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5-1a]
資於事父以事母 而愛同, 資於事父以事君 而敬同。 故母取其愛, 而君取其敬, 兼之者父也。
故以孝事君則忠, 以敬事長則順。 忠順不失, 以事其上, 然後能保其祿位, 而守其祭祀。 蓋士之孝也。 《詩》云: 「夙興夜寐, 無忝爾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