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1d0068 欽定禮記義疏-清-高宗弘曆 (master)


[057-1a]
欽定四庫全書
欽定禮記義疏卷五十七
 喪大記第二十二之一
  正義孔氏穎達曰案鄭目錄云名曰喪大記者記
  人君以下始死小歛大歛殯葬之事此於别録屬
  喪服劉元云記謂之大者言其委曲詳備繁多故
  云大 朱氏申曰送死大事也此篇所記皆喪事
  之大者故以大記名篇 吳氏澄曰此篇是每章
[057-1b]
  各記一事之大節非是逐句補記行事之小節故
  云大記
疾病外内皆埽君大夫徹縣士去琴瑟寢東首於北牖
下廢牀徹褻衣加新衣體一人男女改服屬纊以俟絶
氣男子不死於婦人之手婦人不死於男子之手縣音/元去
 起呂反首手又反牖音酉注/或為墉音容屬音燭纊音曠
 正義鄭氏康成曰疾困曰病徹縣去琴瑟聲音動人
 病者欲静也凡樂器天子宫縣諸侯軒縣大夫判縣
[057-2a]
 士特縣去琴瑟者不命之士方氏慤曰曲禮大夫無/故不徹縣士無故不徹
 琴瑟疾病/則有故也病者恒居北牖下或為北墉下廢去也人
 始生在地去牀庶其生氣反徹褻衣則所加者新朝
 服矣互言之也加朝服者明其終於正也體手足也
 四人持之為其不能自屈伸也庶人深衣纊今之新
 綿易動搖置口鼻之上以為候男子不死於婦人之
 手婦人不死於男子之手君子重終為其相褻 孔
 氏穎達曰君謂諸侯此篇所記皆據諸侯以下東方
[057-2b]
 生長鄉生氣也案既夕禮云飬者皆齊文王世子云
 世子親齊𤣥而養 應氏鏞曰樂縣琴瑟自其疾即
 不作則聲音固已乆閟於耳矣徹而去之亦不欲接
 於目也 黃氏乾行曰絶氣以上生者愛親之至情
 也男子以下死者謹終之正道也
 案此與儀禮文小異儀禮云疾者齊養者皆齊二句
 最得禮意鄭注云齊正性情也疾者正養者亦不敢
 不正去褻衣惡其汚逺婦人為其褻此疾者之正也
[057-3a]
 樂散心志撤去之猶祭而齊則不樂此為疾者亦為
 養者也寢東首於北牖下不待疾遽而然廢牀屬纊
 在彌留之頃望其生故廢牀惟恐其絶故屬纊俟其
 絶俟字觀鄭注作候當是字誤候占也猶醫家候脉
 候其生非候其死也持體者若欲持而留之也
 存疑鄭氏康成曰外内皆埽為賓客將来問病也方/氏
 慤曰伯牛有疾子問之曾子/有疾孟敬子問之皆禮然也寢東首於北牖下謂君
 来視之時也孔疏據論語知之義方氏慤曰與郊特/牲社在北牖下同 欲君南面視之
[057-3b]
 陳氏澔曰儀禮圖無北牖西/北隅曰屋漏此即屋漏歟男女改服為賓客来問
 病亦朝服也 孔氏穎達曰病困改服故檀弓曰親
 始死羔裘𤣥冠者易之而已易羔裘𤣥冠即朝服也
 辨正應氏鏞曰埽庭及堂正家之常道今於此又皆
 埽者肅外内以謹變致潔敬以謹終也
 案室南有牖北無牖鄭注或為北墉陸氏釋文舊音
 容是本文作墉可知方氏因俗本訛牖因附㑹社之
 北牖謂欲君南面視之夫亡國之社乃北牖郊特牲
[057-4a]
 所祭之社亦北墉無北牖也大記統言君大夫禮何
 獨分此句為君視大夫疾乎若大夫寢於北則君自
 南戸入北面視之矣如何能南面乎陳氏以北牖為
 屋漏亦非屋漏是中霤非牖也 又案男女改服亦
 養者皆齊之意病者既徹褻加新男女自應改服非
 專為賓客来問病也羔裘𤣥冠即是朝服始死則易
 白布深衣而扱上衽矣非死而易羔裘𤣥冠也孔疏
 誤
[057-4b]
君夫人卒於路寢大夫世婦卒於適寢内子未命則死
於下室遷尸於寢士之妻皆死於寢適丁/歴反
 正義鄭氏康成曰死者必皆於正處寢室通耳孔疏/士喪
 禮死於適室/是寢室通其尊者所不燕焉孔疏尊嚴之處/不就而燕息君謂
 之路寢大夫謂之適寢士或謂之適室方氏慤曰路/猶路車之路
 以大言之適猶適子之適以正言/之言正以别他下室及燕寢也此變命婦言世婦
 者明尊卑同也孔疏大夫妻曰命婦而云世婦者是/諸侯之次婦與大夫之命婦敵故互
 言/之内子卿之妻也呉氏澄曰内子卿大夫正妻/已命稱世婦未命但稱内子下室
[057-5a]
 其燕處也 孔氏穎達曰此明貴賤死寢不同君謂
 諸侯諸侯三寢一正者曰路寢餘二曰小寢故春秋
 成公薨於路寢道也僖公薨於小寢譏即安也夫人
 亦有三寢一正二小亦卒正者也適寢猶今聽事處
 其制異諸侯大夫與妻皆死於適寢命婦死於正寢
 卿之妻未命則死於下室至小斂後遷尸還正寢也
 士之妻各死正室夫妻皆然故云皆也 方氏慤曰
 士與其妻皆死於寢賤無嫌故也案士與妻亦各死/於其寢之正故夫
[057-5b]
 曰正寢妻曰内寢非/謂得死於夫之寢
 存疑鄭氏康成曰世婦以君下寢之上為適寢 孔
 氏穎達曰命婦死於正寢則世婦死女君次寢之上
 也案此亦互言之意但下寢之上次/寢之上說既無據亦濛混未明 陸氏佃曰諸侯
 子曰世子大夫妻曰世婦大夫不世爵祿然克生其
 子則世矣其妻謂之世婦以此内命婦曰世婦蓋名
 生於大夫之妻
 辨正吳氏澄曰此記止是記君大夫士與其正妻死
[057-6a]
 處不及其次妻世婦謂大夫之正妻天子后之次稱
 夫人故諸侯以為適妻之稱夫人之次稱世婦故大
 夫以為適妻之稱遞降一等也
復有林麓則虞人設階無林麓則狄人設階小臣復復
者朝服君以卷夫人以屈狄大夫以𤣥赬世婦以䄠衣
士以爵弁士妻以税衣皆升自東榮中屋履危北面三
號卷衣投扵前司服受之降自西北榮其為賓則公館
復私館不復其在野則升其乘車之左轂而復巻本又/作衮同
[057-6b]
 古本反屈音闕赬赤貞反䄠知彦反税/他亂反號戸高反卷衣之卷俱勉反
 正義鄭氏康成曰復招魂復魄也階所乘以升屋者
 虞人主林麓之官狄人樂吏之賤者階梯也簨虡之
 類孔疏簨虡階梯之/類故狄人設階也小臣君之近臣朝服所以事君
 之衣用朝服而復之者敬也復用死者之祭服以其
 求扵神也君以卷謂上公也夫人以屈狄互言耳上
 公以衮則夫人用褘衣而侯伯以鷩其夫人用䄖狄
 子男以毳其夫人乃用屈狄矣孔疏夫人屈狄謂子/男之夫人男子舉上
[057-7a]
 公婦人舉子男之妻男子舉上以/見下婦人舉下以見上是互言也赬赤也𤣥衣赤裳
 所謂卿大夫自𤣥冕而下之服也其世婦亦以䄠衣
 榮屋翼升東榮者謂卿大夫士也天子諸侯言東霤
 孔疏天子諸侯屋四注東西兩頭為屋簷霤下故/言東霤大夫以下南北二注而為直頭頭即屋翼
 棟上也孔疏復者升東翼而上當屋東西/之中履屋上髙危之處而復也號若云皋
 某復也司服以篋待衣於堂前私舘卿大夫之家也
 不於之復為主人之惡黃氏震曰公館則情可伸故/復私館則於主有嫌情不可
 伸故/不復 孔氏穎達曰此明復時所用之衣及招魂升降
[057-7b]
 之階死者封内若有林麓則虞人設階梯而升屋無
 林麓故狄人設階小臣君之親近冀君魂來依之大
 夫士以下亦用近臣也君以卷謂上公衮冕而下大
 夫招魂用𤣥冕𤣥衣纁裳故云𤣥赬也世婦大夫妻
 也其上服唯䄠衣言世婦亦見君之世婦服與大夫
 妻同也爵弁士助祭上服也六冕則以衣名冠諸侯
 爵弁則以冠名衣今言爵弁但用其衣不用其弁也
 税衣六衣之下也北面求隂之義鬼神所嚮也號號
[057-8a]
 呼三者一號於上冀神在天而来一號於下冀神在
 地而来一號於中冀神在天地之間而來也三招既
 竟捲斂所復之衣從屋前投與司服之官司服待衣
 於堂前者前謂陽生之道復是求生也復者投衣畢
 往西北榮而下𥘉復是求生故自東榮而上求既不
 得不忍虚還故就幽隂而下敖氏繼公曰與升時相/變也下設奠升降異階
 其義/皆然因取西北厞為便也 馬氏睎孟曰死者不可
 以復生萬物自然之理也於死而必為復聖人制此
[057-8b]
 豈虚禮與孝子之情苟可生死而肉骨者無不為己
 况於萬一有復生之道哉 彭氏汝礪曰大夫妻其
 上服惟䄠衣䄠之言亶也亶誠也周禮及詩作展士
 以爵弁弁色赤而微黑如爵頭然因以名服税衣六
 衣之下士妻得服之税即䘵字 又曰上公衮服九
 章曰龍曰山曰華蟲曰火曰宗彝繪於衣曰藻曰粉
 米曰黼曰黻繡於裳侯伯鷩服七章自華蟲而下子
 男毳服五章宗彝藻粉米畫於衣黼黻刺於裳大夫
[057-9a]
 以𤣥赬前衮衣鷩衣毳衣皆𤣥而有畫此衣不畫故
 獨得𤣥名惟裳刺黻而已大夫𤣥衣纁裳故名𤣥赬
 士爵弁纁裳夫人用褘衣褘當為翬雉衣也色𤣥侯
 伯夫人用褕狄即搖翟色青二者皆刻繪五色畫之
 綴衣上子男夫人用屈狄即闕翟刻繪為雉形不畫
 色赤世婦以䄠衣色白無畫士妻以禒衣色黑
 餘論陸氏佃曰幸其生故使虞人狄人設階周官夏
 采掌大喪以冕服復於大祖亦是此意
[057-9b]
復衣不以衣尸不以斂婦人復不以衻凡復男子稱名
婦人稱字唯哭先復復而後行死事衻而/廉反
 正義鄭氏康成曰不以衣尸謂不以襲也復者庶其
 生也若以其衣襲斂是用生施死於義相反士喪禮
 云以衣衣尸浴而去之衻嫁時上服非事鬼神之衣
 也婦入稱字不以名行也氣絶則哭哭而復復而不
 蘇可以為死事 孔氏穎達曰自殷以上貴賤復同
 呼名周則天子稱天子諸侯稱某甫且字矣大夫士
[057-10a]
 稱名婦人並稱字氣絶而孝子即哭哭訖乃復故云
 惟哭先復復而不生故行死事謂正尸於牀及浴襲
 之屬也 陳氏祥道曰當云復衣以衣尸不以歛以
 衣尸者即士喪禮以衣衣尸者也不以斂者即士喪
 禮疏浴而去之者也 方氏慤曰税與衻皆謂之緣
 衣祭之緣衣謂之税嫁之緣衣謂之衻
 案復而後行死事檀弓所謂楔齒綴足飯設飾帷堂
 並作也
[057-10b]
 存異陸氏佃曰襢衣有衻税衣亦有衻復升而復衻
 下垂故不以 郝氏敬曰衻裙也下體之服屬隂故
 不用案男子殊裳婦人不殊裳如陸郝說截去/其半乎純衣纁衻明見士昏禮諸説妄也
始卒主人啼兄弟哭婦人哭踊
 正義鄭氏康成曰悲哀有深淺也若嬰兒中路失母
 能勿啼乎 孔氏穎逹曰主人孝子男子女子也哀
 痛嗚咽不能哭故啼也有聲曰哭兄弟情比主人為
 輕也婦人衆婦也宗婦亦啼婦人雀踊而此云踊者
[057-11a]
 通自上諸條並踊也
 存疑陸氏佃曰主人啼而不哭兄弟哭而不踊婦人
 哭踊殺於上矣盖踊所以動體安心下氣也
 案孔疏明言通上如陸説則主人兄弟皆不踊恐非
既正尸子坐於東方卿大夫父兄子姓立於東方有司
庶士哭於堂下北面夫人坐於西方内命婦姑姊妹子
姓立於西方外命婦率外宗哭於堂上北面
 正義鄭氏康成曰正尸者謂遷尸牖下南首也孔疏/既夕
[057-11b]
 禮設牀笫當牖士喪禮將含商/祝入當牖北面故知牖下南首子姓謂衆子孫也姓
 之言生也其男子立於主人後女子立於夫人後世
 婦為内命婦卿大夫之妻為外命婦外宗姑姊妹之
 女 孔氏穎逹曰此明人君𥘉喪子及夫人以下哭
 位也子謂世子世子尊故坐於東方士喪禮主人坐
 於牀東是也卿大夫父兄子姓立於東方士喪禮言
 衆主人在其後又云親者在室謂大功以上在室内
 東方但諸侯以上位尊不宜卿大夫父兄子姓俱在
[057-12a]
 室内卿大夫等或當在戸外之東方遙繼主人之後
 也有司庶士卑故在堂下北面夫人坐於西方者亦
 近尸故士喪禮云婦人俠牀東面但士禮略人君當
 以帷障之内命婦則世婦及子婦也姑姊妹謂君姑
 姊妹也子姓君女孫皆立於西方也外命婦謂卿大
 夫妻外宗謂姑姊妹之女疏於内命婦故在戸外婦
 人無堂下之位故皆堂上北面舅之女及從母之女
 外宗中兼之也 應氏鏞曰男東女西隂陽之大分
[057-12b]
 也喪遽哀迫人雜事叢先謹男女之辨而各以類從
 則有倫矣男主居東之上而内之家長雖若母亦在
 西則示一國一家之有主而内外族姓之尊卑咸有
 所統攝矣
 存疑孔氏穎達曰案士喪禮云小功以下衆兄弟堂
 下北靣此經直云有司庶士在堂下則諸父兄子姓
 等雖小功以下皆在堂上西靣也 陸氏佃曰卿大
 夫序於父兄子姓之上國事先君臣也諸侯為卿大
[057-13a]
 夫服而不服父兄子姓以此序内命婦在上豈諸侯
 為内命婦服視卿大夫服與
 案士喪禮言小功以下衆兄弟此言有司庶士合二
 説論之則皆在堂下明矣疏説未安
大夫之喪主人坐於東方主婦坐於西方其有命夫命
婦則坐無則皆立士之喪主人父兄子姓皆坐於東方
主婦姑姊妹子姓皆坐於西方凡哭尸於室者主人二
手承衾而哭
[057-13b]
 正義鄭氏康成曰命夫命婦来哭者同宗父兄子姓
 姑姊妹子姓也凡此哭者尊者坐卑者立士賤同宗
 尊卑皆坐承衾哭者哀慕若欲攀援 皇氏侃曰尊
 者坐卑者立謂爵位尊者則坐故上文君喪子及夫
 人坐大夫之喪主人主婦命夫命婦皆坐是也君之
 喪卿大夫皆立卿大夫之喪非命夫命婦者皆立是
 也此尊卑非謂對死者為尊卑也若今所行之禮與
 古異成服之後尊於死者則坐卑於死者則立 孔
[057-14a]
 氏穎達曰此明大夫士初有喪哭位之禮大夫之喪
 哭位之中有命夫命婦雖有卑於死者以其位尊故
 坐哭若其無命夫命婦雖尊於死者亦皆立哭此是
 為喪來哭者若有弔者當立哭不得坐也不顯父兄
 子姓及姑姊妹哭位者約上文君喪及下文士喪略
 可知也君與大夫位尊故坐者殊其貴賤士既位下
 故坐者等其尊卑無所異也 黄氏震曰大夫變子
 言主人下於君也 陳氏澔曰承衾而哭猶若致其
[057-14b]
 親近扶持之情也謂初死時
 案此下疑脱君設大盤四節
君之喪未小斂為寄公國賓出大夫之喪未小斂為君
命出士之喪於大夫不當斂則出為於/僞反
 正義鄭氏康成曰父母始死悲哀非所尊不出也出
 者或至庭孔疏謂世子迎寄公及國賓下/文士出迎大夫不逆於門外或至門孔/疏
 下文大夫於君命出則世子/於天子之命士於君命亦然不當斂其来非斂時
 孔氏穎達曰此明君大夫士未小斂之前主人出迎
[057-15a]
 賓之節寄公失國之君國賓鄰國大夫來聘者未小
 斂去小斂遠不當斂去小斂近士之喪大夫來弔其
 主人於大夫来弔不當小斂之時尚為大夫出若當
 斂而至則擯者以主人有事告檀弓云當事而至則
 辭焉主人無事則為大夫出但云斂不云襲者未襲
 之前唯士為君命出其餘則不出故士喪禮未襲之前
 君使人弔主人迎於寢門外是也君使退主人哭拜
 送於外門外於時賓有大夫則拜之非特出迎賓也
[057-15b]
 雜記云士喪當袒大夫至絶踊而拜之亦謂斂後正
 斂時不出也
凡主人之出也徒跣扱衽拊心降自西階君拜寄公國
賓於位大夫於君命迎於寢門外使者升堂致命主人
拜於下士於大夫親弔則與之哭不逆於門外跣悉典/反扱初
 洽反衽而審反拊/音撫使色吏反
 正義鄭氏康成曰拜寄公國賓於位者於庭鄉其位
 而拜之此時寄公位在門西孔疏寄公/有賓義也國賓位在門
[057-16a]
 東孔疏或本是吉使行私/弔之禮故從主人之位皆北靣孔疏凡弔北靣尸/在堂上故向之也
 小歛之後寄公東靣孔疏稍依吉禮就/賓位向主人也國賓門西北
 靣孔疏亦漸吉就賓位但/爵是卿大夫猶北面也士於大夫親弔謂大夫身
 来弔士也與之哭既拜之即位西階東靣哭孔疏大/夫與士
 俱來皆東靣故主人即/位西階下在大夫北大夫特來則北靣 孔氏穎
 達曰前明出迎賓遠近此更辨拜迎委曲之儀降自
 西階不忍當主位也主人郷寄公國賓之位拜訖即
 位於西階下東靣哭之士之喪大夫親來弔立於西
[057-16b]
 階下東靣主人則降自西階下南靣拜之拜訖即位
 西階下與大夫俱哭不迎大夫於門外 郝氏敬曰
 惟罪人徒役不冠周禮司圜職云罷民弗使冠飾而
 任之以事始死喪冠屨未成又不敢著吉冠屨故自
 毁如罪人
 案問喪云親始死徒跣扱上衽交手哭孔疏謂扱深
 衣前衽於帶以號踊履踐為妨交手謂交手拊心而
 為哭也即此扱衽拊心
[057-17a]
 存疑陸氏佃曰迎逢也凡言先之也若逆彼來而後
 往焉大夫於君命言迎士於大夫言逆以此
夫人為寄公夫人出命婦為夫人之命出士妻不當歛
則為命婦出
 正義鄭氏康成曰出拜之於堂上也此時寄公夫人
 命婦位在堂上北靣小歛之後尸西東靣孔疏前文/云君之喪
 外命婦率外宗哭於堂上北靣故鄭知此時在堂上/北靣也小歛之後遷尸於堂故知從婦人之位在尸
 西東/靣也
[057-17b]
 孔氏穎達曰前明男子迎賓此明婦人迎賓也出謂
 出房也婦人不下堂但出房而拜於堂上也婦人尊
 卑與夫同故所為出者亦同
小歛主人即位於戸内主婦東靣乃歛卒歛主人馮之
踊主婦亦如之主人袒説髦括髮以麻婦人髽帶麻於
房中馮皮冰反説本作税/同他活反髽側瓜反
 正義鄭氏康成曰士既殯説髦此云小歛盖諸侯禮
 也士之既殯諸侯之小歛於死者俱三日也孔疏謂/死數往
[057-18a]
 日/婦人之髽帶麻於房中則西房也天子諸侯有左
 右房 孔氏穎逹曰自此至拾踊明人君大夫士等
 小歛之節及拜迎於賓及奠祭弔者之儀初時尸在
 牖下主人在尸東今小歛當戸内故主人在戸内稍
 東西靣歛訖主人馮尸而踊主婦馮尸竟亦踊主人
 袒者曏小歛不袒今方有事故袒衣也説髦者髦幼
 時翦髪為之至年長則垂著兩邊明人子事親恒有
 孺子之義也若父死説左髦母死説右髦二親並死
[057-18b]
 則並説之親沒不髦是也今小歛竟喪事已成故説
 之也人君小歛説髦竟而括髪用麻士既小歛亦括
 髪但未説髦耳婦人髽亦用麻也帶麻謂婦人要絰
 士喪禮婦人之帶牡麻結本在房男子説髦括髮在
 東房婦人髽帶麻於西房與男子異處
 存疑呂氏大臨曰婦人不俟男子襲絰亦先帶麻者
 以其無絞帶布帶且質略少變故因髽而襲絰也
 辨正黃氏幹曰喪禮義但有死三日而歛若併死日
[057-19a]
 而数則三日而歛恐指大歛而不及小歛惟白虎通
 義云天子諸侯三日小歛大夫士二日小歛天子諸
 侯殯葬月日與士不同則歛日亦當不同 又曰案
 士喪禮小歛馮尸主人括髮袒衆主人免於房婦人
 人髽於室又士喪禮曰既馮尸主人絞帶衆主人布
 帶喪大記曰婦人髽帶麻於房中以此觀之則知小
 歛馮尸之後括髮免髽之時主人已絞帶衆主人已
 布帶婦人已帶麻特主人未襲絰爾 又曰喪服斬
[057-19b]
 衰章疏云婦人亦有絞帶布帶以備喪禮呂氏云無
 絞帶布帶當考
 案喪禮主人袒括髮絞帶與婦人髽同時而稍先至
 其先男子襲絰而帶麻者盖男子所重在首婦人所
 重在腰括髮與帶麻並行盖各重其所重耳帶絰非
 男子所重故婦人先之非無絞帶之謂也又男子袒
 故下云襲絰婦人不袒呂亦以襲絰言之尤誤
徹帷男女奉尸夷於堂降拜
[057-20a]
 正義鄭氏康成曰夷之言尸也於遷尸主人主婦以
 下從而奉之孝敬之心也降拜拜賓也 孔氏穎達
 曰此明士之喪小歛訖徹帷夷尸之節初死恐人惡
 之故有帷小歛衣尸畢有飾故除帷此士禮也案士/喪禮
 卒歛徹帷/乃馮尸諸侯及大夫賓出乃徹惟見下文夷陳也
 小歛竟相者舉尸將出尸陳於堂孝子男女親屬扶
 捧之至堂也降下也適子下堂拜賓也
 通論陸氏佃曰體魄降矣而謂之夷婉詞也盤曰夷
[057-20b]
 槃牀曰夷牀衾曰夷衾亦以此
君拜寄公國賓大夫士拜卿大夫於位於士旁三拜夫
人亦拜寄公夫人於堂上大夫内子士妻特拜命婦氾
拜衆賓於堂上氾孚梵切與/汎愛之汎同
 正義鄭氏康成曰衆賓謂士妻也尊者皆特拜拜士
 與其妻皆旅之 熊氏安生曰大夫士拜卿大夫者
 是卿大夫士家自遭喪小歛後拜卿大夫於位士旁
 三拜大夫内子士妻亦謂自遭喪小歛後拜命婦及
[057-21a]
 拜士妻之禮大夫士各自遭喪并言之者以其大夫
 士家喪小歛後拜賓同故也 孔氏穎達曰此明小
 斂訖拜賓也君謂嗣君也小斂畢尸出堂嗣君下堂
 拜寄公國賓並就其位鄉而拜之也卿大夫則就其
 位鄉而拜之士賤不人人拜之每一靣三拜士有三
 等故也旁猶不正也夫人拜於堂上婦人無下堂也
 卿妻曰内子大夫妻曰命婦不言者見卿妻與命婦
 同也特拜命婦特猶獨也謂人人拜之尊故也拜内
[057-21b]
 子亦然衆賓士妻賤故汜拜之亦旁三拜也
 存疑孔氏穎達曰寄公尊故先言之大夫士是先君
 之臣同服斬小斂訖出列庭位故嗣君出拜之大夫
 士妻夫人亦拜之此經唯舉君喪拜賓不云大夫士
 者文不具也大夫士喪拜賓亦然故士喪禮云主人
 拜賓大夫特拜士旅之是也
 案熊氏以大夫士拜卿大夫屬下為句孔以大夫士
 屬上為句謂大夫士為先君之臣故嗣君出拜之夫
[057-22a]
 卿大夫士乃同服斬衰者非寄公國賓之為客者比
 也君安得拜之君不拜卿大夫士則夫人亦不拜大
 夫内子士妻矣經文當以君拜寄公國賓絶句是君
 禮大夫士拜卿大夫以下是大夫士禮夫人拜寄公
 夫人於堂上絶句是君禮大夫内子士妻以下是大
 夫士禮孔謂不言大夫士文不具誤也
主人即位襲帶絰踊母之喪即位而免乃奠弔者襲裘
加武帶絰與主人拾踊免音問拾/其劫反
[057-22b]
 正義鄭氏康成曰即位阼階之下位也案此當作阼/階下之位傳
 寫之/誤也襲絰乃踊尊卑相變也孔疏士喪禮先踊乃襲/絰此先襲絰乃踊士卑
 諸侯/尊也禮斬衰括髪齊衰免以至成服而冠為母重初
 亦括髮既小斂則免記異者孔疏謂所以/異於父也乃奠小斂
 奠也始死弔者朝服裼裘如吉時小斂則改襲而加
 武與帶絰矣武吉冠之卷也加武者明不改冠亦不
 免也檀弓曰主人既小斂子游趨而出襲裘帶絰而
 入 孔氏穎達曰主人拜賓時袒今拜訖襲衣加要
[057-23a]
 帶首絰於序東復位乃踊也為父喪拜賓竟而即阼
 階下位又序東帶絰猶括髮若為母喪至拜賓竟即
 位時不復括髪以免代之免以襲絰至大斂乃成服
 所以異於父也拜賓襲絰踊竟後始設小斂之奠未
 小歛前弔者裘上有裼衣裼衣上有朝服開朝服露
 裼衣今小斂之後弔者以上朝服揜襲裘上裼衣也
 帶絰者帶謂要帶絰謂首絰以朋友之恩故加帶絰
 若無朋友之恩則無帶惟絰而已拾更也主人先踊
[057-23b]
 婦人踊弔者踊踊者三是與主人更踊也此皆謂未
 成服前若成服後其錫衰緦衰等已具上檀弓疏
 陸氏佃曰鄭氏謂襲絰乃踊尊卑相變也然則袒括
 髮括髮袒亦相變言加武則著不以居冠弔據居冠
 屬武後絰弔服也
 存疑孔氏穎達曰加武者主人既素冠素弁弔者故
 加素弁於武也 郝氏敬曰加武者吉冠𤣥武今加
 縞武所謂𤣥冠者易之示變也雜記小斂繯絰公大
[057-24a]
 夫士一也亦謂加絰於武此未成服視小歛之禮若
 成服弔則弁絰錫衰矣
 案孔謂凶冠冠與武連吉冠冠與武不連以玉藻居
 冠屬武則禮冠不屬武為據夫武者冠之下卷上以
 一幅布襞積為梁必與武相屬而後冠成若未屬武
 亦不成冠矣况居冠屬武正吉時常服而反謂吉冠
 不屬武何也孔又謂主人未成服弔者羔裘𤣥冠顯
 與羔裘𤣥冠不以弔違矣家語季桓子死諸大夫羔
[057-24b]
 裘弔子游問曰禮與子曰始死羔裘𤣥冠者易之而
 已是明言不可以羔裘𤣥冠弔雖始死未成服猶當
 易之而往朱子言喪主素吉主𤣥弔必變服所以哀
 死是也孔謂此始死子養疾者易之子游問弔者孔
 子乃以其子答乎親始死子笄纚則去冠矣豈易𤣥
 冠乎且經言弔者襲裘是弔者原素服但猶裼衣至
 此襲之也言加武是弔者原素冠但無絰至此加絰
 於武也孔謂加素弁於武尤不可解弁與冠異制今
[057-25a]
 去吉冠之梁存吉冠之武又加一素弁其絰又不加
 素弁上而加吉武上成何弔冠又不言易服但加一
 麻帶於朝服上成何弔服乎郝敬謂加縞武於吉冠
 亦未確謂加絰於縞武則得之
君喪虞人出木角狄人出壺雍人出鼎司馬縣之乃官
代哭大夫官代哭不縣壺士代哭不以官君堂上二燭
下二燭大夫堂上一燭下二燭士堂上一燭下一燭縣/音
 元/
[057-25b]
 正義鄭氏康成曰代更也未殯哭不絶聲為其罷倦
 既小歛可為漏刻分時而更哭也木給爨竈角以為
 㪺水斗壺漏水之器也冬漏以火爨鼎沸而後沃之
 此挈壺氏所掌也屬司馬司馬涖縣其器大夫不縣
 壺下君也士代哭不以官自以親疏哭也燭所以照
 饌也滅燎而設燭孔疏有喪則於中庭終夜設燎至/曉滅燎而日光未明故湏燭以照
 祭饌/也 孔氏穎達曰此論君及大夫士小斂後代哭
 之異虞人主山澤之官故出木與角狄人樂吏主挈
[057-26a]
 壺漏水之器故出壺雍人主亨飪故出鼎冬月水凍
 則漏遲無凖故取鼎煖水用虞人木爨煑之也周禮
 挈壺氏云凡喪縣壺以代哭者縣漏分時使均其官
 屬更次相代而哭也
賓出徹帷
 正義鄭氏康成曰此君與大夫之禮也孔疏尊者/禮舒也
 卒斂即徹帷孔疏據/士喪禮徹或為廢
 案賓出徹帷四字當在前與主人拾踊下脱在此
[057-26b]
哭尸於堂上主人在東方由外來者在西方諸婦南鄉
 郷許/亮反
 正義鄭氏康成曰由外來謂奔喪者也無奔喪者婦
 人猶東靣 孔氏穎達曰此明小歛後尸出在堂時
 法也哭尸於堂主人位在尸東婦人位在尸西如室
 中若於時有新奔喪從外來者則居尸西方欲異於
 在家也未小斂而奔者則在東方故奔喪注云其未
 小斂而至與在家同也諸婦南鄉謂主婦以下在家
[057-27a]
 者婦人位本在西方東鄉今既有外新奔者故移辟
 之而近北鄉南也
婦人迎客送客不下堂下堂不哭男子出寢門外見人
不哭其無女主則男主拜女賓於寢門内其無男主則
女主拜男賓於阼階下子幼則以衰抱之人為之拜為
後者不在則有爵者辭無爵者人為之拜在竟内則俟
之在竟外則殯葬可也喪有無後無無主
 正義鄭氏康成曰婦人所有事自堂及房男子所有
[057-27b]
 事自堂及門非其事處而哭猶野哭也出門見人謂
 迎賓也拜者皆拜賓於位也為後者有爵攝主為之
 辭於賓耳不敢當尊者禮也 孔氏穎達曰此明小
 斂之後男主女主迎送弔賓及拜賓之位又廣眀喪
 主不在之義婦人質故送迎敵者不下堂有君夫人
 弔則主婦下堂至庭稽顙而不哭也男子遭喪敵者
 來弔不出門若有君命則出門亦不哭也故士喪禮
 君使人弔徹帷主人迎於寢門外見賓不哭是也其
[057-28a]
 無女主以下明喪無主使人攝者禮也若有主則男
 主拜男賓女主拜女賓無女主則男主拜女賓於寢
 門内少遠階下而猶不出門無男主則使女主拜男
 賓於阼階下之位鄉云女有下堂謂此也子雖㓜小
 則以衰抱之為主而人代之拜賓也為後者不在謂
 不在家之主有官爵其攝主無官爵則辭謝於賓云
 已無爵不敢拜賓也若不在之主無官爵其攝主之
 人為主拜賓也若主行近在竟内則俟其還乃殯葬
[057-28b]
 若主在國外不可待而殯又不可待則葬可也喪有
 無後無無主釋所以使人攝及以衰抱㓜之義無主
 則對賓有闕故四鄰里尹主之無得無主也 方氏
 慤曰有後無後存乎天有主無主存乎人存乎天者
 不可為也故喪有無後者存乎人者可以為也故無
 無主也
 存疑應氏鏞曰有爵無爵係於弔者而注以係於為
 後不在之人雖於理有之而有不通者大夫或弔於
[057-29a]
 士士或弔於大夫其往來初無常而受弔者不拘為
 後之貴賤但弔者之至則隨其人而應之有所辭有
 所拜之不同耳且攝主所以領賓而欲弔者之不虚
 辱若如注説則為後不在而必身無爵者於凡有客
 始一例接之苟有爵則一例辭之是皆無事乎接賓
 也又何以攝主焉在禮士不主大夫之喪士不攝大
 夫則有爵者喪必有爵者而後主之以受有爵之弔
 乃為相稱又何辭焉
[057-29b]
 案喪有賓客之主有饋奠之主有主饋奠即主賓客
 者有主饋奠不主賓客者饋奠惟以親者主之賓客
 則以爵之尊卑為衡若為後者有爵而在外則在家
 者雖士於饋奠必主之於賓無不辭者所謂士不攝
 大夫也若為後者無爵在外而在家者亦無爵則賓
 客可主在家者有爵則於賓亦當以主不在辭所謂
 大夫不主士之喪也則孔疏於有爵無爵皆係為後
 不在者言未可非也應氏謂有爵無爵係於弔者則
[057-30a]
 於大夫於士有異禮前已言之矣
君之喪三日子夫人杖五日既殯授大夫世婦杖子大
夫寢門之外杖寢門之内輯之夫人世婦在其次則杖
即位則使人執之子有王命則去杖國君之命則輯杖
聽卜有事於尸則去杖大夫於君所則輯杖於大夫所
則杖輯側立反/去起吕反
 正義鄭氏康成曰三日者死之後三日也為君杖不
 同日人君禮大可以見親疏也孔疏以下云大夫既/殯主人主婦室老皆
[057-30b]
 杖是同日此不/同日知別親疏輯歛也歛者謂舉之不以拄地也夫
 人世婦次於房中即位堂上堂上近尸殯使人執杖
 不敢自持也子於國君之命輯杖未成君不敢敵之
 也卜卜葬卜日也凡喪祭虞而有尸大夫於君所輯
 杖謂與之俱即寢門外位也獨焉則杖君謂子也孔/疏
 以經前云子後云君/嫌是别人故明之於大夫所杖俱爲君杖不相下
 也 孔氏穎達曰自此至隱者一節廣明君及大夫
 士三日後杖之節制子杖通女子在室者若嫁為他
[057-31a]
 國夫人則不杖嫁為卿大夫妻同五日杖也喪服四
 制七日授士杖君之女及内宗外宗嫁為士妻及女
 御皆七日杖也子大夫子兼適庶及世子寢門殯宮
 門也子大夫廬在寢門外得扶杖拄地行以至寢門
 殯柩在門内神明所在故入門輯斂之不敢拄地也
 若庶子至寢門則去杖不得持入此大夫與子同者
 謂大夫特來不與子相隨也若與子相隨子杖則大
 夫輯子輯則大夫去杖故下文云大夫於君所輯杖
[057-31b]
 是也夫人世婦在其次則杖者次謂西房居喪之地
 則得扶杖拄地即位則使人執之以堂上有殯焉子
 有王命去杖者世子尊天子之命對之不敢杖也國
 君之命輯杖謂鄰國使人來弔世子未敢比成君故
 斂杖也有事於尸謂虞及卒哭祔祭敬卜及尸故去
 杖也大夫於君所輯杖者君謂世子大夫與世子皆
 在門外位大夫則輯杖敬嗣君也大夫與大夫俱在
 門外是兩大夫相對同為君杖不相降故並得杖拄
[057-32a]
 地也 陸氏佃曰子夫人杖不言授嫌或使之
大夫之喪三日之朝既殯主人主婦室老皆杖大夫有
君命則去杖大夫之命則輯杖内子為夫人之命去杖
為世婦之命授人杖為於/偽反
 正義鄭氏康成曰大夫有君命去杖此指大夫之子
 也而云大夫者通實大夫有父母之喪也孔疏經云/大夫之喪
 則其子非大夫又云大夫有君/命是子為大夫故知二者通也授人杖與使人執之
 同也 孔氏穎達曰此明大夫杖節大夫死後三日
[057-32b]
 既殯應杖者悉杖也大夫嗣子有君命則去杖對君
 命亦然也大夫之命謂嗣子對彼大夫之使則歛杖
 自卑下也兩大夫自相對則不去杖内子卿妻也有
 夫及長子喪君夫人有命弔已皆去杖若有君之世
 婦命弔内子敬之則使人執杖以自隨卑於夫人故
 隨而不去也經云大夫之喪不舉命婦而舉内子卿
 妻者互文也欲見卿喪與大夫同
士之喪二日而殯三日之朝主人杖婦人皆杖於君命
[057-33a]
夫人之命如大夫於大夫世婦之命如大夫案疏云下/如大夫定
 本作如/夫人
 正義鄭氏康成曰士二日而殯者下大夫也士之禮
 死與往日生與來日此二者於死者亦得三日也孔/疏
 殯為死者故數往日/杖為生者故數來日婦人皆杖謂主婦容妾為君女
 子子在室者 孔氏穎達曰此明士之杖節二日而
 殯除死日為二日也三日殯之明日也士之子於君
 命其妻於夫人之命如大夫禮皆去杖也若士之子
[057-33b]
 於大夫之命其妻於世婦之命如大夫於大夫之命
 則輯杖世婦之命則授人杖也 陳氏澔曰如大夫
 謂去杖輯杖授人杖三者輕重之節也
子皆杖不以即位大夫士哭殯則杖哭柩則輯杖棄杖
者斷而棄之於隱者斷丁/管反
 正義鄭氏康成曰子謂凡庶子也不以即位與去杖
 同孔疏辟適子也容人君適子入門輯杖猶得即位/庶子在門外位去之不得即位熊謂君大夫士之
 庶子/同哭殯謂既塗也哭柩謂啓後也大夫士之子於
[057-34a]
 父父也尊近哭殯可以杖天子諸侯之子於父父也
 君也尊逺杖不入廟門孔疏即/殯宮門棄杖於隱者杖是喪
 至尊為人得而褻之 孔氏穎達曰大夫士謂大夫
 士之適子既攢塗之後哭殯可以杖將葬既啓之後
 對柩為尊則歛去其杖
君設大盤造冰焉大夫設夷盤造冰焉士併瓦盤無冰
設牀襢笫有枕含一牀襲一牀遷尸於堂又一牀皆有
枕席君大夫士一也盤本又作槃造七報反併歩頂反/襢之善反笫側里反含胡暗反
[057-34b]
 正義鄭氏康成曰此事皆沐浴之後宜承濡濯棄於
 坎下札爛脱在此耳造猶内也襢笫袒簀也謂無席
 如浴時牀也禮自仲春之後尸既襲既小歛先内冰
 盤中乃設牀於其上不施席而遷尸焉秋凉而止士
 不用冰以瓦為盤併以盛水耳漢禮大盤廣八尺長
 丈二深三尺赤中夷盤小焉周禮天子夷盤士喪禮
 君賜冰亦用夷盤然則其制宜同之 孔氏穎達曰
 此明初死沐浴之節造冰者造内其冰於盤中夷盤
[057-35a]
 亦内冰小於大盤置冰於下設牀於上去席䄠露笫
 簀浴時無席為漏水也設冰無席為通寒氣也含襲
 遷尸此三節各有牀惟含一時暫徹枕使靣平故士
 喪禮云商祝徹枕含竟並有枕含襲及堂皆有席也
 案孔謂大夫士明日小歛設冰天子諸侯亦三日小
 歛恐不然夫冰之設恐暑氣鬱蒸尸易腐也士喪禮
 既沐浴乃設夷槃盖士卑原不用冰而歛亦速故既
 沐浴乃設冰耳若天子諸侯三日而歛尚未設冰若
[057-35b]
 當盛暑尸不已腐乎何以浴何以襲本經言設冰乃
 言牀盖冰在牀下設冰與遷尸於牀同時必無天子
 諸侯之用反遲於士一日也
始死遷尸於牀幠用歛衾去死衣小臣楔齒用角柶綴
足用燕几君大夫士一也幠荒胡反去起呂反楔桑/結反柶音四綴丁劣反
 正義鄭氏康成曰牀謂所設牀笫當牖者也士喪禮
 云士死於適室幠用歛食去死衣病時所加新衣及
 復衣也去之以俟沐浴 孔氏穎達曰此又明初死
[057-36a]
 之節尸初在地冀生氣復既不生故遷於牀近南當
 牖前所謂正尸也幠覆也歛衾者大歛之衾被也遷
 尸在牀用歛衾覆之楔柱也柶以角為之長六寸兩
 頭曲屈將含恐口閉急故使小臣以柶柱張尸齒令
 開也尸應著屨恐足辟戾亦使小臣側几於足令几
 脚南出綴拘尸足兩邊令直不辟戾也既夕禮綴足
 用燕几校在南御者坐持是也自始死至此貴賤同
  敖氏繼公曰燕几平生燕居時所馮者
[057-36b]
 存異崔氏靈恩曰几形曲仰而拘足
管人汲不説繘屈之盡階不升堂授御者御者入浴小
臣四人抗衾御者二人浴浴水用盆沃水用枓浴用絺
巾挋用浴衣如它日小臣爪足浴餘水棄於坎其母之
喪則内御者抗衾而浴説吐活反繘均必反枓音主又/音斗絺勅其反挋音震它音他
 正義鄭氏康成曰抗衾者蔽上重形也挋拭也爪足
 斷足爪也 孔氏穎達曰此明浴時也管人王舘舍
 者汲謂汲水繘汲水瓶索也遽促於事故不説去井
[057-37a]
 索但縈屈執之於手中以水從西階而升盡不上堂
 用盆盛浴水用枓酌盆水沃尸用盤於牀下盛浴水
 絺是細葛除垢為易用生時浴衣拭尸肉令燥如平
 生尋常之日也浴竟小臣翦尸足之爪坎者甸人所
 掘階閒取土為竈之坎甸人主郊野之官内外宜别
 故母喪用内御舉衾内御婦人也事事如前惟浴用
 人不同耳
 存異方氏慤曰管人主管籥之人也井竈亦其所司
[057-37b]
 故使之汲水焉
管人汲授御者御者差沐於堂上君沐粱大夫沐稷士
沐粱甸人為垼於西牆下陶人出重鬲管人受沐乃煮
之甸人取所徹廟之西北厞薪用爨之管人授御者沐
乃沐沐用瓦盤挋用巾如它日小臣爪手翦湏濡濯棄
於坎差七何反垼音役重直/龍反鬲音歴厞扶味反
 正義鄭氏康成曰差淅也淅飯米取其潘以為沐也
 浴沃用枓沐於盤中文相變也孔疏沐與浴俱有枓/有盤此浴云枓沐云
[057-38a]
 盤是文/相變士喪禮沐稻此云士沐粱盖天子之士也以
 差率而上之天子沐黍與孔疏公食大夫禮黍稷正/饌稻粱為加是黍味羙而
 貴故疑天/子用之 孔氏穎達曰此明沐也粱稷皆謂用其
 米取汁而沐也將沐甸人為土垼塹竈於西牆下以
 煮沐汁陶人作瓦器之官御者淅於堂上管人亦升
 盡等不上堂就御者受淅汁往西牆於垼竈鬲中煮
 之甸人取復魄人所徹正寢西北厞以然竈煮沐汁
 爨然也謂正寢為廟神之也煮汁熟管人取以升階
[057-38b]
 授堂上御者御者乃為尸沐瓦盤貯沐汁用巾拭髮
 及靣士喪禮注云挋晞也清也事事如平生小臣翦
 手爪又治湏象平生也濡謂煩撋其髮濯謂不净之
 汁所濡濯汁棄於坎中鄭注士喪禮云巾櫛浴衣亦
 并棄之其坎案既夕禮掘坎南順廣尺輪二尺深三
 尺南其壤此沐汁棄於坎則浴汁亦然
 存疑孔氏穎達曰重鬲謂縣重之罌是瓦瓶受三升
 以沐米為粥實於瓶以疏布冪口繫以篾縣之覆以
[057-39a]
 葦席也舊云抽取屋西北簷熊氏云取屋外當厞隱
 處薪義亦通也
 案荀子禮論始卒沐浴鬠體飯唅象生執也楊倞注
 象生執謂象生時所持之事執或為持此經所謂如
 它日即此意 鄭注士喪禮甸人有司主田野者賈
 氏疏曰甸人當是甸師之屬是也陶人有司主瓦器
 者説文鬲鼎屬實五觳斗二升曰觳象腹交文三足
 或從瓦曰䰛今案鬲瓦釜即鬵也下為瓦竈加鬲其
[057-39b]
 上爨之謂之重鬲者有二有兩上者小下者大重疊
 加之而相閒隔下鬲煮者極熟則上鬲蒸者亦熟旁
 亦有兩耳可懸也士喪禮甸人掘坎於階閒為垼於
 西牆下新盆槃瓶廢敦重鬲皆濯是鬲與盆盤瓶敦
 為五物不可謂鬲為瓶又重鬲二鬲也士喪禮夏祝
 鬻餘飯用二鬲於西牆下是也重平聲孔疏以為縣
 重之罌因為重鬲亦非也取所徹廟之西北厞薪者
 疏引或説取屋外當厞隱處之薪以為爨備一説耳
[057-40a]
 據經取復魄人所徹正寢西北厞薪之用以爨則舊
 説是也鄭注若云此室不可居故徹之盖將以為殯
 宮即遷廟易檐之意
君之喪子大夫公子衆士皆三日不食子大夫公子衆
士食粥納財朝一溢米莫一溢米食之無算士疏食水
飲食之無算夫人世婦諸妻疏食水飲食之無算粥之/育反
 溢音逸莫音暮疏/食音嗣下並同
 正義鄭氏康成曰納財謂食穀也諸妻御妾也同言
[057-40b]
 無算則是皆一溢米或粥或飯 孔氏穎達曰以下
 廣明五服之喪自初死至除服君及大夫士食欲之
 節此明君喪食之禮財穀也謂所食之米每日納用
 之米朝唯一溢米莫唯一溢米也作之無時當湏豫
 納故云納財居喪因病不能頓食隨湏則食故云無
 算士則病輕故疏食疏麄也食飯也麄米為飯亦水
 為飲夫人世婦諸妻皆婦人質弱恐食粥傷性故言
 疏食水飲也
[057-41a]
 案記言衆士食粥又言士疏食説若齟齬故有疑衆
 士為衍文者不知衆士者朝廷之士也士者縣都疏
 逺之臣也雜記大夫居廬士居堊室疏以士為邑宰
 疏所謂士卑恩輕者也夫君恩固不可以輕重言然
 迹逺分卑固有殺於朝廷之士者聖人因人情而制
 之禮其居也以堊室其食也以疏食盖哀戚由心不
 容勉強觀其㑹通其意固已微矣
 存疑鄭氏康成曰二十兩曰溢於粟米之法一溢為
[057-41b]
 米一升二十四分升之一孔疏案律厯志合龠為合/合重二十四銖十合為一
 升升重十兩二十兩則米二升與此不同但古秤有/二法説左傳者云百二十斤為石則一斗十二斤為
 一百九十二兩則一升為十九兩有竒今一兩為二/十四銖則二十兩為四百八十銖計十九兩有竒為
 一升則總有四百六十銖八絫以成四百八十銖唯/有十九銖二絫在是為米一升二十四分升之一此
 大略而/言之也
 辨正王氏肅曰滿手曰溢 敖氏繼公曰兩手曰匊
 一手曰溢
 案王肅云滿手曰溢是也敖説因之鄭以溢為鎰過
[057-42a]
 矣但鄭所謂二十兩於今不及五兩所謂一升二十
 四分升之一於今亦二合一勺耳
大夫之喪主人室老子姓皆食粥衆士疏食水飲妻妾
疏食水飲士亦如之
 正義鄭氏康成曰室老其貴臣也衆士所謂衆臣士
 亦如之如其子食粥妻妾疏食水飲陳氏澔曰謂士/之喪亦子食粥
 妻妾疏食/水飲也 孔氏穎達曰此明大夫禮也子姓謂孫
 也不云衆子主人中兼之案士喪禮有主人有衆/主人故云主人中兼之
[057-42b]
 服傳云卿大夫室老士貴臣其餘皆衆臣檀弓主人
 主婦歠粥主婦謂女主也
既葬主人疏食水飲不食菜果婦人亦如之君大夫士
一也練而食菜果祥而食肉
 正義鄭氏康成曰果𤓰桃之屬也 孔氏穎達曰此
 明既葬至練祥君大夫士之食節既葬哀殺可以疏
 食不復用一溢米也
 案婦人當未葬之先本疏食矣葬後不復有所加者
[057-43a]
 盖弱體食粥固患其或傷食既可以養生自不必求
 多於疏食之外是疏食者強弱之質與主人異既葬
 而猶疏食者哀戚之誠與主人同也
食粥於盛不盥食於篹者盥食菜以醯醬始食肉者先
食乾肉始飲酒者先飲醴酒盥古緩反篹本/又作匴音算
 正義鄭氏康成曰盛謂今時杯杅也篹竹筥也歠者
 不盥手飯者盥篹或作簨 熊氏安生曰此據病而
 不能食者練而食醯醬祥而飲酒也 孔氏穎達曰
[057-43b]
 此明食之雜禮歠粥不用手故不盥以手就篹取飯
 故盥也練而食菜果者食之時以醯醬也始食肉始
 飲酒謂祥後也然閒傳曰父母之喪大祥有醯醬禫
 而飲醴酒二文不同庾氏云盖記者所聞之異 彭
 氏曰乾肉味澀醴酒酒之初熟滓汁相將者孝子不
 忍即嘗淳厚之味故先食乾肉飲醴酒
期之喪三不食食疏食水飲不食菜果三月既葬食肉
飲酒期終喪不食肉不飲酒父在為母為妻九月之喪
[057-44a]
食飲猶期之喪也食肉飲酒不與人樂之期音基為於/偽反樂音洛
 正義鄭氏康成曰食肉飲酒亦謂既葬 孔氏穎達
 曰此論期與大功喪食之節期之喪謂大夫士旁期
 之喪三不食謂義服也正服則二日不食九月之喪
 謂事同期也
 案九月之喪猶期謂亦既葬食肉飲酒不與人樂之
 言此二者獨食飲則可不可共他人歡樂而食肉飲
 酒也
[057-44b]
五月三月之喪壹不食再不食可也比葬食肉飲酒不
與人樂之叔母世母故主宗子食肉飲酒不能食粥羹
之以菜可也有疾食肉飲酒可也五十不成喪七十唯
衰麻在身比必/利反
 正義鄭氏康成曰叔母以下義服恩輕也故主謂舊
 君也言故主者闗大夫及君也孔疏諸侯當言舊君/大夫稱主故知闗大
 夫/性不能食粥可食飯菜羮有疾食肉飲酒為其氣
 微也不成喪成猶備也所不能備謂不致毁不散送
[057-45a]
 之屬也七十居處飲食與吉時同 孔氏穎達曰此
 明五月三月喪食之節壹不食謂緦麻再不食謂小
 功並言之容殤降之緦麻再不食義服小功壹不食
 故以壹不食再不食結之故閒傳云小功緦麻再不
 食殤降者也致毁謂致極哀毁散送謂絰帶垂散麻
 雜記云五十不致毁玉藻云五十不散送
既葬若君食之則食之大夫父之友食之則食之矣不
辟粱肉若有酒醴則辭食音嗣/辟音避
[057-45b]
 正義鄭氏康成曰尊者之前可以食美也變於顔色
 亦不可 孔氏穎達曰此明已有喪既葬尊者賜食
 之禮葬後情殺可從尊者奪也君食之謂君食臣也
 大夫謂大夫食士也父友謂父同志也其人並尊若
 命之食則可從之食也雖以粱米之飯及肉命食孝
 子食之若飲酒醴則變見顔色故辭而不飲
 
欽定禮記義疏卷五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