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d0131 止觀輔行傳弘決-唐-湛然 (T@GONG)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五之一


唐毘陵沙門湛然述


初釋正觀中先明來意。亦名結前生後。
於中初略次廣。初文結前。今依下生後。問。
前五略中有行有解有因有果。何故但云
六重是解。答。言大意者。冠於行解自他因
果。意既難顯還作行解因果等釋。非謂已
有行果等也。故大意是總。餘八是別。別
是別釋行解因果。如釋禪波羅蜜十章之
初。亦是大意。總別等意意亦如是。若復有
人依前五略。修行證果能利他等自是一
途。即如第三卷初記也。若論文意但屬於
解。於屬解中恐解不周。故須委明名體及
攝法等。方堪成下十境十乘。如大意中雖
云發心十種不同。及四三昧明行差別。但
列頭數辨相未足。是故都未涉於十境十
觀。方便望五稍似行始。若望正觀全未論
行。亦歷二十五法約事生解。方乃堪為
正修方便。是故前六皆屬於解。並憑教立故
云依修多羅。為簡偏麁故云妙解。又所憑
教不簡大小偏圓之別。以同共成一圓解
故。又修多羅之名。名該三藏。如達磨欝多
[005-0277c]
羅。云論本亦名修多羅故。又十二中非局
一部。始終通名修多羅故。故前所引若論
若律若大若小。共成妙解。故今通指云修多
羅。言生後者。用前諸解方堪進行。如釋
名中先待次絕。絕秖是開通德會異共成絕
義。顯體四段並先偏後圓。以為待絕。體為
所詮。名既開顯體亦隨名。用所開體遍攝
諸法。法相難明仍分六義。遍於事理因果
自他。一一並通界內界外。還以六義展轉
相收。復以五門判所攝法。方曉體內所攝
互融。復了融中實權不濫。更以權實四章
互顯。圓解稍利。復以此解導於方便。事理
融即乃名妙解。依此妙解以立正行。如此
解行取於妙理。尚猶難當。況欲偏指部內
一文。何由可階圓真妙位。當如未見融
通之意。故須善曉前諸大章鉤鎖冠帶。收
攝文旨攬入一心。仍須十法和合成乘。一
一調停境境研覈。借使未悟可為妙因。如
諸聲聞位登極果。方等彈斥般若被加。來
至法華三請四止。猶須廣略五佛開權。法譬
因緣慇懃鄭重。仍有未了來至涅槃。豈有
末代鈍根潛指一句。能辨佛乘。必隨句妙
通。若非六根應是五品。故觀心論云。能答
問者許是五品。是則自心妙達何待他文。
若讀文尚迷請不自舉。故前六重皆是妙解。
故一一文中並以次第顯不次第及開權
等。唯隨自意中略語觀心十界三諦者。正
意秖令一心權實而修妙觀。故云依解立
行。膏明下廣明來意中。先明人法之得。於
[005-0278a]
中先明自行得者。並以正觀妙行對前六
章妙解。初譬解行相資。膏堪續明以譬觀
行。明能然膏以譬觀解。目能導足以譬止
解。足能達目以譬止行。雙舉二喻同喻二
法。相之與更賴之與資。綺文互異意必相
通。賴藉也。資益也。故知無前六章行無由
備。行解下因行障生明障生所以。三障等
者。通束十境以為三四。具如下九雙七隻
中說。由觀陰故諸境互生。障於止觀令不
明靜。文從語便隔字為對。謂重昏翳明明
即觀也。巨散動定定即止也。重字平上二音
並通。頓昧從平深厚從上。巨大也。大無二
聲義亦通兩。數起與厚俱得名大。謂魔障
頻來來輒深重。又從對便置魔障名作昏
散說。昏散是能障。重巨是障相。翳動是障
用。定明是所障。所障雖本有定明習猶微。
能障無始習故昏散力盛。不可等者觀魔障
體性。若魔障起必妨觀墮惡。今欲設觀令
勿隨勿畏。畏則一向妨故正修。隨則仍須
甄簡進否。若障起時並牽為惡。則盡向惡
道。障不純惡故墮惡道。約多分說。如煩
惱病等七境起時。隨之並皆墮於生死。後兩
起時墮於方便。但後二境在初心中。及前七
境本是流轉。並有牽入惡道之義。故云多
分屬於流轉。又須分別病是無記或生善
惡。煩惱一向增長於惡。業中蔽度自分善
惡。魔亦令人墮善墮惡。禪雖鈍善起謗故
惡。依見造行亦有善惡。慢一向惡。是故惡
邊則牽之墮惡。善邊則牽之墮善。若約理
[005-0278b]
觀論善惡者。則後二境亦名為惡。何況前
七。故淨名中須菩提章。斥三為無為三惡
道。是以畏邊則同。同妨正修。隨邊則異惡道
義別。當以下正明設觀。不以畏故能至菩
提。雖定明昏散體俱本有。二無二體體一
名殊。故昏散之名名無實體。還以寂照而
為其性。故知昏散其相雖盛。當修寂照
以達昏散。照此昏體一觀而三。名即昏而
朗。寂此散體三止而一。名即散而寂。此即
寂照病等九境。成不思議止觀大綱也。如
猪下為依解起行立譬。譬向寂照之止觀
也。上二譬止下二譬觀。謂動散倍增彌益
止寂。昏暗彌盛倍益觀明。傳聞絕塵解云。猪
揩譬止解。眾流譬止行。薪熾譬觀解。風益
譬觀行。一往似得仍乖文旨。前以膏明譬
解行竟。此但譬行即昏即散而照而寂。但
依二譬各對止觀。此解為正。猪揩等譬止行者。大論三十釋忍度中云。若人加惡如
猪揩金山。金體益真今譬安忍三障四魔
轉增其寂。眾流等者如大經云。眾流入海
失本名字。萬流咸會體無增損。九境彌趣止
體無虧。止寂於動動增於寂。故以猪流而
譬於動。復以金海而譬於寂。所以猪彌多
而金體不變。流彌趣而海性無增。薪熾等。
譬觀行者多薪益猛。猛不擇薪。魔障益
明。明不選境。風益求羅者。大論第七釋佛
放光中。問。足下乃至肉髻。一一皆放六萬
億光。此猶可數。以此光照三千國土尚不
可滿。何況十方。答。身光是諸光之本。從本
[005-0278c]
流出無量光明。加迦羅求羅蟲。其身微細
得風轉大。乃至亦能吞噉一切。光亦如是
得可度機。轉增無限。今亦如是。觀力未成
所照未暢。觸境成照其用轉明。諸法生故
般若生。乃至非生非不生。故借求羅以喻
能所。觀照於闇。闇增於明。故以薪風而譬
於暗。復以蟲火而譬於明。所以薪唯多而
火相逾盛。風唯猛而蟲身越大。此金剛下明
觀成互益。初文且譬行解功深。金剛等者歎
解功深。止觀解成割三惑陣。牢彊等者歎行
德遠。止觀行積越二死野。文選甘泉賦云。
覽道德之精剛。剛即金石中堅也。陣陳也。
謂布列也。太公六韜中有天地人雲鳥等
陣也。今金剛觀無陣不破。既三惑俱摧。如
五陣咸敗。郭外曰郊。郊外曰野。郭如三百。
郊如四百。野如五百。故破二死過於五百。
名為越野。若至初住行雖未極。且以中
行破彼同居方便二死。理雖無差然解藉
行滿。得金剛名能割三惑。行藉解進。得
牢彊稱能越二死。且寄隨事得名不一。文
雖各說意實互資。慧淨下明互資相。慧止
觀解也。行止觀行也。行得於解則行不惑。
解得於行則解有剋。故云慧淨於行行進
於慧。照潤下續舉四譬以譬相資。解如日
照行如雨潤。照潤均等萬物可成。行解無
偏眾德可備。解如商主導行若商人達。有
導有達寶所可期。行解具足實相非遠。解
淨於行行則無瑕義之如瑩。行嚴於解解
則可喜義之如飾。彼此互資故云交絡。一
[005-0279a]
體下重以此譬譬前三譬。雖曰互嚴不二
而二。恐疑行解如照潤等。猶是異體。故約
一實而論行解。互相匠導還顯於實。如體
二手秖是一體不二而二。還能淨體二而不
二。非但下明化他得。妙行既滿起教益他。
故云非但自行而已。即初住位。又精通下即
是起教。拓廣也。大也。遮謂遮止即如四魔。
障謂障礙即如三障。三四皆實具如後說。
啟開也。此約下根真出假位。中上不爾如
第六卷。自匠等者。匠者成物也。器之工師
也。明自他功成。若行解不周自他咸失。故
大師與吉藏書云。若有解無行不能伏
物。有行無解外闕化他。人師等者歎也。行
解具備堪為人師。是國之寶。後漢靈帝崩
後。獻帝時有牟子深信佛宗。譏斥莊老著
論三卷三十七篇。第二十一救沙門譚是
非中。立問云。老子曰。知者不言言者不知。
又云。大辯若訥。又曰。君子恥言過行。設
沙門知至道何不坐而行之。空譚是非
虛論曲直。豈非德行之賊耶。答。老亦有
言。如其不言吾何述焉。知而不言不可也。
不知不言愚人也。能言不能行國之師也。
能行不能言國之用也。能行能言國之寶也。
三品之內唯不能言不能行。為國之賊。
今云自匠匠他。故云國寶。牟子又云。懷金
不現人。誰知其內有瑋寶。披繡不出戶。
孰知其內有文彩。馬伏櫪而不食則駑與
良同群。士含音而不譚則愚與智不分。今
之俗士智無髦俊。而欲不言辭。不說一夫
[005-0279b]
而自若大辯。若斯之徒坐而得道者。如無
目欲視無耳欲聽。豈不難乎。故今自行滿
須以教利人。譬能說行堪為國寶。如春秋
中齊威王二十四年。魏王問齊王曰王之有
寶乎。答。無。魏王曰。寡人國雖爾乃有徑
寸之璣十枚。照車前後各十二乘。何以萬
乘之國而無寶乎。威王曰。寡人之謂寶與
王寶異。有臣如檀子等。各守一隅則使楚
趙燕等不敢輒前。若守寇盜則路不拾遺。
以此為將則照千里。豈直十二乘車耶。魏
王慚而去。此即能說能行之國寶也。而復下
正明以佛乘為施。即能化之心。問。圓頓學
者元習無緣。豈至初住方云學佛。答。仰
慕極位云學佛耳。又策勵中下令如行
說。如來亦以所證利人。故勸說證以益於
他。即是下譬也。若以權法化人法門雖開
不名傾藏。今於一心開利物門。傾祕密
藏示真實珠。心既不窮藏亦無量。藏既無
量珠則無邊。含一切法故名為藏。理體無
缺譬之以珠。是則開示眾生本有覺藏。非
餘外來。此珠等者。次重寄譬以歎體用。先
總約珠以歎於體。次別約譬以歎於用。初
文者此珠可譬妙體之內。行解因果一切具
足。放光譬慧。雨寶譬定。慧即智德。定即斷
德。即定慧體也。此之二德即是自利利他二
德。智即自利。斷即利他。此之自他二而不
二。以此三德為他說之。今歎所說云此
珠等也。照暗等者歎用也。言照暗者光之
力也。破他無明之暗。言豐乏者雨之力也。
[005-0279c]
豐彼法財之乏。言朗夜者轉釋照暗。言濟
窮者轉釋豐乏。展轉相生以下釋上定慧
相即。破惑具德智斷俱時。馳二輪下譬功
成有至也。二輪遠運譬定慧橫周。兩翅高升
譬定慧竪極。翥者鼓翅飛也。故雪山大士
被帝釋試之。看其堪任荷負菩提重擔以
不。如車有二輪則能運載。鳥有二翅堪任
飛升。雖見持戒未知其人有深智不。經
中本譬乘戒具足。今借以譬定慧同時。玉潤
等者譬止觀行成功能外彰。玉潤譬止德碧
鮮譬觀德。劉子云。山抱玉而草木潤焉。川
著珠而岸不枯焉。淮南子亦云。泉有珠岸
不枯。碧者。山海經云。高山多青碧。郭璞云。
碧者玉也。說文云。青者美色也。鮮者好色也。
亦如松竹冬色青青。並色鮮之貌。有人云。
止觀解行如玉潤碧鮮。此未善文旨。此中
意云。由前行解止觀成就。功能外彰自他俱
益。若還秖作行解釋者。文何煩雜。香城下
明法恩難報。既行解成就知荷佛恩深。如
投身粉骨未足酬德。香城者。以波崙菩
薩修見無竭出髓賣身。亦如雪山童子見
於羅剎投身酬偈。其癡鈍等者。次明自他
之失。並闕前妙解妙行故也。初明自行失
者明無信故。又如法華云。諸子於後飲他
毒藥失本心故。飲他見思之毒五濁障重
故云深入。以毒深故失菩提心。以無信故
如象無鉤。既無信鉤故聽不能解。故大經
二十三云。譬如醉象狂逸暴惡多欲殺害。
有調象師以大鐵鉤。鉤搨其鼻。即時調順
[005-0280a]
惡心都息。眾生亦爾。以煩惱故多造眾惡。
諸大菩薩以佛法鉤搨之。令聞法者因之
而住。以是義故聽法因緣近大涅槃。當知
宿世有聞法鉤。故令此生聽則可解。乏智
慧眼等者。轉釋無解。故大品云。須以智慧
眼觀知諸法實。故知凡夫生盲二乘眇目。外
聽不解由內無智眼。無智眼故聞亦不
別。舉身等者並譬無行。無行故不能斷
惑故云不前。痺濕病也。及癩並譬不覺不
解故不知。宿謗大乘故行解全闕餘殃尚
積名大罪人。為是等說還增謗罪則有損
無益。經云。若但讚佛乘眾生沒在苦。故云
何勞為說。設下縱釋。設謂假設借使厭世
不能求大。故經云。非我傭力得物之處。攀
附等者與類證釋。厭大習小如棄根本
而附枝葉。故大品云。棄深般若波羅蜜如
捨根本。而習二乘所應行經。如攀枝葉。
是為魔事。攀葉則墮。捉幹則固。執無常枝
則墮二乘地。捉大乘幹菩提心固。狗狎作
務者。大品云。善男子。親近餘經不學般若。
如狗不從大家乞食。反從作務者索。是
菩薩魔事。菩薩亦爾。捨深般若取二乘所
應行經。是為魔事。大論解云。有人先於聲
聞法中受戒。後見深般若。仍著先所學而
捨般若。又有聲聞弟子。先學般若不解義
趣不得滋味。尚以聲聞經求道。復有聲
聞先學般若。復欲信受餘聲聞經。毀般若
言。是經先後無定義不相應。故捨之去。聲
聞法中何法不有。六足毘曇即是般若。五部
[005-0280b]
律藏即是尸羅。阿毘曇中分別禪義即是三
昧。本生經中讚忍進等。即是六度足也。今文
翫下之言並具論中諸意。敬獼猴等者。有人
不識猴及帝釋。曾聞人說天帝飛行。後於
林中見群獼猴。謂是帝釋而生敬重便為
作禮。宗瓦礫等者。亦是大經春池喻意。又
攀附枝葉及宗瓦礫如不識法。狗狎作
務及敬獼猴如不識人。又一種禪人下次
明化他人法俱失。密引慧聞已前諸失顯
得一往斥其不達障難。尚失於小。況復大
耶。於中先明人非。不達等者。以不能用
化他安心六十四番。是故成失。況復九乘等
耶。體心等者明化他法非。雖體達如空非
體法實智。雖推踏不受非無作捨覺。雖調
和融通非混同法界。雖覺察求覓非反照
心源。雖泯然亡離非契理寂滅。雖了本無
生非智鑒妙境。如此等用非不一途。故
云一轍。轍者車行迹也。故知此等永迷十觀
及所觀境。障難萬途等者雙斥自他。如下十
境互發。既其不了。自判判他一切俱失。盲
跛等者。無解如盲無行如跛。師既若是
弟子可知。故俱墮落。此借百論外人被破。
乃自救云。若神無觸身不應到。身神相假
能有所到。如盲跛相假能有遠至。今一人
具二一步不前。次瞽蹶者重釋前譬。無目
曰瞽足跛曰蹶。既盲且跛而復夜遊。無解
無行失佛教日遊無明夜。不應下總結非
器。不應對上無行解人說妙解行。高尚者
如前有信有行解者。即高尚此文。卑劣者
[005-0280c]
如向無信無解行者。必輕劣斯教。


○開章
可見。所言止觀開為十者。應言止觀所觀
開之為十。但是文略故但云止觀。又此十境
即是前文所顯之體。前約所顯能攝故立體
名。今對能觀所發故立境名。又前從理說
故體唯一。今從事邊故境有十。事即理故。
故一一境皆不思議。理即事故。故一一境相
別不同。此中文十義十。意令所觀同成一
實。及顯能觀唯在一極。亦可義十。如分別
中亦可義三。謂翻三障即三德故。次生起
中意者。由觀陰入生下九境。能所相扶次
第出生。而成十意。然此生起且附文相。一
家著述凡立章門無不生起。若依下文十
境互發。則無復次第。此則從行。文具二義
十中居初。大品云聲聞依念處等者引證次
義。故大品及大般若。凡列法門無不皆以
五陰為首。五陰秖是念處境耳。又行人下是
現前義。下文料簡用此二義。言重擔者。五
陰是擔。生死重沓故名為重。凡夫不捨二乘
不荷。菩薩之人能捨能荷。以能捨故永棄
生死。以能荷故却入生死。是故菩薩捨擔
能擔。行人亦爾。為捨為荷是故須觀。後發
異相等者。十境之中。陰具二義。必須在初。
餘九既因觀陰而生別為次第。如下所列。
今家用此十法為境。不同常途別立清淨
真如無生無漏。如是觀者。如離此空別更
求空。今依經準行以陰為首。下之九境隨
發而觀。一一皆用十乘觀法。老子尚知觀
身為患。而世間人保護穢身。他求淨理。失
[005-0281a]
之甚矣。夫五陰下明因陰後生於煩惱。言
陰與四大合者。恐此文誤。應云陰與四
分合也。報法五陰無始時來未曾離染。若
不觀陰則順煩惱。故云若不觀察等。如閉
舟下為未觀舉譬。譬兼兩意。初為不觀
順流作譬。若其下為因觀陰動煩惱境
逆流作譬。迴泝如觀陰。始覺馳流如發
煩惱。舟者所以水載也。奔者。爾雅云。大路
曰奔中庭曰走。奔是走之盛貌也。隨之而
不知去疾。迸者散走也。隨去速疾如散走
也。泝者逆流也。既觀下合觀陰譬。四大下
明觀煩惱次生病患。身病即是前之陰境。
心病即是前煩惱境。無始常與病身相隨。未
曾違逆故名為等。亦是先述不觀。故云情
中不覺。今大分下明因觀前二而動病患。
大謂四大且指色陰。以餘四陰轉成煩惱。
稱為四分故云大分。分謂四分即前煩惱。
前已觀陰復觀煩惱。故云俱觀。由此二觀
擊動於色。故云衝擊脈藏。具如第八卷釋。
以衝擊故令四時脈與五藏違。亦是五行
相剋名違。故四毒蛇偏起成病。無量諸業下
因觀三境以生諸業。亦初明不觀故不
發。故尋常散善不發業相。今修下正明因
觀以發業相。健謂已觀大分。病謂已觀病
境。三皆曾觀故云不虧。因觀動業故云動
生死輪。業相是能運。生死是所運。載生死
之輪名生死輪。故大論云。生死輪載人諸煩
惱結雜。曠野自在轉無能禁止者。先世業自
作轉為種種形。業力為最大世界中第一。
[005-0281b]
或善萌等者。明業相起損益不同。初句是善
習因萌生相也。惡壞下明惡習因壞滅相也。
善示下明善報果相也。惡來下明惡報果
相也。以惡下明因觀於業而生魔事。文中
但作生後之相。闕於不觀不發。因觀乃發
之相。若望前文應云無始時來但順有漏。
縱善生惡滅。猶隨魔界。今觀於業令惡滅
故。順於涅槃。以善生故順於菩提。魔懼出
境方作留難。亦可由觀三境。雖生事善
亦順菩提。雖滅事惡。亦順涅槃。以惡動
故雙牒前文習報二惡。以善生故亦雙牒
前文習報二善。若善滅惡生順魔界故。不
為留難。若過下明由觀魔故出生諸禪。亦
應云若不觀察宿習不現。由用觀故。即
是現在行力所致。故動宿習有諸禪現。味
淨橫竪。具如下禪境中明。禪有下明禪後
發見。逸者縱恣也。若識下明見後生慢。用
觀觀見見心暫息。故無智者謂得涅槃。故
增上慢人非全無法。但是不了法門大小
階位深淺。濫生矜高名增上慢。於增上法
未得謂得而慢於他。此但通舉上慢之相。
從小乘下別出大小各有其相。初小乘中
橫計四禪為四果者。已如前說。大乘亦有
魔來與記者。明大乘中因記生慢。故大品
不和合品云。魔作比丘到菩薩所。作如是
言。若菩薩於般若作證。得須陀洹乃至支
佛。論七十七同。論八十又云。魔語菩薩。汝
於諸佛受菩提記。父母兄弟姊妹等名某。若
受著者成增上慢。身子捨眼等者。身子退
[005-0281c]
大已後更經生死。義如見慢。小習若起先
破見慢。故云見慢若靜等也。大品云等者。
並且引於習小而已。次大品云有菩薩下。明
生謗者。如大品云。不久行者聞深般若
起謗墮泥黎中。隨喜品云。若菩薩不久行
六度。不多供養佛。不種善根不隨善友。
不善自性空等取相迴向。不應為如是
菩薩說深般若。乃至種智十八空等。如
是菩薩聞必起謗。具如前信謗品等。故三
藏菩薩外凡。及第二僧祇尚有謗義。內凡之
人及第三祇方乃不謗。別教初心不謗者。
教詮中道中道理深。知此深理故且免謗。
此等下判三菩薩並屬於權。此十下判境
位也。前八在凡可見。後二言在聖人方便
者。既是圓教實道方便。方便望實名實為
聖。圓是聖法令成極聖。人得聖法故云聖
人。故知十境位並在凡。陰入下判境陰顯。
則陰入境顯。餘九境隱。又餘之九境發者則
顯。未發者隱。又八下判境近遠。煩惱等七
轉觀猶難。故名為遠。後之二境借使未觀已
成方便。故名為近。又煩惱等去真猶遙。何
況中道。故名為遠。後二不爾。是故名近。又
若不下欲明互發先述其意。恐後發得不
知進否。故須預說令識相貌。又此十發文
雖標十。義乃二十名十雙故。縱除第十亦
有十八。互發下正明互發。先列章門。前九
相對故云九雙。後二不對但云七隻。七隻
秖是三四一雙。十中一一皆遍十境。又前之
九雙正辨互發。後一但是收攝十境。判屬魔
[005-0282a]
障。次第者下釋十雙也。初次不次各有三
義。然初二對即三止觀。此不論於現在修
觀。直是所發三相不同。故不同前大意中
三。並結現文成三種相。今言不次法者。皆
是法界名為不次。發修二種不名為頓。但
為相對辨異如文。又發修易見故在前釋。
法義稍廣故在後釋。初文法者舉文自為十。
例亦應更云陰入為法界者也。所言眼等
為寂靜門者。具如第四卷引。何須捨此等
者。不同二乘捨此生死求彼涅槃。篋謂笥
也。盛寶之篋故云寶篋。此經能盛實相寶
故。方丈託疾者。淨名自念寢疾於床。世尊大
慈寧不垂愍。佛知其念。夙鑒機緣。命諸
聲聞及諸菩薩。咸述昔屈皆辭不堪。時會
因茲聞被彈事。復聞文殊受命問疾。雖
承佛旨仍歎難酬。大眾由斯欽風慕德。
無數千萬隨從往觀。已為諸來國王大臣。因
疾廣譚無常速朽。文殊纔至述佛遣命。然
後自問疾之生滅。大士廣答調伏慰喻。廣說
菩薩不思議事。及觀眾生為畢竟空。佛道
斯通不二門啟。室納高座香飯普熏。令招
去華之譏。致受禮座之屈。二大士縱辯非
二乘所知。歎仰大乘成生蘇益。及諸大士
咸會醍醐。斯教得興皆由託疾。疾益既畢
推功有歸。還詣菴園復宗印定。以能因時
觀己他疾皆法界故。至果能以疾益於他。
故使淨名疾為化道。一切諸法悉在疾中。
如唐請菩提像。使王策親至其室。既致敬
已欲題壁記。壁乃目前久行不至。息心欲
[005-0282b]
出近遠如初。歎不思議蹤今猶未滅。雙林
現病者。佛在雙林因告背痛。託純陀請住
廣開常宗。奇斥奪三修敷揚三點。答三十
六問演五行十功德。六師翻邪十仙受道。
如是等教現病斯興。業為法界中引法華
者。罪福是業。由深達故故名法界。十方即
十界。由達十界即法界故。見界理周名為
深達。初文真也。空業破諸業故云此業能
破業。次若眾生下假業也。即於空業遍達
諸業。故以此業立於假業。次業與不業下。
觀業中道。業即是假不業是空。假業名縛空
業名脫。雙非二邊皆不可得。普門示現等
者引物偏好且對三文。若現六界為縛。
現二乘界名脫。佛菩薩界為雙照縛脫。自
非證得法華三昧不思議身自在之業。安能
現此三十三身。非縛非脫而現縛脫。何啻
等者。啻者猶多也。方等師外其德猶多。何者。
世方等師但秖須判有漏業相。尚不能達
業空業假。況復業中。今達業法界。何啻堪
為世方等師。設有等者。既觀法界魔亦本
如。設使於行猶有魔者。如藥塗屣堪任乘
御。魔事如屣。圓觀如塗。觀魔即如。名堪
乘御。能觀心性等者。觀三毒性尚名上定。
況觀禪心為法界耶。以邪入正者。邪即是
正見即法界。於見不動亦復如是。經文猶
總。若分別者具如上文懺淨中說。以見為門
結前以邪相也。門名能通。以邪入正即能
通義。以見為侍結前於見不動。淨名云。菩
薩於諸見而不動。於生死而不捨。即侍
[005-0282c]
者義。凡言侍者能隨順人。見隨觀轉任觀
所照。見即法界無處不隨。還是煩惱耳者。
略判同異。別說則慢有八種。此屬增上。煩
惱中利鈍不專增上。今從通說亦屬煩惱。
無慢空也。大慢假也。真出假位現種種形
調伏眾生。故名大慢。大經三十云。菩薩若
見眾生有憍慢者。現為大慢。雙非屬中例
應可見。若但見於空等者。但深觀空空體本
妙。眾生情隔謂空不空。故今達空即是法
界。從空所現即是俗也。對空不空三諦義
足。底惡等者。底惡即是陰等八境。下劣二乘。
即二乘境尚是法界。況三菩薩。又菩薩下重
寄權實以顯三諦。權是俗。實是真。雙非顯
中。是一一下結如文。雜不雜中言適發陰
入者。但發陰解亦名為發。交橫並沓者。交
互而起為交橫。雙雙俱起名之為並。相次
而起名之為沓。又復並者必在同類。如禪
與見煩惱與禪。不可並起。餘例可知。次不
次雜不雜皆論具不具者。次具可知。不次
具者。雖見諸境無非法界。所起亦有具不
具故。所起雜二義準知。言總別者。總謂
總都。都起十境故名總具。雖具起十。於
一一中頭數不足名總不具。總中欠一故
名為別。別中又欠名別不具。九中一一復頭
數不足名別不具。故下成不成中。指此文
云具不具中止明頭數。今明體分始終者。
於頭數中皆有始終。次明橫竪中。云通
名背捨名橫法者。以禪望禪名之為橫。
又初禪中具有根本味淨等法。故名為橫。然
[005-0283a]
以味望淨雖有淺深並在初禪。故名為
橫。言發七背捨名橫不具者。滅受想中
闕此一故。餘法例者從如發四禪下。借禪
例釋橫竪等相。自餘九境準禪應知。然餘
境中雖有橫竪不及禪中最為委悉。欲
略說者。初陰入境既不論發不論橫竪具
不具等。次煩惱中利鈍使足名為橫具。利中
單複訖至無言。名為竪具。鈍中剎那至重
三毒。名為竪具。不具比說。病中四大五藏及
鬼魔等。名之為橫。相生相剋名之為竪。具
與不具比說可知。業中蔽度相對名之為
竪。蔽度彼彼各自相望。名之為橫。魔中三
種名之為橫。先惡後善及墮二乘。名之為
竪。見中具起外及佛法。名之為竪。四句四
門相望為橫。慢中謂得諸禪。名之為橫。謂
得初果乃至四果。名之為竪。二乘中四諦
相望。名之為橫。因緣相望。名之為竪。又二
乘相望。名之為竪。又四諦中二二相望。及
因緣中以智望境。亦名為橫。菩薩中當位
自行。名之為橫。三教相望。名之為竪。修不
修者。下文云作意不作意名異義同。如下
煩惱境中說者。下煩惱境無修發句。但有
煩惱諸法及法身等。各三十六。今但指彼句
法為例。法則不同。若欲分別三十六句。先
識修發各四句相。一句各四成三十二。修發
二四各初二句意義可知。各下二句應須略
辨。初修後不修名第三句。一向緣理名第
四句。初發後不成名第三句。發時緣理名
第四句。用此參互成三十二。問。下之九境
[005-0283b]
不發無修。何故十境皆云修發。答。此須分
別。若觀陰發陰是通修通發。觀陰發九是
通修別發。若觀煩惱發下八境。是別修別
發。若觀煩惱而生陰解。是別修通發。又若
觀通途煩惱而發宿習煩惱。亦名通修別
發。若觀宿習貪欲而發宿習瞋恚。亦名別
修別發。又若觀陰入陰解未起是修而不
發。若發生陰解及下九境未能進觀。名
發而不修。亦修亦發不修不發。準此可
知。又若觀通途煩惱而發宿習煩惱。亦名
修發。餘九亦爾。故下九境名為修發。況復
隨人作意欲修有發不發。故亦九境通名
修發。修發既成十六句。發修又成一十六
句。并根本四句合為三十六句。然須思擇
使義不濫。益不益者。問。何故善惡俱論損
益。答。以隨宿習諸境輕重。及現觀力純雜
不同。是故各有損益差別。於中應須先判
善惡次辨損益。如陰入境體是無記不論
善惡。因觀無記發於善惡。用觀不同則
有損益。若煩惱慢病通皆是惡。禪及後二通
皆是善。業魔見境通善不善。如業中六度
為善六蔽為惡。魔現惡相及令墮惡。即是
惡攝。若現善相及令墮善。并二乘等即是
善也。見中外外以惡為本。亦能起善。附佛
法起以善為本。亦有於惡。次明損益者。
照即是觀靜即是止。雖具善惡然由觀力。
若觀善惡如眾流入海風益求羅。則一向
為益。隨境而轉妨修止觀。則一向為損。故
卷初云。隨之牽人向惡道等。雖損止觀復
[005-0283c]
宜以觀照其昏障。或宜以止寂其散障。故
前文云以觀觀昏。以止止散等。此則諸境
損復名益。障而非障即此意也。若諸境起
不復修觀。但倚此境以為自得。此則益復
名損。例之可知。後之二境雖有損義觀道
易正。互損互益及俱損益例此可知。難易
中亦言善惡者。如損益中說。但須更辨難
易相耳。莫謬去取者。即初文云不可隨不
可畏也。皆以止觀研之者。即初文云以觀
觀昏等也。乃至十法出沒研覈。次明三障
中云二乘等是業障者。有出世業且屬業
攝。又思力勝故。亦得名業。又二乘亦是無
漏業成。菩薩境者。三人不同三藏有漏。通初
二地同於三藏。三地已上同於學人。八地已
上同無學人。成漏無漏業。別教住行望通
教說。十向非漏非無漏業。登地正同不名
為境。分別雖爾。若據為障並在初心。義
通於後故此分別。若爾。前五是有漏應是
有漏業。亦是業障攝。答。通論十境者無不
具三障。今且隨名便及隨增勝說。若以
餘境望自名為報陰及以煩惱等。是故今別
以二乘及菩薩名為業障攝。又此無漏等並
據宿因。若先已證則應出界。那更於今方
復論發。況復望圓名之為障。故云不至
五品六根。次釋四魔中。業禪二乘菩薩行陰
攝者。業中善業及以禪等。並起善行故屬
於行。況行陰中所攝寬多。故小乘中通大地
十。大善地十。大煩惱地六。大不善地二。小煩
惱地十。及十四不相應行。大乘中遍行五。別
[005-0284a]
境五。大善地十一。隨煩惱二十。不定四。大
小乘中諸心所法。除受想已並行陰攝。故善
業等並為大善及通大地不相應行等之所
攝也。餘者並在煩惱魔中之所攝也。問。俱
舍中云。蘊不攝無為。何以行陰攝於二乘
菩薩兩境。答。彼明取陰不攝無為。今明未
證實道之前仍屬於陰。現在發習猶是有
為。魔名等者。奪慧命故破法身故。問。何以
止屬於身。答。若福慧相對。止即屬福福屬
於身。若智斷相對。斷屬解脫。解脫現身調
伏眾生。若爾。但屬應身何關法身。答。止體
寂故即是法身。觀體用故即是般若。況三身
體一。應即法故。魔名磨訛等者。古譯經論魔
字從石。自梁武來謂魔能惱人字宜從鬼。
故使近代釋字訓家釋從鬼者。云釋典所
出。故今釋魔通存兩意。若云奪者即從鬼
義。若云磨訛是從石義。若準此義訛字從
金謂去銳也。能摧止觀利用故也。若從言
者謂偽謬耳。詩云。人之訛言苟亦無信。若
存言義復順從鬼。現無漏像而宣謬言。
由偽無信逸止暗觀。又訛動也則通二義。
從石從鬼通皆動壞止觀二法。次問下料
簡。問可見。答中次出九雙。即以初二對三
止觀。當知秖是望昔宿習非為現修。故現
修文無復三義。是則下七但是分別前二對
耳。皆有次及不次及以雜故。昔因緣中雜毒
等者。問。前句云昔因今緣。此句何以因緣
在昔。答。以今修行望昔習種故昔為因。
今助發者故今為緣。若過現各論皆具因
[005-0284b]
緣。並以內心為因。知識教等以之為緣。故
前後二文各隨一義意亦無殊。若宿生來唯
為菩提雖有魔等。名為不雜。若兼名利
縱有二乘菩薩佛境。亦名為雜。所因等者
謂所依也。宿依何境依者則久。又所依中
有彊有弱。故依彊弱有久不久。言麁細住
乃至四禪者。以四禪等階級多故。故寄禪
判。言云云者。乃至味淨及念佛等。傳論彊
弱。又十境中見慢二乘菩薩。多依於禪。魔
屬未到。煩惱業慢或禪後發。故得以禪判
其彊弱。善易發等者。善惡亦準損益中判。
復以根遮四句判其難易。惡欲滅等四句
判更不更者。初句表惡欲滅。故云告謝。
如惡人共住。今欲永去。故云告謝。次善欲
下表善欲生。故云相知。如良客初來。必先
造主。故云相知。此善惡相一度來已不復更
來。即是惡滅善生之相。次善欲下表善欲滅。
如遇吉知凶應求勢助。故云求救。見此
相已勤策身口。次惡欲下表惡欲生。如竊
為惡求私輕罰恕免官刑。故云求受。見
此相已願今身償不惡道受。此善惡相來
已復來。即是惡生善滅之相。言四更者明
數來不已。盡去聲呼。有人以第一第四平
聲呼。第二第三去聲呼。甚失甚失。此中皆須
口決等者。用道智法眼方可判他。若闕自
力亦須憑教。如無文據仰推先達。凡情輒
判誤累後生。故再誡云慎之勤之。謂慎勿
謬判。勤加自行保重所受。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五之一
[005-0284c]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五之二


唐毘陵沙門湛然述


次私料簡中都十六番問答。初一問答總
問諸境何故但十。如陰入境諸陰不同。煩
惱種別亦復無量。諸病諸業乃至兩教二乘
方便正行。三教菩薩諸位不同。故云法若塵
沙境何定十。答意者實如所問。法性如地
種子如境。觀行如雨發如抽芽。略以數法
且至於十。次問十境下有九問答。為成通
別四句故也。初通問起。次答中先答通句。
文自為十。於初陰境義亦通十。但依二義
陰必居初。下文雖云別當其首。此中文意
且順於通。行人通以陰身為始。諸經通以
陰為觀初。陰色在初故云諸經皆從色起。
非但陰通餘十。乃至菩薩義並通十。此中
通者但據名通其義猶別。且如十境通得
名陰。而從因果別陰等異。故義本別。陰境
既爾。餘九亦然。初通名陰者。以陰為本陰
境也。煩惱及業名為陰因。病為陰患。魔為
陰主。不欲令人出三界故。禪為善陰。且
對十境故禪為善陰。若通論者。欲六人四
乃至念處諸教伏位。並善陰攝。今以二乘
為別陰等故不依通。見慢兩境名又陰因。
因義同前文在後列。故云又耳。二乘菩薩
雖未出界。義違生死內外不同。異於前
八故云別也。又此境若發。界外陰攝故名為
別。十義雖殊通未離陰。攝別從通故通名
[005-0285a]
陰。九境攝別意亦如之。禪是無動等業者。
對欲界動故云無動。業為煩惱用者。煩惱
無業則無至於來果之用。續無動業文乘
便釋之。故云業是煩惱用也。文意正言禪
是煩惱用也雖在界繫乃有長時受樂之
用。故云用也。魔統欲界等者。雖統欲界意
欲令人增三界結。釋梵二主並有統領。皆
佛弟子厭患生死。故不得名煩惱主也。言
別煩惱者。發出世心雖有煩惱不同前
七。故名為別。此從因判也。若從果判。前七
有通惑。後二有別惑。義通因果文意從因。
又從果中復應須簡三種菩薩。如三藏菩
薩未破通惑。亦名為別。是故應從初義
為正。王今病重等者。闍王意以身瘡為病。
如來耆婆以逆為病。問。闍王但有害父一
逆。云何言五。答。一在五攝故總云五。逆即
是業故業亦名病。魔能作病者。魔不疾人
色身報命。但妬有道化其民屬。今言病者。
冀因身病退菩提道。三災為外病者明禪
亦名病。災患是病之別名。洪範五行云。凡
有害者皆名為災。春秋傳曰。天反時為災。
又傳例曰。天火曰災。雖有此說然實不識
天之所在災之分齊。故知非彼儒宗所論。
俱舍云。要七火一水七水火後風。經七火災
次一水災。如是經於七七火災一七水災。
又更次第經七火災。方一風災。總成八七五
十六火又一七水一箇風災。何故爾耶。火至
初禪水至二禪風至三禪。二禪壞時初禪
必壞。三禪壞時初二必壞。是故劫劫皆壞
[005-0285b]
初禪。為順初禪一劫壽故。必經八劫方至
二禪。為順二禪第三天中八劫壽故。風災
必經六十四劫方至三禪。為順三禪第三
天壽。是故初禪內覺觀患。外有火災二禪內
有喜患外有水災。三禪內有樂患外有風
災。四禪無患故亦無災。今云喘息喜樂者。
對第四禪無喘息故。下三通有喘息等也。
文闕覺觀略云喜樂。二乘菩薩是空病者。
此三菩薩既未見中。故與二乘同有空病。
言空病亦空者。引淨名證。空是病故故云
空病。空病須空故云亦空。即是中空空於
偏空。故云亦空。煩惱見慢是業本者。本因
也。因於此三各能作業。二乘菩薩無漏業
者。亦如前簡。餘者行陰魔攝者。行攝法寬。
是故餘者盡攝其中。即是陰魔攝也。煩惱見
慢等亦名禪者。禪秖是定。既通心數亦有定
名。此定復通煩惱見慢。故此等三俱名禪
也。魔是未到定果者。此未到地亦得名定。
得此定已捨壽生彼故云定果。二乘菩薩
淨禪者。大經既以根本四禪名為中定。故
今將此以為淨禪。淨禪通屬上定所攝。是
故次釋上定攝於二乘菩薩。中下二定攝餘
八境。然禪境中唯以根本屬中定攝。特勝
通明應兩句攝。九想已去並上定攝。餘之
七境並下定攝。言三定者。大經二十五。善
男子。一切眾生具足三定。謂上中下。上定
者謂佛性。中定者一切眾生具足初禪。有
因緣故則能修習。下定者十大地中心數定
攝。然下八境實屬善惡。今以八境望心數
[005-0285c]
定通有定名。故用大地通心數攝。以大地
定通善通惡故。經釋上定雖云在佛。中
定既云在於初禪。故今通將二乘菩薩名
為上定。陰入我見眾生見攝者。若通論者。十
六知見不離陰入。今從別說故總攬陰名
為眾生。橫計陰者名之為我。所攬所計名
為陰入。煩惱具五見者。如九十八使中五
見具足。此九十八通名煩惱。故云煩惱攝
五見也。病壽者命者見者。命計連續壽計
一期。尋常雖計病時最切。恐連持斷恐一
期短。從彊而說故對斯二。業禪等作者戒取
見者。計我能有所作及修禪定。故名作者
禪非出道計為出道。故名戒取。魔為欲主
謂驅策由我名使作者。苦樂由我名使受
者。令其後世還在欲界名使起者。又生死
秖是邊見攝者。生死秖是陰入初後。重釋屬
邊故云又也。於生計常於死計斷。故名
為邊。慢即我見攝者。由我故慢。故慢屬我。
二乘菩薩曲見攝者。非圓直道故名為曲。
大經云。若見菩薩從兜率下納妃生子。逾
城出家乃至入滅。是名二乘曲見。雖標二
乘實兼教道。如為地前菩薩現身名為報
身非自受用。權示他身非真實故。義當
於曲。此十六知見文在大品大論廣解。今但
對八。餘未對者攝在八中。謂生者見。計能
生眾生如父母生子。二養育見計我能養
他。三眾數見。計我有五陰十二入十八界。
四人見。計我是行人。五受者見。計我後身
當受果報。六起者見。計我能造後世果報。
[005-0286a]
七知者見。計我五根能知五塵。八見者見。
計我根塵能見於色及起邪見。列名次第
具如經論及法界次第中。向隨義引不依
次第。前八外者若將入前八見中者。生者養
育攝入魔境。魔雖不同梵王所計。氣類大
同。眾數攝入陰境。受者起者攝入業境。人
及知者見者攝入煩惱境。陰入我慢攝者。執
我我所名為我慢。俱舍文同陰即我所能計
即我。煩惱即慢慢者。俱舍云。於他勝謂己
等名為過慢。與煩惱義同。病不如慢者。
論云。於多分勝謂己少劣名為卑慢。如病
不如他而猶生慢。業禪憍慢者。論云。於等
謂等。雖然齊等心高舉故。故名為慢。等皆
得禪無不自舉。故自矜曰憍。陵他曰慢。
魔見大慢者。論云。於他勝謂己勝名慢過
慢。如來實勝於佛亦慢。增上慢者。論云。未
得謂得。二乘菩薩位居未極。此境起時未
能用觀。正當增上。論七慢中唯闕邪慢。謂
於有德人中謂己有德。亦可將入魔見二
境。以彼二境不尊他故。通稱二乘中。以
四諦四念處攝九境者。因緣四諦但是總
別四諦攝法名義稍便。故但語四諦不云
因緣。陰入全是四念處境。是則苦諦。四念攝
陰入境。又以四念處體別。別對者。病患即
為身受念攝。亦屬苦諦。禪即法念受念即
屬集諦。淨禪亦為道諦所攝。煩惱見慢禪
及業相習因之中心王。即心念處集諦攝。諸
心所及業習因中心所。并魔並法念處集諦
攝。菩薩法念處道滅諦攝。以法念中攝法寬
[005-0286b]
多。謂有為無為。若論念處境屬蘊義邊。念
處即不攝於無為法也。故但在四諦之中
苦諦所攝。故云四念四諦攝也。又總對者
但以念處境苦諦攝。觀念處智道諦攝。如
此對者念處但攝陰入禪定二乘菩薩四境。
具斯多意故開合解之。若更約九念處中。
前七屬方便即後二境所用。若攝前八應
如前釋。思之可見。四弘攝九者。四諦既為
四弘之境。依前分別亦應可解問境法
名但通等者。此下四問皆以別難通。初問意
者。境法及名既並互通。能觀行人為亦通
不。法謂十境當體。名謂法上之名。以此十
法通未離陰。乃至通名菩薩之法。是名法
通。文云通稱陰入乃至通稱菩薩。是為名
通。法名既通。是故更問能行行人。為亦通
不。答意者即以俱通而為答也。何者。前之
九境未發心。前尚名菩薩。故菩薩境而得
通餘。是故文中且舉九境。通稱菩薩。是則
當知行人亦通。言未發心名菩薩者。此據
理性一切眾生皆當作佛。豈非菩薩。問。境
名容通。法云何通。答。名召於法其名既通。
其法不隔。通稱二乘等者。法華論有四種聲
聞。謂住果應化退菩提增上慢。今云佛道
即是應化。言增上慢攝下八者。二乘正當
住果故也。今論境發非前八境。復非菩薩
義同住果。退菩提心亦在下九。若退為二
乘。則二乘境攝。若退圓入偏仍屬菩薩境
也。若大小都失方在下八。禪中復應分漏
無漏。以對十境須審思之。言佛道者。且
[005-0286c]
約發心終非圓極。次一問答。答中合字解
義。即以義別名通為答。初問云通是無常
不者。問前十境既得通稱二乘菩薩。八非
三乘得稱三乘。二非無常是無常不。答意
者。八非三乘三乘收盡。二非無常有無常
義。故引寶性出三界外猶有無常。菩薩尚
爾。況二乘耶。故後二境通是無常。次問答。答
中分字解義。初問通是有漏不者。復以
前八重難後二。若許無常無常即漏。何故
向引寶性論言住無漏界。答意者。通皆是
漏。有義不同。降佛已來皆名為漏。有義異
者。十境別故。陰至見慢有界內漏。二乘菩
薩有界外漏。內外不同故云有異。彼寶性
論言無漏者。望內得名。若於界外仍名為
漏。無常倒義亦復如是。於彼是倒於此不
倒。若以大法形之則內外俱漏。次一問答
中初問通是偏真不者。以二乘境難餘九
境。後二非有漏通得名有漏。二乘是偏真。
餘九應偏真。答中亦分字為答。仍未會圓。
故通是偏。真有差別故云真異。二乘菩薩
有界外真。餘之八境有界內真。次問答者。
問中云通義可領者。如前所釋境法名人。
乃至無常有漏偏真亦通十境。為一向通
亦有別耶。答者。不同本別何須更問。故云
十境即是別義。此等三問為成下三句也。
此即第二別句竟也。次復有下即第三句不
更別問。於答別中便即釋出故云復有亦
通亦別。於中復更分別亦通亦別。與是通
是別。雖俱屬第三句而不無同異。初陰入
[005-0287a]
境具二義故名亦通亦別。何者。身本觀初。
二義異九故名亦別。復使陰義通入餘九。
復令餘九通得名陰。故名亦通。餘之九境
闕二義故。但得諸境展轉相異。名為是別。
展轉互通。故名是通。是則一法自具二義。故
云亦通亦別。一法兩向對他故二。但云是
通是別。言二義者。一者別當其首。二者與
九互通。所言兩向及對他者。異他故別。通
他故通。陰境非無異他之別。此別猶通。獨
有別當其首全異餘九。故云亦別。以此亦
別對於互通。故云亦通。餘九不然是故但
云是通是別。以無初之二義故也。下之九
境發可為觀。不發何所觀。故闕初義。諸
教所列不以為初。闕第二義。無此二義不
名亦別。既非亦別不成亦通。若爾下將
煩惱病患以難陰入。此之二境亦具二義
何獨陰入。何者。煩惱亦是諸法之本。難同
初義。元為治惑難同次義。病境亦爾。病身
四大難同初義。元為治病難同次義。答意
者。初明煩惱無二義中。遮用大經以伏
難。難云。若也煩惱不得以為諸法本者。何
故經云煩惱與身雖無先後。要因煩惱而
得有身。當知煩惱定為身本何關陰入為
觀本耶。故今遮云言因煩惱而有身者。煩
惱已屬過去世攝。云何更得以為觀境。雖
元為治惑豈可治於已謝之惑。是故煩惱
二義全闕。況過去惑亦由身有。是故諸教並
初觀陰。以現在惑計陰生故。但令觀陰惑
則不生。病不恒起下答病無二義。可見。此
[005-0287b]
下無問便即釋出第四句相。皆不思議者。
如不次第無非法界。更復與誰以論通別。
一陰一切陰者。具如不思議境說。文但舉陰
不語餘九者。陰既遍攝。九從陰生例陰亦
應一惑一切惑。一切惑一惑非一非一切。乃
至菩薩一願一切願。一切願一願非一非一
切。次一問答獨問陰境。餘之九境從發受
名。皆有別稱。陰解起時亦是發得。應別立
名。答意者。於陰生解雖是發得。無九相
故還屬於陰。如煩惱起觀於煩惱而生圓
解。此解起時亦無別稱。今亦如是。此解生
已生執起愛。若病若業受別名者。自由執
等非關陰解。是故陰解不受別名。故云若
解發等也。此則下略判位次功能。言氣分
者。即入五品之前相也。但得下結判。因於
陰解而生別相。雖亦陰攝而不得名亦通
亦別。言但得通別等者。但得是通是別也。
此解起時義同後九。同是發得故亦通九是
通是別。又非陰境故不同陰亦通亦別。問
條然別不等者。如前答問十境不同即別
義也。此別仍通故更問云。亦有十境條然永
別。不互通耶。答文具出條然別相。條謂條
科。即十科永異。四念陰別者。若但云陰陰名
尚通。若云四念觀陰乃至無我觀界。則不
得名陰因別陰等也。言空聚者。淨名云。
樂觀內入如空聚。大經云。如空聚落。遠望
謂有。近看則無。入亦如是。凡夫謂有智者
知無。無我觀界者。大經云。著我多者則為
分別十八界法。一一界中求我叵得。五停
[005-0287c]
心煩惱別者。五停所治各各不同。豈更得
名煩惱果等。八念病別者。修九想怖令修
八念。以怖為病尚不同於四大不調。豈同
逆病及禪病等。十善業別者。十中三業所對
各別。尚非十惡。豈同無漏及無動等。五繫
魔別者。四依所誡及楞嚴力制。不同陰魔行
陰等魔。故大經四依品中。四依菩薩驅逐魔
云。天魔波旬若更來者。當以五繫繫縛於
汝。章安釋云。繫有二種。一者五屍繫。二者
繫五處。五屍繫者如不淨觀治於愛魔。五
處如理治於見魔。故首楞嚴中。舍利子問
佛。說此三昧不為諸魔之所惱不。佛言。
欲見諸魔衰惱事不。唯然欲見。放眉間光
見一切魔皆被五繫。舍利弗言。是誰所作。
佛言。是首楞嚴三昧之力。但有說是三昧
之處。魔欲為障自見五繫。佛滅度後說三
昧處亦復如是。六妙門禪別者。數等六門前
後不同。豈同心數及上定等。道品見別者。
道品所治即界內見謂戒取等。不同十六
知見及別見等。無常苦空慢別者。大小兩乘
各有上慢。若大乘中未得佛果自謂究竟。
名增上慢。若小乘中未得四果。謂得四果。
名增上慢。今小乘中因觀無常謂為極理。
豈同世禪謂四果耶。又不同八慢及下八
境。四諦因緣二乘別者。自是三藏二乘。豈同
通中二乘及以上慢佛道等耶。六度菩薩別
者。三祇伏惑豈得復同未發心等。此之條然
二義故別。一者依於能治別立此十。如陰
似同分三科異。餘九能治準此可知。二者
[005-0288a]
此十別別不同。故復名別。問五陰下六番問
答。為成不思議意。如前所明。必先觀陰陰
具色心。為即四陰以為能觀。為四陰外別
有能觀。若色心外別有能觀。則所觀境攝
法不盡。若秖四陰以為能觀。如何以陰而
能觀陰。答中二意。先約不思議相即答。次
約思議舉況答。初意云不可思議等者。無
始色心本是理性妙境妙智。而隨妄轉不覺
不知。今既聞名知陰即是。即四陰心而能
成觀。亦可下約舉況答者。引小乘中有於
善惡無記。乃至法性無等等陰。初心雖以惡
及無記以為所觀。別立善陰以為能觀。觀
之不已。惡無記陰轉成善陰。即成向來能
觀善陰。當知初觀之時雖二而一。陰轉之時
雖一而二。乃至轉為無等等陰亦復如是。
何者。所觀雖轉。而復立能觀。故雖一而二。
雖別立能觀而所轉為能。故雖二而一。雖
展轉互轉。終成陰外別立能觀。善惡等位
在外凡。方便陰者位在內凡。無漏陰者極
在羅漢。法性陰者在方便土。得法性陰陰
中無等。故以無等釋於法性。豈非下結也。
小乘下況。小乘尚乃一中論二。況不思議境
智相即。故不思議即陰是觀而境智宛然。次
問者。既云惡無記陰轉為善陰。乃至轉為
無等等陰。如是展轉轉所為能。為獨轉觀
果陰亦轉。答意者。向立問中以向小乘況
答為問。今答直以初不思議相即意答。單
約小乘不云報轉。故依大品法華二文。並
是圓觀報陰轉義。報若不轉。何以父母所生
[005-0288b]
諸根。皆悉見聞三千大千。大品色淨其意亦
爾。故至六根清淨位時。亦得名為報陰轉
也。次問十境與五分者。此問別生非關向
答。答中先別次同。言五分者。自以此五。判
所得禪。有進退等諸相不同。今明十境。明
所觀境十發不同。何得十境同於五分今當
下彊會令同則有通別二會。初以五分通
判十境者。前四可知。達謂隨發。皆以自
境體達於境云云。若於下別於境境自作五
分者。如判禪中。亦有約禪約品通別兩
判。故今亦然。若其約觀為五分者。藏通別
圓四解起時。從初至後為進。前三隨一為
住。得一須持為護。得已又失為退。得已自
了為達。若約品者。三教皆有約品之義。今
且從圓者。如圓解發。始自初品終至無生。
進分也。齊二品來乃至六根。名住分也。始
從初品乃至十信作意矜持。名護分也。纔
得初品得已即失。名退也。隨得一品。即
能體達所得未深。即達分也。若約境者。煩
惱起時以貪望瞋名之為通。約諸惑者。貪
中淺深名方為別。約諸品進及住可知。防
不欲除名之為護。起已自滅名之為退。自
知是惑名之為達。餘並如上判橫竪中。
橫則是通。竪則是別。兩番對義準上可知。
不能委記。然約禪為正九境旁通。是故不
可例禪委悉。前之橫竪意亦如然。然五分
下更通伏難。難云。五分判禪與十境別既
得相會。亦可得與六即十地而相會耶。故
為通云。五分十境俱是法相。義理雖別彊為
[005-0288c]
會通。六即十地二俱是位。故不可以五分
判之。如云進至妙覺。不可更使退至六
根。餘護住等準此說之。五品容有非文正
意。又亦不可以六即判地。次問念性緣性
等者。此取隨自意中文意為問。此問正顯
不思議境。此中一問含於二意。先問緣念性
離。次約此離以問十界。法性離能念名為
念性離。法性離所緣名為緣性離。既離
於能所性亦非數量。唯觀一法性性淨若
虛空。云何性空中而具十法界若具十法
界即是有緣念。若也有緣念。何得名為
離。答中二意。先略申難意。次釋不思議。
初文含二。先總標不思議。無相下正答二
義。初云無相而相。先答十界無相而具十
界之相。觀智宛然者次答緣念。雖無能所
觀智宛然。觀為能觀十界為所。點空論界
界無界相。雖曰能所緣念本無。他解下
次釋不思議義。他解但云須彌及芥相容入
等。此事希奇。世間罕有名不思議。言須彌
容芥者。謂容入於芥。芥容須彌者。謂芥
受須彌。火出蓮華者。大經云。火中生蓮華。
是可謂希有。人能度海者。大經十六云。若
有人言我能度海可思議不佛言。亦可思
議。亦不可思議。若人能度則不可思議。若
修羅度則可思議。如此釋者但是約事。若
但約事。何能顯於不思議理。如增一阿含
云。有四種不思議事。謂世界眾生龍佛土。
華嚴亦云。自在天王有寶女名善音。於一
語音出百千音樂。一一樂聲復出百千音
[005-0289a]
聲。此等但是人所不測。名不思議。又有解
須彌入芥等。是神力能爾。神力乃是本無今
有非常住法。有人云。大小無相故能相入。
破曰。若小自是小。大自是大。此自性大小不
得相入。若小是大小。大是小大。此是他性
大小。何能相入。汝所立者。小無小相大無
大相。此是他性大小亦不相入。若云小是大
小之小。大是小大之大。名共性大小亦無
相入。若云小是非大小之小。大是非小大
之大。此是無因大小故無相入。若以理寄
事。如華嚴經譬一塵中有大千經卷。一念
如微塵。諸法如經卷。芥子須彌取譬亦爾。
若失今意理實難通。從今解去即今家正
解。秖約一念心性真如。契此理故有難思
用。理性雖無能緣所緣。能所宛然。修此理
故名曰能行。契此理故名為能到。到故有
用約證理釋。故云理則勝事今文語略。應
依淨名疏解不思議品。經云。菩薩有解脫
名不可思議。若菩薩住是解脫者。以須彌
之高廣內芥子中。乃至一品皆如是說。以
證解脫事用無窮。故云乃至窮劫說不能
盡。疏中但以三軌銷此經文。理無不盡。諸
佛菩薩有解脫。即真性軌。亦名真性解脫。
若菩薩住是解脫者。即觀照軌。亦名實慧
解脫。能以須彌之高廣等即資成軌。亦
名方便淨解脫。彼文具以前之三教三軌比
決。方顯心性圓極三軌。今置三教直明心
性。以真性軌與實慧合。名為能到。能從理
起用故云理則勝事。問。真性自與實慧和
[005-0289b]
合。何關外境而云大小相入由於契理。答。
然此直性遍於法界。迷謂內外悟唯一心。
是故四眼二智萬像森然。佛眼種智真空冥
寂。今雖初觀豈令順迷。制心從理無非
心性。次問者。為是一一因心具十界因。為
復一一界果具十界果。答中初總答云俱相
有者。法爾而然。一念因心道理具十。一界
之果豈當一界。然言一果具於十果。果既
隔越遍顯似難。若知隨起十中一心一必
通十。是則一果具十因。一因具十因。故曰
因通理則易知。文中先明因通。次明果隔。
初因通者但舉初後。中間比知。初慈童女者。
如心論云。慈童女長者欲隨伴入海釆寶。
從母求去。母云。吾唯有汝何棄吾去。母恐
其去便抱其足。童女便以手捉母髮。一莖
髮落。母乃放去。至海洲上見熱鐵輪從空
中下。臨其頂上。便發誓言。願法界苦皆集
我身。以誓願力火輪遂落。從茲捨命生第
六天。違母損髮成地獄心。發弘誓願即屬
佛界。引未得記輕得記者。雖未得記已屬
佛心。輕得記者成地獄界。故大品觀空不
證品云。我證跋致餘人永無。而輕弄餘人。
以是事故遠離菩提遠善知識。若即身悔
久久還依般若波羅蜜。若不即悔。當知是
罪重於四禁過於五逆。當知是菩薩旃陀
羅。更引下略明果隔示難顯相。從事理
說。即十界果各具十果。故云凡聖皆具五
陰。陰即是果。凡謂六凡聖謂四聖。雖復各
具。不可聖陰如凡陰也。言不可者。意說
[005-0289c]
凡陰不同聖陰。又佛具下舉一佛果具於
十界。然不可以聖陰同凡。自是佛果能具
十界。終不可以佛地獄界。以為凡夫地獄
界也。佛果已滿從事而說。已具十界。初地
初住分具十界。乃至凡夫但是理具。是則一
一界果。各各具十不相混濫。一往從易。且
云因通及以界隔。理而言之。一念因心實具
十界百界因果。何者。如云起一界心即具
十界十如。十如秖是因果法耳。相至因緣以
屬於因。果報屬果。當知一念恒具百界依
正因果。故佛藏云。佛見一切眾生心中。皆有
如來結跏趺坐。尚具佛果。餘果亦然。是故
下地雖具因果。但是理性。所以致有果隔
之言。次問者。一念具十。為復任運恒具十
界。為待遇緣作意現起名具十耶。若準前
答因通易知。已明一心具十界竟。然觀前
答狀似作念是故更置此問釋疑答中云
法性自爾者。凡聖法悉皆自爾。自爾秖是自
然異名。問。既云自爾何殊外計。答。前第三
卷已略分別。如法華玄云。外道已為初教
所破。尚不同於通別二教。況以圓極比外
自然。若破性中云非自然者。為破計故理
必自然。如第一卷釋四弘中。法性自天而
然等。小乘尚然。況復實理。問。一心既具但
觀於心何須觀具。答。一家觀門永異諸說。
該攝一切十方三世若凡若聖一切因果者。
良由觀具。具即是假。假即空中。理性雖具
若不觀之。但言觀心則不稱理。小乘奚嘗
不觀心耶。但迷一心具諸法耳。問。若不
[005-0290a]
觀具為屬何教。答。別教教道從初心來。
但云次第生於十界。斷亦次第故不觀具。
或稟通教即空但理。或稟三藏寂滅真空。如
此等人何須觀具。何者。藏通但云心生六
界。觀有巧拙即離不同。是故此兩不須觀
具。尚不識具況識空中。若不爾者。何名
發心畢竟不別。成正覺已何能現於十界
身土。又復學者縱知內心具三千法。不知
我心遍彼三千。彼彼三千互遍亦爾。苟順凡
情生內外見。應照理體本無四性。心佛眾
生三無差別。能知此者依俙識心。又此十
乘得名皆同並有能所相對故也第一觀陰
入下依章別解。初解陰入中。先重明境。次
明修觀初文先附小宗略釋三科。辨境離
合。謂五陰下列名。陰者下釋名。今文但以因
果兩義釋名。即以因果攝餘盡故。婆沙中
云。陰是何義。答。聚義略義積義總義。如種
種雜物以為一聚。色乃至識聚在一處。故名
為聚。乃至含於三世內外。故名為總中間
諸名準說可知。問。五取蘊與蘊有何差別。
答。蘊通漏無漏。取蘊唯有漏。蘊之與陰新
舊異譯蘊謂蘊積與陰義同。準俱舍中色
攝五根境及以二無作。行攝諸心所唯除
受想二。識即是心王。為今初觀境。入者新名
為處。婆沙云。入是何義。答。輸門義輸道義
藏義倉義田義流義海義是為入義。隨名解
釋亦應可見。今文涉入及以輪門。並是道義。
然上釋義初明根塵互相涉入。次義者明根
為外塵之所得。便由心心所流入根境。令
[005-0290b]
塵得入名為輸道。故彼論文門之與道。並是
能通。使心心所得流入也。準俱舍中法入
最寬。界者婆沙云。界是何義。分別是界義。
如山中有寶種類不同。俱舍頌云。聚生門
種族。是蘊處界義例婆沙文可以意知。俱
舍中廣以族持性等三義釋界。餘根塵識如
常可知。法界攝四亦同法入。乃至廣以二
十二門分別界義。委悉列名辨相出體非
今文意。唯依諸論以明開合而為觀境。故
次明之。婆沙下明境開合。與俱舍同。頌云。
愚根樂三故。說蘊處界三。愚謂迷也。根謂
三品。樂謂所欲。今明觀境不須兩義。故但
從迷。言少分者以法入法界中具含心色。
今文略界且從入說故云法入含於色心
成兩少分。意但是心。餘十唯色。若約界者
法界亦二。十界是色七界是心。陰中四陰既
純是心。故不須簡。於法入法界中言二少
分者。以法入中有四類法謂無表色心所
法不相應行三無為法。是則無表是色。心所
是心。不相應行非色非心。無為法者非三聚
攝。無為在下二乘境攝。得非得者。在下助
道觀中。無想二定復在禪境。餘並在此。若
依經部大乘法相等。同時意識緣現五塵及
落謝塵法入所收。少分屬色少分屬心。今
且觀心。心即識也。又有宗五識及五意識并
第六識。俱能引起受等三心。若依成論。五
識定無起三心義。雖此同異今初且觀諸
識為境。問。識陰是王有宗心王與數同起。
如何別於心王修觀。答。此但宗計。意則不
[005-0290c]
然直爾觀心義當觀王。數人下兼示二論
不同之相。數人即是薩婆多師。破成論師
云。心聚是一。何容前後。論師復破薩婆多
師云。雖同心聚四心各別。自有其體而共
相應。今並不從二論同別。但且用心為所
觀境。若就下且依空門以判前後。若前若
後皆不得使數涉於王。故云不得已數隔
王。數在前後王在中央。名為數隔。是故心
王非前則後。四念下釋疑。疑云。何故念處
王在中央。釋云。就言說便非起次第。亦非
約行。又分別下正示境相。三科不同但論
陰者。以界入中心界心入。則有少分全分
不同。五陰雖開無少分故。故先約陰後列
界入。又此三科既開合異。欲以識界而為
觀初。何往不得。但識名多故。陰在初故。又
名略故。是故先用。故依經論明陰不同。皆
從心造。見愛是穢。故兩所起名污穢陰。并
起善惡並名造陰。初兩唯是果報陰耳。變
化即是工巧故也。五善根者。總別念處但合
為一。并煗等四名五方便。亦名五善根五
停但是對治五障。是故不論。念處等五能
為無漏作近方便。次引大小教證。又正法
念中雖但列六。華嚴既云種種五陰。即通
十界。世間下次略示境相難思。故舉況以
寧可凡心知。如世間陰人中一種尚叵窮
盡。況復六道陰。六道陰尚爾。況出世四聖。
此中預以報陰比決。令識下文不思議陰。
凡眼下舉譬。肉眼世智猶如凡眼。三惑所
障名之為翳。尚不見於真諦之近。況能見
[005-0291a]
於中道之遠。彌生下合譬。界內偏真名為一
隅。界外圓中名為邊表。四角曰隅如渴鹿
下重譬不知之人。隨世色聲若偏小等。終不
聞見真妙之理。縱令下與而言之但覩小
法。故大集下引證也佛世值聖猶尚住小。各
執一門異計不同。依毘曇門用七方便名
為常見。說異能斷。依成實門但觀空心名
為見。說一能斷。當知滅後圓門不易況
佛去世者舉佛滅後不知為況。故龍樹下
明佛滅後造論破計。一謂毘曇王數同時。
異謂成論王數前後。四句三假皆如幻化。然
界內下欲示識心而為觀境。先且總攬心
為起由。即前所引經論是也。佛告下重引
阿含大論。以證心造。若欲下雙舉二譬。世出
世陰如條如病。一念識心如根如穴。如華
他治病。湯不過一種兩種。炙不過一穴兩
穴。若爾。觀心即足。何故第四破遍文末更
例觀於餘陰界入。答。欲融諸法示觀境遍。
是故下文例餘界入。若示境體觀心即足。
以心遍故攝餘法故。又非但心攝一切。亦
乃一切攝心。故四念處云。非但唯識亦乃
唯聲唯香味等。今當下從廣之狹。正示境
體。陰入界三並可為境。寬漫難示故促指
的。略二就陰如去丈就尺。略四從識如
去尺就寸。以由界入所攝寬多。陰唯有為。
有為之中義兼心色。故置色存心。心名復
含心及心所。今且觀心王置於心所。故初
觀識。餘下例之。問。五識五意識及第六識。
並能生於受等三心。何等識心及所生三心。
[005-0291b]
是今觀境。答。五識五意識定是今境。未屬
煩惱在無記故。於第六中取能招報者。仍
須發得乃屬煩惱境。餘之分別方屬今境。
又此五識及五意識雖在今境。仍在下文歷
緣對境中明。又若探取不思議意。以對喻
者。則一念心十界三科如丈。一界五陰如
尺。唯在識心如寸。若達心具一切法已。
方能度入一切色心。如一一尺無非是寸。
及一一丈無非是尺。是故丈尺全體是寸。觀
心下次明能觀觀法。觀法非十對根有殊。
雖復根殊但是一不思議觀觀不思議境乃
至離愛不離境故。故此十觀文十義十。根三
意二分遠近故。近期初住遠在極果。又次
位下三雖非觀法。並由觀力相從名觀。故
名十觀又備此十令觀可成。故名成觀亦
名成乘。思之。可見。既自達下生起次第。今
文可見。四念處中以初四法皆共成於上求
下化。故彼文云。上求不思議境觀於煩惱
即是菩提。於此煩惱上求菩提無別求也。
生死涅槃亦復如是。為欲下化應須發心。
即發弘誓。我以何法上求下化。應須安心
莊嚴上求。以此定慧能度眾生。名為下化。
若無上果下化不成。故知果成由於破遍。
若破不遍須識通塞。下去生起與今文同。
以此而觀前之四法用無前後。通塞等三成
就前四。次位等三以判前七。能善用者十如
指掌。譬如下舉譬。毘首等者。毘首是天家
巧匠。長阿含云。天帝與修羅戰勝。更造一
堂名為最勝。東西百由旬南北六十由旬。堂
[005-0291c]
有百間。間有七支露臺。一一臺上有七玉
女。一一玉女有七使人。皆是天帝優給衣食
莊嚴之具。千世界中此堂無比。故名最勝。
今云得勝者。由戰得勝而造此堂。先略銷
譬。下文自合。周匝間隙皆容一綖。十法無
間如不疎。無混濫過如不密。十法相別
如容綖。十法圓乘出諸觀上如峙上天。謂
居極理第一義天。巍巍昂昂稱歎辭也。巍高
也。昂舉也。尚非別教教道所知。況暗證拙
匠能揆則耶。揆度也則準也。非是暗證能思
度故。言善畫者如張顧之徒並得筆墨之
妙。今家觀法亦復如是圖謂圖寫畫之所
生。依教修習得佛法大綱猶如匡郭。匡郭
者物之外圍。得佛法意猶如逼真。依教尋
真猶如寫像。窮教實體名為骨法。依實
生解義如精靈。十法所趣如生氣。從因趣
果名飛動豈誦文者所知。如非填彩等
也。此十觀下合譬以此一合通合兩譬。最
後結中同結二人。然此合語文約意廣。先對
二譬次重釋文。初合勝堂者。橫竪等合不
疎不密等。從初則下合巍巍等。意圓下合
非拙匠等。若合後譬者。橫竪等合匡郭逼
真。微妙等合圖寫等。從初則下合生氣等。
非誦文者合填彩人。次更委釋此合文者。
言橫竪者。此之十法有通有別別者。如不
思議境窮實相底名竪。包十法界名橫。
發心上求名竪。下化眾生名橫。又上求下化
名竪。依境發誓名橫。安心徹理名竪。六
十四番名橫。破遍惑窮名竪。諸門相望名
[005-0292a]
橫。通至寶所名竪。校校塞著名橫。道品
至後名竪。品品相望為橫。正助至後名竪。
法法相望為橫。次位至極名竪。位位遍攝
為橫安忍進後為竪。違順相望為橫。無著
入住為竪。離似三法為橫。此且單約圓
乘為解。若望偏乘名橫名竪。亦如橫竪
顯非橫竪。若不思議非橫非竪能作橫竪。
而云橫竪。又總論者。在一一位十自相望
為橫。一一至極當法漸深為竪。又亦可前
之七法名橫。識次位去名為竪。又玄文對
信復名別竪攝諸法盡故云收束。十法理
幽為微。開麁絕待為妙。不濫偏小名精。
安布次比名巧。初則簡圓極境為真。以偏
小等為偽。中則發心安心至識次位為正
唯有第七正助為助。以助添正名為相。
添。後則第九安忍第十無著。令行不息得
入初住。若觀若說意在一乘。名為意圓。所
說之法不雜偏邪名為法巧。法遍諸教為
該。咸收入十為括。以該故周。以括故備。
遍於四教一十六門。乃至五時八教一期始
終。今皆開顯束入一乘。遍括諸教備入一
實。若當分者尚非偏教教主所知。況復世間
暗證者耶規圓炬方法有準則。依理安心初
有則也。不次第破無通無塞而論通塞。乃
至正助中有則也。無著不於相似起愛後有
則也至於初住名為薩雲。薩雲雖即本在
究竟。初住分得亦可通用也。蓋如來下稱
歎也。十法既是法華所乘。是故還用法華
文歎。若約迹說。即指大通智勝佛時以為
[005-0292b]
積劫。寂滅道場以為妙悟。若約本門。指我
本行菩薩道時以為積劫。本成佛時以為妙
悟。迹本二門秖是求悟此之十法。身子等者。
寂場欲說物機未宜。恐其墮苦更施方便。
四十餘年種種調熟。至法華會初略開權動
執生疑。殷勤三請。五千起去方無枝葉。點
示四一演五佛章。被上根人名為法說。中
根未解猶希譬喻。下根器劣復待因緣。佛
意聯綿在茲十法。故十法文末皆譬大車。今
文所憑意在於此。惑者未見尚指華嚴。唯
知華嚴圓頓之名。而昧彼部兼帶之說。全
失法華絕待之意。貶挫妙教獨顯之能。驗
迹本二文檢五時之說。圓極不謬何須致
疑。是故結曰正在茲乎。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五之二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五之三


唐毘陵沙門湛然述


一觀心下正解十法中。初釋境者。問。前
引諸文廣明境竟。此中秖應明能觀觀。何
故復明不思議境。答。前雖示體但直指心。
心為一切法文本。故示體是心。然未委示
不思議相。猶恐人迷。如匠造物有能有所
能所似殊。是故今文妙觀觀之令成妙境。
境方稱理。復以所觀顯於能觀。妙境義成
妙觀斯立為是義故復明於境。又為知妙
境為九乘本。稱本修九方堪入位。是故名
[005-0292c]
為十乘妙觀。於中先明可思議。次明不思
議。初可思議中文十義十意。但在於顯不思
議。於中先明思議意者。令不思議易解故
也。言易解者。已聞思議十界歷別。示此十
界同在一心。則一心中十界可識。故可思議
中此是地獄乃至佛界。無說而已。說必次第。
十界歷歷麁細不違。人見注云非今所用。
便棄思議別求不思議者遠矣。如為實施
權權是實權。開權顯實實是權實。相待絕
待次與不次悉皆如是。故下諸文釋思議
境。或至九界而止。或時至佛法界。佛界實
是不可思議。在九界後亦云思議。如此文
中思議境後。明佛界云觀此能度所度等。
究竟圓極豈過於此。云思議者意如向說。
思議法者下明思議之由。由大小乘皆云心
生。以教權故不云心具。雖若六若十皆
屬思議。若觀下正明思議之相也。佛法界
中。能度所度等皆是實相者。無非法界亡
泯故也。誰善誰惡。泯前界內三善三惡。誰
有誰無。泯前三有及二乘無。誰度不度。泯
前三教四弘能所。雖泯諸法次第炳然。若
棄思議。當知是人二法俱失。所以大意五
略釋名四段。顯體四科攝法六義。偏圓五門
次與不次。意亦如是。攬彼生解以導方便。
方乃成今十法妙觀。下之九境還移此觀以
觀諸境。阿伽陀藥遍治眾病。此之下結判。
既非一心且判似別。故云所攝。別則時長
行遠。此則借法顯圓。不思議下正明不思
議境文異義一。意非一異。以三諦法不出
[005-0293a]
修性自他故也。於中初引華嚴者。重牒初
引示境相文。前云心造即是心具。故引造
文以證心具。彼經第十八中。如來林菩薩說
偈云。心如工畫師造種種五陰。一切世界
中。無法而不造。如心佛亦爾。如佛眾生然。
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若人欲求知三
世一切佛應當如是觀。心造諸如來。不解
今文。如何銷偈心造一切三無差別。言心造
者不出二意。一者約理造即是具。二者約
事不出三世。三世又三。一者過造於現過
現造當。如無始來及以現在。乃至造於盡
未來際一切諸業。不出十界百界千如三千
世間。二者現造於現。即是現在同業所感。逐
境心變名之為造。以心有故一切皆有。以
心空故一切皆空。如世一官所見不同。是
畏是愛是親是冤。三者聖人變化所造。亦令
眾生變心所見。並由理具方有事用。今欲
修觀但觀理具。俱破俱立俱是法界。任運攝
得權實所現。如向引經。雖復種種不出十
界三世間等。法界者下釋法界名。問。法界法
性名義何別。答。名異義異而體是一。言法界
者。法即諸法。界謂界分。相不同故。一切諸
法皆以三諦而為界分。為明三諦故須加
十以顯相狀。故釋三字離合不同。備成三
諦。言法性者亦是諸法具三諦性。性亦性
分不可改故。三諦性冥始終無變。亦可界
法性法即是實相。實相之體三諦具足。故今
文中釋此三字。初約真諦作所依釋。十數
是假。所依是空。能從於所十法皆空。是故此
[005-0293b]
十以空法為界。故云十法界。從又此下次
約俗諦作隔異釋。十法差別名之為界。是
故十法各有界分故云十法界。從又此下
次約中道作法界釋。十法無非真如法界。
故名十法界。若讀此中十法界三字。隨義
為句。初番十字獨呼。法界字合呼。次番十法
字合呼。界字獨呼。後番十法界三字合呼。依
此讀文隨語思之。三諦義顯。三諦無形俱
不可見。然即假法可寄事辨。即此假法即
空即中。空中二體二無二也。心性不動假
立中名。亡泯三千假立空稱。雖亡而存假
立假號。十法界下次釋境中所攝法相。先
明三種世間。次明一一世間皆具十如。三
世間者秖是十界五陰實法。假名眾生及所
依土。於中先釋五陰世間。初列十種五陰。
釋論下次引一論二經。釋佛法界具五陰
義。初引大論。意云。涅槃是無上五陰。次引
無量義經釋成大論。云何得知涅槃猶名
無上五陰。經言無者不可都無。驗知但無
九界陰耳。次引大經釋無量義。云何得知
涅槃名陰。大經既云色常受想等常。當知
涅槃但無無常九界陰耳。如俱舍中蘊與
取蘊俱名為蘊。今亦如是。常與無常俱名
為陰。攬五陰下次釋眾生世間。如攬五指
假名為拳。大論下次引一論證成佛界亦
名眾生。大經下證成差別是世間義。三十四
云。內色外色各十時異。內色異者。一歌羅邏
時異。二阿浮陀時異。三閉手時異。四皰時異。
五初生時異。六嬰孩時異。七童子時異。八年
[005-0293c]
少時異。九盛壯時異。十老死時異。外色亦爾。
牙莖枝葉華果時異。故用此異以釋世間。
十種所居下次釋國土世間。初列四土為
十界陰眾生所居。仁王下次引經證佛有所
居亦名為土。前之九界名陰名生。有所居
土理在不疑。恐不信佛名陰名生猶有
居土。故但引證佛界三義。此三十種下總結
從心。問。於不思議中但明四聖。何法不
攝。何必須明六道法邪。答。為實施權從
實開出。今欲示實何得不論。總約一化
有五意說。一者為示人天路故。二者為令
厭輪迴故。三者為知菩薩自誓悲他境相
故。四者為知不可思議境所攝法故。五者
為欲令知性惡法門遍故。今文正在第四
第五。兼用第二第三。問。依何教門立三世
間答。依大論釋百八三昧中。至釋能照一
切世間三昧云。得是三昧故能照三種世
間。謂眾生世間住處世間五陰世間。至釋
一切住處三昧云。得是三昧者。樂住世間
不樂住非世間。以世間有無常過故。世間
有三種。亦如前列。非世間者。無一切法大
可畏處。且指有漏名為世間。二乘所依名
非世間。故云可畏。大經十六梵行品釋十
號中。至釋世間解中云。有六種世間。一
者世間名五陰五陰世間又世間者十方阿僧祇世
國土世間又世間者一切凡夫六界眾生又世間者名
蓮花二乘又世間者謂諸菩薩亦攝二乘又世間者名
為五欲更立因法世間故知六種雖加因法。亦不出
三。以十如中含因法故。今依義開十界
[005-0294a]
各三。又十種下次釋十如。十如秖是法華實
相權實正體。亦是車體。亦寶所體。今境是體
是故須明。故經云諸法實相所謂諸法如是
相等。既云諸法故實相即十。既云實相故
十即實相。故使今解不與他同。於一念心
不約十界收事不遍。不約三諦攝理不
周。不語十如因果不備。無三世間依正
不盡。言十如者。南嶽讀文皆以如為句
末故也。天台大師依義讀文凡為三轉。初
以如為句。如即空也。次以相性等為句。相
性不同即假也。次以是為句。如於中道實
相之是。即中也。以一一界具三諦故。義雖
若是。常讀多依相性為句。准偈文云性相
義等。先釋十界五陰十如。於中先且總釋。
次別釋。先善總意以冠於別則使別義冷
然可見。初釋相中有法譬合。譬中水火以
譬別異。攬而可別故名為相。如人面色以
先現故名之為相。言休否者。爾雅云。休
者喜也。廣雅云。慶也。否者惡也。十界相望善
惡可知。昔孫劉等者。引事以證先現之相。
漢末三人俱詣相者。相者見孫劉有社稷之
相。即便語之。曹公不蒙相者所記。知相者
不逮褰衣示之。相者見已舉聲大哭。天下
鼎峙四海三分等。荼苦菜也。至後漢末。此之
三人果據三方。孫據吳。劉據蜀。曹據魏。前
後二漢并王莽十八年。劉玄一年。合四百二
十六年。後漢末獻帝時董卓作亂。殺太后
焚洛陽。五星失度五嶽崩裂。天狗流行地數
振動。白虹貫日赤氣穿宮。穀一斛五十萬。
[005-0294b]
豆一斛二十萬。州縣各權群臣餓死。至建
安元年操為司隷校尉。操本沛人。姓曹氏。
諱操。字孟德。漢曹參之後。少多機警。有權
數。好飛鷹走狗遊蕩無度。世人未奇之。唯
南陽何顒等異之。本傳應別有相者不知。
顒謂曰。吾見天下之士未見若君者。天下
將亂非命世之士不能濟。能安者在君乎。
為校尉時知尚書令事。二年袁紹稱天子。
八年操尚為冀州牧。十三年操為丞相。十八
年後操自稱為魏公。十九年劉備劉章據益
州。備字玄德。涿郡人。備父事州郡。少孤。母
販履賃織為生。舍東南角籬上有桑樹。高
五丈餘。常望氣罿罿如小車蓋。往來者異
之。或云。此家出貴人。備小時兒戲其下
曰。吾必乘此羽葆車蓋。叔父子驚曰。勿妄
言滅吾門矣。年長大不樂讀書。希走狗
馬。奏音樂。美衣服。長七尺五寸。手過膝。少
語。善下人。喜怒不形於色。此即顯相之貌
也。至建安二十年。操殺皇后及皇太子。二
十一年自稱魏主。其年劉備自稱漢中王。孫
傳不能具記。曹公相隱如八界。孫劉相顯
如二界。或已得無生相彰於外。即如彌勒。
遠近皆記者。遠記如記鴿雀成佛。法師品中
一句一偈我皆與記。及常不輕等。近記者。
如彌勒及賢劫中九百九十五佛。法華跡本
二門。諸經會末得無生記乃至一生等。亦如
楞嚴四種授記。佛告堅意。是惡魔從今已
往。漸漸當得首楞嚴三昧乃至成佛。堅意
語魔如來已與汝記。魔言。我不淨心。如來
[005-0294c]
何故與記。佛欲斷一切眾生疑故。告堅意
言。記有四種。一者未發心記。或有流轉六
道。生於人間好樂佛法。過百千萬億劫當
發心。過百千萬億阿僧祇劫行菩薩道。乃
至供養佛化眾生。皆經若干劫當得菩
提。迦葉白佛。我今於一切眾生生世尊想。
佛言。仁者善哉。不應妄稱量眾生。唯有如
來能量眾生。二適發心與記。是人久劫種
諸善根。好樂大法有慈悲心。發心即住不
退地故。故發心與記。三密記者有菩薩未
得記。而行六度功德滿足。天龍八部皆作
是念。此菩薩幾時當得菩提。劫國弟子眾數
如何。佛斷此疑即與授記。舉眾皆知。此菩
薩獨不知。四無生忍記者。於大眾中顯露
與記。經四記中。未發心記最遠。密記次遠。
發心記次近。無生記最近。是故今云遠近皆
記。今修觀者並隨實觀不隨於權。故照己
他十界相足。如是性者。初正解中有法譬
合。性既有三。以相例此。相亦應三。故本末
文並作三諦。如竹下譬中云燧人等者。燧
者出火物也。此土先古燧人能出火故。後
名出火物名之為燧。字統云。夜為烽晝
為燧。非今正意。鄭玄云。金燧者火鏡也木
燧者火鑽等。論語云。鑽燧改火四時不同。
大經云。因燧因鑽因手因乾草。四法和合
故有火生。今文語略但云燧人。止觀如鑽。
觀境如燧。助道如草。運功如手。斷惑性顯
猶如火出。自既除惑亦能利他。名燒一切。
世間下破他。先總破次別破。此即總也。自
[005-0295a]
古共許涅槃為常住宗。以法華經不明佛
性則非常宗。故今破之。又有師下別破判
法華十如。不應分之各明權實。又涅槃下
引淨名文例破。體力等餘意可見思之。釋
力中云煩惱病故等者。且約四聖力用以
說。若準通意。凡有心者莫不堪任十界用
故。次類解者即別解也。應約十界別別明
之。相繁難見故束明也。涅槃者即無餘也。其
法麁者名之為相。言解脫者謂法樂也。其
法細者名之為性。得無餘者可表二乘。
得法樂者性必無改。五分為體者亦是色
心。以戒為色餘者為心。分為支分。五法和
合名為法身。身即體也。言五法者謂道俱
戒。事理諸定。無漏正慧二種解脫。及了解
脫智。廣解如論。無繫為力者。擇滅離於三
界繫也。修二乘者必有是力。既後有田中
不生者。未來生陰名為後有。陰復生陰名
後有田。若入無餘無生處故。故名不生。論
云。本有中有當有。當有即後有也。以無生
故。故名無報。田是生義。此間古者以獵為
畋。畋者取狩也。則四時不同。春蒐夏苗秋
獮冬狩。今以能生五穀為田。擬昔之畋故
爾雅云。田者地也。即取五穀之處也。即是
無復來報生處。大經三十四云。黑業黑報。白
業白報雜業雜報。非白非黑業非白非黑報。
非白非黑名為無漏。迦葉難言。世尊先說無
漏無報。今云何言不白不黑報耶。佛言。義
有二種。一者亦果亦報。二者唯果無報。黑等
三業亦果亦報。黑等因生故得名果 能作
[005-0295b]
因故故亦名報。無漏因生故名為果。不作
他因故不名報。果即是習果。報即報果。
從習因生故云從因。至報方能為他作因。
今此無漏唯果無報。是故無漏不受來報。
即不生義也菩薩佛類中。問。總中既以色
心為體。此中但以正因為體。何故闕色。
答圓釋正因秖是色心。如苦道為正因非
全心也。況修德性德並不離色心。因緣有
逆順者。重約因緣作逆順釋。以義便故可
例餘法。順界內法如四趣等。逆界內法
如前二乘。順界外法亦如二乘。但以無明
為緣有異耳。至界外時界內行息。則須界
外無明潤生故也。逆界外法如菩薩佛。又
菩薩類多種不同。如後說。逆界外法既以
中道為因。當知皆取破無明位。言餘至準
此可知者相性體三但是總說因緣之意。力
者但是因緣功能。作者是預說因緣運用。果
報秖是因緣習果及報果耳。故知略說即以
因緣為本廣說始終故須明十。是故界外
皆取破無明位。若依大乘三佛者。佛有報
身故名為報。具如玄文約現生後論九論
十。及以斷惑盡義等也云云。又如大瓔珞第
八。慧眼菩薩問文殊言。如來相好為有報
耶。為無報耶。文殊言。如來色身有報。法身
無報。慧眼復問。去貪欲內心淨獲大果。六
度之法非無相報。如何而得成法身耶。文
殊言。如來法身有耶無耶。慧眼曰。色身是有
法身是無。如我觀察如來身者。非報非無
報。據此應以四句分別。謂色有報法無
[005-0295c]
報。事亦報亦無報。理非報非無報。故不
應以無報為定。次明眾生世間但假實
異。餘如前說。次明國土者應以四土橫
竪銷釋。具如淨名疏中。彼明隨見不同。此
明所依各異。今論當分所居各別若如玄
文用教多少。今所未論。故淨名疏四土相
望。十種差別。以銷天器飯色不同。前九正
當今文世間義也。一同居自異。二同居與
方便不同。三方便自異。四方便與實報不
同。五實報自異。六實報與下品寂光不同。
七與中品寂光不同。八與上品寂光不同。
九諸土總對寂光不同。十諸土非垢寂光
非淨。前九正明諸土不同。第十但明諸土
體耳。土雖差別不異寂光。寂光雖寂不
異諸土。今文不論諸土體者。為成世間
差別義故。於同居中別開善惡者。今文為
明十界所依各各不同。尚應須明十土相
別。且合六道以為善惡。如釋十如亦合
四趣及合人天。無漏即是方便土也。佛菩薩
土者義通三土佛則唯在上品寂光。


○夫一
心下結成理境。如前所釋本在一心。圓融
三諦既已開釋。恐人生迷故重結之令入
一念。當知身土一念三千。故成道時稱此本
理。一身一念遍於法界。言無心而已者顯
心不無。言介爾者謂剎那心。無間相續未
曾斷絕。纔一剎那三千具足。準八相喻思
之可知。若具三千即具三德。故金光明第
一云。依於法身。初發心時顯現不退心金
剛心如來心。不退即解脫心也金剛即般若
[005-0296a]
心也。如來即法身心也。故知因心果體具足。
又介爾者。介者弱也。詩云。介爾景福謂細
念也。但異無心三千具足。故大師於覺意
三昧。觀心食法。及誦經法。小止觀等。諸心觀
文。但以自他等觀推於三假。並未云一念
三千具足。乃至觀心論中亦秖以三十六問。
責於四心亦不涉於一念三千。唯四念處
中略云觀心十界而已。故至止觀正明觀
法。並以三千而為指南。乃是終窮究竟極
說。故序中云說己心中所行法門。良有以
也。請尋讀者心無異緣。問。此三千為初心
觀後心亦觀。答。初後不二。問。凡夫心中具
有諸佛菩薩等性。容可俱觀。中心後心界如
漸減。乃至成佛唯一佛界。如何後心猶具三
千。答。一家圓義言法界者須云十界即空
假中。初後不二方異諸教。若見觀音玄文
意者。則事理凡聖自他始終修性等意。一切
可見。彼文料簡緣了中云。如來不斷性惡
闡提不斷性善。點此一意眾滯自銷。以不
斷性善故緣因本有。彼文云。了是顯了智
慧莊嚴。緣是資助福德莊嚴。由二為因佛
具二果。元此因果本是性德。性德緣了本自
有之。今三千即空性了因也。三千即假性緣
因也。三千即中性正因也。是故他解唯知闡
提不斷正因。不知不斷性德緣了。故知善
惡不出三千。彼又問云。既有性德善亦有
性德惡不。答。具有。問。闡提與佛斷何等善
惡。答。闡提斷修善但有性善在。如來斷修
惡但有性惡在。問。性德善惡何以不斷。答。
[005-0296b]
性德但是善惡法門。故不可斷。一切世間
無能毀者。如魔燒經卷豈能令於性法門
盡。縱燒惡譜亦不能令惡法門盡。問闡提
不斷性善故。後時還起善。如來不斷性
惡故。應當後時還起惡。答。闡提不達性
惡故。後時還起於修惡。不了於性善故。後
時還為修善染。是故修善還得起。即以修
善治修惡。則令修惡不得起。佛雖不斷
於性惡。而能了達於性惡。而於惡法得自
在。不為修惡之所染。是故修惡不得起。
故佛永無於修惡。自在用於惡法門。闡提若
能達修惡則與如來無差別。故知於善於
惡善達修性。於修照性以性了修。能知
此者方可與論性德三因。生死涅槃煩惱菩
提。十二因緣即是三德。如是無量理無不
通。彼文又問。闡提斷善盡為黎耶所持。一
切諸種子為內外所熏更能起善者。此識
既無記與真如何別。又此種子住在何處
而不早熏。故知權說非為了義。若有說言
佛起神通現惡化物。此作意通同彼外道
及二乘通。不同明鏡任運現像。若大經三
十二云。或有佛性闡提人有。善根人無。古
師謂是惡境界性。或有佛性善根人有。闡提
人無。古師謂為緣因性也。復有佛性二人
俱有。古師謂為正因性也。復有佛性二人
俱無。古師謂為了因性也。如此釋者。亦別
教意不了義說。若了義者。應云闡提善人俱
有性德。而闡提無修善。善根人有。闡提有
修惡。善根人無。二人俱無無不退性。未入
[005-0296c]
似位故也。舉例云如八相遷物者。相為能
遷物為所遷。俱舍頌云。此謂生生等於八
一有能。謂本四相及隨四相。名之為八。大
相名本。小相名隨。以此八故令一切法成
有為相。言生生者。所謂小生生大生等。等
謂等於餘之三相。謂小住住大住小異異
大異小滅滅大滅。於八一有能者通無窮
難。所謂小相於一有能能相大相。大相於
八有能。謂一大相起時必與三大相及四小
相俱起。并一本法故云於八。餘三大相各
亦如是。故此八相望於本法不前不後。心
具三千亦復如是。三千如八相一心如本
法。今心下合譬。一念尚無。誰論橫竪。當知
一念心中此三千法實非橫竪。非識是不思。
非言是不議。故大經三十三云。佛性者不名
一法不名十法。不名百法不名千法不
名萬法。未得菩提時一切善惡無記皆名
佛性。經文既云非一乃至非萬。復云善惡無
記即是佛性。善惡無記即三千也。故知三千
非三千具足三佛性也。下文結成三諦等
義。並依理境。若無理境約誰論諦。問。此
不思議還秖次第以釋十界與思議何別。
答。其實無別。思議乃作從心生說不思議
作一心具說。以生顯具何須更問。


○問下
次明修德不思議境。即是自行須明行相。
故以問答推檢而為行體。如前理性本無
性過。約修門說須明離計。故約四性以
為徵問。然此問中且約所起對理自具而
為研覈其實但推本具理心。恐生計故故
[005-0297a]
須此覈。故下答文但離橫等四句執竟。還
歸本理一念三千。又此問答亦名料簡。前
云理性。又云修具。即名推檢而為料簡無
復別途。又此理具變為修具。一一修具無
非理具。所以將理對修料簡。令識修具全
是理具乃達理具即空即中。故妙境初文。章
安料簡云。法性自爾非作所成。如一塵中
有大千經卷。故知章安深領玄旨。答者。然
此破性不同三教。前之三教或約遠理。或
約事行。或約俗諦。推因緣法生即無生。今
此不爾。約理本無四性計相。凡情易執約
執破性。寄二論破者。論隨教道順物機
緣。恐迷者執權即成性過。故寄破之令成
圓極。言無沒無明者。即阿黎耶識無始恒
有。故云無沒。沒謂失沒恒不失故。不同
俱生及現行等。若從下示各計人以成過
相。心成自性緣即他性。若法性下以他破
自。法性非心非緣者。還舉其所計准理破
之。法性之理既非心緣。地人所計義當於
心。法性非心若許心具。法性非緣亦應緣
具。何得不許攝論黎耶。此即破地師也。若
言下以自破他。還以道理破其所計。法性
之外無別黎耶。若許黎耶依持則許法性
依持。若不關者義理乖各。是故不關。義必
不成。若即是者何得不許法性依持。此破
攝師也。又違下次引經論示計有過。經論
皆云非內非外等及非自他等。二論師何得
各計一邊。經即大品文也。更就下約譬檢
過。初文先定。若依下徵責。四句下結成無
[005-0297b]
生。心喻下合。恐寫者誤。喻中既以眠心相
對。今合應云心喻法性眠喻黎耶。夢事則
喻生一切法。縱使眠人亦有不睡時者。秖
應改云睡喻黎耶。若言睡人亦有不夢時
者。今文但取夢時為喻。四句推夢雖不可
得而夢事不無。若為他說還依四句。不可
順計言自他等。此之三千亦復如是。二師
何得各計一邊。然雖破計說必順機。何但
說爾觀亦隨宜。故觀心論中觀於一句各
生三十六法。良由於此。已明橫破竟。次約
竪破。初之橫破但約黎耶法性。以為內外。
已異藏通。藏通但約心境等生滅。乃至非生
非滅相望名竪。此中則以三千四計為生。
以四句推三千叵得為滅。故此生滅尚異
於別豈況藏通。故知若計黎耶及法性等。乃
成別義。今欲明圓是故須破。此之四句亦
是為防轉計故說。推亦生亦滅者。單生單
滅被破不生。故轉計雙共生諸法。故須破
之。各既不生二不生合。云何能生。故云其
性相違猶如水火。水火和合二俱損壞何能
生法。破第四句者。滅為能生不滅為所。
既云雙非即無能所。云何更生三千法耶。
亦橫亦竪者。前兩四句單約橫竪既被推
破。又恐雙計橫竪能生。故復更推。言亦橫亦
竪者於竪四句一一計橫。初句計四即初
文是。滅句計四者。云自滅生。他滅生。共滅
生。無因滅生。第三第四准此可解。計相既
爾。破亦準知。此是以橫織竪而為計相。若
總論者謂橫及竪方生諸法。破亦準知。言
[005-0297c]
非橫非竪者。單約雙計既皆被破。便謂俱
離生三千法。俱合尚不能生三千。俱離云
何能生法耶。問。雙非心性其相如何。答。橫
既是生竪是生滅。雙是秖是是生是滅。雙非
秖是雙非生滅。心體其實未契雙非。但是
計此謂為能生。是故須破。既不可以橫竪
等生。生即無生。言語下結成不思議境。前
雖結成理性境竟。若不推檢何殊鳥空。此
即結成修德境也。大經下引證也。此生生等
四不可說。義意含故。故總引證前兩四句皆
不生也。生生等文已成竪竟。若證橫者。生
生秖是自。生不生秖是他不生生秖是共。不
生不生秖是離。第三秖是俱計橫竪。第四秖
是雙非橫竪。但證初二即證三四。問。前理
性境及前章安料簡文中。皆云一心任運具
足。今此何得對緣推耶。答。今此正推一念
起心已具三千。故推此具為心為緣。若推
此起起不可得。念與三千並不可得。不得
而得三諦宛然。


○當知下結前生後。結前自
行生後化他。自行若滿必有化他。故引多
義結前生後。初約二諦也。第一義諦結前
自行推法不生。若世諦者欲為他說。說必
四句以生三千。亦是舉況。明有三千可為
他說。如佛告下即大品中佛告德女。世尊問
德女答。答文並是結前自行。佛言如是有者。
生後化他。次引龍樹及更引大經四不可
說。以結前。有因緣故。以生後。即有利他因
緣故也。雖四句下釋前諸文結前生後。四
句冥寂釋前自行以結前。慈悲憐愍釋前化
[005-0298a]
他以生後。若聖若凡。凡欲利他皆須四句
橫竪破執。乃可四句慈悲為他。然此為他
與後起教。其義不同彼唯實報八相被物。
發起權實施開廢等。此唯初心依理生解。
無性執已為他四說。亦通後心仍在習果
無生忍位。四執實破赴物說四。問。前自行
中具破四性。今此化他何故各一。受化之徒
還成自行。何故與前自行不同。答。聖人設
化逗彼所宜。受者成觀實離四執。若其執
自佛豈增執而為說耶。餘之三句準此應
知。或作世界下正明逗物。依四悉檀作四
句說。即十六番說化他境。化他遍被故列十
六。若彼受者隨用一句或二三四。觀心論中
遍約四性各三十六問者。為遍責故遍生
法故。仍略四悉直舉自等。今但約四悉望
彼仍總。今初世界中四者。若言心具心即
是自。善知識者即是他也。以水銀他和真
金自即是共也。自爾秖是無因異名。此四皆
須順歡喜義成世界悉。為人四中言唯信
者。信即是自。云但發心。發心是自。若云見
佛。佛即是他。自珠待他水清即共也。又他
慈善根令我自見亦共也。非內非自非外非
他即無因也。先尼者以證四句無著即屬
於離。離即無著。若有著者如先尼梵志。於
小乘中生信尚難。況復大乘。大論四十七
云。若佛法中有微法而可得者。先尼於一
切法中終不生信。云何生信。信般若波羅
蜜不以有相不以無相。不取相故住信
行中。論問。此中何故引先尼耶。答。此經種
[005-0298b]
種因緣說法空乃至無有微相可得。人心
疑怪不信此理難見。是故須菩提引小乘中
尚有法空。況大乘法。論文引意先尼有著。
信小乘法空尚難。況信大乘法空。小乘法
空如阿含中是老死誰老死也。餘二悉比知。
佛旨盡淨下明佛意體性。即明自行化他相
即。不在因緣等即是第一義。即化他心不乖
自行。故即世諦是第一義諦。又四下化他
中。初法。若為盲等者重約譬說體性相即。
為盲四說貝等俱是。如前四四一十六說皆
契悉檀故云見乳。即世諦者以法結譬。當
知下結意也。不說即默。即是終日說默相即。
終日雙非說默終日雙照說默。破即不說。
立即四說。又破即雙遮。立即雙照經論者如
前所引。天親下重申二論本意。先明失。論
主逗機各演一門。論師各執偏弘成諍。致
使後學情見不同。矢石者如箭矢射石義
非相入。以各計故不入圓理。如彼矢石。
次若得下明得。若約二論論主元意及得
今文悉檀之意。四俱可說。據理俱不可說。
雖不可說如前一十六番。並是隨宜而說。
若隨下教門大體。逗物雖用適時之變。佛
出世意教門大體。皆是因緣和合乃生諸法。
是則若自若他若無因等。皆屬於共。故今復
依大體而說。故云無明法法性。無明是暗
法。來法於法性。如丹是藥法來法於銅等。
因緣和合有成金用。是則無明為緣法性
為因。明暗和合能生諸法。自行猶觀染因
緣生。化他則以淨因緣生。自他相對則以
[005-0298c]
染淨和合因緣而生。又自行染有內有外。
內謂無明。外謂他境。以內具故他境能熏。
故觀所熏唯見理具。若觀理具則識真如
常熏內具。諸論教道不見此實。雖內外熏
以立種義。不了新熏本有之意。是故種子
但同冥初。故是教道非真實說。今觀此等
染淨雖殊即理無別。秖約此因緣而推多
種自他共等。其理不殊。故知凡推四句之
法。皆推諸法已和合性。所以推一至理染
淨緣起。因邊緣邊各不能生。二不生合故
無生理。和合尚無離二焉有。不有而有三
諦宛然。一性下釋和合性。一性雖少而不無
者。為緣成法生一切故。無明雖多而不有
者。推此性故一法亦無。不少不多妙理斯
在。何者下重釋上句。指法性為無明則多
非多。指無明為法性則一非少。故名下
結化他妙境。若解下還依教體。歷前三科
三種世間及界如等。專示妙境三諦之相。
雖先約識心至此且總結成三諦。知其陰
等皆是妙境。初一心下正明歷前心造諸法。
一陰下歷前五陰。一入下歷前十二入。一界
下歷前十八界。三科即是五陰世間。一眾生
下歷前眾生世間。一國土下歷前國土世間。
一相下歷前三處十如若法性下以教體意
結前所歷成三諦等。初文即是結成三諦。
如是下例。若一法一切法下結成三觀。一空
一切空下釋向三觀成總相也。非但空空
亦空假中。假中亦然。若淨名疏亦明總相
三觀之相。與今意別。故彼文云。有三種三
[005-0299a]
觀。一者別相即別教也。二者通相亦名總相。
語似今文其意則別彼但是方等部中通相
之意。如觀眾生品等三觀雖空三觀猶別。
如佛道為假入不二門為中。其意亦然。三
一心三觀正當今總。若因緣下結成三智。例
上下即以權實例於三觀。亦應如前對三
法竟。次明總相。故云一權一切權等。若隨
下結成三語。能說名語被物成教。故以漸
等三止觀教結之。故云無非漸等。故此三
止觀即是三語。隨他是漸。隨自是頓。隨自他
是不定。前大意中於一圓頓結示三種止
觀之相。今妙境中收三止觀同一圓頓。故
以此三會於三觀及三語等。由有教故。故
令趣入。故以三趣。對於三教。合不可得及
趣非趣為頓。一切法中開對漸及不定。是
故屬假。前一一文皆先正結。次例諸法。唯
此三趣闕例諸法。此等下會異。此不思議
秖是妙境何故乃云亦是三觀。乃至三趣等
耶。故更會之。妙境不殊得名處別。名處雖
別同歸一理。軌秖是法。以三軌則之使始
終不改。故名為法。法即所照故立諦名。三
軌所發以立觀名。智望於觀因果乃殊同
是所發。所發成果故能教他。教他未嘗不
與法俱。教他既滿自他歸宗。名之為趣。種
種下誡勸。如如意珠下舉譬以譬於境。前文
以三千等別明理性乃至十界別含權實。
前文雖以八相為譬。別為破於心法前後。
雖有夢譬別為破於四句計性。故今正用
珠譬妙境。即總譬於前來理性自他橫竪及
[005-0299b]
結成等。今珠義者。第一義天。天然理體。即勝
寶也。性無雜染名之為淨。無非佛法故
名為妙。在一剎那故云介粟。大論云。古佛
舍利狀如芥粟。能滿自他菩提妙果名大
功能。珠中所雨不增人欲生一切願。從悕
須邊故名為欲。欲不出五故總舉五。又理
為四弘所緣之境。故名悕須。七寶者。謂金
銀瑠璃硨磲碼碯珊瑚琥珀。寶不出七故並
舉之。即譬無作道品寶炬陀羅尼也。真寶
名琳。似寶名琅。有云。琅玕璆琳皆石似玉。
今且依前真似二寶皆生於珠。即正助二門
不出於理。非自性故非內畜。非他性故
非外入。既離自他即無共離。故但兩句不
云三四。從不謀去有化他用。非縱故不
謀前後。非橫故不擇多少。任運施化名
為不謀。稱機設逗名為不擇。雖五味不同
而祕密不定。故縱而不縱。雖諸教不同而
適時增減。故非多非少。若機若應並非權
非實。故云不作麁妙。觸緣斯現。故云稱意
豐儉。多名為豐少名為儉。益物不窮故降
雨穰穰。穰穰福也。乃至依正珠亦雨之。雨
字去聲呼。自天而降曰上聲。降之所被曰
去聲。大經云。無上法雨雨汝身田。非本無
今有故不添。非本有今無故不盡。若自若
他皆不出三諦。下之二喻擬此可知。單銷
譬事意則可見。故直對理以明體用。珠是
色法世福所感。尚能如是。況復心神不思議
境。故大論十一云。此珠隨念能出四事及音
樂等。次約三毒為譬中。言定有定無等者。
[005-0299c]
定有謂已具。定無謂永闕。若謂已有如倉
中盛物。若謂永無如砂中無油。故並不可。
次夢喻為三。初總舉夢事。夢事如三千。豁
悟如一念。未眠如法性。法性非無如不
覺。法性非有如不夢。不夢故不多。不覺
故不一。無明眠故謂之為多。觀一念故謂
之為少。無明與一念不出法性。故非多
非少。莊周夢喻亦復如是。無明如夢蝶。三
千如百年。一念無實猶如非蝶。三千亦無
如非積歲。翾小飛。翔迴飛也。郭璞云。布
翅翱翔。無明下以譬帖合。合文猶略。無明
法法性合夢蝶。一心一切心合百年。達無明
即法性合悟知非蝶。一切心一心合非積
歲。言云云者。長非長故夢非夢。短非短
故悟非悟。故以心性為不思議境。彼論齊
物一夢為短而非短。百年為長而非長。今
借喻妙境理稍可通。若均山毫等鳧鶴恐
未可也。具如論衡范贇與靜泰論於齊物。
贇屈於泰者以齊物無理故也。次安樂行
人夢喻比莊周夢。意亦可知。若信下勸信
也。言三喻者。一如意珠。二三毒。三三夢。非
口為不議。非情為不思。信此三喻即信一
念不思議境。此不思議下明境功能。依此發
誓下明例餘九法。皆滿足等。良由於境說
時下收入一心總為觀境。如前所明事理
自他並在一念。說必如上行無先後。


○次
明發心。初起大志造趣所期名之為發。
不依教道為真。依三諦理名正。菩提
即是所期之果。妙境即是所行之路。心即能
[005-0300a]
行能趣有情。以無始來隨逐塵染。不知無
緣體遍法界。唯隨妄我慮知之執。今依聖
教從迷反迷故名為發。制此慮知令上
求下化復名為發。此中文四義唯有二。所
謂慈悲意在極果。若從利他意在遍益。問。
應先起誓後觀妙境。何故境後方云發心。
答。境前非不發心具如五略中意。今發重
為成觀故須緣理益他。於中先悲次慈。
若從名便應先慈次悲。今從行便故先
悲次慈。必先離苦方與樂故。理無先後文
且附事。初釋悲中先明誓境。於中先總牒
前妙境。故云一苦一切苦。苦集二苦俱名
為苦。義攝十界秖在一念。故云一苦一切
苦。不明妙境一念三千。如何可識一攝一
切。三千不出一念無明。是故唯有苦因苦
果。由知無明秖是法性是故起悲。自悲下
歷境思惟為起誓之由。亦先寄次第方解
妙境。初文即是昔來所起三途因也。輪環下
明三途因招三惡果。而今下今世復起三途
之因。三界之集亦不出於癡愛兩心。恒為
所誤喻蠶喻蛾。百千下驚歎。設使下明無
道滅但有人天。設謂假設。常在流轉假使
欲捨但欣戒善不求無漏。名為相心。如市
易去。並喻相福反更益罪。若修相福得人
天樂換三途苦。復由此樂得三途苦易人
天樂。杜延業云。福有五種。一曰壽福。二曰
富福。三曰康寧福。四曰攸好德福。五曰考終
命福。此之俗儒但知有福而不辨所感。亦
不云須戒以為受福之器。以福多故招罪
亦多。名為更益。笱者取魚器也。相心如魚
[005-0300b]
如蛾。相福如笱如燈。相心感果如入如
赴。情想虛構名為狂計。非出世慧名為邪
黠。逾猶越也。甚也。結集既厚名為逾迷。招
苦必深名為逾遠。貪愛之心乏真理水義
之如渴。又相心修福作五欲因如更飲醎
反增生死如渴更甚。次明損道。有相之福
如龍須牛皮。戒定慧三如身如體。有相心
修如縛如繫。受人天果如入如向。却墮
三途如彌堅轉痛。故大論云。夫利養者如
龍須繩縛身入水。初損戒皮。次損定肉。後
損慧骨。今由相福得人天利失於三學亦
復如是。無明如盲。戒善如入。所感果報如
在棘林。有相心修猶如不固。所獲相福猶
如溺墮。生死難出猶如洄洑。溺是墮水。洄
洑者。逆旋流也。把刃下歎無道滅。一豪之
善本趣菩提。如操刀執炬得其要柄。若以
相心如把刃抱火。覩前相心生死苦集。如
履虎尾蛇頭等也。悚謂驚懼悼者傷也。慄
謂戰慄。以傷懼故所以起誓。次自悲悲他。
文中斥於凡夫生死。亦兼斥於六度二乘。故
下結云。今則非偽非毒。三藏菩薩名雜毒
也。二乘六道名之為偽。故前簡非九縛一
脫皆名為非。非即是偽。假令下明但有一
脫。二乘因果亦成誓境。穌者死而更生。字或
作穌或作穌。並不從草。從草者菜也。三藏
觀境不能即事。名為隘路。故大經第二云。
聲聞緣覺猶如隘路不受二人並行。色空相
即故名為並。滅色存空故云不並。滅色之
空名為隘路。修菩薩行義如公行。背捨生
死義如叛出。煩惱生死損害涅槃。是故如
[005-0300c]
冤。三界皆是生死住處。名為冤國。周遍五
道名為備歷。三界無安名為辛苦。失菩提
願名之為絕。更發小志名為復穌。背大
乘父名之為往。五塵求解如至貧里。除
煩惱糞求智慧錢名為傭賃。生死為夜涅
槃為日。小果息處名為草菴。未發大心名
不肯前進。拙度破惑名為鄙事。不信等者
憫傷之由。由二乘人背大向小是故憫傷。
方等已前未免生謗名為不信。方等雖聞
不解不行。名為不識。故迦葉云。猶如盲
人。不知別惑是故可悲。不識別理是故可
怪。又可悲之甚名之曰怪。思惟下正明悲
傷自傷傷他。思惟是弘誓之始。鯁痛是悲願
習成。鯁者謂魚骨鯁喉。如是傷痛至甚之
相也。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五之三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五之四


唐毘陵沙門湛然述


即起下正明起誓中。初約眾生起於初
誓。次約煩惱起於次誓。若己若他並緣
無始經歷之境。故並約事以辨悲心及論
發誓。並須緣理。故下諸誓皆約三諦。三諦
復須寄別顯總。下慈誓意比此可知。次眾
生下正明誓相。亦寄次第以辨不次。初文
即是空觀誓相也。次雖知下假觀誓相也。次
雖知下中觀誓相也。一一觀相皆有兩誓。誓
願既廣苦集亦長。何者下重釋誓相。兼斥偏
[005-0301a]
小。初斥三藏。次若偏下斥於通教鈍根菩
薩。次若偏見下斥別教教道。亦兼通教出假
菩薩。未得真應猶同見愛。二觀猶為無明
所縛名非解脫。今則下顯正中先法次譬。
法中正明中道故雙非毒偽。毒偽者如前
已釋。次譬中飛空不住空。譬即空而假。雖
不住去。譬即假而空。雖空而度下合譬也。
度即是假。即是空假不二故也。是故下更以
鬪空帖合前譬。次明慈誓者。亦初明誓
境境中亦初總牒前妙境不思議樂。道滅二
諦俱名為樂。義攝四教秖在一念。故云一
樂一切樂。不說妙境一念三千。如何可識
一攝一切。三千不出一念法性。是故唯有
樂因樂果。由知法性秖是無明。是故起慈。
我及眾生下別明誓境明無道滅。言昔雖
等者。但求人天二乘之樂明無滅也。而不
知發菩提之心。習諸佛法為究竟樂因。明
無道也。前悲誓中明無道滅。義兼於此。故
此文略但舉譬云如執瓦礫譬不識滅。妄
指螢光譬不識道。妄謂世間及小因果。以
之為實。今方始解下正依境發誓。初約道
諦起於初誓。次約滅諦起於次誓。雖知下
次明誓相。亦寄次第以辨不次。初文即是
空觀誓相。次雖知下假觀誓相。次雖知下中
觀誓相。畫空種樹並思益文。中觀文中法門
是標初誓佛果是標次誓。非修等者釋初
誓也。非證等者釋次誓也。中道之體雖非
修證亦可修證。是故發誓自為為他。是名
下顯正也。此中圓教真正發心。應約三教
[005-0301b]
以簡毒偽。所謂非空及非愛見也。三教菩
薩未證中道通名為毒。兩教二乘及九非
心。通名為偽。兩教二乘及以通別入空菩薩。
俱名為空。三教出假通名愛見。從初發心
常觀中道。故永不同毒偽空假。如此下結
束也。初明誓願與境智相即。次慈悲下明
智慧與慈悲相即。智秖是解。依境生解依
解起願。境為所緣誓為能緣。以無緣慈
悲緣不思議境。境名無緣誓名無念。運此
慈悲遍覆法界。故能任運拔苦自然與樂。
不同下重總斥前次第慈悲也。前二文後雖
各斥竟。今二文竟復更總斥。是名下亦總結
之。義不異前故還指上。此中應具云慈
悲。單云悲者隨語便耳。又此四弘更互相
資。一念具足無前無後。具如第一及下諸
云云。觀心者。約一念心無作四諦。寄於弘
誓略明觀心。亦應可解。如前誓相即其相
也。


○三明安心中初文釋名也。善以法性
自安其心。故云安心。上深達下結前生後。
既自達妙境結前正境深也。故云淵奧。
次博運去結前弘誓廣也。故云亘蓋博廣
也。國語曰。東西曰廣南北曰運。即橫遍也。
亘亦遍也。境攝諸法非不橫廣。依理發心
非不竪深。且寄事理釋名為便。正境是理
理深也。慈悲屬事事廣也。具如前說故云
若此。雖有事理但是空願。從須行下即是
生後。若不安心無所剋獲。故次正願而
明安心。初妙境中一念具足無作四諦故四
弘中依無作諦而發弘誓。今以能安安於
[005-0301c]
所安。能所相稱名為妙行。既安心已廣能利
物填初誓也。欲利眾生先須斷惑填次
誓也。欲利眾生復須習法填第三誓也。
分分證實填第四誓也。至究竟位四誓方
滿。若爾。從此安心乃至正助通名填願。若
有解無行名枉死人。如譬喻經云。如一母
二子。一善習浮。二不習浮。不習浮者墮
水而死。其母
大哭。人問其故。答云習浮者死名為枉
死。是故哭耳。願如習浮無行如死。大文有
二。於中先總明安心。次別明安心。總別俱
是依於妙境。以隨人故總別不同。惑重觀
微應須隨事。故使行相若信若法。四悉迴
轉。人不見之。便於別安而生異計。則失
大師逐宜之能。初總安中秖是止觀。於中先
重明法體。以為所安。法體者何。即妙境也。
先法次譬。初法文中但指無明即是法性。但
觀法性不觀無明。故大論六十九云。若以
常無常等求之皆錯。若入法性則無有錯。
九十一云。法性即是實相。實相秖是法性。如
寒來下為體舉譬。寒譬無明水譬法性。無
明法法性名寒結水。眠覆於心準水水
說。水本是水夢不異心。寄事引迷云覆云
結。今當下次示能安止觀安於法性。觀前
無明秖是法性。如融水為水覺無明眠。於
中先止次觀。初正明用止。如旋下舉譬。但
信其火不信於輪。不信去合。以法性念
法性。文似於觀但成止義繫之與念俱止
法性故也。體達下止成相。觀者下次明用
[005-0302a]
觀。譬如下火空水三共譬於觀。初劫火者劫
如前釋。三災者略如通釋十境中說。虛空
藏海慧此二並是大集經中菩薩。彼經廣集
十方諸佛諸大菩薩於欲色二界大空亭中。
故云大集。此菩薩欲來於眾會中先現此
相。凡諸菩薩皆從德立名。故入眾現相亦
隨其德。所以空藏現空海慧現水。並不見
大眾唯見空水。修觀亦爾法外無法。介爾
下明觀成相并結二空。亦先法次譬後合。
初法說中言介爾者。非緣妄境但生一念。
謂我觀成名為介爾。介者助也。助謂微弱
之念。此念起時念與念者。隨念即亡名為
性空。空無空相名不可得。即是相空。所念
謂法性。念者謂介爾。此中且指觀行未論
入真。如前下舉譬。能所俱燒可以譬於亡
能亡所。能空亦空故也。法界洞朗去合也。不
可得亦不可得。止秖是下明止觀體一。即不
二而二寂照無殊。故云止秖是智。為令下
文別安可識。故今預辨止觀別相。故知此中
別而不別。下文別中不別而別。不動下重
釋相即。初明止即是觀。不動智下明觀秖
是止。不動智照法性下。雙明止觀同照法
性。止觀得法性故方始名安。故云觀智得
安亦是止安。不動於法性下更却。覆釋也。上
句觀安故上安。此中止安故觀安。並由法
性故無二無別。故金光明第一云。依於法
身大智大定。法身者即法性。智定者即止觀。
即是法界繫緣一念。若俱不安下欲明別安。
先序別意。俱謂止觀。俱不得安則總非其
[005-0302b]
宜。雖以法性自安其心。彌增暗散。既俱不
安當復云何者。問生後別。夫心神下欲明
別安。先辨不定之相。為別安之由。冥昧者
是觀不安。梭利者是止不安。梭字應作[這-言+坐]。
疾也。息和反。汨為筆反。去貌。亦疾亦流急
也。字從于月反。若從日是亡的反。此音
即是屈原所沈之水。非今所用。儵者駛也。
亦驚也。亦可作倐。楚辭云。往來速疾也。敵
強下引事以況不安之相。明須事安。禮云。
知天文鳥也說文云。水鳥能知天雨。暗散
如敵強觀微如力弱。事在六國時。六國者
韓齊楚魏燕趙。并秦以為七雄。趙將伐燕。
蘇代為燕說趙王曰。今者臣從外來遇小
水。蚌方出暴而鷸啄其肉。蚌合而夾其啄。
鷸曰。今日不雨明日不雨必見蚌脯。蚌亦
謂鷸曰。今日不出明日不出必見死鷸。兩
者不捨漁次得而併擒之。今趙且伐燕燕
趙相支以弊其眾。臣恐強秦為漁父也。故
願。大王熟計之。趙王乃止。出春秋後語。今
文但取相扼義邊。不用強秦得便意也。凡
用俗書皆取少分非全其意。如總修止
觀而非其宜但增暗散。不可常與暗散
相扼。應誓以別安破其暗散。如蘇說趙
也。當殉命等者。總示事安之儀。以生從死
曰殉。如魏時有人發周王塚。得殉葬女子。
今以生從死不捨精進。薦獻也。肌皮也。假
使皮骨銷盡盡命奉道。專修止觀誓死不
休堅志別安以令入品。故云誓巧。乃至入
位謂初住也。安心下正明別安。乃是望總
[005-0302c]
名別。不得以為次第之別。若望下文結會
數中。別仍成總。總即是圓下之一心即指
此圓也。以於法性分於信法及四悉檀迴
轉相資故別。還用總中一止一觀對法對
信。自他並然。於中先明教他者。菩薩運懷
利他為本。故先他後自。聖師三力者。中道空
慧名為慧眼。慧眼鑒機名為法眼。任運逗
藥名為化道。此是不可思議之三力也。故
於一眼以分二名。如毱多下次引毱多化
弟子相。以證聖師。毱多雖在羅漢之位。既
在付法聖師之類。故知即是四依人也。教弟
子上樹者如第四卷引。以食悟者。有一比
丘性嗜飲食。由此嗜欲不得聖果。毱多請
令就房以香乳麋與之。語言。待冷可食。
比丘口吹尋冷。白尊者曰。麋已冷也。尊者
曰。麋雖冷汝欲火熱。應以觀水滅汝心火。
復以空器令吐食出。還使食之。比丘曰。
涎唾已合。云何可食。尊者語云。一切飲食與
此無異。汝不觀察妄生貪著。汝今當觀
食不淨想。即為說法得阿羅漢。應以訶責等
者像者似也。文選海賦云。倣像其色。毱多
現者似女人故。多弟子中有一比丘信心
出家。獲得四禪謂為四果。毱多方便令往
他處。於路化作群賊復化作五百賈客。賊
劫賈客殺害狼藉。比丘生怖即便自念。我
非羅漢應是第三果。賈客亡後。有長者女
語比丘言。唯願大德與我共去。比丘答言。
佛不許我與女人行。女言。我望大德而
隨其後。比丘憐憫相望而行。尊者次復變作
[005-0303a]
大河。女人言。大德可共我渡。比丘在下女
在上流。女便墮水。白言。大德濟我。爾時比
丘手接而出。生細滑想起愛欲心。即便自
知非阿那含。於此女人極生愛著。將向屏
處欲共交通。方見是師生大慚愧低頭而
立尊者語言。汝昔自謂是阿羅漢。云何欲
為如此惡事。將至僧中教其懺悔。為說
法要得阿羅漢。故知習聖教者薄知次位。
縱生逾濫亦易開解。曾聞有人自謂成佛。
待天不曉謂為魔障。曉已不見梵王請說。
自知非佛。仍便自謂是阿羅漢。他人罵之
心生異念。自知非是阿羅漢。仍謂是第三
果也。見女起欲知非聖人。此亦良由知
教相故。不待不過者。非未熟而化名不待
時。非機熟不化名不過時。故金光明第
一釋化身云。以自在力隨眾生心行。隨眾
生界多種了別。不待時不過時。處相應時
相應行相應說法相應。現身而度。今但引兩
句。攝經意盡。故知聖師位在初住。初住得
法身之本。能起應化也。盲龜下譬聖師難
遇。如大海中有一盲龜。爾時海中復有浮
木。木唯一孔可立龜身。此龜三千年方得
一出。億百千出何由可值浮木之孔。故大經
第二云。生世為人難值佛生信難。猶如大
海中盲龜遇浮木。亦如針鋒竪閻浮提。以
一芥子從忉利天投閻浮提。何由可得貫
針鋒上。佛去世後非無四依。眾生薄德何
由可值。次明凡師施化。劣於聖師無三力
故。譬如下譬有三力而亦無益。故令凡師
[005-0303b]
施化。如世醫法。上醫視色中醫聽聲下醫
診脈。猶如聖師觀諸眾生三業之機現三
輪化。視色如觀身業。聽身如觀口業。診
脈如觀意業。障重無機雖是聖師亦不能
化。故云亦不能起死等也。若不解下明無
三術或亦有益。但牒不能觀於意業。但
觀餘兩。依語作方亦有得益。則大師自斥
我為凡師。眾生既無值聖之緣。遇此凡師
亦遇然得益。故云挑脫。即大師自謙被物
不周也。兼示後代勿廢化道。皆問病者故
云依語。如下諸文皆云師應問言。及其人
若言等。即是其相。身子下舉小乘中善說法
者。轉法輪將智慧第一尚自差機。大經三十
四云。雖有身子目連非真知識。生一闡提
心因緣故。如我昔於波羅奈時。舍利弗教
二弟子。一令骨觀。一令數息。經歷多年皆
不得定。以是緣故皆生邪見。言無涅槃
無漏之法。若其有者我應得之。我能善持
所受戒故。我於爾時見是二人生邪見心。
喚舍利弗而訶責之。云何乃為此二弟子
顛倒說法。汝二弟子其性各異。一主浣衣。
一主金師。金師之子應教數息。浣衣之子
應教骨觀。以錯教令生邪見。我即為其
如應說法。二人聞已俱得羅漢。是故我為
眾生真善知識。莊嚴論云。浣衣漸淨白如
骨。能調鞴囊善知息。凡夫具縛者。若通論
者六根五品皆屬凡師。未破無明通皆具
縛。若別論者。五品位也。六根清淨離二縛
故。相似聖師。準第一卷料簡文中。通取六
[005-0303c]
根以為凡師。前指聖師在初住故。六根尚
稱為病導師。況三藏菩薩一切未斷。次結
示。如文。他有下判行。薩婆多下泛引二論
以出同異。非用論意。彼在小宗各依一
門。未為通方遍被之道。如毘曇十五云。鈍
名信行利名法行。信行者少觀察故。法行
者多觀察故。與薩婆多同。彼但判位在於
見道。少觀察者正當因門。今引曇無德
兩行俱在世第一前。故云方便。然數下從容
和通。數據行成故在見道。論據根性故在
方便若多論云所因不同。即似今家一向根
性。德宗多少不同。即似今家相資根性。是故
為會而復兩存。又阿毘曇使楗度中云。堅信
人有如許慧。堅法人有如許信。何故一人但
名堅信。一人但名堅法。答各隨所因從勝
立名非不互有。此亦似於相資意也。毘曇
又云。定入名信慧入名法。若據初文定慧
並以內思為法。聞定慧者名之為信。是
故今文止觀各立信法二行。今師下正明今
師二行之相。則以久因為現種子。明現有
者必藉久因。久因異於德宗方便。現在亦
異多論行成。是故今家但論由宿種故。現
堪修觀及以聞法。驗今知昔得二行名。大
經二十云。如有呪術若有一聞。後二十年
不中毒藥。若有誦持。乃至命終無有眾病。
是大乘法亦復如是。若有眾生一經於耳。
却後七劫不墮惡道。思惟其義必得菩提
淨見佛性。經耳即是信行種也。思惟即是法
行種也。法華云。若有聞解思惟修習。又大
[005-0304a]
經云。一聽聞正法。二思惟其義。經論此
類並是久遠信法種也。若論下今家判利鈍
也。更互得名不同兩論一向判之。已說下
結前生後。師應下欲為說法先審根性。定
秖是止。慧秖是觀。汝於此二為志聞耶。
為志思耶。其人下述彼根性所尚之相。既
知下既知根性病相定已。於一人所依語
作方。止觀各四故旦為八。一一文中各有
三意。一示法相。二指廣。三結成悉檀。初文
初意。咄男子下正為說法。說法之相隨有
相應。即便引用或儒或小或偏或漸。言近意
遠。且為助成圓教圓觀。四悉信法止觀之
相。為後來者作於化他說法之式。乃至據
下結文。於一一文有次與不次。意且在圓。
文中所列四教及似次第三觀語者。意在
聞咸歡喜。是善並生惡無不破。見一切理。
故遍列耳。故知至下結文。方開次第。次第
則歷於三諦。不次唯約一心。一一番中以
後望前皆成四意。謂次第三觀有三。一心
三觀為一。一其意者。老子曰。天得一以清。
地得一以寧。侯王得一以為天下正。老意
但以合陰陽之道。以為天地得一。合君臣
之道為侯王得一。今廢彼理但借彼名以
證今理。苦集得一謂滅諦。因緣得一謂
無明滅則行滅等。六蔽得一謂至彼岸。凡
引俗典例皆如此。一是三乘之最。故云唯
此為快。快故適其樂欲。如天亢旱等者。亢
亦旱也。萬之與百並小數之極。隨便互彰。
卉是草之總名。舉彼不生欲顯降雨以成
[005-0304b]
於生。生即生善。娑伽龍者華嚴文也。長含又
云。阿耨達龍王身心降雨滿閻浮提。今文云
四方霔雨者。是也。言七日者。是摩那斯龍
王欲降雨時。先七日布雲。令一切眾生究
竟諸業。漸降微雨恐損物故。人亦如是下
合譬。而不合七日及以四方。但合通途霔
雨意耳。合河兼池加道品樹。既非全出正
經盈縮隨時。初反合善根不生。若能下正
合善根生也。可對三觀四教釋之。發諸
禪如雨者。禪定若發。無量善法一切法門並
因禪發。燸頂等三藏也。眼智等見道中位也。
苦法忍為眼。苦法智為智。苦比忍為明。苦
比智為覺。順忍等通教中諸善根也。外凡為
信內凡為順。餘文並略。寂滅無生是別圓中
善根也。此等並因禪靜而生。即生善義。緣
喻等者。種種因緣種種譬喻。因緣秖是廣引
今昔共成此義。下去例然。醉象如卷初釋。
穴駝出大論三十三。第七又引。亦同無鉤
意也。五翳等者經論大同。成論云。譬如天
日月其性本明淨。煙雲塵霧等五翳則不現。
等者等取阿修羅手。爾雅云。陰而風曰翳。
翳謂障光。今則通取五皆能障通名為翳。
又風動塵起曰埃。煙雲霧起曰靄。靄謂雲
等掩也。曜靈者日名也。謂日被掩。亦可曜
謂七曜。七曜圖云。日月五星名為七曜。日
是陽精月是陰精。五星者東歲南熒惑西太
白北辰及中央鎮。所言靈者大戴禮云。陽之
精氣曰神陰之精氣曰靈。爾雅云。八方神
為八靈。五翳翳於八方故也。是故俗典凡
[005-0304c]
釋神靈變化精微及道性等。不出陰陽。彼
教未知出世道故。又大經譬日月又為煙
雲塵霧及修羅手因緣故。令諸眾生不能
得見。既為煩惱翳之所障。故須對治。睫
近霄遠等者。霄者近天赤氣也。雲得日光
雖赤色可見。雲無實體而可見也。中論大
經大同小異。大經二十六云。有因緣不可
見者如空中鳥迹。近不可見者如眼睫。壞
不可見者如根敗。亂不可見者如不專
一。細不可見者如微塵。障不可見者如雲
外月。多不可見者如稻中麻。相似不可見
者如豆中豆。中論加遠不可見者如霄。則
無根敗。今文意者。由煩惱故故不可見。遠
不可見如不見中。近不可見如不見俗。
從夫散心來至皆不可見者。舉彼諸惡顯
此修定。以為所治。故膜塵等皆是所破。密室
中燈除外風也。破內暗也。金錍等者。大
經第八如來性品迦葉問佛。云何佛性難見
難入。佛言。如百盲人為治眼故造詣良醫。
良醫即以金錍決其眼膜。一指示之。問言
見不。答言不見。復以二指三指示之。問言
見不。答言。少見。合喻云。無量菩薩雖具足
行六波羅蜜。乃至十住猶未能見。如來既說
則便少見。此乃別教十住故云未見。疏引他
釋。一云。三指譬三乘。二云。譬三慧。三云。譬
三教。初譬小乘初教為一。般若至法華為
一。涅槃為一。四云。信順無生為三。章安云。
既譬佛性不應餘解。即以三諦而為三
指。初指如空觀故云不見。三指如十住故
[005-0305a]
云少見。即圓十住也。金錍如教。故下文云。
如是菩薩位階十地尚不了了。今從決膜
除惑義邊。故云對治。心若等者。世間是生
滅法。出世是不生不滅法。由定能了故云
也。亦可世間生滅是界內俗。出世不生不滅
是界外真。界內略真界外略俗。內外真俗即
三諦也。三諦是理。理即第一義意也。如來成
道即第一義意。猶尚樂定。入定復是第一義
意。況諸凡夫。凡夫理合修第一義。佛示凡
故。故諸經中多處有文明佛入定。有禪定者
等者。電光者如第九卷釋。見道即是第一義
意也。雖成論中本譬欲定今通用之。凡初
見諦理皆名電光皆名見道。破無數等者。
意以一切種智為第一義。破惡之言因便
來耳。其人若言下信行約觀四悉。前雙問故
今但出答。我聞等者斥法行也。三惡等者
舉世間苦況出世苦。燒然是地獄。駝驢是
畜生。如是等苦苦有期限。癡暗無明障三
諦苦。終至實報故云大苦。方隅可譬權實
理也。四方曰方四維曰隅。隅如權方如實。
爾雅曰。西北隅謂之屋漏。東北隅謂之宦。
宦音怡。郭云。未詳。麻杲云。養養萬物也。東
南隅謂之突烏釣切。西南隅謂之隩。謂屋
中隱隩之處。亦可以生滅四諦如隅。無生
四諦如方。界外兩教方隅亦然。多聞分別等
者。據此四句皆以樂為名。初句云多聞等
者。樂即樂欲聞即信行可對世界。攻惡等言
相從來耳。若盡一偈文意四悉義足。四句次
第以對四悉可見。如教至道非道者。四種
[005-0305b]
道品名之為道。分段變易名為非道。界內
以三途為坑坎。界外以分段為坑坎。若
作陷字戶懺反非今所用。分別苦樂道非道
等間隔不同。即世界意。月開等者。青蓮華因
月而開。赤蓮華因日而開。有人云。白蓮華
因日。並取開生。是為人義。大經第九云。譬
如蓮華為日所照無不開敷。日興等者。大
經第九云。譬如營作至暗皆息。若未成就
要待日明。義同於月。主膠火導並譬於觀。
商畫坯盲並譬於行。行即善也。從勝別舉
一切種智亦推於觀。種智即是善中之最故
也。自餘諸善但是莊嚴觀耳。怨即是惡。識
即能治觀也。武將有謀者。如秦將王剪。魏將
吳起廉頗。李牧張良樊噲之徒。善破陣故。以
譬破惡。並須委釋破三惑惡。次雲熱火暗
並譬所破之惡。薪縛例之可以意得。井中
七寶等者。大經十九。佛告德王。如暗室中
井種種七寶。人亦知之暗故不見。有善方
便然大明燈持往照了悉得見之。是人
終不念言是水及寶本無今有。涅槃亦爾。不
可說言本無今有。瓶盆亦爾。今云日明者。
舉明中之盛。眾生如井佛性如寶。眾生如
室佛性如瓶。並以無明如暗燈日如智日
照如見。今此文中以日替燈。須以智慧去。
般若偈文。能見於寶及觀法實。即第一義
意也。等觀入者至第一義故名為入。知諸
法實及等觀入。般若為最。故須用觀入第
一義。默復默者明思不移。損之又損之等
者。周易云。以至於無損。肇公改用。今且依
[005-0305c]
肇。以真理極名為無損。煩惱損盡亦名無
損。斥信行聞屬有為故。坐馳等者。莊周貴
坐亡故云馳無益。今借彼意忘聞觀理。
隨文曰馳。思理之外餘皆曰馳。又外篇云。
敬孝易愛孝難。愛孝易亡親難。亡親易使
親亡我難。使親亡我易兼亡天下難。兼亡
天下易使天下亡我難。注云恣之使天下
自得。安得不亡我耶。以是而言。秖是莊生
無亡他之智。反斥他不亡。而令天下亡
己。注家云恣未足釋亡。今之天下可由
不恣。恣若是亡何曾不亡。而展轉比云最
後難耶。故知汝之所恣非他之亡。他之所
亡何關汝恣。是則坐亡有言無行。今借語
成理依理曰亡。當為下諸句皆當知。是諸
法是止。隨四悉意。話戶夬反何法不備下止具
十度。一一度中一切法足。善雖無量不出
此十故是生善中最。前六可見。因止等者。
止為雙非之方便故。故云也。止中具諸願
亦遂眾生願。是故云一切。有除惑功故
名為力。此是中智故云無二。止具一切即總
結也。且約當機故云何用別修。壁定者。室
有四壁則八風不入。若得止已離界內外
違順惡覺。八風秖是四違四順。書中八風者。
爾雅曰。南為凱風東為谷風。北為涼風西
為泰風。從上下為頹風。從下上為飈風。與
火俱為庉風。庉字徒昆反迴轉為旋風。室壁
亦免此之八風。故以為喻。亦是四方四維之
八風也。朝露見陽者。露如散陽如止也。晞
乾也如定。止是大慈等者。慈定治瞋。大明
[005-0306a]
呪如釋籤。大明呪是般若故。能除惡覺貪
婬恚怒癡疑朝露之惡。止即是佛等者。念佛
治障道。今修於止如法佛故。治障妙道。
阿伽陀及妙良藥。并呪枯起死之術等。並
舉能治之上。止即體真等者。用彼釋名中
次第之名。以成不思議理。止是佛母等者。實
母權父共生佛子。父母相即準上可知。即
淨名經意。理體寂照是佛師也。止是佛身即
法應二身也。亦可三身具足。因名止果名
眼。定慧能嚴今止屬定。故名相好。具一切
法故名為藏。為諸法依故名住處。何法不
具牒前便宜。何法不除牒前對治。乃是
見理故惡滅善生。正覺等者。在因名觀
在果名覺。正大遍等。借用果上之稱。能
生等者。信戒等五即五分法身。既能生於
五分即生善中最。化道大行者。即應病授
藥也。能照道者亦取破暗之意。能得實者
除貧苦之惡。但當勤觀開示悟入等者。此四
皆是無生觀也。具如疏中約觀心釋故第
一義也。次明迴轉者。先序二論中言始終
者。二論並以始鈍終利。今言須臾故不同
彼。次明自行則止觀並說。亦先標二行。教
他以說法為本。故先信後法。自行多在
於思惟。故先法後信。前教他中十六番各
屬一人。故止觀離明。今自行中並在一人。
故止觀合明。又前非不合今非不離云云
次樂寂下正釋法行。於四悉中各一止一
觀。樂欲中初是止。若欲下觀。並依世界以
赴樂欲。以在初故未論過生。故但直舉一
[005-0306b]
止一觀。次其心下明為人等三。為先明因
前生過次用止觀。初文是因世界中用觀
生過。過謂毫善不生。次即當下用止。若凝
停下因止生過。次當校計下用觀。若念念
下對治中一止一觀。初文是因為人中用觀
生過。過謂長惡。即當下以止治之。次若靜
下用止生過。即當下用觀治之。修止下次
第一義中一止一觀。初文雖上治中用止用
觀理不開發。初文用止不開。即是過也。本
為見理理既不發。故名為過。次即應下用
觀令開。次修觀下過生。次宜更下用止令
開。信行下。次信行中四悉各一止一觀。初樂
欲中亦如前意。但直赴樂欲。明一止一觀。
聽觀下次為人中一止一觀。先明生過等。初
文生過。即應下聽止令益。或聽下生過。即
應下聽觀令益。或時下對治中一止一觀。初
聽觀生過。即應下聽止治之。或沈下聽止
生過。即當下聽觀治之。或聽下第一義中
一止一觀。不語生過。直云豁豁朗朗得益
之相。前之三悉如世醫治。此第一義如如來
治。故不生過。次迴轉。可見復次下相資
先標來意。如法行下正示相資之相。若法多
信少名信資法。若信多法少名法資信。亦
曰正助。初明信資法。既云相資乃是信法
二行俱有益也。初止中四悉。言法行者。既
信資法。以法為正從法行立名。故云如
法行者。初總明信以為能資。冠下四悉。若
具廣說應一一悉上皆云隨聞一句乃至皆
遣。為避煩文故標初一句。還坐下法行樂
[005-0306c]
欲。次下有三箇又聞。即法行中為人等三。又
聞下觀中四悉。信資於法即初二悉有聞觀
之言。下二悉略例止可知。破惡即對治。欲
悟即第一義問。何不云悟而云欲悟耶。答。
此四悉中第一義者。何必證理名第一義。但
取非前三悉之相。附理氣分即屬第一義
故。前文但云豁豁朗朗等耳。此乃下結信
資法。信行下法資信。比前法行可以意
知。是為下結法資信。夫心地下結安心意。
以總安中唯止唯觀。今以四悉等故云逐
願加以飲食丸散陰陽三雙譬之。一一雙
中皆遍前意。合成四悉意也。隨其所願樂
欲也。飲食生善也。丸散對治也。陰陽云見
性即第一義也。一種下明偏修之失。故知二
師非但止觀偏用。亦乃並無信法等中一止
一觀故也。二師引偈並未見正典。各隨一
門得入。以自行所稟未遇通途。便以偏
門遍令他學。致令學者彼彼相非。若爾。則
人天之善尚無。安剋至真之妙。故引大經
一向服乳。經第三中佛告迦葉。譬如長者
佛也多有諸牛教也。色雖種種隨機同共一群理一。付
放牧人弘教令逐水草被機。唯為醍醐常住不求
乳酪人天二乘。時放牧人𤚲已自食弘者自益。長者命終
佛滅所有諸牛悉為群賊之所抄掠盜佛教法。賊得
牛已無有婦女無慈。𤚲已自食利養群賊相謂。長
者畜牛唯為醍醐不求乳酪。常設何計
而得之耶欽慕我等無器非根雖復得乳無安置
設復持戒非常住本復共相謂唯有皮囊可以盛之。
[005-0307a]
人天陰果雖有盛處不知攢搖。漿猶難得況復
酪蘇無定慧方便名不知攢搖。似道尚無況復真常爾時群賊為醍醐
故加之以水起見以水多故一切皆失起見墮惡失人
天果今此二師偏執大理寂照定慧。義當群賊

不知鑽搖等。佛何故說種種耶者。引諸四
悉重斥偏迷。若就下更歷三種止觀以結
前數。言若就者別立之辭。文雖唯頓若更
別約次第三觀。則一一各有百二十八。故
著若就之言。次第三合故立一心。依前重
舉故云又耳。人見三番之後更云一心。便
謂頓等三止觀外。更立一心。謂此一心不
關前頓。今安心者依前妙境及前妙願。故
前文云須行填願。則願行相稱。故向安心若
總若別。並是圓頓填圓頓願。更開對於次第
三觀。一一觀中皆具前來一百二十八。對本
一心乃成四番一百二十八。合五百一十二。
人不見之妄生穿鑿。況復空假中三。不異
頓漸不定之三。故前不思議未會異名中
所發為三觀。觀成為三智。教他為三語。歸
宗為三趣。三趣即是頓等三也。以一部文
共成一意。尚恐疎漏。豈有潛於結數之中
秖云一心即令妙行成之於此。此則上下
諸文便為繁芿。具如卷初及第四第三中撮
說文旨。不見此意自失安心。自安既無。教
他何在。應從初已來鉤鎖相承橫竪高濬。前
後冠帶方成行儀。豈有輒爾立斯異計。如
破遍中一一句見。一一品思。塵沙無明皆云
信法相資迴轉。即是見品思品無知無明。各
六十四番。橫竪不二即是一心。故自他相對
[005-0307b]
亦各須有一百二十八。此云五百一十二
番者。且從合說隨諦言之。若作相顯說
者。即以次第顯不次第。具如前後諸文料
簡。又何但約於不次第義。後立三箇一百二
十八。秖約不可思議一中之三。以為三番。
三中之一而為一心。三一共論亦有五百一
十二也。問。圓人那得三觀別論。有此信法
相資等別。答。如後第六云多入空少入假
中等。既許偏入亦可偏觀。又破遍初。無生
為首無生即空。空門既爾餘門亦然。隨宜乃
成七句不同。尚成七番一百二十八。何啻三
耶。故知自他皆有七句。若次第觀唯得為
三。三悉下判前四悉。雖復五百一十二番。
但語信法。或以止觀無不攝盡。為判權
實須約四悉。所言世醫等者。借大論中文
以成今意。故但屬世諦判為世醫。如世界
後復須生善。善若不生復須破惡。惡去不
去皆須見理。故云三悉差已更生。至第一
義縱未無生。於斯必契。故云差已更不復
發。況復結云世出世法互相成顯。故一一行
皆歷四悉。雖行三悉必須見理。若入第
一義見理未深。還須更以三悉成之。況
復三悉本為期於第一義故。故云相顯。況
開權顯實次第四悉。尚皆入於不次第四。
況此本是不思議悉四中之三。況不思議中
三皆第一義。若離下重示前妙境。為所安
處。止觀四悉但是能安之方法耳。若心安下
釋疑。疑云。為一一行者。必須如前諸句
安耶。故今釋曰。若心安於諦一句即足。如
[005-0307c]
前總安但安法性。如其不安則置總用別。
別中或唯一悉即足。以觀世界即第一義
故。或用二句乃至多句。乃至具用六十四
番。乃至用多六十四番。故云巧用方便令
心得安。一目下舉譬也為逗多人或一人
初後故須廣設。若隨其得入則不須多。故
云得鳥羅之一目。言一目者。乃據最後入
法之言。一生行之豈唯一目。是故或一人
用多。或多人用一。況一人始末非一可
辦。故下合云如為眾多。一人亦爾。羅者。
爾雅云。鳥罟曰羅。兔罟曰罤。亦曰罝。眾
生下合。捕者陸獵也。逐也。四破法遍者。初略
明來意中。初徵起設問。即約上不思議境
正設問也。故云法性清淨不合不散等。即
是境中一念三千離四性計。是故略云不合
不散。合謂一念散謂三千。但眾生下答中
意者。約不思議理之與惑。不當一異破不
破等。隨迷妄故事須設破。眾生無始全體
顛倒誰論多少。但曾解境發心安心。心既
未安故云少耳。全未破故故復云破。前以
定慧處於法性。故名為安。今以準教四句
推責不安之心。故名為破。破非不安安非
不破。得名隨事心境唯一。上善巧下約上安
心對辨破否。若已安於諦定慧已發。彼即
是破。何須至今更須論破。次若未下正明
破意。由未安故。若未破故今更論破故云
若未相應等也。言有定之慧等者。然安心
破遍並是絕待。咸具定慧。今據初心欲入
未入。隨事調熟用與不同。或宜有慧之定
[005-0308a]
如前安心。或宜有定之慧如今破遍故從
行立名名不虛設。又前安中先推法性
以多從定。是故云安。今此破中先準教門
義多從慧。是故云破。二文兼具法體無遍。
故前信法莫非法性止觀故也。今此無生亦
由同體止觀故也。然破法下欲明無生破
法之門。且先通舉諸門不同。從廣之狹以
指無生。故先列經論所出諸門。謂教行智
理。文字即是教為門也。大品四十二字大論
廣釋。南嶽大師分為二解。一通約三乘。二
別約圓頓。今廢通從頓。大品云。菩薩摩訶
衍所謂語等字等。諸字入阿字門。阿字門
具一切法。乃至荼字盡諸法邊。究竟窮底
不終不生。過荼無字可說。不可說不可盡。
一切法如虛空。或觀行下明行為門。三昧
是行。大論云。菩薩修三三昧名諸三昧門。
能通至實相。是故能為實相作門。若十六
行為三三昧門。但為真諦作門。非今文意。
或智慧下以智慧為門云云。或理下以理為
云云。依教下且生起前所列教等四門次
第。教既居初故今依教。復為令知教有功
能。能通至於觀智理等。是教光顯。是故生
起。三門下明去取。三藏下教中復簡藏等三
教。言三藏先破見等者。若佛弟子必先破見
或慧行欣厭。或聞善來等成羅漢者。或佛
三十四心等。並俱斷也。通教大同。但俱破之
言不在佛耳。別但次第從淺至深故云竪
遍。且寄教道故云竪遍。依實但斷一十二
品。竪尚未遍況復橫耶。言橫不遍者。如初
[005-0308b]
觀見思具攝諸惑。能觀之智攝一切智。位
位皆然故云橫遍。別教不爾故須簡之。今
不思議下示圓門相。一境一切境指前不思
議境。一心一切心指前發心安心。依此論破
故名破遍。餘門下正明簡意正用圓門。所
謂下正列圓門。今於圓門復論云取。理雖
相即初心從易。及隨便宜多用無生。故於
圓門去三存一。無生門下正示無生橫竪
破遍攝法功能。於中先略次廣。初中先明竪
門者。初標能通光顯二意。何者下釋。通釋
二意。先釋到因。淨名下引證也。淨名大品
皆以教門通行至因。並以無生為首。故
彼淨名三十二菩薩中。初法自在云。生滅為
二不生不滅為不二。不生不滅即圓無生。大
品四十二字亦無生居首。故今亦然。文列雖
以有門居首。依前諸意且用無生。止觀下
明止觀能顯。雖有此教必須行顯。故前生
起云依教通行。若無教者行無所剋。以
有教故令行智門通至於理。初住見理外
用自在。令無生門一重光顯。故云縱橫無礙
觸處皆通。故生起中云雖無所通。遍通一
切。譬如下舉譬也。人謂行人位謂入住。若
空有其門教何所被。空有其人行何所稟。
稟教行行得至於理。故云有人有位。如人
入相門方榮顯。次通果者。初出所通之果
即涅槃不生。次定慧俱滿故名不生。智斷俱
滿故名不生。故定慧二法至果方滿。大品文
者。無生理滿故云不來不去。至佛方名無
生故也。法華文意例涅槃可知。止觀下明
[005-0308c]
能顯果。由果滿故。自他依正一切俱滿。巍
巍等者。巍巍高出貌。堂堂者爾雅云。堂堂容
也。白虎通云。堂堂明也。如月高明即是果
智。諸明中最如月在星。灌頂經云。巍巍堂
堂如星之月。銷除生死之雲。今明果滿能
益他也。照十寶山等者。華嚴二十一云。佛
子。菩薩十地因於佛智而有差別。如因大
地有十寶山。謂雪香軻梨羅仙聖由乾陀。
馬耳尼民陀斫迦羅宿慧。并及須彌山。一一
皆云王雪集一切藥。香集一切香。軻梨羅
集華。仙聖集五通。由乾陀藥叉。馬耳集妙
果。尼民陀集龍。斫迦羅自在。宿慧集修羅。
須彌集諸天。言自在者。謂諸大力。即以十
山所集功能。對於十地。初地已上心證佛
智階降不同。唯佛能知。此地亦爾。故云因
於佛智而有十地。今文用喻與經稍別。經
以十山譬於十地。十山依地地喻智果。今
亦以十山喻於十地。月喻佛智。下照十山
譬佛果智起於諸地。故合喻云。功高十地。
影臨四海喻起應也。果亦下合也。汲引四機
者。水如機影如應。四教四門四悉並是垂應
設教。金光明經佛禮骨塔者。新譯第十云。爾
時世尊為諸大眾說十千天子本緣已。於
座上結跏趺坐。告諸比丘。汝等樂見菩薩
本身已不。諸比丘言。我等樂見。爾時世尊
即以百福莊嚴手按地。即便開裂。有七寶
制多忽然踊出。眾寶莊嚴爾時世尊即從座
起。作禮右繞還就本座。告阿難言。汝開塔
戶。阿難如教開已見七寶函。見有舍利白
[005-0309a]
如珂雪。告諸比丘。汝等禮拜菩薩本身。阿
難白佛。如來世尊出過一切。為諸有情之
所恭敬。何因緣故禮此身骨。佛告阿難。由
此速能證得菩提。為報法恩我今敬禮。因
為大眾說薩埵本緣。彼薩埵者即我身是。
故知佛地因果由止觀教。雖得佛果敬稟
教身。是故佛今而禮身骨。無生下次明橫
攝。此即先結前生後。大品下正示橫門。問。
前無生竪門。亦見四十二字之初。何故而今
乃以字門為橫。答。前於無生一門竪入。故
有因果相望淺深。所以名竪。今以四十二
字各各相望。已自成橫。又各各攝於四十二
字。則一一字中所攝又橫。故知橫竪備攝其
中。此亦非橫非竪而論橫竪。此意下欲廣
示相釋義功能。故先提起。但云因果橫竪
無生意猶難見。是故更須約佛藏等。今此
文中釋佛藏義。先事次觀。事釋中先正引經
以明外用。次合無生門。言外用者。經上卷
云。無名相中假名相說。皆是如來不思議
力。譬如有人嚼須彌山飛行虛空。石筏渡
海。負四天下及須彌山。蚊脚為梯登至梵
宮。劫盡燒時。一唾劫火即滅。一吹世界即成。
以藕絲懸須彌山。手接四天下雨。如來所
說一切諸法。無相無為無生無滅。令人信解
甚為難有。甚為希有。若少有所得與佛法
僧諍。入於邪道不聽出家受戒。飲一杯
水。當知經明無生外用。以顯妙理因果無
生。是則不了一體三寶常住。不聽出家。言
不聽者。若不解此戒不具足。此即同前第
[005-0309b]
三卷末勝鬘後解。彼經下內合無生者。吹唾
秖是智斷之用。智斷不二故吹唾同時。若有
自言得無生者。請驗外用。須識下次明觀
心釋佛藏義。觀心即是修智斷因。是故更
須約觀心釋。一剎那起名一眾生。即起即
滅名為一期。念念之中恒起三毒。即當劫
盡三災義也。三毒貪為首。三災火為端。以
不思議止觀。觀此三毒云云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五之四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五之五


唐毘陵沙門湛然述


大經下以涅槃釋義。然無生義散在諸
教。名相委悉不過大經。故引四句六句釋
無生義。不出自他智斷能所事理思議不思
議。悉無生也。即是因果光揚能顯義也。並在
第十九經也。初釋四句言不聞聞一句。有
種種義者。經初列不聞聞等四句。次以不
生生等四句。釋不聞聞等。復以不至至等四
句。釋不生生等。故云不聞聞等有種種義。
今處中說又順無生。故用不生生等釋無
生義。然古人以不聞聞不生生等四句在前。
下一一但是轉釋而已。故多釋不聞聞等四
句。餘句但例。有云。聞不聞即俗而真。不聞
聞是即真而俗。聞聞但俗。不聞不聞但真。又
云。不聞聞從真起應。聞不聞攝應還本。不
聞不聞法身凝然。聞聞是應迹不已。不生生
[005-0309c]
等古亦多解。興皇以雪山偈銷。不生生是諸
行無常。生不生是是生滅法。生生是生滅滅
已。不生不生是寂滅為樂。又將四出偈銷。
言四出者此偈四處出之。古人名為涅槃
四柱。謂九十五二十五二十六。不生生本無
今有。生不生本有今無。生生三世有法不生
不生無有是處。又云。如來證涅槃等四句對
之。章安云。準下文云我因是事即得解
於一句半句。得見佛性入於涅槃。當知並
是見佛性句。不聞聞了因性。聞不聞緣因
性。不聞不聞正因性。聞聞境界性。例此以
釋不生生等。亦應可見。雖古多釋未會經
旨。依章安解復是一途章安云。並不如此
智斷因果俱無生也。但為銷經別作一途。
彼經佛欲說此不聞聞等。放光照於十方
世界。時東方有瑠璃光菩薩。初來之時。一切
大眾非青見青。乃至非白見白等。諸菩薩
等見此光明。皆相問言。此是何光。皆默不
答。次問文殊。文殊答言。光明者即是智慧。
智慧者即是常住。乃至即是如來即是大慈。
佛言。汝今莫入甚深第一義定。應以世俗
而為解釋。文殊言。東方去此二十恒沙有
世界名滿月。彼有菩薩名瑠璃光。於彼
見光而問彼佛。彼佛答言。西方去此二十
恒沙有世界名娑婆。佛名釋迦。為諸菩薩
說不聞聞等。彼菩薩而白彼佛。欲來此聽
不聞聞等。從彼發來先現此相。如古諸釋
各自一途。將何以表光召之旨。將何以生十
方大疑。將無枉辱彼佛遣命。何足以補遠
[005-0310a]
來之情。偈雖廣攝諸師意略。故知不可聊
爾而釋。欲了此文須曉大師用經文意。
若釋餘文及下為他。則以生生居初用對
四教。以隨生等義便故也。此中銷經釋無
生義。是故具依經文次第。初列四句。次案
此下略舉攝相。不生生者自行因也。即初住
位。不生不生自行果也。位在妙覺。生不生者
即化他能。生生者即化他所。若不爾者。何
名為遍。故破遍門義同一部。一部秖是自他
因果能所故也。不生生者下次釋四句。自為
四文。然諸句中凡云經釋。並是大經佛自釋
也。凡云今解。即是大師釋佛所解。皆引佛
藏吹唾結之。初句闕結義亦應有。初不生
生者。牒經初句。安住下經解也。今解下大師
釋也。欲明所安故先釋世諦。次明能安
故後釋安住。理本不二非共非離。約事
且云無明共等。能生所生能安所安亦復如
是。以止觀安世故諦方成不思議境。安即
觀也。此觀初成名觀行位。以圓觀解託於
世諦。觀是聖孕。聖託胎故名託聖胎。又聖
種中生名託聖胎。若入初住名出聖胎。聖
出胎故名出聖胎。從聖生故名出聖胎。
契一分理故言不見。不見即不生智德成
也。此釋不生。獲佛知見下次釋生字。論云
下引論證者。諸法即是無明世諦。般若生是
佛知見開。此說下結示。經釋不生不生下牒
第二句也。次不生不生下經解也。名大涅槃
總標也。生相下釋兩不生。生相盡故即智斷
德滿。修道得故明果由因契。今解下大師
[005-0310b]
釋。二德已圓釋生相盡。即指妙覺為寂滅
果。因果下以佛藏結。結謂結同。經釋下列
第三句。世諦下經解也。今解下大師釋也。由
無明故與法性合出生諸法。故名無明以
為根本。但破根本諸法不生。死是不生之
異名耳。此釋下重明此句所用義旨。以此斷
德釋初智德。若無斷德智不成就。是故須
以斷德釋智。若初句中智德成即初句中
下生字也。若此句中斷德成。即此句中下不
生字。不生名同等者。簡兩句中不生字也。
初句上不生字。此句下不生字。兩處不生其
名雖同事理則異。初句智德緣理名為不
生。此句破事惑盡得不生名。以理望事事
則為下。故云下破。以事望理理則是上。故
云上緣。次初句下簡兩句中生字也。初句
下生字屬智。此句上生字屬惑。兩處生字其
名雖同。初句生字屬智智即是脫。此句生字
屬惑惑即是縛。故云大異。兩處俱有生與
不生。是故須簡名同義異。智斷二德既無
前後。若以第三釋於第一。亦可第一以釋
第三。以智斷同時故也。體雖不二必先運
智以斷於惑。豈惑自斷而方智生。是故且
以第三釋初。又假使第三列在於初。亦可
第一以釋第三。言不累書且依文次。又從
義便是故爾耳。初句下佛藏結。此既釋初。
是故結中亦望初句相即而結。文似前後
用必同時。故云一時不可前後經重釋下述
經重釋第三句也。此初牒經重釋也。今解
下大師釋經重釋義也。經文但云一生不
[005-0310c]
生。經前後釋自分兩義。故今大師判出兩文
不同之相。先謂前解。既云斷德知是自行
之惑滅也。此中重釋既云四住菩薩。即是菩
薩斷四住已能自在生。先斷四住即如通
教菩薩。尚能自在利益眾生。況入初住真
因分開。以通教人斷四住劣。顯於圓人斷
五住勝。惑滅下亦以佛藏重結兩解。惑滅
顯唾以結初釋化興顯吹以結重釋。經釋
下牒第四句經也。一切下經解也。今解下大
師釋。菩薩何意下牒向重釋。以為能化。有
漏是生。相續不斷故名生生。生生即是所化
之境。是故下重牒能化示生之意。意在所
化。是為下結成無生功能故也。前之三句並
是化他之能。因果智斷。此句即是化他所也。
四住下大師重以地持六住中之四住。釋佛
重釋四住菩薩也。地持六住即當別義。向佛
尚以通劣而顯圓勝。豈無以別顯於圓
耶。況復幸有地持別文。是故引之以顯圓
妙論六住者從十住去方受住名。若人無
有種性等者。指十信菩薩故云雖生善道
等。不在六人數中者。即六住所不攝故也。
以此六人皆不退故。故名為住。復言究竟
者乃是菩薩地窮。非永究竟。種性成就即十
住滿。已斷見思故云無退。得在一人者六
中初人也。乃至行向並由住中。斷見思已
方能進行。故云數數增進。即第二住親為
初地方便故也。前種性中已入空觀。非不
亦為別地方便。去地遙故。至迴向中親修
中觀。故云方便。淨心是初地者。破同體見
[005-0311a]
故云離我地前凡夫並未斷故。即是別教見
道位也。行道迹者。別修道位破同體思。決定
究竟並破思也。經稱下以論判經。至行道
迹名真出假。帶教道說故立見思。次第至
此尚能大益。況復圓教五住盡耶。況復一體
智斷成耶。經又下次釋六句。經中所以重
明六句者。前之四句直明因果能所無生。
無生之名雖即是破。未破無生。是故今明
皆不可說。又前四句雖云無生。未知為是
何等無生。故六句中思議不思議。生與無生
一切俱破。是故六句皆不可說。乃顯今文破
遍正意。先正釋六句皆不可說以明自行。
於中初列經句。案此下略明句意。若破下
大師先且銷經本句。一一句下皆云不可說
者。即是破義。初文是略判也。言思議不思議
惑者。應云思議不思議解惑。文中存略但
云惑耳。次第解惑即是思議。不次第解惑是
不思議。解是能破。惑是所破。故解惑相從。同
名思議不思議也。惑之與解俱須遍破。尚
不可作不思議說。況思議耶。故一一句下
皆云不可說。問。思議須破不可思議何用
破耶。答。理非遍圓故皆須破。若破圓者
破圓異偏。不破圓理故云不破聖人心中
所得涅槃。為未得者執成戲論。是故破耳。
何者下釋。先釋四句思議解惑。於中先破
惑。次破解。初惑中兩句。初釋成可思議。次
釋成不可說。初句云界外惑者。理體不生
而惑是生。故云不生生。界內之惑言枝末
者。界外之惑已是於生。從生惑上復生於
[005-0311b]
惑。故云生生。界外即是無明惑也。界內即是
見思惑也。有麁細故有內外故。是故判為
可思議惑。此惑下示相待相。初明生生是所
化境。所言並者。凡是生生皆所化故。因所
有能故成相待。所化既不可得下釋不可
說。明能化所化皆不可說。猶如幻人為幻
人說法。問。能化既是別惑。何故乃云自在。
答。已斷通惑。即於通惑名為自在。若於別
惑仍是繫縛。枝之與本並是法性。即觀法
性而亡於惑。名不可說。次若破下破思議
解者。亦初釋兩句成可思議。次總釋成不
可說也。界外之解言雙遣者。從前得名。亦
是異時相望名雙。應言破惑。今言破分段
變易者。因中說果。以惑破故生死必破。破
界內惑令生不生。故云生不生。問。界外之
惑既是能化。與界內解有何差別。答。界內
之解破界內惑。而得解名。生界外已於彼
具縛。名界外惑。雖當分名惑而能化於界
內之惑。體雖不別得名處殊。此解下示相
待相。十六門異故云種種。從淺至深皆屬
自行。前後次第及化他位。望四教說。乃成
多種因果不同。如第一卷四弘中說。理尚下
釋不可說。四種道諦是能趣行。滅理法性是
所趣理。理體尚無何得種種能趣所趣。故皆
不可說。次破不思議中亦先惑次解。此之解
惑但點無明對於圓理。不分內外枝本之
殊。是故名為不思議也。初破惑中先且釋
成不可思議。故云秖是無明。無明不可得下
明不可說。不可得者秖是不可說耳。次破不
[005-0311c]
可思議解者。亦先示於不思議相。故云秖
是圓解。於此判出圓因圓果。理不偏圓下
明不可說。理非偏故不可偏說。理亦非圓
何可圓說耶。將彼下明用句意。佛自下次
明大師釋佛所釋。故句句中皆先舉佛自
釋。次今解下明大師所釋。意扶佛釋但小
廣耳。一一句中皆云依佛此旨者。大師自
云。已申佛意。重述佛旨以符己見。生即顛
倒下明不可說也。次釋第二句亦先舉經
釋。今解下明大師釋又二。先釋生生。八相
所遷全是有漏。八相所遷具如前釋。問。八
相中云小生生大。此中何以大生生小。答。
由有大生引起小生。故令小生能生於大。
生生故不生等者明不可說。有漏之生即是
空中。空中不可言思所得。故不可說。但
云空中者。且以法性空中對幻假說。其實
須云幻假即是不思議假。何者。今但以此
假即是空中。此假任運成不思議。故不別
說。前第一卷四弘文中意亦如之。次釋第三
句者亦先牒經釋。次今解下明大師釋亦
二。先釋生不生。生即名為生者釋上生字。
般若生時由諸法不生。生不自生下釋不生
字。即以四句推破諸法。諸法破已尚無無
句。何有四句。是故般若非四句生名為不
生。又般若生時下重釋也。反以不生生而
釋生不生。生即無生者。良由般若生時世諦
已死。故得雖生而生自在。即是生不生也。
若般若生下釋成不可說也。若般若生牒上
初解中第二解。又次解中初解。云般若生時。
[005-0312a]
若自在生牒上第二釋中後解也。言而生三
界也。此之兩生皆不可作生而說者。體非
次第故也。次釋第四句。亦先牒佛解。今解
下大師釋亦二。先釋不生不生。尚非下明不
可說。據此下判句也。既云極果知是界外解
也。次釋第五句。亦先舉經。今解下大師釋。
亦先釋於生。界內外生秖是無明者。覽前
兩句思議之惑。秖是一念從緣生惑。此惑秖
是障中無明。緣生即空即中下明不可說。界
內外生生義雖殊。今觀同是一念緣生。即空
即中。何者。以見一念即畢竟空。即法性中。
前對生生是可思議。見此思議是空是中。
今見一念即具三惑。名不思議惑。道理即
是即空即中。大意同前。次釋第六句。亦先
牒經今解下大師釋也。亦二。先釋不生者。
亦覽前兩思議之解。即是此中不思議解。
故云及界內外解並皆是得。得即詣理。理絕
心口下明不可說。不可復作圓理而說。理
無說故名不可說。佛以下隨結破遍也。偏
圓解惑悉皆不生。皆不可說故名為遍。依佛
藏下總以佛藏。通結前來四句六句。言前四
句亦吹亦唾者。結初四句。初四句中初句即
吹而唾。次第三句即唾而吹。次第二句者
吹唾成就。第四句者吹唾所化。當知前三句
中。句句之中有吹有唾。第四句者。若單約
所化則義屬於吹。吹不獨用義須即唾。若
以所顯能。全是吹唾之功用也。後兩句者。
謂六句中後兩句也。以此兩句兩向用之。
在六句末同名為唾。唾秖是破。破者秖是
[005-0312b]
不可說耳。故六句中句句皆云不可說也。若
將結前四句文者。二句既是不思議之解惑。
解惑相即智斷不二。與吹唾義同。故用結
前四句智斷。此乃但用上生不生。不論二
句下不可說也。故用生字以結前吹。用不
生字以結前唾。若兼後二句下不可說亦
結前者。結前吹唾皆悉相即。亦不可作相
即而說。又楞伽云下復以楞伽釋成六句。
先釋楞伽。次結大經與楞伽同。初釋楞伽
義者。彼經第四無常品云。大慧白佛。如佛
所言。我於某夜成最正覺某夜入般涅槃。
中間不說一字。不已說。不當說。不今說。
是佛說。世尊。依何密語。作如是說。佛言。
依二密語謂自證法及本住法。然一代施化
豈無權智被物之教。但約此二未曾有說。
故云不說耳。今云自法但約自證耳。自法
者下釋向經中所列二法。亦先列經釋也。
初釋自法中。云彼如來者。謂過去諸佛及
以現在十方諸佛。與彼佛證一體無殊。不
多不少名不增減。離言說等者。重釋自證
所離之法。釋曰下今釋經意。離言說等者。彼
經第七云離言說者。不可議也。離妄想者。
不可思也。離文字者。離假名文字也。凡能
詮教無非假名。約自證法有何文字。言二
趣者。複疎釋前言說假名。恐情妄計但離
能說能思能名。即以所說所思所名。謂為真
體。故複疎云二趣俱離。何者。於自證中不
見能所名離二趣。本住下次釋本住法
也。謂佛自行所行之道。及佛本證實相之
[005-0312c]
理。並非修成非作法故遍一切處。不可
改易故名為住。理是所至道是所行。故舉
譬云並非行者至者所作。故本有道為人
所行。豈行者作。本有理城由本道至。亦由
行人而能至理。故並不由至者能作。經初
又云。本住法者。如金在鑛及所至城。鑛似
兼別城必從圓。經曰下引彼經助釋也。彼
經次文即以古城為喻。佛問大慧。彼城及
道并城中物。是彼入者之所作耶。答曰。不
也。士夫行人但隨本有常住之道。至實相城
得於萬德祕藏之物。以受如意涅槃之樂。
本期涅槃故云如意。當知下總結前意。非
口言者。不可議也。非分別者。不可思也。稱
本法故不可變異。此義下會同中。乃以
生生為本法者。前釋生生指有漏法。今
指有漏體全是理。問。前釋何故云是所化。
今何故云是本法耶。答。一切所化無非本
法。故曉法師云。水窮波末波徹水源。生隨
順緣生不可說者。結前生生不可說。故前文
釋云。生即空中故不可說。今亦如是。隨順緣
生不可說生即空中故。第二三句準前可知。
不生不生即究竟者。智斷究竟也。餘並同前。
大經云十因緣下次明可說。凡諸文中不可
說後。必明可說者。先自證已必化他故。十
二因緣中不云生死者。此屬未來。今明從
過至現。以成機根故不取也。故大經中續
前不可說文後。即云十因緣法為生作因。
所言十因為生作因者。以宿種子在無明
行中。來至今世。復依本習起愛取有。復由
[005-0313a]
現在聞法發習。此中因緣且語眾生十因
緣邊。亦應義兼感應因緣。謂感佛四說即
因緣義。彼地持文立四種性。於中聲聞種
性謂永入滅者。非今所用。然瑜伽論解深
密經等。並方等部攝。挫云永入策發令起。
如淨名中迦葉自敘云。於此大乘已如敗
種。敗種豈有更生之理。至法華會中根獲
記。是故今文且附方等。但以四性對於四
教義味泯合。問下料簡中初文令立第四句
也。赴機是立六句是破。前四句中有智有
斷。即是義當亦破亦立。答中亦以大經文
答。彼文釋五行竟。次明十功德云。十事功
德不可思議。非難非易等。當知十德皆證
中道。此五行十德自古多釋。瑤亮云。五行
是略十德是廣。各以二德對於一行。宗師
破云。初六對三相貌可爾。後四對行全不
相應。光宅云。行與功德一體異名。並從因
以至果。開善云。五行淺十德深。五行者。始從
初心終至地前。十德者。始從初地至金剛
心。若作別義開善最親。若依圓義光宅似
當。具如玄文明圓五行。然亦不是全用彼
經。但彼經文兼圓帶別。十地證道雖與圓
同。地前教道未曾聞故。故云不可思議聞者
驚怪。河西云。若準梵本應云希有奇特。鈍
根小智聞則驚怪。譯者略之。但云不可思議
等。章安釋云。深無底故驚。廣無邊故怪非
分別理能知故非難。泥洹智不洎故非易。
非真故非內。非俗故非外。非色故非相。
非心故非非相。無去來今故非是世法。無
[005-0313b]
中邊故無有相貌。絕四離百故世間所無。
疏中不釋非方圓尖邪。今助釋曰。非別故
非方。非通故非圓。非空故非尖。非有故
非邪。若作非破非立為言者。非破故非
難。非立故非易。非破故非內。非立故非
外。非立故非相。非破故非非相。非破故
非圓。非立故非方。非立故非尖。非破故
非邪。次問者。圓有四門若無生攝盡。何用
諸門。答意者。今說無生則云無生攝盡。若
說餘門則應一一各云攝盡今從行便且
云無生。乃至開為三十二門。何但四耶。既
云從於智斷二德以立門名。三十二門未
甞別異。隨舉一門攝三十一。月無增減等
者。譬不異而異。約惑智邊說有增減。見
有增減月體常圓。諸門依於智斷二德。但
從能入差別不同。而其理體未嘗生滅。大
經云。因須彌山故有虧盈。俱舍復云。近日
自影覆。諸小乘經多云白銀瑠璃漸漸互現。
故有增減。今取此意譬無增減。意甚便也
若無生下以門結遍。問無生門門稱無生等
者。門稱無生則應一切悉稱無生。前諸句
中何故復云無生生等。無生生是初四句中
第一句。生生是第四句。生自在故是第三句。
引三生句以難無生。答意者。三句明生。並
是無生功能故也。次正明破法遍中初列三
章。一一章門皆云從始至終盡其源底者標
中探說章中之意。盡源故橫周。盡底故竪
窮。竪破灼然有始有終。於一一見一一品
思無非法界故也。橫門一一亦各復有從
[005-0313c]
始至終。不二門中不無橫竪。如是皆悉橫
竪不二。若欲且從三章各說者。三惑各遍
名為橫周。通至實相名為深窮。一一惑智
理非橫竪。橫中一一亦復如是。又橫攝一
切名為橫周。一一至極名為竪深。不二門
中具攝諸橫名為橫周。無不圓極故云竪
深。雖有三文但成二義。謂次不次。橫竪但
成次第故也。雖有二義共成一心。當知
竪中具足有橫及以不二。餘二類之。故云
竪則論高。乃至無竪而不廣也。法華大車意
亦如是。當知秖是高廣大車。故知橫竪但
論相入不得不二未免縱橫。雖橫竪皆
遍須識不二。故次釋云非橫非竪。隨文見
者奈何迷深。故一家釋義前總次別。後還結
撮歸於元意。意雖若是為顯不二。還依章
門橫竪解釋。則於一中。橫竪甄分淺深不
亂。一無生門下先列竪章。亦先列竟。次如
此下述竪章意。此文分明寄三顯一。如何
棄此漫指偏文。大論下引論證於寄三顯
一意也。是故此中文三義三。意在度入歸
於不二一心中破。故知下文句句之中。皆有
一文一義一意。不煩文故且立六處。華嚴
下重引華嚴意。以顯今文。彼經二根而分
兩意者。此亦先次後論不次。故似於彼。彼
說次者。意亦為成圓頓不次。與今似同。若
論今文約觀但是借別顯總。全非別教意
復成異法華唯一則開鈍成利。人無不開
法亦無二。正當今意。今欲下顯文元意。諸
教既爾。今亦依之。故示讀者。預於文前遙
[005-0314a]
點六處結撮要意。一破見位後二破思位
後。三四門料簡中。四出假利益位五結破法
遍文後。六修中觀文初。頻此六文殷懃指
的。顯露彰灼讀者尚昏。儻沈密隱映如何取
解。故逆提綱領至文重示。此仍不論標
章指意等直指文內有此六重初釋從見
假入空中。先明從解得名。次釋當體受稱。
初文中且通釋云見惑等者。明見所從而
生及以能障功能。如焰下舉譬。焰夢者見惑
也。空覺者真體也。此惑下合。然見則見理下
釋從解得名。見惑下列釋。單四見中亦先列
四見。於一下先明有見中利鈍十使。初利中。
謂有於我者。外人計我。或如麻豆及母指
等。或計遍身神身四句及一異等。計我不
忘名為我見。計我斷常名為邊見。由計
斷常不信因果。復計此我以為自然冥初
世性世性即是二十五諦及六諦等。或計從
於父母微塵梵天等生。皆名邪見。執邪為
道名非因計因。名戒取見。謂因此見通
至非想。信此非餘名為見取。是己法者愛
下。明因見惑起於鈍使。如是下歷三界四
諦結八十八使。如文可見。三界合有五十
二鈍三十六利鈍五十二者。謂欲界二十。四
諦各五。上界無瞋但一十六。上二界合成三
十二。并欲二十合五十二。利三十六者。三
界各十二故也。如欲界中苦下具五。道下
有三除身邊。集滅各二除身邊戒取。合十
二也。上二界亦然。三十六及五十二。合八十
八。問。四諦下惑依何理教。減不同耶。答。依
[005-0314b]
阿毘曇上界不行恚。問。何故身邊唯在苦
耶。答。此見依身故名身見。依於身見而起
邊見。餘三非身故無此見。又見苦斷故故
在苦下。問。戒取何故唯在苦道。答。唯彼所
起。問。戒取計因苦諦是果。何故在苦。答。
計多苦行望為實因。故在苦下。非出道故
妄謂出道。是故復於道處能起。集滅異此
故無身見。無身見故亦無邊見。集滅非道
不生戒取。又復戒取在於苦道二諦下者。
本是內道見苦能斷。本外道者見道能斷。故
唯在二。問。八十八中初果所斷。既唯見惑。
何故中有五十二思。答。此思依見見為根
本。但斷於見根壞條枯。若迷事思此中不
攝。故文云是己法者愛。即指五見為己法
也。問。修所斷中何故無疑。答。見道已斷理
合無疑。餘三見下但例於有則三見可解。
但以無等而為根本。如計我是無乃至非
有非無也。若歷下明歷六十二各生八十
八。瀾力旦反又力丹反瀾漫游波也。漫亦散漫。縱逸
也。言此倒惑如波之逸。五十校計下明生
百八也。此經是後漢安世高譯。所立法相稍
異諸經。經云。佛在王舍。十方菩薩問佛。何
故諸行因緣不同。佛言。校計五根及以意
識。為一切法本得十方佛智。問。云何具足
行道。謂常守根識修校計者。為黠菩薩。
若不修校計者為癡菩薩。問。云何不修校
計為癡修校計為黠。佛以五十法答。一
一法中皆云校計。故云五十校計。一一法中
皆有百八。初盡百八癡次盡百八欲。乃至
[005-0314c]
得百八真證百八盡力。諸菩薩問。云何百
八。佛言。有所念不自知心生心滅中。有
陰有集。不知為癡。轉入意地亦如是。識
亦如是。是為意三。見好色中色惡色。不自
知著不自知滅。有陰有集。乃至觸亦如
是。彼經但列六根各六。雖無三世之語。而
結云百八。故知是約剎那而為三世也。既
以心意識三為意地三。故通三世。如云集
起名心。籌量名意。別知名識。意三既爾。故
使所依五根亦爾。三世三箇三十六故。故有
百八經又問云。我設知百八癡滅為癡為
黠。佛言。未黠。諸菩薩言。何故爾耶。佛言。猶
有百八癡乃至未得百八盡力。以念念中
不離六根剎那三世。故一一見皆一百八。乃
至五十箇百八煩惱。故彼經云。舉心動念生
死無盡。若準大論六根各三受。三受對三
塵。三世為百八。此則約果報以論三世。若
諸論中。復以十纏加八十八為九十八。加
十思惟合一百八。言十纏者。論云。纏八無
慚愧。嫉慳并悔眠。及掉舉昏沈。或十加忿
覆。故知念念有多百八。理含義別。大論又總
以十四難而攝六十二見。謂三世各四句。
并根本二句。有此難者不應為答。當知下
結也。心昏眼盲。盲故不見。昏故不覺。即是
無明心昏。智慧眼盲。故不見不覺真諦之
理。世講者下斥謬也。以彼不知俱是見故。
謬生去取。講者私解也。此語下明其謬見違
經負心。世人但云初三是見。二四非見。則
六十二中但有其半。故云欠少。是故違經。
[005-0315a]
言負心者。若實作此見。但有違經之失。若
隱知虛說則有負心之過。中論下且證有
無俱是性計。計即是見也。無既成見。當知
第四句悉亦是見。又此下驗無非證。故知屬
見。諸外道下是邪人所得。驗知是見初文通
舉外道所計。以辨人非。言本劫本見等者。
長阿含十三云。佛告善念梵志。此本末見不
出六十二也。本劫本見一十八。末劫末見
四十四。合六十二。言十八者。有四四句及
根本二。初四句者。一見二十劫成敗。二見
四十劫。三見八十劫。四以捷疾智說一一句皆云神
及世間常第二四句者。一我及世間。半常半無常。

二計由戲笑。三計失意生。四以捷疾智說
廣如初句第三四句者。一神及世間有邊。二無邊。
三上下方有邊。四方無邊。四以捷疾智說
廣如初句。此三四句初皆云。或有沙門婆羅門。以種種方便定意。觀見二十劫等第四四句者。
一我不知不見善惡有報無報耶。二我不
知不見有他世無他世耶。三我不知不
見何者善何者惡耶。四愚癡暗鈍隨他問答
此四句頭皆云異問異答根本二句者。一定意知眾生未來
無因緣而有。二者捷疾智說。次末劫末見四
十四句者。初四四句中第一有想四句。一我
此終後生有色有想。二生無色有想。三生
有色無色有想。四非有色非無色有想廣如初句
二四句者。以有邊無邊對有想作四句。第
三四句者。以有樂無樂對有想作四句。第
四四句者。一有想。二若干想。三少想。四無量
想。第二有二四句。初四句者。以有色無色
對無想作四句。如初四句。唯以無想替
[005-0315b]
有想。次四句者。以有邊無邊對無想為四
句。如初文中次四句說。但改無想以替有
想。第三有二四句。初四句者有色無色對
非有想非無想為四。次四句者。有邊無邊
對非有想非無想為四句。此兩二四并前
四四。合三十二句。復有斷見七句。一若沙
門婆羅門作是論。我身從父母乳晡衣食
長養而生。終歸磨滅。二者欲界諸天生。具
足斷滅。三者色界諸天生。具足斷滅。四者空
處。五者識處。六者不用處。七者非想非非想
廣如欲界句說次常見有五句。計一切眾生現在涅
槃。一計現在五欲自恣得涅槃。二初禪。三
二禪。四三禪五四禪並計得涅槃合十二句。并前
三十二句。合四十四句。經釋甚廣。數雖六十
二不出單四句見也。捉頭拔髮者。即六十
二見中有無等見互相是非。如大經十八。耆
婆為闍王作外道譬中云。見二小兒相牽
鬪諍捉頭拔髮。章安釋云。二小兒者斷常有
無。互相是非如捉頭拔髮。因既不善果苦
無邊。故生死浩然。如長爪等者。次舉長爪
亦不出四句。大論第一云。有外道梵志名
長爪。亦名先尼。亦名婆蹉。亦名薩遮迦。亦
名摩楗提。是大論師計一切論可破。一切
語可壞。一切執可轉。故無實法可信可敬。
如舍利弗本末經中說。舍利弗母即是其姊。
姊夢見一人。具如法華疏舍利弗緣中云云
學訖還國。覓甥不見。往難世尊云。一切論
可破等。佛以一句責云。汝見是忍不。思惟
於久不得一法入心。乃云沙門瞿曇著我
[005-0315c]
置二負門中。若我答忍是負門麁。眾人皆
知。云何自言不忍而今言忍。現見妄語。若
答言我見不忍是負門細。無人知者。即便
答言。是見亦不忍。佛言。不忍是見將何破
他。眾人無異。何用自高而生慢為。長爪於
是不能答佛。自知墮負。世尊不彰我過
不言是非。心調柔軟得法眼淨。即屬單四
句中非有非無見攝。若準下文并此中意。長
爪義當單四見中。後之三見及無言見。若
言一切不受即似無見。高著下舉況釋也。
即指長爪為外道中高流上輩。所學已著
尚未出單。況餘暗鈍隨時問答者耶。今判
下今家判前本末見等。並不出單。次明複
見。句別具二故名為複。一一並緣法塵
而起云云。於一一下明複見生惑。具足下明
具足句。句法至四。今一中具四故名具足。
雖復單複不同。並以四為句法。故並云四。
但三四中單複具異。得三四句名耳。單則四
人。複則八人。具十六人複中一往列句。雖
似單四句上各加有無。然有有同單有無
無同單無。但於有上加無無上加有。第三
第四各加兩句。句法應云亦有亦無有。亦
有亦無無。非有非無有。非有非無無。今文開
於兩亦雙非。合有無也。此開合者或寫誤。
或別有意。第二本中都不列句。但直標云
複具而已。此乃修補時添。應是元聽具聞列
釋。今加不云私謂故也。是則四單之上。更
加六句以為複句。具足四句一往亦似於
單四上。各加四句。然亦有有同單有無無
[005-0316a]
同單無。兩亦之上雖加兩亦。同單兩亦。雙
非之上雖加雙非。同單雙非。是則於前單
上。成加一十二句。於前複上但更加六。并
前單複則成十六。是則於一四句之上。離
之乃為二十八人。計但成於十六句耳。故
六十二中並無複具。次一句下具所生惑。次
明絕言見。一一下諸四句後。各有絕言各
生若干。諸惑不已故云一一。又約下次明
依於佛法生見。亦有絕言并所生惑。餘並
如文。復次下當體名見見秖是假。假者秖是
不實為義。得名雖殊見體不別。所以重於
當體立假名者。欲於一一立三假義。知
見體是假。是故先云見體是假。假謂三假。
又前文云。從解得名見理方斷。云何見理
必推三假。是故復云當體名假。應以四句
破假。假破故見理。亦應合云假所生惑。此
釋三假為破惑故不應生惑。若無四句
及性相空還生於惑。故此未明出在後文。
法塵下釋三假相中。先約心釋。因內因外
和合方成。故所生法名因成假。念不實故。
故前念滅。滅已復生。生者必滅。計能相續。
名相續假。他待於己假立他名。己待於
他假立於己。相待不實名相待假。若竪待
者意亦如是。言三無為者。一虛空。二擇滅。
三非擇滅。舊名數緣非數緣也。俱舍頌云。
此中空無礙。謂太虛空無礙為性。非謂所見
空一顯色及竅隙等。頌云。擇滅謂離繫隨
繫事各別。隨三界繫見見品品皆名為繫。
所繫不同名為隨事。離一繫故得一擇滅。
[005-0316b]
擇力所得滅名為擇滅。擇謂斷智。推度令
滅故名擇滅。非擇滅者。頌云。畢竟礙當生
別得非擇滅。此非擇滅。二類不同。謂根塵
闕緣及所證位。諸無知惑不得續起。名礙
當生。如緣一色時。於餘諸色及餘四塵
得非擇滅。為正緣色礙餘色等。當不生故
名礙當生。三皆無心待我為有。故有是假。
開善下此明他解。後文當破。次約色者。四
大色身體全不實。是三假故。前念滅時假後
念續。故名為假。待中亦應具有橫竪。待往
滅身名為不身。竪待也。他非我身名為不
身。橫待也。夫相待文皆有二義。並須思知。
次約依報者。正報既假依報亦然。依必隨
正如影隨形。委釋如論師者。如成論師委
明三假。今文雖釋義猶似略。已明色心依
正三假。足曉破見故無旁及。但此下明隨
理三假。言大乘者。即衍門三教。無明幻化
其名並通。外四大柱既從四微和合所成。
外四大柱復現鏡中。鏡中豈有能成四微。能
成尚無豈有所成鏡中幻柱。鏡柱如幻故云
幻柱。以幻喻像故復云幻。鏡柱無者本是
外柱。由鏡明故像現其中。鏡是外柱現
像之緣。若爾。外柱亦爾。柱體則由外四大
種而令木現復由工匠假立柱名。當知外
柱亦復如是云云。言四微者色香味觸。由四
大和合造此色柱。於外即是所造之柱。於
像即是能成之柱。由有四微所造柱故。而
令鏡中所成柱現。故於鏡中推能造微及
所成柱。永不可得。因成既無安有續待。故
[005-0316c]
但況云況歷時節者。即以相續況也。以幻
化長短者。即以相待況也。故總結云寧復
可得。以一況字冠下二句。大論四十六。廣
明衍門三假之相雖云隨理理有權實。通
教隨權理。別圓隨實理。今云三假附無明
起。故知無明亦通深淺。今既破見且從竪
義。即通教三假也。別圓三假在第六卷修
中觀中三番是也。故有次第三不次第三等
云云。又通論雖爾。若別論者。如章安云。聲聞
觀因成。緣覺觀相續。菩薩觀相待。雖此為
首後必具三。舉易況難者。如向鏡柱以例
外柱。即其相也。言不實者。但以諸法從因
緣故。念念不住故待他假設故。當知鏡柱
與外柱等。無非三假不實義同。雖同不
實像等易解外柱難解。故大乘經共立十
喻。言十喻者。大論第七云。如幻者。譬如幻
師幻作種種。雖無有實然是色法而可見
聞。諸法亦爾。無明幻化而可見聞。二如焰
者。以日光風動塵。故曠野中猶如野馬。無
智謂水。諸法亦爾。結使光諸行塵憶想風。生
死曠野中轉。無智之人謂之為實。三水月
者。月在空影在水。實相之月在實際空。於
凡夫人心水之中。我所相現。四虛空者。空但
有名而無真實空不可見。遠視光轉令見
縹色。諸法本無遠無漏智。故見諸相。五如
響者。深山中語及打木聲從聲有聲。無智
謂有。一切語言亦復如是。但是口中優陀
那風觸於七處。和合有聲。六如城者。日初
出時見城樓櫓行人去來。日高則滅。無智謂
[005-0317a]
實。諸法亦爾。妄計吾我。七如夢者。夢中無
實謂之為實。覺已知無而還自笑。諸結眠
中無而生著。得道覺已乃知無實。八如影
者。見不可捉。諸法亦爾。雖情謂實求不可
得。九如鏡像者。非鏡非面四句叵得。但有
名字。諸法亦爾。非自等四但有名字。十如
化者。諸天聖人能有所化所化無實。諸法
亦爾。皆無生滅。猶如化人本自無生。何有
老死。又釋論下會異也。謂會三有及三聶
提與三假同。大論四十六。廣釋三有三聶
提義。並在三假品中明之。故得會同。然論
文三有與三假名義有同有異。則相待名
同。餘二名異。二異名中法同因成。假名但
覽法假而立。故不同相續。文中但釋而
不見會。今文列釋意者。本在會同故須會
之。假名即當相續假也。何者。以於法上
假立名故。則謂諸法相續名住。今文初釋
相待有中。全用彼文。如五寸之物待一尺
為短待三寸為長。彼此亦爾者。在此則以
彼為彼。在彼則以此為彼。物東等者。如
彼人在物東則以此物為西。故云則以此
為西。在西則東者我在物西則以此物為
東。一物未嘗異。由人在於物之東西。却謂
物之在我東西。當知物上假名東西。次釋
假名有中。云雖有不同因緣等者。和合法
上立一假名。此之假名是有是無。能詮故有。
不實故無。是故不同因緣實有及兔角無。何
者。如酪四微非蘇四微。方有酪名。故知
酪名不同兔角。如瓶等名下。則有實瓶。兔
[005-0317b]
角名下。無實兔角。龜毛亦爾雖有復不同
於實法之體體則有實名則假立。是故假有
不同實有。言色等四事因緣和合者。此非
和合造酪因緣造酪。應以乳因人緣方名
為酪。因緣所成必具四事。故名四事為和
合法。和合具四假立酪名。又如下重約端
㲲立重重實法重重假名。釋假名有。論中
廣破端㲲無常無我。如坐禪人觀於端㲲。
作地水火風青黃赤白等。或復都空。是故端
㲲但有名字。今文略撮論文甚廣。從一極微
色香味觸以為實法。假名毛分。毛分者。毛
中小分名為毛分。故極微微等皆名毛分。
合聚故名為毳。毳即細毛。尚書云。皆生濡
毳細毛以自溫也。故知七水為一兔。兔亦細
毛之類也。乃至成衣。衣是假名。㲲是實法。
如是展轉迭為假實。假名有無例如前說。
論又云下次會三聶提。聶提西音翻假施設。
欲會令同故先問起。答下先會名。次釋義。
法中既云五眾和合。故與因成義同。次受
假中受謂領納。由根莖枝葉故樹可領納。
領納樹故有樹始終。即名相續是故與前
假名有同。用是名字下會相待假。用於樹
名及枝葉名。取二名下二種之法。樹名之下
枝葉為法。枝葉名下四大為法。二名二法若
待非樹有樹名生。一切諸法乃至心所亦復
如是。論云。行者先壞名至受。次壞受至
法。以壞法故得諸法實相。依論次第。即先
破相待以至相續。後破因成。若論三假起
之次第。則必先因成乃至相待。展轉生計展
[005-0317c]
轉破之。故破相待以至因成。得實相空次
第稍異。文意各別善須思擇。瓔珞下引證三
假。初引瓔珞者。彼經具有。故總證也。彼本
業下卷云。諸法緣成假法無我。有法相待一
切相虛。相續名一空不可得。皆上句明其假
相。次句明其總破。以破因成故求我叵
得。破相待故一切相虛。破相續故空不可
得。次第復不與大論文同。佛旨深遠我別
有意。大品下別引三經各證一假。此即衍
門三假義也。大品者。有外緣故令內思生。
思生即是所生之法。大經文者。第十二釋外
道計常中云。如讀誦法。從一阿含至一阿
含者。如人欲誦四阿含經。能從一部以
至一部者。由相續故。阿含此云無比法
也。食法亦爾。相續故飽。外計實故。謂相續
常。故今破之。相續是假具如後破。淨名等
者。從破邊說云不相待。四句破已。待不可
得無一念住。引此衍文者。為欲顯於小
衍同有故也。所謂下具列小衍各具三假。
前文雖明小門三假。未云四門各具三假
及所生惑。今對衍門故重列之。如來下明
生惑之由。由生著故。佛教本意示人無諍。
諍者人過何關法非。但三藏門拙易生諍
耳。然大論文本斥三藏以為諍法。即以衍
門為無諍法。故論云。佛法有二。一者諍處。
二無諍處。餘經已說諍處。今欲示人無諍
法。故說摩訶般若波羅蜜經。乃至有相無相
有依無依有對無對有上無上。以分二門亦
復如是。今則通以佛法大小。皆本示人無
[005-0318a]
諍之法。故云生語見故。於十六門而起假
也。如天甘露本令長生。愚食不消反令壽
促。佛教亦爾。本令通至常住涅槃。以生諍
故反入三途。言語見者。語謂言教。依門各
計隨生一見。既不能達語下之旨。名為語
見。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五之五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五之六


唐毘陵沙門湛然述


次明破假觀中文自為兩。謂略廣二破。
初略破者。略秖是總。先序略境次明略觀。
境四觀二合為六略。言境四者。一者見略。
不列有等四句。但云必屬一見。二者假略。
不明三假之相。但云虛妄無實。三者所生
惑略。不列八十八等。但云浩浩如前。四者
所防過略。不出生過之相。但云具如後說。
言觀二者。一止觀略。不云推至性相二空。
但云雙寂不二。二者結略。不云眼智無生。
但云從假入空。此六略意。並通此下四見
首也。後廣此六故名為廣。言如前者。具
如五十校計所明。言如後者。如此卷末得
失中說。前之四略。次第在文可以意得。應
當下明止觀略。初文是止。從又觀去是觀。
此中亦是止觀總用。亦是別而不別。乃至為
成下文六十四番不別而別。故知直用四
性以推三假。具含止觀。初文云颺依焰者。
[005-0318b]
颺字弋障弋彰二反並通。風飄曰颺即焰之
動轉也。必依於焰方有動故。焰必依空實
處無故。焰颺俱是動轉之法。如見及無明俱
是動法。如動依焰。焰依於空。空無所依。
如見依無明。無明依法性。法性無所依。何
者。法性無體全是無明。故云空無所依。眠
喻同焰。何者。眠心如法性。昏眠如無明。夢
事如諸見。無明為本諸見為末。無明無依
諸見無住。故云雙寂。次釋觀中云無明既
即是法性。不二秖是不異。亦可不二從性不
異從相。法性本來下釋上不二不異。無明既
其即是法性。法性不為無明所染。名本清
淨。在無明時法性不滅。出無明時法性不
起。又在無明時法性不起。無明破時法性
不滅。無明與法性其體一故。故無明體亦
不生滅。故云無明亦復如是。故知無明無始
不起。今即法性亦復無滅。無人計人故並
云誰。若謂此下重釋無明同法性故。法性
無起下重以法性之體。以釋無明。能觀等
者。無明法性並是所觀。即空之觀即是能觀。
非但所觀無明法性。體性不二。能觀觀智即
無明是。無明如空故觀智亦空。如此下略結。
以明通故共立無明法性之名。今依次第。
且約破見之無明真諦之法性。故云從假入
空。次廣釋中先破有見者。雖對四見離總
名別。據未分信法迴轉等別。仍名為總。初
立利根信法兩行。如前略破其文已足。為
未解者更須後廣。其鈍根下欲明廣觀先
述廣意及用廣法。若不用廣則增眾失。故
[005-0318c]
云今依中論廣觀之法。中論正被末代之
人。世觀心者何為棄之。龍樹不任為師。
知復師於誰乎。故此下文並是龍樹中論觀
法。故云今亦如是。今亦下依論立觀。若一
念下重述前來所明三假。為所破之假。當
觀下正明用觀。初文先以四句破因成假。
於中先列四句。若心下次正推破。初破自
生中。云前念為根後念為識者。根無別
體。還指無間滅意為體。根名能生。由
前意滅生後意識。故俱舍云。由即六識身
無間滅為意。身者體也。無間滅時為意根
體。爾時五識亦依無間滅意。以為親緣。用
五色根以為疎緣。而生五識五識無間
分別生時。即名意識。今此文意不是五識。
是第六識。緣於有見以為法塵。即名為識。
即以此識對根研責。故云根為有識故生
識。根為無識故生識。大論問曰。前念若滅
何能生後。答。有二義。一念念滅。二念
念生。有此二故。故滅得生。恐生斷見
是故須立。今為破故。是故須責。生滅雖
殊根之與識俱是自心。從根從識俱屬自
性。於自性中根識互責求不可得。又心之
與識俱對於塵。以立心名。是故文中兩名
互用。終不得以法相。分別心意識異而
拘此文。故此初立皆云生心。下句難中並
云生識。故此文意兩名無在。為從根生問
滅生也。為從識生問生生也。若根生下
先破上句。小宗雖許根能生識。今破滅生
是故須責。若從識生則前識不滅。復生一
[005-0319a]
識。為妨最大故不俟責。是故文中但破根
生。從根為下先雙定之。根若有下雙責也。
初責有識。根若有識則有二妨。謂根識並
及能所並。則有生生無窮之過。若無能所
生義不成。云何言生。又無間滅方名生識。
根若有識生滅相違。故並有過。根若無識
下責下句也。即類無識能生識也。根雖下
責有識性。此是縱破。亦先立二句。有已是
下責也。有還同有亦成並生。無還同無同
無情生。又識性下作一異責。若一者先責
一句。凡言性者。後方能生。識與性一故無
能所。若異者責異句。性若異識則同外境。
外境能生識即同他。如何計自。若言下次
破他性。如前責已畢定知心不從自生。故
許不自生云。雖言心不自生。由有外塵
而來發心。塵望於根塵名為他。引經云下
引大品文證他性者。塵是外緣來發內根。
生思即是所生之法。佛赴一機作他性說。
計者不了引經助執。若爾下判屬他生。今
推下用觀也。亦先定兩句。塵若是下責也。
先責是心則有三妨。一塵非心妨則心不
名塵。二塵非意外同自生妨。三並生妨。
塵若非心容計塵生。塵若是心還成心處
生心。即名並生。子若生苗則有能所。子還
生子則二子並生。有何能所。塵若非心下次
責非心句也。與前根中無識義同。責意亦
爾。故云如前破。塵有識性例前可知。若根
下責合生也。單計自他既並推破。故計合
生擬免自他。亦先立兩句。若各各下責也。
[005-0319b]
若各各有還同前文兩句中有。故云墮自他
性。何名共生。若各各無如二砂無油和合
亦無。亦不名共。譬如下舉譬。亦先立兩句。
若各有下次責兩句。具如法中若鏡面合一
者。各有各無恐計異方不能生像。和合同
處方能生像。故結責云實不合一。若鏡至
面方名合一。今取像法不近不遠。則能見
像。若爾。自是不近不遠而能生像。何關鏡
面。離復不可故知無像。根塵離合下但合若
鏡面合已下文耳。已上文者。法中已具故也。
應一一更將根塵合鏡面合為一已上文
也。又根塵下責性及一異。並如前自生中
說。若根塵下責計離生。前三被推既不得
生。故於三外別計於離。於中先判屬無因
緣無因不生。次亦先定兩句。若有下責。先
責有離。離即是緣即同他生。何謂為離。若
無下責同無心。若言下責性也。亦先定二
句。次難二句。有亦同他無同無心。中論下
次引中論總證四句。總不應生何故各計。
若推下結成性相二空。此中初示二空相。但
無性計名為性空。亦不不住下性既破已。
但有色心內外之相。既不住於無四句中。
故相亦叵得名為相空。言不在內外等者。
內秖是因。外秖是緣。中間是共。常自有者。秖
是無因。無此計故即無四性。此之二空言
雖前後。意不異時。若四句下復以二諦結
成二空。若有性執世而非諦。破性執已乃
名世諦。故云世諦破性。性執破已但有名
字。名之為假。假即是相。為空相故觀於法
[005-0319c]
性。觀理證真。名真諦破相。空非前後二
諦同時。為辨性相前後說耳。思之思之。不
見此意徒謂即空。故大品中歷一一法。皆
云不在內外中間等。此則三乘通觀二空。
次勸學品中。云菩薩摩訶薩等皆應修學。此
之三假即是空所破假。次集散品一一句中。
皆云但有名字是字不住亦不不住。言集
散者。散所集故名性相二空是則諸菩薩
等皆學此二空。得是二空具十八空。性相俱
空等者。總結示於總別空相也。此中言總
但指二空名之為總以此二空遍空一切。
故名為總。若望初文此總仍別。以於四句
句句破故。若一句得入亦具二空。非必四句
方名二空。文言四者。為轉計者。極至無因。
故云破四名性相空耳此中總者。望下六
十四句復名為總。故中論等者。前引此文
證四俱性。性並須破破已名空。即是性空。
此中引者證無自性乃至無無因性。亦復
無名名為二空。故云用觀與中論同。若根
檢下具二空故。即具十八。此內外等並是
所空。空十八事得十八名。若歷一一空皆
識能所。銷之可見。法界次第中亦略銷釋。
意甚分明。以此望彼言雖小異意亦大同。
問。從有法至無法有法空。既對三句。何故
不空非有非無句耶。答。前畢竟空破不生
不滅。即是破第四句也。故下文無。問。前之
六空已明二空須更說次七空空耶。答。以
向性相重歷諸法。故更明七。問。內至畢竟
破諸法盡。何須後五。答。大論云。十三破盡。
[005-0320a]
後五重說耳。此十八空大論三十四廣釋相
狀。又九十二云。是十八空性亦自空。即是能
空亦復皆空。大經十一空及二十空。亦何出
此十八空耶。楞伽但列七空。一者相空。分
析自他共不生故。二者自性空。空於諸法自
性不生故。三者無行空。陰本涅槃故。四者行
空。陰入和合離我我所故。五者不可得空。
諸法妄計無可說故。六者第一義空。自證
聖智離過習故。七者彼彼空。空中最下無
復彼此。亦是合十八為七空耳。然彼經意
與大論不無小異。故知楞伽七空多在藏
通。以自證中云離過習故。從容取之稍通
圓別。如大品十八亦通三教。次明相續比
因成說。亦應可見。然須細銷以出相狀。此
中云墮斷常者。即定有定無也。於相待中
先辨相待與二假異。初若不得下明異之由。
由計有心待無心故。因成下正明異相。指
相續中為別滅者。別在有情心所滅故。異
於虛空在生滅故。異於擇滅是有為故。於
非擇中又不與彼闕緣義同。於所緣處心
生滅故。故但與彼生滅義同。唯對此滅後
念心生。名為相續。若相待中言對通者。三
無為法通是無生。無生之名義同於滅。對彼
三滅知我有心。言雖不併是者。謂三無為
雖不併是生滅之滅。而得是無生者。三無
為法同是無生故也。生滅之滅義似無生。彼
三無為是無生故。無生是滅。故對滅知生。
言虛空等者。舉一例二。上既下借於開善
因兼之名。以釋相待。初牒開善舊解者。舊
[005-0320b]
是開善寺藏法師所立。因上兼此故云因
兼。上但二重今至第三。故曰過之。又因兼
下今解異舊。上因成中及相續中。惑雖未
破緣無生解以此無解對意根生。即相
待中因成相也。因上假心來續相待。即相待
中相續相也。因上至此故名為因。此具上
二故名為兼。是則釋因大意同舊兼與過
之與舊釋殊。開善但以共起名兼。不云
具二。上惑不除復起此惑。是故名兼。不云
通滅名為過之。釋既下結斥。雖用他名義
與彼異。但借舊名顯相待義。即以今義還
破於彼。今檢下正釋如是四下結成二空十
八空等。上文闕於慧眼言者。略也。又亦應
云一切智等。文無者略。非但下例破諸見。
而此見惑由見理故破有見。見理之時單
中餘三。復具絕言一切俱破。是名下結也。止
觀能顯光揚並由見破。故教門光顯。但破於
見尚是光揚。況破諸思塵沙無明。況一心
破具如前說。但前約圓門。此寄破見。得意
何別。妙旨如初。於此有見亦名總修。若不
悟下對於信法六十四番。復名為別。還離
前來初總止觀。以對四悉二行故也。下去例
然。具如前文安心中說。於一一見並作此
結。故知前文離開三諦及以一心。猶名為
總。用此總別有見即伏。望小同於四善根
位。故且結為善有漏陰。以被下見度計轉以
不起故便起無見。有見猶在謂心起無。亦
成見也。夫破見下欲破無見。先明破由即
二行三根。依無起計已成下根。如前總後。
[005-0320c]
亦判利鈍二行不同。下去亦爾。或但文略。
明三根中。聞觀於生等者生即有見。謂有
為無謂無為實。是故此見應須委破。又當
下正破。先標也。總謂直修觀破別謂三假
四句。故此等總即同初文。前於單見名之
為總。雖對四見名總今文重述。故於一
見對別名總。又亦不同有見因成末文總
別。若對信法六十四番。此之總別復成於
總。總破者下正明破無。先引二經明破之
相。初引大品者。以識了別於生即有見無
生即無見。有無俱破故互相況皆云不可得。
即是舉深況淺。舉淺況深也。思之思之。
次引楞伽者。彼經第四云。若起空見名為
壞者墮於自共。彼前後文破見非一。次然
無生下斥奪也。捨有著無何殊步屈。次別
破者。亦先序見由。由前有見三假惑伏。成
今無見所執之境。總別二破名用止觀。不
見三假似性相空。故云泯然入定。不見
內外似因成破。亦無前後似相續破。無相
形待似相待破。寂然下正明無見所計之
相。而起見著下責見過相。故論偈云。諸佛
說空法。為破諸見故。而復著於空。諸佛所
不化。釋論下比決簡異。大論十八云。外道
愛慢多故。不捨一切法。論問云。外道觀空
則捨一切。云何不捨。答。外道雖觀空而取
空相。雖知諸法空不知我空。愛著觀空
智慧故。若愛著者便成我見。我見即具八
十八使。論又問云。外道既有無想等定。滅
心所法應無取著觀空智慧。答。無想定力
[005-0321a]
非智慧力。如是下出見過由結成空見。佛
弟子下顯正辨異。明知過由。由謂著心。著
心若生知過故離。離即修觀。豈更謂此為
真無生。云何下示無見中三假具足。良由有
見來入此中。無生法塵下出無見中三假之
相。當推下次正用觀。先破因成。當知下結
成二空十八空等。非但下例破諸見。意如前
說。者未下別約六十四番。如前說。勤修下
見度計轉。次破亦有亦無見。亦先牒前見
為此見體。或進下辨此見相。如長爪下引
例也。一切能破是亦無見。計有此見是亦
有見。又見心謂無破他成有。言得悟者。
示計是見因示得悟。若非見者云何被破。
發見下指同。云何下廣示見心是苦集之相。
言五不受者。第三行相品云。菩薩摩訶薩
行般若波羅蜜時。行亦不受。不行亦不受。
亦行亦不行亦不受。非行非不行亦不受。不
受亦不受。舍利弗問須菩提。何故不受。答。
般若波羅蜜空故。自性不受。不受尚不受。
汝受是亦有亦無。即受第三句也。汝云何
下示見心中苦。即污穢五陰。又我下示見心
中集。又此下點示此亦有亦無見心中三假。
今破下正破也。如是下亦結成二空等。即是
下結成眼智。若不入者下別明六十四番。
此見初文亦應有總。文無者略。亦有下見
度計轉。次破下略示見由。所以者何何
略釋見由。由惑不破故成此見。若不定下
正示見體。何以故下見者引論以證己執。
法正人邪名同義異。堅著下見成起計。即
[005-0321b]
見相也。亦是責過。略以四德證法責之。
世人誰不自云常等。咸計所得起愛恚癡。
雖非六師定屬見計。若不云證麁免夷
愆。自謂高深真為上慢。我心生故下示
見所生苦集之過。言寧起等者。楞伽第四
無常品云。寧起我見如須彌山。不惡取
見懷增上慢。此乃少分與而言之。乃至應
云寧起我見遍於法界。不惡取空如微塵
許。不識此見毒草藥王者。毒草譬苦集。藥
王譬道滅。世有草木可治病者。於中為
最稱為藥王。如耆婆經云。耆婆童子於貨
柴人所大柴束中。見有一木光明徹照名
為藥王。倚病人身照見身中一切諸病。道
滅亦爾。能照眾生煩惱諸病。略過有十者。
如向所列十使是也。廣不可盡。謂由十使
生一切過。又一一等者。此一切過各具三
假。用觀如文。復次下結示向文不出四諦。
夫一切下明示四諦所以。如來下引證。謂
初轉法輪正在破見。初轉雖未盡具四含。
四含並是生滅四諦。義同初轉。故云阿含四
諦之力。如中含云。舍利子問拘絺羅言。頗
有事因此得見諦耶。拘絺羅言。有。謂知食
知食集知食滅知食滅道迹等。具如釋籤
中引。生滅尚爾。況後三番三種四諦。何所
不破。若非有下例破諸惑。兼結成眼智。故
云發正智慧。名從假下結成空觀。若不下六
十四番別破。此見下見度計轉。所以下結勸。
言不雜者。見見之中俱云三假。所計不同
一一假異皆四句破。破體各別。四句之後並
[005-0321c]
結二空。所空義殊。復皆各修六十四番。番
番顯異。一往似雜章節自分。能了等者。深
勸深誡。若能了者則可與論觀行之道。不
識一句如何能識真諦之乳。況橫竪不二
一心諸番。次破無言。亦初明見由。由用觀
破上之四句。復起下正明見體。謂出下責
過。略有下復以眾多絕言通責。若謂下別
判。判其不出複具四句。何謂絕言。所言不
出複見第二句者。謂無無句。汝此絕言與
無無不別。所言不出具足見初句者。即初
四句中第四句也。謂有非有非無及第四句
中初句也。謂非有非無有。故知下結其見惑
難出故也。法華云下引證也。此文通譬見
網蒙蔓。經中鳩槃茶下別譬見惑。玉篇云。山
神為魑魅。水神為魍魎。西京賦云。山神虎
形為魑。宅神猪頭人形為魅。通俗文云。木
石變怪為魍魎。以向二例攝鬼神盡。故以
此鬼譬一切見。次複具中亦應複具。各各
先明略境略觀。次廣以四句一一責之。乃
至亦以二空之總。以對四句之別。一一結
成二空十八空等。但例前可知故不煩文。
下絕言見雖無別相可對為總。應但用別。
具如有見。乃至先出見相。次出絕言。今文
存略。亦先略出複具之見。於中略出見由
見體。見相正破。結成轉計等。又復下出複具
下絕言之相。亦略出見由見體。如此下正判
屬見。何以故下釋判也。何故判此而屬見
耶。待對生故。言不絕故。四句本絕。何須避
句別求於絕。空譬可知。又竪下更復竪破
[005-0322a]
絕言之計。前以諸絕相望故橫。又以不絕
對破於絕。絕還不絕故名為橫。今以因果
前後相望。故名為竪。因不絕故果亦不絕。
上來下重判前來單複等見所破橫竪也。如
一有見中三假四句。相望成橫展轉度入。至
四名竪。於一見中因成內外相望故橫。相
續念念相望故竪。相待待於前滅名竪。待
三無為名橫。一一見初皆有總破。直以空破
未分橫竪。大途秖是橫破者。若曲分委判如
向所說。大概而言但成橫破。何者。諸見體橫。
還以三假四句破之。是故大判能所俱橫。今
當下次明竪破者。以竪法責故云竪破。言
竪法者。有淺深故。始自三藏五停。終訖圓
教妙覺。此等位發名之為生。汝若言生為
何等生。又此竪破不同次第三諦之竪。次第
三諦依諦破惑。前後不同故名為竪。此中
但以竪法往責。責其成見。見故須破。故
云竪破。如前釋假。還約佛法四教明假。
假皆須破。今明破假。還約佛法四教辨位
責其見心。諸教全無非見何謂。定屬有見
終非位生。為是五停下三藏位生。言苦忍
等者。無漏十六心此居其首。乃至道比第
十六也。為是乾慧下通教位生。為是三賢
下別教位生。為是鐵輪下圓教位生。別無
信位圓無五品者。秖是略耳。言重慮者。
慮謂思慮。見道觀真已發無漏。今復重觀
故云重慮。言神通等者。入位菩薩道種
智明。遊戲神通淨佛國土。大論九十三問
云。神通所作何名遊戲。答。猶如幻師種種
[005-0322b]
變現。菩薩亦爾。故名為戲。復次三三昧中空
名為上。諸餘行法皆名為下。下如兒戲。故
名為戲。論第七又問云。菩薩但當出生三
昧。何須遊戲。答。菩薩心已出生三昧欣樂
出入。亦名遊戲。既不同於結使遊樂。欣樂
出入即是出假。言誓扶習者。大品云。留餘
殘習以誓願力。及扶餘習。而生三界利
樂有情。若計下竪破無生。初文正約無生
以破。次從有人下。難中論師寄非辨異。
初文徵起。為是下正責也。於中初約三障
以明不生。見思等三屬煩惱障。為行下約
事理破。為破三障須約行理。是故次明
行窮理滿。名為不生。世人下約三佛破。於
中先破世人誤釋。言不生者即是法佛。雖
甚會理若唯法佛。未是通方。然此中不生不
生。不得作重語讀之。應須間書。上不生
字為上句末。下不生字為下句頭。今解下
正釋。文存四解。初約事理隱顯釋。法身本
有名之為隱。報應二身破惑方顯。故以三
惑併對二身。破無明盡究竟智滿。故名報
身。塵沙障法門見思障化道。此惑俱為應
身家障。故二惑不生名為應身。二者對治三
惑釋。故將三身以對三惑。無明障中理中
顯法身現。見思障空理空顯報身現。塵沙障
俗理。俗顯能垂化。三約能治所顯釋。業行位
智以為能治。真如實相以為所顯。復由業
行及位智故。三煩惱盡。煩惱盡故報應成就。
報應成故本有理顯。此則法身本有報應修
成。四者別對三因釋。修性皆爾。故用對之。
[005-0322c]
此之四解義通圓別。意唯在圓。故初三兩解
義扶於別。二四兩解義扶於圓。以別助圓
共成責義。又初之三解皆約諸法不生而三
佛生。第四一釋。約諸法生而三佛生。三佛下
約理結。當知四釋總論諸法不生而三佛
生。故總結云生即無生。無生即生。他解不生
唯在法佛。尚不見法佛不生即生。況見四
重三佛生無生耶。然今文意本責無生。解
三佛義因破他解故論相即故知三佛生
則俱生。若也無生悉皆無生。是故須立相即
義也。若聞阿字下引證也。聞一不生解一
切義。如聞不生即知三佛皆生無生。乃
至四解三佛無生。云何秖作法身一解。若
如今解三佛體遍。不生亦遍。將諸下結責。
責汝執心並不入此諸不生中。非見是何。
有人下約中論師被破之義。而廣辨非。初
述他人破中論師。論師轉釋不生不滅。雖
作多意而不明破深淺分齊。故被他人約
破惑責。但成入空。言秖不者。不者破也。非
也。中論下論師不曉被他破已。便加不字
令使會中。若爾。非向煩惱之生。非向遷滅
之滅。似顯中道何殊見真。此解下正破。初
略斥。今且與其不不生邊。故云此解扶中。
責其不周故云傷文失義。何者下釋也。先
釋失義次釋傷文。初言失義者。謂失兼
通含別之義。論之圓宗有此兼含。如何被
破伏無中道。如汝被破正當論文所兼通
藏。即此初文是也。若生若滅下為出論文含
別之義。若生滅下正顯論文圓宗本意。初
[005-0323a]
言破二十身見等者。此果破見。經論列數
多少不同。毘曇云。如須陀洹喻經說。斷無
量惑名須陀洹。何故大經但斷三結。或隨
病故或隨根故。為鈍根者說八十八。為利
根者說斷三結。今此即是大論之文。約處
中說言破二十。又或時為鈍但說斷三。婆
沙云。如昔一時有毘黎子佛法出家。時佛
已制二百五十戒。令族姓子隨作樂行。彼
人聞已乃生憂慮。誰能守護如是諸戒。便
詣佛所頭面禮佛。白佛言。我不堪護如
是諸戒。爾時世尊現親善相而不訶責。以
軟美語而慰喻之。善哉善哉。為能善持三
戒不耶。謂戒心慧。彼人聞已即大歡喜。我
能善持如是三戒。斷惑亦爾。若世尊說斷
八十八使及無量苦。名須陀洹。則受化者
心生憂慮。何能拔除八十八樹。度八十八
大河。竭八十八大海。摧八十八大山。修八
十八對治。若佛但說斷三結者。則受化者
生大歡喜。言二十者。五陰各四。謂色大我
小我在色中。我大色小色在我中。即色是
我離色有我。四陰亦爾。故此二十名為身
見。八十八使具如前釋。案文下結也。兼二
謂通藏。龍樹下推功論主。解釋自我論意
本然。如何弘論受他暗破自愜無中。若開
脣下釋傷文也。吃者不利也。寄事以斥論
師如吃。即論語第九有楚狂接輿。見孔子
領徒而行。乃為歌曰。鳳兮鳳兮。何德之衰。
爾雅云。雄曰鳳。雌曰凰。意斥孔子秖如鳳
兮。出不遇時。周道若斯欲行禮教。亦如
[005-0323b]
鳳兮出非時也。故鄧艾對魏主以此為譏
警。魏主令其破蜀。艾為性吃。對魏主時頻
稱艾艾。魏主戲曰。艾艾為有幾艾。答曰。鳳
兮鳳兮秖是一鳳。今以此意斥彼論師。秖
如鄧艾以鳳兮鳳兮酬於吃譏。當知不下
加不如重吃聲。雖云不不秖是一不。縱欲
顯中失論兼意。此則斥其所說傷文。抽筆
下正斥著述傷文。傷者損也。已損圓文徒
加點淰。既能著述從錔抽筆。染毫於硯不
能開拓演其深致。而於不下加點淰乎。
徒增不不之聲。却失兼含之富。秖得雙非
但中一意。全失通藏及論圓宗。懸疣下重約
喻責。疣者肉之餘也。橫生一肉著體為贅。
贅又生疣不字加點如贅生疣。被破無中
意欲補助還成却失圓及藏通。今解下兼
約彼非以顯今是。為扶含顯存本不生。
依汝加不。亦有多種不生不不生也。故今
責彼見心。為是何等不生不不生耶。故初標
云。且略出其十種。於中分為三意。第一第
二明非但破生不生。不生須破。故更加不
不生。此乃以正而破於邪。第三至第九皆
以兩不破兩惑生。故云不不生。即是以一
生字對上兩不。義而言之開為兩生。故上
不生是一不不見生。次一不生是一不不思
生。及論結句一一但云不不生者。還存略
故。故以下句不字次前不下。故云不不。下
去諸句準此可知。故云正習乃至別圓。第
十約妙覺位。智斷永滿兩生不生。名不不
生。此中三釋同在妙覺。初但標十意在於
[005-0323c]
此。又從第三至第九一一文中。皆釋前竟
次生後句。前雖不生望後猶生。如釋三藏
二乘。不見不思兩不生竟。即生後云習氣
猶生。若不爾者。後何所破。初文長爪成第
四句及絕言者。一切能破。義似雙非。語皆
可轉義似絕言。是則一計前後四出。謂無
見亦有亦無。非有非無及以絕言。今總判之
似一不生。不生邪見是故須破。名不不生。
如非想下復引須跋非想無生。無生須破名
不不生。犢子例此。言第五不可說藏者。大
論第一云。佛法中亦有犢子道人。說四大和
合故有眼。五眾和合故有人。如犢子阿毘
曇中說。五眾不離人人不離五眾。五眾不
是人人不是五眾。人在第五不可說藏中
所攝。故一切有道人皆言。一切種一切時。
一切法門中求不可得。如龜毛兔角其體常
無。陰界入等無有自性。此是一不生。犢子
所計猶違小宗。故此不生猶更須破。故云
不生亦不生。次意中三藏菩薩未得不生。是
故不論。緣覺侵習習未都盡非不不生。故
亦不論。言體不見思者。巧智所觀故云體
不。通教菩薩空同二乘假同別教。故今文
中亦不說之。別人兩不不通不別。而上地
猶生者。別惑未窮故也。別佛約教且云究
竟。故大論第九云。小小因緣能感大果。況
聞般若波羅蜜實相。不生不滅。不不生不不
滅。言小小因緣者。謂如少施少戒之流。遠
願導之尚感大果。況聞圓中不不生等。第三
意及結斥如文。竪破第三第四句。如上菩提
[005-0324a]
心中者。第一卷發大心中。非九縛故非有。
非一脫故非無。若爾。第三句云何。答。雙非
即第四雙照即第三。若歷推理乃至起過聞
法開四。是則五十六重雙非雙照。更加四
弘六即。是則六十六重雙非雙照。況復通教
八地已上。及以別圓地住已上。位位無不
雙非雙照故也。我今將諸第三四句。勘汝
執心。汝是何等第三第四耶。釋名絕待者。先
破橫竪中。各有第三第四句。及絕待與絕
體。體是雙非雙照句也。雖即略指復更歷
教一一委釋。二文各三。初徵起。次正釋。三
結。塵妙不生通用生者。破一一惑即得無
量俗諦三昧。利物自在名通用生。內外業報
者。秖是約界論內外也。析斷常者。二乘亦
得不名雙非。雙非之義具如第三卷中。通
教三乘亦離斷常。意如三藏。通教菩薩八地
已上。道謂化道。觀謂空觀。帶空出假故曰
雙流。入空非有。入假非空故名雙非。別圓
地住妙中雙非。初地去是別。文中應剩得
字。雙遮之言順第四句。理不異時。次竪破
絕者。初別外外等六絕責之。言婆羅門
受瘂法者。彼外道中有計瘂法。不共言說
以為至道。三藏去復以佛法多絕責之。初
正責。四教皆以四門通理。得理方絕。杜者
如前解。不可說眾多下況責。為此下明過
患。更重下復以十種四句外責。初標也。十
種者下列句也。一往者下釋也。直立四句
故云一往。四上復四故曰無窮。如前四見
一一見上。復以三假四句破之。見各十二
[005-0324b]
成四十八。見復起見乃至複具無言等見。皆
以四句三假破之。故曰無窮。從門得悟門
有四故。名得悟四句。言攝屬者。如諸四
門皆名有等。隨人修習為入何法。若真若
中以法攝門。門屬於法。問。攝屬與攝褻
何別。答。攝褻則攝法入句。攝屬則攝句
入法。權實者。權實各四。為是何等四句外
耶。開顯者。一切皆實。汝為出此實四句耶。
若實若開句外無法。云何言出。一期佛教
畢於法華故云齊此。今依法華亦但齊此。
滅後起諍是故失意。作論通經故云得意。
若不下結責。愜者伏也。前橫破等者判橫竪
文。具如前廣約外外及附佛法。乃至佛法。
一往成十。既從外外至佛滅後故名為竪。
今世多有下斥偽釋疑。初邪人邪教邪正相
濫。初約人釋以正濫邪。言惡魔比丘者。
謂曾出家還家破戒。復作道士破滅佛法
者是。又何但比丘越濟名為惡魔。如大品十
六。天魔波旬亦作比丘。為菩薩說相似道。
所謂骨想乃至亦說阿羅漢法。語菩薩言。
汝用此道盡苦。何用於生死受種種諸苦。
今四大身尚不欲受。況當來身。又大經第九
云。有一闡提作羅漢像住空間處誹謗方
等。凡夫見之謂真羅漢。此等即是作比丘
身破滅佛法。若退戒還家如衛元嵩等。即
以在家身破壞佛法。言越濟者。報恩經第
六云。賊住越濟斷善根人五逆等人。受戒不
得。此即正以破內外道。名為越濟。濟者道
也。越謂違越。即當破義。先破外道來投出
[005-0324c]
家中途背此却復邪宗。若更重來成難障
戒。今文不論重來成難。且以彼此俱破義
故。名為越濟。此人偷竊正教助添邪典。淮
南子云。偷者天下之大賊。邀者古遼反要也。遮
截也。不可圖勝且求平等。押高等者。平斗
之木曰概。以道士心為二教概。使邪正等
義無是理。曾入佛法偷正助邪。押八萬十
二之高就五千二篇之下。用釋彼典邪鄙之
教。名摧尊入卑。如安法師著二教論。引
班固九流。道教則是九中之一。謂道流也。
若使道流立為一教。則餘之八流法爾分
源。若其九流合為一儒。是則對釋唯存二
教。尚不合獨為教主。況復翻欲混和。自古
先賢久判真偽。近代名德仍困是非。不如
儒俗猶分清濁。如李思慎十異等文。又牟子
曰。堯事尹壽舜事務成。丘學老聃旦師呂
望。四師雖聖比之於佛。猶白鹿之比麒麟。
比其教也猶烏鵲之與鸞鳳。比其形也猶
丘垤徒結反蟻封也。之與華恒。他又問曰。蓋諸道叢殘
凡九十六。憺怕無為莫尚於佛。神仙之術
僕以為尊。殆佛法之不如乎。牟子曰。指南
為北自謂不惑。引東為西自謂不迷。如
汝所言。似以鴟梟而笑鳳凰。執蝘蜓而
嘲龜龍。然世人有背日月而向燈燭。深溝
瀆而淺江河。豈不謬乎。汝背佛法而尊神
仙者。此之謂也。以道可道下斥其以邪濫
正。如新注云。若稱可真常之道。非常人所
行之道。舊注云。可說之道非真常之道。名
可名例之可知。雖有二解望理惑智行位
[005-0325a]
因果。無可以擬別圓四德常樂之道。故云
不可均齊佛法不可說等。何者下引例結
責。諸法下重廣解釋不齊之相。如道士李
仲卿著十異論。琳法師立十喻論。以喻其
異而異於彼。喻猶曉也。曉彼迷故以今
文望彼。似彼七異。復加威儀及族位不齊。
合為九異。一者理本不齊。亦指向來所濫
之法。道可道等將真如常住之法望之。云
何得齊。然聃雖有無為無欲之語。語下無
旨。雖有常名常道之說。說無所歸。若言
常無欲觀其妙。妙理眾多。欲非一揆。為是
何等欲妙者乎。故不可以常道之名。均於
實相。教相下二明教相不齊。今文但略舉一
不齊之言。然五千之文。但去奢去泰自約自
儉。守雌守弱患智患身。是故聃化以虛無
為本憺怕為先。豈與八萬法藏十二分教。
逗大逗小若偏若圓。四悉赴機五乘接物。冥
益顯益逆化順化。欲校優劣安可同耶。況
以下三以苦集不齊況之。老雖患身去欲
未達患原。弊智勞形不窮弊本。苦集增長
去道彌遙。豈與夫捨三界繫離六趣果同
耶。況三惑二死四智五眼。彼無其名安知
其義苦集彰露具如前說。況將下四以道滅
不齊況之。故三十七品彼典無名。四德涅
槃歸乎釋教。徒施患身之說信無不淨初
門身念既無。道品安在。生滅道品尚已天隔。
況復衍門彼無毫釐。本既下五示迹不齊。滅
理為本應化為迹。俗以三十年為一世。今
但以前王後王而為一世。居五天中故云
[005-0325b]
正也。天竺身毒印度並是梵音輕重。三世諸
佛皆降迦維是故名正。言金輪者王四天
下。故俱舍頌云。金銀銅鐵輪一二三四洲。律
中從劫初來次第相承。八萬四千二百五十
二帝。有十輪王餘皆粟散。悉王天竺。悉
達生彼淨飯王宮。當此周昭王甲寅之歲。若
不出家當為輪王。不紹王位夜半逾城
志求大道。既成道已現勝劣應說權實法。
乃至入滅利益無疆。老在桓王之年託牧
母之野合居陳州之苦縣厲鄉曲人之里。
字伯陽謚老聃。吝柱史處小臣。莊任漆園
德位可識。言邊地者。望彼五天此居邊
地也。即如嚴觀法師與何承天論中邊事。
具如釋籤。佛以下六相好不齊。如來聚日融
金之色。既彰希有之徵。卍字千輻之奇。誠
標聖人之相。況分身百億光照十方。化及
泥黎聲振尼吒。李氏之形凡庸醜蔑。手把
十文足蹈二五。語其同年終不可得。佛說
下七化境不齊。先老次莊。老子竊說。說字音
稅。述也。宣意也。非私曰公。灼明也。隱竊
私說尹喜一人。是故非為彰灼公道。列傳
云。喜為周大夫善星象。因見異氣而東
迎之。果得老子。請著書五千有言。喜亦自
著書九篇。名關令子。準化胡經。老過關西
喜欲從聃求去。聃云。若欲志心求去。當
將父母等七人頭來。乃可得去。喜乃從教
七頭皆變為猪頭。然俗典孝儒尚尊木像。老
聃設化令喜害親。如來教門大慈為本。如
何老氏逆為化原。又漆園下述莊。莊子蒙人
[005-0325c]
也。名周。梁惠王同學。著書十餘萬言而皆
寓言。今宋州北故蒙城是其處也。現有漆園
鄉於彼著述。改足句治點筆題簡。豈同眾
聖結集。軋軋若抽豈同圓音梵響。自規顯
達豈同無緣大悲。無聞無得豈同塵界獲
記。軋軋車聲。遲貌也。復次下第八威儀不齊。
九族位不齊。顒顒仰也。爾雅云。顒顒昂昂
君德也。詩云。萬人顒顒。盲人下結斥。復次下
單明所濫之法。先辨同異。前既已明多種
絕言。絕言之前應有多種四句。中論不生不
滅。乃是別圓第四句相。即真中道正絕言也。
故正絕言句外無法。如何以外外絕言破
他圓別。外外尚為三藏所破。何客此見輒
破衍門。次問答料簡中初問意者。既不
許以外見而破中論不生不滅。若於中論
不生不滅起見如何。答中更開六句。分別
判釋。釋中意者。本以中論不生不滅而為
難辭。故今還以中論意答。中論兼含既具
四意。亦以四意不生不滅。對彼外人絕言之
見。復以四種不生滅見。對四教下四正絕
言。故有相破相修相即。且如三藏對外簡
者。三藏不生不滅破絕言見。三藏絕言破不
生不滅見。絕言見更修三藏不生不滅。不生
不滅見更修三藏絕言。三藏絕言即三藏不
生不滅。翻到亦爾。次以外外對衍說之。
是則復成三箇六句。又除外外但於教教。
自以絕言破不生不滅等。復成四箇六句。
又以藏對通對別對圓。復成三箇六句。復
以通對別圓。復成兩個六句。復以別對圓。
[005-0326a]
復成一箇六句。如是都成十四六句。若論
答問一個破邪六句即足。準楞伽文中廣
明破見。及以此文依教起見。是故須此委
悉論之。故楞伽第四。大慧白佛。外道亦說
不生不滅。與佛法何別佛言。不同。如幻而
生如幻而滅。名不生滅。此即通以大乘不
生不滅。破外不生不滅。舉一例諸他皆準
此。又如向所說相破相修。破中皆以大破
於小。若準起見皆以藏破之。復應以藏對
三以藏破三。修中亦以小修於大。助中亦
以大修於小。次約一切凡夫無非見也。魚
王等者。此二行時眾魚眾貝皆悉隨從。爾雅
云。貝居陸者曰𧷼卑遙切在水者曰蜬五含切
大經十一云。如轉輪王主兵大臣。常在前
導王隨後行。亦如魚王蟻王螺王商主牛王。
在前行時諸眾隨逐。蕪蔓者草滋長曰蕪。藤
滋長曰蔓。又曰。木藤草蔓。當知下示見過
患勸勤修觀。且約外外故云避具入絕。
若約佛法亦應云乃至避別入圓。皆以止
觀逐而破之。具足如向一十四番六句。故
云無遠不屆。乃至如金剛刀等。此約破見
以成伏道。若得下明成斷道。以見望思名
之為多。故云從多為言。且約破見竪論名
遍。望橫望後及以一心。不名為遍。下去例
然。言三結者。問。見惑既有八十八使。如何
但說斷三結已即令得果。答。論云。此三種
結是三三昧近對治法。身見是空近對治法。
戒取是無願近對治法。疑是無相近對治法。
復次三結生惑增上。身見生六十二。戒取
[005-0326b]
生一切苦行。疑於過未一切處生猶豫。是
故經中但說三結。大經三十三云。須陀洹人
所斷煩惱。猶如縱廣四十里水。略言三結
此三重故。譬如大王出遊巡時。雖有四兵
世人但言王去王來。問下釋疑。先釋能破
疑。初問意者。能破止觀既有三種。空觀已
云破無量見。後之二觀更何所破。言無量
見者。如前所列單複乃至圓門絕言。圓絕
尚破況復餘耶。當知後觀無所復破。答中
意者。初觀所破謂見及思。束此二破但成
破有。見雖無量尚未破思。且言見遍耳。
若其通途以見為名。後之二觀破於無見及
以雙非。各有所以何慮無破。故釋論下引
證者。中道雙非方盡二見。故知諸見下結
意也。通以諸惑同作見名。界內諸見雖復
縱橫。但為初觀之所破耳。故云尚不為第
二觀所破。云何而言第三觀無所破耶。云
何下兼責前諸見橫計也。諸見尚在未得
初觀。況第二第三。云何諸計自謂真道。故
大論中若有若無通皆是見。汝尚未出有見
況復無耶。即大論序中歸敬偈文也。又通
以諸見而名有者。為斥二乘為無見故
次問者。有之與無同斥為見。有既無量無
豈不然。答意者。大論頌文。一往斥小且通
名見。妄計已斷故不縱橫。大段第二得失
中。問意者。所破之見是失非得。能破止觀
從單至具。乃至圓門隨逐不捨。為唯是得
有失不耶。答中。分為四句。先列四句。次舉
譬。前二下判。且從末說。所以下釋。初之
[005-0326c]
兩句外道得失。亦言修止觀者。本是佛弟
子。因觀起見過同於外。於中復辨事感伏
者且名為得。事惑未伏者。唯起諸惡名之
為失。又以外道中有斷常二見。常見之人
斷鈍使者。名之為得。斷見之人撥因果
故。名之為失。此且寄外論得失也。次佛弟
子兩句論得失中。雖復用觀見惑未斷。位
在方便名之為失。惑斷入真方名為得。若
望外道失却成得。何者。外道雖得仍起見
故。是故外道得翻成失。以此四種判前破
假觀者得失異耳。即如前文破一一見三
根不同。上根是佛弟子中得者是也。中根
是佛弟子中失者是也。下根即同外計得失
者是也。若成外得失及佛法得失。並應更
云云。三明位者。列位可見。文雖具列
四破見位。今文所用既觀三假四句不生。即
是次第衍門之初。為欲遍知存文旨故。斷
伏下判同異。次料簡中次問意者。若兼示
文旨。須存次第以顯不次。即應直明別
圓之位。以次第意似別位故。故雙為問。
若直論文旨。何不直明圓破見位。何須用
前三教位耶。若單存次第秖應明別何用
三耶。此是止觀正文讀者尚暗。或銷文者
唯云次第。或修觀者別求圓融。但觀答
文義理自顯。前第一卷發心文末。已約四
悉料簡三教菩薩發心。今於此中復申四
意。一從上明下恐修觀時發宿習故。須
識諸教斷見次位。二從又欲下為令行者
識半滿位。如其不識權實互濫。三從又半
[005-0327a]
下明識前三教。並為圓頓助道法故。若不
識者圓乘傾覆。侍者承事也。衛者護也。四從
又豈下顯同。見為法界無位不實。若畏分
別何異避空。言是菩薩無生忍者。借大品
語。語通意圓善須得意。體假下次以止觀
結之。見息入空名止。達見二空名觀。通
結前來一切諸見悉達即空。此是第一節
示妙旨也。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五之六
[005-0329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