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1g0020 七經孟子考文補遺-日本-山井鼎 (master)


[145-1a]
欽定四庫全書
 七經孟子考文補遺卷一百四十五
            日本山井鼎
               物觀 撰
禮記注疏第三十三



為君母後者喪服小記


考異古本註所從亡則已亡作无


絰殺五分而去一


釋文去昌起反元文昌起作起吕考異宋板疏首絰大
[145-1b]
五行首作苴


妾為君之長子


考異古本註君之正統下有也字


除喪者至易輕者


考異古本註婦人除乎要要作帶足利本同疏及餘脱
之義二葉右四行宋板餘作除 以其所重要也七行要作故
 但以麻易故男女首同上無故字男下有要字
[145-2a]


無事不辟至皆於其次


考異足利本註尚幽闇也尚作上 古本廟殯宫下有
也字


復與書銘自天子


考異古本註書銘則同下有者也二字疏常稱氏矣三葉
右七行宋板常作當
補遺宋板疏如旌旗也三葉右一行如作於


斬衰之葛至皆兼服之


考異古本經麻葛皆兼服之葛作同宋板足利本同謹
[145-2b]
按此經文六字及註正嘉萬厯三本皆脱惟崇禎本具
矣又按疏意麻同作麻葛似是註百二十五分寸之七
十六下有也字 固自當其故帶也當作帶宋板足利
本同 兼服之又主於男子下有也字又作文宋板足
利本同疏麻葛皆兼服之者四葉右一行宋板葛作同 兼
服謂服麻兼服葛也同上兼作又 首絰大搹四行首作苴
六行同 但其事繫碎四葉左二行繫作繁 同自帶其故
[145-3a]
帶也五行同作固


報葬者報虞


考異宋板疏謂是安神故宜急也五葉右二行謂作虞 故
不忍急而待齊衰殺也三行無齊字衰作哀作而待哀殺


父母之喪偕


考異古本註喪之隆哀哀作衰宋板同 及練祥皆然
足利本及下有其字 卒事反服重下有者也二字足
利本者字同釋文補脱偕音皆令力呈反疏卒事之後
[145-3b]
還服父服五葉左九行宋板後作日


大夫降其至不主士之喪


考異宋板疏其子亦不敢服六葉右五行無其字


為慈母之父母無服


考異古本註恩不能及下有也字


夫為人後者


考異宋板註以不貳降降作隆疏人生不相及之徒五行
[145-4a]
作人生不及祖之徒
補遺宋板疏熊氏云恐賀義未盡善六葉左六行云下有然
字善下有矣字


十祔於大夫則易牲


考異古本註卑牲祭尊也也上有者字
補遺宋板疏依主人之貴賤七葉右一行主作亡


繼父不同居也


補遺古本註亦為異居則三月異居下復有異居二字
疏四時侯之祭祀七葉左一行宋板侯作使
[145-4b]


哭朋友者至不筮宅


考異古本註寢門外下既筮之下共有也字疏以對答
弔賔七葉左九行宋板賔作客


士大夫不得祔於諸侯


補遺古本註上大夫謂公子公孫上作士宋板足利本
同疏若太祖無妾八葉左八行宋板太作夫


宗子母在為妻禫


[145-5a]
考異宋板疏小記篇云九葉左四行篇作又
補遺宋板疏不杖其文九葉左五行其作之


為慈母後者


註夫之妾無子者正誤夫當作父考異古本亦可命已
庶子為後下有之也二字疏總解經慈母庶母祖庶母
云即也十葉左一行宋板云即作三條不須假父命之四行
假作假須 然縁喪服為母而起命二妾之後五行為作

補遺古本註夫之妾無子者夫作父宋板足利本同
[145-5b]


為父母妻長子禫


考異古本註自所為禫者也自作目宋板足利本同疏
此一經鄭云自所為禫者九行宋板自作目


大夫冠至以其服服之


考異古本註與丈夫同下有也字疏此一節十一葉左四行
板節作經 而宗大可絶六行大作不 而以殤者之為
同上而作不 不責人以非時之思故折此時十二葉右一行
[145-6a]
思作恩折作推
補遺宋板疏其班秩也本列也十一葉右八行上也作如


乆而不葬者


補遺宋板疏謂庾為是十二葉左四行庾下有言字


箭笄終喪三年


考異古本註有除無變下有也字


齊衰三月與大功


考異古本註有可同也也上有者字足利本同疏大功
以下同名重服十二葉左九行宋板下作上 所以同其麻屨
[145-6b]
以表恩無不同也十三葉右三行麻作末無作而
補遺古本經齊衰三日日作月宋板足利本同


練筮日筮尸至吉服而筮尸


考異古本註素縞麻衣下有也字疏屨是未服十三葉左二行
宋板未作末 從服祥可知也八行服作小 故引以證
十四葉右二行證下有之字
補遺宋板疏亦敬賔故也十三葉左五行賔作生
[145-7a]


庶子在父之室至即位可也


考異古本註舅不主妾之喪妾作庶妻疏故㣲奪之耳
九行宋板耳作可 為其孫不降其父也十四葉左四行為作而
 鄭註辟尊者於祖不厭孫五行於作按 而長子之子
不以杖即位子以祖為其父主六行下子字作者 猶如
庶子之者非非厭也同上者非作子亦補闕猶如庶子之
子亦非厭也謹按正嘉二本子亦二字闕 若妻次子
既非冢嗣十五葉右二行冢作正 言即位如依適婦之喪同上
依作似 不得特即位三行特作持恐非 今姑為妻亦
[145-7b]
得杖同上姑作嫌


諸侯弔於至亦不錫衰


考異古本註既殯成服下有也字疏若曰弔已臣十五葉左
二行宋板曰作自 以純云未喪服十六葉右三行純作經 是
殯也乃成服也四行上也作後


養有疾者至養卑者否


考異古本註謂養者有親也也上有者字 如素無喪
[145-8a]
服下有者字 素有喪服而來為主喪下復有喪字
尊謂父兄卑謂子弟之屬作尊者謂父兄卑者謂子弟
之屬也疏今不易已喪服十六業左九行宋板今作則 故則
為新死者同上則作今 本有喪服有前喪之服也十七葉右
三行上服作謂
補遺宋板疏前云喪服者十七葉右九行云作去


妾無妾祖姑者


考異宋板疏今妾無高祖妾祖姑十七葉左七行上妾作又
[145-8b]
婦之喪至不免而為主


考異古本註可以攝之下有也字疏婦人喪虞卒哭其
夫若子主之十八葉右六行宋板人作之
補遺足利本經婦之喪虞卒哭婦下有人字


父不為衆至兄弟者服斬


考異古本註自若居寢下有也字疏恐經此俱作諸侯
十九葉左七行宋板經作彼 或服本義之服九行義作親 故
知客在異國也二十葉右一行客作容 外宗為君大夫如内
[145-9a]
四行大夫作夫人
補遺宋板疏輕為卿大夫者二十葉右三行輕作經


不殤小功帶澡麻


考異古本註本齊衰之親下有也字 其絰帶澡率治
麻為絰下絰作之宋板足利本同 屈而上至要中合
而糾之屈而下有反字足利本同疏服澡麻為輕帶二十
葉左三行宋板輕作絰


婦祔於祖姑至不祭故也


考異古本註謂舅姑母死姑作之宋板足利本同 親
[145-9b]
者謂舅所生下有者字 當祭禮也禮作祀宋板足利
本同


婦人不為主至子一人杖


經母為長子削長正誤下長當作杖註謂長乆也正誤
乆當作女謹按二條今本皆誤考異古本成人正杖也
也上有者字釋文補脱母為長子于偽反註母為子為
已下文為父母並同疏但夫是移夫之重二十二葉右六行
[145-10a]
板夫作天謹按宋板為是唐柳宗元文移天夙喪註女
子家則父天嫁則夫天故曰移 又喪大記云主之喪
三日婦人皆杖九行主作士 童子得稱婦人者二十二葉左八
子作女
補遺古本經母為長子削長下長作杖宋板足利本同
註謂長乆也乆作女宋板足利本同


緦小功虞至親者皆免


考異古本註至緦麻下有也字足利本作者字 四郊
之外下有者也二字足利本者字同 異國之君免下
[145-10b]
或為弔下共有也字疏於疾葬者矣虞二十三葉左九行宋板
矣作疾
補遺古本經逺葬者比反器者器作哭宋板足利本同
疏皆棺者既葬二十四葉右二行宋板棺作冠 已君之來皆
六行皆作其


除殤之喪至朝服縞冠


註殤無變文不縞謹按縞恐縟誤諸本皆然
[145-11a]


奔父之喪括髪


考異古本註於父母同也也上有者字 朝夕而五哭
而下有為字足利本同


適婦不為舅後者


考異陳澔註本經舅下有姑字 古本註不受重者下
有也字 皆如庶子庶婦也宋板上庶作衆足利本下
庶作衆疏則姑為之服庶婦小功而已二十六葉右八行宋板
無為字
 七經孟子考文補遺卷一百四十五
[145-11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