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l0011 阿毘曇毘婆沙論-北涼-迦旃延子 (T@SHENG)




《阿毘曇毘婆沙論》卷第四十


迦旃延子造 五百羅漢釋
北涼天竺沙門浮陀跋摩
共道泰等譯
使揵度十門品之四


二法。色法無色法。問曰。何故作此論。答
曰。為止人見為顯智希有故。止人見者。此色
無色法。畢竟無人。為顯智希有者。為聰明有
智人。以此二法。解了諸法。所以者何。此二
法。能攝一切法故。以是事故。而作此論。云何
[040-0292a]
色法。答曰。十入一入少分。十入者。眼耳鼻舌
身。色聲香味觸。一入少分者。謂法入。云何無
色法。答曰。一入。謂意入。一入少分。謂法入。
問曰。云何名色法。云何名無色法。答曰。若法
名是色。體是色。是色。若法名非色。體非色。
是無色。復次若法。體是四大。及四大造。是
色。若法。體非四大。非四大造。是無色。復次
若四大為因。體是造色者。是色。若法不以四
大為因。體非四大造者。是無色。復次若法可
生生增長。是色。與此相違。是無色。尊者和
須蜜說曰。此中何者是色相。答曰。漸次來
義是色相。漸次壞義是色相。有方所義是色
相。障礙義是色相。如與怨俱行常有折減義
是色相。復次有三義。是色相有色可見有對。
有色不可見有對。有色不可見無對。可取捨
相義是色相。復次礙義是色相。問曰。過去
未來色微塵。及無作色。應非色。答曰。彼亦
是色。有色相故。過去色是已礙。未來色是當
礙。微塵雖一不能礙。合聚則能礙。無作色。雖
是無礙。所依是礙。何者是所依。謂四大是也。
以四大礙故。彼亦有礙。譬如樹動影亦隨動。
復次可除却義。是色相。復次有一相義是色
相。眼色相異。乃至法入中色相異。尊者佛陀
提婆說曰。障礙可壞義是色相。與此相違是
無色相。問曰。何故法入中色。十入中不說耶。
答曰。若色經剎那。是微塵性者。在十入中。法
入中色。雖經剎那。非微塵性。是故不說。復次
若色是五識所依。五識所緣。是十入中說。法
入中色。非五識所依。亦非五識所緣。是故不
[040-0292b]
說。問曰。為色界色多。欲界色多。答曰。若以
入故。欲界色多。所以者何。欲界色是二入九
入少分。色界色是九入少分。若以體分。色界
色多。所以者何。如施設經所說。光音天身。
轉大梵世天身。乃至阿迦膩吒天身。亦復轉
大。


二法可見法不可見法。問曰。何故作此論。答
曰。為止人見顯智希有故。廣說如上。復有
說者。所以作此論。為止併義者意故。或有
說。一切法。皆是可見。如尊者瞿沙等。瞿沙作
如是說。一切法。皆是可見。以是慧眼境界故。
為止如是說者意。亦明法是可見不可見故。
而作此論。云何可見法。答曰。一入。謂色入。
云何不可見法。答曰。十一入。問曰。何故十色
入中。說一是可見。餘非可見耶。答曰。以色入
是麁現見。廣說如十二入中。色入有二十種。
謂長短方圓好不好高下青黃赤白光影明闇
雲烟塵霧。復有說。二十一種者。二十種如前
說。及虛空一種色。此二十種色。幾種有色無
形。幾種有色有形。答曰。八種有色無形。謂青
黃赤白光影明闇。餘十二種。有色有形。復有
作四句者。或有色無形。或有形無色。乃至廣
作四句。有色無形者。謂青黃赤白光影明闇。
此八種是也。有形無色者。謂身有作色也。有
色有形者。謂長短方圓好不好高下雲烟塵霧
等。十二種是也。無色無形者。若色無有色。亦
無有形是也。問曰。云何可見義。云何不可見
義。尊者和須蜜說曰。可見在彼此故是可見
義。不可見在彼此故是不可見義。尊者佛陀
[040-0292c]
提婆說曰。是眼境界是眼所行處是可見義。
與此相違是不可見義。問曰。水器中像。鏡中
像。為是實為非實耶。譬喻者。說言非實。所以
者何。鏡不入面中。面不入鏡中。云何是實。阿
毘曇者。說言是實。所以者何。是色入為眼識
所緣故。問曰。面不入鏡中鏡不入面中。云何
是實耶。答曰。說若干種生色為色入。不說一
種生色。如緣月緣月光珠緣器故出水。如緣
日緣日光珠緣乾牛糞故出火而有火用。非
無其實。如因火攢火燧人工故出火而有
火用。非無其實。如是緣鏡緣面。生鏡中像。實
有像用。能生眼識。非無其實。所聞響聲。為是
實耶。為非實耶。譬喻者。說言非實。所以者
何。如一剎那頃聲生時。即彼剎那聲滅。何容
得及生於響耶。阿毘曇者。說言是實。所以者
何。是耳境界。為耳識所識故。問曰。如一剎那
頃聲生時。即彼剎那聲滅。何容得及生響耶。
答曰。說若干種生聲為聲入。不說一種生聲。
如緣舌齒脣噓咽喉等相觸故出聲。能生
耳識。非無其實。彼亦如是。


二法。有對法。無對法。問曰。何故作此論。答
曰。欲止人見顯智希有故。廣說如上。云何有
對法。答曰。十色入。謂五內入五外入。云何無
對法。答曰。二入。謂意入法入。有對有三種。
一障礙有對。二境界有對。三緣有對。障礙有
對者。如以手打手。更相障礙。以石打石。更相
障礙。如是等。是名障礙有對。境界有對者。如
眼對色等。是名境界有對。緣有對者。如心心
數法各自受所緣。是名緣有對。三種有對。此
[040-0293a]
中依障礙有對而作論。問曰。為障礙幾入耶。
答曰。或有說者。障礙一入謂觸入。餘入非觸
復有說者。障礙五入。內入中障礙身入。外入
中障礙色香味觸若作是說。障礙五入者。以
手打手時。以五打五。以手打石等時。以五打
四。以石打石時。以四打四。以石打手時。以四
打五。復有說者。障礙無色入。除聲入。若以
手打眼時。豈非礙耶。評曰。應作是說。障礙十
入。若不障礙聲入者。聲則無積聚義。施設經
說眼決定對色。色決定對眼。乃至意決定對
法。法決定對意。彼尊者造論說境界有對。有
眼水中不障礙陸地則障礙。如魚等。有眼陸
地不障礙水中則障礙。如人等。於水不障礙
於陸不障礙。如頑跋陀人水生羅叉等。於水
障礙於陸障礙者。除上爾所事。有眼夜不障
礙晝則障礙。如鵄梟等。晝不障礙夜障礙者。
如人等晝夜不障礙者。如鹿馬狸猫等。晝夜
障礙者。除上爾所事。此中何者是有對。何者
是無對。答曰。若積聚微塵是有對。若不積聚
微塵是無對。復次種種異相是有對。無種種
異相是無對。復次若覆蔽相是有對。無覆蔽
相是無對。復次若積聚相是有對。無積聚相
是無對。復次若有大形段是有對。無大形段
是無對。復次若可除却是有對。不可除却是
無對。尊者波奢說曰。若別異相。是則障礙。若
有障礙。是則積聚。若有積聚。則是形段。則
可除却。若可除却。則是有對。與此相違。則是
無對。尊者和須蜜說曰。有別異相。有障礙
相。是有對。無別異相。無障礙相。是無對。尊
[040-0293b]
者佛陀提婆說曰。可除却相是有對。不可除
却相是無對。尊者瞿沙說曰。若是積聚微塵
性有色可施設長短亦能出聲者是有對。積
聚微塵性。則說八入。有色可施設長短者。則
說色入。亦能出聲者。則說聲入。與上相違是
無對。尊者婆摩勒說曰。合集多微塵聚是有
對。與此相違。是無對。


二法有漏法無漏法。問曰。何故作此論。答
曰。欲止人見顯智希有故。廣說如上。復有說
者。所以作論者為止併義者意故。如摩訶僧
祇部說。佛身一向無漏。問曰。彼何故作此說。
答曰。彼依佛經。佛經說如來於世間生世間
長。而出世間。不為世間所染。彼作是說。佛
若出世間。不為世間所染。則知佛身一向無
漏。為止如是說者意。亦明佛身是有漏。若佛
身是無漏者。無比女不應於佛身生愛心。餘
廣說如雜揵度。云何有漏法。答曰。十入二入
少分。謂意入法入。云何無漏法。答曰。二入少
分。謂意入法入。問曰。何故名有漏法無漏法
耶。答曰。若法能增長有是有漏。與此相違。是
無漏。復次若法能令有相續。能增長生老病
死。是有漏。與此相違。是無漏。乃至廣說。若
法墮苦集諦。是有漏。與此相違。是無漏。尊者
和須蜜說曰。云何有漏相。云何無漏相。答
曰。從有漏生。是有漏相。不從有漏生。是無漏
相。復次能生有漏相。是有漏。不能生有漏相。
是無漏。尊者佛陀提婆說曰。若處所能生漏。
是有漏相。若處所不能生。漏是無漏相。


二法。有為法無為法。問曰。何故作此論。答
[040-0293c]
曰。為止人見為顯智希有。廣說如上。云何有
為法。答曰。十一入。一入少分。謂法入。云何
無為法。答曰。一入少分謂法入。問曰。何故名
有為無為法耶。答曰。若法有生滅。有因。有有
為相。是有為法。與此相違。是無為法。復次若
法屬因屬緣屬所作屬和合者是有為法。與
此相違。是無為法。復次若法為生所生。為住
所住。為老所老。是有為法。與此相違。是無為
法。復次若法行世。能聚果。能知緣。能所作。
是有為法。與此相違。是無為法。復次若法墮
世。在陰。是苦相續。有前後。有上中下。是有
為法。與此相違。是無為法。尊者和須蜜說
曰。云何是有為相。答曰。世相陰相。是有為
相。云何無為相。答曰。非世相非陰相。是無為
相。尊者佛陀提婆說曰。若以眾生故。有生滅
者。是有為相。若不以眾生無生滅者。是無為
相。


三法。過去法未來法現在法。云何過去法。答
曰。過去五陰。云何未來法。答曰。未來五陰。云
何現在法。答曰。現在五陰。問曰。何故作此論。
答曰。為止併義者意故。如譬喻者。作如是說。
世是常。行是無常。行行世時。如物從器至器。
猶如多人從一舍至一舍。諸行行世。亦復如
是。為止如是說者意。亦明行即是世世即是
行。是故四大揵度。作如是說。世名何法。答曰。
說行之言。復有說者。所以作論者。為止言無
過去未來於世中愚說現在是無為法者意故。
亦明過去未來是實有相。若無過去未來者。
則無成就不成就。如第二頭第三手第十三
[040-0294a]
入。無有成就不成就者。若無過去未來。則無
成就不成就。若有成就不成就。則知必有過
去未來是實有相。若言無過去未來。則應如
是說。彼過去。若現在時造因。彼果當言在過
去。當言在未來。當言在現在耶。若在過去者。
應言有過去。不應言無過去。若言無過去。是
事不然。若言在未來。應言有未來。不應言無
未來。若言無未來。是事不然。若言在現在。則
因果共俱。若因果俱者。則違偈說。如說。


「 作惡不即受
 不如乳成酪
 愚蹈灰底火
 不即時燒足」



若果不在過去未來現在則無果。若無果則
無因。如第二頭第三手第六陰第十三入。若
有因果。不在過去未來現在者。則是常。如無
為法。若果在現在時。彼因當言在何處。為在
過去。為在未來。為在現在。若在過去。亦如上
說。若在未來。亦如上說。若在現在。亦如上
說。若不在過去未來現在則無因。若無因則
無果。如第二頭第三手第六陰第十三入。若
有因果。不在三世者。則應是常。如無為法。復
次若無過去未來者。則無出家法。如偈說。


「 若說無過去
 則無過去佛
 若無過去佛
 則無出家法」



復次若無過去未來者。則常妄語。如偈說。


「 若說無過去
 而言有臘數
 則是一切時
 而常故妄語」



復次若無過去未來者。則無現在。所以者何。
以有過去未來故。施設現在。若無三世。則無
有為法。若無有為法。亦無無為法。所以者何。
[040-0294b]
以有有為故。則施設無為。若無有為無為法。
則無一切法。若無一切法。則無解脫出離。欲
令無如是過故。說過去未來是實有相。是故
為止他義欲顯己義。亦欲顯法相相應義故。
而作此論。問曰。世體性是何。答曰。過去五
陰。未來現在五陰。此是世體性。乃至廣說。已
說體性。所以今當說。何故名世。世是何義。答
曰。去義是世義。問曰。諸行不來不去。若來者
則不去。若去者則不來。若來者則來處應空。
所以者何。從彼處來故。若去者則妨礙去處。
所以者何。去至彼處故。是故尊者和須蜜。
說如是偈。


「 諸行無來相
 以諸剎那故
 而無有去相
 亦無有住者」



若行無來去。云何有三世耶。答曰。以所作故。
若諸行無所作。是名未來。若有所作。是名現
在。若所作已滅。是名過去。若眼未見色。是未
來見色。是現在見色。已滅是過去。問曰。若然
者。現在彼分眼。云何有所作。答曰。以作相似
因故。若不現在前。則不與未來者作相似因。
若現在前。則與未來者作相似因。乃至意亦
如是。如色未作障礙是未來。若作障礙是現
在。若作障礙已滅是過去。如受未生是未來。
受若生是現在。受若生已滅是過去。受乃至
想行識亦如是。復次若法未取果與果是未
來。若取果與果是現在。若取果與果已滅是
過去。復次若法不取不與。依果報果。是未
來。若取依果報果未與者是現在。若取依果
報果已滅是過去。復次若法未與相似因一
[040-0294c]
切遍因是未來。若與是現在。若與已滅是過
去。復次若法未生未滅是未來。若已生未滅
是現在。若生已滅是過去。未生未壞。已生未
壞。已生已壞。未生未離。已生未離。已生已
離。說亦如是。復次若法未作三有為相是未
來。若已作一今作二是現在。若已作三是過
去。復次若法未作四緣是未來。若作四緣是
現在。若作四緣已滅是過去。復次若法與三
世作因是過去。若與二世作因是現在。若與
一世作因是未來。復次若法是三世果是未
來。若是二世果是現在。若是一世果是過去。
復次以過去未來故。施設現在。不以現在施
設現在。以無第四世故。以過去現在故。施設
未來。不以未來施設未來。以無第四世故。以
未來現在。施設過去。不以過去施設過去。以
無第四世故。諸過去所有。色所有耶。答曰。
或是過去所有非色所有。乃至廣作四句。
過去所有非色所有者。過去四陰是色所有。
非過去所有者。未來現在色所有。過去所
有亦色所有者。謂過去色所有。非過去所
有非色所有者。謂未來現在四陰所有。及
無為所有。如色作四句。乃至識亦作四句。
如過去作五四句。未來現在。亦作五四句。
是則有十五四句。若色所有。盡是方方分所
有耶。答曰。若是方方分所有。盡是色所有。
頗有色所有非方方分所有耶。答曰有。過去
未來色。現在微塵。及無作色。若受所有。彼盡
非方方分所有耶。答曰。若受所有。盡非方方
分所有。頗非方方分所有非受所有耶。答曰。
有。想行識所有過去未來色。現在微塵。無作
[040-0295a]
色。及無為法所有。如受想行識說亦如是。諸
所有色。盡障礙耶。答曰。若障礙者。盡是色所
有。頗有色非障礙耶。答曰。有。過去未來色。
現在微塵及無作色。諸所有受。盡覺耶。答曰。
若覺盡是受。頗有受非覺耶。答曰。有。過去未
來受。如受。想行識說亦如是。問曰。為已生生。
未生生。若已生生。云何諸行非還轉耶。若未
生生。云何諸行非本無而有耶。答曰。應作是
說。以事故已生生。以事故未生生。以事故已
生生者。諸法本住自體相故生。以事故未生
生者。一切未來法。是未生法故生。問曰。為世
生。為世中生。若世生者。云何不一法生時一
切法生。若一法生一切法生者。則壞世。若世
中生者。云何非行異世耶。答曰。應作是說。以
事故世生。以事故世中生。以事故世生者。一
剎那生時。即是世故。以事故世中生者。於未
來世中。一剎那生。餘剎那未生故。問曰。為彼
法生即彼法滅耶。為餘法生餘法滅耶。若彼
法生即彼法滅者。未來法生。即未來法滅耶。
若餘法生餘法滅者。色生受滅耶。答曰。應作
是說。以事故彼法生。即彼法滅。以事故餘法
生。餘法滅以事故。彼法生彼法滅者色生即
色滅乃至識生。即識滅。以事故餘法生餘法
滅者。未來世生。現在世滅。問曰。為自分生。
為他分生。若自分生者云何非本無自分而
有自分。本無物體而有物體。若他分生者。云
何法不捨自體。答曰。應作是說。不自分生。亦
不他分生。然如其法體。生已而滅。問曰。未來
世減。過去世增。云何不施設二世有增減
[040-0295b]
耶。尊者和須蜜說曰。為增計數過去未來世
有增減不。若不增計數過去未來世。何故言
過去未來世有增減耶。復次過去未來。無量
無邊。不說有增減。譬如於海。取百千瓶水不
減。投百千瓶水不增。以海水無量故。彼亦如
是。復次未來法未生未滅故不減。過去法生
已滅故不增。復次未來法未生不壞故不減。
過去法生已壞故不增。復次未來法未生未
離故不減。過去法生已離故不增。尊者佛陀
提婆說曰。若法行世者。何不說有增減。但法
因緣和合故生。因緣離散則滅。問曰。過去未
來。為有積聚。如現在牆壁樹木山巖等。為
散在處處。若積聚者。云何施主所作。不唐捐
其功。云何不有方所。云何不是常。云何不現
見。若散在處處者。云何說有過去。王名善見。
城名拘奢跋提。講堂名善法。亦說。有毘婆尸
佛乃至迦葉佛。云何說有未來。城名鷄頭。未
來佛名彌勒。云何施設宿命智。觀過去事。願
智觀過去未來事。云何非本無今有已有還
無。答曰。應作是說。或有說者。積聚如現在牆
壁等。問曰。若然者。云何非檀越所作不唐捐
其功。答曰。以他見故。若彼不修功不現。修功
則現。問曰。云何不有方所。答曰。若有方所。復
有何過。云何非是常耶。答曰。以有剎那無常
故。何故不現耶。答曰。若未為五識身作境界
則不現。若已作則現。評曰。應作是說。現在者
是積聚。未來過去者。散在處處。所以者何。在
法數中故。問曰。若然者。云何說有過去。答曰。
說過去。如本現在時。云何說有未來。答曰。如
[040-0295c]
未來當現在時。云何宿命智願智境界過去。
答曰。如其所更故。譬如曾所更字。次第立句。
以顯明義。如是彼次第念曾所更事。生於智
見。云何願智境界未來。答曰。如過去現在比
相故知。猶如農夫。以比相故知。云何非本無
今有已有還無。答曰。此則不能通。薩婆多中。
有四種論師。一說事異。二說相異。三說時異。四
說異異。說事異者言。法行世時事異體不異。
譬如金銀器。破已更作。雖形有異。其色不異。
亦如乳成酪時。香味雖異。其色不異。如是未
來法。至現在時。雖捨未來法。不捨其體。現在
法至過去時。雖捨現在法。不捨其體。說相異
者言。法行世時。過去法。有過去相。非不有未
來現在相。未來法有未來相。非不有過去現
在相。現在法有現在相。非不有過去未來相。
如人愛一女色。於餘女色。非不有愛。彼亦如
是。說時異者言。法行世時。以時異故。生於異
名。非其體異。譬如算籌。初下名一。一轉名十。
復轉名百。如是至千萬。算籌是一。轉其處故。
有種種名。彼亦如是。如是說世者。名不嬈亂。
說以所作故。便有三世。若法未有所作名未
來。已作名現在。所作已滅名過去。說異異者
言。法行世時。以前後故生異名。猶如一女。亦
名為女。亦名為母。以其有母故名女。以其有
女故名母。如是法行世時。以前後生於異非
時異體異。如是說者。則名嬈亂。所以者何。一
世則有三世。過去世有三世。過去前後二剎
那。名過去未來過去中剎那。名過去現在未
來世亦如是。問曰。何者是。薩婆多中四大論
[040-0296a]
師。第一名達摩多羅。第二名瞿沙。第三名和
須蜜第四名佛陀提婆。


三法。善法不善法無記法。云何善法。答曰。善
五陰。及數滅。云何不善法。答曰。不善五陰。
云何無記法。答曰。無記五陰。及虛空非數滅。
何故名善不善無記。廣說如不善品中。


三法。欲界繫法色界繫法無色界繫法。云何
欲界繫法。答曰。欲界繫五陰。云何色界繫法。
答曰。色界繫五陰。云何無色界繫法。答曰。無
色界繫四陰。何故名欲界繫色界繫無色界
繫法。廣說如上。


三法。學法無學法非學非無學法。云何學法。
答曰。學五陰。云何無學法。答曰。無學五陰。云
何非學非無學法。答曰。有漏五陰及無為。何
故名學無學非學非無學。答曰。以無貪道學
斷貪故名學。以無貪道不學斷貪名無學。所
以者何。先已學故。與此相違。名非學非無學。
無恚無癡。說亦如是。復次以無愛道學斷愛。
彼非愛體是學。以無愛道學斷愛。則遮無學
道。體非愛者。則遮世俗道。以無愛道不學斷
愛先已學故。體非是愛是無學。以無愛道。不
學斷愛。則遮道體非是愛則遮世俗道。與此
相違。是非學非無學。復次學斷煩惱學見真
諦是學不學斷煩惱先已斷故不學。見真諦先
已見故是無學。與此相違。是非學非無學。復
次學斷二求。謂欲求有求。學斷二求。欲滿一
求。謂梵行。求是學不學。斷二求。先已斷故不
學。滿一求先已滿故是無學。與此相違。是
非學非無學。復次若身中有煩惱得。亦有
[040-0296b]
無漏法可得。學斷煩惱是學。若身中無煩惱
得。有無漏法可得。不學斷煩惱是無學。與此
相違。是非學非無學。復次不離愛有無漏法
可得。學斷愛。是學。已離愛有無漏法可得。不
學斷愛。是無學。與此相違。是非學非無學。復
次見道修道所攝是學。無學道所攝是無學。
三地三根說亦如是。復次若無漏法。若五種
人身中可得者是學。五種人者。謂堅信堅法
信解脫見到身證是學。若無漏法二種人身
中可得是無學。二種人者。謂時解脫不時解
脫。與此相違。是非學非無學。復次若無漏
法七人身中可得。是學。七人者。謂四向住
三果人。若無漏法一人身中可得。是無學。一
人者。謂住一果人。與此相違。是非學非無學。
復次若無漏法十八人身中可得是學。若無
漏法無學人身中可得是無學。與此相違。是
非學非無學三法。見道斷法修道斷法無斷
法。云何見道斷法。答曰。若法堅信堅法行諸
忍斷。彼是何耶。答曰。見道所斷八十八使。及
相應法。從彼起共生法。是名見道所斷法。云
何修道斷法。答曰。若法學見迹。以修道斷。彼
是何耶。答曰。修道所斷十使。及彼相應法。從
彼生身口業共生法。不染污有漏法。是名修
道斷法。云何不斷法。答曰。無漏法。問曰。何
故名見道斷修道斷無斷法。答曰。廣說如
上。


四諦。苦諦集諦滅諦道諦。問曰。何故作此論。
答曰。此是佛經。佛經說四諦。苦諦乃至道諦。
佛經雖說四諦。而不廣分別。佛經是此論所
[040-0296c]
為根本。今欲具分別故。而作此論。問曰。諦
體性是何。答曰。阿毘曇者。作如是說。五取陰
是苦諦。有漏因是集諦。數滅是滅諦。學無學
法是道諦。譬喻者作如是說。名色是苦諦。煩
惱業是集諦。煩惱業盡是滅諦。定慧是道諦。
毘婆闍婆提。作如是說。八苦相是苦是苦諦。
餘有漏法是苦非苦諦。生後有愛是集是集
諦。餘愛餘有漏法是集非集諦。生後有愛盡
是滅是滅諦。餘愛餘有漏法盡是滅非滅諦。
學八道支是道是道諦。餘學法一切無學法。
是道非道諦。若如所說。阿羅漢則成就二諦。
謂苦諦滅諦。不成就集諦。所以者何。生後有
愛是集諦阿羅漢。生後有愛已斷故。不成就
道諦。所以者何。彼說學八道支是道諦。阿
羅漢得果時已捨故。尊者瞿沙說曰。若是自
身陰。若是他身陰。若是眾生數。若非眾生數。
如是皆是苦是苦諦。行者見苦時。自見身苦。
非他身苦。非非眾生數。所以者何。逼切義是
苦義。他身苦非眾生數。不逼切故。以是事故。
生智論作如是說。自身中苦逼切。非他身中
苦。非不因自身他身然後逼切。若無自身者。
他身及非眾生數苦。何所逼切。若自身中苦
因。他身中眾生數非眾生數苦因。是集是集
諦。行者見集時。見自身苦因。不見他身苦因。
不見非非眾生數苦因。若自身中苦盡。若他
身中苦盡。眾生數非眾生數苦盡。是滅是滅
諦。行者見滅時。見自身中滅。非他身滅。非非
眾生數滅。若自身對治。若他身。若眾生數。非
眾生數對治。是道是道諦。行者見道時。見自
[040-0297a]
身對治道。非他身非非眾生數對治道。阿毘
曇者。作如是說。若自身苦。若他身苦。若眾生
數非眾生數苦。行者見苦時。盡見如是苦。問
曰。行者見苦時。見逼切苦。他身中苦。非眾生
數苦非逼切。行者見苦時。何故見耶。答曰。彼
苦雖非逼切。而是所愚處。應生於智。而是猶
豫處應生決定。而是誹謗處。應生信敬。誰作
是說。他身中苦。非眾生數苦。非逼切耶。若為
他人所打。非逼切耶。若空中木石。墮其身上。
非逼切耶。若自身陰因。若他身陰因。若眾生
數非眾生數陰因。盡是集是集諦。行者見集
時。盡見是集。若自身苦盡。若他身。若眾生
數非眾生數苦盡。是滅是滅諦。行者見滅時。
盡見是滅。若自身陰對治。若他身。若眾生數
非眾生數陰對治盡。是道是道諦。行者見道
時盡見是道。此是諦體性。乃至廣說。已說體
性。所以今當說。何故名諦。諦是何義。答曰。
實義是諦義。審義如義不顛倒義不異義。是
諦義。問曰。若實義審義如義不顛倒義不異
義是諦義者。虛空非數滅亦是實義。乃至是
不異義。何故不立諦耶。答曰。若法是苦是苦
因是苦盡是苦對治者立諦。虛空非數滅。非
苦非苦因。非苦盡。非苦對治。故不立諦。如
苦陰病癰箭過患重擔。說亦如是。復次若法
如此岸彼岸河筏者立諦。虛空非數滅。非此
岸彼岸河筏。故不立諦。復次若法是苦是苦
因。是道是道果者立諦。虛空非數滅。與上相
違。故不立諦。復次若法有因有果故立諦。虛
空非數滅。無因果故不立諦。復次虛空非數
[040-0297b]
滅。無漏故非苦集諦。無記故非滅諦。無為故
非道諦。復次此法不行世故。不立三諦。無記
故不立滅諦。復次此法非陰故不立三諦。非
善故不立滅諦。復次此法不與苦相隨故不
立三諦。非善故不立滅諦。復次若法為邪見
無漏正見所緣立諦。此法非邪見無漏正見
所緣故不立諦。復次若法為無明明所緣者
立諦。此法不為無明明所緣故不立諦。復次
若法體是煩惱出要者立諦。此法非煩惱出
要故不立諦。復次若法能生厭離隨喜者立
諦。此法不能生厭離隨喜故不立諦。問曰。若
不顛倒義是諦義者。顛倒不應為諦所攝。所
以者何。體是顛倒故。答曰。以餘事故立顛倒。
以餘事故。為諦所攝。以三事故立顛倒。一者
轉行。以猛利故。二者虛妄。三者一向是顛倒。
以此法實有體性故。為諦所攝。復次無常計
常。無樂計樂。不淨計淨。無我計我。故是顛倒。
此法有因有果故。為諦所攝。問曰。若不異義
是諦義者。妄語不應為諦所攝。所以者何。妄
語欲誑他作異語故。答曰。以餘事故立妄語。
以餘事故。為諦所攝。以異語誑他故立妄語。
有實體性故。為諦所攝。復次不見言見。不聞
言聞。不知言知。不識言識。故立妄語。此法有
因有果故。為諦所攝。是故實義是諦義。乃
至廣說。


問曰。云何立四諦。為以體性。為以因果。為以
見時。若以體性。則有三諦。所以者何。離苦無
集。離集無苦。滅是第二諦。道是第三諦。若以
因果。應有五諦。苦亦可言因。亦可言果。道亦
[040-0297c]
可言因。亦可言果。滅是第五若以見時。應有
八諦。行者先見欲界苦。後見色無色界。先見
欲界諸行因緣。後見色無色界。先見欲界諸
行滅。後見色無色界。先見欲界諸行對治道。
後見色無色界。答曰。應作是說。以因果故立
諦。問曰。若然者。應有五諦。答曰。以總說故
無五諦道。若因若果。總名苦滅道。總名盡生
老病死道。問曰。苦若因若果。亦是苦集道。亦
是生老病死道。答曰。以所行異故。苦有果義
者行四行。謂苦空無常無我。苦有因義者行
四行。謂因集有緣。道亦有因義。亦有果果
義者。盡行一種四行。謂道如迹乘。復次以
三事故立四諦。一以體性。二以因果。三以
誹謗生信。以體性者。四諦體性。是有漏無漏。
以因果者。有漏體性。有因有果。有果者是苦
諦。有因者是集諦。無漏體性。亦有因有果。亦
有果無因。有因有果者是道諦。有果無因者
是滅諦。問曰。何故有漏體性。有果者立一諦。
有因者立一諦。無漏體性。有因有果。立一諦
耶。答曰。以誹謗生信故有漏體性生二種誹
謗言無苦無集。生二種信。言有苦集道。若因
若果。生一種誹謗。言無有道。生一種信。言有
道。以此三事故立四諦。復次以見諦時故。立
四真諦。問曰。若然者。應有八諦。答曰。若欲
界苦。若色無色界苦。見苦時。總是苦等四行。
若欲界行因。色無色界行因。見集時。總是
集等四行。若欲界行滅。色無色界行滅。見滅
時。總是滅等四行。若欲界行對治。色無色界
行對治。見道時。總是道等四行。是故見諦時
[040-0298a]
總行故。唯有四諦。無八諦。


問曰。苦集滅道有何相。尊者波奢說曰。逼
切相是苦相。有相是集相。寂靜相是滅相。乘
相是道相。尊者和須蜜說曰。轉相是苦相。
能轉相是集相。止相是滅相。住轉相是道相。
復次轉有身是苦相。能轉有身是集相。轉有
身盡是滅相。往轉有身是道相。尊者佛陀提
婆說曰。物體作諦。名五取陰。體如熱鐵。久共
火合。與火同色。三苦與五取陰合。亦復如是。
是苦諦苦。從煩惱生業。能迴轉。是集諦。煩惱
業壞。更不受有。是滅諦。修戒修定。以慧觀生
滅。能斷有因。是道諦。佛經說偈。


「 一諦無有二
 眾生於此疑
 種種說諸諦
 不說有沙門」



問曰。有四諦。何故說一諦。尊者波奢說曰。一
諦者謂苦諦。無第二苦諦。一集諦無第二集
諦。一滅諦無第二滅諦。一道諦無第二道諦。
復次一諦者謂滅諦。為對種種解脫故。外道
計種種解脫。無身解脫。無邊意解脫。淨聚
解脫。世俗解脫。無身解脫是空處。無邊意
解脫是識處。淨聚解脫是無所有處。世俗
解脫是非想非非想處。佛作是說。此是受身
處。非是解脫。真解脫者。唯一滅盡涅槃。復次
一諦者謂道諦。為對種種道故。外道計多種
道。謂不食道。臥灰上道。事日月道。食風食果
道。裸形道。臥刺蕀道。著弊衣道。佛作是說。
此非是道。此是邪道。非善人所依道。真實道
者。謂八聖道。復次一諦者謂滅諦。以能盡身
苦故。一諦謂道諦。能盡惡道苦故。
[040-0298b]


佛經說二諦。謂世諦第一義諦。問曰。云何是
世諦。云何是第一義諦耶。答曰。或有說者。二
諦是世諦謂苦諦。集諦。所以者何。世法在此
二諦中故。如男女行來現在所作事。悉在彼
中。二諦是第一義諦。謂滅諦道諦。復有說者。
三諦是世諦。謂苦集滅諦。所以者何。滅諦佛
說是假名彼岸城故。一諦是第一義諦謂道
諦。復有說者。道諦亦是世諦。所以者何。佛說
道諦。亦是假名。如沙門婆羅門。評曰。應作是
說。四諦亦是世諦。亦是第一義諦。苦集諦是
世諦者。如先所說。第一義諦者。如苦空無常
無我因集有緣是也。滅諦說是世諦者。佛說
滅諦。如城如園林。第一義諦者。盡止妙離。道
諦是世諦者。佛說道諦如筏如石如山如華
如水如梯如樓觀。第一義諦者。道如迹乘。若
作是說。四諦盡是世諦。第一義諦者。則一切
法。盡有世諦第一義諦。世諦攝十八界十二
入五陰。第一義諦。亦攝十八界十二入五陰。
問曰。世諦中。為有第一義諦不。若有第一義
諦者。便是第一義諦。無有世諦。若無者。亦是
一諦。謂第一義諦。答曰。應作是說。世諦中。
有第一義諦。若世諦中。無第一義諦者。如來
說二諦。則不如其實。以如來說二諦。如其實
故。世諦中應有第一義諦。問曰。若然者。便有
一諦。謂第一義諦。答曰。如是唯有一諦。謂第
一義諦。問曰。若然者。佛何故說二諦。答曰。
以事故。不以體分。唯有一諦謂第一義諦。以
事故而有差別。若以事故。名為世諦。不以此
事名第一義諦。若以事故。名第一義諦。不以
[040-0298c]
此事名為世諦。猶如一受。有四緣性。謂因次
第境界威勢緣。若因事故。名為因緣。不以
此事故。乃至名威勢緣。若以事故。名威勢緣。
不以此事故。乃至名因緣。又一受有六因性。
謂相應共生相似一切遍報所作因。若以事
故。名相應因。不以此事。乃至名所作因。若以
事故。名所作因。不以此事。乃至名相應因彼
亦如是。問曰。世諦第一義諦。為可得施設別
體不。雜合耶。答曰。可得尊者和須蜜說曰。
名是世諦。名所顯義。是第一義諦。復次隨順
世間所說名。是世諦。隨順賢聖所說名。是第
一義諦。尊者佛陀提婆說曰。若說眾生。如其
所念相應之言。是名世諦。若說緣起等法如
其所念相應之言。是名第一義諦。尊者陀羅
達多說曰。世諦體相。是名苦集諦少分。


佛經說。婆羅門梵志有三諦。是婆羅門梵志
諦。云何為三。婆羅門梵志。作如是說。不應害
眾生。如是說者。此言是實。是名婆羅門梵志
初諦。婆羅門梵志。復作是說。我非彼所有。彼
非我所有。如是說者。此言是實。是名婆羅門
梵志第二諦。婆羅門梵志。復作是說。所有集
法。皆是滅法。如是說者。此言是實。是名婆羅
門梵志第三諦。問曰。此中何者是婆羅門。何
者是諦。答曰。佛法外道。是婆羅門。向所說三
諦。是名諦。餘悉非諦。不害眾生者。不殺一切
眾生。我非彼所有彼非我所有者。我不屬彼。
彼不屬我。所有集法悉是滅法者。所有生法。
皆當歸滅。復有說者。此佛法內。名婆羅門諦
者。向所說三諦。佛為對外道故說此經。外道
[040-0299a]
自言是婆羅門。而逼切他。所以者何。為祠祀
故。殺牛羊水牛及餘種種眾生。佛作是說。
若逼切眾生。不名婆羅門。實義婆羅門者。謂
不惱害一切眾生。外道自言。是婆羅門。為天
女色故。而修梵行。佛作是說。婆羅門者。不應
為天女色而修梵行。實義婆羅門。不為女色。
不為居家。無所染著。外道自言。是婆羅門。而
貪著斷常見。佛作是說。婆羅門者。不應貪著
斷常。若知集法即是滅法。是實義婆羅門。復
次此經說。三解脫門方便。不害一切眾生。是
空解脫門方便。我非彼所有彼非我所有。是
說無作解脫門方便。所有集法悉是滅法。是
說無相解脫門方便。如三解脫門。三三昧。三
種身。三學。三修。三淨說亦如是。


佛經說比丘當知。觀察四方者是四諦。問曰。
世尊何故說方名諦。答曰。為教化故。受化者
應聞諦以方名說然後悟解。如餘經中說。佛
為受化者。說解脫門名方。受化者應聞解脫
門以方名說。佛便以方名說解脫門。彼亦如
是。問曰。四諦四方。有何相似。答曰。俱是法。
方亦有四。諦亦有四。問曰。何方與何諦相似。
答曰。東方當知如苦諦。西方如集諦。如行者
見諦時。前見苦諦。後見集諦。復有說者。東方
是集諦。西方是苦諦。是因果法。前因後果故。
南方如道諦。所以者何。道諦是福田故。北方
如滅諦。滅諦無有上故。


佛經說慧根當知在四諦中。問曰。為以攝故
言在中。為以緣故言在中。若以攝故言在中
者。慧根不攝四諦。四諦不攝慧根。若以緣
[040-0299b]
者。慧能緣一切法。答曰。應作是說。不以攝
故。亦不以緣故。言在中。以慧根分別諦時。勢
用最勝。說言在中。如信根於四不壞。信勢用
勝故。佛作是說。信根當知。在四不壞中。如精
進根。於四正斷中。勢用勝故。佛作是說。精進
根當知在四正斷中。念根於四念處。勢用勝
故。佛作是說。念根當知在四念處中。定根於
四禪中。勢用勝故。佛作是說。定根當知在四
禪中。復有說者。以緣故作如是說。問曰。若然
者慧緣一切法。答曰。此中說緣有漏無漏慧。
緣虛空非數滅慧。一向有漏故說緣。


尊者舍利弗作如是言。諸長老當知。所有一
切善法。皆從四諦生。四諦所攝。在四諦中。問
曰。如三諦是有為。能生善法可爾。滅諦是無
為。云何能生善法耶。答曰。雖不能生善法。能
攝善法。復次生有二種。一有善法。二生善法。
滅諦雖不生善法。而是有善法。復次此中說
得生。滅諦雖不生善法。而滅諦得善法生。尊
者波奢說曰。此中說忍及知緣在緣中。苦忍
苦智。道諦所攝。緣在苦諦。集忍集智。道諦所
攝。緣在集諦。滅忍滅智。道諦所攝。緣在滅
諦。道忍道智。道諦所攝。緣在道諦。


佛經說如來等正覺。隨宜說法。皆為拔濟眾
生令在勝處。亦為分別顯現解說四聖諦法。
云何為四。謂苦聖諦。苦集聖諦。苦滅聖諦。苦
滅道聖諦。問曰。何故言拔濟。答曰。自拔濟非
以他修道故名拔濟。何以知之。答曰。經說。有
婆羅門。名度得迦。往詣佛所。而說是偈。


「 今見婆羅門
 現行在人間
[040-0299c]
 我今禮遍眼
 願脫我狐疑」



問曰。此偈為說何事。答曰。彼婆羅門。其性[悚*頁]
墮。欲令他人修道斷煩惱。是故向佛。作如是
愛語。汝實是天。而生人間。願見矜愍。汝為我
故。而修聖道。斷我煩惱。佛即說此偈。


「 我無自在力
 能斷汝狐疑
 汝見勝法時
 乃得度大流」



佛作是說。婆羅門當知。有他人修道自斷煩
惱。若當他人修道自斷煩惱者。我初在菩提
樹下修道之時。一切眾生煩惱應斷。所以者
何。我有大悲心。普及一切眾生故。但他人修
道。自斷煩惱。無有是事。若自修道。自斷煩
惱。可有是事。猶如他人服藥自除其病。無有
是事。若自服藥。自除其病。斯有是事。是故自
拔濟。名為拔濟。不以他修道故。而得拔濟。復
次言拔濟者。如高山嶮谷是可畏處。凡夫法
亦如是。平坦地無可畏處。聖法亦如是。能拔
凡夫高山嶮谷可畏之處。安置聖法平坦之
地無可畏處。故言拔濟。復次等入正法中故
言拔濟。等者是世第一法。入正法中者。是苦
法忍。問曰。何故說諦名拔濟。說陰界入。不名
拔濟耶。答曰。以觀諦時。得正決定。能得果。
離欲盡漏。復次說諦是勝說。亦為勝受化者
說。以近生法。身近得諦故說。界為初行者說。
入為已行者說。陰為久行者。


問曰。言聖諦者。為以善聖故言聖。為以無漏
聖故言聖。為以聖人成就故言聖。若以善聖
言聖諦者。二是善謂滅道。二有二種謂苦集。
若以無漏聖言聖諦者。二諦是有漏。二諦是
[040-0300a]
無漏。若以聖人成就言聖諦者。非聖亦成就
如說誰成就苦集諦。答曰。一切眾生。答曰應作是說。聖人成就故言聖。問曰。若然者
非聖亦成就諦。答曰。言成就者。成就四諦。凡
夫雖成就諦。不具四諦。問曰。聖人亦有不具
成就四諦者。如具縛人。入見道。苦法忍現
在前。答曰。以時少故。若苦法智生具成就四。
復次聖人中有具成就四諦者。凡夫中乃至
無有一人具成就四諦者。尊者僧伽婆修說
曰。佛在世時。凡夫聖人。共論此事。凡夫人作
如是說。諸行是常樂我淨。聖人作如是說諸
行是無常苦空無我。凡夫人言我所說是實。
聖人亦言我所說是實。以是事故。共詣佛所。
佛作是言。聖所說是實。所以者何。聖諦是聖
人所知見法。是故名聖諦。復次若身中有聖
法印者。彼所有諦。名為聖諦。復次若得聖戒。
名為聖人。彼所有諦。名為聖諦。復次若得聖
慧。名為聖人。彼所有諦。名為聖諦。復次若得
聖舍摩他毘婆舍那。名為聖人。廣說如上。復
次若得聖財。名為聖人。廣說如上。復次若
得聖覺支。名為聖人。廣說如上。復次若得
聖胎名為聖人。廣說如上。


云何苦聖諦。佛經說生苦。老苦。病苦。死苦。
不愛會苦。愛別離苦。求不得苦。略說五取陰
是苦。生相故是生苦。住變異相故是老苦。逼
切相故是病苦。盡相故是死苦。不愛相共會
故是不愛會苦。相別離故是愛別離苦。不得
自在故是求不得苦。如是等諸苦。皆是有漏
五取陰所攝。是故略而言之五取陰苦。復次
[040-0300b]
生是一切苦。立足處一切苦因故名生苦。壞
可愛盛年故是老苦。壞不愛無病故是病苦。
壞不愛命故是死苦。共不可愛境界會故是
不愛會苦。與可愛境界別離故是愛別離苦。
一切意所念不果故是求不得苦。如是等諸
苦。是有漏取陰所攝。故作是說。略說五取陰
是苦。問曰。五取陰是廣苦。何故言略說五取
陰是苦。答曰。五取陰廣亦是苦。略亦是苦。住
五取陰。多諸過患。說不可盡。是故佛說略
而言之。五取陰是苦。猶如有人。多諸過惡。
人作是言。此人過惡。不可具說。略而言之。
多過惡人。彼亦如是。問曰。陰中為有樂不
耶。若陰中有樂者。何以不言樂諦。但言苦
諦。若無者。佛經云何通。如說摩訶男。若色
一向是苦無樂。不能生喜樂意。眾生則更無
餘因。能令眾生起於愛心。摩訶男色非一向
苦故。眾生於中起染愛心。乃至識亦如是。又
如說三受各有定體。不相雜合。謂苦樂不苦
不樂。又如說以所須具。能修於道。以道能到
涅槃。以道樂能得涅槃樂。答曰。應作是說。陰
中有樂。而樂少苦多。樂法少。苦法多。以樂
少故。說在苦分中。譬如毒瓶。一渧蜜墮中。
不以一渧蜜故名為蜜瓶。以毒多故名為毒
瓶。彼亦如是。復有說者。陰中無樂。以是事故
名為苦諦不名樂諦。


問曰。若然者佛經云何通。答曰。受上苦時。於
中苦作樂想。受中苦時。於下苦作樂想。受地
獄苦時。以畜生苦作樂想。受畜生苦時。以餓
鬼苦作樂想。受餓鬼苦時。以人苦作樂想。受
[040-0300c]
人苦時。以天苦作樂想。復有說者。如世人所
言。陰中有樂。世人飢得飲食。寒時得溫。疲
時得乘熱時得涼。作如是說。我今得樂。如聖
人言。陰中無樂。聖人觀阿鼻地獄陰界入。如
熱鐵丸。乃至觀有頂陰界入。亦如熱鐵丸。


云何苦集聖諦。佛經說生後有愛及喜心俱
愛處處喜愛。是名苦集聖諦。問曰。世尊何故
捨諸有漏法。但說愛是集諦。非餘法耶。答曰。
施設集諦。愛增益勢用勝。是故佛唯說愛是
集諦。非餘有漏法。如思於造作法增益勢用
勝故。佛於一切相應不相應法中。說思是行
陰。彼亦如是。復次以愛是過去未來現在苦
因根本出處起處因故。復次以愛數數生苦
勢用勝故。如偈說。


「 如樹不拔根
 雖斷而復生
 不拔愛使本
 數數還受苦」



復次愛能潤澤。亦能燒害。猶如熱油渧人身
上亦潤亦燒。彼亦如是。復次以愛能起受生
死尸鬼故。譬如有水處能起死尸鬼。如是有
愛水處。能起受生死尸鬼。復次以愛故。愛
畜眾生數非眾生數物。眾生以愛故。畜眾生
數物。謂妻子奴婢。及諸僮僕。象馬牛羊等。眾
生數物。眾生以愛故。畜非眾生數物。謂宮殿
屋舍。種種財寶。及種種穀麥。復次眾生以愛
故。長養男身女身。眾生以愛故。如法供養父
母妻子奴婢及諸親屬知識。如鳥以愛故。於
一谷中。接取諸虫。於一谷中。自養其子。復
次以愛欲故。得未來有身。以欲故追求故得。
復次以愛潤故。令生死不萎枯。譬如藥果樹
[040-0301a]
木。以水潤故。而不萎枯。彼亦如是。復次以愛
潤故。後有牙生。以愛故父母精氣。在母胎
中。為揵闥婆作所依。復次如愛行所依所緣
故而生。餘煩惱行所依所緣亦生。如大魚去
處小魚亦隨。彼亦如是。以是事故。說愛眾生煩惱王。復次若身中有愛著。餘煩惱亦著。
如衣膩塵垢亦著。彼亦如是。復次若身中有
愛水。諸煩惱則樂著此身。譬如有水處魚等
水性則生樂著。彼亦如是。復次愛如醎水難
可止足。猶如渴人飲於醎水。飲已轉渴。如是
未離欲眾生得於境界。轉生渴愛。復次以
愛故。別異眾生能令合會。如以水故能令別
異土沙而得合會。彼亦如是。復次以愛故。能
令眾生善根不熟。亦作潤濕。令自身相著。譬
如蠅著酥油蜜濕草之上則不能飛騰虛空。
彼亦如是。復次愛因時所行異。果時所行異。
因時所行如親愛。果時所行如怨家。猶如商
人入海與羅剎交。初所行異。後所行異。初作
是言。善來賢善。善來大仙願為我等作主。乃
至廣說。後若交會。得其意時。擲鐵城中。食其
血肉。唯有餘骨。愛亦如是。因時所行猶如親
愛。果時所行猶如怨家。眾生以愛故。造諸惡
業。墮惡趣中。受無量苦。復次愛說是受生
因。如說業是取生因。愛是受生因。復次愛難
斷難却。此中應說喻。如有人。為二羅剎所
持。一作母形。二作怨形。作母形者。難除難
却。作怨形者。易除易却。如是未離欲眾生。
為二結所因。謂恚結。愛結。恚結易斷易却。愛
結難斷難却。復次以愛結數數微細行。愛行
[040-0301b]
時微細。難可識知。譬如旋師所用利器。有
所截斷。微細難覺。彼亦如是。復次以愛在
三有枝中。初生是愛。增廣是取。前次第滅
是無明。復次佛經說。愛是前導。如說阿難當
知。緣愛故有追求。緣追求故得。緣得故分處。
緣分處故生偏愛。緣偏愛故生貪著。緣貪
著故生慳。緣慳故受不捨。緣受不捨故生守
護。緣守護持刀執杖。生種種鬪諍。欺誑妄語。
生餘種種惡不善法。復次以愛於八處染污
定勢用勝故。如說味初禪。住時亦味。起時亦
味。乃至非想非非想處亦如是。復次佛說愛
如縛。如偈說愛繫縛眾生。如繩繫飛鳥。乃至
廣說。復次佛說愛如網。如說我說愛如網如
枝。復次佛說愛是廣。如說廣無過於愛渴。復
次愛說如河。如說比丘當知。三河者謂欲愛
色愛無色愛。復次愛難斷難過難除故。復次
愛多諸過患故。復次以愛故。有界差別地差
別種差別。能生一切煩惱。以如是等事故。佛
經說愛是集諦。非餘有漏法。


云何苦滅聖諦。答曰。佛經說生後有愛。及喜
心俱愛。處處喜愛。已吐已捨盡無餘。是名苦
滅聖諦。問曰。集亦滅。何故但說苦滅聖諦。不
說集滅聖諦。答曰。應說集滅聖諦。亦應說苦
滅聖諦。而不說者。當知此說有餘。復次若說
苦滅。當知已說集滅。所以者何。苦外更無有
集若說苦滅當知已說集滅。復次若說苦滅。
受化者。則生喜心。言是滅妙好能滅此弊惡。
苦集法不爾。以如是等事故。但說苦滅。不說
集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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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何苦滅道聖諦。答曰。佛經說八聖道是也。
正見乃至正定。問曰。此亦是集滅道不。但是
苦滅道。何故但說苦滅道。不說集滅道耶。答
曰。如說苦滅道聖諦。亦應說集滅道聖諦。而
不說者。當知此說有餘。復次若說苦滅道
聖諦。當知已說集滅道聖諦。所以者何。苦外
更無集故。復次若說苦滅道聖諦。受化者則
生喜心。言是道妙好能滅此弊惡。苦集法不
爾。復次欲現道力令苦不生故。設有人問道。
汝能令因非因果非果耶。彼當答言不能。但
能令生苦因緣者不生。復次為止誹謗道故。
若人年七歲八歲。得阿羅漢道。後壽百年。於
其中間身受無量諸苦。如是四百四病等。世
人見之。而作是言。此人有道。為無所益。受苦
若此。佛作是言。道已於此人。大有所作。此人
若身壞命終。更不受諸苦。以如是等事故。說
苦滅道聖諦。不說集滅道聖諦。
《阿毘曇毘婆沙論》卷第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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