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1d0044 禮經本義-清-蔡德晉 (master)


[011-1a]
欽定四庫全書
 禮經本義卷十一
             無錫蔡徳晉撰
 凶禮
  喪服
斬衰裳苴絰杖絞帶冠繩纓菅屨三年者鄭本三年二/字誤在在父
之室為/父下
 斬者斷而不緝也凡喪服上曰衰下曰裳斬衰裳正/服以三升之布義服以三升有半之布為之苴麻之
[011-1b]
 有實而色黑者也麻在首在要皆曰絰首絰圍七寸/二分有奇要絰圍五寸七分有奇斬衰之杖以竹為
 之絞帶以牡麻作繩而為帶也凡吉服先以革帶束/衣次加大帶以申束之故謂之紳而喪服則以絞帶
 代革帶次加要絰以代大帶也斬衰正服義服之冠/皆以六升之布為之冠尊稍細於衣也繩纓者冠下
 不用布武以一條繩通屈為武而垂其餘以為纓也/菅茅屬者起下文之詞敖君善曰先儒以此絞象革
 則其博當二寸齊衰以下之布帶其/博宜亦如之玉藻曰革帶博二寸

 父者身所由生家之至尊恩義之至也故服斬衰三/年自天子以至庶人之通禮也 徐原一曰唐開元
 禮宋政和禮温公書儀朱子家/禮明孝慈録會典今律文並同
[011-2a]
諸侯為天子
 君天下曰天子人君養教臣庶恩義同於父故臣於/君亦服斬衰三年天子之喪凡畿内公卿大夫士固
 皆為天子服斬衰諸侯雖各君其國然於天子則猶/是守土之臣也故亦為天子服斬衰唯諸侯世子不
 為天子服以逺嫌也諸侯之大夫為天王緦衰既𦵏/除之以自有君也 徐原一曰三代時天子與諸侯
 各治其國故惟諸侯為天子服大夫之朝於天子者/有服而國人則闕焉自秦漢以後封建廢而天下一
 統為郡縣事體既已不同至漢文行以日易月之制/而古今之制蓋不可合矣故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
 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俱不載

[011-2b]
 諸侯及卿大夫有地者皆曰君士無臣雖有地不得/君稱故僕隸等為其喪弔服加麻不服斬也 髙紫
 超曰天子天下之尊君一國之尊父一家之尊故喪/服之敘始此然不以天子先父者天之生物使之一
 本有父子然後有君臣喪服皆從/一本而推故不得以天子先父也
父為長子
 長子嫡長子也凡身為宗子得為嫡長子服斬以己/為繼禰之宗則長子乃繼祖之宗重父所傳之正體
 也若身非宗子即不得為嫡長子服斬以身非繼禰/之宗則長子非繼祖之宗不敢以己之正體而同於
 父之正體也故喪服傳曰何以三年也正體於上又/乃将所傳重也庶子不得為長子三年不繼祖也而
 喪服小記亦曰庶子不得為長子斬不繼祖與襧也/譙周以為不繼祖與禰者謂世子身不繼禰故其長
[011-3a]
 子為不繼祖劉智釋疑以為庶子不為長子三年者/明父之重長子以其當為禰後也其所繼者於父則
 禰於子則祖也二説最明但華天沐曰父之適子即/得為長子三年故家禮亦 云父為適子當為後者
 三年然必父沒然後得為其長子重服徐原一曰長/子受祖宗之重故為之服三年重服則所以定名分
 窒亂源用意深矣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並同孝慈録改齊衰不杖期今律文因之
為人後者
 宗子無後則立同宗之支子為後公羊傳云為人後/者為之子是也故為之服斬雷氏次宗曰此文當云
 為人後者為所後之父闕此五字者以其所後之父/或早卒今所後其人不定或後祖或後曾祖髙祖故
 闕之見所後不定故也喪服傳曰為人後者孰後後/大宗也大宗者尊之統也收族者也不可以絶故族
[011-3b]
 人以支子後大宗也適子不得後大宗又曰何以三/年也受重者必以尊服服之何如而可以為之後同
 宗則可為之後何如而可以為之後支子可也為所/後者之祖父母妻妻之父母昆弟昆弟之子若子子
 戴氏聖曰大宗不可絶族無庶子則當絶父以後大/宗范氏汪曰廢小宗昭穆不亂廢大宗昭穆亂矣先
 王所以重大宗也豈得不廢小宗以繼大宗乎徐原/一曰古禮大宗無子則立後未有小宗無子而立後
 者也自秦漢以後世無宗子之法凡無子者即小宗/亦為之置後彼豈盡為繼嗣之見哉大要多為貲産
 耳不知小宗無後者古有從祖祔食之條則雖未嘗/繼嗣而其祭祀固未始絶也又何必立人為後始可
 永其祭祀哉今世之紛紛争繼者其為大宗當斷之/以律例若小宗則舉從祖祔食之禮而不為立後可
 也又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㑹典今律/文並同按此當與不杖期章為人後者為其父母一
[011-4a]
 條叅/考
妻為夫
 女子在室天父適人則天夫故在室為父服斬適人/則降其父服為期而為夫服斬也 賈洺州曰此下
 四條論婦人也徐原一曰妻為夫妾為君二條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並同
妾為君
 妾卑不得與夫敵故稱/其夫為君雖士亦然
女子子在室為父
 女子亦子也故謂之女子子在室未嫁者也與不杖/期章適人者對言 徐原一曰開元禮書儀孝慈録
[011-4b]
 會典今律文並同政/和禮統於子為父内
子嫁反在父之室為父布總箭笄髽衰三年八字鄭本/在上條之
下今從/華本
 子女子子也嫁反謂已嫁而被出也女出嫁則恩隆/於夫家故為父降服期被出則夫婦義絶而恩復隆
 於父母家矣故仍為父三年也總束髪也康成云謂/之總者既束其本又總其末也總布六升長六寸箭
 笄以小竹為笄也長尺髽露紒也猶男子之括髮斬/衰括髮以麻則髽亦用麻蓋以麻自頂而交於額上
 卻繞紒也言衰不言裳者婦人不殊裳也華天沐曰/按布總箭笄髽衰妻妾女子子喪服之異於男子者
 絰帶杖屨與男子同文徐原一曰開元禮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 並同政和禮書儀無
[011-5a]
公士大夫之衆臣為其君布帶繩屨李微之曰士字/條卿字之誤
 士卿士也公卿大夫仕於天子諸侯者也衆臣衆家/臣也君謂公卿大夫也公卿大夫厭於天子諸侯唯
 家相為室老邑宰為士皆貴臣得為其君服斬衰三/年其餘衆家臣雖服斬衰而稍從降榖布帶則與齊
 衰同繩屨則與大功同即記大夫之臣不稽首非尊/家臣以避君之意也 按政和禮國官為其君布帶
 繩屨既/𦵏除之
   右斬衰三年凡十條條/附補九天子諸侯父在為祖父/有
   廢疾不任國政不任喪事故子受重於祖而服/斬 徐原一曰此雖専為天子諸侯而言然臣
   庶之家父有篤疾不能執喪而代父執祖父母/喪者均宜用此禮也開元禮迄今律文皆無
[011-5b]
   天子卿大夫適子為天子諸侯有君道故世子/不為天子服逺嫌也
   卿大夫全乎臣者也其/適子為君服斬不嫌也大夫適子為君君謂/諸侯
   諸侯為兄弟者謂大夫士庶凡與諸侯有五屬/之親者皆服斬蓋諸侯之尊不
   可以本親輕/服服之也為祖後者禮孫為祖服期祖為孫/服大功今父卒適孫受
   重於祖故祖為適孫加服期而適孫為祖亦加/服三年也吳氏商曰受重者不得以輕服服是
   以孫及曾𤣥其為後者皆服三年受重故也吕/涇野曰父卒適孫為祖父母祖卒為曽髙祖父
   母者何曰父母祖孫一體也父喪其子孫喪其/父也祖無子何以有孫孫無祖何以有父也父
   亡於祖之下孫承於子之下矣故祖卒曾祖曾/孫猶父子也曾祖卒髙祖𤣥孫猶父子也是以
[011-6a]
   承重三年也孝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 慈録會典今律文並同為曾祖
   後者謂父與祖俱卒或有廢疾而以適曾孫受/重於曾祖者 徐原一曰為曽髙祖後二
   條開元禮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並同為髙祖後者謂父祖曾俱/卒或有廢疾
   而以適𤣥孫受/重於髙祖者天子之女嫁於諸侯諸侯之女
   嫁於大夫為父婦人不貳斬出嫁既為夫斬而/仍為父服斬者以尊君宜斬不
   可以輕服/服之也内外宗為君内宗五屬之女也外宗/姑姊之女舅之女及從
   女皆是也為君服斬不敢以其親服服至尊也/其無服而嫁於諸臣從為夫之君嫁於庶人從
   為國君皆齊衰三月王朝之外内宗為天子亦/如之 按此九條皆古禮見於傳記注疏者今
[011-6b]
   叅考勉齋黄氏通觧原一徐氏通考而酌存之/以補經文之闕注疏有諸侯之臣為王斬衰一
   條與經文諸侯之大夫為天子繐衰不合故削/去至唐宋以來增改制度各於經文本服之下
   註明/之云 凡衰外削幅裳内削幅幅三袧若齊裳
   内衰外負廣出于適寸適博四寸出于衰衰長
   六寸博四寸衣帶下尺衽二尺有五寸袂屬幅
   衣二尺有二寸袪尺二寸凡者總五服而言外/削幅者謂縫之邊幅
   向外内削幅者謂縫之邊幅向内幅三袧者據/裳而言為裳之幅前三幅後四幅每幅要中皆
   為三辟積也齊緝也凡五服之衰一斬四緝緝/裳者内展之緝衰者外展之負負版也謂以一
[011-7a]
   方布置於背上上畔縫著領下畔則垂放之也/辟領向外謂之適負之廣以出於適旁一寸為
   度也博廣也謂於當領之處不裁去其布但反/摺之以向外而各出於肩上之兩旁左右皆廣
   四寸也衰博四寸當心辟領左右各四寸則當/中濶八寸矣皆反摺向外則出於衰外左右各
   六寸矣衰綴於外衿之上長六寸博四寸廣長/當心也前有衰後有負版在右有辟領孝子哀
   戚無所不在也衣即衰也帶即要絰也衣長出/帶下一尺使可掩裳際此舉上衣之度而言蓋
   人身有長短不可概以尺寸計之止於束帶之/處其下仍長一尺為度也衽衿交也用布一幅
   長二尺五寸斜裁之為二施於領下作内外衿/狹頭向上以承領廣頭向下與衣齊蓋綴於衣
   身之旁在左者為外衽在右者為内衽也屬猶/連也古者衣袂皆屬幅而特言之者嫌凶服之
[011-7b]
   制或異於吉也衣者自袂之本及衣身而言之/也大凡布幅二尺二寸故在衣身得二尺二寸
   屬幅又二尺二寸共得四尺四寸也則此袂之/長亦如深衣之袂可反屈之及肘矣袪袖口也
   袂廣二尺二寸而袪尺二寸亦謂圓殺一尺似/深衣之袪也 賈洺州曰哀之言摧孝子有哀
   摧之志也負者負荷其悲哀在背也適者以人/子哀戚之情専適於父母不兼念餘事也敖君
   善曰五服之屬及錫與疑皆以衰為名則是凡/凶服弔服無不有此衰矣其辟領亦當同之若
   負版則惟孝子乃有之孔子式負版者以其服/最重故耳鄭康成曰袪尺二寸足以容中人之
   併兩手吉時拱尚左/手喪時拱尚右手斬衰三升三升有半其冠
   六升以其冠為受受冠七升三升正服也三升/半者義服也布八
[011-8a]
   十縷為升受既𦵏後受服也凡喪服所以表哀/哀有盛時殺時服乃隨哀以降殺故初服粗至
   𦵏後練後大祥後漸細加飾斬衰裳三升冠六/升既𦵏以其冠為受衰裳六升冠七升小祥又
   以其冠為受衰裳七升冠八升也此不/言小祥後受服者可以例而推之也苴絰大
   搹左本在下去五分一以為帶散帶垂長三尺
   搹扼也中人之扼圍九寸本麻根也先将麻根/安在左邊當耳上却将餘繩從額前向右邊圍
   向頂後過至左邊原起處即以麻尾加在麻根/上乂綴細繩以固結之帶要絰也苴絰圍九寸
   五分之而去其一則七寸二分也要絰交結處/亦綴細繩以固結之兩頭各存散麻三尺待成
   服日方絞之惟五十者/不散垂婦人亦不散垂杖大如絰長齊其心本
[011-8b]
   在下竹桐一也絰首絰也苴杖/用竹削杖用桐冠右縫外縪纓
   條屬厭鍛而勿灰殷以前尚質吉凶之冠辟少/前後一一直縫之周尚文吉
   冠多為辟積不能一一直縫故并而横縫之惟/喪冠則用三辟積而直縫焉大功以上哀重其
   三辟積向右縫之從隂也小功以下哀輕其三/辟積向左縫之從陽也外縪者吉冠前後從武
   上屈向内而縫之縪餘在内凶冠前後從武上/屈向外而縫之縪餘在外也纓條屬者謂通屈
   一條繩為武垂下為纓而屬之冠也厭伏也冠/從武下屈向外而縫之故謂之厭鍛以水濯之
   也灰以灰治之也斬衰冠六升故鍛而勿灰蓋/布自七升以上始用灰也凡五服之冠皆廣三
   寸升黄直卿曰按五服之喪冠其制之異者有/四 數之不同一也繩纓之與布纓澡纓二也
[011-9a]
   右縫之與左縫三也勿灰之與灰四也其制之/同者亦四條屬一也外縪二也辟積之數三也
   廣狹之/制四也屨外納以草為屨其餘末收向/外取醜惡不事飾故也總六升
   長六寸箭笄長尺吉笄尺二寸總六升與男子/冠數同也長六
   寸謂總束其本而其末垂出髻後以為飾者長/六寸也吉笄后夫人以玉大夫士之妻以象皆
   長尺二寸言箭笄長尺/異於吉笄之尺二寸也
疏衰裳齊牡麻絰冠布纓削杖布帶疏屨三年者
 疏粗也齊緝也疏衰裳齊即齊衰也齊衰三年正服/以四升布加服以五升布為之牡麻無實之麻也首
 絰圍五寸七分有奇要絰圍四寸六分有奇齊衰三/年之冠正服以七升布加服以八升為之布纓之制
[011-9b]
 與繩纓同削杖以桐為之謂之削者舊説以為削而/方之也布帶所用布之升數與冠同其制亦如絞帶
 然疏屨者菅/蒯之屨也
父卒則為母
 父兮生我母兮鞠我罔極之恩一也然天道陽尊而/隂卑人道男貴而女賤不得以母而並於父故為父
 服斬為母服齊父在為至尊所厭故屈而服期父卒/則無所復屈故得申重服三年也言則者對父在而
 立文也期徐原一曰賈公彦謂父卒三年之内而母/卒仍服 者妄説也經不曰父卒為母而曰父卒則
 為母止見父卒之後而遭母喪即服三年也豈必父/服除而母卒然後行三年之服乎唐律開元禮不分
 父存沒俱改齊衰三年政和禮書儀家禮明集禮並/同明會典改斬衰三年今律文同愚按唐上元元年
[011-10a]
 武后請父在服母三年詔依行焉開元五年右補闕/盧履氷上言禮父在為母一周除靈三年心喪請仍
 舊章於是下制令百官詳議議久不決二十年中書/令蕭嵩等改修五禮又議請依元敕為母齊衰三年
 遂為定制此父在為母三年之始也明初猶依古禮/父服斬母服齊洪武七年始加折衷著為孝慈録父
 母俱服斬又列國於律至今遂為定制此子為母服/斬衰之始也華天沐曰天尊地卑而乾坤定父天也
 母地也地統乎天母統乎父隂陽之大分人道之大/防也夫資於事父以事母而愛同然而父在為母三
 年嫌於無父也故不得不屈而期聖人之制服凡以/順天地之理定尊卑之分而己是故為父苴杖而圓
 以象天也為母削杖而方以象地也為父苴絰左其/本而在下為母牡麻絰右其本而在上天左陽而升
 地右隂而降順隂陽升降之義而示有别也知地之/不同於天則知母之不同於父矣知隂之必屈於陽
[011-10b]
 則知父在不得伸私尊於母矣自唐武后始創父在/為母三年之説而百王之典禮以一悍妻暴母易之
 迄千百年而莫之能正何後世之信周公孔子不如/其信武氏也然自武氏以來猶為母齊衰至明洪武
 時始易以斬而父母之服凡衰裳帶絰冠纓杖屨之/制悉混同而無别先王制禮之意蕩然無復存焉然
 而人心安之蓋嘗推其故父尊而母親故人之親其/父嘗不如親其母人之欲伸其私尊於母也嘗過於
 欲尊其父故父尊於母者天理之公也同母於父者/人情之私也理之公不勝其情之私宜乎武氏之制
 一易迄千百世莫之能正又從而甚焉者矣子夏曰/知有母而不知有父禽獸是也野人則曰父母何算
 焉夫父母何算野人之論也然則今有聖人作其於/此必有所不安者矣 此當與齊衰杖期章父在為
 母一條/叅考
[011-11a]
繼母如母
 繼母謂己母早卒或被出之後而父再娶以繼續己/母者傳曰繼母之配父與親母同故孝子不敢殊也
 别隋永寜令李公孝四嵗喪母九嵗外繼其後父更/ 娶後母至是而亡河間劉炫以無撫育之恩議不
 解任侍御史劉子翊駁之曰禮繼母如母與母同也/又曰傳云為人後者為其父母期按期者自以本生
 非殊親之與繼也又曰親繼既等心喪不殊又曰如/謂繼母之來在子出之後制有淺深則出後之人所
 後者初亡後之者始至此復可以無撫育之恩而不/服重乎又曰苟以撫育之恩始成母子則恩由彼至
 服自已來則慈母如母何待父命又曰繼母本以名/服豈藉恩之厚薄也又曰炫敢違禮乖令侮聖干法
 使出後之子無情於本生名義之分有汙於風俗事/奏乃從子翊之議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同書儀
[011-11b]
 闕家禮明集禮同明㑹典/改斬衰三年今律文同
慈母如母
 傳曰慈母者何也妾之無子者妾子之無母者父命/妾曰女以為子命子曰女以為母若是則生養之終
 其身如母死則喪之三年如母貴父之命也鄭康成/曰此謂大夫之妾也不命則亦服庶母慈己之服可
 也大夫之妾子父在為母大功則士之妾子為母期/矣父卒則皆得伸也敖君善曰鄭注云其使養之不
 命為母子則亦服庶母慈己之服者謂妾或自有子/或子之母有他故不能自養其子是以不可命為母
 子但使慈之而已庶母慈己者服見小功章乳徐原/一曰禮有慈母之條非謂母死絶乳使他妾 之即
 為慈母也即妾子年已稍長父命之為母子則成母/子矣故曰貴父之命也觀小功有為慈母後之語蓋
[011-12a]
 命之為後而非但命之養己義自可見若但命之養/己則自有庶母慈己及乳母二條豈必等之於親母
 而行三年之服乎開元禮政和禮同書儀無家/禮集禮同孝慈録改斬衰三年今律文因之
母為長子
 傳曰父之所不降母亦不敢降也妻萬充宗曰母為/長子齊衰三年此母専指宗子之 非謂凡為母者
 皆為長子三年也據傳云父之所不降母亦不敢降/是母之服重從乎父也斬衰章父為長子傳云正體
 於上又乃将所傳重也注云重其繼祖禰之正體又/以其将代己為宗廟主也是父之服重尊乎祖也故
 傳又云庶子不得為長子三年然則庶子之妻其服/長子也亦從庶子而殺矣豈得三年乎徐原一曰開
 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集禮並同/孝慈録改不杖期今律文因之
[011-12b]
   右齊衰三年凡四條條/附補九祖父卒為祖母後者謂/適
   孫無父而為祖後者祖父在雖當為祖母承重/亦降為期今祖父已卒而遭祖母之喪故得申
   三年也王氏廷相曰禮父在厭其母故齊衰期/父卒始得為母申其私而齊衰三年是以承重
   者祖亦厭其祖母沒而後齊衰三年也慈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並同孝 録改
   斬衰三年今/律文因之為曾祖母後者謂祖父卒而適曾/孫為曾祖後今曾
   祖父已卒則當為/曾祖母三年也為髙祖母後者謂父祖曾俱/卒以適𤣥孫
   為髙祖後今髙祖已卒/則當為髙祖母三年也為所後者之妻不言所/後母而
   言所後者之妻以别於妾也為徐原一曰開元/禮書儀家禮俱不載統於子 母内孝慈録改
[011-13a]
   斬衰三年今/律文因之為所後者之母言所後者之母謂/所後祖母也而所
   後曾祖母髙祖母/亦統於其中矣天子之女嫁於諸侯諸侯之
   女嫁於大夫為母女子出嫁則降其父母之服/然天子之女嫁於諸侯諸侯
   之女嫁於大夫仍為父母不降者/不敢以卑者而降尊者之服也大夫士之庶
   子父卒為所生母大夫之妾子父在為母大功/士之妾子父在為母期若父
   卒則皆得申三年也律徐原一/曰明改斬衰三年今 文因之為慈母後者為
   庶母可也為祖庶母可也鄭康成曰謂父命之/為子母者也父之妾
   無子者亦可命己庶子為後華天沐曰此言所/謂慈母非必妾之無子即父妾祖妾之無子者
[011-13b]
   亦可父命之為後而稱慈蓋廣傳慈母之義蓋/父命之為子母則雖祖庶母亦止稱慈母惟稱
   慈母故可服之三年如母也慈按此言為祖庶/母可者謂庶孫以祖庶母為 母可也至生祖
   母之服則經傳無考惟開寶禮於不杖期有父/所生庶母一條朱子家禮於不杖期亦有庶子
   之子為父之母而為祖後則不服一條明集禮/亦同但附見祖父條而令典今制俱無至漢景
   帝晉安帝魏廣陵王恭北海王顥宋薛伸皆為/生祖母服重而明臧應奎為南京車駕主事以
   祖庶母喪求去例不得持重猶執私喪三年然/則生祖母應服期乎應持重乎華天沐論庶子
   為父之母服期曰考之喪服傳妾為其子期而/於孫不聞為之服庶子為其母三年而其孫亦
   不聞為之服庶子之子為父之母期古未有也/夫禮妾母之祭不及孫故制服亦不及孫未有
[011-14a]
   為之服期而廢其祭者也小記曰妾母不世祭/榖梁傳曰於子祭於孫止未有廢其祭而為之
   服者也又論庶子之子為庶祖母承重曰古禮/之亡久矣獨父卒嫡孫為祖父母承重猶見古
   人重嫡之義曰承重者承先祖宗祧之重也故/家有三子長子卒則長孫承重其餘次子卒則
   次子之子不承其父之服若以承重為代父服/斬云爾則次子亦子也次子之服亦斬衰也父
   死子承則次子之子皆宜承其斬也今次子之/子不敢稱承重以並適庶子之子顧敢承重以
   並祖庶母於祖母乎哉且微特祖庶母不得稱/承重而已雖祖母亦不敢有其稱也禮祖父卒
   而後為祖母後者三年自周公迄今未之改故/祖沒然後為祖母得稱承重若祖在止為之服
   杖期不得稱承重也况於妾母而何承重之與/有春秋之法妾母之卒不赴不袝於姑子祭而
[011-14b]
   孫不祭祖庶母卒稱承重是無嫡妾之辨也此/二條辨析古禮最允然以情理案之父為所生
   母三年而其子無服似亦未安則開寶禮家禮/為生祖母服期疑可從也至為生祖母持重則
   揆之情理而斷/乎其不可行矣妾為君之長子孔仲達曰女君/為長子三年妾
   亦為女君之長子三年妾從女君服同也孝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同書儀無家禮同 慈
   録改不杖期/今律文因之 齊衰四升五升其冠七升八升
   既𦵏以其冠為受受冠八升九升此據降服而/言也若正服
   五升其冠八升義服六升其冠/九升亦以其冠為受見下章齊衰之絰斬衰
   之帶也去五分一以為帶齊衰首絰圍七寸二/分要絰圍五寸七分
[011-15a]
   有/奇牡麻絰右本在上亦散帶垂右本在上者謂/先将麻根安在
   右當耳上却将餘繩從額前左邊圍向頂後過/至右邊原起處即以麻尾藏在麻根下令麻根
   在上也餘俱/解見前章
疏衰裳齊牡麻絰冠布纓削杖布帶疏屨期者
 齊衰期降服以四升布正服以五升布為之者敖君/善曰此期服也而杖屨之屬皆與三年章同 經凡
 四條三為母一為妻以禮考之為母宜三年特以父/在若母出故屈而為期妻為夫斬衰三年夫為妻亦
 宜齊衰三年以不敢同於母故不得出於期然則二/服雖期實有三年之義此杖屨之屬所以皆與之同
 也/
[011-15b]
父在為母
 家無二尊故父在為母降而服期蓋夫為妻期期年/之外父已除服子不敢仍服衰絰以重傷父之志也
 然心喪之則猶三年矣子顧氏炎武曰為父斬衰三/年為母齊衰三年此從 制之也父在為母齊衰杖
 期此從夫制之也家無二尊而子不得自専審此可/以破學者之疑矣張子曰父在為母雖降為期而心
 喪之實未嘗不三年也傳曰父必三年然後娶達子/之志也抑其子之服於期而伸其父之不娶於三年
 聖人所以損益百世而不可改者精矣徐原一曰雜/記云期之喪十一月而練十三月而祥十五月而禫
 註云父在為母則是古人於母既欲全父之尊而減/其三嵗之期又欲達子之志而加其一時之服名雖
 為期其實十有五月與終喪之時相去止十月耳况/又有心喪之禮則雖減十月之服而所以居喪之實
[011-16a]
 未嘗異也唐人欲增為三年謂何至與伯叔母同制/豈知伯叔母之期服曷嘗有祥禫之禮乎又曰唐髙
 宗加至齊衰三年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明/集禮因之孝慈録改為斬衰三年今律文因之

 夫至尊妻為之服斬三年妻至親夫不得為之服齊/三年者為其不可以不降於母且古禮喪三年不祭
 尢不得申私喪而廢宗廟之祭也故但為之服期而/已敖君善曰傳曰父在為妻不杖此為妻杖謂無父
 者也於徐原一曰古人重妻服既為之杖又為之練/禫同 父在為母所以報其三年之斬異於他服之
 齊衰期年者也儀禮注適子父在則為妻不杖以父/為之主也庶子雖父在亦以杖即位故喪服小記曰
 父在庶子為妻以杖即位可也適子父沒即為妻製/杖其母之存亡不論也惟雜記云父母在不杖不稽
[011-16b]
 顙而疏分别言之謂父為適婦主喪故父在不敢為/妻杖若父沒母在不為適婦之主為妻雖得杖而不
 得稽顙也蓋杖與不杖顯有差等當杖而不杖是無/故貶降其匹耦古人不為故唯適子父在不為妻杖
 其他無不杖者矣自唐增母服為齊衰三年宋代因/之明又加為斬衰由是母服與父服並重母在為妻
 亦不杖家禮及律文咸由斯義也又曰小記云為父/母妻長子禫又云宗子母在為妻禫則是夫之服妻
 亦十一月而練十三月而祥十五月而禫與父在為/母同矣夫子之於母厭於父而不得遂則於期之外
 加以祥禫夫之於妻其服原止於期尚何不遂而亦/加以祥禫者此欲達子之志而然也父在為母期不
 足以盡其情故展之至於十五月然必父於父母亦/有祥禫之制其子始得依祥禫之節而行其服否則
 父已釋服於期嵗而子敢延至於十五月乎乃知古/人體恤子心而不欲輒奪其服如此其委曲而周至
[011-17a]
 也又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因之
出妻之子為母
 出母不嫁為父守也其情可憫為之杖期宜也出母/而嫁則甘自絶於我父而失身於人也不為之服亦
 宜矣舊説以為出母而嫁亦服杖期者非也傳曰出/妻之子為母期則為外祖父母無服又曰出妻之子
 為父後者則為出母無服鄭康成曰繼母而為父所/出則不服 髙紫超曰出妻之子為母期蓋指父沒
 言之父沒本應為母齊衰三年因其出也故降而期/不敢欺其死父也若父在而出母沒也其惟心喪乎
 朱子曰出母為父後者無服此尊祖敬宗家無二上/之意先王制作精微不苟蓋如此張子曰出妻不敢
 使子喪之禮也子於母則不可忘若父不使之喪子/固不可違父當黙持心喪亦禮也若父使之喪而喪
[011-17b]
 之亦禮也孔子使伯魚喪出母聖人之權也子思不/使子上喪出母惟修禮而已吳肅公曰春秋之世周
 禮之斁者多矣其至者聖人守之其未盡善者亦微/有損益焉出母之喪情之所不容恝執禮而强使恝
 焉非情也則亦非禮也是以伯魚行之而夫子姑聴/之聖人之大也亦聖人之微也子思則自計其道之
 不足以及此故己之子思之嚴也亦賢聖之分也王/氏栐曰張永徳父穎先娶馬氏生永徳為穎所出永
 徳知鄧州於州廨作二堂左繼母劉氏居之右馬氏/居之不敢以出母加於繼母永徳事二母如一無間
 言時大臣母妻皆得入謁劉氏存日馬不敢同入禁/中劉氏卒馬始得入謁太宗勞問嘉歎封莒國太夫
 人此可為人子事出母之法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㑹典今律文並同又曰後世定
 禮不分適子衆子皆齊衰杖期以喪其出母所以/縁人情之不得已而變通之者於古制亦無害也
[011-18a]
   右齊衰杖期凡四條/附三條 祖父在適孫為祖母亦/如
   父在為母期也今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並/同書儀無家禮 律文亦同惟會典改斬衰三
   年/大夫之適子父沒後為妻父在為妻不杖故/父沒得為妻杖其
   庶子雖父在亦/得為妻杖也母嫁從為之服母嫁則自絶於/父而母子之恩
   亦絶義宜無服從母而嫁受其撫育之恩則不/容以恝故為之服杖期也 按天無二日民無
   二王子無二父妻無二夫天之道也故婦有七/去惟淫不恕夫死改嫁淫心勝也違舅姑背死
   夫棄孤子以遂其淫心此禽獸也故子長而不/從母嫁義宜無服韋𤣥成乃云父沒則母無出
   義譙周云父卒母嫁非父所絶袁準因云為父/後猶服嫁母徐原一駁之謂適子之不喪出母
[011-18b]
   者以凶服不得祭廟也母嫁亦與廟絶矣與廟/絶即與父絶矣况父固未嘗命之嫁也此而可
   服安在出母之不可服乎其説當矣金世宗制/子為改嫁母服喪三年子夏傳有之知有母而
   不知有父者禽獸是也此之謂矣然則從嫁而/服杖期又為繼父服不杖期何也或曰此聖人
   之不得已而禮之權也夫死子幼而家貧無大/功之親以相周恤其母雖嫁尚能撫育其前夫
   之子以成立其繼父又能為之築宫廟使主其/祭祀則以恩而為之服疑亦可也然考三代之
   盛聖人立宗子以收族又有世禄以養之則士/大夫家斷無從母而嫁者僻壤庶人之家雖有
   之然禮不下庶人先王豈宜以此非禮之事而/立為禮况子無二父安得立繼父之名故此章
   繼母嫁從一條及後繼父同居不同居二條/非經之本文係俗儒所纂入者當刪去也
[011-19a]
   卒繼母嫁句/句/為之服句/從從繼母而嫁/也凡服人而人
   以其服反服之曰報繼母喪則子服期若子喪/則母亦服期以報之也王子雍曰從乎繼母而
   寄育則為服不從則不服奚萬充宗曰繼母不/嫁則母子也嫁則路人矣 服之有惟是父卒
   子孤幼無依不得已從繼母而往繼母亦不之/棄而保抱攜持則其母子之恩無間於親母如
   是而不為服則於母子之情為不終而反之於/心亦未免過恝彼繼父同居者猶齊衰三月亦
   惟以恩之不可忘也繼母雖非親母其撫育之/恩獨可忘乎縱身為父後業從母往已不能如
   常禮行為後事其服自不容無也若能如禮為/父後則已克自主自不從繼母往矣不從又奚
   服哉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家禮孝/慈録會典並同書儀今律文改不杖期
[011-19b]
不杖麻屨期者
 不杖期正服衰/五升冠八升
祖父母
 為父母三年故為祖父母期也敖君善曰此服惟據/父在者言也父卒則服式異矣傳曰父卒然後為祖
 後者服斬小記曰祖父卒而後為祖母後者三年然/汪苕文曰或問禮與律有繼母而無繼祖母之文
 則繼祖母不當服與曰非也言祖母則繼祖母統其/中矣蓋繼祖母與祖庶母有辨繼祖母之沒也祔於
 廟而祖庶母不祔夫既祔於廟為之孫者方嵗時享/祀之而可以無服乎故曰言祖母則繼祖母統其中
 矣或問祖庶母宜何服曰其袒免乎禮大夫以上為/庶母無服何祖庶母服之有然則律文服庶母期矣
[011-20a]
 顧亦無祖庶母服者何歟曰疏也無恩也斯則為之/袒免可也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
 録會典今/律文並同
世父母叔父母
 繼世以嫡長先生於父則繼世者也故曰世父叔説/文作尗從上小言尊行之小者也祖父母服期而世
 叔父亦服期者與父一體服之不敢降也姑在室亦/如之蓋凡女子在室之服悉與男子同也世叔母本
 路人以來配世叔父故生母名既名之為母則當隨/世叔父而服之傳所謂以名服也 髙紫超曰世母
 叔母原其始而言則塗人也以其來配世父叔父而/服亦同之初無隆殺何也蓋人之死喪無常有不幸
 夫死而遺其孤子孤女者非世母叔母為之恩勤教/育必不能成立而其世母叔母之老寡無子者非依
[011-20b]
 其兄弟之子則亦莫之相養而相𦵏也苟不重其服/制則将相視如路人而幼孤老寡之人其顛連而失
 所者必多矣是故先王引而近之非母也而以為世/叔母非子也而以為猶子欲其顧名思義使之彼此
 相收恤而無顛連無告之患也於以厚民生而善民/俗豈細故哉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
 慈録會典今/律文並同
大夫之適子為妻
 大夫不以尊降適婦之服故子亦不敢降也父在故/為妻不杖 徐原一曰開元禮迄今律文統於夫為
 妻/内
昆弟
[011-21a]
 姊妹在室亦如之文徐原一/曰開元禮迄今律 並同
為衆子
 衆子謂長子之弟及妾子俱是也女子子在室亦如/之 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㑹
 典今律/文並同
昆弟之子
 檀弓曰喪服兄弟之子猶子也蓋引而進之也今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典 律
 文並/同
大夫之庶子為適昆弟
[011-21b]
 敖君善曰大夫之庶子為昆弟大功嫌於適亦然故/以明之徐原一曰開元禮迄今律文統於昆弟内
適孫
 適子死其嫡孫承重者祖為之期祖為孫大功常也/以其繼體加隆焉故服期也 萬充宗曰祖為適孫
 不杖期傳曰有適子者無適孫孫婦亦如之此言適/子在則長孫與庶孫同祖為之大功長孫之婦亦與
 庶孫婦同祖為之緦也古人子雖多惟主長子一人/為後曰適子有適子則適子之長子未即為適孫必
 適子亡始立為適孫以為祖後也適子在既不立適/孫則適子之長子婦亦不得為適孫婦蓋夫庶亦庶
 夫適亦適也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並同
為人後者為其父母報
[011-22a]
 其父母謂本生父母也報者為人後者為其父母期/其父母亦報之以期也 敖君善曰為父固當斬衰
 然父不可二斬不可並行既為所後之父斬則於所/生之父不得不降而為期蓋一重則一輕禮宜然也
 其父母亦報之以期而不降者凡服之降以正尊旁/尊則不降父母正尊出為人後雖本生亦等於旁尊
 統不可二故也華天沐曰或問為人後者不皆親昆/弟之子或小功緦麻及族人之無服者為之於其本
 生父母之服何如曰禮為人後者為其父母期不聞/以所後者之親疎異也為人後者為其昆弟大功亦
 不聞以所後者之親疎異也蓋人子不得已而為人/後降其親一等以伸所後之尊足矣不容計所後之
 親疎逺近而異其服也其所以必降其親者何也隆/於所後也其所以不計其親疎者何也隆於所後亦
 不得薄於所生也先王之制服所以交致其情而無/憾也曰降其父母之服不易其父母之名何也曰此
[011-22b]
 特欲著其服不得不係之其父母也非為人後者自/稱之辭也既已稱所後者謂之父母又仍其父母之
 稱而不易非不二統之㫖矣夫人子於所生其恩罔/極一旦出而為人後誠有大不忍於其父母聖人斷
 之以義為降其父母之服使之同於世叔父母而其/父母亦降其子而為之報以同其子於昆弟之子凡
 此者皆所以重大宗使割其私恩而制之以義也夫/惟衆人常以恩掩義而聖人必以義勝恩使人子之
 不忍於其親者不得不抑而就聖人之制而猶懼人/情之以私恩而干公義也烏有仍其父母之稱使名
 與實相違也哉然則曾子固歐陽公為人後之議所/主稱親之説非歟曰非也歐曾之説主於恩者也吾
 折衷之於朱子朱子之説主於義者也歐曽之言曰/為人後者不當易其父母之稱朱子曰今設有為人
 後者於此一日所後之父與所生之父並坐而其子/侍側稱所後父曰父稱所生父又曰父自是道理不
[011-23a]
 可朱子之所謂不可者主以理也而未嘗非情歐曾/之所言者主以情也而於理有所不可矣愚按華氏
 論為人後者為其父母服及其稱名之義當矣或又/問如宋胡寅以五日子父母棄之為叔父安國所舉
 遂不持本生父母服明胡廣本姓黄父母以五日子/棄之江後父得而養之亦不持本生父母服若是者
 何如也曰父母生子棄而欲殺之固自絶於子矣然/人子於身所由來不可忘也以為人後者為其父母
 之服服之可也故胡廣則已薄矣胡寅既以伯父之/服服之則無可議也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
 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並同
女子子適人者為其父母昆弟之為父後者
 婦人不貳斬已嫁為夫斬故為其父母降而期也為/昆弟之為父後期者婦人雖已嫁然或不安於夫家
[011-23b]
 則有歸宗之禮而父之適子則小宗也故不因已嫁/而降其服也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
 慈録會興今/律文並同
為夫之君
 夫為君服斬衰三年故妻從服期凡從服皆降正/服一等也 徐原一曰開元禮迄今律文俱無
姑姊妹女子子適人無主者姑姊妹報
 無主無祭主也敖君善曰為姑姊妹女子子適人者/降服大功今以其死而無夫若子若孫以為祭主深
 可哀憫故加一等而服期大功之服乃得加一等者/以其本服如是也報者姑姊妹於昆弟姪亦不容不
 以其所服者服之也女子子適人者為父母自當期/固不必言報矣然父母為己加一等而己於父母不
[011-24a]
 復加者其亦以婦人不能貳斬也歟今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典 律文並同
為君之父母妻長子祖父母
 君為父母長子及父卒為祖父母皆三年臣從之皆/降一等而服期君之妻則小君也故臣為之服期服
 母之義也若按君之父祖康成謂此始封之君其祖/未嘗為君 是繼體則其父若祖有廢疾不立者賈
 公彦謂若曾為君則羣臣當服斬何得從服期也君/之母服問云非夫人則無服唯近臣及僕驂乗從服
 孔仲達謂君母是適夫人則羣臣服期非夫人君為/之服緦則羣臣無服也近臣閽寺之屬僕御車者驂
 車右也此皆近臣之小者則隨君服緦/也徐原一曰開元禮迄今律文俱無
妾為母君
[011-24b]
 母君君適妻也傳曰妾之事母君與婦之事舅姑等/故服期也 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
 慈録會典今/律文並同
婦為舅姑
 子為父母三年妻從夫而服降一等故為舅姑期也/ 王平仲曰婦為舅姑期非輕舅姑也重斬也女子
 非夫不天從夫則父母降矣何也無二天也婦之尊/舅姑也以舅姑之子為天也舅姑死而服斬是二其
 天也故不敢也髙紫超曰古人婦為舅姑服齊衰期/蓋引而與己之親父母同則亦恩義之盡矣夫婦人
 之義以夫為天不容有二故雖以舅姑之尊不得並/於其所天傳所謂婦人不貳斬者也華天沐曰或問
 古禮婦為舅姑齊衰期何也曰先王之制禮稱情而/立文夫斬者斬也三年之喪如斬所以為至痛極也
[011-25a]
 先王以為惟妻之於夫孝子之於親其情邇矣非可/以責婦之於舅也且禮女子適人而降其父母傳曰
 不二斬也不二斬者不二天也夫臣之於君子之於/父婦之於夫三綱也臣以君為天子以父為天婦以
 夫為天一也臣為君服斬而為君之父母期子為父/服斬而為父之父母期妻為夫服斬而為夫之父母
 期稱情而為之弗可易也顧寧人曰婦事舅姑如事/父母而服止於期不二斬也然而以喪未嘗不三年
 矣故曰與更三年喪不去徐原一曰開元禮同宋太/宗時改舅斬衰三年姑齊衰三年政和禮書儀家禮
 因之明太祖時改姑亦/斬衰三年今律文因之
夫之昆弟之子
 禮為世叔母期故世叔母亦報之以期也其女子子/在室亦如之 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
[011-25b]
 孝慈録會典/今律文因之
公妾大夫之妾為其子
 傳曰妾不得體君為其子得遂也敖君善曰二妾之/子為母之服異於衆人嫌母為其子亦然故以明之
 今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典/ 律文並同但諸禮俱云妾為己子無公妾大夫妾
 之/分
女子子為祖父母
 女子子適人不降其祖父母者敖君善謂不敢以兄/弟之服服至尊也孔氏倫謂婦人歸宗故不敢降其
 祖也二説俱通慈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 録會典今律文並同
[011-26a]
大夫之子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姑姊妹
女子子無主者為大夫命婦者唯子不報
 大夫之子萬氏斯同以為謂適子是也子字在昆弟/上者舊説皆謂己所生子是也敖君善曰大夫適子
 從其父亦降旁親一等世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為大夫命婦與其父尊同故不降而服期若姑姊妹
 女子子服亦本期也其在室者則以大夫之尊厭降/為大功若適士則又以出降為小功今以其為命婦
 故不復以尊降惟以出降為大功若又無祭主乃加/一等而為期也傳曰大夫者其男子之為大夫者也
 命婦者其婦人之為大夫妻者也無主者命婦之無/祭主者也唯子不報者女子子適人者為其父母期
 故言不報也言其餘皆報也言徐原一曰經言惟子/不報傳獨以女子子釋之蓋 男子則子為父三年
[011-26b]
 從無報期之禮不待言而可見惟嫁女為父母期而/期原其本服不得以報言也開元禮迄今律文俱無
大夫為祖父母適孫為士者
 傳曰大夫不敢降其祖與適也曰馬季長曰尊祖重/適自尊者始故不敢降徐原一 開元禮迄今律文
 俱/無
公妾以及士妾為其父母
 公國君也妾不得體君嫌厭於君不得服其父母故/明其得為父母遂也 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家
 禮孝慈録會典/並同今律文無
   右齊衰不杖期凡二十條經附補十/四條及疑 一條為王后畿/外
[011-27a]
   諸侯畿内卿大夫士皆為王后齊衰服母之義/也惟諸侯之臣為天子繐衰既𦵏除之則於王
   后太子/疑無服為太子王為太子服斬故卿大夫士及/諸侯皆從服期也 齊武帝永
   明十一年文惠太子薨右僕射王晏等議今至/尊既不行三年之典則羣臣之期亦宜降一等
   便應大功但功衰兄弟之服不可以服至尊臣/等參議謂宜重其衰裳減其月數並同服齊衰
   三/月天子卿大夫適子為王后太子大夫適子為
   夫人太子夫人太子謂諸侯/之夫人及太子也兄弟俱為諸侯與/己
   尊同故其/服不降始封之君為諸父昆弟始封君之子
   為諸父傳曰始封之君不臣諸父昆弟封君之/子不臣諸父而臣昆弟所不臣者當以
[011-27b]
   本服服之也髙黄直卿曰天子之義亦當然若/虞舜之與漢 皆庶人起而為天子蓋亦不臣
   諸父而/有服也王為適曾孫適𤣥孫徐原一曰此雖指/天子而言其實諸
   侯以下凡立後傳重者皆同/此制開元禮迄今律文並同為不傳重適子及
   傳重非適子不傳重適子謂有廢疾者也傳重/非適子謂以庶子為後及養他人
   子為後/者也適子父在為妻此以士之適子言也大/夫之適子見本經諸侯
   之適子見下條統徐原一曰開/元禮迄今律文 於夫為妻内世子為妻世子/謂天
   子諸侯之/適子也諸侯之夫人公卿大夫之妻為天子
   夫服斬則妻/從服期也天子之女嫁於諸侯諸侯之女嫁
[011-28a]
   於大夫為母内外宗為夫人王朝之内宗外宗/為王后亦如之
   公子之妻為其皇姑皇姑公子/之生母士妾為君之衆
   子衆庶/也繼父同居者傳曰夫死妻穉子幼子無/大功之親與之適人而所
   適者亦無大功之親所適者以其貨財為之築/宫廟嵗時使之祀馬妻不敢與焉若是則繼父
   之道也同居則服齊衰期異居則服齊衰三月/必嘗同居然後為異居未嘗同居則不為異居
   華天沐曰或問禮有繼父之服父可繼乎絶族/無施服母出嫁與廟絶而繼父為之齊衰乎曰
   此以恩服也聖人所以通人道之窮使鰥寡孤/獨各得其所舉天下無顛連無告之民也夫夫
   死妻穉子幼無大功之親真天下之窮民而無/告者也婦人不二夫禮之常也夫死妻穉子幼
[011-28b]
   遇之變也而又無大功之親以相周恤則此煢/煢無告之孤子係祖父再世之血食設一旦轉
   死溝壑棄兩世之孤斬先人之祀聖人之所大/不忍也是故既立宗子之法以收族而又恐窮
   鄉庶姓或吾徳之所不能及且恐宗子之法久/而不能無廢墜也不得已通其窮制同居繼父
   之服而傳為之申明其制曰夫死妻穉子幼無/大功之親與之適人而所適者亦無大功之親
   所適者以其貨財為之築宫廟嵗時使之祀焉/妻不敢與焉若是則繼父之道也嗚呼傳之言
   盡之矣夫其所與適人而所適亦無大功之親/此其孤單獨立年老無倚與穉妻幼子窮相等
   耳是故兩人之窮常兩相䘏兩相倚聖人之所/不禁也而苐為之教曰所適者能以其貨財為
   若子築宫廟不絶其先祖之血食而又為之不/悖於禮恩莫隆焉是則有繼父之道矣聖人固
[011-29a]
   許之為父子矣許之為父子而後天下之為繼/父者能盡其心以相䘏亦惟命之為父子而後
   天下之待繼父者不背其恩以相棄使無適者/幸而他日有子則若子歸其本宗而為異居繼
   父仍不敢忘其前日之恩為制齊衰三月之服/以報之若不幸而所適者終於無子則以恩相
   終始而為同居繼父生則為之養死則為之齊/衰期此亦情之不容諉義之無可辭者也然必
   妻穉子幼無大功之親而後許之適人非是不/得藉口以適人矣必所適者以其貨財為之築
   宫廟以存其先祀而後謂之繼父非是不得托/名於繼父矣必兩無大功之親同財而祭其祖
   禰而後謂之同居繼父非是不得比恩於同居/矣且其所以必為之築宫廟於家門之外者神
   不歆非類而不敢以非禮凟也其所以妻不敢/與焉者婦人不二夫而不敢以非禮干也其所
[011-29b]
   以専舉築宫廟嵗祀為繼父之道者恩莫重於/崇其先美莫大於尊其祖而不敢以私恩溷也
   此禮之作所為仁至義盡非聖人莫之能定者/也 愚按傳及華氏之説其發明繼父服義詳
   矣蓋亦近乎情者之論也然繼父之服不合於/禮先儒固多疑之傅𤣥謂父無可繼之理此禮
   焚書之後俗儒妄造也袁準謂此則自制其父/亂名之大者近儒汪氏琬朱氏董祥辨之亦最
   詳而愚則更有疑焉禮同姓稱伯父叔父異姓/稱伯舅叔舅惟外祖父特因母之父而稱為外
   王父故異姓無稱父之理齊衰之服唯施於同/姓外此雖外祖父母母舅妻之父母之至戚亦
   不得施故異姓無服齊衰之理且世之娶失節/婦為配者大抵皆貧窶之徒與夫不識理義者
   也彼安能為前夫之子築宫廟哉則斷以母可/繼父不可繼之語而刪之信乎其可也徐原一
[011-30a]
   曰開元禮政和禮家禮孝慈録/㑹典今律文並同惟書儀無 衰四升五升
   六升冠七升八升九升既𦵏以其冠為受受冠
   八升九升十升
疏衰裳牡麻絰無受者
 鄭康成曰無受者服是服而除不以輕服受之不著/月數者天子諸侯𦵏異月也 愚按此章本不言月
 數而傳皆以為齊衰三月蓋以禮既𦵏而受服大夫/士三月而𦵏故以為斷也康成雖有天子諸侯𦵏異
 月之説然又以為天子七月𦵏諸侯五月𦵏為之齊/衰者皆三月藏其服至𦵏更服之𦵏後乃除愚意為
 天子諸侯未𦵏恐不應釋服且既釋矣至𦵏而更服/相去不過一二月餘而倏釋倏服忽吉忽凶恐先王
[011-30b]
 制禮不若是白虎通謂民始哭素服先𦵏三月成齊/衰亦非安有聞喪不服越兩月而始服者夫帝堯殂
 落百姓如喪考妣三載四海遏密八音後世君徳即/不古若然始喪服之至既𦵏而除又豈久乎疑此章
 本有七月五月三月/之服傳者失之也
寄公為所寓
 寄公謂諸侯失國而寓於他國者也既受所寓國君/之惠因為之服傳曰寄公失地之君也為所寓服齊
 衰三月言與民同也鄭康成曰諸侯五月而𦵏而服/齊衰三月者三月而藏其服至𦵏又更服之既𦵏而
 除之愚按為所寓之君服恐當五月之又按郝仲輿/謂先王盛世何得有寄公此蓋衰世 禮其説近是
 而未盡也蓋封建肇於黄農厯唐虞夏商治亂不一/故禹會諸侯於塗山執玉帛者萬國至周初止千八
[011-31a]
 百國而已則其間失國而為寄公者必多而寄公為/所寓之君服其由來舊矣周之制禮非用於一時寄
 公為所寓之君服既合於理而可為衰/世用先王固宜存之於經而不削也
丈夫婦人為宗子宗子之母妻
 丈夫婦人統舉五屬之外同宗之男女而言也傳曰/為宗子何以服齊衰三月也尊祖也尊祖故敬宗敬
 宗者尊祖之義也愚按大宗至尊五屬之外皆服齊/衰三月其在五服中者亦不當以功緦之服服之故
 無問大功小功緦麻皆服齊衰但緦麻之親則服齊/衰三月而除與五屬之外同若大功小功之親則既
 服齊衰三月乃受以大功小功之衰以足其月數而/止則此條中當有齊衰九月五月三月之服也 徐
 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俱/無家禮有㑹典今律文亦無
[011-31b]
為舊君君之母妻
 傳曰仕焉而已者為舊君服齊衰三月言與民同也/敖君善曰此嘗仕矣今致仕在國宜異於民乃亦齊
 衰三月者蓋不在其位則不宜服斬以同於現為臣/者而臣於君又無期服故但齊衰三月而不嫌其與
 民同也然又為小君服則亦異於民矣愚按此亦宜/齊衰五月 南齊建元二年皇太子妃薨前宫臣疑
 所服左僕射王儉議宜依禮/為舊君妻齊衰三月從之
庶人為國君
 此庶人兼在官在家之男子婦人言之/也舊説服齊衰三月愚按亦宜五月
大夫在外其妻長子為舊國君
[011-32a]
 大夫在位則與長子俱為君服斬而妻服期今大夫/去位而在外則其妻子之在國者即同於庶人為國
 君之服舊説以為服齊衰三月而愚意以為當五月/也 徐原一曰已上三條開元禮迄今律文俱無
曾祖父母
 曾重也謂祖之上更有祖也舊説服齊衰三月漢魏/至隋因之唐太宗貞觀十四年修禮官魏徵令狐徳
 棻等請增為齊衰五月詔從之開元禮迄今律文俱/因其制 按先儒謂論服之本制至親以期斷則父
 母本期祖父母本大功曾祖父母本小功髙祖父母/本緦今父母以恩而加隆為三年祖加至期則曾祖
 宜加大功髙祖宜加小功然大功小功係旁親之服/不可以加至尊故曾髙二祖俱加至齊衰而曾祖父
 母減五月為三月者蓋重其衰麻尊尊也減其日月/恩殺也髙曾父母服至三月無可復減故亦不復減
[011-32b]
 也然恩之隆殺服之輕重以曾祖儗髙祖當有差等/則唐太宗之增曾祖為五月雖聖人復起弗可改也
 已/
大夫為宗子
 傳曰大夫不敢降其宗也俱徐/原一曰開元禮迄今律文 無
舊君
 傳曰大夫以道去君而未絶者服齊衰三月言與民/同也 徐原一曰禮於舊君之服有三其一仕焉而
 已身離朝宁者前章為舊君君之君妻是也其一以/道去君身違宗國者此章為舊君是也其一臣誼已
 絶出居他邦或改事新主者前章大夫在外其妻長/子為舊國是也禮臣於君當服斬乃君降而服齊甚
[011-33a]
 至身有不服者由其恩有淺深也仕焉而已者雖身/猶在國較之居官食禄者其恩已輕故降而服齊猶
 以君臣義重而并服其母妻也以道去君者雖義猶/未絶較之致仕家居者其恩更輕故但服其君而不
 服其母妻也出居他邦者雖恩義已絶而妻子之居/本國者不可以無服故妻與長子行服而其身則不
 服也乃知去官從故官之品此後世之令/不可以語周禮也開元禮迄今律文俱無
曾祖父母為士者如衆人
 傳曰大夫不敢降其祖也曾徐原一/曰開元禮迄今律文統於 祖内
女子子嫁者未嫁者為曾祖父母
 傳曰何以服齊衰三月不敢降其祖也鄧潛溪曰女/子子適人者為其私親皆降唯祖曾髙父母不降為
[011-33b]
 昆弟為父後者不降何也不足以二斬焉故得/以全恩也 徐原一曰開元禮迄今律文俱同
   右齊衰無受凡十條附補記三/條及疑經一條畿内之民為天
   子民亦兼庶人在官與在家之男女而言也舊/説服齊衰三月愚意當服七月至既𦵏乃除
   之/内外宗嫁於庶人為國君内外宗無服者/按當服五月
   祖父母沈存中曰髙祖齊衰三月不特四世祖/為然自四世以上凡逮事者皆當服齊
   衰三月髙祖蓋通稱耳愚按女子子在室及嫁/者亦如之 徐原一曰開元禮迄今律文俱同
   繼父不同居者此不同居謂幼嘗同居而後不/同居者也其原不同居者則無
   服説詳杖期章繼父同居條父吕氏坤曰萬物/一本母百可也父可二乎伯 仲父叔父季父
[011-34a]
   謂伯仲叔季於我父也一本而同行者也猶嫌/於父而諸之外祖父同尊而異姓者也雖稱曰
   父而外之父沒矣可繼乎母縁父有父不縁母/有也禮有繼父聖人名之乎謬矣設母三嫁三
   從将三繼父乎終始不同居則無服無服而父/之可乎然則當以何稱曰從母之夫曰姨夫姑
   之夫曰姑夫姊妹之夫曰姊妹夫則母再嫁之/夫當曰母夫也親不忘母尊不忘父不亦可乎
   愚按吕氏稱母夫之説最允禮三夫無服則於/母夫亦無然姑之子姨之子姊妹之子皆有服
   而再嫁之母為絶屬而無服則於其子亦無服/雖聖人復起不易斯言矣徐原一曰開元禮政
   和禮同書儀無家禮集/禮會典今律文俱有 衰六升冠九升無
   受
[011-34b]
大功布衰裳牡麻絰無受者
 大功者其鍛治/之功粗大也
子女子子之長殤中殤
 殤者男女未冠笄而死可傷者也傳曰何以大功也/未成人也何以無受也喪成人者其文縟喪未成人
 者其文不縟故殤之絰不樛垂蓋未成人也年十九/至十六為長殤十五至十二為中殤十一至八嵗為
 下殤不滿八嵗以下為無服之殤無服之殤以日易/月以日易月之殤殤而無服故子生三月則父名之
 死則哭之未名則不哭也之按傳其文縟謂節文煩/數也不樛垂謂不絞其帶 垂者以日易月謂以哭
 之日易服之月假令長子本服三年則哭之二十五/日餘子本服期則哭之十三日也殤而無服者如不
[011-35a]
 飲酒不作/樂之類
叔父之長殤中殤
姑姊妹之長殤中殤
昆弟之長殤中殤
夫之昆弟之子女子子之長殤中殤
適孫之長殤中殤
大夫之庶子為適昆弟之長殤中殤
公為適子之長殤中殤
[011-35b]
大夫為適子之長殤中殤
 此上九條子女子一條若成人則適子斬衰三年庶/子女子子皆齊衰期年叔父至大夫之庶子為適昆
 弟六條若成人皆齊衰期年公為適子大夫為適子/二條成人皆斬衰三年今以其殤故降在大功也
其長殤皆九月纓絰其中殤七月不纓絰
 絰之有纓所以固絰猶如冠之有纓所以固冠也鄭/康成曰自大功已上絰有纓以一條繩為之小功已
 下絰無/纓也
   右大功殤九月七月凡九條條/附補二天子為適子之
   長殤中殤 昆弟之子女子子之長殤中殤
[011-36a]
   丈夫冠而不為殤婦人笄而不為殤男子有不/俟二十而
   冠者冠則成人也女子十五許嫁笄而字之笄/則成人也皆不為殤 袁氏準曰按家語男子
   十六而成童女子十四而化育此成人之大例然/也又按左傳國君十五而生子冠而生子禮也
   則十五十六可以為成人矣女七嵗男八嵗而/墮齒此墮齒之大例也以是而處殤之義則七
   嵗至九嵗宜為下殤十嵗至十二宜為中殤十/三至十五宜為長殤合古十六成人十五生子
   之義十九以下四嵗之/差傳文所記非經典也凡臣不殤君子不殤父
   妻不殤夫君父與夫皆至尊不得以未成人而/降服也然父與夫有在殤之列者在
   傳云國君十五而生子是固有年十四五而婚/娶者矣律以傳文十九至十六為長殤十五至
[011-36b]
   十二為中殤之文則父與夫皆有卒於殤之年/者矣若如諸儒以男子冠而不為殤既冠昏不
   得復以殤服服之則凡/有妻子者皆弗殤可也宗子孤為殤大功衰小
   功衰皆三月親則月算如邦人徐原一曰大功/衰小功衰者宗
   子成人死族人服之用齊衰今宗子而殤則服/當降一等宗子服止三月無可降故不降其月
   數但降其衰制不用齊衰而用大功之衰小功/之衰也期仍三月服之常也衣用功衰服之變
   也親則月算如邦人者謂與宗子有期之親者/長殤大功衰九月中殤大功衰七月下殤小功
   衰五月有大功之親者長殤中殤大功衰五月/下殤小功衰三月有小功緦麻之親者與五屬
   之外同長殤中殤皆大功衰三月下殤皆小功/衰三月也凡與宗子有大小功之親者其宗子
[011-37a]
   成人而死則於九月五月之中服齊衰三月餘/則服以本服也敖君善曰此言宗子孤而為殤
   其服乃如是若不孤則族人之親盡者不為服/而有親者則或降或降而無服亦如邦人也
   為殤後者以其服服之丈夫冠而不為殤此殤/年雖十九以下然已冠
   則為成人有為人父之道故得立後而族人為/之後者即為之子故當以子為父服服之所謂
   子不殤父也舊説為殤者父之子而以兄之服/服此殤徐伯魯又以為後為為喪主皆非是
   宗子為殤庶子弗為後也徐原一曰庶子即宗/子之弟言宗子殤庶
   子即為父後不另為宗子立後也然上文有為/殤後之言者彼之所謂殤指已冠昏者而言此
   之所謂殤指未冠昏者而言已冠昏/者得以立後未冠昏者不得立後也能執干戈
[011-37b]
   以衛社稷勿殤可也此有功而弗殤者也邵/國賢曰清之戰童汪踦
   以戰死魯人問於孔子喪而勿殤是故有有/功而勿殤有有徳而勿殤有封拜而勿殤其
   亦可也之徐原一曰禮有三殤之服漢晉迄/元皆因 明初集禮一書亦仍其制至洪武
   七年改制孝慈録盡去殤服不載而本朝律/文因之士大夫遭此變者既不可盡用成人
   之禮又不可竟安於無服不/得已多依仿古禮行之焉 衰七升冠十
   升無受
大功布衰裳牡麻絰纓布帶三月受以小功衰即葛九
月者
[011-38a]
 齊衰以上其絰皆不言纓而於此言之者因輕以見/重且明有纓者之止於此也受猶承也凡天子諸侯
 卿大夫既虞士卒哭而受服受以小功衰者謂脱大/功布衰裳而以小功布衰裳受之也即就也即葛謂
 脱麻絰帶就葛絰帶也三月而受衰葛九月而除之/婦人異於男子者不葛帶爾此章特著受月者承上
 章無受之後而著其别/且明受衰之止於此也
姑姊妹女子子適人者
 出嫁者降其本親之服故本親服之亦降一等檀弓/曰姑姊妹之薄也蓋有受我而厚之者也 徐原一
 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曾典今律文並同
從父昆弟
[011-38b]
 兄之子弟之子相謂為從父昆弟其服大功凡從父/姊妹在室亦如之 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
 家禮孝慈録㑹/典今律文並同
為人後者為其昆弟
 記曰為人後者於兄弟降一等報姊妹在室亦如之/ 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典
 今律文/並同
庶孫
 言庶者對嫡立文也其女孫在室亦如之今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典 律文並
 同/
[011-39a]
適婦
 子之妻為婦長婦為適婦天子諸侯為適子之婦/亦大功 徐原一曰唐初加為期年後代因之
女子子適人者為衆昆弟姪丈夫婦人報
 衆昆弟對為父後者立文也女子謂昆弟之子為姪/丈夫男姪婦人女姪也 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
 書儀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並同
夫之祖父母世父母叔父母
 三者皆夫之期服妻從夫服降一等而為之大功今/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典
 律文/並同
[011-39b]
大夫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為士者
 子謂庶子八者皆期親今以為士而大夫降服大功/朱子所謂喪服自期以下諸侯絶大夫降也 華天
 沐曰或問大夫之降其期以下服何也曰先王制服/尊尊親親之義並重曰尊則自天子以至公侯卿大
 夫統此矣尊不敵親故雖天子不敢降其正期親不/敵尊故雖大夫得降其旁期或曰天子諸侯於諸父
 昆弟有君臣之分故族人不得以其戚戚君宜也大/夫於諸父昆弟無君臣之分所以必絀其親以伸其
 貴者何也曰古者諸侯之封不過百里大夫之仕於/其國其父兄宗族之為士者皆其所統也不使之衆
 著於尊尊之義不可以為治後世士大夫之仕者離/其鄉數千里故雖入為公卿出為牧伯而五服之親
 不聞有所降殺其時又宜爾也大夫之子以大夫而/降何也曰此亦從尊尊之義推之也國無二君家無
[011-40a]
 二尊父之所不服子亦不敢服故大夫以尊降大夫/之子及公之子以厭降公之昆弟即公子也以先公
 之餘尊降大夫無餘尊故大夫沒大夫之/子不降徐原一曰開元禮迄今律文俱無
公之庶昆弟大夫之庶子為母妻
 公之庶昆弟父在為母妻厭在五服外父尊猶為餘/尊所厭不得過大功大夫之庶子父在有厭從於大
 夫而降一等父卒則得申無餘尊之厭/也 徐原一曰開元禮迄今律文俱無
昆弟皆為其從父昆弟之為大夫者
 此昆弟謂為大夫者其從父昆弟亦為大夫尊同則/不降故得服其本親之服 徐原一曰開元禮迄今
 律文/俱無
[011-40b]
為夫之昆弟之婦人子適人者
 婦人子即女子子也在室期適人則降服大功也文/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
 並同惟/書儀無
大夫之妾為君之庶子女子子嫁者未嫁者句/為世父
母叔父母姑姊妹句/
 傳曰嫁者其嫁於大夫者也未嫁者成人而未嫁者/也何以大功也妾為君之黨服得與女君同下言為
 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謂妾自服其私親/也 徐原一曰開元禮迄今律文俱無
大夫大夫之妻大夫之子公之昆弟為姑姊妹女子子
[011-41a]
嫁於大夫者
 賈公彦曰大夫大夫妻大夫子公昆弟四等人皆降/旁親姑姊妹一等大功又以出降當小功但嫁於大
 夫尊同無尊降有/出降故皆大功也
君為姑姊妹女子子嫁於國君者
 國君絶期姑姊妹在室無服今嫁於國君而服大功/者尊同也尊同則得服其親服敖君善曰以上條例
 之則夫人公子之服亦當然也俱徐原/一曰此二條開元禮迄今律文 無
   右大功九月凡十四條/附補四條 為昆弟之女子子適
   人者在室期適人故降服大功慈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 録㑹典今律
[011-41b]
   文並/同大夫適子為庶昆弟庶昆弟相/為亦如之夫為人後
   者其妻為舅姑禮子為父母三年妻從服期今/以為人後者不二斬故子降服
   期婦亦降服大功也今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家禮孝慈録會典 律文同惟書儀無又曰
   為人後者為本生祖父母服此人世恒有之事/乃遍檢古今喪服書並不言及據諸家之禮文
   皆云為人後者於本生諸親例降一等則其為/大功無疑此不論所後者之親踈而概服大功
   也况王彪之崔凱諸人已有前議自可依此為/準又按為人後者於本宗之祖父母既當服大
   功矣若為人後者之子於父之本生父母當何/服據賀循崔凱孔正陽陳福諸説則為後者宜
   降一等而為後者之子不得隨父而降一等據/太康中所處遂殷之事及劉智王彪之之説則
[011-42a]
   為後者之子不論父所後之親疎而槩降一等/禮宜從重今古同情則遂殷王彪之大功之説
   固可為後世之準也蓋父於本生父母期而從/父而降大功情之至義之盡也不然豈有祖父
   母之喪而竟降為緦麻且降為無服者哉汪苕/文曰或問禮為舅姑齊衰期故為本生舅姑大
   功今律文既易期為三年斬矣而獨於本生如/故其降等不太甚歟曰不然也兄弟之子服伯
   叔父母期則為人後者服本生父母如之兄弟/之子之婦服夫之諸父諸母大功則夫為人後
   者服夫本生亦如之此固相準/而制服者也何降等太甚之有女子子之適人
   者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報降服也律徐原/一曰唐 政和
   禮書儀家禮明集禮會典今律文同愚按政和/禮有為兄弟之子婦為夫兄弟之子婦二條古
[011-42b]
   禮無文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並同當取以補其闕 衰七升八
   升九升十升冠十升十一升既𦵏以其冠為受
   受冠十一升十二升
繐衰裳牡麻絰既𦵏除之者
 凡布細而疎者謂之繐繐哀裳以四/升有半之布為之其冠則八升也
諸侯之大夫為天子
 諸侯之大夫於天子為陪臣既不可以服斬又不可/以無服故為之繐衰細其緌恩輕也升數少服至尊
 也既𦵏除之天子七月而𦵏故在大功九月下小功/五月上傳曰何以繐衰也諸侯之大夫以時接見於
[011-43a]
 天子徐原一曰按諸侯之臣不服天子卿大夫之臣/不服諸侯其常也此特因常接見於天子而然其衰
 制亦在五/服之外
   右繐衰既𦵏除之凡一/條衰四升有半冠八升七
   月既𦵏除之
小功布衰裳澡麻帶絰五月者
 澡者治去莩垢也上章多以一絰包二此則言帶者/欲見與絰不同故也帶在絰上者小功以下絰帶斷
 本此殤小功中有下殤小功帶不絶本故進帶於絰/上以見重也不言布帶文略也不言屨者當與下章
 同吉屨/無絇也
[011-43b]
叔父之下殤
適孫之下殤
昆弟之下殤
大夫庶子為適昆弟之下殤
為姑姊妹女子子之下殤
 此五條皆期服/再降而為小功
為人後者為其昆弟從父昆弟之長殤此節宜作二條/其昆弟下疑脱
之長殤/為四字
[011-44a]
為夫之叔父之長殤
 此三條皆大/功降小功
昆弟之子女子子夫之昆弟之子女子子之下殤
 此期服再降/而為小功
為姪庶孫丈夫婦人之長殤
 丈夫謂男姪男孫婦人則女姪/女孫也此俱大功降為小功
大夫公之昆弟大夫之子為其昆弟庶子姑姊妹女子
子之長殤
[011-44b]
 此俱期服因位尊/再降而為小功
大夫之妾為庶子之長殤
 此大功降而為小功殤傳曰中殤何以不見也大功/之殤中從上小功之 中從下妻為夫之親服齊衰
 之殤中從上大/功之殤中從下
   右小功殤五月凡十/二條衰冠十升無受
小功布衰裳牡麻絰即葛五月者
 鄭康成曰小功輕三月變麻因故衰以就葛絰帶而/五月也間傳曰小功之葛與緦之麻同舊説小功以
 下吉屨/無絇也
[011-45a]
從祖祖父母從祖父母報
 從祖祖父母曾祖之子祖之昆弟也從祖父母祖之/昆弟之子父之從父昆弟也報者謂兩相為服也其
 從祖祖姑在室者亦如之今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典 律文並同又曰政和禮
 為兄弟之孫為同堂兄弟之子為夫兄弟之孫為夫/同堂兄弟之子四條即包於從祖祖父母從祖父母
 内省文/互見也
從祖昆弟
 從祖父之子曰從祖昆弟乃父之從父昆弟之子祖/之昆弟之孫同出曾祖者也其服小功從祖姊妹在
 室亦如之孝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 慈録㑹典今律文並同
[011-45b]
從父姊妹孫適人者
 從父姊妹及女孫在室大功故出適小功也湛甘泉/曰父兄弟女何以小功也從父而推也 徐原一曰
 開元禮政和禮家禮孝慈録㑹典/今律文並同惟書儀無從父姊妹
為人後者為其姊妹適人者為其下疑/脱姑字
 湛甘泉曰姊妹期也何以小功以為人後降也以適/人又降也陳氏銓曰姑不見者同可知也 徐原一
 曰開元禮政和禮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並同惟書儀無
為外祖父母
 母為父母期子從母服降二等而為外祖父母小功/也記曰庶子為後者則為外祖父母從母舅無服不
[011-46a]
 為後如邦人又曰母出則為繼母之黨服母死則為/其母之黨服為其母之黨服則不為繼母之黨服又
 曰為母之君母母卒則不服又曰為慈母之父母無/服又曰出妻之子為外祖父母無服 徐原一曰按
 外祖父母之名總之則一分之則有十三子為母之/父母一也前母子為後母之父母二也後母子為前
 母之父母三也庶子為適母之父母四也庶子為繼/適母之父母五也庶子為生母之父母六也為人後
 者為所後母之父母七也為人後者為所生母之父/母八也庶女之子為母之適母九也女之子為母之
 生母十也慈母之子為慈母之父母十一也出妻之/子為母之父母十二也嫁母之子為母之父母十三
 也凡若此者其在於古有服有不服今則無有不服/所不服者惟庶子為生母之父母而已獨怪後母之
 子於前母之家猶已外家也乃以為恩不相及而不/服甚至晉滿武秋為曹彦真前母之兄而相見如路
[011-46b]
 人不亦可異之甚乎蔡漢江思悛以為人疑服繼母/之黨不服前母者以不相及也繼祖母亦有不相及
 者而皆與其黨為親何至前母而獨疑之其論當矣/又曰己母被出則服繼母之黨虞喜謂縱有十繼母
 惟當服次其母者之黨不知次其母者久亡此從服/也所從亡則已曷為服之竊謂當服在堂繼母之黨
 耳華天沐曰或問古禮庶子為其生母之黨服歟曰/本經無文於記有之庶子為父後者為其外祖父母
 從母舅無服不為後如邦人然則庶子不為父後者/為其生母之黨服可知也曰今制於生母之黨不為
 服可歟曰可古者諸侯娶一國之女則二國同姓以/姪娣媵大夫士娶亦各有妾媵姪者妻之兄弟之女
 娣者妻之妹故無甚賤之妾其庶子安得不為其黨/服今雖士大夫家無娶士族為妾者故今之為妾微
 微故不得不畧之也古為其/妾緦今無服其亦以此歟
[011-47a]
從母丈夫婦人報
 母之姊妹為從母丈夫婦人即為從母服者之男子/女子也報者從母報之也 或疑從母適本宗之服
 晉邵戢曰按從母嫁於無屬名者即與嫁他姓不異/則宜服從母嫁於他姓之服矣汪苕文曰先王之制
 禮也在父黨則父之昆弟為重而於父之姊妹則恩/殺矣故服諸父期而服姊妹大功在母黨則母之姊
 妹為重而於母之昆弟則恩殺矣故服從母小功而/服舅緦先王所以分内外别男女而無嫌疑者也徐
 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並同
夫之姑姊妹娣姒婦報
 長婦謂穉婦為娣婦娣婦謂長婦為姒婦敖君善為/夫之姑姊妹從服也乃小功惟從其夫之降服也記
[011-47b]
 曰夫之所為兄弟妻降一等此為從服故姑姊妹言/報娣姒婦固相為矣亦言報者明其不以夫爵之尊
 卑而異也婦人於夫之昆弟亦當從服以逺嫌之故/而止之故無服鄭康成曰夫之姑姊妹不殊在室及
 嫁者因恩輕畧從降也今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典 律文並同又曰政和禮女
 在室及適人者為兄弟姪之妻按禮夫之姊妹報即/此兄弟之妻夫之姑報即此姪之妻也特古文簡而
 今文/詳耳
大夫大夫之子公之昆弟為從父昆弟庶孫姑姊妹女
子子適士者
 從父昆弟及庶孫本服大功今以為士故降服小功/姑姊妹女子子適人者本降服大功今以適士故再
[011-48a]
 降而服小功也徐原一曰此下/二條開元禮迄今律文俱無
大夫之妾為庶子適人者
 庶子謂適夫人庶女子也在室大功出適/士降小功其嫁於大夫亦大功不降也
庶婦
 庶婦衆子婦也子唐太宗貞觀十四年修禮官魏徵/令狐徳棻奏衆 婦舊服小功今請與兄弟子婦同
 為大功從之朱子曰禮經嚴適故適婦大功庶婦小/功但兄弟子之婦則正經無文而舊制為之大功乃
 更重於衆子之婦雖以報服使然然於親疎輕重之/間亦可謂不倫矣故魏公修禮而正之然不敢易其
 報服大功之重而但升適婦為期乃正得嚴適之義/升庶婦為大功亦未害於降殺之差也徐原一曰唐
[011-48b]
 貞觀加為大功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錄會典今律文並因之
君母之父母從母
 君母父之適妻也從母君母之姊妹也言妾子為君/母之父母姊妹與適妻子同也傳曰何以小功也君
 母在則不敢不從服君母不在則不服今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家禮孝慈録㑹典並同 律文無
君子子為庶母慈己者
 君子謂大夫其子謂適妻子也慈養也傳曰君子子/者貴人之子也為庶母何以小功也以慈己加也
 梁天監七年勅禮官議皇子慈母之服祠部郎司馬/筠議宋朝五服制皇子服訓養母禮依庶母慈己從
 小功按曾子問云子游曰喪慈母禮歟孔子曰非禮/也古者男子外有傳内有慈母君命所使教子也何
[011-49a]
 服之有鄭氏謂此指國君之子也若國君之子不服/則王者之不服可知又喪服經云君子子為庶母慈
 己者傳曰君子子者貴人子也鄭氏引内則三母止/施於卿大夫然則慈母之服諸侯之子尚無况乃施
 之皇子謂宜依禮刋除髙祖以為不然曰禮言慈母/凡有三條一則妾子之無母使妾之無子者養之命
 為母子服以三年齊衰章所言慈母是也二則適妻/之子無母使妾養之慈撫隆至雖均乎慈愛但適妻
 之子妾無為母之義而恩深事重故服以小功小功/章云庶母慈己者明異於三年之慈母也其三則子
 非無母擇賤者視之義同師保而不無慈愛故亦有/慈母之名師保既無服則此慈母亦無服矣内則擇
 於諸母與可者使為子師其次為慈母其次為保母/擇母是擇於衆妾中而為此三母也子游所問自是
 師保之慈非三年小功之慈也故夫子得有此對豈/非師保之慈母無服之證乎鄭氏不辨三慈混為訓
[011-49b]
 釋引彼無服以注慈己謬矣經言君子子者雖起於/大夫自斯以上彌應不異故傳云君子子者貴人之
 子也總言貴無所不包則知慈加之義通乎大夫以/上矣宋代此科不乖禮意於是筠等請依制定適妻
 子之子母沒為父妾所養服之五月貴賤並同以為/永制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家禮並同書儀無孝
 慈録加/為杖期
   右小功五月凡十二條/附補五條 為適孫之婦徐原一/曰開元
   禮政和禮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並同惟書儀無為不傳重適婦及傳
   重非適婦不傳重適婦謂夫有廢疾他故及死/而無子者也傳重非適婦謂無適子
   以庶子傳重或養/他人子為後者也為從父昆弟之子昆弟之孫
[011-50a]
   徐原一曰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同政和禮以及書儀無為所後者之妻
   之父母姊妹 衰冠十升十一升十二升即葛
   五月無受
緦麻三月者
 緦麻緦布衰裳而麻絰帶也謂之緦者治其縷細如/絲也以七升有半之布為之其麻則澡治莩垢之麻
 也/
族曾祖父母
族祖父母
[011-50b]
族父母
族昆弟
 族曾祖父者髙祖之子曾祖之親兄弟也族祖父者/族曾祖父之子也族父者族祖父之子也族昆弟者
 族父之子也相承四代於我皆緦麻之親也今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典 律文
 並/同
庶孫之婦
 賈洺州曰適子之婦大功庶子之婦小功適孫之婦/小功庶孫之婦緦麻是其差也 徐原一曰開元禮
 政和禮書儀家禮今律文並同孝/慈録會典俱無會典五服圖有之
[011-51a]
庶孫之中殤
 鄭康成曰庶孫者成人大功其殤中從/上此當為下殤言中殤者字之誤耳
從祖姑姊妹適人者報
 在室小功適人則降服緦會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 典今律文並同
從祖父從祖昆弟之長殤
 此本小功長殤降一等故緦/麻中下殤無服故不見也
外孫
 女子子之子為外孫車氏垓曰外孫為祖服小功者/由母外而推之也故重外祖為外孫服緦麻者由女
[011-51b]
 而推之也故輕敖君善曰此服亦男女同外孫為外/祖父母小功不報之者亦以其為外家之正尊歟
 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典令律文並同
從父昆弟姪之下殤
 為從父昆弟與姑為姪本大功長殤中/殤降為小功而下殤則降為緦麻也
夫之叔父之中殤下殤
 此本大功中下殤降二等/故服緦夫之姑亦如之
從母之長殤報
 此本小功長殤/降一等故緦
[011-52a]
庶子為父後者為其母
 傳曰何以緦也與尊者為一體不敢服其私親也然/則何以服緦也有死於宫中者則為之三月不舉祭
 因是以服緦也敖君善曰為父後者或當為適母後/故不服妾母蓋子之於母情雖無窮然禮所不許則
 其情亦不可得而遂今因有三月不舉祭之禮乃得/略申其服焉觀此則孝子之心可知也何以不齊衰
 三月也尊者之服不敢用於妾母也加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並同書儀無孝慈録 斬衰三年
士為庶母
 庶母謂父有子妾也傳曰大夫以上為庶母無服加/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並同孝慈録
 至不/杖期
[011-52b]
貴臣貴妾
 貴臣室老士也貴妾姪娣也蓋公卿大夫之君為其/臣妾之貴者服緦也鄭康成曰天子諸侯降其臣妾
 無服士卑無臣而士妾又賤有子則為之緦無子則/已 按開元禮迄今律文俱無妾服唐李晟夫人王
 氏無子妾杜氏生子愿詔以為適子及杜之卒也贈/鄭國夫人而晟為之服緦準古禮士為有子妾服緦
 之制也徐原一曰古人為貴妾緦禮有明文而後世/制禮者無之自是缺典豈可因其缺而謂貴妾必不
 當制服乎且庶子為其母古禮有服三月者有服九/月者有服期年者後世直増之為斬哀至於古禮貴
 妾之條士妾有子之條則反削之而不服此豈近於/人情耶俞氏汝言曰禮大夫為貴妾士為有子妾皆
 緦麻三月今適子庶子皆為庶母期而/為妾無服似亦遺漏宜為有子妾補服
[011-53a]
乳母
 吕氏坤曰此乳母蓋僱他人之婦乳哺三年恩亦如/母故以母呼之昔韓昌黎蘇東坡於乳母皆𦵏而為
 之銘為之緦者是也舊説以為父妾謬之甚矣今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典 律
 文並/同
從祖昆弟之子
 為族父緦麻故族父為從祖昆弟之子亦緦麻乃報/服也其女子子在室亦如之 徐原一曰開元禮無
 正條統於族父報之内政和禮家禮孝/慈録㑹典今律文並如儀禮惟書儀無
曾孫
[011-53b]
 孫之子為曾孫曾祖為之服也為子期為孫大功則/為曾孫宜小功乃在緦麻者以曾孫為已齊哀三月
 故已亦為之緦麻三月不得過於為己之月數也不/分適庶者以卑逺略之且不可使庶者無服也其曾
 孫女在室亦如之慈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 録會典今律文並同
父之姑
 此但為己適人者言之今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家禮孝慈録會典 律文並同惟書儀無
從母昆弟
 謂姊妹之子相為服也其從母姊妹亦如之今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典 律文
 並/同
[011-54a]

 姊妹之子為甥亦兼男女而言也律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典今 文並同

 女子子之夫為壻馬季長曰壻從女而為已服緦故/報之以緦也 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
 孝慈録會典/今律文並同
妻之父母
 馬季長曰壻從妻而服緦也子徐原一曰按小記世/子不降妻之父母而服問公 為妻之父母無服豈
 諸侯可以厭公子不可以厭世子耶蓋縁世子得遂/其妻服而公子於妻則在五服之外縓冠麻衣既𦵏
[011-54b]
 而即除彼於妻既不服則妻之父母又何服之有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㑹典今律文並同家
 禮及會典妻亡/而别娶亦同
姑之子
 姑謂外兄弟姊妹也車氏垓曰為出嫁姑服大功者/由吾父之同氣也故重於姑之子女服緦麻者由其
 父之異姓也故輕慈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 録會典今律文並同

 母之昆弟為舅家徐原一曰唐貞觀加為小功開元/禮政和禮書儀 禮孝慈録會典今律乂並同貞觀
舅之子
[011-55a]
 舅之子謂内兄弟姊妹也車氏垓曰内兄弟與外兄/弟皆服緦麻者親同服亦同也 徐原一曰開元禮
 政和禮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並同
夫之姑姊妹之長殤
 此本小功長殤降一等故服緦二陳氏銓曰夫/未二十而娶故有姊殤夫雖未 十娶則成人
夫之諸祖父母報
 諸祖父母謂從祖祖父母從祖父母夫為之服小功/者也故妻從服降一等而為緦 徐原一曰開元禮
 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並同唐律為/從父兄弟子之婦為夫從父兄弟子之婦政和禮為
 兄弟孫之婦為夫兄弟孫之婦四/條即夫之諸祖父母所報之人也
[011-55b]
君母之昆弟
 君母昆弟妾子從君母而服之君母卒則不服也敖/君善曰庶子從君母之服止此不及其昆弟之子與
 從母昆弟異於因母也若為父後則服之蓋其禮當/與為人後者同也 徐原一曰開元禮迄今律文統
 於甥為/舅内
從父昆弟之子之長殤
昆弟之孫之長殤
 此二條皆小功長殤/降一等而為緦也
為夫之從父昆弟之妻
[011-56a]
 同堂娣姒降於親娣姒故緦麻也典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 今律文並同
   右緦麻三月凡三十二條/附補十一條 為從父昆弟之孫
   車氏垓曰此即堂兄弟之孫也為堂/兄弟之子小功則宜為其孫緦麻也為昆弟之
   曾孫車氏垓曰此姪孫之子也為姪/孫小功則為其子宜緦麻也𤣥孫車氏/垓曰
   曾祖父母為曾孫服緦麻而髙祖父母亦同若/當承重者則服不杖期徐原一曰上三條政和
   禮書儀家禮孝慈録/㑹典今律文並同為從父昆弟之女子子適
   人者在室小功適人則降服緦麻徐/原一曰家禮今律文同諸書無為昆弟之
   孫適人者孫女孫也在室小功適人則降服緦/麻 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家禮
[011-56b]
   孝慈録會典今律/文並同書儀無為所後者妻之昆弟昆弟之
   子姊妹之子為夫之曾祖父母髙祖父母徐原/一曰
   夫為曾髙祖父母齊衰三月妻不服齊衰而服/緦麻者妻從服降一等齊衰三月無可降故月
   數則同夫而服式則用緦也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並同為夫之外
   祖父母從母報徐原一曰開元禮政和禮書儀/家禮孝慈録會典並同今律文
   無/為夫之從父姊妹報在室及適人皆同儀徐/原一曰政和禮書 家
   禮孝慈録會典/今律文並同士妾有子而為之緦無則已孔/仲
   達曰大夫貴妾雖無子猶服之士妾賤無子則/不服 按開元禮迄今律文俱無妾服詳見本
[011-57a]
   章貴妾/條内改𦵏緦鄭康成曰謂坟墓以他故崩壊/将亡夫尸柩者也改𦵏者明棺
   物毁敗改設之如𦵏時也其奠如大斂從廟之/廟從墓之墓禮宜同也服緦者臣為君也子為
   父也妻為夫也必服緦者親見尸柩不可以無/服也 司徒文子改𦵏其叔父問於子思子思
   曰禮父母改𦵏緦既𦵏而除不忍無服送至親/也非父母無服無服則弔服而加麻茅順甫曰
   緦以三月服之常也而改𦵏之緦不必三月也/子思云既𦵏而除蓋覆墓後則不必更服矣
    衰冠十五升抽其半無受 公子為其母練
   冠麻麻衣縓縁為其妻縓冠葛絰帶麻衣縓縁
   皆既𦵏除之練冠以九升若十升布練熟為之/麻者緦麻之絰帶也麻衣以十五
[011-57b]
   升為衣如深衣然其異者縁耳縓淺絳色也縓/縁以縓色布為領及純也間傳云練冠縓緣是
   冠仳亦以縓也縓冠之縓亦當作練字之誤也/為妻之衣冠一與為母同惟以絰帶之麻葛為
   輕重耳妾與庶婦厭於其君公子/為之不得伸故權為制此服也朋友麻鄭康/成曰
   朋友有同道之恩相為服緦之絰帶其服弔服/也弔服則疑衰也敖君善曰疑衰亦十五升而
   去其半蓋布縷皆有事者也即愚按以上二條/本在五服之外以所服之麻 緦之絰帶故以
   類附/焉大夫弔於命婦錫衰命婦弔於大夫亦錫
   衰
 禮經本義卷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