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n0007 瑜伽論記-唐-遁倫 (T@HARA)




瑜伽論記卷第二十之上論本第七十四至七十五


釋遁倫集撰


論本第七十四


解三性中有其三頌。前卷已釋初頌七門訖。
今此卷初解第二頌有九門。攝是第一。無性
第二。知等是第三。密意等第四。所行第五。
[020-0761a]
通達第六。隨入第七。差別第八。依止第九義。
次第釋解。初門中初正辨攝。二問答辨正智
是依他所以。景云。今此論云。初自性五法不
攝。第二自性攝於四法。第三自性唯攝真如。
舊行佛性論第二亦云。第一性五法并不攝。
以無體故。第二性攝四法。第三性唯攝如如。
又三無性論第一卷亦云。第一性無有體相。
非五藏所攝。若法是有不出五藏。問若爾何
故楞伽云。相名是第一性。分別是第二性。正
智如如是第三性。又中邊論第一性攝名。第
二性攝相及分別。第三性攝真如及正智。如
此等文云何會釋。解云。文雖有異義。不相違。
所以者何。楞伽經說第一性攝名相者。據執
定性名相畢竟無體。與第一性無體義同。故
得相攝。因緣名相從心而生。不離心故。總名
分別。故云分別攝依他性。中邊論中相及分
別據因緣法攝依他性。名據橫計無體義同。
攝第一性。正智一種依此論及佛性論等。即
依他。以是有為依因緣故。以體變異非圓成
實。楞伽及中邊論如如正智俱攝第三性者。
同據不顛倒義。屬圓成實。又依下攝擇分。正
智亦屬圓成實性。若解向來所辨通塞。世人
不應輒起難詞。云瑜伽論正智一種唯屬依
他。遍計所執無體為過。又復新譯無性世親
所解攝論皆言。如如正智屬圓成實。彼邪見
者破云。新譯經論說彼正智一向屬依他者。
即有可壞虛妄過者。豈猛浪疎失者哉。又云。
依五法不攝第一性者。即五法攝法不盡。此
義不然。遍計所執但是倒情搆畫畢竟無法。
[020-0761b]
為此說五法不攝。云何得言如此五法攝法
不盡過耶。是故說云。如世美菓多繩附。智
深妙義多招誹謗。泰云。此中問答辨正智是
依他所以中。西方二師別解。第一師云。此文
唯所執性所顯相分境依他性。緣遍計所執
自性。第二師云。不盡理說。其有漏善心非是
遍計所執故也。第二解無性門中約彼三性
辨三無性。一由相無性故遍計所執說無自
性。二由生無性及勝義無性故依他性說無
自性。下釋所以。言非自然有故者。辨無生
意。依他從因緣生即名有生。無自然生故名
無生。言非清淨所顯性故者。釋無勝義性
意。外道執人天等身為勝義涅槃是常樂法。
今明依他苦集染法無勝義性。以非證智清
淨所緣故。說依他名勝義無性。三唯由勝義
無性性故圓成實性說無自性。此有二義
一彼圓成離言說相。非是情取定性之法。而
初學者依教封執有是勝義圓成實性。今明
圓成無。彼所取執勝義之性名勝義無性。問
下有文。二者。圓成體是勝義。由無相等無性
所顯名勝義無性。何以故下正釋此義門。前
卷何故即言圓成非三無性耶。解云。據後門。
體是勝義。而非無性。為無相等。無性所顯名
為無性。論體實非是三無性。以無分別智證
圓成時離有無故。前據此門故云圓成。非三
無性。第三解知等門。如攝論云。應知者三
性也。三種自性有無之理一切學者皆應遍
知。若爾何故下問遍計所執何智所行為凡
智耶。為聖智耶。答非智所行。以無相故。解
[020-0761c]
云。彼據遍計所執無有體相不成緣緣故。言
所執都非凡聖智之所行。體性離無。故是學
者所推求處。是故前說是所遍知。依他是染。
有不實體。故應永斷。圓成應證。第四解密意
門有二。初總標舉不了義經。皆由三性應隨
決了之相。二略解二門。初舉經說三種無生
忍。不了義經約三時而隨決了。次舉三解
脫不了義經。以三自性應隨決了。備云。三忍
在初地已上。故言無退轉。第五解所行門。泰
述戒賢言。此中意辨。有法是緣。緣體性能生
故。名智所行。遍計執性既是無法。四緣不攝
故。非智所行。以無相故。前約智體是無法
故。云一切應知。備師等云。如攝論說。分別
性凡夫境界。真實性聖人境界。依他起性凡
聖境界者。約遍計情故說所行。論及攝論又
說三性皆名應知者。智遍計無故名為知。依
他起性凡聖二智所行但非正智境。圓成實
唯正智所緣非後智境。如論真如相分是依
他性故。準此文。賴耶所緣諸識非緣緣。第六
解通達門。世智思惟所執空時。即有空相當
心而起。不能親證真如。名行有相。出世間智
通達所執真如。名行無相。達餘二性當知亦
爾。第七解悟入門。悟入所執本來無有。即悟
入圓成。隨入圓成除遣依他者。證斷染故。第
八解差別門有三問答。初中景云。依他性是
因緣生法。通情非情。遍滿十方過於數量。依
彼依他執有人法二異。數量同彼依他。問亦
於圓成起於所執。執有圓成實所執亦爾。解
云。圓成離彼執著不當執圓成實時即有相
[020-0762a]
不似圓成實。依他相起於上所執。為此論家
明所執數量。但如依他不言如圓成實也。又
於依他有二遍計。隨彼覺心現執情有。一者
隨覺二者串習習氣隨眠者。遍計所執故熏
成種子。泰云。如有人等隨言說覺知計有諸
法名隨覺。遍計所執自性執。如牛羊等。過去
無始來曾為人等。串習名言。隨覺分別熏習
種子。名串習習氣。隨眠力故。牛羊等雖不覺
知名言。然與覺知名言者執諸法不異。備云。
此辨由有二種執故有所執遍計性。西方一
解。以所執自性為遍計性。若能緣心一向依
他。是故此文中重舉能計依他顯所執性。此
中地前解名言有情所執。故云隨覺。不能語
言眾生所執起雖無現行緣名言心。而由隨
眠解青等法。故名串習氣。次辨依他差別中
景云。如相品類差別者。如五法中相品類差
別是依他起也。復有二種等者。一者由八分
別執者熏習而生三事。是染依他。二者從聞
熏習起。泰云。一雜染依他隨遍計執起。此有
二義。一執心相分從執見分起。若非相分者。
如無明生三性行。二淨分依他從無執所起。
亦有二義。類前可解。下辨圓成一味無多品
數。第九解依止門。遍計所執依三法。執有人
法定性。二真分別是能執。相名是所執。由
依能執所執虛妄搆畫所執性成。攝論依此
處意取明。彼用何者能遍計何者所遍計遍
計所執性成。答意識是能遍計。依他相名是
所遍計。由此能所遍計所執性成。問此依止
中即言依止三法。何故前說緣門遍計所執
[020-0762b]
緣何應知。答中即言緣彼相名相屬除分別
耶。解云。前說緣門。但取所緣。緣彼相名定相
屬著。故成所執。不取能執。故除分別。今依
止門通取心境依能執分別之心。及取所執
相名二法。方成所執。故依止門通依三法。依
他當言即依遍計所執及自等流。前緣門中
即言依他緣遍計所執自性者。依止門中要
依執彼定性人法能執心故。此能執心復依
自類名言種子。及彼現行後依前起。故言及
自等流。前緣門中但言依他緣遍計所執自
性者。直據緣彼定性二塵熏成種子依他及
生現起依他。是故但言緣遍計所執自性。應
知圓成實性無為常住無所依詑。故無依止。
即是經說無住。即無義。前說緣門即言緣遍
計所執於依他中畢竟不實者。據加行智緣
彼遍計所執都無自性。但於依他因緣法中
虛妄搆畫。由加行推求審察了知所執二塵。
非因此悟入圓成性。故言圓成緣彼遍計所
執。不實應知。下解第三頌有十一門。若無有
第一。作業第二。微細等第三。無體第四。生是
第五。執等第六。了知第七。染八。苦九。喻十。
分別十一。長行解釋有其十故。染苦二門一
處釋故。解初門中。若無遍計所執當有何過。
答於依他起性中應無名言執等者。從昔已
來皆於依他名言起執。由執搆畫。起彼依他
生死染法。斷染得淨。若無此性無名言執。此
若無者。應不可知雜染清淨。無後二性過可
知。第二解作業門。景云。初性有五業。一能
生依他由執二塵相見二分依他得起。此業
[020-0762c]
是總後四別明。總望生彼依他以明五業。二
起言說。三生人執。四生法執。五能攝受彼二
種執習氣麁重者。由執二塵熏成二執習氣
麁重。餘二性各有五業。如文可知。泰云。初
性五業。一遍計執性雖非所緣緣生。能執心
而內妄謂有所執相有能執心故說能生。依
性實非四緣生。二由人法二我相能生二我
言說。由二我言說故復緣二我起。第三第四
隨覺分別執。串習第三第四隨覺執。熏成習
氣。隨眠麁重便起隨眠二執。此隨眠二執亦
因遍計所執生故。遍計所執能攝受彼二種
習氣麁重執。依他五者。第一略明依他能生
雜染有二種生。類前可解。略不辨能生清淨
也。第二依依他計有遍計所執性故。能為
遍計所執自性所依。又因俗入真故。及與圓
成實自性作所依。約世俗與勝義諦作依處。
故遍計所執性中不說也。第三第四人法二
執以依他性為所緣緣故。與彼二執作所依
處。第五賴耶識與彼二執種作所依。備云。初
性五者。一由人法二塵故能生依他能分別
心。二若論依他離言說性故不可說。而言說
者由遍計故。三四如論。五由遍計故起人法
執。由二執故攝彼二種。又解。由無種子故。
於諸有漏皆有麁重性。依他五業中其第五
者自有二門。若隨轉理門心王及五根等皆
能持種。若論能與麁重依者。通明一切有漏
諸法。若真實門但是賴耶能持種子。其圓成
實即五種業是。二五對治所緣緣故。第三解
微細等門。泰云。遍計所執難悟入。故微細依
[020-0763a]
他八識所緣。依他境常現前。故名麁。圓成聖
方見故云極微細。備云。色心等諸法有體。故
言麁。遍計所執無體。故名細。第四解無體門。
一無體能轉有體者。由執無體依他體起。問
無體法不成緣緣。云何得言緣彼無體有體
生耶。景師解云。此是總無體自屬所執。能
轉有體。自是相分依他有法能作緣緣生於
見分。如緣十八界。法執定有時。即有諸界
相分。當見分心起為所緣緣。執彼相分定有
義邊自無體自屬所執。能轉有體。即據相分。
文中總說。故言一性無體能轉有體。有釋。依
他起法由妄情起。故說遍計執。能轉依他非
親因緣及緣緣等。一是有體能起有無者。依
他起性能生自類及起人法二塵也。一是有
體而非能轉。即圓成實絕戲論故。第五解生
不生門。遍計所執本來無生故言不生。而能
生依他故云生生。依他起性是生法。能生依
他及遍計所執也。問若言遍計本來不生者。
何故言依他所生耶。解云。據無體義故名不
生。隨計性故亦名為生。圓成實性以止息義
故不論能生。問與前門何異而須重來。景師
云。前據有體無體辨能相生。今據生不生法
辨能相生。景師云。轉通生滅。迷時能生依他。
若悟所執即滅依他故。今解。轉者轉變之義。
生者生起之義也。第六解執無執門。先明遍
計所執性執無執相。景云。一覺悟有執無執。
即小年已去解名言人起覺悟執。若名了知
不起彼執。次解隨眠有執無執。即是嬰兒禽
畜等雖不解名言。以隨眠力而有所執。若就
[020-0763b]
大人拔隨眠者。當知無執。泰云。此中約我執
辨遍計性。執與無執分別我見由外道等言
教計有我。故名覺悟執。俱生我見不由言教。
以習氣力任運起故名隨眠執。於中有二。若
凡夫學人未拔彼俱生我執習氣種子。當知
於彼有隨眠執。若羅漢等乃至未捨習氣麁
重。雖斷染污俱生我執隨眠種子盡。然善無
記種子上有我執習氣麁重。由此習氣麁重
力故。善無記心計有人我。皆名有執。唯佛一
人拔除習氣故名無執。備云。於四種中。初二
約分別起辨執不執。後二約俱生辨執不執。
前中即地前有分別起執故名為有執。初地
已上無分別我故名不執。後二中即從地前
乃至十地已來有俱生二執故名有執。金剛
已後永斷二執故名無執。大判如之。若隨分
說。初地已上亦有無執。次明依他有執無執。
景云。此中亦二。初由遍計所執自性覺悟執
等者。舉所執性辨能執依他。善了已下於人
法塵不起倒執。第二若於相縛至第二執者。
於諸境界有所得時名有相縛。次明無執。無
執有二。初明證智。無相界已拔相縛名為無
執。或於後時下明後得智。如有當知無執。
泰云。此中約法我辨依他性上有執無執。此
亦有二種。一若由隨名言覺悟分別執有遍
計所執法我故。復由隨名言覺悟分別彼遍計
所成法執自性。如小乘言教執法有性等。
是名初執。但以文中舉人執覺悟遍計。類釋
法執覺悟遍計。非正辨人執覺悟。前已說故。
二若於相縛種子未拔者。由種子力故於諸
[020-0763c]
相中有所得時。名第二隨眠。法執二種無執
等尋文可解。備引三藏解。此亦四種。如遍計
中解。有差別者。依他性法離言說作用故。無
有執著依處故名為執。又此四中。初二約分
別無辨執不執。後二約相縛無辨執無執。三
藏又云。依他二執即是遍計二執。更無別體。
如五蘊上執有神我邊名人執。不了蘊義邊
名法執。此中亦爾。橫計有分別性義邊名遍
計執。不了依他性義邊名依他執我。下明圓
成無執。此界非執安足處故。若於此界未得
觸證中起得增上慢者。當知即是遍計所執
搆畫依他性而起。雖緣真如而起執著。還執
心變。以如相分依他起執。第七解了知門有
三問答。初明了知遍計所執有十一相。一唯
有名執。二無相性。三無生滅。四無染淨。五
本來涅槃。舊來大德解釋此言。舉能治顯所
治分別性。今解不爾。即是畢竟無故。即是自
性無。非遣故無等如前文說。本來寂靜等依
相無生說也。六非三世。七非三界繫不繫。八
非縛解。九非三受。十唯是一味。十一如虛
空。以虛空無體故舉為喻。前九列相。後二通
相。次明了知依他名字所詮一切有為事攝。
此即總標。下別釋之。初約法相有五十八。一
六善巧。二業無事。三趣生事。四生類事。泰
師云。通說諸法相生事名產生事。諸法流類
名色類事。非根塵等色也。今解。此是父母產
生種種色類事也。五二十八天。六入聖方便
事。七見修道事。八二乘聖果事。九滅定事。
十到彼岸事。景云。無也。有釋。是六度也。十
[020-0764a]
一三十七品事。十二靜慮事。十三四無量事。
十四無色定事。十五修十想事。十六修隨念
事。泰云。念住事也。今解。六隨念事。十七三
科功德事。十八力無畏等諸功德事。次舉喻
相有其三類。一約夢等喻。如攝論等明有五
種。三如狂等七可引涅槃經等。釋飲尿友者。
景備同云。有人被打。悶絕在地。有人惡心尿
其口中。其人遂活。活已告言。汝飲我尿。是
故得活。其人聞已即入恒河。經六月浸方得
入村。以西國人諱觸屎尿。何況肯服。昔來相
傳陳棄藥者是糞。遂取廁清服之。大是非
理。言陳棄藥者。謂取他人所棄藥滓煎煮服
之名陳棄藥。泰云。如二朋友。共度沙路無水
之處。一人得小水。即便飲盡。以自之尿將
與彼人。故名飲尿友。假子者。如世間養子非
親生也。外現親善。內懷謟曲。空費家財。更須
勘問。下當體辨相其六句。一空無自然生故。
二無願以可厭故。三遠離不應樂著故。四無
取無能所取故。五虛偽無實體故。六不堅速
磨滅故。第三明了知圓成實。初當體辨相。如
先所說真如實際等。後約所無。即十種等。第
八解染苦門。先辨其染。後類於苦。遍計所執
無體故非染。但令依他染。依他唯自染。圓成
白淨。令他亦淨。第九解喻門。所執如虛空無
體同故。依他如怨害違損善法命故。圓成如
無盡大伏寶藏。若證得時利益無窮故。然此
寶藏喻實性者。舊來諸師取解不同。若南道
諸師引楞伽等云。如來藏性具足一切恒沙
功德。本自有之非適今也。又即彼經云。三十
[020-0764b]
二相八十種好結伽趺坐而為無量無覆隱而
不顯現。又涅槃經云。大般涅槃本自有之。具
足一切恒沙功德。又華嚴經云。佛子一切眾
生皆有佛如來藏性具諸功德。又地持論云。
性種姓者六入殊勝展轉相續無始法爾。如
是經論皆證本來具諸功德。若如北道說。無
有本來一切功德者。便同外道斷見過失。北
道諸師云。立本有一切功德不從因生先來
自有者。全同僧伽自體之過。何以得知無本
有功德者。如楞伽經大慧白佛言。若如來藏
性具諸功德者。何故世尊復說一切諸法皆
悉空無生無滅。佛告大慧。我為斷見眾生故
說本來具諸功德。即將此文通釋一切經意。
今時泰法師云。依此論證圓成實理成於萬
德之本。故說伏藏。不言真如具足萬德。如護
月等。雖立三乘無漏法爾種子。而是有為體
非真如。故不同南道解。然本有無漏種故不
同北道解。備法師述具足本諸德文云。本有
真如。即其恒生一切諸德性。言本有恒性也。
有解。於真如上無無明故名為智慧。無散亂
名為定者。此即不然。若如是者。無情諸法亦
無無明故應有智定。又解。不離有為修生功
德名具功德者。理亦不然。若如是者。不離無
應名無。第十解分別門。於中有二。初解三性
各有所由。二因言長辨無分別智。前中遍計
所執由依他者。依依他故而有遍計所執。依
他由因緣者。由依因緣果法得生故名依他。
圓成由一切煩惱眾苦所不雜染故者。即以
無顛倒故名為真實。又由常故者。即由不變
[020-0764c]
異名為真實。就後段中義當攝論中無分別
智五相。文中先難後通。難中先以五義成定。
次設五難。一者。若由無作意故者。經說無分
別智與如理作意相應。而言無作意故不應
道理。又若無作意故名無分別智者。熟眠狂
醉成此智過。二者。若由超過彼尋伺分別故
名無分別智者。二禪已上諸心心法應是無
分別智。彼若是者。即違教說三界心法皆是
分別。三者。若由無所有故者。云何此慧不成
非心耶。四者。若由是彼愚鈍性者。云何此慧
不成色性及非貫達相耶。五者。若由於境作
微細加行者。便謗此智離加行相。下會通中
景云。於所緣境離加行故者。此智正證離彼
尋求加行之心。即解智無分別。言此所緣境
至離分別者。此辨境無分別。舉境明智是無
分別。言等持相應妙慧生時於所緣相能現
照取等者。即定妙慧能現照如離於五相名
無分別。備云。依中邊論初文意。地前先除
相分。次除見分。入於初地。唯有自體。此論
亦爾。故論云此所緣境離有無相者。欲辨離
相分義。離諸分別者。欲辨離見分義。等持妙
慧能現照取者。欲辨於地前無見相慧所引
故。初地巳上唯有自體。由無見相二障故。得
證真如。準昔攝論。忍位作無相觀。第一法作
無生觀。由無相觀故。離於相分。由離見分
故。作無生觀。是故初地已上唯有自體分。是
故西國作況。而云猶如牛兩角。先打脫一角。
後第二角。唯有其頭。以打破故。然辨此智西
方兩解。一云。正體智緣於真如。無有相分。
[020-0765a]
自內證故。二云。無有諸心緣境而不分別
者。是故此智緣真如時亦作影像。今準唯識
論。前解為勝。上來決擇初持瑜伽有十二段
中。前四段訖。自下第五決擇威力品。巳說真
實義分者。結前也。由五因緣當知威德不可
思議者。舉數生後也。與不定心一向不同。又
云。一向繫屬定地心者。八地已上亦有此事。
然多分據佛。佛無不定心故。下次第六決擇
成就品。十法行者一。書持經法。二供養。三
慧施於他。四聽聞。五翫讀。六領受。七諷。八
為他廣說。九獨處思量。十隨入修相。如是十
行皆有資義名福。第九是加行道是思。第十
是淨障道者是修。尋此文相。第九方名加行。
故可謂前八唯生得善也。第七決擇菩提品。
於中先舉略標許今當釋。後次第解釋菩提
五相。第一解自性中。初標自性。謂勝轉依。後
辨轉依有四種相。先舉數列名。後別解釋。初
釋生轉所依相文有三節。初順釋意欲辨佛
身一切。一切有為無漏出世間道。初起名
生。生便相續流轉故名轉。真如與此有為功
德作所依止故名所依。又解。自受用身相續
是出世道生轉之所依止也。二約果反釋。若
出世道不以轉依為所依者。佛果既不得此
轉依。此佛果道應當不初生不後轉。以無所
依故。三約因反難。若遠離彼轉依而有此佛
果出世間道生轉事者。在於因位未轉依時。
先應有此佛果道生轉事。以因位得轉依故。
二釋不生轉所依相文有二節。初順釋。金剛
所斷修道正使一切煩惱及初地所斷見惑習
[020-0765b]
氣初起名生。後相續名轉。斷彼得擇滅。故說
擇滅。解脫身所依真如名不生轉所依。二反
釋。若解脫身不以法身轉依為所依者。謂佛
既不得此身轉依故。一切煩惱及以習氣後
有種子等眾緣合故。煩惱及習氣生轉可得。
不生不轉應不可得。二釋善觀察所知果相
亦有二節。初順釋。由究竟真智為因。得所
證真如果。故云善觀察所知果相。二反難釋。
論解云。應同取蘊有諸過患可觀察。更有諸
漏。更諸漏外有所餘有漏法。備師云。若不說
真如擇滅為轉依者。應更觀察佛自體。應更
觀察有所斷所滅。四釋法界清淨相中有二。
初略辨相。二別廣分別不可思議。前中有其
三節。初順釋。論解以能拔除一切相種子故。
一切相不復現前。泰師云。遣相究竟名法界
清淨。二反釋。若言出纏真如不離眾相者。應
非常住應可思議。有諸相故。第三順結可知。
就廣分別不思議中。初約無二辨不思議。後
約二因辨不思議。前中先總標舉列其五種。
後次第別釋。解住中云色類者。是法門色自
流類。故曰色類。非是障礙之色。樂住者。即
現法樂住也。餘文可解。第二解功能。即十自
在。如本地分及對法等。第三解方便。如文。
第四解轉中有二種轉。戒賢論師解。權時轉
者。謂諸有情乃至十地未解脫已來。諸佛世
尊為地前眾現化身。為地上菩薩現他受用。
青黃等光麁細等相似受用身。隨機變化改
轉起滅非恒時有。名權時轉。畢竟轉者。即自
受用身。如欲界人善業劣故但得八尺身。諸
[020-0765c]
天業漸勝故次第增長。乃至色究竟身長萬
六千由旬。佛果善極故。諸色根皆遍法界。出
過數量。備云。畢竟轉名實受用身。究竟圓滿
遍滿法界。眼等諸根一一即遍法界。光明亦
遍。是故且據光明說。何故說名利他者。是由
此身等得成義。第五解還中亦有二種。一者
化相入滅。二者實行成覺。第八決力種姓品
中文分有八。初明讚歎如來生大福聚。於中
有三。初明能讚嘆者能作饒益。言猶如造瓶
者。如世間瓶由人功成。如來不爾。不由他讚
而有所作。然便讚者得行自利。何以故如
來圓德更無所加。以隱己善極少欲故。聞讚
不喜。次明讚嘆如來有二種奇法。一令讚者
生於自利。二既生自利稱可佛心即名供養
攝受如來。下因言長辨佛有二事。若但布施
時不可佛意。若因施財斷惡修善。便可佛意。
二明由六種相略攝佛德。先舉數列名。後次
第釋。言如來成就三界德者。謂量智變似三
界故也。餘文可解。三明由五因緣天非所歸。
舉教徵列。次第別解。初形相中分二。先舉五
因辨天非歸。後對顯佛是真歸依處。前中言
由形暴惡有怖畏者。如天神等形像可怖畏
故。就後文中。先翻前天相舉佛五因後列舉
五相辨佛是依。次辨自性。先天後佛。第三
作業亦爾。第四法爾者。意謂世間吉祥皆依
自功。若敬事天未名用功。如其敬佛即名
功。第五因果中三。開徵問對之。顯非前二。可
解。第三約供顯非。復以三門徵問對之難破。
若唯供養為因即天無用。若但天供養徒設。
[020-0766a]
若言俱由汝等所說七種果遂不決定。故不
應理。泰師云。外道法中說。由供養天有此七
種所思果。遂此事決定。論主破云。此事不
定。一以諸天為供養緣。然於所攝受諸信解
天者不決定。或有為天攝受擁護無災。或不
攝受擁護。故攝受不決定。二於信解不決定。
諸天所作或令生信或不生信故。三於信解
事不決定。或有證驗或無證驗故。四由供養
故生天不定。五得富樂不決定。六壞滅怨敵
不決定。七於死沒不決定。或有勉死及不
勉故。梵本說死為從從報故。備師云。一雖
求他人供養而緣不定成遂不遂。故云供養
緣。二於所攝信解不定。或天教或有不從
故。三於信解緣亦不決定。於天有信及不信
故。四於信解事不決定。眾生願事或與不與
故。五天有勝劣。求勝天身不能果遂故。六有
貧天。求勝富樂亦不能遂。七於非天怨不
能壞滅。亦不能令從沒故。四明四清淨。文相
可解。五明三性假實。云何當知至非實物有
者。問意云何當知隨色等名所目之事遍計
所執非實物有。答中先略答後廣答。前中謂
諸名言乃至非勝義有者。由執名義熏成種
子。復生名義色等諸法。後緣執彼計為實有。
但是搆畫非實物有非勝義。是故下結所執
假有。若遣名言熏習之想所建立識者。約能
遍計識遣其所執。其色等想事至是實物有
是勝義有者。圓成實依他共相之法雖可言
說。自相之法即離名言。圓成自共皆離言說。
下次廣答。此中道理言論成立如菩薩地應
[020-0766b]
知者。總舉言論指本地分。言若諸名言熏習
之想所建立識者。能搆畫識緣遍計所執自
性為境者是所執性。即說此性乃至自性涅
槃者。以所執性畢竟無法。但是無中執有故。
非當生及當滅等。若能體知所執二塵非起
滅法。即同真如本來寂靜自性涅槃。何以故
下重釋有所執。但有假名非勝義有。由不了
知故隨名言執有定性。言若離名言諸法自
性當知此性凡夫所生邪執為緣已生及已滅
等者。若離隨名言性。所有諸法即是依他有
生有滅。言若未永斷乃至乃成清淨者。依他
染法即是苦集。若未永斷集未遍知苦便成
生死。若知若斷乃成滅道清淨之法。六明四
法能令攝正多聞。有二四法後四以釋前四
謂由菩提願任持多聞。由事善友證多聞。即
得聞慧也。由得思慧思擇力故名多聞果。由
住空閑故名多聞淨。即是修慧也。七明菩薩
意樂等七法。景云。自下二章是決擇意樂品。
今且不依。以越次第故。於七法中分之為二。
初三約信辨意樂。後四明慧智差別。前中意
謂地前菩薩有三種信。一信解有彼真如理
性可有修證。二信佛法有無窮功德所顯。三
信有為無為功德皆可得義。攝論亦說此三。
次第小異。彼云。一信實有。二信可得。三者信
有無窮功德。次釋愍等四句經文可知。八明
三種思惟過患。謂不究竟思惟者。思惟苦行
等為涅槃因。不能究竟得至涅槃。非處思惟
者。思惟於我有邊無邊等。不應思處而起思
惟名為非處。顛倒思惟者。於苦無常不淨等
[020-0766c]
中思惟常樂淨等名顛倒思惟。自下第九決
擇施等六品有釋下。明施戒二障。猶是決擇
力種姓品。從復次先已廣說施等已下乃是
決擇施等六品。然今且依前判。分之為二。先
別決擇施戒二品。後總決擇施等六品。前中
先施後戒。施中初開七種。二依。次辨初施物
淨有十相中。三應時施謂當彼所樂與彼。第
七隨樂施謂隨求者所愛樂施。此二何別。解
云。第三知有飢渴之者。當彼飢時施食。飢
時施漿。不言飢渴者來求方施。第七即言隨
樂施者謂隨求者所樂施與。是來求施。又第
七施不限其時。隨其所樂後方施與亦名隨
樂。六如法施謂無罪相應者。不離希求三時
俱淨。第二戒淨可知。第三見淨十中。五不觀
施全無有果而行慧施者。非邪見心中行施。
六不觀施不相似果而行慧施者。道理捨好
色香等物行施。還招好色香等。名觀相似果。
若見捨好色等感惡色等。名觀不相似果。七
不觀施有顛倒果者。若見由捨財物令他安
樂自招窮苦。名觀顛倒。八不觀殺害為伴侶
善而行慧施者。有為行施為求伴侶遂殺羊
等。會諸行伴而共行施。不見此益。九者不
觀見現神足者所有奇變吉祥之相而方行
施。第四心淨。第五語淨。文相可解。第六智淨
中徵列十相。次第別解。施體相者。即是三業
等起思及以五蘊也。言或由善根後謂於前
生或現法受等者。善根是總。下別分別。或由
前生善根感財行施。或現起善根感財行施
名現法受。或發神通者。由現神力雨寶行施。
[020-0767a]
或由法受所致財物而用慧施者。或前生行
施今感財行施亦名為法受。或他積集所有
財物而用慧施者。是標。下釋。用他積集財物
所以如勸導他者。由勸他故教用施。或任彼
務者。如主藏臣王遣行施。言貧乏中財大財
者。即是三品。貧乏為下品也。二門生福者。
景云。一欲令彼於三寶田興造善事。二捨財
與令其行施。由此二門生無量福。泰云。佛法
合為一門。及僧田等為第二門。有釋。自行教
他名為二門。或領彼恩令行慧施者。他不旨
施。菩薩語言。我領汝恩後時報汝。如此善
事汝但用我語努行施。或由生故者。有釋。
欲菩薩自生天故。能自在施。或可觀他勝生
故行慧施。今解。由生剎利等勝生故令行慧
施。言五種過患六種七種八種者。基師等云。
須勘慧遠法師地持記。有師云。或了六種。謂
此諸欲是怖增語等者。增語有二。一為喜樂
而起增語。二為憂怖而起增語。因憂喜事增
多言語名為增語。菩薩能知五欲惡法是怖
增語。由知過患以五欲財急行慧施。此五六
七八種須勘阿含。又更有解。此等并準思所
成地文數可知也。謂五種過患者。即色聲香
味觸過患也。六種患者。須勘餘處。或可即是
六種前欲過患。如第十八卷。七種者。所謂諸
欲無常。虛偽。空無有實。敗壞之法
猶如幻事誑惑愚夫。甚少愛味。多諸過患
。八種者。謂諸欲如枯骨。亦如煖肉段。如
草炬相似。猶如大火坑。譬如蟒毒蛇。亦如
夢所見。如借莊嚴具。如樹端熟果。十四垢業
[020-0767b]
善惡四友隱覆六方者。并出阿含善生經中。
如前第四十四卷記釋。第七垢淨中。耽湎者。
著財物也。觀果者。觀施所得果也。謂貧乏
者於自僕從等者。謂若菩薩貧者唯施自僕
從等。若中財者施僕從及前貧者。若大財者
施於僕從貧苦及餘來者。言遠離滅小垢者。
泰師云。應是咸字也。施居處事者。施床座
等。又解。施園林等。一於因中無倒意樂者。
了行施因定能招樂。二於果中無著者。受施
果中心不耽著。觀察田者有五。一於是處乞
求可得者。觀彼乞者若行財施。他來從乞乞
求可得我今施之。二於是處已有乞求復加
貧匱者。觀知乞者曾被乞求。今加貧匱故慧
施之。三者貧匱無怙。四者有無依怙為貧苦
逼復行惡行。是名為田者。并可行施。五於是
處雖無此等而有修行善行可得。亦復施與。
七相非田中。一乞求者極大暴惡曾為怨害
者。曾於施主已行怨害害心未除。歸依怨害
而有所求者。雖先非怨而歸依我。怨有所求
覓今來乞者亦不得施。此中方便乃至生及
神力者。景師云。此中方便者謂串習施。不顧
身命悲愍有情真實義故者。亦是方便。無上
菩提勝解教導強力逼迫者。由菩提勝解逼
迫自心令行慧施亦名方便。處任恩報生及
神力者。或處職住既有力勢能行恩慧及以
報恩皆名具方便德。或生剎利婆羅門等勝
生之中。或因神力廣現財寶而行慧施。亦是
具方便德而行慧施。今解。用具智悲無上菩
提勝解。教導他人令行慧施。或強力逼人。或
[020-0767c]
領他恩處任恩報。或生貴家。或由神力令他
行施名具方便。


第七十五卷


上來辨施。下辨戒品。初總標。毘奈耶者。此
云調伏。調伏三業也。次別解有四。初正辨戒
相。次明護非護。第三明轉捨因緣。第四略解
犯之相。初中分別三聚即為三段。初辨律儀
戒。景云。菩薩律儀戒即是聲聞七眾所受。如
出家菩薩即與聲聞大僧所判多分是同。在
家菩薩即與五戒所判多同。故云是七眾所
受。理實要期時節有異。即心非心戒體亦異。
備云。又解。聲聞七眾若受菩薩戒時。轉前七
眾戒令成菩薩戒。故言即七眾。次辨攝善
戒。略解六心應善觀察。辨相如文。於前三心
不應生起。設起應捨。忍受有罪。第四有罪無
罪不定。可解。第五病纏身心不得自在修於
善。此忍受無罪。第六障隨行心。或愚世俗無
義談說眾中觀有義利。忍受無罪。餘即有罪。
如是前三一向有罪。第五一向無罪。第四第
六已生忍受或有罪或無罪不定。下辨攝眾
生戒。當觀六處。一自。二他。三財衰。四財盛。
五法衰。六法盛。財盛如文可解。法衰者。謂越
所受者不得三學。於先未聞乃至不得聽聞
於先未思不得思惟於未修證不得修證者。
失三慧也。是即失於三學。失於三慧名為法
衰。與此相違即名法盛。令他財盛不應為者。
菩薩為他經營財物給施眾生自失三慧及失
三學。此不應為。如令財盛法盛亦爾者。菩
薩為他說法令他法盛。自失三學令自法衰。
[020-0768a]
此不應為。乃至又諸菩薩作自財盛令他財
盛此即應為者。不廢三學營事財物自足與
人。亦即應為。如令財盛法盛亦爾者。菩薩自
令法盛令他法盛不失。作本此亦應為。又諸
菩薩作自法盛令他財盛。已下可解。第二明
護非護中。初業前所說令修學。次正辨護不
護相。於中先辨闕一不護。若護初戒能護餘
二。後辨假實防護。以三因故名假。謂為令他
知故非實防。隨順他故非實修。由他導故不
得勝利。又此名實。第三明轉捨緣。若有不捨
如是律儀至非彼捨者。此戒一受乃至菩提。
又捨因緣略有四種乃至當知棄捨菩薩律儀
者。景述三藏言。問云。前本地分中明捨菩薩
戒但有二緣。一者退菩提心。二起增上品。今
此何故明捨有其四緣。解云。開合為異。此中
前二總是退菩提心。於中有其三品。若起上
品退菩提心。所謂佛果難祈。眾生難度。長時
苦行無力能行。從今已往不復能行求菩提
道。起此心不待發言即便捨戒。即當此中第
一緣也。所謂決定發起受相違心。若起中下
品心。如前退屈。即復發言。我今捨所學處。
爾時便捨。即當此中第二緣也。謂於有識大
丈夫前發棄捨言。此中後二總是起增上煩
惱犯而捨於戒。於中有二。犯根本四重。二
犯隨順四重。前後方便。即當此中後二緣也。
言他勝者。由犯四重為破戒所勝名他勝法。
泰云。受戒之心名受心。發起相違本受戒心
名不同分心。即便捨戒。一心雖未決。於有
識別人前發言捨戒。此亦捨戒。三起輕徵煩惱
[020-0768b] 。或總犯四重。或別犯一二。亦得捨。四起
增上總別犯四重煩惱雖未犯四重。而已捨
戒。有釋。十重戒中後四名四種他勝法。前六
名隨順他勝法。言若有還得清淨受心復應
還受者。不同聲聞犯如析石不可還合。第四
略解持犯之相中。先解後結。前中有二。初施
物通塞。後攝眾通塞。前中言若有葉紙已書
正法有嬰兒慧眾生來乞等者。愚癡眾生來
乞經卷。或賣或著。施者有罪。欲誡彼人。施
者無罪。就攝眾通塞中。初約親怨中人以辨。
後約出家依止以辨。結文可知。上來別辨施
戒二品決擇之義。自下總釋六品。於中初牒
前廣說。許今略說。後正辨之。於中有二。初
約五德通辨六度。後別約清淨施即六度。前
中言無著者。除六弊故。無戀者。於三有因果
中無繫著故。無罪者。遠離六度九門隨惑故。
無分別者。不觀三輪故。迴向者。迴趣菩提
故。如是菩薩由此五德至乃至名艱難慧等
者。前本地分中明六度內。二皆有一頌頌於
九門。云自性一切門。一切門善士。一切種
逐求。二世樂清淨。今此文言菩薩施等即自
性門。一切施等即第三門。廣說一切嗢拕南
頌皆隨決了者。辨攝餘六門。廣隨應決了。就
第二散釋六度清淨中。初釋施中言由增一
次第者。如施門初自性施中唯一。第二一切
施中有二。第三難行施即有三。乃至第九
清淨施中有十。四辨戒品已訖。十淨者。即
第九門中清淨戒有十。於中初一是意樂清
淨。餘九是加行清淨。本地四十二云。云何菩
[020-0768c]
薩清淨戒。當知此戒略有十種。一者初善受
戒。唯為沙門三菩提故非為命故。二者不太
沈戒。於違犯時遠離微薄生悔愧故。及不應
舉戒遠離非處生悔愧故。三者離懈怠心戒。
於睡眠樂倚樂臥樂不耽著故。晝夜勤修諸
善品故。四者離諸放逸所攝受戒。修習如前
所說五支不放逸。五者正願戒。遠離利養恭
敬貪故。不願生天而自要期修梵行故。六者
軌則具足所攝受戒。七者正命具足所攝受
戒。八者除於苦樂二邊戒故。九者永出離戒。
遠離一切外道見故。十者於先所受無損失
戒。於先所受無缺減故。當知初善受唯為沙
門三菩提非為命者是意樂清淨。餘九是加
行清淨。加行有五與九清淨相攝者。即第二
不沈掉第三離懈怠是初無間缺加行。第四
遠離放逸所攝受或是第二遍修治加行。第
五正願戒是第三迴向加行。第六軌則具足。
第七正命。第八遠離二邊。第九永出離。總是
第四助伴加行。第十於先所受無損無缺是
第五守護加行。第三辨忍。忍有十淨中前九
名思擇力清淨其第十名修習力淨者。如四
十二云。菩薩清淨忍略有十種。一遇不饒益
事終不返報。二不意憤。三恒現前欲作饒益。
四先後無異非一益已捨而不益。五於有怨
自往悔謝。六終不令他生疲厭然受謝。七
成增上猛利慚愧。八於大師成上愛敬。九於
有情增上哀愍。十一切不忍并助伴法皆得
斷故。故言前九思擇力淨。第十名修習力淨。
言思擇力淨復有四種。如文。一種二種者。初
[020-0769a]
一攝一清淨。故言一種。謂初遠離罪生清淨
攝初第一遇不饒益終不返報。第二彼不現
行清淨攝二清淨故言二種。謂第二意不憤
第三恒作饒益。後二各攝三種故言三三種。
種謂第三無罪生清淨攝彼第四先後無異。
第五於有怨自往悔謝。第六終不令他生疲
然後受謝。第四遠離彼因清淨攝於第七成
上慚愧第八於大師成上愛敬第九於有情增
上哀愍。以前九清淨名思擇力清淨。思擇力
清淨中廣即有九。略但有四。故得相攝。第十
清淨名修習力故。與思擇力中四種清淨性
別不相攝受。不忍因緣有三者。此則所治
也。第四辨精進有十清淨。一安處。本地分中
名相攝。二純熟。彼名串習。三策發。彼名無
緩。四方便。彼名善攝。五不虛時住。彼名應時
修習。六艱辛住。彼名通達眾相。七出離。彼名
不退弱。八攝受助伴。彼名不捨軛。九速疾神
通。彼名平等。十無盡性。彼名迴向大菩提。
第五辨靜慮有十清淨。十清淨。本地分名世
間清淨。二無漏清淨。彼名出世清淨。三根本
方便。彼名加行。四證得根本淨。與彼名同。
五自在方便。彼名由根本勝進淨。六住自在
淨。彼名入住出自在淨。七引發神通自在。彼
名捨靜慮已復證入自在淨。八成就有情自
在淨者。彼名神通變現自在淨。九降伏外道
自在淨。彼名達離一切見趣淨。十無上離繫
淨。彼名離二障淨。第六慧有五清淨。依本地
分四十二云。云何菩薩清淨慧略有十種。於
真實義有二種。謂由盡所有性及如有性。取
[020-0769b]
真實義故。此二與第一通達諸相同。於流轉
義有二種慧。謂取正因果故。此二與第二通
達緣起同。於執受義有二種慧。謂顛倒不顛
倒如實了故故。與第三通達教道同。於方
便義慧。謂一切所作所不應作如實了知故。
與第四通達士用同。於究竟義有二種慧。謂
雜染如實知雜染故。清淨如實知清淨故。與
第五通達證得同。有釋。進定各十慧。五清淨
是九門外更別立之。不及前解。自下第十決
擇菩提分法品。於中分三。初辨三十七品能
治。次辨所治十四種縛。後辨依定修觀解脫
想縛。初中有二。一隨難別解。後辨次第。前
中初明四念住。初以如量智別觀身受心法。
次以如理智通觀身等真如。次明四正斷。云
何菩薩為令未生惡不善法得不生故生欲乃
至生思生捨者。修四正勤一一有八斷行。如
前廣說。謂於真如境繫心令住者。四四正勤
行還觀真如。為令一切至乃至廣說者。為令
二縛得不生故。生欲等八斷行。如令已下類
後三正勤行也。下辨次第。景云。此中更不論
餘行相。於念住位者最初繫心置所緣境者。
在十信位。次於所緣令心安住勤修正斷者。
在十解。次得定者四意足。在十行十迴向。五
根在煖頂。五力在忍及世第一。七覺在初地
見道。八正在二地已去修道位中。有釋。四念
住在解脫分善位。四正斷在煖法。四如意足
在頂。五根在忍五力在第一法。七覺在初地
見道。八正在二地已去修道位。今準唯識論
等。七覺在初地入心。八正在初地住心已去
[020-0769c]
諸地。次辨所治十四種縛。景云。言相縛麁重
縛者。有二處說。一瑜伽上文說末那為相縛。
由執取我相不解脫故。六識煩惱名麁重縛。
六識麁心起煩惱縛障解脫。二顯揚說所執
相分名為相縛。以於彼相不厭捨故。能執見
分名麁重縛。以能執取縛過麁重。名麁重縛。
又麁重縛即是煩惱隨眠餘勢習氣。如阿羅
漢斷惑種盡。仍有習氣不調柔性令身語意
於緣有失。名麁重縛。如此等義論皆有文。言
根縛者。因六根生煩惱縛故名根縛。亦可執
著諸根不能厭捨名為根縛。如此由根被繫
縛時。即有煩惱麁重不調柔性遍在身心不
得安穩名麁重縛。二境縛者。於違順境生彼
貪瞋。此有二義。一為境縛心不能捨離。二為
貪瞋繫縛前境。皆名境縛。三有情展轉受
相受縛者。仍是經說男為女色女為男色更
相愛縛。四建立縛至故名建立者。眼等五根
從業生時必取五塵。由五根起增上勢力引
起五塵於中取執名建立縛。五於所知境無
智縛者。不了所知即名為縛。六於能知智無
智縛者。不悟能知之智亦名為縛。七後有愛
縛者。為貪後有愛之所縛。八無有愛縛者。為
執斷愛之所繫縛。九執著不平等因及無因
縛者。如執自在為因或執我等為因。違正因
理名不平等。或執諸法自然而有無有因緣。
由依邪教執著不平等因及執無因所縛不悟
正因。十證得增上慢縛者。於未證謂證增上
慢縛。十一執著遍計所執自性縛者。此縛義
總以一切執皆執遍計所執自性故。十二執
[020-0770a]
著數取趣自性縛。即取執心為縛。十三補特
伽羅遍知增上慢縛者。實未遍知諸數取趣
而謂遍知為增上慢縛。十四法遍知增上慢
縛者。實未遍知諸法而謂遍知為增上慢縛。
有師判云。於十四中。前四約相辨縛。後十約
麁重辨縛。下辨依空修觀解脫想縛。於中有
二。一辨解脫想縛。二辨解脫十一後後想縛。
前中景云。唯觀自身身受心法取於內想名
初想縛。唯觀他身身受心法取著外想。是第
二縛。總觀自他身受心法起內外想。是第三
縛。見有眾生可度願令解脫。是第四縛。由願
令他得解脫故執身等修觀住者。是第五想
縛。見有修觀住人。是第六想縛。備云。此中
辨離道品障所得勝利也。且約想數隨境說
六。下辨解脫十一後後想縛。即於此中循環
觀故復有十一後後想縛者。從始得念住後
轉轉修時所起想縛。故云後後。謂於身等至
是名初轉者。於彼四諦染淨法中起第一義
想。是名初縛。即於苦集雜染第一義中起造
作想。第二。即於滅道清淨第一義中起無造
作想。第三。於滅諦起於常想。第四。於苦集
造作起流轉想。第五。於滅諦道中起無變異
想。第六。於流轉起苦想。第七。於苦中由生滅
住異自相起有變異想。第八。於前滅諦無變
苦集有變第一義中起能攝染污清淨一切法
想。第九。即於前染淨中起於無我無染淨想
為第十。小乘即就染淨非諦法辨於無我。無
我之法不離染淨。以大乘辨二種無我是其
六法故非染淨。故菩薩地云。有為無為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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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我我所名非有。若起此想便稱法想。云何
名縛。解云。雖順經教起如此想。然心帶取執
故名為縛也。即於染淨諸法起無自性相想。
是第十一。唯知諸法無決定性。亦由情帶取
執說名為縛。由諸菩薩乃至皆得解脫者。正
明依空修習脫縛。自下第一一決擇功德品。
若依景師釋。此下乃至八殊勝來猶是決擇是
菩提分法品。其深密經文全是決擇功德品。
雖有此判。今還依前判。玄師親承三藏有此
傳也。於中分二。初隨義難彼。後引深密經
以辨七義。前中有四。初破初學大乘惡取空
者。次成立大乘教起因緣。第三明自共相觀
能證佛法。第四明由八殊勝諸地轉。初中先
舉邪執。二正徵破。景云。言於大乘中乃至一
切皆無者。彼初學者作如是言。依他圓成依
世俗門一切皆有。依勝義諦一切皆無。以依
他無生圓成無性故。次下論主重徵定之。應
告彼言乃至而起說故者。外人答言。依他圓
成皆無自性。是勝義諦。於無性法假名建立
為起言說更相教示。名為世俗。下論主徵。名
言世俗為從因有自性所得為唯名言世俗
說有者。且據依他色心等法世俗說有。為從
因生自性可得。為無因生唯名言中世俗說
有。此兩問答。自下正破。若名言世俗從因
有者至不應理者。要是有法方從因生。若立
世俗從因而生即是有法。而言非有。不應道
理。若言佛說因緣所生我說即是空。雖從
因生何廢空者。即應返問。為從因生空。為從
因生有。生空。龜毛兔角應從因生。以俱無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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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生有者。即是有法。云何名空。應知經意因
緣生法者。即是依他。依他法上無決定無自
然生性。故云我說即是空。若唯名言世俗有。
名言世俗無事而有不應道理者。若言世俗
不從因生。即無因果。無因果法無。就何施設
名言世俗。故云名言世俗無事而有。不應道
理。又應告言。長老何緣諸可得者此無自性
者。此重徵問現可得法何緣無性。彼若得
言顛倒事故者。外人答曰。雖現可得以顛倒
故皆無自性。復應告言此顛倒事為有為無
者。重二問定。若言有者說一切法由勝義故
皆無自性不應道理者。汝若許有彼顛倒事。
即有苦集因果法性。而言諸法由勝義故皆
無自性。不應道理。若言無者顛倒事故諸可
得者此無自性不應道理者。若顛倒事畢竟
無者。應不可得猶如兔角。今現可得而言無
者。不應道理。泰云。此是清辨等計。被慈氏
所破。牒釋文義。如前第七十三卷記述。備師
復云。清辨論師作如是計。依他起性以世俗
故有。以勝義故無。遂違中道。解。放勒弁依
他圓成有無即義。又解。中百論等宗名惡取
空。前解為勝。以護法菩薩釋百論等所辨中
道之義。護法宗承論伽。彼瑜若違瑜伽。何
用造釋。次成立大乘教起因緣。景云。由彼西
國諸部小乘皆不信有大乘理教。見學大乘
者名為空華。汝立真如本來是有不生不滅。
與彼外道立我本有不生不滅有何異耶。又
汝所依大乘教門佛於何處而說。為何人請
誰請佛說有何略何廣說。故汝所立大乘教
[020-0771a]
門不可依信。我寧依彼塗灰外道。由如此事
故立大乘教起。由五相故思擇大乘經起因
緣說謂為於說者生恭敬故起第一說者。諸
經中說世尊住在某方某林說處之言。為攝
眾生故起第二說者。即諸經中引同聞眾與
大苾芻眾千二百五十人俱菩薩三萬二千人
等言。為於正法生尊重故起第三說者。即
經中說解脫月等請說經人。不請而說聞法
之徒不生難遭之想。為生尊重待請而說。為
敘事故起第四說者。即諸經中佛為時眾略
標章也。為欲宣說真實義故及多所說作故
起第五說者。即諸經中廣說之言。達云。一者
如是我聞等是。二者列眾。三者如梵王請故
等說發起序也。四者謂於正宗分中略說所
說事。五請為欲宣說真實故者廣分別義也。
及多所作故者時眾得益依教奉行也。第三
明十二處自共二觀有十無顛倒道能證所有
不共佛法。六是自相觀。四是共相觀。一者了
知隨眠等名遍計搆畫唯有名言即顯眼等
自性不可言說。二者了知於處遍計所執攝
受虛妄即顯外處之自相。三者了知依他從
因轉生。四者了知依他自然而滅名壞轉相。
五了知清淨轉相乃至當知此依二業。一生
起清淨是道。二寂滅清淨是滅。六者了知有
為可為名言安足處此上自相下是共相。七
者了知無常空及無我。八者了知所證無分
別起所行之理。九者了知所證但是出世智
所行法。十者了知聖道為涅槃因。第四明由
八殊勝於諸住地後後轉勝。此是通諸地之
[020-0771b]
德也。自下第二引深密經以辨七義即為七
段。初如理請問菩薩等問勝義。第二廣慧菩
薩問心意識義。第三德本菩薩問三性之義。
第四勝義生菩薩請問三無性義。第五慈氏
菩薩請問奢摩他毘鉢舍那義。第六觀自在
菩薩問諸地義。第七曼殊室利菩薩請問三
身義。就初問勝義諦相中。先開五門。第二依
門解釋有其四段。初解二離言二門。於中初
總牒指經。後別引其文。前中言解深密經者。
此經有四翻。一流支翻名深密解脫經。二求
那跋陀羅翻名相續解脫經。三真諦翻名解
節經。四玄奘翻名解深密經。梵本一音具含
三義。一兩物相續義。二骨節相連義。三深密
義。歷代三藏各取一義故譯名不同。就別引
經文中。先長行廣辨。後以頌敘。就長行中有
三問答。初問答中言最勝子者佛是最勝。明
彼菩薩是最勝之子名最勝子。舊云佛子。答
意佛為眾生假說有為無為。而無隨名。有為
無為真實法體。故言無二。答言一切法有二。
一者有為二者無為者。開二門也。是中有為
非有為非無為無為亦非無為非有為。此初
答也。第二問答言有為者乃是本師假施設
句者。諸法本離名言。佛為眾生假說有為。名
假施設。又解。劫初梵王等立諸法名。名為本
師。問若如後說者。何故深密解說云如來名
字。解云。外道稱自師名如來。故無有過。若
解說經云大師。言若是本師假施設句即是
遍計所集言辭所說等者。但以眾生隨名起
執。於佛假施設句執有定法。故言是遍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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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乃至不成實故。非是有為。言無為者亦墮
言辭者。佛為眾生假立無為。亦墮言辭假施
設句。墮名起執非無為也。設離有為無為小
有所說其相亦爾者。設如犢子部立第五法
藏名不可說。不可說是有為無為。亦是假立
言說施設。上來未就遍計所執以答前問。然
非無事而有所說等者。由有幻等依他因緣
之法緣之起說也。言無為者亦是本師假施
設句乃至其相亦爾者。亦破犢子部說不可
言法藏亦但有名言。然非無事而有所說等
者。由證離言法性為他假說。謂之無為。第三
問答如何此事彼諸聖者證離名法為他假
說。或謂有為或謂無為。答中先喻後合。喻中
先舉愚者執幻事為實。以未悟故。初後更思。
次明智者了幻事非實。後不復思。合中亦二。
初合凡愚。後合聖智。頌中彼或不定或邪定
者。即是不定聚及邪定聚人妄起執著。第二
解超尋思所行相中。初總牒指經。後別引其
文。法涌菩薩請問。次如來答。菩薩問中言
殑伽河沙者。即舊云恒河沙。種種意解者。深
淺麁細非一也。別異意解者。兩人共諍不得
水乳也。變異意解者。取捨向背前後變異。如
來答中先長行後頌。長行中法喻合也。法中
先標後釋。釋中有五復次。喻中有五番如次
喻前五法。或通喻也。合但總合。言不能尋思
等者。一解。以現量不能思。比量不能度。聖
言量不能令信故也。又解。種種意解故言不
能尋思。別異意解故言不能比度。變異意解
故言不能信解也。頌中初有三句別頌五法。
[020-0772a]
後一句結其義名。第三解超過諸法一異性
相中。初牒指經說。次正引其文。先善清淨慧
菩薩問。第二佛答。前中言有眾菩薩等是勝
解行也。同一會坐等者。地前菩薩未正證如。
但作意言分別觀行。故名勝行地菩薩。下佛
答中先長行中法喻合也。法中先述成總說。
後別釋其義。於中有三復次。初言非於初行
如是行時名能通達等者。非觀諸行與彼勝
義定一定異觀行之時名能通達。何以故。若
勝義諦與諸行一。一切異生現見諸行應證
勝義。皆已見諦皆應已得無上方便安穩涅
槃乃至菩提。若勝義諦與行異者。已見真如
見諦之人於諸行相應不除遣。以彼諸行與
其勝義一向異故。所以者何。若即行辨勝義
諦者。由證勝義即遣諸行。今既體異。雖見勝
義不遣諸行。諸行不遣故不脫相縛。乃至不
得菩提。此返難。由於今時已下順釋。第二復
次若勝義與行十應同雜染。若與行異應非
諸行共相。第三復次若行與勝義一者應同
勝義。無有差別。若爾已見諸行即為最竟。
不後更求勝義。勝義與行而不異故。若一
向異者。不應就行明無我性是勝義也。又應
俱時別相成立謂雜染相及清淨相者。勝義
與行超然有異。是即見勝義時應不除染。見
染行時應不障淨。順說可說。次辨喻中。舉
十四喻教示。如文。下合喻中。先合後結歸本
宗。言微細極微細等者。此有兩解。一云。凡
夫不能見故云微細。二乘不能窮底故云甚
深極甚深。解了地無不能通達故云難通達
[020-0772b]
極通達。二云。世間聞思修慧如次配釋也。
頌中言行界者。有為諸行性類差別故名行
界也。餘文可解。第四解其第五遍一切一味
相。於中初牒指經說。次正引其文。先長行
後頌。長行中文分有三。初佛問善現知幾有
情有慢。二善現舉其所見仰諮。二明總中
小大無量。三明中小大無量。三明齊何名
得。四明通達及得。初中景備同云。經說別法
止觀復說緣總法止觀者。於十二部經別緣
一一部經隨順真如等修於止觀名緣別法。
若總十二部經思惟此法隨順真如等名緣總
法。今解。於一一部內但緣小分名緣別法。
若緣全部乃至具緣十二部名緣總法。言隨
順趣向修入者。如次配聞思修慧也。若約位
說。隨順是迴向已下。趣向是煖頂忍。修入是
世第一法。修入初故也。次明小大無量。謂緣
一部教法入真如總觀名緣小總法。若緣一
分齊中十二部經名緣大總法。以十二部有
眾多義。即如法華經自說一種十二部法。涅
槃經中後說一種十二部界。華嚴經復說一
種十二部事。故云若緣無量如來法教等隨
順真如觀名緣無量總法止觀。第三明齊何
名得緣總法止觀。問意齊何名得緣彼真如
總法止觀。下答由五緣故當知名得者。即舉
十地中五修所得五果以為五緣。由具此緣
名得緣總真如法也。無著菩薩取此處文。攝
論中說。何等五修。云何五果。一集總修。二無
相修。三無功用修。四修熾盛修。五無喜足
修。如此五修論體不異。於一念中隨義說
[020-0772c]
五。謂集一切總為一聚簡要修習唯觀真如。
即集總修為簡骨瑣事境總觀世尊。三佛現
本宗。初云善現者。舊云善吉。即須菩提也。次
善現仰諮世尊中。景師云。言由得蘊故者。得
蘊觀行也。此句是總。得蘊相觀能得蘊因。即
集觀。次二句觀蘊起盡。即是生滅。即觀行苦。
得蘊滅者。觀數滅也。得蘊滅作證者。觀蘊能
治道也。由得諦故者。得諦觀行也。此句是
總。次有二句觀苦。得諦永斷是集。作諦是
滅。得諦修習是道。由得界故者。得界觀行也。
此句是總。得界相者。觀能得界因。即集觀。次
二句即觀界是苦。種種性者。界有十八等。非
一性者。於一一界中有眾多差別。下二句即
滅道觀也。由得念住者。總得念住。得念住相
者。觀念住因。能治所治者。念住為能治。四
倒名所治也。景師云。由得蘊故者。存蘊簡界
處等。得蘊相故者。積聚義分段義等是蘊義。
得蘊起者。苦諦從因起故。得蘊盡者。集諦
果法生時因即盡也。下二句即滅道可知。由
得諦者。簡餘善巧。得諦相者。謂四諦十六行
相等也。下四句如次是四諦也。由得界者。存
界簡蘊等。得界相者。種族義性別義是界義
等。得念住修者。初乘時。未生合生者。已習
行。生已堅住等者。超作意也。餘文可解。下
佛現本宗中法喻合也。法中先標後釋。釋中
有三復次。初復次中明勝義諦。即是蘊界處。
緣生諦食三十七品家一味真如相。無別異
相。第二復次中。通達一蘊真如勝義無我性
已。更不尋求別餘蘊。乃至八聖道支勝義無
[020-0773a]
我性也。第三復次明蘊界處。乃至道支展轉
異相一切法真勝義亦異相者。即勝義亦有
因緣從因所生等可知。下喻及合。如虛空遍
諸色類。喻彼真如遍諸法類。頌文可解。
瑜伽論記卷第二十之上終



瑜伽論記卷第二十之下論本第七十六至七十七


釋遁倫集撰


論本第七十六


於七段中自下第二廣慧菩薩請問心意識。
於中先問後答。初問意云。佛說於心意識祕
密善巧菩薩。能於心意識中善巧菩薩一問
也。如來齊何設彼為於心意識祕密善巧菩
薩。此第二問也。此二問中前約地前菩薩。後
約地上菩薩。心意識義自有通別。別名心意
識者。賴耶是心。以能集起三界生死色心法
故。末耶名意。以與六識為同時根生六識故。
六識名識。以對六境分別強故。二通名心意
識。謂八識中一一皆有集起名心。能生名意。
了別名識故。答中初長行。第二重頌。長行復
二。初釋後結。前中先讚其問勅聽許說。二正
解釋。釋中有四。初就賴耶解心意識。二解眾
名。三明阿陀那識為依建立六識。四辨菩薩
於心意識有巧不巧。初中言於六趣生死乃
至最初一切種子識成熟等者。種子識成熟
牽生有起。𢤞羯羅藍展轉和合胎分增長。依
二執受下明彼賴耶有二執持。約界辨持可
[020-0773b]
解。賴耶雖緣外器而不攝彼為內執受故今
不說。次辨眾名。景云。此識亦名阿陀那。此
云執持。執持色根及諸種。亦名賴耶。此云愛
藏。執受於身。復於身隱藏同安危。故亦名為
心。何以故。由此識色聲香味觸等積集滋長
者此有二義。一能集色等能集滋長。泰云。集
是心義。欲心能積集滋長色等六塵。六根六
識是通相。法塵攝。但舉六塵。備云。從於六趣
至安危義故總有三名以釋識義。亦為心已
下方始釋心義。略不解意。三明建立六識。初
法次喻後合。法中泰云。此長行中雖通舉三
名而宗辨阿陀那。故但標陀那為依止轉識
而轉。後頌中但頌陀那名意在於此。備色。
心義已竟。欲辨意義。故以所依義總顯起識
義。此中有識乃至有分別意識轉者。泰云。有
眼識同分眼根。故云眼及色等。有能受陀那
識。次云有識。喻中略引二喻。有何差別。有
古德說。鏡面譬譬心真如門。水浪喻喻心生
滅門。今奘法師云。西方諸師釋二喻所說同。
但欲令明了本義故須二喻。合喻如文。四辨
菩薩於心意識有巧不巧。由法住智者。若依
小論明法住智。知三界上中下果在因中住
智。今依大乘或依經教了知心意識義故云
由法住智。或依世俗因果道理知心意識名
法住智。雖有二解并依如量智知心意識。位
在地前。然諸如來不聞於此施設為善巧也。
下明地上菩薩立為善巧。若諸菩薩於內各
別如實不見阿陀那者不見用也。不見阿陀
那識者不見體也。餘句例然。即證真如時不
[020-0773c]
見諸法是名勝義巧菩薩。如來建立結之如
文。頌中俱生我見不依教起。說與不說皆能
現行。今欲簡俱生故。便言分別。餘句如常。
無著論主引此頌釋攝大乘論。世親引長行
釋此頌義。具廣如彼。自下大段第三明德本
菩薩請問三性之義。故言於諸法相善巧。先
為二問準前。答中先長行後重頌。長行有二。
初釋後結。前中先讚問許說。二正解釋。釋中
有六復次。初云諸法相者有三。一遍計二依
他三圓成。言遍計所執乃至為令隨起言說
者明其說意。眾生愚癡隨名執實即是遍計
所。依他謂染生法。圓成即是諸法真如。諸
菩薩眾精進為因乃能通達。於諸地中漸漸
證見。至佛方滿。一番釋竟。第二復次約眩翳
喻以明之。中景云。如眩翳過患所執亦爾者。
問。眩翳是因緣法。云何譬遍計所執耶。解
云。不取眩翳。意明由眩翳故妄見毛輪譬遍
計所執也。故云眩翳過患。言如眩翳人見毛
輪等依他亦爾者。毛輪等正是遍計所執。不
欲取此以譬依他。欲明因此執毛輪故熏識
成種生後時依他。如淨眼人見法本性。譬根
本智證圓成實。泰云。眩翳過患者執為定實
髮毛等名通患。喻遍計所執定有性法。若翳
眼識變為髮毛等。從因緣生無有定性。喻依
他性。以此將證見第二月者亦從亂眼識現
相似月。是因緣法。能生眼識。然思塵論據
執有定性第二月無體。不能生識。故非緣緣。
又解彼論就小乘宗破彼邪計。小乘宗許第
二月無體。故眼識不得緣。備云。翳眩過患喻
[020-0774a]
人法二執。遍計之塵髮毛輪等。等取第二月
等。即是依他性。是故對法論云。遍計所執色
者謂影像色。問。若許依他色何故亦為遍計
耶。答。必由遍計起故。隨所緣名為遍計。據
實依他。如似依鏡見面。面自有四。一本識相
分。二眼識變作。三同緣意識所起之面。四獨
頭意識所變面緣。此四面中初是本質。第二
第三似本質故名依他起。後之一種於鏡中
現離本質處。但由遍計所起故云遍計。就實
言之其中有二。一依他相分。二遍計所執。有
師釋云。眼識一見有二相分。謂本質月及第
二月。此釋不然。不應名現量故。又智論云。
五識不可誑故。今解。依本月起眼識。但是意
識心中作二月解。第三復次中先舉頗胝迦
喻次況法。前中言頗胝迦者。三藏云。此處無
名可翻。似水精白珠。無定色。與四色合。即似
四色影像惑亂有情。邪心執實。言帝青大青
末尼寶像者。梵云因陀羅。此云帝釋也。此即
帝釋青摩尼珠。西方有青珠。色似帝釋青珠。
故遂以名也。此是青中殘青色。梵云摩訶尼
羅此云青。即是紺青色。末尼者梵語。珠之通
名。末羅羯多者。景云。此間無名可翻。泰云。
是此方殺色寶。其色綠也。景云。此名車渠。況
法中言如彼清淨頗胝迦上所有綠染色相應
至習比亦爾者。意明能執執所執者是舊習
氣。言如彼清淨頗胝迦上所有帝青大青等
邪執依起相上所執相執亦爾者。此合能執。
舉此執取所執。故此二句并合遍計所執。言
如彼清淨頗胝迦寶依他起相常知亦爾者。
[020-0774b]
頗胝迦寶本身合依他性。言如彼清淨乃至
圓成定相亦爾者可知。問。頗胝迦寶譬依他
性此義可知。頗胝寶與四色合即有四色影
像而起譬依他。依他及圓成實上執實即有
遍計所執。遍計所執之境無性顯圓成實。此
亦可知。論中何以不合四色影像因緣之法。
解云。道理頗胝迦寶譬賴耶相分本質依他。
四色影像因頗胝迦現。譬六識相分即是賴
耶相分影像。亦是依。若細分別。法喻不齊。
故略不說。第四復次言由執名相定相屬著
為緣所執相可知。由執遍計熏種能生後起
依他。故言所執為緣依他可了。遍計所執相
無為緣。圓成可知。準顯揚論自有五相。一所
取相。二能取相。三名相相屬著相。四執著
相。五不執著相。初二通三性。第三即遍計
執。第四是依他相。第五即圓成實。今論主解。
由第三相所執相可了知等。第五復次明知
三性勝利。了知圓成即知一切清淨者。以淨
分依他屬圓成故也。第六復次明斷證勝利。
若能於依他上了知無相故。能斷染及證於
淨。如是德本已下牒後三復次。結答前二問。
略不牒前三復次也。兩頌中末後二句難解。
三藏解云。懈怠者不修定之本。住法者是定。
動法中是散亂也。無有失壞不憐愍者由懈
怠故。無上住法名無。有上動法名有。由彼無
定有散亂故。於彼身中失於正法。名為失壞。
故可憐愍。泰云。住法是定。動法是亂。失壞有
二。一無住法故失壞。二有動法故失壞。失壞
之時皆由懈怠故爾也。為此故可憐愍。景云。
[020-0774c]
真實性不生不滅。故名住法。遍計依他有生
滅。故名動法。懈怠住法動法中者失無壞有。
故云無有失壞也。無即真實性空理。有乃依
他遍計所執妄有法也。此人失壞三性理。故
可憐愍。又解。此是長牽之言。謂懈怠住法動
法中無有失壞者可憐愍。大段第四勝義生
菩薩請問三無性義。文中有四。初問答辨三
無性之義。第二領解讚嘆。第三辨教優劣持
經功德。第四請立經名時眾得益。前中有二。
先菩薩發問。第二佛答。前中問意。世尊處處
經說蘊界處等種種諸法生滅染淨知斷證
修。後時復說一切諸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
本來寂靜自性涅槃。前後二說豈不相違。自
下將答。先讚為問是善勅聽許說。然後正答。
答中先長行後重頌。長行次有五段。一解諸
法皆無自性無生滅等。二解建立三種無性
因緣。三解觀機說三無性。四就祕密說一乘
意。五明四種有情於佛密說有了不了。初中
有二。初辨無自性。後辨無生滅等。前中言我
依三種無自性性密意說言一切諸法皆無自
性者總申說意。謂相無自性下列三無性名。
問答解釋。於中先法說後喻況。法說中。遍計
所執。相無性性。依他具二可解。謂生無自性。
勝義無自性。泰云。以依他性無真如勝義性
故。故名勝義無自性。備作兩解。一云於依
他上無圓成實義。故云勝義無性。即是互無
義。一云若將勝義道理釋依他。但是緣假有
故有。非有實自性。故云勝義無性。非謂依他
中無勝圓成實義故名勝義無自性。雖作後
[020-0775a]
解。不及前解。圓成但由勝義無自性性何以
故一切諸法無我性名為勝義等者。景云。不
以無我即為圓成實體。圓成實體乃是真如。
然由無我門入故。從入門說云無我名為勝
義。真如是諸法勝義諦體由無相性門之所
顯故。故說勝義名為無性。備云。欲辨真如之
體法無我性亦名勝義。由前所辨三種種種
無性之所顯故。名無自性性。喻況可知。善男
子已下。結答前問也。次辨無生滅等。初約遍
計所執解。二就圓成實解。前中。景泰等云。
以其遍計都無有體故無有生。若無性即無
滅。由無生滅即本來寂靜。寂靜之義即與涅
槃相似名為涅槃。非滅諦涅槃。備云。昔德等
解。欲辨遍計對治真實涅槃。故云本性涅槃。
今解。即是遍計所執涅槃非真實涅槃。下就
圓成辨無生滅等。前據遍計體性無故名無
生滅。今據圓成體常故名無生滅。依他因緣
幻有生滅。是故不得就辨無生滅等。此約三
性類作此分別。前約三性辨無性者。道理唯
是遍計無相即收無性義盡。如次下文說。然
後更約彼所迷執處為言。故言後立依他生
無自性。勝義無自性。圓成實是勝義無自性
性。二明立三無性因緣。言非由有情界中乃
至我立三無性等者。景云。道理三無性并是
遍計所執相無自性。但為辨遍計所執計度
處故。約依他及圓成實辨生無性勝義無性。
若約所計處辨生無性勝義無性。亦攝無自
性盡。若應言一遍計所執相無自性。亦攝無
性盡。若約依他圓成實性辨生無自性勝義
[020-0775b]
無自性。亦攝無自性盡。一二合數。即有三無
性。故此文云非因別觀三性我立三無性。然
由有情於依他性及圓成實隨言執著我立三
無性。泰云。若於依他起上觀無遍計所增益
性。即是遍計無相性。亦是依他無生性。亦於
圓成實性上觀亦無遍計所執性亦爾。是遍
計所執無相性。亦是圓成實無性性。依此文
觀依他性圓成實性上無遍計所執性。故三
無性遍計所執無自體。故說無性。依他圓成
無他遍計所執體。故說無性。言或由言說隨
覺者。即是了別名言眾生。起遍計執。或由言
說隨眠故者。即是嬰兒及牛羊等不了名言
眾生。雖不了名言起於分別。然由言說種子
隨眠力故。總相計度。三解觀機說於三無性。
於中先約四十心辨三無性。次約四善根位
以辨。後約地上以辨。初云諸有情乃至由此
因緣多修勝解亦多積集二種資糧者。景云。
初為未種善根乃至未集資糧者說法從緣生
非自然起名生無性。彼聞說已隨分解了諸
法無常乃至積集資糧。泰云。十信已前名種
善根。淨障等四是四十心。備云。第一位即十
信已前聞有教種解脫分善根故第二位即十
信能淨障故。第三位即十解能成熟故。第四
位即十行修勝解故。第五位即十迴向亦多
積集資糧故。次約四善根位辨三無性。云彼
雖如是乃至於依他起中能不執著所執性
者。雖於此位已積善根乃至積集二種資糧
隨分解了從緣生。然於生無自性中未能如
實了知相無自性及二種勝義無自性性。於
[020-0775c]
一切行未能正厭者是加行道。未正離欲者
是無間道。未正解脫者是解脫道。未遍解脫
此三雜染者是勝進道。如來為彼更說法要。
彼聞法已能正信解。言簡擇思惟者是四尋
思。位在煖頂也。如實通達者是四如實智位。
在忍第一法。下約地上以辨三無性。云由言
說不熏習智故者。由不執著名言故無名言
熏習智也。由言說不隨覺智故者。不隨名起
分別覺智也。由言說離隨眠智者。由斷言說
隨眠故。智不執著能滅依他相等。四就祕密
說一乘意。先說一乘意。後辨根性差別非無。
前中景備等云。此明三乘人同依無性之道
證得涅槃。二乘之人悟於人執遍計所執無
性。知有為法從因緣起無自然生。生無性性
亦知依他無彼勝義自性性也。亦可二乘即
由人空所顯。真如無性門顯。名達勝義無自
性性。菩薩即由遣於二執知相無性。乃至由
二空所顯真如由無性門顯勝義無自性性。
故云一切聲聞獨覺菩薩皆共此一妙清淨道
更無第二我。依此故密意說言唯有一乘。下
辨根姓差別。泰云。非於一切有情界中無有
種種下中上根三乘差別。備云。非於有情無
五種差別。言若一向趣寂乃至終不能令當
坐道場證得無上菩提者。又同昔解節經。古
人文旨不許定性。吉藏師亦釋此文。若聲聞
人將入無餘時。蒙佛說法迴向發大心。無有
是處。故云終不能得。與今三藏所說不同。於
此義中。由來多諍。引證辨義如常解釋。言若
迴向菩提聲聞種姓補特伽羅我亦異門說為
[020-0776a]
菩薩等者如舍利弗等。五明四種有情於佛
密教可了義經有迷有悟。於中有三。一總標
二別釋三釋已結。前中言如是於我乃至善
教法中者。泰云。牒四諦教及以般若深密等。
備云。牒般若等無相之教。善男子乃至自性
涅槃者。景云。道理一切法中依他圓成是有。
唯遍計所執是無佛為初向大乘諸菩薩眾破
其有執。密意總說一切諸法皆無自性無生
滅等。名不了義經。泰云。問此密教說三無性
不若言說者。般若教意亦說真實無性性耶。
解云。教顯了但云無一切而不分別。若取教
下意。通顯三無性性之道理。是故深密等顯
其密意正顯三無自性。備云。般若教意但顯
遍計無相。何以得知。如上論云。一切諸法皆
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等教相
無自性密意說。故知但顯相無性性。於此經
中已下別釋有四種人。景云。前二不迷。第一
人者謂諸有情已種上品善根。聞如是法如
實解了乃至現等正覺。第二人者諸有情已
種上品善根乃至未能積集上品資糧其性質
直。雖無力思擇而不安住自見取中。乃至唯
是微細詳審明智所知。我何能解。自輕而住。
第三人者謂諸有情乃至未能積集上品資糧
非質直性。雖有力能思擇廢立而住見取中。
彼若聽聞如是法已。於我甚深密意言說無
力解了。雖生信解隨言執著。謂一切法決定
無性不生不滅。由此獲得無見無相見。撥一
切相是無相。撥遍計所執依他圓成實相。依
彼二性施設遍計所執。既撥無二性故亦撥
[020-0776b]
無遍計所執等者。此如三論學者著於空見
名惡取空。雖於我法起於法想者。亦信無性
之教法也。而非義中起於義想者。俱遣遍計
所執不空餘之二性。而於餘之二性不空義
中起於空想。乃至雖於教生信故福德增長。
然於非義起執著故退失智慧。次明其人有
二弟子。初其一同師見。第二弟子過其師見。
於其教法亦撥不信。謂聞諸法皆無自性無
生滅等便生恐怖。言非佛語是魔所說。作此
解已。於諸姓典誹謗毀罵等。第四又若諸眾
生未種善根乃至性非質直住自見取。彼聞
是法不生信解起非法想起非義想。乃至撥
為虛偽。備云。一辨信解人。二辨有信無解
人。三辨思擇力人。四辨邪執人。有釋初辨四
善根人。二辨四十心人。三辨撥無人。四辨誹
撥人。此後二人并是十信已前。景云。此中有
六種根性人。一五利三慧疾證究竟生淨信
者。二四利闕慧其性質直不安見者。三四利
闕慧性非質直安見者。四從他聞法得法失
義同見退失善根者。五從他聞法不隨其見
便生恐怖誹謗者。六無利闕慧輪轉生死起
誹謗者。雖聞此釋今還依景。下結如文。重頌
前義有其五頌。景云。初頌頌初復次諸法無
性無生滅等。第二頌頌三復次謂第二立無
性因緣。第三觀機說三無性。第五於佛密教
有迷有悟。下有三頌。頌彼第四密說一乘。誰
有智言無密意者。謂是智人皆信佛說諸法
無生滅等等是其密意。雖說諸法無性。意明
遍計所執諸法無性。不辨依他圓成無性。微
[020-0776c]
妙難思無漏界於中解脫等等無差者。無相
之理非凡能了。名為難思無漏界也。三乘聖
人同悟此理。故云於中解脫等無差別。一切
義成離惑苦者。由證圓成實故名一切義成。
斷彼依他名離惑苦。二種異說謂常樂者。此
圓成實即是有餘無餘二種涅槃之體。由離
惑故常。由離苦故樂。常樂二名名二異說。今
解初頌頌第一段。次有二句頌第二段。次有
二句頌第三段。次有兩頌半頌第四段。後有
二句頌第五段。上來問答辨三無性義竟。自
下第二領解讚嘆。先菩薩領解。後如來讚嘆。
前中先讚世尊然後領解。領解中先法說後
喻況。法中但總領解世尊所說三無性義。於
中歷法辨解。初舉色蘊解三無性。類四蘊及
諸餘法。次舉苦諦三無性。類餘三諦。乃至
八正道中。越就第八正定。辨解三種無性。
喻況中有四。初舉毘濕縛藥。一切散藥仙藥
方中皆應安處者。此藥平隱。調和諸藥一切
丸散皆安一味。如是世尊乃至皆應安處者。
前為初學大乘菩薩總說諸法皆無自性未辨
依他圓成是有。名不了義。今領解唯遍計所
執是無餘二性有。是真了義。將此有無了義
道理解釋前說不了義經。即知佛說無自性
義。即非一切諸法皆無。故云遍於一切不了
義經皆應安處。毘濕縛者此間無當此名故
存梵語。又解梵言毘濕縛。唐云有功能。二舉
書喻。如欲畫時。先必粉地遍諸彩色。由此粉
地復能顯發彩書事業相貌分明。以諸法中
空不空理了義言教。顯不了義經說於諸法
[020-0777a]
皆無性者唯據遍計所執。三舉熟蘇喻。可解。
四譬虛空者具說三性空不空義。帶有說空
名了義。遍於一切不了義經唯明空處分別
解釋。不障一切中道作業。如空遍滿一切色
處。不障一切所作別業。下佛讚嘆。第三辨教
優劣持經功德中。先定三時教體優劣。後明
持經福利。前中景云。初於一時在婆羅[序-予+尼]斯
仙人墮處等者。舊名仙人住處者非。以昔在
王將諸綵女在園遊。有五百仙空中欲度。見
已墮落。故名仙人墮處。為趣二乘偏說四諦
安立諦有。是諸教執諍安立處。此即隱密為
說依他圓成二性是有。恐增空見。而不為說
遍計所執性空。名不了義。第二時中。為初發
趣大乘諸菩薩眾破其有執。說大般若諸法
空。即是隱密為說遍計所執自性本無。恐增
有見。未為說依他圓成二性是有。名未了義。
於今第三時中。為久學菩薩說解深密經。具
辨遍計所執無。餘二性有。有無義是說二性
有。即是義當為發趣二乘者說。說遍計所執
空。即是義當為初發趣大乘者說。具說三性
空有義。是即當彼為久學菩薩轉正法輪了
義說也。故言普為發趣一切乘者說真了義。
泰云。初轉聲聞四諦法輪。第二時為發趣唯
一性空大乘者說諸法無自性性。然不約三
性三無性分別。故名隱密相轉。但言一切皆
空。不說依他圓成為有。如大品等是其教也。
於今第三時為發趣一切大乘者。以普明了
說三性三無性轉正法輪。更無有上。如華嚴
等是其教也。以說橫計法無因緣及圓成法
[020-0777b]
為有故。第二教中不明三乘成佛。故但說大
乘。第三教中辨不定性三乘成佛。故名一切
大乘。下明持經福利。鄔波尼殺曇分者是數
之最極處。第四請立經名。時眾得益中。先請
立名。請後辨時益。三藏云。辨得利有三乘
利。遂引釋論兩家解。一解一音演說隨類各
解如維摩經說。一解所見雖異所聞義同。此
明同聞一教說人異。故大小三乘各得其果。
如佛地持云。所見雖異所聞義同。此亦如是。
雖聞一教而聲聞解人空理。菩薩解二空。故
經云三百千聲聞遠塵離垢等。意在於此。其
遠塵等。如論當說。


第七十七卷


上來引經辨七義中前四段訖。自下第五慈
氏菩薩請問止觀義。於中先標宗指經。次正
引其文。前中法謂教法。依彼教法施設假立
十二部經。分別解說止觀相應之義。或復解
釋止觀得菩提果。即是因果相應之義。故言
分別解說瑜伽所攝奢摩他毘鉢舍那道。就
正引經文中。先問答正辨止觀之義。後請立
經名時得益。前中有二。一長行二重頌。長行
之中先問答廣辨。後述讚勸學。前中又分為
二十六門。初辨止觀依住門。問。以何為依。
住何等住。而修止觀。下答以教為依。不捨大
菩提願為住。第二所緣門。景云。一有分別影
像所緣境界者。是地前觀智依教修時。即緣
自變似法似義影像相分以觀心推求。名有
分別。有分別所變影像法義。名有分別影像
所緣。二是無分別所緣影像者。亦是地前止
[020-0777c]
心所變似法義境。止心名無分別心。無分別
心所現影像故。名無分別影像。三事邊際所
緣境事者。即是十地中止觀所緣真如。真如
遍滿一切事法。故名事邊際境。亦可法物事
有諸法。通名真如體。遍名事邊際。四所作成
辨所緣境者。謂在佛地。佛地所作一切成辨。
是故佛地止觀所緣名成辨境。泰云。第四以
轉依有為無為功德為境故云成辨。景云。一
說於一切地具四所緣。止名無分別。觀名有
分別。止觀雙運名事邊際。地行滿足名所作
成辨。言二是俱所緣境事謂事邊際所作成
辨者。備云。觀此文勢後二所緣俱以無分別
有分別影像為緣。亦可後二所緣俱不以前
二種影像為所緣境。西國一徒作如此解。無
分別智緣真如相故。亦名無分別影像。引對
法證。雖有此解。今以分別智證真如時無相
為為善。第三求善止觀門。景云。道理依此
四境求止亦求於觀。文家換句。故云求止能
善於觀。言為諸菩薩安立十二部經彼聞善
受等。是聞慧。即於如所思惟法獨處空閑等
是思慧。此聞思慧緣彼教法時修方便時。即
緣自心所變相分。言復即於此能思惟心內
心相續。見分以之為境。如是正行多安住故
起身輕安及心輕安是名奢摩他者。方便成
故得其定也。如是下結。彼由獲得身心輕安
為所依故至捨離心相者。由獲得彼內三摩
地觀察自變影像相時。捨緣聞思相續見分。
故言捨離心相。言即於如是三摩地影像所
知義中者。牒前止心所知義也。能正思擇等
[020-0778a]
者正釋能善毘鉢舍那。餘處以四義釋毘鉢
舍那。今此文中以九義釋。前四如聲聞地說。
後之五種見之異名。泰云。入初地故捨離心
相影像境界。第四止觀方便門。初問答辨求
止方便。緣聞思心相續見分。爾時非止是隨
順止相應作意。次問答辨求觀方便。聞思二
慧思惟諸法影像相時。但隨順觀而非觀體。
以所辨求觀方是修慧故。第五一異門。於中
分二。初明止觀一異。後明見相一異。前中景
師云。此問答意。據緣本質境同。故言非異。以
止觀恒俱同緣聞思相分見分本質為所緣
故。據緣隨心影像。止觀即異。以止但緣無分
別影像。觀緣分別影。故止觀體非無有異。泰
師云。以觀即為止所緣故。約彼緣心同。故非
有異。觀分別影像相分境。而非止境。境既
不同。故非無異。下明見相一異。中景師云。
離識量外無別影像。故言無異。心外無法故
不見餘。還猶自心現於影像見影像時名見
自心。如依淨鏡自面為緣。眼識還見自本質
面。意識計度別變影像。當自心現。謂在鏡
中。鏡喻定體。本質喻定相應心王。影像喻心
相分。由定潤滑澄清。令心能現心之相分。即
將彼定相應心王為鏡。定為本質。定所顯境
是其影像。如是同時。餘數展轉相望皆得為
境本質影像。散心云何。答曰。散心中皆有定
數。準前作法皆得可知。世尊若諸有情自性
而住下。明諸愚夫散心所取影像。亦無有異。
但顛倒解。執有別物。泰師云。此中無有少法
能觀少法者。依大乘道理諸法無作用。心觀
[020-0778b]
境時。不知鉗取物。故無法取少法。即此心依
境生時。即有如是境之影像於心上顯現。故
假說心能觀境。理實當言無有多法能觀多
法。經云少者舉少破多。如依淨鏡面以本質
為緣。及謂離質別有所知影像在鏡面得顯
現。備基師云。攝論言無有餘法能取餘法。此
識如此及生顯現。由此舊解能緣心外無餘
能取。及境外無餘所取。今此論意欲辨大乘
見相諸法既無作用我是能緣我是所緣但心
清淨故。一切諸相於心顯。故名取境。廣如佛
地論。又此文意無有小法能有作用。何況諸
心及相得有作用。是故諸法生時但是唯識
無作用生。由此道理不同昔解。郭師云。理實
像色當鏡而現。而此中云還見本質者。無有
實體所見像故作是解。第六單雙門。景云。一
向修觀者。若相續作意唯思惟心之相分是
也。一向修止者。若相續作意唯思惟前滅無
間心之見分是也。止觀和合俱轉者。若正思
惟心一境性者。止觀俱時通達等時影像唯
是其識。或通此已復思惟如性。向下次第解
前三境可知。泰云。心相分眾多。見分唯一。
毘鉢舍那此云觀察。故得思惟心相分。偏修
觀也。偏修止。可知。雙者若作唯識觀時。相見
合緣。故定慧和合俱轉。備云。定慧同行。思惟
心一境性。第七幾種門。略有三種。一者有相。
謂純思惟分別影像。二者尋求偏於彼彼未
善解了一切法中。為善了故作意思惟一切
諸法。三者伺察謂善解了諸法。為欲證得解
脫故作意思惟。如是三觀漸增長故有勝劣
[020-0778c]
辨。止中即由隨前無間三觀心故如次有三也。
或八或四如文。第八隨信法行門。如說依法
止觀復說不依法止觀。此義云何。佛答。自依
教法思量修於止觀。名依法行利根。若不依
經法。直信禪師等教授修止觀者名不依法。
是隨信行鈍根。此中若薩婆多云。聲聞見道
十五心位。利名法行。鈍名信行。菩薩一向法
行。獨覺亦是法行。跋摩云。聞思位名信行。四
現忍位名法行。見道已去名無相行。今依大
乘。二乘信法行。義同後家。若準對法亦通。故
亦不違前家之說。菩薩位中迴向以下名信
行。四善根名法行。初地已上名無相行。地前
亦有利鈍差別。登地以上。根姓一等。第九緣
法總別門。於中有四。初明緣總別。說無相修
出離眾相。真法界中遣界差別而修習故。無
相修中通有功用及無功用。今顯此修是無
功用。無功用中勝劣不定。今欲明勝。說熾盛
修。惑雖熾盛於小所得便生喜足。故最後說
無喜足修。言五果者即是此中所辨五緣是。
五修果者於思惟時剎那剎那融消一切麁重
所依者。是總修果。由總修故念念斷除除麁
重所依。麁重所依即是阿賴耶識。二者離種
種想得樂法樂者。是無相修果。離我離法佛
等相想證於法界。於中喜悅名為法樂。攝論
中說得法園樂。三者解了十方無差別相無
量光者。是無功用修果。由正證得無功用修
出觀後智。如先照了十方世界無差別相。名
法光明。四者所作成滿相應淨分無分別相
恒現在前者。是熾盛修果。當來佛果名為成
[020-0779a]
滿相應淨分。此熾盛修為引彼故。無分別相
恒現在前。五者為令法身得成滿故攝受後
後轉勝妙因者。是無喜足修果。第十地名成。
在佛名滿。感此之因。名為勝妙。前前諸因所
招集故。名攝受後後轉勝妙因。第四明通達。
及從初極喜地名為通達從第三發光地乃名
為得者。此緣總法所修止觀。由證理盡故。言
從初地已去名為通達。約相而說三地得定
故。言從第三地已去乃名為得。初業菩薩至
不應懈怠者。地前菩薩亦學觀真如學觀唯
識三無性等。雖未可歎不應懈癈觀勤修。第
十三地門二復次釋。景初釋止觀。於如所取
尋伺法相行有麁細。為前二種。若即於彼一
切法相都無作意領受觀察名無尋無伺者。
此學觀真如無分別觀。名無尋伺。此三並在
地前。就行分三。不約欲界初禪等地辨也。第
二解中以四尋思為初句。四如實知為第二
句。無分別智為第三。亦不約地辨也。但就行
論三。泰云。前之復次約行分別。故通三界。後
之復次約地分別。還同本地分中義。第十一
三相門。景云。言若心掉舉至是名止相者。若
心掉舉或對掉境起時。緣所厭法作意思惟。
及緣厭心自類相續作意思惟。是名止相。言
若心沈沒至是名舉相者。若心沈沒或對沈
境恐沈沒時。緣可欣法作意思惟。或緣彼心
自類相續。是名舉相。言若於一向止道至是
名捨相者。若一向止一向觀及雙運道。二隨
煩惱等并是捨障。今離彼障。而有無功用作
意。及心任運轉中所有作意。名為捨相。泰
[020-0779b]
云。定名止相。緣彼前滅及無間。無不樂觀相
分境故得止掉舉。第十二知法義門。先問後
答。答中先辨知法。後辨知義知。法中景云。名
詮自相。故上論云自性增言。句詮諸法無常
等差別之義。故上論云句者差別增言。字能
能戀和名之與句。名所依止。謂由各別所緣
作意者。即起名心。謂由總合所緣作意者。起
句之心。後之二種發教法心。文名為法。泰
云。所詮染淨義。依名句故能詮義立。故云依
持建立。文即是俗語。今將俗字顯彼教字。故
即彼名句二所依字。知義中初由十種相了
知於義。二知五種。三知四種。四知三種。知十
種中。一知盡所有性。即染淨法品別邊際。二
知如所有性。即諸法如。下辨七種真如。基師
等云。中邊分別論亦明此七。舊人說云。中邊
論中七真如者。正真如隨其能詮說為苦說
苦諦等。今解此論意以苦諦等名為真如故。
名真如體非真如也。若依此論皆是真如。約
詮以辨有七種。有釋。七種與法安立理趣屬
當道理。即名真如。此復七種。一流轉如謂一
切行無先後性者。諸行流轉無始無終。故云
諸行無先後性。辨此道理即名真如。二相真
如。人法二種無我是相。相體真如名相真如。
故下云八者了知相真如義故。有補特伽羅
無我相等。由畢竟空等為治。三了別如謂一
切行唯是識性者。識體了別。了別識是諸法
體相。名了別真如。四安立如謂苦諦者實苦。
不可令樂即名真如。餘三諦亦爾。四諦并是
安立。苦最在初得安立名。後三更施別號可
[020-0779c]
知。下辨通局。於此七中流轉安立邪行三如。
眾生等有。二無我如。唯識如。諸法等有。通諸
法故。清淨如。三乘等有。以三乘斷惑同證擇
滅。擇滅真如三乘同有。由正行真如。止觀平
等。此即顯示四種平等。五建立義者謂器世
界於中可得建立一切有情界等者。因器世
界成受眾生名為建立。即眾生界是所建立。
此中意取能建立器。故文說言謂一村田若
百村田等。餘文可知五義中遍知事者。知
諸法體。遍知義者即知差別之義。緣故者四
緣。世故者三世。言遍知因者。當知即是能取
前二菩提分法等者。泰云。四念住為一。四正
斷及神足力覺道總作一。此二能取得菩提
故言二。又解。三十七品緣前二境故言二。景
云。前說無上菩提及二乘菩提。故云前二菩
提也。得遍知果者謂貪恚癡斷毘奈耶者。貪
等永調伏義。又貪等永斷諸沙門果者。擇滅
斷德。及聲聞如來若共不共世出世德者。即
有為道諦中道品名共。十力等名不共。於此
覺了者。謂即於此滅道作證法中。諸解脫智
既自覺了。為他開示覺了於他。名為覺了。知
四義中。景云。一心執受義者。謂知自心於境
所執取。如下文說。二領納義者。知彼三受領
納之義。三知了別義者。知識了別義。泰云。即
四念住境。如次為四義。知三義中。一文義者
教。二義義者所詮。即有十種。一真實相者。
即諸法真如。次四即四諦。六即彼真實相等
品差別相者。即前五義一一各有品類差別。
七所依能依相屬相者。義是所依名是能依
[020-0780a]
相屬相。八者即遍知等障礙法相者。即四諦
下惑。九即彼隨順法相者。即隨順彼四諦下
惑諸行之相。十不遍知等及遍知等德。三界
義者謂五種界。一器世界。即所住之處。二有
情界。即能住有情。法界即是所說法門。謂蘊
界處等。四調伏界。即滅諦涅槃。五調伏方便
界者。即是道諦。又調伏界是聖道。調伏方便
界是見道前方便。依此後釋。涅槃即入法界
中收。第十三三慧門。中景云。聞所成慧依文
比度。但如其說。未善文下意趣。未現證知。即
非現量。但比量。但遠隨順涅槃解脫。未現領
受解脫義利。思所成慧。亦依於文。不唯如說。
亦善意趣。未現證知。勝前聞慧。名為轉順。雖
勝聞慧。亦未現受解脫義利。修所成慧。亦依
於文亦不依文。亦如其說亦不如說。據有漏
修慧及後得智。緣理及事影像相起現前。故
云能善意趣所知事同分三摩地所行影像。
三慧中勝。名極順解脫。又能領受解脫義利。
不同毘曇。聞慧依教。思慧或依教或離教。修
慧一向離教。如三人學浮。一者近岸。二者
或近或離。三者一向離岸。俱舍破云。思若依
教不異聞慧。思若離教不異修慧。應云聞慧
依教而不能思。思依教而能簡擇。備云。今此
文中三慧能緣於教。然修慧緣發。據遠非近。
第十四智見差別門。若緣理總法妙慧名智。
若緣事別法妙慧名見。以隨事推求故得見
名。第十五遣相方執門。於中有三。初明作意
除相。次明真如無相。故無所遣。後釋通經
文。初云。修止觀菩薩由何作意者。是第一
[020-0780b]
問。由何作意而修止觀。言何等者。是第二問。
二問彼所除何等法耶。云何除遣者。第三問。
問能除遣作何觀行。下答。由緣真如作意。是
答初問。由緣真如作意而修止觀言除遣法
相及與義相者。第二問除遣何等。今答緣如
修止觀時除遣法相及與義相。即除相分。此
文即說正證知時不變影像似真如相。言若
於其名等已下者。答第三問云何觀行除遣
諸相。今答。先於地前。尋思如實種種推求。知
名等假。今入見道證真如時。境智平等無分
別行。不得名性不得名所依。唯識門中名依
於識識是所依。故曰若於其名及名自性無
所得時亦不彼所依之相如是除遣。言如於
其名至亦爾者。此即就前五相知法謂知名
知句知文等及十相知義。故今類況如於其
名於句於文於一切義當知亦爾。言乃至於
界至如是除遣者。於上文中初以五相知法。
十種知義。復知五義。復知四義。復知三義。
三義者。一是文義二是義義三是界義。界義
即是器世界等五界故。地前菩薩作此五種
界觀亦唯是識識為所依。故云乃至於界及
界自性無所得時亦不觀彼所依之相如是除
遣。次辨證如無相故無所遣。問意。無分別
智正證真如此真如相可除遣不。答意。若正
證時見有如相有所得者。即有所遣。而於所
了真如義中都無有相亦無所得。當何所遣。
此文即說證智無有相分。相分無故亦無見
分。又解。有見無相。言我說了知至非此了達
餘所能伏者。未證已前。取法義相。正證如時。
[020-0780c]
伏前所取法義之相。非此正證了達如時。更
有諸相為餘能伏。故言非此了達餘所能伏。
下釋通經文。世尊乃至此說何等能觀察心
者。問能觀體。依何真如而作是說者。問所觀
如。下答。三慧是能觀察。依了別真如作如是
說者。喻中既說清水淨鏡不撓泉池堪觀面
像時。知合中若善修心堪觀真如者知是唯
識了別真如。以唯識門一切境界皆是心影。
初觀境唯識。後觀識如。名了別如。故云依
了別真如作如是說。第十六依空遣相門。於
中有二。初明十相空觀除遣後。辨總空性相。
前中有三。初明十七空除遣十相。次明空所
得果。後明空觀除相道理。初中先問後答。問
中有幾種相難可除遣。是第一問。誰能除遣。
是第二問。善男子有十種相者。答初問。空
能除遣。答第二問。須知十相并是遍計所執。
皆觀空除遣。一者執諸行義決定是有。即觀
一切法空除遣。以所執法義收一切法故。觀
一切法空除遣。二者苦等四諦并是安立。苦
諦在初故標安立。此中舉如取安立苦。此有
二執。一執苦有生滅住異性。此觀相空除遣。
二執苦有相續隨轉。觀無先後空能正除遣。
遍計所執本無。故無先後遣。三者由了知六
根能取。即有顧戀執著內身。觀內空除遣。由
執我有故起我慢。觀無所得空能正除遣。無
我可得。云何起慢。四者如文可知。六者執有
內安樂相。由內空遣。執外塵淨。由外空遣。執
有男女承事資具相應。由本性空遣。亦可由
性空。通遣內樂外淨等執。六者了知外器世
[020-0781a]
界建立有情。即便執有十方無量之相。由大
空遣。七者執彼四空以為解脫。以有為空遣。
八者若執二無我相。以畢竟空除。若執唯識
相。無性空治。若執依他為勝義相。由無性自
性因性空治。若執圓成實為異勝義。此由勝
義空治。執者如文。十者執有前九能治空性。
即觀空空為治。謂觀能除空性亦空。次明空
所得果。問意。除遣上說十種遍計所執相時。
更除何等。復從何相而得解脫。答意。觀空除
遣遍計所執十種相時。空觀心中仍有依他
似空影像隨空心現。從此空觀入於證智。即
除似空影像相分。相分既除。即從一切雜染
相縛種子解脫。執解脫心亦皆遠離。故言被
亦除遣。下明空觀除相道理。一一空觀皆除
十相。而說初空治初相等者。就勝而說。此即
相當近對治說。非不一一觀治一切相。喻況
可知。自下辨總空性相。先問後答。答中先讚
問許說。後上答問。景云。將迷依他圓成起
遍計執。若悟依他及圓成實非所執法。知所
執空。名總空性。泰云。別而言之。有十七空。
總而言之。唯於依他及圓成實性相中畢竟
遠離遍計所執相。及此都無所得。攝大乘中
一切空盡。故名總空。若了此空已即有二利。
一無失正行。二離增上慢。十七攝幾門。可
知。第十八因果門。學地止觀。以淨尸羅及聞
思正見以為其因。此是緣因。若止觀種子。以
為正因。止觀果者。即以佛地善淨心慧以為
其果。又無學聲聞及佛所有出世善法。皆是
學在止觀之果。第十九作業門。謂能解脫相
[020-0781b]
縛及麁重縛。麁重縛者。是諸煩惱見分種子。
相縛即是煩惱相分種子。又現起相見。亦是
二縛。第二十止觀障門。先辨五繫。後辨五
蓋。前中顧戀身。顧戀財。是止障。於聖法不
得隨欲。果觀障。樂相雜住。及小欲喜足。不
樂多修。俱障止觀。由第一故不能造修者。
樂相雜住。由第二故所修加行不到究竟者。
小欲喜足。蓋障如文。第二十二圓滿清淨
門。前辨惛沈睡眠障觀。今言除遣惛沈睡眠
心道滿者。因止發觀。止是因觀是果。舉離
果障顯因圓滿。乃至所有掉舉惡作正善除
遣名觀道滿者。此亦舉離因障顯果道滿。第
二十三散動門。止觀現前。有五散動心法。
一作意散動。謂諸菩薩捨於大乘。隨在二乘
作意。二外散動。於外五欲所有尋思隨煩惱
中者取尋思為體。及於外境縱心流散取散
心王。三內心散動。謂已離欲人。由惛沈等乃
至於定起愛味等。名內散動。四相散動。謂於
內定中所現影像。作意思惟執內定外所取
色相。名相散動。五麁重散動。謂計定中喜樂
以為我所。計麁重身為我起慢。名麁重散動。
第二十三治障門。初地除惡趣煩惱業生雜
染障者。下七十八中辨二十三愚癡。一人法
執。二惡趣雜染者。通煩惱業生。此中但有第
二。地論云。凡夫我相障。但當初一。第二地治
微細誤執現行障。下明二地有二愚癡。一微
細誤執愚。二種種業趣愚癡者。此見三業三
行差別愚。此中但有初一。地論云。邪行於眾
身等障。即當第二。三地治欲貪障。下說三地
[020-0781c]
有二愚癡。一欲貪障定。二圓滿聞持陀羅尼
愚癡。此中但有初一。地論云。闇相。當欲貪。
聞思修等法忌障。即當第二。四地治定愛及
法一愛障者。三地求法投火坑等。故有法
愛。總當下說二種。故下論云四地有二愚。一
等持愛。二者法愛。地論云。解法慢障。總不當
二。愛慢異故。又可由得勝定及解法故生慢。
定是行法及持教法生慢。總名解脫法慢障。
五地治生死涅槃一向背趣障。與下二同。此
中合一。下開背趣為二。地論云。身淨我慢
障。以心道品淨身持之生慢故。於生死背於
涅槃向。與此大同。六地治相多現行障。五地
中斷背趣二愚。今六地斷多厭背心。以觀十
二緣相多現行。故斷相多現行障。下云六地
有二愚。現前觀察諸行流轉愚癡者。五地不
能現觀緣起名愚。二相多現行愚癡。五地雖
斷背趣。而厭背相心多現行。此中當第二。地
論云。微煩惱習障者。總當二種。形前名微。
七地治細相現行障者。七地所斷仍見微細
生滅。名細相現行障。下論七地有二愚者。一
微細相現行。即當此說。二無相作功用愚癡。
七地於無相雖有功用。而長入真觀。六地不
能障於七地。故七地中斷無相作功用愚。地
論云。細相習障。亦當初一。八地治於無相功
用及於有相不得自在障。下云八地有二愚
癡。八地於無相無功用。於俗相中利他有功
自利無功。七地不同障八地。八地中斷一於
無相作功用。二於相自在愚。彼與此中開合
為異。地論云。於無相有行障。但當初一。九
[020-0782a]
地治於一切種善巧言詞不得自在障。下云
九地有二愚癡。一於無量說法無量法句文字
後後慧辨陀羅尼自在愚。二辨才自在愚。彼
與此中開合為異。地論云。不能善利益眾生
障。十地治不得圓滿法身證得障。下論云。十
地有二愚癡。一大神通愚癡。二悟入微細祕
密愚癡。彼與此中亦開合為異。地論云。十於
諸法中不得自在障。亦與此同。於如來地對
治微細最極微細煩惱及所知障者。此二并
是非想下下品斷二障之法故。欲知著是煩
惱障。礙是所知障。此文明證。由能永害如是
障故究竟證得無著無礙一切知見等者。下
論云如來地有二愚癡。一於一切所知境極
微細著愚癡。亦是非想煩惱下品。二極微細
礙愚癡。亦是非想所知下品。故與彼同。開合
為異。地論雖不說有第十一障。然於第十於
諸法中不得自在障。即收佛微細著及微細
礙。以於第十障中就最細者義說障佛。論實
還是金剛心斷。然於此義有其兩解。一云依
舊攝論於斷初地障入於初。餘地例爾。又若
本業經云。過第十地有等覺地住。於一萬三
千劫中學此。即住等覺住斷佛地障始入妙
覺。一云依此十一障文等說智亦斷自障。第
二十四修證菩提門。言若諸菩薩已得止觀
依七真如乃至內正思惟等者。地前加行位
中。隨詮觀察七種真如。善審善思安立七種
真如。如性中內正思惟。由思惟故。一切細相
皆能棄捨。謂隨諸心影像相分。既息諸心亦
即棄捨隨心諸相。泰云。此中七如。非圓成
[020-0782b]
實。又解。舊人依中邊論云。七種真如皆是真
如。而言苦諦真如。苦諦者從能詮得名。言心
所執受領納了別染淨相者。即四念住也。苦
有變異無變異相者。苦苦壞苦名領有變異。
行苦名無變異。又解變異是苦相。無變異是
苦。無實性也。有為異相者。色心等異故。同
相者苦無常等同故。或知一切是一切已有
一切相者。知一切法既是一切即有一切相
也。彼既多住如是行故。善修治心。於七真如
有七各別自內所證通達智生名為見道者。
由於七如各別自證為方便。故後入想觀。觀
諸如通達智生名為見道。即入初地也。由得
此故名入菩薩正性離生。是入位過。生如來
家者。此明家過。又能受用此地勝德。是餘六
過。彼於先無時由得止觀故已得二種所緣
謂有分別影像所緣及無分別影像所緣者。
此文自判二種影像是彼地前止觀所緣。彼
於今時得見道故更證得事邊際所緣者。此
相明見修證第三所緣。今時且說見道所緣。
即說真如名事邊。以彼真如遍諸諦法名諦
邊際。此文即說證智緣如不變影像。若變似
彼真如影像。即是無分別影像所收。云何判
二影像所緣是地前耶。又見道所緣云何但
名事邊際耶。復於後後一切地中進修修道
即於如是三種所緣作意思惟者。此明修道
智緣事邊際。後智緣變二種影像。故言修道
於三所緣作意思惟。自下喻說。以其細楔出
於麁楔。以勝道捨於劣道。漸漸除遣相及麁
重。乃至證得阿耨菩提。此名證得無上等正
[020-0782c]
覺。又得所作成滿所緣者。即判此境在於佛
地。佛地所作皆悉成滿智境故。名所作成滿
所緣。所緣何法。不離前三。如來證理所有止
觀緣諦邊際境。如來緣諦所有止觀是二影
像。此三為佛止觀所緣。總名所作成滿所緣。
第二十五引發威德門。菩薩善知六處。便能
引發廣大威德。一善知心生者。謂如實知十
六種漏無漏心生起差別。一者不可覺知者。
賴耶行相難知。堅住相續。名堅住。器識生
生者。能變能緣外器世界。謂阿陀那識者。
此云執持。執持根大及諸法種子。二者種種
行相所緣識生謂頓取一切色等境界分別意
識者。即是第六意識隨作一種行解。頓取諸
法。故言種種行相。頓取色等及頓取內外境
界覺受者。自識頓取內外觸境而生覺受。或
頓一念現入多定見多佛土見多如來分別意
識者。此據大地菩薩後智在定見多佛等。非
正證智故名分別。三四小大相所緣識生謂
欲色繫識者。據緣二界內身。故有小大。次三
心緣四無色。八者無相識生謂出世識者。謂
無漏識無七種相。名無相識及緣滅識者。通
漏無漏心。緣無相境。名無相識。又解及緣滅
定識也。有本作減字。應是錯書。次有五心
據三受俱行識。後有三心明染淨無記識。餘
文可解。第二十六涅槃受門。如文說無餘依
中二受永滅。一者所依麁重受者。內六根生
受名所依。體是有漏。由有煩惱麁重不調柔
性之所隨逐名麁重故。名所依麁重受。二者
彼果境界受者。謂外五麁由內五根勢力引
[020-0783a]
生即是內根之果。是故說名彼境界受。依彼
生故名彼果境界受。道理此二受體未必有
別。但約根境以分二受。所依麁重受中有四。
一有色所依。即五識受。二無色所依。即意識
受。即是身心二受。三者果已成滿麁重受。謂
現在受。四者果未成滿受。謂未來因受。即是
業煩惱是未來受因。名為因受。彼果境界受
亦有四種。一者依持受。謂器世界是依持法。
緣之生受名依持受。二者資具受可知。三者
受用受。即二受受用器世界及以資具。名受
用受。四顧戀受。顧戀財物之受。下約有餘無
餘涅槃界中滅受多小。景云。謂於有餘依
涅槃界中果未成滿受一切已滅者。業煩惱
體金剛心時已斷除訖。方得有餘。領彼對治
明觸生受者。領受盡無生智相應受。是明觸
生受。領受共有者。領受共有器世界受。即依
持受。略不言領資具受用受。唯除顧戀。與貪
相應故。或復彼果已成滿受者。由已成滿受
中通有有麁重無麁重。今無學身中但有無
麁重受。故言或也。略不言領有色所依受無
色所依受。以無學猶起故。第二文解。又二種
受一切已滅。謂所依麁重受報。彼果境界受。
皆已除斷。唯現領受明觸生受。此據漏盡所
有諸受皆名明觸所生之受。於無餘依涅槃
界中般涅槃時此亦未滅者。隨前二說有餘
依中所有諸受。今入無餘多小皆滅如前應
知。泰云。於有餘依中。未來報不受。未來因
亦捨。如聖人生無色界已不成就眼根種子。
又如無學將命終時不成就十八界種子。唯
[020-0783b]
彼人領彼能治無漏明觸。自餘六受通凡及
聖。故云共有。無學人亦領受餘六共有受。如
根惡業所受。或時唯無學人受。故云或。於此
文中西方二釋。第一釋。前滅定前。但滅一受。
餘七不滅。今據將入無餘時。於滅定中命終。
故在滅定時六識八受皆滅。第二釋。前據麁
重所隨故名共有。但滅其一。後據無學而無
漏。故唯有明受。八受滅。釋名為無漏。前八
種受一向有漏。故云一切已滅。然癈未就本。
故云一種。一釋入無餘滅時。滅餘八受。而言
有無漏受者。是入定近方便故。且不論滅。上
來二十六門問答廣辨訖。自下世尊述讚勸
學。如文可知。頌中有五。初一頌。明有違順即
招得失。第二頌中。教修無相自利之行。第三
頌中。教修無相利他之行。第四頌中。明染心
說法唐捐其功。第五頌中。勸捨戲論修學瑜
伽。下明請立經名。時眾獲益。就聲聞益中釋
論二解。或一音各得解。或聞此教中人無我
理故得解脫。
瑜伽論記卷第二十之下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