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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四庫全書
禮記析疑卷四十八
翰林院侍講銜方苞撰
喪服四制
凡禮之大體體天地法四時則隂陽順人情故謂之禮
天地之生人本有踈戚故喪服以恩制而有隆殺所
以體之也天地之設位本有髙下以義制而有重輕
所以體之也事理顯著且别見於經記故不復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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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下所覆鮮者惟隂陽四時人情也
喪有四制變而從宜取之四時也
舊説四制謂恩義節權名篇之義則然此四制則謂
三日而殯三月而𦵏期而小祥再期而大祥也若以/恩義
節權詁則恩義二制/不可謂變而從宜殯而食葬而沐小祥而除服大
祥而聴音變而從宜也四時之變以漸故曰取之四
時
凡此八者以權制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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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於以節制後别言父母之愛同而服異此以權制
之最重且大而為衆情所疑惑者故更端而首列之
此節婦人童子不杖二也扶而起三也面垢四也秃
者五也傴者六也跛者七也老病八也賈䟽闢庾氏
父在為母期之説而以應杖不應杖為一杖而起為
一恐未安應杖不應杖義各有當不得為權若以此
為權則凡禮中有無隆殺之節孰非以權制者至以
杖而起為權制之一尤不可通以上有扶而起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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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垢故不得不並舉杖而起者以見其差等猶欲言
婦人童子不杖而先舉授杖之制與其義也若父在
為母期乃權制之最大而所包尤多凡厭降之服皆
統於此不屬之權制則於上三制無可附者 杖者
中制也扶而起與面垢者俱授杖則非權制可知
比終茲三節者
喪之節四而獨舉其三者曰終以久言也故不數三
日之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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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析疑卷四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