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1d0057 禮記集說-宋-衞湜 (master)


[106-1a]
欽定四庫全書
 禮記集說卷一百六    宋 衛湜 撰
士之喪二日而殯三日之朝主人杖婦人皆杖於君命
夫人之命如大夫於大夫世婦之命如大夫
 鄭氏曰士二日而殯者下大夫也士之禮死與往日
 生與来日此二日於死者亦得三日也婦人皆杖謂
 主婦容妾為君女子子在室者
 孔氏曰此一節明士之杖節二日而殯除死日為二
[106-1b]
 日也三日殯之明日也士之子於君命其妻於夫人
 之命如大夫禮皆去杖也若士之子於大夫之命其
 妻於世婦之命如大夫於大夫之禮大夫之命則輯
 杖世婦之命則授人杖也
子皆杖不以即位大夫士哭殯則杖哭柩則輯杖弃杖
者斷而弃之於隐者
 鄭氏曰子謂凡庶子也不以即位與去杖同哭殯謂
 既塗也哭柩謂啓後也大夫士之子於父父也尊近
[106-2a]
 哭殯可以杖天子諸侯之子於父父也君也尊逺杖
 不入廟門弃杖於隐者杖是喪至尊為人得而褻之
 孔氏曰大夫士謂大夫士之適子既攅塗之後於父
 父也其尊偪近故哭殯可以杖將葬既啓之後對柩
 為尊則斂去其杖鄭注廟門即殯宫門也大祥斷杖
 弃於幽隠之處使不穢汙也
君設大盤造氷焉大夫設夷盤造冰焉士併瓦盤無冰
設牀襢笫有枕含一牀襲一牀遷尸于堂又一牀皆有
[106-2b]
枕席君大夫士一也
 鄭氏曰此事皆沐浴之後冝承濡濯弃於坎下札爛
 脫在此耳造猶内也襢笫袒簀也謂無席如浴時牀
 也禮自仲春之後尸既襲既小斂先内氷盤中乃設
 牀於其上不施席而遷尸焉秋涼而止士不用冰以
 瓦為盤併以盛水耳漢禮大盤廣八尺長丈二深三
 尺赤中夷盤小焉周禮天子夷盤士喪禮君賜氷亦
 用夷盤然則其制宜同之
[106-3a]
 孔氏曰此一節明初死沐浴之節造冰者造内其冰
 於盤中夷盤亦内冰小於大盤置冰於下設牀於上
 去席襢露笫簀浴時無席為漏水也設冰無席為通
 寒氣也含襲遷尸此三節各有牀唯含一時暫徹枕
 使面平故士喪禮云商祝徹枕含竟並有枕含襲及
 堂皆有席也鄭注既襲謂大夫也既小斂謂士也皆
 是死之明日若天子諸侯亦三日而設冰也
始死遷尸于牀幠用斂衾去死衣小臣楔齒用角柶綴
[106-3b]
足用燕几君大夫士一也
 鄭氏曰牀謂所設牀笫當牖者也士喪禮曰士死於
 適室幠用斂衾去死衣病時所加新衣及復衣也去
 之以俟沐浴
 孔氏曰此一節反明初死之節下經論死後而沐浴
 前經論浴後設冰經文顛倒尸初在地兾生氣復既
 不生故遷於牀近南當牖前所謂正尸也幠覆也斂
 衾者大斂之衾被也遷尸在牀用斂衾覆之楔齒楔
[106-4a]
 柱也柶以角為之長六寸兩頭曲屈將含恐口閉急
 故使小臣以柶柱張尸齒令開也尸應著屨恐足辟
 戾亦使小臣側几於足令几脚南出綴拘尸足兩邊
 令直不辟戾也既夕禮綴足用燕几挍在南御者坐
 持是也自始死至此貴賤同
管人汲不說繘屈之盡階不升堂授御者御者入浴小
臣四人抗衾御者二人浴浴水用盆沃水用枓浴用絺
巾挋用浴衣如他日小臣爪足浴餘水弃于坎其母之
[106-4b]
喪則内御者抗衾而浴
 鄭氏曰抗衾者蔽上重形也挋拭也𤓰足斷足爪也
 孔氏曰此一經明浴時也管人主館舎者汲謂汲水
 瓶索也遽促於事故不說去井索但縈屈執之於手
 中以水從西階而升盡不上堂用盆盛浴水用枓酌
 盆水沃尸用盤於牀下盛浴水絺是細葛除垢為易
 用生時浴衣拭尸肉令燥如他日謂如平生尋常之
 日也浴竟小臣翦尸足之爪坎者甸人所掘階間取
[106-5a]
 土為竈之坎甸人主郊野之官也内外宜别故母喪
 用内御舉衾内御婦人也事事如前唯浴用人不同
 耳
 嚴陵方氏曰管人主管籥之人也井竈亦其所司故
 使之汲水焉繘井索也枓以木為之
管人汲授御者御者差沐于堂上君沐粱大夫沐稷士
沐粱甸人為垼于西牆下陶人出重鬲管人受沐乃煮
之甸人取所徹廟之西北厞薪用爨之管人授御者沐
[106-5b]
乃沐沐用瓦盤挋用巾如他日小臣爪手翦湏濡濯弃
于坎
 鄭氏曰差淅也淅飯米取其潘以為沐也浴沃用枓
 沐於盤中文相變也士喪禮沐稻此云士沐粱盖天
 子之士也以差率而上之天子沐黍與
 孔氏曰此一節明沐也粱稷皆謂用其米取汁而沐
 也將沐甸人為土垼塹竈於西牆下以煑沐汁陶人
 作瓦器之官重鬲謂縣重之罌是瓦甁受三升以沐
[106-6a]
 米為粥實於瓶以䟽布幂口繫以篾縣之覆以葦蓆
 也淅於堂上管人亦升盡等不上堂就御者受淅汁
 往西牆於垼竈鬲中煑之甸人取復魄人所徹正寢
 西北厞以然竈煑沐汁爨然也謂正寢為廟神之也
 舊云抽取屋西北簷或云取屋外當厞隐處薪義亦
 通也煑汁熟管人取以升階授堂上御者御者乃為
 尸沐瓦盤貯沐汁用巾拭髮及面士喪禮注云挋晞
 也清也事事如平生小臣翦手爪治湏象平生也濡
[106-6b]
 謂煩撋其髮濯謂不浄之汁所濡濯汁弃於坎中鄭
 注士喪禮云巾櫛浴衣亦并弃之其坎案既夕禮掘
 坎南順廣尺輪二尺深三尺南其壌此沐汁弃於坎
 則浴汁亦然沐與浴俱有枓有盤浴云用枓沐云用
 盤故鄭云文相變也案公食大夫禮黍稷為正饌稻
 粱為加是稻粱卑於黍稷黍味美而貴故鄭疑天子
 用之也
君之喪子大夫公子衆士皆三日不食子大夫公子衆
[106-7a]
士食粥納財朝一溢米莫一溢米食之無算士疏食水
飲食之無算夫人世婦諸妻皆疏食水飲食之無算
 鄭氏曰納財謂食榖也二十兩曰溢於粟米之法一
 溢為米一升二十四分升之一諸妻御妻也同言無
 算則是皆一溢米或粥或飯
 孔氏曰此以下廣明五服之䘮自初死至除服君及
 大夫士食飲之節此經明君䘮食之禮財謂穀也謂
 所食之米也每日納用之米朝唯一溢米莫唯一溢
[106-7b]
 米也作之無時當湏豫納故云納財案律厯志二十
 兩則米二升與此不同古秤有二法說左傳者云百
 二十斤為石則一斗十二斤為一百九十二兩則一
 升為十九兩有竒今一兩為二十四銖則二十兩為
 四百八十銖計十九兩有竒為一升則總有四百六
 十銖八参以成四百八十銖唯有十九銖二参在是
 為米一升二十四分升之一此大略而言之也居喪
 因病不能頓食隨須則食故云無算士賤病輕故䟽
[106-8a]
 食䟽麄也食飯也麤米為飯亦水為飲夫人世婦諸
 妻皆婦人質弱恐食粥傷性故言疏食水飲也
大夫之喪主人室老子姓皆食粥衆士疏食水飲妻妾
疏食水飲士亦如之
 鄭氏曰室老其貴臣也衆士所謂衆臣士亦如之如
 其子食粥妻妾疏食水飲
 孔氏曰此經明大夫禮也子姓謂孫也不云衆子主
 人中兼之案喪服傳云卿大夫室老士貴臣其餘皆
[106-8b]
 衆臣案檀弓主人主婦歠粥主婦謂女主也
既葬主人疏食水飲不食菜果婦人亦如之君大夫士
一也練而食菜果祥而食肉
 鄭氏曰果瓜桃之屬也
 孔氏曰此一節明既葬至練祥君大夫士之食節既
 葬哀殺可以疏食不復用一溢米也
食粥於盛不盥食於篹者盥食菜以醯醬始食肉者先
食乾肉始飲酒者先飲醴酒
[106-9a]
 鄭氏曰盛謂今時杯杅也篹竹筥也歠者不盥手飯
 者盥篹或作簨
 孔氏曰此一節明食之雜禮歠粥不用手故不盥以
 手就篹取飲故盥也練而食菜果者食之時以醯醬
 也始食肉始飲酒謂祥後也然閒傳曰父母之喪大
 祥有醯醬禫而飲醴酒二文不同蓋記者所聞之異
 案熊氏曰此據病而不能食者練而食醯醬祥而飲
 酒也
[106-9b]
期之喪三不食食䟽食水飲不食菜果三月既葬食肉
飲酒期終喪不食肉不飲酒父在為母為妻九月之喪
食飲猶期之喪也食肉飲酒不與人樂之
 鄭氏曰食肉飲酒亦謂既葬
 孔氏曰此一節論期與大功喪食之節期之喪謂大
 夫士旁期之喪三不食者謂義服其正服則二日不
 食見閒傳猶期之䘮謂事同期也
五月三月之䘮壹不食再不食可也比葬食肉飲酒不
[106-10a]
與人樂之叔母世母故主宗子食肉飲酒不能食粥羮
之以菜可也有疾食肉飲酒可也五十不成喪七十唯
衰麻在身
 鄭氏曰叔母以下義服恩輕也故主謂舊君也言故
 主者闗大夫及君也性不能食粥可食飯菜羮有疾
 食肉飲酒為其氣微也不成喪成猶備也所不能備
 謂不致毁不散送之屬也七十居處飲食與吉時同
 孔氏曰此一經明五月三月䘮食之節壹不食謂緦
[106-10b]
 麻再不食謂小功并言之容殤降之緦麻再不食義
 服小功壹不食故以壹不食再不食結之故閒傳云
 小功緦麻再不食殤降者也故主若是諸侯當云舊
 君主者大夫之稱故知闗大夫君也
既葬若君食之則食之大夫父之友食之則食之矣不
辟粱肉若有酒醴則辭
 鄭氏曰尊者之前可以食美也變於顔色亦不可
 孔氏曰此經明已有喪既葬尊者賜食之禮葬後情
[106-11a]
 殺可從尊者奪也君食之謂君食臣也大夫謂大夫
 食士也父友謂父同志也其人並尊若命之食則可
 從之食也雖以粱米之飯及肉命食孝子食之若飲
 酒醴則變見顔色故辭而不飲
小斂於戸内大斂於阼君以簟席大夫以蒲席士以葦

 鄭氏曰簟細葦席也三者下皆有莞
 孔氐曰此一節明君大夫士小斂大斂所用之席士
[106-11b]
 卑不嫌故得與君同用簟也案士喪禮記云設牀當
 牖下莞上簟士喪經云布席户内下莞上簟謂小斂
 也大斂云布席如初始死至大斂用席皆有莞也大
 夫辟君上席以蒲若吉禮則蒲在莞下故司几筵繢
 純加莞席紛純與此異也
小斂布絞縮者一橫者三君錦衾大夫縞衾士緇衾皆
一衣十有九稱君陳衣于序東大夫士陳衣于房中皆
西領北上絞紟不在列
[106-12a]
 鄭氏曰絞既斂所用束堅之者縮從也衣十有九稱
 法天地之終數也士喪禮小斂陳衣於房中南領西
 上與大夫異今此同亦盖天子之士也絞紟不在列
 以其不成稱不連數也小斂無紟因絞不在列見之
 也或曰縮者二
 孔氏曰此以下至絺綌紵不入廣明君大夫士小斂
 大斂及襚所用之衣并所陳之處經明小斂之衣以
 布為絞從者一幅豎置於尸下横者三幅亦在尸下
[106-12b]
 從者在横者之上每幅之末析為三片以結束為便
 也君大夫士各用一衾故云皆一舒衾於此絞上君
 大夫士同用十九稱衣布於衾上然後舉尸於衣上
 屈衣裹又屈衾裹之然後以絞束之天數終於九地
 數終於十人既終故云以天地終數斂之也陳衣謂
 將小斂陳衣也房中者東房大夫士唯有東房也絞
 紟不在十九稱之列
大斂布絞縮者三横者五布紟二衾君大夫士一也君
[106-13a]
陳衣于庭百稱北領西上大夫陳衣于序東五十稱西
領南上士陳衣于序東三十稱西領南上絞紟如朝服
絞一幅為三不辟紟五幅無紞
 鄭氏曰二衾者或覆之或薦之如朝服者謂布精麄
 朝服十五升小斂之絞也廣終幅析其末以為堅之
 强也大斂之絞一幅三析用之以為堅之急也紞以
 組類為之綴之領側若今被識矣生時襌被有識死
 者去之異於生也士喪禮大斂亦陳衣於房中南領
[106-13b]
 西上與大夫異今此又同亦盖天子之士紞或為㸃
 孔氏曰此一節明大斂之事布絞縮者三者取布一
 幅裂作三片直用之兩頭裂中央不通横者五者又
 取布二幅分裂作六片用五片横於縮下布紟者襌
 被也當在絞上以絞束之二衾者小斂君大夫士各
 一衾至大斂各加一衾為二衾其衾所用與小斂同
 但此衾一是始死覆尸者故士喪禮云幠用斂衾注大
 斂所并用之衾一是大斂時復制士既然明大夫以
[106-14a]
 上亦然君陳衣百稱者衣多故陳在庭為榮案鄭注
 雜記篇襲禮大夫五諸侯七上公九天子十二稱則
 此大斂天子當百二十稱上公九十稱侯伯子男七
 十稱今云君百稱者舉上公全數言之北領謂尸在
 堂也西上由西階取之便也大夫士小斂衣少統於
 尸故北上大斂衣多故南上亦取之便也絞之於紟
 二者布精麤皆如朝服十五升絞以一幅之布分為
 三叚辟擘也小斂絞全幅析裂其末為三大斂之絞
[106-14b]
 既小不復擘裂其末古字假借讀辟為擘也鄭注堅
 之强堅之急者觧小斂絞用布全幅以衣少欲得堅
 束力强也大斂一幅分為三片凡物細則束縛牢急
 以衣多故湏急也鄭注紞綴之領側若被識者領為
 被頭側謂被旁識謂記識言綴此組類於領及側如
 今被之記識也案皇氏曰紟襌被也取置絞束之下
 擬用以舉尸也孝經云衣食而舉之是也
小斂之衣祭服不倒君無襚大夫士畢主人之祭服親
[106-15a]
戚之衣受之不以即陳小斂君大夫士皆用複衣複衾
大斂君大夫士祭服無算君褶衣褶衾大夫士猶小斂

 鄭氏曰不倒尊祭服也斂者要方散衣有倒君無禭
 者不陳不以斂也褶袷也君衣尚多去其著也
 孔氏曰祭服謂死者所用也小斂十九稱不悉著之
 但用裏尸要取其方而衣其倒領在足間者唯祭服
 尊領不倒在足也君無襚者國君陳衣及斂悉用己
[106-15b]
 衣臣有致襚不得陳用也大夫士降於君小斂則先
 畢盡用己正服乃用賔客襚者也用衣之羙者故言
 祭服若親屬有衣相送受之而不以即陳列也士喪
 禮鄭注云大功以上有同財之義襚之不將命自即
 陳於房中小功以下及同姓皆將命祭服無算算數
 也大斂所有祭服皆用之無限數也大夫士猶小斂
 則複衣複衾也據主人之衣故用複若襚亦得用袷
 也故士喪禮云禭以褶是也
[106-16a]
 廬陵胡氏曰謂君不以衣襚大夫士也此謂小斂若
 大斂則君有襚士喪禮具之
袍必有表不襌衣必有裳謂之一稱
 鄭氏曰袍䙝衣必有以表之乃成稱也雜記曰子羔
 之襲繭衣裳與稅衣纁袡為一是也論語當暑袗絺
 綌必表而出之亦為其䙝也
 孔氏曰袍有衣以表之不使襌露也引雜記證子羔
 之襲有袍繭衣上加稅衣為表乃成稱引論語證衣
[106-16b]
 上加表死則冬夏並用袍上並加表案熊氏曰䙝衣
 所用尊卑不同士襲而用䙝衣故士喪禮陳襲事爵
 弁服皮弁服褖衣注云褖所以表袍是襲有袍士喪
 禮小斂云祭服次散衣次注云褖衣以下袍繭之屬
 是小斂有袍士喪大斂散衣是亦有袍若大夫襲亦
 有袍案雜記子羔之襲繭衣裳是也若公則襲及大
 小斂皆不用䙝衣雜記公襲無袍繭是也襲輕尚無
 大小斂無可知
[106-17a]
 唐陸氏曰衣單複俱曰稱
凡陳衣者實之篋取衣者亦以篋升降者自西階凡陳
衣不詘非列采不入絺綌紵不入
 鄭氏曰取猶受也不屈謂舒而不卷也列采謂正服
 之色也絺綌紵當暑之䙝衣也襲尸重形冬夏用袍
 及斂則用正服
 孔氏曰列采謂五方正色非列采謂雜色不入陳之
 也絺是細葛綌是麄葛紵是紵布此䙝衣也
[106-17b]
凡斂者袒遷尸者襲君之喪大胥是斂衆胥佐之大夫
之喪大胥侍之衆胥是斂士之喪胥為侍士是斂
 鄭氏曰袒者於事便也胥樂官也不掌喪事胥當為
 祝字之誤也侍猶臨也大祝之職大喪賛斂喪祝卿
 大夫之喪掌斂士喪禮商祝主斂
 孔氏曰此一節明斂所用之人大小斂事多故袒為
 便遷尸入棺事少故襲大祝是接神者故君喪使執
 斂事是猶執也衆祝䘮祝也賤故副佐大祝也大夫
[106-18a]
 卑故大祝侍之侍謂臨檢之也君應有侍者不知何
 人也衆祝即喪祝卑故親執斂也士之喪喪祝臨之
 士之朋友来助斂也士喪禮士舉遷尸是也商祝祝
 習商禮者
小斂大斂祭服不倒皆左衽結絞不紐
 鄭氏曰左衽衽向左也反生時也
 孔氏曰此一節明斂衣之法前也言小斂不倒此又
 並言者為下諸事出也衽衣襟也生向右左手觧抽
[106-18b]
 帶便也死則襟向左示不復觧生時帶並為屈紐使
 易抽觧若死則無復觧義故絞束畢結之不為紐也
斂者既斂必哭士與其執事則斂斂焉則為之壹不食
凡斂者六人
 鄭氏曰斂者必使所與執事者不欲妄人䙝之執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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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氏曰斂者謂大祝衆祝之屬以其與亾者或臣舊
 或有㤙今手為執事專心則増感故斂竟皆哭也士
[106-19a]
 與其執事謂平生曾與亾者共執事今與喪所則助
 斂若不經共執事則䙝惡之不使斂也生經有恩死
 又為之斂為之廢壹食斂兩邊各三人故用六人凡
 者貴賤同也
 山隂陸氏曰君子所遇而安則死亦樂矣莊子南面
 王樂是也故君之喪使大胥是斂衆胥佐之夫愛親
 豈有窮哉故凡斂孝子非之大胥是焉檀弓曰君於
 大夫將葬及出命引之言孝子可以義奪也士商祝
[106-19b]
 主斂士是之而已鄭氏謂胥當為祝誤矣
君錦冒黼殺綴旁七大夫元冒黼殺綴旁五士緇冒赬
殺綴旁三凡冒質長與手齊殺三尺自小斂以往用夷
衾夷衾質殺之裁猶冒也
 鄭氏曰冒者既襲所以韜尸重形也殺冒之下羣韜
 足上行者也小斂又覆以夷衾裁猶制也字或為材
 孔氏曰此一經明尊卑冒制冒謂襲後小斂前所用
 以韜尸也冒有質殺者作兩囊各縫合一頭又縫連
[106-20a]
 一邊餘一邊不縫兩囊皆然也上者曰質下者曰殺
 君質用錦殺用黼鄭注士喪禮云冒制如直囊其用
 之先以殺韜足而上後以質韜首而下綴旁七者不
 縫之邊上下安七帶綴以結之也大夫綴旁五士旁
 三者尊卑之差也鄭注士喪禮云上元下纁象天地
 也以此推之士赬殺則君大夫畫殺為斧文也凡冒
 謂通貴賤也冒之質從頭韜来至下長短與手相齊
 也殺從足韜上長三尺自小斂以往往猶後也小斂
[106-20b]
 前有冒小斂後衣多故用夷衾覆之夷衾質殺之裁
 猶冒也者言夷衾所用上齊於手下三尺所用繒色
 及長短制度如冒之質殺但不復為囊及旁綴也
君將大斂子弁絰即位于序端卿大夫即位于堂廉楹
西北面東上父兄堂下北面夫人命婦尸西東面外宗
房中南面小臣鋪席商祝鋪絞紟衾衣士盥于盤上士
舉遷尸于斂上卒斂宰告子馮之踊夫人東面亦如之
 鄭氏曰子弁絰者未成服弁如爵弁而素大夫之喪
[106-21a]
 子亦弁絰
 孔氏曰此一經明君大斂時節也成服則著喪冠弁
 絰是未成服君大夫士皆然此雖謂大斂其小斂亦
 同也序謂東序端謂序之南頭卿大夫謂羣臣也堂
 亷謂堂基南畔亷稜之上楹謂南近堂亷者子既在
 序端故羣臣列於基上東楹之西也父兄諸父諸兄
 不仕者以其賤故在堂下鄉北以東為上也若士亦
 在堂下外宗君姑姊妹之女及姨舅之女也輕故在
[106-21b]
 房中而鄉南鋪席謂下莞上簟敷於阼階上供大斂
 也商祝鋪絞紟衾衣等致于小臣所鋪席上以待尸
 也士亦喪祝之屬周禮喪祝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
 士八人將舉尸故先盥手于盤上也斂上即斂處宰
 告者斂畢大宰告孝子也孝子得告馮尸而起踊夫
 人亦馮尸而踊馮竟乃斂於棺
大夫之喪將大斂既鋪絞紟衾衣君至主人迎先入門
右巫止于門外君釋菜祝先入升堂君即位于序端卿
[106-22a]
大夫即位于堂廉楹西北面東上主人房外南面主婦
尸西東面遷尸卒斂宰告主人降北面于堂下君撫之
主人拜稽顙君降升主人馮之命主婦馮之
 鄭氏曰先入右者入門而右也巫止者君行必與巫
 巫主辟凶邪也釋菜禮門神也必禮門神者禮君非
 問疾弔喪不入諸臣之家也主人房外南面大夫之
 子尊得升視斂也
 孔氏曰此一經明大夫大斂節也主人適子也出門
[106-22b]
 迎君望見馬首不哭不拜先還入門右北面以待君
 至士喪禮注云不哭厭於君不敢伸其私㤙也巫止
 門外者君臨臣喪巫祝桃茢至門恐主人惡之且禮
 敬主人故不將巫入對尸柩士喪禮云巫止于廟門
 外祝代之具在檀弓䟽巫止而祝代入故先君而入
 門升自阼階也君隨祝後而升堂即位於東序之端
 阼階上之東是適子臨斂處也主人房外南面者鄉
 者在門右君升則主人亦升立君之北東房之外面
[106-23a]
 鄉南俱欲視斂也遷尸者鄉鋪絞紟衾衣而君至今
 列位畢故舉尸于鋪衣上也主人得告斂畢降西階
 堂下鄉北立待君者君臣情重方為分異故斂竟君
 以手撫案尸與之别主人見君撫尸故在堂下拜稽
 顙以禮君之恩君降者撫尸畢而下堂也升主人者
 君命升之也主人升自西階由足西面馮尸不當君
 所君又命主婦馮之士喪禮其子不得升故鄭注大
 夫之子尊得升視斂也
[106-23b]
 橫渠張氏曰巫祝皆所以接鬼神也巫之接鬼神者
 不說有鬼神直以至誠感之若有所應感之正則得
 正感之邪則得邪聖人存之
 山隂陸氏曰君釋菜者非修絜不入諸臣之家
士之䘮將大斂君不在其餘禮猶大夫也
 鄭氏曰其餘謂卿大夫及主婦之位
 孔氏曰此一節明士斂之節士喪卑無恩君不視斂故
 云君不在也其餘鋪衣列位男女之儀悉如大夫也
[106-24a]
鋪絞紟踊鋪衾踊鋪衣踊遷尸踊斂衣踊斂衾踊斂絞
紟踊
 鄭氏曰目孝子踊節
 孔氏曰此一節明孝子貴賤踊節
君撫大夫撫内命婦大夫撫室老撫姪娣君大夫馮父
母妻長子不馮庶子士馮父母妻長子庶子庶子有子
則父母不馮其尸凡馮尸者父母先妻子後君於臣撫
之父母於子執之子於父母馮之婦於舅姑奉之舅姑
[106-24b]
於婦撫之妻於夫拘之夫於妻於昆弟執之馮尸不當
君所凡馮尸興必踊
 鄭氏曰撫以手案之也内命婦君之世婦馮謂扶持
 服膺也君於臣撫之至夫與妻於昆弟執之此恩之
 深淺尊卑之儀也馮之類必當心馮尸不當君所不
 敢與尊者所馮同處也凡馮尸興必踊悲哀之至馮
 尸必坐
 孔氏曰此一節明撫尸及馮尸之節大夫貴故君自
[106-25a]
 撫之大夫以室老為貴臣以姪娣為貴妾死則為之
 服故並撫之也君大夫自主父母妻長子四人䘮故
 同馮之馮父母撫妻子并云馮通言耳士賤故馮及
 庶子無子者君大夫庶子雖無子不得馮也凡馮尸
 者凡主人也父母先妻子後謂尸之父母妻子也君
 尊於臣但以手撫案尸心身不服膺也父母於子執
 之當心上衣也子於父母馮之服膺心上也婦於舅
 姑尊故奉當心上衣也舅姑於婦亦手案尸心與君
[106-25b]
 為臣同也妻於夫拘之微引心上衣輕於馮重於執
 也夫於妻於昆弟亦執心上衣也不當君所者君已
 馮心則餘人馮者宜少辟之凡馮尸必哀殞故起必
 踊泄之馮者為重奉次之拘次之執次之尊者則馮
 奉卑者則撫執執雖輕於撫而恩深故君於臣撫父
 母於子執是兼有尊卑深淺也士喪禮君坐撫當心
 此下云馮尸不當君所明君不撫得當君所也
 山隂陸氏曰言執若不能拾也婦於舅姑言奉若舅
[106-26a]
 姑在焉婦人從一拘之若猶有所拘焉
父母之喪居倚廬不塗寢苫枕凷非喪事不言君為廬
宫之大夫士襢之既葬柱楣塗廬不於顯者君大夫士
皆宫之凡非適子者自未葬以於隠者為廬
 鄭氏曰宫謂圍障之也襢袒也謂不障不於顯者不
 塗見面於隠者為廬不欲人屬目盖廬於東南角既
 葬猶然
 孔氏曰此以下至兄不次於弟明君大夫士遭喪斬
[106-26b]
 衰齊衰大功等居廬及堊室至祥禫以来降殺之節
 此經論遭喪居廬之禮廬者中門之外東牆下倚木
 為廬以草夾障不用泥塗之孝子居於廬中寢卧於
 苫頭枕於凷若非喪事口不言說君廬外以帷障之
 如宫牆大夫士其廬袒露不帷障也既葬情殺故柱
 楣稍舉以納日光又以泥塗辟風寒不塗廬外顯處
 也大夫士既葬故得宫之凡非適子謂庶子也既非
 喪主故於東南角隠映處為廬葬竟亦然
[106-27a]
既葬與人立君言王事不言國事大夫士言公事不言
家事
 鄭氏曰此常禮也
 孔氏曰此經明居喪常禮未葬不與人並立君諸侯
 也王天子也既葬可並立則諸侯可言於天子事猶
 不私言己國事公君也大夫士亦得言君事未可言
 私事曾子問練不羣立據無事之時此有事湏言故
 與人立也
[106-27b]
 
 
 
 
 
 
 
 禮記集說卷一百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