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1d0087 五禮通考-清-泰蕙田 (master)


[257-1a]
欽定四庫全書
 五禮通考卷二百四十七
            邢部尚書秦蕙田撰
  凶禮二
   荒禮
周禮地官大司徒以荒政十有二聚萬民注荒凶年也/鄭司農云救
饑之政十/有二品
 鄭氏鍔曰金穰水毁木饑火旱或不可逃所恃以/無恐者有救荒之政以聚之則雖荒而不流徙矣
[257-1b]
 史氏浩曰大司徒裂土以封諸侯度地以授萬民宜先于/賦斂而首及于荒政聚民之教見先王本以恤民為主
一曰散利注鄭司農云散利貸種食也利疏謂豐時聚/之荒時散之積而能散使民 益云貸種食
者謂民無者従公貸之或為種子或為食用/至秋熟還公據公家為散據民往取為貸
 李氏曰夫家之征則薄之山澤之禁則弛之闗之譏/則去之所以充一嵗之入而為國之經費者今皆以
 予民則已厚矣而又散利果何従給乎吾是以知其/所以為荒政之備者其蓄積有素也後世常平義倉
 斂散之法美/意出于此
 王氏昭禹曰若遺人云縣/都之委積以待凶荒是也
 丘氏濬曰易云何以聚人曰財大學曰財散則民聚/葢天立君以治民君必得民然後可以為君是君不
[257-2a]
 可一日無民也然民必有安居托處之地日用飲食/之具而後能聚焉人君為治所以使一世之民恒有
 聚處之樂而無分散之憂者果用何物哉財而已矣/然是財也所以耗而費之者固由乎人力然尤莫甚
 于天災焉是以人君當夫豐穣無事之時而恒為天/災流行之思斯民乏絶之慮豫有以蓄積之以為凶
 荒之備焉此無他恐吾民之散而不可復聚也是以/周禮十二荒政而以散利為首鄭氏謂散利者貸種
 食也蓋子之食以濟一時之饑予之種以為嗣歳之/計聖人憂民之心至矣逺矣既散所有之利而又行
 薄征以下十一事以濟之此治古之世所以時有豐/凶而民無憂患民生所以長聚而君位所以永安者
 其以/此歟
    蕙田案荒政惟散利一條所包最廣以後代
[257-2b]
    之法言之大約有三大端曰周曰貸曰糶周
    者予而不責其償宜施于灾傷已成之後貸
    者荒時散之豐時斂之宜施于青黄不接之
    時糶者減價出售以平市直宜施于穀米踊
    貴之日此因時而别者也又極貧戸宜周次
    貧戸宜貸中等戸宜糶此因戸而别者也注
    所云貸種則後世借給耔種是也貸食則後
    世借給口糧是也
[257-3a]
鄉師以歳時巡國及野而賙萬民之囏阨以王命施惠
注歳時者隨其事之時不必四時也囏/阨饑乏也鄭司農云賙讀為周急之周
旅師掌聚野之耡粟屋粟閒粟而用之以質劑致民平
頒其興積施其惠散其利而均其政令注而讀為若聲/之誤也若用之
謂恤民之囏阨委積于野如遺人于鄉里也以質劑致/民案入税者名㑹而貸之興積所興之積謂三者之粟
也平頒之不得偏頗有多少縣官徴聚物曰興今云軍/興是也是粟縣師徴之旅師斂之而用之以賙衣食曰
惠以作事業曰利均其政令者皆以國服為之息還疏/所聚之粟遇有凶年賑恤所輸入之人欲與之粟 案
入税者之人名㑹/計多少以貸之凡用粟春頒而秋斂之注困時施之/饒時收之
[257-3b]
疏上所云是貸而生利此所云是直給不生利/也官得舊易新民得濟其困乏官民俱益之也
 易氏祓曰春頒者平頒其興積秋斂者聚野之耡粟/屋粟而用之蓋凶荒之歳秋雖不熟尚有餘積或可
 移用及春作之始苟非上之人為之補助則將有救/死不贍之患此先王所以專立春頒之法漢之春和
 議賑貸正/與同意
 李氏景齊曰散之以春則民有以濟其乏而斂/之以秋則粒米狼戾之時不至于穀賤而傷農
    蕙田案大司徒荒政之散利即此旅師所云
    施惠散利也春時農事方興其無力者頒粟
    以貸之秋收則計其所貸而斂之均政令者
[257-4a]
    各計其戸口之多少年歳之盈歉以爲頒粟
    之差等鄭以國服爲息觧之疑非是蓋散利
    者所以恤民之乏不當又取其息也
倉人掌粟入之藏辨九穀之物以待邦用若穀不足則
止餘灋用有餘則藏之以待凶而頒之
 王氏昭禹曰法式所用有雖不足不可以已者有待/有餘然後用者所謂餘法用則待有餘而餘用者
 易氏祓曰大府所謂式貢之餘財以供玩好幣餘之/賦以待賜予委人所謂凡其餘聚以待頒賜止餘法
 用止此者歟有餘則藏之以待凶而頒之是樂歳則/取之于民凶年則遂以頒之于民取之不以為虐頒
[257-4b]
 之乃所以為利無/非充裕民之仁政
遺人縣都之委積以待凶荒疏縣四百里都五百里不/見稍三百里則縣都中可
以兼之特于此三處言凶荒者畿外凶荒則/入向畿内取之畿内凶荒則向畿外取之
 鄭氏鍔曰凶荒則流離入闗者多矣故積于縣都以/待之如漢時闗東水旱流民入闗中仰食之𩔖即都
 鄙之境上以賙恤/之不來莩于京師
 李氏景齊曰司徒荒政所/以散利或者取具于此歟
司稼掌均萬民之食而賙其急而平其興注均謂度其多/少賙禀其艱阨
 李氏嘉㑹曰司稼尤近民故賙急平興以/先之又不足廪人始有移民就穀之事
[257-5a]
 黄氏度曰司稼巡稼知歳之豐凶/民之寛急為最切故通掌其事
 王氏與之曰平其興亦當如旅師/謂平均其所興舉之粟以給之
司救凡歳時有天患民病則以節巡國中及郊野而以
王命施惠注施惠/賙恤之
春秋文公十六年左氏傳宋公子鮑禮于國人宋饑竭
其粟而貸之
襄公二十九年左氏傳五月鄭子展卒子皮即位於是
鄭饑而未及麥民病子皮以子展之命餼國人粟戸一
[257-5b]
鍾是以得鄭國之民故罕氏常掌國政以爲上卿宋司
城子罕聞之曰鄰于善民之望也宋亦饑請于平公出
公粟以貸使大夫皆貸司城氏貸而不書爲大夫之無
者貸宋無饑人
昭公三年左氏傳晏子曰公棄其民而歸于陳氏齊舊
四量豆區釡鍾四升爲豆各自其四以登于釡釡十則
鍾陳氏三量皆登一焉鍾乃大矣以家量貸而以公量
收之
[257-6a]
    蕙田案春秋時列國無復舉散利施惠之政
    者旅師司稼其職久廢而世卿大族或藉以
    結民心而專國政若宋子罕者其猶有歸美
    于君之意乎
孟子齊饑陳臻曰國人皆以夫子將復爲發棠殆不可
注棠齊邑也孟子嘗勸齊王發棠邑之倉以賑貧窮/時人賴之今齊人復饑陳臻言一國之人皆以為夫
子將復若發棠時勸王/也殆不可復言之也
漢書文帝本紀後六年夏四月大旱蝗發倉庾以振民
[257-6b]
後漢書章帝本紀永平十八年京師及三州大旱詔其
以見穀賑給貧人
建初元年春正月詔三州郡國方春東作恐人稍受廪
徃來繁劇或妨耕農其各實覈尤貧者計所貸并與之
流人欲歸本者郡縣其實禀令足還到聽過止官亭無
雇舍宿長吏親躬無使貧弱遺脱小吏豪右得容姦妄
詔書既下勿得稽留刺史明加篤察尤無狀者
和帝本紀永元十二年閏四月賑貸敦煌張掖五原民
[257-7a]
下貧者穀六月舞陽大水賜被水災尤貧者穀人三斛
 十三年三月丙午賑貸張掖居延朔方日南貧民及
孤寡羸弱不能自存者秋八月詔象林民失農桑業者
賑貸種糧禀賜下貧穀 十四年夏四月庚辰賑貸張
掖居延敦煌五原漢陽㑹稽流民下貧穀各有差 十
五年二月詔禀貸潁川汝南陳留江夏梁國敦煌貧民
安帝本紀永和元年正月禀司𨽻兖豫徐冀并州貧民
 二年春正月禀河南下邳東萊河内貧民二月遣光
[257-7b]
祿大夫樊凖呂倉分行冀兖二州禀貸流民冬十月禀
濟隂山陽元莵貧民十二月禀河郡鉅鹿廣陽安定襄
沛國貧民 四年正月禀上郡貧民各有差二月禀九
江貧民
元初二年正月詔禀三輔及并凉六郡流宂貧人 五
年三月京師及郡國五旱詔禀遭旱貧人
順帝本紀永建二年二月詔禀貸荆豫兖冀四州流冗
貧人所在安業之疾病致醫藥 三年四月遣光禄大
[257-8a]
夫案行漢陽及河内魏郡陳留東郡禀貸貧人
陽嘉元年二月詔禀甘陵貧人大小口各有差三月禀
冀州尤貧民
永和四年秋八月太原郡旱民庶流冗癸五遣光禄大
夫案行禀貸
桓帝本紀建和元年二月荆揚二州人多餓死遣四府
掾分行賑給
魏志文帝本紀黄初三年秋七月冀州大蝗民饑使尚
[257-8b]
書杜畿持節開倉廪以振之 五年十一月以冀州饑
遣使者開倉廪振之
明帝本紀景初元年九月冀兖徐豫四州民遇水遣侍
御循行没溺死亡及失財産者在所開倉賑救之
晉書武帝本紀泰始四年九月青徐兖豫四州大水伊
洛溢合于河開倉以振之
惠帝本紀元康八年春正月地震詔發倉廪振雍州饑

[257-9a]
元帝本紀太興元年十二月江東三郡饑遣使振給之
食貨志太興二年三吳大饑死者以百數吳郡太守鄧
攸輙開倉廪賑之元帝時使黄門侍郎虞&KR1294桓彞開倉
廪振給并省衆役
成帝本紀咸康二年七月揚州㑹稽饑開倉振給
哀帝本紀隆和元年冬十月賜貧乏者米人五斛
宋書文帝本紀元嘉十二年六月丹陽淮南吳興義興
大水以徐豫南兖三州㑹稽宣城二郡米數百萬斛賜
[257-9b]
五郡遭水民
 沈演之傳元嘉十二年東諸郡大水民人饑饉吳興
 義興及吳郡之錢唐升米三百以演之及尚書祠部
 郎江邃並兼散騎常侍巡行拯䘏許以便宜從事演
 之乃開倉廪以賑饑民民有生子者口賜米一斗
二十年諸州郡水旱傷稼民大饑遣使開倉賑䘏
孝武帝本紀大明元年五月吳興義興大水民饑乙卯
遣使開倉賑䘏 七年十月詔曰雖秋澤頻降而夏旱
[257-10a]
嬰弊可即開行倉並加賑賜 八年二月詔曰去歳東
境偏旱田畝失收使命來者多至乏絶或下流窮穴頓
伏街巷朕甚閔之可出倉米付建康秣陵二縣随宜贍
恤若温拯不時以至捐棄者嚴加紏劾
南齊書武帝本紀永明六年八月詔吳興義興水潦被
水之鄉賜痼疾篤癃口二斛老疾一斛小口五斗 八
年十月詔吳興水淹過度開所在倉賑賜
魏書太武帝本紀泰常八年十月即皇帝位十有二月
[257-10b]
開倉庫賑窮乏
冊府元龜泰常八年十月以歳饑詔所在開倉賑給
魏書太武帝本紀神䴥四年二月定州民饑詔啟倉以
賑之
太平真君元年州鎮十五民饑開倉賑恤 九年二月
山東民饑啟倉賑之
文成帝本紀興安元年十有二月詔以營州蝗開倉賑

[257-11a]
太安三年十有二月以州鎮五蝗民饑使使者開倉以
賑之 五年冬十有二月詔曰六鎮雲中髙平二雍秦
州徧遇災旱年穀不收其遣開倉廪以賑之有流徙者
諭還桑梓
和平五年二月詔以州鎮十四去歳蟲水開倉賑恤
獻文帝本紀天安元年州鎮十一旱民饑開倉賑恤
皇興二年十有一月以州鎮二十七水旱開倉賑恤
四年春正月詔州鎮十一民饑開倉賑恤
[257-11b]
孝文帝本紀延興二年六月安州民遇水雹丐租賑恤
九月詔以州鎮十一水丐民田租開倉賑恤 三年三
月詔諸倉囤穀麥充積者出賜貧民是歳州鎮十一水
旱丐民田租開倉賑恤 四年州鎮十三大饑丐民田
租開倉賑之
太和元年春正月雲中饑開倉賑恤十有二月詔以州
郡八水旱蝗民饑開倉賑恤 二年州鎮二十餘水旱
民饑開倉賑恤 三年六月以雍州民饑開倉賑恤
[257-12a]
四年以州鎮十八水旱民饑開倉賑恤 五年十有二
月詔以州鎮十二民饑開倉賑恤 七年十有二月詔
以州鎮十三民饑開倉賑恤 八年十有二月詔以州
鎮十五水旱民饑遣使者巡行問所疾苦開倉賑恤
十年十有二月詔以汝南潁川大饑丐民田租開倉賑
恤 十有一年二月詔以肆州之雁門及代郡民饑開
倉賑恤六月辛巳秦州民饑開倉賑恤 十有二年十
有一月詔以二雍豫三州民饑開倉賑恤 十三年四
[257-12b]
月州鎮十五大饑詔所在開倉賑恤 二十年十有二
月以西北州郡旱儉遣侍臣循察開倉賑恤
宣武帝本紀太和二十三年夏四月即皇帝位是歳州
鎮十八水民饑分遣使者開倉賑恤
景明元年十七州大饑分遣使者開倉賑恤
正始四年秋八月敦煌民饑開倉賑恤九月司州民饑
開倉賑恤
永平二年夏四月詔以武州鎮饑開倉賑恤 三年五
[257-13a]
月詔以冀定二州旱儉開倉賑恤
延昌元年春正月以頻水旱百姓饑敝分遣使者開倉
賑恤二月州郡十一大水詔開倉賑恤以京師穀貴出
倉粟八十萬石以賑貧者六月詔出太倉粟五十萬石
以賑京師及州郡饑民 二年二月以六鎮大饑開倉
賑贍六月青州民饑詔使者開倉賑恤 三年夏四月
青州民饑開倉賑恤
孝明帝本紀熙平元年夏四月以瀛州民饑開倉賑恤
[257-13b]
 二年冬十月庚寅以幽冀滄瀛四州大饑遣尚書長
孫稚兼尚書鄧羡元纂等巡撫百姓開倉賑恤戊戌以
光州饑敝遣使賑恤
神龜元年春正月幽州大饑民死者三千七百九十九
人詔刺史趙邕開倉賑恤
食貨志天平三年秋并肆汾建晉秦陜東雍南汾九州
霜旱民饑流散四年春詔所在開倉賑恤之而死者甚

[257-14a]
北齊書武成帝本紀河清四年三月詔給西兖梁滄趙
州司州之東郡陽平清河武都冀州之長樂渤海遭水
潦之處貧下戸粟各有差家别斗升而已又多不付
周書武帝本紀建德四年岐寧二州民饑開倉賑給
隋書食貨志山東頻年霖雨杞宋陳亳曹戴譙潁等諸
州達于滄海皆困水災所在沉溺開皇十八年天子遣
使將水工巡行川源相視髙下發隨近丁以疏導之困
乏者開倉賑給前後用穀五百餘石自是頻有年矣
[257-14b]
冊府元龜唐武德元年十二月開倉以賑貧乏
貞觀十五年二月建州言去秋䑕災損稼發義倉賑之
 十七年七月汝南州旱開倉賑給 十八年九月穀
襄豫荆徐梓忠綿宋亳十州言大水並以義倉賑給之
 十九年正月易州言去秋水害稼開義倉賑給之
二十一年八月萊州螟發倉以賑貧乏 二十二年正
月詔建州去秋蝗以義倉賑貸二月詔泉州去秋蝗及
海水泛溢開義倉賑貸
[257-15a]
唐書高宗本紀永徽二年正月開義倉以賑民
舊唐書高宗本紀儀鳯四年二月東都饑官出糙米以
救饑人
冊府元龜景龍三年三月制發倉廪賑饑人
開元二年正月敕曰如聞三輔近地幽隴之間頃縁水
旱素不儲蓄嗷嗷百姓已有饑者宜令兵部員外郎李
懷讓主爵員外郎慕容珣分道即馳驛徃岐華同幽隴
等州指宣朕意灼然乏絶者速以當處義倉量事賑給
[257-15b]
如不足兼以正倉及永豐倉米充仍令節減務救懸絶
者還日奏聞 六年三月詔曰間者河北河南頗非善
熟人間糧食固應乏少頃雖分遣使臣已令巡問猶慮
鰥獨不能自存凡立義倉用爲歳備今舊穀向沒新穀
未登宜開彼用儲時令貸給况京坻轉積歳月滋壞因
而變造爲利宏多將以散滯收贏理財均施所司合作
條件俾便公私 八年二月以河南淮南江南頻遭水
旱遣吏部郎中張旭等分道賑恤四月華州刺史竇思
[257-16a]
仁奏乏絶戸請以永豐倉賑給從之 十五年七月冀
州幽州莫州大水河水泛溢漂損居人室宇及稼穡並
以倉糧賑給之八月制曰河北州縣水災尤甚言念蒸
人何以自給朕當宁興想有勞旰昃在予之責用軫于
懷宜令所司量支東都租米二十萬石賑給
盧從愿傳開元二十年河北饑詔爲宣撫處置使發倉
廥賑饑民
舊唐書𤣥宗本紀開元二十一年闗中久雨害稼京師
[257-16b]
饑詔出太倉粟二百萬石給之
文獻通考開元二十二年敕應給貸糧本州録奏待敕
到三口以下給米一石六口以下給米兩石七口以下
給米三石如給粟凖米計折
冊府元龜開元二十九年制曰本制倉儲用防水旱朕
每念黎庶嘗憂匱乏承前有遭損之州皆待奏報然後
賑給近年亦分命使臣與州縣相知處置尚慮道路應
逺徃復淹滯以此恤人何救懸絶自今已後若有損處
[257-17a]
應須賑給宜令州縣長官與採訪使勘㑹量事給訖奏
聞朕當重遣使臣宣慰按覆
貞元元年正月賑貸諸道將士百姓昭義河東成德幽
州義武魏博奉誠晉慈隰宣武平盧汴滑河陽東都畿
汝州諸軍節度合賑米四十七萬石
舊唐書徳宗本紀貞元八年十二月詔賜遭水縣乏絶
戸米三十萬石
冊府元龜貞元十三年三月河南府上言當府旱損請
[257-17b]
借含嘉倉粟五萬石賑貸百姓可之
舊唐書徳宗本紀貞元十四年六月以旱儉出太倉粟
賑貸
舊唐書憲宗本紀順宗即位之年八月受内禪即皇帝
位九月敕申光蔡陳許兩道比遭亢旱宜加賑恤申光
蔡賑米十萬石陳許五萬石
冊府元龜元和元年四月命禮部員外郎裴汶以米十
萬石賑給于浙東 四年六月渭南縣暴水發溢漂損
[257-18a]
廬舎二百一十三戸秋田十六頃溺死者六人命京兆
府發義倉賑給十一月詔淮南揚楚滁三州浙西潤蘇
常三州今年歉旱尤甚米價殊高言念困窮豈忘存恤
宜以江西湖南鄂岳荆南等使折糴米三十萬石賑貸
淮南道三州三十萬石貸浙西道三州恐此米來遲不
救所切宜委淮南浙西觀察使且各以當道軍糧米據
數給旱損人戸節級作條件賑貸淮南李吉甫浙西韓
臯躬親部署令刺史縣令切加勾當使此米必及饑人
[257-18b]
以副朕意如賑貸三州之外可及諸州亦聽量便宜處
置待江西等道折糴和糴米到各處依數收管 六年
二月制曰如聞京畿之内縁舊穀已盡粟麥未登尚不
足于食陳豈有餘于播種勸其耕食固在及時念彼徴
求尤資寛貸京兆府宜以常平義倉粟二十四萬石貸
借百姓其諸道府州有乏少糧種處亦委所在官長用
常平義倉糧借貸淮南浙西宣歙等道元和四年賑貸
並且停徴容至豐年然後填納
[257-19a]
舊唐書憲宗本紀元和七年二月詔以去秋旱歉賑京
畿粟三十萬石其元和六年春賑貸百姓粟二十四萬
石並宜放免 九年二月詔以歳饑賑常平義倉粟三
十萬石 十一年四月以徐宿饑賑粟八萬石 十二
年正月以京畿及陳許饑詔鄭滑觀察使以估糶官粟
救之九月制曰諸道應遭水州府河南澤潞河東幽州
江陵府等管内及鄭滑滄景易定陳許晉隰蘇襄復台
越唐隨鄧等州人戸宜令本州厚加優恤仍各以當處
[257-19b]
義倉斛㪷據所損多少量事賑給訖具數奏聞 十四
年七月東都留守上言河南府汝州百姓饑詔貸河南
府粟五萬石汝州二萬石
舊唐書穆宗本紀長慶二年七月陳許水災賑粟五萬

冊府元龜太和二年七月詔曰如聞山東降災滛雨泛
濫應是諸州遭水損田苗壞廬舎處宜委所在吏切加
訪恤如不能自濟者宜發義倉賑給普令均一以副朕
[257-20a]
懷 三年五月詔去歳已來水損處鄆曹濮青淄德齊
等三道宜各賜米五萬石並以入運米在側近者逐便
速與搬運仍以有司員外郎劉茂復充曹濮等道賑恤
使戸部員外郎嚴譽兖海等道賑恤使 四年七月許
州上言去年六月二十一日被水有詔仍令宣慰使李
珝與本道勘㑹人戸實水損每人量給米一石其當戸
人多亦不得過五石令度支以逐便支送其人粟數分
并以聞八月舒州上言當州太湖宿松望江等縣從今
[257-20b]
年四月已後江水泛漲沒百姓産業共計六百八十二
戸並盡人皆就高避水饑貧無食有詔以義倉賑給
舊唐書文宗本紀太和四年秋七月太原饑賑粟三萬
石九月舒州太湖宿松望江三縣水溺民戸六百八十
詔以義倉賑貸是歳京畿河南江南荆襄鄂岳湖南等
道大水害稼出官米賑給 五年春正月太原旱賑粟
十萬石秋七月劍南東西兩川水遣使宣撫賑給 六
年二月蘇湖二州水賑米二十二萬石以本州常平義
[257-21a]
倉斛斗給五月浙西丁公著奏杭州八縣災疫賑米七
萬石
冊府元龜太和七年正月以旱詔京兆府河中等九州
府宜賜粟五十六萬石並以常平義倉及所糴斛㪷充
無本色者以運米折給委本州府長吏明作等第差官
吏對面宣賜先從貧下起給
開成元年正月詔同州賜穀六萬石河中府絳州共賜
十萬石委度支戸部以見貯粟麥充賜
[257-21b]
舊唐書文宗本紀開成三年春正月詔去秋蝗蟲害稼
處以本處常平倉賑貸
 文苑英華開成三年正月詔淄青兖海鄆曹濮去秋
 蟲蝗害物徧甚宜以當處常平義食斛斗速加賑救
 京兆府諸州府應有蝗蟲米穀貴處亦宜以常平義
 倉及側近官中所貯斛斗量加賑恤
唐書宣宗本紀大中九年七月以旱遣使巡撫淮南𤼵
粟賑民
[257-22a]
冊府元龜後唐同光四年正月明宗奏深冀諸州縣流
亡饑饉戸一千四百乞鄴都倉儲借貸以濟窮民
長興元年正月滑州上言准詔賑貸貧民以去年水災
故也二月郊禋禮畢制曰諸州府或經水旱災沴恐人
戸闕少糇糧方值春時誠宜賑恤宜令逐處取去年納
到新好屬省斛斗各加賑貸候秋收日徴納是月宋州
奏准詔賑貸粟萬石五月青州奏准詔賑貸貧民糧一
萬四百一十九石 三年七月内出御劄示百僚曰今
[257-22b]
年州府遭水潦處已下三司各指揮本州府支借麥種
及等第賑貸斛食仰逐處長吏切加安存不得輙有差
使如戸口流移其戸下田園屋宅仰村鄰節級長須主
管不得信令殘毁候本戸歸日具元本桑棗根數及什
物數目交付不得致有欠少本戸未歸即許鄰保請佃
供輸若入務時歸業准例收秋後交付
後晉天福六年四月以齊路民饑詔兖青鄆三州發管
内倉糧賑貸 七年七月開封府奏准宣給糧二萬石
[257-23a]
賑諸縣貧民八月詔襄州城内百姓等久經圍閉例各
饑貧宜示頒宣用明恩渥大戸各賜粟二石小戸各賜
粟一石宜令襄州以見在數充十二月詔遣供奉官馬
延翰雒京賑恤饑民仍宣河南府差大將量將米豆徃
諸山谷裱散給人戸其諸縣係欠秋税與限至來年夏
麥徴納
後周廣順二年二月齊州言禹城縣二年水民饑流亡
今年見固河倉有濮糧五萬二千餘斛欲賑貸勅諸邑
[257-23b]
留二三千斛給巡檢職員餘並賑貸貧民
顯德四年三月命左諫議大夫尹日就于夀州開倉賑
其饑民 六年三月遣使徃和州開倉以賑饑民命夀
州開倉以賑饑民
文獻通考顯德六年淮南饑上命以米貸之或曰民貧
恐不能償上曰民猶子也安有子倒懸而父不爲觧者
安責其必償也
宋史食貨志宋之爲治一本于仁厚凡振貧恤患之意
[257-24a]
視前代尤爲切至諸州歳歉必發常平惠民諸倉粟或
平價以糶或貸以種食或直以振給之無分于主客戸
不足則遣使馳傳發省倉或轉漕粟于他路又不足則
出内藏或奉宸庫金帛鬻祠部度僧牒東南則留發運
司歳漕米或數十萬石或百萬石濟之
初建隆三年戸部郎中沈義倫使吳越還言楊泗饑民
多死郡中軍儲尚餘萬斛宜以貸民有司沮之曰若歳
未稔誰任其咎義倫曰國家以廪粟濟民自當召和氣
[257-24b]
致豐年寧憂水旱耶太祖悦而從之
太祖本紀乾德元年二月辛亥澶滑衛魏晉絳蒲孟八
州饑命發廪振之
文獻通考開寶四年詔賑廣南管内州縣鄉村不接濟
人戸委長吏于省倉内量行賑貸候豐稔日令只納元

宋史太祖本紀開寶六年二月曹州饑漕太倉米二萬
石振之 七年六月河中府饑發粟三萬石振之
[257-25a]
文獻通考開寶八年平江南詔出米十萬石賑城中饑

太宗太平興國八年以粟四萬石賑同州饑
宋史太宗本紀端拱二年三月以太倉粟貸京畿饑民
文獻通考淳化二年詔永興鳯翔同華陜等州歳旱以
官倉粟貸之人五斗仍給復二年 五年命直史館陳
堯叟等徃宋亳陳頴等州出粟以貸饑民每州五千石
及萬石仍更不理納
[257-25b]
宋史真宗本紀咸平二年三月江浙發廪賑饑是歳江
浙廣南荆湖旱嵐州春霜害稼分使發粟賑之 四年
閏十二月河北饑發廪賑之
文獻通考咸平五年遣中使詣雄霸瀛莫等州爲粥以
賑饑民兩浙提刑鍾離瑾言百姓缺食官設糜粥民競
赴之有妨農事請下轉運司量出米賑濟家得一斗從

宋史真宗本紀大中祥符元年正月夏州饑請易粟許
[257-26a]
之 二年九月賜秦州被水民粟人一斛發官廪振鳯
州水災 七年三月發粟振儀州饑 九年二月延州
蕃部饑貸以邊穀八月令江淮發運司留上供米五十
萬以備饑年
天禧元年二月詔振災發州郡常平倉是歳諸路蝗民
饑鎮戎軍風雹害稼詔發廪振之 四年二月發唐鄧
八州常平倉振貧民三月振蕃部粟五月發粟振秦隴
乾興元年二月詔蘇湖秀州民饑貸以廪粟
[257-26b]
仁宗本紀天聖三年十一月晉絳陜觧州饑發粟振之
 四年十二月發米六十萬斛貸畿内饑
 鞠詠傳詠爲三司鹽鐡判官天聖六年河北京師旱
 饑奏請出太倉米十萬石振饑民
明道元年冬十月詔漢陽軍發廪粟以振饑民 二年
正月詔發運使以上供米百萬斛振江淮饑民遣使督

景祐元年正月發江淮漕米振京東饑民 二年以鎮
[257-27a]
戎軍薦饑貸弓箭手粟麥六萬石
寳元二年九月出内庫銀四萬兩易粟振益梓利䕫路
饑民
慶歴八年九月詔三司以今年江淮漕米轉給河北州
軍十二月出内藏錢帛賜三司貿粟以濟河北流民
皇祐元年十一月詔河北被災民八十以上及篤疾不
能自存者人賜米一石酒一斗 五年五月詔轉運司
振邕州貧民戸貸米一石
[257-27b]
英宗本紀治平元年八月以上供米三萬石振宿亳二
州水災戸
文獻通考治平四年河北旱民流入京師待制陳薦請
以糴便司陳粟貸民戸二石從之御史中丞司馬光上
疏曰聖王之政使民安其土樂其業自生至死莫有離
散之心爲此之要在于得人以臣愚見莫若謹擇公正
之人爲河北監司使之察災傷州縣守宰不勝者易之
然後多方那融斗斛各使賑濟本州縣之民若斗斛數
[257-28a]
少不能周徧者且須救土著農民各據版籍先從下等
次第賑濟則所給有限可以豫約矣
 司馬光論賑濟劄子臣竊惟鄉村人戸播植百穀種
 藝桑麻乃天下衣食之原也比於餘民尤宜存恤凡
 人情戀土各願安居苟非無以自存豈願流移他境
 國家若於未流移之前早行賑濟使糧食相接不至
 失業則此屋安堵官中所費少而民間實受賜若於
 既流移之後方散米煮粥以有限之儲蓄待無窮之
[257-28b]
 流民徒更聚而餓死官中所費多而民實無所濟伏
 覩近降朝㫖令戸部指揮府界諸路提㸃刑獄司體
 量州縣人戸如委是闕食據見在義倉及常平米穀
 速行賑濟仍丁寧指揮州縣多方存恤無致流移失
 所此誠得安民之要道然所以能使民不流移者全
 在本縣令佐得人欲使更令提㸃刑獄司指揮逐縣
 令佐專切體量鄉村人戸有闕食者一面申知上司
 及本州更不候囬報即將本縣義倉及常平倉米穀
[257-29a]
 直行賑貸仍據鄉村三等人戸逐戸計口出給歴頭
 大人日給二升小兒日給一升令各從民便或五日
 或十日或半月一次齎歴頭詣縣請領縣司亦置簿
 照㑹若本縣米穀數少則先從下戸出給歴頭有餘
 則并及上戸其不願請領者亦聽候將來夏秋成熟
 糧食相接日即據簿歴上所貸過糧令隨税送納一
 斗只納一斗更無利息其令佐若别有良法簡易便
 民勝於此法者亦聽從便要在民不乏食不至流移
[257-29b]
 而已仍令提點刑獄司常切體量逐縣令佐有能用
 心存恤闕食人戸雖係災傷並不流移者保明聞奏
 優與酬奬其全不用心賑貸致戸口多流移者取勘
 聞奏乞行停替庶使吏有所勸沮百姓實霑聖澤
神宗本紀熙寧元年二月貸河東饑民粟 七年二月
發常平米振河陽饑民七月以米十五萬石振河北西
路災傷八月置塲于南董安上門給流民米十月詔浙
西路提舉司出米振常潤州饑 八年正月輟江南東
[257-30a]
路上供米均給災傷州軍
 曾鞏越州趙公救菑記熙寧八年夏吳越大旱九月
 資政殿大學士右諫議大夫知越州趙公前民之未
 饑爲書問屬縣菑所被者幾鄉民能自食者有幾當
 廪于官者幾人溝防構築可僦民使治之者幾所庫
 錢倉粟可發者幾何富人可募出粟者幾家僧道士
 食之羨粟書于籍者其幾具存使各書以對而謹其
 備州縣吏錄民之孤老疾弱不能自食者二萬一千
[257-30b]
 九百餘人以告故事歳廪窮人當給粟三千石而止
 公斂富人所輸及僧道士食之羨者得粟四萬八千
 餘石佐其費使自十月朔人受粟日一升㓜小半之
 憂其衆相蹂也使受粟者男女異日而人受二日之
 食憂其且流亡也于城市郊野爲給粟之所凡五十
 有七使各以便受之而告以去其家者勿給計官爲
 不足用也取吏之不任職而寓于境者給其食而任
 以事不能自食者有是具也能自食者爲之告富人
[257-31a]
 無得閉糶又爲之出官粟五萬二千餘石平其價予
 民爲糶粟之所凡十有八使糴者自便如受粟又僦
 民完城四千一百丈爲工三萬八千計其傭與錢又
 與粟再倍之民取息錢者告富人縱予之而待熟官
 爲責其償棄男女者使人得收養之
宋史神宗本紀元豐元年八月詔濵棣滄三州被水民
以常平糧貸之庚午詔青齊淄三州給流民食 二年
二月滄州饑發食粟振之
[257-31b]
文獻通考元豐元年詔以濵棣滄州被水災令民第四
等以下立保貸請常平糧有差仍免出息帝曰賑濟之
法州縣不能舉行夫以政殺人與刃無異今出入一死
罪有司未嘗不力爭至于凶年饑歳老㓜轉死溝壑而
在位者殊不恤此出於政事不修而士大夫不知務也
 王巖叟請依舊法賑濟免河北貸糧出息疏臣按祖
 宗賑濟舊法災傷無分數之限人戸無等第之差皆
 得借貸但令隨税納元數而已未嘗有息也故四方
[257-32a]
 之人霑惠者溥銜恩者深郡縣倉庾以陳易新者多
 其後刻薄之吏隂改舊法必待災傷放税七分以上
 方許貸借而第四等以下方免出息殊非朝廷本意
 縁災傷放税多是監司以聚斂爲急威脅州縣州縣
 又承望風㫖不復體心朝廷以災傷的實分數除放
 若放及七分者災傷已是十分况少肯放及七分又
 六分之與七分相去幾何毫釐之間何以辨别幸而
 得爲七分别有借貸不幸而爲六分則無借貸但繫
[257-32b]
 檢災官吏一言之髙下而被災百姓幸不幸相逺如
 此不可不察也三等而上均爲赤子均遇天災豈容
 因災偏令出息計其所得則甚少論其所損則實多
 乖陛下平一之心虧朝廷光大之施臣乞復如舊法
 不限災傷之分數並容借貸不拘民戸之等第均令
 免息庶幾聖澤無間感人心於至和天下幸甚如允
 臣所奏其河北京西淮南等路昨來水災州縣乞先
 次指揮施行
[257-33a]
    蕙田案賑貸之令以拯窮民自不當更收其
    息况大荒之民宜賑濟次荒之民宜賑借必
    災傷已及十分方計貸借則太晚矣王巖叟
    之議最爲正大
宋史哲宗本紀紹聖元年三月詔振京東河北流民貸
以穀麥種諭使還業是歳京師疫洛水溢太原地震河
北水發京都粟振之
 蘇軾乞將損弱米貸與上戸令賑濟佃客狀紹聖元
[257-33b]
 年二月日狀奏臣契勘本路州軍災傷闕食人戸雖
 已奏准朝㫖於法外減價出糶常平白米賑濟訪聞
 民間闕乏少得見錢糴買尚有饑困之人今㸃檢得
 定州省倉有專副杲榮趙昇界熙寧八年糴到軍糧
 白米及專副梁儉劉受界元豐三年米皆爲年深夾
 襍損弱不堪就整充廂軍人糧支遣每月只充廂軍
 次米帶支今契勘得逐次止帶支五百石比至支絶
 更須三五年間顯見轉至陳惡兼聞本州管下村坊
[257-34a]
 客戸見今實闕餱糧其上等人戸雖各有田業縁值
 災傷亦甚闕食難以賑濟况客戸乃主戸之本若客
 戸闕食流散主戸亦須荒廢田土矣今相度欲望朝
 廷詳酌特降指揮下定州將兩界見在陳損白米二
 萬餘石分給借貸與鄉村第一等第二等主戸吃用
 令上件兩等人戸據客戸人數不限石斗依此保借
 候向去豐熟日依元糴例並令送納十分好白米入
 官不惟乗此饑年人戸闕食優加賑濟又免損壞盡
[257-34b]
 爲土壤如以爲便即乞速賜指揮行下謹錄奏聞伏
 候勅㫖 貼黄今來已是春深正當春夏青黄不交
 之際可以發脱上件陳米斛㪷公私俱便若失此時
 則人戸必不願請不免守支積年化爲糞壤乞斷自
 朝廷早賜指揮入急遞行下更不下有司徃復勘㑹
 今來所乞借貸皆是臣與官吏體問上戸願得此米
 以濟佃戸將來必無失䧟與尋常賑貸一例支與貧
 下戸人催納費力事體不同乞早賜行下
[257-35a]
    蕙田案上戸於佃客元有周濟之義而秋成
    徴納之際下戸或有逋逃上戸必無失䧟東
    坡議以陳粟貸上戸令其借給佃客亦荒政
    可行之一法也
徽宗本紀崇寧四年蘇湖秀三州水賜乏食者粟
大觀元年秦鳳旱京東水河溢遣官振濟貸被水戸租
 三年江淮荆浙福建旱秦鳳階成饑發粟振之
食貨志紹興二十八年夏浙東西田損於風水在法水
[257-35b]
旱及七分以上者振濟詔自今及五分處亦振之
髙宗本紀紹興二十九年閏六月命江湖浙西五漕司
増價糴米二百二十萬石赴沿江十郡自荆至常州以
備振貸
孝宗本紀隆興二年九月以久雨出内庫白金四十萬
兩糴米賑貧民
文獻通考乾道三年臣僚言日前富家放貸約米一斗
秋成還錢五百其時米價既平糶四斗始克償之農民
[257-36a]
豈不重困詔應借貸米穀只還本色取利不過五分
    蕙田案此懲私借之弊使富家不得乗穀貴
    以取數倍之息其意善矣
荒政考略乾道五年御批今春閩中艱食朕甚念之向
聞諸處賑濟多止及於城郭而不及鄉縣甚爲未均卿
等一一奏來
    蕙田案賑䘏之惠惟徧及爲難南渡以後惟
    孝宗有愛民之實心故能見及之
[257-36b]
七年饒州旱措畫義倉米八萬石又撥附近州縣義倉
五萬石併截留上供米二千石并立賞格勸諭出粟
王圻續通考淳熙二年詔諸路常平司每歳於秋成之
際取見所部郡縣豐歉各及幾分如有合賑糶賑給去
處即仰約度所用及見管米斛若干或有闕少合如何
措置移運並預期審度施行仍須於九月初旬條具聞

宋史孝宗本紀淳熙四年三月貸隨郢二州饑民米
[257-37a]
王圻續通考七年姚述堯進對今歳旱傷賑恤之政當
務寛大上曰國家儲蓄本備凶歳捐以予民朕所不惜
宋史食貨志淳熙十一年福建諸郡旱錫米二十五萬
石振糴一萬石振貧乏細民
孝宗本紀淳熙十四年正月出四川樁積米貸濟金洋
州及闗外四州饑民七月命臨安府捕蝗募民輸米振

光宗本紀紹熙四年二月出米七萬石振江陵饑民
[257-37b]
食貨志慶元元年二月上以歳凶百姓饑病詔曰朕德
菲薄饑饉薦臻使民阽於死亡夙夜慘怛寧敢諉過於
下耶顧使者守令所與朕分寄而共憂也乃渉春以來
聞一二郡老稚乏食去南畝捐溝壑咎安在耶豈振給
不盡及民歟得粟者未必饑饑者未必得歟偏聚於所
近不能均濟歟官吏視成而自不省歟其各恪意措畫
務使實惠不壅毋以虛文䝉上則朕汝嘉
寧宗本紀嘉泰四年十一月己未朔詔兩淮荆襄諸州
[257-38a]
值荒歉奏請不及者聽先發廪以聞
王圻續通考開禧二年發米賑濟貧民
寧宗本紀嘉定元年八月發米振貧民九月出安邊所
錢一百萬緡命江淮制置大使司糴米振饑民 二年
八月發米十萬石振兩淮饑民 三年五月以久雨發
米振貧民 七年十一月命浙東監司發常平米振災
傷州縣 十年十一月詔浙東提舉司發米十萬石振
給貧民 十五年十二月發米振給臨安府貧民 十
[257-38b]
六年三月以道州民饑詔發米振之
食貨志嘉定十六年詔於楚州所儲米撥二萬石濟山
東西
王圻續通考嘉定十七年知廣德軍耿秉田因歳歉發
倉賑濟活饑民萬餘自劾矯制之罪上聞之賜璽書褒

紹定五年三月以隂雨詔出豐儲倉米五萬石以紓民
食是年臣寮奏戒飭諸道常平使者遵用淳熙詔令每
[257-39a]
歳覈州縣豐歉分數或災傷重處即與賑䘏不許隱蔽
不實違者罪之
宋史理宗本紀淳祐十年十月詔郡邑間有水患其被
災細民隨處發義倉振之
王圻續通考淳祐十二年七月上諭輔臣嚴州水勢可
駭移撥之米當賑濟不當賑糶謝方叔奏衢婺台亦多
漂蕩宜一體救恤
宋史理宗本紀寳祐元年七月温台處三郡大水詔發
[257-39b]
豐儲倉米并各州義廪振之
開慶元年五月婺州大水發義倉米振之
度宗本紀咸淳六年十月詔台州發義倉米四千石并
發豐儲倉米三萬石振遭水家 七年三月發屯田租
穀十萬石振和州無爲鎮巢安慶諸州饑六月諸暨縣
大雨暴風雷電發米振遭水家紹興府饑振糧萬石
八年八月紹興府六邑水發米振遭水家
遼史聖宗本紀統和十五年四月發義倉粟賑南京諸
[257-40a]
縣民
食貨志開泰元年詔年穀不登發倉以貸
聖宗本紀開泰六年十月南京路饑輓雲應朔宏等州
粟振之
道宗本紀大安二年七月出粟振遼州貧民九月發粟
振上京中京貧民十一月出粟振乾顯成懿四州貧民
 三年二月發粟振中京饑四月詔出戸部司粟振諸
路流民及義州之饑
[257-40b]
金史太宗本紀天㑹二年十月詔發寧江州粟賑泰州
民被秋潦者
世宗本紀大定三年四月賑山西路明安貧民給六十
日糧 十七年三月賑東京博索和碩館三路乙丑尚
書省奏三路之粟不能周給上曰朕嘗語卿等遇豐年
即廣糴以備凶歉卿等皆言天下倉廪盈溢今欲賑濟
乃云不給自古帝王皆以蓄積爲國家長計朕之積粟
豈欲獨用之耶今既不給可于鄰道取之以濟自今預
[257-41a]
備當以爲常 二十一年三月上初聞薊平灤等州民
乏食命有司發粟糶之貧不能糴者貸之有司以貸貧
民恐不能償止貸有戸籍者上至長春宫聞之更遣人
閲實賑貸以監察御史舒穆嚕元禮鄭大卿不紏舉各笞
四十前所遣官皆論罪閏月漁陽令𤓰爾佳伊里哈司候
判官劉居漸以被命賑貸止給富戸各削三官通州刺
史郭邦傑總其事奪俸三月 二十九年十一月詔有
司今後諸處或有饑饉令總管節度使或提刑司先行
[257-41b]
賑貸或賑濟然後言上
食貨志明昌六年七月勅宰臣曰詔制内饑饉之地令
減價糶之而貧民無錢者何以得食其議賑濟省臣以
爲闕食州縣一年則當賑貸二年然後賑濟如其民實
無恒産者雖應賑貸亦請賑濟上遂命間隔饑荒之地
可以辦錢收糴者減價糶之貧乏無依者賑濟
宣宗本紀興定五年閏十二月發上林署粟賑貧民
元史食貨志水旱疫癘賑貸之制中統三年濟南饑以
[257-42a]
糧三萬石賑之
至元八年以糧賑西京路急逓鋪兵卒 十二年濮州
等處饑貸糧五千石 十六年以江南所運糯米不堪
用者賑貧民 十九年真定饑賑糧兩月 二十三年
大都屬郡六處饑賑糧三月 二十四年四月以陳米
給貧民七月以糧給諸王阿濟格部貧民大口二斗小
口一斗
世祖本紀至元二十五年三月尚書省臣言近以江淮
[257-42b]
饑命行省賑之吏與富民因縁爲姦多不及于貧者今
杭蘇湖秀四州復大水民鬻妻女易食請輟上供米二
十萬石審其貧者賑之帝是其言
食貨志至元二十六年京兆旱以糧三萬石賑之是年
又賑左右翼屯田蠻軍及伊嚕勒部貧民糧各三月
二十八年以去歳隕霜害稼賑宿衛士齊哩克昆糧二月
以饑賑徽州溧陽等路民糧三月 三十一年復賑宿
衛士齊哩克昆糧三月
[257-43a]
元貞元年諸王阿南達部民饑賑糧二萬石是年六月
以糧一千三百石賑隆興府饑民二千石賑千戸黙圗
等軍七月以遼陽民饑賑糧二月
大德元年以饑賑遼陽碩違勒達等戸糧五千石公主囊
嘉特章位糧二千石是年臨江揚州等路亦饑賑糧有差
腹裏并江南災傷之地賑糧三月 二年賑龍興臨江
兩路饑民又賑金復州屯田軍糧二月 四年鄂州等
處民饑發湖廣省糧十萬石賑之 九年灃陽縣火賑
[257-43b]
糧二月
皇慶元年寧國饑賑糧兩月
明㑹典凡賑濟洪武十八年令天下有司凡遇歳饑先
發倉廪賑貸然後具奏
荒政考略洪武十九年詔曰所在鰥寡孤獨取勘明白
果有田糧有司未曽除去設若無可自養者官歳給米
六石其孤兒有田不能自爲既免差役有親戚者有司
責令親戚收養無親戚者鄰里養之母致失所其無田
[257-44a]
者各一體給米六石鄰里親戚具孤兒名數分豁有無
恒産以狀來聞候出㓜童民立戸河南大水命贖民鬻

廣治平略洪武二十六年孝感民饑有請發預備倉糧
以貸之者太祖謂戸部曰朕嘗捐内帑之資付天下耆
民糴儲正欲備荒歉以濟民急也若歳荒民饑必候奏
請道途徃返民之饑死者多矣爾戸部即諭天下有司
自今凡遇歳饑先發倉廪以貸民然後奏聞著爲令
[257-44b]
明㑹典洪武二十七年定災傷去處散糧則例大口六
斗小口三斗五歳以下不與
永樂二年定蘇松等府水渰去處給米則例每大口米
一斗六歳至十四歳六升五歳以下不與每戸有大口
十口以上者止與一石其不係全災内有缺食者原定
借米則例一口借米一斗二口至五口二斗六口至八
口三斗九口至十口以上者四斗候秋成抵斗還官
通紀㑹纂永樂七年上巡幸北京命皇太子監國都御
[257-45a]
史虞謙巡視兩淮潁州軍民缺食請發廪賑貸皇太子
馳諭之曰軍民困乏待哺嗷嗷卿等尚從容啟請汲黯
何如人也即發廪賑之勿緩 八年十月戸部賑北京
臨城縣饑民三百餘戸給糧三千七百石有竒上曰國
家儲蓄上以供國下以濟民故豐年則歛凶年則散但
有土有民何憂不足
紀事本末宣德初河南新安知縣陶鎔奏民饑借驛糧
千石救賑秋成償還上謂夏原吉曰有司拘文法饑荒
[257-45b]
必申報賑濟民饑死久矣陶鎔先給後聞能稱任使毋
責其專擅也
荒政考略宣德八年詔軍民乏食者所在官司騐口給
糧賑濟如官無見糧勸率有糧大戸借貸接濟待豐熟
時抵斗酬還
明㑹典正統五年令各衛所屯軍有因水旱子粒無收
缺食者照缺食民人事例賑濟候秋成還官
通紀㑹纂景泰二年命僉都御史王竑巡撫兩淮諸郡
[257-46a]
時徐淮大饑民死者相枕籍竑至盡所以救荒之術既
而山東河南流民猝至竑不待奏報大發廣運官儲賑
之全活數百萬人先是淮上大饑帝閲疏驚曰奈何百
姓其饑死矣後得竑奏輙開倉賑濟大言曰好御史不
然饑死我百姓矣
明㑹典成化六年奏准流民願歸原籍者有司給與印
信文憑沿途軍衛有司每口給口糧三升其原籍無房
者有司設法起蓋草房四間仍不分男婦每大口給與
[257-46b]
口糧三斗小口一斗五升每戸給牛二隻量給種子審
騐原業田地給與耕種優免糧差五年仍給下帖執照
𢎞治二年議准順天河間永平等府水災渰死人口之
家量給米二石漂流房屋頭畜之家給米一石
通紀㑹纂嘉靖三年南畿都運大饑上命發帑藏截漕
粟賑之
明㑹典嘉靖十一年題准凡遇賑濟除各衛所上班官
軍自有應得月糧外其原無糧餉軍餘或父母妻子極
[257-47a]
貧者查審的當與州縣饑民一體給散
廣治平略神宗十四年𡊮伯修䇿曰賑之䇿一善行其
賑之䇿六以幽遐蔀屋悉仰内帑其勢易窮而悉舉州
邑之庫藏贖鍰急給州邑之窶者鮮不濟矣故從朝廷
賑之則難從州邑賑之則易也一邑之内一郡之中豈
無豪貲財好施與者故令上賑之則難令下民自相賑
則易也里之厚貲者所捐若而百則賜綽楔旌之若而
千則爵之若而萬則厚爵之富民有不竭蹶以趨者乎
[257-47b]
故繩之使賑則難勸之使賑則易也幽逺小民去城邑
百里晨起裹糧蹩躠趨城胥吏猶持其短長非少賂之
弗得經受賑得不償失奈何宜令耆民亷平者偕里之
富而好施者臨其聚落招給焉平有賞私有罰蔑不暨
矣故移民就食則難移食就民則易也夫珠不可衣玉
不可食有米粟乏絶之處人至抱璧以殞者即得州邑
及貲戸之賑而操金貲易轉移尚艱故使下民貸粟則
難官司轉貸而給之猶易也凡此皆善行其賑之䇿者
[257-48a]
    蕙田案以上賑米
          右散利上
 
 
 
 
 
 
[257-48b]
 
 
 
 
 
 
 
 五禮通考卷二百四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