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1d0051 讀禮通考-清-徐乾學 (master)


[010-1a]
欽定四庫全書
 讀禮通考卷十    刑部尚書徐乾學撰
  喪期十
   齊衰不杖期下
喪服為君之父母妻長子祖父母
 敖繼公曰祖父母尊也乃在下者見/其為變服也孫于祖父母其正服期
喪服傳何以期也從服也父母長子君服斬妻則小君
也父卒然後為祖後者服斬注此為君矣而有父若祖/之喪者謂始封之君也若
[010-1b]
是繼體則其父若祖有廢疾不立父卒者父為君之孫/宜嗣位而早卒今君受國于曾祖 疏云父母長子君
服斬者欲見臣從君服期君之母當齊衰而言斬者以/母亦有三年之喪故并言之云妻則小君者欲見臣為
小君期是常非從服之例云父卒為祖後服斬者傳解/經為君之祖父母從服期之意謂始封之君者始封之
君非繼體容有祖父不為君而死君為之斬臣亦從服/期也若是繼體則其父若祖合立為廢疾不立已當立
是受國於曾祖也云父卒者解傳之父卒耳鄭必以今/君受國於曾祖不取受國于祖者若受國于祖祖薨則
羣臣為之斬何得從服期故言受國于曾祖也若然曾/祖為君薨羣臣自當服斬君之祖薨君為之服斬則臣
從服期也趙商問已為諸侯父有廢疾不任國政不任/喪事而為其祖服制度之宜年月之斷云何荅云父卒
為祖後者三年斬何疑趙商又問父卒為祖後者三年/已聞命矣所問者父在為祖如何欲言三年則父在欲
[010-2a]
言期復無主斬杖之宜主喪之制未知所定荅曰天/子諸侯之喪皆斬衰無期彼志與此注相兼乃具也
 馬融曰父母長子君服斬故從服降一/等周也妻則小君服母之義故周也
 敖繼公曰此先總言從服則夫人之服亦在其中矣/以其非從斬而期故復以小君别言之為小君亦謂
 之從服者謂其得配于君乃有小君之稱故也為母/齊衰亦云斬者以皆三年而畧從其文耳父卒然後
 為祖後者服斬則是父在而祖之不為君者卒君雖/為之後亦惟服期以父在故爾惟祖後于父而卒者
 君乃為之斬也盖其斬與期惟以父之存殁為制君/服斬然後臣從服期又此言為君之母與其祖母皆
 指其卒于夫死之後者也其夫若在君為之期則臣/無服也案注云此為君矣而有父若祖之喪者謂始
 封之君也若是繼體則其父若祖有廢疾不立此總/釋國君有不為君之祖若父也注又云父卒者父為
[010-2b]
 君之孫宜嗣位而早卒今君受國于曾祖此釋父卒/然後為祖後者服斬之文也夫君之無父而為祖後
 者有二有君已即位而父先卒祖後卒者如注所云/者是也亦或有父為君而卒子既代立而祖乃卒者
 注乃舉其一而遺/其一意似未備
 郝敬曰案鄭謂此始封之君其祖與父未嘗為君故/臣無服從君之服是也又謂父卒者為君之孫宜嗣
 位早卒今君受國于曾祖非也父卒為祖後服斬此/禮不専為君設凡孫于祖皆然此因臣從服君祖父
 母期明君所以服斬之故衛輒繼祖援此禮/但此祖父未嘗為君嘗為君則臣亦服斬矣
服問大夫之適子為君夫人太子如士服注大夫不世/子不嫌也士
為國君斬小君期太/子君服斬臣從服期
[010-3a]
君之母非夫人則羣臣無服唯近臣及僕驂乗從服唯
君所服服也注妾先君所不服也禮庶子為後為其母/緦言唯君所服申君也春秋之義有以小
君服之者時若小君在則益不可緦疏君母是適夫人/則羣臣服期非夫人則君為之服 羣臣無服也近臣
閽寺之屬僕御車者驂車右也君母非夫/人則貴臣不服而此諸臣隨君服緦也
雜記外宗為君夫人猶内宗也注皆謂嫁于國中者也/為君服斬夫人齊衰不
敢以其親服服至尊也外宗謂姑姊妹之女舅之女及/從母皆是也内宗五屬之女也其無服而嫁于諸臣者
從為夫之君嫁于/庶人從為國君
    乾學按此條及上大夫之適子條又見斬衰
[010-3b]
    章臣為君服條下當參看
通典漢景帝前二年文帝所生薄太后崩朝臣居重服
東晉安帝崇安四年太皇太后李氏崩百寮並服期
    乾學按右二條為君之祖母
南齊書禮志建元三年太子穆妃薨南郡王聞喜公國
臣疑制君母服王儉議禮庶人為國君齊衰先儒云庶
人在官若府史之屬是也又諸侯之大夫妻為夫人服
繐衰七月以此輕微疎逺故不得盡禮今皇孫自是蕃
[010-4a]
國之王公太子穆妃是天朝之適婦宫臣得申小君之
禮國官豈敢為夫人之敬當單衣白帢素帶哭於中門
外每臨輒入與宫官同
魏書禮志延昌三年清河王懌所生母羅太妃薨表求
申齊衰三年詔禮官博議侍中中書監太子少傳崔光
議喪服大功章云公之庶昆弟為母王服宜大功又云
據喪服厭降之例並無從厭之文今太妃既捨六宫之
稱加太妃之號為封君之母尊崇一國臣下固宜服期
[010-4b]
不得以王服厭屈而更有降禮有從輕而重義包於此
太學博士封偉伯等十人議案臣從君服降君一等君
為母三年臣則期今司空以仰厭先帝俯就大功臣之
從服不容有過但禮文殘缺制無正條竊附情理謂宜
小功庶君臣之服不失其序升降之差頗㑹禮意清河
國郎中令韓子熙議案喪服公之庶昆弟為其母大功
但公之庶昆弟或為士或為大夫士之卑賤不得仰匹
親王正以餘厭共同可以奪情相擬然士非列土無臣
[010-5a]
從服今王有臣復不得一準諸士矣議者仍令國臣從
服期嚚昧所見未曉髙趣案不杖章云為君之父母妻
長子祖父母傳曰父母長子君服斬妻則小君父卒然
後為祖後者服斬傳所以深釋父卒為祖服斬者盖恐
君為祖期臣亦同期也明臣之服期由君服斬若由君
服斬然後期則君服大功安得亦期也若依公之庶昆
弟不云有臣從期若依為君之父母則王應申三年此
之二章殊不相干引彼則須去此引此則須去彼終不
[010-5b]
得兩服功期渾雜一圗也議者見餘尊之厭不得過大
功則令王依庶昆弟見不杖章有為君之父母便令臣
從服以期此乃據殘文守一隅恐非先聖之情達禮之
喪矣且從服之體自有倫貫雖秩微閽寺位卑室老未
有君服細絰裁踰三時臣著疏衰獨涉兩歳案禮天子
諸侯之大臣唯服君之父母妻長子祖父母其餘不服
也惟近臣閽寺隨君而服耳若大夫之室老君之所服
無所不服而降一等此三條是從服之通㫖較然之明
[010-6a]
例雖近臣之賤不過隨君之服未有君輕而臣服重者
也議者云禮有從輕而重臣之從君義包於此愚謂服
問所云有從輕而重公子之妻為其皇姑直是禮記之
異獨此一條耳何以知其然案服問經云有從輕而重
公子之妻為其皇姑而大傳云從服有六其六曰有從
輕而重注曰公子之妻為其皇姑若從輕而重不獨公
子之妻者則鄭君宜更見流輩廣論所及不應還用服
問之文以釋大傳之義明從輕而重惟公子之妻臣之
[010-6b]
従君不得包於此矣若復有君為母大功臣従服期當
云有從輕而重公子之妻為其皇姑為母大功臣従服
期何為不備書兩條以杜將来之惑而偏著一事彌結
今日之疑且臣為君母乃是徒從徒從之體君亡則已
妻為皇姑既非徒從雖公子早没可得不制服乎為君
之父母妻長子君已除喪而後聞喪則不税盖以恩輕
不能追服假令妻在逺方姑沒遥域過期而後聞喪復
可不税服乎若姑亡必不闗公子存否聞喪則税不計
[010-7a]
日月逺近者則與臣之從君彌自不同矣又案臣服君
黨不過五人悉是三年其餘不服妻服夫黨可直五人
乎期功以降可得無服乎臣妻事殊邈然胡越苟欲引
之恐非通例也愚謂臣有合離三諫待決妻無去就一
醮終身親義既有參差喪服固宜不等故見厭之婦可
得申其本服君屈大功不可過従以期所以從麻而齊
專屬公子之妻隨輕而重何闗從服之臣尋理求途儻
或在此必以臣妻相準未覩其津也子熙誠不能逺探
[010-7b]
墳籍曲論長智請以情理校其得失君遭母憂巨創之
痛臣之為服從君之義如何君至九月便蕭然而即吉
臣猶期年仍衰哭於君第創巨而反輕從義而反重緣
之人情豈曰是哉侍中崔光學洞今古達禮之宗頃探
幽立義申三年之服雖經典無文前儒未辨然推例求
㫖理亦難奪若臣服従期宜依侍中之論脫君仍九月
不得如議者之談耳嬴氏焚坑禮經殘缺故今追訪靡
據臨事多惑愚謂律無正條須準旁以定罪禮闕舊文
[010-8a]
宜準類以作憲禮有期同緦功而服如齊䟽者盖以在
心實輕於義乃重故也今欲一依喪服不可從君九月
而服周年如欲降一等兄弟之服不可以服君母詳諸
二途以取折衷謂宜麻布可如齊衰除限則同小功所
以然者重其衰麻尊君母蹙其日月隨君降如此衰麻
猶重不奪君母之嚴日月隨降可塞從輕之責矣尚書
李平奏以謂禮臣為君黨妻為夫黨俱為從服各降君
夫一等故君服三年臣服一期今司空臣懌自以尊厭
[010-8b]
之禮奪其㒺極之心國臣厭所不及當無隨降之理禮
記大傳云從輕而重鄭𤣥注云公子之妻為其皇姑既
舅不厭婦明不厭者還應服其本服此則是其例詔曰
禮有從無服而有服何但從輕而重乎懌今自以厭故
不得申其過隙衆臣古無疑厭之論而有從輕之據曷
為不得申其本制也可從尚書及景林等議尋詔曰比
決清河國臣為君母服期以禮事至重故追而審之今
更無正據不可背章生條但君服既促而臣服仍逺禮
[010-9a]
縁人情遇厭須變服可還從前判既𦵏除之
    乾學案右二條為君之母
晉書惠帝愍懐太子薨羣臣服齊衰
通典齊武帝永明十一年文惠太子薨右僕射王晏等
奏案喪服經為君之長子齊衰周今至尊既不行三年
之典正服周制羣臣應降一等便應大功九月功衰是
兄弟之服不可以服至尊臣等叅議謂宜重其衰裳減
其月數並同服齊衰三月至於太孫三年既申南郡國
[010-9b]
臣宜備齊衰周服臨汝曲江既非正適不得稱先儲二
公國臣並不得服詔依所議
梁天監二年始興王嗣子喪博士管咺議使國長從服
緦麻
    乾學案右三條為君之長子
 劉績三禮圗説君之父祖雖曽為君既老而傳嗣君
 在位猶臣致仕無二斬但從君而已先儒説皆非
    乾學案注疏之説善矣今觀劉説更勝於注
[010-10a]
    疏盖前皇既禪位於嗣皇則其崩也嗣皇自
    行三年之服而羣臣從君降一等服期可也
    豈必執君服皆斬之說乎
 開元禮迄今律文俱無
喪服妾為女君注女君君/適妻也
 敖繼公曰此服期與/臣為小君之義相類
喪服傳何以期也妾之事女君與婦之事舅姑等注女/君君
適妻也女君于妾無服報之則重降之則嫌抑䟽婦之/服舅姑期故云等但並后匹適傾覆之階故 之雖或
[010-10b]
姪娣使如子之妻與婦事舅姑同也云報之則重降之/則嫌者還報以期無尊卑降殺則太重若降之大功小
功則似舅姑為適婦庶婦之/嫌故使女君為妾無服也
 敖繼公曰禮夫妻敵體妾為君斬衰三年而為女君/期嫌其服輕故發問也妾之至尊者君也而女君次
 之婦之至尊者夫也而舅姑次之二事相類故以為/况妾之事女君既與婦之事舅姑等則其為女君服
 亦不宜過于婦為舅姑服但當期而已然妾於女君/其有親者或大功或小功緦麻乃皆不敢以其服服
 之而必為之期又所以見其尊之也女君於妾不著/其服者親踈不同則其服亦異故也惟緦章見貴妾
 之服彼盖主於士也若以士之妻言之乃為其/無親者耳若有親者則宜以出降一等者服之
 雷次宗曰今抑妾使同婦尊女君使同姑女君於妾/不得同姑之降婦不降則應報所以不報者欲申聖
[010-11a]
 人抑妾之㫖若復報之則並后之誡意無所徵故報/之則違抑妾之義降之則有舅姑之嫌故使都無服
 無重嫌/之責也
 吕柟曰妾為適妻者何曰妻尊也夫尊於外妻尊於/内也子夏曰妾之事女君與婦之事舅姑等是踰分
 也故今婦從夫為舅姑三年/為女君期天下之達禮也
 郝敬曰案禮鄭謂女君於妾無服非也既云妾事女/君如婦事舅姑則女君視妾如舅姑視婦可知舅姑
 於適婦大功庶婦小/功女君於妾亦然
 萬斯大曰傳曰服貴妾緦麻夫妾何以貴也以有子/也故小記曰士妾有子而為之緦無子則已此貴妾
 與貴臣文連鄭指服之者為公士大夫之君是也獨/於齊衰期妾為女君條謂女君於妾無服愚竊以為
[010-11b]
 未然夫妾為君斬為女君期服已重矣傳曰妾之事/女君與婦之事舅姑等文不及於君亦以妾之服君
 君之服妾已見於前後獨女君服妾無文故於妾為/女君條舉婦之事舅姑以例妾之事女君俾讀之者
 即舅姑之於婦還以例女君之於妾也故縱不得如/為適婦大功為庶婦小功降而緦焉亦宜也縦不能
 凡妾皆為之服從夫而貴妾緦焉亦宜也鄭謂報之/則重報之則誠重也降之則嫌降之果何所嫌乎賈
 䟽乃云並后匹適傾覆之階故抑之夫惟君之志淫/而溺愛也故匹適之漸以萌豈縁女君服妾而生也
 若謂嫌於舅姑之為婦則傳已明言與婦事舅姑等/矣此義不明後世禮家於有子之妾唯適子衆子為
 之服期而君與女君皆不/為之服此則注疏之失也
 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㑹典今律文並同
[010-12a]
喪服婦為舅姑
爾雅婦稱夫之父曰舅稱夫之母曰姑䟽夫之父母謂/舅姑何尊如父
而非父者舅也親如/母而非母者姑也
喪服傳何以期也從服也䟽本是路人與子牉合得/體其子為親故重服期也
 敖繼公曰子為父母三年加隆之服也妻從其加服/故降一等而為期然則從服者惟順所從者之重輕
 而為之固不辨/其加與正也
 馬融曰從夫而為之服也從服/降一等故夫服三年婦服周也
 王志長曰婦為舅姑期非輕舅姑也重斬也男子非/父不天父在則母降矣女子非夫不天從夫則父母
[010-12b]
 降矣何也無二天也無二天故無二斬也或曰婦體/夫何以期也曰婦之尊舅姑也以舅姑之子為天也
 舅姑死而服斬是二其天也故不敢也或曰諸侯為/天王大夫士為其國君服斬從子服父之義也婦事
 舅姑同乎子何以期也曰諸侯之於天王大夫士之/於其國君義服也義而斬重也所以踈也期而正輕
 也所以/親也
 顧炎武曰婦事舅姑如事父母而服止于期不貳斬/也然而心喪則未嘗不三年矣故曰與更三年喪不
 去/
喪服小記婦當喪而出則除之注當喪當舅姑之喪也/出除喪絶族也 䟽㤙
情既離故出/即除服也
[010-13a]
服問傳曰有從輕而重公子之妻為其皇姑注皇君也/諸侯妾子
之妻為其君姑齊衰與為小君同舅不厭婦也在疏公/子謂諸侯之妾子也皇姑即公子之母也諸侯 尊厭
妾子使為母練冠諸侯没妾子得為母大功而妾子妻/不辨諸侯存沒為夫之母期也其夫練冠是輕也而妻
為期是重故云有從輕而重也而謂之皇姑者皇君也/此妾既賤若惟云姑則有適女君之嫌今加皇字自明
非女君而此婦所尊與/女君同故云君姑也
 吴肅公曰公子之妻為其皇姑期皇姑也者夫所生/母也以别於女君也故曰皇姑夫諸侯没公子為其
 母大功無存沒而公子之妻/必期也者亦何從屬之殊耶
通典劉系之問子婦為姑既周彩衣耶荀訥荅曰子婦
[010-13b]
為姑既除服時人以夫家有喪猶白衣
 唐李涪刋誤子夏喪服傳婦為舅姑齊衰五升布十
 一月而練十三月而祥十五月而禫禫後門庭尚素
 婦服素縑衣以俟夫之終喪習俗以婦之服青縑謂
 其尚在喪制故因循亦同父之喪紀再周而後吉禮
 女子在家以父為天婦人無二天則婦之為舅姑不
 服齊衰三年著矣貞元十一年河中府倉曺叅軍蕭
 據狀稱堂兄至女子適李氏壻見居喪今時俗婦為
[010-14a]
 舅姑服三年恐為非禮請禮院詳定垂下詳定判官
 前太常博士李苕議曰謹案大唐開元禮五服制度
 為舅姑及女子適人為其父母皆齊衰不杖周蓋以
 婦之道以專一不得自達必繫於人故女子適人服
 夫以斬而降其父母喪服傳曰女子已適人為父母
 何以周也婦人不二斬也婦人從人無専用之道故
 未嫁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父者子之天也夫者
 妻之天也先聖格言厯代不敢易由此論之父母之
[010-14b]
 喪尚止周嵗舅姑之服無容三年今之學者不本其
 義輕重紊亂寖以成俗伏以開元禮𤣥宗所修上纂
 累聖旁求禮經其道昭明其文彰著藏之秘府垂之
 無窮布在有司頒行天下率土之内固宜遵行有違
 斯文命曰敗法亂紀請正牒以明典章此李苕之論
 可謂正矣凡居士列得不守之
 汪琬曰或問禮無繼姑之服何也曰非無服也先儒/謂子當以父服為正父若服以為妻則子亦應服之
 此可類而推也傳曰婦人既嫁從夫夫者婦之天也/夫既以為母矣婦其敢不以為姑乎然則從夫而服
[010-15a]
 又何/惑焉
通典庶子為父後其妻為本舅姑服議晋賀循云庶子
為父後為其母緦麻三月庶子之妻自如常禮尊所不
降也自天子達於大夫皆然孔瑚問虞喜曰愚謂庶子
之妻不得如禮服其私親者以為身為宗主奉脩祭祀
以别尊卑故也凡婦服夫黨皆降一等唯公子厭至尊
故其妻從輕而服重盡禮於皇姑則人情所許愚謂不
得以公子為例喜荅曰謂庶子為父後上繼祖禰此則
[010-15b]
厭於承重不得申其私情故為所生服緦麻其婦當依
公子之妻盡禮皇姑從輕服重不繫於夫哀帝興寧中
哀靖皇后有章太妃之喪尚書奏至尊緦麻三月皇后
齊衰案周禮有從輕而服重公子為公所厭故不得申
舅不厭婦故得以本服綦母邃駁公子不繼祖禰故妻
得申皇姑夫人致齋而㑹於太廟后服不宜踰至尊亦
當緦麻也
    乾學案庶子為後其妻自應從庶子而降孔
[010-16a]
    瑚綦母邃之説得其衷矣賀循虞喜引公子
    之妻為比所謂似是而非也
 吕肅公曰婦於舅姑義服也雖然謂正服也可義云/乎哉婦於舅姑猶臣於君儀禮不杖期焉耳吾弗敢
 知也子桞之妻之喪叔皮也衣衰而繆絰子栁使之/繐衰而環絰嗚呼是毋乃偷三年齊抑可也今則斬
 開元禮同宋太祖時改舅斬衰三年姑齊衰三年政
 和禮書儀家禮因之明太祖時并改姑斬衰三年今
 律文因之
喪服夫之昆弟之子注男女皆是引疏檀弓云兄弟之/子猶子也盖 而進之進同己子
[010-16b]
故二母為之亦如己子服期也云男女皆是者據女在/室與出嫁與二母相為服同期與大功故子中兼男女
也/
 敖繼公曰世母叔母服之/也其女子子在室亦如之
喪服傳何以期也報之也䟽報之者二母與子本是路/人為配二父而有母名為之
服期故二母報子還服期若然上世叔之下不言報者/二父本是父之一體又引同己子不得言報至此本疏
故言/報也
 馬融曰伯母/叔母報之
 陳銓曰從於人者宜服/大功今乃周者報之也
[010-17a]
 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㑹典今律文並同
喪服公妾大夫之妾為其子
 敖繼公曰二妾之子為母之服異於衆人/嫌母為其子亦然故以明之公國君也
喪服傳何以期也妾不得體君為其子得遂也注此言/二妾不
得從於女君尊降其子也女君與君一體惟為長子三/年其餘以尊降之與妾子同也 䟽諸侯絶旁期為衆
子無服大夫降一等為衆子大功其妻體君皆從夫而/降之至於二妾賤皆不得體君君不厭妾故自為其子
得申遂而/服期也
 敖繼公曰公與大夫於其子有以正服服之者有以/尊降之若絶之者其妻與夫為一體而從之故不問
[010-17b]
 己子與妾子其為服若不服亦然二妾於君之子亦/從乎其君而為之其為服若不服皆與女君同惟為
 其子得遂獨與女君異者則以不得體君故也盖母/之於子本有期服初非因君而有之故不得體君則
 此服無從君之/義是以得遂也
 馬融曰公/諸侯也
 雷次宗曰嫌二妾從於君尊以降其子故明之所嫌/者尊降故不言士妾也 又曰夫人與君同體以尊
 降其子也公子與君同體以厭降其親也妾無夫人/之尊故不敢降其子無公子之厭故得遂其親也而
 事鄰於體君跡㡬於不遂/故每以不體得遂為言也
 開元禮政和禮家禮書儀孝慈録㑹典今律文並同
[010-18a]
 妾為己子諸禮俱有但/無公妾大夫妾之分
喪服女子子為祖父母䟽章首已言為祖父母兼男女/彼女據成人之女此謂十五許
嫁/者
喪服傳何以期也不敢降其祖也注經似在室傳似已/嫁明雖有出道猶不
降故䟽祖父母正期也已嫁之女可降旁親祖父母正/期 不敢降也經直云女子子無嫁文故似在室傳言
不敢則是雖嫁而不敢降祖故似已嫁/經傳互言之欲見在室出嫁同不降也
 敖繼公曰傳以經意為主於適人者而發故云然女/子子適人不降其祖者不敢以兄弟之服服至尊也
 此不敢降之語與大夫為祖父母/之傳意同皆失之也說見於後
[010-18b]
 馬融曰不言女孫言女子子者婦質者親親/故繫父言之出入服同故不言在室適人也
 陳銓曰言雖已嫁猶不敢降也駁鄭𤣥曰經似在室/失其㫖也在室之女則與男同已見章首何為重出
 言不敢降者明其已嫁傳義詳之/孔倫曰婦人歸宗故不敢降其祖
    乾學案此條專指出嫁者而言當以陳氏之
    說為正
 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㑹典今律文並同
喪服大夫之子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姑
姊妹女子子無主者為大夫命婦者唯子不報注命者/加爵服
[010-19a]
之名自士至上公凡九等君命其夫則后夫人亦命其/妻矣此所為者凡六命夫六命婦 䟽此言大夫之子
為此六命夫六命婦服期不降之事其中雖有子女重/出其文其餘並是應降而不降但大夫尊降旁親一等
此男女皆合降至大功為作大夫與已尊同故不降還/服期若姑姊妹女子子出嫁大功適士又降至小功今
嫁大夫雖降至大功為無祭主哀憐之不忍降還服期/也云命凡九等者大宗伯及典命文六命夫謂世父一
也叔父二也子三也昆四也弟五也昆弟之子六也六/命婦者世母一也叔母二也姑三也姊四也妹五也女
子子/六也
 玉肅曰姑姊妹本大功今以無主為之周故亦報已/以周女子子亦大功今以無主為之周女子子本為
 父母周今雖具報自其/本服故曰唯子不報
[010-19b]
 雷次宗曰以報之為言二服如一父母為女子子適/人無主者周女子子適人亦為父母周與報相亂故
 經别其/非報也
 敖繼公曰大夫之子從其父亦降旁親一等世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為大夫命婦與其父尊同故不
 降而服期若姑姊妹女子子服亦本期也其在室者/則以大夫之尊厭降為大功若適士則又以出降為
 小功今以其為命婦故不復以尊降惟以出降為大/功若又無祭主乃加一等而為期大夫之妻謂之命
 婦者君命其夫為大夫則亦命其妻矣此於其子不/别適庶以父在故耳傳曰有適子者無適孫是也是
 章有大夫為適孫為士者之服則此昆弟之子為其/父之適孫者雖不為大夫已亦不降之也又姑姊妹
 女子子云無主則是夫先卒也夫為大夫而先卒其/妻猶用命婦之禮焉以是推之則嘗為大夫而已者
[010-20a]
 亦用大夫/之禮可知
傳曰大夫者其男子之為大夫者也命婦者其婦人之
為大夫妻者也無主者命婦之無祭主者也何以言唯
子不報也女子子適人者為其父母期故言不報也言
其餘皆報也何以期也父之所不降子亦不敢降也大
夫曷為不降命婦也夫尊於朝妻貴於室矣注無主者/命婦之無
祭主謂姑姊妹女子子也其有祭主者如衆人唯子不/報男女同不報耳傳惟據女子子似失之矣大夫曷為
不降命婦據大夫於姑姊妹女子子既已出降大功其/適士者又以尊降在小功也夫尊於朝與已同妻貴於
[010-20b]
室從夫爵也降疏父所不降子亦不敢降者大夫之子/得行大夫禮 與不降一與父同故傳據其父為大夫
為本以子/亦同也
 敖繼公曰經言唯子不報謂男子為父三年與期服/異也傳以女子子釋之似失之矣女子子適人者為
 其父自當期乃不在不報中者以與其餘報服同故/畧言之也又世父母叔父母昆弟昆弟之子為大夫
 命婦乃於大夫之子亦報之者盖以其父之故不敢/以降等者服之亦貴貴之意也惟父卒乃如衆人大
 夫曷為不降命婦承父之所不降者而問也此不降/命婦據大夫於其子之姑姊妹女子子也大夫為此
 四命婦或大功或小功皆不以尊降之惟以出降耳/問者盖怪其無爵而不降之夫尊於朝則妻貴於室
 言其夫妻一體同尊卑也是以不降之/尊於朝謂為大夫貴於室謂為内子
[010-21a]
 郝敬曰大夫之子厭於父凡旁期以下不得自遂父/所降子不得不降至於父所不降子安敢降也世父
 也叔父也世叔父之子也兄也弟也兄弟之子也六/者皆言男子之為大夫者也世母也叔母也姑也姊
 也妹也女子子也六者皆言婦人之為命婦與無後/者也大夫於旁期降於此無降故大夫子亦皆為期
 然則何不直言大夫言大夫子盖子之世叔父亦即/父之昆弟也其世叔父之子亦即父之昆弟子也其
 昆弟即父之衆子也其姑即父之姊妹也其姊妹即/父之女子子也其倫同其為服可互見也禮為世叔
 父母昆弟昆弟子皆期大夫降為大功而死者皆大/夫貴敵則皆從期其世叔父母之子已謂從兄弟大
 功常也在父為昆弟之子以彼為大夫父既為期矣/子之昆弟子貴者不降又可降父之昆弟子貴者乎
 故亦為期父為衆子期已昆弟即父衆子以彼其貴/父且不降子兄弟同者又可降乎此傳所謂男子之
[010-21b]
 為大夫父所不降子亦不敢降也其婦人之為命婦/者世母叔母見前父之姊妹曰姑女兄曰姊女弟曰
 妹與已所生女子子四婦者適人死為大功常也大/夫降為小功以彼為命婦貴敵則仍大功又以其無
 後加隆為期大夫姑姊妹女子如此大夫子於姑姊/妹女子亦然此傳所謂婦人之為大夫妻者父不降
 子亦不敢降也無祭主謂無親生子凡服人而人以/其服反服之曰報世叔父母與子昆弟昆弟子姑姊
 妹皆以此服報之爵同親同無後同則其當降不降/加等同也惟女子既適人者於父母不杖期定禮不
 論貴賤有後無/後不在報例
 萬斯同曰古䘮服之最可疑者莫如此大夫之子一/條夫大夫降其期親於情於理已不順猶曰周人貴
 貴大夫爵尊降之猶可也至大夫之子彼有何貴乃/亦盡降其期親乎夫人倫本於天屬爵位由於君命
[010-22a]
 君命有時而予奪則爵位之得失因之今日為大夫/則槩從降服他日不為大夫則當從正服後日再為
 大夫則又當從降服以天屬之至親而盡以爵為隆/殺更以死者之爵為隆殺豈果先生之禮乎記曰禮
 不下庶人今若兹則是禮不上大夫矣而可乎吾謂/此必非先王之禮輓近世之卿大夫剏為之後遂沿
 之為例而記禮者因筆之耳即欲强為之解亦必大/夫之適子而非大夫之衆子也何以知之雜記言大
 夫之適子服大夫之服盖以適子隨父而祭有舉奠/行𧃊之禮故父之所不服子亦不敢服若夫衆子則
 固士也身為士而可上擬大夫之禮乎試舉一端折/之如為兄弟本期也今以大夫之子而降為大功夫
 已為大夫之子則兄弟亦大夫之子也何為而降之/凡尊同則不降禮之常法也今尊同矣又何為而亦
 降之且已以兄弟為大夫而加其服彼兄弟之為大/夫者亦從而報之則是為大夫之兄弟反為為士之
[010-22b]
 兄弟服期矣由前言之已以卑而加尊者之服由後/言之已以尊而亦不降卑者之服一則不必降而降
 一則可降而不降何其紛紜顛倒之甚也唯言乎適/子則其説亦畧可通而不至如前所云之謬戾矣
    乾學案經言唯子不報傳獨以女子子釋之
    者盖言男子則子為父三年從無期服之禮
    不待言而可見惟嫁女為父母期而期原其
    本服不得以報言故經曰唯子不報而傳専
    據女子子為言也鄭氏乃謂男女同不報而
    以傳之専言女子子者為失何其考之不精
[010-23a]
    與至敖氏又謂經言不報指男子為父三年
    與期服異故言唯子不報而亦以傳之専釋
    女子者為失則益支離之極而非古人立言
    之㫖矣 又案經所云子舊説皆謂已所生
    子而郝解獨指為世叔父母之子何也其所
    持論可謂婉而辨矣但世叔父之子於已為
    從父兄弟本服止於大功豈有因其為大夫
    而加服至期年者乎此古今未有之禮何可
[010-23b]
    欲求新異而創無稽之説也
 開元禮迄今律文俱無
喪服大夫為祖父母適孫為士者
 敖繼公曰此祖父適孫為士也乃合祖母言之所謂/妻從夫爵者也上已見祖父母適孫矣此復著大夫
 之禮則經凡不見為服之人者雖曰/通上下言之而實則主於士也明矣
喪服傳何以期也大夫不敢降其祖與適也注不敢降/其祖與適
則可降其旁親也明䟽大夫以尊降其旁親雖有差約/不顯著故於此更 之經云不降祖與適明於餘親降
可知大夫降/旁親明矣
[010-24a]
 馬融曰尊祖重適自/尊者始也故不敢降
 敖繼公曰大夫於為士者之服則降之此亦為士也/乃不降者以其為祖與適也大夫所以降其旁親而
 不降祖與適者聖人制禮使之然也非謂大夫之/意亦欲降此親但以其為祖與適故不敢降之也
 開元禮迄今律文俱無
喪服公妾以及士妾為其父母䟽中間有孤卿大夫妾/不言之者舉其極尊卑
其中有妾為/父母可知
 敖繼公曰女子子適人者為其父母則是服已在其/中矣復言此者猶嫌為人妾者屈於其君則為其私
 親或與為人妻者異故以明之云公妾以及/士妾又以見是服不以其君之尊卑而異也
[010-24b]
喪服傳何以期也妾不得體君得為其父母遂也注然/則女
君有以尊降其父母者與春秋之義雖為天王后猶曰/吾季姜是言子尊不加於父母此傳似誤矣禮妾從女
君而服其黨服是嫌不自服其父母故以明之黨䟽問/者以公子為君厭為已母不在五服又為已母 無服
公妾既不得體君君不厭故妾為父母得伸遂而服期/也引春秋者桓九年左氏傳文鄭欲破傳義言王后猶
不得降父母是子尊不加父母傳何云妾不得體君乎/豈女君降其父母故云傳似誤矣禮妾從女君而服其
黨服者雜記文也鄭既以傳為誤故自解之一則以女/君不可降其父母二則經文兼有卿大夫士何得専據
公子以決父母乎/是以傳為誤也
 馬融曰公謂諸侯也其間有卿大夫妾故/言以及士妾也皆為其父母得服周也
[010-25a]
 雷次宗曰今明妾以卑賤不得體/君厭所不及故得為其父母遂也
 敖繼公曰傳意盖謂妾於其父母亦本自有服非因/君而服之故不得體君則為之得遂然妾以不得體
 君之故而遂其服者惟自為其子耳若其私親則無/與於不體君之義盖女君雖體君亦未見有重降其
 私親者傳/義似誤也
 陳銓曰以妾卑賤不得體君又嫌君/之尊不得服其父母故傳明之也
 吕柟曰妾為其父母者何曰妻妾於君則有貴賤矣/於父母之喪無貴賤一也傳謂妾不得體君得為其
 父母遂/者非也
 郝敬曰此與前章妾為子期義同舉國君及士則凡/為妾者皆得為父母期也女子之適人者為父母期
[010-25b]
 前已列此疑妾為夫與適厭不得遂者言說又曰案/鄭謂父母期雖君女不得降以傳體君之 為誤非
 也傳未嘗謂女君可降其父母也謂妾之父母若同/凡人妾自為重服違君自遂似乎不可耳今以國君
 之貴尚不厭妾凡父母之喪所以為重傳安得誤其/引春秋季姜義皆後儒强作春秋未可如此讀也
 開元禮政和禮家禮孝慈録㑹典並同書儀今律文
 無
          右儀禮
補周禮為王后
曲禮天子有后䟽后後也言其後於/天子亦以廣後嗣也
[010-26a]
 吕大臨曰后以配天子/其名與諸侯之妃同
 方慤曰后以承繼為義以/其聽内治有君道故也
周禮春官司服凡喪為王后齊衰注王后小君也諸侯/為之不杖期 䟽凡
喪者諸侯諸臣皆為王后齊衰天子卿/大夫之適子亦當然故云凡以廣之也
    乾學案諸侯者畿外之諸侯也諸臣者畿内
    之公卿大夫也
昬義為后服齊衰服母之義也
 方慤曰服后以母之義者言以其義而服/之非服之正故也檀弓謂之方喪者以此
[010-26b]
通典諸侯及公卿妻為皇后服議晉孝武帝泰元中瑯
琊王納妃裁登車而定后凶禍至即依在途遭喪改服
即位哭徐邈以為有服記有其證君為天子三年夫人
如外宗之為君又曰外宗為君夫人猶内宗也吴徐整/問曰經
言為夫人君不道為其妻然則公卿諸侯之妻不為皇/后服耶射慈荅曰皇后天下之母則宜服周禮君命其
夫后夫人亦宜命其婦/其受命則不宜無服宋庾蔚之謂服問云君為天子
三年夫人如外宗之為君案鄭𤣥注云外宗君外親之
婦也其夫與諸侯為兄弟服斬妻從服周諸侯為天子
[010-27a]
服斬夫人亦從服周案王肅注云外宗外女之嫁於卿
大夫者也為君服周今鄭王雖小異而同謂夫服君斬
衰故妻從服周耳未聞王妃服后與不雜記云外宗為
君夫人猶内宗也鄭注皆謂嫁於國中者也為君服斬
衰夫人齊衰不敢以其親服服至尊外宗謂姑姊之女
舅之女及從母皆是也内宗五屬之親也其無服而嫁
於諸臣者從為夫之君案先儒皆以有親服之故成以
君臣之服瑯琊王妃者是司馬道子妻於孝武定后本
[010-27b]
娣姒以小功之服王者絶旁親故宜成以臣妾齊衰之

皇后親為皇后服議晋國子博士王翼云案禮無明文
依準鄭制齊衰諸婦誠非五屬然縁成親夫屬子道則
妻亦婦道矣不得不制親屬之服故孝后崩庾家訪服
博士王昆議五服之内一同臣妾宜準小君服周侍中
髙崧荅以為皆準五屬為夫人周祠部郎孔恢云庾家
男女宜齊衰庾家諸婦雖非五屬女今現在五屬之内
[010-28a]
亦服周䕶軍江霦云案賀公記天子諸侯五屬之内雖
不服職為臣皆斬衰為夫人則齊衰周天子諸侯既同
后夫人亦不可得異但文有詳略耳子姪服周諸婦非
復五屬之例謂當從降夫一等鄭彌云諸婦宜從夫若
其夫自同人臣婦亦宜同於臣之妻與王后無準雖欲
寧戚於大典有闕 宋庾蔚之謂與天子有服既為之
斬衰與王后有服則宜齊衰周也雖婦亦宜以有服為
斷應如孔恢議
[010-28b]
蕃國臣為皇后服議晉恭皇后崩時東海國臣𢎞據刺
問禮官太學博士謝詮案儀禮諸侯之大夫為周王繐
衰至葬除有正文傳曰諸侯之大夫時接見於天子也
至於周王后崩無喪服之制周王天下父周后天下母
諸侯大夫宜服繐衰稱情為得又刺問云昔元明二帝
崩時朝臣皆服斬衰諸國臣繐衰七月今朝臣既為皇
后齊周則國臣宜有差降不得亦繐衰也謝詮荅曰繐
衰止於七月故無降錯綜記例亦謂應有服正疑扵無
[010-29a]
降耳案伯叔母與伯叔父恩義有深淺而服亦同齊曽
祖與宗子母妻服無差降推此則何必皆降乎將以取
節於既𦵏故無等 宋庾蔚之謂經但云諸侯大夫為
天子而不及后則知於后無服也若有服則當連言且
云時接見乎天子益知后不在其例矣𢎞據引大夫之
祭不成禮者凡后之喪在其數以眀后必有服蔚之案
記云士之所以異緦不祭鄭氏云然則士不得成禮諸
侯之士亦不得服天子及后而亦不成禮明不成禮不
[010-29b]
必為服止以君有天王及后之喪以宜隨例哀致故亦
同廢祭耳文眀皇后及武元楊后崩天下將吏發哀三
日止
 吕柟禮問髙皇后文皇后何以皆二十七日也曰此/羣臣之服為太祖太宗厭也髙皇后崩於洪武十五
 年文皇后崩於永樂五年故不得三年也然斬衰二/十七日素服百日始服黪衣則亦三年之漸耳然而
 皇太子親王皇孫及女未嘗不三年也故典曰熟布/冠九&KR1645或七&KR1645去首絰負版辟領衰及皇孫女熟布
 葢頭則喪髙皇后既練之服也可知其三年矣君臣/皆衰服二十七日皇帝成服三日聽政内命婦四品
 已上衰服入臨三日又素服二十四日外命婦素服/二十七日聽選諸官以下皆素服二十七日在内哭
[010-30a]
 臨順天府在外哭臨衙門皆三日天下軍民男女/素服十有三日自正統七年喪誠孝皇太后始也
補注䟽為姑在室
喪服不杖期章世父母叔父母鄭注云為姑在室亦如

 黄榦曰姪之為姑其服如此則在/室姑之為姪其服當與男子服同
補注䟽為姊妹在室
喪服不杖期章昆弟注云為姊妹在室亦如之
 黄榦曰兄弟之為姊妹其服如此則在/室姊妹之為兄弟其服當與男子同
[010-30b]
補注䟽為女子子在室
喪服不杖期章為衆子注云女子子在室亦如之
 黄榦曰在室女子子為父母及/其餘親其服並當與男子服同
 開元禮迄今律文並同
補注䟽王為適曾孫適𤣥孫適來孫
周禮司服凡凶事服弁服鄭注云服弁喪冠也其服斬
衰齊衰賈疏云天子諸侯絶旁期正統之期猶不降然
則王為適子斬衰其為適孫適曽孫適𤣥孫適来孫則
[010-31a]
皆齊衰期又儀禮喪服不杖章云爲適孫鄭注凡父於
將為後者非長子皆期然則王禮亦適子死有適孫適
孫死有適曽孫向下皆然也
    乾學案賈氏之說因周禮服弁服乃天子之
    制故專指天子而言其實諸侯以下凡立後
    傳重者皆同此制
 開元禮迄今律文並同
補喪服始封之君為諸父昆弟始封君之子為諸父
[010-31b]
喪服大功章大夫為姑姊妹女子子嫁於大夫者傳云
始封之君不臣諸父昆弟封君之子不臣諸父而臣昆

 黄榦曰天子之義亦當然若虞舜之與漢髙皆/庶人起為天子盖亦不臣諸父昆弟而有服也
補注䟽兄弟俱為諸侯從本服
喪服小記與諸侯為兄弟者服斬孔䟽若俱為諸侯則
各依本服期也
補注䟽適子父在為妻
[010-32a]
喪服杖期章妻傳注云適子父在則為妻不杖以父為
之主也
補注䟽士妾為君之衆子
喪服大功章大夫之妾為君之庶子鄭注云士之妾為
君之衆子亦期
    乾學案黄勉齋所編喪禮尚有禮記六條其
    一君為天子三年夫人如外宗之為君也服/問
    侯詳見斬衰章諸/ 為天子條下其一外宗為君夫人猶内
[010-32b]
    宗也雜記君見斬/衰章 條下其一大夫之適子為君夫
    人太子如士服服問章詳見/斬衰 君條其一女未練而
    反則期喪服小記之詳見斬衰章子/嫁反在父 室為父三年條其一世
    子為妻與大夫之適子同小記夫見不杖期/章大 之適子為
    妻條/下其一公子之妻為其皇姑服問舅詳見/婦為 姑條
    下/今以其已見前篇俱不載 又案勉齋所
    採三禮注䟽尚有士為小君期太子君服斬
    臣從服期大夫適子為夫人太子如士服期
[010-33a]
    天子卿大夫適子為王后太子如士服期四
    條今以其俱附見為君之父母妻長子條下
    及為王后齊衰條下亦不載
          右出經傳注䟽黄氏採補
唐律舅姑為適婦
舊唐書禮儀志太宗因修禮官奏事之次言及喪服有
親重而服輕者亦附奏聞於是侍中魏徴禮部侍郎令
狐徳棻等奏適子婦舊服大功請加為期從之秘書監
[010-33b]
顔師古奏曰舅姑為婦其服太輕冡婦止於大功衆婦
小功而已但著代之重事義特隆饋奠之勤誠愛兼極
略其恩禮有虧慈惠猶子之婦並服大功己子之妻反
有減降以類而言未為允協今請冡婦期服衆婦大功
既表授室之親又荅執笲之飬叔仲之後諸婦齊同則
周洽平均更無窒礙矣
 吴肅公曰子之喪殺冢於衆矣婦之喪進/冢於衆婦顧隆焉今制也或曰大功可也
 儀禮大功唐初増為期服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
[010-34a]
 孝慈録㑹典今律文並同
          右唐制
開寳禮父所生庶母
 吴肅公曰讀禮問甚矣古者之重為後也父母至為/之三年也不亦乆乎斬不已厚乎庶子之子為祖後
 則不喪其父之母也謂/父何哉嗚呼不已薄乎
    乾學案孫為父所生庶母服禮無明文古今
    五服考異云始於開寳禮朱子家禮有庶子
    之子為父之母而為祖後則不服即此條也
[010-34b]
政和禮嫁母出母為其子
 車垓曰父卒而母嫁與父在而母出則母於吾父有/絶義矣故子為之降服杖期然母之於子則義不絶
 也故仍為子/服不杖期
政和禮繼母嫁為前夫之子從已者
 車垓曰子無母而以繼母為母矣及父卒又從繼母/再嫁而寄育焉則繼母亦視之如子可也故為義服
 不杖期即父母/為衆子之服也
 開元禮孝慈錄㑹典同今律文無
          右宋制
[010-35a]
孝慈錄為適長子
 吕柟曰古者父母為適長子三年傳曰正體於上又/乃將所傳重也又曰父之所不降母亦不敢降也其
 為衆子則亦不杖期也夫異之以三年則已尊同之/於衆子則已卑夫衆子同於兄弟之子而已矣其可
 并適長子而同之也今典為長子婦期為衆子婦大/功必為長子杖期為衆子不杖期也為長子不杖期
 其記録/之誤乎
 俞汝言曰禮斬衰三年記云為長子杖則其子不以/杖即位今既非三年亦應杖期齊衰不杖期似太輕
    乾學案南史齊文惠太子薨有司奏御服期
    後開元禮政和五禮長子仍從斬服至洪武
[010-35b]
    七年始以期服著為令耳
 儀禮迄家禮俱父斬衰三年母齊衰三年明初改為
 不杖期㑹典今律文因之
孝慈錄妾為夫之長子衆子與所生子
    乾學案儀禮妾為君之長子三年大夫妾為
    君之衆子大功士妾為君之衆子期已所生
    子則公妾以及士妾皆期至明制則混而一
    之耳
[010-36a]
 儀禮迄家禮長子三年衆子已子期年孝慈録緫為
 期年㑹典今律文因之
明律妾為家長父母
    乾學案家長父母家長服之三年矣妾安可
    不從服古禮不制服自是缺典從而補之雖
    先王復起必不易斯禮矣
          右明制
今律文前夫之子從繼母改嫁於人為改嫁繼母
[010-36b]
    乾學案古禮杖期今改為不杖期者殺扵親
    生之母也然非從往彼家則不必制服
          右今制
  齊衰五月儀禮所無/唐世始増
開元禮為曽祖父母
舊唐書禮儀志太宗貞觀十四年因脩禮官奏事之次
言及喪服帝曰喪禮有親重而服輕者皆許奏聞於是
侍中魏徴禮部侍郎令狐徳棻等奏曾祖父母舊服齊
[010-37a]
衰三月今請増為齊衰五月詔從之
開元禮女子子嫁者未嫁者為曽祖父母
𤣥宗開元二十年九月中書令蕭嵩與學士王仲丘等
條定五禮書成名開元禮増入此條
 吕柟曰夫五月者小功之服也何以不歸之小功曰/將為尊者服也不敢以卑者服服之耳故稱齊衰尊
 祖也古無齊衰五月今有齊衰五月為曽祖父母者/何曰尊祖也何以齊衰五月也曰期嫌於祖則已重
 齊衰三月嫌於髙祖則已輕故齊衰五月古者三月/非所以達曽孫之志也曽孫女雖適人不降者何明
 不可無祖也祖不可降也曽孫適人而/遇服曽祖天下之難得也惡乎而可降
[010-37b]
 胡翰曰古者為曽祖父母齊衰三月而不及髙祖父/母説者謂兼髙祖而言則其服同其月日亦同也今
 禮家之為曽祖父母齊衰五月為髙祖父母齊衰三/月則其服同其月日不同矣以經考之服之數盡於
 五緦麻三月小功五月等而至於髙曽減其月日以/是為差其服制則一以齊衰為㫁也且䟽云為父加
 隆三年則為曽祖宜大功為髙祖宜小功苟以齊衰/之服從大功小功之月日亦若可為也古之制禮者
 所以不出乎二者之間而一斷以三月之制豈無其/義乎故尊極而恩殺為髙祖三月者後世不必易也
 至尊在不敢伸其私尊為母齊衰期者古禮不必/盡從也何以權之禮以義起而縁乎人情者也
 汪琬曰案閩清陳氏曰服父三年服祖期則曽祖宜/大功髙祖宜小功而皆齊衰三月者不敢以大小功
 旁親之服加乎至尊故重其齊麻尊尊也減其月數/恩殺也此禮所謂上殺服適子三年庶子期適孫期
[010-38a]
 庶孫大功則曽孫宜五月而與𤣥孫皆緦麻三月者/曽孫服曽祖三月曽祖報亦如之曾祖尊也故加齊
 衰曽孫卑也故服緦麻此禮所謂下殺如此則不應/加服五月然喪服經傳正文本無髙祖𤣥孫服 又
 案鶴山雅言經止説曽祖以下至曽孫無髙祖至𤣥/孫之文若有髙祖之稱則漢惠不應名其父為髙祖
 矣以此知記皆漢儒曲説沈存中亦云由祖而上皆/曽祖由孫而下皆曽孫雖百世可也如此則不應加
 服姑附於此/以備一說
 閻若璩曰孝惠嗣立至太上皇廟與羣臣上其父廟/號曰太祖諡曰髙皇帝史記始譌而為髙祖班氏作
 漢書即正之曰髙帝紀何得誣孝惠鶴山既誤於/前鈍翁復誤於後駁出以為讀書承譌者之戒
    乾學案禮之稱髙祖者不一而足何以云禮
[010-38b]
    無髙祖之稱乎古文簡往往有一言而包數
    義者其不言髙祖父母自是省文豈可因其
    不及髙祖而并謂禮無髙祖之稱也唐太宗
    之増五月雖聖人復起不能易也而胡汪二
    子皆言不必加服何哉
         右唐制
 
 讀禮通考卷十
[010-39a]
  謹案卷九第十八頁後二行繼别為宗刋本宗上
   衍大字據小記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