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1i0020 律呂新論-清-江永 (master)


[001-1a]
欽定四庫全書
 律吕新論卷下
             婺源江水撰
 論琴十六條
以琴證論古今法


三分損益之法其來尚矣今以為不然而別為之法得
無無徴而不信乎曰是非無徴也古之樂器流傳于今
其最古雅而自然者莫如琴以琴證之則古今二法之
離合判然于絃徽之間矣蔡氏之書證之于琴而不合
[001-1b]
其大者有六按舊法羽宫角徴之閒為二變以補其缺
始無遼闊之虞使古之為琴者誠慮此宜以二變間于
正聲之閒胡為舍此不用而命第六絃曰少宫第七絃
曰少商此果何説乎其不合者一也樂工指法或以四絃為蕤賓變徴五
絃為林鐘徴六絃為南吕羽匕絃為應鐘變宫見陳暘樂書此俗工相傳之誤也古法原以初絃中徽應六絃
散聲二絃中徽應七絃散聲舊法姑洗為黄鐘之角不可稍移易者
琴家宫調却按初絃十徽應三絃散聲十徽位近仲吕
[001-2a]
而非姑洗此據古律言之今法十徽正當蕤賓其不合者二也中徽當琴
體之半初絃為黄鐘清聲古人所謂黄鐘之宫清濁之
衷律吕之本者此也黄鐘正宫調于此起調畢曲泛聲
發于此者音獨洪大與他徽異聲以中為貴也蔡氏之
書于黄鐘四寸半之下註曰無謂九分之寸奇零不盡
仲吕反生所不及而旋宫所不用也使其果無而不用
則初絃中徽為虚設矣胡為以泛聲扣之音獨隆隆然
乎其不合者三也三分損益所生之律參差不齊以絃
比管而計其尺寸初絃唯林鐘當九徽南吕當八徽若
[001-2b]
太簇則在十三徽之外姑洗則在十一徽之内十三徽
則無律二變律則無徽胡為徽律相齟齬乎其不合者
四也舊法旋宫一均止用七聲施之編鐘編磬猶可也
用之于琴則不然琴每絃皆有三十六聲除太清者不
用其餘各因曲調隨宜取聲何嘗限之以七若依蔡氏
之法則按徽取聲皆不得出本均之外聲之可用者無
幾且黄鐘一均有濁而無清應鐘一均有清而無濁只
[001-3a]
須彈一兩絃即可成曲調而諸絃諸徽皆無用有是理
乎其不合者五也嘗試以趙彦肅所傳風雅詩譜按聲彈之只須初絃次絃其餘皆無用其
聲全濁不成韻調可知詩譜之非真其于鹿鳴諸詩黄鐘太簇用清聲猶賴有此兩聲以濟之稍稍可聽若依
蔡氏法此二律并不得用清聲法則宻矣其如聲不諧于耳何琴以聲律為體以徽為
用彈者按徽取聲音調自諧次絃以後律漸長而位漸
疎至六七絃則半律亦如正律之長故按徽之聲有正
當律者有當律之前半後半與中間者如蔡氏之法必
須用正用半與夫變律變半律按圗似有條理施之于
琴則煩而難用且古琴曲之傳于今者其聲甚美何嘗
[001-3b]
拘拘蔡氏旋宫之法乎其不合者六也若如今法則五
聲用其均齊者以為體取其應徽者以為用諸律則計
尺寸而匀布之中徽既為黄鐘清聲矣十徽為四分絃
之三于聲之位當角之中于律正當蕤賓猶一歳之夏
至也十三徽為八分絃之七于聲之位當商之近前于
律正當夾鐘猶一歳之春分也十二徽為六分絃之五
于聲之位當商之近後于律則當姑洗九徽為三分絃
[001-4a]
之二於聲之位為徴之近前於律則當夷則此皆徽律
正相當者也十一徽為角之近初仲吕當之而稍上八
徽為羽之近前無射近之而在右此二徽律不正相當
者別有其故後論泛聲中詳之七徽與律相當者五微
差者二相當者其常微差者其變亦可知今律脗合于
琴者多矣又因徽之自然者以為五聲之用次絃以下
隨其調之髙下而進退焉此琴家之本法較之拘于三
分損益泥于變聲變律者果孰離而孰合乎後之言律
吕者當于古雅自然之器精密考之一洗千餘年沿襲
[001-4b]
之説可也


論琴徽泛聲應先天八卦横圗


琴有十三徽説者但以為象閏而已然以泛聲彈之左手
微按絃右手擊絃當徽則泠泠有清音不當徽則啞然無聲則
其位置不可分毫移動此必有所以然之理古今未嘗
發明永深思之而得四説其一則應先天八卦横圗也
蓋琴絃四倍黄鐘三尺六寸自龍齦至臨岳七徽為中
[001-5a]
界自臨岳至七徽以四徽為中界七徽至龍齦以十徽
為中界又自臨岳至四徽以一徽為中界十徽至龍齦
以十三徽為中界自一徽至四徽四寸半為上準象黄
鐘子聲四徽至中徽九寸為中準象黄鐘中聲中徽至
龍齦一尺八寸為下準象黄鐘濁聲重按之取木聲則
自尾至首為三段㣲按之取泛聲則自首至尾為四段
一至四一段也四至七二段也七至十三段也十至十
三四段也中兩段倍于前後段又併一徽内十三徽外
凡為四寸半者有八儼然冇先天八卦横圗之象焉一
[001-5b]
徽内無聲之處乾也一至四兌也四至七離與震也七
至十巽與坎也十至十三艮也十三至龍齦無聲之處
坤也乾坤老而不用故首尾無聲六子代父母用事故
十三徽有聲也首尾雖無聲而聲實出于首尾則乾坤
為不用之用猶一家父母雖老畢竟以父母為主也細
推之第一徽兑之下畫也二徽兑之中畫也三徽兑之
上畫也四徽為兑離之間少女中女相接之處也五徽
[001-6a]
離之中畫也六徽震之初畫也七徽為震巽之間兩儀
大分界之處也七徽内陽主進畫自下而上七徽外陰
主退畫自上而下八徽巽之下畫也九徽坎之中畫也
十徽為坎艮之閒中男少男相接之處也十一徽艮之
上畫也十二徽艮之中畫也十三徽艮之下畫也三男
三女皆用事發聲而少男少女血氣方充為人道生育
之始尤用事故兑艮一畫各發一聲而離震巽坎一卦
止發一聲也且其中尤有㣲妙者焉二五九與十二徽
皆居本段三分之一三徽却後二分六徽却後四分八
[001-6b]
徽却前四分十一徽却前二分不與諸徽均列按之卦
畫皆有至理蓋四徽十徽居兩卦之間三徽當兑之上
畫一陰為兑之主稍却而後不欲近乎離十一徽當艮
之上畫一陽為艮之主稍却而前不欲近乎坎少女中
女同居而志不同行少男中男並處而性不相合也且
兑金也性畏火之鑠艮土也性惡水之濕故各却少許
以避之造化自然之理也五徽正當離之中畫九徽正
[001-7a]
當坎之中畫若均布之六徽宜當震之中畫八徽宜當
巽之中畫然離以中畫之陰為主震以下畫之陽為主
故六徽當稍却而後乃得其本位坎以中畫之陽為主
巽以下畫之陰為主故八徽當稍却而前乃得其本位
也且火以木為體木以水為母故震木稍却而後以就
火之炎巽木稍却而前以就水之潤也伏羲八卦横圗
為作易之始其自然之理數乃見之于琴徽吁妙矣哉


論泛聲應六十四卦横圗


泛聲既應先天八卦横圗矣由三畫之卦積至六畫為
[001-7b]
六十四卦横圗又有自然相應者焉一徽内十三徽外
皆無聲乾坤二宫不用也一徽則承乾宫末之地天泰
而接乎兑宫之天澤履也二徽當火澤暌三徽當水澤
節四徽則承地澤臨之後而接乎離宫之天火同人也
五徽當水火既濟六徽當火雷噬嗑七徽當地雷復與
天風姤之間陰陽之大交界也八徽當水風井九徽當
火水未濟十徽則承地水師之後而接乎艮宫之天山
[001-8a]
遯也十一徽當火山旅十二徽當水山蹇十三徽終于
地山謙而接乎坤宫之天地否也凡此諸徽當兩宫交
界之間者則冇乾坤之卦不當交界之間者必有坎離
之卦乾坤坎離為四正故當有此聲也始承泰天地交
也終接否天地不交也中于復姤陽始長陰始生也界
于同人與師火之始水之終也少女少男之宫血氣並
充水火皆當之中女中男之宫當其水火之交不交而
不當其純卦純則不相為用也長男長女之宫火近震
水近巽當其近不當其逺逺者先衰也天地之道陽有
[001-8b]
餘而陰不足長男猶可生育故六徽當火雷噬嗑泛聲
猶有清音長女天癸先絶故八徽當水風井泛聲全濁
似無聲也又以卦爻細推之二徽當暌之六五三徽若
均布之當節之六三退二位當初九也五徽當既濟之
六二六徽若均布之當噬嗑之九四退四位當初九也
七徽後爻自上而下八徽若均布之當井之六四却前
四位當初六也九徽當未濟之九二也十一徽若均布
[001-9a]
之當旅之九三却前二位當初六也十二徽當蹇之九
五也兑巽陰宫遇離而止遇坎而却震艮陽宫遇坎而
止遇離而却男女異類宜相避也坎離二宫水火相遇
則各止其所矣此又以卦象人事推之皆有自然之妙


論泛聲應節氣


泛聲應卦畫既有自然之理矣抑又有㣲妙者焉全絃
猶一歳也三尺六寸二十四分之每分一寸有半當一
氣臨岳際則冬至也一徽内四寸半之地有三氣為冬
[001-9b]
至小寒大寒以其當冬令陽㣲之時故無聲一徽當立
春陽氣出地故有聲二徽雨水也三徽驚蟄也四徽春
分也五徽穀雨也六徽小滿也七徽夏至也八徽大暑
也九徽處暑也十徽秋分也十一徽寒露也十二徽霜
降也十三徽立冬也陽氣將入地故聲終于此自此至
龍齦四寸半之地為小雪大雪冬至皆閉藏之時故無
聲也自春分至秋分一月而一徽自立春至春分秋分
[001-10a]
至立冬皆一月而兩徽者春初為萬物之始生秋末為
萬物之已成故聲獨多也四立之節唯立春立冬有徽
而立夏立秋無徽者立春立冬為陽氣出入之限春夏
與夏秋之間陽氣皆在地上非陰陽之大界故無聲也
冬至雖無聲而聲皆出于首尾則十三徽之聲皆其聲
猶乾元之統天也驚蟄一徽稍却而後寒露一徽稍却
而前者驚蟄為木氣之動寒露為金氣之藏陽性常速
故未至其地而先有聲陰性常緩故已過其地而後有
聲也小滿一徽又却而後大暑一徽又却而前者凡聲
[001-10b]
音屬金四月金始生畏午火之鑠故却而後六月火氣
盛金正伏故却而前皆金之避火也諸徽泛聲亦有不
同中徽最洪大其聲隆隆然夏至陽極也諸徽稍不當
徽即無聲獨中徽過一指猶有聲陽盛有餘也九徽十
徽最清亮其聲空空然金氣正肅清也一二徽聲細陽
方長也十二十三徽聲不甚發陽欲藏也八徽聲最不
揚似無聲然大暑火盛而金伏也吁造化之理㣲矣哉
[001-11a]
抑妙矣哉


論泛聲應納音


泛聲之理以卦畫節氣推之既如此矣又不止是也六
十甲子以數定為五行名曰納音其理與聲音相闗以
琴徽推之亦有黙契者焉蓋十三徽分為四段一段中
有甲子一周細推其徽位之相當一為甲子二為甲申
三為壬寅四為甲子五為甲申六為壬寅七復為甲子
七徽後左右相對八為壬寅九為甲申十為甲子十一
為壬寅十二為甲申十三為甲子納音五行甲子壬寅
[001-11b]
為金甲申為水當金水則有聲也五行成質者金為清
木土則濁矣有氣而未成質者水為清火則濁矣故獨
當清者而鳴六十甲子三分之為甲子甲申甲辰若當
甲辰則為火其音濁故三徽六徽八徽十一徽皆却至
壬寅之位而鳴不與諸徽均列也此泛聲唯金水有聲
若于七徽外取木聲則又五行皆全龍齦起甲子十三
徽為己卯上十二徽甲申水十一徽戊子火十徽甲午
[001-12a]
金九徽甲辰火八徽癸丑木七徽甲子金凡二金二火
一土一水一木五行之音皆備第八徽若均布則當甲
寅水五行缺一故退一位至癸丑木而五行全造化自
然之妙如此


總論泛聲


琴必當徽乃有泛聲一絃十三聲七絃九十一聲正如
人身動脈頭手足各三部左右十八處當其部切之乃
應乎否則不應也古今未有言泛聲所以然者今推之
乃有四説八卦也六十四卦也節氣也納音也四者殊
[001-12b]
途而皆可通朱子所謂萬物各具一理萬理同出一原
故可推而無不通也既得琴徽之所以然而聲律有確
據矣以下乃論取聲布律調絃換調之法


論按徽取五聲


五聲之體雖有定界而五聲之用取諸琴徽初絃十三
徽為商十二徽為清商次絃之聲隨調髙下而應之下
則應十三徽髙則應十二徽第十一徽為慢角十徽為
[001-13a]
正角三絃亦隨調髙下而應之下則應十一徽髙則應
十徽九徽為徴四絃應之八徽為羽五絃應之中徽為
少宫六絃應之次絃中徽為少商七絃應之諸徽泛聲
本無五聲之序而按徽取木聲則諸絃于此取應諸調
于轉換有自然之理焉


又論


舊以太簇八寸為商于琴絃三尺二寸在十三徽外半
寸然泛聲至十三徽三尺一寸五分而始發聲則當以
十三徽為商蓋十三徽外其聲太濁雖三尺二寸四分
[001-13b]
之地已交商界必更進九分而後有徽舊法三分徴益
一上生商其如此處無徽何又舊法以姑洗為角其位
在十一徽之内然角聲一發于十一徽一發于十徽彈
慢角調者以十一徽為角彈宫調者却以十徽為角猶
清商調以十二徽為商也舊法唯有姑洗為角故角徴
間相去逺不得不有變徴以補其缺角不能再生宫故有變
宫以續其斷證之于琴則不合矣
[001-14a]


論諸絃布律法


諸絃之律各以今律布之布至少少聲而止法如左
一絃 全律每律減一寸五分半律每律減七分五釐
 黄龍齦散聲 大三尺四寸五分 太三尺三寸○並十三徽外 夾三尺一寸五分
 ○十三徽 姑三尺○十二徽 仲二尺八寸五分○十一徽内二分 蕤二尺七寸
 ○十徽 林二尺五寸五分○十徽九徽之間 夷二尺四寸○九徽 南二尺
 二寸五分○八徽外 無二尺一寸○八徽内四分 應一尺九寸五分○七徽外 黄
 清中徽 仲清一尺四寸二分五釐○六徽内○自七徽以上唯當徽近徽者録之餘從略後
 倣此夷清一尺二寸○五徽黄清清九寸四徽
[001-14b]
二絃 全律每律減一寸七分一釐四毫奇半律每律減八分五釐七毫奇
 夾龍齦散聲 姑三尺四寸二分八釐奇 仲三尺二寸五分七釐奇○並十三徽外


三尺八分五釐奇○十三徽内 林二尺九寸一分四釐奇○十一徽外四分奇


 夷二尺七寸四分奇○十徽外四分奇 南二尺五寸七分奇○十徽内 無二尺四寸
 ○九徽 應二尺二寸三分弱○九徽八徽之間 黄清二尺五分七釐奇○八徽内


大清一尺九寸七分 太清一尺八寸八分六釐○並七徽外 夾清中徽



林清一尺四寸五分七釐○六徽内 無清一尺二寸○五徽 黄清清


[001-15a]
 一尺二分八釐奇○四徽外
二絃清商調用 全律每律減一寸八分半律毎律減九分
 姑龍齦散聲 仲三尺四寸二分 蕤三尺二寸四分○並十三徽外 林三尺六分
 ○十三徽内 夷二尺八寸八分○十一徽外一分 南二尺七寸○十徽 無
 二尺五寸二分○十徽九徽之間 應二尺三寸四分○九徽内 黄清二尺一寸六分
 ○八徽外二分 大清二尺七分 太清一尺九寸八分 夾清一尺八寸九分
 ○並七徽外 姑清中徽 夷清一尺四寸四分○六徽内 黄清清一尺
 八分○五徽内
三絃慢角調用 全律每律減一寸八分八釐奇半律每律減九分四釐奇
[001-15b]
 仲龍齦散聲○借二分 蕤三尺三寸九分奇 林三尺二寸一釐奇○並十三徽外


三尺一分○十二徽外一分 南二尺八寸二分奇○卜一徽内 無二尺六寸


 三分四釐奇○十徽内六分奇二尺四寸四分奇○九徽外 黄清二尺二寸五分奇○
 九徽八徽之間大清二尺一寸六分奇○八徽外 太清二尺七分弱○八徽内
 夾清一尺九寸七分奇 姑清一尺八寸八分奇○並七徽外 仲清一尺七寸
 八分七釐奇○中徽内一分三釐奇 南清一尺四寸一分○六徽内 黄清清一尺
 一寸三分弱○五徽内
[001-16a]
三絃宫調用 全律每律減二寸半律每律減一寸
 蕤龍齦散聲 林三尺四寸 夷三尺二寸○並十三徽外 南三尺○十二徽
 無二尺八寸○十一徽内七分 應二尺六寸○十徽内 黄清二尺四寸○九徽


大清二尺三寸 太清二尺二寸○並八徽外 夾清二尺一寸○八徽内



姑清二尺 仲清一尺九寸○並七徽外 蕤清中徽 南清一尺


 五寸○六徽外 黄清清一尺二寸○五徽
四絃 全律毎律減二寸二分半半律每律減一寸一分二釐半
 夷龍齦散聲 南三尺三寸七分半○十三徽外 無三尺一寸五分○十三徽 應
 二尺九寸二分半○十一徽外 黄清二尺七寸○十徽 大清二尺五寸八分奇
[001-16b]


太清二尺四寸七分半○並九徽外 夾清二尺三寸六分奇○九徽内 姑


 清二尺二寸五分○九徽八徽之間 仲清二尺一寸三分奇○八徽 蕤清二尺
 二分半 林清一尺九寸一分奇○並七徽外 夷清中徽 應清一尺四寸
 一分奇○六徽内 黄清清一尺三寸○五徽外
五絃 全律每律減二寸五分二釐三毫奇半律每律減一寸二分六釐一毫奇
 無龍齦散聲○借六分太 應三尺二寸八分奇○十三徽外 黄清三尺二分太○
 十二徽外 大清二尺九寸奇○十二徽内 太清二尺七寸七分奇○十徽外
[001-17a]
 夾清二尺六寸五分○十徽内五分 姑清二尺二寸二分奇○十徽外 仲清
 二尺三寸九分太○九徽 蕤清二尺二寸七分奇○九徽八徽之間 林清二尺一寸
 四分奇○八徽 夷清二尺一分八釐奇 南清一尺八寸九分奇○並七徽外
 無清一尺七寸六分六釐奇○中徽内三分奇 黄清清一尺五寸一分奇○六徽外
五絃清商蕤賓調皆用 全律每律減二寸三分寸之二半律每律減一寸三分寸之一
 無應之間龍齦散聲 應三尺四寸六分奇 黄清三尺二寸○並十三徽外


大清三尺六分奇○十二徽外 太清二尺九寸三分奇○十二徽内 夾清


 二尺八寸○十一徽内 姑清二尺六寸六分奇○十徽内 仲清二尺五寸三分
 奇○十徽九徽之間 蕤清二尺四寸○九徽 林清二尺二寸六分奇○九徽八徽
[001-17b]
 之間 夷清二尺一寸三分奇○八徽 南清二尺 無清一尺八寸六分奇○
 並七徽外 應清一尺七寸三分奇○中徽内 黄清清一尺六寸○六徽外
六絃 黄清與一絃諸律位同
六絃慢宫調用 半律每律減一寸四分四釐 初絃全律位與此同
 應鐘黄清之間龍齦散聲 黄清三尺四寸五分六釐 大清三尺三寸
 一分二釐 太清三尺一寸六分八釐○並十三徽外 夾清三尺二分四釐○十二徽
  姑清二尺八寸八分○卜一徽外 仲清二尺七寸三分六釐○十徽外
[001-18a]
 蕤清二尺五寸九分二釐○十徽九徽之間 林清二尺四寸四分八釐○九徽外
 夷清二尺三寸奇○九徽内 南清二尺一寸六分○八徽外 無清二尺一分
 六釐○八徽内 應清一尺八寸七分二釐○七徽外 黄清清一尺七寸二分八釐
 ○七徽内
七絃 夾清與二絃諸律位同
七絃 姑清與清商調二絃諸律位同


論布律用六十甲子紀分數


諸絃布律大畧如前法若欲加宻當以六十甲子紀其
分數初絃龍齦起甲子之半十三徽當己卯十二徽當
[001-18b]
甲申十一徽當己丑之近前十徽當甲午九徽當甲辰
八徽當癸丑之近前七徽復當甲子以後又以六十位
布至四徽復當甲子自七徽外一位得三分七徽内一
位得一分半次絃以下各以本徽本位起龍齦亦各如
其絃而伸之位漸踈分數漸多如此則分數皆可考此
未及詳而第言其大畧云


論隔絃取應聲


[001-19a]
諸絃散而扣之間一絃則應于第十徽而隨調轉絃必
有一絃當退一徽至十一徽然後應皆理勢自然如此
如宫調五絃十徽應七絃散聲四絃十徽應六絃散聲
二絃十徽應四絃散聲初絃十徽應三絃散聲唯三絃
獨退一徽于十一徽應五絃散聲朱子琴律説及答呉
元士書皆深疑此事詳為之説似謂獨退一徽常在三
絃不知此唯宫調調絃則如此若更一調則退徽又在
他絃不常在三絃也宋中興志姜䕫樂議其圗説甚明
朱子蓋亦考之不詳耳又蔡西山先生謂琴唯黄鐘一
[001-19b]
均但絣定七絃以彈十一宫朱子謂李通之説不可行
考之姜䕫圗説琴須轉絃合調蔡氏絣定七絃之説誠
誤矣朱子又謂古人隨月調絃若調至應鐘則絃急恐
絶此亦不然古法轉絃合調一調但轉兩三絃非盡取
七絃而更之也調之髙下絃之緊慢上下不過一律非
謂由黄鐘而漸緊以至于應鐘也姜䕫圗説言簡而明
今因其説推之如左
[001-20a]


慢角調調絃法


姜夔曰黄鐘大吕並用慢角調故于大絃十一徽應三
絃散聲 古大吕比今律短
 按慢角調者角絃慢張也此調宫絃退一位取十一
 徽仲吕角應三絃散聲 三絃仲吕角取十徽内無
 射羽應五絃散聲 五絃近無射羽取十徽内夾鐘
 清商應七絃散聲 二絃夾鐘商取十徽外夷則徴
 應四絃散聲 四絃夷則徴取十徽黄鐘清應六絃
 散聲 此調諸絃如常唯角絃慢故名凡徽律差數分者聲相近
[001-20b]
 亦得相應後倣此


清商調調絃法


姜曰太簇夾鐘並用清商調故于二絃十一徽應四絃
散聲 古太簇今在太夾之間古夾鐘今在夾姑之間
 按清商調者商絃髙一律也此調宫絃取十徽蕤賓
 角應三絃散聲 三絃蕤賓角取十徽無射應鐘之
 間應五絃散聲 五絃無應間羽取十徽内姑洗清
[001-21a]
 商應七絃散聲 二絃姑洗商取十一徽夷則徴應
 四絃散聲 四絃夷則徴取十徽黄鐘清應六絃散
 聲 此調商絃緊而五絃七絃亦隨之


宫調調絃法


姜曰姑洗仲吕蕤賓並用宫調故于三絃十一徽應五
絃散聲 古姑洗今近仲吕古仲吕今近蕤賓古蕤賓
今近林鐘
 按宫調者以初絃為主也宫絃取十徽蕤賓角應三
 絃散聲 三絃蕤賓角取十一徽内無射羽應五絃
[001-21b]
 散聲 五絃近無射羽取十徽内夾鐘清商應七絃
 散聲 二絃夾鐘商取十徽外夷則徴應四絃散聲


四絃夷則徴取十徽黄鐘清應六絃散聲



慢宫調調絃法


姜曰林鐘夷則並用慢宫調故于四絃十一徽應六絃
散聲 古林鐘今為夷則古夷則今近南吕
 按慢宫調者大絃與第六絃慢張下半律也宫絃取
[001-22a]
 十徽仲吕角應三絃散聲 三絃仲吕角取十徽内
 無射羽應五絃散聲 五絃近無射羽取十徽内夾
 鐘清商應七絃散聲 二絃夾鐘商取十徽外夷則
 徴應四絃散聲 四絃夷則徴取十一徽應鐘與黄
 鐘清間慢宫應六絃散聲 此調宫絃慢角絃亦隨
 之而六絃亦慢


蕤賓調調絃法


姜曰南吕無射應鐘並用蕤賓調故于五絃十一徽應
七絃散聲 古南吕今在南無間古無射今在無應間
[001-22b]
古應鐘今在應黄間
 按蕤賓調者角絃緊當蕤賓位而第五絃亦隨之也
 此調宫絃取十徽蕤賓角應三絃散聲 三絃蕤賓
 角取十徽無射應鐘之間應五絃散聲 五絃無應
 間羽取十一徽内夾鐘清商應七絃散聲 二絃夾
 鐘商取十徽外夷則徴應四絃散聲 四絃夷則徴
 取十徽黄鐘清應六絃散聲 古蕤賓近今林鐘若
[001-23a]
 三絃散聲取今律林鐘則絃太緊恐不可張且二絃
 夾鐘商太逺而四絃夷則徴太促又于三絃十徽應
 五絃散聲五絃羽為應鐘則羽宫之間亦太促矣故
 三絃取角聲當今律之蕤賓更不可移而上古名此
 調為蕤賓與今法若暗合焉 又按宫調三絃亦是
 蕤賓但取十一徽應五絃散聲五絃如其位此以十
 徽應五絃則五絃隨之而緊與宫調異
 五調中慢宫調最下慢角調次之宫調為中聲蕤賓
 調稍髙清商調最髙以今律言之黄鐘大吕太簇用慢角調夾鐘姑洗用清商調仲
[001-23b]
 吕蕤賓林鐘用宫調夷則南吕用慢宫調無射應鐘用蕤賓調
 論清四聲二條


論清四聲不可去


樂有黄鐘大吕太簇夾鐘四清聲尚矣古者編鐘編磬
皆十六枚是十二律加四聲也琴之六七絃雖只少宫
少商而諸律清聲加備且復有少少聲焉又不止四清
而已瑟有二十五絃亦諸清聲皆備也四清者宋樂志
[001-24a]
以為為夷則以下四律為宫使商角不陵僭宫聲然只
有四清而角以後不妨用全律沈括馮元以為唯臣民
不可陵君事物則不必避也黄鐘宫調雖以清黄起調
其間仍用黄鐘全律為君故姑洗角雖用全律亦不為
民陵君也古用四清極有條理原不始于王朴李照范
鎮樂皆去四清不知何以成樂編鐘編磬可去四枚管
絃則清聲自具雖欲去之安得而去之乎


論陳暘樂書之疎率


陳氏樂書其主意大約以為先王之樂唯有五聲十二
[001-24b]
律後世乃有二變四清此皆鄭衛之音凡八音之器皆
當去二變四清以復古此耳食之學粗率之見未嘗深
思細考其故者也二變誠非自然之理然欲去二變當
先去三分損益之説如琴絃之用正聲則二變不待去
而自去若不考其所以用二變之由而仍泥三分損益
之説則角徴與羽宫之間安得不用二變以補其缺乎
至欲去四清尤為不思之甚無論旋宫避陵犯四清不
[001-25a]
當去即欲去之而勢亦不可得而去如琴初絃中徽内
皆是清聲次絃中徽外已有清聲五絃則十三徽以内
皆是清聲試問彈琴者唯取全律濁聲乎陳氏謂七絃
琴為害理必去二絃以復舜之五絃試問五絃果無清
聲乎不唯五絃即一絃至中徽已是清聲矣如其説雖
孫登之一絃琴尚多一半為無用寧有是理乎宋太宗
加二絃有九絃琴清聲皆具陳氏謂當益一絃取其倍
五聲獨不思五聲加倍清聲不已居半乎竹聲中簫管
篪笛之屬凡七孔九孔者陳氏皆惡之五孔六孔八孔
[001-25b]
者陳氏皆取之謂五孔合五聲六孔合六律八孔應八
音此但欲以數目比擬無異兒童之見不知管笛之屬
黄鐘宫聲皆出中管諸孔皆閉五孔者四孔為商角徴羽餘
一孔即是半宫聲六孔者五孔具十一律上一孔必是
黄鐘清非五孔即為五聲六孔即為六律也八孔則四
清皆具矣乃以應八音取之試問一器與八音有何交
涉乎陳氏徒嘖嘖于四清其疎率不思如此彼所據以
[001-26a]
為説者但以周禮有凡為樂器以十有二律為之數度
一語耳不知半律清聲亦是本律之半未嘗出于十二
律之外也善乎翰林學士馮元之駁李照曰前聖制樂
取法非一故有十三管之和十九管之巢三十六簧之
竽二十五絃之瑟十三絃之筝九絃七絃之琴十六枚
之鐘磬各自取義寧有一之于律吕専為十二之數也
四清聲之設正謂臣民相避以為尊卑今若止用十二
鐘旋相考擊至夷則以下四管為宫之時臣民相越則
陵犯之音作此甚不可者也楊徐之破范鎮曰編鐘編
[001-26b]
磬十六其來逺矣不獨見于周禮小胥之註漢成帝時
犍為郡于水濱得古磬十六枚帝因是陳禮樂雅頌之
聲以風化天下其事載于禮樂志漢承秦秦未嘗制作
禮樂其稱古磬十六者乃二帝三王之遺法也王朴樂
内編鐘編磬以其聲律太髙歌者難逐故四清聲置而
不用及神宗朝下二律則四清皆用而諧協矣今鎮所
製匏竹之器簫必十六管是四清在其間矣自古無十
[001-27a]
二管之簫豈簫韶九成之樂已有鄭衛之聲乎此皆説
之不可易者李范二家已屬謬見陳氏徒悦乎去鄭復
雅之名而不察其實以二家之識為髙其未之深思乎
 論旋宫一條


論旋宫有活法


十二律旋相為宫古有是言後人論律講于此者詳矣
一均七聲有用正律者有用半律者有用變律與變半
律者以此布為八十四聲六十調甚易及其被之管絃
施之金石常齟齬而難行竊意旋宫當別有活法或一
[001-27b]
均不必限以七聲或徴羽二聲之律不必短于本宫此
當與知音者參定之未可執一定之圗説膠柱而鼔瑟

 論樂調三條


辯黄鐘全律起調畢曲之非


樂之有調其理甚微其勢皆出于自然如初一聲為某
聲其尾亦是此聲其中曲折皆隨初一聲之髙下而抑
[001-28a]
揚焉調平者衆聲皆隨之而平調髙者衆聲皆隨之而
髙調下者衆聲皆隨之而下大約太濁太清之聲不可
以起調如初一聲太下則其後遇當下之聲更不能抑
而管無可吹絃無可彈歌者亦無其聲矣或初一聲太
髙則其後遇當髙之聲更不能揚而管無可吹絃無可
彈歌者亦不能及此聲矣故起調之聲必在清濁之間
其前更有下于此者其後更有髙于此者然後可以抑
揚曲折而成曲調焉儒家論樂不知此理謂黄鐘一均
皆用正律更無清聲變律雜其間為最純粹是謂初一
[001-28b]
聲即用黄鐘全律起調如此則太簇以下六律皆短聲
皆髙但有揚而無抑豈能成曲調乎試以管絃驗之笛
家曾有以中管之合字為調首琴家曾有以初絃之散
聲為調首者乎凡雅樂所謂黄鐘清宫俗樂所謂正宫
者皆以半黄鐘清聲起調而非以全律濁聲起調也黄
鐘清聲起調其後更有清聲可以揚其前皆下于調首
可以抑是以能成調也以今笛家俗樂驗之有所謂工
[001-29a]
字調者其調平下五孔皆開更髙焉則為六字調字譜
皆移上二聲或一聲更下焉則為尺字調字譜皆移下
一聲若過乎六字尺字則太髙太下不能成調矣雅樂
亦相似也宋時雅樂俗樂皆無徴角調但有宫商羽三
調而已宫者清宫商者清商皆不用黄鐘大吕太簇夾
鐘四濁聲也徽宗使人强為徴調但能以徴聲起而不
能以徴聲終見朱子語類此不知何故或由風氣使然乎由
此觀之雅樂起調之聲未甚下者即不能為焉有黄鐘
最濁之聲而可為者乎朱子論樂初亦以為黄鐘五調皆以黄鐘正律起調畢曲其後
[001-29b]
云古人亦用黄鐘清聲為調前説非是見朱子語類九十二卷輔廣録注中然則朱子後亦自覺其誤矣○蔡
氏不習于音不知樂調有自然之理當時趙彦肅傳得唐時鄉飲酒風雅十二詩譜小雅六詩為黄鐘清宫調
二南六詩為無射清商調皆以清黄起調畢曲雖其譜未必盡是而用清黄為調自是勢不得不然蔡氏想當見
之蔽于黄鐘無半律之説故不肯信耳


再論樂調


或問黄鐘全律既不可起調徴角二聲又不能為調然
則十二律之能為調者鮮矣不知隋之萬寳常唐之祖
[001-30a]
孝孫何以皆能為八十四調乎且周禮三大祭樂但無
商調而有宫角徴羽齊景公時有徴招角招郢中曲有
流徴髙漸離易水擊筑有變徴此又何以説乎曰樂聲
有流變而為樂有活法考古者當以意㑹可也凡樂皆
氣也人亦氣也同在鴻濛一氣之中不得不隨氣運而
遷流如詩文為人聲亦樂之類古之詩文後人不能作
則後世不能為此樂調古人能為之又何足怪乎且古
人為樂當有活法未必如後人之律書一均定用七聲
而徴羽皆不可過宫商也齊之徴招角招未知其聲何
[001-30b]
如若郢中之流徴易水之變徴亦俗樂之類後世宴樂
固自有徴調亦不為異也若萬寳常史言其撰樂譜論
八音旋宫之法為八十四調百四十四律其聲雅淡不
為時所好何妥易之今不可考祖孝孫作唐雅樂為四
十八曲八十四調亦不知其果皆應律否大約古人之
能為諸調者當必有活法若如儒家之説即一琴已不
能易一均而况八音皆能旋宫乎
[001-31a]


論龜兹琵琶七調


隋史言龜兹人蘇祗婆善琵琶調有七種以其七調勘
校七音㝠若符契一曰婆陁力華言平聲即宫聲也二
曰雞識華言長聲即商聲也三曰沙識華言質直聲即
角聲也四曰沙侯加濫華言應聲即變徴聲也五曰沙
臘華言應聲即徴聲也六曰般若華言五聲即羽聲也
七曰侯利&KR1869華言斛牛聲即變宫聲也鄭譯因習而彈
之始得七聲之正按此則西域亦有七音然胡語與華
異未必果合于五聲二變也琴家却只有五調慢宫慢
[001-31b]
角之類張絃有緊慢何以不能為七調乎慢宫調有似


于 變宫蕤賓調却是角聲之髙者不得謂之變徴然則


西域之七調未必果合七音其所謂沙侯加濫調安知
非角聲之髙者乎
 論造律三條


論造律以聲和為主


制律求聲氣之元事之最難者也黄鐘之管㝠符天道
[001-32a]
若不可以毫釐差然其分數甚㣲非人所能察使有天
生自然之律管則可若出于人為安能使其無毫釐之
差竊謂造律必須善審音者聽之聲和為主聲既和矣
雖有小差于樂亦無大害譬如工人製琴製笙製簫笛
者其分寸豈能畫一哉吹之彈之而聲和焉斯為善器
矣邢雲路論之最當特載之邢曰古樂既亡欲求聲器者宜何施而可亦惟依古
以千二百黍求長九寸空圍九分之管使其和也則已如有不和必其黍之顆與管之分未當也則惟本吾之
平其心易其氣徐聽人聲之髙下上下考之以求其中聲葢人之聲無古今一也古尺之分寸與黍之大小不
可考矣即今上黨之黍有大者次者不一安知古所用者為何等黍又安知其律之分寸視後代何尺為當哉
[001-32b]
但以人聲察之以耳聰審之以九寸千二百黍約之斯可矣程子曰黄鐘之聲亦不難定世自有知音者將上
下聲考之既得正便將黍實其管㸔管實得幾粒然後推而定法可也張子曰律吕有可求之理徳性淳厚者
必能知之朱子曰樂之為教今無師授當立一樂學使士大夫習之必有精通者出三説皆探本之論也


人身取律寸法


古之尺寸雖出于律而制字之意則皆本于人身人身
中指第二節其内兩紋相距為寸醫家鍼灸量人穴道
所謂同身寸者取諸此也今人伸大指與食指為五寸
[001-33a]
張兩手為五尺古法以張兩手為一尋然則今之五尺
當古之八尺今之五寸當古之八寸而古之一尺當今
工人尺六寸二分五釐也以中指第二節内紋為一寸
者度之自中指端至掌後第二節横紋而九寸至第三
節横紋而一尺然則古之黄鐘九寸即今人中指端至
掌後第二節横紋之度也雖人有髙下手指有長短以
中人量之相去蓋不甚逺是則一伸掌而黄鐘之度瞭
然如在目前矣夫律寸天生也人身之寸亦天生也二
者當不約而同與其求之于古尺古器求之于縱黍横
[001-33b]
黍荒逺者無稽紛紜者難信曷若求之中人之手晼指
節為最近而可據者乎夫律數精㣲雖未可執此一途
以未合唯以人身之寸為主而更以古器古法參互而
審定之雖不中或亦不逺乎


人聲合管聲


人聲之有宫商角徴羽也其別有四有一韻狊五聲者
字音出于喉為宫出于舌為商出于牙為角出于齒為
[001-34a]
徴出于唇為羽即切韻三十六字母之分屬喉舌牙齒
唇與半舌半齒是也有一韻屬一聲者其韻合口呼之
為宫開口呼之為商張牙呼之為角齊齒呼之為徴聚
吻呼之為羽如公韻屬宫岡韻屬商是也又一韻之中
重濁之字為宫商輕清之字為角徴羽如彈琴操者遇
重濁之字則彈重濁之聲以應之遇輕清之字則彈輕
清之聲以應之是也乂有同是一字隨其曲調之髙下
而歌之遇髙調則此字聲髙遇平調則此字聲平遇低
調則此字聲低則一字皆可為宫商角徴羽也樂以人
[001-34b]
聲為主人聲出于喉猶管聲出于中管造律者欲求聲
氣之元既酌乎分寸之度空圍之量更以人聲參定之
可也
 論候氣二條


論候氣不可信


律管固有㝠符天道之理然欲埋之于地以候氣恐不
可信天氣一而地氣殊雖使律之長短廣狹皆如法其
[001-35a]
能一一氣應灰飛邪事未經目驗不敢臆斷也邢雲路亦
亦深疑此事云


録袁黄候氣法


明袁黄號了凡通律厯之學所著冇厯法新書闗中李
世逹為之作序中間有與張江陵論候氣五不合之説
頗有理此事史不載又不見于他書僅見此序而已永
恐久而失墜特録之以備言律學者考覈其言依法候
之而飛灰皆應未知果有此否也李序云昔張江陵傲睨一世無所許可獨
折節于了凡延為諸子師江陵自謂深明律學命官依古法造三層宻室又依蔡氏多截管以候氣不應請袁
[001-35b]
往視之復命曰候氣之説宜擇淸靜閒曠之地今瓦礫叢積則地氣不清一不合也築室三層専固地氣耳故
外室之牆須掘地三尺而築之二層木室之板宜入地一尺六寸三層室入地七寸六分今皆不然止可封地
上之氣而不可封地中之氣二不合也外室之門宜向子第二層門宜向午第三層門復向子所以反復而固
氣也今皆向午三不合也聲氣之元寄之象數厥有自然之理必心探造化之祕者始可制器諧聲不然求之
累黍酌之古器皆不可廢今觀所截諸管大小不倫四不合也天地之形常相參差故天之午常偏于丙上二
分五釐今日圭所測是也地之午常偏午上二分五釐冬至候黄鐘之管宜埋壬子之中一室只有一位豈可
多截管乎五不合也由是託之擇地于天壇之南隅依法候之而飛灰皆應張甚喜欲委之正樂袁請先改厯
[001-36a]
法語不合遂稱疾求歸歸未幾而張變作矣
 律吕餘論四條


聲音自有流變


凡聲氣也人亦氣也同在一氣之中其勢自有流變非
人之所能禦古樂之變為新聲亦猶古禮之易為俗習
其勢不得不然今人行古禮有不安于心者則聽古樂
亦豈能諧于耳乎耳不諧則神不洽神不洽則氣不和
不洽不和亦何貴于樂若曰樂者所以事神非徒以悦
人則亦不然凡神依人而行人之所不欣暢者神聽亦
[001-36b]
未必其和平也故古樂難復亦無庸强復但當于今樂
中去其粗厲髙急繁促淫蕩諸聲節奏紆徐曲調和雅
稍近乎周子之所謂淡者焉則所以歡暢神人移易風
俗者在此矣若不察乎流變之理而欲髙言復古是猶
以人心不安之禮强人以必行也豈所謂知時識勢者


俗樂可求雅樂


[001-37a]
俗樂以合四一上勾尺工凡六五十字為譜十二律與
四清聲皆在其中隨其調之髙下而進退焉所謂雅樂
亦當不出乎此為雅樂者必深明乎俗樂之理而後可
求雅樂即不能肄習于此者亦必于俗樂工之稍知義
理者參合而圗之未有徒考器數虛談聲律而能成樂
者也宋世制樂諸賢唯劉几知俗樂常與伶人善笛者
遊其餘諸君子既未嘗肄其事又鄙伶工為賤伎不足
與謀則亦安能深知樂中之曲折哉判雅俗為二途學
士大夫不與伶工相習此亦從來作樂者之通患也
[001-37b]


樂器不必泥古


聲寓于器器不古雅則聲亦隨之然天下事今不如古
者固多古不如今者亦不少古之笙用匏今之笙用木
匏音劣于木則亦何必拘于用匏而謂八音不可缺一
乎古之木聲用柷敔後世節樂用拍板而雅樂猶用柷
敔柷敔之音粗厲拍板之音清越則亦何必不用拍板
乎後世諸部樂器中擇其善者用之可也
[001-38a]


度量權衡不必泥古


古法度量權衡皆受法于黄鐘天下皆欲其齊同古之
度量衡相去不甚逺故齊之猶易後世度長量大權重
與古懸殊民間用之既久勢難改易千里之内三者必
不能同而民俗便之逺方之懋遷者正因度量衡之不
同而計其錙銖以收贏餘之利則不同不足為病正所
以為利也宋政和間作大晟樂以律尺及斗斛秤新式
頒行天下限以月日令天下盡毁舊器不從令者許民
首告其擾民不已甚乎後之作樂者律成而制三器藏
[001-38b]
之内府以備他日之校勘可也若民間所用固當聽從
民便母斤斤于法古似亦事勢之宜焉已
 律吕新論卷下
[001-39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