覆浙江巡撫兼理兩浙鹽務李衞疏稱
江浙竈丁應歸竈地徴收一案經前署撫臣甘國
奎清查㑹題接准部覆仁和倉暨許村等八場錢
塘倉暨西路等九場峽門華巖二倉原有給丁之
[084-3b]
地作何定則攤納原無給丁蕩地作何通融足課
應令逐一查明妥議造冊具題至台温二府屬無
地攤丁並錢塘等倉西路等場原無蕩地之處交
與鹽政查明漲墾新陞并應否抵補減免之處造
冊定議具題等因行據鹽驛道副使王鈞詳稱仁
和場之仁和倉及許村鮑郎鳴鶴西興錢清三江
曹娥石堰等八場向有沿海灘蕩給丁樵刮例非
按畝徴銀實皆計丁輸課者今即以每丁應納之
[084-4a]
課攤於給丁蕩地計弓按畝定則徴輸其原無給
丁蕩地及丁多蕩少者係仁和場之錢塘倉及西
路海沙大嵩清泉龍頭穿山長山玉泉袁浦等九
場并北監場之峽門華巖二倉或雖有給丁課蕩
而沙磧蕪亭刮煎無幾或海潮侵削坍沒無存均
不便改攤丁課更有本無給丁之地無可攤徴者
故將各場舊有科稅蕩灘暫行通融均加攤納至
台温二府屬之無地攤丁并錢塘倉及西路等九
[084-4b]
場北監場峽門華巖二倉黄巖等六塲與北監場
之白沙岳頭二倉或係無地可攤暫令各丁照舊
輸納者或雖有給丁樵刮蕩畝而地少丁多因而
酌量分别於舊有納稅蕩灘之内加攤者此特一
時權宜原非經乆必須清查陞漲抵補庶光丁得
蘇苦累辦糧蕩户亦免攤賠今查據許村仁和鮑
郎鳴鶴海沙龍頭等場通共報陞蕩沙塗地三萬
四千六百九十二畝三分三釐共應陞稅銀五百
[084-5a]
七十一兩八錢六分三釐零均應抵補丁銀惟是
各場應補丁銀為數尚多前項陞科銀兩不敷歸
足如本場無地攤丁者即抵補本場丁銀如本場
不須抵補者即抵隣近場分之無地丁銀請於雍
正四年由單内分晰刋入抵除前報暫攤納稅蕩
灘之丁課並抵補無地可攤丁銀頒發商竈曉示
輸將改刋由單詳咨送部其餘各場現在通飭清
查如有續漲及坍缺地蕩星飛呈報察明照例將
[084-5b]
増減抵補各數刋入每年由單内曉諭徴輸逹部
查核使漲者不能𨼆漏坍者得以豁除等情臣覆
核無異謹㑹同江寧廵撫張楷合詞具題前來應
如該撫等所請將有地倉場應徴竈丁銀兩攤於
給丁蕩地之内按數徴收仍將所攤銀數刋入各
倉場由單内送部查核至台温二府屬之無地攤
丁并錢塘及西路等九場北監場之峽門華巖二
倉黄巖等六場與北監場之白沙岳頭二倉亦應
[084-6a]
如該撫所請將許村等場新陞蕩地稅銀抵除前
報暫攤納稅蕩灘之丁銀但蕩地攤課原為撫恤
竈丁起見該撫等務須酌派公匀使無偏累仍將
所攤銀兩造入雍正四年由單内送部查核仍令
該撫嚴飭各場如有續漲及坍缺蕩地即行呈報
該撫查明照例將新陞蕩地稅銀抵補無地丁銀
其坍缺蕩地稅銀照例匀派陞科蕩地仍將抵補
匀派數目造入該年由單送部查核可也奉
[084-6b]
㫖依議
雍五五年十月浙江巡撫兼理兩浙鹽務臣李衞
題為謹陳鹽政錮弊酌量疏銷縁由仰祈
睿鑒事竊惟裕課莫如銷引江浙各縣有於額引之外
可以多銷者有僅能行銷足額并銷不及半者甚
有片引不銷者在民間無食淡之理若能於少銷
不銷之處設法疏通則多銷之縣錢糧豈不充盈
而厯來鹽臣非不樂為但恐干例議不敢據實造
[084-7a]
報故將不銷之引移於多銷之地仍照原額奏銷
是以錢糧不能多出而私鹽亦由此得以充斥也
臣/去年雖亦循舊例而行然日夜籌畫思所以杜
私銷引之計未嘗不以稽煎督煎之事責之場官
而微員功名之念輕貪利之心重受賄縱私無人
不然即盡加斥革而所換新官仍復如故此場官
之不可恃也又未嘗不以巡私之事責之廳縣汛
弁而各官俱有地方公事豈能每日親查所差巡
[084-7b]
役兵丁又皆微末下人更無身家顧惜多將大夥
賄放僅拏一二小販塞責此巡緝之不可恃也從
前雖皆差有鹽政衙門承差督率商家僱募之巡
丁各場查緝臣/見其未能實心出力又不得已而
差本標弁目帶領兵丁沿河遊巡梟等久已知風
暫為迴避亦難收有實效伏思官鹽之壅滯總由
私販之衆多而竈户之賣私總在場官之賄縱惟
有耑設廵鹽員弁以緝私更換實心場官以稽竈
[084-8a]
庶可漸次杜絶查浙地私鹽出沒之所獨海寧海
鹽平湖桐鄉為最且係嘉湖二府販私門户而海
寧之長安鎮乃其往來適中孔道請專設巡鹽把
總一員兵一百名在此鎮分巡隘口歸臣/標左營
管轄於海寧等四縣及嘉湖要汎接壤江南之處
周圍巡查選募勇健兵丁充當以商人向日僱用
巡役之工食給為月餉不足者即以所獲私鹽變
價添補但恐兵少地廣不能周巡查撫標額兵八
[084-8b]
百名可於此中暫為抽派一百名酌委千把總一
員幫同巡鹽把總協緝令其彼此稽查至出門船
脚盤費即以商家所出鹽院承差巡費撥給俟一
二月後酌量調換使不致熟識久而作弊此緝私
之一法也至各場員官卑職小惟知利欲薫心萬
萬不能改革應將現任場員分别優劣酌量咨部
改補請以捐納候補候選録用之同知通判州縣
等官如有家道殷實情願効力者發浙量才分往
[084-9a]
各場管事耑其杜絶竈丁私煎私賣之責俟三年
實有成效即予保題請
㫖勅部准照原銜即用在任候憑其不能稱職者題明
休致回籍不准再選倘有仍蹈故轍劣蹟昭著者
題叅革職治罪伊等原有身家自能顧惜功名實
心出力此稽竈之一法也以上二條雖不敢必其
盡善無弊而以理勢揆度若能實力行之或亦不
無禆益至於所轄江南數郡除徽州一屬每年實
[084-9b]
可多銷其餘鹽政情形更有與浙不同應為另行
設法者葢緣蘇松常鎮各州縣四面水鄉港汊雜
沓巨梟大□百十為羣巡捕兵丁力難制伏又江
南止有松所四場民竈雜居向俱就團買食賤鹽
孰肯捨近圖逺加以私鹽横行商皆虧折消乏棄
業逃避上海南滙二縣數年片引不銷前鹽臣噶
爾泰曾將上海令傅之詮叅革而壅滯如故臣/雖
剴切招商著令買補配銷并嚴飭地方文武巡拏
[084-10a]
私販又經題明責成蘇松太道並江常鎮道就近
督緝其疏銷事宜業已不遺餘力無如浙商貲本
微薄非兩淮富厚可比既不能盡收竈煎之鹽竈
户有鹽餘剰安能禁其枵腹以待而不肯售與私
販乎一年之中拏獲問罪者不知凡㡬非大為變
通不能補救莫若將松所之浦東袁浦青村下沙
四場場官於前項候補同知等官内再選最為殷
實有身家者令其管理各竈所煎之鹽盡入官倉
[084-10b]
除商人收買外餘剰者請借動鹽臣筆帖式成規
項下銀兩交與管場各員照依場價盡數收買再
擇商人内之殷實者將鹽發與領去如能照引數
完課聽其歸完本銀自行配銷倘不能完課則於
原本之外酌量增價些須令其領出分於城鄉市
鎮多設店舖賣出價銀按季繳還場員即以此銀
源源買發多出之價作為盈餘逐年將數目造冊
報部查核此四場事務更為𦂳要難辦管理之官
[084-11a]
三年内仍行考核保題果能錢糧清楚引鹽多銷
上等出衆者以原銜應陞之缺准其即陞至急公
稱職稍次者照其原銜即用倘照舊無益者分别
叅革在竈户鹽既得售必不定欲賣與私販而梟
徒無鹽可買亦可望其改業耕耘既免無知愚氓
多罹法網且使平素不銷引之縣得以疏銷則歴
來多銷之處皆可溢出課額即管理之各場員先
使習學歴練亦於將來臨民有益但此法之行原
[084-11b]
屬創始必三四年方得實見成效臣/雖不能預期
於數年之後惟是鹽法頽敝已甚臣/兼理一日即
有一日之責不敢緘黙因循用敢縷悉凟陳是否
可行伏祈
聖明睿鑒
勅部議覆施行奉
㫖該部議奏隨經部議以均應如該督所請覆奏奉
㫖依議
[084-12a]
雍正七年四月吏部等為遵
㫖題覆事㑹議得浙江總督兼理鹽務李衞疏稱兩浙
從前共有三十三場裁去十處有兩場而歸併於
一甚至一官而管三處者如江南松江南滙縣之
下砂原設三場自康熙四十二年雍正二年兩次
併為一場皆因從前所出引鹽不及額數現今産
鹽復廣竈地遥逺自非一官所能稽查周徧又浙
江黄巖縣之杜瀆場於康熙三年歸併黄巖場查
[084-12b]
杜瀆地方山海交錯寛廣百餘里與黄巖南北相
隔又有椒江之險近日丁竈殷繁一員實難兼顧
又永嘉縣之永嘉南監二場於康熙二十一年歸
併雙穗場以三處之竈舍引鹽而責一人之督煎
稽緝殊有顧此失彼之虞請將下砂三場原地酌
量中分除頭場有官外復設二場一員其杜瀆一
場仍與黄巖分管永嘉則須另立一場以上共復
設場官三員給與印記各自緝私督煎等語應如
[084-13a]
該督所請准其復設又疏稱橫浦浦東二場俱設
金山衞之城外向將橫浦場課歸併平湖縣徴解
但以附城竈戸令赴數十里外完納殊多苦累應
請將横浦場仍歸江南金山縣完課庶為得宜兩
場相去不過二十里一官足可辦理并請裁去浦
東場官一員以節冗費等語應將横浦場課仍歸
江南金山縣完納浦東場官准其裁去又疏稱竈
課向屬場員徴解因微職難任錢糧重寄是以改
[084-13b]
令縣徴現在場員既皆改用通判知縣州同等官
應仍將各場課銀合場官就近設櫃徴收原封解
交各縣拆併等語應如所請將各場竈課錢糧令
場官就近徵收解縣又疏稱場員惟司代比催納
而完欠解給仍屬於縣若定以考成竟照經徵一
體處分則各員因代縣催比使之詿誤孰肯踴躍
急公臣愚以為催比場員如有未完分數除止於
罰俸外其應降職降級停陞者俱照離任官例罰
[084-14a]
俸一年免其停陞倘催徵不力許該縣提比經識
那用侵漁者仍即揭報另行從重議處如該縣不
能稽察致有虧空仍照直隸州之例叅處著落分
賠至有一場而坐落兩縣者場官應合算未完分
數無庸兩地處分其從前欠課即令場員就近察
核㑹縣詳報著追等語查各場鹽課錢糧既令場
員就近徵收原封解交各縣拆併是代徵之場員
並非專管官可比若照經徵舊例處分原屬太過
[084-14b]
請嗣後代徵場員如初叅欠不及一分者舊例罰
俸六個月今應免其議處欠一分者舊例罰俸一
年今應罰俸三個月欠二分者舊例降職二級今
應罰俸九個月欠四分五分者舊例降職三級四
級今應罰俸一年俱免其停陞督催欠至六分以上者
舊例俱行革職今若止於罰俸則欠數既多而處
分太輕恐場員視為泛常代徵不力請嗣後欠六
分者降職一級欠七分者降職二級仍令戴罪督
[084-15a]
催欠八分以上者即行革職再初叅處分既已改
輕則原叅各官亦不便照舊例議處請嗣後代縣
催比之場員原欠不及一分年限内不全完者舊
例降一級留任今應罰俸六個月原欠一分年限
内不全完者舊例降三級調用今應罰俸一年原
欠二分三分年限内不全完者舊例降四級五級
調用今均應降一級留任再限一年督催如再不
完照所降之級調用原欠四分五分年限内不全
[084-15b]
完者舊例革職今應降一級調用原欠六分以上
年限内不全完者革職如該場員催徵不力許該
縣提比經識倘將已徵錢糧内有那移侵欺情弊
即行揭報若該縣平時不能稽察查揭致有虧空
者照直隸知州失察屬員虧空例議處至有一場
而坐落兩縣者其場員兩地未完分數應合算併
案處分其從前未完課項即令該場員就近查明
㑹縣詳報著追又疏稱兩浙場員共二十三缺今
[084-16a]
請復設三缺裁省一缺計二十五缺又續准部文
鹽課大使批驗所員缺俱照例揀選將奉
㫖來浙之二十三員選派委用又奉
㫖照河工例令赴臣/衙門具呈効力者現在一併彚冊
咨部存案惟是鹽務各官既令在外揀補則將來
事故缺出必俟選擇有人咨部候文補用於緝私
督煎諸事有悞請於効力人員内慎加挑選凡各
場有地廣竈多之處即派一員前往協辦再有私
[084-16b]
販出沒之所委之巡緝盤查俱令自備資糧俾其
練習政務遇有相當缺出題補仍於每年嵗底照
河工例造冊送部等語應准其派委補放効力協
辦又疏稱仁和許村二場向係鹽驛道所轄不由
分司稽考但道員事繁不能親自查覈請將二場
歸於寧紹分司管轄仍聽鹽道統屬所裁浦東場
之俸工原係江南地方應抵補復設之下砂場無
庸另增其浙江之杜瀆永嘉兩場官役俸工請照
[084-17a]
舊核給等語俱應如所請行可也奉
㫖依議
雍正七年四月户部為請頒預備引目以資疏銷
事議覆浙江總督兼理兩浙鹽務李衞奏稱兩浙
鹽務歴係壓銷二季每逢春夏掣驗僅可行銷秋
冬之引臣/兼理以來雨暘時若場鹽廣産文武同
心竭力緝私梟風漸息引地得以疏通商皆樂於
買補近又發帑儘收竈户賣剰餘鹽給商配掣在
[084-17b]
於向不銷引地方運賣以濟民食因此額引較前
預銷二季但上年場有餘鹽乏引配運即將所存
之肩票陞課改銷近今肩引亦復廣售而預提引
目一時不能接濟是以設法變通暫給印照綑鹽
赴所掣驗現今停泊河干候領新引到浙給商抵
補開賣但給照赴掣不過一時權宜未可據以為
例此時若竟請加引則日後行銷不及必致貽累
商竈若聽其積鹽不收則私梟復萌請預為頒給
[084-18a]
額外引目十萬道發浙貯庫應用其年月季分暫
停預定每於掣期額引配足之外如遇場有餘鹽
准令商人完納課費呈明請領現填某年某季發
給配銷原係額外多備之引聽慿各所之商通融
配掣倘一年期内尚不敷用再行咨部請領若有
餘剰報部存俟下年續銷盈絀隨時不在額定考
成限銷攤賠之内仍於每年奏報時將銷引若干
道增出課費若干兩附同奏冊一體造送聽候查
[084-18b]
核再如富陽德清嘉秀善桐諸義浦等縣及江南
松江所屬沿海之區從前原係住賣引地久被私
梟佔去除嘉秀善桐些須銷售此外各縣地方片
引不銷每年課餉俱係改撥攤補均賠近今竭力禁
逐設法調劑已令商人配引住賣頗見成效但厯
來向食私販賤鹽倘商本太重鹽價稍昂又於民
情未便是以臣/斟酌通融凡此數縣行銷引目課
餉照數完納外其每引公費雜費酌量多寡稍為
[084-19a]
減免將鹽價令其比别處每觔賤賣使官引得銷
價值仍減民間樂於盡赴商買則私販便可永杜
等因前來查各場産有餘鹽原賴官引疏銷查河
東自雍正三年為始每年預發餘引十萬道如遇
額引不敷之處令運使填給照例納課將已行餘
引儘數題報存剰餘引仍繳内部遵行在案今兩
浙請頒額外引目十萬道應如該督所請照依河
東之例自雍正七年為始臣部照數刷印令該督
[084-19b]
按年差役赴部承領到浙貯庫每於掣期酌足之
外准令商人領配餘鹽照引完納課費通融配掣
倘不敷用再行咨部請領如有餘剰均於歳底即
行繳部仍於每年奏銷時將所銷引目增出課費
一同造冊報部查核其從前該督所給印照解部
查銷至富陽等縣亦應如該督所請毎引公費雜
費酌量減免鹽觔價值亦量為稍減仍將減免各
數報部查核可也奉
[084-20a]
㫖依議
雍正八年正月浙江總督兼理兩浙鹽務臣/李衞
題為再懇續頒餘引以速配銷以裕課賦事竊照
兩浙年行引目除票引外額銷正引七十一萬三
百道查從前私梟充斥多有未能銷足每常逓壓
二季於次年通融配掣若再不能完衆商攤賠包
課臣/䝉
恩兼理鹽政逐一稽查設法整頓杜私疏引已將前鹽
[084-20b]
臣謝賜履接管任内未完錢糧悉經清楚而年行
引目照額全銷且又儧掣從前存引溢銷後季鹽
觔是以上年五月間臣/在京
陛見之時奏請頒發額外引目十萬道以備餘鹽配掣
業蒙
恩准頒發在案及臣/回任後正值菜鹽旺銷之際私梟
聞風歛跡官引疏通所有雍正七年分首次兩掣
事竣合計掣驗商鹽共有一百二萬二千六百五
[084-21a]
十引查該年額引七十一萬三百引内除六年冬
掣已經預提透銷過一十六萬六千四百五引外
僅存本年引目五十四萬三千八百九十五引同
前請發餘引十萬道因未足用又於上年十二月
内附疏題請餘引二十萬道今尚不敷引目一十
七萬九千有竒理合具疏題請再發餘引十八萬
道到浙配銷雍正七年已掣全數其應完課費銀
兩俯俟核明造冊奏報但此項餘引原於年額之
[084-21b]
外溢銷並非每歲一定之數盈縮難以預期所増
正課公費併請額外銷算不入考成之内稍有餘
剰之引遵例送部繳銷庶下便商民上裕
國帑矣奉
㫖該部議奏隨經户部以應如所請議覆奉
㫖依議
雍正八年六月浙江總督兼理兩浙鹽務臣/李衞
題為續陳辦理鹽法事雍正六年七月臣/摺奏前
[084-22a]
事浙江鹽政向因地方廣逺恐一時未能遍及故
曾奏明將浙屬之寧台溫處四府并江南之崇明
縣另為調劑次第舉行今臣/查松江府城舊時附
郭華婁二縣今又分出奉賢金山地方不為不大
更有提督重兵駐劄宜乎私梟屏跡而從前片引
不銷皆由向日提標及附近各營無不通同濟私
大船裝載貯於兵丁屋内令其子弟家屬提擕籃
筐滿街趁賣地方官不敢過問以致商人無可如
[084-22b]
何將此數縣棄出不復行銷城内雖有數家鹽舖
皆係與營伍交往地棍於商人處批出些須鹽觔
為名借官行私亦止畏法之鄉紳富户不敢買食
兵丁私鹽方向鹽舖售取數十觔究屬片引不銷
臣/細看沿海形勢海塘之外不産鹽土其場皆在
兩頭北則逼近川沙大營南有金山叅將若加以
提標汛兵肯與出力協同兩營實心巡緝鹽徒挿
趐難飛屢與提臣柏之蕃悉心計議預備賞賚以
[084-23a]
圖大破積習提臣亦肯身任其事近日弁兵奉法
努力連報拏獲大夥私鹽數起查松郡原係商人
不敢開店之處而雲南福建皆有文武官弁督銷
之例若將公項所收鹽觔量行發交提標五營挑
選誠謹千把總在於松郡城之内外監賣除出完
課將鹽本解還源源接續則既予以責成又不無
稍有餘利自必實力巡緝臣/仍與提臣時常留心
稽查庶錮弊可除但産鹽之四場俟委官到日遵
[084-23b]
照辦理酌量收買發商完課儘力督銷自然有益
惟所慮者崇明一邑向係海外包額之區煎出鹽
觔止為本地民食例禁不許透越别縣充斥内地
後産鹽日多梟徒勾通鎮兵縣役任意廣煎不但
往來領餉運米船隻順便裝載亦且渡海各船夾
帶進内殆無虚日文武衙門向來皆有陋規屢次
行文從不攔阻昨見臣/在松江恐被差員内港截
拏始據報獲一起近日鎮標左竒兩營盤鹽甚屬
[084-24a]
上𦂳但恐不能久逺如是此地若不派官協巡稽
查堵禦則蘇松常鎮等屬雖收餘鹽發商仍被崇
明私煎攘奪引目仍舊難銷臣/愚昧之見將現在
命發管場各員内挑選明白强健者一人再派千把總
一員發給盤費專在崇明要口駐劄並可往來稽
察竈地其鹽應禁者嚴禁應收者酌收令其轉運
發商辦課其私販小則移知營縣協緝大梟就近
禀報總兵嚴拏解交蘇松道審究分别治罪翦除
[084-24b]
頓毋許流入内地實於江省鹽政大有禆益至
浙之寧處二府尚有官鹽一半温台壅引久不行
銷此非專係私販衆多之故實緣梟棍强横動成
命案各商但有本錢者俱不肯往彼處貿易現在
止有消乏數人每家不過三二百金大處不能行
運始向此等地方賖欠竈鹽拉扯零賣搜索微利
臣/前疏業將四府場員亦在更換准行之内但收
買鹽觔彼時若一齊並舉誠恐遥逺難以照應未
[084-25a]
敢率請今民頗知守法宜當一體動項廣收發給
官商分頭運銷於産鹽多處添造厫座出入要路
堵防隘口增課何止加倍即如從前諸義浦等縣
梟徒潑横難治之地業已漸次斂跡大銷引目此
其明驗以上事宜臣/恐具題遲緩等候部示往返
需時有悮秋冬乗時辦理因敢仰瀆
天聽伏乞
聖鑒批示欽遵抑或原摺發議知照到日即當舉行為
[084-25b]
此謹奏奉
㫖怡親王張廷玉蔣廷錫議奏欽此隨以應如所請議
覆奉
㫖依議速行欽此部咨到臣/隨經轉飭所屬一體欽遵
在案今自雍正六年九月初六日至雍正七年十
二月底所有支發帑銀收買竈户餘鹽配銷正餘
引目課費及額外盈餘等項數目據鹽驛道王鈞
造冊詳送前來臣/覆加察核如支發帑銀一項查
[084-26a]
奏留公費分規銀八萬兩給與各鎮府場商收買
竈鹽銀六萬七千六百四十三兩内已解還銀五
萬八千一百一十二兩五錢一分一釐臣/於上年
十月回任後即在此内續給各場商買鹽銀五萬
七千四百六十二兩六錢四分通計存庫未放銀
一萬三千六兩八錢七分一釐存各場商銀六萬
六千九百九十三兩一錢二分九釐現在隨引按
數交還接濟收買餘鹽歸於雍正八年嵗底造報
[084-26b]
此八萬兩之數所當仍暫存留作本源源放給候
餘息出有前數應用即將原動銀兩歸還充餉者
也如收買餘鹽一項查從前竈户所煎鹽觔在行
銷之地商人或因乏本不能盡收而梟販充斥之
處則商人竟至裹足不前窮竈待以餬口不得不
以之濟私今發帑廣收通計江浙各場除商人自
行收買外共官厫收過餘鹽一十九萬八千六百
九引凡此所收之鹽昔日盡售於私今已皆歸官
[084-27a]
賣此亦私梟歛跡之明驗也如配銷正餘引目一
項查台温二所年額止應銷引二萬七百七十八
引二分五釐尚多壅滯未完松屬華婁奉金上南
青福各縣額引三萬三千三百十七引歴來大半
不銷又江屬之嘉定寳山浙屬之徳清富陽諸暨
義烏浦江等縣亦皆私販霸踞引目難以疏通今
除各商銷運正餘引目之外所有發帑收買之鹽
共配銷雍正七年正引及補銷六年壅引預銷八
[084-27b]
年額引計共三萬三千二百一十四引共完正珠
引課及公費銀一萬四千四百五十三兩八錢八
分五釐零俱於各該年題銷案内分晰彚冊造報
又配銷雍正七年請領額外餘引八萬四千七百
九十三引共該正珠引課及公費銀四萬二百六
十五兩二分四釐零現歸雍正七年額外餘引案
内彚册題報以上止就帑鹽一項計之而所銷正
餘引目較之歴年原額不啻加倍官引既多私販
[084-28a]
自少此行之已有成效者也至於正引餘引之外
又有溢額盈餘臣/通盤查核共有三項一係台温
二所暨鎮海縣嵩玉場餘鹽及台温松三所官厫
銷賣肩販漁鹽共計八萬六百二引各則科算正
珠引課公費共銀一萬九千七百七十一兩三錢
二分八釐零此因正引已完餘引未到而民食不
能稍緩漁汛更難愆期暫以印照配賣接濟急需
一係台温鎮府暨松江提標中營叅將等處將所
[084-28b]
收竈户餘鹽照時價發賣民食除歸還鹽本及賞
給弁員養㢘巡兵工食以及建造鹽厫官署運鹽
脚價撥充玉環城工經費等銀外共存銀二萬二
千一百九十九兩五錢五分五釐零在民既免食
私之累又無貴價之慮皆稱兩便一係各商人將
官收餘鹽領去銷賣除配納正課公費外其鹽本
銀兩如係一掣繳還者每百兩加銀五兩五錢五
分五釐若兩掣繳還者每百兩加銀十兩此外餘
[084-29a]
利悉歸商得計共應繳餘利銀七千五百三十三
兩四錢四分一釐零此皆商人既得官鹽配銷又
獲多沾餘利悉皆踴躍急公隨引繳還者也以上
額外盈餘共又得銀四萬九千五百四兩三錢二
分四釐零現在已解道庫銀一萬五千四百四十
八兩五錢五分四釐零存貯鎮府營場銀共二萬
八千六百九十二兩八錢一分七釐零存貯商店
銀五千三百六十二兩九錢五分二釐俱為陸續
[084-29b]
收買餘鹽源源接濟并臣/從前分晣陳明如關地
方𦂳要有益民生公務即於此項額外盈餘銀内
動撥應用仍俟本年嵗底另行造冊報銷惟是前
項溢銷引鹽課費盈餘銀兩皆仰頼
皇上洪福雨暘時若場鹽旺産俾得因地制宜隨時設
法廣銷溢額非係將來每年一定之數盈縮難以
預期相應一併聲明伏乞
皇上睿鑒
[084-30a]
勅部查照施行奉
㫖該部知道
雍正八年六月為敬陳鹽法相沿陋弊酌議調劑
清釐等事議覆浙江總督兼理兩浙鹽務李衞將
兩浙鹽政事宜酌陳四欵具題前來一稱鹽課錢
糧額徴欵内有各州縣功績等銀七千八百一十
五兩滴珠銀七千八兩一錢五分内除各縣地丁
項下編徵抵課水手銀九百二十二兩五錢五分
[084-30b]
九釐有欵可徵外其餘銀六千九百七十兩五錢
九分一釐並無原欵可徵此項課銀派於各州縣
解納照縣分大小分别多寡限定一年獲變私鹽
船物之價起解充餉少者罰令賠出在州縣以為
有欵無徵又皆責之鹽捕弓兵賠墊完納此項錢
糧乆列額徵欵内未便竟請豁除而每年實獲船
鹽變價罪贖等銀又不足七千八百一十五兩之
數再四思維查各處商家本多引少者向係租賃
[084-31a]
本少乏商引目配掣每張給銀五六七八分不等
今額外所發餘引俱係給商不須租價止有交部
引張紙硃及往來領繳路費為數無多臣/擬自雍
正八年為始凡有情願請領餘引之商人每引輸
銀四分内以六釐留為紙硃領繳路費以三分四
釐交貯鹽驛道庫所有功績項下銀六千九百七
十兩五錢九分一釐除將每年實獲船鹽變價罪
贖等銀解抵之外其餘不敷數目即於餘引租價
[084-31b]
之三分四釐内補解抵欵不復再派各州縣捐解
惟是餘引行銷多寡無定若遇銷多之年抵解有
餘即留為下年凑解倘遇有銷少不敷之時於鹽
務准留應用公費十二萬五千兩節省之項暫行
墊解俟次年餘引充裕仍行扣完補項務使年清
年欵不致虧額至於此外各縣編徵抵課等銀九
百二十二兩五錢五分九釐原係地丁項下之欵
請從雍正八年為始令各縣照編解交藩司解部
[084-32a]
造入地丁題銷案内聲明彚算考成毋庸再入鹽
政以滋牽混又稱歴任鹽臣銷過殘引例應追出
繳部其中或有水火盗賊遺失及肩挑小販道路
碎裂醎□漁户波濤漂沒不能完全從前每將後
任殘引抵數繳送又撥解定限止有八十日之期
而行銷州縣共有一百餘處未能如期解足故有
後引先到者即行墊解而以續解之前引反抵後
發之引其事不知起自何時至今數十餘年歴任
[084-32b]
皆照前例而行臣/兼理以來嚴飭設法清查惟將
本任銷過之引隨時追繳貯庫不許那移牽混而
在已往者莫可究詰所缺殘引至今未能追清臣/
查每年引目數十萬張分散各處行銷原不能一
無缺少在當日初起之時豈能保無重照之弊今
逺年舊引難於影射亦屬無用謹據實題明將歴
任現在者儘數繳銷其已經抵還别任及實係遺
失無着者免其輾轉追究此後逐年清出次歲逓
[084-33a]
繳果屬水火遺失肩販漁户損壞取具官商印甘
各結聲明存案扶同揑結加倍治罪又稱兩浙引
課除江南松所外杭所每引徵課銀四錢四分零
嘉所每引徵課銀四錢二分三釐零紹所每引徵
課銀三錢四分零在當日原因地方衝僻行銷難
易分别等差酌定課則今各處私鹽漸少官引疏
通完課似應畫一臣/經飭行鹽驛道王鈞委令寜
紹嘉松兩分司傳集各所衆商公同酌議三所引
[084-33b]
目通共五十八萬八千七百六十七引七分五釐
課銀二十三萬四千二百二兩一錢四分九釐零
照額攤算杭嘉紹三所每引均納課銀三錢九分
七釐零使額課均平不致偏有輕重羣情允洽相
應一併題明均於本年遵照奉行又稱前任鹽臣
噶爾泰題定每引輸脚價七釐乃就年額八十萬
引目計算今臣/題請之餘引係額外之欵不入考
核已有每引六釐為紙硃路費不復另輸脚價以
[084-34a]
滋重複等語均應如該督所議可也奉
㫖依議
雍正十一年十一月户部為遵
㫖議覆事議覆浙江總督管理兩浙鹽務程元章疏稱
據浙江鹽驛道張若震詳稱江南靖江一縣久隸
兩浙地雖逼淮場而從前題明包納浙課不歸淮
屬者誠以靖江以南即屬江隂武進丹徒無錫及
長洲元和呉縣各縣俱係行銷浙鹽之地若一運
[084-34b]
銷淮鹽則奸商巨販借官行私連艘飛渡蘇常引
地盡為淮私透越在浙之官引必致壅滯而淮商
之課鹽亦難疏銷今浙商楊恒裕既承認行銷則
靖江食鹽自應仍歸浙省母庸改撥淮商更張舊
制至於現在包課銀五百八十九兩零係照下下
則例計算引二千二百六十九引今該縣户口繁
盛暫以三千引為率在於每年餘引内照數配運
但浙鹽路逺費繁難同淮鹽科則應請仍照康熙
[084-35a]
十八年題定下下則例每引完課二錢五分九釐
零共完課銀七百七十八兩八錢三分三毫零倘
銷不及數責商賠補額數有增再行陞報惟靖邑
與通州之場竈接壤向食淮私今既行運浙鹽應
專令靖江文武官弁協力稽察添設巡役分路查
緝所需工食商人自行捐給緝獲私鹽照例充餉
其一切審詳私鹽案件仍由浙省鹽政衙門管理
所有三江營同知巡緝核轉之處伏候題明更正
[084-35b]
再淮鹽已經運賣應請掣回飭令浙商楊恒裕運
鹽接濟其包課銀兩原於地丁攤收應請於雍正
甲寅年豁除臣/謹㑹題等因查靖江一縣向納浙
課自應行銷浙鹽應如所請將靖江食鹽仍歸浙
省銷售專令靖江文武員弁協力稽察添設巡役
分路查緝緝獲私鹽照例充餉一切審詳件案仍
由該鹽政衙門管理從前三江營同知巡緝核轉
之處准其更正已運淮鹽速飭掣回令該商運鹽
[084-36a]
接銷其靖江縣包課銀兩相應准其豁除可也奉
㫖依議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總理事務莊親王等為遵
㫖議奏事據署副都御史陳世倌條奏三欵内稱一鹽
課額外之虚名宜停止也查鹽課引有定額觔有
定數按引辦課未必定有竒贏即獲微利亦何妨
留與商人裕其資本乃近年來多有以隨例歸公
者且狡詐之徒仍於暗中令商人重出故在官多
[084-36b]
一分之歸公在商反添一分之誅求此商之受其
弊者也請嗣後秪是按引辦課但令綱不堕壓課
不虧欠便為稱職一切歸公捐助等項虚名永行
停止等語查鹽規既已歸公止應如數完納豈得
復於歸公之外勒索病商嗣後倘有不肖官員暗
勒商人重出以飽私橐者許該商控告治罪並令
該督撫鹽政時加訪察違者即行叅處毋得狥隐
至所奏捐助一事現奉
[084-37a]
諭㫖禁止官吏勒派併將督撫失察及狥庇者均照例
分别處分在案嗣後鹽政等官倘有借名捐助而
暗諭商總勒令公派者該督撫即將該鹽政等據
實題叅如督撫有失察狥庇等情一經發覺將督
撫一併議處可也奉
㫖所議甚是依議速行
[084-37b]
浙江通志卷八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