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1d0051 讀禮通考-清-徐乾學 (master)


[115-1a]
欽定四庫全書
 讀禮通考卷一百十五 刑部尚書徐乾學撰
  違禮二
   居喪釋服
曲禮席蓋重素不入公門苞屨极衽厭冠不入公門䟽/席
蓋者喪車蓋也重素衣裳皆素遭喪之服也苞屨藨蒯/之草所為齊衰屨也扱衽者親始死則扱上衽也厭伏
也喪冠厭帖無梁五服喪所著也熊氏云父之喪唯扱/上衽不入公門冠絰衰屨皆得入也杖齊衰則屨不得
入不杖齊衰衰又不得入其大功絰又不得入其小功/以下冠又不得入此厭冠者謂小功以下之冠故云不
[115-1b]
入公門凡喪冠皆厭大功/以上厭冠宜得入公門也
檀弓季武子寢疾蟜固不説齊衰而入見曰斯道也將
亡矣士唯公門説齊衰武子曰不亦善乎君子表微注/時
無如之何佯若/善之表猶明也及其喪也曽點倚其門而歌䟽武子魯/之上卿時
人畏之如君入其門皆説衰唯蟜固不説言依正禮士/唯入公門乃説齊衰入大夫之門不合説也言將亡者
其時嚮餘大夫之門猶有著齊衰者故云將亡將亡者/未絶之辭也武子心雖恚恨無奈之何佯稱其為善所
以善者若失禮顯著凡人皆知失禮微細唯君子乃能/明之今説齊衰是失禮之微故云君子表微此謂不杖
齊衰若杖齊衰雖入公門/亦不説之具在上曲禮注
[115-2a]
 閻若璩曰有以季武子之喪曽點倚其門而歌來問/者余曰此子虛烏有之言也春秋昭公七年季孫宿
 卒孔子年十七曽點少孔子若干嵗未可知然論語/叙其坐次於子路則必少九嵗以上也可知孔子年
 十七時子路甫八歳點實不過六歳七歳孩童耳烏/得有倚國相之門臨喪而歌之事檀弓多誣莫此為
 甚石堂陳普極其辨駮猶/未及此子聊為補之云爾
服問凡見人無免絰雖朝於君無免絰唯公門有稅齊
衰𫝊曰君子不奪人之喪亦不可奪喪也注見人謂行/求見人也無
免絰絰重稅猶免也古者說或作稅有免齊衰謂不杖/齊衰也於公門有免齊衰則大功有免絰也 䟽以絰
重縱徃朝君亦無免稅於絰也唯至公門已有不杖齊/衰則稅去其衰絰猶不去也若杖齊衰及斬衰雖入公
[115-2b]
門衰亦不稅也其大功非但稅衰又免去絰也君子以/己恕物不可奪人喪禮故君所以許臣著絰亦不可自
奪喪所以已有重喪猶/絰以見君申己喪禮也
開元禮三年之喪凡見人皆不去絰父母之喪賓客己
弔而重來者主人哭而見其去也又哭之其未葬必備
衰服而後見
唐律不孝條注/居父母喪釋服從吉
 䟽議釋服從吉謂制未終而在二十七月之内釋去
 衰裳而著吉服者
[115-3a]
諸有父母若夫之喪喪制未終釋服從吉徒三年
 䟽議喪制未終謂父母及夫喪二十七月内釋服從
 吉其父卒母嫁及為祖後者祖在為祖母若出妻之
 子並居心喪之内未合從吉亦徒三年
期親尊長喪喪制未終釋服從吉杖一百大功以下尊
長各遞減二等卑㓜各減一等
 䟽議期親尊長謂祖父母曽髙父母亦同伯叔父母
 姑兄姊夫之父母妾為女君喪制未終謂未踰期月
[115-3b]
 釋服從吉者杖一百大功尊長未踰九月釋服從吉
 杖八十小功尊長未踰五月釋服從吉杖六十緦麻
 尊長未踰三月釋服從吉笞四十其於卑㓜釋服從
 吉各減當色尊長一等出降者謂姑姊妹本服期出
 嫁九月若於九月内釋服從吉者罪同期親尊長科
 之其服數止準大功之月餘親出降準此若有殤降
 為七月之類亦準所降之月為服數之限罪依本服
 科之其妻既非尊長又殊卑㓜在禮及詩比為兄弟
[115-4a]
 即是妻同於㓜
舊唐書呂諲丁母憂起復上元元年加同中書門下三
品賜門㦸既立於第門或謂諲曰吉慶之事不冝凶服
受之諲遂權釋衰麻當中而拜人皆笑其失禮
李義府居母服起復有制朔望給哭假義府輙微服與
占候人杜元紀臨晨出城東登古冡候望哀禮都廢
唐書李林甫聞蕭頴士名欲㧞用時頴士寓居廣陵居
母喪即衰麻詣京師謁林甫於政事堂林甫素不識遽
[115-4b]
見衰麻大惡之即令斥去頴士大怒乃著伐櫻桃賦以
刺林甫
 顧湄曰李林甫惡見衰麻固非逹理而頴士一聞拔/用遽舍苫塊逺詣京都安得為孝且作賦亦非孝子
 之所宜春秋責備賢/者不能為頴士解矣
唐律喪制未終釋服從吉參預吉席者杖一百
 䟽議喪制未終謂父母及夫喪二十七月内父卒母
 嫁及為祖後者祖在為祖母若出妻之子並居心喪
 之内未合從吉若遇禮宴之席參預其中者杖一百
[115-5a]
宋史劉瑾父沆亡得褒贈知制誥張環草詞語涉譏貶
瑾泣涕不能食闔門衰絰邀宰相自言朝廷為改書命
黜環為州瑾亦坐衰服入公門罷職
 萬斯同曰劉瑾之衰絰入公門誠為有罪矣然彼以/愛父之故寧冒大禁至於罷職而不恤君子亦有取
 焉可見宋時風俗之古雖天子之門猶有不脱衰絰/而入者視今之士大夫入郡邑之門而輙改服從吉
 者其賢不肖之/相去何如哉
明律十惡不孝條注/居父母喪釋服從吉 不義條注/
居夫喪釋服從吉
[115-5b]
凡居父母喪若嫡孫承重/與父母同及夫之喪喪制未終釋服從
吉者杖八十期親尊長喪喪制未終釋服從吉者杖六

 姚翼家規通俗編今世人謁見有司貴官及臨吉事/徃徃衷凶服而襲吉服亦曰墨衰夫或我非貴官既
 不可凶服入公門而事關身家不得不謁有司者則/從權而墨可也若我與有司相敵可以凶服見者則
 不必墨其餘若鄉之貴官及親友吉事視吾親輕重/何如也何以墨哉今酌為權制齊衰之服可服以出
 見尊者大功之服可服以出見長者小功之服可服/以出見同輩緦麻之服可於家庭見客而情義輕重
 及喪在門内門/外又於中權之
[115-6a]
喪制未終釋服從吉參預筵晏者杖八十
    乾學案古人居喪既葬之後始食䟽食既練
    之後始食菜果未有飲酒而食肉者彼於酒
    肉猶不忍食而況參預筵燕乎屢朝之定律
    非不森嚴世之能秉禮而懷刑者誰也古禮
    既不知遵而國憲又不知畏人心之澌滅將
    何時而正乎
 黄佐鄉禮凡居喪孝子不許易凶為吉赴他人酒席
[115-6b]
 鄉俗有旬七㑹飲及葬有山頭等酒㑹皆深為害義
 犯者有罪
大清律文與明律同
 張文嘉齊家寳要詩曰哀哀父母生我劬勞欲報之/德昊天罔極又古人云樹欲静而風不寧子欲養而
 親不在每一展誦之輙不禁肝腸寸斷淫淫雨泣也/乃世之人當親在堂不知承觀孝養或聽枕畔之言
 或乖兄弟之好或子富而親貧或親懦而子逆以致/淒涼遲暮飲泣衰年及一旦遘親之變又不知哀痛
 徬徨居喪盡禮或泛營齋事或厚欵親賓惟務華盛/為榮施但以酒食相徴逐此固從前陋規嘗致慨於
 有道者也然昔之人哀毁雖不足於内容服猶致飾/於外故出入必衰麻在身慶賀必杜門不徃尚存餼
[115-7a]
 羊之意曽未嘗以麄鄙為醜也乃今則大異焉服飾/喬粧嘻笑自若噫竟不思此身何自而来今親死之
 謂何而淪胥以溺至於此也亦嘗怪而叩之則解曰/今時則類然也若似乎當世以持服為重禁者然竊
 觀教國朝稽古定制清律喪服諸條煌煌典制何常/不 人以孝而禁人持服邪不惟不禁而且違犯者
 得大罪奈何今之居喪者無日不釋服無日不從吉/而且無筵宴不參預邪又期功緦麻之戚非其伯叔
 則其昆姪非其妻子則其懿親今自初喪以後一概/置而不持衣冠猶昔逍遥都市遂使識者咨嗟歎息
 逝者飲恨黄泉豈不悲哉蓋總縁孝衰於父母因而/菲薄於衆親第恐相觀而化習以成俗久之而世風
 頽敗綱常滅絶伊誰之責歟我今稽首致敬哀墾世/人趂父母康健之時思古人愛日之誠承顔順志力
 行孝道富貴則累裀列鼎貧賤則菽水承歡萬一親/遭不幸不敢望汝寢苫枕塊泣血三年且止望汝白
[115-7b]
 衣素冠挨熬嵗月從来行孝之家墓産芝蘭樹生連/理子孫賢善奕世簪纓其不能者不有人非必有鬼
 責清夜思之寧不愧邪伏祈仁人孝子逹禮髙賢念/㒺極之深恩感風木之餘恫遵朝廷之制典輓晚世
 之頺波互相勸勉持服報親世道幸甚人心幸甚之/又曰近世以来人多忌諱孝冠白衣不敢登常人
 門況公府乎孝冠白衣絶無行於都市者況麻衣麻/絰乎明季之時凡縉紳入公門必用麻衣孝巾麻絰
 草屨不敢坐漆椅自備竹椅隨行其士民交際賔客/必以麻衣孝巾為公服曽未有假青𤣥之色者新年
 賀節必著麻衣麻絰徃拜親戚影神及尊長拜/者不以有服為愧受者亦不以孝衣為嫌也
    乾學案釋服從吉律文載於十惡之條即期
    喪釋服亦有杖六十之律國家之立法不綦
[115-8a]
    嚴哉此非特脱衰易吉為不終喪制者言即
    偶然而易之亦法之所禁也乃今世之人其
    以衰絰終喪而一日未嘗去體者有㡬人乎
    或行慶賀而釋或赴燕㑹而釋或干有司而
    釋甚者尋常出行道上而亦釋羣相習為固
    然而不以為怪視煌煌國典之所禁竟不一
    寘懐焉噫不亦大可異也哉夫今人之居喪
    其於古人居處飲食言語之節所謂居喪之
[115-8b]
    實者一切無之獨其外之素服存耳今且并
    其素服而易之則是竟未嘗有居喪之文也
    重服且然又何論乎輕服人心之日漓而國
    典之不振也一至此乎彼庶人之無知者固
    不足責矣章逄之子搢紳之徒亦且内不顧
    乎名教而外不畏乎王章滔滔之世夫安從
    而救之是在有世道之責者舉律文之所載
    而實行之有不率者罪無赦庶乎人心稍知
[115-9a]
    警覺而風俗可以漸囘不然國典具在猶且
    不能防制吾獨奈之何㦲
 張文嘉曰今多有為嫁娶慶賀諸事冒禁忘哀釋服/從吉者而且公然於簡帖之中直書從吉二字因而
 華服悖典禮蔑王章肆行無忌真可/痛哭流涕矣知禮者愼勿踵其敝焉
   喪中産子
左傳定公九年春宋公使樂大心盟于晉且逆樂祁之
尸辭偽有疾乃使向巢如晉盟且逆子梁之尸子明謂
桐門右師出曰吾猶衰絰而子擊鍾何也右師曰喪不
[115-9b]
在此故也既而吿人曰已衰絰而生子余何故舍鍾注/見
下喪中/用樂條
    乾學案禮經言喪制詳矣初不及服内生子
    之禁者蓋孝子三載之中寢處於外原無入
    室之禮則自不必有此禁子明衰絰生子即
    見貶於右師則知禮文所不載非寛以待人
    子正以天下絶無此事也不然豈有居喪之
    制纎悉具備反於此等節目而置之不道哉
[115-10a]
後漢書陳蕃𫝊蕃為樂安太守民有趙宣葬親不閉埏
隧居其中行服二十年蕃與相見問及妻子而宣五子
皆服中所生蕃大怒曰寢宿冢藏而孕育其中誑時惑
衆誣於鬼神遂致其罪
 閻若璩曰聖人制禮無過不及故喪不過三年示民/有終也宣乃行服二十年且寢宿冢藏立異釣名反
 蹈服内生子之罪所以偽儒之行一敗/有求齒於庸衆人而不得者可不戒哉
    乾學案服内生子漢人未必有此律然既為
    禮之所禁自為刑之所加也觀陳公此舉可
[115-10b]
    見東漢之世原以服内生子為非禮矣傳言
    五子皆服内所生未必皆生於二十七月之
    内也既二十年不釋服則生於二十年之中
    者皆可謂之服内所生矣
 楊文言曰喪以三年為斷寛以待小人正嚴以責君/子行服二十年而舉五子已惡其偽矣況儼然冢藏
 之中而肆焉為擁妻抱子之地此仲舉所以深疾之/也若反虞而安其室廬罪庸未減除服生子豈過責
 焉故天下偽君子/之罪浮於眞小人
 風俗通義俗傳彭城相袁元服父字伯楚為光禄卿
[115-11a]
 於服中生此子時年長矣不孝莫大於無後故取舉
 之君子不隱其過因以服為字應劭曰謹案元服名
 賀汝南人也祖父名原為侍中安帝始加元服百官
 㑹賀臨嚴垂出而孫適生喜其嘉㑹因名曰賀字元
 服原父安為司徒忠蹇匪躬盡誠事國啓發和帝誅
 討竇氏中興以來最為名宰原有堂構之稱矜於法
 度伯楚名彭清擬夷叔政則冉季厯典三郡致位上
 列賀早失母不復繼室云曽子失妻而不娶曰吾不
[115-11b]
 及尹吉甫子不如伯竒以吉甫之賢伯竒之孝尚有
 放逐之敗我何人哉清髙舉動皆此類也何其在服
 中生子而名之賀者乎雖至愚人猶不云爾
唐律在父母喪生子
 䟽議在父母喪生子者皆謂二十七月内懐胎者若
 父母未亡以前懐胎雖於服内生子者不坐縦除服
 以後始生但計胎月是服内懐者依律得罪並合免
 所居之一官
[115-12a]
居父母喪生子者徒一年
 䟽議居父母喪生子已於名例免所居官章中解訖
 皆謂在二十七月内而姙娠生子者其服内生子事
 若未發自首亦原
 萬斯同曰上一條言免所居官當是有官之人下一/條言徒一年當是無官之人古人定律其嚴於居喪
 如此雖當時未必盡能遵行然學士大夫猶知有所/羞畏至明太祖始削去之則人益無所憚而風俗之
 薄更不/可言矣
明太祖孝慈録序古不近人情而太過者有之禁令服
[115-12b]
内勿生子朕覽書度意實非萬古不易之法若果依前
式人民則生理罷焉
 周錫曰近年江東有朝士服内生子反誣其妻與/外人通其妻自縊死湖南有老儒服内生子乃沈
 之江中遂絶嗣此皆不/知本朝無服内之禁也
    乾學案服内生子不孝之大世之稍有人心
    者莫不以為不可而明太祖乃獨去之何哉
    論者謂啇之帝辛宋之兀凶劭明之武宗皆
    服内所生故終至悖戾而傾覆是則縱情背
[115-13a]
    禮之事古固有之要所生必不肖之子非但
    得罪於名教并且貽禍於邦家亦可為世之
    殷鑒矣明祖因己之多欲反詆古禮為不情
    於是律文亦删去之而世之蕩軼禮法者益
    放縱而不可禁夫律嚴其防雖不足遏人情
    之流然人心猶知有儆惕今并此律文而去
    之將更何所禁制哉愚以為服中所生在王
    家者既已召顚覆之災則在士庶者必其致
[115-13b]
    敗亂之釁可知也公羊子論喪娶以為有人
    心者冝於此焉變矣愚於服内生子亦云
   停喪不葬
晉書賀循為武康令俗多厚葬及有拘忌迴避數月停
喪不葬者循皆禁焉
山公啓事晉山濤曰臣欲以郄詵為温令詔可尋又啓
曰訪聞詵喪母不時葬遂於所居屋後假葬有異同之
議請更選之詔曰君為管人倫之職此輩應為清議與
[115-14a]
不便當裁處之
南史何承天𫝊時丹陽溧陽丁況等久喪不葬承天議
曰禮云還葬當謂荒儉一時故許其稱財而不求備丁
況三家數十年中葬輙無棺櫬實由淺情薄恩同於禽
獸者爾竊以丁寳等同伍積年未嘗勸之以義繩之以
法十六年冬既無新科又未申明舊制有何嚴切歘然
相紏或由鄰曲分爭以興此言如聞在東諸處比例既
多江西淮北尤為不少若但讁此三人殆無所肅開其
[115-14b]
一端則互相恐動臣愚謂況等三家且可勿問因此附
定制㫖若民人葬不如法同伍當即紏言三年除服之
後不得追相告引
唐書顔眞卿使河東劾奏朔方令鄭延祚母死不葬三
十年有詔終身不齒舊唐書作延祚母卒二/十九年殯僧舍垣地
聖厯元年十月鳯閣侍郎王方慶奏言凖令期喪大功
未葬並不得叅朝賀仍給喪不叅宴㑹比來朝官不依
禮法身有哀慘陪列朝賀手舞足蹈公違憲章名教既
[115-15a]
虧實玷皇化請申明更令禁斷詔曰可
    乾學案此條非停喪不葬之謂也蓋以未葬
    之前哀痛方深故不許其朝賀耳然唐世期
    功之喪猶且嚴於防制如此則今有親喪久
    不葬而靦然入居朝列者視此寧不愧心哉
五代㑹要周廣順三年十一月敕應内外文武臣僚幕
職州縣官舉選人等今後有父母未經營葬其主家之
長不得輙求仕進所由司亦不得申舉其合赴舉選者
[115-15b]
葬事禮畢敕所由於家狀内具言不得調冒所司覺察
紏舉犯者必行典法如是不加覺察罪在紏察之司
 萬斯同曰五代之季天下之亂極矣乃廣順詔書父/母未葬主喪者不許仕進且令於家狀内具言而不
 覺察者有罪一何詞嚴而義正也天下不孝之子其/愛親之心每不勝其仕進之心惟不許其仕進則彼
 之急於榮利者不得不勉强以圖葬其親庶乎學士/大夫之家無有乆而不葬者矣周祖此詔真敦厲薄
 俗之要道豈第一代之美政/哉即千萬世遵行之可也
宋史禮志嘉祐七年詔大宗正自今皇親之喪五年以
上未葬者不以有無尊親新喪並擇日葬之初龍圖閣
[115-16a]
直學士向傳式言故事皇親係節度使以上方許承凶
營葬其卑幼喪皆隨葬之自慶歴八年後積十二年未
葬者㡬四百餘喪官司難於卒辦致濮王薨百日不及
葬請自今兩宅遇有尊屬之喪不以官品為限而葬之
下判大宗正司太常禮院司天監議而有是詔元祐中
又詔御史臺臣僚父母無故十年不葬即依條彈奏及
令吏部候限滿檢察尚有不葬父母即未得與關升磨
勘如失檢察亦許彈奏
[115-16b]
 周密癸辛雜識或謂停父母之喪乆而不葬者則其
 子孫每歳縮小近見錢達可康自修二子之事皆然
 此其異也
 墓銘舉例呂成公曰舉立封竁窆之柄委之巫史甚
 者兄弟忿鬩或謂是山於伯獨吉或謂是水於季獨
 凶狐疑相伏暴其親之遺骨而不可掩是可哀也已
元典章延祐五年五月福建閩海道肅政㢘訪司準本
道㢘訪使趙奉訓牒檢㑹至元十五年欽奉條畫丙一
[115-17a]
欵節該提刑按察司官所至之處省察風俗宣明教化
若有不孝不悌亂常敗俗皆紏而繩之開申御史臺施
行欽此竊見江南民俗率多逺喪稽葬習以成風是省
察宣明者有所未至耳蓋嘗聞之惟送死可以當大事
而喪具稱家有無所以使貧富之葬咸遂人鬼之道俱
安也今閩中停喪不葬動經一二十年有一家累至三
四柩者問之則曰年月未利下地未得貧乏不能勝喪
案禮諸侯大夫士葬皆有月數是古者不擇年月矣春
[115-17b]
秋九月丁巳葬定公雨不克葬戊午日下昃乃克葬是
不擇日矣鄭葬簡公司墓之室當路毁之則朝而窆不
毁則日中而窆是不擇時矣古之葬者皆於國都之北
兆域有常處是不擇地矣經曰喪與其易也寧戚苟能
盡其哀痛之情稱家有無貧而薄葬曷害於禮且紙衣
瓦棺猶可全其孝愛況留停於家者已具有棺衣耶而
下貧之户不即營葬輙作佛事欲為死者妄徼冥福先
賢有言天堂無則已有則君子登地獄無則已有則小
[115-18a]
人入今不以君子之道待其所親而以小人目之豈得
為孝愛乎移飯僧所費為營葬之資固不患不勝喪也
矧有附郭僧寺係焚修之地公然頓寄靈柩尤為非宜
夫父子之親兄弟之愛夫婦之恩人皆有之不幸遇其
死亡隨家厚薄以時而葬則為盡孝愛之道停柩不舉
曠嵗厯月使其流蟲出汗過者掩鼻於汝安乎生者安
則死者亦安矣掩骼埋胔王政所先今民間死者各有
親屬及至暴露不葬深乖古者之典尤傷天地之和是
[115-18b]
宜明白開諭限以月日使依期埋葬以厚人倫之道以
長孝愛之風其於教化豈小補㦲咨請照驗施行更為
備申憲臺照詳行下各遵一體施行
明律凡有尊/卑喪之家必須依禮定限安葬若惑於風水
及託故停柩在家經年暴露不葬者杖八十若棄毁死/屍又有本
律/
 丘濬大學衍義補按江浙閩廣民間多有泥於風水/之說及欲繁其儀文以徇俗尚者故喪多有留至三
 五七年甚至累數喪而不舉者前喪未已後喪又繼/終無己時使死者不得歸土生者不得樂生積隂氣
[115-19a]
 於城郭之中留伏屍於室家之内十年之間其家豈/無婚婣吉慶之事親死未葬恬然忘哀作樂流俗之
 敝莫此為甚乞明為禁限留喪過三月不葬者律以/暴露之罪若有逺行啇宦及期不至者明白告官方
 許踰/限
 魏校與余烋書昔者得汝書吾意汝先公葬也乆矣/汝弟煥至亟問之涕泣而對乃知未也吾責之曰乃
 父身後暴露十有三年矣若此與無子何别乎何子/平有故不得葬尚自謂我情事未伸天地間一罪人
 耳況無故而不葬罪將安逃禮過時而不葬主喪者/不釋服今汝兄弟俱釋衰絰從吉施施焉于于焉與
 他人同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正以名教則汝兄弟/不可復入學校之門矣雖然此責在汝尤重以汝為
 一家之長也嗚呼乃父學為大儒官至少宰身後暴/露不得安其體魄孤魂漂漂其竟何依汝兄弟恬然
[115-19b]
 安焉是蠻貊之道非復/詩禮之家矣亦獨何心
 黄佐鄉禮凡停柩踰年不葬及溺於風水/兄弟相推託不葬者各行戒諭違者罪之
 沈鯉曰人子一生大事亦止此送終一事於此而心/有不盡則無復可盡之心矣奈何以兄弟衆多彼此
 相諉使日乆暴露或草草完事致有日後之悔竊以/為為長子者力能獨辦便當以為己任不必徧派衆
 子各人行孝各人盡心爭先致力纔是人子若有心/靠衆子一分便是自己心上有一分不能盡處豈不
 聞古之孝子遇親之難爭先赴死以求相代者/乎彼其於生命可捨何區區財物之足云也
大清律文與明律同
 張文嘉齊家寳要唐滎陽鄭氏兄弟三人仕宦母亡/二十九年未葬顔清臣劾奏之三人放歸田里終身
[115-20a]
 勿齒宋崇寧間劉炳與弟煥皆官侍從而親喪不葬/坐奪職罷郡徽宗朝雖姦黨恣行而清議尚立如此
 今官國律雖有停柩經年之禁而卒無有舉行者若/禮 援禮經未葬不除服之文而申暴露不葬親之
 罰特請於不朝著為令甲凡服滿未葬者仕宦不準/補官生儒 許應試其補官呈詞必須明開某年月
 日成服某年月日安葬於某處某年月日服除仍取/宗族鄰右及墓地人等結狀方準補官其或未葬而
 詭言葬者如有首發俱以匿喪論罪連坐結狀之人/若夫庶人服滿不葬者許宗族鄰里首其暴棺之罪
 庶乎人人知警無/有不葬其親者矣
 韋人鳯曰讀魏恭簡公與余烋書可見當時士大夫/鮮不葬其親者故余煥兄弟不葬公痛罪之如此今
 則不勝責矣且亦習為固然欲責之而無從矣甚有/世家仕族累代尚未葬者皆由風水發福之說或因
[115-20b]
 循怠緩誤之也顧子孫而棄祖父為天地所不容不/孝之罪莫大於是維風者其亟明未葬不許襲職與
 試之制且嚴親喪踰期不葬/之律庶㡬薄俗知所警爾
    乾學案親死不葬此人子莫大之罪況律有
    明禁而世人徃徃犯之何哉以為無其財邪
    則斂首足形還葬而無椁固聖人之所許也
    以為無其地邪則暴棺於中野而風水是求
    又君子之所不為也然則世人之停喪不葬
    者果何意㦲彼閭閻之小夫吾又何責獨怪
[115-21a]
    為士大夫者於一身之居處服食無不窮其
    財力以為之獨父母之遺骸反不獲一抔之
    土而掩蔽焉即旁觀者尚且為之唏嘘太息
    而彼乃安焉不顧何人心之漸滅一至於斯
    也然則欲振救此弊者將何術而可曰有國
    典在一舉律文以治之彼人之不畏禮義者
    獨不畏刑罰乎其或仕宦之家有司不敢行
    法則必依周廣順之詔書親喪未葬已仕者
[115-21b]
    不許榮進未仕者不許應舉且必於保狀内
    明書依禮葬畢方許復官赴試而所司失於
    覺察者並罪則凡欲求利達者無不圖速葬
    其親而停柩不葬之風庶幾可以少挽即先
    儒丘文莊之議亦然昭代之章程前王之法
    制昭昭具在何不可舉而行之哉 又案今
    福建舉人貢生等服滿縣報府府報布政司
    布政司申呈禮部並據本生鄰里結狀稱二
[115-22a]
    十七月服内己經安葬并取地師墳丁土工
    結狀一并申報如無結狀不準赴試余在禮
    部見之嘆其風俗近古是考亭教思未墜然
    是篤終之禮豈可獨使閩士無憾宜推行於
    諸布政使司一體飭遵者也
 張爾岐後篤終論葬之習於侈也於是有久而不克/葬者是徒知備物豐儀之為厚其親而不知久而不
 葬之大悖於禮也先王之制喪禮始死而襲襲而斂/三日而殯殯而治葬具其葬也貴賤有時天子七月
 諸侯五月大夫三月士庶踰月先時而葬者謂之渴/葬後時而葬者謂之怠葬其自襲而斂自斂而殯自
[115-22b]
 殯而葬中間皆不治他事各視其力日夕拮据至葬/而已以為所以計安親體者必至乎葬而始畢也襲
 也斂也殯也皆以期成乎葬者也殯則不可不葬猶/之襲則不可不斂斂則不可不殯相待而為始終者
 也故不可以他事間也今有人親死踰日而不襲踰/月而不斂踰時而不殯則人必警之矣其人非狂且
 癡必有痛乎其心者矣至於累年而不葬則相與安/之何也殯者必於賓位所以賓之也父母而賓之人
 子之所不忍也而為之者以將葬故賓之也所以漸/即乎逺也殯而不葬是使其親退不得反於寢進不
 得即於墓不猶之客而不得歸歸而未能至者歟此/非人事之至難安而人子之大不忍者歟喪服小記
 曰久而不葬者唯主喪者不除䟽曰久而不葬謂有/事礙不得依月葬者則三年冠服身皆不得祥除也
 陳氏曰主喪者不除謂子於父妻於夫孤孫於祖父/母臣於君未葬不得除衰絰也乃知古之人有不幸
[115-23a]
 有故不得葬其親者雖踰三年不除服其心所痛在/於未葬以為與未及三月者同實也與未及三月者
 同實斯不得計時而即吉矣何也喪之即吉始於虞/而成於禫虞之為禮起於既葬送形而徃迎精而返
 故為虞以安之未葬則無所為而虞不虞則卒哭與/祔皆無所為而舉卒哭與祔不得舉又何為而可以
 練何為而可以祥且禫日月邁於上殯宮淹於下故/雖踰三年與未及三月者同實也未及三月而欲舉
 祥禫之禮行道之人弗忍矣斯其所以可以除而弗/除歟斯其所以寧斂形旋葬縣棺而封而必不敢為
 溢望奢求以至於久而不葬也歟不然古之人豈不/欲厚其親者哉盡人皆子也生事顯榮死葬華盛盡
 人之子皆有是心也尊卑制乎分盈絀限乎力斯誠/不可如何者耳孟子不云乎不得不可以為恱無財
 不可以為恱奈何以欲厚其親之心反使其親乆客/而不得即於安豈非所謂去其小不備而就大不備
[115-23b]
 者乎盍亦思/所以變計乎
 王蕙子曰杭人多停柩不葬每寄柩管墳人家康熙/辛亥仲冬岳墳寄柩有失火者燒棺十餘具灰骨難
 辨其寄柩子孫痛苦莫伸又前崇禎戊辰季夏淫雨/發横自天竺至雷院金沙灘漂去棺木數百具皆莫
 能辨號慟而已即此而觀停柩日/久水火不測速葬之保全多矣
   附/喪不即塞
後漢書樂安民趙宣葬親不閉埏隧居其中行服二十
詳見上喪/中産子條
北史王瓊傳瓊女適范陽盧道亮不聽歸其夫家女卒
[115-24a]
哀慟無己瓊仍葬之别所冢不即塞常於壙内哭泣久
之乃掩當時深怪之
   喪中用樂
喪大記疾病君大夫徹縣士去琴瑟
雜記父有服宮中子不與於樂母有服聲聞焉不舉樂
妻有服不舉樂於其側注宮中子與父同宫者也禮由/命士以上父子異宮不與於樂
謂出行見之/不得觀也大功將至辟琴瑟注亦所以/助哀也小功至不絶
疏父有服在於宮中則子不與於樂謂出行見之不/得觀也此謂命士以下與父同宮者若異宮則得與
[115-24b]
樂崔云父有服齊衰以下之服也若重服/則期後猶有子姓之冠自當不得與於樂
曲禮鄰有喪舂不相里有殯不巷歌注五家為鄰相者/以音聲相勸相蓋
舂人歌以助舂也二十五/家為里巷歌歌於巷也 檀弓文同
居喪不言樂
 呂大臨曰吉凶之事不得相干哀樂/之情不可以貳故喪凶事也不言樂
間傳小功緦麻議而不及樂 喪服四制文同
喪大記九月之喪食肉飲酒不與人樂之五月三月之
喪比葬食肉飲酒不與人樂之
[115-25a]
檀弓大功廢業或曰大功誦可也注䟽詳見第八/十一卷通論
喪服四制祥之日鼓素琴
喪大記祥而外無哭者禫而内無哭者樂作矣故也
左傳杞孝公卒晉悼夫人喪之注悼夫人晉平公/母杞孝公姊妹平公
不徹樂非禮也禮為鄰國闕注禮諸侯絶期/故以鄰國責之
    乾學案平公乃孝公之甥於禮無服似可以
    作樂然服雖絶而甥舅之情不可抑庸可於
    初喪之際即聆鐘鼓之音況母有服聲聞焉
[115-25b]
    不舉樂又禮之明訓邪左氏但以鄰國之義
    責之猶其餘者也
定公九年春宋公使樂大心盟于晉且逆樂祁之尸辭
偽有疾乃使向巢如晉盟且逆子梁之尸注巢向/戌曽孫子明
謂桐門右師出注子明樂祁之子溷也右師樂大心子/明族父也右師徃到子明舍子明逐使
出門/去曰吾猶衰絰而子擊鍾何也注忿其不逆父喪因/責其無同族之恩
右師曰喪不在此故也既而吿人曰已衰絰而生子余
何故舍鍾注已子/明也子明聞之怒言於公曰右師將不利
[115-26a]
戴氏注樂氏/戴公族不肯適晉將作亂也不然無疾乃逐桐門
右師注逐之在明年終/叔孫昭子之言
晉書禮志漢魏故事將葬設吉凶鹵簿皆有鼓吹新禮
以禮無吉駕導從之文臣子不宜釋其衰麻以服𤣥黄
除吉駕鹵簿又凶事無樂遏密八音除凶服之鼓吹摯
虞以為祥車曠左則今之容車也宜定新禮設吉服導
從如舊其凶服鼓吹宜除詔從之
 顧湄曰魏武遺令云月朝十五輙向帳作伎晉書禮/志云魏武以正月崩魏文以其年七月設伎樂百戲
[115-26b]
 是魏不以喪廢樂也蔑禮傷敎毁方/敗常曹氏父子眞先王之罪人矣
魏書延昌三年七月司空清河王懌第七叔母北海王
妃劉氏薨司徒平原郡開國公髙肈兄子太子洗馬員
外亡並上言未知出入猶作鼓吹不請下禮官議決太
學博士封祖胄議喪大記云期九月之喪既葬飲酒食
肉不與人樂之五月三月之喪比葬飲酒食肉不與人
樂之世叔母故主宗子直云飲酒食肉不言不與人樂
之鄭𤣥云義服恩輕以此推之明義服葬容有樂理又
[115-27a]
禮大功言而不議小功議而不及樂言論之間尚自不
及其於聲作明不得也雖復功德樂在宜止四門博士
蔣雅哲議凡三司之尊開國之重其於王服皆有厭絶
若尊同體敵雖䟽尚宜徹樂如或不同子姓之喪非適
者既殯之後義不闕樂國子助教韓神固議歌舞可以
展耳目之適絲竹可以肆遊宴之娱故於樂貴懸有哀
則廢至若德儉如禮升降有數文物昭旂旗之明錫鸞
為行動之響列明貴賤非措哀樂於其間矣謂威儀鼓
[115-27b]
吹依舊為允兼儀曹郎中房景先駮曰案祖胄議以功
德有喪鼓吹不作雅哲議齊衰卒哭簫管必陳準之輕
重理用未安聖人推情以制服據服以副心何容拜虞
生之奠於神宮襲衰麻而奏樂大燧一移哀情頓盡反
心以求豈制禮之意也就如所言義服恩輕既虞而樂
正服一期何以為斷或義服尊正服卑如此之比復何
品節雅哲所議公子之喪非適者既殯之後義不闕樂
案古雖有尊降不見作樂之文未詳此據竟在何典然
[115-28a]
君之於臣本無服體但恩誠相感致存惻隱是以仲遂
卒垂笙籥不入智悼在殯杜蕢明言豈大倫之痛既殯
而樂乎又神固等所議以為笳鼓不在樂限鳴鐃以警
衆聲笳而清路者所以辨等列明貴賤耳雖居哀恤施
而不廢麤而言之似如可通考諸正典未為符合案詩
云鍾鼓既設鼓鍾伐鼛又云於論鼓鍾於樂辟雍言則
相連豈非樂乎八音之數本無笳名推而類之簫管之
比豈可以名稱小殊而不為樂若以王公位重威飾宜
[115-28b]
崇鼓吹公給不可私辭者魏絳和戎受金石之賞鍾公
勲茂蒙五熟之賜若審功膺賞君命必行豈可陳嘉牢
於齊殯之時擊鍾磬於虞祔之後尋究二三未有依據
國子職兼文學令聞所歸宜明據典謨曲盡斟酌率由
心衷以辨疑惑何容總議並申無所析剖更詳得失據
典正議秘書監國子祭酒孫惠蔚太學博士封祖胄等
重議司空體服衰麻心懷慘切其於聲樂本無作理但
以鼓吹公儀致有疑論耳案鼓吹之制蓋古之軍聲獻
[115-29a]
㨗之樂不常用也有重位茂勲乃得備作方之金石準
之管絃其為音奏雖曰小殊然其大體與樂無異是以
禮云鼓無當於五聲五聲不得不和竊惟今者加台司
之儀蓋欲兼廣威華若有哀用之無變於吉便是一人
之身悲樂並用求之禮情於理未盡二公雖受之於公
用之於私出入聲作亦以娯己今既有喪心不在樂笳
鼓之事明非欲聞其從寧戚之義廢而勿作但禮崇公
卿出入之儀至有趨以采齊行以肆夏和鑾之聲佩玉
[115-29b]
之飾者所以顯槐鼎之至貴彰宰輔之為重今二公地
處尊親儀殊百辟鼔吹之用無容全去禮有懸而不樂
今陳之以備威儀不作以示哀痛述理節情愚謂為允
詔曰可從國子後議
南史齊廢帝昭業武帝崩大斂始畢乃悉呼武帝諸伎
備奏衆樂諸伎雖畏威從事莫不哽咽流涕
梁書昭明太子傳普通三年十一月始興王憺薨舊事
以東宮禮絶旁親太子意以為疑命僕射劉孝綽議曰
[115-30a]
案張鏡撰東宮儀記稱三朝發哀者踰月不舉樂鼓吹
寢奏服限亦然尋旁絶之義義在去服服雖可奪情豈
無悲鐃歌輟奏良亦為此既有悲情宜稱兼慕卒哭之
後依常舉樂太子令曰尋情悲之說非止卒哭之後縁
情為論此自難一也用張鏡之舉樂棄張鏡之稱悲一
鏡之言取舍有異此自難二也劉僕射之議即情未安
可令諸賢更共詳衷司農卿明山賓等議稱慕悼之解
宜終服月於是令付典書遵用以為永準
[115-30b]
周書斛斯徴傳髙祖山陵還宣帝欲作樂令議其可否
徴曰孝經云聞樂不樂聞尚不樂其況作乎内史鄭譯
曰既云聞樂明即非無止可不樂何容不奏帝遂依譯
議譯因此銜徴譖之下獄
    乾學案食㫖不甘聞樂不樂經本人情以著
    世教也乃佞臣讇妄說經以逄君惡曲士猖
    狂弃禮以逃世患真千古之罪人也
隋書五服之喪受册及之職儀衛依常式唯鼓樂從而
[115-31a]
不作若以戎事不用此制
舊唐書唐紹善三禮景龍二年韋庶人上言自妃主及
命婦宮官葬日請給鼓吹中宗特制許之紹上䟽諫曰
竊聞鼓吹之樂本為軍容昔黄帝涿鹿有功以為警衛
故棡鼓曲有靈夔吼鵰鶚爭石墜崖壯士怒之類自昔
功臣備禮適得用之丈夫有四方之功以恩加寵錫假
如郊天祀地誠是重儀惟有宮懸本無案據故知軍樂
所備尚不洽於神祇鉦鼓之音豈能接於閨閫準式公
[115-31b]
主王妃已下葬禮惟有團扇方扇綵帷錦鄣之色加之
鼓吹歴代未聞又準令五品官昏葬元無鼓吹惟京官
五品得借四品官則不當給限便是班秩本因天子儀
飾乃復過之事非倫次難為定制參詳義理不可常行
請停前敕各依常典䟽奏不納
唐㑹要穆宗長慶三年十二月浙西觀察使李德裕奏
應百姓厚葬及於道途盛陳祭奠兼設音樂等閭里編
氓罕知教義生無孝飬可紀殁以厚葬相矜器仗僭差
[115-32a]
祭奠奢靡仍以音樂榮其送終或結社相資或息利自
辦生業儲蓄以之皆空習以為常不敢自廢人戸貧破
抑此之由今百姓等喪葬祭奠並不許以金銀錦繡為
飾及陳設音樂其葬物渉於僭踰者並勒毁除結社之
類任充喪服糧食等用伏以風俗之弊誠宜改張臣今
已施行人稍知勸伏請自今已後如有人犯者準法科
罪其官吏已下不能紏察請加懲責仍請常委出使郎
官御史訪察敕㫖宜依
[115-32b]
唐律十惡不孝條居父母喪作樂 不義條居夫喪作

 䟽議自作遣人等樂謂擊鍾鼓奏絲竹匏磬塤箎歌
 舞散樂之類
喪制未終釋服從吉若忘哀作樂自作遣/人等徒三年雜戲
徒一年即遇樂而聽及參預吉席者各杖一百
 䟽議喪制未終謂父母及夫喪二十七月内釋服從
 吉若忘哀作樂注云自作遣人等徒三年其父卒母
[115-33a]
 嫁及為祖後者祖在為祖母若出妻之子並居心喪
 之内未合從吉若忘哀作樂自作遣人等亦徒三年
 雜戲徒一年樂謂金石絲竹笙歌鼓舞之類雜戲謂
 摴蒱雙陸彈碁象博之屬即遇樂而聽謂因逄奏樂
 而遂聽者參預吉席謂遇逄禮宴之席參預其中者
 各杖一百
問居期喪作樂及遣人作律條無文合得何罪
 䟽議禮云大功將至辟琴瑟鄭注云亦所以助哀又
[115-33b]
 云小功至不絶樂喪服云古者有死於宮中者即三
 月為之不舉樂況乎身服期功心忘哀戚或遣人作
 樂或自奏管絃既坫大猷須加懲誡律雖無文不合
 無罪從不應為之坐期喪從重杖八十大功以下從
 輕笞四十緦麻卑㓜不可重於釋服之罪
唐書百官志凡齊衰心喪以上奪情從職及周喪未練
大功未葬皆不預宴大功以上喪受册涖官鼓吹從而
不作戎事則否
[115-34a]
開元禮父有服子不與於樂母有服聲聞焉不舉樂妻
有服不舉樂於其側大功至辟琴瑟小功至不絶樂
    乾學案開元禮此條即用雜記之文雖朝廷
    遵用古禮未知民間果能率循否但既垂為
    一代之制則不可以不載故附著焉
宋史禮志太宗太平興國七年正月學士李昉等奏議
曰案唐長慶三年令百姓喪葬不得陳設音樂臣等叅
詳喪用音樂望嚴禁之九年詔曰訪聞喪葬之家有舉
[115-34b]
樂及令章者蓋聞鄰里之内喪不相舂苴麻之旁食未
嘗飽此聖王教化之道治世不刋之言何乃匪人親罹
釁酷或則舉奠之際歌吹為娱靈柩之前令章為戱甚
傷風教實紊人倫今後有犯此者並以不孝論預坐人
等第科斷所在官吏常加覺察如不用心並當連坐
 陳晹樂書父有服宮中子不與於樂母有服聲聞焉
 不舉樂妻有服不舉樂於其側大功將至辟琴瑟小
 功至不絶樂蓋樂不止於琴瑟而琴瑟特常御者而
[115-35a]
 已曲禮曰君子無故不徹琴瑟大功之親有服其將
 至則為有故矣雖辟琴瑟可也未至則不必辟矣小
 功之親有服雖至不絶樂其將至又可知矣若夫於
 己有小功之喪議而及樂又禮之所棄也 諸侯五
 月而葬同等至七月而卒哭大夫三月而葬同位至
 五月而卒哭士三月而葬外姻至是月而卒哭君之
 喪五日而殯大夫三日而殯士三日而殯君於卿大
 夫比葬不食肉比卒哭不舉樂則比殯可知矣為士
[115-35b]
 比殯不舉樂則比葬比卒哭可知矣王制言三日而
 殯合大夫士庶言之豈先王禮意哉考之春秋晉大
 夫智悼子未葬平公作樂為屠蒯所譏晉武帝故事
 王公大臣卒三日朝發哀踰月不舉樂其一朝發哀
 三日不舉樂豈亦得先王之禮邪 魯人朝祥而暮
 歌孔子以為踰月則其善也孟獻子禫架而不樂孔
 子以為加於人一等矣蓋朝祥暮歌者於禮為不及
 故必踰月然後善禫架而不樂者於禮為過故不謂
[115-36a]
 之知禮特謂之加於人一等而已祥而縞是月禫徙
 月樂然則祥而外無哭者禫而内無哭者非樂當作
 之時也祥而踰月禫而徙月樂作之時也祥禫而樂
 作豈先王因人情而為之節文邪
元史諸職官父母亡匿喪縱宴樂遇國哀私家設音樂
並罷不叙
明太祖實録洪武元年十二月辛未監察御史髙原侃
言京師人民循習元人舊俗凡有喪葬設燕㑹親友作
[115-36b]
樂娱尸惟較酒筵厚薄無哀戚之情流俗之壞至此甚
非所以為治且京師者天下之本萬民之所取則一事
非禮則海内之人轉相視傚弊可勝言況送終禮之大
者不可不謹乞禁止以厚風俗上乃詔禮官定民喪服
之制
世宗實錄嘉靖九年左都御史汪鋐上言居喪之家作
樂飲酒實滅弃禮法合無在京在外通行御史督同有
司嚴加禁治庶㡬浮費可省風俗可淳 于孔兼為儀
[115-37a]
曹䟽言喪葬所以哀死也乃江南則惟列酒食為弔慰
厚奠賻以羙觀主殯者鼓吹優人之雜陳頓忘哭踊之
節執紼者歌童樂妓之具在毫無共戚之心彼此同流
甚而浮蕩之子弃親不葬十有餘年為弊極矣
明律十惡不孝條居父母喪作樂 不義條居夫喪作
樂 喪制未終釋服從吉忘哀作樂及叅預筵宴者杖
八十
大清律文與明律同
[115-37b]
 黄佐鄉禮凡喪事不得用樂及送殯用/鼓吹雜劇紙幡紙鬼等物違者罪之
 來知徳日録樂者樂也先王所以飾喜也樂必發於/聲音以其喜也禮斬衰之喪唯而不對齊衰之喪對
 而不言大功之喪言而不議小功之喪議而不及樂/故鄰有喪舂不相者謂其喧閙而樂也有小功之喪
 者且議論而不及樂事況父母之喪可以喧閙而用/金鼓之樂乎且聞樂不樂聖有明訓居喪用樂律有
 大法今不遵聖人之教違祖宗之法而甘為/十惡大罪之人可乎此鼓樂所當革者也
    乾學案衰麻哭泣哀之至者也鐘鼓笙管樂
    之至者也天下豈有當至哀之時而為此至
    樂之事者在禮里人有殯猶不巷歌而況身
[115-38a]
    遭大變乎大功將至猶辟琴瑟而況身親作
    樂乎此非惟禮之所無亦情之所必不忍也
    居喪之禮雖古今不無降殺而人子之情則
    古今宜無異同奈何忘中心之至痛徇流俗
    之惡習也將以為娱其先人乎則死者已無
    所知即有知而先人亦不願聞也將以為耀
    人耳目乎則死者人所共哀人即不哀而我
    亦何暇假之以取恱也況忘哀作樂律有明
[115-38b]
    禁而人猶冒然行之是不特蔑先王之禮抑
    且蔑 國家之法矣惟在賢士大夫相與力
    維風化於上而人之有不率者一舉律例以
    繩之將末俗之流失庶其有所底止哉
 沈鯉曰所知親厚之喪非七日外不可設宴有方宴/聞喪者宜即罷宴又禮稱鄰有喪舂不相里有殯不
 巷歌抑何其藹然惻怛相睦至此也今俗富貴之家/於鄰居小民有喪者則諉曰貴賤不等休戚無關故
 彼方哭踊我則鼓樂一歌一哭/聲相應和隆古之俗似不如此
 讀禮通考卷一百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