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c0035 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論頌-唐-無著菩薩 (T@GONG)



No. 1514 [cf. Nos. 1511-1513]
《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論頌》



無著菩薩造
唐三藏法師義淨奉 制譯


「 勝利益應知,
 於身并屬者,
 得未得不退,
 謂最勝付囑。
 於心廣最勝,
 至極無顛倒,
 利益意樂處,
 此乘功德滿。
 六度皆名施,
 由財無畏法,
 此中一二三,
 名修行不住。
 為自身報恩,
 果報皆不著,
 為離於不起,
 及離為餘行。
 攝伏在三輪,
 於相心除遣,
 復後諸疑惑,
 隨生皆悉除。
 若將為集造,
 妙相非勝相,
 三相遷異故,
 無此謂如來。
 因與果甚深,
 於彼惡時說,
 此非無利益,
 由三菩薩殊。
 由於先佛所,
 奉持於戒學,
 并植善根故,
 名具戒具德。
 能斷於我想,
 及以法想故,
 此名為具慧,
 二四殊成八。
 別體相續起,
 至壽盡而住,
 更求於餘起,
 我想有四種。
 皆無故非有,
 有故不可說,
 是言說因故,
 法想有四種。
[001-0885b]
 由彼信解力,
 信故生實想,
 不如言取故,
 取為正說故。
 佛了果非彼,
 由願智故知,
 為求利敬者,
 遮其自說故。
 證不住於法,
 為是隨順故,
 猶如捨其筏,
 是密意應知。
 化體非真佛,
 亦非說法者,
 說法非二取,
 所說離言詮。
 自受為他說,
 非無益集福,
 福不持菩提,
 彼二能持故。
 得自性因故,
 此餘者是生,
 唯是佛法故,
 能成最勝福。
 不取自果故,
 非可取可說,
 解脫二障故,
 說妙生無諍。
 在然燈佛所,
 言不取證法,
 由斯證法成,
 非所取所說。
 智流唯識性,
 國土非所執,
 無形故勝故,
 非嚴許嚴性。
 譬如妙高山,
 於受用無取,
 非有漏性故,
 亦非是因造。
 為顯多差別,
 及以成殊勝,
 前後福不同,
 更陳其喻說。
 兩成尊重故,
 由等流殊勝,
 煩惱因性故,
 由劣亦勝故。
 彼果勝苦故,
 難逢勝事故,
 境岸非知故,
 於餘不共故。
 是甚深性故,
 勝餘略詮故,
 冑族高勝故,
 望福福殊勝。
 彼行堪忍時,
 雖苦行善故,
[001-0885c]
 彼德難量故,
 由斯名勝事。
 由無恚怒情,
 不名為苦性,
 有安樂大悲,
 行時非苦果。
 生心因不捨,
 是故應堅求,
 謂是得忍邊,
 及此心方便。
 應知正行者,
 是利生因故,
 於有情事相,
 應知遍除遣。
 彼事謂名聚,
 最勝除其想,
 諸世尊無比,
 由真見相應。
 果不住因位,
 是得彼果因,
 世尊實語故,
 應知有四種。
 立要說下乘,
 及說大乘義,
 由諸授記事,
 皆無有差舛。
 不得彼順故,
 是非實非妄,
 如言而執者,
 對彼故宣說。
 常時諸處有,
 於真性不獲,
 由無知有住,
 智無住得真。
 無智猶如闇,
 當闇智若明,
 能對及所治,
 得失現前故。
 由如是正行,
 獲如是量福,
 於法正行者,
 業用今當說。
 於人有三種,
 受持聞廣說,
 義得由從地,
 及已聞思故。
 此諸熟內已,
 餘成他有情,
 由事時大性,
 望福福殊勝。
 非境性獨性,
 能依是大人,
 及難可得聞,
 無上因增長。
 若但持正法,
 所依處成器,
 蠲除諸業障,
 速獲智通性。
[001-0886a]
 世妙事圓滿,
 異熟極尊貴,
 於此法修行,
 應知獲斯業。
 由自身行時,
 將已為菩薩,
 說名為心障,
 違於無住心。
 授後時記故,
 然燈行非勝,
 菩薩彼行同,
 非實由因造。
 無彼相為相,
 故顯非是妄,
 由法是佛法,
 皆非有為相。
 謂以法身佛,
 應知喻丈夫,
 無障圓具身,
 是遍滿性故,
 及德體大故,
 亦名為大身,
 非有身是有,
 說彼作非身。
 不了於法界,
 作度有情心,
 及清淨土田,
 此名為誑妄。
 於菩薩眾生,
 諸法無自性,
 若解雖非聖,
 名聖慧應知。
 雖不見諸法,
 此非無有眼,
 佛能具五種,
 由境虛妄故。
 種種心流轉,
 離於念處故,
 彼無持常轉,
 故說為虛妄。
 應知是智持,
 福乃非虛妄,
 顯此福因故,
 重陳共喻言。
 謂於真法身,
 無隨好圓滿,
 亦非是具相,
 非身性應知。
 於法身無別,
 非如來無二,
 重言其具相,
 由二體皆無。
 如佛說亦無,
 說二是所執,
 由不離法界,
 說亦無自性。
 能說所說雖甚深,
 然亦非無敬信者,
[001-0886b]
 由非眾生非非生,
 非聖聖性相應故。
 少法無有故,
 無上覺應知,
 由法界不增,
 清淨平等性。
 及方便無上,
 由漏性非法,
 是故非善法,
 由此名為善。
 說法雖無記,
 非不得應知,
 由斯一法寶,
 勝彼寶無量。
 於諸算勢類,
 因亦有差殊,
 尋思於世間,
 喻所不能及。
 法界平等故,
 佛不度眾生,
 於諸名共聚,
 不在法界外。
 若起於法執,
 與我執過同,
 定執脫有情,
 是無執妄執。
 不應以色體,
 唯如來法身,
 勿彼轉輪王,
 與如來齊等。
 即具相果報,
 圓滿福不計,
 能招於法身,
 由方便異性。
 唯見色聞聲,
 是人不知佛,
 此真如法身,
 非是識境界。
 其福不失亡,
 果報不斷絕,
 得忍亦不斷,
 以獲無垢故。
 更論於福因,
 為此陳其喻,
 彼福無報故,
 正取非越取。
 彼福招化果,
 作利有情事,
 彼事由任運,
 成佛現諸方。
 去來等是化,
 正覺常不動,
 彼於法界處,
 非一異應知。
 微塵將作墨,
 喻顯於法界,
 此論造墨事,
 為彰煩惱盡。
[001-0886c]
 非聚非集性,
 顯是非一性,
 於彼總集性,
 明其非異性。
 不了但俗言,
 諸凡愚妄執,
 斷我法二種,
 非證覺無故。
 是故見無見,
 無境虛妄執,
 由此是細障,
 如是知故斷。
 由得二種智,
 及定彼方除,
 陳福明化身,
 非無無盡福。
 諸佛說法時,
 不言身是化,
 由不自言故,
 是其真實說。
 如來涅槃證,
 非造亦不殊,
 此集造有九,
 以正智觀故。
 見相及與識,
 居處身受用,
 過去并現存,
 未至詳觀察。
 由觀察相故,
 受用及遷流,
 於有為事中,
 獲無垢自在。」


《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論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