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1d0051 讀禮通考-清-徐乾學 (master)


[012-1a]
欽定四庫全書
 讀禮通考巻十二   刑部尚書徐乾學撰
  喪期十二
   大功九月
喪服姑姊妹女子子適人者䟽此等並是本/期出降大功
 敖繼公曰不杖期章不特著為此親在室者之服/盖以此條見之盖經之例然也其他不見者倣此
喪服傳何以大功也出也注出必降之者盖/有受我而厚之者
 敖繼公曰以出者降其本/親之服故此亦降之也
[012-1b]
 黄乾行曰天下之情無兼厚之理於彼厚則於此殺/此所以未嫁則服重未有所受情之厚而㤙重也既
 嫁則服降而輕既有所受情之殺而/㤙漸輕也是以義㫁恩而酌其中也
檀弓姑姊妹之薄也盖有受我而厚之者也注欲其一/心於厚之
者姑姊妹嫁大功夫為妻期我䟽未嫁之時為之厚出/嫁之後為之薄盖有夫壻受 之厚而重親之欲一心
事於厚重故/我為之薄
子路有姊之喪可以除之矣而弗除也孔子曰何弗除
也子路曰吾寡兄弟而弗忍也孔子曰先王制禮行道
之人皆弗忍也子路聞之遂除之䟽庾蔚之云子路縁/姊妹無主後猶可得
[012-2a]
反服推已寡兄弟亦有申其本服之理故於降制已逺/而猶不除非在室之姊妹欲申服過期也是子路已事
仲尼始服姊喪明姊/已出嫁非在室也
 㳺桂曰伯魚母死期而猶哭孔子曰嘻其甚也與此/同意天下之禮苟循乎情之所及而為之則將不知
 其所止夫人有賢不肖賢者過之不肖者不及苟循/其過而為之禮則子路伯魚不知其所終約其不及
 而為之禮則原壌宰子不可以為訓故禮者通/乎賢不肖而為之不可以過不可以不及也
 吴莘曰聖人以中道抑人之情/非惡其過厚懼其不可繼而已
唐書畢構傳始構喪繼母而二妹襁褓身鞠飬至成人
妹為構服三年
[012-2b]
 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錄㑹典今律文並同
附錄
檀弓齊榖王姬之喪注榖當為告聲之誤也王/姬周女齊㐮公之夫人魯莊公
為之大功或曰由魯嫁故為之服姊妹之服或曰外祖
母也故為之服注春秋周女由魯嫁卒服之如内女服/姊妹是也天子為之無服嫁於王者之
後乃服之莊公齊㐮公女弟文姜之子當為舅之妻非/外祖母也外祖母又小功也 疏齊王姫卒榖梁傳云
為之主者卒之也案莊元年秋築王姬之舘于外下云/王姬歸於齊是由魯嫁也大功章君為姑姊妹女子子
嫁於國君者著大功之服王姬既比之内女故服大功/也天子無服者以尊卑不敵故也若嫁於王者之後天
[012-3a]
子以賔禮待之則亦大功也其女反為兄弟為諸侯者/亦大功以喪服女子出嫁為兄弟大功故也案喪服云
女子子為父後者期謂大夫士之妻有往来歸宗之義/故喪服傳云婦人雖在外必有歸宗曰小宗是也諸侯
夫人父母卒無復歸寕之理故知諸侯夫人為/兄弟為諸侯者但大功耳熊氏以爲服期非也
 葉夣得曰王姬之服檀弓所不能審決主王姬嫁者/當為之服姊妹之服則莊公為之固然何疑於外祖
 母乎若以為外祖母服則主王姬嫁者自不應有服/然而喪服記外祖母服小功非大功則檀弓非特不
 能正主王姬嫁者之有服亦自/不能知外祖母之服小功也
 吳澄曰第二或曰盖不學之人既不通春秋王姬齊/襄公夫人而誤以為齊僖公夫人又不通禮外祖母
 服小功而誤以為服大功第一或曰雖自榖梁以来/有是説竊疑古無此禮故春秋書齊王姬卒以譏也
[012-3b]
春秋莊公二年秋七月齊王姬卒
 胡安國傳曰内女嫁為諸侯妻則書卒王姬何以書/比内女為之服也故檀弓曰齊告王姬之喪魯莊公
 為之大功或曰由魯嫁故為之服姊妹之服夫服稱/情而為之節者也荘公於齊王姬厚矣如不共戴天
 之讎何此所謂不能三年之喪而緦/小功之察也特卒王姬以著其罪
 薛季宣曰主昬之為服自/荘公始也其以説齊乎
 程迴曰禮於舅之妻無服外祖父母纔小功耳今/以世讎而厚其喪非禮也不然外夫人卒不書
榖梁傳為之主者卒之也范寗注主其嫁則有兄弟之/㤙死則服之服之故書卒
喪服從父昆弟注世父叔父之子也其姊妹在室亦如/之 䟽謂之從者世叔父與祖為一體
[012-4a]
又與已父為一體縁/親以制服故云從也
 敖繼公曰世叔父之子謂之從父昆弟者言/此親從父而别也故以明之從祖之義亦然
爾雅兄之子弟之子相謂為從父昆弟注從父/而别
梁書袁昂傳昂丁内憂服未除而從兄彖卒昻㓜孤為
彖所飬乃制期服人有怪而問之者昂致書以喻之曰
竊聞禮由恩斷服以情申故小功他邦加制一等同㸑
有緦明之典籍孤子夙以不天㓜傾乾廕資敬未奉過
庭莫承藐藐冲人未達朱紫從兄提飬訓教示以義方
[012-4b]
每假其談價虚其聲譽得及人次實亦有由兼開拓房
宇處以華曠同財共有恣其取足爾来三十餘年憐愛
之至無異於己姊妹孤姪成就一時篤念之深在終彌
固此恩此愛畢壌不追既情若同生而服為諸從言心
即事實未忍安昔馬棱與弟毅同居毅亡棱為心服三
年由也之不除喪亦縁情而致制雖識不及古誠懐感
慕常願千秋之後從服期齊不圗門衰禍集一旦草土
殘息復罹今酷㝷惟慟絶彌劇彌深今以餘喘欲遂素
[012-5a]
志庶寄其罔慕之痛少申無已之情雖禮無明據乃事
有先例率迷而至必欲行之君問禮所歸謹以諮白臨
紙號哽言不識次
附錄
通典從兄弟罪惡絶服議晉御史中丞裴祇兄弟等乞
絶從弟儀曹郎耽喪服表曰耽受性凶頑往因品署未
了怨恨親親言語悖逆讐絶骨肉其兄司空秀二息從
纂昶以下薨亡耽皆不制服發哀二叔放流鄭段不弟
[012-5b]
皆經典所絶耽應見流徒未及表聞之頃耽憂恚荒越
遂成狂病前即檻閉今以喪亡罪慝彰聞穢辱宗胄耽
見周親以下皆宜絶服葬不列墓次請處斷户曺屬韓
夀議云祗表稱二叔放流鄭段不弟大義滅親至公之
道然猶作鴟鴞之詩成王封其子胡於蔡明王篤愛親
親無已之意也今耽直由病喪神故有悖言非管蔡鄭
段之元惡而祇等心棄引致不加痛傷於禮不喪於情
不安東閣祭酒李彛議昔公孫敖為亂而亡襄仲猶帥
[012-6a]
兄弟而哭不廢親愛春秋所善也耽狂疾積年亡沒之
後追論往意絶不為服竊所未安主簿劉維議以為先
王制禮因情而興五服之義以㤙為主是以明親親之
分正恩紀屬恩崇則制重意殺則禮降昔周公誅管蔡
鄭伯克叔段皆正以王法不為親昵耽凶頑悖戾背義
亡親存無歡接之㤙絶無禮服之制循名責實不服當
矣宜如祗所上記室督田岳議以為五服之制本乎親
屬故賢不加崇愚不降禮昔公孫敖既納襄仲之妻又
[012-6b]
以幣奔莒至其卒也仲欲勿哭傳曰喪親之終也情雖
不同無絶其愛親親之道也叛君為逆納弟妻為亂亂
逆之罪猶不廢喪故𦙍子啓明而唐堯不絶象之傲很
有虞加矜周公戮弟義先王室鄭伯克段傳不全與議
者稱此皆非所據又諸侯絶周公族為戮然猶私喪之
也喪禮大制動為典式與其必疑寧居於重學官令徐
亶議云昔閼伯實沈親㝷干戈而遷於商夏朱象頑傲
凶國害家然唐無絶姓之文虞有封庳之厚斯以重天
[012-7a]
性篤所承也周公刑叔罪在黨恊禄父欲周之亡盖為
王室耳非以流言毁公為戮也召公猶懼天下未解特
使兄弟之義薄乃作棠棣之詩以示㤙親也耽以凶愚
命卒骨肉所哀夫行過乎仁喪過乎哀未宜絶也 宋
庾蔚之謂夫聖人設教莫不敦風尚俗睦親糾宗者也
每抑其侈薄之路深仁悌之誨公族有罪素服不舉㤙
無絶也若凶悖陷害則應臨事議其罪豈但不服而已
裴耽以狂病致卒無罪可論田岳之議足為允也
[012-7b]
 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錄㑹典今律文並同
喪服為人後者為其昆弟
喪服傳何以大功也為人後者降其昆弟也疏案下記/云為人後
者於昆弟降一等故大功也/若然於本宗餘親皆降一等
 敖繼公曰其姊/妹在室亦如之
 馬融曰昆弟在周而/降之以所後参親也
記為人後者於兄弟降一等報注言報者嫌其為宗子/不降 䟽謂支子為大
宗子後反来為族親兄弟之類降一等嫌其為宗子不/降者以其出降本親又宗子尊重恐本親為宗子有不
[012-8a]
降服之嫌故云報以明/之言報是両相為報也
 敖繼公曰此為兄弟於本服降一等止謂同父者也/禮為宗子服自大功之親以至親盡者皆齊衰但有
 月數之異爾此報云者昆弟與姊妹在室者但視其/為已之月算也而服亦齊衰惟姊妹適人者則報以
 小功/也
 俞汝言為人後者為其伯叔父母服議案禮為人後/者為其本生服降一等其伯叔父母宜何服許子大
 辛曰服小功禮為伯叔父母齊衰期年從伯叔父母/小功五月齊衰降則小功也俞子曰禮無明文事有
 比附為叔父之長殤大功九月中殤大功七月出嫁/女為伯叔父母大功九月為人後者比於嫁女為伯
 叔父母降一等比於叔父之長殤不亦可乎若曰小/功是降二等矣許子又曰如伯叔無大功之服何曰
[012-8b]
 豈惟伯叔為其父豈有齊衰期年之服乎哉伯叔無/服大功者正也服大功者降也且降服之制重於正
 服禮無明文而從其重者庶有合乎/故為本生伯叔父母服宜大功九月
 顧炎武曰為人後者於兄弟降一等自期降為大功/也兄弟之子報之亦降一等亦自期降為大功也兄
 弟之孫報之亦降一等/自小功降而為緦也
 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錄㑹典今律文並同
喪服庶孫注男女皆是而疏庶孫從父而服祖/期故祖從子 服孫大功降一等
 敖繼公曰孫言庶者對適立文也孫於祖父母夲服/大功以其至尊故加隆而為之期祖父母於庶孫以
 尊加之故不報而/以夲服服之也
[012-9a]
 陳銓曰自非適孫/一人皆為庶孫也
 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錄㑹典今律文並同
喪服適婦注適婦適子之妻而疏其婦從夫而服其舅/姑期其舅姑從子 服其婦大功降一等者
也/
爾雅子之妻為婦長婦為適婦
喪服傳何以大功也不降其適也注婦言適者從夫名/ 䟽父母為適長三
年今為適婦不降一等服期者長子本為正體於上故/加至三年婦直是適子之妻無正體之義故直加於庶
婦一等大/功而已
[012-9b]
 敖繼公曰亦加隆之服為之大功非不降之謂也婦/從其夫而服舅姑期舅姑以正尊而加尊焉故例為
 之小功此異其/為適故加一等
 馬融曰重適故/不降之為服也
 陳銓曰婦為舅姑服周舅姑為婦宜服大功而庶/婦小功者以尊降之也此為婦大功故傳釋不降
 唐初加為期年後代因之詳見八卷本條
喪服女子子適人為衆昆弟注父在則同父沒乃為父/後者服期也 䟽為本親
降一等是其/常故無傳也
 敖繼公曰昆弟云衆對為父後者立文也是亦主言/父沒者之禮矣禮女子子成人而未嫁或逆降其旁
[012-10a]
 親之期服此言已適人者乃為其昆弟大功則/是其旁親之期服之不可以逆降者惟此爾
記凡妾為私兄弟如邦人注嫌厭降之也私兄弟目其/族親也女君有以尊降其兄
弟者謂士之女為大夫妻與大夫之女為諸侯夫人諸/侯之女為天王后者父卒昆弟之為父後者宗子亦不
敢降也君䟽妾言凡者緫天子以下至士故凡以該之/君與女 不厭妾故云嫌厭之其實不厭私兄弟目其
族親者以其兄弟緫外内之稱此言私兄弟則妾家族/親也女君有以尊降其兄弟者以其女君與君體敵故
得降其兄弟旁親之等子尊不加父母惟不降父母則/可降其兄弟旁親謂士之女為大夫妻大夫之女為諸
侯夫人諸侯之女為天王后者此等皆得降其兄弟旁/親也父卒昆弟之為父後者宗子亦不敢降者雖得降
其兄弟此為父後皆不得降容/有歸宗之義歸於此家故不降
[012-10b]
 敖繼公曰亦嫌屈於其君而為私親或與邦人異也/此經正言妾之服其私親者惟有為父母一條其餘
 則皆與為人妻者並言於凡適人者及嫁者未嫁者/為其親屬之條中恐讀者不察故記言此以明之
    乾學案妾之服其私親經凡數條不杖期章
    則言公妾以及士妾為其父母大功章則言
    大夫之妾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下記文
    則言凡妾為私兄弟如邦人則是古人之於
    妾未嘗絶其天性之親而不令制服也乃後
    之制禮者於妾父母之服則仍從儀禮之制
[012-11a]
    其他世叔父母姑姊妹兄弟則未嘗一及焉
    豈妾於此獨不當行服乎説者謂妾之服與
    女子子適人者同故不别見也既不著於正
    條亦當附注其下今考諸家之注文亦無之
    則是竟絶之也嗚呼舉天下皆得服其骨肉
    之親而獨於妾絶之亦已甚矣或曰古之所
    謂妾其娣姪也娣姪為媵者多是諸侯與卿
    大夫之女即他國之媵亦皆出自諸侯卿大
[012-11b]
    夫或與夫人内子同祖父者故宜有服若獨
    適服其所親而同祖父母之娣姪不服焉非
    人情矣似與後人所置妾不同故三代以後
    議禮者略焉然從来典冊所載如陶丹周浚
    之妾亦多出自名家望族或為女宗或持門
    户者亦不少矣豈得一槩以厮飬下賤目之
    且古禮非特妾於諸親有服也即妾之子亦
    於外家諸親有服記所謂庶子為後者為其
[012-12a]
    外祖父母從母舅無服不為後如邦人是也
    乃後代禮家亦舉此而盡削之遂使妾不得
    盡禮於諸親而妾之子亦不得盡禮於外家
    之親何其薄也後之制禮者取先王之廢典
    而酌復之庶乎人皆得申其情矣
 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錄㑹典今律文並同
喪服姪丈夫婦人報注為姪男女服同人疏不言男子/女子而言丈夫婦 者姑與姪在
室出嫁同以姪女言婦人見嫁出因此謂姪男/為丈夫亦見長大之稱是以鄭還以男女解之
[012-12b]
 敖繼公曰必言丈夫婦人者明男女皆謂之姪也若/但云姪則嫌若偏指昆弟之女然故両見之經凡於
 為姪之服皆指姑之已適人者而言盖以姪或成人/或在下殤以上則姑亦鮮有在室者矣姪之婦人在
 室適/人同
爾雅女子謂晜弟之子為姪
喪服傳姪者何也謂吾姑者吾謂之姪䟽姪之名惟對/姑生稱若對世
叔惟得言昆弟之/子不得姪名也
 馬融曰適人降其昆弟故大功/也嫁姑為嫁姪服也俱出也
 陳銓曰此言昆/弟非父後者也
[012-13a]
    乾學案據馬融陳銓之注則此條當與上女
    子子適人者為衆昆弟合為一條盖此姪丈
    夫婦人報皆女子子適人者為之也今夲乃
    鄭康成所更致文義不接仍當依舊夲為是
    況此報字連上昆弟而言乃専屬於姪可乎
 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錄㑹典今律文並同
喪服夫之祖父母世父母叔父母䟽記云為夫之兄弟/降一等此皆夫之期
故妻為之/大功也
[012-13b]
 敖繼公曰不/言報文略也
喪服傳何以大功也從服也夫之昆弟何以無服也其
夫屬乎父道者妻皆母道也其夫屬乎子道者妻皆婦
道也謂弟之妻婦者是嫂亦可謂之母乎故名者人治
之大者也可無慎乎注道猶行也謂弟之妻為婦者卑/逺之故謂之婦嫂者尊嚴之稱嫂
猶叟也叟老人稱也是謂序男女之别爾若已以母婦/之服服兄弟之妻兄弟之妻以舅子之服服已則是亂
昭穆之序也治猶理也父母兄弟夫婦之理人倫之大/者可不慎乎大傳曰同姓從宗合族屬異姓主名治際
㑹名著而男女有别也䟽從服者從夫而服故大功也/夫之昆弟何以無服 下緫論兄弟之妻不為夫之兄
[012-14a]
弟服夫之兄弟不為兄弟妻服之事也若以弟妻為婦/即以兄妻為母而以母服服兄妻又以婦服服弟妻又
使妻以舅服服夫之兄又使兄妻以子服服已夫之弟/則兄弟反為父子亂昭穆之次序故聖人深塞亂源使
兄弟之妻本無母婦/之名不相為服也
 敖繼公曰為夫之祖父母世叔父母大功皆從夫之/期服者也夫為其昆弟亦期妻若從而服之亦當大
 功今乃無服故囙而發傳母道婦道謂世叔母及昆/弟之子婦之類也此據男子所為服者而言故繼之
 曰謂弟之妻婦者是嫂亦可謂之母乎盖以當時有/謂弟妻為婦者故引而正之以言其不可也傳之意
 盖謂男子為婦人来嫁於已族者之服惟在母婦之/行者則可若尊不列於母卑不列於婦則不為之服
 以其無母婦之名也故為昆弟之妻無服經之此條/主於妻為其夫之黨傳以從服釋之是也又云夫之
[012-14b]
 昆弟何以無服亦據妻不從夫而服其昆弟發問亦/是也顧乃以男子不服昆弟之妻為荅此不惟失所
 問之意又與夫之昆弟所以無服之義相違盖婦人/於夫之昆弟當從服而乃不從服其無服之義生於
 婦人而非起於男子也檀弓曰嫂叔之無服也盖推/而逺之彼似善於此矣爾雅曰弟之妻為婦
 馬融曰從夫為/之服降一等也
 陳銓曰凡從/夫皆降一等
 朱子曰傳意夲謂弟妻不得為婦兄弟不得為母故
 反言以詰之曰若謂弟妻為婦則是兄妻亦可謂之
 母矣而可乎言其不可爾
[012-15a]
 吕柟曰婦人為夫之祖父母世叔父母兄弟之子婦/兄弟之女適人者上何不從夫下何以從夫也曰上
 焉者夫之所尊也下焉者夫之所親也夫之所尊先/我而有者也我自外入也可降夫之所親後我而有
 者也彼自内出/也可不降也
 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㑹典今律文並同
喪服大夫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為士者
注子謂庶子為䟽大夫為此八/者本期今以 士故降至大功
 敖繼公曰大夫於士為異爵故其喪服例降其旁親/之為士者一等雖世叔父母亦降之所以見貴貴之
 意勝也不杖期章為此親之為大夫命婦者/云大夫之子此云大夫互見其人以相備也
[012-15b]
喪服傳何以大功也尊不同也尊同則得服其親服注/尊
同謂亦為大夫者親服期是䟽親/服期者此八者並見期章 也
 馬融曰子謂庶子也皆周也大夫尊降士/故服大功也 同者亦為大夫服周也
記大夫公之昆弟大夫之子於兄弟降一等注兄弟猶/言族親也
凡不見者以此求之也夫䟽此三人所以降者大夫以/尊降昆弟以旁尊降大 之子以厭降是以緫云降一
等上經當已言訖今又言之者以雖言之恐猶不盡記/人緫結之是以鄭云凡不見者以此求之兄弟猶言族
親者以下云小功已下為兄弟恐此兄弟亦據小功已/下得降故曰猶族親也則此兄弟及為人後者為兄弟
皆非専據小功已下/猶族親所容廣也
[012-16a]
 敖繼公曰此言所為之兄弟謂為士者也惟公之昆/弟雖與其兄弟同為公子亦降之也三人所以降其
 兄弟之義固或有異而服則同其兄弟之服雖皆已/見於經然亦有不並列三人而言之者故於此明之
 大夫小功而下之親為士者皆不為之服/盖小功降一等則緦而大夫無緦服故也
君之所為兄弟服室老降一等注公士大夫之君言䟽/天子諸侯絶期今 為
兄弟服明是公士大夫之君於旁親降一等者室老家/相降一等不言士士邑宰逺臣不從服若然室老似止
君近臣故從/君所服也
 敖繼公曰君者謂凡有家臣者皆是也與/室老對曰君亦如妾為君為女君之比
喪服小記大夫降其庶子注大夫為庶子大功庶䟽大/夫降其庶子故為其 子不
[012-16b]
為大夫者服/其大功也
 開元禮迄今律文俱無
喪服公之庶昆弟大夫之庶子為母妻昆弟注公之庶/昆弟則父
卒也大夫之庶子則父在也其或為母謂妾子也子䟽/若云公子是父在今繼兄言弟故知父卒也又公 父
在為母妻在五服之外今服大功故知父卒也大夫之/庶子則父在者以其繼父而言又大夫卒子為母妻得
申其本服今但大功故知父在也其或為母謂妾子者/以其為妻昆弟其禮並同又於適妻君大夫自不降其
子皆得申今在大功/明妾子自為已母也
 敖繼公曰母妻及昆弟之尊同者若不宜降而此二/人降之者則皆以死者為其父尊之所厭而不得申
[012-17a]
 其服故也其所厭雖有逺近之異而意義實同故並/言之公之昆弟其親之以厭而降者僅止於此若大
 夫之子此服之外更有而降在大功者其多寡與公/之昆弟不類乃並言此者盖主於其庶子之為母妻
 耳非謂其親之以厭而降者亦僅止於此也且/此昆弟之降大夫之子皆然亦不専在於庶
喪服傳何以大功也先君餘尊之所厭不得過大功也
大夫之庶子則從乎大夫而降也父之所不降子亦不
敢降也注言從乎大夫而降則於父卒如國人也昆弟/庶昆弟也舊讀昆弟在下其於厭降之義宜䝉
此傳也是以上而同之父所不降謂適也猶䟽公之庶/昆弟以其父在為母妻厭在五服外公卒 為餘尊之
所厭不得過大功其大夫之子據父在有厭從於/大夫降一等大夫若卒則得申無餘尊之厭也
[012-17b]
 敖繼公曰厭謂厭其為服者也不得過大功謂使服/之者不得過此而申其服也大夫之子從乎大夫而
 降謂尊降之義在大夫而不已也盖國君於旁期而/下皆以尊厭而絶之此三人者皆君所絶者也尊者
 之子必從其父而為服故君在則公子於昆弟無服/而為母若妻於五服之外君没矣其死者猶為餘尊
 之所厭是以公子為此三人止於大功也大夫於所/服者或以尊加之而降一等亦謂之厭此三人者皆
 大夫之所降者也其子亦從其父而降之一等為大/功與公子父沒之禮同大夫没子乃得申其服以其
 無餘尊也此傳言公之昆弟大夫之庶子是服之所/以同者備矣而諸侯大夫尊厭輕重逺近之差亦略
 於是乎見焉推而上之則天子之所厭者又可知/矣先儒乃以天子之子同於公子之禮似誤也
 馬融曰言庶者謂諸侯異母兄弟也庶子大夫妾子/也諸侯貴妾子父在為母期父没申服三年大夫貴
[012-18a]
 妾子父在為母期賤妾子父在/為母大功所從大夫而降也
 雷次宗曰公羊傳云國君以國為體是以其/人雖亡其國猶存故許有餘尊以厭降之
 陳銓曰云子從大/夫而降謂父在者
    乾學案此昆弟二字本在下條皆為其從父
    昆弟之為大夫者之上鄭氏以意解之謂宜
    在此愚謂此條為母為妻與下記公子為其
    母妻相照彼公子以父在故既葬即除此則
    父没故得申大功至大夫之庶子又卑於公
[012-18b]
    之庶昆弟雖父在亦得申大功故同類言之
    初何嘗及於昆弟乎今雖從注䟽之夲不敢
    擅易而解義決當以舊讀為正 又案或謂
    若依舊本則昆弟宜何服曰經不有大夫為
    昆弟為士者之文乎公之庶昆弟大約仕為
    大夫者多同為大夫則服期一為大夫而一
    為士則服士以大功前既言之矣又何必重
    出乎其大夫之庶子前不杖期章有大夫之
[012-19a]
    子為昆弟為大夫者之文此是為士者之昆
    弟服為大夫者之昆弟之服也其為大夫者
    之昆弟服為士者之昆弟即前大夫為昆弟
    為士者見之又何必重出其文乎故知此條
    昆弟二字當屬下文也
通典姜輯議渤海王名輔安平獻王/孚之第三子也服范太妃事喪服
云君為女子子嫁於國君者傳曰尊同則得服其親服
然則君之庶子有封為君者其公亦不降之明矣士之
[012-19b]
妾子不降母者以其與父貴賤不足殊也然則妾與父
同不見厭者亦宜申其情盡禮於其母渤海王既不承
安平之祀而母已受王命之寵成太妃之號愚謂太妃
之尊但當自降於渤海不得配食於安平之廟爾至於
渤海三王自宜盡為母之制不復厭於安平以從公子
降等之禮案薛公謀議皇子已封為王列土守蕃不得
戚於天子者父卒為母三年
穆帝升平中太宰武陵王所生母喪表乞齊衰三年詔
[012-20a]
聽依昔樂安王故事制大功九月太常江夷上博士孔
恢議禮云庶子為父後者為其母緦又云公之庶昆弟
大夫之庶子為母九月鄭云公卒子為母大功大夫卒
子為母三年經云則一而鄭有二疑太宰若從三年之
制為重則應從九月無應從緦麻之理且太宰以天子
之庶出繼諸侯本無應厭降之道太宰今承諸侯别祀
又不同庶姓相後有承繼大宗之義應從降一等之制
從九月又降一等應服五月出後者之子亦皆還降其
[012-20b]
本親祖父母伯叔一等又禮無藩王出後本親與庶姓
有異之制尚書謝奉案禮為人後者三年必以尊服服
之庶子為父後為其母服緦傳曰何以緦與尊者為體
不敢服其私親禮惟大宗無繼支屬之制太宰出後武
陵受命元皇則纂承宗廟策名有在禮制既明豈容二
哉夫禮有仰引而違情者故有君服而廢私喪屈申明
義非唯一條所謂以義斷恩况貴賤之禮既正豈得不
率禮而矯心當依庶子為後之例服緦而已倉部郎許
[012-21a]
穆議母以子貴王命追崇夫人視公爵秩比諸侯凡諸
侯之禮服斷旁親以國内臣妾並卑故也姑姊妹女子
子嫁於諸侯則各以其服服之尊同故也卑則服闕尊
則禮行太宰封王繼於藩國出離其夲仰無所厭夫人
諸侯班爵不殊緣天然之恩申王子之厭薄出禮之降
服周可也吏部郎崧重議云考之禮文太宰應服齊衰
周今以春秋條例以廣其喻母以子貴庶子為君母為
夫人薨卒赴告皆以成禮不行妾母之制夫人成風是也
[012-21b]
此則身為父後服應緦麻猶以子貴得遂私情經有明
文三傳不貶況於太宰古例貴同不為人後者耶且禮
有節文因革不一自漢以来皇子皆為始封君始封君
則私得申設令太宰不出後必受始封服無厭降出後
降一等復何嫌而不周乎祠部郎曹處道云禮庶子為
父後為其母緦與尊為體不敢申恩於私親為人後以
所後為父亦是尊者為體其所生母俱是私親為父後
及為人後義不異詔常侍敦喻太宰從緦麻服制累表
[012-22a]
至切又遣敦喻太宰不敢執遂私懐以闕王憲乃制大
功之服
咸和元年琅邪王昱母鄭氏薨王服重周以出繼宜降
國相諸葛賾坐不正諫被彈王表曰亡母生臨臣宫没
留臣第雖出後而上無所厭則私情得申昔敬后崩時
孝王先出後亦還服重此則明典臣之所憲章也 宋
庾蔚之謂晉簡文愛其膝下之慕不尋為後移天之重
    乾學案晋書簡文帝紀昱時年七嵗固請服
[012-22b]
    重元帝哀而許之
晉書禮志孝武帝太元十五年淑媛陳氏卒皇太子所
生也有司參詳母以子貴贈淑媛為夫人置家令典喪
事太子前衛率徐邈議喪服傳稱與尊者為體則不服
其私親又君父所不服子亦不敢服故王公妾子服其
所生母練冠麻衣既葬而除非五服之常則謂之無服
從之
通典陳淑媛薨尚書疑所服徐邈以為宜依公子為母
[012-23a]
練冠麻衣既葬除之殷仲堪以為當依庶子為後服所
生母緦皇子服乃練冠爾案緦麻章中有庶子為後為
其母傳曰與尊者為體今皇太子繼體宸極正位諸宫
猶可同稱庶乎當與尊者為體徐邈又曰適子服所生
禮無其文者盖不異於庶子故緫以公子為言推義可
知既曰君之所不服子亦不服則正庶均於降奪雖登
位諸宫而上厭所天義不異也至於既孤則餘尊之厭
輕矣故諸庶子服其母大功而為後者服其母緦此存
[012-23b]
亡異禮何可一其制耶殷又曰伯父與尊者為體諸無
子者立宗人為子便當降其本親尋為後之言將闗於
存亡也徐又案喪服傳三月不舉祭因而服緦明已主
烝嘗非復適子之時也
宋書禮志元嘉二十三年七月白衣領御史中丞何承
天奏尚書剌海鹽公主所生母蔣美人喪海鹽公主先
離㛰今應成服撰儀注參詳宜下二學禮官博士議公
主所服輕重太學博士顧雅議今既咸用士禮便宜同
[012-24a]
齊衰削杖布帶疏履期禮畢心喪三年博士周野王議
又云今諸王公主咸用士禮譙王衡陽王為所生太妃
皆居重服則公主情理亦宜家中期服為允其博士庾
邃之顔測殷明王淵之四人同雅議何惔王羅雲二人
同野王議如所上臺案今之諸王雖行士禮是施於傍
親及自已以下至於為帝王所厭猶一依古典又永初
三年九月符修儀亡廣徳三主以餘尊所厭猶服大功
海鹽公主體自宸極當上厭至尊豈得遂服臺據經傳
[012-24b]
正文并引事例依源責失而博士顧雅周野王等捍不
肎怗方稱自有宋以来皇子藩王皆稱厭降同之士禮
著於故事緦功之服不廢於末戚顧獨貶於所生是申
其所輕奪其所重豈縁情之謂臺伏尋聖朝受終於晋
凡所施行莫不上稽禮文兼用晉事又太元中晋恭帝
時為皇子服其所生陳氏練冠縓縁此則前代施行故
事謹依禮文者也又廣徳三公主為所生母符修儀服
大功此先君餘尊之所廢者也元嘉十三年第七皇子
[012-25a]
不服曹婕妤止於麻衣此厭乎至尊者也博士既不據
古又不依今背違施行見事而多作浮辭自衛乃云五
帝之時三王之季又言長子去斬衰除禫杖皆是古禮
不少今世博士雖復引此諸條無救於失又詰臺云藩
國得遂其私情此意出何經記臣案南譙衡陽太妃並
受朝命為國小君是以二王得遂其服豈可為美人比
例尋藩王得遂者聖朝之所許也皇子公主不得申者
由有厭而然也臺登重更責失制不得過十日而復不
[012-25b]
詶荅既被催攝二三日甫輸怗辭雖理屈事窮猶聞義
耻服臣聞喪紀有制禮之大經降殺攸宜國家舊典古
之諸侯衆子猶以尊厭况在王室而欲同之士庶此之
僻謬不俟言而顯太常統寺曽不研却所謂同乎失者
亦未得之宜加裁正𢎞明國典謹案太學博士顧雅國
子助教周野王博士王羅雲顔測殷明何惔王淵之前
博士遷貟外散騎侍郎庾邃之等咸蒙抽飾備位前疑
既不謹守舊文又不審據前準遂上背經典下違故事
[012-26a]
率意妄作自造禮章太常臣敬叔位居宗伯問禮所司
騰述往反了無研却混同滋失亦宜及咎請以見事並
免今所居官解野王領國子助敎雅野王初立議乖舛
中執捍愆失末違十日之限雖起一事合成三愆羅雲
掌押捍失三人加禁固五年詔敬叔白衣領職餘如奏
通典宋庾蔚之云公主為其母應周何以言之在室有
餘尊之厭服不得過大功故服母及兄弟不得有異既
出則無厭故為母得周所以知既出則無厭者禮尊降
[012-26b]
出降親踈不異尊降唯不及其適爾至於厭降唯子而
已在室父在為母周既出服母與父同是故知既出則
無厭也又正尊不報禮之大例而女子適人父報以周
使其移重於夫族推旁親也以此推之出則無厭理據
益明
宋書禮志元嘉二十九年南平王鑠所生母吴淑儀薨
依禮無服麻衣練冠既𦵏而除有司奏古者與尊者為
體不得服其私親而比世諸侯咸用士禮五服之内悉
[012-27a]
皆成服於其所生反不得遂於是皇子皆申母服
魏書禮志清河王懌所生母羅太妃薨表求申齊衰三
年詔禮官博議侍中中書監太子少傅崔光議喪服大
功章云公之庶昆弟為母傳曰先君餘尊之所厭不得
過大功記公子為其母練冠麻衣縓縁既𦵏除之傳曰
何以不在五服中也君之厭不得申其罔極依舊大功
清河國郎中令韓子熙議亦云一國之貴子猶見厭況
四海之尊固無申禮卒如崔光議
[012-27b]
 顧炎武日知錄尊尊親親周道也諸侯有一國之尊/為宗廟社稷之主既沒而餘尊猶在故公子之庶子
 於所生之母不得申其私恩為之大功也大夫之尊/不及諸侯既沒則無餘尊故其庶子於父卒為其私
 親並依本服如邦人也親不敵尊故厭尊不敵親故/不厭此諸侯大夫之辨也後魏廣陵侯衍為徐州刺
 史所生母雷氏卒表請解州詔曰先君餘尊之所厭/禮之明文季末陵遲斯典或廢侯既親王之子宜從
 餘尊之義便可大功饒陽男遥官左衛將軍/遭所生母憂表請解任詔以餘尊所厭不許
 開元禮迄今律文俱無
喪服皆為其從父昆弟之為大夫者注皆者言其互相/為服尊同則不相
降其為士者降在小功適子為之亦如之二疏此文承/上公之庶昆弟大夫之庶子之下則是上 人也以其
[012-28a]
二人為父所厭降今此從父昆弟為大夫故此二人不/降而依本服也其為士者降在小功者降一等故也
 敖繼公曰此文承上經両條而言則皆云者皆大夫/公之昆弟大夫之子也大夫公之昆弟於此親則尊
 同也大夫之子於此親則亦以其父之所不降者也/故皆服其親服春秋傳曰公子之重視大夫公之昆
 弟降其昆弟之為公子者不降其從父昆弟之為/大夫者則知先君餘尊之所厭止於上三人爾
    乾學案上條昆弟二字當冠於此條之上説
    已見前
 開元禮迄今律文俱無
喪服為夫之昆弟之婦人子適人者注婦人子者女子/子也不言女子子
[012-28b]
者因出見恩䟽之疏此謂世叔母為之服在家期出嫁/大功女在家室 名是親也婦者事人之稱是見疏也
 馬融曰在室者周/適人者降大功也
 陳銓曰婦人者夫之昆弟之子婦也子者夫之昆弟/之女子子適人者也此是二人皆服大功先儒皆以
 婦人子為一人此既不語且/夫昆弟之子婦復見何許也
 敖繼公曰是服夫妻同也上經不言夫為之者其文/脱與或言女子子或言婦人子互文以見其同爾
    乾學案此條若依諸説則是一人若依陳説
    則是二人愚為參考文義及前後服制當從
    陳説為長
[012-29a]
 開元禮政和禮家禮孝慈錄㑹典今律文並同惟書
 儀無
喪服大夫之妾為君之庶子注下傳曰何以大功也妾/為君之黨服得與女君同
指為此也妾為君之長子亦三年自為其子期異於女/君也士之妾為君之衆子亦期 疏引下傳者彼傳為
此經而作也在下者鄭/彼云文爛在下爾故也
 敖繼公曰此服亦從乎其君而服之也大夫為庶子/大功女子子在室亦如之妾為君之長子亦三年自
 為其子期經於妾為君之黨服皆略之惟著/大夫之妾以見其異則士之妾不言可知也
女子子嫁者未嫁者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注舊讀/合大夫
[012-29b]
之妾為君之庶子女子子嫁者未嫁者言大夫之妾為/此三人之服也 䟽舊讀者此馬融之輩舊讀如此鄭
以此為非故此/下注破之也
 敖繼公曰此著其降之之節異於他親也在室而逆/降正言此七人者盖世父母叔父母與姑之期為旁
 尊之加服姊妹之期雖夲服然以其外成也故并世/父以下皆於未嫁而略從出降明其異於父母昆弟
 也此服無為妻為妾之異經唯以嫁為言者約文以/包之爾又前經見姊妹適人者及為夫之昆弟之婦
 人子適人者此世父母而下為凡女子子之降服也/其服惟以適人為節以此見逆降之服無報禮也
喪服傳嫁者其嫁於大夫者也未嫁者成人而未嫁者
也何以大功也妾為君之黨服得與女君同下言為世
[012-30a]
父母叔父母姑姊妹者謂妾自服其私親也注此不辭/即實為妾
遂自服其私親當言其以見之齊衰三月章曰女子子/嫁者未嫁者為曽祖父母經與此同足以見之矣傳所
云何以大功也妾為君之黨服得與女君同文爛在下/爾女子子成人者有出道降旁親及將出者明當及時
也在䟽何以大功也妾為君之黨服得與女君同此傳/當 上大夫之妾為君之庶子下爛脱誤在此但下言
二字及者謂妾自服其私親也九字緫十一字既非子/夏自著又非舊讀者自安必是鄭君置之鄭君欲分别
舊讀者如此意趣然後以注破之此不辭者謂此分别/文句不是解義言辭也即實為妾遂自服其私親當言
其以明之者此鄭欲就舊章讀破之案不杖期章云女/子子適人者為其父母昆弟之為父後者也乂云公妾
以及士妾為其父母自為其親皆言其以明妾為私親/今此不言其明非妾為私親也又引齊衰三月章曰女
[012-30b]
子子嫁者未嫁者為曽祖父母經與此同足以見之矣/彼二人為曽祖是正尊雖出嫁亦不降此則為旁親雖
未嫁亦逆降聖人作文是同足以明之明是二人為此/七人不得以嫁者未嫁者上同君之庶子下文為世父
以下為妾自服私親也傳所云何以大功也妾為君之/黨服得與女君同文爛在下爾者此傳為為君之庶子
而𤼵應在女子子之上君之庶子之下以簡札韋編爛/㫁後人錯置於下是以舊讀遂誤也女子子成人者有
出道謂女子子十五已後許嫁笄為成人有出嫁之道/是以雖未出即逆降世父已下旁親也及將出者明當
及時也者謂女子子年十九後年二月冠子娶妻之月/其女當嫁今年遭此世父已下之喪若依本服期者過
後年二月不得及時逆降在大功大功之/末可以嫁子則於二月得及時而嫁也
 黄榦曰先師朱文公親書稾本云傳先解嫁者未嫁/者而後通以上文君之庶子并以妾與女君同釋之
[012-31a]
 乃云下言為世父母已下而以自服私親釋之文勢/似不誤也又批云此一條舊讀正得傳意但於經例
 不合鄭注與經例合但所改傳文似亦牽強又未見/妾為己之私親本當服期者合著何服䟽言十一字
 是鄭所置今詳此十一字中包為世至姊妹十字若/無上下文即無所屬未詳其説可更考之 又曰有
 問大夫之妾章於先生者先生云此叚自鄭注時己/疑傳文之誤今考女子適人者為父母及昆弟之為
 父後者已見於齊衰期章為衆兄弟又見於此大功/章唯伯叔父母姑姊妹之服無文而獨見扵此則當
 從鄭注之/説無疑矣
 敖繼公曰傳者以此絰合扵上謂皆大夫之妾為之/故其言如此何以大功怪其卑賤而服之降否如尊
 者然也妾為君之黨服得與女君同釋所以大功之/意言大夫於此庶子女子子或以尊降之或以其尊
[012-31b]
 同而不降皆在大功妻體其夫服宜如之若妾則不/體君而此服亦大功者以是三人者皆君之黨已因
 君而服之故其降若否亦視君以為節而不得不與/女君同固無嫌於卑賤也然此但可以釋為君之庶
 子之文若并女子子未嫁者言之則不合於經盖經/初無為女子子未嫁者之禮且凡云嫁者皆指凡嫁
 於人者而言非必謂行於大夫而后為嫁也又謂為/世父母以下皆妾為私親之服亦不合於經盖此乃
 適人者之通禮經必不特為此妾發之又此妾為私/親大功者亦不止於是也傳説俱失之詳傳者之意
 盖失於分句之不審又求其為嫁者大功之説而不/可得故強生嫁於大夫之義以自附㑹既以女子子
 嫁者未嫁者屬於上條則為世父母以下之文無所/屬又以為亦大夫之妾為之遂使一條之意析而為
 二首尾衡決両無所當實甚誤也考此傳文其始盖/引大夫之妾至未嫁者之經文而釋之故已釋其所
[012-32a]
 謂本條者之㫖復以下言云云并釋下經今在此者/乃鄭氏移之爾案注云齊衰三月章曰女子子嫁者
 未嫁者為曽祖父母經與此同足以明之矣/者謂二經之文同足以明其不當如舊説也
 郝敬曰合大夫之妾及女子子嫁者為一條解曰君/猶主也妾謂夫為君謂適為女君庶子女子子皆夫
 君之血屬不言長子長子三年大夫不降適也必言/君明非妾親生子也大夫女嫁於大夫為大功不降
 未嫁無屬降期為大功君之黨即大夫庶子與女子/女君同大夫服妾同女君服也世父母以下妾私親
 皆大功如常妾不體君得自遂也夫又曰案此節文/義甚明鄭謂有鍇簡非也彼以大 之妾為君庶子
 别為一條安得不疑為錯簡乎鄭以傳為不/足信世儒纂禮欲并傳弃之鄭始作俑矣
 王志長曰案此經據經文如注疏解甚得但傳文之/難通者移之終不可通者遂削之則亦難乎其為傳
[012-32b]
 矣今據别解自大夫之妾至未嫁者作一句讀妾字/貫下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此言妾自服其私親
 文義亦無妨案齊衰不杖期章云公妾以及士妾為/其父母傳曰妾不得體君得為其父母遂也則妾得
 為私親服明矣又案下記云凡妾為私兄弟如邦人/正以此經止及世叔父母姑姊妹嫌厭降其私兄弟
 故記又及之况鄭氏之前馬融/軰先主是説附以備參可也
 汪琬曰案女子子未嫁者其服悉如男子不應乃有/此條傳謂妾自服其私親故馬融舊讀合上大夫之
 妾一條似較有理鄭𤣥不用其説後儒多主鄭義者/今姑從之又梁朱异問北使李業興曰比聞郊丘異
 所是用鄭義我此中用王義業興曰然异曰女子逆/降旁親亦用鄭義否業興曰此之一事亦不専從盖
 皆以鄭説/為未當也
[012-33a]
 萬斯大曰大功九月章大夫之妾為君之庶子女子/子嫁者未嫁者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傳曰嫁者
 其嫁於大夫者也未嫁者成人而未嫁者也何以大/功也妾為君之黨服得與女君同下言為世父母叔
 父母姑姊妹者謂妾自服其私親也此條言大夫之/妾當服大功者在君之家則有君之庶子女子子嫁
 者未嫁者在私家則有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經傳/甚明鄭𤣥不從舊讀分大夫之妾為君之庶子自為
 一條復援齊衰三月章女子子嫁者未嫁者為曽祖/父母之例析女子子嫁者未嫁者為世父母叔父母
 姑姊妹别為一條而以傳文何以大功也妾為君之/黨服得與女君同為大夫之妾為君之庶子之傳謂
 文爛在下如其言則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者非/大夫之妾故又謂傳文妾自服其私親為不辭非經
 誣傳莫此為甚今為通考前後經文以正之大凡妾/為君黨之服皆從乎女君父母為衆子及女子子未
[012-33b]
 嫁者本期大夫則降而大功故此條上有大夫為子/之文鄭謂子為庶子是也包女子子未嫁者父母同
 服父母為女子子嫁者本大功大夫則降而小功小/功章有大夫為女子子適士者嫁於大夫則尊同不
 降故此條下有大夫大夫之妾為女子子嫁於大夫/者之文妾從女君故為此三人指庶子女子子嫁者
 未嫁者皆服大功之服也夫大夫庶子父為之大功/妾亦從而大功此理易明不煩詞説故傳無釋辭傳
 特恐人之疑於女子子嫁者同於未嫁者故特著之/曰嫁者其嫁於大夫者也明其本服大功大夫宜降
 小功因尊同而不降也未嫁者成人而未嫁者也明/本期而以尊降且明唯成人故大功否則當為殤服
 也大夫為女子子長殤小功恐人之疑於大夫及妻/降而妾不當降也故復著之曰何以大功也妾為君
 之黨服得與女君同明為從服也更恐人疑於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亦為君家之服也故又著之曰
[012-34a]
 謂妾自服其私親也明其亦服大功故得以類相從/也詞明義顯有何可疑而乃謂之為文爛謂之為不
 辭也哉朱子謂女子子適人者為父母及昆弟之為/父後者已見於齊衰期章為衆兄弟又見於此大功
 章唯伯叔父母姑姊妹之服無文而獨見於此當從/鄭注夫女子子嫁者固為伯叔父母姑姊妹夫功矣
 成人未嫁者應期而亦在大功何以處之豈以鄭/氏降旁尊及将出者為當及時之言為足㩀耶
    乾學案此條依舊讀理明詞達有何可疑而
    鄭氏必欲更之經文本顯更之反晦後之人
    又何為必欲附鄭而詆子夏之傳乎今為考
    定文句大夫之妾為君之庶子女子子嫁者
[012-34b]
    未嫁者為一句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為
    一句下傳文則自傳曰至得與女君同為一
    段釋前一句自下言為世父母至服其私親
    也為一段釋後一句鄭氏以前讀法原自如
    此今不過復經傳之舊文爾至若女子逆降
    之説尤為無理從来論女子之服但有已嫁
    未嫁之分豈有已許嫁未許嫁之别乃謂恐
    妨二十而嫁之期故減其服制此則背理亂
[012-35a]
    常不可不力為辨正者也 又案朱子既以
    傳文為不誤以鄭氏所改為牽强其説是矣
    乃因門人之問又謂當從鄭注之説何其見
    之不定也若謂女子於伯叔父母姑姊妹之
    服無文則未嫁者與男子同其已嫁者降一
    等經傳言此不知凡㡬何待此處言之而後
    顯且未嫁者寧可與已嫁者之服同論乎而
    乃信鄭賈逆降之説也
[012-35b]
通典魏王肅云大夫之妾為他妾之子大功九月自諸
侯以上不服晋孫略議以為伯叔父母姑姊妹皆夫家
也妻體夫尊降其夫伯叔父母姑姊妹小功妾賤不敢
降也張祖髙難以為妻為夫之黨服降夫一等夫之姑
姊妹宜小功妾服君之黨得與女君同豈以貧賤之故
而異之縦妻之貴而可以略君之姑姊妹者則應妾服
每當與君同也君之為父母三年妾何以無其制乎案
孫略云妾賤不可以㤙輕從略固宜在大功爾又不敢
[012-36a]
與君同服何三年之制乎又有公子之妻服其皇姑不
嫌過夫者以各從其義故也
    乾學案子夏之傳明謂妾自服其私親而孫
    略猶指為夫家何也張祖髙之難亦不得其
    要領至案以下乃杜君卿説扶孫抑張彌不
    得其解矣
 開元禮迄今律文俱無
喪服大夫大夫之妻大夫之子公之昆弟為姑姊妹女
[012-36b]
子子嫁於大夫者
 馬融曰此上四人者各為其姑姊妹女子子嫁於大/夫者服也在室大功嫁於大夫大功尊同也案在室
 大功以在大夫尊降之限嫁大夫/尊同故不敢復重降嫁士則小功
 敖繼公曰大夫公之昆弟為此服則尊同也大夫之/子則亦從乎大夫而為之也大夫之妻為此女子子
 其義亦然若為此姑姊妹又但為本服爾盖婦人之/嫁者於其兄弟惟有出降而已姑姊妹雖不為命婦
 猶為之大功也經言大夫大夫之子為服者多矣於/是乃著大夫之妻者以惟此條可為之相通故因而
 見之也凡妻為夫之族類於其姊妹與其在父列以/上者率降於夫於其昆弟之列者又無服惟在子列
 而下乃與夫同之爾又考公之昆弟為此姊妹惟在/出降之科則是先君餘尊之所厭亦不及於其嫁出
[012-37a]
 之女也若先於君其姊妹/與其孫則不厭之固矣
君為姑姊妹女子子嫁於國君者䟽此大夫大夫妻大/夫之子公之昆弟四
等人尊卑同皆降旁親姑姊妹已下一等大功又以出/降當小功但嫁於大夫尊同無尊降直有出降故皆大
功也但大夫妻為命婦若夫之姑姊妹在室及嫁皆小/功若不為大夫妻又降在緦麻假令彼姑姊妹亦為命
婦唯小功爾今得在大夫科中者此謂命婦為夲親姑/姊妹已之女子子因大夫大夫之子為姑姊妹女子子
寄文於夫與子姑姊妹之中不煩别見也君為姑姊妹/女子子嫁於國君者國君絶期已下今為尊同故亦不
降依嫁/服大功
 馬融曰君諸侯也為姑姊妹女子子嫁於國君者服/也不言諸侯者闗天子元士卿大夫也上但言君者
[012-37b]
 欲闗天子元士卿大夫嫁女諸侯皆為大功也又曰/諸侯絶周姑姊妹在室無服也嫁於國君者尊與己
 同故服/周親服
 敖繼公曰以上條例之則/夫人公子之服亦當然也
喪服傳何以大功也尊同也尊同則得服其親服諸侯
之子稱公子公子不得禰先君公子之子稱公孫公孫
不得祖諸侯此自卑别於尊者也若公子之子孫有封
為國君者則世世祖是人也不祖公子此自尊别於卑
者也是故始封之君不臣諸父昆弟封君之子不臣諸
[012-38a]
父而臣昆弟封君之孫盡臣諸父昆弟故君之所為服
子亦不敢不服也君之所不服子亦不敢服也注不得/禰不得
祖者不得立其廟而祭之也卿大夫以下祭其祖穪則/世世祖是人不得祖公子者後世為君者祖此受封之
君不得祀别子也公子若在髙祖以下則如其親服後/世遷之乃毁其廟爾因國君以尊降其親故終説此義
云庶䟽諸侯之子稱公子者諸侯之子適適相承而旁/支 已下並為諸侯所絶不得稱諸侯子變名公子適
既立廟支庶子孫不立廟是自卑别於尊者也公子之/子孫或為天子臣出封為五等諸侯後世將此始封之
君世世祖是人不復祀别子是自尊别於卑者也始封/之君不臣諸父昆弟者以其初升為君諸父是祖之一
體又是父之一體其昆弟既是父之一體又是已之一/體故不臣此二者仍為之著服也封君之子不臣諸父
[012-38b]
而臣昆弟者以其諸父尊故未得臣仍為之服昆弟卑/故臣之不為之服封君之孫盡臣諸父昆弟者繼世至
孫漸為貴重/故盡臣之
 黄榦曰先師朱文公親書稾本云今案䟽義有未明/者竊詳始封之君所以不臣諸父昆弟者以始封君
 之父未嘗臣之故始封之君不敢臣也封君之子所/以不臣諸父而臣昆弟者以封君之子所謂諸父者
 即始封君謂之昆弟而未嘗臣之者也故封君之子/亦不敢臣之封君之子所謂昆弟者即始封君之子
 始封君嘗臣之者也故今為封君之子者亦臣之封/君之孫所謂諸父昆弟者即封君之子所臣之昆弟
 及其子也故封君之孫亦臣之故下文繼之以君之/所不服子亦不敢服君之所為服子亦不敢不服也
 楊復曰愚案子夏傳云自卑别於尊是以子孫之卑/自别於祖之尊此義為是自尊别於卑乃以子孫之
[012-39a]
 尊自别於祖之卑此説於理有害而鄭注遂以為因/國君以尊降其親而説此義則又愈非禮意盖國君
 以尊降其親謂降其旁親其正統之服不降祖服期/曽祖髙祖齊衰三月是未嘗降其祖也鄭注盖惑於
 自尊别卑之説乃以封君之不祖公子為以尊降其/親而不知公子為别子繼别為宗謂之大宗百世不
 遷大宗或無後則為之立後世世不絶而嘗以公子/為祖矣若公子之子孫有封為國君者則後世子孫
 只得祖封君而不得祖公子以紊其别子之宗非是/以封君之尊别於公子之卑而不祖之也子夏之説
 既已失之鄭注沿襲謬誤愈/差愈逺盖失而又失者也
 敖繼公曰尊同謂君於為夫人者大夫公之昆弟於/為命婦者也夫人命婦雖非有爵者然此三人以其
 與已敵者齊體之故亦例以尊同者視之而如其出/嫁之服不敢絶之降之也卑謂為臣者也尊謂為君
[012-39b]
 者也言身為人臣則其廟不可上及於為君者身為/國君則其廟不可上及於為臣者是謂别之也别於
 尊者所以塞僭上之原别於卑者所以明貴貴之義/聖人制禮之意然也此言封君之後世世祖封君不
 祖公子則是封君之時其祖考之廟在故家自若也/不復更立而立一虚廟於公宫左之最東以為行禮
 之所及封君沒則於焉祀之謂之太廟而為百世之/祖也祖封君而不祖公子如晉不祖桓叔而祖武公
 是其事也公子之服與否皆視其君而為之此専指/公子之公在者言也若公沒則曏之所謂不敢服者
 今則皆服之矣但其為先君餘尊所厭者乃降之如/母妻昆弟大功是也不敢不服之意與前傳所謂不
 敢降/者同
春秋莊公四年三月紀伯姬卒何休注禮天子諸侯絶/期大夫絶緦天子惟女
[012-40a]
之適二王後者諸侯唯女之為/諸侯夫人者恩得申故卒之
榖梁傳外夫人不卒此其言卒何也吾女也適諸侯則
尊同以吾為之變卒之也范寗注禮諸侯絶旁期姑姊/妹女子子嫁於國君者尊與
已同則為之服大功/九月變不服之例
文公十有二年二月庚子子叔姬卒孔頴逹䟽天子諸/侯絶期嫁女於諸
侯則尊同㤙成於敵體其禮不為降卒則服大功九月/叔姬既為杞之夫人雖見出棄猶以㤙錄其卒喪服女
子既嫁而反在父母之室從本服為之齊衰期此既書/其卒當服其本服杜注不知此叔姬是何公之女要姑
與姊妹皆服期也釋例曰出棄之女反在父/母之室則與既笄成人者同故亦書卒也
[012-40b]
 開元禮迄今律文俱無
          右儀禮
補注䟽為人後者其妻為舅姑
喪服小記夫為人後者其妻為舅姑大功注以不貳降/ 䟽賀云此
謂子出時已昬故此婦還則服本舅姑大功若子出時/未昬至所為後家方昬者不服夲舅姑以婦本是路人
来又㤙義不相接猶臣從君而服不從而税人生不相/及之徒而皆不責非時之㤙也今案夫為本生父母期
故其妻降一等服大功是從夫而服不論識前舅姑與/否假令夫之伯叔在他國而死其婦雖不識豈不從夫
服也熊氏云然恐/賀義未盡善也
[012-41a]
 黄乾行曰子婦為父母舅姑皆三年今以為人後者/不二斬故子則降期婦則降大功盖㤙降於所後則
 於本父母舅姑/亦反殺故也
 俞汝言曰禮婦為舅姑齊衰不杖期夫為人後降/服大功今既服舅姑二年自應從夫改不杖期
 汪琬曰或問禮為舅姑齊衰期故為夲生舅姑大功/今律文既易期為三年斬矣而獨於夫本生如故其
 降等不太甚歟曰不然也兄弟之子服伯叔父母期/則為人後者服本生父母如之兄弟之子之婦服夫
 之諸父諸母大功則夫為人後者服夫本生亦如之/此固相準而制服者也律文未嘗與禮異也何降等
 太甚/之有
 開元禮政和禮家禮孝慈錄㑹典今律文同惟書儀
[012-41b]
 無
補注䟽為夫之兄弟
記夫之所為兄弟服妻降一等䟽妻從夫服其族親即/上經夫之諸祖父母見
於緦麻章夫之世叔見於大功章夫之昆弟之子不夫/降嫂叔又無服今言從夫降一等記其不見者當是
之從母/之類乎
 應撝謙曰叔嫂無服見檀弓夫之昆弟無服見本篇/而此記乃有妻降一等之説則是叔嫂有服矣可疑
 當闕勉齊喪服亦刪去此條陳注以為外/兄弟如夫為姑之子緦服妻則無服或然
 萬斯同曰嫂叔無服之説屢見於經似無可疑矣乃/儀禮喪服記又有夫之所為昆弟服妻降一等之語
[012-42a]
 則何也鄭氏於此條無注賈氏亦不得其解謂夫之/諸祖父母見於緦麻章夫之世叔父母見於大功章
 夫之昆弟之子不降嫂叔又無服今言從夫降一等/記其不見者當是夫之從母之類噫從母之類而可
 稱之為兄弟乎既言兄弟而可索之於兄弟之外乎/鄭氏之不解不能解也賈氏以從母當之不得已而
 强為之解也然則何以解之曰此正嫂叔有服之明/證也喪服經雖不言嫂叔之有服亦未嘗言嫂叔之
 無服惟子夏作傳見經但言夫之祖父母世叔父母/而獨不言昆弟故問曰夫之昆弟何以無服也又自
 以母道婦道解之以此為子夏之意則可以此為經/之本㫖則未可盖記禮者於經之所未及往往見之
 於記今記文具在人無不以記之所言與經之所言/並信何獨此條之記不可信以為嫂叔之服乎所為
 沒其文於經而補其説於記者盖從上世以来嫂叔/原未嘗制服至作儀禮之人見其不可無服也故不
[012-42b]
 直筆之於經而但附著之於記以見後人之所補而/非先王之所制也至大傳所言名治之説即引子夏
 之傳且細觀其文止言名之宜慎而未甞言服之宜/無則亦不足以為無服之據檀弓言子思之哭嫂為
 位不言有服無服然既已為位安知其不有服也惟/奔喪篇言無服而為位者惟叔嫂此盖傳聞異辭但
 據喪服之經而不據喪服之記爾然雖言無服而未/始不言加麻則亦深知無服之不可而加麻以表其
 哀戚之情也寧謂遂可以不服乎哉或者曰如子言/則是服夫之兄弟大功矣後世制為小功議禮者猶
 以為非而可以服大功乎曰此所謂服從服也非正/服也凡従服者多於已無親如夫之君夫之舊國君
 族之宗子彼於我何親而皆服之齊衰也無親於我/者而可以服齊衰與我同室者獨不可以服大功乎
 然則何以必大功曰凡從服例降一等夫於姑姊妹/大功則妻為之小功夫於兄弟期則妻為之大功此
[012-43a]
 一定之禮也且不觀娣姒之服小功乎夫於兄弟之/妻大功故妻降一等而小功吾於服夫之姑姊妹娣
 姒小功而知大功之服為一定而不可易也獨怪蔣/濟諸公不能援此言以眀嫂叔之有服而但以娣姒
 婦為證致人之有異論使其執此以立説則一言可/以折諸人之角又何待更端而決哉唯成粲援此為
 證可謂得其要領而惜其語焉不詳故亦無以闗諸/儒之口也然則推而逺之之説可廢乎曰此世儒附
 㑹之説也先王之制禮寕耑為不肖者設哉世之亂/常瀆倫之事苟非大不肖者必不至此也欲為不肖
 者立防而反廢親親之紀先王之所不為也且彼之/所為逺嫌者將由夫淫邪之人與雖無服制豈能禁
 之將由夫修飾之君子與雖有服制豈能亂焉况所/為逺别者亦當逺之於生前而不必逺之於身後當
 夫身没之後舉家縞素而我獨吉服於其間曰將以/逺嫌也天下豈有此不情之人哉曰子言則既辨矣
[012-43b]
 得毋驚世而駭俗與曰此非吾之言儀禮之言也吾/之言不可信儀禮之言亦不可信乎且此條而不作
 此解将何以解之縦有善辨者恐不能别為之説矣/故使喪服記而可盡削之也則吾言為妄說也使喪
 服記而不可盡削之也則吾固本乎/禮而為言也雖為世之所詬庸何傷
    乾學案玩此條文義則是妻於夫之兄弟有
    服矣禮言嫂叔無服而此言服夫之兄弟得
    母相剌謬乎且降一等則大功大功豈嫂叔
    之服故鄭氏於此條不能解而賈氏不得已
    以夫之從母當之其説緫與禮不合今欲竟
[012-44a]
    指為嫂叔之服耶則泥於檀弓諸説而不敢
    決也欲不指為嫂叔之服耶則此條文義究
    作何解也無已其寜信儀禮之說乎盖戴記
    實多漢儒之語而儀禮自是周代之書此必
    作記之人見先王之制五服不列嫂叔故従
    而補之於記猶之唐以前未有嫂叔之服而
    貞觀時始補之爾豈可因檀亐諸説而反以
    儀禮為不足信乎然則何以大功也凡妾之
[012-44b]
    従夫例降一等此不得而獨異也人徒見後
    世之服小功故以大功為駭不知此正唐之
    儒者不能深考儀禮之過而非嫂叔必不可
    制大功也且婦人於夫之從子丈夫於從子
    之婦皆服大功於彼則安之而於此獨致疑
    焉吾未見其論之當也後世如五代與宋初
    固嘗增嫂叔為大功矣當時亦未甞以為非
    然則何疑於儀禮哉
[012-45a]
 開元禮定為五月宋以後因之
          右經傳注疏黄氏採補
唐律女適人者為伯叔父兄弟姪
 政和禮書儀家禮明集禮㑹典今律文同
唐律衆子婦
舊唐書禮儀志貞觀十四年太宗因修禮官奏事之次
言及喪服帝曰喪禮有情重而服輕者咸許奏聞於是
侍中魏徵侍郎令狐徳棻奏衆子婦舊服小功今請與
[012-45b]
兄弟子婦同為大功従之
 儀禮經傳通解續問魏徵以兄弟子之婦同於衆子
 婦先師朱文公曰禮經嚴適故儀禮適婦大功庶婦
 小功此固無可疑者但兄弟子之婦則正經無文而
 舊制為之大功乃更重於衆子之婦雖以報服使然
 然於親踈輕重之間亦可謂不倫矣故魏公因太宗
 之問而正之然不敢易其報服大功之重而但升適
 婦為期乃正得嚴適之義升庶婦為大功亦未害於
[012-46a]
 降殺之差也前此未喻乃深譏其兄弟子婦而同於
 衆子婦為倒置人倫而不察其實乃以衆子婦而同
 於兄弟子之婦也幸更詳之朱子又曰徵奏云衆子
 婦舊服小功今請與兄弟子之婦同服大功儀禮無
 兄弟子婦之文不知何據以為大功而重於庶婦竊
 謂徴意必以衆子與兄弟之子皆期而其婦之親䟽
 倒置如此使同為一等之服爾亦未見其倒置人倫
 之罪也
[012-46b]
 徐駿五服集證或問父母為飬子婦荅/曰飬子之妻若亡服同衆子婦之服也
 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錄㑹典今律文並同
開元禮為兄弟之女適人者報
 車垓曰在室兄弟之女本不杖期今既適/人則為他家婦矣故為之降服大功也
 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㑹典今律文並同
開元禮為人後者為其姑姊妹在室者報
 車垓曰姑姊妹在室夲不杖期今既為人後/則以所後之宗為重矣故皆降服大功也
 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錄㑹典今律文並同
[012-47a]
政和禮為兄弟之子婦
    乾學案昆弟子婦之服儀禮無正文家禮始
    載此條然據魏徵顔師古等所奏則當時實
    服大功開元禮為夫之伯叔父母報此報字
    即為兄弟之子婦服大功之明文也
 陳淳曰堂兄弟之妻與堂兄弟子之妻若有尊卑然/古禮嫂叔無服蓋推而逺之重别之義以親兄弟之
 妻猶無服况堂兄弟之妻乎自唐太宗始制嫂叔服/小功而後代因之兄弟子之妻紹興服緦今律服大
 功已為定制盖亦以子/婦視之引而進之者也
[012-47b]
 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錄㑹典今律文並同
政和禮為夫兄弟之子婦
    乾學案此條本載政和禮然開元禮為夫之
    伯叔父母報此即伯叔父母之報服也
 車垓曰婦人既為夫兄弟之子服不杖期矣則宜為/其妻服大功也此則俗所謂伯叔母為孫婦服也
 政和禮家禮孝慈錄㑹典今律文並同
開元禮出母為女子子適人者女報/同
 車垓曰母為嫁女服大功正也母雖為父弃出及父/卒再嫁服亦同也或曰嫁女於嫁母出母服有降而
[012-48a]
 嫁母出母於嫁女則無所降者何也盖女為母服由/父而推母被出再嫁則非父之妻而失母之道矣故
 先王特降其服若母之於女/則義無所從殺也故不降
    乾學案政和禮有女適人者為出母條即開
    元禮所謂女報同也不再列
 徐駿曰女在室為嫁母出母降服齊衰杖/期今已適人又降一等故服大功九月
 家禮迄今律文俱無家禮圗/内有之
          右唐制
政和五禮新儀女適人者為姑姊妹兄弟及兄弟之子
[012-48b]
 車垓曰女在室於伯叔父母姑姊妹本皆不杖期親/也既已適人則所重在夫家矣故於此數親皆降服
 大功/也
 家禮孝慈錄㑹典今律文並同
政和五禮新儀女適人者為伯叔母
    乾學案唐律但有女適人者為伯叔父條
政和五禮新儀姑姊妹兄弟為兄弟姪為人後者
 車垓曰已於兄弟之子本皆不杖期親也今彼既出/為人後則與己又踈逺矣故為之降服大功也若為
 親伯叔父/後則不降
[012-49a]
 家禮㑹典今律文同
          右宋制
附錄
通典出後子為本生祖母服議晉武帝太康中尚書令
史遂殷表云父翔少繼叔父榮榮早終不及持重今祖
母姜氏亡主者以翔後榮従出降之制斷殷為大功假
二十日愚以為翔既不及榮持重服雖名户别繼奉飬
姜故如親子便依降例情制為輕且殷是翔之適子應
[012-49b]
為姜之適孫乞得依令遣寕去職尚書奏禮無不及還
重之制翔自應降姜殷無縁還重詔可 賀循為後服
議案喪服曰為人後者於兄弟降一等報於所為後之
子兄弟若子時人論者多以為後者子孫皆計本親而
降意所不安或曰適子不為人後者直謂已適不以出
後當以支子爾無明於後者之子見舍本親何以言不
得為人後耶荅曰五服之制其屬有六一去本繫以名
為正名正則男女有别上下不悖若假之以號者則輕
[012-50a]
其權定之以名者則尊其統故曰有嫡子者無嫡孫何
為言無正以不得名之不得名之則卑其服若得名之
則重其制此之有無尊卑之宜則是彼之後者適庶之
例也至於庶子為後稱名不言孝為墠而祭以其尚有
貳志不専故也其子則定名而處廟以為彼情可制此
義宜惇故也豈非顧本有已復統有節哉或曰所後在
五服之外父制周年而已無服踈親戚之恩非先聖之
意耶荅曰何為其然禮有節權㤙義相顧為所生無絶
[012-50b]
道其餘皆宜權制也夫初出後者離至親之側為别宗
之胄闕晨昏之歡廢終飬之道顧復之恩靡報㒺極之
情莫申義雖從於為後㤙實隆於本親故有一降之差
若能専心所繼後者之子上有所承於今為同財之宻
顧本有異門之疎若以父後輙當服者至於生不及祖
父母諸昆弟父有重制而已無服又出母齊衰而杖其
子又不從服今出後者於父母乃為不杖之周恐其子
不得反重也禮失於煩故約以取通是以後者之子出
[012-51a]
母之孫其禮闕而不載生在他邦父已不税其義幽而
不彰既以不疑父之出母何獨遲疑别宗之祖耶服之
所降其品有四君大夫以尊降公子大夫之子以厭降
公之昆弟以旁尊降為人後者女子子嫁者以出降四
降之名同止一身出者之子豈當獨以為傳代稱乎生
長於外不得言出猶繼父未嘗同居不為異也又父報
出子誠是踈已稠彼子以父為旁尊則知所天在此初
出情重故不奪其親而與其降承出之後義漸輕踈而
[012-51b]
絶其㤙絶其恩者以一其心其心一則所後親所後親
則祭祀敬祭祀敬則宗廟嚴宗廟嚴則社稷重重社稷
以尊百姓齊一身以肅家道此殆聖人之意也 宋崔
凱喪服駁云代人或有出後大宗者還為其祖父母周
與女子出適不降其祖同義凱以為女子出適人有歸
宗之義故上不降祖下不降昆弟之為父後者今出後
大宗大宗尊之統收族者也故族人尊之百代不遷其
父母報之周所謂尊祖故敬宗也又曰持重於大宗降
[012-52a]
其小宗還當為其祖父母大功爾又云代人有出為大
宗後還為其父母周其子從服大功者凱以經文為人
後者為其父母周為其兄弟降一等此指為後者身也
不及其子則當以其父所後之家還計其親疎為服紀
爾案晋劉智釋疑或問禮為人後者為當唯出子一身
還本親也魯國孔正陽等議以為人後者服所後之親
若子為其夲親降一等不言代降一等者以為至其子
以義斷不復還本親故也禮云若子者則於本父母不
[012-52b]
若子矣劉智又案禮為人後者於兄弟降一等此出子
及其子孫皆為人後者也甲無後故乙為之後乙之子
孫皆去其親往為甲後皆當稱為人後服本親不傷於
後者若子則其孫亦然矣本親有自然之㤙降一等足
以明所後者為重無縁得絶之矣儒林掾謝襲稱學生
張襜之從祖母丁喪士本是親祖母亡父出後求詳禮
典輙勅助教陳福議當諸出為人後者還服本親皆降
一等自為後者之身及為後者之子追服大功如福議
[012-53a]
則襜之不應廢業王彪之荅如所云族人後大宗者出
後者子於本祖無服孫不服祖於情不安是以諸儒之
説義㫖緫謂為人後者雖在五服之外皆降本親一等
無孫不服本祖之條案記云夫為人後其妻為舅姑大
功鄭𤣥云不二降也其妻於舅姑義服猶不二降况其
子孫骨肉至親便當無服乎禮疑則重義例亦明如禮
之例諸出後者及子孫還服本親於所後者有服與無
服皆同降一等謂襜之當服大功
[012-53b]
通典出後子為本庶祖母服議晉劉氏問曰弟子遭所
生母艱弟子有兒出後伯父承適當心喪三月不徐邈
荅曰庶祖母服禮無正條往年臨川王服太妃已為成
制今出後承適者當依為人後降本親一等宜制大功
九月 宋庾蔚之謂庶子為父後不得服其所生以服
廢祭故也已出後伯父即為祖適何由得服父之所生

    乾學案為人後者為本生祖父母服此人世
[012-54a]
    恒有之事古今喪服書宜有之乃遍檢儀禮
    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錄暨
   本朝律文並不言及何也以為出後者於本宗
    槩降一等故不必言耶何以於本宗兄弟本
    宗出嫁之姊妹暨夲宗之外祖父母又歴歴
    言之也盖使所後者而為父之親昆弟則祖
    即吾之祖自不必言若使所後者而為父之
    従昆弟或冄従昆弟或五服外之昆弟則依
[012-54b]
    所後之倫序而降將有降為緦麻及無服者
    矣此疑似難明之際正不可不為辨别而可
    無一言及之乎據諸家之禮文皆云為人後
    者於本生諸親例降一等則其為大功無疑
    此不論所後者之親踈而槩服大功也况王
    彪之崔凱諸人已有前議自可依此為準故
    今附於大功之末以補諸家之所未及云
    又案為人後者於本宗之祖父母既當服大
[012-55a]
    功矣若為人後者之子於父之本生父母當
    何服古禮既不言及後代喪禮諸書亦無之
    當何所適從將依本宗概降一等之例耶抑
    依父所後之倫序而遞降一等耶依夲宗降
    一等之例則諸書但言為後者降一等初不
    言為後者之子亦降一等固不得而擅定也
    若依父所後之倫序而降則昔為祖父母者
    今為從祖父母矣從祖父母本小功今降一
[012-55b]
    等則緦麻以期服而降緦雖人情之所不惬
    猶曰有服可制也儻父所後者而為踈屬則
    竟無服矣以祖孫之至戚而等之於路人母
    乃非人情乎哉然則宜何服據賀循崔凱孔
    正陽陳福諸説則為後者宜降一等而為後
    者之子不得隨父而降一等據太康中所處
    遂殷之事及劉智王彪之之説則為後者之
    子不論父所後之親踈而槩降一等禮疑從
[012-56a]
    重今古同情則遂殷王彪之大功之議固可
    為後世之準也盖父於本生父母期子從父
    而降大功情之至義之盡也不然天下豈有
    祖父母之喪而竟降為緦麻且降為無服者
    哉愚故折衷諸説以為知禮者質焉
            右附議
 
 
[012-56b]
 
 
 
 
 
 
 
 讀禮通考卷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