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n0007 瑜伽論記-唐-遁倫 (T@HARA)



瑜伽論記卷第七之上論本第二十七至第二十八


釋遁倫集撰


論本卷第二十七


上來釋五佛觀中初二已訖。自下第三緣起
觀。於中初問次解後結。問中緣性即是四緣。
緣起即十二支緣。解中初明依四道理推求
三世諸行唯有諸法無有作受者。後明由思
惟癡心清淨。先中有二。初於三世唯見有行
唯法唯事唯因唯果。後依四道理推求。觀待
無明等故有行等。無明有唯生行作用。乃至
生無假用生於老死。有至教量說有緣起有
苦集智現量說證知。對敵論有比量。有佛無
佛無明緣行等其性法爾。不由作者受者故。
此中唯有無明等諸法能引行等諸法即是緣
起。無明等望行等為緣多少即是緣性。第四
界差別觀中。初廣解六界性相差別。二若諸
慢行已下明我慢者於界差別作意思惟慢心
得淨。前中初列六名。二廣解六界即為六段。
若依涅槃經。觀十八界名界分別觀。今此明
六界者何。基云。此六界通欲色界足故。雖地
不足非十八界有此界足。謂此身中內別堅
硬所攝等者。硬所攝是地。是地所攝內身根
塵為賴耶執受。今此地界大親附於彼執受
根塵。此內地大亦為賴耶執受。故云親附執
受。下之水等一准於此。外地界中云非親附
非執受者。若內地界親附所依近在本識能
有執受。今外地界非。外火能燒村村分等者。
[007-0447b]
景云。或令燒一村或燒村之一分。故云或村
村分等。今後解云。或燒村及村外界。謂除
糞處等。如律所明。內風界中脇臥風等者。景
云。有人患風唯得脇仰臥名脊臥風。或有患
風身病如小刀大刀等割。亦如鍼刺。或有患
風時面生黑點。一一皆如畢鉢羅狀。基云。脇
臥風等者。此風住脇間而得臥等。有風如下
小之刀能傷於人。畢鉢羅風者。一如景解。
復解畢鉢羅即人食畢鉢羅也。此風辛楚由
如畢鉢。外風中云毘濕婆風者。此云種種巧
莊嚴風。如說毘濕羯磨天等名巧天。吠藍婆
風者。此云旋風。即是蘇迷盧山間旋嵐猛風
也。多羅掌者。西方有一樹。葉狀似棕櫨。截去
葉頭但留其掌亦得扇涼。解識界中。初約六
識。後云心意識者。通取有漏八識。問如聖人
成無漏識等。亦得就彼無漏施設為聖人不。
答但可總就無漏五蘊彼說聖人。然不得說
無漏識等立六界中。以六界是生本故。離一
合想者。即計為我其實諸界為身計為一合
之我。今離此想也。即般若經云如來說一合
想等者是。第五阿那波那念觀中。初問。次
解。後結成其義。解中有二。初略標。後廣釋。
前中先解念。後釋所緣。阿那者此云持來。即
是入息。波那者此云持去。即是出息。泰云。唐
名持息來持息去。下廣釋中。初釋所緣息體。
後辨能修習念。前中有其七句。一辨入出息
體各有二別。二出因緣。三辨息所依。四明息
行。五明所依地。六辨異名。七明修息觀人有
二過患。入息等者。景師解云。入息入時遍內
[007-0447c]
身乃至臍處也。中間入息者。入息滅已出息
未生。中間暫時有息相似細風。下明念入息
短時緣此中間入息。出息亦爾等者。初從臍
出乃至口鼻。或出鼻外是長出息。出息已滅
入息未生。從臍至鼻中間暫時有出息相似
風。下明念出息短時緣此中間出息。基師云。
中間入出息者。謂入出二息中間雖息未入
出。其間亦有微細息轉名中間息。昔遠公云。
出息從臍暫生至外便滅。入息從於身外而
來入身便滅。隨心麁細遠近不定。泰基同云。
其息以唯至臍臍下無息路故。更無出處還
便乃至從口出及鼻端出也。息有二因緣者。
景云。一牽引業是過去業。二所依風道及諸
毛孔所依詫處亦名因緣。泰云。一由往業所
引業風。二臍中有小穴或上口鼻。釋所依。云
一身二心以要依身心入出息轉如其所應等
者。景云。即是婆沙依身依心隨其宜便。隨其
宜便者。有說。嬰孫時息少中年時中老年時
多。有說。以四事故名隨宜便。一者依身。二風
道通。三毛孔開。四息地麁心現前。若但依身
不依心者。二無心定彼息應迴。爾時雖有息
所依身風道亦通毛孔亦開。唯無麁心現前。
故息不迴。基云。或依身心或依業或依孔穴。
故言如其所應。所應依處皆依也。若唯依身
而息轉等者。此中意難非唯依身而息得轉。
如入無心定等時。身在下界而彼息不轉。故
非唯依身而息得轉。若唯依心而息轉等者。
此中意難非唯依心而息得轉。若不爾者入
無色定彼息應轉故。若唯依身心而轉等者。
[007-0448a]
此中意難亦依孔穴業等而息得轉。非唯依
身心。如在母腹中四位時無息義。故論言閉
尸等位。息有二行者。入息下行以從鼻口入
下向齊處故。出息上行以從齊處上趣口
鼻故。二地者。謂以風道毛孔為依地。麁是風
道細是毛孔。所依名地。前據因毛孔故息得
入出即名因緣。有二過患者。若太緩方便即
懈怠惛睡。若太急方便舉息結聚。能生身心
不平等苦。自下第二解能修念。於中初開五
門。次依門釋。後總結之。若准藏論等有六。謂
數隨止觀還淨也。今此初門當彼數也。餘門
不同。解初門中。先開四句。後解釋之。於中有
四。初解四句。二辨勝進算數。三辨鈍利別。四
總牒結。初中言以一為一算數者。景云。初緣
入息不觀出息故云出息住念。泰云。此但緣
入息。然念從境立名。名入出息住念。以二為
一算數者。入出二息合數為一乃至其十。順
算數者。即前二數從一至十名順。逆算數者。
且如以一為一數中從十數至其一。所謂入
十出九入八出七入六出五入四出三入二出
一。若依以二為一數者。初入出息為第十。次
入出息為第九。次入出息為第八。次入出息
為第七乃至第一。問曰。但作順數即得何假
逆數。解云。本為制持多尋伺故作算數觀。今
作多門數於氣息。或一或多或順或逆。調伏
尋伺令不得起。故作此觀。泰云。順數至十已
不數十一無數九。次言八乃至二。次言一。
故名逆數。婆沙無此。問此念一向緣現在境。
云何從第十逆數過去九八七等。三藏云。但
[007-0448b]
假想觀數十。次九乃至於一。不緣過去九八
等體以為逆數。第二辨勝進算數中。謂若依
以一為一算數。今時或合入出二息為一數
至其十。或合一入二出第三入為一數至其
十。乃至漸增。總合五十入息五十出息。合一
百息為一數至其十。若依以二為一算數。初
合二入二出四息為一數至其十。乃至增至
一百入一百出有二百息。總合為一數至其
十。如是勤修數息念者。十十是百數以為一
乃至滿十。何故從一數俱至十。由此以十為
一算數。於其中間心無散亂。齊此名已串修
習。泰云。初以百為一數至第十。即是十百名
千。又以十十百為一故云十十數為一。漸次
數之乃至滿十即是萬也。十箇十百故云十
十。又此勤修數息念者等者。謂從一數之未
滿十來於中錯亂。應捨不數。還從一起。若時
算數極串習故。乃至先於入息有能取轉者。
有時知有。入息滅已於息空位有能取轉者。
無時知無。次於出息已下。於彼出息知有知
無。如是展轉相續流注乃至令心安住者。上
來所辨眾多觀行展轉相續乃至令心安住。
於入出息應正隨行應審了達者。於入出息
單數複數或順或逆若無錯亂應正隨行。若
有錯亂應審了達。於入出息及二中間若轉
若還分位差別皆善覺了者。若入出息起時
名若轉。中聞已滅後復未生名為若還。如此
轉還分位差別皆善覺了如是名為算數修
習。第三辨鈍利別中。謂若鈍根者。為說算數
令心安住。若異算數即為惛沈等之所纏擾。
[007-0448c]
若利根者。若為說算數亦能速疾無間了達
能不愛樂。第四總牒結中。若依景釋。次第
牒前。眾多加行為因緣故得身心輕安證一
境性。故知上來眾多觀竝是聞思及俱生慧
因。此修習得未至定名一境性也。謂言若是
處轉者。牒結上以一為一等四種算數之義
也。若乃至轉者。結上勝進算數也。若如所轉
者。結上錯亂應退還從一起。若時而轉者。結
上若時算數極串習故知有知無等。於此一
切由安住念等者。結上如是展轉相續流注
乃至令心安住等也。泰云。諸孔穴處名若是
處轉。入身乃至臍輪名乃至轉。如出入息名
若如所轉。出入息相續長短時分名若時而
轉。備云。若入息始從鼻孔終至臍輪。若出息
始從臍處至於鼻孔。名若是處轉。入息從鼻
漸漸至臍。出息從臍漸漸至鼻。名若乃至轉。
即入出息從鼻孔轉時處能隨汝出入二息所
行之處。名若如所轉。出入二息無心定時不
得而轉。此餘位轉。我隨行時轉。名若時而
轉。基又云。若是所轉者。牒上諸孔穴。即麁孔
細孔等也。即息於此處轉也。若乃至轉者。即
牒從齊孔穴乃至齊處。即息入身乃至齊
處轉也。若如所轉者。牒上入出息以一為一
等。其餘息時如所順逆等轉也。若時而轉者。
即牒上若時行者以一為一等乃至十十為
一。時節長短相續等名時而轉。即爾所時數
息應轉也。後成就故不牒。第二解悟蘊修習
中。初總辨悟入。云於所取能取二事思惟悟
入諸蘊者。思惟所取入出息體及所依身悟入
[007-0449a]
色蘊。思惟能取念入出息同時四蘊即是悟
入餘之四蘊。云何悟入已下次別明悟入。泰
云。如眼識緣青是名證量。同時有想想無用
也。起尋求心此青非黃。還是共相。緣假法
故。是名比量。若言此極微體是青。青為體故
是證量境。不通諸青。故是自相。若言此非非
青。離青之外無別非非青。故是假法名比量
境。非非青義遍一切青。故名共相。又此青青
為體。體不相遍。故是自相名證量境。非非青
無無。體遍一切。故是共相。了此共相名等了
作意思惟悟入想蘊。此想同時定有識受。然
用微劣故不說也。第三悟入緣起中。先總後
別。別中初尋求入出息體依緣身心。次尋身
心依緣命根。此三即是中際生老死體。同時
強弱以分能生所生。復求現在命根。從前際
諸行所生。復尋此行。從無明生。前際十因略
舉初二無明與行。上來舉果尋因逆次第竟。
自下順次。如是了知無明依緣先行乃至身
心依緣彼息。上來於起作分悟入緣起。又能
了知無明滅故行滅等。復就寂滅分中悟入
緣起。第四悟入聖諦中。初悟入苦諦四理。謂
無常苦空無我。了知此苦從貪所生悟入集
諦。又正悟入生苦貪愛。無餘永斷悟入滅道。
第五十六勝行中文分為三。初牒前總標。次
釋。後結。初即為斷修惑故復進修十六勝行。
言勝行者有何義耶。昔遠公述。八因緣故名
勝行。備法師云。是智慧性不共外道故名勝
行。今解。勝前見道故名勝行。釋中先列後解。
列中准正理論引經列十七念。初總後別別
[007-0449b]
有十六。此論亦爾。基云。此中初總緣念住。若
長若短下方別舉十六。下問中方解。十六依
四念住。古來四四配之。一觀息長。二觀息短。
三觀息遍身。四息除身行。此四觀身。五觀喜
入出息。六觀樂入出息。七觀心行入出息。八
觀息除心行入出息。此四觀受。九觀心入出
息。十觀喜悅心息。十一觀制持心息。十二觀
解脫心息。此四觀心。十三觀無常息。十四觀
斷息。十五觀離欲息。十六觀滅息。此四觀法。
解中初彰修分齊。謂學見跡已得四念住等
三十七菩提分法。於息所緣作意進修。為斷
餘結故念言。於念入出息我今能學。二別釋
十六。解身四中。三藏云。噓氣吸氣氣息即長。
中間入息中間出息暫時名短。覺了遍身息
者。初觀息時唯在鼻端。後觀成時能知彼息
遍身入出。故得覺名。息除身行者。身行謂出
入息。令息除之。名息除身行。受四中。又即如
是覺了喜者覺了樂者等者。此中解心行。或
有妄念起我我所及慢我當有無色等者。基
公解云。此見諦名暫妄念生。非六十二見中
見也。若依是六十二見中見者。我當有是常
見。何處見諦人起常見。無文修道起常見。今
此處即現起何惑也。又此在凡位起。未見諦
故無妨。若爾前見諦者作此十六勝行。如何
得起常見等。義曰。此十六行凡夫亦作。前言
見諦者。據見諦人為論。非通凡夫。其實通凡
夫。此起常見等即為證。今解。亦可聖位暫時
失念起微。細斷常見等。而非六十二見中收。
即以此文證也。心中。又若得根本前三靜慮。
[007-0449c]
彼定已得初靜慮近分未至依定。依此觀察
生起十對之心。名覺了心云云。法四中。云又
彼先時或依下三靜慮或依未至依定已於奢
摩他修瑜伽行者此文即許下三靜慮根本方
便竝得作數息觀。不同小論唯三近分。欲界
中間五地中作斷離滅界者。若依正理第七
十二云。斷等三界即分前說無為名解脫以
為自體。然三界體約假有異。若約實事即無
差別。云何名為約假有異。謂離貪結名為離
界。斷餘八結名為斷界。滅除一切貪等諸結
所繫事體名為滅界。何故三界如是差別。謂
有漏法總略有三。一者能繫而非能染。二者
能繫亦是能染。三者非二順繫染法。斷此三
法所證無為如次名為斷等三界。今此大乘
不同於彼。問此十六行至於何位方得修作。
遠法師云。約通言之。始從異生至無學果竝
作此觀。若別相說。初四始觀在五停心。成在
四念。次八竝在於念處位。後四從𤏙至無學
果。自下第三解善巧所緣。於中初問次解後
結。解中有三。初列五善巧。二次第釋。三以自
共相攝五。然此善巧或略或廣文處不同。若
依婆沙第六卷說有四善法。謂界處緣起及
處非處。若依瑜伽此卷說五善巧。五十七說
六善巧。謂於五上加根善巧。顯揚十四說七
善巧。更加諦善巧。辨中邊第二卷說有十善
巧。一蘊。二界。三處。四緣起。五處非處。六根。
七世。八諦。九乘。十有為無為。大菩薩藏經第
十七卷說十善巧。一蘊法。二界。三處。四諦。
五無礙解。六依趣即依義不依文等四依也。
[007-0450a]
七資糧。八道法即三十七品。九緣起。十一切
法遍攝一切有為無為。釋蘊善巧中。云何想
蘊謂有相無相等者。緣俗諦想名有相。緣勝
義想名無相。又緣依他圓成有體之法名有
相。若緣遍計所執無體之法名無相。緣欲界
名小相。緣色界名廣大。緣空識處名無量。無
諸所有處等是無所有處。識蘊謂心意識。此
有兩解。一云。即六識體有集起義名心。有思
量籌慮義名意。了別名識。一云。賴耶名心。末
那稱意。六識名識。前受想行蘊及此識蘊皆
有過去等者。受等四蘊體通三世可知。若緣
外塵隨境名外。若緣內身隨境名內。五識相
應四蘊名麁。意識相應四蘊名細。四蘊通三性
善名好。餘二性名為惡。過未名遠。以未來未
生過去已滅不住現身名遠。現在名近。界善
巧中。若復於彼十八種法乃至名界善巧者。
十八界體正取能生種子以為界。然而文中
說眼色識界等十八種法亦名界者。相從亦
為界非正界體。故此又言十八種法從別別
界別別種子別別種姓生起出現。故知十八
種法非正界體。界與種子種姓三種名異體
同。同是種子為十八界體。今將了知十八種
法種子各別名界善巧。即於四緣中同於因
緣而得善巧。處善巧中。謂了十二處能作三
緣生於六識。第六識同時增上緣根者即是
末那。故論云此生作意為增上緣。亦可意識
同時作意數為增上緣。若依此義即意法處
二為緣生於意識。謂增上緣及所緣緣不及
前釋。緣起中。唯有諸法滋潤諸法等者。滋潤
[007-0450b]
有二。一能潤即愛。二所潤即有及識等。等潤
亦二。所潤同前。能潤即取亦可愛取名滋潤。
餘諸煩惱助潤生者名為等潤。十因名能引。
二果名所引。故下牒諸行說生老死。亦可十
二緣起皆名諸行。親生名因。助辨名緣。又處
非處善巧當知即是緣起善巧差別等者。其
第五處非處善巧從緣起門出故。云何是差
別。此中初心總明無明緣善不善行得未來
生老死果。非不平等因以明於處。異此名非
處。後別明善法感可愛果不善感非愛果等
名為是處。異此名非處。攝五為二中。由蘊善
巧顯自相善巧者。上明蘊善巧中有三義。一
種種差別性。二非一眾多性。三除此法外更
無所得無所分別。據前二義辨於善巧故是
自相。由餘善巧顯共相善巧者。以界有十八
同於因緣而得善巧。十二處同從三緣而得善
巧。十二緣起同無常等而得善巧。處非處中
總明三際緣起平等因果名是處。不平等因
果名非處。故餘四善巧竝名共相。第四解淨
惑所緣中。初明世俗道觀下為麁觀上為靜。
伏無所有處已還修惑。二明緣四諦出世道
斷諸煩惱所有隨眠。伏斷雖異俱名淨惑道。
數麁性者謂欲界色蘊有多品類應知應斷等
者。如欲界中有男女根香味等色。初定則無。
又四蘊中欲界有三受六識相應受。初定不
爾。想行識隨義可知竝是數麁。如是於諸上
地展轉相望。一切下地苦惱多壽命減。上地
苦少命增上。是麁靜之相。次明出世道淨惑
所緣。謂四諦智。於中先總標列。次釋。後結。
[007-0450c]
釋中有四。初出諦體。二解諦義。三解聖諦義。
第四又生苦下解苦諦等義類差別。初中先
法後喻。集諦中言若愛者。此句是總。若後有
愛者。求於內身愛。下二種愛是求外境愛。於
巳得境名喜貪俱行愛。於未得境起彼彼喜
樂愛。能得能證者。集能得苦道能證滅。問對
法說於八苦中。前七是世俗智境。後一是出
世智境。何故此論八苦竝名出世智境耶。答
俗智有二。一六行智。二聖行智。對法約聖行
智故緣前七苦。此論據六行智故緣麁靜。義
無相違。又彼論約勝分立苦諦。故不取苦苦
壞苦。約全分立三諦。故說諸惑業滅及能對
治名三諦。此論文約全分立苦諦。勝分建立
三諦。問貪之與愛名別體同。何故說云喜貪
俱行愛。答依正理論云。以此定知總據諸惑
建立愛名。異此不應名貪俱行。今釋。此文喜
與貪俱貪即名愛。非可謂貪與愛俱也。解諦
義中。云又苦諦苦義乃至非顛倒故名諦者。
以不顛倒義解諦。即是遺教實苦不可令樂
等。又彼自相無有虛誑等者。即當雜心云。又
自性不虛及見彼得不顛倒覺故名為諦。若
依婆沙略有五義。一實二真三如四不倒五
無虛。今此文中亦有五義。一如二實三無倒
四無虛五見彼得正覺。解義類差別中。初解
苦諦文分為二。先略明八苦義可知。後解三
苦。於中有三。一攝八為三。謂由生等異門唯
顯了苦苦等者。景云。由約異門故前七苦唯
顯苦苦。以因生等多增苦受故。五取蘊苦中
具有三苦。所以者何。如五取蘊具攝三受。與
[007-0451a]
前苦苦為器。亦即具有壞行二苦。若攝通門
隨義以論。八苦之中一一皆具三苦。基云。以
七苦為苦苦者。據實為論。餘處唯說前五為
苦苦者。以從增上苦說苦苦。二問答辨名。問
意何故餘之二苦以壞聲行聲說苦。初一以
苦聲說苦。答中有四。一者行苦壞苦唯聖知。
苦苦愚亦覺。故自聲說。二者苦苦極可厭患。
三纔說苦苦則便領易。四可化有情聞說易
入於諦。第三建立三苦。前之七苦即顯苦受
及受所依四蘊。五蘊相從總名苦苦。建立壞
苦中。謂諸有是彼除生餘六苦所對治法。復
有苦受及苦受所依之處或根或塵緣彼所生
煩惱。復有因前無病等順生樂受及因樂受
所生煩惱。如是總說為壞苦性。由此至教第
一至教者。舊云聖教。梵本無此語。唯云至教。
至理之教故。至教眾多或了不了。今引了義
故云第一。煩惱名壞苦不通小論。苦義難
識故須引證。由此義故總據壞苦通於三界。
餘處唯言樂受。故至第三定以下建立行苦。
云若行苦性遍行苦性遍行一切五取蘊中等
者。取蘊無常名行。有一切貪緣三受時即有
麁重不調柔性恒所隨逐故。彼行體不安穩
故名為行苦。以要言之。除苦苦壞苦所攝諸
法餘不苦不樂受俱行。若彼捨受所生之法
若生彼捨受緣若捨受生所依住諸蘊生滅相
應。竝是行體。此行由有四取三受麁重所隨
不得安穩說名行苦。次又云不脫苦苦及以
壞苦不自在轉者。旦依隨轉理捨受行體不
脫苦苦壞苦種子故名行苦。若苦受作頭亦
[007-0451b]
不能離餘之二苦種子。若依真實理門賴耶
捨受是行體常有餘二苦種所隨名行苦。下
解後三諦。所依滅者。一云。是異熟滅。一云。
煩惱障以所知障為所依止。滅此知障故名
所依滅。解所緣竟。自下第四解教授門。於中
先解四種教授。後解三種教授。泰云。由見神
變生尊重故。於彼專心屬耳聞法思惟生尊。
由他心輪尋求他心貪等行別。由漏盡輪如
三乘根。如三乘方便。如三乘悟入聖諦為說
正法。或可三品根行及悟入諦以此三輪攝
化他行。無所不作。故名攝相圓滿也。


論本第二十八


第五解三學中。初正解三。次就三學建立三
根。後就定學立三解脫門。前中六門。一辨三
學體。二釋唯三所以。三辨先後次第。四辨三
學名增上所以。五明成就多少。六明依此三
學入聖得果不同。然依靜慮能最初入聖諦
現觀等者。下決擇文亦作是說。謂於四諦如
實知見名增上慧學者。基師解云。此唯據無
漏慧說名慧學。非名有漏。若次前解定學
中。初一番唯約四無漏靜慮說定學。何以得
知者。次下文云然依靜慮能最初入聖諦現
觀正性離生非全遠離一切靜慮能成此事等
者。此則覆解。前一番釋唯依四禪說名定學。
第二釋又諸無色及餘所有等持等至亦名定
學。即無色定及色界所有餘有漏等持等至
皆名定學。即此乃通漏無漏。何故慧學唯無
漏定學通漏耶。義曰。其定亦唯無漏。前言又
無色定者取無漏定。及餘所有等持等至亦
[007-0451c]
名定學者。此即四靜慮能引發通之無漏定
也。定學唯無漏慧學義齊亦無妨。又定通漏
無漏。慧亦爾。此據無漏勝者語。不同定具作
法無妨。准下文若有戒定未必有慧。有慧必
有戒定。故前解為勝。以取無漏慧為學故。又
何妨慧學唯無漏戒定通有漏。寬狹不齊無
妨。釋增上義中。初開二門。次解。後重釋未
盡。有增上慧引增上心謂聖弟子乃至捨覺
支有增上心引慧如前者。此因前說為趣增
上慧而修定心此義不盡故今重說。解成就
中。先辨成就多少。後勸修。有增上戒無餘二
者。謂有別解脫戒未得定者此據修慧故言
無也。有戒定無慧者謂異生以得世俗定故
無無漏修慧。入聖得果不同中。一未離欲者。
於異生時若未伏惑或伏欲界修惑五品已來
皆名未離欲。二倍離欲者。先伏六品乃至八
品。三已離欲者。已伏欲界修惑九品。乃至或
伏無所有處已還修惑名已離欲。當知此中
於一切欲全未離者。入諦現觀證預流果者。
且據全未伏修惑者。故云全未離欲。道理伏
五品來亦證初果。倍離欲者九品離六。名倍
離欲。建立三根中。謂約彼十根在三位中前
後建立。言十根者。謂信等五根意根憂喜樂
捨。此之十根若在七方便中及在見道十五
心時名未知當知根。若在方便未能正知諦
理將欲正知故名未知當知。若在十五心時
未能重知將欲重知名未知當知。至第十六
心已去即名已知根。已見理盡無有未知當
更知義。乃至離欲未盡已來仍有十根為已
[007-0452a]
知根。然若已離欲即除憂根唯餘九根為已
知根。無學位中如此九根為具知根。然依決
擇說三轉十二行法輪。三轉即說此三根。謂
佛說菩薩時初知苦等即說未知根。為盡餘
漏故復當知苦所集等名已知根。得成佛時
我已知苦已斷於集已證滅已修道等名具知
根。就定學立三解脫中。謂於所知境有二。
有及非有。有中復二。有為無為。緣五取蘊境
立無願。緣無為立無相。緣我有情等非有法
故立空。以此文即說緣空無我行立空門。緣
苦無常集下四行立無願。滅下四行立無相。
非有祈願者簡無相。非無祈願者簡無願。如
其非有知為非有立空解脫。以道下四行非
三解脫門。廣辨餘門。相攝如前。第六解隨順
學法中。有兩種十法。初十法中。先舉所治障。
次舉能治十想次第治之。所治十中。二於薩
迦耶所攝諸行生起愛著者。於有身諸行計
常愛著。三懶墮懈怠者。著樂自安所以懈怠。
六於諸世間種種戲論等者。為身命故。農商
事王。醫方呪術。興造園觀。歌笑詩咏等。盡
是戲論。七思惟諸法。瑜伽作意所有過患有
十一種。一是疑惑。二由麁重不能樂斷樂修。
三由惛沈睡眠於修止觀方便慢緩。四身疲
心惱障猛精進。五精進劣薄善法衰退。六欣
樂名利。七掉舉。八於涅槃生怖。九於諸言說
非分強為好欲伏他起於鬪訟。十於諸境界
心馳心散。十一不應思處而強沈思。此等竝
由心暗思惟諸法不了故為過患。此則下以
光明想為治。光明有四。一法光明。即是聞慧
[007-0452b]
了達教法故名也。二義光明。即是思慧於義
決了故名也。後二可知。景師判云。此十一中
若於教法心暗惑者即以聞慧法光明治。若
於教所詮義心暗起障即以思慧義光明治。
若於起行能為障者即以止觀光明為治。亦
可此中但取聞思法義光明治彼思惟諸法所
有過患。不取止觀光明為治。以此止觀正
是學體。今此門中但明隨順學法不明學體。
故除止觀。故下文中引四光明後即除取云。
今此義中意取能斷思惟諸法瑜伽作意障礙
法者。未得聞思之前思惟諸法不可為障。今
得聞思故能除斷。基師復云。今此義中意取
能斷等者。即解例前光明中唯有四種。意取
法義二光明能斷思惟瑜伽時障礙法。後十
法中。言宿因謂先所習諸根成就等者。以於
前世曾習信等諸根成就積集增長。隨順教
者謂所說教。無倒漸次者。聞說初修行時。先
修加行次得入聖次起修道後階無學。聞說
如此起修漸次無顛倒教心能隨順。止息身
心麁重中有四復次。前二麁重因彼色心事
中發起。還就事中易脫止息。第三麁重由惛
沈睡眠所發以慧取淨妙相作意便止。第四
麁重因煩惱有此因相續修道止息。此文分
明說麁重相。非唯是彼煩惱餘勢不調柔性。
於其惡作不作不轉。於其善作作而不退者。
於其善作不退作彼不作之事。故云不作不
退離增上慢者。於未得處不生得想。無增上
慢。於實所得起於得想等者。明識分齊。第
七解瑜伽壞。畢竟瑜伽壞者。謂無涅槃種人
[007-0452c]
畢竟壞失出世定慧。暫時壞者。謂有涅槃種
人外緣未具未得涅槃。退失所得壞者。景云。
如初預流等人伏欲界修得上靜慮。遇緣退
失安樂住等。泰云。退失凡夫所觸所證有漏
禪定若知見。基但云。即有漏禪定等是也。邪
行所作瑜伽壞者。雖有涅槃種姓不如理修
及以矯詐。雖修三學不與三藏理同名瑜伽
壞。尋文可見。泰云。或有行者性多煩惱。覺慧
猛利生便而有。在性聰銳俱生覺知即失瑜
伽。迴轉弟子者。基云。隨彼教故名迴轉。第八
解瑜伽中。信二行相者。景云。一信順行相。謂
聞說諦寶等時心生信順。二清淨行相者。夫不
信心名不清淨。今說信順名為清淨行相。今
準對法論。忍可行信信順行相。清淨行信名
淨行相。二依處者。一觀察諸法道理依處者。
且如聞說四諦道理。於中觀察染淨因果實
有不虛。依之生信。故名依處。二信解補特伽
羅神力依處者。見現神變。是故生信。亦名依
處。欲四中。為隨順瑜伽欲者謂於無間加行
殷重加行修習道中發生希慕等者。二種加
行是隨順眾行。眾行即是瑜伽。今為希求隨
順瑜伽二種加行心生希慕。希慕是欲。方便
四者。景師判云。一為護尸羅善守其念。二無
放逸。三一心正於內修奢摩他。四增上慧法
毘鉢舍那。泰基同云。一尸羅。二念。三無放
逸。四定慧。泰師又解。或有方便不同於此將
問法師。法師云。方便瑜伽義有眾多。隨一為
定便違道理。若據下二十九中與八斷行相
攝云方便五法為體也。第九解作意中有三。
[007-0453a]
初辨兩種四作意。次明作意所思惟相。後明
作意緣境起九勝解。力勵運轉作意者。謂初
修業人未得色界定心。但於欲界聞思散心
力勵安心於內安住等住。或於諸法無倒簡
擇。乃至未得所修定地作意。於聞思中力勵
運轉有間運轉者。謂從聞思加行。已得所修
未至定中作意。從此已後世出世道可漸勝
進。能得所修三摩地作意。了相在初。猶為欲
界思慧間雜色相出入。不能一向純定心轉。
故名有間。泰師等云。作意名憶。然與定作名
說定名作意也。無間運轉者。謂從初了相作
意進入後五作意。則能相續不為思慧所間。
其加行究竟則是離欲後之三品無間道也。
無功用運轉者。謂加行究竟果作意。即是離
欲第九解脫之果。已離欲竟於欲界惑更無
功用復有所餘四種作意等者。初隨順作意。
還是了相作意及攝樂中一分。於緣生厭即
是離欲加行道。二對治作意。謂無間道。即是
攝樂中一分及遠離作意加行究竟作意。三
順清淨作意。謂即是勝解作意。四順觀察作
意。謂觀察作意是精進道。返觀煩惱斷與未
斷。亦可了相勝解及攝樂一分名隨順。遠離
加行及攝樂一分名對治。攝樂一分名順清
淨。觀察作意名順觀察。故四作意攝前六作
意也。自下明正作意時所思惟四相。因緣相
中。景師解云。謂三摩地資糧積集等者謂思
惟等持資糧因緣而生欲樂。於可厭法深生
厭患者。因思惟能障等持因緣而生厭患能
審遍知亂與不亂者。正思惟時能審遍知我
[007-0453b]
今在定有亂不亂。下明亂不亂因。他不惱觸
者。明不亂因。或人所作乃至巧用作者。知
亂因緣。若毘鉢舍那而為上首內略其心極
猛盛觀後因緣相者。又思惟彼初修於觀與
後止心為因緣相。若奢摩他乃至後因緣相
者。亦思惟彼初修於止與後所發勝觀為因
緣相。基師云。或人所作非人所作等者。即覺
知亂相也。此乃法師之義。又勘上下不然。下
遠離中皆言由因緣。故知此因緣即生貪等
之因緣也。故下文皆言由因緣。或功用所作
者。此由因此加行生亂。若毘鉢舍那下明不
亂因緣。極猛盛觀後因緣相者。即修集資糧。
於後成滿之因緣下定中准知。應遠離相中。
沈相者。謂偏依於止。思惟同分影像時令心
下劣。掉相者。謂於因緣相偏依於觀。思惟影
像令心高舉。著相者。謂於所緣緣影像相時。
若起貪愛不能厭患深生染著。亂相者。謂由
緣彼影像相時人非人等於中惱觸。心外馳
散。如是諸相如前三摩呬多地三十二相中已
說。應遠離相前等引地已委細說。故略不釋。
下明作意緣境起九勝解。及狹小所緣意解
勝解者。依下結文云所緣狹少故此即欲界。
若色界名廣大所緣。無量謂無色界。第十解
瑜伽所作中。景師釋云。所依滅及轉者。由修
瑜伽作意令自相續中麁重身滅輕安身起。
謂或有遍知所緣愛樂所緣與所依滅轉而為
上首等者。謂由遍知理事所緣及愛樂觀彼
理事所緣。故能於身令滅令轉。或有遍知所
緣愛樂所緣用所依清淨為上首等者。前說
[007-0453c]
由二所緣令身滅轉。今時復由所依輕安轉
故。令此遍知所緣愛樂所緣得善清淨。泰師
云。前句辨由後二瑜伽為首前起。故令初二
轉依義成。後句辨由轉依清淨為依首。故令
後二瑜伽得清。於其轉所成辨時後二瑜伽
轉起。此中六行道名遍知所緣。遍知欣厭法
故緣。出世道名愛樂所緣。唯緣出世法生愛
樂故。基師云。於其所作成辨時轉者。謂所作
成辨彼所依清淨。所依清淨故令遍滿愛樂
清淨。故言成辨時轉。第十一解瑜伽師有兩
番解釋。初番中初業有二。一於作意初修業
者。未得所修七種作意。依欲界聞思安住一
緣。二淨煩惱初修業者。已得所修了相作意。
於諸煩惱欲淨其心。正懃修習了相作意。第
二番云。又始從修習善法欲等者。即是初習
五停總別念處名初修業。若起燸等名已習
行。若已證得入正性離生得諦現觀名度作
意。得現觀人由已證得不壞信故。不為惡魔
外道等邪緣之所引奪。第十二解瑜伽修。先
開二章。後別解釋。初解想修有四句。一修世
間道忻上厭下想。二修涅槃三界想。見惑盡
處名斷界。修惑盡處名離欲界。諸餘有漏事
盡之處名滅界。緣此三界名三界想。三修止
品上下想。四修觀品前後想。後二難了故別
解。上下想者謂觀察此身如其所住如其所
願等者。如其所願隨觀上下安住其心。故云
如其所住觀上觀下。解前後想中。初開三門
總相屬當。後別解三門別相屬當。三門者。一
住觀於坐。二坐觀於臥。三在後觀前。現在能
[007-0454a]
觀已起名住。未來所觀將起名坐。過去所觀
已滅名臥現在能觀將臥名坐。以後新起觀
無間滅已起諸行。次解菩提分法修。於中有
七。一總問。二總答。三徵。四麁開七門。五細
列三十七名。六廣辨三十七義。七總結菩提
分修。若依俱舍。三十七品實體唯十。謂慧勤
定信念喜捨輕安及戒尋。今依大乘。實體唯
九。以正思惟即慧所攝非思為體故。如下五
十七云。三十七攝信等五根。信等五根不攝
六四。謂八正中正語業命添喜安捨即名為
六。若合戒為一足喜安捨即有四種。如是六
四非信等攝。解云。若正思惟以思數為體者。
應言五根不攝七五。以五根中不攝思故。以
是義故知體唯九。就細列中。四正斷者。前二
勤修正有所斷。後二勤修正有能斷。皆名正
斷四神足者。以別境中定數為體。此定能發
五神通。是神通因故。說此定名為神足。此之
神足為四法求成名四神。四法即是欲勤心
觀。欲勤是善品中二。心是意識。觀是別境中
慧。皆言斷行成就。斷者即是滅之異名。猶是
為除五失修八滅資糧。如成實中說。欲三摩
地乃至觀三摩地者竝將因名果。故言欲等。
五根五力。謂信等五有能生義名根。有增上
不可伏義名力。七覺支中。景師解。皆言等者。
此平等義。盡無生皆平等開覺名為等覺。支
是分義因義。此七能與盡無生智等覺為分
名等覺支。法師云。即此七法平等開覺同時
相助名支。基師解。皆有等字者。法師云。此等
覺即謂如來七支能因成等覺故皆有等字。若
[007-0454b]
爾後八支聖道亦爾。前五位內難此義妨故。
有義七覺在見道。八正在修道。見道無相。修
道分別。分別故有相。無相故平等而覺。故言
等覺。此義上下無妨。依中邊論辨其位者。四
念住四正斷四神足在前三方便解脫分中。五
根在𤏙頂。五力在忍第一法。七覺在見道。初
覺悟故。八正在修道。離於修斷八邪法故。但
智論云修道用故名覺見道用故名道者。隨
相說故無妨。此瑜伽中引輪王七寶。況出世
王有七覺寶。廣辨三十七義中有其六段。初
解念住有四。一辨念住體。二解念住內外不
同。三辨建立四念住意。四總解釋念住之義。
前中復二。初解身相念住。二解餘三念住前
中初作四問。後依問答。云何為身者。問所緣
身相。云何於身住修身觀者。問能觀體。云何
為念住者。問於所緣身不忘失義。云何念
住者。問於所緣。若為思審可爾不可爾等安
住於念。答初問中。身相三十五者。略有十四
對。一內外對。二根非根對。三情非情對。四麁
重輕安對。五能所造對。六名色身對。七五趣
對。八有無識對。九中表對。十變不變對。十一
成不成根對。十二親怨中人對。十三劣中妙
對。十四幼少老對。此中自已根塵色身名內
身。他人根塵及外非情總名外身。自他五根
名根所攝身。自他五塵及外五塵名非根所
攝身。自他內根塵名有情數身。山河草木等
名非有情數身。未得靜慮名麁重俱行身。已
得靜慮名輕安俱行身。內外四大是能造身。
自餘根塵名所造身。名身色身者通舉名身
[007-0454c]
相對故來。此中意取色身不取名身。是餘三
念住境。備述三藏解。緣內身中義分名色二
身。祖父國身者即鬼身也。以祖父來皆望男
女之所祭神祀皆有此顛。乃至上祖故言祖
父國。廣釋如廣論。又有識身者有命根身。無
識身者死人身。中身表身者內中間名中身。
身之外相名表身。死經多時名變異身。初死
及未死身名不變異身。半擇迦身者。景云。扇
𢮎迦舊名黃門。半擇迦舊名鉢吒。語不正謂
無根相。非親友身者。怨家身。中庸身者。處中
人身。劣中妙身者。謂好醜異分劣中妙。或力
有強弱分劣中妙。或就大小分劣中妙。答第
二問中住循身觀略有三種。即聞思修。由此
三慧於前諸身觀察推求故名也。答第三問。
念謂依身受持正法思惟法義。修作證中心
無忘失也。初作身念住時要依教修。故思法
義不忘名念。答第四問中有兩番。初番若審
思惟於教於義觸證解脫等中。思惟可爾不
可爾等安住所緣名為念住。第二番又為守
護念下重解念住。初開三門。二次第釋。第三
由此下結名念住。上來四句釋身念住竟。次
解餘三念住。若具悉作文皆有四句。一分別
所觀受心法體。二解住修受心法觀。三解念。
四解住念。然文中初總駢解所觀受心法體。
後之三句但類於前身念住。釋前中先列受
心法數。後重牒解釋。前中受有二十一或九
種者。景云細。分有二十一。總束為九。初明樂
苦捨三。此即是總。二約五識相應身受分三。
三意識相應心受分三說憂為苦故。四約有
[007-0455a]
愛味有三。五約無愛味為三。六約依耽嗜受
有三。七約依出離為三。如是三七合有二十
一受。或九種受者。據前七中。前三受門說即
攝後四。初三受門是總為三。二約身辨三受
又為三。三約心辨受又為三。是別。總別為九。
道理直據初門。三受即攝一切身受心受染
受無染受一切皆盡。如餘處說。泰云。三受為
三。四身受。五心受。六愛味受。七無愛味受。八
耽嗜受。九出離受。基云。二十一受即如所列。
或九種受者。法師云。即初三位各三故九也。
此九攝一切受盡更無別開餘門也。又釋同
泰。心有二十種者。竝屬意處。法二十者。以明
心比數明法。竝屬法處。若貪貪毘奈耶等者。
無貪能調伏貪故名貪毘奈耶。瞋癡亦爾。若
略法若散法者。除略心王及受諸餘略心相
應法及不相應法竝名略法。乃至不善解脫
法亦爾。如是當知建立黑品白品染淨品二
十種法者。不善法名黑。有漏善法名白。三界
繫法名染。離三界法名淨。依此四法建立為
二十種。下重牒解釋受心法相即為三段。又
樂受者謂順樂受觸為緣所生等者。約樂觸
解樂受。以必因觸生於受故。此若五識相應
名身受。若意識相應名心受者。即顯身三受
中樂受心三受中樂受。如順樂受觸如是順
苦受觸順不苦不樂受觸為緣所生不平等受
受所攝等者。不平等受即是苦受。俱非即是
捨受。下顯身心三中苦捨可知。如是諸受若
順涅槃等名無愛味受等者。景云。無漏受名
無愛味。有漏受名有愛味。八種淨定相應受
[007-0455b]
能為厭下忻上伏離下地修惑名依出離。若欲
界繫不順離欲名依耽嗜受。泰云。道分善受
名無愛味。染污無記及福分善受著三界名
有愛味。上二界善受及欲界聞思俱隨順離
欲名依出離。餘欲界受名依耽嗜。基云。若隨
順涅槃等謂諸無為。隨順決擇謂諸無漏心。
若墮於界謂三界有漏名愛味。若上界二性
有漏法及欲界聞思出家人等依出離受。若
下界二性法及五貪欲境之體名耽嗜。解心
相中。初辨六心。後辨十四。初中依能治所治
故有六言。如是六心當知皆是行時所起等
者。景云。非因歛念住緣時起故名依行時起。
基云。前六心皆行作時起名行時。非住行等
名行時。行時既爾住時准知。如前已說未住
定時起名行時住定時起名住時。次辨十四
心。景云。因攝心住緣時起。於中初有八心。四
是能治依未至定能除五蓋。謂略心舉心是
加行道。不掉心是無間道。寂靜心是解脫道。
餘有四心是障。所謂散心下心掉心不寂靜
心。下心者謂惛沈俱行。舉心者為心沈不緣
淨妙境策心令舉。掉心者謂太浮舉即為掉
纏所纏。定心已下有六心。是依四靜慮四無
色起。三是能治。能治色無色界煩惱。三心
是障。初言定心者謂從諸蓋得解脫已者。牒
未至定。復能證入根本靜慮者。得入四靜慮
心能離色界煩惱加行無間道心。不定心者
謂未能入者障過心也。善修心者即是離色
界惑解脫道心。不善修心者即是障也。善解
脫心者謂從一切究竟解脫者。是離四空惑加
[007-0455c]
行無間解脫等道。不善解脫心者是障。如是
十四心因住時所起者。是因入定住緣時起。
此文總說。依淨蓋地住時所起有八種心等
者。八中四是能治是未至定攝。能離五蓋名
淨蓋地。依淨煩惱地住時所起有六種心等
者。三是能治。能治色界無色界惑。如前分別。
泰云。十四心中前八心是定方便道。依伏現
蓋清淨地住定時起。後六心依斷煩惱住定
時起。基云。依淨蓋地等者。此中解住時十四
心。未得定無間道住加行道中名淨蓋地。起
八種心。依定無間道斷煩惱。起彼六心。問曰。
何故前八名淨蓋是定加行非無間。後六是
淨或一定一無間道。義曰。且如貪瞋癡為所
治蓋。無貪調伏等為能治。則六合取三所治
即三蓋也。此乃行時。下是住時八種。若略若
散。略即止相散即散亂。若下若舉。下即惛沈
舉即舉相。若掉離掉即掉舉。若寂靜不寂靜。
謂惡作名不寂靜善作名寂靜。又疑不寂靜
決定名寂靜。又合取前能除道名寂靜。合前
所治名不寂靜。此即各別有對治名淨諸蓋
地。蓋即五蓋。後之十八種總相而言。非別有
所治。得後六時要須得前諸蓋淨已方能入
根本定。若爾所治要便同時。何故蓋為加行
道定為無間道。義曰。且如前能治寂靜等。若
道加行道諸蓋伏非永斷。又前能治伏時為
加行道。所治與無間道同時為無間道所斷。
要所治滅能治生故。論云。從得解脫已證入
根本定。無間道中不定心即所治也。前八別
有對治故。加行道分別觀心也。後無間道總
[007-0456a]
相觀。或言無間道。又未必明方便。無間道前
之八心所治皆是蓋別有所治。後六種非別
除蓋總斷諸煩惱。如此分別此方便無間次
第。八唯伏惑非其無間。又於內有蓋下解法
相中。初了知所治蓋結有無。次了能治七覺
支以竝是法念境故。唯喜覺支是受念住境
非法念住境。相從故來。若能如是如實遍知
諸雜染法等者。景云。遍知諸雜染法者。能知
蓋結有無。自性因緣過患對治者。結前能治
七覺支。是為法念住體者。知前障治是為法
念住體。基云。此勘上文無別解此四種。此但
有自性及過患對治無別因緣。若准上舉所
治蓋等名自性。次前言了知眼處有結過患
名過患。故能治道名對治。又無別解因緣處
若義無妨。謂六行時中三不善根名諸惑之
因緣。因緣生諸惑也。又即自性之種子名因
緣也。又因何處緣何處而生自性即名因緣。
又依眼乃至作意而生惑眼等處即名因緣
也。如說下類身念住釋住受心法觀。念及住
亦爾可知。上來第一辨體竟。自下第二解念
住內外不同。初舉三問。後答。答中初以六復
次釋三觀。後結顯少。云何於內身等住修身
等觀者。舉內身等取內受心法。餘二准此。答
六復次中。初云若緣外他有情名內外者。是
有情數故名內。非自身色名外。基師解云。此
中中緣身無簡能造所造總緣。若下第四唯
能造非所造故別也。第二云若緣自他五根
有執受色名緣內身。若緣外非根無執受色
名緣外身。若緣自他扶根五塵有執受色名
[007-0456b]
緣內外身等。第三若緣自內定地輕安俱行
色名住內身觀者。行者身在欲界由得定故
離於麁重。此身即是輕安俱行。由緣此色名
住內身。亦可據身生色界名與輕安俱行。若
雙緣他輕安麁重俱行色等者。緣他輕安俱
行色名住內。緣他麁重俱行色名住外。第四
中若緣內外四大所造根塵造色名住內外。
第五中景師解云。若緣未死有識身名住內
身。若緣色已死無識身有情數青瘀等位名
住外身。若緣現在死屍無識身色於前念過
去未死時有識性有識身色名住內。復緣現
在死屍種類相續於未來時無識性相似法性
平等法性名住外。合觀兩頭名住內外身。與
外法等名平等法性。泰師云。若緣現在屍無
識身色即名為外。此現在屍於過去未死時
有識性。今雖無識是前有識色相似平等不
異即名為內。若緣現在未死有識身色即名
為內。此色當來必死無識即名為外。例前可
解。基師復云。此中意明見死屍於過世曾有
識時此現屍名外。當有識時名內。緣現有識
身未來無識身內外亦爾。以現有識未來無
識相似法性平等法性一相無異。乃至過去
亦爾。第六中三藏云。此文似緣自死屍外相
名內表身。緣他死屍外相名外表身。景云。身
內名中身。還緣他人身內名中身。於他名外。
泰云。若緣自內身外表色相有青瘀等變不
變相。及緣他身表色變不變相。故名內外。基
云。若緣自中身者即自內身名中身。即自內
中身也。此六番解內外者。即當前十四對中
[007-0456c]
七對也。謂初是內外對。二是根非根對。三是
輕安麁重對。四是能所造對。五是有無識對。
六是中表對及變不變對。下結顯少。謂前十
四對等隨其所應皆亦作三觀義故有多種。
今於此中且顯七對差別。故云少也。第三辨
建立四念住意。為治四倒立四念住。文有四
番。初二破執。後二直顯於法。四憺怕路者。景
云。四方憺怕之路。備云。貪有四種。一顯色
貪。二形色貪三承事貪。四妙觸貪。於此四貪
作不淨觀。故不淨觀亦有四路。即屍陀林寂
寞無人名憺怕路。如實了知所計諸蘊自相
共相斷我倒者。了知諸蘊唯有法性各各別
異都無有我名了自相。了知諸蘊同是無我
名了共相。故除我倒。若委細說身等四各有
四故。智論云。四法雖各有四種。身應多觀不
淨。受多觀苦。心多觀無常。法多觀無我。第二
番中由依身故受用苦樂等者。由我依身故
受用苦樂。又執我為受苦樂者。又由我心於
法非法能起染淨。基云。受苦樂者。依下覆解
中云。於心意識執我愚者我事愚故立心念
住。即此計心以為我也。與前第一相違。第三
番中謂若依此身造業。若為此受故造業。若
造業者若由善不善法造業。下文屬當可知。
第四番中謂若依此身有染淨。若為此受故
起染淨。若心為染淨主者若由諸法故成染
淨屬當可知。第四總解念住之義。若於此住
念者謂所緣念住者。於此所緣身受心法安
念而住故名念住。由此住念者乃至是自性
念住者。由此慧及念攝持於定故云由此住
[007-0457a]
念。念慧二種俱是自性。念住體與對法同。不
同小論唯慧一數是自性念住。又由身受心
法增上所生等者。向來雖辨慧體及念是自
性念住。未知慧是何慧。故此中出。但緣身等
所起三慧若漏無漏悉是念住。
瑜伽論記卷第七之上終



瑜伽論記卷第七之下論本第二十九至三十二


釋遁倫集撰


論本卷第二十九


自下第二解正斷。文分為二。初結前所明。二
從此無間已下明四正斷。初中云除遣麁麁
顛倒了達善不善法者。泰師解云。梵語多重。
如似剎那剎那。此云麁麁。義亦如是。又解。四
倒非一故須重言。又解。倒麁深重故云麁麁。
又前念住了蓋結有無故了達不善。了七覺
有無故了達善法。第二文中。初廣釋。二辨略
義。前中又二。初別釋四種正斷。二解總名。前
中先列後釋。從無間乃至攝心持心者。若依
前卷具足列名。一於已生惡不善法為令斷
故生欲策勵發勤精進策心持心正斷。二於
未生惡不善法為不生故生欲策勵等。三於
未生善法為令生故生欲策勵等。四於已生
善法為欲令住不忘失令修圓滿令倍修習令
其增長令其廣大生欲策勵等。今此文中先
明未生惡不善法却辨已生。就下釋中。初解
善惡及生未生。後解斷惡修善生欲策勵等。
[007-0457b]
前中先解惡法生未生。後解善法生及未生。
及能起彼所有煩惱者。謂分別起全及修惑
一分能發惡行者也。善法生未生中。云云何
名一切善法謂若彼對治等者。此初句謂總
能治。下二句是別能治。言彼者。基公兩解。一
云。即別之彼也。謂彼蓋結也。二云。前解不善
法。今即彼前不善之對治也。下二句別出能
治。初句即總也。次解生欲策勵等。文分為二。
初解生欲策勵發勤精進。後解策心持心。前
中復二。初解斷惡生欲等。後解生善生欲等。
前中有二。初解生欲。云一切一切者。謂一切
惡業及一切煩惱故重云也。又解。一切生及
一切和合也。次解策勵發勤精進有其四番。
初番明於緣過未不現見境惡不善法。其未
生者欲令不生。其已生者欲令永斷。是名策
勵。於緣現在現見境惡不善法。其未生者令
不生。已生永斷發勤精進。第三番明前二正
斷若行過未境界如是行時不令煩惱緣彼生
起設暫時起速能斷滅名策勵。若行現在不
令煩惱緣彼生起設記速滅名發勤精進。第
四番明惡不善法緣於過未由分別力非境界
力若未生令不生已生令斷名策勵。若緣現
在由分別力及境界力未生令不生已生永斷
發勤精進。基公釋云。唯由分別力生非境界
力者謂於住時思惟過去等者。謂不行於境
界無境界行。但緣過未故名為住。亦分別力
境界力者。即行於境界名行也。若不善法境
力生時必有分別故。無此偏句。分別即心而
生不善等者是初偏句。即緣過未生第二俱
[007-0457c]
句。現在境起與前第一翻解。策勵精進同。下
解生善生欲等。於中復二。初解生欲。後解策
勵精進。並牒經文解釋。就解策勵精進中。三
番釋。自下第二解策心持心。通約斷二惡生
二善釋。若沈即策。若掉即持。上已別釋四種
正斷。下解總名。有其二名。一名正勝。勝煩惱
故。二名正斷。斷煩惱故。律儀斷斷斷等者。景
云。制惡名律儀。初修有漏精進制彼已生惡
法令不牽後。名律儀斷。後修無漏精進。斷已
生惡所熏種子。亦名律儀斷。其未生惡法有
當生義。為斷當生現行。故斷彼種故言為斷。
故云斷斷。基云。律儀斷者。律儀名防過。防已
生惡令不增令不增長故。別解。由十因緣戒
善清淨。謂前二十八卷有十順學法。一離母
邑。二離愛著。三離懈怠。四離我見。五離段食
味。六離言論愛。七離十一過。八離定味。九離
散亂。十忍辱。防護斷者。即此精進修不放逸。
防已生善離於退失故。自下第二辨略義。謂
為顯示於黑白捨取事中乃至四種正斷等
者。略上為顯。捨二黑事。取二白事。生欲名意
樂滿。由自策勵發勤精進策心持心名加行
滿。修瑜伽師唯有爾所正應作事乃至希願
樂欲者。重略上文。為斷三惡為修三善而生
希欲。為斷諸纏修止舉捨相者。此略上文若
在持心為斷三惡修三善故。心沈沒時即取
淨相策心令舉。若因策故心太掉動即將心
住止者。制持心。若不掉役即捨心相續能斷
諸纏。為斷諸纏及隨眠故更應修習對治善
法者。略上為斷二惡現起纏及纏隨眠。更應
[007-0458a]
未生已生二對善。第三解四神足。於中初廣
釋四神足相。二問答辨神足之義。前中先列
名屬當。後廣釋。基云。四神足體是定。從因為
名說欲等也。又定為神通之足。故名神通足。
又定名神。此四是神之足心。神足則生心王
也。棧法師云。又或是定。若於是時已下第
二廣釋中。文分為三。初明有漏四定伏纏。二
彼由如是下明無漏四定斷種。三此中欲者
此彼欲下修八斷行攝四瑜伽。初中云若於
是時純生樂欲乃至起一境念者。於欲所生
三摩地障自性及障因緣欲修厭治。專求於
定起一境念。於諸善法乃至一境念者。思察
修三摩地諸善自性及善因緣希求修習住一
境念。此是方便。即由已下因欲修習得三
摩地但離現纏未害種子。次明無漏定斷。由
修如是四三摩地力已遠諸纏乃至加行道等
者。景云。雖由有漏四定得離諸纏。為斷隨眠
更復勤修習諸無漏定。更復別起勝欲精進
心觀四因修無漏定。修此四因中一一能斷
二惡生於二善。如四正斷加行道理。言由二
因緣於隨眠分別了知謂由境界不現見思及
由境界現見捨者。八斷行中但依後二斷行
知斷隨眠。以一切時所發身語常修止觀知
不現見意思已離隨眠。以於三世煩惱境中
心無染污知斷隨眠故云及由境界現見捨故。
基云。彼由如是乃至差別而轉等者。此舉欲
明八斷行所由。此八斷行舊名八樂八資糧。
舉欲明意中開二門。一為斷隨眠。二為定圓
滿。准下釋二種能斷隨眠。故下文云。由二因
[007-0458b]
緣於隨眠斷分別了知。謂由現見思及由不
現見捨故由此二緣能斷隨眠。准此卷初解
策勵中云。若緣過未事境名緣不現見。若緣
現在事境名緣現見境。此義即思斷現在捨
通過未事境。若爾何故解捨中云謂行過未
現在三世隨順諸惡心平等性且分思為一世
捨為二世。其實如對法第九卷云。對治謂思
捨乃至已生沈掉能遠離故即通斷三世思捨
二法既名斷隨眠。餘六准知三摩地圓滿。又
下文云。若今所說八種斷行於為永斷所有
隨眠圓滿成辨三摩地時一切總名欲三摩
地。勘此總文即似八種俱有二功能。又攝四
瑜伽能斷隨眠故。又思能發身口生善身語
業息惡身語。身語是色故思從色得名現見
思。捨唯在意非同思故名不現見捨。未必與
是卷初文同。如是八種斷行勝行即是為害
隨眠瑜伽者。景云。瑜伽或名方便。或名相應
等。下將後八攝前四。八斷即前二十八卷四
瑜伽能斷隨眠即欲精進信方便也。對法雖
有四種相攝而全不同。不可會之。其此中次
第與二十八中四瑜伽不同者。此中八斷次
第如文前後相生。前卷云四瑜伽中信為初
對法亦同。故彼論文信為欲因。義曰。立欲
精進時不離信。信合在初。有信佛等故方起
欲等。今以不離信故故說信於後。此對法文
自會四瑜伽說生次第故。故信為初。問何因
緣故下第二問答辨神足之義。彼能到此故
名神足者。景云。此說有漏定名神。欲等名足。
如是下辨出世定名神。別起勝上欲進心觀
[007-0458c]
及八斷行名足。泰云。定能起諸功德勝法。以
不測故名神。能到不測功德故名足。基云。彼
能到此故名神足者。即能往能還等名神足
定果也。欲等為因能得此定神。故名神足。第
四解根力。於中有四。一解五根相。二解五力
相。三總就根力辨餘相即。四總就根力辨四
善根。初中謂由依次前四神足定進修心學
慧學瑜伽。由進修習此瑜伽故於佛弟子深
生淨信。此信有能生出世間法及能起後乃
至慧根為其增上等。此中信有二增上。一能
生出世間法而為增上。二次第能生後法為
增上。故名根。前四具二義。故精進等前亦作
法。其慧但有一義。唯於能起出世間法而為
增上。無能展轉而生後義。解五力中。云若復
了知前後所證而有差別者。了知初因信根
後時出世法。次了精進根後時證出世法乃
至慧根唯證出世法。故言了知前後所證差
別。總就根力辨餘相即中文即五句。當觀信
根信力乃至何以故者。信力是有漏在見道
前。云何得見道中四證淨中信。故言何以故。
下解因信力故生彼見道證淨中信。因果屬
故云即是。非即彼體非即彼相。當觀此中精
進根力等者。此四善根中精進根力即是前
三方便四正斷中所有精進。言此何正斷至
方便正斷者。釋正斷更因前三方便中四正
斷及精進力。牽生見道精進等覺支斷於見
惑。言此中意說至惡不善法故者。此中意說。
由精進根力牽生見道四正斷中精進覺支畢
竟斷惡。是故因果前後相即。當觀此中念根
[007-0459a]
念力至一切顛倒者。念根念力即是見道四
念中念等覺支中所有正念。謂四念住能斷
迷苦諦等一切顛倒。以上出四念住體。是其
念慧。故今念根念力即四念住。當觀此中定
根定力乃至證不還果者。景云。定根定力通
次第超越人得。若次第人定根定力是未至
定。若超越人通依四靜慮故言即四靜慮中
所有正定。若超越人依四根本靜慮定根本
定力入見道越證不還果。故言謂諸靜慮為
方便證不還果。略不言依未至定定根定力
為方便入見道證彼預流一來等果。基云。此
中初二果唯得未來向前次第至不還果得四
靜慮。發生神通故此偏說。不說第四果。非次
第故又影顯故。又略不說故。四靜慮中發生
神通如意足。不說餘定。當觀此中慧根慧力
至得沙門果者。以見道前慧根慧力即見道中
智。由前慧根慧力引起聖智得沙門果。是故
因果前後相即。第四總就根力辨四善根中。
景云。若約增強五根即是煗頂。以初起為基。
故煗頂位建立五根。忍及第一近生見道。難
伏。今此文中強弱通論。若根若力通四善
根。有能生義增上名根。有不屈義難伏名力。
如此根力即是四善根體。言即由如是根力
多修習故發起四善根者。據行成位故言發
起基師復云。此中根力如中邊論。根在煗頂
力在後二位。今乃至言由此根力故發生決
擇分者。此根力是別決擇分是總。以別發生
總故名發生。即俱時非異時前後發生名發
起故也。有人言得見道前有無漏者。如論次
[007-0459b]
下由根力無間發生出世無漏聖法。故知已
前是有漏不可言無漏。第五解覺支。此復云
何者。景云。道品法中已辨五力。此五力後復
明何法故云也。今解前章別言無漏聖法。當
知亦爾。故云此復云何。謂七覺支乃至故名
覺支者。此文即說擇法覺慧。亦覺亦覺支。餘
六是覺支非覺。三品相攝。如文。下九十八約
輪王七寶喻之。可觀。第六解道支。初云見聖
諦迹已永斷滅等者。將明八道支故結前生
後。就正辨中文分有五。一辨三蘊攝。二解道
支義。三辨道支相。四辨總立二種。五辨道支
位。正念正定定蘊所攝者。念順定故今為定
蘊。覺支門中念通二品此道支念偏於定攝
者何。謂前約止觀門以辨攝。後約三蘊門以
辨攝。故義有異。辨相中。云當知此中若覺支
時至合名正見者。三藏云。於真見道七覺支
時所得真擇法覺。今在相見道以後得智安
立觀行如真見道真證而覺。故此二覺合名
正覺。今修道中正見亦二。一是無分別智正
見。二是出現後智正見。如彼真見安立而見
合名正見。其正思惟若無分別智相應。即無
分別智及思惟離邪思惟名正思惟。若後得
智及以散心正思惟。即用分別慧思名正思
惟。若心趣入諸所尋思至所有思者。出前正
思惟體。且據後智心中正思惟體故云尋思
如是相狀。若心趣入諸所言論至是名正語
者。由前二種覺正見力後起善心發種種語
皆名正語。此文即說散心無瞋無癡所發之
語名為正語。下明正業。景云。此明散心無瞋
[007-0459c]
癡中所起種種正知身業名為正業。基云。若
如法求衣服飲食等事至供身什物追求時者
此即追求時所求也。若往若還下乃至或於
住時此乃住時所作也。與二十二相違。不勘
之。今勘二十二卷。明非法追求衣服飲食等
方便顯已有德等說名邪命。翻此即是正命。
今此文如法求時正知而住名正業。翻此即
是邪業。下明如法求時離起邪命法名正命。
謂即身語二業從無貪生離邪命法盡名正
命。翻此即是邪命。解正知而住。如二十四卷。
故無相違。若遠離攝正語業命至先已獲得
者。明修道中遠離所攝正語業命。彼於見道
證得諸覺支時先已獲得。問何故此名聖所
愛戒等者。此辨正語業命得名聖所愛戒所
以。言不作律儀者此無漏道共戒名不作律
儀。即由如是聖所愛戒力故於修道時所有
有漏語業身業養命事業皆得名為正語業
命。由四念住增上力故乃至及與正定者。基
云。此中意由四念住為因生定心俱時九種
念。九種念即與安住念等。與定九種同俱。以
九種皆是定為助伴。亦九種。以正者為能
攝助伴者為所攝。辨立二種中。云無所作者
謂正語業命者。以就意思能離邪語業命令無
動作名無所作更無別體。住所作者所餘五
種三是觀二是止者。有體有能名住所作。辨
位中。明依戒修止觀斷結得羅漢。長時相續
修道斷惑名為修道。率爾智生即永斷名見
道。此文即證一心見道是究竟說或名為見
道。由是因緣至方始建立者。由修道有出觀
[007-0460a]
時起正語等顯於觀中有正語等。故立正語
業命。見道無出觀起正語等。故不立也。又修
道長時相續必須依戒修於止觀方盡修惑證
後三果。故修道中方始立戒。由彼見道率爾
智生即斷見惑故不立戒。下總結之。第十三
解修果。於中有二。初明修果。二又於此中
下。明修果又有煩惱偏增等分薄塵別。前中
初問次解後結。解中有二。初列四果名及出
果體。二問答辨立果因緣。初中一預流者。由
捨異生證諦現觀在聖類族。故云預流。一來
且如在人得第二果往生天上。一來人中得
般涅槃。故云一來。已離欲界煩惱生上不還。
故云不還。阿羅漢者。此云應供。智斷具足堪
供養。故云應供。或名殺賊或稱不生。如常分
別。聖道名沙門煩惱斷名果者。在向聖道名
沙門。沙門此云勞倦。勤苦修行惡滅生善故
云也。隨煩惱斷所剋擇滅名果。此於真如隨
斷惑處假說擇滅名無為果。又後生道或中
或上是前生道所生果者。謂解脫道或中或
上是前無間道力所得有為果。故小論云無
間道力得有為無為果。次辨立果因緣。對治
四種諸煩惱故建立四果。下出所治四種煩
惱。謂諸無事乃至立預流果者。三界見惑薩
迦耶見為首。此見計我一向顛倒無中計有。
所計我無中計故名無事。是故見惑想名無
事。無事煩惱能牽惡趣。今斷此惑及能修起
彼對治道立預流果。依五十八說。苦下有十。
三諦各八。修斷有六。若依對法欲界四下各
有十惑。修斷有六。合四十六。色無色界五門
[007-0460b]
下各除瞋各有四十一。三界合有一百二十
八煩惱。於中十六是其修斷。餘有一百一十
二是其見斷。預流斷訖。何故世尊但說永斷
三結立預流果耶。為通此難故云而薄伽梵
說等。文相可知。此預流果至多生相續者。即
說極滿七生名多生相續者。若斷再生相續
煩惱至立一來果者。欲界修惑分為九品。且
據十四生為論。若斷前三餘有六生在。若斷
第五於一生中必斷第六。又損二生證第二
果。餘二生在名一往來。人中得果一往天上
一來人中得般涅槃。名一來果。若不斷彼五
六二品猶於天有人有各受再生相續。今斷
五六二品煩惱則是永斷天有人有再生相續
所有煩惱。若已永斷能滅還來生煩惱至
立不還果者。後三品惑若不永斷則還生欲
界。今已永斷不復還生。唯於色無色界天有
受生。基公復云唯於天有當可受生者。其一
間人在天上於人中受一有不還更生天上名
不還。此中據人中作法。此從果為名因時未
名不還故。若已永斷色無色界感生煩惱立
阿羅漢。下引說證成。但證後三。初果引證已
如前說。故今不舉。亦可乘前為語謂預流人
已斷三結。今復進斷修惑。貪瞋癡等前之六
品住後三徵證一來果。故云永斷三結薄貪
瞋癡。又預流人先斷五下分中三結。一來果
人又斷貪瞋前之六品。今時又斷貪瞋二結
後之三品。以乘前故云斷五下結立不還果。
此不還果人已離三界見惑及離欲界修惑。今
時又離色無色界八地修惑。以乘前故故云
[007-0460c]
永斷一切煩惱立第四果。自下第二明修果
人有煩惱偏增等分等別。於中分二。初辨七
人行別。二問答重辨等分薄塵行相差別。前
中分七為三類辨。一煩惱偏增。二是等分。三
是薄塵。又於此中乃至勤修加行等者。此貪
等偏增行人先應依彼淨行所緣淨修其行心
方安住。彼若多貪自緣不淨。多瞋自修慈愍。
多癡自觀緣起。我慢自觀六界。尋思多者自
觀於息。故言各別所緣勤修加行。廣如上論。
若等分行人隨所愛樂攀緣彼境勤修加行如
是勤修唯令心住非淨其行者。等分行人所
起煩惱盡不偏增。不可別觀不淨等境。但隨
所樂或觀無常苦空等唯令心住。非如偏增
別淨其行。故云非淨其行。如等分行人薄塵
行者亦爾。而彼諸行有其差別。貪等行者修
時經久方證心住等分不久薄塵極疾。泰云。
前修五停對治增惑。先修自觀淨治自惑方
證定心。若等分行者無別惑可治。但隨所愛
樂惑。作不淨觀乃至六界觀攀緣彼境唯令
心住。無增上惑可治故非淨行。基云。貪瞋癡
等人皆有對治。先於五停心觀。名定由所緣
差別勢力。隨貪行者作不淨觀勤行修習心
方安住。等分行人一切具有。隨所作行皆得
修行也。故云等分行人於五停心其心安住
非淨其行。有人云亦斷惑非也。舊說數息觀
除覺觀二品。今唯除覺觀二品今唯除覺。故
唯言尋思行。非除伺也。問曰。何以不除。以伺
於沈審緣故。尋則散亂。說除尋。次問答重
辨等分薄塵行相差別。初明等分後明薄塵。
[007-0461a]
初中答等分行者乃至非上非勝等者。景云。
等分行者具有貪瞋癡慢尋思等行。不同偏
增行者貪等增強。故云非上非勝。然此等分
行者或時遇緣修不淨行。或觀慈悲愍。乃至
遇緣觀於數息與偏者觀行相似。基云。貪行
人遇緣即起貪即名貪行者。如此等分人亦
爾。隨所遇緣即起貪等即名貪行者與貪等
相似。下明薄塵行中。初列七句。次釋後結。釋
中初解無重障。以無三障故。言業障者乃至
能障正道等者。即是五逆業及餘故思造重
不善業招三惡趣。又第八有業女人身北洲
無想天業。彼業果起障於聖道不令生起。煩
惱障者即是上品猛利長時數起。於現法中
淨行所緣不淨觀等不能令淨。名煩惱障。異
熟障中。景云。謂若生處至異熟果生者。即前
業障所招異熟依彼聖道不生起故名異熟障。
梵王若是菩薩應化非異熟障。若實受者是
異熟障。或有生處至聾騃愚鈍等者。如三天
下得感人報若聾騃等病應生聖道。以聾騃等
故聖道不生。基云。若生處者謂隨生處。聖道
依彼不生者即三惡趣。於是生處異熟果生
者謂惡異熟於是處生非聖道依也。二解最
初得清淨。謂善淨戒及正直見者。戒是離過
之初基。正見即是攝善之元首。故說善戒正
見最初清淨。十因戒淨。如前二十八說十順
學法。一者離母邑等。正直見開四句釋。於諸
如來及聖弟子乃至深生勝解等者。謂於佛
及聖弟子難思神力淨土生處。於彼真如甚
深法教不可說事深生勝解無有怖畏。遠離
[007-0461b]
誑諂故其見正直是正直類者。無諂正見似
真無漏正見名正見類。如其聖教而正修行
等者。隨修何行隨證淺深如其真實而自現
證不過其量。三解資糧已具。法教義教者。外
道邪教名為非法。今得真教名為法教。外道
所說或有少義或全無義不名義教。佛所說
教或有多義或全有義名為義教。諸根成熟
者。得信等五根及七色根悉皆具足。現法資
糧者。謂少欲知足等。次解後四句。如文可知。
第十四解補特伽羅異門。有六。第一解沙門。
文分為五。一列名。二略屬當。三略解。四重釋。
五引證。略解中。泰云。佛名善逝。道最勝故。
基云。活道沙門者。以道活命名活道也。准婆
沙論。如來獨覺名為勝道。無學聲聞名為說
道。一切有學名為命道。若有異生喜犯禁戒。
名為壞道。重釋中。泰云。三乘學無學總名勝
道。現世無佛菩薩故諸聲聞眾受持三藏教
名為說道。持戒異生慧命存故名活道。犯戒
異生犯三學中初根本戒難剋慧命故名壞道。
基云。若無如來及諸菩薩為菩提故乃至諸
聲聞眾持三藏者名說道沙門者。此且約無
佛菩薩時聲聞為論。若佛菩薩在此聲聞眾
即名勝道諸佛菩薩名說道沙門。今無佛菩
薩時聲聞名說道令正法眼不斷種故。由彼
破壞最初所有正道根本等者。此中意謂戒
為正道根本。今破戒故名壞道根。引證中。准
婆沙論引三聖教辨四沙門。一師子吼經二
普賢經三難陀經。今此證經當師子吼經。基
云。世尊依彼作如是說乃至於外道沙門婆
[007-0461c]
羅門教空無所有等者。此中意明四種沙門
世尊依真教有彼作如是說有其外沙門等教
是邪教。乃至壞道亦無所有。要受真戒方生
壞故。彼既邪戒。設壞非壞道。第二解婆羅門
中。泰云。從婆羅門父母而生名種淨行。雖從
餘種父母而生。作淨行。名名想淨行。修習正
行名為正行。基云。名想婆羅門者謂諸世間
等者。此中有釋。如剎帝利父母為立假號婆
羅門。體是剎利總號婆羅門故。又由想者謂
名等想者。謂諸世間等同此想號婆羅門。下
第三真善婆羅門也。婆羅門名真淨其意志。
第三解梵行中。一受不婬法。二世俗道暫時
斷梵行。三畢竟斷欲梵行謂不還果等。基云。
何故不明初二果。又前第二梵行何故不論離
色無色欲。義曰。不言初二果。以離欲界全分
欲為論。對暫時梵行成。暫時梵行唯言欲界
故。又何故前第二中不言色界等欲者。此影
顯準知。如阿羅漢及不還果當知世間道亦
對為論。應言離色無色欲。此影顯義無違。
言畢竟者。以無漏道斷種故言畢竟。非無學
果名畢竟。第四解苾芻中。乞匃苾芻者此有
兩釋。一云順教乞資離於邪命。二云謂常乞
匃乞食等是。自稱者。如今破戒僧等自稱我
是苾芻。或可未受具足戒者自稱我是大僧。
十誦律明自稱名賊住。自除鬚髮著法服者
名想苾芻者。剃除鬚髮未受戒時。但有苾芻
名想而未有戒。首律師云。名想比丘者涅槃
經說沙彌未受十戒而墮僧數者是。破壞煩
惱者。如四分律說破結使比丘者是。第五解
[007-0462a]
精懃中。精懃有三。一止不善身語二業。二
止境界攀緣守護根門。三止煩惱。當知此中
略有二種止息煩惱等者。景師云。略三為二
也。今解於第三止息中略開有二。一止隨眠
二止現纏。第六解出家如文。第十五合解幾
種建立因緣二門。於中有五。初總舉二門。二
別列其數。三以因緣建立八人。四建立已結。
五以五句分別成辨多少。善知瑜伽即善知
方便者。以智行與理相應。因智行能與果照
相應故智名方便。即亦號相應也。若諸所有
補特伽羅根未成就等乃至第二根雖成就而
未善知巧方便等者。此二何異。義曰。前總
未種善根。第二根雖種少分。未善知善巧為
異。第十六合解幾種魔事二門。於中初總舉二
門勸知勸離。次別解二門。後釋已總結。就別
解中初解魔。後魔事。前中初出體相。後當知
此中若死所依下出其作用。若死所依等四
句。如次蘊等四魔也。由煩惱故感當來生生
已便有夭沒者。通由過現十因中煩惱感當
生死。略不論過去已死現在正死煩惱因緣
在於前世等。諸有情類命盡是死自性者。此
語亦通已死今死當死自性。勤修善者等。釋
天魔作用。又魔於彼已下。重解天魔有用不
用時節。云何魔事下。解第二門。略明有八魔。
廣說無量。第十七解發趣空無有果。二由教
授不隨順故者。如舍利子教浣衣子作數息
觀。穿珠子作不淨觀。以錯教授不得聖道。於
三因緣中具二闕一。有一無二並不得果。基
云。由三因緣空無有果謂無漏道果非世間
[007-0462b]
果。何以得知。可云雖得定而無教授。即真
教授不隨故。無無漏生。故空無果也。


第三十卷


第三瑜伽處



文分有二。初結前生後。後開章
解釋。初云。已說補特伽羅品者。此結第二瑜
伽十九門中初門。建立者結第二門。及所緣
等者。結第三門等。乃至趣修有果無果者。結
第十九門。如應安立我今當說者下。有三門。
如應請問而安立之。第二開章釋中。先頌列
三門。後長行別解。頌中大意有二。初總三門。
二於第三門別開為五。今此頌四句有二十
字。上之八字列總三門。下十二字別開為五。
往慶問為一。尋求是第二。方安立為第三。就
安立中別有五句。一護養。二是遠離。三一境
性。四障淨。五修作意。下長行中即分為三。初
解往慶問。第二以如是柔軟言詞下。解尋求。
第三於四種處以四因緣正尋求已復於五處
下。解安立。釋門中初釋往字即往請問。二如
是請已下解慶問。解往請中。初為證自利欲
往請問應住四處。二如是正念下求請問時。
三將請問下。明請威儀。四我於下。正明請問。
次解慶問有十二句讚勵慶慰。第二解尋求
門中。初以四種審問處法應審問之。次於四
種處法以四因緣應正尋求。於願種姓根行
處。一以審問。二以言論。三以所作。四以知他
心智而正尋求。初以審問問其發願種姓根
行。次以言論尋求彼三下。以第二言論因緣
尋求種姓根行等。之以彼發願初審問中彼
已自知如問答訖。種姓根行彼不自知。以難
[007-0462c]
知故須更依言論所作知他心智而求察之。
基云。初一因緣尋求四處於利根人。更依下
三因緣尋求三處所於鈍根人。何以得知者。
下發生三因緣尋求三處所中自生起所以。
其驗三乘種中不言聞三乘法而雨淚等者。
此且據決定性人。驗行中云。若有貪行彼聞
為說淨妙言論。便發最極淨信愛樂等者。此
中意由貪行者貪富樂。聞說佛土七寶所成
淨妙言論發最極淨信等。非外欲境名為淨
妙以不能發最極淨信故。解癡行中云如說
鈍根癡行亦爾者。前說鈍根雖聞宣說麁淺
言論而於法義勵力審思方能領受解了通
達。今此癡行亦爾。聞說麁法尚不能解。況聞
涅槃何能速解故。故聞為說通達涅槃能離
雜染生死報果故生驚怖。若久於法義勵力
審思方能領受解了通達。若有慢行。雖聞正
化不則歸信。若尋思行。隨聞隨失。泰云。前
約入道明於貪行。今據邪道辨尋思行。但欲
明行相。第三解安立門中。初開五句。後次節
釋。初釋護養定資糧。資糧則是初瑜伽內出
離地中辨世出世二道資糧。有十四門。從若
自圓滿至沙門莊嚴。廣如彼釋。今此護養定
資糧。還舉彼文。初辨戒律儀。從類十三門。第
二釋遠離。初開三句。次解後結。稻幹積等者。
幹之言莖。西國野田治稻留秆聚集為𧂐。行
植多者或在𧂐下。邊際臥具者。極下極惡
破臥具棄之於地人無取者是也。第三釋心一
境性及與淨障。於中有三。初解心一境性。次
解淨障。後以頌總收。前中有三。初正解心一
[007-0463a]
境性。二明心一境性通於止觀。三明九種加
行。前中先總次別後結。總中四句。一數數隨
念。二同分所緣。三流注適悅相應等。四無罪
適悅相應。下別解此四句。又由彼念於所緣
境至無罪適境相應者。此中意以能除染故
得極安穩成辨之道。適悅自體而與相應故
名無罪。第二明心一境性通於止觀中。初開
二門。後徵解二門。於中有二。初解四品九
種心住。二云何四種毘鉢舍那下。釋觀品四
種慧行。前中有四。初列二釋。三明六種力成
九住心。四明九種住心有四作意通止觀品。
釋中基師等云。未必是定中心但以住一緣
即是也。以最初錄心等未必得定故。故前言
是奢摩他品類非皆奢摩他也。泰云。離於沈
浮名為等住。審悉遍觀名為遍住。始終無間
名為相續方便。離亂寂靜名澄淨。破惡尋思
隨煩惱。失念欻起。尋即除遣。名最寂淨。基
云。謂有種種欲恚害等諸惡尋思貪欲蓋等
諸隨煩惱令心擾動者。此乃舉過患方生厭
故。言貪欲蓋等諸隨煩惱者。如對法第七
言。有煩惱皆隨煩惱其根本惑亦隨煩惱。有
隨煩惱非煩惱謂二十種等隨惑但隨他生非
是根本。今貪欲等有隨他起時故名隨煩惱
也。次明六種力成九住心中。基師云。初由
聽聞思惟二力數聞數思等乃至等遍安住等
者。此中若最初由聽聞等二力。即唯第一內
住第二等住。第三第四安住近住由憶念力。
即初二力攝二種。文中復云及即於此相續
方便澄淨方便等遍安住。即似並取第三安
[007-0463b]
住。前解安住明知亦由初二力。下第三第四
同憶念力云何通耶。述曰。其實第三安住是
初二力收。憶念力中言安住近住者。此中意
由憶念力安住於近住中。非即安住近住二
法是憶念力。即唯近住一種是憶念力。又解
論云初由聽聞思惟二力。即內住是初。唯一
內住並等住是初二力。其安住是憶念力。如
下言調順寂靜是二種定。今言安住近住亦明收二種。非安住放近住中解。若爾何故
言及即於此相續澄淨方便等遍安住之言。
述曰。其安住通三力。若觀未成即初二力
收。若觀行成即憶念力收。以最初錄心於
內時暫即相續澄淨方便收。非已得安住。此
乃初作安住觀心。後憶念力安住觀成方憶
念力。又等遍安住之言即顯等住一種非取安
住。以等遍於諸麁動法等安住為初二力。今
者文相及即於此相續方便澄淨方便等遍安
住者。正當前釋等住之辭。何由此文證辨取
第三安住耶。故知初二力但成內住等住。由
憶念力成其安住近住。第四明九種住心有
四作意通止觀品。初是聞思。二是了相作意。
三是勝解等次五作意。四是加行究竟果作
意。備云前二住心是七作意前方便故。名為
力勵。次五住心是了相作意所攝故名為有
聞。第八住心有五作意。第九住心有果作
意。問。為有四觀與七作意相攝耶。備云。論既
不說故互不攝。今解此文既云即由四作意
修毘鉢舍那故。亦是毘鉢舍那品。故知隨應
相攝。自下第二釋觀品。於中初正釋四種毘
[007-0463c]
鉢舍那。二又即如是毘鉢舍那由三門六事
已下廣解觀品差別所緣。於中有三。初總解
毘鉢舍那三門六事差別所緣。次云何勤修
不淨觀者已下約五度觀門別辨六事差別所
緣。後如是依止淨行所緣尋思六事差別觀
已下總結依淨行所緣尋思六事觀已止觀互
助其善巧淨。或六事觀指當說處。初中景云。
法爾道理於如實諸法是總成立法性者何因
眼見耳等不見。難思法性者如地堅等。安住
法性者何故世界如此安布等。基云。三門六
事攝慧。四種毘鉢舍那者。此慧一一皆通三
門六事。言成立法性難思法性安住法性等
者。如所作性故還成立聲無常。此為成立法
性。如業藥草呪術。是難思法性。謂法爾種子
三乘差別姓。名安住法性。尋思第二事第三
相中自相故起事邊際覺等。尋思色受等一
一自相得法分齊起事邊覺等。尋思第三相
中共相第四品第五時第六理稱法而知故起
如實覺。第二約五度觀別辨六事所緣。文即
為五。初辨不淨觀者。尋思六事。於中云惡臭
生臭者。泰云。如食至熟名惡臭。未至熟位名
生臭。基云。變壞故臭名為惡臭。如糞穢等。纔
生便臭名為生臭。如薤蒜等。尋思外自相中
辨九勝解。下約三變屬當九相可知。謂從血
護等者。景云。肚為血鑊以盛多熱血故。泰
云。若自死者血脈運內流盡。若他殺者間外
流盡。上六血流已盡。此之謂也。基云。此首
身肚為血鑊也。以能盛熟血故。一取假名綵
畫木石泥等所作骨鎖相者。三藏云。欲作不
[007-0464a]
淨觀。先觀假骨。泰云。修觀行者欲不淨觀無
異骨可得時。以木石等假作骨鎖方修不淨
觀。既非實骨故但名鎖。若得實骨觀不淨方
名骨鎖觀。由此道理辨十想云若骨若鎖。及
以骨鎖是俱品變壞者。如是骨及鎖等日久
月除。是自性壞。或為火燒水爛名他所壞。
尋思共相者。爾時行者知內自身淨色未壞。
然同外身已變壞色變壞法性不淨相似。名
為共相。尋思時者。謂諸內淨色相外不淨色
俱在現在。諸此生中已滅過去曾淨色相而
今已死現有種種不淨相續而起。今我現有
似淨色相。於未來世不當不淨如今現在外
不淨色無有是處。尋思理中。云如是名依世
俗勝義及以因緣觀待道理尋思彼理者。景
云。前說無我唯假言說說淨不淨。是名勝義
觀待道理。次說命煗識先業煩惱暫似淨等。
是名世俗因緣觀待道理。基云。此前解內無
我是勝義。又如說言乃至謂青瘀等乃至骨
鎖此為世俗。今結隨言便非依次結。又依次
結思準可知。今解。內外無我假說淨不淨名
勝義觀待道理。又如說言乃至骨鎖名世俗
觀待道理。今我此身先業煩惱之所引發等
者。名因緣觀待道理。下云我亦於內外身自
能現見者是眼識現量。乃至能斷貪欲是滅
智現量。謂作是思云何今者作意思惟能對治
法可於能治所緣境界煩惱當生者。基法師
解此中意云。外不淨境名能對治治欲貪故。
由緣不淨色故必能治所緣淨境煩惱當生。
謂立量云。緣不淨時應能欲貪。以緣能治
[007-0464b]
故。如緣無相時能遣有相。第二明修慈觀者。
尋思六事差別所緣觀。如文可知。


第三十一卷


第三明緣起觀者。尋思六事諸法生故。彼彼
法生等者。謂前前支生故後後支生。前前支
滅故後後支滅也。此中都無自在作者乃至
轉變諸法。此破外道計自在天為能作者生
者死者。又破數論計有冥性名自性計有我
諦名士夫餘二十三諦名中間中間是所轉變
故。若內若外者。十二支中根所攝者名內。塵
所攝者名外。前際無知後際無知等者。過去
十因牽現生死。且舉無明。故云前際無知。
現在十因牽當生死。且舉無明。故云後際無
明。如是分別十二支性名思自相。尋思理
中。作初尋觀待道理。謂唯觀待業果謂無明
等假說作者受者。都無真實作者受者。又於
此中有二種果者及二種因。二種果者。一自
體果。謂於今世諸異熟生六處等法者。六根
六塵名自體果。二受用境界果。謂愛非愛業
增上所起等者。即是六受受用六塵。塵是所
受用受是能受用。二因者。一牽引因二生起
因。牽引因者謂於二界乃至觸受種子者。由
迷前說二種果故起愚痴。愚痴發行。行能引
發識名言種。名言種復能引發名色種子。名
色種子復引六處種子。六處種子復引觸種。
觸種復引受支種子。如是七支前牽引後。三
藏云。牽引因正取善惡業體。今此文中通取
行因無明及行所引五支種子。並名牽引因。
下釋相牽引意。為令當來生支想所攝識名
[007-0464c]
色六處觸受次第生故。今先攝受彼法種子
如是一切名牽引因者。如是七支望生老死
當起識等。一切皆是牽引因體。言想所攝識
者。想者是名生支名所攝識。生起因者謂若
領受諸無明觸所生受時等者。正於現在領
受前際老死所攝受時起境界受。亦起求後
身愛。因此二愛為緣生取。故云及能攝受愛
品痴品所有諸取。取是愛增愛增名取。是故
四取以愛為體。故言愛愛品所有諸取。此取
與痴相應復云痴品所有諸取。由此愛取潤
八支種為增上緣令所牽引識等種子與異熟
果。即說愛取有三支名生起因。三藏云。生起
因正取愛取文中。約受辨所生愛名生起因。
由此二因增上緣力故便為三苦之所隨逐招
集一切純大苦蘊等者。二因即說前十支為
二因體。因成得果三苦隨逐。第四明六界觀
者。尋思六事。尋思去來今世六界為緣得入
母胎等者。謂捨中有觀待生有四大空識依
託不淨得入母胎。復由宿世諸業煩惱及自
名言種子以為因緣等。盡解觀待義。法爾道
理中云成立法性者。如四大性堅濕煗動非
因緣依。性自成立。難思法性者。不應思惟地
何故堅而不是濕等。安住法性者。有佛無佛
地常堅等。第五明以六事尋思阿那波那念
謂依佛教能正了知於入出息境繫心了達無
有忘失。是阿那波那念義。又思彼息內身可
得繫屬身故名內。是外風類名外處攝故。內
外差別名知事。又思入息出息各有二者。一
入息二中間入息。出息亦爾。復知如是為長
[007-0465a]
入出息者即知入息出息起續多時是長。如
是為短入出息者。中間入出息暫起名短。如
是依止淨行所緣尋思六事差別觀已。下結
及指也。結前五停心觀名淨行所緣。乃至若
依止善巧所緣及淨惑所緣。於其自處我後
當說者下。辨善巧所緣淨惑所緣處名為自
處也。上來多文總是第二明心一境性通於
止觀。自下第三明九種加行。於中初總舉黑
白各九別列白品九名相對辨異。次隨別解
釋白品九種。後結二品辨其順逆總束。障治
十八名心一境性。由此九種白品所攝加行
能令其心速疾得定者。此據聞思心中作九
加行能速得定。令三摩地轉更升進者。此據
定心作九加行能令等持轉更升進。又由此
故於所應往地及隨所應得能速疾往無有
稽遲者。欲起神通往於他地及隨所欲修起
功德。由此九種加行所欲速成。隨別解釋中
一想應加行者。謂貪欲者修不淨觀等藥病
相應故。二串習加行者於止觀品曾多習
乃至至少分非於一切觀行皆初修業。所以
者何下。舉初修業顯曾串習。三不緩加行。謂
起無間慇重。二修和敬業者。謂六和敬。四
無倒加行。如師開悟。即如是學離自慢等。五
應時加行。修止舉捨次應其時。又能了知止
觀舉捨四法體相及時。止體即九相心住。止
相有二。一所緣相即是止品所知本質同分
影像是止所緣相。二因緣相本意謂依奢摩
他熏習修止。恐依止修心沈沒故為令止心
離於沈沒得清淨故修觀加行。修觀加行望
[007-0465b]
清淨止為因緣相。云何為觀謂四行三門六
事差別所緣觀行者。即次前卷云四種毘鉢
舍那。謂能正思擇最極思擇周遍尋思周遍
伺察名四行也。三門者。一唯隨相行。二隨尋
思行。三隨伺察行。六事即是義事相品時理。
觀相有二。一所緣相謂觀品所知本質事同
分影像隨觀心起。二因緣相謂依毘鉢舍那
所熏習心。恐依觀心太浮掉動。為令觀心離
於掉動得清淨故修奢摩他所有加行與後勝
觀作因緣相。或恐沈下時者謂知心羸劣恐
沈沒時。於止觀品調柔正直等者。止觀均平
名調柔正直。捨相謂由所緣令心上捨等者。
景云。極捨沈掉令心上捨。若太過精進則心
浮動。為此不得太過精進。泰云。於所緣境極
離止舉。名增上緣捨時謂於止觀品創離掉
舉。是修捨時。亦應說言於止觀品所有沈沒
心已解脫是修捨時。六解了加行。謂於如是
所說諸相善取善了知入住出所有諸定隨意
皆能。或時棄捨定境影像作意思惟欲界散
心所緣本質諸境界等名解了加行者。此據
解了定心相分影像似。散心所緣本性之境。
如此即名捨影像觀質。三藏云。棄捨定中所
緣影像。乃緣本林中骨鎖本質。七八可知。
九正加行文分二。初略標其相。二其正除遣
下廣釋五門。初中謂於所緣乃至諸不淨相
者。初觀青瘀。次即捨觀膖脹。次又捨觀膿爛
等相。由除境相而起作意。於所緣境數正除
遣別境現前。名正加行。就廣釋中。初列次釋。
後簡取正明。釋中不取諸相不念也。由緣餘
[007-0465c]
定地境思惟餘定地故名於餘作意者。如初
靜慮緣上地法上地靜慮緣下地法等。名緣
餘定地境。簡取正明中分二。初總標簡取所
明二種。二出其相。前中。雖遍安立一切所緣
正除遣相總有五種。然此義中意取內攝其
心不念作意者。此中第九辨正加行。正能除
遣所緣境相故。於其中意取第一內攝其心。
第二皆一切相不念作意也。第三仍緣他地
境。第四仍觀不淨等境。第五仍緣無相界作
意思惟。是故後三不順除遣正加行事。第二
出其正加行相中而解不念作意相。二復行
有相有分別已下解內攝其心。前中。謂初修
業者全不於五停所緣境繫縛其心。唯念得
無散乃至離諸作用於內適悅於外相無思
惟。除遣所緣。修習行中攝受適悅。第二解內
攝其心中。初法次喻後合。初云復行有相有
分別不淨等境等者。此明由不念作意而取
外相不淨等境。云何而行乃至不取不捨下。
釋不捨不取之義。由於所緣止行轉故不名
為捨乃至不能往趣乃至現觀所知境事。此
返解釋。由數勝解數除遣故下。順釋。譬如世
間下。第二舉喻顯之。此中道理下。第三合喻。
於狹少境起勝解已即於狹少而正除遣等
者。且如初緣狹少青觀起勝解已即除遣緣廣
大青或無量青次即除遣當知亦爾。於狹少
青正除遣已或於狹少黃色復起勝解。或於
廣大青或無量青而起勝解。於其廣大及於
無量當知亦爾者。緣廣青已次即除遣更觀
廣大黃。或無量青或狹少青等無量亦爾。若
[007-0466a]
諸色法所有相貌影像顯現當知是麁變化相
似者。若緣色法影像是麁。似於變化。諸無色
法假名為先如所領受增上力故影像顯現者。
若觀無色餘所取法無相貌故。尋名領受增
上力故。影像顯現。如此影像體性是何。三藏
云。隨緣受想等諸非色法所起影像。即是本
質性類。名為彼法。次解淨障。於中有二。初解
淨障。二以四句分別能淨障行。前中先總標
列。次隨別解釋。於中兩番。初番中。怯弱障
者。謂於涅槃出離法及於世出世道遠離之
法勤修行時。於雜染法有戀慕不樂希望憂
惱。故心怯弱。尋思障者。謂欲恚害等尋思。知
障過患。謂此障有故於其四種障在身時未
證不證已得退失。乃至生諸惡趣。名知障
過。修習對治中。初明怯弱治。後明蓋覆等
治。前中初明通治。總用隨念以為對治。由隨
念作意慶悅其心。謂求出離及修遠離。理亦
無難。令諸怯弱已生除遣未生不生。次明別
治。二明餘蓋覆等非理作意用彼相違如理
作意為治者。有貪蓋及欲尋者。不淨想治。有
恚蓋恚尋。修慈為治。惛沈睡眠。思明相為
治治。疑依三世諸行計我為有為無等。了知
三世諸行唯親眷國土不死等。掉舉惡作親
眷尋等。修止行寂靜為因緣法。已有當有今
有為治。第二番重解。如文可知。當知此中下
四句分別。能淨障行。初句明隨眾多教順觀
眾多。由觀多故令止亦多。觀又隨境品類亦
多。正修行者下。第二明由觀串習增長廣大。
令止亦然。身心輕安與心一境互相資助展
[007-0466b]
轉相屬。身心輕安離於麁重名轉依。心一
境性離散亂名得轉依。依於所知境現量智
生。問齊何當言下。第三明五停能淨障行滿
足分齊。初問後答。答中初明不淨觀成滿
分齊。二類慈愍等四成滿分齊故云當知亦
爾。下辨差別。謂多分慈心行相顯現非瞋
恚相。於能隨順瞋恚纏處法心不趣入乃至
廣說心不愛樂心不信解安住於捨深生厭逆
當於爾時修觀行者應自了知我今已得慈愍
觀。我今已得所修果齊此名為於慈愍觀已
得究竟等。其若愚痴多者。觀於緣起了十二
支唯是無常苦空無我行相顯現非彼常樂身
見俱行。餘語如前。計我慢者界分別觀。了
知此身唯多界性身假聚中種種差別相想顯
現非見身聚一想顯現。尋思多者。作數息觀
寂止尋思名內寂靜想現。非更得起種種尋
思戲論想現。問齊何當言奢摩他毘鉢舍那
二種俱轉下。第四明止觀二道雙運分齊。答
若有獲得乃至修增上慧者。九相心住中第
九等持住亦名等引住。用此為依於世俗勝
義諦法觀中修增上慧。彼於爾時由法觀故
住任運轉道無功用轉不由加行等者。由多
修習不由功用止觀雙轉。自下第三以頌總
收中嗢柁喃曰者。嗢柁喃頌有三。一者是初。
謂辨法時初以一頌謂不重頌總列諸門後依
門釋。二者是中。即是重頌辨法未了中間舉
頌重收前義。三者是後。謂辨法竟總舉重頌
頌前義。今此四頌但是中頌。以安立中有其
五義。餘有第五修作意門未解。即舉此頌重
[007-0466c]
收前義故名為中。今此四頌頌前二門。初三
頌頌心一境性。後之一頌頌於淨障。心一境
性中。初明心一境性。二明心一境性通於止
觀。三明九種加行通止觀。中先明止後明觀。
觀中初明四種。二明三門六事。今此頌中初
一頌頌三門六事差別所緣。次二頌頌九種
加行。就五門安立中上來三段辨四門訖。自
下第四釋第五修作意門。於中有二。初明初
修業者為證心一境性及斷喜樂修四作意。
二教初修業者於修作意取五種相。前中復
二。初牒前標列。後別解釋。前中。云始修業
者。於所安立普遍相中由一境性及淨諸障
離邪加行學正加行者。前第三瑜伽初有三
門。一往慶門二是尋求三方安立。安立中有
五門。一護養定資糧。二遠離。三心境性。四
淨障。五修作意。今牒第三於所安立五義中。
心一境性普遍緣故。故云於所安立普遍相
中心一境性及淨諸障離於九種邪加行學於
九種正加行等。此則牒前。彼應最初至四種
作意者。此則標數。次列四名。


就別解釋中有兩番釋。初番可解。第二番中
文分為三。一解可厭患處略有四種。一自衰
損二他衰損。會遇現前三自興盛四他興盛離
變壞。二解可欣有三。一隨念三寶謂我與諸
具戒具德等共為法侶等意但取彼所念僧寶。
第二隨念學處清淨尸羅清淨中還云。我得
與彼同梵行者同戒同學同其所見等者。意念
自身三慧清淨與勝人等令心欣樂。三於自所
證差別深生信解無怯弱處令心欣樂。中有
[007-0467a]
二。一念我今有力能得未得等故令心歡喜令
心欣樂。二又由前後勇猛精進已任所證復
於後時更有所證生信欣樂是名異門。景師
解云。異門者新有所證心王欣樂於舊證故
名異門。亦可異於初番。初番但云由此作意
於可欣尚法令心欣樂。是名資潤作意以解
欣尚。今約緣於三境一念三寶二念學處尸羅
清淨三於自所證生信欣樂。故異於前。今解。
前云有我今力乃至於現法中能得未得等
故生歡喜。今云由隨念已得復後於時所證
深生信解。故異前門。自下第三明依二處生
四作意以障功能。於中初法次喻後合。


第三十二卷


自下第二教初修業者於修作意取五種相。
文分為二。初先教誨始修業者。依五停觀一
一教取五相修習。二如是所有初修業者。蒙
正教誨修正行時已下。明初業者如教修行
得色界定。前中復二。初總問答標列。二別解
釋。初問云何初修業者乃至心一境性者。問。
始修業時如貪行者等。安立不淨等。隨所安
立正修行等。云何最初觸證不淨斷貪喜樂
等心一境性。答。謂善瑜伽師乃至取五種相
等者。善師教初修者依見聞比度取五種相。
正修行時觸證不淨斷貪喜樂等心一境性。
此五相中厭離相過患相了別事相即是前說
調練作意。欣樂相即是前中資潤作意。唯光
明相非前所明。第二別解中二。初教多貪行
者依五種相修不淨觀。二類多瞋痴慢尋思
者修慈等觀。前中初問後答。答中有三。初明
[007-0467b]
依五相推求觀察。次如是汝由善取如是厭
離想故等已下。結不淨觀趣入念處。後初修
業者始修業時諸瑜伽師依不淨觀教誨等結
正教行。前中雖五相而分為四段以厭欣二
相合為一段。故初段明教取厭欣欣修不淨
觀。於中有三教。初明教取厭離相。次明教取
欣樂相。後明由厭離欣樂二相當得身心輕
安一心境性。前中初明由聞見喪失及自身
證退失事故生厭。即上所言或見或聞或心
比度是也。或由惡作者。由求婬欲散失財物。
或由家火者。是鼠。二明教心厭患作意受
持。病病法性者。泰云。病是能病。是現所依
五蘊。名病法性。就教取欣樂相中。云如是
曰於一種尸羅清淨為先歡悅。復於除障當
生喜悅。若汝獲得前後所證少分差別者。牒
問前後歡悅喜悅。於佛或佛弟子及自後時
更有所證發喜悅意。如是行相諸適悅意先
名歡悅。今名喜悅總名悅意者。結名總別。汝
若如是背諸黑品已下。第二解過患相。色等
十相者。有釋四大青黃赤白男女是也。今云
色聲香味觸男女生老死也。欲等八尋思者。
謂欲恚害不死親里國土本所作曾所受樂。
泰云。八惡覺。貪等五蓋名隨煩惱。如對法說。
如是諸相能令其心作用遽務等者。此明相
等三法增。上過患。備云。即前論解。障出離心
名為思慕。障遠離意名為躁擾。泰云。此之三
法是苦諦體而非聖體。故云是苦非聖。又汝
應依乃至寂滅樂想者。教修六想治前過。於
六想初二治初十想過患。前由取於色等十
[007-0467c]
相令心作用遽務。今觀十相決定無想。於無
相中無作用想。是則不起遽務作用。次二治
八尋思。前由八種分別尋思能生思慕。今由
於彼貪恚等事無分別想。於無分別中不作
思慕躁擾。故此二想治尋思。然於八中合本
處作曾所受樂為一。故亦名七尋思。後二治
隨煩惱。前由起隨煩惱令心染污恒不寂靜
恒被嬈惱。今修寂靜相不起隨煩惱。故離嬈
惱。第三解光明相。由修六想恐心沈沒。教
觀光明。第四解了別事相中。初教諸塚間取
青瘀等相還所住處繫念在前類身亦爾。後
教思惟不淨加行。於中有三。初明教思惟止
品加行。次明教思惟觀品加行。後明總教二
品加行中分明數習修光明想。前中初法次
喻後況。法中無相想者。不見自他色等十相。
無分別想者。由觀死屍更不分別貪恚害等
八種分別。寂靜想者。由觀死屍隨煩惱等不
生作家靜想。無作用想者。由觀死屍不見十
相。作無遽務作用之相。無所思慕無躁擾相
者。由觀死屍不復分別親里等思。作無思
慕無躁擾而離諸燒惱。寂滅樂想者。由觀死
屍隨煩惱寂滅。作離煩惱寂滅樂想。又於其
中至分明現前者。此勸適了知亂不亂分明
現前。下出所了亂不亂相。若正觀時相尋思
隨煩惱起應知是亂。若於觀時心一境性隨六
想修應知不亂。又汝於此亂不亂相至無相無
分別寂靜而轉者。既了亂不亂相。即應安住
一所緣境令心寂相續流住。又若汝心乃至
發勤精進者。勸知過起微細難知。為求識過
[007-0468a]
應懃精進。世尊依此已下。第二舉喻。大等生
等者。三藏云。應言大生等生。即長者兒。若生
自大夫人名為大生。生自小婦名為等生。泰
云。劫初始立王時眾人共許為大。許者非一。
故名等。復許為大。故總云大等。自此已後所
有人王從大等生故。名大等生。後言等者。向
上等是。又解。帝王名大等。諸侯名生等。灩溢
之言。覆脫之言若。如是苾芻已下第三況也。


是瑜伽師已下。第二教思惟觀品加行。於
中分二。初結前止道善不善修。若不能善
修者更次觀道作意思惟諸不淨相。泰云。出
自理觀懃策方起。出於理觀住於事觀。今
解。勸出止品所緣境相。當住觀品境相。後正
明觀。於中有二。初明二種作意修不淨觀。後
不非修習已下明此觀門非頓觀察。前中先
作假想勝解。次當趣入真實作意。廣大脇山
者。泰云。王舍城門西有山名毘富羅。此唐云
廣大。上狹下廣形若人脇故借為名。又非修
習乃至尋復令心於內寂靜者。明非觀一死
尸青瘀則觀二尸乃至一切相續別觀既
不須觀。觀法云何。謂纔應於一尸骸青瘀起
於勝解。尋復攝心不觀青瘀於內寂靜。次復
進觀二尸青瘀還即於攝心不觀青瘀。乃至
觀於一切青瘀還即攝心。於此所緣境相喜
樂明淨無諸擾惱不強勵力齊爾時。應於如
是尸骸發起勝解。言若纔於此至應修寂靜
者。若觀青瘀勵力方起即應攝心住內寂靜
不緣青瘀。如是令心內寂靜已乃至寂靜而
轉者。從初觀一死尸終至無量內略其心不
[007-0468b]
取無量青瘀等相。然心當彼青瘀等起。故言
不全棄捨。而復不作青瘀等解。故言亦不分
別。爾時其心仍當青瘀而無分別。故言唯即
於此所緣境相安住其心無相無分別寂靜而
轉。泰云。微除微略不淨觀境故不顯現。然觀
小色故不全棄捨有分別相。於小色中亦不
作意分別。竟言我觀小色即於此小色所緣
境中安住於心無眾多色相及作意分別寂靜
而轉。自下第三明二道加行中。修光明相也。
第二結不淨觀趣入念處中。初結五相明由
趣入。後明依聚落護身心。前中於時時中已
下。是簡五相也。言於時時中內心寂靜者。修
止行也。於時時中由隨相行毘鉢舍那思擇
諸法者。修於觀也。於自他身內外等者。謂於
自他未死身內外不淨及死後出送塚間青瘀
等位數起勝解取不淨相。又復攝心於內寂
靜。此中若自他身根名內。扶根塵名外。亦
可取自他身身內不淨名內。若取自他身之
外相不淨名外。於奢摩他品者乃至於內修
受心法觀者。以聞心取彼六想內略俱行四
蘊。名修內受心法觀。攝心住於六想名為內
略。受等非色四蘊體相無雜故名無亂。亦可
定之境故名無亂。於無散亂品者。謂汝於先
散心取境過去盡滅四無色蘊。及今作觀行
時中間失念取相尋思隨煩惱境四無色蘊。
汝應於此以聞思心如理思推。此四蘊性是
誑幻率爾現前多諸過患不可保信。如是名
為於外修受心法觀。泰云。內念住心用勝外
念住。不緣五欲名無散亂。於毘鉢舍那品者
[007-0468c]
乃至於內外修受心法觀者。觀品四蘊非散
亂心名內受心法。取相分別邊名外受心法。
又汝應於念住加行已下。第二教依聚落護
身心。若於如是諸境界相不應策發諸根等
者。景云。若於染境不應策根莫作功用。若於
生善境界汝應策根正作功用。隔之言路。泰
云。入聚落時見惡境界不策諸根。若見母邑
即策諸根以住正念。如說貪行是不淨觀之
所調伏已下。第二類餘四停觀。初總類同。後
顯差別異。不淨觀。於中分四。初解慈觀。復分
為二。初解於三品有情修與樂觀。二又彼不
捨已下。明慈行趣入念住。前中或無罪欲樂
等者。謂欲界無罪欲樂。初二定地無罪有喜
樂。第三定地無罪離喜之樂也。第二文中。云
餘亦於彼乃至如是名為於外身修循身觀
者。諸餘有情於彼同說我親怨中亦是彼家
親怨中品。如我欲樂背苦彼親怨中亦復欲
樂背苦。作此念時名於外身修循身觀。如我
既爾彼諸有情亦復如是者。如我自身有親
怨中人。彼諸有情亦復如是。有親怨中人。如
我自欲求得勝樂彼諸有情亦復如是者。如
我雖有親怨中人。然自求勝樂。彼諸有情隨
有親怨中人。亦於自身求得勝樂。彼諸有情
與已平者等。此明於自他身平等與樂。文中
但云與已平等與已相似當與彼樂。將知
平等亦與已樂。自他俱與。名於內外修循身
觀。泰云。如我既欲樂背苦。彼諸有情亦復如
是欲樂背苦。我當與彼利益安樂。名內外觀。
此四念住總約諸蘊說名壞緣念住等者。此
[007-0469a]
說總緣五蘊名雜緣法念住。差別修身念住
者但取青等顯色長等形色身業表色。於三
品而起勝解故。立身念住。泰云。若四念住已
得成熟總緣諸蘊名壞緣念住。若方便時但
取色相唯身念住。彼復依止勝解作意能正
趣入真實作意等者。上來總於一切有情假
作勝解建立三品謂親怨中。今明趣入真實。
勝解如文。泰云。前際所有真實三品數過假
想所作有量三品。故無少分親怨中性。下校
量中。泰云。真實慈觀分為百分。望於具分
假想慈愍假想不及百分中之一。復折實觀
以為千分假想不如千分之一。乃至假想為
算數分實觀不及其一。更細分折為鄔波
分假不及一。鄔波尼殺曇分者數中最多最
極無名可翻。餘如前說者。有釋餘如前慈愍
觀。今解此顯差別門竟。餘門如不淨觀中說
准可知也。第二解緣起觀中。初觀緣起。二從
緣起趣於念住。初修業者乃至感得當來純
大苦蘊者。謂初修業者聞思總分別了知。謂
諸有情由愚痴故現見無常不淨苦及無我妄
計常樂我淨有四顛倒。由愚痴顛倒發種種
業以之為因。即於現受而起於愛。及後所生
諸自體中起後有愛。由此二愛潤前所造生
根本業感得當來純大苦蘊。此則觀他。自下
自觀亦如是生。若於自他去來諸蘊緣性緣
起作意思惟名於內外身受心法住彼修觀
者。若緣自他過去已受諸蘊名內。未來未受
諸蘊名外。第三解六界觀中。初通觀內外諸
界。二復有異門下唯觀內身六界。前中復三。
[007-0469b]
初觀麁六界。第二又於如是四大種中下假
想以細折麁。第三若於自身已下明趣入念
住。了知如是四大身中有一切識諸種子界
姓自姓者。緣隨轉理門。四大五根身中有諸
識種。具足應言四大五根及六識中。具有一
切色心種子。今此略言四大身中有一切識
諸種子界。以細折麁。文分有四。初折四
大。二折空界。三折識界。四折十色界。如
折四大。泰云。為資身因緣故吞咽名由是吞
咽。吞咽之處名於是吞咽。就其第二唯觀內
身六界中。文分為二。初作勝解觀。二作真實
觀。前中復二。初明觀水火地風空。後總結依
不淨加行入界差別住修身觀。就真實觀中。
云謂由如是勝解作意乃至虛空界相者。牒
前勝解作意。我從無始生死流轉所經諸界
無量無邊甚過於此者。無始生死所經諸界
甚過於此勝解所觀地等六界。下明水火地
風空識。如次觀之。第四解阿那波那念文中
有三。初正觀息風。二明入身念住觀。三勸修
加行。前中初明方便。先於舍宅窓門等善取
其相故。泰云。假想在外聚。如囊風聚往來。
於內思之如息風往來。於唯二正緣內入出
息風。於中先取微細息風經心胸處麁穴往
來。次取漸漸於眾多風。乃至遍於一切毛孔
風皆隨入。如是所有一切身分風聚所隨。無
量風聚於中積集。第二明入身念住三觀中。
第三云若復於自臨欲死時而起勝解。乃至
由法爾故名於內外。身住修身觀者。若緣自
身臨欲死時息猶未斷。或緣臨死息風已斷
[007-0469c]
名緣於內。由法爾故有如此理。未死息。斷
名緣。已死息風已斷名緣於外。總此二種名
於內外住修身觀。勸修加行云遍於一切正
加行中乃至如前應知者。景云。勸初修者遍
於九種正加行中。應修如此阿那波那止品
所攝無倒加行。正加行中所餘八種如前所
明。今解略顯息觀差別義門。於九加行中順
無倒加行。所餘義門准前不淨觀應知其相。
亦可總結慈等四觀與不淨觀差別義門是止
品攝無倒加行。所餘一切義門如前不淨觀
說應准知之。上來教初學人修五種觀。自下
第二明初業者如教修行得色界定。文分為
四。初明正修行時成三利益。一熾然。二正知
具念。三調伏貪憂。於中列釋結如文。第二
先發如是正加行時下。明前能引後。第三如
是乃至有彼前相下明行漸增。煩惱障遣則
有相觀漸漸舒緩者。初起輕安漸捨滅故名
舒緩。泰云。得定前狀於已頂上似有重物而
起。後便遍身輕安。第四從是已後初修業者
名有作意下。明得色界定。於中初明得定作
意。後明有作意者相狀。
瑜伽論記卷第七之下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