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l0010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唐-五百大阿羅漢 (T@GONG)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一百
五十四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根蘊第六中等心納息第四之四


契經中說住滅定者。不為火所燒。水所
漂。毒所中。刃所害。他所殺。問何故住滅
定者有如是勝利。尊者世友作如是說。由
此滅定是不害法故。住此者非害所害。有
說。此定有大威德。為諸威德天神護之故
[154-0782b]
不可害。有說。得靜慮者靜慮境界。具神
通者神通境界。俱不思議故不可害。有說。
此定無心非無心者有生有死故不可害
等活契經是此論緣起昔。有佛名羯洛俱
村馱。有第一雙弟子。一名極遠。二名等活。
尊者等活曾於一城中作多教化眾所知
識。後於城邊多人行處。入滅盡定。時有放
牧樵採行人見已咸言。今此尊者端坐滅度
誠為異哉。我等宜應焚燒供養。便取種種
牛糞乾薪。埋積其身焚之捨去。尊者明旦
從定而起。振迅衣服。於日初分。持鉢入城
徐行乞食。時焚燒者見已驚言。我等昨燒其
屍。而今復來乞食。城中人眾等皆唱言。今此
沙門死而還活。由斯故名等活尊者。應知
身不燒者由滅定力故。衣不燒者由神通
力故。有說。身及衣俱不燒者。皆由滅定力
故。是故彼經是此論緣起。


傳喻中說。若有施從滅定起者。彼必成順
現法受業。問何故施從滅定起者。必成順
現法受業耶。答此不必須通。所以者何。此
非素怛纜毘奈耶。阿毘達磨教但是傳喻所
說。諸傳喻說或然不然若必欲通者。應知
此施或得現果。或得大果。彼順世間意所
樂故。但說現果。問何故施從滅定起者。或
得現果或得大果。答若有施從此定起
者。則為施從一切靜慮解脫等持等至起
者。所以者何。諸欲入出滅盡等至。必先起
欲界善心。次入初靜慮。如是乃至入非想
非非想處。從此無間入滅盡定。從此定出
[154-0782c]
或起非想非非想處。或起無所有處。如是
乃至還起初靜慮。復入欲界善心。彼由如
是功德勳相續故。能令施者或得現果或
得大果。有說。從滅定起者。威儀寂靜來往
語言。衣著飲食皆悉詳審。諸清信長者婆羅
門等。見已咸生希有之想。以慇淨心施諸
資具故。得現果或得大果。有說。得此定
者名稱普聞過於餘定。諸清信長者婆羅門
等。聞已皆生奇特之想。以慇淨心施諸資
具故。得現果或得大果。有說。住滅定者
諸食皆斷。若施從此起者。則為施無食者。
食謂住有漏有心定者。雖斷段食而食有
漏觸思識食。住無漏定者雖斷真實四食。
而有相似觸思識食。住滅定者一切皆無。
是故施從此起者。則為施於無食者食。
由此因緣。或得現果。或得大果。有說。若有
施從此定起者。則為施到涅槃還來者
食。以此定似涅槃故。謂如入無餘依涅槃
界者。滅一切有所緣法心心所法。不起不
滅。住滅定者。亦滅一切有所緣法。心心所
法不起不滅故似涅槃。是故施從此定起
者。則為施到涅槃還來者食。由此因緣或
得現果。或得大果。復次非但施從滅定起
者。能得現果。若施五種補特伽羅。皆得現
果。一從滅定起。二從慈定起。三從無諍
定起。四從見道起。五從初得盡智起復次
若施五種補特伽羅。能得大果。一父。二母。
三病者。四說法師。五近佛地菩薩。


問滅盡定於眾同分為亦能引。為但滿耶。
[154-0783a]
答此但能滿而不能引所以者何。惟業能
引眾同分。此非業故。問此定為順現法受。
為順次生受。為順後次受。為順不定受耶。
答此定或順次生受。或順後次受。或順不定
受。非順現法受。已生有頂不起此定故。
問此於何處受何異熟。答此於非想非非
想處受四蘊異熟。問諸成就滅定。亦成就
彼異熟耶。答應作四句。有成就滅定非
彼異熟。謂生欲色界已得滅定。及得已不
退。命終生非想非非想處。滅定異熟不現
在前。有成就彼異熟。非滅定。謂得滅定已
而退。命終生非想非非想處。滅定異熟現在
前。有成就滅定。亦彼異熟。謂得滅定已不
退。命終生非想非非想處。滅定異熟現在
前。有非成就滅定。亦非彼異熟。謂生欲色
界不得滅定。設得已退。若生空處識處無
所有處。若不得滅定。生非想非非想處。及
得已而退。命終生非想非非想處。滅定異熟
不現在前。問諸退滅定。亦退阿羅漢果耶。
答應作四句。有退滅定。非阿羅漢果。謂學
者退滅定。及無學者退滅定。而不起結。有
退阿羅漢果。非滅定。謂慧解脫阿羅漢退。
及先學位起滅定已。得阿羅漢果。起上位
結退。有退滅定亦阿羅漢果。謂先學位起
滅定已。得阿羅漢果。起下位結退。及無學
位起滅定已。起三界結隨一而退。有非
退滅定。亦非阿羅漢果。謂除前相。阿羅漢
有六種。謂退法。思法。護法。安住法。堪達法。
不動法。問諸退法彼一切俱解脫耶。答應作
[154-0783b]
四句。有退法非俱解脫。謂退法不得滅定。
有俱解脫非退法謂思法乃至不動法。已得
滅定。有退法亦俱解脫。謂退法已得滅定。
有非退法非俱解脫。謂思法乃至不動法
不得滅定。如退法阿羅漢對俱解脫作四
句。餘五阿羅漢對俱解脫亦爾。如是成六
四句。如無學道有六種阿羅漢。學道亦有
六種種姓。謂退法種姓。乃至不動法種
姓。問諸退法學彼一切身證耶。答應作四
句有退法學非身證。謂退法學不得滅定。
有身證非退法學。謂思法學。乃至不動法
學。已得滅定有退法學亦身證。謂退法學
已得滅定。有非退法學亦非身證。謂思法
學乃至不動法學不得滅定。如退法學對
身證作四句。餘五種姓對身證亦爾。如
是亦成六四句。


問若法是心等無間。彼法是心無間耶。答應
作四句。有法是心等無間。非心無間耶答謂
除滅定初剎那。及餘有心位諸餘滅定剎那。
及出滅定心心所法。有法是心無間。非心等
無間。謂滅定初剎那。及餘有心位。彼生住老
無常。有法是心等無間。亦心無間。謂滅定
初剎那。及餘有心位心心所法。有法非心等
無間。亦非心無間。謂除滅定初剎那。及餘
有心位。彼生住老無常。諸餘滅定剎那。及
出滅定心位。彼生住老無常。問若法是心等
無間。彼法是滅定無間耶。答應作四句。有
法是心等無間。非滅定無間。謂滅定初剎那。
及餘有心位心心所法。有法是滅定無間。非
[154-0783c]
心等無間。謂除滅定初剎那及餘有心位。彼
生住老無常。諸餘滅定剎那。及出滅定心
位。彼生住老無常。有法是心等無間。亦滅
定無間。謂除滅定初剎那及餘有心位。諸餘
滅定剎那。及出滅定心心所法。有法非心等
無間。亦非滅定無間。謂滅定初剎那。及餘有
心位。彼生住老無常。生無想天幾根滅。答
八。謂眼耳鼻舌身命意捨根。問此說從何處
生無想天耶。答此說從無想中有生無想
生有問爾時亦有信等五根現在前滅。何故
不說。答此文應作是說。或八或十三。中有
最後心無記者八。善者十三。而不作是說
者。應知此義有餘。有作是說。此中但依滅
位。生位皆有者說信等五根。唯滅位有。非
生位有。是故不說。何繫心心所滅。答色界
繫。幾根現前。答八如前說。何繫心心所現
前。答色界繫。死生必起自地心故。無想天
歿幾根滅。答八如前說。何繫心心所滅。答色
界繫。幾根現前。答或八或九或十。無形八。謂
眼耳鼻舌身命意捨根。一形九加男女根隨
一。二形十加男女根。何繫心心所現前。答欲
界繫。由此證知從無想天歿定生欲界。問
定生何處。答有說。生地獄。有說。生惡趣。如
是說者定生欲界處所不定。或生惡趣。或
天或人。問何故從無想天歿定生欲界。答
由異熟因勢力爾故。隨異熟因所有勢力。
唯令如是異熟起故。有餘師說。無想壽盡
餘處壽業不增長故。謂先增長無想壽業今
已受盡。餘處壽業先不增長故。從彼歿定
[154-0784a]
生欲界。問彼亦曾起下三靜慮。何故不引
彼地壽果。答彼雖曾起下三靜慮。非堅執
故不引彼壽。唯堅執著第四靜慮故引彼
壽。有說。彼雖曾起下三靜慮。而非所求。彼
唯求於第四靜慮。有說。彼雖曾起下三靜
慮。但如所涉路而非所趣。第四靜慮是正
所趣。非如所涉路故引彼壽。有說。若造
無想天順次生受業者。法爾亦造欲界順後
次受業。如造北俱盧洲順次生業者。法爾
亦造欲界天順後次受業。有說。欲界是一切
有情退所歸處。謂諸有情由業力修力。往色
無色界。彼業若盡還墮欲界。譬如大地是諸
飛鳥退所歸處。謂諸飛鳥由翅翮力飛騰虛
空。翮力盡時還墮於地。有說。無想有情經
五百劫住於無想。如熟睡眠。覺已不能取
餘異熟。便墮欲界。如人在樹端倚枝而眠。
多時欻覺手忘攀攬即便墮地。彼亦如是。
有說。求無想者執無想定為真道。彼異熟
為涅槃。乃至生彼天中。此執隨逐彼後從
無想出將命終時。見當生相便作是念。
定無涅槃。若實有者。我已證得。於今何故
生相現前。由謗涅槃及聖道故。從彼處歿
生惡趣中。尊者妙音亦作是說。彼謗涅槃
及聖者故。從彼命終定生惡趣。


問無想定無想事何差別。答名即差別。此
名無想定。此名無想事。復次因是無想定。
果是無想事。復次異熟法是無想定。異熟是
無想事。復次無想定是善。無想事是無記。復
次無想定是定。無想事是生。復次無想定加
[154-0784b]
行功用作意所起。無想事非加行功用作意
所起。復次無想定通在此彼。得此彼現在
前。無想事唯在彼得彼現在前。復次無想定
是加行得。無想事是生得。是謂無想定無想
事差別。問無想天在何處攝。答外國師說。
第四靜慮處別有九此是一處。迦濕彌羅國
諸論師言。即廣果天攝。然以高勝寂靜故別
立名。猶如村邊阿練若處。問彼天身量云
何。答五百踰繕那。問彼壽量云何。答五百劫。
問作何等威儀住。有說。結跏趺坐如沙門
釋子。有說。却踞而坐如婆羅門。如是說者。
如先入此定所住威儀。即以此威儀於
彼五百劫住。


無想有情生時。當言有想耶。無想耶。乃至
廣說。問何故作此論。答欲止他宗顯己義
故。謂或有說。無想有情生時死時俱無心
想。為遮彼意顯彼有情生時死時俱有心
想非無心想有死生故。或復有說。無想有
情生時有心死時無心。為遮彼意顯彼死
時亦有心想非無心想有命終故。或復有
說。無想有情生時死時雖俱有心。然唯一念
非久相續為遮彼意顯彼生時生已經久
心猶相續後方無想從無想出有心多時後
方捨命。是故如是說。頗有處唯二剎那有心。
謂結生及命終時耶。答應說無。尊者妙音說
有。謂即無想天。頗有處結生心為等無間
緣命終心起耶。答應說無。尊者妙音說有。
謂即無想天。頗有處結生心為四緣。命終心
起耶。答應說無。尊者妙音說有。謂即無想
[154-0784c]
天。為遮此等故作斯論。無想有情生時當
言有想耶。無想耶。答當言有想。此即遮
止執無想天生時無心者意。如世尊說。彼
諸有情由想起故從彼處歿。從彼歿時彼
想當言滅耶。不滅耶。答當言滅。此即遮
止執無想天死時無心者意。當言住何處
彼想滅耶。答當言即住彼處。此即遮止
執無想有情唯死時生時一念有心者意。問
無想有情前心多耶。後心多耶。答有說。前心
多非後心。以彼未入無想位時。異熟相續
勢力猛盛故。多時有心方入無想。出無想
已異熟相續勢力衰微。故少時有心即便捨
命。有說。後心多非前心。以彼未入無想
位時。欣求無想其心猛利。故少時有心即
入無想。出無想已無所欣求故多時有心
然後捨命。如是說者。此事不定。或前多後
少。或前少後多。隨彼意樂有差別故。


彼想當言善。為無記耶。答或善。或無記。彼
想幾隨眠隨增。答色界有漏緣。幾結繫耶。答
六。彼想者。謂出無想想。或善或無記者。善
謂生得善。無記謂有覆無記。或無覆無記。色
界有漏緣者。謂第四靜慮有漏緣隨眠。問何
故無漏緣隨眠於彼想不隨增耶。答彼計
無想為涅槃。無想定為真道。乃至生彼。及
從彼歿。唯如是執還復隨轉。於真滅道不
謗為無故。無漏緣爾時不起。六結繫者。除
恚嫉慳有餘結繫。問出無想想為五部所
斷為但修所斷耶。若爾何失。若五斷者。十
門所說當云何通。如說。過去法為等無間
[154-0785a]
生二心。若修斷者。此文復云何通。如說。彼
想色界有漏緣隨眠隨增。答有作是說。此通
五斷。問十門所說當云何通。答彼文應言
過去法為等無間生六心。謂色界五。無色
界一。而不作是說者有何意耶。當知彼文
但依二無心定出心而說。不說無想。所以
者何。二無心定加行功用作意。而起。無想
不爾。有餘師言。唯修所斷。問此文所說當
云何通。答此文應言彼想色界遍行。及修所
斷隨眠隨增。而不作是說者有何意耶。當
知此中兼說和合。彼有命終時心通於五
部。非但說出無想心。以命終心是前眷屬
故此兼說。評曰。應知前說者好。無別道理
遮餘心故。如世尊說。一切有情皆由食住。
無想有情由何食住。答觸意思識。問何故
作此論。答欲令疑者得決定故。謂無想天
必無段食觸意思識亦滅無餘。勿有疑彼
無食而住。則不可通世尊所說一切有情
皆由食住。為除彼疑顯無想處雖無段
食而有餘三。與經相應故作斯論。問彼無
想位三食亦滅。云何說有。答食有二種。一
先時能引。二現在住時。彼位雖無現任持
食。而有先時能引之食故名有食。有說彼
中有三種食。一業食。二生食。三等無間緣
食。業食者。謂先所造彼地業能引彼生故。
生食者。謂結生心及俱有法。引彼一期令
相續故。等無間緣食者。謂入無想觸意思
識為等無間緣。能引無想出心心所。令必
當起不永斷故。由此故說一切有情皆由
[154-0785b]
食住。問眼根攝幾根。乃至具知根攝幾根。
答眼根攝眼根。乃至廣說。問何故作此論。
答欲止說諸法唯攝他性者意。顯一切法
唯攝自性故作此論。眼根攝眼根者。此
依種類總相而說。若別說者眼有二種。謂
左與右。左攝左右攝右。左復有二。謂所長
養及異熟生。所長養攝所長養。異熟生攝異
熟生。異熟生復有二種。謂善業異熟。不善業
異熟。善業異熟攝善業異熟。不善業異熟攝
不善業異熟。善業異熟復有二種。謂人與
天。人攝人。天攝天。天復有二。謂欲界色
界。欲界攝欲界。色界攝色界。色界復四。謂
四靜慮。初靜慮攝初靜慮。乃至第四靜慮攝
第四靜慮。不善業異熟復有三種。所謂地獄
傍生鬼界。地獄攝地獄。乃至鬼界攝鬼界。
如是左眼并諸差別各有三世。過去攝過
去。未來攝未來。現在攝現在。過去復有無
量剎那。一一剎那各各自攝。如過去未來亦
然。如左右亦爾。此中但依種類總說。如眼
根。耳鼻舌命苦憂根亦爾。此皆各攝自一根
故。身根攝三根。謂身女男根。女根攝女根
身根少分。如女根男根亦爾。意根攝意根
三根少分。謂三無漏根。由彼三根九法為體
攝意非餘故言少分。如意根。樂喜捨根信
等五根亦爾。未知當知根攝未知當知根。九
根少分。謂意。三受。信等五根。此九皆通有
漏無漏。今唯攝無漏。於無漏中復有三道。
今唯攝見道故言少分。如未知當知根。已
知根具知根亦爾。信力乃至慧力念等覺支。
[154-0785c]
乃至捨等覺支。正見乃至正定法智。乃至道
智空無願無相攝幾根。答信力攝一根三根
少分。謂三無漏根。此三各以九法為性。攝
信非餘故言少分。如信力餘四力亦爾念
等覺支攝四根少分。謂念根三無漏根。念根
通有漏無漏。今唯攝無漏三根九法為性。
今唯攝念故言少分。如念等覺支。擇法精
進喜定等覺支亦爾。餘不攝根。謂安捨等覺
支不攝根無根相故。正見攝四根少分。謂
慧根三無漏根。如正見。正勤念定亦爾。餘不
攝根。謂正思惟正語業命不攝根無根相
故。法智攝四根少分。謂慧根三無漏根。如
法智。類智苦集滅道智亦爾。他心智攝三根
少分。謂慧根。已知。具知根。云何攝慧根少
分。謂慧根通緣一法多法。自相共相。現在三
世。他身自身。相應不相應境。此唯攝緣一
法。自相。現在。他身相應境慧。故言少分。二
無漏根九法為性。此唯攝慧。慧中差別如
前。此唯攝緣一法慧等故言少分。世俗智
攝一根少分。謂慧根。以慧根通有漏無漏。
今唯攝有漏故言少分。空攝四根少分。謂
定根三無漏根如空。無願無相亦爾。意根幾
根相應。乃至具知根幾根相應。答意根十根
三根少分相應。乃至廣說。問何故作此論。答
有迷相應執相應法非實有情。為止彼意
顯相應法體是實有故作斯論。意根十根相
應者。謂五受信等五根。三根少分相應者。謂
三無漏根。以彼三根九法為性。除意自體
與餘相應故言少分。樂喜捨根九根少分相
[154-0786a]
應。謂意信等五三無漏根。與意信等五少分
相應者。彼六根皆與五受根俱生。今樂喜捨
各唯與自根俱生者相應故言少分。與三
無漏根少分相應者。彼三根九法為性三受
俱生。今樂喜捨唯與自根俱生者相應故言
少分。苦根憂根六根少分相應。謂意根信等
五根。云何與彼少分相應。謂彼六根五受俱
生。今苦憂根唯與自根俱生者相應故言少
分。信根四根九根少分相應。四根者。謂精進
念定慧。九根少分相應者。謂意五受三無漏
根。與意五受少分相應者。彼六根通染不
染。今信根唯與不染善者相應故言少分。
與三無漏根少分相應者。彼三根九法為性。
今除信自體與餘相應故言少分。如信根
精進念定慧根亦爾。未知當知根與未知當
知根九根少分相應。與未知當知根相應
者。此根九法為性。一一除自與餘相應皆
名此根。此根相應九根少分相應者。謂意樂
喜捨信等五根。云何與彼少分相應。謂彼九
根通有漏無漏。今唯與彼無漏相應。於無
漏中通見道修道無學道。今唯與彼見道
相應故言少分。如未知當知根。已知根具知
根亦爾。唯位有別餘皆同故。


信力乃至慧力念等覺支。乃至捨等覺支。正
見乃至正定法智。乃至道智空無願無相。幾
根相應。答信力四根九根少分相應。四根者。
謂精進念定慧九根少分相應者。謂意五受
三無漏根義如前說。如信力。餘四力亦爾。
謂精進念定慧念等覺支十一根少分相應。
[154-0786b]
謂意樂喜捨信等。四三無漏根與意三受信
等四少分相應者。彼八根通有漏無漏。今唯
與彼無漏相應故言少分。與三無漏根少
分相應者。彼三根九法為性。今除念自性
與餘相應故言少分。如念等覺支。擇法精
進定等覺支亦爾。喜等覺支九根少分相應。
謂意信等五三無漏根。與意信等五少分相
應者。彼六根通有漏無漏。今唯與彼無漏
相應。於無漏中通依九地。謂未至。靜慮中
間四靜慮。下三無色。今唯與彼依初二靜慮
者相應故言少分。與三無漏根少分相應
者。彼三根通樂喜捨。及彼俱生。今唯與喜
根俱生者相應故言少分。安捨等覺支三根
九根少分相應。三根者。謂三無漏根。九根少
分相應者。謂意樂喜捨信等五根。云何與彼
少分相應。謂彼九根通有漏無漏。今唯與
彼無漏相應故言少分。正見十一根少分相
應。謂意樂喜捨信等四三無漏根。義如念等
覺支說。如正見。正思惟正勤正定亦爾。然正
思惟少有差別。謂意喜捨信等五三無漏根。
是謂十一。此十一根通依諸地。今唯與依
未至初靜慮者相應故言少分。餘非根相
應。謂正語業命非根相應。非相應法故。法
智十一根少分相應。如正見說。如法智。類
智苦集滅道智亦爾。他心智十根少分相應。
謂意樂喜捨信等四已知具知根。義如攝中
說。世俗智二根八根少分相應。二根者。謂苦
憂根。八根少分相應者。謂意樂喜捨信等四
根。云何與彼少分相應。謂彼八根通有漏
[154-0786c]
無漏。今唯與彼有漏相應故言少分。空無
願無相十一根少分相應。如念等覺支說。
《說一切有部發智大毘婆沙論》卷第一百五
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