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1d0087 五禮通考-清-泰蕙田 (master)


[260-1a]
欽定四庫全書
 五禮通考卷二百五十
           刑部尚書秦蕙田撰
  凶禮五
   荒禮
周禮地官大司徒十有一曰索鬼神注鄭司農云索鬼/神求廢祀而脩之
雲漢之詩所謂靡神/不舉靡愛斯牲者也
 劉氏彛曰鬼神雖幽能助隂陽/以為水旱札瘥者必索而祭之
[260-1b]
春官凡以神仕者以冬日至致天神人鬼以夏日至致
地示物鬼以禬國之凶荒注天人陽也地物隂也陽氣/升而祭鬼神隂氣升而祭地
示物鬽所以順其為人與物也致人鬼于祖廟致物/鬽于墠壇葢用祭天地之明日杜子春云禬除也
肆師若國有大故則令國人祭注大故謂水旱凶荒/所令祭者社及禜酺
大祝國有大故天烖彌祀社稷禱祠注天烖疫癘水旱/也彌猶徧也徧祀
杜稷及諸所禱既/則祠之以報焉
詩大雅雲漢靡神不舉靡愛斯牲圭璧既卒寧莫我聴
箋靡莫皆無也言王為旱之故求于羣神無不祭也無/所愛于三牲禮神之圭璧又已盡矣曽無聴聆我之精
[260-2a]
神而興雲雨祭疏國有凶荒則索鬼神而祭之是邅遇/天災必當廣 羣神神皆用牲祭之天地五帝當用特
牲其餘諸神或用太牢或用少牢三牲皆用故言無所/愛于三牲也祭神又用玉器禮神之玉器自有多名言
圭璧為其總稱以三牲用不可盡故/言無愛圭璧少而易竭故言既盡
不殄禋祀自郊徂宫上下奠瘞靡神不宗傳上祭天下/祭地奠其禮
瘞其物宗尊也國有凶荒則索鬼神而祭之天箋宫宗/廟也為旱故潔祀不絶從郊而至宗廟奠瘞 地之神
無不齋肅而尊/敬之言徧至也
羣公先正則不我助父母先祖胡寧忍予傳先正百辟/卿士也 箋
百辟卿士雩祀所及者今曽無肯助我憂旱先祖文武/又何為施忍于我不使天雨 疏月令仲夏乃命雩祀
[260-2b]
百辟卿士有益于民者注云百辟卿士古之上公以下/若勾龍后稷之類彼以經無羣公之文故鄭注百辟之
文兼羣公矣此則羣公與先正/别文故以先正為卿士以下
    蕙田案二至祭神祗鬼鬽常時之祭也彌祀
    社稷禱祠即詩所謂靡神不舉因災之祭也
    又案列代因災禱祈百神之禮畧見吉禮大
    雩門可以參考今不復載
          右索鬼神
周禮地官大司徒十有二曰除盜賊注鄭司農云除盜/賊急其刑以除之
[260-3a]
饑饉則盜賊多/不可不除也
 史氏浩曰傳曰牧民如牧羊當去其敗類/者凶荒而除盜賊防其嘯聚為民害也
 李氏景齊曰除盜賊必見于荒政者誠以盜賊于凶/年為多盜賊不可不除然使賙救撫存之責未盡而
 遽欲除之則是罔民而已故散利薄征弛禁去㡬凡/所以生養吾民無所不盡其至而彼猶為盜賊之歸
 則不得已而除之故/荒政以除盜賊為末
 髙氏愈曰除盜賊/謂徼循嚴警也
秋官士師若邦凶荒令糾守注糾守備/盜賊也
文獻通考熈寧元年帝以内侍有自淮南來者言宿州
[260-3b]
民饑多盜繫囚衆本路不以聞詔遣太常博士陳充等
視宿亳等州災傷河北災傷州軍刼盜罪死者並減死
刺配廣南牢城年豐如舊
司馬光上疏論曰臣竊聞降敕下京東京西灾傷州軍
如人户委是家貧偷盜斛斗因而盜財者與減等㫁放
未知虚的若果如此深為不便臣聞周禮荒政十有二
散利薄征緩刑弛力舍禁去㡬卒皆推寛大之恩以利
於民獨於盜賊愈更嚴急所以然者葢以饑饉之嵗盜
[260-4a]
賊必多殘害良民不可不除也頃年嘗見州縣官吏有
不知治體務為小仁者或遇凶年有刼盜斛斗者小加
寛縦則盜賊公行更相刼奪鄉村大擾不免廣有收捕
重加刑辟或死或流然後稍定今若朝廷明降敕文豫
言偷盜斛斗因而盜財者與減等㫁放是勸民為盜也
百姓乏食官中當輕徭薄賦開倉賑貸以救其死不當
使之相刼奪也今嵗府界京東京西水灾極多嚴刑峻
法以除盜賊猶恐春冬之交饑民嘯聚不可禁禦又况
[260-4b]
降敕以勸之臣恐國家始于寛仁而終于酷暴意在活
人而殺人更多也
 馬氏端臨曰温公此奏乃言之於英宗治平年間非
 此時所上今姑附此
    蕙田案温公所奏深得周官除盜賊之㫖其
    云始于寛仁終于酷暴尤切中姑息之病
大學衍義補辛棄疾帥湖南賑濟榜文祗用八字曰刼
禾者斬閉糴者配
[260-5a]
 丘氏濬曰荒歉之年民間閉糴固是不仁然當此際/米價翔踴正小人射利之時也而必閉之者葢彼亦
 自量其家口之衆多恐嗣嵗之不繼耳彼有何罪而/配之耶若夫刼禾之舉此盜賊之端禍亂之萌也周
 人荒政除盜賊正以此耳小人乏食計出無聊謂飢/死與殺死等死耳與其饑而死不若殺而死况又未
 必殺耶聞粟所在羣趨而赴之哀告求貸苟有不從/即肆刼奪自諉曰我非盜也迫于饑餓不得已耳嗚
 呼白晝攫人所有謂之非盜可乎漸不可長彼知其/負罪于官因之鳥駭䑕竄竊弄鋤梃以扞遊徼之吏
 不幸而傷一人焉勢不容已遂至變亂亦或有之臣/願明敕有司遇有旱災之嵗勢必至飢窘必先牓示
 禁其刼奪諭之不從痛懲首惡以警餘衆决不可/行姑息之政此非但救飢荒乃弭禍亂之先務也
 朱子奏救荒畫一事件狀訪聞諸州府村落已有强
[260-5b]
 借刼奪之患此在官司固當禁約然亦須先示存恤
 之意然後禁其為非庶㡬人心懐徳畏威易以彈戢
 若慢不加省待其生事然後誅鉏則所傷已多所費
 又廣况其不勝何患不生乞降指揮早撥上項錢數
 使如臣者得以奉承宣布遍行曉諭即徳意所孚固
 有以銷厭禍亂之萌矣然後明詔安撫提刑兩司察
 其敢有作過唱亂之人及早擒捕致之典憲庶㡬姦
 民知畏不至生事
[260-6a]
金史章宗本紀承安二年十二月諭宰臣今後水潦旱
蝗盜賊竊發命提刑司預為規畫
宣宗本紀興定五年九月以京東嵗饑多盜遣御史大
夫赫舍哩呼實美往撫安之
元史世祖本紀至元八年二月癸卯四川行省伊蘓岱
爾言比因饑饉盜賊滋多宜加顯戮詔令羣臣議安圖
以為强竊盜賊一皆處死恐非所宜罪至死者仍舊待

[260-6b]
明㑹典正統二年令各處有司委官挨勘流民名籍男
婦大小丁口排門粉壁十家編為一甲互相保識分屬
當地里長帶管若團住山林湖濼或投托官豪勢要之
家蔵躱抗拒官司不服招撫者正犯處死户下編發邊
衞充軍里老窩家知而不首及占恡不發者罪同
杭州府志神宗十六年四月浙直饑民多迫脅借貸事
聞命撫按嚴法懲警首惡以靖地方
明史神宗本紀神宗二十二年正月詔以各省災傷山
[260-7a]
東河南徐淮尤甚盜賊四起有司玩愒朝延詔令不行
自今以安民弭盜為撫按有司黜陟
          右除盜賊
 葉氏時禮經㑹元大司徒之于民既庶而又富之可
 謂得地利也既富而又教之可謂得人和矣然而天
 時不常水旱為沴則地利有所不能殖人和有所不
 足恃聖人有憂之是故為之荒政以聚萬民所以救
 天時之不常而濟地利人和之不及也散利貸種食
[260-7b]
 也薄征輕税賦也緩刑寛刑罰也弛力息徭役也舍
 禁山澤無禁也去㡬闗市無㡬也𤯝禮殺吉禮也殺
 哀節凶禮也蕃樂徹樂而弛縣也多昏殺禮而多昏
 也索鬼神而為凶年禱也除盜賊而使良民安也葢
 天災國家代有嵗凶年穀不登上之人苟不有以賑
 救之不有以存恤之則老弱轉乎溝壑壯者散而之
 四方矣民安得而聚哉周人以荒政十有二聚萬民
 又曰大荒大札則令邦國移民通財舍禁弛力薄征
[260-8a]
 緩刑其拳拳于聚民可謂至矣而其存恤賑救之意
 又散見于六屬之中鄉師以嵗時賙萬民之艱阨以
 王命施恵司救凡嵗時有天患民病則以王命施恵
 司稼則均萬民之食而賙其急而平其興即荒政之
 散利也司市凶荒則市無征司闗國凶荒則無闗門
 之征即荒政之去㡬也司徒救荒故言去㡬司闗禦
 暴故言猶㡬均人凶札則無力征無財賦即荒政之
 弛力也廩人若食不能人二鬴則令移民就穀詔王
[260-8b]
 殺邦用膳夫大荒則不舉掌客凶荒則殺禮司服大
 荒則素服即荒政之𤯝禮也大司樂大荒大烖令弛
 縣即荒政之蕃樂也士師若邦凶荒則令移民通財
 糾守緩刑朝士若邦凶荒則令邦國都縣慮刑貶即
 荒政之緩刑也小宗伯大烖及執事禱祠于上下神
 示太祝天烖彌祀社稷禱祠家宗人案家宗人當作/凡以神仕者
 以至日致天神人鬼地示物鬽以禬國之凶荒即荒
 政之索鬼神也六官之屬苟可以為荒政之助者無
[260-9a]
 不致其詳焉成周聚民之意可謂仁之至義之盡矣
 然此十有二政曰弛力曰薄征曰舍禁曰去㡬固皆
 有以利民矣一以散利為先則其闗係民命尤急也
 利不散則民不聚雖有𤯝禮蕃樂殺哀多昏之政未
 必有實恵及民先王荒政以散利為急葢古者三年
 耕必餘一年之食九年耕必餘三年之食預為先備
 以為散利之地故堯有九年之水湯有七年之旱民
 無菜色者備先具也是以周人有倉人掌粟入之蔵
[260-9b]
 有餘則蔵之以待凶而頒之旅師則聚野粟平頒其
 興積施其恵遺人掌縣都之委積以待凶荒皆先為
 之條也後世如梁之移民河東漢人之就食蜀漢亦
 得周人移民就穀之意發倉廩以振貧民遣使以振
 貸無種食者亦得周人賙民施恵之意然皆可暫而
 不可常也獨一常平義倉之法有倉人蔵粟旅師聚
 粟遺人委積之政誠可以為荒政散利之助而後人
 不能遵守其法而推廣其意常平義倉之名存而實
[260-10a]
 廢卒有水旱之變國胡以相恤哉上無以散其利下
 無以聚其民則有去而為盜賊者矣盜賊方興乃相
 與講求其弭盜之䇿甚者必重法立威以求勝之不
 思禮義生于富足盜賊起于貧窮周人荒政以除盜
 賊居其末葢亦甚不得已也鄭氏謂急其刑而除之
 則失之矣且周人非不除盜賊也在司稽則執市之
 盜賊以狥且刑之在士師則掌邦賊邦盜之成在朝
 士則凡盜賊殺之無罪在司厲則掌賊盜之任器貨
[260-10b]
 賄在掌囚則守盜賊在掌戮則搏盜賊在司𨽻則帥
 其民而搏盜賊在環人則諜賊然此非凶荒之時其
 除之必急固宜也凶年盜賊葢亦饑寒所迫耳何後
 世不求所以救凶荒之政而徒求其所以勝盜賊之
 術歟然則欲除盜賊者當如何曰自散利始
 吕氏祖謙曰荒政十有二其目須當詳講一曰散利
 二曰薄征此兩者荒政之始散利是𤼵公財之已蔵
 者薄征是減民租之未輸者已蔵者既發之未輸者
[260-11a]
 又薄之荒政之大綱既舉矣三曰緩刑四曰弛力緩
 刑謂民迫於飢寒不幸而有過失緩其辟以示哀矜
 之意弛力者平時用民之力嵗不過三日今則當用
 者亦弛之不用所以休息百姓五曰舍禁平時所謂
 山虞林衡皆有所掌至荒政則徹藩籬恣民取之六
 曰去㡬平時闗防皆有㡬察荒嵗必要百物流通使
 天下商旅出於其市此救荒之要術也七曰𤯝禮此
 則専理㑹荒政凡禮文之可省者省之如有幣無牲
[260-11b]
 之類八曰殺哀凡是䘮紀之節一皆減損所謂不以
 死傷生専理㑹荒政九曰蕃樂時和嵗豐所以與民
 共樂樂民之樂亦當憂民之憂所以荒嵗不樂十曰
 多昏凶荒之年多是匹夫匹婦不能自保所以殺禮
 而多昏使男女自相保之義十有一曰索鬼神靡神
 不舉並走羣望之類是也十有二曰除盜賊前面説
 緩刑此説除盜賊此便是經權皆舉處既與民共憂
 不幸民有過固可哀矜至於姦人亦有伺變竊𤼵者
[260-12a]
 凶荒之嵗民心易動一夫呌喚萬夫皆集所以必以
 除盜賊終之此止亂之道大抵聖人之經葢通萬世
 而可行者其條目固止於此然周禮之書六官分職
 合之則有總散之則有所司其闗節脈理皆自相應
 只去大司徒上看未盡若徧考六官則荒政秩序可
 見且如散利須攷大府天府内府凡掌財賦之官如
 薄征須攷九職九賦九貢如緩刑須攷司冦士師所
 掌之刑它莫不然參觀徧攷然後可知
[260-12b]
 古今治平畧周禮大司徒以荒政十有二聚萬民一/曰散財二曰薄征三曰緩刑四曰弛力五曰舍禁六
 曰去㡬七曰𤯝禮八曰殺哀九曰蕃樂十曰多昏十/一曰索鬼神十二曰除盜賊可謂仁之至義之盡矣
 然以治荒非待荒也古稱荒政貴不治之治而治荒/尚無功之功周先王肅乂時若弭之宻矣治溝浚澮
 禦之周矣嬰芽代犧鑒之素矣此皆未災而兢兢非/必十二政而後為救也必待政而救則司徒氏之聚
 萬民其法亦甚疎矣故周禮春官嵗獻民穀之數冡/宰以三十年之通制國用至餘十年之食此量出入
 也常法也遺人掌鄉闗之委積以恤囏阨養孤老此/待施恵也常法也廩人數邦用稽民食食不能人一
 鬴則令邦移民就穀此待匪頒也常法也旅師泉府/積三粟與斂不售者平頒而貸之此貴國服也常法
 也周惟先時而待法如此其詳且豫是以嵗連豐穣/熯潦無侵即熯潦不為災即為災不病民也未嘗不
[260-13a]
 旱而以不瘠告未嘗不饑而以不害聞語曰三代而/上有荒嵗無荒民夫無荒民矣安所事荒政哉不特
 此也玉藻年不順成則天子素服乗素車食無樂又/曰年不順成君衣布搢本闗梁不租山澤列而不賦
 土功不興大夫不得造車馬穀梁赤曰五穀不升為/大饑一穀不升謂之嗛二穀不升謂之饑三穀不升
 謂之饉四穀不升謂之康五穀不升謂之大侵大侵/之禮君食不兼味䑓榭不塗弛候廷道不除百官布
 而不制鬼神禱而不祀此大侵之禮也王制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以三十年之
 通雖有凶旱水溢民無菜色然後天子食日舉以樂/古昔帝王遇災必懼凡事皆加減節貶損非獨以憂
 民之憂葢亦以畏天之災故周禮大荒則不舉大札/則不舉天地大烖則不舉舉者殺牲盛饌也豈但飲
 食為然則凡所服之衣所乗之車凡百興作皆為休/息此無他君臣之分雖懸絶而實相資以相成也當
[260-13b]
 此凶荒之時吾民嗷嗷然以待哺垂于阽危瀕于死/亡為人上者何忍獨享其奉哉至其喪荒之式見于
 小行人之官札喪凶荒厄窮為一書當時天下各自/有廩蔵之所遇凶荒則賑𤼵濟民而已故斂散輕重
 之式未嘗講而候甸采衞皆有餽遺不至穀價翔踴/此弛張斂散之權所以不復究也至王政既衰秦饑
 乞糴于晉魯飢乞糴于齊嵗一不登則乞糴于鄰國/所謂九年之制已自敗壊而管子輕重諸篇不過君
 民互相攘奪收其權于上而已舉周官荒政一/變為斂散輕重之權又豈復有及民之意哉
    蕙田案以上統論周官荒政
周禮地官大司徒五族為黨使之相救五黨為州使之
相賙疏民有凶禍者使相救助/有禮物不備使賙給之
[260-14a]
 陳氏傅良曰大利害大患難非百家所可禦必五百/家然後足以相救水旱凶荒欲以相賙又非五百家
 所能辦惟二千五百家則其地必濶必/無皆水皆旱之理庶㡬有無可以相通
春秋僖公二十一年左氏傳臧文仲曰務穡勸分注勸/分有
無相/濟
    蕙田案成周盛時民有常産無甚富甚貧之
    家然其中有餘不足勢莫能齊故周官教六
    行任恤居其二又於州黨之中示以相賙相
    救之法以故天災流行而民不至有病饑者
[260-14b]
    其厚民生而善民俗之意逺矣自任恤之教
    不講一有水旱賑恤所不繼不能無藉富人
    之捐輸不得已而勸之以賞格或行入粟納
    官之令亦權宜之一法也
漢書武帝本紀元狩三年秋遣謁者勸有水災郡種宿
麥舉吏民能假貸貧民者以名聞
元鼎二年九月詔吏民有振救饑民免其戹者具舉以

[260-15a]
宣帝本紀本始四年正月詔曰今嵗不登已遣使者振
貸困乏其令丞相以下至都官令丞上書入穀輸長安
倉助貸貧民
成帝本紀永始二年二月乙酉詔曰闗東比嵗不登吏
民以義收食貧民入穀物助縣官振贍者已賜直其百
萬以上加賜爵右更欲為吏補三百石其吏也遷二等
三十萬以上賜爵五大夫吏亦遷二等民補郎十萬以
上家無出租賦三嵗萬錢以上一年
[260-15b]
    蕙田案此吏民入粟助賑賜爵之始
平帝本紀元始二年四月郡國大旱蝗青州尤甚安漢
公四輔三公卿大夫吏民為百姓困乏獻其田宅者二
百三十人以口賦貧民
後漢安帝本紀永初三年三月京師大饑四月三公以
國用不足奏令吏人入錢穀得為闗内侯虎賁羽林郎
五大夫官府吏緹騎營士各有差
桓帝本紀永夀元年二月司𨽻冀州饑人相食敕州郡
[260-16a]
賑給貧弱若王侯吏民有積穀者一切貸得十分之三
以助稟貸其百姓吏民者以見錢雇直王侯須新租乃

宋書徐耕傳元嘉二十一年大旱民饑耕詣縣陳辭曰
今年亢旱禾稼不登氓黎饑餒採掇存命聖上哀矜已
垂存拯但饉罄來久困殆者衆米穀轉貴糴索無所方
涉春夏日月悠長不有㣲救永無濟理不惟凡璅敢憂
身外鹿鳴之求思同野草氣𩔖之感能不傷心民糴得
[260-16b]
少米資供朝夕志欲自竭義存分飡今以千斛助官賑
貸此境連年不熟今嵗尤甚晉陵境特為偏祐此郡雖
弊猶有富室承陂之家處處而是並皆保熟所失葢㣲
陳積之穀皆有巨萬旱之所弊實鍾貧民温富之家各
有財寳謂此等並宜助官得過儉月所損至輕所濟甚
重今敢自勵為勸造之端實願掘水揚塵崇益山海縣
為言上當時議者以耕比漢卜式詔書褒美酬以縣令
魏書宣武帝本紀延昌元年五月詔天下有粟之家供
[260-17a]
年之外悉貸饑民
荒政考畧唐肅宗時百姓殘于兵盜米斗至錢七千鬻
糠為糧民行乞食者屬路乃詔能賑貧乏者寵以爵秩
舊唐書憲宗本紀元和十二年七月詔以定州饑募人
入粟受官及減選超資
冊府元龜後晉天福八年正月敕河南懐孟鄭等州管
内百姓有積粟者仰均分借以濟貧下
宋史太宗本紀淳化五年正月詔諸州能出粟貸饑民
[260-17b]
者賜爵
真宗本紀大中祥符九年九月詔民有出私廪振貧乏
者三千石至八千石第授助教文學上佐之秩
仁宗本紀慶歴四年五月詔募人納粟振淮南饑
至和元年四月詔京西民饑宜令所在勸富人納粟以
振之
文獻通考治平四年河北旱御史中丞司馬光上疏請
富室有蓄積者官給印歴聴其舉貸量出利息候豐熟
[260-18a]
日官為收索示以必信不可誑誘則將來百姓争務蓄
積矣
熈寧元年降空名度牒五百道付兩浙運司令分賜本
路召人納米或錢賑濟
紹聖元年帝以京東河九之民乏食流移未歸詔給空
名假承務郎敕十太廟齋郎補牒十州助教不理選限
敕三十度牒五百付河北東西路提舉司召人入錢粟
充賑濟
[260-18b]
宋史食貨志紹興以來嵗有水旱當艱難之際兵食方
急儲蓄有限而振給無窮復以爵賞誘富人相與補助
亦權宜不得已之䇿也元年詔出粟濟糶者賞各有差
糶及三千石以上與守闕進義校尉一萬五千石以上
與進義校尉二萬石以上取㫖優賞已有官䕃不願補
授者比𩔖施行
大學衍義補隆興中中書門下省言湖南江西旱傷立
賞格以勸積粟之家凡出米賑濟係崇尚義風不與進
[260-19a]
納同
 丘氏濬曰鬻爵非國家美事也然用之他則不可用/之于救荒則是國家為民無所利之也宋人所謂崇
 尚義風不與進納同是也臣願遇嵗凶荒民間有積/粟者輸以賑濟則定為等第授以官秩自逺而來者
 并計其路費授官之後給與璽書俾有司加禮優待/與見任同雖有過犯亦不追奪如此則平寧之時人
 争積粟荒歉之嵗民争輸/粟矣是亦救荒之一䇿也
文獻通考隆興二年淮民流於江浙十數萬官司雖濟
而米斛有限乃詔民間不曽經水災處占田萬𤱔者糶
二千石萬𤱔以下糶一千石
[260-19b]
宋史食貨志乾道七年八月湖南江西旱立賞格以勸
積粟之家無官人一千五百石補進義校尉願補不理
選將仕郎者聴二千石補進武校尉進士與免文解一
次四千石補承信郎進士與補上州文學五千石補承
節郎進士補迪功郎文臣一千石減二年磨勘選人轉
一官二千石減三年磨勘選人循一資各與占射差遣
一次三千石轉一官選人循兩資各與占射差遣一次
武臣一千石減二年磨勘選人轉一資二千石減三年
[260-20a]
磨勘選人循一資各與占射差遣一次三千石轉一官
選人循兩資各與占射差遣一次五千石以上文武臣
並取㫖優與推恩
孝宗本紀淳熈三年十月詔自今非歉嵗不許鬻爵
八年十一月以淳熈元年減半推賞法募民振糶
文獻通考淳熈十年江東憲臣尤袤言救荒之政莫急
於勸分昨者朝廷立賞格以募出粟富家忻然輸納故
庚子之旱不費支吾者用此䇿也自後輸納既多朝廷
[260-20b]
吝於推賞多方沮抑或恐富家以命令為不信乞詔有
司施行
 朱子上宰相書荒政之中有兩事焉其二曰速行賞
 典激勵富室葢此一䇿本以誘民事急則藉之以為
 一時之用事定則酬之以為後日之勸旋觀今日失
 信已多别有緩急何以使衆欲望明公察此事理特
 與敷奏照㑹元降即與推恩使已輸者無怨恨不滿
 之意未輸者有歆豔慕用之心信令既行願應者衆
[260-21a]
 則緩急之間雖百萬之粟可指揮而辦况是此䇿不
 闗經費揆時度事最為利宜而乃遷延嵗月沮抑百
 端使去嵗者至今未及霑賞而今嵗者方且反覆郤
 難未見涯際是失信天下固足以為今日之所甚憂
 而自壊其權宜濟事之策者亦今日之所可惜也
 與建寧傅守劄子糴秔之害前已陳之然千里之内
 户口不知其㡬若必人糴米而食之恐無以濟其勢
 須令上户樁留禾米如前日之説儲備乃廣但所遇
[260-21b]
 縣道官吏之説皆憚於此計葢恐上户見怨又慮見
 欺殊不知救災之政與常日不同决無静拱而可以
 𫉬禽之理夫富人之多粟者非能獨炊而自食之其
 勢必糶而取錢以給家之用今但使之存留分數以
 俟來嵗聴官司之命以恤鄰里之闕何所不可正使
 其間不無冥頑難喻之人然喻之以仁恩責之以大
 義其不從者俟之以刑其樂從者報之以賞何至憚
 其怨怒且慮其欺已而不敢為哉似聞建陽之西已
[260-22a]
 有自言於官願以家貲二百萬糴米以俟來嵗之荒
 而以本價出之若果如此則人亦豈為鬼為魅全不
 可化者但患上之人先以無狀期之故强者視以為
 深仇而肆其凌暴弱者畏之如大敵而不復能以仁
 能相裁二者其失均也
 與星子諸縣議荒政書一勸諭上户請詳本軍立去
 帳式令鄉衆依公推舉約定所䕃客户所糶米穀數
 目縣司畧備酒果延請勸諭厚其禮意諭以利害不
[260-22b]
 可縦令胥吏非理騷擾上户既是富足之家必能體
 悉此意其間恐有未能致悉之人亦當再三勸諭審
 其虛實量與増減如更詐欺抵拒即具姓名申軍切
 待别作施行
文獻通考嘉定二年起居郎賈従熟言出粟賑濟賞有
常典多者至命以官固足示勸然應格霑賞者未有一
二偏方小郡號為上户者不過常産耳今不必盡責以
賑濟但隨力所及或糶或貸廣而及於一鄉狹而及於
[260-23a]
一都有司核實量多寡與之免役一次少者一年或半
年庶㡬官不失信民必樂從從之
    蕙田案勸捐之法惟此議最為簡便易行
宋史理宗本紀淳祐六年秋七月泉州嵗饑其民謝應
瑞非因有司勸分自出私鈔四十餘萬糴米以振鄉井
所全活甚衆詔補進義校尉
遼史聖宗本紀統和十五年二月勸品部富民出錢以
贍貧民
[260-23b]
金史食貨志皇統三年三月陜西旱饑詔許富民入粟
補官
熈宗本紀皇統四年十一月壬辰立借貸饑民酬賞格
食貨志世宗大定元年以兵興嵗歉下令聴民進納補
官又募能濟饑民者視其人數為補官格
章宗本紀明昌二年八月敕山東河北闕食等處許納
粟補官 三年十一月以有司言河州定𦍑民張顯孝
友力田焚劵已責又獻粟千石以賑饑棣州民榮楫賑
[260-24a]
米七百石錢三百貫冬月散柴薪三千束皆别無希覬
特各補兩官仍正班叙
胥鼎傳鼎知大興府事兼中都路兵馬都總管貞祐二
年正月鼎以在京貧民缺食者衆宜立法振救乃奏曰
京師官民有能贍給貧人者宜計所贍遷官陞職以勸
奬之遂定權宜鬻恩例格如進官陞職丁憂人許應舉
求仕官監户從良之類入粟草各有數全活甚衆
    蕙田案鬻恩之例為救荒權宜之䇿如無官
[260-24b]
    者許入仕有位者許遷職所以奬其好善樂
    施之誼此於民有濟而於理亦無害也至如
    丁憂人應舉求仕之𩔖名教所闗不容假借
    啟一時之倖門壊百世之公義所得者少所
    失者多矣
元史世祖本紀至元元年五月以平隂縣尹馬欽發私
粟六百石贍饑民又給民粟種四百餘石詔奨諭特賜
西錦五端以旌其義
[260-25a]
武宗本紀大徳十一年閏七月江浙湖廣江西河南兩
淮屬郡饑詔富家能以私粟賑貸者量授以官
英宗本紀至治三年正月曹州禹城縣人邢著程進出
粟以賑饑民命有司旌其門
食貨志入粟補官之制元初未嘗舉行天歴三年内外
郡縣亢旱為災於是用太師達爾罕等言舉而行之凡
江南陜西河南等處定為三等令其富實民户依例出
米無米者折納價鈔陜西毎石八十兩河南并腹裏每
[260-25b]
石六十兩江南三省每石四十兩實授茶鹽流官如不
仕讓封父母者聴錢穀官考滿依例陞轉夫入粟補官
雖非先王之政然荒札之餘民賴其助者多矣
    蕙田案入粟封贈父母之例始此
文宗本紀至順二年正月大名魏縣民曹革輸粟賑陜
西饑旌其門五月益都路宋徳譲趙仁各輸米三百石
賑膠州饑民九千户中書省臣請依輸粟補官例予官
從之
[260-26a]
順帝本紀至元二年十二月江州諸縣饑總管王大中
貸富人粟以賑貧民而免富人雜徭以為息約年豐還
之民不病饑慶元慈溪縣饑遣官賑之
至正五年四月汴梁濟南郡邠州瑞州等處民饑賑之
募富户出米五十石以上者旌以義士之號六月廬州
張順興出米五百餘石賑饑旌其門
紀事本末宣徳五年江西淮安饑吉水民胡有初山陽
民羅振出穀千餘石賑濟命行人齎璽書旌為義民復
[260-26b]
其家
杭州府志景泰五年七月浙江按察司副使羅箎奏勸
民出粟賑濟箎因杭州荒歉乞准照江西例勸民出穀
一千六百石以上者給冠帶千石以上者旌異之百石
者免役已冠帶者八品以上三百石從七品以上至正
六品六百石俱陞一級不支俸等事奏下户部請如其
言從之
成化十二年冬十二月巡按御史吕鍾定擬救事宜奏
[260-27a]
畧曰一民間無礙子弟有願納米充吏者都布按三司
一百石各府并運司七十石司府經歴司理問所㫁事
司各縣并有品級文職衙門五十石雜職衙門三十石
俱先查勘考試相應于缺糧倉分納米完日零次撥充
俟豐年有積則止一閩中浙江見在不係存積鹽課一
十五萬引每引米三斗五升于沿海缺糧倉分上納以
是嵗八月風潮雨水泛溢故有是請
明㑹典嘉靖八年令撫按官曉諭積糧之家量其所積
[260-27b]
多寡以禮勸借若有仗義出穀二十石銀二十兩者給
與冠帶三十石三十兩者授正九品散官四十石四十
兩者正八品五十石五十兩者正七品俱免雜泛差役
出至五百石五百兩者除給與冠帶外有司仍于本家
𥪡立坊牌以彰尚義又題准災傷地方軍民人等有能
收養小兒者每名日給米一升埋屍一軀者給銀四分
鄰近州縣不得閉糴 十年奏准陜西災傷重大令各
州縣官員戒諭富室將所積粟麥先扣本家食用其餘
[260-28a]
照依時價糶與饑民若每石減價一錢至五百石以上
者給與冠帶一千石以上表為義門若民家有能自收
養遺棄子女至二十口以上者給與冠帶
    觀承案貸富人粟以賑民而免其雜徭以為
    息此即周官國服為息之意也豈有取利二
    分之說哉青苗取民正是名同而實異者不
    得因此以病周官也
          右勸分
[260-28b]
周禮地官大司徒大荒則令邦國移民通財注移民辟/災就賤其
有守不可移者則輸之粟春秋定五年夏歸粟于蔡是/也 疏移民通財此謂兩事移民謂分口往就賤財是
米穀也其有留守不得去/者則賤處通穀米與之
 王氏昭禹曰移民若梁恵王移其/民於河東通財若晉饑秦輸之粟
 髙氏愈曰大司徒荒政惟通財之道最為廣逺或以/上之財利通之民或以民間之利自相通或以逺近
 之利相為通得通財之術/而先王救荒之道其㡬矣
    蕙田案此止云通財不及散利去㡬者言通
    財則散利去㡬之政在其中矣
[260-29a]
廩人若食不能人二鬴則令邦移民就穀注就穀就都/鄙之有者
 鄭氏鍔曰梁恵王移民就粟孟子譏之何耶葢周官/之民有田以耕其饑偶出于天時之水旱而已恵王
 不能制民之産凶嵗/則移民是為無政
秋官士師若邦凶荒則令移民通財
    蕙田案移民通財不在荒政十二之内而大
    司徒令邦國移民通財獨居舍禁弛力薄征
    緩刑之先士師若邦凶荒令移民通財則居
    糾守緩刑之先葢散利以下荒政經常之法
[260-29b]
    也移民通財必斯地所聚之財不足以贍斯
    民之急而後行之則荒政權宜之法也法雖
    出於權宜而其為利于民則甚大故周禮屢
    及之荒政主于聚萬民移民而使之不失其
    所民雖散猶不散也自移民之法不講民之
    流移在外者遂以失所或致生變故列代所
    載安集流民之事俱附見于此
春秋𨼆公六年左氏傳京師來告饑公為之請糴于宋
[260-30a]
衞齊鄭禮也
莊公二十有八年冬大無麥禾臧孫辰告糴于齊左氏
傳禮也
國語魯語魯饑臧文仲言于嚴公曰夫為四鄰之援結
諸侯之信重之以婚姻申之以盟誓固國之艱急是為
鑄名器藏寳財固民之殄病是待今國病矣君盍以名
器請糴于齊公曰誰使對曰國有饑饉卿出告糴古之
制也辰也備卿辰請如齊公使往從者曰君不命吾子
[260-30b]
吾子請之其為選事乎文仲曰賢者急病而譲夷居官
者當事不避難在位者恤民之患是以國家無違今我
不如齊非急病也在上不恤下居官而惰非事君也文
仲以鬯圭與玉磬如齊告糴曰天災流行戾于敝邑饑
饉荐降民羸㡬卒大懼殄周公太公之命祀職貢業事
之不共而𫉬戾不腆先君之敝器敢告滯積以紓執事
以救敝邑使能共職豈唯寡君與二三臣實受君賜其
周公太公及百辟神祗實永饗而賴之齊人歸其玉而
[260-31a]
予之糴
春秋僖公十三年左氏傳晉薦饑使乞糴于秦秦伯謂
子桑與諸乎對曰重施而報君將何求重施而不報其
民必攜攜而討焉無衆必敗謂百里與諸乎對曰天災
流行國家代有救災恤鄰道也行道有福㔻鄭之子豹
在秦請伐晉秦伯曰其君是惡其民何罪秦于是乎輸
粟于晉自雍及絳相繼命之曰汎舟之役
十四年左氏傳秦饑使乞糴于晉晉人弗與慶鄭曰背
[260-31b]
施無親幸災不仁貪愛不祥怒鄰不義四徳皆失何以
守國虢射曰皮之不存毛將安傅慶鄭曰棄信背鄰患
孰恤之無信患作失援必斃是則然矣虢射曰無損于
怨而厚于冦不如勿與慶鄭曰背施幸災民所棄也近
猶讎之况怨敵乎弗聴退曰君其悔是哉
十五年左氏傳是嵗晉又饑秦伯又餼之粟曰吾怨其
君而矜其民
定公五年左氏傳歸粟于蔡以周亟矜無資 榖梁傳
[260-32a]
諸侯無粟諸侯相歸粟正也孰歸之諸侯也不言歸之
者専辭也義邇也
    蕙田案齊桓葵丘之㑹申遏糴之禁而春秋
    所載告糴歸粟之事列國時或有之葢周官
    通財之教猶未逺也
孟子梁恵王曰寡人之於國也盡心焉耳矣河内凶則
移其民于河東移其粟于河内河東凶亦然注言凶年/以此救民
也/察鄰國之政無如寡人之用心者注言鄰國之君用/心憂民無如已也
[260-32b]
 朱子曰移民以就食移粟以給其老稚之不能移者/恵王不能制民之産又使狗彘得以食人之食至于
 民饑而死猶不知𤼵則其/所移持民間之粟而已
漢書髙祖本紀二年六月闗中大饑米斛萬錢人相食
令民就食蜀漢
景帝本紀元年春正月詔曰間者嵗比不登民多乏食
夭絶天年朕甚痛之郡國或磽陿無所農桑&KR0795畜或地
饒廣薦草莽水泉利而不得徙其議民欲徙寛大地者
聴之
[260-33a]
武帝本紀建元三年春河水溢于平原大饑人相食賜
徙茂陵者户錢二十萬
食貨志山東被水災民多饑乏于是天子遣使虛郡國
倉禀以振貧猶不足又募豪富人相假貸尚不能相救
迺徙貧民于闗以西及充朔方以南新秦中七十餘萬
口衣食皆仰給于縣官數嵗貸與産業使者分部䕶冠
葢相望費以億計
武帝本紀元鼎二年夏大水闗東餓死者以千數秋九
[260-33b]
月詔曰仁不異逺義不辭難今京師雖未為豐年山林
池澤之饒與民共之今水潦移于江南迫隆冬至朕懼
其饑寒不活江南之地火耕水耨方下巴蜀之粟致之
江陵遣博士中等分循行諭告所抵無令重困
元帝本紀初元元年九月闗東郡國十一大水饑或人
相食轉旁郡錢穀以相救
平帝本紀元始二年四月郡國大旱蝗民流亡罷安定
呼沲苑以為安民縣起官寺市里募徙貧民縣次給食
[260-34a]
至徙所賜田宅什器假與犁牛種食又起五里于長安
城中宅二百區以居貧民
後漢書章帝本紀元和元年二月甲戌詔曰自牛疫已
來穀食連少其令郡國募人無田欲徙它界就肥饒者
恣聴之到在所賜給公田為雇耕傭賃種餉貰與田器
勿收租五嵗除筭三年其後欲還本鄉者勿禁
樊準傳永元之初連年水旱災異郡國多被饑困準上
疏曰伏見被災之郡百姓凋殘恐非賑給所能勝贍雖
[260-34b]
有其名終無其實可依征和元年故事遣使持節慰安
尤困乏者徙置荆揚熟郡既省轉運之費且令百姓各
安其所如遣使者與二千石隨事消息悉留富人守其
舊土轉尤貧者過所衣食誠父母之計也願以臣言下
公卿平議太后從之
和帝本紀永元六年三月詔流民所過郡國皆實禀之
其有販賣者勿出租稅又欲就賤還歸者復一嵗田租
更賦 十五年春閏月乙未詔流民欲還歸本而無糧
[260-35a]
食者過所實禀之疾病加致醫藥其不欲還歸者勿强
安帝本紀永初元年九月調揚州五郡租米贍給東郡
濟隂陳留梁國陳國下邳山陽 七年九月調零陵桂
陽丹陽豫章㑹稽租米賑給南陽廣陵下邳彭城山陽
廬江九江饑民
晉書食貨志嘉平四年闗中饑宣帝表徙冀州農夫五
千人佃上邽
魏書明元帝本紀神瑞二年帝以饑將遷都于鄴用博
[260-35b]
士崔浩計乃止于是分簡尤貧者就食山東敕有司勸
課留農者
孝文帝本紀太和十一年七月詔曰今年穀不登聴民
出闗就食遣使者造籍分遣去留所在開倉賑恤九月
詔曰去夏以嵗旱民饑須遣就食舊籍雜亂難可分簡
故依局割民閱户造籍欲令去留得實賑貸平均然迺
者以來猶有餓死衢路無人收識良由本部不明籍貫
未實廪恤不周以至于此朕猥居民上聞用慨然可重
[260-36a]
遣精檢勿令遺漏
 東陽王丕傳文明太后引見公卿于皇信堂太后曰
 京師旱儉欲聴饑貧之人出闗逐食如欲給過所恐
 稽延時日不救災窘若任其外出復慮姦良難辨卿
 等可議其所宜丕議諸曹下大夫以上人各將二吏
 别掌給過所州郡亦然不過三日給之便訖有何難
 也髙祖従之四日而訖
宣武帝本紀延昌元年四月戊辰詔河北民就穀燕恒
[260-36b]
二州辛未詔饑民就穀六鎮
周書武帝本紀建徳三年十月詔蒲州民邅饑乏絶者
令向郿城以西及荆州管内就食
隋書食貨志開皇十四年闗中大旱人饑上幸洛陽因
令百姓就食從官並准見口賑給不以官位為限
舊唐書髙宗本紀咸亨元年天下四十餘州旱及霜蟲
百姓饑乏闗中尤甚詔令任往諸州逐食仍轉江南租
米以賑給之
[260-37a]
永隆二年是年改/元開耀八月河南河北大水許邅水處往江
淮已南就食
冊府元龜開元十四年十一月詔曰近聞河南宋沛等
州百姓多有㳂流逐熟去者須知所詣有以安存宜令
本道勸農事與州縣檢責其所去及所到户數奏聞
舊唐書𤣥宗本紀開元十五年河北饑轉江淮之南租
米百萬石以賑給之
册府元龜後周廣順元年八月契丹瀛莫幽州界大水
[260-37b]
饑饉流散襁負而歸者不可勝計比界州縣亦不禁止
太祖愍之詔沿邊州郡安䘏流民仍口給斗粟前後繼
至數十萬口
宋史太祖本紀乾徳二年四月靈武饑轉涇粟以饟
開寳六年二月曹州饑漕太倉米二萬石振之
太宗本紀雍熈二年三月江南民饑許渡江自占
王圻續通考天聖七年閏二月詔河北轉運司契丹流
民其令分送唐鄧襄汝州以閒田處之仍令所過人給
[260-38a]
米二升初河北轉運司言契丹大饑民流過界河上謂
輔臣曰雖境外之民皆朕赤子可賑救之
文獻通考慶歴八年河北大水民流就食京東者不可
勝數知青州富弼擇所部豐稔者三州勸民出粟得十
五萬斛益以官廪隨所在貯之擇公私廬舍十餘萬區
散處其人以便薪水官吏自前資待缺寄居者皆給之
禄使即民所聚選老弱者廪之山林河泊之利有可取
以為生者聴流民取之其主不得禁官吏皆書其勞約
[260-38b]
為奏請使他日得以次受賞于朝率五日輒遣人以酒
肉糗飯勞之人人為盡力流民死者為大冡𦵏之謂之
叢冡自為文祭之及流民將復其業又各以逺近受糧
凡活五十餘萬人募為兵者又萬餘人前此救災者皆
聚民城郭中煮粥食之饑民聚為疾疫及相蹈藉死或
待次數日不食得粥皆僵仆名為救人而實殺之弼所
立法簡便周至天下傳以為法
 富弼乞分給河北流民田土劄子臣昨在汝州竊聞
[260-39a]
 河北流民來許汝唐鄧州界逐熟者甚多臣以朝廷
 前許請射係官田土後却不令請射盡須發遣歸還
 本貫臣訪聞流民必難𤼵遣得回既已流移至此又
 却不得田土徒令狼狽道路轉見失所遂専牒本州
 通判張恂立便往州界諸縣流民聚處一一相度或
 發遣情願人歸還本貫或放令前去别州或相度口
 數給與民田土或自令樵漁採捕或計口支散官粟
 諸般救濟庶㡬稍可存活内只有給田一項違著朝
[260-39b]
 廷後來指揮比欲奏候朝㫖又為流民來者日益多
 深恐救䘏稍遲轉有死損遂且用上項條件施行去
 後方具奏聞尋准中書劄子奉聖㫖一依奏陳事理
 其後來者即教不得給田候春暖勸諭令歸上路後
 方知其餘州軍所到流民不拘新舊並只用元降朝
 㫖盡不許給與田土臣其時以急于赴召不及再有
 奏陳自襄城縣至南薫門共六程臣見縁路流民大
 小車乗及驢馬䭾載以至擔仗等相繼不絶臣每逢
[260-40a]
 見逐隊老小一一問當及令逐旋抄劄子只路上所
 逢者約共六百餘户四千餘口其逐州縣鎮以至道
 店中已安下臣不見者并臣于許州驛中住却一日
 路上之人臣亦不見者比臣曽見之數恐又不下一
 二百户二三千口都計約及八九百户七八千口其
 前後已過并今未來及有往唐鄧萊州等處臣所不
 見者又不知其數多少扶老攜幼纍纍滿道寒饑之
 色所不忍見亦有病而死者隨即埋于道傍骨肉相
[260-40b]
 聚號泣而去臣親見而問得者多是鎮趙邢洺磁相
 等州下等人户以十分為率約四五分並是鎮人其
 餘五六分即共是趙州與邢洺磁相之人又十中約
 六七分是第五等人三四分是第四等人及不濟户
 與無土浮客即絶無第三等已上之家臣逐隊徧問
 因甚如此離鄉土逺來它州其間甚有垂泣告者曰
 本不甚抛離墳墓骨肉及破壊家産只為災傷物貴
 存濟不得憂慮餓殺老小所以須至趂斛㪷賤處逃
[260-41a]
 命又問得有全家起離來更不歸者亦有減人口暫
 來逐熟候彼中無災傷斛斗稍賤即却歸者亦有去
 年先令人來請射或買置田土稍有准備者亦有無
 准備望空來者大約稍有准備來無一二餘皆茫然
 並未有所歸只是路上逐旋問人斛㪷賤處便去臣
 竊聞有人聞于朝廷云流民皆有車仗驢馬葢是上
 等人户不是貧民致朝廷須令發遣却歸本貫此説
 葢是其人只以傳聞為詞不曽親見親問但知却有
[260-41b]
 車乗行李次第頗多便稱是上等之人臣每親見有
 七八輛大車者約及四五十家二百餘口四五輛大
 車者約及三四十家一百餘口一兩輛大車者約及
 五七家五七十口其小車子及驢馬擔仗之類大抵
 皆似大車並是彼中鄉村相近鄰里或出車乗或出
 驢牛或出繩索或出揜葢之物遞相併合各作一隊
 起來所以行李次第如上等人户也今既是貧窮之
 家决意離去鄉土逃命逐熟而朝廷須令發遣却回
[260-42a]
 必恐有傷和氣臣亦曽仔細説諭云朝廷恐你抛離
 鄉井欲擬發遣却歸河北不知如何其丈夫婦人皆
 向前對曰便是死在此處必更難歸兼一路盤纒已
 有次第如何歸得除是將來彼中有可㸔望才有歸
 者也此已上事便是臣親見親問所得最為詳悉與
 夫外面所差體究之人不同簿尉幕職官畏懼州府
 州府畏懼提轉提轉畏懼朝省而不敢盡理而陳述
 或心存謟佞不肯説盡災患之事或不切用心自作
[260-42b]
 鹵莽申陳不實者萬不侔也伏望聖慈早賜指揮京
 西一路如流民到處且將係官荒間田土及見佃人
 占剰無稅地土産有心力亷公官員四散分俵各令
 住田更不得逼逐發遣却歸河北其餘或與人家作
 客或自能樵漁採捕或支官粟計口養飼之類更令
 中書檢詳前後條約疾速嚴行指揮約束所貴趂此
 日月尚淺未有大段死損之人可以救䘏得及
 富弼支散流民斛斗畫一指揮行移當司昨為河北
[260-43a]
 遭水失業流民擁併過河南于京東青淄濰登萊五
 州豐熟處逐處散在城郭郷村不少當司雖已諸般
 擘畫採取事件指揮逐州官吏多方安泊存恤救濟
 施行本使體量尚恐流民失所尋出掲告諭文字送
 逐州給散與諸縣令逐耆長將告諭指揮鄉村等第
 人户并客户依所定石斗出辦米豆數内近州縣鎮
 只于城郭内送納其去州縣鎮城逺處只于逐耆令
 耆長置歴受納于逐耆第一等人户處圖那房屋盛
[260-43b]
 貯收附封鎖施行去訖自後據逐州申報已告諭到
 斛米數目受納各有次第今體量得饑餓死損須至
 令上項五州一例于正月一日委官分頭支散上件
 勸諭到斛斗救濟饑民者 一請本州纔候牒到立
 便酌量遂縣耆分多少差官每一官令専十耆或五
 七耆據耆分合用員數除逐縣正官外請于見任并
 前資寄居及文學助教長史等官員内須是揀擇有
 行止清亷幹當得事不過犯官員仍勘㑹所差官員
[260-44a]
 本貫將縣分交互差委支散免致所居縣分親故顔
 情不肯盡公及將封去帖牒書填定官員職位姓名
 所管耆分去處給與逐官收執火急發遣往差定縣
 分計㑹縣司畫時將在縣所收贓罰錢或頭子錢并
 檢取逺年不用故紙賣錢收買小紙依封去式様字
 號空歇雕造印板酌量流民多少寛剰出給印押歴
 子頭各于歴子後粘連空紙三兩張便令差定官員
 令本縣約度逐耆流民家數分劈歴子與所差官員
[260-44b]
 便令親自收執分頭下鄉勒耆壯引領排門㸃檢抄
 劄流民每見流民逐家盡底喚出本家骨肉數目當
 面審問的實人口填定姓名口數逐家便各給歴子
 一道收執照証准備請領米豆即不差委公人耆壯
 抄劄别致作弊虛偽重疊請却歴子 一指揮差委
 官抄劄給歴子時仔細㸃檢逐處流民如内有雖是
 流民見今已與人家作客鋤田養種及有錢本機織
 販舂諸般買賣圖運過日不致失所人更不得一例
[260-45a]
 劄姓名給與歴子請領米豆 一應係流民雖有屋
 舍權時居住只是旋打刈柴草日逐求口食人等並
 盡底抄劄給與歴子令請領米豆 一應有流民老
 小羸疲全然單寒及孤獨之人只是尋討乞丐安泊
 居止不然等人委所差官員劈畫歸着耆分或神廟
 寺院安泊亦便出給歴子令請米豆不得謂見難為
 拘管輒敢遣棄却致抛擲死損請提舉官常切覺察
  一應係土官貧窮年老殘患孤獨見求乞貧子等
[260-45b]
 仰抄劄流民官員躬親檢㸃如别不是虚偽亦各依
 歴子令依此請領米豆 一指揮差委官員須是于
 十二月二十五日已前抄劄集定流民家口數給散
 歴子 一流民所支米豆十五嵗已上每人日支一
 升十五嵗已下每日給五合五嵗已下男女不在支
 給仍歴子頭上分明細算定一家口數合請米豆都
 數逐旋依都數支給所貴更不臨時旋計者 一縁
 已就民抄劄見流民逐家口數及嵗數則支散日更
[260-46a]
 不令全家到來只每家一名親執歴子請領 一逐
 官如管十耆即每日支兩耆逐耆并支五日口食候
 五日支遍十耆即却從頭支散所貴逐耆每日有官
 員躬親支散如管五七耆者即將耆分大者每日支
 散一耆耆分小者每日支散兩耆亦須每日一次支
 遍逐次併支五日口食仍預先有村庄剰出曉示及
 令本耆壯丁四散各報流民指定支散日分去處分
 明開説甚字號耆分仍仰差去官員須是及早親自
[260-46b]
 先到所支斛斗去處等候流民到來逐旋支散纔候
 支絶一耆速往下次合支耆分不得自作違慢拖延
 過時别至流民歸家遲晚道途凍露 一指揮差管
 官員相度逐處受納下米豆如内有在耆分遥逺第
 一等户人家收附恐流民所去請領遥逺即勒耆壯
 量事圗那車乗般赴本耆地分中心穏便人家房屋
 室内收附就彼便行支散貴要一耆之内流民盡得
 就近請領 一指揮所差官員除抄劄籍定給散流
[260-47a]
 民外如有逐旋新到流民並須官員親到審問仔細
 㸃檢本家的實口數安泊去處如委不是重疊虛偽
 立便給與歴子據所到口分起請如有已得歴子流
 民起移仰居停主人畫時令流民將原給歴子于監
 散官員毁抹若是不來申報及稱帶却歴子並仰量
 行科决不得鹵莽重疊印給歴子亦不得阻滯流民
  一逐耆盡各均匀納下斛斗切慮流民于逐耆安
 泊不均仰縣司勘㑹據流民多處耆分酌量人數發
[260-47b]
 遣䟎併于少處耆分安泊令逐耆均匀支散救濟若
 是流民安泊處穏便不願起移即䟎併别耆斛斗就
 便支俵不得抑勒流民須令起移 一州縣鎮城郭
 内流民若差委本處見任官員亦先且躬親排門抄
 劄逐户家口數依此給與歴子每一度併支五日米
 豆候食盡挨排日分接續支給米豆一般施行 一
 逐州除逐處監散官員仍請委通判或選差清幹職
 官一員往本州界内往來都大提舉諸縣支散米豆
[260-48a]
 官吏仍㸃檢逐耆元納并逐官支散文歴一依逐件
 鈐束指揮施行仍親到所支散米豆處仔細體問流
 民所請米豆委的均濟别無漏落如有官員弛慢不
 切用心信縦手下公人作弊減剋流民合請米豆不
 得均濟即宻具事由申報本州别選差官充替訖申
 當司不得葢庇 一所支斛斗如州縣内支絶已納
 到告論斛㪷外有未催到數目便宜于省倉斛㪷内
 權時借支據見欠斛㪷如未足處亦逐旋請𦂳切催
[260-48b]
 促不得闕絶支借閃誤流民 一每官一員在縣摘
 道手分斗子各一名隨行幹當仍給升斗各一隻乃
 差本縣公人三兩人當直如在縣公人數少即權差
 壯丁亦不得過三人 一所差官員除見任官外應
 係權差請官如手下幹當人并耆壯等及流民内有
 作過者本官不得一面區分具事由押送本縣勘斷
 施行 一權差官每月于前項贓罰錢内支給食直
 錢五貫文見任官不得一例支給 一權差官已有
[260-49a]
 當司封去帖牒若差見任官員即請本州出揭文示
 幹當其賞罰一依當司封去權差官帖牒内事理施
 行 一纔候起支當司必然别州差官徧詣逐州逐
 縣逐耆㸃檢如有一事一件違慢本州承牒手分并
 縣司官吏必然勘罪嚴斷的不虛行指揮 一逐州
 縣鎮候差定官員將印行指揮畫一抄劄一本收逐
 官收執照㑹施行 一勘㑹二麥將熟諸處流民盡
 欲歸鄉尋指揮逐州并監散官員將見今籍定流民
[260-49b]
 據每人合請米豆數目自五月初一日算至五月終
 一併支與流民充路糧令各任便歸鄉 一指揮出
 榜青淄等州河口曉示與免流民税渡錢仍不得邀
 難住滯 一指揮青淄等州曉示各道店不得要流
 民房宿錢 右具如前事須各牒青淄濰登萊五州
 候到各請一依前項逐件指揮施行訖報所有當司
 封去帖牒如右剰數却請封送當司不得有違
 富弼救濟流民劄子臣復奉聖㫖取索劈畫救濟過
[260-50a]
 流民事件今節畧編作四册具狀繳奏去訖臣部下
 九州軍其間近河五州頗熟遂醵于民得粟十五萬
 斛只令人户就本村耆隨處散納貴不傷士民又先
 時已于州縣城鎮及鄉村抄下舍宇十餘萬間流民
 來者隨其意散處民舍中逐家給一歴歴各有號使
 不相侵欺仍歴前計定逐家口數及合給物數令官
 員詣逐廂逐耆就流人所居處每人日給生豆米各
 半升流民至者安居而日享食物又以其散在村野
[260-50b]
 薪水之利甚不難致以此直養活至去年五月終麥
 熟仍各給與一去路糧而遣歸而按籍總三十餘萬
 人此是以必死之中救得活者也與夫只于城中煮
 粥使四逺饑羸老弱每日奔走屯聚城下終日等候
 或得或不得閃誤死者大不侔也其餘未至羸病老
 弱稍營運自給者不預此籍然亦徧曉示五州人民
 應是山林河泊有利可取者其地主不得占恡一任
 流民採掇如此救活者甚多即不見數目山林河泊
[260-51a]
 地主寧非所損然損者無大害而流民𫉬利者便活
 性命其利害皎然也又減利物廣招兵從一萬餘人
 有四五口及四五萬人大約通計不下四五十萬人
 生全傳云百萬者妄也謹具劄子奏聞
    蕙田案古今救濟流民之法以富鄭公為第
    一觀其指揮行移極簡要又極周宻可云才
    大而心細矣
宋史仁宗本紀皇祐二年三月詔兩浙流民聴人收養
[260-51b]
荒政考畧滕元發知鄆州嵗方饑乞准南米二十萬石
為備百姓安之次年大稔㑹淮南京東皆大饑元發召
城中富民與約曰流民且至無以處之則疾疫起併及
汝矣吾得城外廢營地欲為席屋以待之民曰諾為屋
二千五百間一夕而成流民至以次授地井竈器用皆
具以兵法部勒少者炊壯者樵老者休民至如歸上遣
工部郎中王右按視廬舍道巷引繩綦布肅然如營陣
右大驚圗上其事有詔襃美葢活五萬人云
[260-52a]
 元𤼵為倡義富户計田百𤱔出穀十石籍得米二萬
 有竒為粥以濟其病弱者督令醫治强可任工役者
 使營舍學宫所活五六萬人四方聞風歸之如市
 祁氏爾光曰滕達道之處流民大類富鄭/公富散而不擾滕聚而能整皆可法也
宋史寧宗本紀嘉定二年六月命江西福建二廣豐稔
諸州糴運以給臨安仍償其費
王圻續通考嘉定十七年袁甫進區處流民故事曰臣
竊為區處流民之䇿惟富弼之法最為簡要所謂簡要
[260-52b]
之策惟日散處其民於下而總提其綱於上而已竊聞
金陵諸邑流民羣聚皆來自淮西荷戈持刃白晝肆掠
動輒殺傷沿江出兵驅之其在句容之境者軼入金壇
若宣城若池陽若當塗所在蟻聚剽刼成風逃亡之卒
皆入其黨江南姦民率多附和目前勢已若此冬杪春
初日月尚長蔓延不已各将潰裂四出不可收拾臣愚
欲乞朝廷行下督府及諸閫與凡安撫總漕諸司作急
措置自一路而推之諸路由諸路而推之諸郡每處流
[260-53a]
民隨所在分之凡贍養之費惟分則易供居止之地惟
分則易足此非臣之臆説也弼擇所部五州勸民出粟
得十五萬斛益以官廪隨所在貯之又擇公私廬舍十
餘萬區散處其人以便薪水弼之所作可謂委曲詳盡
矣今日果能推行此䇿非但勸民出粟而已或撥上供
之數或撥樁管之錢或乞科降則上下當相視如一家
或請團給則彼此當聨絡為一體而所謂團給者又不
止一途而已能勞苦者庸其力有伎藝者食其業其間
[260-53b]
有為士者則散於庠序為商者則使之貿遷心有所繫
而姦無所萌此皆分説也分之愈多則養之愈易而其
要在督府制閫以及總漕諸司為之領袖而已是故民
貴乎分而權貴乎合所謂散處其民而總提其綱者正
謂此也臣願朝廷使長吏任責一如青州故事流民幸

宋史理宗本紀嘉熈元年春正月詔兩淮荆襄之民避
地江南沿江州縣間有招集振䘏尚慮恩恵不周流離
[260-54a]
失所江隂鎮江建寧太平池江興國鄂岳江陵境内流
民其計口給米期十日竣事以聞
金史世宗本紀大定三年二月上謂宰相曰灤州饑民
流散逐食甚可矜恤移于山西富民贍濟仍于道路計
口給食三月詔臨潢漢民逐食于㑹寧府濟信等州十
二月詔流民未復業増限招誘 二十八年十一月詔
南京大名府等處避水逃移不能復業者官與津濟錢
仍量地頃𤱔給以耕牛
[260-54b]
章宗本紀明昌三年七月敕尚書省曰饑民如至遼東
恐難遽得食必有饑死者其令散糧官問其所欲居止
給以文書命隨處官長計口分散令富者出粟養之限
以兩月其粟充秋税之數
宣宗本紀貞祐三年四月諭田琢留山西流民少壯者
充軍老幼者令就食于邢洺等州欲趣河南者聴
興定五年八月上諭樞宻河北艱食民欲南來者日益
多速令渡之母致殍死
[260-55a]
元史食貨志中統二年遷伊聶濟地貧民就食河南平
陽太原
世祖本紀至元七年八月諸王拜達哈部曲告飢命有
車馬者徙居鴻和爾玉良之地計口給糧無車馬者就
食肅沙甘州 二十四年閏二月以女直碩達勒達部連
嵗饑荒移粟賑之 二十五年七月諸王伊濟部曲飢
分五千户就食濟南
續文獻通考洪武七年詔各處人民流移願歸或身死
[260-55b]
抛下老幼還者聴從其便鰥寡篤廢之人貧難存活者
有司勘實官給衣糧養贍
通紀㑹纂永樂三年山西民飢流徙至南陽諸郡不下
十餘萬口有司軍衞各遣人捕逐民死亡者多上諭夏
原吉曰民饑流移豈其得已仁人君子所宜矜念今乃
驅逐使之失所不仁甚矣其即遣官加意撫綏發倉廪
給之隨所至居住有捕治者罪之
先憂集成化初陜西至荆襄唐鄧一路皆長山大谷綿
[260-56a]
亘千里所至流逋藏聚為梗劉千斤因之作亂至李鬍
子復亂流民慮百萬都御史項忠下令有司逐之道死
者不可勝計祭酒周洪謨憫之乃著流民説畧曰東晉
時廬松滋之民流至荆州乃僑置松滋縣於荆江之南
陜西雍州之民流聚襄陽乃僑置南雍州於襄水之側
其後松滋遂𨽻于荆州南雍遂并於襄陽迄今千載寧
謐如故此前代處置得宜之效今若聴其近諸縣者附
籍逺諸縣者設州縣以撫之置官役編里甲寛徭役使
[260-56b]
安生理則流民皆齊民矣何以逐為李賢深然其説至
成化十一年流民復集如前賢乃援洪謨説上之上命
右副都御史原傑往蒞其事傑乃偏歴諸郡縣深山窮
谷宣上徳意延問流民父老皆欣然願附籍為良民於
是大㑹湖陜河南三省撫按合謀僉議籍良得十二萬
三千餘户皆給與間曠田𤱔令開墾以供賦役建設州
縣以統治之遂割竹山之地置竹溪縣割鄖津之地置
鄖西縣割漢中洵陽之地置白河縣又陞西安之商縣
[260-57a]
為商州而析其地為商南山陽二縣又析唐縣南陽汝
州之地為桐柏南台伊陽三縣使流寓土着參錯而居
又即鄖陽城置鄖陽府以統鄖及竹山竹溪鄖西房上
津六縣之地又置湖廣行都司及鄖陽衞於鄖陽以為
保障之地經畫已定乃上言民猶水也水之就下猶民
之秉彛而好徳也曩脇従之黨豈皆盜耶設若置立州
縣簡任賢能輕徭薄税先以覊縻其心佩犢帶牛漸以
化成其俗則荆榛疆土入貢於版籍之間反側蒼生安
[260-57b]
枕于閭閻之下撫安之䇿莫良於此因妙選賢能薦為
郡邑守復慮新設郡縣漫無統紀薦御史呉道宏代已
任總治三省上悉從之擢道宏大理少卿撫治三省八
府州縣進傑右都御史尋遷南京兵部尚書漢南諸郡
縣之民聞之莫不流涕皆為立祠焉
泳化篇成化二十一年詔陜西山西河南災傷軍民全
家逃往隣境南山漢中徽州商洛湖廣荆㐮四川利順
等處趂食求活者情實可憫各該巡撫巡按司府州縣
[260-58a]
衞所官不許趕逐務要善加撫恤設法賑濟安揷得所
候麥熟官為應付口糧復業免其糧差三年本處不許
科擾及追逼私債
𢎞治十七年令撫按安嚴督所屬清察地方流民久住
成家不願回籍者令附籍優免糧差三年如隻身無産
并新近逃來軍匠等籍遞回原籍仍從實具奏稽考
 陳氏芳生曰民之得免於流與夫既流而得還其利/害不啻什伯也當民之未流有以賑撫之使之得免
 於流與夫流之後欲以招徠之使之復還其舊其繁/簡難易尤不啻什伯也然而民之不免於流當事者
[260-58b]
 必待民之既流而始以勞來還定安集見功皆由於/預防之道未得也古人三年耕必有一年之蓄九年
 耕必有三年之蓄誠得循良有司平時預為講求事/事為生民計久逺不為竭澤之漁不為速化之術而
 上下交必不以深文為之掣肘使得専心致志如保/赤子者十年二十年如此而吾境中縱或間有一二
 年之水旱當必不至于流亡又何必問所以撫流民/哉設或未然前乎我久矣泄泄從事其為上下左右
 者於民生休戚皆漠然無與于已既已釀成流亡之/局而忽又繼之以水旱而我適當其時不能禁民之
 不流又或者隣邑隣郡偶有一二年方數百里千餘/里之饑饉彼不能使其民之不流而我又何能禁其
 流民之不至於此則凡所以綜理而/撫綏之者不可不早為之區畫矣
 大學衍義補邱氏濬曰人生莫不戀土非甚不得已/不肯舍而之他也苟有可以延性命度朝夕孰肯捐
[260-59a]
 家業棄墳墓扶老攜幼而為流浪之人哉人而至此/無聊甚矣夫有土此有民徒有土而無民亦惡用是
 土為哉是以知治本者恒於斯民完聚之時預為一/旦流離之慮必擇守令必寛賦役必課農桑汲汲然
 惟民食之為急先水旱而為水旱之備未饑饉而有/飢饉之儲此無他恐吾民之一旦不幸無食而至于
 流離也夫蓄積多而備先具則固無患矣若夫不幸/蓄積無素雖蓄積而連年荒歉請之官無可發勸之
 民無可貸乞諸隣無可應將視其民坐守枵腹以待/斃乎無亦聴其隨處趁食以求生也然是時也赤地
 千里青草不生市肆無可糶之米旅店無充饑之食/民之流者未必至所底止而為途中之殍多矣然則
 如之何而可曰國家設若不幸而有連年之水旱量/其勢必至饑饉則必豫為之計通行郡縣察考有無
 蓄積於是量其逺近多寡或移民以就粟或轉粟以/就民或髙時估以招商或發官錢以市糴不幸公私
[260-59b]
 乏絶計無所出知民不免於必流則亟達朝廷豫申/㑹府多遣官屬分送流甿縱其所如隨處安揷所至
 之處請官庾之見儲官為給散不責其償借富民之/餘積官為立券估以時值此處不足又聴之他既有
 底止之所苟足以自存然後校其老壯强弱老而弱/者留于所止之處壯而强者量給口糧俾歸故鄉官
 與之牛具種子趁時耕作以為嗣嵗之計待嵗時可/望然後搬挈以歸如此則民之流移者有以䕶送之
 使不至於潰散而失所有以節制之使不至於刦奪/而生亂又有以還定安集之使彼之室家已破而復
 全我之人民已散而復集是雖所以恤民之災患亦/所以弭國禍亂也臣嘗因是而論之周宣王所以中
 興者以萬民離散不安其居而能勞來還定安集之/也晉恵帝所以分崩離析者以六郡薦饑流民入于
 漢川者數萬家不能撫恤之而有李特/之首亂也然則流民之闗係亦不小哉
[260-60a]
    蕙田案明之亡亡于盜賊盜賊之興由於饑
    饉薦臻民流移于四方而有司莫為之區處
    也民莫不安土而重遷非計無所出誰肯舍
    其鄉井廬墓棄其親戚故舊而轉徙于外者
    惟其官吏無可告訴比鄰無可假貸束手待
    斃朝不及夕始不得已而為趁食之舉倘所
    在長吏有富彦國滕達道其人者為之計口
    而賑給分地而安揷俾有更生之樂而無離
[260-60b]
    散之苦則流民皆良民也不然而進無所往
    退無所歸弱者有轉死而已耳强者有刼奪
    而已耳大盜因之亡不旋踵揆厥所由固人
    事之失也邱瓊山生于有明全盛之時而於
    周宣晉恵興亡之故反覆指陳如此後百餘
    年其語卒驗可謂能逺慮者矣
          右移民通財
 吕氏祖謙論荒政荒政條目始于黎民阻饑舜命棄
[260-61a]
 為后稷播時百穀其詳見于生民之詩到得後來如
 所謂禹之水湯之旱民無菜色其荒政制度不可攷
 及至成周自大司徒以荒政十有二聚萬民其詳又
 始錯見于六官之書然古者之所謂荒政以三十年
 之通制國用則有九年之蓄遇嵗有不登為人主者
 則貶損減省喪荒之式見于小行人之官札喪凶荒
 厄窮為一書當時天下各自有廪蔵所遇凶荒則賑
 發濟民而已當時措置與後世不同所謂移民平糴
[260-61b]
 皆後世措置且自周論之太宰以九式均節財用三
 曰喪荒之式又遺人掌縣鄙之委積以待凶荒而大
 司徒又以薄征散利凡諸候莫不有委積以待凶荒
 凶荒之嵗為符信發粟賑饑而已當時斂散輕重之
 式未嘗講侯甸采衞皆有饋遺不至于穀價翔踴如
 弛張斂散之權亦不曽講惟到春秋戰國王政既衰
 秦饑乞糴于晉魯饑乞糴于齊嵗一不登則乞糴于
 鄰國所謂九年之制度已自敗壊見管子輕重一篇
[260-62a]
 無慮百千言不過君民互相攘奪收其權于君上已
 非君道所謂荒政一變為斂散輕重先王之制因壊
 到後來斂散輕重之權又不能操所以啟姦民幸凶
 年以謀禍害民轉死于溝壑至此一切急迫之政五
 代括民粟不出粟者死與斂散輕重之法又殆數等
 大抵其法愈壊則其術愈粗論荒政古今不同且如
 移民易粟孟子特指為苟且之政已非所以為王道
 秦漢以下却謂之善政漢武帝詔令水潦移于江南
[260-62b]
 方下巴蜀之粟致之江陵唐西都至嵗不登闗中之
 粟不足以供萬乘荒年則幸東都自髙祖至明皇不
 特移民就粟其在髙宗時且有逐糧天子之語後來
 𤣥宗溺于可安不出長安以此論之時節不同孟子
 所謂苟且之政乃後世所謂善政且三十年之通制
 國用須必世百年而可行亦未易及此後之有志之
 士如李悝之平糴法非先王之政豐年收之甚賤凶
 年出之賑饑此又思其次之良規到得平糴之政不
[260-63a]
 講一切趣辦之政君子不幸遇凶荒之年不得已而
 講要之非常行使平糴之法常行則穀價不貴四民
 各安其居不至于流散各有以自生養至于移民移
 粟不過以饑殍之養養之而已若設糜粥其䇿又其
 下者大抵荒政統而論之先王有預備之政上也使
 李悝之政修次也所在蓄積有可均處使之流通移
 民移粟又次也咸無焉設糜粥最下也雖然如此各
 有差等有志之士隨時理㑹便其民戰國之時要論
[260-63b]
 三十年之通計此亦虚談則可以行平糴之法如漢
 唐坐視無策則移民通財雖不及先王亦不得不論
 又不得已而為糜粥之養隨所寓之時就上面措置
 得有法亦可大抵論荒政統體如此今則所論可行
 者甚多試舉六七條且如漢載粟入闗中無用傳後
 來販粟者免税此亦可行之法此法一行米粟流通
 如後世勸民出粟散在鄉里以田里之民令豪户各
 出穀散而與之此一條亦可行又如富鄭公在青州
[260-64a]
 處流民于城外所謂室廬措置種種有法當時寄居
 游士分掌其事不以吏胥與于其間又如趙清獻公
 在㑹稽不減穀價四方商賈輻輳此一條亦是可行
 之法凡六七條皆近時可舉而行之自此推之不止
 六七條亦見歴世大綱須要㕘酌其宜于今者大抵
 天下事雖古今不同可行之法古人皆施用得遍了
 今則但舉而措之而已今所論荒政如平糴之政條
 目尤須講求自李悝平糴至漢耿夀昌為常平倉元
[260-64b]
 帝以後或廢或罷到宋朝遂為定制仁宗之世韓魏
 公請罷鬻沒官之田募人承佃為廣恵倉散與鰥寡
 孤獨慶歴嘉祐間既有常平倉又有廣惠廣濟倉賑恤
 所以仁宗徳澤洽于民三倉葢有力至王荆公用事
 常平廣恵量可以支給盡糶轉以為錢變而為青苗
 取三分之息百姓遂不聊生廣恵之田賣盡雖得一
 時之利要之竟無根底元祐間雖復章惇又繼之三
 倉又壊論荒政者不得不詳攷
[260-65a]
 朱子與王漕齊賢書今日救荒恤民之急則不過視
 部内被災之郡使之實檢放捐逋租寛今年夏秋二
 税省限各展一月具以條目言之于朝而其可直行
 者一面行下然後謹察州縣奉行之勤惰得失而誅
 賞之使愁嘆無聊之民猶復有所顧藉而不忍肆其
 猖狂悖亂之心以全其首領保其家族靖其鄉閭此
 則今日救荒恤民之急務也此外則視荒損尤甚之
 鄉使之禾米得入而不得出有餘之處則許其通融
[260-65b]
 糴販稍勸富民平價出糶勸民廣種大小蕎麥蔔芋
 蔬菜之屬以相接續其貧甚者更使互相保而别召
 税户保之借以官本收成之後祗納元錢亦一助也
 此等為災傷甚處乃行之想亦不至甚多也
 朱子語𩔖自古救荒自有兩説第一是感召和氣以
 致豐穰其次只有儲蓄之計若待他餓時理㑹更有
 何䇿 或説救荒賑濟之意固善而取出之數不節
 不可黄直卿云制度雖只是這箇制度用之亦在其
[260-66a]
 人如糴米賑饑此固是但非其人則做這事亦將有
 不及事之患曰然 嘗謂為政者當順五行修五事
 以安百姓若曰賑濟于凶荒之餘縦饒措置得善所
 恵者淺終不濟事 賑饑無竒䇿不如講求水利到
 賑濟時成甚事
 王氏廷相答李獻忠救荒書堯湯水旱民無菜色由
 備預有素荒無事于救也成周大司徒以荒政十二
 聚民其次矣以後世苟且之政視之亦邈乎不可及
[260-66b]
 者故曰救荒無善政葢民之食至于荒歉勢危迫矣
 安得從容和平之意行之伏承執事以救荒事宜下
 詢敬疏其古今所可通行者數條用備採擇惟教之
 當夫荒歉之時百姓乏食自活不暇矣而官司不省
 事者遇災不行申達既災之後猶照舊貫追徴税糧
 是已病羸之人而服勞苦安得不斃故流殍載塗閭
 井蕭然禍民深矣停免賦税宜為先計一也荒年不
 足者多係貧下之户豪族大家必有蓄蔵若勸諭之
[260-67a]
 法不行使官司米斛不多雖有銀錢無所糴買亦將
 無以受實恵矣故立勸賞約束如冠帶義民之𩔖令
 之輸穀助荒以續官司不及二也穀少則價貴商賈
 細民貪利必輦賤處之穀以售于荒歉之鄉若官司
 惡其貴而減其值則商賈聞風不來穀無由至為害
 大矣當出榜禁諭寧許有増不許有減則諸處商穀
 必為輻輳價不減而自平矣三也民既流聚他所若
 無處置之法則止棲無依必至困極為盜豐荒之民
[260-67b]
 俱斃矣富鄭公在青州河朔之民流來日衆公乃使
 之散入林落坊村釋寺及公私室屋各隨所宜居之
 得公私粟二十餘萬斛計以簿書約以日期出納之
 詳一如官府比麥熟遣歸得活者數百萬口此處置
 流民于豐稔之州四也細民豐收之年公私尚多逋
 欠况比饑憊焉能還償可逐處出榜禁革但係公私
 一切逋債俱為停止無得催逼以致流亡五也賑濟
 之法貴在貧者䝉恵使主者不得其人則吏胥作弊
[260-68a]
 户籍無實富者有盈釡之資而貧者有赤手之嗟矣
 故當選委才能之官以主其事使在籍皆貧下之人
 而在官吏胥之徒不得以肆其奸則濟荒雖無善政
 而亦稍為得法六也荒嵗已矣及今田禾有望亦可
 安集但百姓業已缺食焉得種子可于口食之外再
 有牛具穀種之給使本鄉有所顧戀不至盡為溝壑
 之瘠七也大抵救荒之䇿先王三年九年農有餘積
 上也平糴常平義倉社倉預備之政次也移民就食
[260-68b]
 煮哺糜粥下也今所請教雖非預備之善亦隨事措
 處之法救荒之論不可不講者但即今三月將屆田
 野之外菜芽木葉皆可採食若銀米散賑得宜再有
 牛具種子之給未流者必不輕離鄉土而已流亡者
 亦聞風而歸矣其餘後時緩不及事者不必講可也
 林希元荒政叢言救荒有二難曰得人難審户難有
 三便曰極貧民便賑米次貧民便賑錢稍貧民便賑
 貸有六急曰垂死貧民急飯粥疾病貧民急醫藥起
[260-69a]
 病貧民急湯水既死貧民急墓瘞遺棄小兒急收養
 輕重繫囚急寛恤有三權曰借官錢以糶糴興工作
 以助賑貸牛種以通變有六禁曰禁侵漁禁攘盜禁
 遏糴禁抑價禁宰牛禁度僧有三戒曰戒遲緩戒拘
 文戒遣使
 晝簾緒論賑恤篇嵗𫉬大有家用平康不惟民之幸/實令之幸一罹災歉何事不生若流離若剽奪若死
 者相枕藉啼饑連阡陌豈非令之責哉故不幸而疫/癘倐興則當遣吏抄劄家數人口命醫給藥支錢付
 米其全家在寝者官為庸倩丐徒㸔值每日兩次㸃/察其因病不救者官為辦給函木仍支錢與之津送
[260-69b]
 或不幸而盜賊竊𤼵則當下都申嚴保伍每五家為/一甲五小甲為一大甲保長統之有警則鳴梆集衆
 協力勦捕捕到則官支犒賞激厲其餘若乞兵防拓/若出榜撫諭皆當隨宜行之其有水火挺災人民離
 散者當禀白州郡借貸錢米人各以若干米給之若/干錢貸之使之整理室廬興復生業不贍則咨目徧
 白不被害上户量物力借貸併與貸給齊民許其一/月之後日償若干官却以其所償者償之上户償之
 州家此䇿不虧官而便民最為盡善若但知賑給則/恐如曽南豐所謂相率日待二升之廪于上勢不暇
 乎他為吾恐官之所給無已時而民之不復業如故/也其有旱澇傷稼民食用艱者當勸諭上户各自貸
 給其農佃直至秋成計貸過若干官為給文墨仰作/三年償本主其逃遁逋負者官為追督懲治盖田主
 資貸佃户此理當然不為科擾且亦免費官司區處/官之所當處者只市户耳却以官錢貸米鋪户令其
[260-70a]
 往外郡邑販米出糶但要有米可糴却不可限其/價直米纔輻輳價自亷平雖無待開廣恵倉可也
 徐氏乾學曰荒政之禮在備於未荒之時及其已荒/而救之則有移民移粟散財止糴之術而已然猶勝
 于未備也天時不常水旱為沴氣數使然而君相則/黙有以轉移之周官大司徒以荒政十有二聚萬民
 皆所以賑救而存恤之者為臨事之具也至其先事/而豫防者則有倉人廪人遺人旅師諸職及冡宰餘
 一餘三諸制猶未也明政刑以先其教薄税斂以寛/其力又有保息六以養之曰慈幼養老賑窮恤貧寛
 疾安富有本俗六以安之曰&KR0839宫室族墳墓聨兄弟/聨師儒聨朋友同衣服又以王會之法辨地之所生
 使民之阜其財為不匱施十有二教以順其所安曰/以祀禮教敬則民不苟以陽禮教譲則民不争以隂
 禮教親則民不怨以樂教和則民不乖以儀辨等則/民不越以俗教安則民不偷以刑教中則民不虣以
[260-70b]
 誓教恤則民不怠以度教節則民知足以世事教能/則民不失職以賢制爵則民慎徳以庸制禄則民興
 功先王所以餋之教之者如此其至也及一旦有方/一二千里之水旱則臨事之備者自冡宰以下至丞
 簿百執事自畿輔省㑹以及僻壌下邑無不隨位隨/地隨時隨事而一一預圗軫恤之必求至於精詳切
 當而無遺憾則古人之成法具在變而通之以盡利/焉以吾素所善辦者應之而有餘裕矣又何荒年之
 足慮是在父母斯/民者加之意而已
         右統論荒政
 
 五禮通考卷二百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