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e0012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唐-澄觀 (T@YI)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三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第三扶昔大義者。謂晉譯微言。
幽旨包博。玄義全盛。賢首方周。故講得五雲
凝空六種震地。而刊定記主師承在茲。雖
入先生之門。不曉亡羊之趣。徒過善友
之舍。猶迷衣內之珠。故大義屢乖。微言將
隱。破五教而立四教。雜以邪宗。使圓實
不分。漸頓安辨。析十玄之妙旨。分成兩重。
徒益繁多。別無異轍。使德相而無相入相作
即用之體。不成德相不通染門交徹
[003-0017b]
之旨寧就。出玄門之所以。但就如明。却令
相用二門無由成異。以緣起相由之玄旨。
同理性融通之一門。遂令法界大緣起之法
門一多交徹而微隱。如斯等類其途實繁。非
是重古輕令。不欲欺誣亡歿。今申上古
之義。新疏翻多。有同刊定之文。皆是古義
今同用耳。


第四剪截浮詞者。且文
華尚猶翳理。繁言豈不亂心。科文過碎已
雜塵飛。重疊經句但盈紙墨。等閑會於梵
語。無益經文。次第數於經文。更無理觀。
如烟欝於火雲翳長空。今並裁而削之。若
長風卷霧。然經多十句。若過半已上。難者
則具釋之。難則曲盡而非繁。易則略陳
而不闕。若五六句已下難者。則摘句而釋
之。易則不釋。若文義全易者。大科而已。若
文易意難者。總相收束。文難意易者。但細消
文。若文義俱難者。出意而後釋。使質而
不野。簡而必詣。是本心也。


第五善自他宗
者。謂昔人所引經論及破他義。
無問性相多不窮如未。輒引輒破。或
多用法相。而復盡呼為權。引權釋實。又不
分通局。疑誤後學。或以昔正為非。或復以
權為實。今亦反此。若破若引。先示彼宗。
使性相無虧。盡其意態。後申此理。對決分
明。使學者不滯迹迷宗。不謬非古義。亦
無勞周覽。更復傍求。


第六辨析今古
者。謂探玄本記但釋晉經。大旨雖同在
言有異。但引彼疏須觀所釋。如發心品
晉經云。以是發心即得佛故。唐經云。以是
[003-0017c]
發心當得佛故。即當既別。豈得引昔之
即。釋今之當。觸類皆爾。然昔人十行已前。
多依賢首新修略疏。迴向已下並用探玄。三
地已下多唯錄古。二經小異舛互相參。文亦
非一。


第七明示法相者。然性之
與相。若天之日月易之乾坤。東夏西方。分
宗開教。學兼兩轍。方曰通人。是以釋經。
事須明示。然此經法相。名義兼廣。或有名
無義。或有義無名。昔人苟見一名。廣引論
釋。隨名解義。義乃無窮。如釋淨行品百四
十一願。以諸門料揀。釋梵行品四果。廣引
婆沙。問明品。貪瞋之名全抄唯識。十向品三倒
廣據諸宗。雖則皆是法門。而甚深觀行翳
於名相。今皆略陳而已。古人若有義無名。
則莫知所以。今則引諸經論。以名管之。
使經中法相昭彰於眾論。至如昇兜率品二
十一種功德。則有義無名。離世間品初則有
名無義。今於兜率品。廣引經論而委釋之。
至離世間品略陳而已。又如離世間品具
舍諸位。一一位內攝義無遺。或名異義同。
或前後廣略。然於四十二位次第無差。今並
具引六會經文。對而釋之昭然可見。使
七卷之經句句有據。翻驗昔解臆說尤多。
然性相二宗。法相有同有異。如五眼十眼
六通十通等。並各示之使無餘惑。如初卷
歎德。釋以十身。則法性宗之法相也。釋智
入三世廣引四智。即法相宗之法相也。以
眾海解脫之門。釋眾海之名則。法性宗之
法相也。以九門六度釋經十度。即法相
[003-0018a]
宗之法相也。如十通十忍會六通與五忍。十
身十智融三身與三智。十門涅槃。以會通四
種涅槃。十種佛智。而一智融於四智。即性相
二宗無違之法相也。觸類非一。又諸經疏所
明法相。多是傍來。如法華經。但云如來知
見力無所畏禪定解脫三昧深入無際。斯乃
通讚佛智深遠。便力一字立十力章。無所
畏字立四無所畏章。禪立四禪。定立八定。解
脫三昧並立章門。若此之流千章萬章。釋
一卷經亦不得盡。若為成種智之境。應
須更學多門。若取法華玄宗。但示等
有知見。先所出內是子所知。非是十章五
章能盡其妙。若華嚴經有異於此。如十
度十方。一經數十處明故。須總撮一章頓
曉其旨。如十地品內以法相為觀門不
了三聚。豈知離垢之名。不曉八禪寧知
發光之行。四地道品。成無生之慧光。五地諸
諦。窮真俗以化物。六地般若要觀緣生。星
羅十門月滿三觀。妍窮性相般若現前非是懸指昔三中乘所見。
七地窮一切菩提分法。權實雙行。八地七
分該羅。方見無功之道。九地居法師之位。
藥病須知。不得四十辯才。何以廣能化物。
得第十地方盡種智之深玄。四十二位之昭
彰並稱觀行。九會五周之因果。佛道方圓故。
若相。若性。若因。若果。無不成觀。無不契
真。依經修行並是聖意。若不了法相。豈唯
不知聖旨。亦非弘闡。尋文自知。



八廣演玄言者。謂經多有玄言妙
旨。昔不廣明。或指在別章。或略陳不具。
[003-0018b]
今應具者畢在疏文。文易意深。廣申體勢。
如始成正覺。以諸宗始成而會之。智入三
世。以二智三智四智而釋之。如幻喻中具引
兔章以盡之。如影之喻。分三影以別之。第
七迴向剎平等出諸句以揀之。第八迴向歷
境起願。以橫竪次位而彰之。三天偈讚
離相迴向。以般若等深經中百等論玄妙而
通之。九會五周皆以性相而廣之。普賢三
昧。窮妙中之妙。出現一品盡玄中之玄。至
如法界華藏之深觀旨歸關脈之妙章。盡關
鍵之幽微。窮義理之分齊。如關中繫表三玄
格言。有美斯經必盡其奧。亦有指別章
者。皆非正要。知與不知無乖弘讚耳。



九泯絕是非者。昔人勝負氣高是
非情厚。上古妙義用而不言。先賢小瑕廣申
破斥。如破娑婆形如虛空。便云良由譯人不
閑經論。謬預譯場。誤累聖教。一朝至此。
先師在其譯內。斧鑿太深。纖芥在於珠中。
何須擊破。又如十行品內釋不住中流。廣
申異釋。晉經失旨致古釋枝詞今文分明
何須敘昔。若斯之類。其事頗多。終日是非。
豈合大道。凡破義者。其猶毒蛇螫手不得
不斬。毒樹生庭不得不伐。若邪解亂
轍。事須決之。若易知其非。略而不述。若
似正不正。則並決使明。如欲識真金須
知鍮石。蓋不獲已情忘是非。設有破斥
須存禮樂。不得自尊己德。下視先賢。須
知草剏者難。因修者易。縱有舉非顯是。
不是自衒自媒。故今疏文是非全少。


第十均
[003-0018c]
融始末者。然造疏大體。皆初重
後輕。若更廣開門庭。消文疏略。至於弘闡。
聖旨多沈。今以大經九會始末深玄。逢義即
明不揀初後。但初已釋。後不重明。故義科
章門落落星布。使初中後善始末可觀也。略
述製疏有斯十意。故忘軀靈境。仰述玄猷。
本意皆為眾生得同普賢諸佛耳。第三二
句迴施眾生者。前之二句作疏所。為於
眾生。此段通迴歸依之益。及所為成德。製疏
之功。儻一句冥合聖心。盡為眾生得大覺
圓明涅槃常樂也。。第三開章釋文。
十門之內。前八義門。後二正釋以經題目即
是文故亦可。九皆義門。題目通一部
故。十門生起。者。夫聖人
。言不虛發。動必有由。非大因緣莫宣
斯典。故受之以教起因緣。二者。因緣既興
有所起教。佛教雖廣不出三藏十二分教。
未委此經三藏教等何藏教攝。故舉藏教
之總。含攝華嚴之別教。故受之以藏教
所攝。三已知此經修多羅攝。具十二分。然其
藏教皆通權實。揀權取實唯圓教收。未知
圓義深淺寬狹。故受以義理分齊。四
既之知圓義包博沖深。未審此深被何根
器。故受之以教所被機。五既知深義
正被圓機。未知其詮何為體性。故受之以
教體淺深。六能所文義已知該羅。未審所宗
尊崇何義。故受之以宗趣通局。七既知旨
趣沖深。未委能詮文言廣狹。故受之以部
類品會。八既知部類廣則無盡略乃百千。未
[003-0019a]
知傳譯何年有何感應。使宗承有緒。知勝
益可歸。故受之以傳譯感通。九大旨既陳
隨文解釋。先明總目包盡難思。故受之以
總釋經題。十總意雖知在文難曉。使沈隱
之義彰乎翰墨。宗通之理見乎百千。故受
之以別解文義。


疏。初因緣者下。疏文有二。一
生起大意。二先因下。開章別釋。前
中有三。一正釋。二引證。三解妨。初中又三初
法。次若須彌下喻。後今搖如來下合。如來
合山。智慧合海。此文意出智論。今轉勢
用之。智論中問曰。佛以何因緣故說般若波
羅蜜經。諸佛不以無事及小事小因緣而自
發言。譬如須彌山王。不以無事及小事小因
緣故動。今以何等大因緣故。說般若波羅
蜜經。此中論意。即以說般若為動須彌。今
開須彌。約能說人。智海通能所說。動能說
之佛智。說如來之智海。並即不共般若。又
於經中廣說佛身及與佛智。故佛及智
並通所說。言故下經下。二引證也。言。出
現本為下。三解妨也。有伏難云。非一緣等。
乃明出現之緣。今證說經。豈為愜當。故
今通云。出現本為一大事因緣。一大事因緣。
即華嚴佛智。明知出現之緣。即華嚴緣也。


疏。
先因後緣各開十義者。此下第二開章別
釋。於中三謂標釋結標可知。


疏。
因十義下雙釋先因中三。初列。次釋後
因。上十義下。結屬會釋。


疏。言法爾者下釋
也。即為十段。今初。法爾。疏文分四。一正釋。
二引證。三結釋。四解妨。初文可知。


疏。故不
[003-0019b]
思議下。引證。此即第四十七經。第五大那羅
延幢勇健法云。佛子一切諸佛能於一身
第。乃至已下中間。應云法界眾生靡不皆
聞一一音聲演爾所修多羅藏。一一修多羅
演爾所法。一一法有爾所文字句義。如是演
說盡爾所劫。盡是劫已復更演說盡爾所
劫。如是次第乃至盡於一切世界微塵數
。盡一切眾生心念數。未來際劫猶可
窮盡。如來化身所轉法論無有窮盡。所謂智
慧演說法輪。斷諸疑惑法輪。照一切法法
輪。開無礙藏法輪。令無量眾生歡喜調伏
法輪。開示一切諸菩薩行法輪。高昇圓滿大
智慧日法輪。普然照世智慧明燈法輪。辯
才無畏種種莊嚴法輪。如一佛身以神通力
轉如是等差別法輪。一切世法無能為喻。
如是盡虛空界。一一毛端分量之處。有不可
說不可說佛剎微塵數世界。一一世界中念念
現不可說不可說佛剎微塵數化身。一一化
身皆亦如是。所說音聲文字句義。一一充滿
一切法界。其中眾生皆得解了。而佛言音無
變無斷無有窮盡。是為諸佛第五大那羅延
幢勇健法。今疏略引耳。上鈔中爾所字。經中
皆是不可說不可說佛剎微塵數字。


疏。斯則
處以毛端下。三結釋也。結釋經文。成初正
說。於中初二句正結。後處則下。覆釋。法界
齊起為頓。如月入百川。非從東向西等。
故長時不斷曰常。無暫間斷故。既常既遍故
不待別因。


疏。但隨見聞下。四釋妨謂。有伏
難云。既橫竪該羅。說窮時處。何有初成之
[003-0019c]
如九會之終。故為此通。於中二。先正解妨
可知。後令尋於此下。重通再難。難云。略
本至少。安窮無盡之理。故為此通。以見理
圓融故。見少能窮無盡。有法喻合。以一處
下。釋成上義。時處既一多相即法。豈一不
含多。


疏。二酬宿因等者。疏文分五。一標舉
章門二何以下。躡前起後。三夫根深下。摽
因深廣。四深大云何下。釋成深廣。五宿因雖
多下。開章別釋。於中先標章。後別釋可知。


疏。三順機感者。文中分六。一標章。二躡前
起後。三其猶下。約喻顯相。四故兜率下。引
經證成。五廣顯下。指略在廣。六然此下。揀
定於機。言今之聞者是未來機者。望說經
時是未來故。故發心品中。十方法慧
白佛言。我等悉當護持此法。令未來世
一切菩薩未曾聞者皆悉得聞。亦是未來機
也。


疏。四為教本者。文三。初標章。次總彰大
意三。然亦有二下。開章別釋。大意中。初
二句立理。故出現品云。譬如大海潛流四
天下地。有穿鑿者無不得水。彼喻佛智普
入眾生身心。今借用之。斯即喻也。
非本無以垂末者。法說。如無海本不能流
末。無其本月。無影入於百川。無有
法身。豈能垂於應化。故無有根本之法。何
有隨宜之談。後將欲下。兩句正釋。為本之
義。故天台指為乳教。乳是酪等諸味本故。


疏。出現品云。如日初出先照高山者。彼文
云。譬如日出先照須彌山等諸大高山。次
照黑山次照高原。然後普照一切大地。日
[003-0020a]
不作念我先照此後照於彼。但以山地有
高下故。照有先後。如來應正等覺亦復如
是。成就無邊法界智輪。常放無礙智慧光
明。先照菩薩摩訶薩等諸大山王。次照緣覺
次照聲聞。次照決定善根眾生。隨其心器
示廣大智。然後普照一切眾。乃至邪定
亦皆普及。為作未來利眾益因緣。令成熟故。
而彼如來大智日光。不作是念。我當先照
菩薩大行。乃至後照邪定眾生。但放光明
平等普照。無礙無障。無所分別。釋曰。始成
便說華嚴。是照菩薩山王。此明先大
後小。


疏。二為攝末之本者。於中二。初標名
華嚴未有未之可攝。以法華攝末歸
本歸華嚴故。故為本也。言。如日沒時還
照高山故者。二義取出現經意以證。而無
此文。即是法華所明。先小後大及三時五
時之教。後後勝於前前。法華涅盤唯明一
極。為照菩薩。


疏。無不從此法界流下。二雙
證上二。先引攝論。後引法華。初引攝論。
從法界流。即證開漸之本。無不還歸
此法界故。即證攝末之本。此以義證教。謂
論所明。報化身等。皆從法身生。還歸於法
身。法身等即義。今以法身類於華嚴故。云
義證教也。


疏。法華亦云下引法華證。故
下。吉藏引此立三種法輪。第一名根本法
輪。第二名枝末法輪。第三名攝末歸本法
輪。文中便引便釋。三節具也。言。斯則法華
亦指此經以為本矣者。結成本義。若自立
為本。恐義未明。法華指此為本。本義方顯。
[003-0020b]
始見入於佛慧。既即華嚴。亦令得聞
法華入於佛慧。豈非指初為本。又法華第
一云。於一佛乘分別說三。亦是從本流末。
即指華嚴為一佛乘。分別說昔之三。三即鹿
野四諦等。。不指華嚴為本。鹿野之
前。以何為一乘即。


疏。五顯果德者。疏文
分二。初總明大意。有法喻合可知。後然果
德有二下。開章別釋。於中亦二。先正釋可
知。後然依正無礙下。融通於中三。初約用
互在。以明六句。次約體相即。以明四句。後
隨舉一門下。雙結體用。


疏。然依正無礙。通
有六句。至其文非一者初約用也。初二指事令曉。
餘但列名。然即相入相在之義。義分齊
中廣明。而相入各有分圓。若約圓說。
應言剎中有剎。今欲顯勝。舉塵毛之分。
以攝剎身之總也。言其文非一者。謂第六
經。法界普明慧菩薩偈云。佛剎微塵數。如是
諸國土。能令一念中。一一塵中現。第一
句依中現依也。成就品云。一微塵中多剎海處所各別悉嚴淨如是無量入一中一一區分無雜越


。亦第一句也。現相品云。如來一一毛
孔中。一切剎塵諸佛坐。菩薩眾會共圍繞。演
說普賢之勝行即第二句正內現正也。迴向品云。一毛孔中悉明。
見不思議數無量佛。一切毛孔皆如是。普
禮一切世間燈。僧祇品云。於一微細毛端
處。有不可說諸普賢。如一毛端。一切爾。如
是乃至遍法界。皆第二句也。又云。於一微
細毛孔中。不可說剎次第入。毛孔能受彼諸
剎。諸剎不能遍毛孔即第三句正內現依也。現相品云。如來安
[003-0020c]
坐菩提座。一毛示現多剎海。一一毛現悉亦
然。如是普周於法界。亦第三句也第五經。普賢
偈云。如於此會見佛坐。一切塵中悉如是。
佛身無去亦無來。所有國土皆明現即第四句依內現正也。現相
品云。一切剎土微塵數。常現身雲悉充滿。
普為眾生放大光。各雨法雨稱其心。亦第
四句也。又云。一一塵中無量身。復現種種莊
嚴剎。一念歿生普令見。獲無礙意莊嚴者。
即第五句依內現依正也。僧祇品云。一微塵
中能悉有不可言說蓮華界。一一蓮華世界
中。賢首如來不可說。亦第五句也。世界成就
品云。一毛孔內難思剎。等微塵數種種住。
一一皆有遍照尊。在眾會中宣妙法。即第
六正內現正依也。現相品云。一切諸佛土。一
一諸菩薩。普入於佛身。無邊亦無盡。成就
品云。一切剎土入我身。所住諸佛亦復然。汝
應觀我諸毛孔。我今示汝佛境界。皆第六
句也。


疏。又有四句等者。第二約體
四句也。相即互亡。故無有六。一佛即
剎者。佛體即是法土故。廢己從他。佛體
虛故土外無。法性無二故。二即佛
者。剎體即是法性身故。廢己從他。剎
體虛故佛外無。法性無二故。由性無二
。以性融相故。身剎相即三俱者。謂有身
有土不壞相故。若無身無無可相即
[003-0021a]
故。四泯者。謂佛即剎故非佛。剎即佛故非
剎。以互奪故。


疏。隨舉一門即攝一切者。三
雙結體用。以即入二門無二體故。體外無
用。唯相即故。用外無體。唯相入故。如無
鏡外之明明外之鏡故。言並如下說者。即
指義分齊中。


疏。六彰地位者。疏文二。初
總彰大意。後開章別釋。前中二。先順明來
意。後夫聖人下。立理反成。聖人之大寶曰位
者。即周易下繫辭云。天地之大德因生。
聖人之大寶曰位。注云。夫無用則無所
寶。有用則有所寶也。無用而常足者莫
大乎道。有用而弘道者莫大乎位。故
云大寶曰位也。言。若無此位行
無成者。即反成須位也。


疏。此亦二種下。二
開章別釋也。於中三。一正釋。二會融。三引
證。初中先釋行布。行布者。行列分布。
階降淺深。如第二會明信。三明住。四明行。
五明向。六明地。七明等妙。前非是後。後
非是前。故言行布。後釋圓融。言圓融者。
圓滿融通。疏釋有二。初正釋。二引證。前中
自有二義。一者疏云。一位即攝一切位故者。
此總辯相攝。謂四十二位之中。隨舉一位。
即攝一切。如初發心住即攝餘九住及
行向地等。二者疏云。一一位滿即至佛故者。
此別明五位互攝。如初住攝於初行初迴
向初地。第二住攝第二行第二迴向第二地
等。第十住滿。則攝十行滿十向滿十地
滿第。十住滿稱灌頂位。第十地滿。亦
灌頂。成佛。十行智度圓。十地
[003-0021b]
智度滿。海幢比丘頂出諸佛說法。灌頂住
後。即明佛者。即其事也。前唯約理行圓融。
此兼明行證相似。


疏。初地云下。二引證也。
文有三節。一云。一地之中具攝一切諸地
功德者。此約當位之中。自一攝十也
。以一例諸位位皆然。上正引文。二
云。信該果海者。此明五位互攝如。賢首品中。
乃至則得灌頂而昇位等。此即義引為證。
三初發心時便成正覺者。正明以初攝後。
通於二義。若住滿成佛。即是當位。以初攝
後。若究竟成佛。即異位相望。以初攝後。如
四十二字門。初阿具後茶也。上來
總有三義。一舉一位。總攝五十二位。二舉
一位攝五位。三舉初攝後。復應有後攝
初。初後攝中。中攝初後。一攝一切。一切攝
一。一攝一。一切攝一切。如理思之。上云
初發心時便成正覺。即是正引經文。梵行品
云。若諸菩薩能與如是觀行相應。於諸法
中不生二解。一切佛法疾得現前。初發心
時。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知一切法即
心自性。成就慧身不由他悟。今略引耳。


疏。
然此二無礙下。會融也。於中二。初辯定其
相。二正明會融。前中有二對。行布圓融。以
教對理。以相對性。下正圓融。但融相性。
初對。謂約能詮教道。則行布不同。約所詮
之理。則圓融無礙。第二對。就所詮中。約相
則深淺不同。約性則融通無二。言德用者。
即德相業用也。


疏。相是即性之相故下。正明
會融。文有三番。第一番。直明無礙。第二
[003-0021c]
番。則互相成。謂無量本是約相行布。圓融本
是一理平等。今圓融既不礙行布。故成無
量之德。下句反此可知。第三番。從無量為
一故。融通隱隱下。明相成而不失本相。無
量為一故。融通而不失本相故。隱隱然似
有。一為無量故重重。不失一相
故能涉入。


疏。故世親。以六相圓融下。第三
引證。此引論證。即總同成別異壞。由此
故得舉一全收。至下廣明。次云上下之文
非一者。雙引經疏。若望經則唯是下文。若
望疏文。通指一經上下耳。


疏。七說勝行
者。疏文亦二。先明大意。後開章解釋。前中
初二句依內教正釋。後二句引外事證成。即
論論第二。彼下二句云。不患莫己知求為
可知也。包氏注曰。求善道而學行之則人
知己。今引證此。求為可知。及所能立。皆是
行也。上兩句行成得位。下兩句行成得名。
今為證位故。但引前耳。


疏。行亦二種下。開
章釋也。先釋後融。前中明頓成中。先正明。
後引證。言一斷一切斷等者。等取一障一
切障一修一切修一證一切證故。普賢行品。
初說十句。若成此十。則頓成五十種
行。一念瞋心起。百萬障門生。故偈中云。
不可說諸劫。即是須臾頃。莫見修與短。究
竟剎那法。皆以圓融。故妙嚴品云。一法
門中無量門。無量千劫如是說。所演法門廣
大量義。普運光夫之所了。


疏。二遍成諸行
下。釋行布從始迄終。故云乃至。則五位所
行。皆此攝也。菩提心為始。體即三心。謂一
[003-0022a]
直心。正念真如法故。。
二深心。樂修一切諸善行故
。三大悲。救護一切苦眾生故。七
十八經云。菩提心燈。大悲為油。大願為炷。光
照法界。光即直心。炷即深心。
。多以三心為體。上求下化。照理起行。不
出此故。言相者。即無相為相。同法界相。
無分量相。無齊限相也。言功德者。無德
不收故。發心品十種大喻。百門較量。亦不
及少分。七十八一卷。廣以喻歎。亦不能盡。
賢首品云。若有菩薩初發心。誓求當證佛
菩提。彼諸功德無邊量。不可稱量。無與
等。發心品云。發心功德不可量。眾智共說
無能盡。又云。菩薩發心功德量。億劫稱揚不
可盡。以出一切諸如來。獨覺聲聞安樂故
等。皆發心功德也。又云。欲見十方一切佛。
欲施無量功德藏。欲滅眾生諸苦惱。宜應
速發菩提心。此上三事。皆是發菩提心。為
萬行之本。故首明之。即此發心。便名為行。


疏。此二無礙下。第二融通可知。


疏。八示真
法下。文亦有二。先總明。後開釋。文含多
義。不異義分齊中教因總該故。此略舉義深
理要。故別為一門。


疏。九開因性者。文亦二先
總後別。總中先躡前起後後。良以下。總相解
釋。於中有三。初明因義。本有恒沙性德。本
覺佛智無二體故。以此為因。二但相變下。
覆彼因義。是須開。所以相變體殊者。
迷真如以成名相故。情生智隔者。失正智
而成妄想故。上對約境。下對約心。五法具
[003-0022b]
矣。三今令下。正明開義。知心空寂。則即名
相泯而如體。達本無住。則妄想亡而正
智生。真本不可以功成。要亡功而本就。深
源不可以行得。必行盡而源成。若寂照雙
流。則因性開矣。性即知見。知見性相並皆顯
現。故談已下結成開義。


疏。亦有二下。別釋。
以言顯示令其知有者。唯明示義。如示貧女
宅中寶藏。未見未證。使其修行。
義通開示。不知令知。名之為悟。未證能
證。稱之為入。顯現之言。對於開義。如下破
塵下。引證下。經云。如有大經卷。量等
三千界。在於一塵內。一切塵悉然。有一聰
慧人。淨眼悉明見。破塵出經卷。廣饒益眾
生。佛智亦如是。遍在眾生心。妄想之所纏。
不覺亦不知。諸佛大慈悲。令其除妄想。如
是乃出現。饒益諸菩薩等。即其義也。言。
唯以一大事因緣故者。即引他經。大乘法師。
但云事物體事事義。道理隨應皆得。今略釋
之。無二無三故名為一。佛因佛果故稱為
大。因果幹能。令物解脫。並稱為事。言因
緣者。如來因此緣此。故出現耳。又因緣者。
屬於大事。正因佛性為因。緣因佛性為緣。
了因所了為因。生因所生為緣。斯則大事。
通因通果。因緣但語於因。因即種性之義
故。彼經云。佛種從緣起。萬行為緣起。斯佛
種成菩提故。言。所謂開示下。義引彼經。
具云舍利弗。云何名諸佛世尊。唯以一大事
因緣故出現於世舍利弗。諸佛世尊欲令眾生開
無上義佛知見使得清淨故。出現於世。欲
[003-0022c]
同義眾生佛之知見故出現於世。欲令
眾生悟不知義佛知見故出現於世。欲令眾
生入因義佛知見道故。出現於世。廣釋如
別。略釋如下。言。眾生等有故言唯一者。隨
難。唯解一字耳。


疏。十利今後者。文
中亦二。先躡前總辯。後此亦下。開章別明。
又分為三。初約時分二。可知。次此益復二
下。約行分二。後又此利益下。對前辨異。
二中。疏云。終竟不銷等者。等取餘經。餘
經云。要穿其身出在於外。何以故。金剛
不與肉身雜穢而同止故。於如來所。種
少善根。亦復如是。要穿一切有為諸行煩惱
身。過到於無為究竟智處。何以故。此少善
根。不與有為諸行煩惱而共住故。


疏。二令
起行成證入故下文二初正釋後。良以有作
下。釋成。今初。疏云。乃至深入如來等者。中
間經云。隨順一切如來境界。具足一切諸菩
薩法。安住一切種智境界。遠離一切諸世間
法。出生一切如來所行。通達一切菩薩法
性。於佛自在心無疑惑。住無師法。深入如
來無礙境界。故云乃至。


疏。又此利益下。
對前辯異。所以辯異者。亦為揀濫
故以。利今後義似順機感。機感亦有二世
機故。故上又明約行分二。已是異。前但
約時故。又順機多約於所。利益多約於能。
又順機但是別義。利益通於十義。即總別之
異故。對前九別。成斯十益也。於中二。先別
對前。後亦可已下。通申本義。今初。。
此十種益出於旨歸。但次第不同耳。彼次
[003-0023a]
第云。一見聞益。二發心益。三起行益。四攝位
益。五速性益。此依從淺至深自利利他等而為其次今疏順前九門展轉相生後能成前以為次第耳然見聞等
。六滅障益七轉利益八造修益九頓得益十稱性益



等證益。實通十因。欲顯別義。隨便逐勝。以別
配耳。一以法爾常說遍說。便能觸目對境。
一切時中常如法見。所引經文如前總中。
又出現品云。佛子。譬如雪山有藥王樹名
曰善見。若有見者眼得清淨。若有聞者耳
得清淨等。佛子。如來應正等覺無上藥王亦
復如是。能作一切饒益眾生。若有得見如
來色身。眼得清淨。若有得聞如來名號。耳
得清淨等。又云佛子。我今告汝。設有眾生。
見聞於佛。業障纏覆不生信樂。亦種善根。
無空過者。乃至究竟。入於涅盤。上雖明
見佛。佛是華嚴佛。故舌根嘗法味。故賢首
品云。此法希有。甚奇特。若人聞已能忍可。能
信能受能讚說。如是所作甚為難等。兜率偈
讚品云。設於念念中。供養無量佛。未知真
實法。不名為供養。若聞如是法。諸佛從此
生。雖經無量苦。不捨菩提行。一聞大智慧
諸佛所入法。普於法界中。成三世導師。明
知。見聞其益深矣。言。發心益者。若不聞此。
不能發心。設有發心不得尊勝。以初發
心時便成正覺等故。義如前引。言。造修
益者。謂聞此普法。便能造修一行一切行
故。如前引出現品云。多劫修行。不聞此法
非真修故。


疏。頓得益者。如下六千比丘。言
[003-0023b]
下獲於十眼。善財童子一生能圓諸
位。法界品初。菩薩頓證等。並如教迹中引。
言。滅障益者。即一斷一切斷。如隨好品天
鼓教
。以等法界三業悔過。結云。若如是知。
是真實懺悔。一切罪惡悉得清淨。說此法
時。百千億那由他佛剎微塵數世界中。兜率
陀諸天子。得無生法忍。又諸天子以香
華等供佛而成大益。又云。其諸香雲。普雨
無量佛剎微塵數世界。若有眾生。身蒙香
者。其身安樂。譬如比丘入第四禪。一切業
障皆得銷滅。若有聞者。彼諸眾生於色聲
香味觸。其內具有五百煩惱。其外亦有五
百煩惱。貪行多者二萬一千。瞋癡等分亦
然。了知如是悉是虛妄。如是知已。成就香
幢雲自在光明清淨善根等。皆滅障益也。
言。攝位益者。如前位中具明。言。起行益
者。如普賢行品云。菩薩摩訶薩。得聞此法
少作方便。疾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以
一行一切行故。如前行中具引。言。稱性益
者。謂依此普法。一切眾生無不皆悉稱其
本性。佛果海中舊來益竟。故出現品云。如來
成正覺時。於其身中普見一切眾生成正
覺。乃至普見一切眾生入涅盤。皆同一性。
所謂無性。若不稱性。豈得然也。言。轉利
益者。如第一重地獄天子得益竟。展轉成
三重之益。後二即轉利益也。如上滅障即第
二重。亦是轉利益。所望處別。故為滅障。第三
重云。若有眾生見其蓋者。種清淨金輞轉
[003-0023c]
輪王一恒河沙善根。佛子菩薩住此轉輪
王位。於百千億那由他佛剎微塵數世界中
教化眾生。乃至云。若有暫得遇斯光明。必
獲菩薩第十地位。以先修行善根力故。皆
轉利益。言。速證益者。如前教迹中。一
生圓曠劫之果中辨。言。故前九因皆為
今益者。結也。


疏。亦可前一一門皆成十益者。
此第二意却是正意。上但隨宜耳。


疏。因上十
義故。此教興下。第三結屬。會釋也。此上結
屬。下會釋經文。彼經具云其說法者。同名
法慧。悉以佛神力故。世尊本願力故。為欲
顯示佛法故。為以智光普照故。為欲開
闡實義故。為令證得法性故。為令眾會
悉歡喜故。為欲開示佛法因故。為得一
切佛平等故。為了法界無有二故。說如
是法。十因舉二。故有等言。言。因緣相參
者。神力是緣。餘皆是因。故。云相參。今略舉
二。即有因緣。以疏對彼。因緣易知。故云
可以意得。


疏。第二明說經緣等者。疏文分
二。先引例總明。後今有十緣下。開章別釋。
前中謂六成就中。信聞二種屬於阿難。在佛
滅後結集時安。不為經緣。餘四成就。為經
緣起。說必依時。要有方處。人通說聽。即佛
及眾四義足矣。問智論云。說時方人令生
信故。何以今言為緣起耶。答六種初二。
唯屬證信。後四義有兩兼。阿難引之為生
物信。當時無此教不得興。故為緣起。今十
緣中具有此四。


疏。今有十緣下。開章解釋
中二。先列後釋。


疏。今初。依時下釋疏文分四。一
[003-0024a]
大意。二開章。三融會。四廣如旨歸。一句出
法源。今初分二。先拂迹顯實。後就德顯圓。
前中言。夫心冥至道。則混一古今者。此約
人顯實法界下約法顯實。心與理冥契。則無今古之相。故
肇公云。古今通始終。同窮本極末。浩然大
均。生公法華疏云。古亦今也。今亦古矣。


疏。
法界無生等者。就法顯實也。有生則屬三
世。便即有時。無生則無三世剎那。安有時
分。故出現品云。真如離妄恒寂靜。無生無
滅。普周遍等。


疏。下經偈云。下引經證。略舉
人證耳。即兜率寶幢偈也。彼具云。眾生如
是說。某日佛成道。如來得菩提。實不繫
於日。法界品云。菩薩智輪。遠離一
切分別網。超越一切障礙山。不可以生死
長短。染淨劫數顯示等。其文非一。


疏。況無
涯之說等者。第二就德顯圓。無涯之說。豎約
長時。故旨歸云。常恒之說。前後際而無涯。
念劫圓融者。約一念即不可盡。一念即無
量劫。無量劫即一念等。故云爾也。一念即多
劫。何定時之長短哉。


疏。今以無時之時。略
顯十重時別者。此下第二開章解釋也。就中
三。初上二句標。次初唯下釋。後於下結。二釋
中初唯一念者。謂於一剎那頓。遍無盡之
處說無邊法。二盡七日者。謂初成道一七日
中。自受法樂。
。第二七日。頓說此經。




[003-0024b]
。言。三遍三際者。謂盡
前後際各無邊劫。常恒周遍。演說此經。初
無暫息上三易故。


疏。但列名而已。言。四
攝同類劫下。以義稍隱故並加字。旨歸但
云。四攝同類。五收異劫。六念攝
劫。七復重收。八異界時。九彼此相
入。十以本收末。今加一字。義則易見。故並
不釋。唯釋第十耳。言攝同類劫者。於前無
邊劫各攝同類。如長劫唯攝長劫。短劫唯
攝短劫等。言。五收異類劫者。謂長劫攝短
劫等。言。六以念攝劫者。於一念中即攝
無邊同異類劫。念念皆爾。言。七劫念重收
者。此上念念所攝劫中。各以念成彼。一一念
亦各攝諸劫。是則念念既其不盡。劫劫亦復
無窮。如因陀羅網重重無盡也。言。八異
類界時者。上之七重。且約一類世界。如今
娑婆一類。今辯樹形江河形等。無邊異類之
剎。剎既同處。而有不同時亦同時。而各別
分齊。盡彼時分常說此經。言。九彼此相入
者。即彼異類界。所有時劫。亦各別相收。或同
異類界時。互相攝入。若念。若劫。重重無盡。
同前四五六七。於彼諸時。常說此經。言。
謂以非劫為劫者。第十難見故。以此句釋
之。以非劫為本。劫即為末。言非劫者。離
分限故。如華藏世界。以非劫為劫。劫即非
劫。念等亦爾。以時無長短離分限故。以
離時分說彼劫故。以時無別體依法上
立。法既融通時亦隨爾故。離世間品云。菩薩
摩訶薩知一切劫即是非劫。而真實說一切
[003-0024c]
劫數。是為第六無等住。故云非劫為劫。於
此無量時劫。常說華嚴。


疏。又此十種隨一
圓收者。此下。第三融會也。於中三。初此上
二句。正融會。二依此說時則無始終下。通妨
難。此上牒疑情。既無始終。何有初成之始
九會之終。亦隨見聞下。會釋也。故疏指前
通。又此一部。即是無邊法海。以下皆結通
無分齊故。一部即是一切說故。


疏。若依此時
下。三顯勝能。於中又三。初揀他顯勝。次而
餘教下。會他顯勝故。或說下。再通妨難。難
云。彼有三七等殊。云何不出於此。故
今通云。皆是此經之時。隨見聞故。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