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1d0048 儀禮小疏-清-沈彤 (master)


[004-1a]
欽定四庫全書
 儀禮小疏卷四
              呉江沈彤撰
 喪服
斬衰裳苴絰杖
 疏引間傳云苴惡貌也所以苴其内見諸外 苴其
 内之苴本作首 首如首實之首謂發出之也文引
 喪服四制云苴衰不補則衰裳亦同苴矣愚謂不言
[004-1b]
 苴而言斬者斬之義重於苴且苴絰之文即在衰裳
 之下苴亦可上統衰裳也
左本在下
 詳見士喪禮注
童子何以不杖不能病也婦人何以不杖亦不能病也
 敖曰童子與婦人皆謂非主者
 疏此童子謂庶童子案問喪云童子當室則免而杖
 謂適子也則此為庶童子矣 愚謂包女子子言按
[004-2a]
 小記云女子子在室為父母其主喪者不杖則子一
 人杖鄭云女子子在室亦童子也一人杖謂長女也
 然則非長女不杖且有男昆弟主喪者則女子子皆
 不杖矣不能病以稚弱不能致哀故
 疏引雜記云童子哭不依不踊不杖不菲不廬注云
 未成人者不能備禮也此獨云不杖餘不言者以上
 下皆釋杖故也其實直有衰裳絰帶而已
 楊氏圖云不杖者葢婦人不皆杖非不杖也
[004-2b]
 問婦人何以不杖者承上文言婦人則成人矣雖非
 主而宜杖故問也
 此婦人謂異姓來嫁之婦人按喪大記君之喪夫人
 世婦杖大夫之喪主婦杖士之喪婦人皆杖然則婦
 人皆杖者惟士之喪耳若大夫之喪則主婦而外有
 不杖者矣君之喪則夫人世婦而外有不杖者矣凡
 此不杖者恩皆疏故曰不能病
條屬右縫
[004-3a]
 敖説與鄭絶異敖似與本文合但屬字尚直就繩説
 言用繩一條而連屬明别于吉冠之兩條也 敖縫
 綴于武之左邊句左字誤當作右 内以下端鄉上
 句内字疑則字之譌
居倚廬寢苫枕塊
 俱見既夕記注
歠粥朝一溢米夕一溢米
 不食恐滅性食猶節之
[004-3b]
為人後者
 雷氏曰此文下不云為所後之父者以或後祖父或
 後曾髙祖其人不定故也
布總箭笄髽衰三年
 鄭云髽露紒也猶男子之括髪斬衰括髪以麻則髽
 亦用麻以麻者自項而前交於額上郤繞紒如著幓
 頭焉小記曰男子冠而婦人笄男子免而婦人髽敖
 云髽者露紒之名也此主言成服以後之禮然當髽
[004-4a]
 者自小歛之時則然矣故士喪禮卒歛婦人髽于室
 自此以至終喪不變也彤謂鄭以斬衰婦人之髽猶
 男子之髺髪又引小記男子免而婦人髽以髽對免
 則為齊衰婦人之髽斬衰之髽以麻齊衰之髽以布
 二髽形制並若幓頭要其實皆未成服之髽耳此經
 主成服以後言則布總箭笄以髽終三年而不變又
 一髽也鄭欲以成服之髽等之于未成服之髽豈不
 思髽以麻布為其無笄總而代之也麻布代笄總而/不代纚纚韜髪
[004-4b]
 以為飾可去也笄總以安紒而束髪不可去也/故不笄總第在成服之前而纚則終喪無之既布
 總箭笄以髽矣又安用麻布之幓頭耶敖第言露紒
 之終喪不變而不言成服前後所加于髽者之殊葢
 不以加麻布為然也將何以飾喪而約髪乎誤矣三
 髽之説發於皇氏頗得經意故本疏用之其詳載小
 記孔疏但云齊衰期以下初喪之髽無布則非至齊
 衰期成服之髽布總榛笄又自為一葢實四髽而二
 種也
[004-5a]
 彤按去纚而紒曰髽將斬衰者以麻如男子之髺髪
 將齊衰者以布如男子之免成服以後則布總箭笄
 以髽如男子之冠也謂成服猶用麻豈男子之成服
 亦以麻髺髪乎誤矣齊衰之髽葢布總榛笄
 敖曰士喪禮曰婦人牡麻絰結本亦婦人斬衰要絰
 之異者經主言首服故畧之云斬衰與鄭異/
子嫁反在父之室
 此兼夫存殁言敖是正解鄭義亦當備葢遭父喪而
[004-5b]
 出者未除喪亦不得遽云歸宗也
父卒則為母
 敖説是疏太泥
慈母如母傳
 喪服小記曰為慈母後者為庶母可也為祖庶母可
 也 此解為慈母後之事而通其變言所謂為慈母
 後者有二為庶母無子己子無母而後之可也此即/儀禮
 事/為祖庶母無子己子無母而後之亦可也下二為
[004-6a]
 字皆去聲從陸氏/釋文 此為後即鄭注為殤後所謂據
 承之者是也傳曰為人後者為之子既曰以為子則
 亦可云為後矣固不妨實異而名同也亭林之説再
 商之
然則昆弟之子何以亦期也旁尊也不足以加尊焉故
報之也
 傳以世叔父對昆弟之子而言也檀弓云兄弟之子
 猶子也葢引而進之以昆弟之子對己子而言也孔
[004-6b]
 云二文相兼乃備是也按本章下文云大夫之子為
 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姑姊妹女子子無
 主者為大夫命婦者唯子不報則世叔父母昆弟之
 子期之為報明矣傳義葢本諸此
世母叔母何以亦期也以名服也
 賈云二母是路人以來配世叔父而生母名則當隨
 世叔父而服之彤謂世叔母雖疎于己母而親于他
 母既有母名宜有母實故服以父在為母之服方靈
[004-7a]
 臯之説得之見夫之昆弟之子節
昆弟
 賈云此亦至親以期斷按喪服小記云親親以三為
 五以五為九上殺下殺旁殺而親畢矣親之至者曰
 父子曰夫妻曰昆弟父子首足也夫妻牉合也昆弟
 四體也皆一體也則皆至親也故其本服皆以齊衰
 期由父而上之祖大功九月曾祖小功五月髙祖緦
 麻三月是為上殺由子而下之孫大功曽孫小功𤣥
[004-7b]
 孫緦是為下殺由昆弟而推之從父昆弟大功從祖
 昆弟小功族昆弟緦由父而推之世叔父大功從父
 小功族父緦由祖而推之從祖小功族祖緦由曾祖
 而推之族曾祖緦由子而推之昆弟之子大功從父
 昆弟之子小功從祖昆弟之子緦由孫而推之昆弟
 之孫小功從父昆弟之孫緦由曾孫而推之昆弟之
 曾孫緦是為旁殺凡上殺下殺旁殺之服有正有加
 而此則皆其正服聖人以此為未足以盡親親之道
[004-8a]
 也則于其至親之尊者重者而加隆焉又推至親之
 心以加于其上下旁之可加者焉故于父則斬衰三
 年于祖則齊衰期于曾祖則齊衰三月于適子則斬
 衰三年于適孫則齊衰期于世叔父則齊衰期于昆
 弟之子則齊衰期妻之于夫則斬衰三年凡此者皆
 為加服既加則為正矣故加服亦謂之正服而其所
 未加者則稱本服所加之正服後人亦間有稱夲/服者以對他所加降者言也
 弟雖至親而非至尊與至重以期斷足矣故服其本
[004-8b]
 服而無所加凡旁親自世叔父昆弟之子而外皆無
 所加于本服與昆弟同
昆弟之子 傳曰何以期也報之也
 鄭曰檀弓曰喪服兄弟之子猶子也葢引而進之
 按凡旁親卑屬之服皆報也惟昆弟之子同于己子
 故又有引而進之之義
父之所不降子亦不敢降也
 父不敢以己之尊而降其適子亦安敢以襲父之貴
[004-9a]
 而降其適昆弟乎此皆聖人因人情制禮之精義大
 夫之適子為妻傳與此同意
適孫
 鄭云凡父於將為後者非長子皆期也敖云鄭言此
 者為適子死而無適孫者見之葢以此注專為庶長
 及旁支來為後者而設不知其于適曾孫以下亦皆
 該之矣敖説未盡至賈疏則全失其指且有脱誤黄/勉
 齋以後人生而立後/者為非郤恐未然
[004-9b]
 彤按適曾孫適𤣥孫與庶長子族人支子之已立者
 皆將為後者也
不敢降其適也
 敖加隆之説善
父卒然後為祖後者服斬
 此葢謂始封之君之服其祖者父存猶期也若繼體
 之君受國于曾祖則既為曾祖斬矣而不為祖斬可
 乎雖父在亦當斬自當如康成之言故朱子亦深取
[004-10a]
 之
夫之昆弟之子 傳曰何以期也報之也
 賈云世叔父為昆弟之子期進同己子故二母為之
 亦如己子服期也然則此服亦不止于報矣方靈臯
 云父在為母期而世母叔母亦期母為衆子期而夫
 之昆弟之子亦期何也恩之所難屬也故重其義以
 維之幼失父母舎是無依也嫠而獨舎是無歸也故
 非其母也而母之所以責母之義也非其子也而子
[004-10b]
 之所以責子之義也自注記曰叔母世母疏衰踊不/絶地又曰叔母世母故主宗子
 食肉飲酒故知/責以義為多
妾不得體君為其子得遂也
 女君為其子有不得遂其本服者以體君則尊同當
 從君而降其子故不敢自遂妾賤不得體君無從君
 而服之義故為其子得遂也
女子子為祖父母
 察傳意經女子子下當脱適人者三字葢作傳時固
[004-11a]
 有之
女子子適人者為其父母期故言不報也女子子在室/者統于祖父
 母/下此句上當脱子為其父母三年一句葢不報兼男
 女其理易明傳不至有失非脱文則以為不必見爾
 鄭與敖駁之者非
大夫不敢降其祖與適也
 敖曰此聖人制禮使之然非謂大夫之意亦欲降此
 親但以其為祖與適故不敢降之也傳言似有害于
[004-11b]
 義 愚謂聖人制禮皆緣人情謂于其祖與適而以
 貴貴之義降之則其心必有所不敢故聖人不之降
 使其心之即安也何嘗謂大夫之意欲降此親而不
 敢降乎凡傳之言不敢者皆當以此意推之敖説皆
 非
妾不得體君得為其父母遂也
 此不對女君以尊降其父母言葢以女君體君得為
 其父母遂無所厭屈妾不得體君君不厭之故亦得
[004-12a]
 為其父母遂不嫌等于女君也傳本不誤鄭則誤矣
 小記謂世子不降妻之父母况妻而自降其父母乎
 雜記謂妾從女君而服其黨服豈女君而顧不自服
 其父母之服乎此本無可疑者不知鄭何以駁之如
 此
寄公為所寓
 鄭注三月而藏其服至葬又更服之既葬而除之
 按小記為兄弟既除喪己及其葬也反服其服此為
[004-12b]
 緩葬而服除者言則服除于葬之先者亦可例推又
 孔叢子子思曰期大功之喪既除乃葬則服其所除
 之服以葬既葬而除之通解/續鄭注葢本此二條
丈夫婦人為宗子傳曰何以服齊衰三月也尊祖也尊
祖故敬宗敬宗者尊祖之義也
 大傳云别子為祖繼别為宗祖太祖也宗宗子也宗
 子者太祖之正體而奉事太祖以收族族人當敬之
 如太祖者也太祖亦可稱曾祖曾祖齊衰三月故即
[004-13a]
 以曾祖之服服之也太祖也而可稱曾祖乎曰曾者
 重也由祖而上者皆曾祖也雖百世可也此沈存中
 之説而朱子取之者也曾之猶重見鄭氏周頌箋
大夫在外其妻長子為舊國君
 不直言舊君而言舊國君者以上庶人稱國君妻長
 子同于民則亦當稱國君也
何以服齊衰三月也
 此問怪其輕葢大夫與長子為君本斬妻為夫之君
[004-13b]
 本期故怪其輕也疏非上寄公之問怪其重/
妻言與民同也長子言未去也
 敖駁傳非是 此大夫在外無服其妻與長子為舊
 國君有服者妻或在國不從夫而出則與民同有服
 也長子未去則亦與民同也 舊國君據大夫在外
 立文也其妻長子則皆在國未去者也
 妻與民同者惟未去故與民同也但鄭注亦當備固
 亦有從夫而歸宗往來者
[004-14a]
 士去國無服其妻長子在國自同于民故不著之也
 敖説非
曾祖父母傳曰何以齊衰三月也小功者兄弟之服也
不敢以兄弟之服服至尊也
 沈括云喪服但有曾祖齊衰三月曾孫緦麻三月而
 無髙祖𤣥孫服先儒皆以謂服同曾祖曾孫故不言
 可推而知或曰經之所不言則不服皆不然也曾重
 也由祖而上者皆曾祖也由孫而下者皆曾孫也雖
[004-14b]
 百世可也畧本鄭周頌箋/及郊特牲注苟有相逮者則必為服喪
 三月故雖成王之於后稷亦稱曾孫而祭禮祝文無
 逺近皆曰曾孫禮所謂以五為九者謂旁親之殺也
 上殺下殺至於九旁殺至於四而皆謂之族族昆弟/族父母
 族祖父母族/曾祖父母過此則其族也非其族則謂之無服惟
 正統不以族名則是無絶道也按存中之論曾祖曾
 孫至當矣若其據旁親而言上殺下殺至于九者葢
 以由父而及于族父由祖而及于族祖由曾祖而族
[004-15a]
 曾祖為上殺之九由子而及于從父昆弟之子由孫
 而及于從父昆弟之孫由曾孫而昆弟之曾孫為下
 殺之九也但如此則是以七為九而不當云以五為
 九矣且下殺之九亦未有以族名者其杜撰疎畧不
 亦甚乎
 王志長云祖既齊衰期年曾祖不宜即減至三月三
 月已無可減鄭氏不得已而云髙祖同服殊未安也
 敬標此疑以俟質焉彤謂曾祖之所以減至三月者
[004-15b]
 為欲與齊衰之加相折除也葢曾祖之本服小功加
 一等則為大功大功者亦兄弟之服也不敢以服至
 尊故又加一等而為齊衰父與祖加一等曾祖恩疏
 而顧加二等不可也故于其本月數而降一等以月
 數之降除衰服之加得加服止一等視祖之衰服與
 年月各加一等者仍有其殺不嫌于恩之疏而服之
 重矣若髙祖之本服緦加一等小功耳齊衰乃加三
 等而月數已無可降似反重于曾祖矣髙祖恩益疏
[004-16a]
 不應反重于曾祖但髙祖而為之緦則緦非兄弟之
 服與乃獨敢以服至尊耶禮窮則同與曾祖皆齊衰
 三月宜也何不安之與有
 賈云義服六升衰九升冠按本篇題下疏云曾祖父
 母計是正服但正服合以小功以尊其祖不服小功
 而服齊衰非本服故同義服也彤謂父本服期而加
 為三年祖本服大功而加為期則三年與期並非本
 服將亦不得為正服與且為人後者何以不遂為義
[004-16b]
 服與故決知曾祖父母之齊衰三月是正而非義也
 唐開元禮增月數為五月則齊衰加本服二等而月
 數如其本服與祖之正服同等親有殺而服無殺失
 輕重之義矣
大夫為舊君何以服齊衰三月也疏云所怪深重/者并人而言
 此未去國故深怪其輕觀答辭亦言與民同可見
嫁者其嫁于大夫者也未嫁者其成人而未嫁者也女/子
 子在室者統于/曾祖父母下
[004-17a]
 此四句專釋嫁者未嫁者凡女行于大夫曰嫁故曰
 嫁于大夫未嫁者葢許字于大夫者也
 逆降旁親惟字于大夫者則然若適人者固無逆降
 之禮敖説于女子子適人者為衆昆弟一條失之
不敢降其祖也不敢以尊降其祖則以/尊而降其旁親必矣
 嫁于大夫字于大夫皆貴也雖貴不敢降其祖祖至
 尊也未嘗不與上下意相通敖駁傳非
不滿八嵗以下為無服之殤
[004-17b]
 無服之殤凡長中下殤之差降而無服者皆是此不
 满八嵗以下者則本在五服内之殤以其不滿八嵗
 故亦抑之使無服也
無服之殤以日易月馬融劉敵之説是/
 以日易月謂以袒免之日易本服之月期親之殤則
 旬有三日緦麻之親則以三日也凡無服者皆袒免
以日易月之殤殤而無服
 恐人疑以日易月之殤為有以日易月之服故又申
[004-18a]
 言之 殤而無服之殤當作傷若作殤重出無義
 期親之殤旬有三日袒免則亦旬有三日傷而已傷
 則哭大小功緦麻之殤同
 注以日易月謂生一月者哭之一日也疏謂若至七
 嵗嵗有十二月則八十四日哭之此説決不可從設
 父母以百嵗而終計其月當一千二百依鄭賈所云
 哭之三年尚不滿千日豈有哭七嵗之殤而日數反
 過于哭父母者乎敖以為近於緦麻之日數則緦麻
[004-18b]
 之喪安得日日而哭乎亦非也
夫之祖父母世父母叔父母
 賈云夫之祖父母世父母為此妻著何服案下緦麻
 章云婦為夫之諸祖父母報鄭注謂夫所服小功者
 則此夫所服期不服報王肅以為父為衆子期妻小
 功為兄弟之子期其妻亦小功以其兄弟之子猶子
 引而進之進同己子明妻同可知敖云不言夫之世
 父母叔父母報文畧也彤按母本服期加為三年其
[004-19a]
 别於父者父殁乃得申也妻本服期無加降子婦本
 服大功其庶者降為小功昆弟之子婦本服小功以
 服報而加為大功從父昆弟之子婦則報服緦而已
 大夫之子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姑姊
 妹女子子無主者為大夫命婦者唯子不報傳曰言
 其餘皆報也然則世叔父母于昆弟之子猶服報况
 昆弟之子婦乎故昆弟之子婦與夫之世叔父相為
 皆大功若昆弟之子婦而同于衆子婦之小功則是
[004-19b]
 以旁尊為足以加尊矣且衆子婦之小功降一等以
 别于適婦也昆弟之子婦何所嫌而别之而降之乎
 謂同于引而進之之例尤誤也故三説惟敖為得至
 夫之祖父母為此妻則以正尊而不服報又與世叔
 父母不同
夫之昆弟何以無服也其夫屬乎父道者妻皆母道也
其夫屬乎子道者妻皆婦道也謂弟之妻婦者是㛮亦
可謂之母乎
[004-20a]
 鄭云謂弟之妻為婦者卑逺之故謂之婦㛮者尊嚴
 之稱是㛮亦可謂之母乎賈云兄弟之妻本無母婦
 之名名兄妻為嫂者尊嚴之稱名弟妻為婦與子妻
 同號者推而逺之下同子妻也朱子云案傳意本謂
 弟妻不得為婦兄妻不得為母故反言以詰之曰若
 謂弟妻為婦則是兄妻亦可謂之母矣而可乎言其
 不可爾非謂卑逺弟妻而正謂之婦也注疏皆誤
 鄭又云若已以母婦之服服兄弟之妻兄弟之妻以
[004-20b]
 舅子之服服己則是亂昭穆之序也彤謂上言母而
 下言子上言婦而下言舅是直以母為親母婦為子
 婦矣據傳文上云母道婦道而下以母婦承之則謂
 母為世叔母之母謂婦為昆弟子婦之婦乃與兩道
 字切合
 朱子曰傳意本謂弟妻不得為婦兄妻不得為母故
 反言以詰之爾非卑逺弟妻而正謂之婦也敖曰母
 道婦道謂世叔母及昆弟之子婦之類也彤按嫂不
[004-21a]
 可謂母故不得以服夫之昆弟之子者服其弟弟妻
 不可謂婦故不得以服夫之世叔父者服其兄此正
 答昆弟之妻不服夫之昆弟之義檀弓記云嫂叔之
 無服也葢推而逺之為叔在夫行嫂在妻行有所嫌
 故爾傳舉其上下記舉其中合之而義乃備
 汪峻堂嘗云此傳言夫之昆弟不為昆弟妻服之義
 以明昆弟之妻所以不為夫之昆弟服之義也葢弟
 之妻不可謂婦則夫之兄不可謂舅矣兄之妻不可
[004-21b]
 謂母則夫之弟不可謂子矣舉此以包彼亦舉上下
 以該中中不可言也言則嫌傳之微而顯婉而直如
 此彤按程子云兄弟已之屬也難以妻道屬其嫂故
 嫂叔無服范祖禹云嫂不可以謂母則屬乎妻道者
 也故推而逺之以明人倫此皆聖人之精義言亦何
 所嫌乎峻堂失之惟論此傳語意甚合鄭注視賈疏
 總論彼此不相為服之云為勝但彤詳此傳語意乃
 正答昆弟之妻不服夫之昆弟之義鄭注本誤又按
[004-22a]
 程子云禮記推而逺之此説不是叔與嫂且逺嫌叔
 與嫂何嫌之有此程子自道其意若先王之服術通
 徹上下不專為中人以上制也顧寧人云嫂叔分親
 而年相亞故聖人嫌之嫌之故逺之而大為之坊斯
 得其指矣或問世母叔母之期以母名服母名固從
 世叔父而生以此例之嫂雖不可名為母然從兄而
 為之服義豈不正彤謂弟于兄之妻亦不得從服曲
 禮云嫂叔不通問夫生則不通問死則為之衰麻何
[004-22b]
 義乎且所以不為服于其死者正使之逺别于其生
 故曰無服之義生于婦人而非起于男子也詎不諒
 夫然則嫂叔之喪信如所為闔門縞素已獨𤣥黄莫
 改者與顔師古嫂/叔服議曰不然也奔喪云無服而為位者
 唯嫂叔及婦人降而無服者麻鄭云雖無服猶弔服
 加麻袒免為位哭也正言嫂叔尊嫂也兄公於弟之
 妻則不能也是嫂叔之喪固弔服而加麻矣兄公弟
 妻亦如之但不為位耳凡弔服加麻皆既葬而除
[004-23a]
 呉射慈云服加麻者謂大殮及殯之時已畢而釋之
 夫殯畢即釋非錫衰疑衰之弔服也與鄭注不合誤
 若孩童之叔被鞠養于長嫂則既葬之後心喪終期
 亦庶幾恩義之兼盡乎後世因鞠養之恩而制嫂叔
 之服因嫂叔制服而并制兄公弟妻之服如魏徵令
 狐德棻諸人皆不知先王之禮意者也
大夫之妾為君之庶子女子子嫁者未嫁者為世父母
叔父母姑姊妹并傳
[004-23b]
 鄭謂即實為妾遂自服其私親當言其以明之大功/章皆
 為其從父昆弟之為大夫者緦麻/章庶子為父後者為其母皆言其疏引不杖期章女
 子子適人者為其父母昆弟之為父後者又公妾以
 及士妾為其父母以證之似也顧亦有不然者大功
 章女子子適人者為衆昆弟不言其公之庶昆弟大
 夫之庶子為母妻昆弟不言其為人後者之於私親
 無不言其矣而記為人後者於兄弟又不言其此亦
 各因其文勢之宜不宜辭之成不成耳非自為其私
[004-24a]
 親者必言其也 鄭又謂齊衰三月章曰女子子嫁
 者未嫁者為曾祖父母經與此同足以明之矣此亦
 非也有女子子嫁者未嫁者之為人則亦有人之為
 女子子之嫁者未嫁者凡經中之服皆彼此交錯相
 為豈可因其文之偶同而遂執彼例此反以傳文為
 脱誤耶
妾為君之黨服得與女君同
 妾從女君而服君之黨則為君之祖父母世父母叔
[004-24b]
 父母亦大功可知也傳雖專釋為君之庶子二事而
 此義亦包其中矣
謂妾自服其私親也
 言此者嫌世父母父母姑姊妹為君之黨也
大夫之妻為姑姊妹女子子嫁於大夫者
 此尊同無尊降直有出降故皆大功也疏/文然則大夫
 妻固有降其本族之旁親者矣
 大夫妻于未嫁者宜為之期以尊宜降大功又報其
[004-25a]
 逆降宜小功然其許嫁大夫宜仍服大功
何以繐衰也諸侯之大夫以時接見乎天子
 賈疏謂諸侯之大夫不接見天子則不服此義本東
 晉邵戩深合傳意而吳射慈則云雖未接見猶服射
 慈之言亦未可盡非也夫諸侯之大夫于天子猶大
 夫之家宰于諸侯皆陪臣也陪臣雖不敢上同于臣
 豈不可下齊于民民有服則陪臣亦不宜無服聞人
 通漢有云大夫之臣之服諸侯當從庶人為國君之
[004-25b]
 服然則諸侯之大夫之未接見乎天子者其為天子
 也亦如大夫之臣之為諸侯可知也雖然庶人之為
 國君也以齊衰大夫之臣在諸侯之國猶庶人也諸
 侯之大夫雖或命于天子而身非畿内之民齊衰則
 已重其亦三月而縗衰也歟
 若諸侯之大夫未見天子未及見而遭天子之喪如
 婦在塗而聞夫喪服其服以入也則其服天子也如
 其接見焉可知也
[004-26a]
 若諸侯未㑹葬其從行者則如何曰月筭未畢者既
 葬而除月筭畢者反服繐衰亦既葬而除皆可知也
娣姒婦者弟長也
 弟訓娣長訓姒謂夫之弟婦與嫂也不云弟兄者嫌
 二婦為姊妹也不云穉長者嫌二婦之身穉長也然
 則左傳載叔向嫂稱叔向妻為姒昭二十/八年亦晚周文
 勝之俗然耳謂叔向嫂穉而妻長曷嘗有明文耶徐
 氏讀禮通考所辨較賈孔二疏為確
[004-26b]
 注長婦謂穉婦為娣婦穉婦謂長婦為姒婦婦人從
 夫夫年大者稱長婦夫年小者稱穉婦不據二婦年
 大小也
庶婦
 按舊唐書禮儀志貞觀十四年侍中魏徵侍郎令狐
 德棻奏適子婦舊服大功請加為期衆子婦舊服小
 功今請與兄弟子婦同為大功從之朱子云禮經嚴
 適故儀禮適婦大功庶婦小功此固無可疑者但兄
[004-27a]
 弟子之婦則正經無文而舊制為之大功乃更重于
 衆子之婦雖以報服使然然于親疏輕重之間亦可
 謂不倫矣故魏公因太宗之問而正之然不敢易其
 報服大功之重而但升適婦為期乃正得嚴適之義
 升庶婦為大功亦未害于降殺之差也前此未喻乃
 深譏其以兄弟子婦而同于衆子婦為倒置人倫而
 不察其實乃以衆子婦而同于兄弟子之婦也彤謂
 兄弟子婦之大功既為報服雖重于衆子婦要不當
[004-27b]
 易義詳大功章夫之/祖父母世父母節獨其升適婦為期庶婦為大功
 則不免遷就之失矣按大功章適婦傳曰不降其適
 也明庶婦之小功為降適婦之大功為正疏云其婦
 從夫而服其舅姑期其舅姑從子而服其婦大功降
 一等者也又云父母為適長子三年為適婦不降一
 等服期者長子本為正體於上故加至三年婦直是
 適子之妻無正體之義故不加至期也然則適婦大
 功之為正服明矣通典晉劉玢云子婦之服例皆小/功以夫當受重則加大功敖以適
[004-28a]
 婦大功為加隆葢本諸此其實/非也且與其庶婦小功説相礙若舅姑以重適婦之
 故升大功而為期豈適子亦可以重適妻之故升期
 而為三年耶故適子為適妻期則舅姑之從服不得
 不降而大功為適婦大功則庶婦不得不降而小功
 此皆制服自然之條理無可增加故昆弟之子婦固
 不得同于衆子婦衆子婦亦不得同于昆弟之子婦
 也魏公之誤由不詳考禮文故爾黄勉齋喪服圖式/亦以為非輕重降
 殺之/義
[004-28b]
緦者十五升抽其半
 朱子曰緦十五升抽其半者是一簆只用一經如今
 廣中疏布又如單經黄草布皆只一經也然小功十
 二升則其縷反多于緦矣又不知是如何彤謂緦之
 縷其精粗既如朝服使升數亦如之則雖無事于布
 終未足稱其哀何以為喪服乎至升數反少于小功
 者雜記云朝服十五升去其半而緦去朝服之半自
 不得不少于小功矣必去朝服之半者簆門有定數
[004-29a]
 雙經則全單經則半不用雙經即用單經更無他法
 故必去其半也繐衰四升半亦用義服大功衰之簆
 而以單經葢九升而去其半者也敖説亦佳
貴臣貴妾
 鄭非敖是但敖解貴臣貴妾尚未切當愚謂貴臣謂
 羣吏之長若士冠禮特牲饋食禮之所謂宰也貴妾
 謂有子之妾小記曰士妾有子而為之緦無子則已
 則士雖姪娣具必以有子者為貴矣士亦姪娣具為/正觀昏禮可見
[004-29b]
 寧人謂士無姪娣者非也臣士冠禮疏士雖無臣以/屬吏為宰愚謂屬吏即其 也特牲記謂之私臣
曾孫
 敖曰此曾祖為之服也以本服之差言之為子期為
 孫大功則為曾孫宜小功乃為之緦麻三月者以曽
 孫為已齊衰三月不可過于其為已之月數也彤曰
 凡正尊為卑屬其衰服與年月皆各降于其為已之
 服一等緦麻月數如曾祖而衰降三等以月除衰所
 降適符亦為曾孫宜也若立為適曾孫則視適孫其
[004-30a]
 𤣥孫以下亦稱曽孫服俱同
 敖曰不分適庶者以其卑逺畧之且不可使其庶者
 無服也彤按傳云有適子者無適孫則有適孫者無
 適曾孫是曾孫而未立為適亦庶也故此經不分適
 庶非以其卑逺畧之也然則緦麻三月直庶曾孫之
 服耳若適孫死而立曾孫為適則亦為之齊衰期周
 禮司服疏云天子諸侯絶旁期正統之期猶不降然
 則王為適子斬衰其為適孫適曾孫適𤣥孫適來孫
[004-30b]
 則皆齊衰期葢以適曾孫以下為曾祖以上皆斬衰
 如適孫之為祖故曾祖以上為適曾孫以下亦皆期
 如祖之為適孫不復差降也自天子以至于庶人此
 服悉同
夫之諸祖父母報
 注云從祖祖父母外祖父母愚謂云從祖祖父母則
 從祖父母該之矣不然則外字是從字之譌
夫之諸祖父母報
[004-31a]
 鄭云諸祖父母者夫之所為小功從祖祖父母外祖
 父母彤按馬季長云從祖祖父母旁尊故報也愚以
 外祖父母正尊而外親故亦報也又經雖但言諸祖
 父母然從祖父母視此矣敖以為文誤且脱者非
 鄭又云或曰曾祖父母曾祖於曾孫之婦無服而云
 報乎曾祖父母正服小功妻從服緦彤按鄭意葢以
 曾祖為曾孫服緦于其妻降一等則無服故不得云
 報然曾孫婦于夫之曾祖父母故從服緦以夫為曾
[004-31b]
 祖父母雖齊衰三月而正服則小功妻從服降一等
 則宜緦也正服猶云本服賈以下二句為反言以明
 曾孫妻之無服失鄭意矣愚謂以子為父斬衰三年
 婦從服齊衰期孫為祖齊衰期婦從服大功九月例
 之即曾孫為曾祖齊衰三月曾孫婦之從服亦宜緦
 葢月數無可降而衰降三等與婦及孫婦之從服衰
 麻年月各降一等者亦同差也何必推本于小功而
 後為緦哉鄭已失之
[004-32a]
 彤按夫之從祖祖父母旁尊外祖父母雖正尊而外
 親故皆報也從祖父母視從祖祖父母曾祖父母夫
 為之齊衰三月從服亦緦葢從服之例衰與年月皆
 各降一等齊衰三月則月數無可降降衰三等除衰
 之一等以償月數適二等為緦三月曾祖為曾孫/緦亦同此法
 推本小功為言者或慮不及此爾
公子為其母練冠麻麻衣縓緣
 練冠升數經傳無文今以既葬受冠升數推之則斬
[004-32b]
 衰當八升齊衰當九升開元禮練冠八升九升是也
 此麻衣之練冠當十升注云此麻衣如小功布深衣
 小功布降服十升則練冠亦十升也
大夫公之昆弟大夫之子於兄弟降一等
 鄭云兄弟猶言族親也凡不見者以此求之賈云上
 經當已言訖恐猶不盡記又總結之按大功章云大
 夫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為士者又云
 大夫大夫之妻大夫之子公之昆弟為姑姊妹女子
[004-33a]
 子嫁於大夫者小功章云大夫公之昆弟大夫之子
 為其昆弟庶子姑姊妹女子子之長殤又云大夫大
 夫之子公之昆弟為從父昆弟庶孫姑姊妹女子子
 之適士者四條之中若世叔父姑姊妹從父昆弟昆
 弟昆弟之子其外若小功章從祖祖父從祖父從祖
 昆弟從父姊妹及從父昆弟之子昆弟之孫皆此經
 所謂兄弟也葢從父以上為祖父之兄弟即特牲饋
 食禮之長兄弟也昆弟以至從祖昆弟為已之兄弟
[004-33b]
 即特牲饋食禮之衆兄弟也從子以下為子孫之兄
 弟即特牲饋食禮之兄弟弟子也有司徹謂之兄弟
 之後生姑姊妹為父及已之女兄弟即特牲饋食禮
 之内兄弟也是兄弟者乃古人旁親之通稱故鄭以
 族親解之四條外小功章諸親降一等為緦此大夫
 以下三人絶緦則于彼無服矣記之總結葢明此義
為人後者於兄弟降一等報於所為後之兄弟之子若

[004-34a]
 所為後謂我所為之後之人所為後之兄弟之子今
 於已為從兄弟若子者言如親子之服大功也所為
 後之兄弟之子報之如所為後之親子可知也賈敖/顧皆
 非/因服本親兄弟而及今之從兄弟因降一等而及
 加一等也
朋友麻
 鄭云諸侯及卿大夫亦以錫衰為弔服當事則弁絰
 否則皮弁辟天子也賈云按禮記服問云公為卿大/夫錫衰以居出亦如之當事則
[004-34b]
 弁絰大夫相為亦然是諸侯及卿大夫亦以錫衰為/弔服也天子常弁絰諸侯卿大夫當大歛小歛及殯
 時乃弁絰非此則皮弁是辟天子也又服問疏云當/大歛及殯并將葬啟殯之事則首著弁絰身衣錫衰
 二疏于鄭注皆有當但賈以小歛亦弁/絰孔以大歛及殯亦錫衰則又皆誤按喪服小記
 云諸侯弔必皮弁錫衰又云主人未喪服則君亦不
 錫衰鄭云未喪服未成服也孔云不錫衰則著皮弁
 服見雜/記疏雜記云大夫之哭大夫弁絰大夫與殯亦弁
 絰孔云哭成服後弔哭又喪大記云乃奠弔者襲裘
 加武帶絰鄭云始死弔者朝服裼裘加吉時也小歛
[004-35a]
 則改襲而加武與帶絰矣要而論之凡弔服之輕重
 皆視主人之服節為差始死主人笄纚十五升白布
 深衣而已故弔者朝服裼裘如故小歛後主人括髮
 素弁而加帶絰故弔者亦襲裘加武帶絰當大歛與
 殯又易朝服為皮弁服而加弁絰也主人既成服則
 斬衰矣故弔者亦變而錫衰然則皮弁之不可施于
 小歛錫衰之不可施于未成服之時也明矣至大夫
 之哭大夫非當事亦弁絰者不全辟天子而少辟諸
[004-35b]
 侯大夫於諸侯又嫌也通典賀循云大夫弔於大夫/主人成服而往則皮弁絰而
 加錫衰不據雜記/而云皮弁絰誤以居以出葢亦皮弁
 鄭又云舊説以為士弔服布上素下或曰素委貌冠
 加朝服論語曰緇衣羔裘又曰羔裘𤣥冠不以弔何
 朝服之有乎案羔裘𤣥冠不以弔亦見檀弓孔云小
 歛後不得吉服以弔小歛之前可以弔子游裼裘而
 弔是也下二句喪/大記疏然則鄭破舊説葢專指小歛之後
 為言耳案家語云季桓子死魯大夫朝服而弔子游
[004-36a]
 問于孔子曰禮乎夫子曰始死羔裘𤣥冠者易之而
 已汝何疑焉黄氏云案檀弓曰始死羔裘𤣥冠者易
 之而已孔云養疾者朝服始死易去朝服著深衣家
 語所載乃據弔者言之文同而意則異彤謂黄説非
 也家語亦據養疾者服喪之節以明弔者朝服之不
 失檀弓即刪取其文爾何意之異乎使養疾者深衣
 而弔者亦如之則嫌矣故知家語所載不據弔者而
 小歛之前亦實可以朝服弔也此養疾者據齊衰以
[004-36b]
 下之親若主人則當去冠徒跣扱上衽不惟易之而
 已去羔裘著深衣去𤣥冠著素冠是謂易之
 彤按雜記云大夫之哭大夫弁絰不全辟天子而少
 辟諸侯也大夫之為士葢皮弁疑衰唯當事乃弁絰
 降於大夫之相為矣若士於大夫士於士葢弔哭亦
 弁絰焉朋友承上皆在他邦而及之謂其國自大夫
 以下之朋友不惟士也葢大夫于為士之朋友錫衰
 其不為士者疑衰若德大而恩深則亦錫衰士之弔
[004-37a]
 服惟疑衰於朋友不為差改其裳以素兼避大夫也
 居與出皆素弁本疏云庶人弔服葢白布深衣凡弔
 服皆既葬而除
 敖云天子弔服三錫衰也緦衰也疑衰也諸侯弔服
 二錫衰也疑衰也皆用於臣禮國君不相弔則亦未
 必有朋友之服是記葢主為大夫以下言之服問謂
 大夫相為錫衰以居當事則弁絰此大夫於朋友之
 為大夫者服也以是推之則大夫於士若士於大夫
[004-37b]
 皆疑衰裳雖當事亦素冠也士庶人相為亦然按孟
 子堯以天子而友舜晉平公以大國之君而友亥唐
 費惠公以小國之君而師子思友顔般孟獻子以百
 乗之家而有友五人至如湯之于伊尹桓公之于管
 仲皆學焉而後臣之故朋友不必其爵之同惟其有
 以成我而已既友之而賴其成則雖天子諸侯亦自
 當為之服故是記雖主為大夫以下言之然不可云
 天子諸侯無朋友之服也彤謂天子諸侯之朋友而
[004-38a]
 既為臣則以臣之服服之天子諸侯之朋友而未為
 臣則以朋友之服服之服朋友之服又必視其德之
 大小與恩之淺深而輕重之故德大而恩深者錫衰
 德小而恩淺者疑衰德大而恩淺德小而恩深者緦
 衰麻則同其朋友之既為臣者雖主乎臣之服而必
 以朋友之服參焉大夫之相為錫衰為士疑衰固不
 假朋友之恩若大夫于朋友之不為大夫士者則亦
 差其恩德而服之檀弓疏謂諸侯大夫等服朋/友之服皆用士之疑衰誤士之
[004-38b]
 弔服惟疑衰素裳則於朋友亦不為之差矣凡此皆
 禮之以義而起而可必其然者也敖特未之思耳至
 云國君不相弔亦未必服朋友之服則彼豈不知同
 盟之為友邦遥哭之無殊于相弔與且國君亦實有
 相弔之時戴德云諸侯㑹遇相弔錫衰皮弁加絰是
 也遥哭而服弔服見檀弓疏彤謂遥哭之弔服即㑹
 遇相弔之服㑹遇相弔之服即國君朋友之服也何
 云不服哉又大夫于士固用疑衰裳矣士于大夫則
[004-39a]
 疑衰而素裳不當服疑裳也又凡三衰首服考諸經
 皆用弁不用冠弁師注以弁為素冠特假素冠以明/弁之亦素耳非謂素冠可冠三衰也
 又諸侯亦有三衰司服疏可據又庶人未必服疑衰
 檀弓疏不若本疏之確敖説皆非
 敖又云疑衰者亦十五升而去其半葢布縷皆有事
 者也布縷皆有事則疑于吉升數與緦錫同則疑于
 凶故因以名之按周禮司服注鄭司農云疑衰十四
 升衰𤣥謂疑之言擬也擬于吉通典譙周云用緦麻
[004-39b]
 布而灰舊作/夾誤理之曰錫疑衰用錫布為衣而素裳也
 彤謂敖本于譙而勝于鄭按子夏傳緦與錫皆十五
 升而抽其半有事其縷無事其布曰緦無事其縷有
 事其布曰錫譙以錫為用緦麻布而灰理之雖視傳
 稍疎然疑衰即用錫布為衣是布縷皆有事而升數
 無不同降于緦錫之衰固宜如是也若疑衰果十四
 升則次在義小功之下反重于緦錫且服制與緦錫
 不類其誤決矣但言擬于吉亦不若兼擬于凶言之
[004-40a]
 之為備疑衰之裳葢如其衣之布譙以為素裳亦非
 其正大夫疑衰裳正也/士則疑衰素裳雜記云朝服十五升去其半
 而緦加灰錫也此譙解錫衰所本
 司服云凡弔事弁絰服鄭云大夫士有朋友之恩亦
 弁絰彤謂大夫于大夫雖無朋友之恩亦弁絰服問
 云公為卿大夫錫衰以居出亦如之當事則弁絰大
 夫相為亦然雜記云大夫之哭大夫弁絰哭謂成服
 後弔哭葢又不獨當事然焉然則大夫于士無朋友
[004-40b]
 之恩者惟當事弁絰而已喪大記疏云大夫士自相/於無朋友恩者視大歛無
 皮絰/誤士於大夫士於士雖弔哭亦弁絰也鄭所云謂
 四者皆有朋友之恩則常弁絰葢天子常弁絰諸侯
 則否大夫士卑地逺之不辟不嫌也惟出行不絰為
 師雖出行亦絰若公于卿大夫有師友之恩者常弁
 絰則僭上唯當事弁絰則寡恩其又弁絰以弔哭而
 皮弁絰以居與賈云大夫相於必用錫衰者以大夫
 雖已降服仍有小功降至緦麻則不得以錫衰為弔
[004-41a]
 緦衰既不弔明疑衰亦不可為弔故以錫衰為弔服
 也士之弔服不用錫衰者避大夫疑衰不用疑裳者
 鄭注喪服云避諸侯也彤謂大夫于喪服絶緦若仍
 以緦衰為弔是嫌也故寧用錫衰耳疑衰何嫌而不
 用乎且諸侯之弔服三衰大夫獨不可有二衰乎等
 而下之士惟一衰自不得用錫衰矣不用疑裳者非
 獨避諸侯兼避大夫賈釋葢未盡也
 王為三公六卿錫衰視四世之親屬而尤重也為諸
[004-41b]
 侯緦衰則等於四世之親屬矣此亦先王之精義
夫之所為兄弟服妻降一等
 鄭于上記注云兄弟猶言族親也此兄弟同義故不
 重出賈云妻從夫服其族親即上經夫之諸祖父母
 見於緦麻章夫之世叔父母見於大功章夫之昆弟
 之子不降嫂叔又無服今言從夫降一等記其不見
 者當是夫之從母之類乎彤謂此條亦總結上經非
 專記其不見者夫之姑姊妹見于小功章賈乃遺之
[004-42a]
 至云從母之類則有若夫之從祖父母夫之從父姊
 妹之類皆以小功而降為緦有若夫之族曾祖父母
 族祖父母族父母及夫之從祖姑姊妹適人者之類
 夫皆為之緦妻皆降而無服並包含于其中矣從母
 者母之女兄弟也故亦可稱兄弟萬充宗因晉成粲
 之誤詳通/典以此條證嫂叔之大功而謂鄭不能解賈
 强為之解也不亦異乎
錫者何也麻之有錫者也
[004-42b]
 敖云有錫疑當作滑易葢二字各有似傳寫誤也鄭
 司農注司服職云錫麻之滑易者也其據此記未誤
 之文與彤謂傳云有錫則有不錫者此葢對緦麻之
 無事其布而言不容破字且破有錫為滑易恐上詳
 下畧亦非言之序敖誤也
 鄭云君及卿大夫弔士唯當事皮弁錫衰而已賈出
 注語唯作雖云士輕無服弁絰之禮有事無事皆皮
 弁錫衰而已見其不足之意也若然文王世子注諸
[004-43a]
 侯為異姓之士疑衰今又言士與大夫同錫衰者此
 與士喪禮注同亦是君於此士有師友之恩者也彤
 謂鄭意主錫衰而言故云唯賈意主皮弁而言故作
 雖通解續及楊圖並從賈但此注本因錫衰而及之
 主皮弁言者誤也唯當事皮弁錫衰而已明不當事
 則皮弁疑衰也此與文王世子注不相違與士喪禮
 注則文同而意異彼經云君若有賜焉明君于此士
 有師友之恩故得與大夫同錫衰此注但云弔士未
[004-43b]
 見有師友之恩故唯當事錫衰而已葢諸侯為卿大
 夫常錫衰為士唯當事錫衰為士有師友之恩者亦
 常錫衰輕重等差皆各有其義也又此云當事錫衰
 專謂將葬啟殯之時若大歛與殯則主人未衰弔者
 亦安得而衰哉故知鄭不兼言之又卿大夫弔士其
 冠不與君同葢當事弁絰也詳見朋友麻節
 彤按卿大夫弔士當事葢弁絰與君殊非當事則亦
 皮弁疑衰也士妻弔服亦疑衰
[004-44a]
終之也
 鄭非敖是小記云齊衰惡笄以終喪謂婦人也
其冠六升
 冠六升非獨飾首亦為不成布則不能及葬
受冠七升
 取沽功可及練而止且為既練受衰之升尚當視其
 冠不容太輕也
  今之喪冠内有巾外有梁冠梁冠之制以竹皮為
[004-44b]
  梁上黏麻布濶三寸每寸之中施草繩三條又以
  草繩為武首尾搭項中圍三寸綴梁于上草繩皆
  兩股糾之武之前與兩旁各綴麻一片方三寸剪
  為三條兩旁又各垂纊于麻片之下巾之前簷别
  以麻寸許反綴其上後為縫此三年喪冠之制也
  期喪之冠巾前簷不綴麻後縫不反梁上草繩止
  一條武不綴麻不垂纊
  今之喪服上衣袪袂與辟領闕中衰負版左右適
[004-45a]
  之制並同于古惟長短濶狹有異耳衰下端翦作
  三條似非古制又衣下無裳而畧存兩旁之衽但
  古制燕尾在兩旁今燕尾乃在前後而中間又各
  綴以縱布一條前一條又縱裁為兩又燕尾既在
  前後則直邊皆在兩旁兩直邊宜各相接而今制
  又于兩直邊之間各施縱布一條豈以四縱布畧
  存裳之意乎且縱布之下端又各剪為三條皆與
  古異又古制裁衽留正方一尺今悉斜裁
[004-45b]
  凡縫皆向外
 
 
 
 
 
 
 儀禮小疏卷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