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1d0068 欽定禮記義疏-清-高宗弘曆 (master)


[046-1a]
欽定四庫全書
欽定禮記義疏卷四十六
 喪服小記二第十五之二
虞杖不入於室祔杖不升於堂
 正義鄭氏康成曰哀益殺敬彌多也虞於寢孔疏士/虞禮文
 祔於祖廟孔疏檀/弓文 孔氏頴達曰此論殺哀去杖之
 節方氏慤曰喪禮先虞而後祔虞杖特不入於室
 而已至於祔杖則雖堂亦不升焉室内而堂外故於
[046-1b]
 室曰入堂髙而陛卑故於堂曰升
 案此皆謂喪主也若衆主人則無入室升堂之事士
 虞禮注主人將入室倚之西序乃入則祔杖倚之西
 階之下歟主人之杖不入室不升堂則衆主人不以
 杖即位可知未葬前主人位在堂下故杖至虞乃有
 饗神酳獻諸禮不以杖入辟之祭主於敬也至祔則
 祭及所祔之祖敬彌多辟彌遠矣此與父在子不以
 杖即位意略同鄭言哀益殺自虞至祔爲日無多哀
[046-2a]
 殺有限至練乃彌殺也士虞禮注虞杖不入室祔杖
 不升堂則練杖不入門
爲君母後者君母卒則不爲君母之黨服不爲於/僞反
 正義鄭氏康成曰徒從也所從亡則已 孔氏頴達
 曰爲君母後謂無適立庶爲後也妾子於君母之黨
 若君母卒則不服今爲後者嫌同於適服君母之黨
 故特明之謂與不爲後同也 敖氏繼公曰庶子從
 君母之服唯止於外祖父母從母及舅不及舅之子
[046-2b]
 從母之子異於因母也若爲父後則服之其禮當與
 爲人後同
 通論黄氏震曰適爲屬從母歿亦服母之黨
 案爲君母後若衞莊姜以戴嬀之子爲己子也婦人
 無子出惟后夫人不出得以庶子爲己子或謂爲君
 母後則即爲父後而與尊者爲體矣禮庶子爲父後
 者爲其外祖父母從母舅無服以與尊者爲體則不
 得服私親也則不爲君母之黨服而何服乎疑此有
[046-3a]
 闕文當作爲君母後者君母卒爲君母之黨服不爲
 君母後君母卒則不爲君母之黨服蓋妾子於君母
 之黨本非親其從而服以君母故也故曰徒從者所
 從亡則已今既爲君母後則於君母爲屬從所謂屬
 從者所從雖歿也服
絰殺五分而去一杖大如絰殺去聲去起呂/反絰大結反
 正義鄭氏康成曰如要絰也孔疏知然者以其/同在下之物故也 孔
 氏頴達曰喪服傳首絰大搹左本在下去五分一以
[046-3b]
 爲帶首尊而要卑卑宜小故五分而去一象服數有
 五也 朱子曰首絰大一搤只是母指與第二指一
 圍 吳氏澄曰喪禮經傳記中絰帶並言則以首絰
 爲絰而要絰爲帶亦有以要絰爲絰而絞帶爲帶者
 若單言絰則或謂首絰或謂要絰各隨所指此記絰
 殺蓋兼首要二絰而言謂絰之殺五分首絰之大而
 去其一以爲要絰也如絰則專指要絰
 案喪服疏斬衰首絰大搹去五分之一存七寸二分
[046-4a]
 以爲要絰齊衰首絰如之又五分去一以爲齊衰要
 絰大功首絰如之又五分去一以爲大功要絰小功
 首絰如之又五分去一以爲小功要絰緦首絰如之
 又五分去一以爲緦要絰杖大如絰以斬齊言之
 存疑賈氏公彥曰首絰大搹搹是搤物之稱據中人
 一搤而言大者據大母指與大巨指搤之故言大也
 案大者量度大小之謂/賈以母指巨指言鑿矣 敖氏繼公曰二杖皆如其
 首絰之度
[046-4b]
 案本經所云則杖如其五分殺一之絰孔說是敖說
 非
妾爲君之長子與女君同
 正義鄭氏康成曰不敢以恩輕輕服服君之正統
 孔氏頴達曰此論妾從女君服女君爲長子三年妾
 亦爲女君長子三年
 案喪服傳妾爲君之黨服得與女君同此其一也喪
 服記妾爲女君之長子惡笄有首布總不言髽是三
[046-5a]
 年與女君同不髽與女君微異也此君長子上下同
 之若君衆子則諸侯之妾無服大夫之妾大功
除喪者先重者易服者易輕者
 正義鄭氏康成曰除先重謂練男子除乎首婦人除
 乎帶易服謂大喪既虞卒哭而遭小喪也其易喪服
 男子易乎帶婦人易乎首 孔氏頴達曰此論喪服
 輕重及除脫之義男重首女重要凡所重者有除無
 變所以卒哭不受以輕服至小祥各除其重也易謂
[046-5b]
 先遭重喪後遭輕喪變先輕者則謂男子要婦人首
 也先遭斬服虞卒哭已變葛絰大小如齊衰之麻若
 又遭齊衰之喪齊衰要首皆牡麻牡麻則重於葛服
 宜從重而男不變首女不易要以其所重故也但以
 麻易男要女首是所輕故也若未虞卒哭則後喪不
 能變也
 案此與間傳文同鄭彼注云婦人重帶帶在下體之
 上婦人重之其帶猶五分去一也其卒哭不受以輕
[046-6a]
 服專指婦人要帶若男子首絰則亦變葛矣
無事不辟廟門哭皆於其次辟婢/亦反
 正義鄭氏康成曰鬼神尚幽闇也廟殯宫哭皆於次
 無時哭也孔疏無事謂葬前/晝夜無時之哭有事則入即位孔疏有/事謂朝
 夕哭及適/子受弔 孔氏頴達曰此論在殯無事之時辟開
 也朝夕入門内即位哭則暫開之無事則不開也次
 謂倚廬 徐氏師曾曰倚廬在中門之外
復與書銘自天子達於士其辭一也男子稱名婦人書
[046-6b]
姓與伯仲如不知姓則書氏
 正義鄭氏康成曰周之禮天子崩復曰皋天子復諸
 侯薨曰皋某甫復其餘及書銘則同 孔氏頴達曰
 書名謂書亡人名字於旌旗也天子書名於太常諸
 侯已下則各書於旌旗其辭一也謂士與天子同也
 婦人復則稱字此云書姓及伯仲是書銘也姓謂如
 魯姬齊姜伯仲随其次也氏如孟孫三家之屬 陳
 氏澔曰檀弓疏云士喪禮爲銘各以其物士長三尺
[046-7a]
 大夫五尺諸侯七尺天子九尺若不命之士以緇長
 半幅長一尺䞓末長終幅長二尺總長三尺
 存疑鄭氏康成曰此謂殷禮也殷質不重名復則臣
 得名君 孔氏頴達曰殷質故男子復及銘皆名周
 尚文臣不名君也婦人已下亦殷禮周之文未必有
 伯仲當云夫人也殷無世繫六世而昏故婦人有不
 知姓者周則有宗伯掌定世繋百世昏姻不通故必
 知姓也若妾有不知姓者當稱氏矣 陸氏佃曰男
[046-7b]
 子稱名所謂皋某復是也先儒謂周禮天子復曰皋
 天子復諸侯復曰皋某復此讀復曰天子復矣之誤
 也復曰天子復矣是告人以天子復非復天子之辭
 案此復與書銘禮宜如是孔云婦人當云夫人亦指
 復時耳若銘則當著其姓與伯仲卿大夫已下則復
 婦人亦當稱姓氏夫惟荒古人皆無姓黄帝之子十
 二姓皆以德命也唐堯之時五臣有大功德乃賜姓
 禹錫土姓乃使生其地者各以土爲姓而姓始繁矣
[046-8a]
 有姓則有别殷六世而昏之說未足據也 又案天
 子自名不過對鬼神之辭曲禮孝王某嗣王某是也
 若臨侯邦之鬼神則稱字曲禮天王某甫是也其他
 未聞稱名者此乃云天子達於士其辭一又云男子
 書名二說不同故鄭臆爲殷禮與周法不同但於古
 不見所據存疑可也陸氏謂男子皆當稱名以曲禮
 天子復矣爲告人以天子復之辭則古經從未聞復
 竟告人之節亦非可據也
[046-8b]
斬衰之葛與齊衰之麻同齊衰之葛與大功之麻同麻
葛皆兼服之
 正義鄭氏康成曰斬衰之葛齊衰之麻其絰之大俱
 七寸五分寸之一帶五寸二十五分寸之十九孔疏/就首
 絰九寸之中五分去一以五分分之去一分故七寸/五分寸之一其帶又五分去一故帶五寸二十五分
 寸之/十九齊衰之葛大功之麻其絰之大俱五寸二十五
 分寸之十九帶四寸百二十五分寸之七十六孔疏/就五
 寸二十五分寸之十九去其一分故/餘有四寸百二十五分寸之七十六皆者皆上二事
[046-9a]
 孔疏皆上斬衰齊/衰大功麻葛之事服之謂服麻又服葛也男子則絰
 上服之葛帶下服之麻婦人則絰下服之麻同自帶
 其故帶也所謂易服易輕者也兼服之文主於男子
 孔疏婦人上下皆/麻故曰主於男子 孔氏頴達曰斬衰既虞受服之
 葛首絰與齊衰初喪麻絰帶同齊衰受服之葛與大
 功初死之麻同皆兼服之者斬衰既虞遭齊衰新喪
 男子則要服齊衰之麻帶首服斬衰之葛絰婦人則
 首服齊衰之麻絰要仍服斬衰之麻帶
[046-9b]
 通論孔氏頴達曰此明前遭重喪後遭輕喪麻葛兼
 服之義案喪服傳云苴絰大搹去五分一以爲帶謂
 初喪之絰帶至旣虞變葛之時絰帶漸細降初喪一
 等
 存異陸氏佃曰謂若斬衰卒哭男子變要絰以葛若
 又遭齊衰之喪則以齊衰之麻易葛帶其首絰猶是
 斬衰之麻女子更首絰以葛若又遭齊衰之喪則以
 齊衰之麻易葛絰其要絰猶是斬衰之麻是之謂兼
[046-10a]
 服是何也斬衰之葛與齊衰之麻同故也下文倣此
 鄭氏謂服麻又服葛誤矣故曰兼服之服重者則易
 輕者也
 案兼服者謂齊衰之麻與斬衰之葛並繫於要非去
 此易彼之謂閒傳云輕者包若以麻易葛則非包矣
 包亦通謂之易者包者在内自外視之則已易也
 又案士虞禮言丈夫說絰帶於廟門外婦人説首絰
 不說帶疏云男子旣葬首絰要帶俱變者據閒傳斬
[046-10b]
 衰三升旣虞卒哭受以成布六升冠七升爲母疏衰
 四升受以成布七升冠八升去麻服葛葛帶三重則
 士虞丈夫俱變者以變斬衰三升而受齊衰六升冠
 受七升則冠服仍麻絰帶則去麻服葛而葛帶三重
 故此記云斬衰之葛與齊衰之麻同也閒傳又云斬
 衰之喪旣虞卒哭遭齊衰之喪輕者包重者特謂輕
 者可施於卑重者宜主於尊卑可兩施尊不可貳則
 居前喪遭後喪男子要服齊衰之麻帶以包斬衰之
[046-11a]
 葛帶首特服斬衰之葛絰婦人說絰不說帶則首服
 齊衰之麻絰以包斬衰之葛絰要仍特服斬衰之麻
 帶如此則男子首麻帶葛婦人上下皆麻而麻葛兼
 服專指男子無疑而士虞閒傳及小記彼此互參自
 合陸氏說未可據
報葬者報虞三月而后卒哭報依注/芳付反
 正義鄭氏康成曰報讀爲赴疾之赴謂不及期而葬
 也旣葬卽虞虞安神也卒哭之祭待哀殺也 孔氏
[046-11b]
 穎達曰此論不得依常葬之禮貧者或因事故死而
 卽葬不待三月葬竟而卽設虞安神宜急也卒哭猶
 待三月者奪於哀痛不忍急也 徐氏師曾曰士三
 月而葬旣葬而虞旣虞卒哭禮也疾葬者亦疾虞若
 卒哭必俟三月禮雖有變哀則同也
 案卒哭乃有受服變除不可急也
父母之喪偕先葬者不虞祔待後事其葬服斬衰
 正義鄭氏康成曰偕俱也謂同月若同日死也先葬
[046-12a]
 者母也曾子問曰葬先輕而後重又曰反葬奠而後
 辭於殯遂脩葬事其虞也先重而後輕待後事謂如
 此也其葬服斬衰者喪之隆哀宜從重假令父死在
 前月而同月葬孔疏謂母死前之月或一月或二月/或三月但未葬之前皆是前月未必
 惟母死之/前一月也猶服斬衰不葬不變服也孔疏雖葬母亦/服斬衰葬之以
 父未葬不/得變服也言其葬服斬衰則虞祔各以其服矣及練
 祥皆然卒事反服重孔疏卒事之/後還服父服 孔氏穎達曰此
 論並遭父母喪虞祔及衣服之制先輕後重先葬母
[046-12b]
 也葬母竟不卽虞祔更脩葬父之禮以虞祔稍飾父
 喪在殯未忍爲也後事謂葬父也待葬父竟先虞父
 乃虞母祭先重而後輕也
大夫降其庶子其孫不降其父
 正義鄭氏康成曰大夫爲庶子大功案喪服自期以/下諸侯絶大夫
 降故大夫爲庶子降服大功/若庶子亦爲大夫則不降孫不降其父祖不厭孫
 也 孔氏穎達曰嫌旣降其子亦厭其孫故此明雖
 降庶子而不厭降其孫庶子之子不降其父猶爲三
[046-13a]
 年也
 案凡厭皆謂死者爲尊所厭則本服或絶或降而不
 得伸大夫降庶子大功已尊所厭也兄弟亦爲之大
 功從父所厭也大夫降庶子適子降庶昆弟庶昆弟
 又相爲降嫌其子亦有降法故明之天子諸侯於庶
 子無服庶子之子爲父三年父母之喪無貴賤一也
 鄭注祖不厭孫則厭爲之服者又别一義又子固不
 厭其父卽昆弟之子亦不降世叔父之庶者尊厭止
[046-13b]
 及於子於孫否
大夫不主士之喪
 正義鄭氏康成曰士之喪雖無主不敢攝大夫以爲
 主 孔氏穎達曰謂士死無主後其親屬有爲大夫
 者尊不得主之
 案此句當在士不攝大夫上謂族人無主後者故不
 以尊主卑若其子則適子雖士父必主之庶子則使
 其子主之
[046-14a]
爲慈母之父母無服爲於僞反下/爲舅姑同
 正義鄭氏康成曰恩不能及 孔氏穎達曰此卽是
 喪服中慈母父雖命爲母子本非骨肉故慈母之子
 不爲慈母之父母服 徐氏師曾曰儀禮慈母如母
 齊衰三年記者恐人泥此文而并服其黨故明言之
 案喪服傳曰妾之無子者妾子之無母者父命妾曰
 女以爲子命子曰女以爲母若是則生養之終其身
 慈母死則喪之如母貴父之命也父在大夫妾子爲
[046-14b]
 母大功士妾子期父歿皆申三年然本非骨肉故子
 於慈母之父母無服
夫爲人後者其妻爲舅姑大功
 正義鄭氏康成曰以不貳降陸云降/一作隆 徐氏師曾曰
 舅姑指夫所自生者而言蓋恩隆於所後自不得不
 殺於所生也
 存異賀氏瑒曰此謂子出時已昏故此婦還爲本舅
 姑大功若子出時未昏至所爲後家方昏者不服本
[046-15a]
 舅姑以婦本是路人來又恩義不相接猶臣從君而
 服不從而稅人生不相及之徒而皆不責非時之恩
 也
 辨正孔氏穎達曰夫爲本生父母期故其妻降一等
 服大功是從夫而服不論識前舅姑與否假令夫之
 伯叔在他國而死其婦雖不識豈不從夫服也熊氏
 云然賀義未善
士祔於大夫則易牲
[046-15b]
 正義鄭氏康成曰不敢以卑牲祭尊也大夫少牢
 孔氏穎達曰謂祖爲大夫孫爲士孫死祔祖則易大
 夫牲不敢用士牲祭於尊者之前也 陳氏澔曰此
 與葬以大夫祭以士者不同
 存異孔氏頴達曰祭殤與無後者不云易牲而此易
 牲者前是宗子家爲祭不得同如宗子之禮故殤及
 無後者依主人之貴賤禮供之此是士卑許進用大
 夫牲故曰易牲又此下云賤不祔貴而此士祔於大
[046-16a]
 夫者謂無士可祔也若先祖兄弟有爲士者當祔於
 士不得祔於大夫
 案此是初祔於祖與後從祖祔食不同孔以殤與無
 後相較並論反屬支混又天子諸侯皆君道其貴絶
 族故諸侯不得祔於天子大夫不得祔於諸侯若大
 夫與士皆臣道貴不絶族故士可祔於大夫孔說亦
 固也
繼父不同居也者必嘗同居皆無主後同財而祭其祖
[046-16b]
禰爲同居有主後者爲異居
 正義鄭氏康成曰録恩服深淺也見同財則期同居
 異財故同居今異居及繼父有子亦爲異居則三月
 未嘗同居則不服 孔氏穎達曰此解喪服經中繼
 父同居不同居之文繼父謂母後嫁之夫也若母嫁
 子不隨則無繼父名故自無服此謂夫死妻稚子㓜
 無大功之親隨母適後夫後夫亦無大功之親復以
 其貨財爲此子築宫廟四時使之祭祀同其財計如
[046-17a]
 此則是繼父同居故爲服期有主後爲異居謂繼父
 更有子也異居其别有三一者昔同今異二者今雖
 共居其財計各别三者繼父更有子則服齊衰三月
 而已
 存疑孔氏穎達曰旣云皆無主後爲同居則此子有
 子亦爲異居也
 案父歿而母改適謂他人父子心安乎不從斯路人
 已不得已而從母以徃且以母故而父之而彼亦長
[046-17b]
 之育之視之如子能無報乎此齊衰三月所爲制也
 齊衰以名加也三月以同爨也若兩無主後而且與
 之同財爲之築宫廟以祀其祖禰則其先人血食久
 賴之矣而彼淹然不復血食心能安乎則齊衰期而
 别祀之亦義之所不容己故鄭止言繼父有子爲異
 居不言此子生子亦爲異居也而孔乃推之謂此子
 若有子卽爲異居過矣彼爲之娶婦使之先人有後
 則薄之彼不爲之娶使之終無後乃厚之乎或曰爲
[046-18a]
 父後者爲出母無服喪者不祭故也今爲繼父期則
 此期之内將廢祖父之祭乎曰不廢禮所謂所祭者
 於死者無服則祭也然則臣妾死於宫中三月不祭
 何也曰爲同宫吉凶異道也繼父爲之築宫廟則異
 宫矣然則爲父後之子於出母不服何也曰母之恩
 天性也爲父後者卽不服亦心喪之矣而又服焉則
 哀重哀重於母則於祭父爲不誠不敢不一其誠於
 父故并不服也若夫祭則母改適之家有夫若子主
[046-18b]
 之矣然則子從母嫁其服如之何曰禮父卒繼母嫁
 從爲之齊衰杖期傳曰何以期貴終也繼母如此生
 母更可知王氏肅曰庶子服爲父後者不服然則此
 子從母時無主後則今爲父後可知而繼父死無主
 後則嫁母死無主後可知如此亦服之祭之否乎曰
 服之祭之禮繼父無主後爲之齊衰期則母從繼父
 之服而祭於繼父之宫特不杖以示降可也
哭朋友者於門外之右南面
[046-19a]
 正義鄭氏康成曰變於有親者也門外寢門外孔疏/檀弓
 朋友吾哭諸/寢門之外 孔氏穎達曰右西邊也南面嚮南爲
 主以對答弔賓
祔葬者不筮宅
 正義鄭氏康成曰宅葬地也祔葬不筮前人葬旣筮
 之
士大夫不得祔於諸侯祔於諸祖父之爲士大夫者其
妻祔於諸祖姑妾祔於妾祖姑亡則中一以上而祔祔
[046-19b]
必以其昭穆諸侯不得祔於天子天子諸侯大夫可以
祔於士亡如字/又音無
 正義鄭氏康成曰士大夫謂公子公孫爲士大夫者
 不得祔於諸侯卑别也旣卒哭各就其先君爲祖者
 兄弟之廟而祔之中猶閒也可祔於士人莫敢卑其
 祖也孔疏若不祔之則是/自尊欲卑其祖也 孔氏穎達曰禮孫死祔
 祖今祖爲諸侯孫爲士大夫而死則不得祔祖謂祖
 貴宜自卑遠也諸祖祖之兄弟也旣不祔祖當祔祖
[046-20a]
 之兄弟爲大夫士者夫旣不得祔祖妻亦不得祔於
 祖姑而可祔於諸祖姑也諸祖姑是夫之諸祖父兄
 弟爲士大夫者之妻也若祖無兄弟亦祔疏族不爲
 諸侯者妾死亦祔夫祖之妾亡無也中閒也夫祖無
 妾則又閒曾祖而祔髙祖之妾也祔必昭穆同曾祖
 非夫同列故祔髙祖也妾無廟爲壇祔之耳諸侯不
 祔於天子亦謂祔祭卑孫不可祔於尊祖也天子諸
 侯大夫可以祔於士者祖賤孫貴祔之不嫌也若不
[046-20b]
 祔之則是自尊卑於祖也 徐氏師曽曰孫可以祔
 祖子不可以祔父欲使昭常爲昭穆常爲穆故必閒
 而祔也
 通論孔氏穎達曰上云士易牲祔於大夫而大夫不
 得易牲祔於諸侯者諸侯之貴絶宗故大夫士不得
 輕親也 馬氏睎孟曰士之與大夫皆人臣也雖貴
 賤殊而勢有可㡬之道進而祔之可也天子諸侯君
 也進而祔之則君臣亂矣苟無所祔則祔於諸祖父
[046-21a]
 之爲士大夫者而不敢祔於諸侯所以明君臣之義
 也
 存疑徐氏師曾曰案後章言妾母不世祭則必無祔
 廟之禮且大夫己上已不爲庶母服矣况祔廟乎故
 妾祔一句當爲疑經不必謂爲壇以祔之如孔氏附
 會之說也 張氏曰亡則中一以上而祔指上三者
 舊說專指妾言者非
 案别子爲祖爲祖則特立廟不祔於人故本文言諸
[046-21b]
 侯不得祔於天子不言祔於諸祖父之爲諸侯者大
 夫以諸侯之别子爲祖得立廟者禮亦宜然而經言
 不得祔於諸侯祔於諸祖父之爲大夫士者蓋大夫
 士未命未成其爲别子則尚不得立廟不得立廟則
 就其所宗者之廟而祔之所謂無宗亦莫之宗公子
 之公爲其士大夫之庶者宗其士大夫之適者不必
 以廟不在己爲疑也 又案此言妾祔於妾祖姑下
 又言庶母不世祭夫祔以爲祭也將從其昭穆之次
[046-22a]
 故先祔之妾母不世祭則妾祖姑已不祭矣祔之何
 爲雜記云主妾之喪自祔至練祥使其子主之則不
 可謂妾母無祔食之禮也榖梁傳云禮庶子爲君爲
 其母築宫使公子主其祭於子祭於孫止韋公肅云
 隱公母聲子不入魯惠公廟妾也胡氏安國云孟子
 已入惠公廟仲子祭享無所故别立一宫祀之隱公
 不爲己母聲子立廟明己特攝耳非君也桓公未立
 而爲其母仲子立廟明將爲君也是諸侯得爲其生
[046-22b]
 母立廟矣春秋書初獻六羽是妾母雖立廟其祭視
 適母降一等其言不世祭者非必子立之而孫遂毁
 之或薦而不祭至親盡乃遷乎若大夫士則斷無立
 妾廟之理蓋祔有二有初以班祔至新主入廟而所
 祔之主已遷上一廟者如三昭三穆之遞遷也有祔
 之而卽隨之食者如殤與無後之從祖祔食也妾子
 非君安得爲妾母立廟則此祔妾祖姑者有廟卽於
 其廟祔食無廟則爲壇祔之而祭於次寢祔食與
[046-23a]
爲母之君母母卒則不服爲於僞/反下同
 正義鄭氏康成曰母之君母外祖適母徒從也孔疏/此親
 於子爲輕己母若在/母爲之服己則服之所從亡則已 孔氏穎達曰此
 論不責恩所不及之事君母謂母之適母也 徐氏
 師曾曰母之適母非母所自出故殺於母之母也
宗子母在爲妻禫
 正義鄭氏康成曰宗子之妻尊也 孔氏穎達曰此
 論宗子妻尊得爲妻伸禫之事宗子爲百世不遷之
[046-23b]
 宗也賀氏瑒云父在適子爲妻不杖不杖則不禫若
 父歿母存則爲妻得杖又得禫凡適子皆然嫌宗子
 尊厭其妻故特云宗子母在爲妻禫 徐氏師曾曰
 宗子尊則其妻亦尊故母在得爲之禫重宗婦也然
 則非宗子而母在者不禫矣
 案此宗子兼大小宗而言凡適子卽繼父之宗也父
 尊厭正服故父在適子爲妻不杖而禫賀循言母尊
 微厭餘服故爲妻杖期而不禫若宗子之妻則已代
[046-24a]
 姑爲主婦而主祭故并餘服不能厭而禫
 通論張子曰喪之有禫何也所以致厚也三年之喪
 其禫者所以欲占及三年也齊衰之喪禫者所以欲
 占及二年也宗子母在爲妻禫則庶子母在不爲妻
 禫以其不承重不敢致厚於妻子也庶子在父之宫
 則爲其母不禫以厭降也宗子而爲其妻禫以承其
 重所以敬宗也自命士以上父子皆異宫適士其庶
 子異宫皆爲其母禫矣
[046-24b]
爲慈母後者爲庶母可也爲祖庶母可也上爲如字下/二爲去聲
 正義鄭氏康成曰謂父命之爲子母者也緣爲慈母
 後之義父之妾無子者亦可命已庶子爲後孔疏不/言命後
 己妾唯言後父妾者己妾旣可爲慈母亦可爲庶母/後易見不言自顯但以己子後父妾於文難明故特
 言/之 孔氏穎達曰喪服有慈母如母傳曰妾之無子
 者妾子之無母者父命為子母而子服此慈母三年
 此卽爲慈母後之義也記者見喪服旣有妾子爲慈
 母後之例觸類言之謂妾經有子而子已死者餘他
[046-25a]
 妾多子則父命他妾之子爲無子之妾立後與爲慈
 母後同也故云爲庶母後可也又觸類言之謂己父
 之妾亦經有子子死故己命己之妾子與父妾爲後
 故呼己父之妾爲祖庶母亦服之三年 王氏曰旣
 是妾子此三母皆妾皆可以妾生之子爲後 徐氏
 師曾曰凡妾之有子者稱庶母祖庶母其無子者則
 稱父妾祖妾而已
 存疑鄭氏康成曰卽庶子爲後此皆子也傳重而已
[046-25b]
 不先命之與適妻使爲母子也 孔氏穎達曰必知
 妾經有子者若無子則不得立後故也 陸氏佃曰
 爲庶母爲祖庶母爲讀去聲言爲後慈母者爲庶母
 服爲祖庶母服可也喪服傳云士爲庶母緦大夫已
 上爲庶母無服
 存異賀氏瑒曰服於慈庶母三年而猶爲己母不異
 異於後大宗而降本也
 案喪服傳爲人後條爲人後者孰後後大宗也大宗
[046-26a]
 收族者也不可以絶則知庶子無後可從祖祔食不
 必爲之置後矣庶子且不必置後豈有以庶妾而爲
 之置後者與慈母如母條傳曰妾之無子者妾子之
 無母者父命妾曰女以爲子命子曰女以爲母則生
 養之終身死喪之三年貴命也是爲此子無母則無
 以生故命此妾養之旣養之則有母道故執子禮以
 終其恩非爲此妾無子而爲之置後也且妾母不世
 祭則祖庶母有孫亦在不世祭之例又安有無孫而
[046-26b]
 爲之立孫以世其祭者與要知此特主其生養死葬
 之事與嗣子傳重不同注疏並誤 又案陸說亦有
 見但與注疏正義不符又或者云記意蓋謂父命無
 子之妾母之喪之如母則或父命有子之庶母母之
 或祖命其妾母之皆可喪之如母以終其恩耳此亦
 本陸說而小變之並存參 又案喪服傳明言妾子
 之無母者則此時己無母矣何時又爲己母服賀說
 亦非也
[046-27a]
爲父母妻長子禫
 正義鄭氏康成曰目所爲禫者也 徐氏師曾曰言
 當禫之喪有此四者子爲父母父母爲長子皆三年
 而禫父在爲母父母不在爲妻皆期而禫
 通論孔氏穎達曰慈母亦宜禫也而下有庶子在父
 之室爲其母不禫則在父室爲慈母亦不禫也故不
 言之妻爲夫亦禫但記文不具案主禫者子也不則/其父也妻不主祭故
 不/言
[046-27b]
 案禫者除服之名父母之喪中月而禫宜矣妻與長
 子何居蓋禫者皆三年者也所爲三年者三綱也君
 也父也夫也母之三年以匹於父也長子三年以繼
 父之宗也而父在爲母期夫爲妻綱父在則母不得
 不屈身在則妻不得不屈其屈義也然子之於母其
 愛同身之與妻其體敵可不有以伸之乎故子父在
 爲母十一月小祥十三月大祥十五月禫心喪三年
 伸之也爲妻適子禫庶子母在不禫伸之而不盡不
[046-28a]
 敢與母同也夫必三年而後娶伸之也故服降於外
 者義之方哀久於内者仁之篤若自期以下則有爲
 三年喪者主之矣我不主之而焉得自我除之
慈母與妾母不世祭也
 正義鄭氏康成曰以其非正春秋傳曰於子祭於孫
 止孔疏穀梁傳隱五年考仲子之宫仲子是魯孝公/之妾惠公之母 案此與左傳仲子惠公之妾桓
 公之/母異 孔氏穎達曰此論禮有不合世祭之事妾母
 謂庶子自爲其母也
[046-28b]
 存疑孔氏穎達曰慈母卽所謂承庶母祖庶母後者
 也 應氏鏞曰慈母一時之恩易世可以無祭若妾
 母爲所生則子孫皆其所自出而不世祭之可乎以
 上文爲庶母爲祖庶母之後觀之或者妾母若此之
 類然此更當隨宜精審未易以一槩言也 彭氏汝
 礪曰案春秋隱五年穀梁傳曰禮庶子爲君爲其母
 築宫使公子主其祭也於子祭於孫止此謂世子爲
 君者爲己母如此蓋謂己旣爲君後當奉宗廟不得
[046-29a]
 自主己私祭也然亦未嘗不使公子主之若己於慈
 母庶母旣爲之後或爲所生子則非特子當祭孫亦
 當祭以意逆之或是己於庶母慈己者有恩及庶兄
 庶弟之母是父之妾有子者皆當祔祭之易世之後
 則不世祭與質之儀禮喪服傳有君子子於庶母慈
 己者義服小功衆子爲庶母有子者義服緦麻此二
 母於己祭之不世祭可
 案庶母祖庶母萬無爲置後之理孔氏前所推論己
[046-29b]
 誤此并謂祭慈母卽承庶母祖庶母後者更不可解
 彭氏又以慈母與庶母慈己者混㸔且謂庶母慈己
 庶母有子皆已祭之尤無此祭法至於妾母則此子
 之生母其子有爲諸侯子大夫子士庶人子之殊又
 有爲父後不爲父後之辨曾子問古者天子練冠以
 燕居鄭云庶子王爲其母無服諸侯之庶子爲父後
 則承宗廟之重爲生母緦以君之尊厭降也若不爲
 父後而厭降則父在爲母練冠麻衣縓緣旣葬除之
[046-30a]
 君卒得爲母大功先君餘尊之所厭稍申不得過大
 功也喪服庶子爲父後者爲其母緦大夫庶子爲父
 後父在無服父歿緦不爲父後者父在爲母大功父
 卒爲母三年全申也士適庶子皆父在爲母期父卒
 三年與庶人同士卑無所厭也大夫己上爲庶母無
 服士爲庶母緦庶人無庶母服之文或與士同也
丈夫冠而不爲殤婦人笄而不爲殤爲殤後者以其服
服之冠古/亂反
[046-30b]
 正義鄭氏康成曰冠笄言成人也婦人許嫁而笄未
 許嫁與丈夫同言爲殤後者據承之也殤無爲人父
 之道孔疏旣不與殤爲子則不應云爲/後今言爲後據已承其處爲言也以本親之服
 服之孔疏旣不以父服服殤而今來後其宗事事如/子爲彼殤服依其班秩本列也爲人後者若子
 於無後之宗旣爲殤者父/作子則應服以兄弟之服 孔氏穎達曰此論宗子
 殤死族人不得以父道爲後之事爲殤後者謂大宗
 子在殤中而死族人爲後大宗而不得後此殤者爲
 子也以父無殤義故也 陳氏澔曰已冠之子不可
[046-31a]
 以殤禮處之其女子已笄而死則亦依在室之服服
 之 吳氏澄曰此爲爲殤後者言又言婦人者與上
 句相對立文非有所明也 彭氏汝礪曰冠笄男女
 成人之服成人而死無可殤者故皆不為殤經云爲
 殤後疏意若族人爲宗子殤後實後殤者之位非後
 殤者爲子故爲殤者止從兄弟本服 徐氏師曾曰
 殤本服謂昆弟之長殤中殤大功下殤小功案兄弟/爲後不
 盡是同父昆弟但旣爲其父後則與此/殤爲親兄弟故以親昆弟之服服之
[046-31b]
 存疑孔氏穎達曰以本親之服服之者當在未後之
 前不復追服不責人以非時之恩故推此時本親兄
 弟亡在未後之前者亦宜終其本服之日月惟爲後
 及所後如有母亡而猶在三年之内則宜接其餘服
 不可以吉居凶若出三年則不追服矣 陳氏澔曰
 以其服服之者子爲父之服也
 案孔氏謂日月已過又援喪服傳爲所後者之祖父
 母妻妻之父母昆弟昆弟之子若子云如其母亡在
[046-32a]
 三年内接其餘服在三年外則不追服以証其說不
 知本經言為殤後者以其服服之何據而知日月已
 過乎
乆而不葬者惟主喪者不除其餘以麻終月數者除喪
則已
 正義鄭氏康成曰其餘謂旁親也以麻終月數不葬
 者喪不變也 孔氏穎達曰此論久而不葬不變服
 之事久而不葬謂有事礙則三年服皆不得祥除今
[046-32b]
 云惟主喪者廣說子為父妻為夫臣為君適孫為祖
 得為喪主悉不除也其餘謂期以下至緦也主人旣
 未葬諸親不得變葛仍猶服麻案未葬不虞祔無受/服之節故皆不得變
 服/各至服限竟而除不待主人葬除也然此皆藏之
 雖緦亦藏至葬則反服其服是也 盧氏植曰其下
 子孫皆不除也案期則孫當除/孫非主喪也
 通論庾氏蔚之曰服問云君所主夫人妻太子適婦
 此以尊主卑不得同以卑主尊無縁以卑之未葬使
[046-33a]
 尊者長服之衰絰也是知主喪不除惟承重者為其
 祖曾若子為父臣為君妻為夫也 劉氏世明曰注
 謂旁親不指言衆子當除也子之於親體同服等雖
 不承適猶非旁親也然則未葬而除自謂旁親得以
 麻終者耳
箭笄終喪三年案此脫簡當在首章/齊衰惡笄終喪上
 正義鄭氏康成曰亦於喪所以自卷持者有除無變
 孔疏言亦者亦齊/衰之惡笄帶也 孔氏穎達曰此論婦人箭笄終
[046-33b]
 喪之事前云惡笄終喪女子為母也此云箭笄女在
 室為父也 徐氏師曾曰箭笄以箭竹為之長尺妻
 為夫妾為君女子子在室為父皆斬衰而箭笄卷髮
 以終三年此婦人之重服也惡笄次之
 存異方氏慤曰在室者服父以箭笄則出嫁者服篠
 笄矣前言惡笄以為母言之故知其為榛耳服母則
 一以榛服父則有箭篠之辨
 案喪服記女子女適人者為其父母惡笄有首以髽
[046-34a]
 卒哭子折笄首以笄此女子子出嫁之笄制也方氏
 篠笄之説何自而來又據喪服注以箭笄為篠賈公
 彥謂箭笄篠為之也則安得分箭篠為二笄
齊衰三月與大功同者繩屨
 正義鄭氏康成曰雖尊卑異於恩有可同也 孔氏
 穎達曰大功以上同名重服與齊衰三月可同繩屨
 謂以麻繩為屨齊衰為尊大功為卑而三月為恩輕
 九月恩稍重所以衰服殊而為恩情處為淺深所以
[046-34b]
 同其屨也 黄氏榦曰至親以期斷父母加隆三年
 祖父母以尊加期則上殺應曾祖父母大功髙祖父
 母小功而俱齊衰三月傳曰重其衰尊尊也減其月
 恩殺也不敢以大功小功之服加至尊也 徐氏師
 曾曰齊衰三月與大功九月其日月之久近衰布之
 疏密固不同矣然三月者分尊而恩輕九月者分卑
 而恩稍重是以先王為之酌淺深之宜而制為繩屨
 則同也不同者以義制其同者以恩制
[046-35a]
練筮日筮尸視濯皆要絰杖繩屨有司告具而后去杖
筮日筮尸有司告事畢而后杖拜送賓大祥吉服而筮
濯丈/角反
 正義鄭氏康成曰臨事去杖敬也濯謂漑祭器也凡
 變除者必服其吉服以即祭事不以凶臨吉也孔疏/下云
 大祥朝服縞冠是祥祭時惟著朝/服此筮尸又在祥祭前已著朝服閒傳曰大祥素縞
 麻衣孔疏以大祥之後著素縞麻衣此云吉服/則非祥後之服是朝服也故引以證之 孔
 氏穎達曰此論練祥筮日筮尸視濯之時所著衣服
[046-35b]
 也練為小祥也筮日謂筮小祥之日筮尸亦筮小祥
 之尸視濯謂視洗濯小祥之祭器喪至小祥男子除
 首絰惟有要絰而病尚深故猶有杖屨是末服又變
 為繩麻將欲小祥豫著小祥之服臨此筮日筮尸視
 濯三事祭欲吉故豫服也不言衰與冠者亦同小祥
 矣有司謂執事者曏者變服猶杖今有司旣告三事
 辦具將欲臨事故孝子去杖有司告事畢而後杖拜
 送賓者筮日與尸二事皆有賓來曏當臨事時去杖
[046-36a]
 今筮占事畢則孝子更執杖以拜送賓視濯輕而無
 賓故不言也吉服朝服也大祥之日縞冠朝服亦豫
 服以臨筮史不言日及濯從小祥可知大祥則并去
 絰杖屨故不云絰杖屨
 案去杖而筮敬其事也仍杖以拜送賓哀未忘也
 通論朱子曰古者喪服始死至終喪漸漸變去不似
 今人服滿頓除便衣華采
庶子在父之室則為其母不禫庶子不以杖卽位父不
[046-36b]
主庶子之喪則孫以杖即位可也父在庶子為妻以杖
即位可也為于/偽反
 正義鄭氏康成曰庶子為母不禫妾子父在厭也不
 以杖即位下適子也孔疏謂適庶有父母之喪適子/得執杖進阼階哭位庶子至中
 門外而去之也蓋案或疑庶子不以杖即位亦承上/在父室為母言 妾殯不當在父之室今子無私室
 而殯於父/之室者位朝夕哭位也孫以杖即位祖不厭孫孫
 得伸也孔疏父主適子喪有杖適子子以祖為其父/主故避尊不敢俱以杖即位今此父不主庶
 子喪故庶子子得杖即/位祖雖尊貴不厭孫也父在庶子為妻以杖即位舅
[046-37a]
 不主庶婦之喪子得伸也孔疏舅主適婦則適子不/得杖舅不主庶婦故庶子
 為妻可以杖即位也父主妻喪故/主適婦父不主妾喪故不主庶婦 孔氏穎達曰此
 論庶子父在應杖不應杖之節庶子在父之室為其
 母不禫者謂不命之士父子同宫者也若異宫則禫
 之案父於庶子之母緦耳庶子曰不禫則固有練祥/矣練祥重不可廢也禫為服外可省也以避適母
 也/又曰若妻次子旣非冢嗣亦同妾子也案此與妾/子異者其
 母有禫祭但適子主之則/亦與庶子不為禫等耳
諸侯弔於異國之臣則其君為主諸侯弔必皮弁錫衰
[046-37b]
所弔雖已葬主人必免主人未喪服則君亦不錫衰衰/音
 摧免/音問
 正義鄭氏康成曰君為之主弔臣恩為己也子不敢
 當主中庭北面哭不拜孔疏案士喪禮君弔主人中/庭拜稽顙成踊彼主人為主
 故中庭拜今鄰國君弔君為之主拜賓則主人不拜/曾子問稱季桓子之喪衞君來弔魯君為主季康子
 拜而稽顙故譏/其喪有二主必免者尊人君為之變也未喪服未
 成服也孔疏以經云未喪服嫌謂未括髮/未散麻帶絰之屬故云未成服旣殯成服
 孔疏士喪禮旣/殯三日成服 孔氏穎達曰此明諸侯弔喪衣服
[046-38a]
 之節君無弔他臣之禮若來此國遇主國之臣喪為
 彼君而弔故主君代其臣之子為主主人必免者諸
 侯來弔主人必為之重禮凡五服大功已上為重重
 服自始死至葬為免案士喪禮衆主人免在小斂訖/後此兩始死當是小斂之誤
 卒哭後乃不復免也小功已下為輕輕服自始死至
 殯為免後不復免至葬啓殯後而免以至卒哭如始
 死今若人君來弔雖非服免時必為免以尊人君故
 也此云必免謂大功已上故下云親者皆免鄭注云
[046-38b]
 大功已上也皮弁錫衰此因前而發謂弔異國臣也
 故鄭注云他國之臣皮弁陸氏佃曰據此凡諸侯
 弔皆皮弁錫衰言必者著諸侯弔無内外皆當如此
 通論孔氏頴達曰若自弔己臣則素弁環絰錫衰也
 故鄭注國君於其臣弁絰一云自弔己臣而未當事
 則皮弁錫衰至當事乃弁絰耳案此本司服言之但/彼是天子禮又此記
 明言弔必皮弁錫衰則又似/兼弔己臣言存此以備參 陸氏佃曰天子重絰
 諸侯重衰天子弔服皮弁加環絰諸侯弔服皮弁錫
[046-39a]
 衰司服職曰眂朝皮弁服凡甸冠弁服凡凶事服弁
 服凡弔事弁絰服蒙上皮弁則皆素積冠弁言冠不
 言服服弁言服不言冠相備也然則凡弔主人服而
 後弔弔而後為之服若王弔三公六卿主人成服王
 皮弁服加環絰以弔及其為之服也皮弁緦衰以居
 出亦如之當事則弁絰
養有疾者不喪服遂以主其喪非養者入主人之喪則
不易己之喪服養尊者必易服養卑者否養羊/尚反
[046-39b]
 正義鄭氏康成曰不喪服求生主吉惡其凶也遂以
 主其喪謂養者有親也死則當為之主孔疏已先有/喪服養此親
 屬有疾者則不著喪服疾者/旣死無主後此養者為之主其為主之服如素無喪
 服孔疏養時旣去其服今疾者身/死已為之主還與素無服同也入主人之喪入猶
 來也謂養者無親於死者不得為主孔疏謂親族不/得養其病朋友
 養之者於此病者無親故不得為主喪案疏又云疾/者死無主後者此養者主其喪又據 服云朋友皆
 在他邦袒免歸則已注云謂服無親者為之主則死/者别無主喪之親則無親者亦得主喪此注時以常
 法言/耳其有親來為主者素有喪服而來為主與素無
[046-40a]
 服者異孔疏謂若來為喪主者身本吉無喪服旣來/為主則為此死者服始死之服若本有喪服
 今來為喪主仍以先喪之服主之故云異也所以然/者已旣前不養不經變服故今為死者不易己之喪
 服/素無服素有服為今死者當服則皆三日成也孔/疏
 謂己身本有服及本無服與死者有親則皆至三日/成服皆為死者服其服也若人有服重而新死者輕
 則為一成服而反前服也若新死重則仍服死者新/服也若身本吉而來為主則計今親而依限服之也
 養尊者謂父兄卑謂子弟之屬 孔氏頴達曰非養
 者謂死者之親屬當死者病時不得來為養而死時
 來為主養尊者必易服養卑者否此廣結前文養有
[046-40b]
 疾者不喪服之文前不分尊卑故此明之
 案此所養亦五服之旁親所謂己喪亦期大功已下
 旣葬卒哭斬衰旣練而後故得為旁親養若未練未
 葬則使人養而已不親養也己所服之喪或疾者之
 所不服或疾者有服而已除故養者釋服而養之若
 所養者與己同有服或彼别有服皆不必釋也所養
 者死而為之服其服視己本有之服或輕或同或重
 重則服其服同而己服已變則受亦服其服若同而
[046-41a]
 已服未變或輕於己服則於後死者初成服及當事
 拜客服其服故曰主其喪不當事拜客仍服己服故
 曰不易己服也若本有之服輕於新服或已變殺則
 常服後死之服惟當己喪變除時服己喪之服若與
 死者無服而來主其喪則未成服白布深衣成服為
 之袒免弔服加麻所謂朋友麻也
妾無妾祖姑者易牲而祔於女君可也
 正義鄭氏康成曰易牲而祔則凡妾下女君一等孔/疏
[046-41b]
 妾與女君牲牢無文旣云易牲故云下女君一等/若女君少牢妾則特牲若女君特牲妾則特豚也
 孔氏穎達曰此明祔祭之法妾當祔於妾祖姑若無
 妾祖姑當祔於髙祖妾祖姑故前文云亡則中一而
 上今又無髙祖妾祖姑則當易妾之牲用女君之牲
 祔於女君可也
 存疑鄭氏康成曰女君適祖姑也 方氏慤曰妾祔
 嫌於隆故易牲而祭以示其殺焉
 案喪服女君俱指適妻言祖姑及髙祖姑俱無妾可
[046-42a]
 祔則遂於適妻祔之生旣相依死亦相祔禮之變也
 鄭以適祖姑言之誤矣妾牲當下女君一等今祔於
 女君故易女君牲猶士祔於大夫而易大夫牲也方
 謂易牲示殺其説未明
婦之喪虞卒哭其夫若子主之祔則舅主之
 正義鄭氏康成曰婦謂凡適婦庶婦也虞卒哭祭婦
 非舅事也祔於祖廟尊者宜主焉 孔氏頴達曰虞
 與卒哭在寢故其夫或子得主之婦之所祔者舅之
[046-42b]
 母也故舅主之
士不攝大夫士攝大夫唯宗子
 正義陸氏佃曰若應大夫主喪雖無大夫士不得攝
 存疑鄭氏康成曰士之喪雖無主不敢攝大夫以為
 主宗子尊可以攝之孔疏士喪不敢使大夫攝為主/若宗子為士而無主後可使大
 夫攝/主之
 辨正吳氏澄曰陸説於文為順此蓋言大夫死無主
 後其親屬有為士而無為大夫者士之位卑不可攝
[046-43a]
 大夫唯宗子為士雖是位卑而宗子分尊故可以士
 而攝主大夫之喪也上言大夫不可主士之喪此則
 言士不可主大夫之喪注疏説與上文大夫不主士
 之喪義重非是宗子謂主喪之人非謂已死之人也
 案此當與大夫不主士之喪相屬大夫死無主後必
 使大夫主之士不主不以卑主尊也
主人未除喪有兄弟自他國至則主人不免而為主
 正義鄭氏康成曰不免而為主親質不崇敬也 孔
[046-43b]
 氏穎達曰在國之人喪服未除有五屬之親從遠歸
 奔者免必有時若葬後唯君來弔雖非時亦免崇敬
 欲新其事故也若兄弟非時而奔則主人不湏免也
陳器之道多陳之而省納之可也省陳之而盡納之可
省所/領反
 正義鄭氏康成曰多陳之謂賓客之就器也以多為
 榮孔疏鄭注旣夕禮云就猶善也以其可用也贈無/常唯玩好所有總而言之亦曰明器故宰夫云凡
 弔與其幣器注器所致明器也方氏慤曰就器/亦明器也以賓客就喪家陳之因謂之就器省陳
[046-44a]
 之謂主人之明器也孔疏檀弓竹不成用/瓦不成味之屬是也以禮為節
  孔氏穎達曰此論以明器送葬之事朋友賓客贈
 遺明器多陳之以為榮而不可盡納壙中少納之以
 納有常數故也主人所作明器依禮有限省陳旣少
 盡納於壙可也
 案陳謂柩朝廟時陳於廟門内之東及葬則陳於壙
 前之道東
 存疑陸氏佃曰陳器之道如其陳之數而納之正也
[046-44b]
 即雖多陳之少納之省陳之盡納之禮亦不禁是之
 謂可案陸説非不是但非/古人戒厚葬之義
奔兄弟之喪先之墓而后之家為位而哭所知之喪則
哭於宫而后之墓
 正義鄭氏康成曰兄弟先之墓骨肉之親不由主人
 也宫故殯宫也 孔氏穎達曰所知由主人乃致哀
 戚故先哭於宫也 陳氏澔曰兄弟天倫也所知人
 情也係於天者情急於禮由於人者禮勝於情 徐
[046-45a]
 氏師曾曰此皆謂旣葬而至者也
父不為衆子次於外為于偽/反下同
 正義鄭氏康成曰於庶子略自若居寢 孔氏穎達
 曰次謂中門外次也長子則次於外為喪次也
 案父子之恩根於天性庶之降也束於禮也鄭曰自
 若非無哀戚也謂仍若平日之居寢耳
與諸侯為兄弟者服斬
 正義鄭氏康成曰謂卿大夫以下也孔疏若俱為諸/侯則各依本服
[046-45b]
 與尊者為親不敢以輕服服之 熊氏安生曰諸侯
 死凡與諸侯有五服之親者皆服斬 陸氏佃曰禮
 臣為君斬衰雖兄弟不得以其屬通如是而後君臣
 之分嚴故期之喪達乎大夫喪服傳曰始封之君不
 臣諸父昆弟此與諸侯為兄弟者也雖如此猶服斬
 所臣兄弟可知兄弟如此諸父可知 陳氏澔曰此
 記者恐疑服本親兄弟之服故特明之
 存疑鄭氏康成曰言諸侯者明雖在異國孔疏不言/與君為兄
[046-46a]
 弟而言與諸侯為兄/弟故知容在異國也猶來為三年也
 案諸父兄弟不從初封者之國自無服斬之禮若從
 初封者之國則君雖不臣之而諸父兄弟必以臣自
 處而服斬各盡其道也繼世以後則諸父兄弟盡臣
 之矣記所謂服斬當兼二者言之陸氏特舉其一耳
 至適他國而為臣則不服斬嫌二君也為舊君服齊
 衰三月而已若如疏説謂今來他國未仕則反奔君
 之喪而服斬可也鄭説尚混
[046-46b]
下殤小功帶澡麻不絶本詘而反以報之澡又作/藻音早
 正義鄭氏康成曰報猶合也孔疏謂合/糾為繩下殤小功本
 齊衰之類案儀禮喪服篇小功布衰裳澡麻帶絰五/月者叔父之下殤適孫之下殤昆弟之下
 殤大夫庶子為適昆弟之下殤為姑姊妹女子子之/下殤昆弟之子女子子之下殤此數者本皆齊衰之
 親為下殤故/降而從小功其絰帶澡率治麻為之孔疏謂戛率其/麻使潔白也
 帶不絶其本屈而上至要孔疏不絶不斷本也其/帶本垂今乃屈上至要
 合而糾之孔疏屈所垂散麻嚮上然後中分麻為/而股合而糾之以垂嚮下故云報也
 親重也孔疏小功澡麻為絰帶而斷麻根本示輕也/若本期親在下殤降小功者則但首絰無根
[046-47a]
 而要帶猶有/根示重故也凡殤散帶垂孔疏凡殤謂成人大功已/下之殤其殤旣輕唯散麻
 帶垂而下不屈而上糾/之異於下殤小功也
 案小功澡麻斷本下殤之小功澡麻不斷本異於正
 小功也
婦祔於祖姑祖姑有三人則祔於親者
 正義鄭氏康成曰祖姑三人謂舅之母死而又有繼
 母二人也親者謂舅所生
 存疑張子曰祔葬祔祭只合祔一人夫婦之道當其
[046-47b]
 初昏未嘗約再配是夫只合一娶婦只合一嫁今婦
 人夫死不可再嫁如天地之大義夫豈得再娶然以
 重者計之養親承家祭祀繼續不可無也故有再娶
 之理然其葬其祔雖為同穴同筵几然譬之人情一
 室中豈容二妻以義斷之湏祔以首妻繼室别為一
 所可也
 辨正朱子曰程氏祭儀謂凡配止用正妻一人或奉
 祀之人是再娶所生即以所生配謂凡配止用正妻
[046-48a]
 一人是也若再娶者無子或祔祭别位亦可也若奉
 祀者是再娶之子乃許用所生配而正妻無子遂不
 得配祭可乎程先生此説恐誤唐會要中有論凡是
 適母無先後皆當並祔合祭與古者諸侯之禮不同
 夫婦之義如乾大坤至自有差等故方其生存夫得
 有妻有妾而妻之所天不容有二况於死而配祔又
 非生存之比横渠之説似亦推之有太過也只合從
 唐人所議為允况又有前妻無子後妻有子之礙其
[046-48b]
 勢將有所杌隍而不安者唯葬則今人夫婦未必皆
 合葬繼室别營兆域宜亦可矣 黄氏榦曰案記云
 婦祔於祖姑祖姑有三人則祔於親者祖姑有三人
 皆得祔於廟則其中必有再娶者則再娶之妻自可
 祔廟程子張子特考之不詳耳朱先生所辨正合禮
 經也
其妻為大夫而卒而后其夫不為大夫而祔於其妻則
不易牲妻卒而后夫為大夫而祔於其妻則以大夫牲
[046-49a]
 正義鄭氏康成曰此謂始來仕無廟者孔疏死當祔/於祖今夫死
 祔於其妻故/知是無廟者無廟者不祔宗子去國乃以廟從孔疏/以廟
 從則祔/於祖矣不易牲以士牲也孔疏謂夫旣不為大夫則/但依夫今所得用之牲不
 得易用昔/大夫時牲 孔氏穎達曰其妻為大夫而卒者謂夫
 為大夫時而妻死者也而后其夫不為大夫者謂妻
 死後夫或黜退不復為大夫而死也夫旣不為大夫
 死若祔祭此妻但依夫今所得用之牲不得易用昔
 大夫時牲也妻死後夫乃得為大夫今旣祔祭其妻
[046-49b]
 則用大夫牲妻從夫之禮故也 方氏慤曰婦人以
 從人為事故貴賤從夫而不在己也
 存疑應氏鏞曰經據妻之生死同夫榮辱而立文注
 以祔於其妻則為始仕而未有廟亦未必然正使新
 徙他國而為大夫亦必有廟旣不立祖廟豈敢為妻
 立廟乎
 案君子營宫室宗廟為先則諸侯始封必立五廟大
 夫始命必立三廟適士始命必立二廟矣然有廟立
[046-50a]
 而無主者如伯禽封魯不祖天子則不得祀文王而
 周公尚存則五廟皆虛也周公薨不得祔王季之廟
 王季已追王諸侯不得祖天子則當入魯大廟所謂
 别子為祖蓋為孫則必隨祖以食於廟故必祔於祖
 以别子為祖則無可祔假設其夫人先死亦不得祔
 於王季之妃而自入魯大廟矣由是推之則諸侯庶
 子始命為大夫而立三廟大夫庶子别仕他國其祖
 父之廟本國宗子主之不得以主行則新國所立之
[046-50b]
 三廟亦無主故鄭氏謂始來仕無廟非不立廟以無
 主在廟可祔故直謂之無廟也旣立廟其妻死主不
 入廟乎後夫死而主入廟即祔於其妻矣鄭孔之説
 析理甚精不可謂夫存先為妻立廟之必無其事也
為父後者為出母無服無服也者喪者不祭故也為出/母之
 為于/蒍反
 正義鄭氏康成曰適子正體於上當祭祀也 應氏
 鏞曰祭吉禮也喪凶事也凶服不可以行吉禮子無
[046-51a]
 絶母之理而為父後則有祭祀之責以宗廟為重故
 寧奪母慈而不敢廢祖父之祀也 朱子曰出母為
 父後者無服此尊祖敬宗家無二主之義先王制作
 精㣲不苟蓋如此 吳氏澄曰此條重出前但述其
 禮此則釋其義也 徐氏師曾曰雖無服猶以心喪
 自居
婦人不為主而杖者姑在為夫杖母為長子削杖女子
子在室為父母其主喪者不杖則子一人杖
[046-51b]
 正義鄭氏康成曰姑在為夫杖姑不厭婦也母為長
 子削杖嫌服男子當杖竹也母為長子服不可以重
 於子為己也女子子在室亦童子也無男昆弟使同
 姓為攝主不杖則子一人杖謂長女也許嫁及二十
 而笄笄為成人成人正杖也 孔氏穎達曰此論婦
 人應杖之節婦人為夫與長子雖不為主亦杖但夫
 是移天之重而云姑在者舅主適婦喪則厭適子使
 不杖今有姑主子喪恐姑為主則亦厭婦故明之也
[046-52a]
 童子婦人不能為父母杖也今由主喪者不杖則此
 童女一人杖若主喪者杖則此童女不杖 方氏慤
 曰桐杖非所以服男然母為長子則杖之者以其所
 以服我者而報之也
 通論孔氏穎達曰旣云女子子在室是童女可知若
 其成人出嫁為主皆杖喪服傳妻為夫杖小記母為
 長子杖也 陸氏佃曰婦人不杖為主而杖猶童子
 當室杖也今雖不為主為夫杖情至且能病也
[046-52b]
緦小功虞卒哭則免旣葬而不報虞則雖主人皆冠及
虞則皆免為兄弟旣除喪己及其葬也反服其服報虞
卒哭則免如不報虞則除之遠葬者比反哭者皆冠及
郊而後免反哭免音問下並同報音赴/為于偽反比必利反
 正義鄭氏康成曰緦小功虞卒哭棺柩已藏嫌恩輕
 可以不免也孔疏棺柩在時則當著免今至虞卒/哭之時棺柩雖藏已久亦著免也
 則免者則旣殯先啓之閒雖有事不免孔疏以虞卒/哭則免明未
 虞之前則不免也虞前有葬葬是喪之大事柩棺旣/啓著免可知嫌虞與卒哭棺柩旣掩不復著免故特
[046-53a]
 明/之不報虞謂有故不得疾虞雖主人皆冠不可久無
 飾也皆免自主人至緦麻也孔疏承上文緦小功之/下故知主人及緦麻也
 為兄弟不報虞則除之謂小功已下遠葬墓在四郊
 之外 孔氏穎達曰自此至皆免論著免之節緦小
 功之喪葬在遠處郊野之外不可無飾故葬訖反哭
 之時皆著冠至郊而後去冠著免反哭於廟
 存疑陸氏佃曰旣葬而不報虞此言過期而葬也蓋
 葬日虞如期而葬則如期而虞也不及時而葬渴葬
[046-53b]
 也過時而葬慢葬也故禮使後其虞以責子道
 案檀弓葬日虞弗忍一日離則報葬必報虞禮也今
 不報虞義當從鄭注乃陸氏云使後其虞以責子道
 豈不報虞亦禮乎禮有先葬母待父虞者然待父虞
 則服父之新喪不得云主人皆冠故不報虞為有故
 禮之變也為兄弟不報虞則除之除免也亦主人皆
 冠意
君弔雖不當免時也主人必免不散麻雖異國之君免
[046-54a]
也親者皆免案注云異國之/君免或為弔
 正義鄭氏康成曰不散麻者自若絞垂為人君變貶
 於大歛之前旣啓之後也孔疏凡大歛之前著免大/功已上散麻大歛以後著
 冠不散麻糾其垂也至將葬啓殯之後己葬之前亦/免大功已上亦散麻若君弔雖不當免時必為之著
 免不散麻帶貶於大歛/以前及旣啓之後也親者大功已上也孔疏以經/不散麻謂
 大功已上今云親者皆/免明據合應散麻之人 孔氏頴達曰己君之來其
 免如此雖他國君來與己國君同也大功已上親者
 皆從主人之免敬異國君也己君來弔親者亦免可
[046-54b]
 知 徐氏師曾曰主人必免尊君也然糾其要絰不
 使㪚垂殺也凡帶未歛而垂旣歛則絞旣啓而又垂
 葬畢而又絞主人免親皆從而免致親親之情也
除殤之喪者其祭也必𤣥除成喪者其祭也朝服縞冠
 正義鄭氏康成曰殤無變孔疏無虞卒哭/及練之變服也文不縟孔/疏
 成人喪服初除著朝服禫祭始從𤣥/端今除殤之喪即禫服是文不繁縟成成人也縞冠
 未純吉祭服也孔疏𤣥冠朝服是純吉之祭服/今用縞冠是未純吉之祭服也旣祥
 祭乃素縞麻衣 孔氏穎達曰成喪謂成人之喪其
[046-55a]
 祥祭也衣朝服而縞冠
 通論徐氏師曾曰儀禮傳喪成人者其文縟喪未成
 人者其文不縟
 存疑鄭氏康成曰𤣥冠𤣥端黄裳而祭不朝服未純
 吉也於成人為釋禫之服孔疏謂除長殤中殤下殤/之喪其祭服必𤣥冠𤣥端
 黄裳異於成人之喪也若其素裳則與朝服純吉/同若𤣥裳即與上士吉服𤣥端同非釋禫服也
 辨正陸氏佃曰言必𤣥則裳亦𤣥可知鄭氏謂𤣥端
 黄裳蓋非是
[046-55b]
奔父之喪括髮於堂上袒降踊襲絰於東方奔母之喪
不括髮袒於堂上降踊襲免於東方絰即位成踊出門
哭止三日而五哭三袒
 正義鄭氏康成曰凡奔喪謂道遠已殯乃來也為母
 不括髮以至成服一而已貶於父也即位以下於父
 母同也孔疏約奔喪禮/文故知同也三日五哭者始至訖夕反位
 哭乃出就次一哭也與明日又明日之朝夕而五哭
 三袒者始至袒與明日又明日之朝而三也 孔氏
[046-56a]
 穎達曰括髮於堂上殯宫堂上也不笄纚者奔喪異
 於初死也袒謂堂上去衣降堂阼階東而踊為踊故
 袒旣畢襲絰於東方襲謂掩所袒之衣帶絰東方謂
 旣踊畢襲帶絰於東序東奔母之喪初時括髮至又
 哭以後至成服不括髮袒於堂上降踊與父同父則
 括髮而加絰母則不括髮而加免此是異於父也著
 免加絰已後即位於阼階之東而更踊故云成踊其
 即位成踊父母同於此之時賓來弔者則拜之奔喪
[046-56b]
 禮所謂反位拜賓成踊是也出殯宫之門就於廬故
 哭者止初死在家之時哭踊無節今聞喪已乆奔喪
 禮殺故三日五哭異於在家也 陸氏佃曰上言絰
 於東方絰首絰也今此言免於東方絰為要絰爾
 通論孔氏穎達曰若未殯而來與在家同不得減殺
 也
適婦不為舅後者則姑為之小功案舅字下一/本有姑字
 正義鄭氏康成曰謂夫有廢疾他故若死而無子不
[046-57a]
 受重者小功庶婦之服也凡父母於子舅姑於婦將
 不傳重於適孔疏如廢疾他故死/而無子之屬是也及將所傳重者非
 適孔疏無適子以庶子傳/重及以他子為後者服之皆如衆子庶婦也
 孔氏穎達曰適子正服期則適婦宜大功庶婦故小
 功也 徐氏師曾曰此言姑服適婦之變禮言姑則
 舅可知
 
 
[046-57b]
 
 
 
 
 
 
 
欽定禮記義疏卷四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