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1d0087 五禮通考-清-泰蕙田 (master)


[267-1a]
欽定四庫全書
 五禮通考卷二百五十七
            刑部尚書秦蕙田撰
  凶禮十二
   喪禮
儀禮喪服繐衰裳牡麻絰既葬除之者疏此繐衰是諸/侯之臣為天子
在大功下小功上者以其天子七月葬既葬除故在大/功九月下小功五月上又縷雖如小功升數又少故在
小功上也此不言帶屨者案下𫝊云/小功之繐也則帶屨亦同小功可知
[267-1b]
 敖氏繼公曰此服特為諸侯之大夫為天子而制故/必于其七月既葬乃除之葬時大夫若㑹若否其除
 之節同也前齊衰章傳云帶縁各視其冠又記云繐/衰冠八升則此帶亦八升矣又此承大功之下疑其
 亦用繩屨與齊衰三月者同/葢服至尊之屨或當然也
 郝氏敬曰不言冠/帶屨與大功同
傳曰繐衰者何以小功之繐也注治其縷如小功而成布四/升半細其縷者以恩輕也升
數少者以服至尊也凡布細而疏者謂之繐今南陽有鄧繐/ 疏問者正問縷之粗細不問升數多少故答云小功之繐
也諸侯之大夫于天子為陪臣是恩輕諸候為天子服至尊/義服斬縷如三升半陪臣降君改服至尊加一升四升半也
 敖氏繼公曰小功之布有三等此/繐衰之縷其如小功之上者與
[267-2a]
諸侯之大夫為天子疏此經直云大夫則大夫中有孤/卿以其小聘使下大夫大聘或使
孤或使卿也故大行人云/諸侯之孤以皮帛繼子男
 敖氏繼公曰惟言諸侯之大夫則其士庶不服可知/諸侯之大夫于天子為陪臣不可以服斬又不可以
 無服故為之變而制此繐衰焉不齊/衰三月者亦辟于其舊國君之服也
傳曰何以繐衰也諸侯之大夫以時接見乎天子注接/猶㑹
也諸侯之大夫以時㑹見于天子而服之則其士庶民/不服可知 疏周禮大宗伯云時聘曰問殷頫曰視此
並是以時㑹見天子天子待之以禮皆有委積飱饔饗/食燕與時賜加恩既深故諸侯大夫報而服之也畿外
民庶于天子有服無服無明文今因畿外大夫接見天/子者乃有服不聘天子者即無服明民庶不為天子服
[267-2b]
可知諸侯之士與卿大夫聘時作介者雖亦/得禮介本副使不得接見天子故亦不服也
 射氏慈曰諸侯之大夫有出朝聘之事㑹/見天子故言接見雖未接見猶服此服
 敖氏繼公曰接見乎天子者謂為天子所接見也經/惟言諸侯之大夫而傳意乃爾若然則諸侯之大夫
 其亦有不為/天子服者乎
 張氏爾岐曰謂諸侯使大夫來見天子適有天子之/喪則其服如此諸侯若來㑹葬則其從行者或亦然
 盛氏世佐曰案諸侯之大夫為天子繐衰七月乃其/分所宜然不論其曽接見與否也傳言此者明其有
 是恩義故有是服聖人不為恩義所不及者制服也/以時接見乎天子者謂聘問之時得以名聞于至尊
 而天子禮而見之也既為大夫雖未嘗聘問王朝而/其可以接見之禮自在故無不為天子服者疏云不
[267-3a]
 聘即不服非說者又以接/見天子為㑹葬尤謬也
欽定義疏案檀弓叔仲衍使子柳之妻為其舅繐衰且
 曰昔者吾喪姑姊妹亦如斯末吾禁也而縣子亦以
 綌衰繐裳為非古則知春秋之季俗尚輕細期功之
 服以繐為之者多矣繐不一種則亦有大功與緦之
 繐與又春秋傳襄二十七年衞獻公喪其弟鱄如稅
 服終身杜注稅即繐也繐衰裳非五服之常痛愍之
 特為此服繐之見于經傳者如此而已
[267-3b]
          右繐衰葬除之
小功布衰裳澡麻帶絰五月者注澡者治去莩垢不絶/其本也小記曰下殤小
功帶澡麻不絶其本屈而反以報之功疏此本齊衰大/功之親為殤降在小功故在成人小 之上也但言小
功者對大功是用功粗大則小功是用功細小精宻者/也自上以來皆帶在絰下今此帶在絰上者以大功已
上絰帶有本小功以下斷本此殤小功中有下殤小功/帶不絶本與大功同故進帶于絰上倒文以見重故與
常例不同也且上文多直見一絰包二此别言帶者亦/欲見帶不絶本與絰不同故兩見之也又殤大功直言
無受不言月數此直言月不言無受者聖人作經欲互/見為義大功言無受此亦無受此言五月彼則九月七
月可知且下章言即葛此章不言即葛亦是兼見無受/之義也不言布帶與冠文畧也不言屨者當與下章同
[267-4a]
吉屨無絇也注引小記者欲見下殤小功中有本是齊/衰之喪故特言下殤若大功下殤則入緦麻是以特據
下殤云屈而反以報之者謂先以一股麻不絶本者為/一條展之為繩報合也以一頭屈而反鄉上合之乃絞
垂必屈而反以合者見其重故也若然此章亦有大功/長殤在小功者未知帶得與齊衰下殤小功同不絶本
不案服問云小功無變也又云麻之有本者變三年之/葛彼云小功無變據成人小功無變三年之葛有本得
變之則知大功殤長中在小功者絰帶無本也以此而/言經注専據齊衰下殤小功重者而言其中兼有大功
之殤在小功帶麻絶本者也姑姊妹出適降在小功/者以其成人非所哀痛帶與大功之殤同亦無本也
 敖氏繼公曰小功布之縷粗于緦之縷矣乃曰小/功者對大功立文也不言牡麻與無受者可知也
叔父之下殤適孫之下殤昆弟之下殤大夫庶子為適
[267-4b]
昆弟之下殤為姑姊妹女子子之下殤疏自叔父已下/至女子子之下
殤八人皆是成人期長殤中殤大功已在上殤大功章/此下殤小功故在此章也仍以尊者在前卑者居後
 馬氏融曰本皆期服下/殤降二等故小功也
 盛氏世佐曰案以殤大功章校之子之下殤公為適/子大夫為適子之下殤皆當在此經不盡見之者畧
 可知/也
為人後者為其昆弟従父昆弟之長殤疏此二者以本/服大功今長殤
小功故在此章従父昆弟情/本輕故在出降昆弟後也
 馬氏融曰成人服大功也/長殤降一等故小功也
[267-5a]
 敖氏繼公曰為從父昆弟者異人/也經文省爾其姊妹之殤亦如之
欽定義疏案為人後者經于大功章見為其昆弟之服
 此見為其昆弟長殤之服則為其昆弟之子女子子
 在室者當小功女子子適人者當緦矣經不言者舉
 昆弟而昆弟之子遞降一等可知
傳曰問者曰中殤何以不見也大功之殤中従上小功
之殤中従下注問者據従父昆弟之下殤在緦麻也大/功小功皆謂服其成人也大功之殤中従
上則齊衰之殤亦中従上也此主為丈夫之為殤者服/也凡不見者以此求之也 疏鄭云問者據従父昆弟
[267-5b]
之下殤在緦麻也者以其緦麻章見従父昆弟之下殤/此章見従父昆弟之長殤惟中殤不見故也云大功之
殤中従上小功之殤中従下緦麻章云齊衰之殤中従/上大功之殤中従下兩文相反故鄭注以彼謂婦人為
夫之族類此謂丈夫為殤者服也鄭必知義然者以其/此傳𤼵在從父昆弟丈夫下下文𤼵傳在婦人為夫之
親服/下也
 敖氏繼公曰大功之殤始見于此而又不言中殤故/𤼵問也喪服之等其重者自大功而上輕者自小功
 而下已于麻本有無之類見之矣此復以二者之中/殤各異其従上從下之制亦因以見義云從父昆弟
 之殤丈夫與女子子在室者為之同也然則/此傳亦兼婦人之為其親族之殤者言矣
 郝氏敬曰殤有長中下三等功服惟大小二等故傳/以情輕重變通于上下之間大功小功謂殤服降在
[267-6a]
 大功者情重寧以中従上降在小功者情輕則以中/従下可也叔父以下中殤在大功而此又云中殤從
 下然則中殤十二三以下者従小功亦可耳又曰三/殤之等分疏煩瑣故𫝊融㑹其㫖此章以殤服權其
 中緦麻章又以成人服權其重此言大小功緦麻亦/可推矣葢以小功律大功則小功之中殤従下如以
 緦麻律小功則小功之中殤又従上以大功律齊衰/則大功之中殤又從下情重者升情輕者降意自通
 融不應如鄭/注固執作解
 張氏爾岐曰成人當服大功者其中殤與長殤同成/人當服小功者其中殤與下殤同凡不見于經者皆
 當以此例求之此男子服殤者之法若/婦人為夫族服殤法又在後緦麻𫝊也
 盛氏世佐曰大功小功指成人之服而言非謂殤服/也注説是郝氏詆之過矣殤大功章長殤中殤並見
[267-6b]
 則齊斬之殤中従上經文已明至此章但見長殤而/不及中殤緦麻章又或但見下殤而不及中殤故𫝊
 𤼵其例于此以是大功之殤之第一條也從上者比/本服降一等也從下者比本服降二等也大功之殤
 中従上皆降為小功惟下殤緦麻也小功之殤中従/下皆降為無服惟長殤緦麻也親者引而進之疏者
 推而逺之于中殤之従上從/下而大功小功之隆殺判矣
為夫之叔父之長殤注不見中殤者中従下也人疏夫/之叔父義服故次在此成 大功
故長殤降一等在小功云不見中殤者中従下也者下/𫝊云大功之殤中從下主謂此婦人為夫之黨類故知
中従下在/緦麻也
昆弟之子女子子夫之昆弟之子女子子之下殤疏此/皆成
[267-7a]
人為之齊衰期長中殤在/大功故下殤在此小功也
 馬氏融曰世叔父母為之服也成/人在期下殤降二等故服小功
 陳氏詮曰妻為夫之昆/弟之子女子子與夫同
 黄氏榦曰妾服見大功章/大夫之妾為君之庶子條
為姪庶孫丈夫婦人之長殤疏謂姑為姪成人大功長/殤在此小功不言中殤中
從上庶孫者祖為之大功長殤中殤亦在此皆也/不言男子女子而言丈夫婦人是見恩疏之義
 馬氏融曰適人姑還為姪祖為庶孫成人大功長殤/降一等故小功也言丈夫婦人者明姑與姪祖與孫
 疏逺故以/逺辭言之
[267-7b]
 雷氏次宗曰前大功章為姪已言丈/夫婦人今此自指為庶孫言不在姪
 敖氏繼公曰姪之殤服亦姑之適人者為之也于庶/孫之下言丈夫婦人者明庶孫之文不可以兼男女
 亦為其與姪/連文故也
 盛氏世佐曰案姑在室為姪與世叔父同本服期長/殤當降為大功今在此小功明是己適人者也丈夫
 婦人兼姪與庶孫言雷說非為此二者之/服異人而連言之以其皆大功之殤也
大夫公之昆弟大夫之子為其昆弟庶子姑姊妹女子
子之長殤注大夫為昆弟之長殤小功謂為士者若不/仕者也以此知為大夫無殤服也公之昆弟
不言庶者此無服無所見也大夫之子不言庶者闗適/子亦服此殤也云公之昆弟為庶子之長殤則知公之
[267-8a]
昆弟猶大夫小疏此三人為此六種人成人以尊降至/大功故長殤 功中亦従上注云大夫為昆弟之長殤
小功謂為士者若不仕者也凡為昆弟成人期長殤在/大功今小功明大夫為昆弟降一等若昆弟亦為大夫
同等期不降今言降在小功明是為士若不仕者也云/以此知為大夫無殤服也者已為大夫則冠矣大夫冠
而不為殤也大夫二十而冠而有兄弟殤者已與兄姊/同十九而兄姊于年終死已至明年初二十因喪而冠
是以冠成人而有兄姊殤也且五十乃爵命今未二十/已得為大夫者五十乃爵命自是禮之常法或有大夫
之盛徳未必至五/十為大夫者也
 馬氏融曰大夫以尊降公之昆弟以尊厭大夫子以/父尊厭各降在大功長殤復降一等故小功也大夫
 無昆姊之殤此言殤者闗/有罪若畏厭溺當殤服之
[267-8b]
 敖氏繼公曰其中殤亦從上若下殤則不服之葢大/夫無緦服也公之昆弟于庶子而下則為以尊而降
 于昆弟則亦以其父之所厭而降也大夫之子所以/降之意前章詳之矣此已為大夫不應有昆與姊之
 殤而此經乃爾葢以昆弟姊妹宜連/文且此條亦不専主于大夫故也
 盛氏世佐曰案古者五十而後爵無大夫而殤死者/亦無既為大夫而有兄若姊之殤也注疏説泥當以
 敖説/為正
欽定義疏案不杖期章有大夫之子為子昆弟之子為
 大夫者之服則大夫不必五十亦有少年為之者可
 知疏謂有盛徳者固然亦有公族髙勲世為大夫者
[267-9a]
 適子年雖未冠已為大夫而姊若庶兄尚在長殤之
 限者亦其一也春秋譏世卿仕者世禄不世官大夫
 可世乎曰世臣與國同休戚國所恃以固也若公族
 髙勲為大夫而其適子不世則朝廷無世臣廟制宗
 法皆廢格而不可行矣二恵弱一个而齊危欒郤降
 皂隷而晉替春秋之勢不可謂非西周之遺也即如
 王朝南仲太祖太師皇父非其明驗乎然則譏世卿
 與不世官者何也曰卿執政者當于大夫中選而為
[267-9b]
 之非謂大夫不可世也士無世官謂士耳不謂大夫
 也若大夫雖不盡世必有世者矣不可以末季世卿
 之流弊而謂先王之法遂無世臣也 案馬氏說于
 經無所據疑未必然敖氏云昆姊連文聖經字字必
 有實義豈連文之謂乎
大夫之妾為庶子之長殤注君之庶子大疏妾為君之/庶子成人在 功章今長殤
降一等在此小功云君之庶子者若嫡長/則成人隨女君三年長殤在大功與此異
 敖氏繼公曰上已言君之庶子故此畧之為君之女/子子亦然是雖大功之殤亦中従上葢女君之為此
[267-10a]
 子與夫同而妾為君之黨服得與女君同故皆宜中/從上不可以婦人之従服者例論也其下殤亦不服
 之/
欽定義疏案緦麻章婦人為夫之族類之殤中従下惟
 此與彼殊敖說是也妾服如此則女君不待言矣
          右殤小功五月
小功布衰裳牡麻絰即葛五月者注即就也小功輕三/月變麻因故衰以就
葛絰帶而五月也閒傳曰小功之葛與緦之麻同舊說/小功以下吉屨無絇也 疏此是小功成人章輕于殤
小功故次之此章有三等正降義其衰裳之制澡絰等/與前同故略也云即葛五月者以此成人文縟故有變
[267-10b]
麻從葛故云即葛但以日月為足故不變衰也不列冠/屨承上大功文略小功又輕故亦不言也注引閒傳欲
見小功有變麻服葛法既葬大小同故變同之也案周/禮屨人職屨舄皆有絇繶純純者于屨口縁繶者牙底
接處縫中有縧絇者屨鼻頭有飾為行戒/吉時有行戒故有絇喪中無行戒故無絇
 敖氏繼公曰絰不言澡可知也此變麻即葛乃不易/衰者為無受布也即葛不云三月者已于大功章見
 之故不/言也
 郝氏敬曰牡麻洗治之牡麻不言澡同也絰兼首要/不言冠纓屨同也即葛謂三月既葬以葛帶易澡麻
 帶所以異于降服小功也衰不變而/帶變以故衰就葛帶終五月之期
 盛氏世佐曰案上章言澡麻而不言牡此言牡麻而/不言澡文互備也言澡于前者見其始異于大功以
[267-11a]
 上于是復云牡/則著其同也
欽定義疏大功小功期滿則除九月七月五月皆無祭
 然則除殤服者無祭可知記所謂祭不為除喪者于
 此可見
従祖祖父母従祖父母報注祖父之昆弟之親父疏此/亦従尊向卑従祖祖 母是
曽祖之子祖之昆弟從祖父母者是従祖祖父之子父/之従父昆弟之親故鄭并言祖父之昆弟之親云報者
恩輕欲見兩相/為服故云報也
 朱子語類顯道問服制曰唐時添那服制添得也有
[267-11b]
 差異處且如親伯叔是期堂叔須是大功乃便降為
 小功不知是怎生地 閎祖記朱子云無大功尊父
 母本是期加成三年祖父母世父母叔父母本是大
 功加成期其曽祖父母小功及従伯叔父母小功者
 乃正服之不加者耳
 黄氏榦曰祖父加至期祖父之昆弟加所不及據期/斷是以五月族祖父又疏一等故緦父為衆子期兄
 弟之子宜九月今亦期者兄弟之子猶子也從父昆/弟之子服從世叔無加故報亦小功也祖為孫大功
 以疏一等故兄弟之孫小功子案從祖祖父者祖之/昆弟也其子謂從祖父又其 謂從祖昆弟又其子
[267-12a]
 謂從祖昆弟之子凡四世上三世以祖父已旁殺之/義推之皆當服小功名為三小功下一世以子旁殺
 之義推之當服緦此三小/功一緦與已同出曽祖
 敖氏繼公曰此與為之者尊卑雖異亦旁尊也故報/之于此即言報者略輕服齊衰大功重報服或别見
 之/
 盛氏世佐曰案為從祖祖父者昆弟之孫也為從祖/父者從父昆弟之子也并服其妻者以名服也此四
 人皆報故/合言之
 華氏學泉曰或問世叔父期則從祖父母宜大功而/服小功何也曰親親以三為五以五為九故四世而
 緦服之窮也五世袒免殺同姓也是故曽伯叔祖無/從伯叔祖之服一從而止伯叔之服再從而止兄弟
[267-12b]
 之服三從而止其服則皆緦也伯叔之服再從而緦/則從祖父母宜小功從祖父母之報其姪亦小功至
 孫而緦而親盡矣若從祖父母宜大功則再從小功/三從然後緦三從之伯叔父則同六世祖矣而何服
 之有曰然則朱子語類載朱子之疑之何也曰此非/朱子之疑乃其門人之問而朱子之答未及載也且
 此自是儀禮何嘗是唐時所増也朱子語類門人所/錄非其手筆多錯雜處宜刪節以一學者之聞見此
 尤其較著者也其前閎/祖所録則固瞭然矣
欽定義疏案記傳云小功以下為兄弟則雖從祖祖父
 母從祖父母若外祖父母之尊皆以兄弟之誼視之
 矣 又案父之兄弟期則祖父之兄弟宜大功乃降
[267-13a]
 至小功者五服惟兄弟行遞降一等而其他則否所
 謂四世而緦服之窮也不然則服及五世矣亦以世
 叔父之期本是加服故也
從祖昆弟注父之從父昆弟之子三疏此是從祖父之/子已之再從兄弟以上 者為三小功也
 陳氏詮曰從祖父/之子同出曽祖也
 黄氏榦曰兄弟期疏一等故從昆/弟大功從祖昆弟小功族昆弟緦
 盛氏世佐曰案以上三小功皆/云從祖者言其從祖而分也
從父姊妹注父之昆弟之女宗疏不言出適與/在室姊妹既逆降 族亦逆降報之
[267-13b]
 張氏爾岐曰疏説可疑此當通下文孫/適人者為一節皆為出適而降小功也
 盛氏世佐曰案女子子所逆降者唯旁期耳為其嫁/當及時不可以旁親故妨之也至于大功之末可以
 嫁子于昏姻之時固無害故其成人而未嫁者亦與/未成人者同無逆降例也女子子既不逆降其旁親
 大功已下而宗族顧可逆降之乎此舊説所/以難通也敖張二説皆合下節為一得之
孫適人者注孫者子之子女/孫在室亦大功也
 馬氏融曰祖為女孫適/人者降一等故小功也
 敖氏繼公曰三者適人其服同云/適人則為女孫無嫌故不必言女
為人後者為其姊妹適人者注不言姑者舉其親/者而恩輕者降可知
[267-14a]
 馬氏融曰在室者齊衰期適人大功以為大宗後疎/之降二等故小功也不言姑者明降一體不降姑也
 陳氏詮曰累降也姑不見者同可知也猶/為人後者為昆弟而不載伯父同降不嫌
 敖氏繼公曰經于前章為人後者惟見其父母昆弟/姊妹之服餘皆不見是于本服降一等者止于此親
 爾所以然者以其與已為一體也然則自此之外凡/小宗之正親旁親皆以所後者之親疏為服不在此
 數矣此姊妹之屬不言報省文也/記曰為人後者于兄弟降一等報
 湛氏若水曰姊妹期也何以小功/以為人後降也以適人又降也
 盛氏世佐曰案下記云為人後者于兄弟降一等報/為經所不見者言也經惟見其父母昆弟姊妹之服
 其餘皆没不言文不具耳大功章為人後者為其昆/弟條下疏云于本宗餘親皆降一等得之敖説誤
[267-14b]
欽定義疏案為後者若係親昆弟之子則姑猶是姑也
 如其服服之如馬氏説矣若係従父昆弟之子更遞
 疏以迄于無服者則當降之如注説矣姑之期加服
 也本服大功已出為後降小功姑適人則緦不與姊
 妹同差以其與世叔父均無大功之降也經以其不
 定也故闕之馬鄭二家皆是但各見一邊耳 案經
 不見本生祖父母曽祖父母世叔父母諸人之服者
 亦以所後者之親疎不定也其同祖者親自親矣其
[267-15a]
 不同祖者自祖父母世叔父母以及其餘概従降一
 等之例惟同曽髙者則曽髙猶是齊衰三月耳為其
 父母不杖期不以所後之親疎而異也如敖氏謂除
 昆弟姊妹之外正親旁親皆以所後者之親疎為服
 假令在疏屬五服之外則于本生祖父母之喪竟脱
 然無一日之服也而可乎
為外祖父母
 馬氏融曰母之父母也本服/緦以母所至尊加服小功
[267-15b]
 汪氏琬曰或問先儒言前母之黨當為親而不言其/服何以無服也曰禮為其母之黨服則不為繼母之
 黨服宗無二統外氏亦無二統前母之子不服後母/之黨則後子不逮事前母者亦如之也禮從服者所
 從亡則己前母既亡如之何其有從服與外或問繼/母如母何以不服繼母之黨也曰鄭𤣥謂 氏不可
 二也庾蔚之亦謂若服繼母之黨則亂于己母之出/故也禮慈母與繼母同喪服小記曰為慈母之父母
 無服則其不服繼母之黨宜也嗟乎為人後者言若/子繼母言如母夫謂之如與若者葢其父母之文同
 而情則異者也故不得已而為繼母之黨服虞喜謂/縱有十繼母惟當服次其母者之黨此説殆近是矣
傳曰何以小功也以尊加也疏外親之服不過緦麻以/祖是尊名故加至小功
 敖氏繼公曰尊云者謂其為母之父母也子之從其/母而服母黨者當降于其母二等母為父母期子為
[267-16a]
 外祖父母小功宜/也非以尊加也
 徐氏乾學曰案外祖父母之名總之則一分之則十/有三為母之父母一也前母子為後母之父母二也
 後母子為前母之父母三也庶子為適母之父母四/也庶子為繼適母之父母五也庶子為生母之父母
 六也為人後者為所後之母之父母七也為人後者/為所生母之父母八也庶女之子為母之父母九也
 女之子為母之生母十也慈母之子為慈母之父母/十一也出母之子為母之父母十二也嫁母之子為
 母之父母十三也凡若此者其在于古有服有不服/今則無有不服所不服者惟庶子為生母之父母而
 已獨&KR0988後母之子于前母之家猶己外家也乃以為/恩不相及而不服甚至晉滿武秋為曹彦真前母之
 兄而相見如路人不亦可異之甚乎蔡謨江思悛以/為人疑服繼母之黨不服前母者以不相及也繼祖
[267-16b]
 母亦有不相及者而皆與其黨為親何至前母而獨/疑之其論當矣 人曰己母被出而服繼母之黨虞
 喜謂縱有十繼母惟當服次其母之黨不知次其母/者久亡此從服也所從亡則己曷為服之竊謂當服
 在堂繼母/之黨耳
欽定義疏案敖氏深得制服之條理然𫝊意自不可廢
 也外親之服不過緦麻篤本宗而重一本也堯典首
 親九族周室時庸展親聖人之意可見矣下逮編氓
 親親之殺無異乃末俗猶有薄于同氣而暱其母妻
 之黨者是何心哉 又案前母之黨經不言有服何
[267-17a]
 也曰禮外親亦無二統前母之子不服後母之黨則
 後子不逮事前母者亦如之也従服者所従亡則己
 前母既亡不從不亦宜乎己母出則服繼母之黨如
 繼母多則奚服曰服在堂繼母之黨服其所従也虞
 喜以為縱有十繼母唯服次其母者之黨非也 又
 案外祖父母有當服者六子為因母之父母一也母
 出為繼母之父母二也庶子君母在為君母之父母
 三也庶子為繼母之父母四也庶子不為父後者為
[267-17b]
 己母之父母五也以上女子子同為人後者為所後
 母之父母六也其餘則比曰所不服
從母丈夫婦人報注從母母之姊妹丈夫婦人姊妹之/子男女同也 疏母之姊妹與母一
體從于己母而有此名故曰從母言丈夫婦人/者母之姊妹之男女與從母兩相為服故曰報
 馬氏融曰言丈夫婦人者異姓無出入/降皆以丈夫婦人成人之名名之也
 朱子曰姊妹于兄弟未嫁期既嫁則降為大功姊妹
 之身知不降也故姨母重于舅也 又問從母之夫
 舅之妻皆無服何也曰先王制禮父族四故由父而
[267-18a]
 上為族曽祖父緦麻姑之子姊妹之子女子子之子
 皆由父而推之也母族三母之父母之母母之兄弟
 恩止于舅故從母之夫舅之妻皆不為服推不去故
 也妻族二妻之父妻之母乍看時似乎雜亂無紀子
 細看則皆有義存焉
 敖氏繼公曰從母之義與從父同以其在母列故但/以從母為稱丈夫婦人即為從母服者也此為加服
 而從母乃報之者以其為母黨之旁尊不足以加尊/焉故報之也經凡三以丈夫婦人連文而所指各異
 讀者/詳之
[267-18b]
 汪氏琬曰先王之制禮也在父黨則父之昆弟為重/而于父之姊妹則恩殺矣故服諸父期而服姑姊妹
 大功在母黨則母之姊妹為重而于母之昆弟則恩/殺矣故服從母小功而服舅緦先王所以分内外别
 男女而逺嫌疑者也唐太宗顧加舅/服使與姨母同太宗知禮孰不知禮
傳曰何以小功也以名加也外親之服皆緦也注外親/異姓正
服不過緦非疏以名加者以有母名故加至小功/外親以本 骨肉情疎故聖人制禮無過緦也
 馬氏融曰外祖從母其親皆/緦也以尊名加故小功也
 雷氏次宗曰二親恩等而中表服異君子類族辯物/本以姓分為判故外親之服不過于緦于義雖當求
 情未愜苟㣲有可因則加服以伸心外祖有尊從母/有名故皆得因此加以小功也舅情同二人而名理
[267-19a]
 闕無因故有心而不獲遂也然情不止于緦亦以見/于慈母矣至于餘人雖有尊名而不得加者服當其
 義情無/不足也
 庾氏蔚之曰男女異長母之在室與其姊妹/有同居共席之禮故許其因母名以加服
 杜氏佑曰晉袁准論曰從母小功五月舅緦麻三月/禮非也從母緦時俗所謂姨母者也舅之與姨俱母
 之姊妹兄弟焉得異服從母者從其母而為庶母者/也親益重故小功也凡稱父母者皆同乎父母之例
 者也舅非父列姨非母列故舅不稱父姨不稱母也/可稱姨不應稱母謂姨母為從母者此時俗之亂名
 書之所由誤也春秋傳蔡哀侯娶于陳息侯亦娶焉/息媯將歸過蔡蔡侯曰吾姨也止而享之爾雅曰妻
 之姊妹同出為姨此本名者也左傳臧宣叔娶于鑄/生賈及為而死繼室以其姪穆姜之姨子也以蔡侯
[267-19b]
 爾雅言之穆姜焉得言姨此縁妻姊妹之姨因相謂/為姨也姊妹相謂為姨故其子謂之姨子其母謂之
 姨母從其母而來故謂之從母從母姨母為親一也/因復謂之從母此因假轉亂而遂為名者也或曰案
 准以經云從母是其母姊妹從其母來為已庶母其/親益重故服小功非通謂母之姊妹也宣舒云二女
 相與行有同車之道坐有同席之禮其情親而比其/恩曲而至由此觀之姊妹通斯同矣兄妹别斯異矣
 同者親之本異者疎之源也然則二女之服何其不/重耶兄妹之服何其不輕耶曰同父而生父之所不
 降子亦不敢降故二女不敢相與重然則舅何故三/月耶從母何故小功耶曰故母取其愛是以外王父
 之尊禮無厭降之道為人子者順母之情親乎母之/類斯盡孝之道也是以從母重而舅輕也曰姑與父
 異徳異名叔父與父同徳同名何無輕重之降耶曰/姑與叔父斯王父愛之所同也父之所不降子亦不
[267-20a]
 敢降此叔父與姑所/以服同而無降也
    蕙田案従母之名因母而推猶従父之因父
    而推從祖之因祖而推也袁准云従母者従
    其母而為庶母者也若然則從父從祖更當
    何說恐未必然
 敖氏繼公曰母為姊妹大功子從服當緦以有母名/故加一等而在此云外親之服皆緦以見此為加也
 然外親之服有在緦者則以其從與報而為之不得/不然耳非故輕之令例皆緦也又為外祖父母亦從
 服之常禮也而在小/功乃云皆緦何哉
[267-20b]
 郝氏敬曰外親之服謂本非骨肉而恩誼相聮特為/緦麻處之故緦麻三月以厚外親亦猶齊衰三月以
 隆内尊也緦麻以聯其疎齊衰以殊/其卑皆止于三月酌天時通其變也
 顧氏炎武曰唐𤣥宗開元二十三年制令禮官議加/服制太常卿韋縚請加外祖父母服至大功九月舅
 服至小功五月堂姨堂舅舅母服至袒免太子賔客/崔沔議曰禮教之設本于正家家正而天下定矣正
 家之道不可以貳總一定義理歸本宗所以父以尊/崇母以厭降内有齊斬外服皆緦尊名所加不過一
 等此先王不易之道其來久矣貞觀修禮特改舊章/漸廣渭陽之恩不遵洙泗之典及宏道之後唐元之
 間國命再移于外族矣禮亡徴兆儻見于斯開元初/補闕盧履氷嘗進狀論喪服輕重敕令僉議于時羣
 議紛拏各安積習太常禮部奏依舊定陛下運稽古/之思𤼵獨斷之明特降别敕一依古禮事符典故人
[267-21a]
 知向方式固宗盟社稷之福更圖異議竊所未詳願/守八年明㫖以為萬代成法職方郎中韋述議曰天
 生萬物惟人最靈所以尊尊親親别生分類存則盡/其愛敬没則盡其哀戚縁情而制服考事而立言往
 聖討論亦已勤矣上自髙祖下至𤣥孫以及其身謂/之九族由近而及逺稱情而立文差其輕重遂為五
 服雖則或以義降或以名加數有所從理不踰等百/王不易三代可知若以匹敵言之外祖則祖也舅則
 伯叔父之列也父母之恩不殊而獨殺于外氏者所/以尊祖禰而異于禽獸也且家無二尊喪無二斬持
 重于大宗者降其小宗為人後者減其父母之服女/子出嫁殺其本家之喪葢所存者逺所抑者私也今
 若外祖及舅更加服一等堂舅及姨列于服紀之内/則中外之制相去㡬何廢禮徇情所務者末且五服
 有上殺之義必循原本方及條流伯叔父母本服大/功九月今從父昆弟亦大功九月並以上出于祖其
[267-21b]
 服不得過于祖也從祖祖父母從祖父母從祖昆弟/皆小功五月以出于曽祖服不得過于曽祖也族曽
 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昆弟皆緦麻三月以出/于髙祖服不得過于髙祖也堂舅姨既出于外曽祖
 若為之制服則外曽祖父母及外伯叔祖父母亦宜/制服矣外祖加至大功九月則外曽祖父母合至小
 功外髙祖合至緦麻若舉此而舎彼事則不均棄親/而録疏理則不順推而廣之則與本族無異矣且服
 皆有報則堂外甥外曽孫姪女之子皆須制服矣聖/人豈薄其骨肉背其恩愛葢本于公者薄于私存其
 大者畧其細義有所斷不得不然苟可加也亦可減/也往聖可得而非則禮經可得而隳矣先王之制謂
 之彛倫奉以周旋猶恐失墜一紊其叙庸可止乎禮/部員外郎楊仲昌議曰案儀禮為舅緦鄭文貞公魏
 徴議同從母例加至小功五月雖文貞賢也而周孔/聖也以賢改聖後學何從今之所請正同徴論如以
[267-22a]
 外祖父母加至大功豈不加報于外孫乎外孫為報/服大功則本宗庶孫又用何等服邪竊恐内外乖序
 親疎奪倫情之所沿何所不至昔子路有姊之喪而/不除孔子曰先王制禮行道之人皆不忍也子路除
 之此則聖人援事抑情之明例也記不云乎母輕議/禮時𤣥宗手敕再三竟加舅服為小功舅母緦麻堂
 姨堂舅袒免宣宗舅鄭光卒詔罷朝三日御史大夫/李景譲上言人情于外族則深于宗廟則薄所以先
 王制禮割愛厚親士庶猶然况于萬乗親王公主宗/屬也舅氏外族也今鄭光輟朝日數與親王公主同
 非所以别親疎防僣越也優詔報之乃罷朝兩日夫/由韋述楊仲昌之言有以探本而尊經由崔沔李景
 譲之言可以察㣲而防亂豈非能言之士深識先/王之禮而亦目見武韋之禍思永監于將來者哉
 華氏學泉曰或問母之姊妹反重于母之兄弟之服/何也曰此從服也子從母而服其母之黨降二等故
[267-22b]
 外祖父母母為之服期子從母降二等而為之服小/功母為姊妹亦期子從服而為之降二等亦小功母
 出室降其兄弟大功故子/從母降二等而為之緦也
欽定義疏父之黨從乎父而推則首及世叔父母之黨
 從乎母而推則首及從母男女異長姊妹之間其情
 尤暱此從母之服所以過于舅也
夫之姑姊妹娣姒婦報注夫之姑姊妹不殊在室及嫁者/因恩輕畧從降 疏夫之姑姊妹
夫為之期妻降一等出嫁小功因/恩疏畧從降故在室及嫁同小功
 馬氏融曰妻為夫之姊妹服也娣姒婦者兄弟之妻/相名也長稚自相為服不言長者婦人無所専以夫
[267-23a]
 為長幼不自以年齒也妻雖小猶隨夫為長也先娣/後姒者明其尊敵也報者姑報姪婦也言婦者廟見
 成婦乃/相為服
 王氏肅曰案左氏傳曰魯之穆姜晉子容之母皆謂/稚婦為娣婦長婦為姒婦此婦二義之不同者今據
 傳文與左氏正/合宜即而案之
 敖氏繼公曰為夫之姑姊妹從服也乃小功者唯從/其夫之降服也記曰夫之所為兄弟服妻降一等夫
 為其姑姊妹在室者期正服也出嫁者大功降服也/妻不隨其夫之正服降服而為升降者從服者宜有
 一定之制而不必隨時變易也所以不從其夫之正/服者恐為其出嫁者或與夫同服則失從服之義也
 此為從服故姑姊妹言報娣姒婦固相為矣亦言報/者明其不以夫爵之尊卑而異也先娣後姒則娣長
[267-23b]
 姒穉/明矣
欽定義疏案昆弟一為大夫一為士則大夫降其昆弟
 大功娣姒婦相為小功雖命婦亦不更降以其夫之
 于昆弟妻無服故不隨夫爵而異也娣姒婦與夫之
 姊妹皆同輩也上非母道下非婦道而相為服如此
 則嫂叔之無服以逺嫌而不以同輩又可見矣
傳曰娣姒婦者弟長也何以小功也以為相與居室中
則生小功之親焉注娣姒婦者兄弟之妻相名也長婦/謂稚婦為娣婦娣婦謂長婦為姒婦
[267-24a]
年疏娣姒二字皆以女為形以弟為聲則據二婦互稱/ 小者為娣年大者為姒假令弟妻年大稱之曰姒兄
妻年小稱之曰娣是以左氏傳穆姜是宣公夫人大婦/也聲伯之母是宣公弟叔肸之妻小婦也聲伯之母不
聘穆姜云吾不以妾為姒是據二婦/年大小為娣姒不據夫年為大小也
 譙氏周曰父母既没兄弟異居又或改娶則娣姒有/初而異室者矣若不本夫為論唯取本室而已則親
 娣姒與堂娣姒不應有殊經殊其服以夫之親疎者/是本夫與為倫也婦人于夫之昆弟本有大功之倫
 從服其婦有小功之倫于夫從父昆弟有小功之倫/從服其婦有緦麻之倫也夫以逺之而不服故婦從
 無服而服之然則初而/異室猶自以其倫服
 徐氏邈曰報服在娣姒下則知姑姊之服亦是/出自恩紀非從夫之服報也所𤼵在于姑姊耳
[267-24b]
 庾氏蔚之曰傳以同居為義葢從夫謂之同室以明/親近非謂常須共居設夫之從父昆弟少長異鄉二
 婦亦有同室之義聞而服之緦也今人謂從父昆弟/為同堂取于此也婦從夫服降夫一等故為夫之伯
 叔父大功則知夫姑姊妹皆是從服夫之昆弟/無服自别有義耳非如徐邈之言出自恩紀者
 敖氏繼公曰婦人于夫之昆弟當從服以逺嫌之故/而止之故無服假令從服亦僅可以及于其昆弟之
 身不可以復及其妻也然則娣姒婦無相為服之義/而禮有之者則以居室相親不可無服故爾然二人
 或有並居室者有不並居室者亦未必有常共居者/而相為服之義惟主于此者葢本其禮之所由生者
 言也娣長也釋娣婦之為/長婦也其下亦似有脱文
 郝氏敬曰次適曰娣似妣曰姒以娣自謂以姒謂彼/妯娌之通稱猶男子同輩呼彼曰兄自稱曰弟也傳
[267-25a]
 以弟長釋之言自弟而長彼也生小功/之親言本非親因同室相親為小功也
 盛氏世佐曰案云娣姒婦者弟長也者以弟解娣以/長解姒也爾雅云長婦謂稚婦為娣婦娣婦謂長婦
 為姒婦公羊傳亦云娣者何弟也皆與此傳合敖本/弟長之弟誤作娣因謂傳釋娣婦為長婦非婦人之
 義從夫之爵坐以夫之齒則其娣姒之稱亦以夫之/長幼為斷明矣疏説誤左傳穆姜謂聲伯之母為姒
 叔向之嫂謂叔向之妻為姒二者皆呼夫弟之妻為/姒者朱子云單舉則可通謂之姒盖相推譲之義耳
 是/也
欽定義疏案婦人坐以夫之齒無自以其年為大小之
 理疏既與傳違亦乖注義注本爾雅然案之此經及
[267-25b]
 左傳則適相反豈時俗有不同者與
    蕙田案疏文非是諸家論之甚明而娣姒之
    解則以郝氏盛氏為的其弟長也之義盛稍
    優于郝然語終欠條暢敖氏以為有脱文近
    之
大夫大夫之子公之昆弟為從父昆弟庶孫姑姊妹女
子子適士者注從父昆弟及庶孫亦謂為士者降疏從/父昆弟庶孫本大功此三等以尊 入小
功姑姊妹女子子本期此三等出降入大功若適士人/降一等入小功也此等以重出其文姑姊妹又以再降
[267-26a]
故在/此
 敖氏繼公曰此姑姊妹女子子再降故其服在此不/言適人而言適士者所以見從父昆弟及庶孫亦謂
 為士者也經之例多類此公之昆弟于其從父昆弟/之不為大夫者乃小功者以其非公子也周之定制
 諸侯父死子繼不立/昆弟于此亦可見矣
欽定義疏三者之從父昆弟姑姊妹不敢以小功報而
 如其大功之本服服之惟大夫之子父没則不降
大夫之妾為庶子適人者注君之庶子女子子也庶女/子子在室大功其嫁于大夫
亦大功謂疏此/適人者 士也
[267-26b]
 馬氏融曰適夫人庶子也在/室大功出降一等故服小功
 敖氏繼公曰女子子不必言庶文有脱誤也經凡言/庶子皆主于男子也此非己子故其服如此若為己
 之女子子在室期適人亦大功又考喪服記與小記/言妾為君之長子之服大功章及此章凡三見大夫
 之妾為君之庶子及其女子子之服若其君之他親/則無聞焉然則凡妾之從乎其君而服其君之黨者
 止于此耳是亦/異于女君者也
 盛氏世佐曰案女子子云庶者别于己所生也女君/所生者亦存焉己子在室期適人大功妾不得體君
 為其子/得遂也
欽定義疏女君所生之女子子妾為之服與庶子同故
[267-27a]
 女子子無分于適庶經言庶子者嫌他妾所生之女
 子子或異于女君所生者也 又案妾為君之父母
 祖父母亦當與女君同猶臣之従君服也其旁親皆
 不服之彼不來服妾亦無庸徧服之且嫌並適也妾
 服不及其孫妾子之子無為父之妾母之服妾又何
 孫服之有乎
    蕙田案此條馬融以出降一等為説王肅以
    適士降一等為説馬説是也經明言適人是
[267-27b]
    以出降故小功非以適士降故小功
庶婦注夫将不受重者舅疏小記注云世子有廢疾不/可立而庶子立其 姑皆為其婦小功則亦兼此
婦/也
 黄氏榦曰適婦大功庶婦小功兄弟子婦小功貞觀/十四年侍中魏徴奏適子婦舊服大功請加為周衆
 子婦舊服小功今請與兄弟子婦同服大功九月曰/問魏徴以兄弟子之婦同于衆子婦先師朱文公
 禮經嚴適故儀禮適婦大功庶婦小功此固無可疑/者但兄弟子之婦則正經無文而舊制為之大功乃
 更重于衆子之婦雖以報服使然然于親疎輕重之/間亦可謂不倫矣故魏公因太宗之問而正之然不
 敢易其報服大功之重而但升適婦為期乃正得嚴/適之義升庶婦為大功亦未害于降殺之差也前此
[267-28a]
 未喻乃深譏其兄弟子婦而同于衆子婦為倒置人/倫而不察其實乃以衆子婦而同于兄弟子之婦也
 幸更詳之婦案儀禮婦服舅姑期故舅姑服適婦大/功今加適 為期雖得嚴適之義又非輕重降殺之
 義當考子今服制令舅姑為適婦不杖/期為衆 婦大功為兄弟子之婦大功
 敖氏繼公曰庶婦為舅姑期舅姑乃/再降之為小功者所以别于適婦也
君母之父母從母注君母父之適妻也從母君母之姊/妹 疏此亦謂妾子為適妻之父母
及君母姊妹如適/妻子為之同也
 馬氏融曰妾子為之服小功也/自降外祖服緦麻外無二統者
傳曰何以小功也君母在則不敢不從服君母不在則
[267-28b]
不服注不敢不服者恩實輕也凡庶子為君母如適子/ 疏不在者或出或死也君母在既為君母父母
服其己母之父母或亦兼服之/若馬氏義君母不在乃可伸矣
 馬氏融曰從君母為親服也君母亡無所復/厭則不為其親服也自得伸其外祖小功也
 敖氏繼公曰君母在則不敢不從服者以其配父尊/之也君母不在則不服者别于已之外親也此庶子
 雖服其君母之父母姊妹彼于此子則無服也葢庶/子以君母之故不得不服其親而彼之視己實非外
 孫與姊妹之子/故略而不服
 郝氏敬曰服為哀節戚為喪本服由情生貌以飾情/仁人之于喪非以不敢不服服也欲服而不敢服則
 有之不欲服而不敢不服則㡬乎偷矣君母在不敢/不服斯禮也雖聖人無如之何聖人于禮人情耳人
[267-29a]
 情所不敢聖人因之尊尊親/親所以不得不相為用也
 盛氏世佐曰案服問云母出則為繼母之黨服母死/則為其母之黨服為其母之黨服則不為繼母之黨
 服注云雖外親亦無二統以是推之則為君母之黨/服亦不為其母之黨服矣疏云兼服之殆非君母不
 在乃得伸/馬説得之
君子子為庶母慈己者注君子子者大夫及公子之適/妻子 疏鄭云君子子者大夫
及公子之適妻子者禮之通例君子與貴人皆據大夫/已上公子尊卑比大夫故鄭據而言又國君之子為慈
母無服士又不得稱君子亦復自養子無三母具故知/此二人而已必知適妻子者妾子賤亦不合有三母故
也/
[267-29b]
 敖氏繼公曰此服固適妻之子為之若妾子則謂其/母或不在或有他故不能自養其子而庶母代養之
 不命為母/子者也
 郝氏敬曰君子謂君與女君所生子是大夫公子適/妻之子重言子明異于士庶人與妾子之為子也庶
 母父衆妾慈已謂非慈母而有慈養之恩者然無父/命為母子之義故與慈母殊慈母如母庶母緦麻貴
 人降則絶此慈已者分不及慈母而情厚于庶母故/不從降例為之服小功禮記曽子問疑慈母無服葢
 誤以此母為慈/母如母者耳
    蕙田案慈母有三一則齊衰章慈母如母謂
    妾之無子妾子之無母者父命為子服齊衰
[267-30a]
    三年一則小功章庶母慈已者謂大夫之適
    妻子庶母慈養己者服小功一則内則章擇
    于諸母與可者其次為慈母曽子問内有慈
    母君命所以教子也此天子諸侯之子皆無
    服此條鄭注引内則非是
傳曰君子子者貴人之子也為庶母何以小功也以慈
已加也注云君子子者則父在也父殁則不服之矣以/慈已加則君子子亦以士禮為庶母緦也内則
曰異為孺子室于宫中擇于諸母與可者必求其寛裕/慈恵温良恭敬慎而寡言者使為子師其次為慈母其
[267-30b]
次為保母皆居子室他人無事不往又曰大夫之子有/食母庶母慈已者此之謂也其可者賤于諸母謂傅姆
之屬也其不慈已則緦可矣不言師保慈母居中服之/可知也國君世子生卜士之妻大夫之妾使食子三年
而出見于公宫則劬非慈母也士之妻自養其子身疏/云父在者以其言子繼于父且大夫公子不繼世 死
則無餘尊之厭如凡人則無三母慈已之義故知父在/也曰父没則不服者以其無餘尊雖不服小功仍服庶
母緦麻如士禮鄭注内則云為君養子之禮今此鄭所/引證大夫公子養子之法以其大夫公子適妻子亦得
立三母故也又云大夫之子有食母者謂大夫三母之/内慈母有他故使賤者代慈母養子謂之乳母死則服
之三月與慈母服異引之者證三母外又冇此母也君/與士皆無此事國君子三母之外别有食子者然皆無
服曽子問孔子曰古者男子外有傅内有慈母君命所/使教子也何服之有以此而言則知天子諸侯之子于
[267-31a]
三母皆/無服也
 戴氏聖曰君子子為庶母慈已者大夫之適妻之子/養于貴妾大夫不服賤妾慈已則緦服也其不言大
 夫之子而稱君子子/者君子猶大夫也
 馬氏融曰貴人者嫡夫人也子以庶母慈養已加一/等小功也為父賤妾服緦父没之後貴賤妾皆小功
 也/
 陳氏詮曰君子子者大夫之美稱也貴人者謂公卿/大夫也謂貴人之子父殁之後得行士禮為庶母緦
 也有慈養已者/乃加服小功
 雷氏次宗曰大夫不服凡妾父所不服子亦不敢服/安得為庶母緦哉大夫惟服姪娣今所服者將姪娣
[267-31b]
 之庶/母
 敖氏繼公曰禮為庶母緦謂士及其子也其慈已者/恩宜有加固小功矣此云君子子者明雖有貴者其
 服猶然也大夫之子公子之子于庶母亦當緦麻以/從其父而降遂不服其于慈已者加在小功若又從
 父而降則宜在緦麻今乃不降而從其加服者嫌其/與凡父在而為不慈已者之服同也正者降之加者
 伸之其意雖異而禮則各有所當也云君子子則父/在也父在且伸此服則父没可知矣其為父後者則
 但服緦葢不可以過于因母也若為大夫/則不服之以大夫于庶母本無服故也
 張氏爾岐曰加謂于緦麻上加至小功也注父没則/不服謂不服其加服仍為服緦以此慈母本庶母也
 國君子于三母無服士妻自養其子/故注知為大夫公子之適妻子也
[267-32a]
欽定義疏案士之妻固自養其子然或妻不能養而妾
 代養之或此妾所生而彼妾代養之皆為庶母慈已
 者則皆小功也注引内則證此慈母之為諸母耳諸
 母即庶母與此經一也但國君之世子衆子皆不服
 之服之者惟公子之子及大夫之子以下耳若非庶
 母而以他人為之則僅可比緦麻章之乳母且自大
 夫之子以上皆不為之服矣昭十一年左傳其僚無
 子使字敬叔此庶母慈已者也不為大夫則服之
[267-32b]
 又案内則言子師慈母保母葢國君之子備此三者
 若公子之子大夫之子則三者不必備即備亦不必
 概為之服服慈已者而已以其恩勤為尤甚也司馬
 筠謂内則慈保擇他人為之非謂兄弟之母而詆鄭
 康成為不辨三慈混為訓釋夫始生之子不必遂有
 兄弟固不必即有兄弟之母而父妾皆可擇為慈母
 也渠葢忽過内則諸母二字未之審耳 又案父命
 為母子則三年夫服三年則妾當從服但孫不從服
[267-33a]
 已亦不服其黨耳此庶母慈已者經原不正名之曰
 慈母也小功無從自不待言
    蕙田案庶母緦麻慈已者加一等故小功言
    慈已則非有慈母之名也上之不同于齊衰
    章之慈母如母下之不同于内則其次為慈
    母之無服善乎義疏之言曰此庶母慈已者
    經原不正名之曰慈母也義劃然矣
          右小功五月
[267-33b]
 
 
 
 
 
 
 
 五禮通考卷二百五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