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4-1a]
欽定四庫全書
欽定八旗通志卷五十
職官志九
月選
按缺補用
順治初年定凡官員𨽻滿洲旗者以滿洲額缺用
𨽻蒙古旗者以䝉古額缺用𨽻漢軍旗者以漢軍
額缺用不得互相調補
[064-1b]
公額
康熙十年題准各部郎中堂主事定為公額八旗
通行陞用
又題准䝉古員外郎以下官員亦改為公額八旗
通行陞選
雍正六年奏准科道郎中員外郎堂司主事及小
京官等員缺均定為公額八旗通行陞選至鑾儀
衛主事一員為上三旗公額仍照定例陞選
[064-2a]
乾隆十四年奏准内閣中書清字本房七員漢字
本房七員作為公額八旗輪用
科甲除授
乾隆四年
諭今年繙譯㑹試取中二十二人雖從前有照例殿試
之議但此科人數甚少不必舉行殿試皆著賜進士
出身吏部引見候朕酌量録用其優者以六部主事
即用次者在主事上學習行走該堂官照例題補又
[064-2b]
次者照滿洲進士例選用内有現任者即在任候陞
不必出缺欽此
又奏准内務府旗鼔佐領下閑散文舉人與八旗
漢軍閑散文舉人一例選用知縣其内務府旗鼔
佐領下文舉人出身之内務府筆帖式等仍不准
其與外旗一例較俸陞用主事等缺其内務府閑
散繙譯舉人並繙譯舉人出身内務府筆帖式等
内務府均有應陞應選之缺不准其與外旗人員
[064-3a]
一例陞選
六年
諭滿漢進士原屬一體嗣後滿洲進士亦著照依甲第
名次選用知縣俾其漸悉民瘼學習外任之事欽此
又奏准蒙古進士一例照依甲第名次選用知縣
其繙譯進士係分闈中式應付於本科之後挨名
選用
又議准嗣後翰林院典簿詹事府主簿光禄寺署
[064-3b]
丞國子監監丞博士典簿等員缺不論雙单月除
滿洲䝉古進士繙譯進士不行銓補外悉歸滿洲
䝉古舉人挨科分名次擬定正陪補用其有由舉
人筆帖式中式進士情願具呈留本衙門行走者
准其在本衙門行走遇應選知縣之時仍照甲第
名次選用知縣未選知縣之前若俸次已深應陞
漢字堂主事者亦准陞補至如单月有缺遇科甲
出身之降調人員其品級應用小京官者亦准其
[064-4a]
一例補用
七年奏准滿洲蒙古文舉人出身之筆帖式與閑
散文舉人一例按科分名次准以知縣銓補
又奏准滿洲䝉古進士繙譯進士及文舉人於未
用之先定期考試其考試之處由部彚齊人數奏
請
欽㸃大臣考試試卷進
呈後引
[064-4b]
見其奉
㫖外用者進士與漢進士照甲第名次選用舉人歸於
雙月知縣兩班之後照科分名次選用知縣不准
外用者以國子監監丞等小京官十三缺用國子/監監
丞一缺博士一缺典簿一缺翰林院典簿/一缺詹事府主簿一缺光禄寺署丞八缺
十六年奏准現任筆帖式中式繙譯進士奉
㫖以知縣歸班選用者令其在任候陞不行開缺嗣後
如各項候補筆帖式中式進士奉
[064-5a]
㫖歸部銓選者遇伊等應補筆帖式時亦應准其一例
選用得缺後仍照現任之例在任候陞
十九年奏准八旗繙譯㑹試之設原欲令滿洲人
等學習國書並非専以科名為重乃近年以來八
旗應試之人多事鏤刻字句希圖中式於實在繙
譯文義轉覺相去逾逺况八旗通曉漢文者旣可
専就文闈以博科第而曉習繙譯之人原皆可考
取内閣中書及筆帖式庫使等項亦不必藉鄉㑹
[064-5b]
試以為進身之階請嗣後除繙譯生員應仍照舊
考試留為伊等考取中書筆帖式之地其鄉㑹二
試請永行停止
四十四年奉
上諭繙譯鄉㑹試停止已久著加恩於戊戌己亥兩年
舉行鄉㑹試嗣後每届三年由部具奏其准考與否
候㫖定奪欽此
留館開缺
[064-6a]
雍正十三年議准在館辦事各部司員筆帖式員
缺俱歸部另選各照原銜食俸陞轉俟該館告成
時各回原衙門於額外辦事遇有原衙門應補之
缺即行坐補如有奉
特㫖陞用人員該管官仍留在館行走在吏部奏明請
㫖
清漢字分缺
順治初年定滿洲員外郎以上及司主事小京官
[064-6b]
等員缺陞選各官均不分清漢字様通行補用堂
主事翰林院典簿等員缺均按清漢字様分别補
用
雍正十二年奏准六部漢字堂主事不論雙单月
将由科甲出身人員陞用五人後将繙譯舉人出
身之小京官筆帖式論俸陞用一人單月有缺其
科甲出身之降調人員亦准一例補用
科甲出身知縣改補
[064-7a]
乾隆八年議准滿洲科目人員已就知縣各官有
自揣不勝民牧之任情願補用小京官者准其於
臨選之時呈明改補不論雙单月遇有國子監監
丞等十三缺通照改補日期先儘補用
官員終飬
乾隆九年遵
㫖議准旗員補用外任如
陵寢及東三省官員筆帖式各省駐防将軍城守尉督撫
[064-7b]
隨印筆帖式雖係外任究非地方有司可比有告
請歸旗終養者應仍照舊辦理無庸再議外其滿
洲䝉古現任藩臬道府同知通判州縣及滿洲䝉
古理事同知通判等官如遇祖父母父母年老例
得終養者照例准其具呈該管上司出具切實考
語題奏到日由部咨察該旗出具確實印結報部
令其回京各該處引
見請
[064-8a]
㫖遵行至漢軍外任官員從前告請終飬者均照漢人
例辦理但漢軍滿洲䝉古均係旗人在旗在部均
可補用原與漢人不同嗣後漢軍外任各官告請
終飬者亦照此例令其囘京各該處引
見請
㫖凡滿洲蒙古漢軍告終飬外任各官引
見時除奉
㫖以旗員補用者應聼各該旗辦理並奉
[064-8b]
㫖指明以何部何官即用者照例補用外如奉
㫖以部員改補者自應按照品級改補
又四十九年
諭嗣後各旗文武官員如有父母年七十五嵗以上者
均不准保送外任庻旗員共知禄飬承歡克敦内行
亦移孝作忠之一道也欽此
又五十四年議奏凡在京親老旗員均停其陞用
外任其外任各員有父母年逾七十五嵗以上情
[064-9a]
願以京職改補者按照品級以京員對品補用均
係按班銓選並無分部行走之條但查此等人員
俱係現任親老改補京員候缺需時在本身既無
以遂其及時報効之心即伊父母亦未免有捧檄
為榮之羡請先令掣簽分派各衙門行走仍照例
按班銓選再此等人員向來因
陵寢各缺在五百里以内仍令一同掣補但究於侍養未
便殊失立法本意請嗣後専以在京各衙門選補
[064-9b]
俾得就近奉養更足以資奨勵而遂烏私奉
硃批此奏是依議
又五十六年奉
諭奏定八旗現任京職人員無論滿洲䝉古漢軍自郎
中以下筆帖式以上有父母年至七十五嵗者停
其陞選保送外缺外官自藩臬以下州縣以下如
遇祖父母父母年逾七十五嵗情願囘京者准其
具呈督撫奏明送部引
[064-10a]
見除奉
㫖以旗員補用者聴各該旗遵照辦理奉
㫖以何部何員即用吏部照例即用外如奉
㫖照例改補俱按照品級補用布政使按察使例應改
補京堂與應陞人員開列具題請
㫖道員以郎中用知府以員外郎用直𨽻州知州同知
知州以主事用通判統以小京官用毋庸分别品
級州同知縣不論何項出身専以七品筆帖式用
[064-10b]
知縣以下雜職等官按其出身以八九品筆帖式
用未經得缺以前先令掣簽分派各衙門行走毋
庸給與俸禄仍照例按班銓選至候補候選人員
除漢軍選用教職係在直𨽻奉天毋庸辦理外其
候選知縣之閑散進士舉人係應用科甲小京官
照科分名次補用餘者到班時各按品級以京員
改補改補人員均歸入月分専以在京衙門員缺
先儘補用改補之員如遇殺盛京牛馬税陵寝等缺/山海闗張家口 虎口 差及筆帖
[064-11a]
式應用之各督撫衙門直𨽻防/守尉衙門俱不准其保送陞選俟飬親事畢應外
任時仍照例歸於原班銓選改補各員俱於現任/内停其陞選外缺如
遇在京應陞缺出仍准其與京員一體較俸陞轉/将來飬親事畢應補之日停其補用外缺如未經
陞任仍歸/原班銓選其有改補之後陞選到班時適值外缺
扣除歸入即用班内以京缺坐補仍先儘丁憂服
滿之人至筆帖式係按旗補用親老之員遇外缺
扣除其次者亦係親老另將其次無親老之人銓
補毋庸過班仍令其在原班候補京缺以上親老
[064-11b]
各官如有揑飾規避將本員及出結官一併議處
其指缺捐納外任告請親老者不准以京缺改補
俟應補之日仍歸原班銓選
終飬服滿起補
乾隆五年奏准以各省之終飬旗員至應補之日
如未滿年分一年以外者仍以外任用在一年以
内者再扣一年半年以内者再扣半年均以京官
用病痊起補人員已經起補得任又因服制扣除
[064-12a]
服滿後如京缺官員准其以京官通補如
盛京
陵寢等處官員准其以
盛京
陵寢等處員缺通補如係有年限之缺准其以有年限之
缺通補内有年限未滿者照旗員終飬之例扣限
補用如奉
㫖指定何衙門者服滿時仍以指定衙門補用
[064-12b]
丁憂借署
乾隆十五年遵
㫖奏准丁憂道府人員其借署應照改補之例道員以
郎中借署知府以員外郎借署同知知州以主事
借署通判以七品小京官行走知縣以八品小京
官行走遇有七八九品小京官員缺均准借署至
由小京官筆帖式外用以次陞至道府等官丁憂
回旗百日孝滿原衙門有相當員缺仍在原衙門
[064-13a]
行走者不必待至三年服闋於每年十月吏部查
明帶領引
見一次恭候
欽定其原衙門並無品級相當應行奏署之缺及由閑
散舉人進士陞任並無原衙門可以行走者即傳
令該員等赴部掣簽分發部院衙門額外行走遇
有相當缺出令該堂官奏請署理至丁憂回旗引
見奉
[064-13b]
㫖不宜外任同知通判州縣等官亦照以上借署之例
辦理俟服滿之日題請實授
官員迴避
乾隆十六年題准滿洲聚處
京城而支分派逺旗分各異者亦與漢人之散居各
處者無異嗣後滿員雖係同住
京城而旗分各别又出五服之外毋庸迴避
十八年奏准繙書房筆帖式十員由户刑二部各
[064-14a]
撥五人令専在繙書房行走一應京察保送由繙
書房大臣甄别與户刑二部原無闗礙毋庸迴避
先後記名人員論俸
乾隆十三年奏准嗣後記名以道府用之滿洲郎
中以同知通判用之滿洲小京官止於同日記名
人員内論俸陞用其後次記名者俟前次人員用
完再將後次記名人員論俸陞用
廕生録用
[064-14b]
康熙十年題准滿洲一品官廕生以員外郎用二
品官廕生以部院司主事都察院經歴大理寺寺
丞光禄寺署正用三品官廕生以通政使司經厯
太常寺典簿部寺司庫光禄寺典簿用四品官廕
生以鴻臚寺主簿用如學習期滿該部院奏留以
本衙門筆帖式補用者遇本衙門本旗員缺准其
坐補䝉古一品官廕生以員外郎用二品官廕生
以司主事用三四品官廕生以部院筆帖式用均
[064-15a]
俟學習期滿奏眀留部歸班分别叙用
乾隆元年奏准文武官員廕生廕監生至十八嵗
有情願在武職行走者該旗咨部准其隨旗行走
其年二十以上者咨部引
見如奉
㫖以旗員用者令其隨旗行走分部學習者令其掣簽
分發各部院衙門試看學習照品級食俸二年期
滿該堂官出具考語據實奏
[064-15b]
聞移咨到部按伊品級照例銓補
三年議准各部院年滿廕生仍遵照奏准之例令
該堂官甄别如果有才識出衆之人即指名保題
留部以該員應得之官題補其行走勤謹堪辦部
務者奏明咨部歸於月分照期滿日期先後選用
其未得官之先仍在本衙門學習行走食俸候補
不准濫行題補其行走平常不能辦理部務者咨
回該旗隨旗行走
[064-16a]
雙月陞選
原定郎中以下等官先儘即用之人如無即用之
人宗人府理事官各部院郎中將應陞官員論俸
擬正陪陞補宗人府副理事官各部院員外郎一
陞一選應陞官與一品廕生分缺間用各部院衙
門司主事大理寺寺丞都察院經厯光禄寺署正
等員缺用應陞二人二品廕生一人學習期滿進士一
人散館庻吉士一人年滿大使並三庫司庫較年滿日/期先後用
[064-16b]
一人宗人府經厯各部院清字堂主事都察院都
事太常寺寺丞等員缺用應陞二人二品廕生例不選/用清字堂主事等
缺仍将應陞/之人抵補學習期滿進士一人散館庻吉士一人
年滿大使並三庫司庫一人如進士庻吉士二項皆
無人将應陞之人抵補一人漢軍大理寺寺正用
應陞一人二品廕生一人通政使司經厯太常寺
典簿部寺司庫用俸深筆帖式應陞一人三品廕
生一人鴻臚寺主簿用俸深筆帖式應陞一人四
[064-17a]
品廕監生一人其小京官内通政使司清字知事
大理寺評事太常寺博士部寺司務無論陞選二
人後用年滿大使一人以上陞選各官每月註冊
下次接算如應選無合例之人即將俸深應陞人
員陞補謹按宗人府理事官以下筆帖式以上/各缺後不歸部選均由宗人府揀選
單月陞選
原定郎中以下等官均先儘病痊坐補原部之人
次儘即用之人宗人府理事官及部院郎中宗人
[064-17b]
府副理事官各部院衙門員外郎及堂司主事宗
人府經厯漢軍大理寺寺丞漢軍太常寺博士如
無坐補即用人員均将捐納議叙應陞人員不論
現任候補補用六人之後用降調開復一人捐納/議叙
無人専用/降調開復其六品官員缺用捐納議叙一人降調
開復一人小京官等員缺用捐納議叙一人降調
開復一人期滿教習一人三年期滿補用二人後/将六年期滿用一人三
年期滿無人将六/年期滿者頂補年滿倉庫官一人如各項無應
[064-18a]
用人員仍将俸深應陞人員陞用
盛京調補部屬司庫等官
雍正元年議准
盛京銀庫司庫三年期滿令該堂官出具考語咨部
以在京司庫並與司庫對品之小京官員缺即行
調補
乾隆三年議准
盛京各部郎中員外郎主事司庫等官三年期滿報
[064-18b]
部時不必令其赴部竢在京有應調之缺按伊
年滿報部日期先後不論雙单月即行調補
特用人員分部
乾隆四年奏准八旗現任職官奉
特㫖補用部屬者如已經指定某部即令其在該部額
外行走仍食本身原俸竢有缺該衙門知照過部
題請實授毋庸引
見如未經指定某部令其掣籖分發各部院學習行走
[064-19a]
亦照其本身職銜食俸以奉
㫖之後無論雙单月保題部選一併計算俟用五人之
後選用一人仍行引
見恭候
欽定補授
内閣票籖中書
乾隆四年議准五年期滿該衙門出具考語咨部
註冊後不論雙單月除不積算外陞選十人之後
[064-19b]
選用一人
又議准五年期滿該衙門出具考語咨送吏部註
册後不論雙单月遇有主事等官缺出除不積缺
外於各項陞選八缺之後陞用滿洲中書一人其
蒙古主事員缺較少不論保題部選一併計算八
缺之後陞用蒙古中書一人
年滿倉官
雍正十三年議准
[064-20a]
盛京等處倉官三年期滿該衙門堂官出具考語咨
部註冊後歸於雙月遇有各項小京官員缺於應
陞人員計積三缺之後陞用一人
由京補授八旗游牧員外郎
乾隆二年議准五年期滿該總管出具考語咨部
註冊後遇有京官員缺由六部出身者補用六部
由理藩院等衙門出身者補用理藩院等衙門不
論雙单月無論保題陞選一併計算用二人之後
[064-20b]
按俸調補一人
寧古塔驛站官
乾隆四年奏准六年期滿該将軍出具考語咨部
註冊後不論雙单月遇有京官員缺除不積算外
其應用主事等官者陞選八人之後選用一人應
用小京官者陞選六人之後選用一人
駐防軍營額外官員
乾隆六年議准駐防軍營辦理糧餉之額外司官
[064-21a]
筆帖式三年期滿回京該将軍保題列為一等者
准其以應得之官不論雙单月不入班次即用列
為二等者以應得之官入於本班先用列為三等
者以本班應得之官選用二人之後補用如該員
應用班次在先者仍照例銓補選用照現任司官
筆帖式之例分别加級紀録准其帯於新任
内繙書房効力期滿
乾隆五年議准各部院衙門司官筆帖式選在内
[064-21b]
繙書房行走者如在兩處行走列居優等者十年期
滿由該處移咨過部按照該員原銜以應陞之官
歸於单月修書議叙班内與從前各項議叙人員
較奉
㫖日期先後補用其止在一處行走者雖列優等其議
叙之處應量加酌减
各學教習期滿
乾隆三年奏准八旗義學覺羅學各教習三年期
[064-22a]
滿引
見如有由舉人及筆帖式充補者以小京官用貢生生
員充補者以筆帖式用均歸各議叙班内選用
四年議准由廢官充補各學教習三年期滿該管
官詳加分别果能教導有成列為一等由部察眀
如係革職王事知州以上等官充補者給以七品
官職銜由革職小京官知縣以下充補者給以八
品官職銜如再請留學教習三年期滿後仍列為
[064-22b]
一等者係七品職銜入於单月議叙班内以七品
小京官用八品職銜入於議叙班内以八品筆帖
式用較奉
㫖日期先後選用其列為二等者仍留教習三年如果
教導有成再行奏請議叙
五年奏准降調官員選補教習三年期滿如果教
導有成分别等第由禮部移咨過部如列在一等
者准其於補官日紀録二次二等者准其於補官
[064-23a]
日紀録一次若再留學三年仍列為一等者准其
又紀録二次二等者准其又紀録一次
盛京官員陞轉
乾隆三年議准
盛京五部郎中員外郎主事員缺由部将在京人員
照例陞選以到任之日扣限三年該堂官於将滿
三年之時出具考語預行咨部註冊俟在京有應
調員缺不論雙单月按伊等年滿日期先後指缺
[064-23b]
擬補其
盛京員缺歸於下月銓選行文調取該員來京引
見調補如該員任内有未完事件令該堂官將不能即
行赴部縁由聲明咨部将在京員缺别行補授如
未滿三年者遇有應陞之京官時以陞銜留任仍
以陞銜較俸若係
盛京應陞之缺仍照常陞用
六部理藩院蒙古司官陞轉
[064-24a]
康熙十五年議准六部䝉古主事員缺由本部兵
部太僕寺欽天監等衙門筆帖式並由本部等衙
門筆帖式考用之中書五官正等不論旗分通行
較俸陞補理藩院䝉古主事員缺由國子監助教
理藩院筆帖式各口驛站将軍衙門筆帖式駐防
游牧筆帖式並由理藩院等處筆帖式考用之中
書五官正並唐古忒等學之中書助教通行較俸
陞補
[064-24b]
乾隆六年議准六部出身人員陞至六部員外郎
理藩院出身人員陞至理藩院員外郎太僕寺員
外郎内閣侍讀二項人員均通行論俸陞補六部
理藩院郎中陞至郎中再與各部院滿洲郎中等
官一例較俸陞轉又蒙古科甲人員不補理藩院
司官以六部司官用
陵寢官員陞轉
乾隆元年奏准各
[064-25a]
陵寢郎中遇有應陞員缺與在京郎中等官一例論俸開
列引
見候
㫖簡用
十六年奏准
陵寢員外郎主事員缺亦照郎中之例歸於月分陞選統
歸於在京人員内一例陞選
論俸陞轉
[064-25b]
雍正五年覆准郎中等官遇有應陞缺均削去前
俸止較本任之俸陞補員外郎等官以下遇有應
陞缺均以補用筆帖式之日通行較算陞補其食
錢糧年分槩不通理漢軍官員陞補漢缺者仍照
漢例止較本任之俸
十三年議准差往軍前辦事各官應陞者得缺後
即行具題補授即照陞任食俸陞轉所遺之缺歸
於月分銓選竢該員囘京之日補行引
[064-26a]
見
乾隆元年覆准太常寺贊禮郎讀祝官鴻臚寺鳴
贊官如由驍騎校䕶軍校前鋒䕶軍等選授者竢
伊等食俸三年後将従前在武職上所食錢糧年
分呈部註冊以二年錢糧准作一年俸禄通行按
算陞轉
乾隆五年奏准滿洲䝉古漢軍内外各官除裁汰
告假丁憂告病人員前任所食之俸並議叙即陞
[064-26b]
加級紀録均准通理隨帶外若縁事議處應降應
革遇有
恩詔免議本案審虚開復或奉
㫖以該員叅處之案未免寃抑復還原職者均准接算
前俸其議叙即陞加級紀録亦准隨帶其餘並非
本案開復以及業經縁事降革奉
㫖起用人員原係棄瑕録用非本屬寃抑開復者可比
一槩不准接算前俸所有即陞加級紀録均不准
[064-27a]
隨帶至品大之官已經降級調補後經復還原級
補用先降補任内所有議叙即陞加級紀録亦不
准隨帶至降革留任官員扣滿年限開復之日除
去降革日期仍准通理前俸
各官試俸
雍正六年議准旗員由議叙陞補者試俸三年方
准照例陞轉至員外郎等官由主事等官論俸陞
補其本有前俸奉
[064-27b]
特㫖補授者均試俸一年如係保題及本無前俸奉
特㫖補授者試俸三年若廕生補用並各項初任者均
試俸三年如本無前俸奉
特㫖補授及各省同知通判均試俸三年如係保題及
廕生補用並各項初任者均試俸五年方准陞轉
至郎中員外郎等官員缺無俸滿應陞人員将俸
次在前之應陞各官論俸掣簽擬定正陪候
㫖簡用
[064-28a]
考試繙譯筆帖式
雍正元年議准滿洲蒙古漢軍文舉人繙譯舉人
貢生監生文生員繙譯生員官學生義學生等均
属應用筆帖式之人每遇考試之期由部行文各
旗察送到部彚齊奏
聞造冊備卷由部将大學士以下侍郎以上暨御史開
列具奏請
㫖欽㸃閱卷大臣監試御史分别等第進
[064-28b]
呈恭候
欽定俟奉
㫖後交部出榜註冊
六年奉
㫖嗣後遇考試爾部奏請欽㸃監試閱卷大臣等奏内
将從前考試何項人員圈出某某察明夾片進呈
十二年議准考試繙譯筆帖式由部照例預先行
文八旗将應考之人造冊移送過部彚齊察明合
[064-29a]
例之人移送兵部照考試繙譯鄉試馬歩射之例
先期奏請
欽㸃大臣二人監試較其馬歩射藝合式者造冊咨送
過部准其入塲應試
十三年議准武舉武生應准其照文舉人繙譯舉
人並貢監官學生等一例考試繙譯筆帖式
乾隆元年奏准考試筆帖式移㑹内閣将新到通
本内酌定一道考試
[064-29b]
五十三年議准考試各部繕本筆帖式及户部八
旗司分繙譯貼寫筆帖式将合例應考人員查明
奏請
欽㸃閲卷大臣監試御史並添派弹壓䕶軍統領副都
統照考試候補筆帖式之例核定人數在
天安門外朝房貢院内考試考試人員二百名以内/者在 天安門外朝房
考試如逾二百名/即歸貢院考試均恭請
欽命試題以昭慎重其應考之舉貢生監内有兼前鋒
[064-30a]
䕶軍領催披甲拜唐阿並漢軍義學生兼飬育兵
者俱准其一體考試漢軍義學生有兼領催馬甲
敖爾布者不准咨送與試
考試滿洲䝉古繙譯
雍正六年議准䝉古舉人貢監生員官學生義學
生等除考試滿漢繙譯取中人以各部院衙門䝉
古筆帖式補用外其能繙譯滿洲蒙古字語之人
由部㑹同理藩院考試取中者以理藩院䝉古筆
[064-30b]
帖式按旗挨次補用
又議准考試唐古忒筆帖式於唐古忒官學生内
由理藩院考試繙譯䝉古唐古忒字話選取好者
遇唐古忒學分内筆帖式員缺由理藩院擬定正
陪咨送到部引
見補授此唐古忒筆帖式陞用中書仍兼唐古忒學行
走竢陞至主事令其離學再掌印喇嘛隨印筆帖
式由喇嘛行文唐古忒學選取官學生擬定正陪
[064-31a]
咨送喇嘛處考試補授仍咨理藩院轉咨吏部註
冊給以八品空銜不准食俸
考試候補筆帖式
乾隆四年奏准凡考取驍騎閑散繙譯考取舉貢
生監繙譯肄業期滿㧞貢印房年滿並從前考試
清字取中未經考試繙譯及咸安宫官學生世家
子弟奉
㫖以筆帖式補用等項人員均令其考試繙譯註冊補
[064-31b]
用将及用完再行按數考取
又奏准文舉人繙譯舉人及候補小京官曾經告
降之人如有考中候補筆帖式者註冊挨次以本
旗筆帖式補用其未經取中者亦仍行註冊竢下
次考試時再准其考試不准其再補小京官其肄
業期滿㧞貢及從前考試清字取中未經考試繙
譯並咸安宫官學生世家子弟奉
㫖以筆帖式補用者如不能繙譯准其考試清字取中
[064-32a]
者照例以各部繕本筆帖式補用
又奏准考試候補人員照現任筆帖式考試例若
僅一二旗補用之人應考無多酌量請
㫖欽㸃大臣照朝考例在
午門内考試
十八年奏准補用筆帖式舊例於舉貢生監人等
考試繙譯按旗挨名補用續因取中人恐其繙譯
生踈停其銓選復加考試十名三名今察員缺之
[064-32b]
多寡不定十名三名不敷選用以致一年數次考
試事属重復請将十名三名停止仍照舊例按旗
挨名補用
盛京筆帖式考試
乾隆三年議准
盛京考試候補筆帖式
盛京兵部咨部移掲内閣擇新到通本一道宻封交
部轉送兵部飛遞
[064-33a]
盛京兵部㑹同四部堂官将軍副都統等公同委撥
官員兵丁監試分别等第具題進
呈由部開列奏請
欽㸃大臣閱卷
十一年議准
盛京五部将軍衙門筆帖式員缺自奉
㫖之日積算起先盡彼處考中候補人等按名挨次補
用五人後将習清書之覺羅學學生補用一人遇
[064-33b]
盛京考試現任筆帖式時仍令一同考試
十二年議准
盛京考試候補筆帖式遇有員缺仍照舊例不拘旗
分按考取名次較出缺先後挨名咨部引
見補授後止陞本處員缺不准與在京筆帖式一例較
俸陞轉
考試現任筆帖式
雍正元年議准現任筆帖式行走三年考試一次
[064-34a]
遇應考之年由部行文各衙門将應考之人造冊
咨部照候補筆帖式之例請題考試取中者留任
不中者解退不算廢官如能學習繙譯下次仍准
考試如有得過功牌者令堂官察明奏請交與該
旗以武職對品補用倘有出差患病不能赴考者該
堂官即於冊内註明俟差滿病痊時補行考試如
臨考不到者交部議處
乾隆十八年奏准現任筆帖式職司繙譯如果平
[064-34b]
日留心學習自能繙譯精通何至三年考試不能
中式若於考試解退之後仍准保留原任則伊等
恃有此例不知懲警視考試為具文似非激勵人
材之道請将保留原任之例停止遇下次考試仍
令其赴考取中考補用若仍不能中式即将該員
革退不准與考至考退人員内有得過功牌者仍
照舊辦理
盛京五部現任筆帖式考試
[064-35a]
雍正二年議准
盛京五部現任筆帖式亦應照
京城考試之例交與
盛京兵部㑹同考試取中者留任不能中式者由部
行文該堂官詢問行走如何如果行走年久辦事
好者該堂官具題保留其不稱保留者解退不算
廢官如能學習繙譯下次仍准考試如有受傷及
得過功牌者令該堂官察明奏請以武職對品用
[064-35b]
乾隆三年議准
盛京考試不中之現任筆帖式毋庸再行詢問居官
即行解退筆帖式令其學習不算廢官下次考試
時仍准其考試如有曽經効力行間得過功牌者
准其具奏請
㫖以武職對品用倘有出差患病不能赴考者該堂官
即於冊内註明候差滿病痊補行考試
駐防旗人考試陞用
[064-36a]
乾隆十一年議准各省駐防将軍都統副都統衙
門筆帖式由該将軍等於各該處正身兵丁曁舉
貢生監内照
盛京考試之例考試繙譯不必限以額數擇其優者
将試卷送部由部奏請
欽㸃大臣覆閱每處量取數卷進
呈後交部造冊咨送各該處遇有員缺擬補送部引
見補授毋庸擬陪将次用完各該處即行照例辦理至
[064-36b]
考取筆帖式内如由舉貢考中者補用時授為七
品生監取中者補用時授為八品兵丁考中者補
用時授為九品均准其與在京筆帖式一例較俸
陞轉如有情願改補本處武職者應酌定食俸六
年以後准其於該将軍副都統等處具呈咨部
准其改武後與該處預行保舉領催一同送部引
見記名遇有驍騎校員缺挨次補用其並無預行保舉
領催之省分令其與兵丁一同遴選得官後即将
[064-37a]
筆帖式開選
考試各館繙譯謄録
乾隆元年議准由部行文八旗将舉人副榜貢生
生員監生官學生義學生等有情願考試者造冊
送部由部察明人數照考試筆帖式之例考試繙
譯清字好者多取數十人註冊遇有員缺知照到
部按考定名次咨送補用
十四年奏准凡各項考試繙譯謄録時其廕監生
[064-37b]
舉貢生監官學生義學生内有兼前鋒䕶軍領催
驍騎者均准一例考試俟取中補用後其前鋒領
催即行開缺停止所食錢糧
停止各部保舉筆帖式
乾隆四年奏准各部院衙門筆帖式職司繕録清
字與辦事司官必湏諳練才能指名保薦者不同
嗣後一槩不准保題坐補
補用筆帖式
[064-38a]
雍正四年題准内外各衙門筆帖式均於每月十
五日截限二十日掣籖将考取人員除未滿十八
嵗者停其補用外餘各按旗分照考取名次補用
舉人貢生授為七品監生生員授為八品官學生
義學生驍騎閑散及親軍領催庫使人等均授為
九品如有續中舉人者准改給應得品級食俸續
捐監生者改給八品仍照九品食俸一應陞轉均
以補筆帖式之日較算其由小京官告降考取補
[064-38b]
用者按伊應補小京官品級補用
乾隆四年奏准補用筆帖式各按旗分先儘病痊
起補額外坐補及先用現任裁汰並迴避别補及
年滿調補即用各項議叙不入班次即用及開復
人員並奉
㫖以筆帖式即用者不積算人員補用外各項無人将
考試繙譯取中之人挨次用三人次用議叙一人
照奉後補㫖日/期先 用次用繕本一人户部八旗司繙譯/兵部繕寫印軸之
[064-39a]
人同繕本之人及各部寺年滿/庫使共較年滿日期先後補用次用降補一人滿/洲
降至正九品漢軍降至正八品/均較奉 㫖日期先後補用各部院繕本筆帖
式員缺先将驍騎清字人員不論旗分挨原考名
次輪補三人後將考清字之㧞貢並考清字取中
未經考試繙譯及世家子弟咸安宫官學生等考
中清字之人論名次補用一人各項清字無人除
考定候補人員外将八旗生監考試繙譯取中者
不論旗分挨名次補用三年期滿入於繕本班内
[064-39b]
按期滿日銓選
又奏准户部八旗司増設繙譯貼寫筆帖式八人
於考取驍騎閑散繙譯人等内選補如驍騎繙譯
人員用完除将考取定額候補人員外註冊之生
監人等按原考名次咨送頂補兵部繕寫印軸貼
寫筆帖式二十人於考取驍騎閑散清字人員内
選補如驍騎清字人員用完除将考取定額候補
人員外註冊之監生人等按原考名次咨送頂補
[064-40a]
三年期滿入於繕本班内較期滿日補用
宗人府宗室筆帖式
雍正二年議准由宗人府将應補宗室人員引
見補授移咨過部照咨轉行户部該旗給與七品食俸
内務府筆帖式
雍正二年議准内務府将應補人員補授移咨過
部照咨轉行户部該旗仍按其出身照依品級食
俸
[064-40b]
掌稿筆帖式
乾隆六年奏准吏部兵部掌稿年滿筆帖式歸於
单月入於議叙班内較奉
㫖日期先後陞用應用小京官員缺亦照此例辦理
理藩院委署筆帖式
康熈五十六年奏准由理藩院於八旗蒙古前鋒
䕶軍領催唐古忒學生䝉古學學生内選䝉古字
語好者考取十名令伊等仍食原錢糧書寫文移
[064-41a]
兼原差事行走俟蒙古字語筆帖式員缺補用
雍正九年奏准委署筆帖式如効力行走好者竢
本旗理藩院䝉古字語筆帖式員缺該院出具考
語咨部引
見授為八品
三庫大使筆帖式庫使調補
乾隆九年奏准三庫筆帖式並三庫掌籍筆帖式
共十有五人不論旗分作為遴選調補户部行文
[064-41b]
各部院衙門保送六部各保送二人其餘衙門各
保送一人由該庫堂官每一缺遴選二人引
見調補三年滿日照例更代其更代之筆帖式即補所
調員缺俟有本旗分員缺仍按調庫人員旗分銓
補
歩軍統領衙門筆帖式
雍正十二年奏准遇有員缺由該衙門移咨到部
轉行各部院衙門於現任筆帖式内遴選老成諳
[064-42a]
練之人出具考語保送由部㑹同歩軍統領再行
遴選三四人引
見補授如有奉
㫖記名者即行註冊俟有員缺引
見補授
三旗領侍衛府筆帖式
乾隆四年奏准領侍衛府筆帖式十有二人由領
侍衛内大臣於親軍内考試繙譯擬定正陪咨部
[064-42b]
再行考試擬補三年期滿遇有本旗部院筆帖式
員缺與外任年滿調補人員較年滿日期先後調
補遇考試現任時一同考試至陞轉時将伊等得
補侍衛筆帖式之日所食親軍錢糧准其接算
盛京刑部䝉古筆帖式
乾隆四年議准蒙古筆帖式二人将
盛京考取䝉古繙譯之人補用如
盛京無應考之人即将在京考取蒙古繙譯之人掣
[064-43a]
籖補用六年期滿照例調補
督撫衙門筆帖式
乾隆四年奏准各省督撫衙門筆帖式例由部院
衙門保送過部引
見之處照歩軍統領衙門筆帖式之例出具考語保送
到部再行遴選每一缺遴選二三人引
見補授
十四年奏准各省督撫衙門筆帖式内有已滿六
[064-43b]
年者令各督撫出具考語送部遇有本旗各部院
衙門筆帖式員缺補授未經得補之前到部照現
任各處調京之例令其掣簽分在各衙門額外行
走其未經年滿者俟年滿之日亦照此例辦理
遴選協辦同知筆帖式
雍正八年奏准歸化城協辦同知筆帖式員缺交
與理藩院将八旗䝉古筆帖式内人明白通曉漢
文者選取以筆帖式原品令往歸化城協理同知
[064-44a]
辦事
十二年奏准和林格爾崑都崙托克托城薩拉齊
各増設筆帖式一人於各部理藩院筆帖式内遴
選引
見𤼵往
乾隆元年議准歸化城清水河善岱増設筆帖式
二人均由部行文内閣各部院将滿洲䝉古中書
筆帖式内通曉䝉古語清漢字好能辦事者各遴
[064-44b]
選一人出具考語保送到部引
見補授其筆帖式員缺别行開選
五年奏准歸化城等處協辦筆帖式任事已滿三
年果能勤勞供職㢘謹自持地方旗民事務實堪
勝任者令該管上司據實保舉送部引
見後仍回原任其奉
㫖記名者遇有應陞由部於在京記名人員引
見之時将該員記名之處一并繕録名单進
[064-45a]
呈候
㫖簡用其歸化城和林格爾協辦筆帖式二人均係兼
三要員如有人地不相宜之處准該督撫於各協
理筆帖式内酌量題請調補
八旗隨印筆帖式
雍正十一年奏准嗣後隨印筆帖式員缺其生監
官學生閑散人等内有願就考試者亦准其咨部
取中者准其補授其由前鋒䕶軍領催驍騎補授
[064-45b]
者仍食伊等原錢糧由生監官學生閑散補授者
給與九品筆帖式三年期滿咨部註册考試仍留
隨印効力俟得補後再行開選
乾隆十八年奏准見在
景運門行走之上三旗每旗辦事筆帖式四人内按
旗分掌稿筆帖式三人著隨闗防一同辦事不論
旗分遴選人員明白辦事好者補授咨部註冊三年
無過年滿後兩翼大臣㑹同詳察出具考語咨部
[064-46a]
照領侍衛府筆帖式之例以各部院衙門筆帖式
用如有過犯即革退掌稿筆帖式咨部再行遴選
補授
吉林寧古塔将軍等處筆帖式
康熈五十三年題准由将軍副都統選取本處應
用之人坐名補授咨部註冊
乾隆五年奏准吉林黒龍江捕牲烏喇等處筆帖
式其由領催及驍騎選補者仍食原錢糧由閑散
[064-46b]
選補者給與九品筆帖式錢糧不准與在京筆帖
式一同陞轉仍由該将軍等照向例陞用
又奏准吉林将軍衙門理刑司増設筆帖式一人
黒龍江将軍衙門増設銀庫筆帖式二人令該将
軍於本處應補人員内遴選通曉漢文能繙譯者
送部引
見補授
又奏准吉林黒龍江理刑司銀庫増設之筆帖式
[064-47a]
准其與在京各處筆帖式一例陞轉由本處考試
選補如本處無考試繙譯之人令該将軍行文
盛京兵部将考試繙譯人員内挨名指補送部引
見補授
游牧筆帖式
雍正元年議准八旗游牧總管隨印筆帖式員缺
由該總管於本處蒙古兵丁内每員缺選取二名
擬定正陪咨部考試補用授為八品食俸
[064-47b]
補用庫使
乾隆四年奏准部寺庫使員缺由部行文國子監
将本旗應補庫使之官學生詳加考試繙譯每員
缺取中四人将考卷一并咨部由本部堂官覆行
考試擇其佳者指名坐補三年期滿免其考試入
於各部繕本班内較期滿先後以筆帖式補用
九年奏准各部寺庫使調補三庫庫使之人如從
前有經該衙門奏准守候本衙門本旗筆帖式員
[064-48a]
缺者仍准其候補原衙門本旗之缺
十六年議准庫使員缺行文國子監将本旗官學
生每員缺咨送三人宗人府将覺羅學生每員缺
咨送二人彚齊考試擇其佳者指補
盛京各部庫使
乾隆十七年覆准
盛京各部庫使員缺分為左右兩翼如遇員缺仍照
例令
[064-48b]
盛京兵部㑹同
盛京禮部不拘旗分在本翼四旗官學生内考取繙
譯擇其佳者指補咨部註冊
教習期滿補用筆帖式
乾隆五年奏准
圓眀園八旗營房教習四年期滿列為一等及八旗
義學教習三年期滿為人勤慎教導有成者咨送
到部均入於議叙班内較日期先後以筆帖式補
[064-49a]
用
各處補用外郎
雍正十一年奏准八旗滿洲蒙古漢軍外郎員缺
該旗咨部行文本旗於生監官學生兵丁閑散人
等内将滿漢文藝好者選取二名擬定正陪咨部
考試繙譯補授
乾隆三年奏准
盛京外郎由
[064-49b]
盛京兵部於考試繙譯候補筆帖式之漢軍生監官
學生人等遇有外郎員缺挨名補用咨部註冊六
年期滿出具考語咨部考職録用如願補用筆帖
式具呈
盛京兵部准其以筆帖式即行補用将考定職銜註
銷以補筆帖式之日算俸至在
京各旗外郎年滿考職後有情願就筆帖式者亦照
盛京之例准其與候補筆帖式取中者按考定名次
[064-50a]
選用
兵部武選司架閣科増設外郎
雍正三年奏准由兵部於領催内遴選咨部補授
乾隆五年奏准架閣科外郎五年期滿歸於繕本
班内遇有本旗筆帖式員缺即行充補不積算本
班之缺
福州将軍衙門増設外郎水師營増設外郎
雍正八年奏准由該将軍於學習清書已成漢軍
[064-50b]
子弟内選補八年期滿照例註冊補用若止曉清
文弓馬可觀者遇有領催缺准其㧞補
乾隆二年奏准廣州駐防照福州駐防之例八旗
増設外郎各一名由該将軍於現在國語明晰之
官學生内選取八年期滿咨部照例註冊補用若
止曉清文弓馬可觀者遇有領催缺准其㧞補
三年奏准京口将軍八旗各設外郎一名選熟悉
國語者充補八年期滿咨部照例補用若止曉清
[064-51a]
文弓馬可觀者如馬歩兵丁照閑散之例如係領
催照記名領催之例以驍騎校題補遺缺仍照例
㧞補
各處年滿筆帖式調京
康熙九年題准
陵寢筆帖式及各省城守尉駐防協領筆帖式六年期滿
由各該處出具考語咨送到部由部察覈相符以
本旗月分所出之在京各部院衙門筆帖式員缺
[064-51b]
論期滿之前後先行調補
乾隆三年奏准
盛京等處有年滿囘
京候補之筆帖式其未補之先到
京時由部傳令掣籖在各部院學習行走仍令食伊
原俸
盛京驛站筆帖式停調補
雍正十一年議准
[064-52a]
盛京
三陵總管及驛站等處筆帖式無年滿之例停其調補
盛京五部止與在
京部院筆帖式一同論俸陞轉
筆帖式病痊起補
康熙元年議准筆帖式有不願在伊本衙門行走
因而告病觧退希圗别補好衙門此等人員起補
時仍竢本衙門有缺補用
[064-52b]
乾隆四年奏准各省衙門筆帖式六年期滿例應
調補來京之人其有因病解退者起補時由部察
明該員除在任已滿六年照例先行補用如從前
在任未及五年起補時仍俟該員原衙門有缺坐
補接算扣滿年限再行調補如在任已五年以上
起補者以赴補之文到日再扣限一年至在任已
五年半以上者再扣限半年准照調補之例先行
補用
[064-53a]
補用天文生
雍正五年議准欽天監滿洲漢軍天文生缺除舉
人貢生並原任筆帖式不行補用外於考試繙譯
取中之監生生員官學生義學生内各按旗分名
次歸入月選與所出筆帖式員缺一例掣籖補用
不算筆帖式班次如有缺本旗無應擬之人則扣
留俟考取有人之日再行補授不准借補别旗之
人
[064-53b]
八年奏准欽天監天文生其由監生生員補用者
授為八品由官學生義學生等補用者授為九品
各按品級食俸
遴選貼寫中書
乾隆五年議准内閣貼寫中書八旗共四十人内/滿本房二十四人
每旗定為三人漢本房/十二人每旗定為二人員缺由内閣知㑹到部行
文各部院各該旗各按旗分将現在候補筆帖式
内除坐補原部及先用即用人員外其餘無論已
[064-54a]
未考取註冊各部院繕本筆帖式及文舉人繙譯
舉人貢監生員官學生義學生等移咨過部轉送
内閣㑹同考試選取補授照筆帖式給俸
三四品官廕生補用筆帖式
乾隆五年奏准漢軍三品四品官廕生分部者學
習期滿准其入於議叙班内以學習期滿日期較
先後補用各部院衙門筆帖式三品官廕生授為
七品四品官廕生授為九品
[064-54b]
繙書房筆帖式十人
乾隆十五年奏准将户部刑部筆帖式額内各撥
給五人遇缺不論旗分亦不分滿洲䝉古漢軍員
缺於繙書房行走人員内遴選咨部引
見補授如有應補之人於每月截限以前咨部即行坐
補附於月選筆帖式内引
見補授俟有本項旗缺翼缺即行補還
欽定八旗通志卷五十