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n0124 大乘法苑義林章-唐-窺基 (T)



大乘法苑義林章卷第六


基撰


三寶義林



三寶。略以六門分別。一明種類。二出體性。
三釋名字。四辨廢立。五顯差別。六解妨
難。


明種類者。有六種類。一同體。二別體。三一
乘。四三乘。五真實。六住持。同體者。勝鬘經
說。歸依第一義者。是究竟歸依。無異如來。
無異二歸依。如來即三歸依。涅槃第十說。若
能計三寶常住同真諦。此即是諸佛最上之
誓願。又云。若於三寶修異相者。當知是人
所有禁戒悉不具足。尚不能得二乘菩提。
何況能得大菩提也。又云。佛即是法。法即
是僧。乃至佛性即是法身。故言同體。



體者。涅槃經第五。佛言。憍曇彌。莫供養我。
當供養僧。若供養僧。即得具足供養三歸。
摩訶波闍波提言。眾僧之中無佛無法。云
[006-0343c]
何說言供養眾僧即得具足供養三歸。我
復告言。汝隨我語即供養佛。為解脫故即
供養法。眾僧受者即供養僧。是故三歸不
得為一。善男子。如來或時說一為三。說
三為一。如是之義諸佛境界。非諸聲聞.緣
覺所知。


一乘者。勝鬘經說。說一乘道法。
得究竟法身。於上更無說一乘法事。三乘
眾者。有恐怖歸依。非究竟歸依。顯揚論說。
善逝善說妙三身。無畏無流證教法。上乘
真實牟尼子。我今至誠先讚禪。佛地論云。
稽首無上良福田。三身二諦一乘眾。法花
亦說。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等三乘者。
勝鬘經說。於未度世間.無依世間。與後際
等作無盡歸依。常住歸依者。謂如來應正等
覺也。法者即說一乘道。僧者是三乘眾。彼
經意說。為三乘者所現三身名為佛寶。二
乘所修教理行果。一乘方便名一乘道法。
竟歸一乘故。雜集序云。敬禮如是大覺尊.
無等妙法諸聖眾。又云。此三佛身是差別義。
當知此中亦讚法.僧功德。法寶者。自性因
果等義所攝。僧寶者隨此修學所生。諸言
所表一切三寶。安慧意同天親所說。心無
偏黨有力皆敬。故言諸表諸聖眾等。攝論
亦言。稽首大覺諸如來.無等妙法.真聖眾。
無別簡別。故通三乘。


真實者。三身佛寶。
一切無漏教.理.行.果三乘法寶。一切住向
住果住道三乘聖眾名為僧寶。大小乘同真
實三寶。十輪經第五說。沙門有四。一勝道
沙門。三乘無學已離有支。或大菩薩不假
[006-0344a]
他緣。於一切法知見無障。攝受利樂一
切有情。皆名勝道沙門所攝。皆唯勝義僧。二
示道沙門。其勝義僧。及世俗僧。於中或有
亦是示道沙門所攝。若有成就別解脫戒
真善異生。乃至具足世間正見。彼由記說.
變現力故。能廣為他宣說開示諸聖道法。
名最下品示道沙門。預流第二。一來第三。不
還第四。十地菩薩是名第五示道沙門。三命
道沙門。若有成就別解脫戒。軌則所行清
淨具足。以道活命故名命道。又大菩薩為
利有情具足修行六到彼岸。亦名命道。如
是勝道.示道.命道三種沙門。名為世間真
實福田。依彼經說。真善異生持別解戒。具
足正見說聖道法。名為示道。前異生等具
戒六支名為命道。此二沙門得名世間真
善福田。故真實三寶通異生類。或此不然。
聖道現前斷滅煩惱。內理無諍。外事和合。
可名僧寶。設非沙門。住聖道者理無諍
故。皆名僧寶。與諸沙門種類同故。若諸異
生住戒住見。亦入真實僧寶攝者。則非沙
門住戒.見類亦僧寶攝。於理事二皆非
和合。云何名僧。福田與僧寶。二義別故。非
異生福田亦真僧寶攝。若許異生二種沙門
真僧寶者。事和合故。餘類不然。於二說中
後說為善。


住持者。世尊最後將般涅槃。
於忉利天安居說法。優填王等思仰金容。
雕檀為像以為供養。佛從忉利方下寶階。
檀像起立禮拜迎逆。世尊摩頂而記像言。未
來住持廣為佛事。故花嚴說十佛。前五世
[006-0344b]
俗佛中有住持佛。又餘經言。其未度者皆
亦已作得度因緣。即是舍利.遺形.及像。皆
是住持佛寶所攝。佛滅度後法有三時。謂
正.像.末。具教.行.證三名為正法。但有教
行.名為像法。有教無餘名為末法。此教行
二有漏攝者。貝葉文字皆住持法寶。無漏三
法真法寶故。示道.命道二沙門中。異生具
戒.具見等類。正.像.末法能住持者。是住持
僧。又十輪說四沙門中。第四名為污道沙
門。雖非真實亦得墮在福田數中。無慚愧
僧於我正法亦名死屍。於清眾海應當擯
棄。非聖器故。我於彼人不稱大師。彼人
於我亦非弟子。有無慚僧於我舍利.及我形
像.及我法僧聖所愛戒。深生敬信。自無邪
見。亦令他無。能宣正法讚歎不毀。常發正
願隨犯數悔。業障皆除。當知是人信三寶
戒。力勝諸外道。多百千倍。輪王不及。況餘
有情。故勸有情作如是說。於我法中剃
除鬚髮。我終不聽毀辱擿罰。此出家者三世
諸佛慈悲護念。是故輕毀即毀諸佛。有無慚
僧毀破禁戒。非聖法器。自起邪見。亦令他
起。誹毀三乘不讚一乘。如是破戒惡行苾
芻。誑惑有情令生惡見。師及弟子俱斷善
根當墮地獄。如是死屍膖脹爛臭。若與交
遊共住同事。臭穢熏染失聖法財。師及弟子
俱斷善根當墮地獄。是故若無初三沙門。
於污道中求雖破戒不壞正見者。親近
承事聽聞法要。不應親近戒.見俱壞惡行
苾芻。觀前文意。初無慚者亦得名為住持
[006-0344c]
僧寶。及上座等僧像亦然。然彼經中第四卷
說。若有苾芻於諸根本性重惡中。隨犯
一罪。雖名破戒惡行苾芻。而於親教和合
僧中。所得律儀猶不斷絕。乃至棄捨所學
尸羅。猶有白法香氣隨逐。諸國王等無有
律儀。不應輕慢及加擿罰。彼雖非法器
雜穢清眾。不捨戒故猶勝一切在家白衣。
犯性罪者尚應如是。況犯其餘諸小遮罪。
此文即是初無慚僧。壞戒有見故得有戒。
後無慚者。善根既斷。戒亦隨無。非住持攝。
住持令他善根生故。法隨有故。彼令善滅。
法隨滅故非住持攝。


第二出體性者。同體三寶。即淨法界真如
法身。涅槃經云。佛即是法。法即是僧。僧即
是常。常即虛空。虛空即佛性。佛性即法身。說
無垢稱經入不二法門品寂靜根言。佛法僧
寶分別為二。若了佛性即是法性。法即僧
性。如是三寶。皆無為相與虛空等。諸法亦
爾。達此名悟不二法門故。別體三寶。佛
以三身佛為自性。如三身義林說。法謂
三乘無漏所攝教理行果四法為性。教謂
音聲名句文身。如總料簡義林說。理謂二諦
四諦等理。此有二種。一根本智境諸法實性
故。即二空理。二後得智境變似彼故。十六
諦等。行謂三乘因聖所起二利諸行。果謂三
乘無學所得二轉依果。雜集序中。唯說根
本智境真如名理法寶。略無後得所變境.
理。唯說大乘十地因行。不說二乘因所
修行。唯說大乘有為果法。不說所餘變
[006-0345a]
化身等亦果法攝。法體如是。若別說者。因所
證理是理法寶。因聖所修行是行法寶。無學
位中二轉依果是果法寶。所有言教是教法
寶。差別法體名為法寶。通五聚法能依德
義.及以假者。隨其所應名佛僧寶。五蘊假
者.及法身義是佛寶。唯取假者為僧寶。是
三差別。三乘聖眾具理.事和名為僧寶。以
具無漏戒.見等故。能依假者方名僧寶。十
地菩薩既皆聖位多同類出。麟角獨覺.天趣
亦然。獨勝部行僧種類故。報恩經中鹿女夫
人五百太子出家修道。同一時中得辟支果。
不從師受名為獨覺。有多同出名為部行。
如上二界六欲天等。二果四果。無出家像。
於事非和。理無諍故。是僧種類皆名僧寶。
不同餘宗有漏身器為無漏依。供養及損
故生罪福。瑜伽六十四云。先受歸依三乘。
皆取見道已上。聲聞有五。一地。二智。三淨。
四果。五功德證得。地謂見修及究竟地。獨覺
有三。乃至大乘八種亦爾。唯取聖非凡。遺
教論云。增長修行者。世及出世間。我等皆南
牟者。二乘聖者名世間修故。一乘者根本一
乘所有三寶。不定種姓方便所修。若法若僧。
亦是一乘三寶體攝。法花經說羊.鹿二車
為牛車因。化城亦為寶所方便。故勝鬘說。
正法住.正法滅.波羅提木叉.毘尼.出家.受
具足。此六處為大乘故說。初四是法。後二
是僧。故為一乘方便。二寶亦一乘攝。此義廣
如一乘義林說。雖定種姓法僧二寶後不
歸大。由法等等亦名一乘。如攝論等十義
[006-0345b]
中說。三乘者。三身佛寶名三乘佛。教雖設
異非宗所明。不須異釋。其他受用自性身
等大乘佛寶。變化唯是二乘佛寶。雖地前
眾十地菩薩亦得見之。非大乘佛。彼地前
眾非是大乘僧寶攝故。為彼僧現是彼佛
故。若許異生亦僧寶攝便無是義。根本大
乘及方便修。教.理.行.果大乘法寶。麟角獨
覺及餘定性所修四法。各隨所應二乘法寶。
隨此所修無漏四法能修假者。各即是彼三
乘僧寶。真實者即前所說同體。別體.一乘.
三乘所有三寶實義。唯取聖位名僧寶。理
和以上煩惱斷滅。得道得果可貴可珍。
正名僧寶。四沙門中初勝道全。示道命道
各取少分。聖者種類是僧寶攝。異生示道.
命道沙門。雖具戒.見能生物利。是真福
田。非僧寶攝無聖道故。福田義廣寶義局
故。同體三寶廢詮辨實非四諦收。依詮顯
旨滅諦所攝。別體.一乘.三乘.真實皆通滅.
道。准下住持亦苦集攝。住持者佛寶。唯以
四處為性。舍利及像色香味觸為自性故。
法寶通以五蘊為性。教謂聲法處。貝葉字謂
四處行謂三業。或五蘊性。故此法寶五蘊七
處以為自性。唯有漏故。住持僧中上座等
像。四處為性。示.道命道二沙門中。諸異生
類及以第四污道沙門。壞戒有見不斷善
根。悔罪種類五蘊假者。通十二處以為自
性。


第三釋名字者。初釋通名。三者是數。謂佛.
法.僧。此三種稱寶合有六義。寶性論問以
[006-0345c]
何義故佛.法.眾僧說名為寶。偈言。真寶世
希有。明淨及勢力。能莊嚴世間。最上不變
等。依彼六種相似相對。佛法眾僧說名為
寶。一世間難得。無善眾生百千萬劫不能
得故。此真實寶世希有故。二無垢。以離一
切有漏諸行極明淨故。三威德具六神通。
威德自在有勢力或。四莊嚴世間。以能莊
嚴出世間法故。此亦能莊嚴世間。五勝妙。
是出世法極最上故。六不可改異。以得無
漏世間八法不能傾動恒。不變故。如世七
珍具此六相。三體亦爾。故皆名寶。帶數釋
也相似相對是譬喻義梵云馞陀。訛略云佛
涅槃經云。佛者名覺。既自覺悟復能覺他。
譬如有人覺知有賊賊無能為。菩薩能覺
無量煩惱。既覺了已令諸煩惱無所能為。
是故名佛。菩薩地說。於三聚法平等開覺。
故名為佛。佛地論云。具二種智能覺自他。
有覺之者總有別慧。依主為名。達磨云法。
分廣經云。軌則名法。成唯識云。法謂軌持。
能持自相軌生解故。涅槃經說。法名不覺。
僧伽云眾。於理於事無乖諍故。此有三
種。一理和僧。三人已上雖方名僧。麟角獨
覺及餘聖者。設獨一出彼種類故。亦得名
僧。二事和僧。三人已上皆是僧體。從多論
故。彼國之法一名為一。二名為身。自三已
上皆名為多。如辨法事四人方成。一人白
言大德僧聽。所和三人得名僧故。若四是
僧。豈能白者而自白耶。欲顯和合從多人
故。自三已上皆得名僧。三辨事僧。謂四人.
[006-0346a]
五人.十人.二十。能所白中具足和合辨法
事故。非者和體。此法僧名皆非六釋。唯一
字名無簡別故。若置寶言。三皆持業。


等四辨癈立者。略有四義。一僧祇律云。為
翻外道邪三寶故。優婆塞戒經云。若歸佛
已寧捨身命。終不歸依自在天等。若歸法
已終不歸依外道典藉。若歸僧已終不歸
依外道邪眾。涅槃.成實說亦同此。二寶性
論第二卷三寶品云。依三種義故。一調御
師。一彼師法。三彼師資。所證無量種類同故
合立一法。能證因果二類別故。分成師資。
三彼論又說。為上根人取佛菩提。說於佛
寶。為中根人求自然智達因緣法。說於法
寶。為下根人依師受法理.事不違。說於僧
寶。故彼論說。依六種人故說三寶。一大二
中三者小乘。如次信佛信法信僧故名六
種。四處處皆說。佛如良醫。法如妙藥。僧如
看者。故此三寶不減不增。


第五顯差別者。瑜伽六十四說。由六種相
三寶差別。一由相故。謂自然覺悟相是佛
寶。覺悟果相是法寶。隨他所教正修行相
是僧寶。二由業故。謂轉正教業是佛寶。捨
煩惱苦所緣境業是法寶。勇猛增長業是僧
寶。三信解故。謂於佛寶應樹親近承事信
解。於法寶所應樹希求證得信解。於僧寶
所應樹和合同一法性共住信解。四修行
故。謂於佛寶所應修供養承事正行。於法
寶所應修瑜伽方便正行。於僧寶所應修
共受財.法正行。五隨念故。應以餘相隨
[006-0346b]
念佛寶。應以餘相隨念法寶。應以餘相
隨念僧寶。謂是世尊。乃至廣說。六生福故。
謂於佛寶依一有情生最勝福。於法寶
所即依此法生最勝福。於僧寶所依多
有情生最勝福。


六解妨難者。初依總義。有十問答。一問所
辨三寶次第云何。答或有次第。或無次第。
同體三寶一體義分性無勝劣。故無前後。然
隨義別亦有前後。能覺.所覺.隨覺有異。
彰佛.法.僧前後差別。別相三寶次第有五。
一因果次第。由僧先修。次佛圓滿。後得法
果。二境行次第。以法為境。僧修聖行。佛果
圓滿。三師資次第。涅槃經說。諸佛所師所謂
法也。報恩經中。亦說法先。佛寶次說。後說
僧寶。四勝劣次第。諸教皆說佛.法.僧寶。能
覺彼法。所覺.隨受。有勝劣故。五隨信次第。
由先見僧威儀戒行既生信已。次於所證
諦等歸心。後於彼師亦生崇仰。故僧.法.
佛如是次第。如鶖子等路見馬勝威儀閑
寂願聞所知。既聞苦諦便得初果。後往
佛所歸仰聞法成阿羅漢。二問所歸三寶何
狹何寬。答三皆體寬通住持故。或體無別。
歸真實故。三問佛墮僧攝為非僧攝。答經
言。眾僧之中無佛無法。云何說言供養眾
僧則得具足供養三寶。佛自告言。汝隨我
語則供養佛。為解脫故即供養法。眾僧受
者即供養僧。是故三歸不得為一。觀彼經
意。佛非僧攝。若爾如何瑜伽六十說由五
種相田成廣大。第五極清淨相續究竟。謂
阿羅漢.及佛為首大苾芻僧。既云苾芻及
[006-0346c]
佛為首。如何說佛非僧寶攝。答出家外道
皆假號僧。為異彼徒。及佛為首顯佛弟子。
非佛即僧。同大眾部等佛非僧攝。化地部
說僧中有佛。故施僧者便獲大果。非別施
佛。僧不得故。佛亦得故。法藏部說。謂佛雖
在僧中所攝。然別施佛果大非僧。眾德滿
故。田非勝故。若依彼義佛墮僧攝。故瑜伽
說及佛為首大苾芻僧。既爾涅槃所說復云
何通。答大勝生主不知佛是剃髮染衣亦
僧所攝。佛隨彼意故作別說。不定說佛非
僧所收。故言或時說一為三說三為一。是
佛境界非餘所知。於二說中應求正理。
四問佛.法.僧寶勝劣可知。何故佛.僧.損殺
成逆。於法毀損不成逆罪。答佛僧苦生。
化二乘以說為逆。法毀誠重。導菩薩而立
逆名。薩遮尼乾子經說五逆。第二謗三
乘法定非理法。障礙.留難.隱蔽.覆藏。第四
方說出佛身血殺無學等。般若法花亦言。
謗法當墮十方無間地獄。故為菩薩法亦
成逆。五問三身損化得成逆罪。僧寶殺因
應成逆業。答法報無損。但化稱逆。無學福
增。逆成唯果。理實說僧過尚得稱逆。況殺
有學命而非逆罪。出佛身血尚得逆名。毀
謗法報理亦成逆。但以佛據易損。僧依
勝田。通為二乘偏稱逆罪。六問三乘僧寶。
菩薩成尊。損殺十地應成逆罪。答隨類
化生五逆無停。菩薩逆同類罪。十地損亦
逆成。七問福罪相翻。供養僧勝別無學。
罪福相返。無學非逆於僧。故云別請五百
[006-0347a]
羅漢不如僧次一人。答殺罪心境俱增。殺
無學而稱逆。供福.情田竝勝。於僧福而為
多。或依大乘罪福相似。八問有學無學同
事和而稱僧寶。凡生聖生俱僧而同寶攝。答
理和.事和。二聖無諍。事和非理凡生有乖。
寶義可珍。凡僧非寶。九問一佛一法亦稱
佛.法。一僧二僧皆得稱僧。答辨事名僧。
從眾而方僧稱。覺察.持軌隨一皆稱佛.法。
十問十輪經說。有四種僧。一勝義。二世
俗。三瘂羊。四無漸愧。謂佛.十地菩薩.獨覺.
四果名勝義僧。若諸有情帶在家相。不剃
鬚髮。不服袈裟。雖不得受一切出家別解
脫戒。一切羯磨.布薩.自恣悉皆遮遣。而有聖
法得聖果故。前出家聖此在家聖皆勝義
僧。有剃鬚髮被服袈裟成出家戒名世
俗僧。此據有智凡出家類。若不了知罪與
非罪。犯與不犯不知發露。惷愚魯鈍不依
善士。不往聽聞。不數請問作何罪福。名瘂
羊僧。若諸有情為活命故。歸我出家毀犯
戒行。無慚無愧不畏苦果。內懷腐敗如
穢蝸螺。貝音狗行虛言無實。煩惱增多曾無
勝業。耽湎利譽婬佚六境。毀謗正法。名
無慚愧僧此中何者僧寶所攝。答初全或次
少聖者名僧寶。次餘後二全凡僧非寶攝。


次依種類有三問答。一問以乘對寶寶有
別.同。以寶對乘乘有同.別。答教無別顯
理亦應通。但說教行方便乘三。談理.果乘
究竟唯一。不遮何性獸渡義以分三。究竟
轉依證偏.圓而不一。故談理.果義分三乘。
[006-0347b]
或寶分法之本末。故開同.別二門。乘以運
載生機故無一體三義。齊不齊釋取捨任
情。二問何緣三寶有一三乘。何義三乘無
三一寶。答乘隨機立。寶逐乘明。寶據可珍。
乘不隨立。或寶雖可重。逐三根以分三。
乘既運生。亦隨寶分三一。或以寶隨乘而
易顯。乘逐寶而難明。二互翻成。兩皆無爽。
三問寶隨機立假許住持。乘對生根應開
雜染。何故唯說不繫為乘。答真實稱寶不
繫義同。利益可珍住持隨立。乘隨真寶不
繫名乘。有益運生雜染亦運。


次依體性
有六問答。一問僧是眾義。自三以上名僧。
理體不殊。真如寧有僧義。答覺依無慮。尚
得稱以佛名。僧本非多。理亦得標僧稱。二
問三乘體別後會歸於一乘。三寶相殊。終可
成於一寶。答運生有於初後。會二歸於一
乘。可珍有於勝劣。究竟咸歸一寶。或寶
可珍。有同別而無會。乘依運載說三.一。
而稱歸。齊與不齊。亦隨取捨。三問以乘對
寶皆許會歸。以寶對身亦應歸會。謂會應
化歸法身故。答執乘極而住果。令進習
而明歸。無執身而不進。故於身而無會。
若說勝劣諸教明文。四問既許三寶體有
同.別。應許三身亦有同體。答寶隨機立。
對樂執而稱同別。身利別根無計情而
但異。或事殊立別。理等明同。寶既一三。身
亦三一。但以身殊難曉。諸教多陳。體等易
知聖無明說。五問寶隨乘立既許一.三。身
對乘明亦應三.一。答乘體即寶故有一.三。
[006-0347c]
佛非二乘故無三.一。六問隨機現寶寶有
一.三。隨乘現身佛有三.一。答佛皆極果非
彼二乘。餘開劣勝故有三.一。或雖化身為
二乘現逗彼機器。亦分三身。五分法身名
法身。王宮生身名報身。餘隨類身名化身。
一乘三身已如前辨。故釋前難有齊不齊。


次依釋名。有三問答。一問任持自相真
如正可名法。非和無覺云何得名佛僧。
答覺性.覺依.覺本名覺。理和事順眾本名
僧。二問能學勝劣佛僧開二。所學果因法應
非一。答有障無障以顯修。能學易知以開
二。有勝非勝以明證所學難了故唯一。三
問劣勝難了法合為一。事理易知法開為
二。答師.資道別。佛.僧為二。軌則義齊。法但
為一。


次依廢立有三問答。一問勝鬘經
等說有一乘。涅槃經等說有二乘。譬如國
王調御駕駟。欲令驢車而及之者無有
是處。法花經等說有三乘。謂羊.鹿.牛車。
善戒經等說有四車。前三加象。勝鬘經
等亦說有四。謂無聞非法眾生以人天善
根而成就之。求聲聞者授聲聞乘。求緣
覺者授緣覺乘。求大乘者授以大乘。楞
伽經中說有五乘。三乘定性不定性為四。
第五阿闡提有二。一有性而斷善根。二菩
薩具大悲者。莊嚴論中亦說有五。前四如
前。第五有二。一即有性而斷善根。謂暫
時無。二無性者。謂畢竟無。善戒經等亦說
有五。初四如前。第五唯一。謂無種姓。何故
說乘有此差別。不說身寶有此異門。答
[006-0348a]
乘隨機立。佛據覺殊寶性可珍。故無增減。
二問何故證淨別立戒門。於立寶中不開
戒寶答證淨是所信。二因戒別立。寶義化三
根。從通名法寶。四種證淨由二因立。由
信三寶離惡道因。由信戒故離賤貧因。
故信法外別立戒淨。三問何因隨念加六加
三。所敬可珍即無增減。答念緣令其親近。
念行令其進修。加六加三。六.十隨念。緣
為所敬隨根可珍。但說三歸。故無增減。


次依差別。有一問答。問何故唯說三寶別
相。不說無別。答無別義易經已廣陳。有別
義難論須具釋。合前問答有二十五。


破魔羅義林



破魔羅義。以七門分別。一列名不同。二釋
名出體。三明廢立。四辨所障。五能破差別。
六真破位次。七示相降時。


一列名不同者。魔有二種。一分段品魔。二變
易品魔。法花經中安樂行品說。如來亦復如
是。以禪定智慧力得法國土。王於三界。而
諸魔王不肯順伏。如來賢聖諸將與之共戰。
其有功者心亦歡喜。於四眾中。為說諸經
令其心悅。乃至久後賜與涅槃之城。言得
滅度引導其心。令其歡喜。而不為說是法
華經。此說二乘先所破滅。故知但是分段之
魔煩惱障品既障二乘。說之為魔。所知障
品障於菩薩。明知亦魔。勝鬘經說。有作四聖
諦。無作四聖諦。如來應正等覺。初始覺知。然
後為無明㲉藏眾生。方便演說。既分二死二
蘊二煩惱。明知天魔亦有二類。或說三魔。
[006-0348b]
法花又云。如來亦復如是。於三界中為大
法王。以法教化一切眾生。見賢聖軍與五
陰魔.煩惱魔.死魔。共戰有大功勳。滅三毒
出三界破魔網。爾時如來亦大歡喜。不說
天魔。或說四魔。瑜伽等說。坦然安坐妙菩
提座。降伏四魔。具大勢力。名薄伽梵。佛地
論云。言四魔者。一煩惱魔。二蘊魔。三死魔。
四自在天魔。或說八魔。分段.變易各有四
故菩薩以分別及所知障為煩惱故。理亦
定有變易生死品煩惱魔。又說八魔。涅槃經
說。四魔之上更加四倒。或說十魔。雜藏中
說。欲憂.愁飢.渴愛.睡眠.怖畏.疑毒.及名
利.自高輕慢彼。汝等軍如是。一切無能破。
我智箭定刀。摧坏瓶投水。


二釋名出體者。初釋名。後出體。釋名中。初
釋通名。後釋別名。通名者梵云魔羅。此云
擾亂障礙破壞。擾亂身心。障礙善法。破壞
勝事。故名魔羅。此略云魔。諸魔通稱。三等
是數帶數釋也。又云波卑夜。此云惡者。天
魔別名。波旬訛也。成就惡法懷惡意故。惡
魔波旬號名雙舉。釋別名者。可分可段名
為分段。品是類義。變改轉易名為變易。品
義如前。分段變易品即是魔。持業釋也。煩
多擾亂名為煩惱。色等積聚名之為蘊。將
盡正盡盡已名死神用光潔自在名天。此四
即魔。皆持業釋。涅槃八魔。初四如前。無常.
無樂.無我.無淨。倒體即魔。亦持業釋。十魔
名者。可欣名欲心慼名憂愁。悕求食飲名
飢渴。耽欲名愛。令心昧略名睡眠。有所
[006-0348c]
恐怯名怖畏。猶豫兩端名疑。損惱身心名
毒。悕譽貪財曰名利。自舉陵他名高慢。
欲等即魔。亦持業釋。此中且解諸名不同。
增減數中。同者類釋。


次出魔體。二魔體者。
依於有作麁四諦品。二乘異生麁淺境事。
立分段魔體。依於無作細四諦品。大乘異
生。微妙境事。立變易魔體。後唯障菩薩。初
通障二乘。二乘求解脫。彼等能為解脫障
故。菩薩求菩提。變易四魔細能障故。三魔體
者。一切見修煩惱障品名煩惱魔。因惑所感
五蘊諸法名為蘊魔。依此五蘊無常死沒。將
死已死名為死魔。不取死觸唯是色蘊。觸
處狹故。亦不取死支。將死正死非已死故。
死即滅相。不相應行蘊。依五蘊假捨眾同
分入過去故。破壞壽命故名為魔。或兼
死支。將死正死逼迫身心壞壽命故。或兼
死觸。觸於末摩令生苦惱。損壽命故。四魔
體者。煩惱所知。若現若種。并隨所應。習氣等
法名煩惱魔。分段變易二死五蘊名為蘊魔。
分段沒無將死.正死.死已滅相名為死魔。變
易正死將死二位名為死魔。若彼滅已便非
魔體。欲界第六他化天子魔及眷屬。并不思
議解脫菩薩之所化作。名自在天魔。八魔體
者。一百二十八根本煩惱。及隨煩惱。種.現.習
氣.名分段煩惱魔。即此所招諸麁五蘊類名
分段蘊魔。即此五蘊終盡已死.將死.正死.名
分段死魔。第六天子及彼眷屬名分段天魔。
麁下劣故。實凡類故。實破壞故諸所知障現.
種.習氣名變易煩惱魔。菩薩以分別并一切
[006-0349a]
所知障為煩惱故。變易生死五蘊果等名
變易蘊魔。此於初位無終盡捨。但有念念
微細墮滅。逼迫生滅。以為死魔。第十地菩
薩示現所為名為天魔。無垢稱言。作魔王
者多是不思議解脫菩薩。鼓音王經云。阿彌
陀佛父名月上。母名殊勝妙顏。魔王名無
勝。調達名寂。唯有龍象能與龍象而為戰
諍。十地菩薩既將成佛。豈凡魔王所能抗
敵。故必大菩薩化為魔王。共菩薩戰諍。又
八魔體初四分段品。後四分別所知障攝。二
乘四倒故。十魔體者。欲魔謂五塵境。體是所
欲。能生貪欲。從果為名名欲。欲體正是欲
境之貪。憂愁謂憂苦受。飢渴則是二觸所生
二欲。睡眠即不定眠。怖畏即五怖畏。一不活
畏。由分別我.資生愛起。二惡名畏。行不饒
益有悕望起。三者死畏。由有我見失壞
想起。四惡趣畏。不遇諸佛惡業所起。五
怯眾畏。見已證劣他勝所起。初二怖體多
是貪欲。財譽之愛。第三第五多是我愛。第四
體是慧俱無貪。或體是愧。拒惡法故。疑體
如名。毒謂三毒貪.嗔無明。名謂聲譽。利謂
資產。自高慢彼。體即是慢。此隨所應唯說
蘊.惑以為魔軍。或說天魔以此為軍。


三明廢立者。立二魔者。所障有二。一涅槃
品。二菩提品。依障初品立分段品魔。依
障後品立變易品魔。或智有二。一中智。二
上智。中智所知立初魔。上智所知立後魔。
或有漏法有二。一麁。二細。依麁法立分段
魔。依細法立變易品魔。有作無作安立非
[006-0349b]
安立。亦如是說。三魔者。唯說聲聞。畢竟恒
時所能降故。天魔蔽阿難之心。不聞佛問
入涅槃事。鄔波掬多。在座禪。觀。不覺魔
王插花於頂。雖起神通亦能制伏。非畢竟
降。故略不說。實亦能降。又說四魔不說業
者。為生死因惑為本勝。由惑所起蘊勝
非業。蘊總業別。不別立魔。果因二中非
殊勝故。生.老.病三皆劣於死。從勝為魔
不立三種。唯死增用。獨立為魔。法立三
魔謂惑.蘊.死。情立一魔。謂自在天。無上依
經。三界內有四種難。不得如來四德法身。
一煩惱難。二業難。三生報難。四過失難。變
易生死有四。一方便生死。二因緣生死。三有
有生死。四無有生死。如次配前。前為分段。
後為變易。唯業一種不立為魔。擾亂破壞
障礙劣故。法既為六。情分假實。故成八魔。
涅槃八魔煩惱障品。有因異熟果。約法情
分初四。所知障品無異熟果。不說有情。說
二乘起障四德涅槃。故說後四。十魔隨增。
天魔多起煩惱及蘊。此十相增所以偏說。障
定智故。略不說餘。


四辨所障者。二魔中分段魔障三乘。變易
魔障菩薩。初障解脫.涅槃。後障菩提.妙.
智。三魔中煩惱障有餘。蘊障無餘。死障生
壽。四魔中前三如前。天魔能障一切善品。
障出欲界及三界故。初八魔中。分段變易
二障雖殊。別障相似。後八魔中初四如前。
後四障大涅槃具四德故。十魔別障智.定
二門。說二刀箭而能破故。或下所說能
[006-0349c]
治魔體。即是所障。至下當知。


五能破差別者。有六門異。一實能破體。破
前三魔。正證真智。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
作已辨。不受後有。由智證真彼方滅故。由
有神通方伏天魔。亦智為本後智為性。二
大集經說。知苦.斷集.證滅.修道。如次能
壞蘊.煩惱.死.自在天魔。三復次觀有漏苦.
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如次能壞.
蘊.惑.死.天。四復次觀空.無相.無願。具此
三已迴向菩提。如次壞四。五復次觀身
受心法。如次壞四。六智度論云。菩薩得道
故破煩惱魔。得法性身故破蘊魔。得道及
法性身故破死魔。常一心入不動三昧。破
天魔。前所說義各隨相增。隨前所修四別
行相。相當義配。非正證真一念有此行相
差別。如理應知。應各別解相配所由。恐文
繁廣。易故不述。


六真破位次者。分段四魔。十住菩薩初發心
住。分成十信。花嚴經說。初發心住能八相
成道。已伏分段品天魔已得神通。彼何能
障。第四生貴住中已伏分別諸煩惱魔。資
糧道漸伏。加行道中能頓伏盡。初地初心正
斷分別體盡。其俱生者。加行道中漸伏。初
地已上能頓伏盡。然故意力有時猶起。而
不為失。八地已上一切不行。種金剛斷。
若依天親法華論說。初地已上受變易生
即伏蘊死。若依唯識。有至八地方受變
易。七地滿心方捨蘊.死二魔。加行所修二
類菩薩意樂別故。無垢稱經歎八地已上德。
[006-0350a]
云。降伏魔怨制諸外道。明其具德。非今始
破。又具破四魔。要八地已上故彼讚之。佛
地論云。初地已上離麁四魔。八地已上能離
細故。又分段魔名麁。初地離故。變易四魔
猶在。細名未離。若變易品魔分別所知障。第
四住中離不共無明伴類。所知障資糧道中
漸伏。加行道中能頓伏盡。初地永斷。其六識
中俱生所知障。十地分分斷。八地已上一切
不行。七識中者。乃至金剛加行道中方斷
不起。此及六識中種。金剛無間道一時方斷。
變易蘊.死二魔。唯識有二說。一云金剛道起
皆已棄捨。與二障種俱時捨故。正義不然。
解脫道起方棄捨之。與無間道不相違故。
阿彌陀佛既有魔王。已上諸位准有何爽。要
大菩薩能為魔事障大位故。若住菩薩方
降天魔。若已成佛十地菩薩無能為障。已
出三界。更何須降。四倒四魔即所知障。初
之四魔不異於前。故不別說。


七示相降時者。釋迦化身。化相降位。金剛
心起破煩惱魔。捨第五分壽入無餘滅。破
彼蘊魔。魔王請後更留三月。為顯於死得
自在故。破其死魔。然破天魔。二文不定。
涅槃經說。菩提樹下未成菩提。魔王惱亂
恐出三界。菩薩入慈定。起雷吼三摩地。
即破天魔。同於法華。大通智勝破魔軍
已。垂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而諸佛法
不現在前。大般若經八相成道。得菩提已
方破天魔。隨機部執各有異故。不須和
會。
[006-0350b]


三慧義林



三慧義略以十門分別。一出體。二釋名。三
所緣。四廢立。五位地。六諸智相攝。七法行差
別。八與陀羅尼對明同異。九地證不同。十
諸門分別。


第一出體者。此三自性別境慧攝。名三慧
故。通現及種。顯揚論十七說十八現觀。謂
聞所成智。思所成智。修所成智。說是智故。
有說此三唯是意識或七八識相應慧性。非
五識俱。五識不能緣教理故。唯識論第六
說。善十一中。五識唯十。自性散動無輕安
故。說佛身中無五識故。眼等不能聽聞
法故。五識中善唯是生得不明了故。有義
五識亦有聞修。唯識有說。五識有輕安。定
所引善者亦有調暢故。成所作智俱必有輕
安故。定有修慧。何緣五識雖無分別。由第
六識分別引生有分別惑。聞慧意引而無聞
慧。雖不別緣若名若義。名俱之聲體即是
教。耳既緣彼寧非聞慧。思慧深緣名所詮
義。五識可無。聞麁緣教。五識應有。聞慧意
引五識善生。因聞所成聞慧伴類。亦聞慧
攝。聞所成故。若能引意聞加行善。所引五識
生得善者。亦應能引第六意識是分別惑。所
引五識唯是俱生。若爾不應通見道斷。便
違聖教。若親聞聲方名聞者。意慧應非。若
聞聲故彼所成故五亦應有。瑜伽第十三聞
慧地說。於五明處名句文身。覺慧為先。聽
聞.領受.讀誦.憶念名聞所成地。彼論意說。
覺慧為先者。是生得慧。初闇劣故。後聽聞等
[006-0350c]
皆是聞慧。能明了故。故耳識俱明了意識。亦
是聞慧。不明了者生得慧攝。由此聞慧唯
取意識相應慧性。所引伴類亦通五識相應
慧性。七識不外緣。八識佛果起。無聞慧故。
思慧唯取意識俱慧。五非助伴。行相淺故。
非七識俱。在無漏位行相深故。佛無思慧。
非第八俱。修慧定通八識俱有。言彼所成
慧體性如前。但言所成不說慧者。便通
四蘊或五蘊性。


第二釋名者。初列。後釋。列者。一聞所成慧。
二思所成慧。三修所成慧。釋名者。初釋通
名。後釋別名。釋通名者。慧簡擇義。三者
是數。帶數釋也。聞謂能聽。即是耳識能聞
於聲。成是生長圓滿之義。慧體如前。以聞
為因因聞所成之慧。名聞所成慧。依士釋
也。思謂思數。由思籌度勝慧方生。因相應
思所成慧名思所成慧。隣近釋也。或因於
思所成之慧。依主釋也。修者證義。明證境
故。體即定數。因定相應所成慧。隣近釋也。
或因於定所成之慧。亦依士釋。若但言聞
慧思慧修慧。濫持業釋。無隣近等。言彼所
成便無是失。


第三所緣者。俱舍二十二。毘婆沙師說。聞所
成慧唯緣名境。未能捨文而觀義故。毘
婆沙論四十二說。聞所成慧於一切時依名
了義。念三藏教及師友教有何義耶。隨其
所念皆能解了。然成就位實唯緣義。今據
初位說唯緣名。思所成慧緣名義境。有時
由文引義。有時由義引文。未全捨文而
[006-0351a]
觀義故。修所成慧唯緣義境已能捨文。唯
觀義故。婆沙又說。於一切時不依於名
而了義故。譬如有人浮深駛水。曾未學者
不捨所依。曾學未成或捨或執。曾善學者
不待所依自力浮渡。當知三慧如次亦爾。
有言若爾思慧不成。謂此既通緣名緣義。
如次應是聞.修所成。今詳三相。無過別
者。諸修行所。依聞至教所生勝慧名聞所
成。依思正理所生勝慧名思所成。依修
等持所生勝慧名修所成。說所成言。顯三
勝慧是聞思等三因所成。猶如世間於命.牛
等。如次說是食草所成。今觀彼意。天親
正取聞唯緣教思唯緣義修慧亦爾。然毘婆
沙諸門分別中唯有一說。此三種慧皆緣
名義。與此相違。今依大乘。聞慧通緣若
名若義。瑜伽十三說。云何聞所成地。謂若略
說於五明處名句文身無量差別。覺慧為先。
聽聞領受讀誦憶念。又於依止名身句身文
身義中無倒解了。如是名為聞所成地。此
中初文說緣於名。後文緣義。然彼論第十
一。說緣法作意者。謂聞所成慧相應作意。
不說緣義者。緣教多故。未能捨文而觀
義故。以教為先而方取義。唯說緣法。理
實通緣。思所成慧。有義唯緣於義。瑜伽第十
六說思慧自性。凡所思惟唯依於義不依
於文。雖彼亦說思擇諸法。思素怛纜及伽
他義非彼文故。瑜伽第十一又說。緣義作
意者。謂思所成慧故。即彼復說。修所成慧相
應作意。亦唯緣義不緣於文。十地等中諸
[006-0351b]
後得智有緣教者。彼是聞慧亦非修慧。十
地論說八地已上於一切法能堪.能思.能
持。如次即是聞思修慧。八地已去定心相
續。外緣教法。既說為聞。故知思修但緣於
義。籌慮證解二義有別。在佛身中說無
聞思。唯有修慧通緣名義。若聞他教非
修慧者。其性是何。故知修慧通緣名義。然
皆證解。如實義者。瑜伽七十七.解深密經第
三卷中。慈氏菩薩白言。世尊。若聞所成.思所
成慧.修所成慧。皆緣義者有何差別。善男
子聞所成慧依止於文。但如其說未善意
趣。未現在前。隨順解脫未能領受成解
脫義。思所成慧亦依於文不唯如說。亦善
意趣未現在前。隨順解脫未能領受成解
脫義。若諸菩薩。修所成慧。亦依於文。亦
不依文。亦如其說。亦不如說。能善意趣。
所知事同分三摩地所行影像現前。極順解
脫。已能領受成解脫義。是名三種知義差
別。彼說三慧皆緣名.義。初依聽聞以文
為先。而觀義者名為聞慧。次依思慮以義
為先。而觀文者名為思慧。次依於修俱於
文.義。證解明了名為修慧。此在因位八地
以上一體義分。七地已前各有別體。在佛
位中無未曾得。都無聞思。唯有修慧。然諸
聖教隨彼所宜相增。別說緣名.義異。理實
如是。


第四廢立者。十地論第一說。如渴思冷水。
如飢思美食。如病思良醫。如眾蜂依蜜。我
等亦如是。願聞甘露法。此喻四義。一受持。
[006-0351c]
二助力。三遠離。四安樂行。此義云何。如水
不嚼隨得而飲。如是聞慧初聞即受。隨聞
受持。如食咀嚼身力助成。如是思慧嚼所
聞法。智力助成。如服良藥藥行除病。如是
具聞.思慧。隨順正義如法修行。遠離一切
煩惱習患。如蜜。眾蜂所依。樂行住處。如是
聞.思.修慧果。聖所依處。現法愛味受樂行
故。三慧既為聖果因本。說前三喻。由此三
慧不減不增。蜂依於蜜喻聖果故。又修
聖因有四勝行。親近善士。聽聞正法。如理
思惟。如教修行。初一福行。後三慧行。今說
慧行不減不增。又所軌範。略有二門。一善
人。二勝法。法有二。一教。二理。通說三乘
習行勝法。略有二位。一散。二定。依習勝
法。初教後理。聞初緣教勝。思後緣理勝。故
分二種。修慧雖有世出世間。證解不殊合
為一慧。又生死因略有二種。一惑。二業。多
起重者唯癡與疑。由癡迷境不了真妄。由
疑因果不肯造修。以此二門便興惡業。
為除癡故令初聽聞。為斷疑故次思妙理。
息惡業故後說修慧。生死因滅苦果隨無出
世道修便成覺寂。又有三隨惑數數現行。
一不正知。二妄念。三散亂。雖別行相各有
能除。正能斷者體唯慧性。故說三慧如次
伏斷。又出世因略有二種。一福。二智。慧為
智相勝獨得名。餘為福相劣故合說。於智
之中。略有三品。謂下中上。初修次修後修異
故。由此三品分慧成三。又慧起時由三種
力一緣力。二因力。三俱力。如次三慧由三
[006-0352a]
力起不減不增。又由三力。一他力。二自力。
三俱力。又由三力。一資糧力。二自性力。三
俱力。又由三力。一外力。二內力。三俱力。又
由三力。一多由教力。二多由義力。三多由
定力。如次三慧各由彼起。故說三慧不減
不增。此門即簡不說餘法為其所成。但說
因三所起妙慧。名彼所成。亦廢立義。


第五位地有二。一三乘凡聖位。二三界九
地位。三乘凡聖位者。雖有三慧發心未定
名住外凡。發決定心方內凡位。若二乘位
解脫分中。聞慧在五停心位。思慧在二念處
位。修慧在煖已後諸位。此據隨增說三慧
位。然實凡聖因果位中皆容得起。雖煖等
體非是聞慧。位亦通起。唯見道中無聞思
慧。理定觀故。其大乘者。唯識論說唯識相
性。資糧位中聽聞思惟能深信解。在加行
位能漸伏除所取能取引發真見。彼文意
說。四十心位起聞思慧修習唯識。四善根
後方起修慧。從多增修。非理實爾。華嚴經
中說。十住位初發心住八相成道能現神通。
又瑜伽六十五說。毘鉢舍那菩薩。若定若生。
以無色界心了三界法及無漏法。此非決
擇分位。不生彼故彼地無故。故資糧位修
慧之行未能理觀。加行位中方能觀理故。
唯識論說。資糧位。於識性相聽聞思惟。不
說修慧。雖決擇分體唯修慧。位起聞思欲
界身故。於見道位唯有修慧。內觀諦理非
散心故。彼聞.思慧種子得修。於修道位七
地已前定散心間皆容得起。八地已上無漏
[006-0352b]
相續都無散心。十地經說。八地已上於一切
法能堪.能思.能持。彼論解云。如次即是聞
思修慧。雖一慧體。一剎那中。能取外教
而尋於義名為聞慧。能深籌度先理後文
名為思慧。於此二中能證明顯即名修慧。
聖智迅速於一念慧義分三故。實無別體。
有說。但是修慧所攝非是聞思。聞思假說實
是修慧。大小二乘不說色界亦有思體。無色
界中有聞慧體。若八地後起實聞思。應許
色地亦有思慧無色有聞。雖說無色天。佛
邊側立聽法等事。但依修慧緣教義故。如
目犍連。獼猴池側。入無所有處定聞狂象
聲。但修慧聞非聞慧故。


三界九地者。欲界
地有二。謂聞思所成。不定界地非離染地。
設欲修時墮思中故。欲界之心行相麁故。
色界地有二。謂聞.修所成。若欲思時墮
修中故。上界地心行相細故。由此無色亦
無思慧。上地雖有慧與思俱。不由思成。
相非明了。諸善性者。或是生得。或是聞修。
定非思慧。無色界有一。謂即修慧。要由
耳根聽聞法已引所成慧。彼無耳根故無
聞慧。異界相違不相順故。設由彼引。麁細
懸殊。如目犍連。非聞慧攝。聞所成慧通在
六地。欲界.四靜慮.及靜慮中間。未至勤求
根本地相。善位無容起散聞慧。或在七地
加初未至。或在五地又除中間。何故中間
說無聞慧。不許上三未至地無。由此應知
初說為善。思慧唯在一欲界地。修慧有漏者
十七地。八根本.八近分.靜慮中間。無漏者
[006-0352c]
在十地。色界六除上三未至。無色界中四根
本地。說非想地有無漏心引滅定故。然在
下地得起上地有漏聞慧。對法第五等說。
樂欲力者。謂已得第二靜慮者。入初靜慮
已。若欲以第二靜慮地心出等。即能現前
而出於定。餘一切地如理當知。其所入定
修慧心。其第二定所出之心非生得善。諸論
皆說。若生彼地方起彼地生得善故。故所
出心定是聞慧。有義所出定是修慧。有漏無
漏異心名出。要生彼地中起彼聞慧故。八
地已後心恒一類。云何名出。既爾純無漏。如
何起聞慧。故異行相異分名出。前師亦許
聞慧名出。無漏三慧上下通起。上地不起
下地有漏思.修二慧。思無下起。一地繫故。
上亦不起下地聞慧。有漏三慧是業性故。皆
厭捨故。


第六諸智相攝者。勝鬘經中說一。謂心法智。
彼說厭苦求涅槃智。究竟唯修。觀如來藏
厭眾苦故。方便通二。又說二智。謂初聖諦
智。二無二聖諦智。彼唯修慧。初是安立諦智。
後是非安立諦智。彼說二乘以初諦智斷
諸煩惱。諸佛世尊以無二聖諦智斷諸住
地故。非聞思攝。又說有二種如來藏空智。
一空如來藏智。謂緣若離若脫若斷若異煩
惱藏智。二不空如來藏智。謂緣過於恒沙
不離不脫不斷不異不思議佛法智。初觀
煩惱能覆藏智。非真實故名之為空。後觀
法身惑所藏智。理真實故名為不空。究竟
成滿亦唯修慧。方便通二。又有二種。謂世
[006-0353a]
俗智.勝義智。三皆通二。有說初智唯有漏。
後智唯無漏。由諸教中唯說無漏。又雜集
說。有三種無分別智。一知足無分別。二無
顛倒無分別。三無戲論無分別。初唯思修。說
諸異生隨於一無常等法。究竟思已生喜足
故。後二唯修慧。說諸聲聞於諸蘊中。為除
四倒如理觀察。得出世智能達無我。是中
智故。說諸菩薩知法戲論除泯法相得極
寂靜出世聖智。是後智故。又有三無生忍智。
本性無生忍自然無生忍惑苦無生忍。如次
即是緣三性境諸無漏智。亦唯修慧。又有
四智。謂圓鏡等。初之二智定唯修慧。妙觀察
智。有義唯修慧。有義通三慧。成所作智。有
義唯修慧。有義通聞慧。許十地中起此智
故。義准如前。又有四智。謂我生已盡.梵行
已立.所作已辨.不受後有。如次即是苦.滅.
道.集四無學智。真實成滿在定中起。唯是
修慧。前方便位亦通聞思。然諸教中多說修
者以根本故。又四尋思.四如實智。皆唯修
慧。成滿位故。尋思唯有漏。實智通無漏。勝
鬘經說。隨順法智者。五種巧便觀察成就。
一觀察施設根意解境界。二觀察業報。三觀
察阿羅漢眠。四觀察心自在樂禪樂。五觀察
阿羅漢辟支佛大力菩薩聖自在通。此五種
觀察究竟成滿唯是修慧。初方便位亦通
聞.思。彼經自說。於我滅後未來世中。我諸
弟子隨信信增上。依於明信隨順法智。自
性清淨心。彼為煩惱染污而得究竟。是究
竟者入大乘道因故。又有六現觀智。一思
[006-0353b]
現觀。二信現觀。三戒現觀。四現觀智諦現觀。
五現觀邊智諦現觀。六究竟現觀。初唯思慧。
後三修慧。餘二非慧。此據自性。若取俱行。
隨其所應菩提分法而為自性。對法論十
三說。現觀有十。一法。二義。三真。四後。五寶。
六不行。七究竟。八聲聞。九獨覺。十菩薩。法
是聞慧。多緣教故。義是思慧。多緣理故。真.
後究竟皆唯修慧。如次即是智諦.智諦邊.
究竟。三現觀故。寶即是信。不行即戒。竝如
前說。後三依乘得此有異。隨應說慧。瑜伽
六十九說十智。世俗智.法智.類智.苦智.集
智.滅智.道智.盡智.無生智.他心智。其世俗
智通有無漏三慧所攝。中間八智唯無漏唯
修慧。後他心智通有無漏。亦唯修慧。又有
十力智。謂處非處.乃至漏盡智。唯在如來相
續中有。唯無漏。唯修慧。


對法第三說十三智。信解智.道理智.不散
智.內證智.他性智.下智.上智.厭患智.不
起智.無生智.生智.究竟智.大義智。彼論自
釋。初三即三慧。第四勝義智。第五他心智。
第六法智。第七類智。次四種四諦究竟智。
即盡無生智。次前九種唯是修慧。大義智
即大乘智。通三慧攝。究竟唯修。又顯揚論
十六等說。觀察四諦起十六行智。前為後
後之所依止。謂為對除四顛倒故。苦諦四
行。一為除常倒起無常行。二為除樂淨
倒起於苦行。三為除我倒起於空行。四即
為除此起無我行。空觀諸行我性空故。此
觀行外餘我空故。空觀諸行無有我故。
[006-0353c]
此觀行體非我性故。是二差別。次於常.樂.
淨.我四愛集諦。起因.集.生.緣四行。次於此
斷滅諦。起滅.靜.妙.離四行。次於此能證道
諦。起道如行出四行。皆唯修慧。通有無
漏。成滿位中唯無漏修。顯揚論十七說。現
觀有十八種。一聞。二思。三修所生智。四順
決擇分智。五見道。六修道。七究竟道。八不善
清淨世俗智。九善清淨世俗智。十勝義智。十
一不善清淨行有分別智。十二善清淨行有
分別智。十三善清淨行無分別智。十四成
所作前行智。十五成所作智。十六成所作後
智。十七聲聞等智。十八菩薩等智。據實現
觀體唯修慧。聞等助修五現觀攝。此中有五
類。依五位道智有七。聞等三慧。解脫分中
而施設故。依觀二諦智有三。觀世俗智。
有善不善二境異故。依能緣行有三。有分
別中有漏無漏二類異故。依二空二真智有
三。加行.根本.後得別故。依乘有二。聲聞.
菩薩大小異故。瑜伽第十說四十四智。謂
觀老死支為四。一老死苦。二老死集。三老
死趣滅。四老死趣滅行。乃至行支皆作此
觀。無明無因。智種闕故。不說觀之。菩薩昔
在菩提樹下。雜染順逆觀緣起支。於逆觀
中而為此觀。依初方便故諸論說齊識退
還。皆唯修慧。至成就時修慧觀故。初觀加
行亦通聞思。示相異生唯有漏攝。實是無
漏。彼論又說七十七智。謂緣現在老死有
二智。一緣現在生而有老死。二非不緣現
在生而有老死。現在自身自已作故。緣過
[006-0354a]
去老死有二智。一緣過去生而有老死。
二非不緣過去生而有老死。觀於前際無
始老死。無不皆以生為緣故。緣未來老
死有二智。一緣未來生而有老死。二非不
緣未來生而有老死。未來雖未起。容有
雜染還滅義故。今觀雜染故成二智。此三
際中。初智觀果有因顯其所由。後智觀果
有因非不決定。破外妄計不平等因無因
而生。此前六智名真實智。第七法住智。觀
支所不攝法。諸有漏慧遍知義故。通知三
世緣起教法名支不攝。准知聖者身亦有法
住智。異生身中亦有真實智。觀教觀支起
七智故。乃至行支亦有此七。智種闕故。除
無明支究竟觀成。唯修慧攝。初加行位亦通
聞思。瑜伽又說諸神通智.解脫門智.無礙
解智.無諍智.願智.力.無所畏.念住.一切種.
不共佛法等智。前五神通通有無漏。說異
生身及聖起故。後唯無漏。二智攝故。六皆修
慧。解脫門智唯無漏。修慧攝。解脫門故。空八
智攝。無願六智攝。無相五智攝故。無礙解智
乃至不共佛法智。唯是修慧。隨其所應通
有無漏。在阿羅漢等及如來身故。


第七法行差別者。法行有十。辨中邊第三卷
頌云。謂書寫.供養。施.他聽.披讀。受持.正開
演。諷誦.及思修。行十法行者獲福聚無
量。勝故無盡故。由攝他不息。大毘婆沙四
十二卷。有作是說。若於三藏.十二分教。受
持轉讀究竟流布名聞所成慧。依此發生
思所成慧。依此發生修所成慧。此斷煩惱
[006-0354b]
證得涅槃。如依金鑛生金。依金生金剛。
此能摧壞山石等物。評曰應作是說。若於
三藏.十二分教。受持.轉讀究竟流布。是生
得慧。依此發生聞所成慧。依此發生思所
成慧。依此發生修所成慧。此斷煩惱證得
涅槃。如依種生芽。依芽生莖。依莖轉生
枝葉花菓。依瑜伽第十三說。云何聞所成地。
謂若略說。於五明處名句文身無量差別。覺
慧為先。聽聞.領受.讀誦憶念。又於彼義無
倒解了。如是名為聞所成地。此中意說。於
五明處名句文身無量差別。覺慧為先者。是
生得慧。聽聞領受讀誦憶念。又於彼義無
倒解了。方名聞慧。即顯總相。於五明教。劣
闇覺慧所有善心名生得慧。聽聞已後差別
作意明了善心。名為聞慧。非必要先於三
藏教。聽聞.領受皆生得慧。但於三藏非用
功力。所生闇劣覺慧善心。名生得慧。不順
出世。非功力起。性不明了。讀解文義任運
而起名生得慧。故雖受持三藏等教。亦有
生得。若於三藏要用功力所生明勝覺慧
善心。名加行善。能順出世由功力起。性極
明了。讀解文義加行而起名為聞慧。故知
受持三藏等教亦有聞慧。不爾如何於五
明教覺慧為先名生得慧。聽聞領受名為
聞慧。辨中邊說。聞所成慧思惟大乘能令
善根界得增長。思所成慧思惟大乘能正
悟入所求實義。修所成慧思惟大乘能令所
求事業成滿。謂能趣入修治地故。此三妙慧
以十法行而為助伴。由十法行之所攝受。
[006-0354c]
初八法行名為聞慧。第九法行名為思慧。第
十法行修慧所攝。由此三慧於此大乘修
諸法行。獲最大果。一最勝故。二無盡故。由
能攝益他諸有情。是故大乘說為最勝。由
雖證得無餘涅槃。利益他事而恒不息。是
故大乘說為無盡。法花經說。受持此經若
讀.若誦.若解說.若書寫。是人當得八百眼
功德乃至千二百意功德。若於三藏受持讀
誦唯生得慧。云何得有行十法行獲福聚
多。五種法師成六千德。加行善法用力
方生。明了解心所應得故。由此應如大乘
所說。


第八與陀羅尼對明同異者。陀羅尼有二。
一能持。諸經等說聞持陀羅尼。二所持。菩薩
地說陀羅尼有四。一法。二義。三能得菩薩
忍。四明呪。陀羅尼者。此云總持諸論說以
念慧為性。此中聞持即是聞慧。此中所持
即聞慧境。聞法義等明記不忘名曰聞持。
於此義中應有分別。何故聞慧獨稱總持。
不說思.修亦總持攝。聞從外分內勝慧生。
緣事散境最初慧故。簡未成就聞而不持。
獨稱總持。思修二慧因內分起。於義決定
非初慧故。理可能持。簡別義微。不立持
稱。故於三地說斷二愚。一欲貪愚。障修
慧者。二圓滿聞持陀羅尼愚。能障總持聞思
慧者。不說欲貪障總持故。有義聞持即是
聞慧。法.義.等持亦思.修慧之所持境。聞慧
總聞法.義等已明記不忘。名曰聞持。思.修
二慧內因力起。能思能修法.義等四明記不
[006-0355a]
忘。立彼四持。不爾三地已得聞持。能持彼
四。斷障總持聞思愚已。復言九地斷後後
慧辨陀羅尼自在愚。成唯識第九說。無量所
說法陀羅尼自在者。謂義無礙解。即於所詮
總持自在。於一義中現一切義。故無量名
句字陀羅尼自在者。謂法無礙解。即於能
詮總持自在。於一名句字中。現一切名句
字故。彼何所持。隨彼能持三地已得故。思.
修二慧能持相隱內分力生。簡別義微。說所
持相聞慧。必從外緣力起。簡別義勝。能持
相增。不說所持。故唯識言二圓滿聞持陀
羅尼愚。即是此中能障總持聞思慧者。思
慧亦名陀羅尼故。故知九地說斷陀羅尼
自在愚。得法義無礙解等。即是修慧陀羅尼
之所持故。


第九地證不同者。法花經法師功德品說。如
來滅後受持是經。若讀.若誦.若解說.若書
寫。得千二百意功德。以是清淨意根。乃至
聞一偈一句。通達無量無邊之義。解是義
已能演說一句一偈。至一月四月。乃至一
歲。諸所說法隨其義趣皆與實相不相違
背。雖未得無漏智慧。而其意根清淨。如此
是人有所思惟.籌量.言說。皆是佛法無不
真實。此文即顯未入十地證得殊勝聞思
二慧。又常不輕品說。不輕菩薩行不輕行。臨
欲終時。於虛空中。具聞威音王佛元所說
法花經二十千萬億偈。悉能受持。即得如上
六根清淨。更增壽命二百萬億那由他歲。命
終之後。得值二千億佛。皆號日月燈明。後
[006-0355b]
值二千億佛。皆號雲自在燈王。於此諸佛法
中。受持讀誦。為諸四眾說此經典。故得是
常眼清淨.耳.鼻.舌.身.意諸根清淨。於四眾
說法心無所畏。彼經意說。不輕菩薩臨欲
終時。聞法花經六根清淨增壽命者。是見
道前四善根位。不說得常六根淨故。不言
說法心無畏故。由此定非十地聖位說。此
命終得遇多佛。獲常六根清淨。說法心無
所畏。證入初地。由此定知。非四十心解
脫分位。彼位命終未得常淨根心無所畏故。
遠照前文。雖未得無漏智慧。而其意根清
淨如是者。是決擇分四善根位。此說聞思
地前勝得。其修所成。攝論等說。何故三地說
名發光。由無退轉等持等至所依止故。大
法光明所依止故。無性釋云。謂此地中證
希有定。能發智光照了諸法。故名發光。諸
靜慮定說名等持。諸無色定說名等至。或
等持者心一境性。言等至者正受現前。唯
識又說。初二三地行施戒修。相同世間。
此前文說第三地中得勝修慧。天親攝論
唯識十地論等皆說十障。第三遲鈍性。於所
聞思修法忘失。由斷彼故。得聞思修三種
勝慧。此說三地得三勝慧。又十地等說。十
波羅蜜不增減者。謂十地中對治十障。證
十真如。無增減故。此顯五地得勝等持。正
行修習定波羅蜜。隨力隨分亦修餘度。天
親攝論說。業自在等依止義者。謂此法界是
身等業自在所依。及陀羅尼三摩地門自在
所依。若如是知。得入十地。此說十地方得
[006-0355c]
勝定。總斷前文。有漏三慧得殊勝者在四
善根。斷分別執得無漏修在於初地。斷遲
鈍障得無漏三慧照大乘法。在第三地。正
修諸定入出自在自利利他。除散亂障。在
第五地。於一切法能堪.思.持。一慧用分成
三慧者。在第八地。如十地經前已廣辨。
得無礙辨及陀羅尼勝依修慧在第九地。
起大神通遍十方界廣行利樂。在第十地。
由此教說地證不同。以理推文不相違
背。


第十諸門分別者。合有十門。一問如是三
慧幾緣自相。幾緣共相。答此有多種。略說
有三。一處自相。色聲等法名為自相。色蘊
無常等皆為共相。二事自相。青黃等法名
為自相。色聲處等名為共相。三自相自相。
不可言性名為自相。餘可言等名為共相。
廣引理教如義應知。證自相自相唯修慧
得。餘自共相通聞思慧。又佛地論說自共相
差別。准義亦爾。二問幾因幾果。答此有。
二種。一勝劣相生。二勝劣相修。依初義者。
聞為三慧因。思為二慧因。修為一慧因。修
為三慧果。思為二慧果。聞為一慧果。由劣
為勝因勝為劣果故。若據同類義別。則不
然。思非修因。修非思果。以異界故。依
後義者。若令勢分熏發用增。因義如前說。
若由此起熏修彼體勢力增盛。後現在前極
明淨者。聞所成慧唯聞慧因。思所成慧為
思慧因。修所成慧為三慧因。聞思二慧不
依定生。勢力下劣現在前時。不能令他
[006-0356a]
勢力增勝後生明淨。修慧不爾。故為他因。
或後勝法為前劣因。修令勝故。前生劣法
非後勝因。由勢力劣。不能令後轉明淨
故。三問與幾根相應。答聞所成慧四根相
應。謂除苦根。在五識故。於上勝法愁戚
欲證。憂根相應。在色界中樂根相應。或五
根俱。許聞慧類在五識有。亦苦根俱。如實
義者。除苦.憂.樂.喜.捨俱。愁戚欲證思慧
相應。性非聞慧。非逼迫故非憂根俱。思所
成慧。喜.憂捨俱。色界地無。非五識故。修
所成慧.樂.喜.捨俱。非散地法。散五無故。四
問幾等持.等至.及等引俱。答皆等持相應。別
境定數故。有義聞思非等引.等至俱。修慧
可爾。聞思二慧是散善法。非定心故。有義
聞.思亦等引.等至。俱許八地後有聞思故。
五問幾善十一俱。答有義思.修二慧。十一善
俱。成唯識論。許欲界中有輕安故。聞慧
散遠。唯有餘十。散位所起無輕安故。實義
三慧。十一善俱。許無漏心有聞思故。六問
幾不定四俱。答三慧皆與尋.伺相應。定散
位中皆容起故。悔.眠不與修慧相應。定散
異故。有義悔.眠非聞.思俱。行相麁鄙。及昧
略故。聞.思細勝。及明廣故。實義聞.思亦悔.
眠俱。聞.思悔惡。睡眠位中聽聞教法思慮
義故。如成唯識第七卷說。七問幾三界繫
等。答有義聞欲.色界繫。思唯欲界繫。修通
上二界繫.及不繫。實義聞慧通欲.色界繫.
及不繫。思慧欲界繫.及不繫。修慧如前。聞.
思二慧通不繫者。唯依色地。聞有種類故。
[006-0356b]
思行相廣故。三種皆緣繫及不繫。八問幾有
學等。答修所成慧通三種。聞思二慧。有義
唯非學非無學。實義唯有學.及非學非無學。
說佛無故。若無學身有隨順無漏善。亦名
無學者。聞.思二慧亦通無學。通緣三種。九
問幾見所斷等。答若離縛斷。有義聞.思唯修
所斷。非染污故非見所斷。非無漏故非
非所斷。成唯識說。善等十一非見所斷。瑜
伽論說。信等五根唯修所斷。非所斷故。修所
成慧唯修所斷.及非所斷通無漏故。依不
生斷亦通見斷。說無想定等唯見所斷故。
如成唯識第八卷中說二斷義。十問幾加行
得。離染得及生得。答此三種慧皆非生得
非闇昧故。竝加行得。加行善故。皆離染得
離三地障得勝三慧。離八地染。得無漏三
慧故。亦離九地染得勝修慧故。雖有前
世修習。此三於現身中。必無任運得此三
者。故非生得。要假少功力。方乃能得故。佛
所成者。定離染得。無加行故。聲聞.獨覺.及
菩薩位。通二種得。八地以後無勉勵加行。
有任運加行故。


三輪義林



三輪義。以七門分別。一出體。二辨名。三廢
立。四顯相。五三乘能起。六三身所作。七有情
化別。


第一出體者。瑜伽六十九。說前五神通異
生有學起者。皆是有漏。無學起者。皆是無
漏。異生有學道勢劣故。無學所起道勢強故。
若佛所起唯是無漏。漏盡智通。彼論說以
[006-0356c]
盡及無生二智為性。緣漏盡故。唯是無漏
漏盡身起。阿羅漢等漏盡智通。十智為性。此
中有義。漏盡身成名為無漏。非斷漏義。即
顯三輪亦通有漏。有義五通無學身成。皆離
漏故。竝名無漏。即顯三輪無學所成非通
有漏。三皆世間由漏盡通教誡他故。此三
唯依諸靜慮地。意識相應有漏無漏後得智
性。即別境慧。容豫化他。非加行智。或亦通
彼。六十九說。諸神通等一切靜慮以為依
止。皆能引故。無色雖亦有漏盡智。諸菩薩
等隨以彼心了一切法。亦能依彼變諸境
等。如佛邊側立及宮殿等香。作用狹故。而
不名通。色界心廣。除未至地。可有諸通。
定.慧均故。瑜伽三十七說三輪即通。故同
於通非在餘地。


第二辨名者。瑜伽七十九。問如說三世三
輪清淨。云何應知。答由遍計所執自性故。
於去來現世法平等平等。以如實慧正觀察
時。於去來現在法。無有顧戀希望染著。
是名三世三輪清淨。顯揚論十七說。一切
者。謂三輪。一所知境。二能知智。三能知者。
彼說諸行通有此三。為除法執觀三體空。
摧彼執故。此上皆非此所明義。今說三種
摧。未信者令生淨信。已信者令修行。已修
行者令得果故。名為三輪。十輪經第六說。
如是如來及諸菩薩。所有神通.記說.教誡。
三種勝輪作用無礙。三者是數。即彼經說。
如轉輪王所乘車輪。或首行輪。彼初意說。
依止運轉名之為輪。三乘聖者之所依止。
[006-0357a]
自運運他。轉有彼往立以輪稱。彼後意說。
如轉輪王所有輪寶。王將遊戲前首而行。
能摧不賓。鎮已伏故。三輪亦爾。未信等者
令生信等。先已信等令決定等。帶數釋也。
瑜伽二十五。亦名三神變教授教誡。三神變
者。一神力神變。二記說神變。三教導神變。
瑜伽二十七亦名三種神變教授。一神境神
變。二記說神變。三教誡神變。修所成果智具
威德。作用難測名之為神。轉易不定稱之
為變。變者是境。神者是智。變之神能變也。
神之變所變也。皆依主釋。神即變。變屬能
變。持業釋也。此中但取初後兩釋。教授勸
其善生。教誡懲其惡滅。亦教亦誡。教與誡
異。二釋皆得。神境一種作用勝顯。能變能化
正名神變。故六通中獨名神通。他心漏盡用
相非增。不及神境。於六通中不與神稱。
於三輪內亦與神名。能轉他心。能善漏盡。
用勝餘故。餘三比劣。亦不名輪。瑜伽二十
五說。三種皆名教授教誡。三種皆令善生
惡滅。二種異故。二十七說三種皆名神變教
授。唯令善生非說惡滅。或令善生即是惡
滅。故三神變亦持業釋。摧伏鎮遏二利之用。
名之為輪。妙體無方彰用之德名為神變。
三乘通號立神變名。菩薩如來獨得輪稱。依
止摧伏運轉勝故。十輪又說。輪者謂於諸
法無所罣礙。猶如日光普照一切。三乘根
器隨其所宜。宣說正法無所執者。此說
圓滿普照無礙猶如日輪。故二乘者所起
非輪。又佛菩薩神變者。為勝二乘。加名
[006-0357b]
威力。故瑜伽三十七說。諸佛菩薩略有三種
神變威力。然俱舍論二十七說。名三示導。
能示能導得示導名。今者大乘示導之言。
唯教誡攝。示現教導讚勵慶喜。即舊經說
示教利喜。若初二種亦名示導。示教利喜
三輪共有。便乖宗義。故彼立名非此所
說。


三輪別名者。雜集第一說。一神變輪。二記
心輪。三教誡輪。神變義如前釋。神變即輪是
持業釋。雖知此神能變能化。化略變廣。從
廣為名。又變為先方能起化。從初名神
變。以後從初說。心謂他心。種類差別。記謂
別識。識別彼心。名曰記心。雖亦能記他心
所等。心是主故。但說記心。心之記。依主釋。
記心即輪。亦持業釋。教謂教示令彼善生。誡
謂誡勗令其惡滅。教與誡異。相違釋。亦教
亦誡。持業釋。教誡即輪。釋義如前。瑜伽
初名神力神變.記說神變.教導神變。神境智
作證通名神。有威勢名力。亦神亦力。即
名神變。記義如前。說謂言說。依他心智記
別他心。而記言說。記之說。說之記。今取後
釋。記是通故。記說即神變。教義如前。導謂
導引。導體即示。或體即誡。教導即神變。瑜伽
後名神境神變.記說神變.教誡神變。神者謂
通。境謂通之所變所化。境之神。神之境。若
取初釋。神是通故。神境即神變。餘二亦爾。
皆持業釋。若取後釋。境之神變。境是所變
故。得依主釋。


第三廢立者。合有七義。
[006-0357c]


一瑜伽二十七說。由神境神變。能現種種神
通境界。令他於己生極尊重。由彼於己生
尊重故。於屬耳聽。瑜伽作意極生恭敬。由
記說神變。能尋求他心行差別。由教誡神
變。如根如行如所悟入。為說正法。於所修
行能正教誡。二或未發心為作神變不修
正行記別其心。未有證獲而為教誡。三又
十地論第五說。初一神通身業清淨。天耳他
心智二通口業清淨。宿命生死智二通意業
清淨。一神通能到眾生所。天耳他心二
通能知說法音聲義故。以知他心故。隨種
種言音皆能盡知。依於此義種種異名說。
隨眾生用故。去來二通盡知眾生過去未來
所應受化故。彼論意說。神境用增。獨淨身
業。天耳聞彼聲或說法音聲。他心智知彼
意方說妙法。令自語業淨。去來二通知境
界無礙令意業淨。雖天眼通亦見彼心白
黑等色。為說妙法自語業淨。由說生死智
知未來法意業淨故。略而不說。雖漏盡通
知世非世亦意業淨。以說菩薩第三地中
得五通故。淨自三業故亦不說。故此三輪
為淨三業不減不增。四又為示現身.意.
語三。如其次第三業化故。不減不增。五俱
舍論說。唯此三種引所化生。令初發心最
為勝故。六或此能引憎背正法及處中者。
令發心故。七又唯此三。令於佛法如次
歸伏.信受.修行得示導名。餘三不爾。


第四辨相者。初神變相略有二種。一能變。
二能化。能轉所餘有自性物。令成餘物
[006-0358a]
名為能變。隨欲為作諸未有事故名能化。
能變者謂十八變。一振動。二熾然。三流布。四
示現。五轉變。六往來。七卷。八舒。九眾像入
身。十同類往趣。十一顯。十二隱。十三所作
自在。十四制他神通。十五能施辨才。十六
能施憶念。十七能施安樂。十八放大光明。
能化有三。一化為身。二化為境。三化為語。
化為身者。化自.他身為他.自身。或一或
多。如是等類。化為境者。化似眾寶.飲食.
資具諸如是等。化為語者。妙音麁音繫屬
自他如是一切。次記心相差別有六。一記
有纏有隨眠.離纏.離隨眠心。二記有染.邪
願.無染.正願心。三記劣.中.勝三界.五趣心。
四知三受相應心。五以一記一以一記多
心。六諸佛菩薩記諸有情諸根勝劣.種種勝
解種種界行。隨應安處涅槃行中。後教誡
相者。謂能實知煩惱盡得。若自若他於諸漏
盡已得未得。乃至廣說。知彼所化於漏盡
得離增上慢。或說有五。所謂遮止.開許.諫
誨.訶擯.慶慰。或即令離欲示現.教導.讚勵.
慶喜。此如顯揚第十二說。或教授有四。一
無倒。二漸次。三教。四證。如聲聞地二十七
說。前三輪相如菩薩地第三十七說。


第五三乘能起者。三乘皆起三神變。聲聞地
二十五說。謂阿羅漢具八解脫靜慮等。定有
大堪能。具大勢力。能善為他現三神變.教
授.教誡。故知獨覺亦能現之。要俱解脫方
起三種。故有部行而不能起。又三神變即
是三通。菩薩地說。諸佛菩薩與二乘者。神
[006-0358b]
通威力有共不共。略由三相。一微細故。諸
佛菩薩於無數量諸有情類。及彼方便諸利
益事。皆如實知。無不能作。二者品類。一切
神通威力品類悉皆成就。三者世界。以一切
世界.一切有情界。為神通境。聲聞但以二
千世界諸有情界為神通境。獨覺但以三千
世界為神通境。由彼唯為調伏一身而修
正行。非諸有情。是故最極唯以一界為神
通境。諸教多說。獨覺多以神通化物。聲聞
多以記心說法。諸佛多以漏盡教誡。


第六三身所作者。其自性身真理常寂無有
作用。不外利生不起三輪。然般若論推功
歸本故作是言。應化非真佛。亦非說法者。
實無作用。不起此三。要由證彼三輪方勝。
自受用身。實神通性具實智故。相續湛然
無利生用。亦不起三。體即是彼所有俗
智。其變化身起此三種。化邪見等入法等
故。他受用身。所化生類雖無惡見等。隨其
所化令入上位亦現三輪。故阿彌陀亦現
神通.記心.教誡。雖楞伽經說佛法身說法
差別。推功歸本同般若論。實無作用起說
法事。


第七有情化別者。世尊三輪能化三界諸有
情類。菩薩地說諸佛神通以一切界一切有
情為境界故。記心.教誡.其義定爾。二乘三
種化欲色界。菩薩地說聲聞神通以二千
界。獨覺神通以三千界為境界故。記心教
誡隨彼亦爾。傍化既爾。上下應思。世尊三
輪能化五趣。如放豪光照無間獄。說陀羅
[006-0358c]
尼地獄來聽。然彼苦迫無容豫修。其二乘
者不能化彼。可通四趣威勢劣故。通化
四生。小山等類皆受化故。然除北洲。世尊
雖往不受化故。世尊三輪能化三乘。二乘
三種化等及下。非上乘故。若異生者可能
化之。有性有情皆三輪化。無性有情可以
三輪。而無得果。是故經說雖復發心懃行
精進。終不能證無上菩提。
大乘法苑義林章卷第六


七冊之內當卷不足之條令書寫畢併是
令法久住利益眾生之一助矣。
寬文十二年壬子曆十月二十五日
    福園院住
     法印權大僧都清兼六十七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