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e0011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唐-澄觀 (CBETA)






14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四十四


已下入三十九經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第十法雲地。所以來者。瑜伽意云。雖於一
切品類宣說法中得大自在。而未能得圓
滿法身現前證受。今精勤修習。已得圓滿
故。有此來。論云。於九地中。已作淨佛國土
及化眾生。第十地中修行令智覺滿。此是勝
故。以八九二地同無功用故。對之顯勝有
此地來。又一乘中最居極故。次釋名下自有
釋名分。今且略解雲者。是喻略有三義。一
含水義。二覆空義。三霔雨義。約法就喻
則有多義。雲有四義。一喻智慧。二喻法身。
[044-0834a]
三喻應身。四喻多聞熏因。空亦四義。一喻
真如二喻麁重。三喻法身。四喻梨耶。攝大
乘論云。由得總緣一切法智。含藏一切陀羅
尼門三摩地門。此喻含水義。總緣一切法契
經等智。不離真如如雲合空。總持三昧即
是水也。又云。譬如大雲能覆如空。廣大障
故。此喻覆空義。即以前智能覆惑智二障。
又云。又於法身能圓滿故。此有二義。一喻霔
雨義。即上之智。出生功德。充滿所依法身故。
二喻遍滿。即前之智自滿法身耳。故金光明
云。法身如虛空智慧如大雲。成唯識中。亦
有三義全同攝論。而瑜伽云。麁重之身廣
如虛空。法身圓滿。譬如大雲皆能遍覆。此
同攝論第二義。而無性釋以智覆空。此以
法身者智滿則法身圓滿。起信論云。顯現法
身智純淨故。本分云。得大法身具足自在。
亦以法身喻雲。真諦三藏釋金光明經云。
虛空喻三法身。雲喻三道之智。此法喻亦
齊似非經意。此喻位極非道前故。莊嚴
論第十三云。於第十地中。由三昧門及陀
羅尼門。攝一切聞熏習因。遍滿阿梨耶識
中。譬如浮雲遍滿虛空。能以此聞熏習雲。
於一一剎那於一一相。於一一好於一一
毛孔。雨無量無邊法雨。充足一切所化眾
生。由能如雲雨法雨故。故名法雲。此從
法身未及佛。故立賴耶名。十住論云。於無
佛世界。能雨法雨故。瑜伽又意云。言大雲
者。未現等覺。若現等覺。能雨大雨作利
益故。是則密雲不雨含德而已。然諸釋雖
[044-0834b]
眾不出三義。謂以智慧含德。遍斷諸障
遍證法身。故所覆麁重即所離障。謂於諸
法中未得自在障。此障十地大法智雲及
所。含藏所起事業故。斯即二愚障所起業名
大神通愚障大智雲。即悟入微細祕密愚。
斷此障故。便能證得業自在等所依真如。
謂神通作業總持定門。皆自在故。便成受位
等行。具智波羅蜜得化身三昧等果。即是
雲雨究竟成佛法身。及所證如皆亦所遍虛
空。其旨一耳。次正釋文。文中三分。先讚請
中有十六偈。前十三讚。後三偈請。前中亦
二。前三偈但申供養。有三類可知。後十偈
天女供讚。於中亦二。初一總標供讚。餘九
正顯讚辭。於中亦二。前八讚佛德能。後一
勸修利益。前中亦二。前五讚大用自在。後三
顯自在所由。前中亦二。前二用益普周。後三
隨見不等。於中亦二。初一總明後二八相顯。
所由中亦二。初一智了世幻故。文有喻合
後二證窮性相故。於中半偈證體。半偈起
用半偈用不離體。半偈體用泯絕。後三請
中。初一結默念請。後二上首言請。第二正說
論分八分。一方便作滿足地分。攝前九地
所修。總為方便滿此地故。二得三昧分。初
住地行行德無量。偏舉受職之所依故。三
得受位分。正住地行。依前定力攝佛智故。
四入大盡分。是地滿行。望前諸地行已窮
盡。今復地滿盡之極故。五釋名分。此地學窮
辯德顯稱故。六神通力有上無上分。地滿
足已妙用自在。形前無上形佛劣故。七地影
[044-0834c]
像分。以喻顯法如因影像知形質故。八
地利益分。彰說殊勝勸修趣入故。後之二
分通該十地。將前攝後云此地有八。若依
前長科。後二分通則此地分二。先明地行。
後彰位果。地行之中方有六分。如上所列。
六中初一是入心。餘是住心。出心即調柔果。
已如前說。今初分中二。先總明。後善滿下
別顯。今初無量智者。阿含廣故。觀察覺了者
證智深故。寶性論中。地上菩薩起二修行。一
約根本智名如實修。即此證智。二約後得
智名遍修行。即此廣智諸地。具起上二種
行。今於上二決擇思修。別中十句攝為七
相。初三七八二處合故。七中一善修行故。即
是同相。謂初三句明證助不住諸地同修
故。初句證道無漏白法故。何以得證。由次
句助道。何因成助。由後句不住道增福德
故。不住無為增智慧故。不住有為。後六
別相。謂二廣行大悲。即普遍隨順自利利他
相。此總前七地合為一相。以七地差別之
相。八地之初已辨故。此總舉普遍釋廣隨
順。釋行大悲利他而成自業。故云自利。三
一句令佛土淨。即八地相。下三相即九地。
以親證此故多舉之。謂四一句教化眾生
相。即九地自分行。入十一稠林故。五有二
句善解相。謂解達真如是佛所行處故。善
順如來能證寂滅行故。六無厭足相。常觀
察力等欲趣入故。上句解。此句行。並九地
勝進故。前地。云晝夜專勤更無餘念。唯入
佛境界故。七地盡至入相。謂十地證窮故。同
[044-0835a]
前諸地。結行入位已屬第十。故云名為得
受職位。第二佛子菩薩摩訶薩以如是下明
三昧分。於中二。初牒前起後。後即得下正
顯。於中四。初別舉十名。二如是等下結所
得數。三菩薩於此下彰入滿足。四其最後下
顯最後名。今初十中初總餘別。總云離垢者
離煩惱垢故。是障盡地偏受此名。別中九
定離八種垢。一入密無垢。謂解入事事法界
深密之處。不與惑俱故。二近無垢。萬行已
圓道場斯近故。如淨名說。上來初一解次一
行。下三成德。三放光無垢。謂光開心華令
其見實。亦能坐種種大寶蓮華光無不照
故。四陀羅尼無垢。如海包藏五起通無垢。
則無心頓現。上五皆起法身之定也。六有
二定清淨佛土無垢。上句無量則盡法界之
疆域。下句正觀窮國土之體性。上六自利。七
化生無垢。上之二利皆自分行。八正覺無垢。
謂勝進上覺將成菩提。時一切諸佛迭共現
前而證知故。如下受職處說。以本覺將現故。
二結數者亦是眷屬。皆現前者。久修成就不
加功力自然現故。三彰入滿足中能入者。
通方便定體入起相。即隱顯無方故云善
巧。善了所作即知業用。四彰最後名者。將
說受位分故。一切智者佛無分別智也。論經
重言智者。兼後得智。二智平等名受位也。
第三此三昧現在前下。明受位分。於中有
四。一法二喻。三合四結。今初有六。一座二
身。三眷屬四相。五出處六得位。六中前五自
分德備。後一上攝佛果。前中初三位體。次
[044-0835b]
一位相。後一位用。前三即依正眷屬。今初隨
何等座。謂大寶華王座故。於中二。先明主
華自有十相。一主相即寶蓮華。二其華下量
相。三以眾妙下勝相具德故。四超過下地相
生處故。五出世下因相。六知諸下成相。七恒
放下第一義相。正觀普照法界現事故。如
世蓮華開敷。菡萏為第一故。八非諸天下功
德相。菩薩德招故。九毘瑠璃下體相。十其華
下莊嚴相。二十三十下明眷屬華。第二爾時
下。隨何等身殊妙之身稱於座故。第三無
量下隨何眷屬。第四佛子此大下。隨何等
相。周遍作業為其相故。第五佛子此菩薩坐
彼下。隨何出處。十處出光令惡道出離。菩
薩增行故。文分為四。一舒光作業。二眾聖
咸知。三下類奔風。四同聲相應。今初十處放
光有三種業。一利益業。二發覺業。三攝伏
業。今類例相從且分為四。一前之七光但有
益業。前五益凡後二益小。二第八一光有
二業半。一者益。益九地已還菩薩故。二者
發覺令知故。言一半者。但有攝義攝彼
令來故。三第九一光亦二業半。一益等位菩
薩故。下文彼光既令此益此光必益於彼故。
二發覺令知故。言一半者。魔宮不現是伏
業故。四第十頂光但有發覺。文分為三。一
顯照分齊。二右繞下正顯作業。謂興供成益
益。言不退菩提者。論有四義。一於登地
證決定故。二入正定聚故。三定離放逸惡
故。四定集善事故。三佛子下事訖收光。言
足下入者。若約教相。頂光入足顯深敬故。
[044-0835c]
若約證實終極之智。從下趣入諸佛境故。
故論釋後段云平等攝故。顯證佛境即自
證故。第二爾時下眾聖咸知。第三佛子是時
下。下位奔風申敬獲益。文並可知。第四當
爾之時下。同聲相應以修平等因行互相
資故。表內吉祥深廣之德嚴。心已圓故。外
於此相放光相益。又上此照彼。放眉間光
表中道已照。今彼照此。乃於胸相者。表
心契懸同。德圓魔盡名壞魔怨。第六爾時十
方下。明隨所得位。於中二。一放光於中十
業。初光名即益業。益一切智令成佛故。二
眷屬光是因業。三示佛是敬業。四開悟業。五
振動業。六止惡業。七降魔業。八示現業。九如
是下卷舒業。十示現種種即變化業。二現是
事已下入頂成益。入頂者。若約化相上收
於下也。若約實義照極心源名為智頂。成
果在已是為光入。論云。諸如來光明。彼菩
薩迭互智平等攝受故。謂菩薩頂光入佛足。
則因上進於果也。佛光入菩薩頂果收因
也。亦因收果入則無迹。因果雙亡名平等
也。當爾之時下得益。名為下結位。入佛境
者所證同也。具十力者行德同也。墮佛數者。
如始出家便墮僧數。第二佛子如轉輪下喻。
喻上六事文少不次。初喻隨何身。二其轉
輪下喻隨何座。三長大下喻隨何相。四取
四大下喻隨所得位。王喻真身手喻應身。
瓶喻白毫水喻於光。應有第三隨何等眷
屬。謂文武百寮以為輔弼。五即能下明隨
何等出處。第三菩薩受職下合。但合隨所得
[044-0836a]
位。正意在此故。第四佛子下總結。結斯一
分。大文第四佛子菩薩住此法雲下。明入大
盡分。於中有五種大。一智大。二解脫大。三
三昧大。四陀羅尼大。五神通大。此五依五種
義。一依正覺實智義離智障故。二依心自
在義。離煩惱障故。三依發心即成就一切
事義。意定力故。四依一切世間隨利益眾生
義。意能遍持口能遍隨故。五依堪能度眾生
義。身及諸通廣能運故。前二自利後三利他。
文中三。前二別明。後三合例。今初智大分
二。先別明後總結。今初有七種智。一集智
大。二應化智大。三加持智大。四入微細智大。
五密處智大。六入劫智大。七入道智大。此七
展轉相生。今初集智。依能斷疑力了法緣
集故。文中先別明。後舉要下總結。前中。有
二十集皆明因緣集。然通真妄及與和合
故有三分。一染分。二淨分。三滅分。在文六
重。一唯染。謂初四及眾生集。諸見煩惱集。二
唯淨。謂聲聞已下諸集。三唯滅。謂虛空。四淨
染合說。謂識及有為世界成壞。五淨滅合說。
謂無為及涅槃。擇滅無為為淨。非擇滅為
滅。性淨涅槃稱滅。餘三涅槃為淨。六通染
淨滅謂法界。故論云。隨所正不正以法界
通善不善及無為故。而論諸句皆有隨所言
者。隨何等差別皆能知故。第二佛子下。明
應化智中三。初牒前起後。以依前緣集智
身起化用故。故論云依彼身起力。次如
實下正顯。後如是下總結。別中十句。初三眾
生世間自在化。化起眾生善惡業及利鈍使。
[044-0836b]
令眾生見似真造作故次一句器世間自在
化。次五智正覺世間自在化。三乘正覺故。一
法界化。為三乘所說法行。餘四化為三乘
人及果。後一通三世間。有情有分別器無分
別智。正覺通上二也。第三又如實知佛持
下加持智。論云依如是如是轉行力。謂依
彼應化常化不絕。為加持行。其事非一重
言如是。有十一句。初三不斷三寶是境界
持。餘八是行持。於中初二逆行。勝熱炙身
無厭行。虐婆須染欲遍行處邪皆其事也。後
六順行。前四起因行。時謂起因之時。願等因
體。後二得果在時。時謂長劫智即果體。謂
一切智智故。第四又如實知諸佛下微細智。
謂知佛化用微細自在故。論云。依彼應化
加持善集不二作故。謂依前應化等三智合
為不二之智。作此微細化用故。隨一事即
具前三。非但八相。一具餘七文並可知。第
五又入下密處智。依護根未熟眾生。不令
驚怖故。現麁隱細而祕密俱成。初三即總
顯三密。次三別顯起化密。一意知化時。二
口與其記。謂懈怠者遲記。怯退者速記。或
引實行聲聞。與應化者記。又昔但記菩薩。
則於聲聞記為祕密。隨機隱顯。後攝眾生
密。論經云攝伏謂攝受折伏。皆通身口。次
一教密約實則無三說三。三即為密。但為
化菩薩故。約機非一說一。一亦為密。後
三約所知明密。知根種種知業萬差。知
逆順行。皆得菩提故為密也。第六又知下
入劫智。依命行加持捨自在意。謂劫時遷流
[044-0836c]
名為命行。一攝一切名曰加持。一入一
切名之為捨。以廢己隨他故。劫隨心轉名
為自在。亦十世隔法異成門也。以得不思
議解脫不見長短。一多大小互相即入等。
並如發心品。第七又知如來下入道智。論云
依對治意說。謂遍入諸道。若逆若順皆為
對治。無非入道。此約知凡夫道。若約知
化凡夫道。即此逆順等便是佛道。別中有十
四句。初句總入所化。謂毛道凡夫隨風不
定故。論經云入凡夫道。論云依凡夫地。餘
句別顯所化。略有三種。一依我慢行者。令
入微塵智觀破摶聚。唯塵無我故。二依信
求生天者。入淨國土過於所信故。餘皆依
覺觀者。於中初句起覺觀身。次二句正顯
覺觀心行差別。次句明所覺境。上四即所化
之覺觀。次四句能化之行。初句總顯遍行
故。次二隨宜若逆若順。後句若深若淺。後四
句化令入三乘果。第二佛子一切下總結。前
七皆佛之智菩薩能入。故名智大。第二佛子
至住此地下。明解脫大中三。初標得位。次
即得下略顯有十。初依神通境界。轉變自
在言念不及故。如淨名所得。二能至無量
世界。以願智力無拘礙故。三明離障解脫
故云淨觀。離障有二。並皆知之。一約位
則世出世間所離不同。二就出世中學無學
別。此學無學並通三乘。上三中前二約通。
此一約智共為一對。總相以明約身明通。
就人顯智。次三一對。一通二智。四約心明
通。普照物機隨意轉變。一時普應如觀音
[044-0837a]
普門示現故。次二約法明智。謂五即法陀
羅尼。顯如來藏中蘊恒沙德故。六即能破
他言。隨彼言破無礙圓滿故。次二一對相
入通智。約時明通。由達三世劫隨意住持
相入故。約因緣集顯智。一切種智包藏法
界之中故。後二一對約相。即明通智。約身
明通。不離一身光明輪而普照故。是解脫
光輪約時明智。即一而能知多故。後此十
下結廣。第三如是乃至下總例餘三。大盡
分竟。大文第五佛子菩薩摩訶薩通達如是
下。釋名分中三。一能受如來大法雲雨。故
名法雲。二佛子此地菩薩以自願下。明能
注雨滅惑故名法雲。三佛子此地菩薩於一
念下。明注雨生善故名法雲。然後之二段。
從自受名。今此一段從所受立名。論云雲
法相似以遍覆故。此地中聞法相似猶如
虛空身遍覆故。謂佛身雲遍覆法界。法雨
亦多。唯此能受故名法雲。文中二。先總明
能受之德。由前七智成就念力能受多法。
此智實成多德故云無量菩提。近說受持
之義耳。二十方下別顯受法之相。於中三。
初總顯受多。二歷數顯多。三問答顯多。今
初有法喻合法中三。一明所受法多。二大
法明下所受法妙。故下合云祕密藏也。文
有三句。上二句性故謂三慧所知名法自性。
大法明是聞思智攝受故。照是修慧所攝受
故。下句作故。謂說授眾生如雲。與他雨法
雨故。三於一念下顯能受德。一念者。速故
既多妙。又速展轉顯勝。能安者堪能安受
[044-0837b]
文故。受者信受故。上二受文。攝者思惟攝
取義故。持者。攝受彼文義成二持。故此
但順說。下喻合中兼反顯不能。文並易了。
第二佛子譬如大海下歷數顯多中。先喻後
合。海能安者受一切水故。受者不濁故。濁
如不信。攝者餘水數入失本名故。持者用
不可盡故。第三解脫月下問答顯多中。先
問後答。答中二。先校量顯示一佛之所受法
廣多。後如一佛下類顯多佛。言三世法藏
者。三世佛法之藏也。而論云。於法界中三種
事藏者。意取法明照雨蘊在法界故。以彼
經云法界藏故。故為此釋。第二注雨滅惑。
釋名中此中雲等如出現品廣明。悲雲普覆
故。法雷驚蟄故。通明無畏。照機速疾令見
道故。以福智因成種種身。如雲形顯多
故。法雨正能破四魔故。第三注雨生善。釋
名八相漸益故可知。大文第六神通力。有上
無上分中有六種相。一依內二依外。三自
相四作住持相。五令歡喜相。六者大勝。若就
經文分二。前四合為一段。正顯神通。後二
為一斷疑顯勝。今初分二。先別明後總結。
別中三。初明依內。智慧明達者即起通之
智。亦陀羅尼。二神通者是通體。三自在即通
德。亦攝不思議解脫。及與三昧。具此三事
即通無上。第二隨其下依外。謂業用依外
境而起故。亦是第三依自相。謂轉變作用是
神通相故。此二經文是一義分為二今依自
相釋文自有二種。一轉變外事。於中三一同
類略廣轉。二垢世界下垢淨異事轉。三或隨
[044-0837c]
心下塵容世界等。是自在轉。二或隨心念於
一毛下。應化自身可知。第三或隨心念於一
念中示現不可說下。作住持相。謂常用不絕
故第二爾時下斷疑顯勝中二。先斷疑。後
顯勝。今初即論生喜由疑除故於中二。先
示自神通力斷疑。二說法斷疑。今初有二
問答。初一問答顯神力無上。令眾歡喜。後
一問答顯神力有上。令眾歡喜。前中先問
後答。問中先大眾生疑。舉佛疑菩薩。如上
之事佛可得。爾菩薩豈然。後上首為請。答
中二。一入定現通。二問答決擇。今初即事
為驗故。於中三。一法主入定。國土體性無
所不融故。能一身包含無外。二入此下眾
覩希奇表通自在故。佛號通王。三金剛下
攝用增敬。第二爾時解脫月下問答決擇中
三。初問名字。二又問下業用分齊。三佛子菩
薩住下類顯廣多。於中二。初但結多定已
顯業用難思。後佛子此法雲下結略顯廣。則
餘德無盡。此中亦即大盡中事。第二解脫月
下顯有上中。謂劣於佛故。先問後答。問中
即舉菩薩疑佛。謂菩薩既實得爾。則佛應
不勝。若言勝者其相云何。故問辭則同疑
意懸隔。答中三。一總訶問。非顯佛德無量。
二復次下舉所未說顯佛德無量。謂向所
說乃是十地德之少分。如四天下之少土。全
將菩薩之德以比如來。狀如四天下土。以
比無邊大地。況將己說之少分以比如來。
則如一塊以比無邊大地。佛證極故。三佛
子我今下。引事類顯佛德無量。第二佛子
[044-0838a]
菩薩住如是智慧下。說法斷疑者。謂此地菩
薩智慧能令眾生入一切智。復顯上說其
德不虛故。疑除生喜。然此下文。當出地心
比前諸地。即調柔果而論復將入前分中。
欲顯義門。多勢終似惑人。若準上例。上來
地行竟。此下第二明其位果。於中亦有三
果。今初調柔果中五。一調柔行。二此地菩薩
智慧下教智淨。三佛子此菩薩已能安住下。
勝過自在。四此菩薩十波羅蜜下別地行相。
五佛子是名下總結地名。五中前二合為說
法令喜可知。後三及餘二果俱名大勝。顯
義多含故。論連前勢為果。已定更不重言。
就大勝中初三明神通勝。二攝報中。得十
不可說等名算數勝。此二種事勝一切地
故名大勝。偏舉此二者。以是神通有上無
上門中明故。就前三中先明勝過自在。於
中三。初牒前。次諸佛下別顯。後舉要下總
結。別中五句為三。初句即能斷疑行。謂令
通達三世之中所有道義故。二一句速疾神
通行。聞說如來祕密法界故。三餘三句等
作助行。謂以平等三道助通化益故。於中
初句作淨佛國土平等化。即是助道。次句作
法明平等化。謂教智化。後句作正覺平等化。
謂慈念令得證知故。故論經云。令一切眾
生得證法故。餘別地結名及算數等並可
智。大文第八佛子此菩薩。摩訶薩十地行下。
地影像分。於中四喻。謂池山海珠喻四功
德前二是阿含德後二證德。前中池喻修行
功德。即諸地中起修之行。二山喻上勝功德。
[044-0838b]
即依修成德德位高出故。三海喻難度能
度。大果功德即修所成德。能至大果故。謂
大海難度十德皆遍。故名能度。大海難成
由攬十德能成智海。故云大果。此釋法喻
兼含矣。四珠喻轉盡堅固功德。謂從初地
轉至法雲。障盡證堅故。又十地有三。一是
修地因前果後故。初二喻顯之。二是成地隨
分。修成即是佛智故。珠喻顯之。三是法地。
就佛智法開之為十。故海喻顯之。以後
一融前二無有障礙又此四喻。皆喻十
地與彼佛智。非一非異。無差別之差別。而
旨趣各殊。初一喻始異終同。次山喻能所依
別。所依之地則一。能依之山不同。此則無
差之差。上二喻有能所依。下二喻直喻地
智。不立能所。三海喻全一。佛智之體而十
德不同。德非別物。又互相遍不同於山。斯
乃無差別之參別。差即無差。四珠。喻唯是
一珠前後之異。唯一智體前後增明。喻雖無
差別不礙差別。又初喻前後體別。前非是
後而後包前。次喻前前非後後。後後非前
前。而同依一體。海喻前後雖殊而前後相
遍。珠喻聞後一體。而前前非後後。後後必
具前前。初一即是圓家漸。次喻圓中漸。珠
喻即是漸圓。海喻即圓圓也。四喻圓融。上來
所解在論雖無理必應爾。若得斯旨。不疑
十地差別等相。今初修行德中有法喻合。
法中始從歡喜終至法雲。名次第行相。次
第既具則入智海。譬中四大河者。面各出一
故。具如十定品。而言大者。阿含婆沙云出
[044-0838c]
二十河。以四河去池四十里。各分為四。并
本四為二十。今就本河所以言大下云增
長攝餘十六。而勝鬘云八者。以東面五河。
人皆具見。餘三大河名聲普聞。十二小河不
聞不見故但言八。合中菩提心合池流出。
善根等合四河。依菩提心修四攝行。自善
增長故。準十定品說有四河。今文含具。一
願智河即大願之水。二波羅蜜河。三三昧河
即今善根。四大悲河。即以四攝法充滿眾
生故。言無有窮盡等者。合上無盡竭。大願
等皆無盡也。第二山喻上勝功德中有四。
初總舉於法。次如因下總顯於喻。三佛子
如雪山下法喻對顯。四佛子此十寶下總結
法喻。今初言因佛智者。為修平等佛智而
起諸行修。既未窮故。隨十地之行各一增
上。斯乃為修無差而成於差。以本統末
非全隔越。第二總顯於喻。喻意可智。鞞陀
黎者此云種種持。由乾陀此云雙持。迴文即
云持雙也。尼民陀羅此云持邊。斫迦羅此
曰輪圍計都末底此云幢慧。第三法喻對顯
中語其山體。前二土山餘八是寶。故論云是
中純淨諸寶山喻八種地三地世間云何言
淨。論云厭地善清淨故。謂能修善厭伏煩
惱。亦得為淨。喻以寶山。若語山中所有。即
明各有增上義也。初地聖智法藥。二地戒
香。三地禪等可貴如寶。四地出世如仙。五
地善巧自在如夜叉。六地以五地修四諦因
相同聲聞未能出彼。六地超彼成果無
盡。七方便善巧如彼龍神。超前緣起之因
[044-0839a]
名緣覺果。八地無功用心自在故。此自在眾
即是密迹諸神。九地善巧攝生大力相故。十
地佛德如天已淳淨故。論云。前三及六非
眾生數。餘皆眾生數。就非眾生數中有二
種事。一初二及第六是受用事資內報故。第
三寶是守護積聚事受用中有二。一藥是四
大增損對治。二香及果即長養眾生。以揵闥
婆常食香氣故。眾生數中復有六種難對
治。一五通福田治貧窮難。以供彼仙能
生福故。二夜叉治死難。威制眷屬不令害
人故。三龍治儉難降時雨故。四諸自在眾
治不調伏難。調伏難調故。五修羅治惡業
難。以呪術力制諸眷屬。不造諸惡故。六
大威德天治修羅怨敵難。以四天王三十三
天俱處此山故。論但顯喻義含於法。今略
合之。初地法藥。初破無明故。二地戒。六地
無漏慧資法身故。三地禪等可蘊積故。四
地道品資助能生福故。五地修無住不永滅
故。七地功用滿足無所少故。八地三世間
化得自在故。九地善知稠林得無礙辯破
惑業故。十地如佛降四魔故。皆言集在其
中者。如所說事能生一切物故。不可盡者。
隨順修行不永斷不暫息故。第四總結法
喻。即結成本意。本意有二。一既同一智海
得差別名。則差非差也。二互相顯義。謂彼
十大山因海得高勝名。若在餘處不足為
高故。大海亦因大山得深廣名。含斯大
義故。十地亦爾因修佛智故得高勝。佛智
亦因十地所不能窮。方顯深廣。故論云
[044-0839b]
因果相顯。前言依地即一切智地生長住持
故。此言依海。即一切智海由深廣故。以山
依二處法含二義故。更顯之。又地則但
依海兼明入故。一一山皆深入大海。一一
地智皆入佛智。又一一山下皆有於地。則一
一地中皆有佛地。又山在海海則非山。山
若依地山即是地。法合是顯非一異義思之。
又山出海上高下等殊。若入海中量皆齊
等。十地教行則優劣懸差。若證如入智量皆
平等。第三大海十相明難度能度大果功德。
先喻後合皆有總別。合中總云不可移奪
者。此有二義。一果海因。十地相不可奪其
果海深廣之名。二地行因相。由依智海。不
可奪其因行之稱。以是海家之相故。果家
之因故。若奪因相則果亦不成。喻中約果
名不可奪。法中舉因名不可奪。文影略耳。
故論云。因果相順故。云何相順。謂十地如大
海此總舉也。能度難度者。顯因順果也。如
海十相方能成海。得大菩提果故果順因
也。如海成時不失十相。離十相而無海。
離十地而無佛智故。十地即智海也。別中
攝十為八。一易入功德以漸故。二淨功德。
三平等功德。四護功德護自一味恒不失
故。五利益功德利世間故。六六七二句合
為不竭功德。以深廣故。七住處功德。無功
用行是菩薩所住故。經云大身者。以無量
身修菩薩行。十身相作故。八末後二句合
名護世間功德。九地潮不過限不誤傷物。
知機授法不差根器。十地若無大海水溺
[044-0839c]
四洲。餘不能受必生毀謗。又得此二法用
護世間。第四寶珠喻轉盡堅固功德者。先
喻後合。各有總別。總云過眾寶者。論經。云
過十寶性雖不列名。論但云過瑠璃等。意
但取玻瓈等。不能出寶者。以況小乘八
輩。及緣覺行果。但有淨相無利生用。今以
出寶乃至放光。則出過眾寶故。取之為喻
故。論云以出故取亦可以出海故取之。
除不出者闕餘義故。別中攝十為八。合
六七八故。八中一出功德可取者。選擇出
海故。由初地中如智善觀出煩惱海也。二
色功德。由治理之則色明淨故。三形相。四
無垢。五明淨並可知。六起行功德。即次下
三句。謂智行穿徹方便行攝持自在行高顯
故。相用不染猶彼瑠璃。頌云金剛取不動
不壞。上三皆是異相莊嚴。故合為一。後二
句明功用殊勝。謂七神力功德。聞持普照體
用微妙故。八不護功德。謂隨王雨寶無護
惜故。約法則得佛正智受位如王。令一
切眾生同己善根藏故。如隨意雨寶故。合
云廣作佛事。合文可知。大文第九佛子此集
下地利益分。於中三。初顯法利益。二如此
世界下結通十方。三爾時復以下。他方來證。
今初分二。初生信功德。後雨眾天下供養功
德。今初復二。先明說益生信。謂欲令物生
決定信。故說利益。後爾時下動地生信。今初
亦二。先總歎難聞。後解脫月下問答顯益。
答中二。先正顯等於佛智。後何以下徵以
釋成。先反後順。然聞有二義。一者汎爾聞
[044-0840a]
為遠益故。二不取聞相。初後圓融真實聞
故。聞已等佛何更修也。若更修行等多佛
故。第二動地生信中。佛力為緣而動地者。
亦為生信故。又法如是者亦是因也。餘如
初會。第三重頌分。若取長料即當第十。於
中二。先說偈儀意。後正顯偈辭。今初先說
儀。後欲讚下說意。意有九句大旨同前諸
會。今約當會以釋初句。即顯初地。次句即
二地。以三聚戒為行境故。三即三四二地
厭禪。出世智皆淨治行力故。四即五地五
明成種智故。五即六地般若能除垢故。六
即七地空有無礙。與一切智故。七即八地
無功不思議智。莊嚴三世間故。八即九地十
地能說能受諸功德故。九即總結。便指上
八句。如是地義以頌說之。云更開顯。第二
正顯偈辭。有四十二頌分三。初一偈總讚
勸聽。後一偈結說無盡。中間正頌分八。初
十三偈頌方便作滿足地分。於中初二頌半。
總頌前九地同相中善擇功德。餘頌諸地別
義。若依總攝。即次第頌前十地。前八地中
唯三地半偈。餘各一頌。九地有三頌兼結
入位。二有一偈頌三昧分。三有五偈半頌
受位分。四有三偈半頌大盡分五有三偈
頌釋名分。六有二偈頌神通力有上無上
分。七有四偈半頌前位果。亦是神通分攝。
如長行辨。八有七頌半頌地影像分。於中
初三偈半頌山喻。次二頌海喻。後二頌珠
喻。池及地利益分。文略不頌。其利益分。亦
可結說無盡。頌之十地竟。
[044-0840b]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四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