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1d0051 讀禮通考-清-徐乾學 (master)


[103-1a]
欽定四庫全書
 讀禮通考卷一百三 刑部尚書徐乾學撰
  變禮三
   嫁娶遭喪
曽子問曽子問曰昬禮既納幣有吉日女之父母死則
如之何注吉日取/女之吉日孔子曰壻使人弔如壻之父母死則
女之家亦使人弔注必使人弔/者未成兄弔父喪稱父母喪稱母注/禮
宜各以其敵者也父使人弔之辭云某子聞某之喪某/子使某如何不淑母則若云宋蕩伯姬聞姜氏之喪伯
[103-1b]
姬使某如何不/淑凡弔辭一耳父母不在則稱伯父世母注弔禮不可/廢也伯父母
又不在則/稱叔父母壻已葬壻之伯父致命女氏曰某之子有父
母之喪不得嗣爲兄弟使某致命女氏許諾而不敢嫁
禮也注必致命者不敢以累年/之喪使人失嘉㑹之時壻免喪女之父母使人
請壻弗取而后嫁之禮也注請謂/成昬女之父母死壻亦如
注女免喪壻之父母亦使人請其已葬時亦致命已/疏以夫婦有兄弟之義故云不得嗣爲兄弟必待
葬者葬後哀情稍衰始無他事不待踰年者不可曠年/廢人昬嫁也壻免喪之後則應迎婦必須女之父母請
者以壻家既葬致命於己壻既免喪所以須請也陽唱/隂和壻之父母使人請昬而女家得有不許者亦以彼
[103-2a]
初葬訖致命/於已故也
 陳澔曰不得嗣爲兄弟者言繼此不得爲夫婦也夫/婦同等有兄弟之義亦親之之辭不曰夫婦者未成
 昬嫌/也
 羅欽順曰陳澔集說謂壻祥禫之後女之父母使人/請壻成昬壻終守前説而不取而后此女嫁於他族
 若女免喪壻之父母使人請女家不許壻然後别取/此於義理人情皆説不通何其謬也安有昬姻之約
 既定直以喪故需之三年之久乃從而改嫁與别娶/邪盖弗娶弗許者免喪之初不忍遽爾從吉故辭其
 請亦所謂禮辭也其後必再有往復昬禮乃成聖人/雖未嘗言固可以義推也澔之集説未爲無功於禮
 但小小疎失時復有之/然害理傷教莫此爲甚
[103-2b]
 徐師曽曰有父母之喪而不嫁不娶孝也除喪而嫁/娶禮也且議昬而至納幣請期則夫婦之倫定已久
 矣乃爲有喪而改易可乎壻除喪而别娶非義也女/除喪而改適非貞也若謂恐其失時又何以弗敢嫁
 娶爲禮乎遲之三年而後嫁娶則既失時矣曷若/尋舊議之爲便乎人情事理皆有未安削之可也
    乾學案此章之文羅解爲善至於改娶改嫁
    之說注疏己然不獨陳氏也
曽子問曰親迎女在塗而壻之父母死如之何孔子曰
女改服布深衣縞緫以趨喪注布深衣縞緫婦人/始喪未成服之服女在
塗而女之父母死則女反注奔喪服期嫁疏女在塗聞/舅姑喪即改 時之衣服嫁
[103-3a]
服者士妻褖衣大夫妻展衣卿妻則鞠衣士昬禮女次/純衣純衣即褖衣也深衣謂衣裳相連前後深邃故曰
深衣縞白絹也緫束髪也長八寸士喪禮注始死婦人/將斬衰者去笄而纚將齊衰者骨笄而纚至將斂齊衰
婦人亦去笄纚而髽皆不云縞緫文不備也經云女反/故知奔喪喪服期云女子子在室爲父箭笄髽衰三年
今既在塗非復在室故知服期但在室之女父卒爲服/亦三年今既在塗故爲父母同皆期也於時女亦改服
布深衣縞緫/反而奔喪
 徐師曽曰壻父母死則女改服以奔喪雖未成昬而/婦之分已定也女父死則女改服而反其家不可奪
 喪而成昬也皆以教孝也不言此後所處意者女在/壻家若今童婦除喪而後成昬也女反時皆服布深
 衣縞緫而期盖女子在室爲父三年父卒亦爲母三/年已嫁則期今既在塗則非在室故服期亦除喪而
[103-3b]
 成/昬
如壻親迎女未至而有齊衰大功之喪則如之何孔子
曰男不入改服於外次女入改服於内次然後即位而
注不聞喪即改服者/昬禮重於齊衰以下曽子問曰除喪則不復昬禮乎
注復猶/償也孔子曰祭過時不祭禮也又何反於初注重喻/輕也同
牢及饋饗相飲食之道男疏女既未至聞壻家有齊衰/大功之喪則廢其昬禮 女變服就位哭男不入大門
改其親迎之服服深衣於門外之次女入大門改其嫁/服亦深衣於門内之次男女俱改服畢然後就喪位而
哭謂於壻家爲位也皇氏以爲就喪家爲位哭也然曽/子唯問齊衰大功不問小功者以小功輕不廢昬禮待
[103-4a]
昬禮畢乃哭耳故雜記云小功可以冠子取婦明與大/功及期異也此文據壻家齊衰大功之喪若女家齊衰
大功之喪皇氏女不反歸其改服即位與男家親同也/上文女聞壻之父母喪在塗即改服今入門始改服故
云不聞喪即改服也昬禮重於齊衰以下者案禮運三/年之喪與新有昬者期不使又王制云齊衰大功三月
不從政是昬禮重於齊衰以下也此謂在塗聞齊衰大/功廢昬禮若婦已揖讓入門内喪則廢外喪則行昬禮
約上冠禮之文此熊氏之說然昬禮重於冠故雜記云/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小功之末可以取妻也復是反覆
之義故爲償也曽子以初昬遭喪不得成禮除喪之後/豈不酬償更爲昬禮乎過時不祭謂四時常祭也熊氏
云若喪祭及禘祫祭雖過時猶追而祭之故禘祫志云/昭公十一年齊歸薨十三年㑹于平丘冬公如晉不得
祫至十四年乃追而祫之十五年乃禘也又僖公八年/春當禘以正月會王人于洮故七月而禘故雜記云三
[103-4b]
年之喪既顈其練祥皆行是追行前練祥祭也祭祀是/奉事鬼神故爲重昬禮是生人燕飲爲輕喻明也據重
者尚廢以明輕者廬可/知也故云重喻輕也
 黄叔陽曰此亦可疑夫親迎未至猶未成昬也舅姑/與廟猶未見也齊衰大功之喪視舅姑與廟孰爲輕
 重豈有舍成昬見舅姑與廟之重而遂改服即位以/哭其輕喪者乎且除喪不復昬則將苟合而已乎終
 廢見舅姑與廟之禮而已/乎恐亦非孔子之言也
通典已拜時而後各有周喪迎婦遣女議晉懐帝永嘉
中太常潘尼爲子娶黄門郎李循女已拜時後各有周
喪潘迎婦李遣女國子博士汪統侍中許遐同議已拜
[103-5a]
舅姑者宜準女在塗之禮齊衰大功三月既葬可迎婦
案禮女在塗而壻之父母死則改服赴喪女之父母死
則反而服周今已拜舅姑其義全於在塗也除其親而
服夫黨非婦而何禮父母既沒而娶三月廟見成婦之
義舅姑存則盥饋持豚以成婦道皆明重其成婦不繫
其成妻也然則未廟見女死還葬於女氏若已見舅姑
雖無衽席之接故當歸葬於夫家此非可否之斷乎
已拜時壻遭小功喪或婦遭大功喪可迎議禮壻親迎
[103-5b]
女未至而有齊衰大功之喪男不入改服於外次女入
改服於内次即位哭又齊衰大功之喪三月既葬雖不
可以納徴而可正御矣何琦駮江許議曰夫正名者理
道之本然拜時非古而行之歴代遂以成俗古者布其
几筵恭告祖禰將納他族以奉宗祀父親醮子而命之
迎女受父母之遣以涉夫氏之庭而交拜敬之禮方之
在塗喪紀定矣服制既正齊功卒哭可迎此不闕於古
而通於今議是也
[103-6a]
開元禮娶妻有吉日而壻之父母喪則壻之伯叔父使
人致命於女氏曰某之子有父母之喪不得嗣爲兄弟
使某致命女氏受命而不敢嫁壻既免喪女父母使人
請之壻弗取然後嫁之禮也女之父母喪亦如之親迎
女在塗而壻之父母死則女素服縞緫以赴喪其衰服
與婦之禮同也壻除喪之後束帶相見不行初昬之禮
女在塗而女之父母死則女反壻親迎未至而有周大
功之喪則夫改服於外次婦人改服於内次即位而哭
[103-6b]
既虞卒哭壻入束帶相見而已不行取昬之禮
 朱子語類問曾子問親迎女在塗而壻之父母死如
 之何孔子曰女改服布深衣縞緫以趨喪恐亦有礙
 開元禮除喪之後束帶相見不行初昬之禮趨喪後
 事皆不言之何也朱子答曰趨喪之後男居外次女
 居内次自不相見除喪而後束帶相見始入御開元
 之制必有所據
 吕柟禮問曲沃楊昶曰友有娶妻於他縣者女在塗/而友之母死如之何先生曰女奔喪而不反夫則居
[103-7a]
 廬於喪除喪而後昬禮也今子之友奚爲也曰/婦居喪於室夫居廬於墓曰善哉可與幾禮矣
   時祭遭喪
王制喪三年不祭唯祭天地社稷爲越紼而行事注不/敢以
卑廢尊越猶躐也紼輴車索稷疏私喪卑天地社稷尊/私喪既殯以後若有天地社 之祭即行之不敢以卑
廢尊也未葬之前屬紼於輴以備火災今祭天地社稷/須越躐此紼而往祭所故云越紼紼輴車索者以停住
之時絙其繩體則謂之紼若在塗人輓而行之則謂之/引故鄭注雜記云廟中曰紼在塗曰引天地社稷既有
越紼之禮六宗及山川之等卑於天地社稷待喪終乃/祭故鄭志答田瓊云天地郊社至尊不可廢故越紼祭
之六宗山川之神則否其宫中五祀在喪内則亦祭之/故曽子問云君薨五祀之祭不行既殯而祭之自啓至
[103-7b]
於反哭五祀之祭不行既葬而祭之但祭時人既少衆/官不皆使盡去不須越紼故鄭答田瓊云五祀宫中之
神喪時朝夕出入所祭不爲越紼也天地社稷之祭豫/卜時日今忽有喪故既殯越紼行事若遭喪之後當天
地郊社常祭之日其啓殯至於反哭則避此郊社祭日/而為之案禮卒哭而祔練而禘於廟此等為新死者而
爲之則非常祭也其常祭法必待三年喪畢也其春秋/之時未至三年而爲吉祭者皆非禮也若杜預之意以
爲既祔以後宗廟得四時常祭三年大禘乃同於吉故/僖公三十三年凡君薨卒哭而祔祔而作主特祀於主
烝嘗禘於廟杜注云新主既特祀於寢則宗廟四時當/祀三年禮畢又大禘乃皆同於吉如杜之意與三年不
祭違者案釋例云禮記後儒所作不/甚與春秋同是杜不盡用禮記也
 徐師曽曰下二句當爲疑經若謂不敢以卑廢尊則/宗廟亦是尊者何爲獨祭天地社稷乎喪在殯宫無
[103-8a]
 可致齋又安可釋衰服衣祭服乎縱天地/社稷之祀不可廢則使大宗伯攝之可也
曽子問曽子問曰天子嘗禘郊社五祀之祭簠簋既陳
天子崩后之喪如之何孔子曰廢注既陳謂夙興陳饌/牲器時也 疏知既
陳謂夙興陳饌牲器時者以下文云當祭而日食則此/簠簋既陳不當祭也既不當祭時明是祭前陳饌牲器
也下文日食太廟火牲至未殺則廢已殺則行接祭其/天子崩后之喪牲入雖殺不可行接祭以其喪事重故
也嘗禘宗廟之祭郊社天地之祭舉天/地宗廟則五祀以上之祭皆在其中
    乾學案嘗禘郊社天子自爲祭主而曰天子
    崩何也謂將祭而驟崩邪抑使人代爲祭主
[103-8b]
    邪古者大祭無遣人攝行之理若將祭而驟
    崩無扶病入祭之理此皆事之可疑者也
天子崩未殯五祀之祭不行既殯而祭其祭也尸入三
飯不侑酳不酢而已矣自啓至于反哭五祀之祭不行
已葬而祭祝畢獻而已注既葬彌吉畢獻祀而後止郊/社亦然唯嘗禘宗廟俟吉也
疏天子諸侯祭禮既亡今儀禮唯有大夫士祭禮以言/之案特牲饋食禮祝延尸于奥迎尸而入即延坐三飯
告飽祝侑尸尸又飯至於九飯畢若大夫依少牢饋食/尸食十一飯而畢鄭注少牢云士九飯大夫十一飯案
此說則諸侯十三飯天子十五飯又案特牲禮尸九飯/畢主人酌酒酳尸尸飲卒爵酢主人主人受酢飲畢酌
[103-9a]
獻祝祝飲畢主人又酌獻佐食此是士之祭禮也今約/此而説天子五祀之祭也天子崩未殯五祀之祭不行
者以初崩哀慼未遑祭祀雖當五祀祭時不得行但五/祀外神不可以己私喪久廢其祭故既殯哀情稍殺而
後祭也其祭也不得純如吉禮理須降殺侑勸也迎尸/入奥之後尸三飯即止祝不勸侑至十五飯於時冢宰
攝主酌酒酳尸尸受卒爵不酢攝主故云三飯不侑酳/不酢而已自啓至于反哭五祀之祭不行者謂從啓殯
以後葬畢反哭以前靈柩既見哀摧更甚故五祀之祭/不行已葬反哭殯宫畢而行其祭尸入三飯之後祝侑
尸尸食十五飯攝主酳尸尸飲卒爵而酢攝主攝主飲/畢酌而獻祝祝受飲畢則止無獻佐食以下之事所以
然者以葬後未吉唯行此禮而已郊社亦然者與五祀/同也趙商問云自啓至反哭五祀之祭不行注云郊社
亦然者案王制云唯天地社稷爲越紼而行事何趙商/之意葬時郊社之祭不行何得有越紼而行事鄭答越
[103-9b]
紼行事喪無事時天地郊社有常日自啓及至反哭自/當辟之鄭言無事者謂未殯以前是有事既殯以後未
啓以前是無事得行祭禮故有越紼行事鄭云郊社有/常日自啓至反哭自當辟之者郊社既有常日自啓反
哭當辟此郊社之日郊社尊故辟其日不使相妨五祀/既卑若與啓反哭日相逢則五祀辟其日也鄭言天地
社稷去殯處逺祭時踰越此紼而往赴之五祀去殯處/近暫徃則還故不爲越紼也惟嘗禘宗廟俟吉者謂爲
嘗禘之禮以祭宗廟俟時於吉故王制云喪三年不祭/是也其在喪祭郊社之時其喪所朝夕仍奠知者雜記
云國禁哭則止朝夕之奠即位/自因也人臣尚爾明天子得也
曽子問曰諸侯之祭社稷俎豆既陳聞天子崩后之喪
君薨夫人之喪如之何孔子曰廢注亦謂夙興陳/饌牲器時也自薨
[103-10a]
比至于殯自啓至于反哭奉帥天子注帥循也所奉循/如天子者謂五祀
之祭也社稷亦然如疏上有天子祭五祀之文今云奉/循謂諸侯五祀亦 天子五祀也諸侯祭社稷其遭喪
節制與五祀同故云社稷亦然案天子崩后喪諸侯當/奔赴得奉循天子者諸侯或不自親奔而身在國或唯
據君薨及夫人之喪其嗣/子所祭得奉循天子者也
 陸佃曰天子言嘗禘郊社五祀諸侯言/社稷略諸侯也大夫益略不得名祭
 陳澔曰自薨至殯自啓至反哭皆率循天子之禮者/謂諸侯既殯而祭社稷或五祀亦如天子殯後祭五
 祀之禮也其葬後而祭社稷五祀/者亦如天子葬後祭五祀之禮也
 黄叔陽曰此與上文皆有可疑夫天子崩君薨皆凶/變之至大者也臣子服斬衰三年凶事之至大者也
[103-10b]
 社稷五祀之祭特吉禮之輕者爾今舍其至大而行/其所輕何歟且天子崩君薨既殯而即祭但殺其禮
 至既葬而漸加抑又何歟王制云喪三年不祭唯祭/天地社稷爲越紼而行事先儒已有疑之者矣而況
 於五/祀乎
曽子問曰大夫之祭鼎俎既陳籩豆既設不得成禮廢
者幾孔子曰九請問之曰天子崩后之喪君薨夫人之
喪君之太廟火日食三年之喪齊衰大功皆廢外喪自
齊衰以下行也注齊衰異/門則祭其齊衰之祭也尸入三飯不
侑酳不酢而已矣大功酢而已矣小功緦室中之事而
[103-11a]
已矣注室中之事/謂賔長獻士之所以異者緦不祭注然則士不/得成禮者十
一/所祭於死者無服則祭注謂若舅舅之子從母昆弟/ 疏不直云大功以上皆廢
而歴序齊衰大功者以孔子云廢者有九故歴序九種/之事也此大夫之祭是據宗廟也若遭異門齊衰之喪
其祭迎尸入室但三飯則止祝更不勸侑主人酌酒酳/尸尸不酢主人唯此而已大功服輕祭禮稍備尸三飯
祝侑至十一飯而止主人酌酒獻尸尸酢主人主人乃/停故云大功酢而已矣小功與緦麻其服轉輕祭禮轉
備其祭尸十一飯訖主人酳尸尸卒爵酢主人主人獻/祝及佐食畢次主婦獻尸尸酢主婦主婦又獻祝及佐
食次賔長獻尸若平常之祭尸得賔長獻爵則止不舉/待致爵之後尸乃舉爵今既喪殺賔長獻尸尸飲以酢
賔賔又獻祝及佐食而祭畢止凡尸在室之奥祝在室/中北廂南面佐食在室中尸西北面但主人主婦及賔
[103-11b]
獻尸及祝佐食等三人畢則止故云室中之事而已矣/若致爵之時主婦在房中南面主人獻賔堂上北面皆
不在室中其室中者獻尸祝佐食耳故此注云室中之/事謂賔長獻此小功緦麻兼内外知者以前文云内喪
大功以上廢則知内喪小功以下不廢也案雜記云臣/妾死於宫中三月而後祭之此内喪緦麻不廢祭者此
謂鼎俎既陳臨祭之時故不廢也若不當祭時有臣妾/死於宫中及大夫爲貴妾緦庶子爲父後者爲其母緦
之屬皆不祭孔子見曾子歴問至大夫必應及士故因/廣舉士以語之大夫唯至大功爲九而士又加緦小功
二等合爲十一此亦謂祭宗廟鼎俎既陳而值喪也大/夫祭值緦小功不辨内外皆不廢祭而禮則小異耳士
值緦小功不辨外内一切皆廢祭士輕故爲輕親申情/也所祭於死者無服則祭謂士祭祖禰而死者已雖為
緦祖禰於死者無服鼎俎既陳則亦祭也然此皆母親/而得云無服者祭祀以祖禰爲主也其從母父雖無服
[103-12a]
己爲小功熊氏云亦廢祭皇氏云從母於父無服不廢/祭也案經云緦不祭據緦爲文似不闗小功故鄭以緦
服解之皇氏横加/小功其義非也
 方慤曰位尊則以事而廢禮者爲少位卑/則以事而廢禮者為多此重輕之别也
喪服小記爲父後者爲出母無服無服也者喪者不祭
故也注不敢以己私廢父所傳重之祭祀○疏所以/然者已係嗣烝嘗不敢以私親廢先祖之祀也
 應鏞曰祭吉禮也喪凶服也凶服不可行吉禮子為/父後則有祭祀之責以宗廟為重故寧奪母服而不
 敢廢祖父/之祀也
儀禮喪服庶子爲父後者爲其母傳曰何以緦也傳曰
[103-12b]
與尊者為一體不敢服其私親也然則何以服緦也有
死於宫中者則爲之三月不舉祭因是以服緦也
左傳僖公三十三年凡君薨卒哭而祔祔而作主特祀
於主烝嘗禘於廟
    乾學案此烝嘗禘於廟乃言喪畢祔主入廟
    之後注疏及辨説並見五十二卷
通典喪廢祭議晉武帝咸寧五年十一月己酉𢎞訓羊
太后崩宗廟廢一時之祀天地明堂去樂且不上胙孝
[103-13a]
武太元十一年九月皇女亡應烝祠中書侍郎范寗奏
案喪服傳有死宫中者三月不舉祭不别長幼之與貴
賤也皇女雖在嬰孩臣竊以爲疑於是尚書奏使三公
行事
賀循祭議云禮在喪者不祭祭吉事故也其義不但施
於生人亦祖禰之情同其哀戚故云於死者無服則祭
也今人若有服祭祀如故吉凶相干非禮意也
旁親喪不廢祭議東晉穆帝太和六年五月九日安平
[103-13b]
王薨博士孫欽議禮有死於宫中者闕一時之祀又案
魏髙堂隆議平原公主薨二月春祠不宜闕祭臣聞伯
叔父同產昆弟庶子庶孫及次妃以下天子諸侯則降
而不服於四時之祭無闕廢禮也漢文帝前代盛徳之
君也猶不忍以三年之喪妨廢孝享割損年月蚤葬速
除追思祖考念在烝嘗所以重宗廟也且宫中有死者
三月不舉祭傳發於緦麻三月之章天子諸侯周大功
皆降而不服何緦麻之有乎誠亦儒者之迷誤也
[103-14a]
公除祭議東晉成帝咸和七年虞潭上表云今之諸侯
服其親皆與士同無復降殺大宗之家喪服累仍若皆
不祭是先人之享嘗永爲有廢或難曰士獨非孝子也/答曰士賤不得申其意
也/臣謂三月之後禮情漸殺若非父母之喪當通内外
服踰月既葬可祭宗廟博士通議宜如潭所上㑹事未
及施行咸康三年十月二十七日潭有嗣子喪既葬依
令文行喪三十日至十二月十日公除遂預蜡祭徐藻
議云古無公除吉凶之服不可相干故緦不祭今既公
[103-14b]
除吉服而行則可吉祭今既吉服無事不可而大事反
可闕邪若以心喪爲疑者則出母子爲父後得以含悲
而祭矣又禮有死宫中三月不舉祭齊衰之禮三月不
從政意者雖速公除猶宜待滿三月又問同宫之喪而
未葬雖公除可以祭不答曰公除不祭本與於外喪耳
若同宫之喪雖未葬此不可也 宋庾蔚之謂公除是
公家除其喪服以從公家之吉事若公家無齋禁則其
受弔臨靈及私常著喪服豈得輒釋凶服以執吉祭乎
[103-15a]
徐藻乃云外喪公除雖停殯可吉祭恐此非祖禰之所
享也兄弟别居便爲外喪未葬公除而可以烝嘗未之
聞也
緦不祭議晉荆州刺史殷仲堪問禮文如是此指釋有
緦麻服而猶得祭者也當不普言新喪之親於所祭者
邪别駕庾叡功曹滕惔主簿劉恬答曰尋禮文當是指
明有緦服可以祭耳不以新喪之親於所祭者有服爲
疑今世中傳重者而有從祖小功之服服既除恐不得
[103-15b]
以二祖服近而不祭也 宋庾蔚之謂殷庾釋文句甚
允但未統立言大意記所明重其已與神交而不終外
喪尸殯不在此可得少申其事故大夫之祭鼎俎既陳
籩豆既設内喪小功緦麻外喪齊衰以下行特爲己與
神交故隨輕重各有所行又云士之所以異緦不祭者
如大夫有小功緦麻皆廢故鄭云然則士不得成禮者
十一也又云所祭於死者無服則祭者言所異於未與
神交時有此則外内之喪通廢士卑故也言有始末義
[103-16a]
統有本尋禮者多斷取義不辨已與神交之異故申之

    乾學案仲堪所問禮文當是曽子問篇士之
    所以異者緦不祭所祭於死者無服則祭二
    句
宋書禮志元嘉七年四月乙丑有司奏曰禮喪服傳云
有死於宫中者則爲之三月不舉祭今禮祀既戒而掖
庭有故下太常依禮詳正太學博士江邃袁朗徐道娯
[103-16b]
陳珉等議參互不同殿中曹郎中領祠部謝元議以爲
遵依禮傳使有司行事於義爲安輒重參詳宗廟敬重
饗祀精明雖聖情罔極必在親奉然苟曰有疑則情以
禮屈元所稱述於義有據請如元所上詔可
孝武帝大明三年十一月乙丑朔有司奏四時廟祠吉
日已定遇雨及舉哀舊停親奉以有司行事先下使禮
官博議於禮爲得遷日與不博士江長議禮記祭統君
之祭也有故則使人而君不失其儀鄭𤣥云君雖不親
[103-17a]
祭禮無闕君徳不損愚以爲有故則必使人者明無遷
移之文苟有司充事謂不宜改日太常丞陸澄議案周
禮宗伯之職若王不與祭祀則攝位鄭君曰王有故行
其祭事也臣以爲此謂在致齊祭事盡備神不可瀆齊
不可久而王有他故則使有司攝焉晉太始七年四月
世祖將親祠于太廟庚戌車駕夕牲辛亥雨有司行事
此雖非人故盖亦天硋也求之古禮未乖周制案禮記
孔子答曽子當祭而日蝕太廟火如牲至未殺則廢然
[103-17b]
則祭非無可廢之道也但權所爲之輕重耳日蝕廟火
變之甚者故乃牲至尚猶可廢推此而降可以理尋今
散齊之内未及致齊而有輕哀甚雨日時展事可以延
敬不愆義情無傷正典改擇令日夫何以疑愚謂散齊
而有舉哀若雨可更遷日唯入致齊及日月逼晚者乃
使有司行事耳又前代司空顧和啓南郊車駕已出遇
雨宜遷日更郊事見施行郊之與廟其敬可均至日猶
遷況散齊邪殿中郎殷淡議曽子問日蝕太廟火牲未
[103-18a]
殺則廢縱有故則使人清廟敬重郊禋禮大故廟焚日
蝕許以可遷輕哀㣲故事不合改是以鼷鼠食牛改卜
非禮晉世祖有司行事顧司空之改郊月既不見其當
時之宜此不足爲準愚謂日蝕廟火天譴之變廼可遷
日至於舉哀小故不宜改辰衆議不同參議既有理據
且晉氏遷郊宋初遷祠並有成準謂孟月散齊之中遇
雨及舉輕哀宜擇吉更遷無定限數唯入致齊及侵仲
月節者使有司行事詔可
[103-18b]
五年十月甲寅有司奏今月八日烝祠二廟公卿行事
有皇太子獻妃服前太常丞庾蔚之議禮所以有喪廢
祭由祭必有樂皇太子以元適之重故主上服妃不以
尊降既正服大功愚謂不應祭有故三公行事是得祭
之辰非今之比卿卒猶不繹況於太子妃乎博士司馬
興之議夫緦則不祭禮之大經卿卒不繹春秋明義又
尋魏代平原公主薨髙堂隆議不應三月廢祠而猶云
殯葬之間權廢事改吉芬馥享祠尋此語意非使有司
[103-19a]
此無服之喪尚以未葬爲廢況皇太子妃及大功未祔
者邪上尋禮文下準前代不得烝祠領軍長史周景逺
議案禮緦不祭大功廢祠禮不俟言今皇太子故妃既
未山塋未從權制則應依禮廢烝嘗至尊以大功之服
於禮不得親奉非有故之謂亦不使公卿行事右丞徐
爰議以爲禮緦不祭盖唯通議大夫以尊貴降絶及其
有服不容復異祭統云君有故使人可者謂於禮應祭
君不得齊祭不可闕故使臣下攝奉不謂君不應祭有
[103-19b]
司行事也晉咸寧四年景獻皇后崩晉武帝伯母宗廟
廢一時之祀雖名號尊崇粗可依準今太子妃至尊正
服大功非有故之比既未山塋謂烝祠宜廢尋蔚之等
議指歸不殊闕烝爲允過卒哭祔廟一依常典詔可
七年十一月癸未有司奏晉陵國刺孝王廟依廬陵平
王等國例一歳五祭二國以王三卿主祭應同有服之
例與不博士顔僧道議禮記云所祭者亡服則不祭今
晉陵王於衡陽小功宜依二國同廢太常丞庾蔚之議
[103-20a]
緦不祭者據主爲言也晉陵雖未有嗣宜依有嗣致服
依闕祭之限衡陽爲族伯緦麻則應祭三月兼左丞徐
爰議嗣王未立將來承𦙍未知疏近豈宜空計服屬以
虧祭敬參議以爰議爲允詔可
明帝泰豫元年七月庚申有司奏七月嘗祠至尊諒闇
之内爲親奉與不使下禮官通議伏尋三年之制自天
子達漢文愍秦餘之弊於是制爲權典魏晉以來卒哭
而祔則就吉案禮記王制三年不祭唯祭天地社稷爲
[103-20b]
越紼而行事鄭元云唯不敢以卑廢尊也范宣難杜預
段暢所以闕宗廟祭者皆人理所奉哀戚之情同於生
者譙周祭志稱禮身有喪則不爲吉祭緦麻之喪於祖
考有服者則亦不祭爲神不饗也尋宫中有故雖在無
服亦廢祭三月有喪不祭如或非若三年之内必宜親
奉者則應禘序昭穆而今必須免喪然後禘祫故知未
祭之意當似可思起居注晉武有二喪兩期之中並不
自祠亦近代前事也伏惟至尊孝越姬文情深明發公
[103-21a]
服雖釋純哀内纒推訪典例則未應親奉有司祇應祭
不爲曠仰思從敬竊謂爲允臣等參議甚有明證宜如
所上詔可
南齊書禮志宋泰豫元年明帝崩博士周洽議權制諒
闇之内不親奉四時祠建元四年尚書令王儉採晉中
朝諒闇議奏曰權典既行喪禮斯奪事興漢世而源由
甚逺殷宗諒闇非有服之稱周王即吉唯宴樂爲譏春
秋之義嗣君踰年即位則預朝㑹聘享焉左氏云凡君
[103-21b]
即位卿出並聘踐脩舊好又云諸侯即位小國聘焉以
繼好結信謀事補闕禮之大者至於諒闇之内而圖昬
三年未終而吉禘齊歸之喪不廢蒐把公之卒不徹樂
皆致譏貶以明鑒戒自斯而談朝聘烝嘗之典卒哭而
備行昬禘蒐樂之事三載而後舉通塞興廢各有由然
又案大戴禮記及孔子家語並稱武王崩成王嗣位明
年六月既葬周公冠成王而朝于祖以見諸侯命祝雍
作頌襄十五年十一月晉侯周卒十六年正月葬晉悼
[103-22a]
公平公既即位改服脩官烝于曲沃禮記曽子問孔子
曰天子崩國君薨則取羣廟之主而藏諸祖廟禮也卒
哭成事而後主各反其廟春秋左氏傳凡君薨卒哭而
祔祔而後特祀於主烝嘗禘於廟先儒云特祀於主者
特以喪禮奉新亡者祭於寢不同於廟烝嘗禘於廟者
卒哭成事羣廟之主各反其廟則四時之祭皆即吉也
三年喪畢吉禘於廟躋羣主以定新主也凡此諸義皆
著在經誥昭乎方冊所以晉宋因循同規前典卒哭公
[103-22b]
除親奉烝嘗率禮無違因心允協爰至泰豫元年禮官
立議不宜親奉乃引三年之制自天子達又據王制稱
喪三年不祭唯祭天地社稷越紼而行事曽不知自天
子達本在至情既葬釋除事以權奪委衰襲衮孝享宜
申越紼之㫖事施未葬卒哭之後何紼可越復依范宣
之難杜預譙周之論士祭並非明據晉武在喪毎欲存
寧戚之懐不全依諒闇之典至於四時烝嘗盖以哀疾
未堪非便頓改舊式江左以來通儒碩學所歴多矣守
[103-23a]
而弗革義豈徒然又宜即心而言公卿大夫則負扆親
臨三元告始則朝㑹萬國雖金石輟響而簨虡充庭情
深於恒哀而跡降於凡制豈曰能安國家故也宗廟烝
嘗孝敬所先寧容吉事備行斯典獨廢就令必宜廢祭
則應三年永闕乃復同之他故有司攝禮進退二三彌
乖典衷謂宜依舊親奉從之
通典梁武帝天監四年安成國稱欲遷立所生呉太妃
神主國王既有妃喪欲使臣下代祭明山賔議以爲宜
[103-23b]
待王妃服除親奉盛禮
唐書禮樂志古者廟在大門内秦出寢於陵側故王公
亦建廟於墓既廟與居異則宫中有喪而祭三年之喪
齊衰大功皆廢祭外喪齊衰以下行之
通典大唐元陵之制未殯遇夏至祭皇地祇禮官議停
祭時監察御史張朔牒禮儀使伏準遺詔皇帝已聽政
合告郊廟所司祭地祇無文合廢又案曽子問天子崩
未殯五祀之祭不行既殯而祭所言五祀不行即明天
[103-24a]
地之祭不合廢又王制喪三年不祭唯祭天地社稷爲
越紼而行事注云不敢以卑廢尊又案春秋杜預注天
王崩未葬而郊者不以王事廢天事也今禮儀使牒引
祠令諸饗廟官有緦麻以上喪不得充饗官此盖指私
喪不足爲今日之證請更參詳報禮儀使報來牒稱天
子崩五祀之祭不行既殯而祭所言五祀不行即明天
地之祭不合廢者謹案曽子問天子崩五祀之祭不行
既殯而祭鄭𤣥注云郊社亦然然則五祀之與郊社之
[103-24b]
祭同也來牒所言五祀不行即明天地之祭不合廢與
鄭𤣥所云郊社亦然之義乖也又案曽子問上文云天
子嘗禘郊社五祀之祭簠簋既陳天子崩后之喪如之
何孔子曰廢下文云天子崩未殯五祀之祭不行既殯
而祭孔穎達云以初崩哀戚未遑祭祀雖當五祀祭時
不得行也既殯哀情殺而後祭也又云自啓至於反哭
五祀之祭不行已葬而祭此言無事時則祭有事時則
廢未殯以前是有事既殯已後未啓以前爲無事故王
[103-25a]
制云越紼而行事紼者屬於龍輴之轅索也天子欑塗
龍輴謂殯時所設也今百官成服準祠令諸祀齋之日
平明赴祠所又開元禮云祀前七日受誓戒散齋四日
致齋三日散齋之内不得弔死問病致齋之内唯祀事
則行其餘悉斷苟或違此則非爲祭所以崇嚴潔也今
若斂髮赴廟則嚴潔之道於是乎廢也成服而行則祀
典之文可得而踰也且哀戚之殺大斂孰與夫自啓凶
穢之甚緦麻孰與夫斬衰未殯之時非謂無事扱衽之
[103-25b]
祭可謂不遑況皇帝即位未告太廟哀戚在疚未許聽
政如何告太祖以配北郊乎參詳古今實難議祭也
唐書盧邁傳將作監元亘攝祠以私忌不聽誓御史劾
之帝疑其罰下尚書省議邁曰案大夫士將祭於公既
視濯而父母死猶奉祭禮散齊有大功喪致齊有期喪
齊有疾病聽還舍不奉祭無忌日不受誓者雖令忌日
與告且春秋不以家事辭王事今攝祭特命也亘以常
令拒特命執非所宜遂抵罪
[103-26a]
宋㑹要建隆二年六月二日昭憲皇太后崩太常禮院
請準禮例合停太廟時享俟山陵畢復舊從之
宋史禮志太宗淳化三年將以冬至郊前十日皇子許
王薨有司言王薨在未受誓戒之前準禮天地社稷之
祀不廢詔下尚書省議吏部尚書宋琪等奏以許王薨
謝去郊禮裁十日又詔輟十一日以後五日朝參且至
尊成服百僚皆當入慰有司又以十二十三日受誓戒
案令式受誓戒後不得弔喪問疾今若皇帝既輟朝而
[103-26b]
未成服則全爽禮文百僚既受誓而入奉慰又違令式
況許王地居藩戚望著親賢於昆仲爲大宗於朝廷爲
冢嗣遽兹薨逝朝野同哀伏想聖情豈勝追念當愁慘
之際行對越之儀臣等實慮上帝之弗歆下民之斯惑
況祭天之禮歳有四焉載於禮經非有差降請以來年
正月上辛合祭天地從之
真宗景徳三年正月乙卯孟享太廟其日以鄆王外欑
改用辛酉 四年七月以莊穆皇后祔廟權停孟享
[103-27a]
英宗治平元年就景靈宫之西建殿以奉仁宗御容署
曰孝嚴親行酌獻毎歳朝謁如奉真殿儀奉真宗御/容之殿
期以上喪則命輔臣攝事
神宗之嗣位也英宗喪未除是歳當郊帝以爲疑以問
講讀官王珪司馬光王安石皆對以不當廢珪又上奏
曰臣等謹案王制喪三年不祭唯祭天地社稷爲越紼
而行事傳謂不敢以卑廢尊也則居喪而可得見天地
也春秋僖公三十三年傳凡君薨卒哭而祔祔而作主
[103-27b]
特祀於主烝嘗禘於廟杜預以謂新主既特祀於寢則
宗廟四時常祀自當如舊是則居喪而可得見宗廟也
周公稱商髙宗諒隂三年不言子張疑之以問仲尼仲
尼答曰何必髙宗古之人皆然高宗不云服喪三年
而云諒隂三年者杜預又謂古者天子諸侯三年之喪
既葬而服除諒隂以居心喪不與士庶同禮也然則服
除之後郊廟之祭可勿舉乎南齊以前代君嗣位或仍
前郊之年或别自爲郊下有司議而王儉乃援晉宋以
[103-28a]
來皆改元即郊而不用前郊之年又自漢文以來皆即
位而謁廟至唐徳宗以後亦踰年而行郊況本朝景徳
二年真宗居明徳皇太后之喪既易月而服除明年遂
享太廟而合祀天地於圜丘臣等伏請皇帝將來冬至
躬行郊廟之禮其服冕車輅儀物音樂縁神事者皆不
可廢詔用景徳故事
王博文傳博文幼喪父其母張氏改適韓氏及博文在
朝謂子無絶母理請得以恩封之母死又謂古之爲父
[103-28b]
後者不爲出母服以廢宗廟之祭也今喪者皆祭無害
於行服乃請解官持服然議者以喪而祭爲非禮
 二程全書禮言唯天地之祭爲越紼而行事此事難行
 既言越紼則是猶在殯宫於時無由致得齋又安能
 脫喪服衣祭服此皆難行縱天地之祀爲不可廢只
 宜使冢宰攝爾昔者英宗初即位有人以此問先生
 答曰古人居喪百事皆廢今人居喪與古人異百事
 如常特於祭祀廢之則不若無廢爲愈也子厚正之
[103-29a]
 曰父在爲母喪則不敢見其父不敢以非禮見也今
 天子爲父之喪以此見上帝是以非禮見上帝也故
 不如無祭 禮云唯祭天地社稷爲越紼而行事似
 亦太蚤雖不以卑廢尊若既葬而祭之宜亦可也盖
 未葬時哀戚方甚人有所不能祭爾
 張子曰居喪廢祭禮有緦不祭之文方喪之初雖功
 緦如何可祭又豈可三年廢祖先之祭久而哀殺則
 便可祭以人情酌之三年之喪期可祭期之喪既葬
[103-29b]
 可祭緦功之喪踰月可祭當服祭服祭之各以其盛
 服祭祭罷反喪服至如古者卒哭練乃祔似有喪服
 入廟之禮然今則不可須三年除喪乃祔
 吕大臨曰人事之重莫重於哀死故有喪者之毁如
 不欲生大功之喪業猶可廢喪不貳事如此則祭雖
 至重亦有所不可行盖祭而誠至則忘哀祭而誠不
 至不如不祭之爲愈後世哀死不如古人之隆故多
 疑如此
[103-30a]
宋史禮志髙宗紹興七年祀明堂於建康以徽宗之喪
太常少卿呉表臣援熙寧故事謂當時英宗喪未除不
廢景靈宫太廟之禮翰林學士朱震以為不然謂王制
喪三年不祭唯天地社稷越紼而行事孰謂三年之喪
而可以見宗廟行吉禮乎吏部尚書孫近等言案春秋
君薨卒哭而祔祔而作主特祀於寢烝嘗禘於廟杜預
謂新主既特祀於寢則宗廟常祀自當如舊又熙寧元
年神宗諒闇用景徳故事躬行郊廟之禮今明堂大禮
[103-30b]
已在以日易月服除之後皇帝合享太廟所有鹵簿鼔
吹及樓前宫架諸軍音樂皆備而不作
    乾學案宋史朱震傳言徽宗未祔廟太常少
    卿呉表臣奏行明堂之祭震因言王制喪三
    年不祭唯天地社稷爲越紼而行事春秋書
    夏五月乙酉吉禘于莊公公羊傳曰譏始不
    三年也國朝景徳二年真宗居明徳皇后喪
    既易月而除服明年遂享太廟合祀天地于
[103-31a]
    圜丘當時未行三年之喪專行以日易月之
    制可也在今日行之則非也詔徒從臺諫禮
    官參議卒用御史趙渙禮部侍郎陳公輔言
    大饗明堂傳文所載如此與志文稍異故并
    錄之以備覽
三十一年以欽宗之喪用元祐故事前期朝獻景靈宫
朝享太廟皆遣大臣攝事唯親行大享之禮禮畢宣赦
樂備不作
[103-31b]
 朱子曰古人居喪衰麻之衣不釋於身哭泣之哀不
 絶於口其出入居處言語飲食皆與平日絶異故宗
 廟之祭雖廢而幽明之間兩無憾焉今人居喪與古
 人異卒哭之後遂墨其衰凡出入居處言語飲食與
 平日之所爲皆不廢也而獨廢此一事恐有所未安
 竊謂欲處此義者當自省所以居喪之禮果能一一
 合於古禮即廢祭無可疑若他事不免墨衰出入或
 其他有所未合者尚多即卒哭之前不得已準禮且
[103-32a]
 廢卒哭之後遇四時祭日以衰服特祀於几筵用墨
 衰常祀於家廟可也但卒哭之期須既葬三虞之後
 卜日而祭以成事方可爾若神柩猶在而以百日爲
 斷墨衰出入則決然不可
 呉澄曰朱子謂卒哭後遇四時祭日以衰服特祀於/几筵墨衰常祀於家廟案凶服不可以接神況墨衰
 乃世俗非禮之服豈可服之以祀家廟且喪禮卒哭/而祔之後直至小祥方有祭豈容中間又於四時祭
 日而特祀几筵者乎此説亦與/家禮不合盖一時未定之言也
 朱子語類伊川謂三年喪古人盡廢諸事故并祭祀
[103-32b]
 亦廢今人諸事不廢如何獨廢祭祀故祭祀可行朱
 子曰亦須百日外方可然奠獻之禮亦行不得只是
 排列祭物使主祭者拜若百日之後從伯叔兄弟可
 代行以孫行之亦得 喪三年不祭盖孝子居倚廬
 堊室只是思慕哭泣百事皆廢故不祭耳然亦疑當
 令族人攝祭但無明文不可考耳 問喪三年不祭
 曰程先生謂今人居喪都不能如古禮却於祭祀祖
 先獨以古禮不行恐不得横渠曰如此則是不以禮
[103-33a]
 祀其親也某嘗謂如今人居喪時行三二分居喪底
 道理則亦當行三二分祭先底禮數 古人緦麻已
 廢祭祀恐今人行不得 問居喪月朔殷奠薦新及
 歳時常禮合舉行否朱子答曰薦新告朔吉凶相襲
 未葬不可行既葬則使輕服或已除者代行可也四
 時之祭既葬亦不可行韓魏公所謂節祠亦如薦新
 行之 問妻喪未除服當祭否祭宜何服朱子答云
 恐不當祭熹家則廢四時正祭而猶存節祠日用深
[103-33b]
 衣凉衫之屬亦以義起無正禮可考也節祠見韓魏
 公祭式 先生以子喪不舉盛祭就影堂前致薦用
 深衣幅巾薦畢反喪服哭奠于靈至慟
 何基與友人書伏承示諭以亡者之故欲輟春祭此
 在曽子問誠可考者曽子問士緦不祭謂主祭者己
 身有緦服則不當行祭也又曰所祭於死者無服則
 祭鄭注謂若舅舅之子從母昆弟以己身於舅有小
 功於舅之子及從母昆弟有緦然在所祭者而言於
[103-34a]
 是死者皆無服又皆外服也神明之情自無阻也則
 已雖有服是私義也何可以己之私義而廢祖先正
 統之常祀也此於不可祭之中而有可祭者焉固不
 得而屈也若今之亡者在主祭者己身則謂之堂弟
 之婦固無服阻礙而上自二代言之一謂孫婦有緦
 麻一謂親子妻有大功於死者分明有服又皆内服
 也冥冥之間必無安焉享祭之情則己雖無服可祭
 是私禮恐亦難以己之私禮而通祖先必享之情也
[103-34b]
 此於可祭之中而有不可祭者焉又不可得而申也
 二者其義固一無可疑也若疑一代廢祭而餘代并
 廢者盖自三年及齊衰大功而下其例皆然不復分
 别豈不以四代精神則一祖祔合髙禰祔合曽祔合
 不分則難以獨享歟
嘉定十七年閏八月理宗即位大享當用九月八日在
寧宗梓宫未發之前下禮官及臺諫兩省詳議吏部尚
書羅點等言本朝每三歳一行郊祀皇祐以來始講明
[103-35a]
堂之禮至今遵行稽之禮經有越紼行事之文既殯而
祭之說則雖未葬以前可以行事且紹熙五年九月在
孝宗以日易月釋服之後未發引之前慶元六年九月
亦在光宗以日易月釋服之後未發引之前今來九月
八日前祀十日皇帝散齋别殿百官各受誓戒係在閏
八月二十七日即當在以日易月未釋服之内乞下太
史局於九月内擇次辛日行禮則在釋服之後正與前
史相同乃用九月二十八日辛卯前二日朝獻景靈宫
[103-35b]
前一日享太廟遣官攝事皇帝親行大享禮成不賀
度宗咸淳二年權工部尚書趙汝暨等奏今歳大禮正
在先帝大祥之後臣等竊惟帝王受命郊見天地不可
緩也古者有改元即郊不用前郊三年爲計況今適在
當郊之歳既踰大祥之期圜丘之祀豈容不舉於是降
禮以十一月十七日款謁南郊適太史院言十六日太
隂交蝕遂改來年正月一日南郊行禮太常寺言皇帝
既已從吉請依儀用樂其十二月二十九日朝獻景靈
[103-36a]
宫三十日朝享太廟尚在禫制之内所有迎神奠幣酌
獻送神作樂外其盥洗升降行步等樂備而不作
金史貞元元年十月有司言太后園陵未畢合停冬享
及祫祭從之
續文獻通考章宗明昌二年時孝懿皇后梓宫在殯太
傅圖克坦克寧薨章宗欲親爲燒飯右諫議大夫張暐奏
曰仰惟聖慈追念勲臣恩禮隆厚孰敢不勸太祖時享
尚權停若為大臣燒飯禮未有安乃止
[103-36b]
元史大徳九年太皇太后崩有㫖冬至南郊祀事可權

明太祖實錄洪武九年五月乙丑將有事於方丘適晉
王妃之喪命翰林學士宋濓考古制以聞濓對曰案王
制喪三年不祭唯祭天地社稷越紼而行事喪服傳云
宫中有喪三月不舉祭既葬而祭宋真宗時有内喪太
常禮部言準禮宜祭天地社稷神宗時當郊而喪未除
帝以爲疑講讀官王珪司馬光王安石皆以為不當廢
[103-37a]
夫郊社之禮國之大祀聖人所重雖三年之喪亦不敢
廢示有尊也然之
 程敏政集李賢行狀聖烈慈壽皇太后崩孟冬享太
 廟適大喪禮未終上以問公公言宜俟釋服後庶人
 情事理兩安上曰㣲卿言幾舛於禮
孝宗實錄𢎞治四年九月甲戌朔乙卯日睿皇后崩值
秋享工科給事中王詔言禮有喪不祭祭則移日請俟
釋服行之雖不果行然議禮者不能屈
[103-37b]
世宗實錄正徳十六年禮部奏七月初一日孟秋時享
太廟恭遇武宗皇帝梓宫在殯案禮宗廟之祭不以喪
廢唯先期致齋鴻臚寺免請升殿太常寺止具本奏知
至日樂設而不作從之
嘉靖十四年正月鴻臚寺奏本月初十日值祭祀期雖
大行莊肅皇后喪然祭爲重請令百官暫服青緑錦繡
將事四十五年歳暮大祫隆慶元年孟春時享太廟以
世宗喪禮尚在二十七日之内禮部題準照𢎞治十八
[103-38a]
年例暫遣官行禮樂設而不作免升殿奏祭祀齋戒之
日上於喪次致齋陪祀官俱暫免
隆慶元年二月祭先師孔子及朝日壇歴代帝王以梓
宫在殯議準照𢎞治十八年例免請升殿及傳制令太
常寺具本奏知仍各遣官行禮樂設而不作致齋之日
照天順八年例上具黄素𫀆翼善冠百官具淺淡色服
朝參陪祀執事官至期仍各祭服行禮本月祭太社太
稷議準仍請上親祭餘並同前例
[103-38b]
 邵寶喪禮雜說喪三年不祭古之道也今之為烝嘗/禘何以入於廟或謂今之居喪與古人異卒哭之後
 略倣杜氏之説於主則衰於廟則墨其亦可也噫是/何言歟今之居喪與古異者人自棄之非有所禁而
 不為也不求勉於此而徒欲并廢於彼如之何其可/也且晉於殽之役子墨衰絰遂墨以葬文公得罪於
 萬世大矣況墨以廟祭乎然則何/爲而可功衰祭於主深衣薦於廟
 王廷相喪中祭祀説三年之喪祭乎曰記有之喪三/年不祭唯祭天地社稷為越紼而行事故孔子曰緦
 不祭又何助於人三年之喪不祭於廟禮也然則時/祭遂不舉乎曰大夫以下可以宗人攝之也天子諸
 侯之喪其臣皆衰服三年雖欲攝誰爲攝吉凶異道/不得以相干也曰後世王者喪以日而除祭不亦可
 乎曰既吉矣雖祭亦可也曰攝之何如曰大夫士未/葬五服無除者故祭可廢也既葬則緦麻可攝矣既
[103-39a]
 練則大卜功可攝矣既祥則期可攝矣宗子非喪主/除服而祭常道也喪主非宗子持喪而不與於祭禮
 也曰杜預以衰服祀於几筵墨衰祀於/宗廟亦可乎墨衰非禮也不如攝也
 吕坤四禮疑居三年之喪而祭可乎曰祭吉禮衰凶/服也廢三年之祭可乎曰祖宗不輕於父母奉祭不
 緩於居喪宗子之父母相繼沒繼之承重而祖沒則/廟門九歳扃而四世不血食如之何其可也君子權
 之獻祠堂之祭不可代以他人節序興思豈忍絶乎/奠 祖宗重於父母即易墨衰而祭可也或殺禮而
 祭可也若有同堂期功則以/期功代之不飲酒不享餕
    乾學案遭喪不祭固禮之大經然而人有貴
    賤之别神有内外之分喪亦有内外之異則
[103-39b]
    又不可以無辨大夫自大功以上廢祭士自
    緦麻以上廢祭則天子諸侯之絶期者唯三
    年之喪始廢可知也他若死於宫中三月不
    祭原爲士禮言之同宫雖臣妾葬而後祭雖
    不指言何人然上文兩節皆指卿大夫將祭
    而遇喪則此亦卿大夫之禮可知也此貴賤
    之别也天子未葬得以祭天地五祀諸侯未
    葬得以祭社稷五祀則大夫之立三祀士之
[103-40a]
    立二祀者皆未葬而得祭可知也然天子之
    祭五祀注疏言冢宰攝行則自士以上皆不
    得親祭又可知也盖外祀可攝而内祀必不
    可攝故古人寧輟而不祭此内外之分也大
    夫之外喪齊衰以下皆祭士之外喪死者無
    服皆祭則天子諸侯而遭外喪皆不廢祭可
    知也乃注疏釋大夫之外喪指爲異門釋士
    之無服又指為外親則何也外親無齊衰大
[103-40b]
    功之服則必異門可知也此又喪之内外之
    異也降及後世唯天子之禮廟堂時或議之
    卿大夫以下則鮮有議及之者盖其時喪不
    成其為喪祭亦不成其為祭故無可得而稱
    述也程子之言曰古人居喪百事皆如禮雖
    廢祭可也今人百事如常奈何獨廢祭善哉
    言乎然欲從俗而竟背乎古則人情亦有所
    不安張子有言三年之喪期可祭期之喪既
[103-41a]
    葬可祭緦功之喪踰月可祭準情度禮此為
    得其衷矣
 
 
 
 
 
 
[103-41b]
 
 
 
 
 
 
 
 讀禮通考巻一百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