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1d0057 禮記集說-宋-衞湜 (master)


[105-1a]
欽定四庫全書
 禮記集說卷一百五    宋 衛湜 撰
喪大記第二十二
 孔氏曰案鄭目錄云名曰喪大記者記人君以下始
 死小斂大斂殯葬之事此於别錄屬䘮服
 嚴陵方氏曰孟子曰飬生者不足以當大事唯送死
 可以當大事周官以喪禮哀死亡則喪無非大事也
 然禮有小大此篇所記以大者為主故名曰喪大記
[105-1b]
疾病外内皆埽君大夫徹縣士去琴瑟寢東首於北牖
下廢牀徹䙝衣加新衣體一人男女改服屬纊以俟絶
氣男子不死於婦人之手婦人不死於男子之手
 鄭氏曰疾困曰病外内皆埽為賔客將来問病也徹
 縣去琴瑟聲音動人病者欲静也凡樂器天子宫縣
 諸侯軒縣大夫判縣士特縣去琴瑟者不命之士寢
 東首於北牖下謂君来視之時也病者恒居北牖下
 或為墉下廢牀廢去也人始生在地去牀庶其生氣
[105-2a]
 反徹褻衣則所加者新朝服矣互言之也加朝服者
 明其終於正也體一人體手足也四人持之為其不
 能自屈伸也男女改服為賔客来問病亦朝服也庶
 人深衣纊今之新綿易動摇置口鼻之上以為候男
 子不死於婦人之手婦人不死於男子之手君子重
 終為其相䙝
 孔氏曰此明君及大夫等疾困去樂之事君謂諸侯
 此篇所記皆據諸侯以下案論語鄉黨云疾君視之
[105-2b]
 東首加朝服經云東首故鄭知君来視之時東方生
 長鄉生氣也案既夕禮云飬者皆齊文王世子云世
 子親齊元而飬至病困改服故檀弓曰親始死羔裘
 元冠者易之而已易羔裘元冠即朝服也
 嚴陵方氏曰疾甚至於病檀弓言曽子寢疾病論語
 言子疾病皆謂是也疾病則賔客見問故伯牛有疾
 而孔子問之曽子有疾而孟敬子問之皆禮然也曲
 禮曰大夫無故不徹縣士無故不徹琴瑟疾病則所
[105-3a]
 謂有故也故皆徹而去之北牖與郊特牲言北墉下
 同義欲君南面而視之故也
 馬氏曰君子之於其生也欲内外之有别於其死也
 欲始終之不䙝則男女之分明而夫婦之化興此男
 子不死於婦人之手婦人不死於男子之手所以必
 記於禮也昔者曽子寢疾病樂正子春坐於牀下曽
 元曽申坐於足童子隅坐而執燭及其易簀反席未
 安而没故論語亦云召門弟子曰啓予足啓予手則
[105-3b]
 曽子之死唯弟子與子侍側而已
 李氏曰東首所以歸魂于陽北牖下所以反魄于隂
 使之各歸其真宅而已男子不死於婦人之手婦人
 不死於男子之手以齊終也
 金華應氏曰掃庭及堂正家之常道今於此又皆掃
 者肅外内以謹變致潔敬以謹終也樂縣琴瑟自其
 疾即不作則聲音固已久閟於耳矣撤而去之亦不
 欲接於目也
[105-4a]
君夫人卒於路寢大夫世婦卒於適寢内子未命則死
於下室遷尸於寢士之妻皆死於寢
 鄭氏曰死者必皆于正處寢室通耳其尊者所不燕
 焉君謂之路寢大夫謂之適寢士或謂之適室此變
 命婦言世婦者明尊卑同也世婦以君下寢之上為
 適寢内子卿之妻也下室其燕處也
 孔氏曰此一經明貴賤死寢室同君謂諸侯諸侯三
 寢一正者曰路寢餘二曰小寢故春秋成公薨於路
[105-4b]
 寢道也僖公薨於小寢譏即安謂就夫人寢也夫人
 亦有三寢一正二小亦卒正者也適寢猶今聽事處
 其制異諸侯大夫與妻皆死於適寢大夫妻曰命婦
 而云世婦世婦是諸侯之次婦諸侯世婦尊與命婦
 敵故互言見義命婦死於正寢則世婦死女君次寢
 之上也卿之妻未為夫人所命則死在下室至小斂
 後遷尸還正寢也士之妻各死正室夫妻皆然故云
 皆也鄭註寢室通者士喪禮云死于適室此云卒於
[105-5a]
 適寢是寢室通也云尊者所不燕者謂尊嚴之處不
 就而燕息焉
 嚴陵方氏曰路寢謂之路猶路車之路以大言之也
 適寢謂之適猶適子謂之適以正言之也言正則以
 别他下室及燕處也寢即正寢也士與其妻皆死于
 寢則以賤而無嫌故也
 山隂陸氏曰諸侯子曰世子大夫妻曰世婦大夫不
 世爵禄然克生其子則世矣其妻謂之世婦以此内
[105-5b]
 命婦曰世婦盖名生於大夫之妻
復有林麓則虞人設階無林麓則狄人設階小臣復復
者朝服君以卷夫人以屈狄大夫以元赬世婦以襢衣
士以爵弁士妻以稅衣皆升自東榮中屋履危北面三
號捲衣投于前司服受之降自西北榮其為賔則公館
復私館不復其在野則升其乗車之左轂而復
 鄭氏曰復招魂復魄也階所乗以升屋者虞人主林
 麓之官也狄人樂吏之賤者階梯也簨虡之類小臣
[105-6a]
 君之近臣也朝服而復所以事君之衣也用朝服而
 復之者敬也復用死者之祭服以其求於神也君以
 卷謂上公也夫人以屈狄互言耳上公以衮則夫人
 用褘衣而侯伯以鷩其夫人用褕狄子男以毳其夫
 人乃用屈狄矣赬赤也元衣赤裳所謂卿大夫自元
 冕而下之服也其世婦亦以襢衣榮屋翼升東榮者
 謂卿大夫士也天子諸侯言東霤危棟上也號若云
 臯某復也司服以篋待衣於堂前私館卿大夫之家
[105-6b]
 也不於之復為主人之惡
 孔氏曰自此至復而後行死事明招魂之禮此一經
 明復時所用之衣及招魂升降之節死者封内若有
 林麓則虞人設階梯而升屋官職卑小不合有林麓
 故狄人設階簨虡階梯之類也小臣君之親近冀君
 魂来依之大夫士以下亦用近臣也君以卷謂上公
 衮冕而下夫人屈狄謂子男之夫人男子舉上公婦
 人舉子男之妻男子舉上以見下婦人舉下以見上
[105-7a]
 是互言也大夫招魂用元冕元衣纁裳故云元赬也
 世婦大夫妻也其上服唯䄠衣言世婦亦見君之世
 婦服與大夫妻同也士以爵弁士助祭上服也六冕
 則以衣名冠諸侯爵弁則以冠名衣今言爵弁但用
 其衣不用其弁也稅衣六衣之下也皆升自東榮者
 復者升東翼而上也天子諸侯四注為屋東西兩頭
 為屋簷霤下故言東霤大夫以下南北二注而為直
 頭頭即屋翼自此升也中屋履危者當屋東西之中
[105-7b]
 履屋上髙危之處而復也北面求隂之義鬼神所嚮
 也三號者一號於上兾神在天而来一號於下兾神
 在地而来一號於中兾神在天地之間而来也三招
 既竟捲斂所復之衣從屋前投于司服之官司服待
 衣於堂前者前謂陽生之道復是求生也如雜記所
 言則每衣三號降自西北榮者復者投衣畢而往西
 北榮而下也初復是求生故自東榮而上求既不得
 不忍虚從所求不得之道還故就幽隂而下因取西
[105-8a]
 北扉為便也故鄭註士䘮禮云降因徹西北扉若云
 此室凶不可居也
 嚴陵方氏曰設階必以虞人者以階之材必取諸林
 麓而虞人則掌林麓之官故也無林麓則無虞人故
 以樂吏之賤者代之顧命言狄設黼扆綴衣而不必
 簨簴之類者以此故斂則用大胥衆胥飾則用崇牙
 璧翣而棺槨之間以容柷為度
 馬氏曰始死者人以不忍之心而望其重生求生者
[105-8b]
 人以必還之理而欲其不死故謂之復自君至於士
 自夫人至於士妻各以其祭服之至盛者招之庶乎
 神之衣是而来也中屋履危則求之上下之間北面
 三號則求諸幽隂之義及乎不知神之所在而卒不
 復也然後捲衣投於前而降焉盖死矣滅矣不可以
 復生矣則自小斂以至於葬此所謂唯哭先復復而
 後行死事也然則死者不可以復生萬物自然之理
 也于死而必為復既死而卒不能復聖人制此豈虚
[105-9a]
 禮歟亦以謂禮義之經非從天降也非從地出也人
 情而已矣孝子之情茍可以生死而肉骨者無不為
 己况於萬一有復生之道何憚而不設此禮哉
 山隂陸氏曰虞人所虞也狄人所樂也䘮則憂戚幸
 其生故使虞人狄人設階周官夏采掌大䘮以冕服
 復于大祖亦是此意大夫變纁言赬則大夫以下纁
 裳以赬代歟據一命緼紱幽衡再命赤韍幽衡士妻
 以稅衣亦互言爾元赬冕服也大夫以元赬則世婦
[105-9b]
 用鞠衣士以爵弁則其妻用襢衣即服皮弁其妻乃
 服稅衣矣君夫人應言東霤今言皆升自東榮主大
 夫以下天子諸侯為殿屋四注大夫以下雖亦四注
 其上猶有翼
復衣不以衣尸不以斂婦人復不以袡凡復男子稱名
婦人稱字唯哭先復復而後行死事
 鄭氏曰不以衣尸謂不以襲也復者庶其生也若以
 其衣襲斂是用生施死於義相反士喪禮云以衣衣
[105-10a]
 尸浴而去之袡嫁時上服非事鬼神之衣也婦人稱
 字不以名行也氣絶則哭哭而復復而不蘓可以為
 死事
 孔氏曰絳襈衣下曰袡自殷以上貴賤復同呼名周
 則天子稱天子諸侯稱某甫且字矣大夫士稱名婦
 人並稱字氣絶而孝子即哭哭訖乃復故云唯哭先
 復復而不生故行死事謂正尸於牀及浴襲之屬也
 長樂陳氏曰不以衣尸不以斂此兩句共一說耳於
[105-10b]
 文為駢然則本但云復衣以衣尸不以斂也以衣尸
 者即士䘮禮以衣衣尸者也不以斂者即士䘮禮浴
 而去之者也
 嚴陵方氏曰稅與袡皆謂之縁衣或以復或不以復
 者盖祭之縁衣則謂之稅嫁之縁衣則謂之袡此其
 所以異服各以死者之祭服以其求於神故也
 山隂陸氏曰復世婦以襢衣士妻以稅衣襢衣有袡
 稅衣亦有袡復升而復袡下垂故不以
[105-11a]
始卒主人啼兄弟哭婦人哭踊
 鄭氏曰悲哀有深淺也若嬰兒中路失母能勿啼乎
 孔氏曰主人孝子男子女子也哀痛嗚咽不能哭故
 啼也有聲曰哭兄弟情比主人為輕也婦人衆婦也
 宗婦亦啼婦人雀踊而此云踊者通自上諸條並踊
 也
 山隂陸氏曰主人啼而不哭兄弟哭而不踊婦人哭
 踊殺於上矣蓋踊所以動體安心下氣也
[105-11b]
既正尸子坐於東方卿大夫父兄子姓立于東方有司
庶士哭于堂下北面夫人坐于西方内命婦姑姊妹子
姓立于西方外命婦率外宗哭于堂上北面
 鄭氏曰正尸者謂遷尸牖下南首也子姓謂衆子孫
 也姓之言生也其男子立於主人後女子立於夫人
 後世婦為内命婦卿大夫之妻為外命婦外宗姑姊
 妹之女
 孔氏曰此經明人君初䘮子及夫人以下哭位也案
[105-12a]
 既夕禮云設牀笫當牖士䘮禮將含商祝入當牖北
 面故正知正尸牖下南首也子謂世子世子尊故坐
 于東方士䘮禮主人坐於牀東是也卿大夫父兄子
 姓立于東方以士䘮禮言之衆主人在其後又云親
 者在室謂大功以上當在室内東方但諸侯以上位
 尊故顧命康王之入翼室恤宅宗不宜與卿大夫父
 兄子姓俱在室内也卿大夫等或當在戸外之東方
 遥繼主人之後也有司庶士卑故在堂下北面案士
[105-12b]
 䘮禮云小功以下衆兄弟堂下北面此經直云有司
 庻士在堂下則諸父兄子姓等雖小功以下皆在堂
 上西面也夫人坐于西方者亦近尸故士䘮禮云婦
 人俠牀東西但士禮略人君當以帷鄣之内命婦則
 子婦也姑姊妹謂君姑姊妹也子姓君女孫皆立于
 西方也外命婦外宗䟽於内命婦故在戸外婦人無
 堂下位故皆堂上北面舅之女及從母之女外宗中
 兼之也
[105-13a]
 山隂陸氏曰卿大夫序於父兄子姓之上國事先君
 臣也諸侯為卿大夫服而不服父兄子姓以此序内
 命婦在上豈諸侯為内命婦服視卿大夫服歟
 金華應氏曰男東女西隂陽之大分也䘮遽哀迫人
 雜事叢先謹男女之辨而各以類從則紛糾雜亂者
 有倫矣主東賔西内外之大統也男主居東之上而
 内之家長雖若母亦在西則示一國一家之有主而
 内外族姓之尊卑咸有所統攝矣
[105-13b]
大夫之䘮主人坐于東方主婦坐于西方其有命夫命
婦則坐無則皆立士之䘮主人父兄子姓皆坐于東方
主婦姑姊妹子姓皆坐于西方凡哭尸于室者主人二
手承衾而哭
 鄭氏曰命夫命婦来哭者同宗父兄子姓姑姊妹子
 姓也凡此哭者尊者坐卑者立士賤同宗尊卑皆坐
 承衾哭者哀慕若欲攀援
 孔氏曰此經明大夫士初有䘮哭位之禮大夫之䘮
[105-14a]
 哭位之中有命夫命婦雖有卑於死者以其位尊故
 坐哭若其無命夫命婦雖尊於死者亦皆立哭此是
 為䘮来哭者若有弔者當立哭不得坐也不顯父兄
 子姓及姑姊妹哭位者約上文君喪及下文士喪
 略可知也君與大夫位尊故坐者殊其貴賤士既位
 下故坐者等其尊卑無所異也案皇氏曰尊者坐卑
 者立謂爵位尊者則坐故上文君䘮子及夫人坐大
 夫之䘮主人主婦命夫婦皆坐是也君之䘮卿大夫
[105-14b]
 皆立卿大夫之䘮非命夫命婦者皆立是也此尊卑
 非謂對死者為尊卑也成服之後尊於死者則坐卑
 於死者則立也
君之䘮未小斂為寄公國賔出大夫之䘮未小斂為君
命出士之䘮於大夫不當斂則出
 鄭氏曰父母始死悲哀非所尊不出也出者或至庭
 或至門國賔聘大夫不當斂其来非斂時
 孔氏曰此一節明君大夫士未小斂之前主人出迎
[105-15a]
 賔之節鄭註或至庭者謂世子迎寄公及國賔下文
 士出迎大夫是也或至門者謂下文大夫於君命是
 也以此言之則世子於天子之命士於君命亦皆然
 也士之喪大夫来弔其主人於大夫来弔不當小斂
 之時則出迎大夫案檀弓云大夫弔當事而至則辭
 焉註云辭猶告也擯者以主人有事告也主人無事
 則為大夫出但云斂不云襲者未襲之前唯為君命
 出其餘則不出故士喪禮未襲之前君使人弔主人
[105-15b]
 迎于寢門外是也君使退主人哭拜送于外門外於
 時賔有大夫則拜之非特出迎賔也雜記云士喪當
 袒大夫至絶踊而拜之亦謂斂後正斂時不出也
凡主人之出也徒跣扱衽拊心降自西階君拜寄公國
賔于位大夫於君命迎於寢門外使者升堂致命主人
拜於下士於大夫親弔則與之哭不逆於門外
 鄭氏曰拜寄公國賔於位者於庭鄉其位而拜之此
 時寄公位在門西國賔位在門東皆北面小斂之後
[105-16a]
 寄公東面國賔門西北面士於大夫親弔謂大夫身
 来弔士也與之哭既拜之即位西階東面哭大夫特
 来則北面
 孔氏曰前經明出迎賔逺近此經更辨拜迎委曲之
 儀降自西階不忍當主位也寄公謂失位之君國賔
 謂鄰國大夫来聘者鄭知寄公在門西者寄公有賔
 義也知國賓在門東者或本是吉使行私弔之禮故
 從主人之位皆北面者凡賔弔北面是其正故檀弓
[105-16b]
 云曽子北面而弔焉尸在堂上故鄉之也寄公小斂
 後稍依吉禮就賔位東面鄉主人也國賔亦以小斂
 後漸吉就賔位但爵是卿大夫猶北面也主人鄉其
 位拜訖即位於西階下東面哭之士之喪大夫親来
 弔立於西階下東面主人則降自西階下南面拜之
 拜訖即位西階下與大夫俱哭不迎大夫於門外此
 謂大夫士俱来若大夫獨来不與士相隨則北面故
 鄭註大夫特来北面也
[105-17a]
 山隂陸氏曰迎逢也凢言先之也若逆彼来而後往
 焉大夫於君命言迎士於大夫言逆以此
夫人為寄公夫人出命婦為夫人之命出士妻不當斂
則為命婦出
 鄭氏曰出拜之於堂上也此時寄公夫人命婦位在
 堂上北面小斂之後尸西東面
 孔氏曰前經明男子迎賔此經明婦人迎賔也出謂
 出房也婦人不下堂但出房而拜於堂上也婦人尊
[105-17b]
 卑與夫同故所為出者亦同也前文云君之喪外命
 婦率外宗哭于堂上北面故鄭知此時在堂上北面
 也小斂之後遷尸于堂故知從婦人之位在尸西東
 面也
小斂主人即位于戸内主婦東面乃斂卒斂主人馮之
踊主婦亦如之主人袒說髦括髮以麻婦人髽帶麻于
房中
 鄭氏曰士既殯說髦此云小斂盖諸侯禮也士之既
[105-18a]
 殯諸侯之小斂於死者俱三日也婦人之髽帶麻於
 房中則西房也天子諸侯有左右房
 孔氏曰自此至拾踊一節明人君大夫士等小斂之
 節及拜迎於賔及奠祭弔者之儀初時尸在牖下主
 人在尸東今小斂當戸内故主人在戸内稍東西面
 斂訖主人馮尸而踊主婦馮尸竟亦踊主人袒者曏
 小斂不袒今方有事故袒衣也說髦者髦㓜時翦髮
 為之至年長則垂著兩邉明人子事親恒有孺子之
[105-18b]
 義也若父死說左髦母死說右髦二親並死則並說
 之親沒不髦是也今小斂竟喪事已成故說之也括
 髮以麻者以用也人君小斂說髦竟而括髮用麻士
 既小斂亦括髪但未説髦耳婦人髽亦用麻也帶麻
 麻帶也謂婦人要絰也男子說髦括髮在東房婦人
 髽帶麻于西房與男子異處鄭註於死者俱三日者
 謂數往日也
 藍田吕氏曰婦人不俟男子襲絰亦先帶麻者以其
[105-19a]
 無絞帶布帶且質略少變故因髽而襲絰也
 長樂黄氏曰小斂所用之日以喪禮義考之但有死
 三日而斂若併死日而數二日而小斂三日而大斂
 今言三日而斂則恐指大斂而不及小斂唯白虎通
 義云天子諸侯三日小斂大夫士二日小斂此乃小
 斂日數雖引以為在禮有之然無所考又天子諸侯
 殯葬月日與士不同則斂日亦當不同 又曰案士
 喪禮小斂馮尸主人括髪袒衆主人免于房婦人髽
[105-19b]
 于室又士喪禮曰既馮尸主人絞帶衆主人布帶喪
 大記曰婦人髽帶麻于房中以此觀之則知小斂馮
 尸之後括髪免髽之時主人已絞帶衆主人已布帶
 婦人已帶麻特主人未襲絰爾 又曰喪服斬衰章
 䟽云婦人亦有絞帶布帶以備䘮禮吕氏云無絞帶
 布帶當考
徹帷男女奉尸夷于堂降拜
 鄭氏曰夷之言尸也於遷尸主人主婦以下從而奉
[105-20a]
 之孝敬之心也
 孔氏曰此經明士之喪小斂訖徹帷夷尸之節初死
 恐人惡之故有帷小斂衣尸畢有飾故除帷也諸侯
 及大夫賔出乃徹帷見下文夷陳也小斂竟相者舉
 尸將出戸陳于堂孝子男女親屬扶捧之至堂也降
 下也適子下堂拜賔也
 嚴陵方氏曰周官凌人大喪共夷槃氷所以寒其尸
 使勿傷故曰夷牀曰夷衾皆以是夷堂者夷之為言
[105-20b]
 移也亦以傷為戒故也
 山隂陸氏曰體魄降矣而謂之夷婉詞也盤曰夷槃
 牀曰夷牀衾曰夷衾亦以此即若知氣有升無夷也
君拜寄公國賔大夫士拜卿大夫於位於士旁三拜夫
人亦拜寄公夫人於堂上大夫内子士妻特拜命婦氾
拜衆賔於堂上
 鄭氏曰衆賔謂士妻也尊者皆特拜拜士與其妻皆
 旅也
[105-21a]
 孔氏曰此經明小斂訖拜賔也君謂嗣君也小斂畢
 尸出堂嗣君下堂拜寄公國賔並就其位鄉而拜之
 也大夫士是先君之臣同服斬衰小斂訖出庭列位
 故嗣君出拜之卿大夫則就其位鄉而拜之士賤不
 人人拜之每一面三拜士有三等故也旁猶面也夫
 人拜於堂上婦人無下堂也大夫内子士妻夫人亦
 拜之卿妻曰内子大夫妻曰命婦不言者見卿妻與
 命婦同也特拜命婦特猶獨也謂人人拜之尊故也
[105-21b]
 拜内子亦然衆賔士妻賤故氾拜之亦旁三拜也此
 經唯舉君喪拜賔不云大夫士者文不具也大夫士
 喪拜賔亦然故士喪禮云主人拜賔大夫特拜士旅
 之是也案熊氏曰大夫士拜卿大夫者是卿大夫士
 家自遭喪小斂後拜卿大夫於位士旁三拜大夫内
 子士妻亦謂大夫士妻家自遭喪小斂後拜命婦及
 拜士妻之禮大夫士各自遭喪并言之者以其大夫
 士家喪小斂後拜賔同故也
[105-22a]
主人即位襲帶絰踊母之喪即位而免乃奠弔者襲裘加
武帶絰與主人拾踊
 鄭氏曰即位阼階之下位也有襲絰乃踊尊卑相變
 也母之䘮即位而免記異者禮斬衰括髮齊衰免以
 至成服而冠為母重初亦括髮既小斂則免乃奠小
 斂奠也始死弔者朝服裼裘如吉時小斂則改襲而
 加武與帶絰矣武吉冠之卷也加武者明不改冠亦
 不免也檀弓曰主人既小斂子游趨而出襲裘帶絰
[105-22b]
 而入也
 孔氏曰主人拜賔時袒今拜訖襲衣加要帶首絰於
 序東復位乃踊也案士喪禮云先踊乃襲絰此先襲
 絰乃踊士為卑此據諸侯為尊故鄭註云尊卑相變
 也為父喪拜賔竟而即阼階下位又序東帶絰猶括
 髮若為母喪至拜賔竟即位時不復括髮以免代之
 免以襲絰至大斂乃成服所以異於父也拜賔襲絰
 踊竟後始設小斂之奠弔者襲裘加武者未小斂之
[105-23a]
 前弔者裘上有裼衣上有朝服開朝服露裼衣今小
 斂之後弔者以上朝服揜襲裘上裼衣也加武者主
 人既素冠素弁弔者故加素弁於武也帶絰者帶謂
 要帶絰謂首絰以朋友之恩故加帶絰若無朋友之
 恩則無帶唯絰而已拾踊拾更也主人先踊婦人踊
 弔者踊三者三是與主人更踊也鄭註加武明不改
 冠亦不免也者凶冠則武與冠連不别有武免亦無
 武今云加武明不改作凶冠亦不作免弔所以有免
[105-23b]
 以四代袒免親及朋友在他邦嫌有免理故云亦不
 免也引檀弓曰以下證小斂之前裼裘小斂之後襲
 裘也此皆謂未成服前若成服後成錫衰緦衰等已
 具上檀弓䟽
 山隂陸氏曰鄭氏謂有襲絰乃踊尊卑相變也然則
 袒括髮括髮袒亦相變言加武則著不以居冠弔據
 居冠屬武後絰弔服也
君喪虞人出木角狄人出壺雍人出鼎司馬縣之乃官
[105-24a]
代哭大夫官代哭不縣壺士代哭不以官君堂上二燭
下二燭大夫堂上一燭下二燭士堂上一燭下一燭
 鄭氏曰代更也未殯哭不絶聲為其罷倦既小斂可
 為漏刻分時而更哭也木給爨竈角以為㪺水斗壺
 漏水之器也冬漏以火爨鼎沸而後沃之此挈壺氏
 所掌也屬司馬司馬涖縣其器大夫不縣壺下君也
 士代哭不以官自以親䟽哭也燭所以照饌也滅燎
 而設燭
[105-24b]
 孔氏曰此一節論君及大夫士小斂後代哭之異虞
 人主山澤之官故出木與角狄人樂吏主挈壺漏水
 之器故出壺雍人主亨飪故出鼎冬月水凍則漏遲
 無凖故取鼎煖水用虞人木爨煮之也司馬夏官卿
 也其屬有挈壺氏故司馬自臨視縣漏器故挈壺氏
 云凡喪縣壺以代哭者縣漏分時使均其官屬更次
 相代而哭也有喪則於中庭終夜設燎至曉滅燎而
 日光未明故湏燭以照祭饌也
[105-25a]
賔出徹帷哭尸于堂上主人在東方由外来者在西方
諸婦南鄉
 鄭氏曰賔出徹帷君與大夫之禮也士卒斂即徹帷
 徹或為廢由外来謂奔喪者也無奔喪者婦人由東
 面
 孔氏曰此明小斂後尸出在堂時法也鄭註士卒斂
 即徹帷士喪禮文賔出後乃除帷是人君及大夫禮
 舒也哭尸於堂主人位在尸東婦人位在尸西如室
[105-25b]
 中若於時有新奔喪從外来者則居尸西方欲異於
 在家也未小斂而奔者則在東方故奔喪註云其未
 小斂而至與在家同也諸婦南鄉謂主婦以下在家
 者婦人位本在西方東鄉今既有外新奔者故移辟
 之而近北鄉南也
婦人迎客送客不下堂下堂不哭男子出寢門見人不
哭其無女主則男主拜女賔于寢門内其無男主則女
主拜男賔于阼階下子㓜則以衰抱之人為之拜為後
[105-26a]
者不在則有爵者辭無爵者人為之拜在竟内則俟之
在竟外則殯葬可也喪有無後無無主
 鄭氏曰婦人所有事自堂及房男子所有事自堂及
 門非其事處而哭猶野哭也出門見人謂迎賔也拜
 者皆拜賔於位也為後者有爵攝主為之辭於賔耳
 不敢當尊者禮也
 孔氏曰此一節明小斂之後男主女主迎送弔賔及
 拜賔之位又廣明喪主不在之義婦人質故送迎敵
[105-26b]
 者不下堂有君犬人弔則主婦下堂至庭稽顙而不
 哭也男子遭喪敵者来弔不出門若有君命則出門
 亦不哭也故士喪禮君使人弔徹帷主人迎于寢門
 外見賔不哭是也其無女主以下明喪無主使人攝
 者禮也若有主則男主拜男賔女主拜女賔無女主
 則男主拜女賔于寢門内少逺階下而猶不出門也
 無男主則使女主拜男賔於阼階下位鄉云女有下
 堂謂此也子雖㓜小則以衰抱之為主而人代之拜
[105-27a]
 賔也為後者不在則有爵者辭者謂主有官爵出行
 不在而家有喪其攝主無官爵則辭謝於賔云已無
 爵不敢拜賔也無爵者人為之拜謂不在之主無官
 爵其攝主之人為主拜賔也若主行近在竟内則俟
 其還乃殯葬若主在國外不可待則殯又不可待則
 葬可也喪有無後無無主釋所以使人攝及以衰抱
 㓜之義無主則對賔有闕故四隣里尹主之無得無
 主也
[105-27b]
 嚴陵方氏曰有後無後存乎天有主無主存乎人存
 乎天者不可為也故喪有無後者存乎人者可以為
 也故無無主也
 金華應氏曰有爵者来弔則辭謝不敢見重爵命也
 無爵者則代之拜有爵無爵盖係於弔者而注以係
 於為後不在之人雖於理有之而有不通者人之於
 喪也惟其情之厚者則弔之初不視其爵之有無而
 為攝主者亦通大夫士而言也大夫或弔於士士或
[105-28a]
 弔於大夫其往来初無常而受弔者不拘為後之貴
 賤但弔者之至則隨其人而應之有所辭所拜之不
 同耳且攝主所以領賔而欲弔者之不虚辱耳若如
 注說則為後不在而必身無爵者於凢有客始一例
 接之茍有爵則一例辭之是皆無事乎接賔也又何
 以攝主焉在禮士不主大夫之喪士不攝大夫則有
 爵者喪必有爵者而後主之矣為主者有爵則受有
 爵之弔乃為相稱又何辭焉
[105-28b]
君之喪三日子夫人杖五日既殯授大夫世婦杖子大
夫寢門之外杖寢門之内輯之夫人世婦在其次則杖
即位則使人執之子有王命則去杖國君之命則輯杖
聽卜有事於尸則去杖大夫於君所則輯杖於大夫所
則杖
 鄭氏曰三日者死之後三日也為君杖不同日人君
 禮大可以見親䟽也輯斂也斂者謂舉之不以拄地
 也夫人世婦次於房中即位堂上堂上近尸殯使人
[105-29a]
 執杖不敢自持也子於國君之命輯杖下成君不敢
 敵之也卜卜葬卜日也凡喪祭虞而有尸大夫於君
 所輯杖謂與之俱即寢門外位也獨焉則杖君謂子
 也於大夫所杖俱為君杖不相下也
 孔氏曰自此至隠者一節廣明君及大夫士三日後
 杖之節制案下文大夫之喪既殯主人主婦室老皆
 杖今杖不同日是人君禮也子杖通女子在室者若
 嫁為他國夫人則不杖嫁為卿大夫妻同五日杖也
[105-29b]
 喪服四制七日授士杖君之女及内宗外宗嫁為士
 妻及女御皆七日杖也子大夫子兼適庶及世子寢
 門殯宫門也子大夫廬在寢門外得持杖拄地行以
 至寢門殯柩在門内神明所在故入門輯斂之不敢
 拄地也若庶子至寢門則去杖不得持入此大夫與
 子同者謂大夫特来不與子相隨也若與子相隨子
 杖則大夫輯子輯則大夫去杖故下文云大夫於君
 所輯杖是也夫人世婦在其次則杖者次謂西房居
[105-30a]
 喪之地則得扶杖拄地即位則使人執之以堂上有
 殯也子有王命去杖者世子尊天子之命對之不敢
 杖也國君之命輯杖謂鄰國使人来弔世子未敢比
 成君故歛杖也有事於尸謂虞及卒哭祔祭敬卜及
 尸故去杖也大夫於君所輯杖者君謂世子經前云
 子後云君嫌是别人故鄭云君謂子也若大夫與世
 子俱在門外位大夫則輯杖敬嗣君也大夫與大夫
 俱在門外是兩大夫相對同為君杖不相降故並得
[105-30b]
 杖拄地也
 山隂陸氏曰子夫人杖不言授嫌或使之
大夫之喪三日之朝既殯主人主婦室老皆杖大夫有
君命則去杖大夫之命則輯杖内子為夫人之命去杖
為世婦之命授人杖
 鄭氏曰大夫有君命去杖此指大夫之子也而云大
 夫者通實大夫有父母之喪也授人杖與使人執之
 同也
[105-31a]
 孔氏曰此一節明大夫杖節大夫死後三日既殯應
 杖者悉杖也大夫嗣子而云大夫者兼通子為大夫
 有父母喪也有君命則去杖對君命亦然也大夫之
 命謂嗣子對彼大夫之使則斂杖自卑下也兩大夫
 自相對則不去杖内子卿妻也有夫及長子喪君夫
 人有命弔已則去杖若有君之世婦命弔内子敬之
 則使人執杖以自隨卑於夫人故隨而不去也經云
 大夫之喪不舉命婦而舉内子卿妻者互文也欲見
[105-31b]
 卿喪與大夫同
 山隂陸氏曰内子為夫人之命去杖輯杖於此取中
 焉在去杖與杖之間為世婦之命授人杖不言使人
 執之卑也其稱為亦以此
 
 
 
 禮記集說卷一百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